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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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1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着力解决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我镇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在以前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我镇20**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镇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齐抓共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

20**年,镇党委、镇政府仍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镇政府将与各村(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签订《20**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进一步细化、量化对各村(居)委会和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力求做到考核办法既简明扼要,又切实可行。

四、坚持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今年我镇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和分析去年整治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镇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强化监督,务求取得实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在街头、集贸市场开办的饮食摊点,抓好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监督和集中整治;要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食品集贸市场、批发档口等经营活动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继续做好全镇奶制品的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全镇食品安全。

五、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按照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煤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逐步推行食品市场质量认证,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做到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

换届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对因工作变动调整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同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认真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向前开展。

七、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重要节日和镇里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协调组织农业服务中心、经济服务中心、卫生院、工商、畜牧兽医站、派出所等部门的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八、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督查

对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能职责情况开展督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提请镇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确保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万无一失。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二):

20**年,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大力推进实施监管创新,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食品药品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努力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又好又快推进文明、富裕、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法,提长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提高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同时,协调各部门

具体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执法行动,整合监管资源,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四、推进工作创新,扎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抓手作用,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创建质量,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放心消费城市”、“放心粮油工程”、“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实现新的提升。

五、加强条块结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各镇、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把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真正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六、坚持防范在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组织对重点食品药品以及重点时期的抽样检测,预报预警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预测分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介入,快速处置,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七、加强宣传工作,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把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予以推进。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并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和示范镇创建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宣传栏、现场宣传等形式,针对农村、社区、学校、机关、民工等不同群众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安全、科学、健康消费,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2

一、考核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各单位、部门要成立共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工作管理网络,做到有工作机构、有保障机制,有专人负责,确保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建设序时节点表,实施“挂图作战”,定期上报建设进度。

(三)推广应用与体系运行

各单位、部门要积极推广应用透明安全餐饮共治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大力引导餐饮服务单位、社会公众的参与,实现人员资质、原料采购、厨房加工、食品留样、检测结果、执法监督、公众评价、网上溯源和食品安全等级“九个透明”,搭建起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三方共赢平台,促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培训教育与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共治体系建设相关培训与宣传工作,加强平台应用操作培训,不断激发餐饮服务单位参与热情,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共治。

二、工作目标任务

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现将2016年共治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为量化指标(见附件1),年中考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年度考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

三、考核评分细则

具体见附件2。

四、考核督查奖励

(一)考核方法

1、考核目标设定。各单位和部门透明安全餐饮共治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市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将被作为扣减责任单位当年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值的依据。

2、考核分值权重。共治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分为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年中考核分值权重占60%,年度考核分值权重占40%,现分解的目标任务数依据各县区2015年度第四季度报表的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数计算。

3、考核督查机制。市局食品餐饮监管处负责按月对各单位和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表1),各单位和部门按月开展自查,并及时上报建设情况(表2和表3)。

(二)奖项设置

对2016年10月1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和部门,结合日常推进情况及年中、年度考核结果实施综合评定,予以奖励。设立一等奖1名,奖补资金15万元/名;二等奖2名,奖补资金10万元/名;三等奖3名,奖补资金5万元/名。对透明安全餐饮共治体系建设工作相关职能处室和先期积极响应配合的协作单位奖励标准参照上述奖项发放。

(三)考核奖励范围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3

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一、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两级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比如说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三、加强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

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和小作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突出监管重点,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为确保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我们将重点进行农家家宴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专项整治,开展保健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等多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查处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没收销毁假劣食品。

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确保全镇20--年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镇食安办要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食品药品“四小”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要强化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

二是要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重点做好商超、食品市场、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要重点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节日期间聚餐场次增多、餐饮消费量增大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几率增大的特点,加大对旅游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对集中承办团圆饭、“年夜饭”、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节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是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要加强节日期间体验式经营行为检查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七)加强流动摊贩管理。

城管整治办要设立流动摊贩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要结合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市场、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要采取积极措施推进露天烧烤、凉卤菜摊点的取缔工作进程,实行退路进店。

要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2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水平,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

1、在主街道、路口、菜市场等醒目地段设立较大食品安全宣传牌或标语,开展以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每村都设立一块以上食品安全宣传栏,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

每季刊出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图片等。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万户活动。

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发放到各村、单位、学校、企业中。上街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咨询宣传活动。

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邀请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专家来辅导讲解。

5、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

二、开展专项整治

1、1至5月份,开展对流动摊点、小饮食店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对建城区流动摊点检查、整治。

2、6至12月份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照小作坊、小企业、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从生产源头上的食品安全。

三、加强食品监管力度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合格食品上市。

3、开展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一条街”工程示范建设,实行食品统一配送,争取食品配送率在95%以上。对食品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小店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检查。

4、开展对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经常性开展对宾馆、饭店、小食店的食品卫生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民主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对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等每月一次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及大型集会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大型聚餐点的食品安全。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乡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安办报告。

二、明确职责

(一)食安所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我乡与场镇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小学、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加强农村群宴管理,保证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安所、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乡“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四、加大监管力度

我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20--年是“十x五”规划开局第二年,也是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关键之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食安委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责任网络建设为抓手,夯实监管基础

1.严格落实镇食安办、各村工作责任。

镇食安办、各村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工作实际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大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智慧监管、监督抽检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监管部门有足够力量、足够资源履行职责;加强镇食安委、食安办建设,完善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作用。

2.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

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继续在“用网”、“强网”、“管网”上下功夫。按照“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制度、定重点、定考核”的要求,调整和充实协管员队伍,落实网格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定期巡查,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发挥镇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凝聚相关部门合力,共保基层食品安全。激励基层监管人员不断通过工作实践提高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防线。

二、以治理整顿行动为突破,解决突出隐患

3.扎实开展“三大一严”行动。

根据市县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镇食品安全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和严打击专项行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各环节“风险清单”,实施综合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制品、食用油、酒类及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隐患食品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强主要商业街、旅游景区、校园、农贸市场、食品市场及村镇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监督抽检和整治规范,强化对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加强小餐饮、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强化部门协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4.深入实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

继续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围绕“五大提升工程”,研究措施突破整治难点,加快推进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农贸市场治理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5.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推两打三严控”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农村食品安全“净流”、“扫雷”,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以完善全程监管为要求,强化风险管控

6.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扩大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追溯,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监测样品批次达到省定要求,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率达到100%。完善初级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30亩以上主体信息全部纳入省渔业主体调查信息系统,完成3个初级水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任务。

7.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制度,开展小作坊整治、改造、提升行动。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社会共治、手段创新、以网管网”原则,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

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量化分级自评制度,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持证餐饮单位量化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

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45%。加强网上订餐管理。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产品抽检覆盖率每季度不低于100%。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完善校园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公办中小学校食堂AB等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

8.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对接机制。

抓紧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产地证明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产地证明真实、有效。规范农贸市场农产品准入及索证索票制度,探索开展农贸市场实施出场出票制度试点。

9.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拓展案件信息来源渠道,实行案件信息举报奖励机制,加强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击到位。加强打击食品犯罪专业化队伍建设。

四、以强化宣传教育为途径,推进社会共治

10.落实社会监督各项措施。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保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资金。探索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着力深化、拓展和巩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1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活动。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读本教学情况的督查。

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建设,全面建立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切实重视和做好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12.落实社会监督各项措施。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保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资金。

探索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着力深化、拓展和巩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13.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活动。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读本教学情况的督查。

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建设,全面建立乡镇(街道)科普宣传站和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切实重视和做好自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520--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难题,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引导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规范、有序营商,根据区食安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总体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按照街道食安办的职责,充分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加大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成员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并由食安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二)与村(社区)签订《--街道办事处20--年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对各居(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积极预防和控制H7N9等流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贯彻实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协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湖隆生广场建设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迎接--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建设考评工作。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植物油、粮食、面制品、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地等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各相关证照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校园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杂货店的监管力度以及对节日、季节性食品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抽查水产品、植物油、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以及打击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3、深入排查治理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原材料进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杂货店、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做好各个企业的监督和服务及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动态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七)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举办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各社区(村)协管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八)畅通信息交流。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4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窗口建设,畅通各类市场主体准入通道。

二、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完善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共办理营业执照465户,变更170户,注销223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包括小餐饮许可证和小食品许可证)共 254户;办理大餐饮许可证30户;办理小作坊许可证9户;办理健康证621 份。

三、为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我局相关通知精神,我所及时组织全所工作人员于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9日在全县九个乡镇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5天的食品药品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粮、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腌腊制品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在此次检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执法车辆30台次,共检查经营户132户(包括烟花爆竹11户,酒类流通23户);排除安全隐患238起;下达责令整改85户;立案15起,共查扣物品1320公斤。

四、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能够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格食品,我所配合县局做好食品抽检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3月15日,我所配合县局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活动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就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消费领域民生问题进行解答,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引导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4月24日,我所配合县局开展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宣传条幅三十多条,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积极的氛围,进一步保障了老百姓的饮食安全。

七、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合法权益,春季农耕时节我所对农资市场进行整治,重点整治了风险隐患较多的地区和农资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及销售农资商品的网络交易平台等,结合春耕使用肥料、种子、农膜、农机具及其零配件点进行专项检查。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万多元。

八、根据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吕梁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及市食药监专项行动督导组和县局领导6月14日会议精神,我所于6月15日 至6月30日,对灵泉镇辖区内相关的“四品一械”进行了隐患排查。我所共管辖三个乡镇“四品一械”经营户734户,其中食品102户,药品32户,医疗器械16户,保健食品化妆品21户,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共计563户。截止27日,我所共出动检查人员96人次,排查总数684户,其中立案7起。

九、食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是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7月24日,我所执法人员配合县局联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晋西影院临街广场开展以“尚德守法,食品安全会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十、积极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截至目前,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0起,总共罚款27550元(其中食品案件3起,罚款金额6000元;小摊贩13起,罚款金额5400元;餐饮案3起,罚款金额4000元;小作坊案1起,罚款金额500元;小经营店8起,罚款金额2400元;药品案12起,罚款金额9250元)。在办案中,严格执行市局执法办案相关规定,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合议、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中体现适用裁量情况,制定相对一致、相对适当的行政处罚,启用说理式文书。

十一、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同时,采取向群众讲解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及辨别知识、接受咨询和投诉、散发资料、出动宣传车、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十二、在中考、高考期间,我所配合我局相关股室对石楼中学考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店的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校园周边食杂店是否持证持照经营,是否销售过期、假冒食品,通过检查营造了良好的中考、高考环境。

十三、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我所配合县局于8月1日在石楼迎宾馆举行了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培训,这次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涉及到我所辖范内的 212户经营者,通过这次培训,提高了我县食品经营户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的规范。

十四、七月中旬至八月,我所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诊所专项检查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车辆45台次,检查诊所14家,执法人员从药品购进渠道、进货票据、储存、有无使用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开展重点检查。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进货票据不规范、中药饮片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销售过期药品等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要求对上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药品的进货渠道,提高了诊所从业人员的药品安全意识,保障了辖区内群众的用药就诊安全。

十五、为进一步规范疫苗的购进、储存、运输、收货验收、不合格品处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质量安全,7月19日-7月27日,我所执法人员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委卫生室开展疫苗专项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针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规生产狂犬疫苗、百白破疫苗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涉事百白破疫苗”事件,对各接种单位使用的疫苗进行严格核查。检查中,检查人员主要查看了疫苗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账、货是否相符,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供应、分发接收记录,是否对疫苗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等问题。要求各医疗单位要以最负责的态度、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全力做好疫苗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十六、根据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日集中整治的通知》(晋食药监办餐〔2018〕231号)文件和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及县局的相关要求,我所于2018年10月15日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对灵泉所辖区内的所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专项整治。

1、对“美团”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不符合要求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作下线处理。要求“美团”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送餐人员全部进行食品安全岗前培训,凭有效健康体检表给予办理了健康证。

2、对石楼县区域内“美团”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上的“波瑞德”、“霍家功夫小厨”和“娘家鱼火锅”等8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全面整顿,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现该8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已全部取得“两证”,正式上线运营。

十七、为进一步加大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坚决杜绝我所各片区肉类食品加工销售和餐饮消费环节出现问题猪肉的情况,根据县局安排,结合我所实际,将此次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责任明确,让所有执法人员充分认清当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查企业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特别做好猪肉“两证三章”的检查,及时掌握片区内猪肉市场的经营情况,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认真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逐日填写处置记录。

十八、根据县局《关于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市监发【2018】96号)要求,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我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自评工作。具体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情况、遵守行政执法程序情况、行政执法裁量制度落实情况、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对于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我所认真开展了自查,从中也加强了责任意识和监管意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

十九、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药和自我保护能力,11月16日,我所执法人员配合县局联合县城各大药店,在晋西影院临街广场开展2018年“安全用药  共享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共设置安全用药展板2块,宣传横幅1幅,发放安全用药宣传资料2000余,接受药品安全知识咨询200余人次。

二十、根据《吕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局的要求,我所于11月中旬至12月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了石楼县罗村中学、石楼县龙交中心学校、石楼县马村明德学校、石楼中学、石楼县职业中学、石楼县王府明星幼儿园、石楼县艾米城堡幼儿园、石楼县阳光宝贝幼儿园等,对有问题的学校食堂提出了整改意见,对不符合规定,不具备用餐条件的,责令其停止经营学校食堂,将师生身体健康可能受损的风险降到最低。

虽然2018年,根据县局安排,我所做了不少的工作,保障了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但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我辖区经营户数量众多,并且流动性大,无照经营始终存在;二是我辖区个别食品加工小作坊设施设备简陋,生产加工条件简单,食品质量难以保证;三是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还比较缺乏,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不强,对保障食品安全带来难度。

2019年,为能够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全县市场的安全,维护人民的权益,我所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安全感为最终目标,以规范管理为手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创新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食品的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较大提高,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明显改善;食品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建立起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制度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健全;

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有效整合,信息实现统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备;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占全县农产品基地总面积的70%以上;每个乡镇都有一个以上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各类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蔬菜合格率95%以上,水果、食用菌、茶叶合格率96%以上,畜禽产品合格率98%以上,水产品合格率96%以上;

县城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实施定点屠宰乡镇检验检疫率达100%,酒类批发市场备案率及随附单使用率达95%;

本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通过率达到100%;

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率达到95%以上,其中,具有100人以上接待能力的餐饮企业达到100%,学校食堂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对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率达100%,对购进食品原料进行验收率达100%,对购进和使用食品原料建立台帐登记率达100%,餐具消毒合格率100%;

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持证率达到95%以上,其中集镇100%;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达到95%;

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经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覆盖面达100%,举报投诉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逐年下降,事故妥善处置率达100%;

公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对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知晓率达80%以上,公众对食品举报投诉渠道知晓率达80%以上;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80%以上。

三、工作措施

㈠强化乡镇及部门职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和目标考核中,健全组织机构。乡镇成立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负责具体工作,村信息员协助监督管理员开展工作,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加大经费投入和宣传工作,建立创建档案。二是结合自身优势,创建具有乡镇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养殖园区,全力打造亮点工程。三是规范信息员管理,加强考核培训,发挥他们在宣传教育、监督举报、案件协查、聚餐管理等方面应有的作用。四是强化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对农村厨师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备案。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做好放心消费县创建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一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定期组织创建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创建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实施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展开调查,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指导各部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三是整合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定期向社会创建工作信息和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等发展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适时面向社会预警公告。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四是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

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从源头抓起,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各经营单位实行进货报审登记,建立购销台帐,履行告知义务。市场供应必须有准入检测证明,对无检测、检疫证明的农产品不得入市。禁止生产、经营国家明令停用、禁用、已淘汰的或者未经审定的农业投入品。二是加强产地源头管理,建立准出制度。上市的农产品都要有自己的“身份证”,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地址和电话或网址、检测(检疫)合格证明等,同时,将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三是积极稳妥开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品”认证。查“三品”标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企业、农户的生产记录,针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和产品质量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加强对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指导,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农业“三品”形象和公信力。

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一是严厉打击食品企业违法生产行为,结合年初工作计划,按照食品专项整治的部署,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与获证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三是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后的监管。严格年审、复核换证标准,对不按规范生产或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督促整改。四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小作坊改善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五是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杜绝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六是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

工商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要突出业主自律。全面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强化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强化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导食品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记录或批发记录义务,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食品经营户同工商所签订食品质量承诺书的覆盖率要达到100%。要把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变成食品经营户的自觉行动。二是要突出监管查处。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对经营各种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严处,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要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建立起一条食品安全“高压线”,长期形成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创新市场巡查方式。要细化巡查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巡查监管方案,采取集中巡查、重点巡查、分类巡查等科学、有效的方法,切实提高巡查效能。要实行科学的巡查监管痕迹管理,建立、健全记载市场巡查事项和处理结果,并经巡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的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档案。要充分利用全省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积极引导和推动有条件的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卫生部门要加强餐饮企业监管。一是组织开展取缔无证餐饮单位专项行动。结合“两年大变样”活动,对无证餐饮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确实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的餐饮单位,责令自行停业。对仍擅自从事食品经营的餐饮单位,组织力量开展集中取缔行动。二是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C级以下餐饮单位监督、指导,重新对其按照餐饮服务许可条件进行审查,促其增加硬件投入和加强软件管理,自觉上档进位。三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和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得到有效监管,开展创建“餐饮消费放心食堂”活动,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和厨师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经信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的专项整治,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强检疫检验监管,对进入定点屠宰场的生猪实施严格检查,加大对依法收缴并销毁病害生猪及其产品的执法力度;督促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基本建立猪肉产品质量溯源体系。严厉查处销售注水猪肉、病死(害)猪肉、腐败变质猪肉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巡查,对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业主,授予“放心肉店(案)”匾牌。二是抓好酒类流通的整治,加大对含酒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酒类批发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酒类批发市场备案率及随附单使用率达到95%以上,加大对食品商店、食品添加剂市场以及专门从事食品仓储、运输和物流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落实酒类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酒类溯源制度。

㈡深化信用体系建设

相关部门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每个环节确定5家进行试点。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质量档案,加强对食品市场经营企业的帮助、指导,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检查力度,建立试点企业监管信息档案,建立完整的信用信息等级评定、奖惩、披露机制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标准。

㈢全面提升食品企业自律水平

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要强化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确定重点企业、重点抽检品种、重点食品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提高地产加工食品抽验合格率。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四、方法步骤

创建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工作从2012年5月开始,按照一年一考核、两年实现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目标的要求,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㈠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创建工作。

3、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㈡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至2012年10月)

1、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摸清本地区食品安全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

2、在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县”创建活动的同时,分步实施、分类指导、逐步推广,深入扎实地开展放心店、放心市场、诚信企业等创建活动。

3、加大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整顿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

4、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宣传活动。

6、定期督查创建工作,通报创建情况,适时召开创建工作交流会议。

㈢检查考核阶段(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

1、依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各部门自查自评材料于2012年11月15日前上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查漏补缺,总结创建工作经验。

3、接受县政府组织的年度检查考核。

㈣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1、针对2012年度考核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对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评估标准》,细化工作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2、在2012年创建工作基础上,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3、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两年总体评估。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成立县创建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副主任,同志为成员。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分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研究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有效机制和措施,在严格履行监管环节分工职责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并于每月30日前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月的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下一月工作目标和重点。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范文6

坚持以人为本,继续紧密围绕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上,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抓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农资市场、房地产经纪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传销、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重点专项和其它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一)狠抓食品安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强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程监管,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市场流通、标准认证、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宣传教育、督查评估“七大”体系建设,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加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针对今年凸显的肉品质量安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重点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生猪屠宰企业监管,严厉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饮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狠抓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使用虚假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等行为,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非法进口药品、保健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行为。组织开展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原料、国家局通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药品等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彻查辖区内药品委托生产活动,对经营、使用单位药品的包装、标签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继续深化煤矿与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与民爆物品、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旅游安全和校园安全等十项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月通报,季、年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监督机制。

总牵头协调单位:市安监局

(四)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围绕重点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金质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乳制品、酒类、饮品、调味品等高危食品和节假日热销食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加工黑窝点,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以化肥、农机及其零配件为重点,严厉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效成分不足、虚标含量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围绕钢材、水泥、砖等大宗建材产品,建筑扣件、电线电缆等涉及安全的建材产品,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建筑陶瓷、卫生洁具等涉及节能减排的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五)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按照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结合、打假与扶优结合的原则,围绕重要农时季节、重点农资品种,组织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行动、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农药市场监管年和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农资企业实行技物结合农资连锁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增强农技服务能力,培育一批诚信守法、经营规范、服务有效的典型农资企业,创建一批放心农资示范店,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通过加强农资市场巡查、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查、农资违法案件查处、联动执法、宣传培训等措施,着力构建一个与海西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放心农资市场,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重点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供销社

(六)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以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为重点,深入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在二手房交易经纪中“低进高出”赚取差价、通过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外的方式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为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等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七)价格秩序专项整治。组织以医药、教育、涉企、涉农等领域为重点的价费专项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公立、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医药价格政策,减轻病患负担。继续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农民工子女入学收费、教辅材料价格的监管,重点查处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高收费,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等行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加强对涉企收费重点部门的收费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涉企乱收费行为;严厉制止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针对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加强对农村教育收费、建房收费、医药价格、殡葬服务收费、有线电视收费、农产品收购价格、农资价格等涉农价费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组织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尤其是市场价格异动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八)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各级工商、公安部门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行销行为。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对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严厉处罚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九)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依法规范中介组织执业行为。重点针对经济鉴证、工程建设领域等与人民生活、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中介行业,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工作。探索建立市场中介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诫机制,积极扶持和培育诚信经营的中介组织,限制、惩诫失信的中介组织。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十)行业协会专项整治。重点围绕行业协会以服务为名牟取私利,损害消费者、非会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以不正当手段发展会员、摊派会费行为;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等行为,深入开展行业协会专项整治。进一步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推动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分开,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资质审查、违规违法行为查处等制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完善扶持行业协会发展的配套措施,促进行业协会自律。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其它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和税收违法案件检查,认真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取缔“黑中介”,加强职业中介监管,规范用人单位行为,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重金属排放企业、工业园区、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流域为重点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电力、医药、化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管(市环保局牵头)。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为(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主要以我市大宗养殖品种育苗场为重点,严厉查处育苗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吠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行为(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继续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的专项行动。完善检验检疫证书管理制度,提高证书的防伪功能,促进建立与国外证书核查机制,引导企业依法办理检验检疫业务,自觉抵制“假证”,有效遏制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的不法行为,维护“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和正常的外贸秩序(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

二、加强衔接,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举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切实抓好举报工作。加强对整规大要案的督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各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工作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和执法水平。

三、加大力度,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制定详细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整规工作和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各专项行动主要牵头责任部门要按照我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与要求,继续认真开展涉及侵权打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提高专项行动期间案件办结的速度和成效。要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整治力度;对食品、药品、种子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侵权假冒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对侵权假冒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和重点市场,下大力气集中整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深挖生产源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机制,健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体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将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规范市场秩序的制度建设上。要结合地方行政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监管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监督执法体制,依法加强从生产到消费过程各环节的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调动行业协会力量,把分散的企业联系起来,以协会带动会员,形成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荣辱共存的自律监督机制。要发挥舆论的威慑力量,加强舆论监督,保持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破坏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积极性,构筑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同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成果,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建设完善执法监管、行业自律、舆论威慑、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监管体系。

五、加强领导,切实保证整规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

继续坚持“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协调联动”的原则,坚持“围绕市场、注重机制,构筑平台、各方切入,强化责任、抓好基础,循序渐进、合力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的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专项整治工作都要完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促、年终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