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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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范文1

一、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政事分开,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积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并逐步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合理划分卫生监督和卫生技术服务的职责,理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制,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责。禁止各种非法行医。

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

二、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国家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制定并实施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同级财政给予合理补助,并按扣除财政补助和药品差价收入后的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享受政府补助,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卫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督管理。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三、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主要从事疾病诊治,其中大型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并结合临床开展教育、科研工作。要形成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保障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职工可以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医生开具的处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位于城市的企业医疗机构要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纳入城镇医疗服务体系。

四、加强卫生资源配置宏观管理。加快实施区域卫生规划,采取多种措施调整和控制卫生资源的存量和增量。卫生资源已经供大于求的地区,不再新建或扩建医疗机构;减少过多的床位,一部分可转向护理、康复服务;调整卫生技术人员结构,引导富余人员向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医疗服务薄弱的地区流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培养全科医生;严格审批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调整现有设备分布,提高使用效率;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医疗机构,引导其拓展老年护理等服务领域,或通过兼并、撤销等方式进行调整。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服务集团。

五、改革预防保健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综合性预防保健体系,负责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领域的业务技术指导任务,并提供技术咨询和调查处理传染病流行、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机构要密切结合自身业务积极开展预防保健工作,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方面的作用。

六、转变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扩大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营自,实行公立医疗机构的自主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根据任职标准,采用公开竞争、择优聘任为主的多种形式任用医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服务标准,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加强医疗机构的经济管理,进行成本核算,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行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凡社会能有效提供的后勤保障,都应逐步交由社会去办,也可通过医院联合,组建社会化的后勤服务集团。

深化医疗机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定编定岗,公开岗位标准,鼓励员工竞争,实行双向选择,逐级聘用并签订合同。严格执行内部考核制度和患者反馈制度,员工收入要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等挂钩。医疗机构也应减人增效,转岗人员的待遇及再就业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可先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合理返还,主要用于弥补医疗成本以及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等其他卫生事业,各级财政、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扣留或挪作他用。各地区要选择若干所医院积极进行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试点,取得经验后普遍推开。

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门诊部及个体诊所除可经销由省级卫生、药品监管部门审定的常用和急救用药外,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

八、规范财政补助范围和方式。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财政体制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规范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办法。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卫生机构的补助项目主要包括卫生执法监督和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重要医学科研、基本医疗服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财政对大中型医疗机构以定项补助为主,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用、重点学科研究、医院发展建设支出和所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等;对基层医疗机构以定额补助为主,主要包括其承担的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等任务。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的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级财政按照其承担的责任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给予补助。卫生执法监督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

九、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人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在总量控制幅度内,综合考虑医疗成本、财政补助和药品收入等因素,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增设或调整诊疗费、护理费、挂号费;适当提高手术费、床位费等;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适度放宽特需医疗服务价格。要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档次,引导患者合理分流。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要考虑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特点,并适当提高中医、民族医的技术服务价格,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中医、民族医的发展。

十、加大药品生产结构调整力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医药行业发展规划,严格药品生产企业准入条件,控制新增生产加工能力,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得增加供过于求的产品的布点。按照剂型类别,分阶段限期推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GMP),限期过后仍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准生产。建立科学的新药审评机制,降低新药研制和审批管理成本,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开发新产品和特色产品,积极发展“生产、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大型经济实体。

十一、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整顿药品流通秩序。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打破地区、行业、部门界限和所有制界限,以产权、产品、市场网络为纽带,组建规模化和规范化的公司,建立商贸、工贸或科工贸结合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市、县级批发企业,将市、县级批发企业改组为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推动药品零售业的连锁化经营,促进连锁药店、普通超市非处方药柜台及独立门点等多种零售形式的发展。近期暂停审批和登记新设药品批发企业。

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由卫生部牵头,国家经贸委、药品监管局参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试点,对招标、投标和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进行探索,提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具体办法。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行为主体,可委托招标机构开展招标采购,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也可自行组织招标采购。招标机构经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认定,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集中招标采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卫生、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招标采购中介组织的监督,招标采购药品的实际价格应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在药品购销活动中,要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流通费用。

十二、加强药品执法监督管理。要对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依法实行监督,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分类监管,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GSP)的监督实施,现有企业要按管理规范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予换发新证。严格核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完善质量公告制度,改革药品抽验机制,严格处罚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取缔药品集贸市场,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管理。

医药卫生范文2

第三终端市场主要包括包括了广大农村医药市场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国家和各地方政府无论从宏观政策上还是具体的实施办法上,在今年都有了进一步的落实,尤其是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具体指导措施也在不断完善,明年将使之拥有一个更大的市场机会。而今年针对广大农村医药市场主要包括县以下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所、诊所和部分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所、私人诊所、厂矿企业门诊部等。他们不受今年各地药品招投标的限制,使许多药企尤其是处方药企业纷纷开始重视第三终端市场的开发。今年面对第一终端的药品销售,面临许多地区的药品挂网招标导致的价格降低和国家发改委针对药品尤其是抗生素类药品的降价措施,使许多处方药品在第一终端的销售陷入困境。第三终端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所、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的发展潜力成为各药企的青睐的对象。

目前全国市场第三终端市场的发展非常不均衡,市场差异化也比较大,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村医疗体系进展也不一样,各地医药商业渠道拓展第三终端的步伐也不一致。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我们拓展第三终端市场的步伐。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开拓第三终端的销售模式也比较单一,一是依托面对第三终端市场的医药商业公司平台,通过商业渠道资源间接开展第三终端的销售活动;二是企业自己组建专门从事第三终端市场开发的销售队伍,深入一线市场通过某种销售模式如推广订货小会等,深入挖掘市场,发挥当地卫生院等较大终端的能力开拓第三终端市场。无论哪种形式,哪种销售模式,我们的根本目的必须明确,那就是将我们的产品有效地向这些空白市场拓展。第三终端市场是一个高速发展的市场,同样存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发展过程,明确销售目的,实时洞察市场环境的变化,尤其是当地区域医药商业渠道格局变化、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阶段,顺应市场变化,结合企业自身状况,走出一条符合企业发展方向的第三终端开拓模式。

企业的品牌和实力是开拓市场的先天优势,同样体现在第三终端市场地开发。品牌企业或具有开拓实力的企业在目前市场竞争口趋白热化的今天拓展第三资终端市场势必是一项很好的选择。但在开发过程中需要注意和重视的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 1、利用品牌企业的知名度推动非品牌产品的销售

品牌产品的良好声誉可以作为打开第三终端的敲门砖,己经进入第三终端市场的品牌产品可以吸引客户,借助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推广和带动其他非品牌产品的销售;没有进入第三终端市场的品牌产品,依托起己经营造起来的销售氛围,依靠己经形成的品牌产品的市场效应可以轻松地进入市场,抢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

2、结合企业其他深度分销工作低成本针对第三终端进行人员配置

开拓第三终端市场实际上是我们深度分销工组的一部分,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首先让大家头疼的事就是人,人力成本、投入产出、人员编制增加带来的管理问题等等都是困扰大家的大事。而对于品牌企业来讲尤其是强势品牌产品的企业,打假工作是销售团队长期的一项任务,而假货最容易出现的地区就是在第三终端市场,我们完全可以结合企业的打假工作,配置第三终端市场的深入分销人员,将开拓第三终端市场和企业假货查处结合起来,既节省了资源又深入拓展了市场,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第三终端市场的特点是终端数量多、分散,单个终端消化量小而整体市场容量大,点多面广、需求量大、配送困难、利润低、风险小。这就决定了我们开发第三终端的模式主要是以通过医药商业渠道平台和企业自身组织的销售会议进行销售,会议销售成为第三终端开发最主要的销售方式。这种针对第三终端客户举行的面对面式的会议销售,非常关节的一环是我们销售人员的拉单能力。我们以前组织过很多这样的第三终端会议,会议订货的效果往往决定于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相同的产品,相同的促销政策,相似的区域环境,不同业务人员参与的会议活动,订货量相差很远。因此,重视业务人员会议销售工作的能力是放在销售工作的第一位,也是唯一的无法让竞争对手仿制的东西。在目前市场竞争同质化产品、同质化销售严重的今天,加强销售队伍的软件建设,提高团队的工作能力是赢得这场战斗的法宝。业务人员的拉单能力需要通过集中培训和实战操练来完成。

第三终端客户业务达成后最主要的也是最难的问题是配送问题,开发第三终端对于生产企业来讲需要寻找具有区域市场配送能力的医药商业公司作为我们的合作伙伴,对于医药商业渠道来讲就必须建立自身建立和完善配送能力或寻找专业物流公司完成此项功能,这是开发第三终端的临门最关键的一脚。开发第三终端市场最主要需要解决的是配送和售后服务的问题。配送问题的解决原则是充分开拓和挖掘第三终端资源,以量取胜,摊薄配送成本。同时加强管理,在配送模式、销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扩大配送规模等方面争取低成本、高效率。

目前主要的配送模式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建配送体系

2、成为两网定点单位或利用两网定点“中转模式”实现配送,充分利用政府支持

3、利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作为物流中心

4、利用目前中国最健全的物流体系邮政物流网络

5、利用第三方物流

6、利用目前快速消费品的物流网络

(二)有效利用招标中介资源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为了解决药价高的问题,医疗机构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医疗机构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编制本期拟集中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和数量计划,经单位药事管理机构集体审核后提交药品招标采购经办机构(指医疗机构联合组织的招标采购机构或招标机构即招标中介)。

(二)药品招标采购

1.汇总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计划

,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核各医疗机构提出的采购品种、规格,确认集中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数量,并反馈给医疗机构。 2.确定采购方式,编制和发送招标采购工作文件。

3.审核药品供应企业(投标人)的合法性及其信誉和能力,确认供应企业(投标人)资格。

4.审核投标药品的批准文件和近期质检合格证明文件;

5.组织开标、评标或谈判,确定中标企业和药品品种品牌、规格、数量、价格、供应(配送)方式以及其他约定。

医药卫生范文3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的重点和难点。作为首批4个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省份之一,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安徽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立是医改的重要体现,对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将产生直接的、积极的影响。文章探索新医改视角下构建安徽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与运行机制,并为健全科学、合理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关键词:

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探索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的重点和难点。作为首批4个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省份之一,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安徽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立也是医改的重要体现。

1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概念

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是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实施对本专业医疗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组织。具体行政管理的特性,是行政主管部门与专家沟通的桥梁,能有效地将专家意见与领导决策相结合,制定的管理规范具有法规性。

2建立产科专业医质量控制中心的意义

2.1加强产科质量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卫生状况的重要指标,也是体现生殖健康服务水平的主要标志[1]。加强产科专业医疗质量管理对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将产生直接的、积极的影响。

2.22009年原卫生部启动新一轮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工作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原卫生部推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国家级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随之成立并发挥功用,取得一定效果,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下降。

2.3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是保障医疗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的重要基础,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

3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为依托单位建立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优势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重在预防与保健,妇幼保健机构是中国妇幼保健卫生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具有综合性医院不具有的保健功能,以妇幼保健院(所、站)为主要载体,针对妇女和儿童提供包括医疗、保健、预防等在内的卫生服务。产科专业医疗质量与妇幼预防保健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安徽省内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较为分散,综合性医院综合实力较强,承担了较多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但综合医院产科床位较少,不能满足广大孕产妇的需要。大部分孕产妇仍集中在妇幼保健医院分娩,其比例也在逐年递增。省内妇幼保健院承担大部分孕产妇的工作,必须借助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有效控制妇幼保健院产科专业医疗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显得尤其重要。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1年,是省内规模最大的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年分娩量占合肥市总分娩量的1/3以上,在降低合肥市孕产妇死亡率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几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以安徽省妇幼保健院牵头成立的安徽省妇幼保健医疗联合体得到了医疗联合体内成员单位的认可,实现了双向转诊、危急重孕产妇转运、产科质量的统一质控作用,具备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功能。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作为安徽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依托单位,以医疗联合体为平台,对全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与安全进行大力控制,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安徽省妇幼保健院是专科医院,有别于综合性医院的特点是:可以集全院的力量办一件事。承担安徽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目的是提高整个安徽省内的产科诊疗水平,也是促进并提高整个安徽省的卫生事业及人口素质。因此,全院上下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加大投入,集全院的力量力求做好“安徽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4理顺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2015年10月安徽省妇幼保健院被确定安徽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首先对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3],主要理顺四方关系。

4.1省卫生计生委领导部门,具有决策权,负责制定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指导全省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对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4.2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负责本专业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设立由全省若干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质量控制工作实施专业技术指导。

4.3依托单位对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具有监督、管理、支持和保障职能。(提供办公用房、设备、经费、专职人员、保障信息资料数据库的建设与运行)。

4.4质控对象主要是全省各级医院。

5质量控制工作三部曲

为做好省质量控制工作,拟定质量控制工作三部曲,见图1。第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制定标准、规范、规定和意见,以行政文件下发到各级医疗机构。第二步: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收集、培训和督查,建立医疗质量信息库,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的决定。第三步: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递交省卫生计生委,做到持续改进。

6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基本思路

一、充分认识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的双重特性,分别为:①专业的特性;②管理的特性。二、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的核心是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三、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的内涵是对医疗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抓好终末质量管理的同时抓好结构和过程管理。结构管理过程管理终末管理评估反馈持续改进。四、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抓好流程、规范、执行力、台账四项工作。制定学科建设管理规范,通过行政发文达到科室管理法规化。五、省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建立信息系统,及时分析来自各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和质量的信息,才能有助于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框架图、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产科质量持续改进框架图见图2、图3。

参考文献

[1]汪金鹏.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不同模型的拟合效果比较[J].中国妇幼保健,2015,30(5):664-666.

[2]姚瑶,刘斌.妇幼保健院规模与妇幼保健水平的关系-基于全国省级面板数据的研究[J].人口与发展,2014,20(4):65-67.

医药卫生范文4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和县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为全面完成今年我局在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承担的工作任务,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现就认真落实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作如下安排。

一、认真履行药品“三统一”配送管理职能,进一步健全统一配送工作机制。

业务室要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配送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配送企业加大药品采购力度,增加配送品规,建立药品“三统一”网络平台,加大配送人员和车辆投入,确保及时、高效将药品配送到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启动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三统一”工作,监督配送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解决配送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努力使药品配送到位率达到90%以上,县医院、天津中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达到30%以上,县妇幼保健站达到50%以上。根据全省药品统一配送管理办法和中标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处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我县药品“三统一”配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促进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基本药物抽检工作力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业务室负责指导全县各医疗单位药械管理人员对统一配送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认真填写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指导药械工作人员加强对药品的日常养护。稽查室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的购进渠道进行监管,坚决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制订基本药物的监督性抽检工作计划,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抽检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加强对药品贮存条件、有效期的监管,防止过期、变质药品进入药品流通市场。

三、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确保基本药物的安全、合理使用。

业务室要通过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的涉药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对基本药物使用安全性的关注度。要督促药品统一配送企业、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确定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应急处置,真正做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四、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形成药品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

积极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人大对我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和视察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健全县、镇、村药品监管的组织网络,通过指导检查,充分发挥各级监管职能。定期召开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会议,了解监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办公室要耐心接待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将投诉内容通报给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做好督办工作,并将办理情况回复给举报人。

医药卫生范文5

【关键词】医药卫生 企业管理 医改 政策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了计划经济,大批企业开始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参与市场竞争。医药卫生企业在众多企业中占有一席之地,同时,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医药卫生企业关系着广大人民的健康和生命。近年来,国家在医药卫生领域不断推行医改政策,对医药卫生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在当前时期,对医药卫生企业管理的研究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一、我国医药卫生企业的管理存在不足

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企业的经营管理存在着一些不足,因此导致了一些医药卫生事故的发生。接下来就来分析一下原因。

首先,一部分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道德修养不足,在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只追求经济利益,不重视社会利益。这样的经营管理往往在短期内可以获得非常高的利润,但是并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会大大降低公司的信誉度,同时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从而触犯法律,使企业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次,部分企业管理人员缺乏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在企业管理的过程中缺乏长远的眼光,不能及时地制定长期而有效的战略发展规划,往往因墨守成规而导致企业缺乏竞争活力,在市场竞争中逐步被淘汰。

再次,一些企业管理人员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变化,不能准确地把握市场趋势,导致经营管理方式滞涩,企业市区应具备的活力,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最后,也是最应引起重视的一点,某些医药卫生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为企业制定发展规划时,容易忽视国家政策对医药卫生企业的引导作用,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的医改政策,对整个医药卫生行业的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引导作用。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对医药卫生企业的管理就会产生偏差,企业就难以长远发展。

二、医药卫生企业可以应用的一般企业管理方法

医药卫生企业是众多企业的一种,与其他企业必然存在着共性,因此,医药卫生企业是可以应用一般企业的科学管理方法的。

(一)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遵守法律是任何企业经营管理的前提,企业管理人员应钻研相应的法律法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经营管理,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能够长期、健康、有序地发展。医药卫生企业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

(二)适应市场,以市场的客观规律作为管理的标准

市场作为一个不断变化的客观的实体,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并受到各时期政策、市场的供需矛盾、消费者风俗习惯以及消费水平等等因素的影响。因此,风险必然存在于每一种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医药卫生企业当然也不例外。这就要求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必须对市场的动态具有高度的敏感性,根据各时期市场中所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经营的战略方针,尽力将市场竞争及市场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化解至最低,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与发展。

(三)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品牌效益

在市场竞争中,每个企业都具有自己的品牌。相对于产品本身来说,品牌是一种软实力,是企业产品受认可的程度。医药卫生企业应借助产品质量及适当的宣传,提高产品在消费者中的认知度,并通过不断的改进逐渐提高消费者的信赖程度,从而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四)创新企业的管理经营模式

市场是时时刻刻变化着的,相应的,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也不能墨守成规,需要时常进行创新,以适应市场环境。对于医药卫生企业来说,也应该时时关注市场动态,在竞争中不断创新,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与竞争能力。

(五)重视和培养科研人才

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竞争,归根到底是科技与人才的竞争,医药卫生企业尤为如此。一方面,企业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培养现有的各类人才,在培训过程中增强人才的能力,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与科研能力;另一方面,要采取优厚条件积极引进急需的高科技拔尖人才,在药品及设备的研究中发挥其独特优势,使企业的产品更具竞争力,更能满足人民的需求。在用人上要不拘一格,大胆录用有识之士和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同时还要积极储备人才。

三、医药卫生企业所应遵守的道德标准

在社会活动中,道德问题是广泛存在的,在企业中也是如此。在企业的市场调研、生产、促销、渠道等活动中,道德问题是无处不在的。与一般企业不同,医药卫生企业是一种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与健康的特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医药卫生企业既要积极参与残酷的市场竞争,从而实现赢利的目的;同时又必须承担起对消费者和社会的重要责任。因此,在医药卫生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对社会道德的重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一)医药卫生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在医药卫生企业的管理中,由于从业人员的复杂,企业的管理者思想道德水平、法律观念以及个人素质良莠不齐,这决定了医药卫生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几乎必然地存在违背企业道德的行为。

1.市场调研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在企业的市场调研中往往会发生以下道德问题:(1)利用己方人员加入其他公司来窃取其商业机密;(2)贿赂其他公司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从而获取商业机密;(3)利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情报。

在企业的市场调研中,某些企业会利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窃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从而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这种做法看似可以使企业在短时间内获取高额利益,但是,长期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会使企业的管理人员丧失应有的自我道德约束,在竞争中越来越多地使用不正当手段,牟取不正当的利益。这样,企业就会丧失应具备的正当竞争能力,在无法使用不正当手段时,处于市场竞争的下风。而且,这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会触犯法律,从而使企业的管理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企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医药卫生企业的产品中存在道德问题

(1)医药卫生企业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2)部分企业伪造商标,生产假冒伪劣产品。(3)部分药品、设备的包装存在问题。(4)企业的管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5)售后服务差或者根本没有售后服务。

产品是企业生产的结果,是企业提供给市场以供消费者使用和消费,从而满足消费者某方面需求的东西。因此,产品是企业生产经营得以转化成利润的必须载体。如果企业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就会导致企业的信誉度大大降低。消费者不能从产品中获得需求的满足,就会对企业产生不良印象,从而对企业的所有产品失去信任。而医药卫生企业更应重视产品质量,因为医药卫生企业的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因此,产品质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3.医药卫生企业在市场定价中存在道德问题

(1)利用垄断以及信息的不对等抬高定价。(2)通过精致包装等手段提高定价。(3)哄抬物价。(4)进行虚假宣传以抬高定价。

价格是产品价值的货币体现。一件产品,其价格必须要和价值相符,才能实现其作用。而医药卫生企业的产品,其价值对消费者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如果医药卫生企业利用不正当手段抬高定价,就会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不能获得同付出成正比的回报,尤其是医药保健品,即使不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也会使消费者轻信宣传的功效,间接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虚假宣传等手段也会触犯法律,属于不正当竞争。

4.医药卫生企业在销售中存在道德问题

医药卫生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销售方式往往是厂家通过中间商将药品、设备销售给消费者。这就涉及到市场经济中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三者只有建立平等、互信的关系,并且以合同等形式对行为进行约束,才可能和谐相处。一旦生产者依靠自身的垄断优势,对市场进行垄断与控制,迫使销售者与消费者听从自己,对两者进行各种不正当的限制,就必然会产生道德问题。

(二)医药卫生企业道德问题产生的根源

1.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尚存在漏洞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市场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对规范市场经营管理、打击不法经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的市场经济毕竟还处于发展中,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存在着很多漏洞,使部分医药卫生企业经营管理者试图钻法律的空子,为自己谋取私利。

2.对医药卫生行业的监管不到位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具体表现就是国家对市场的监管。国家对市场的监管可以弥补市场的不足,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但是国家的监管能力毕竟有限,且受到客观因素的制约,导致部分行业及领域的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从而使部分不法的经营者有机可趁,进行种种不正当竞争。

3.医药卫生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唯利是图

企业的经营管理最终目的是获取利润,这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唯利是图,就会导致不正当竞争的出现,严重危害到市场的稳定。尤其是医药卫生企业,不仅要获取利润,更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否则还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以及健康。

4.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淡薄

某些消费者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从客观上纵容了不法的经营者,使他们更为猖狂。消费者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医药卫生企业产品与服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消费者对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拥有评判的权力,对侵害自身权益的企业有权诉诸法律,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如何建立医药卫生企业的道德观

1.国家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医药卫生企业对道德的遵守。同时,应加强监管力度,将市场与企业纳入有效的监管之下,促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遵守法律以及道德标准。

2.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注意提高自身素质,在维护社会利益的前提下来获取个人利益,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竞争,这样,企业才有可能健康、持续地发展下去。

3.消费者也应加强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主动对医药卫生企业进行监督,对不法行为要及时加以举报。

医疗卫生企业管理的特殊性——在国家政策下的经营管理

长期以来,国家都极为重视医药卫生行业,不断加强引导与监管力度,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尤其是医改政策。而这一点已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医药卫生企业的管理者必须时刻关注国家政策的变化,并据此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管理方法,才能适应医药卫生行业的特殊性,从而谋求更好的发展。

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这份文件强调了医改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且提出了2013年医改的主要工作安排。下面就从此次医改的几个重要方面来分析医药卫生企业在新医改环境下的经营管理。

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在新医改中强调了健全医保体系的方式方法,特别提出“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鼓励企业、个人购买商业大病补充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医药卫生企业应视自身情况及发展规划,参与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将自身融入全民医保的大体系之中,在大前提下寻求发展道路。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实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严格规范地方增补药品;继续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创新绩效考核机制;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大乡村医生补偿政策落实力度;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化解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债。

在新医改政策中,国家依旧强调了完善基层医疗保障体系的工作。从根本上来说,医药卫生企业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因此经营管理者必须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政策,并据此调整经营管理模式,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以满足广大人民对药品及医疗设备的需求为目的调整研究、生产方向

主要对基本药物进行研究和生产,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完成企业改革,并藉此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结构的优化,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2.为农村提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农村卫生室、医疗站等方式为农村提供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优化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的品牌效益。深入研究并配合国家政策,利用国家提供的有利条件调整医药卫生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可以使企业适应市场及政策的发展变化,在变化的浪潮中增强自身实力。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医药卫生企业的经营管理

医药卫生企业应严格遵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行为,而非逆流而行。这样,整个企业才能形成健康、有序的竞争机制,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全面总结评估国家确定的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继续推行便民惠民措施。

公立医院作为医药卫生行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理应成为医药卫生企业最重视的合作对象。医药卫生企业若想求得长远发展,就必须与公立医院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

1.医药卫生企业应积极与公立医院进行合作

公立医院是药品及医疗设备长期而稳定的需求者,因此,与公立医院合作有助于保障医药卫生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这就要求医药卫生企业积极把握与公立医院的合作机会,努力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才能使医药卫生企业得到长久的发展。

2.医药卫生企业必须加强对生产的管理

任何长期合作都建立在稳定的信任之上,从医药卫生企业的角度来说,要想与公立医院建立长期而有效的合作,就必须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保证产品的合格率,这样才能建立起有效的信任机制,实现长期合作。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社会办医;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

这一部分主要强调了对相关领域的改革,对此,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积极配合国家实施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企业职能,使企业进一步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赢。

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严格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在合法的前提下推进企业发展。

综上所述,若想对医药卫生企业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就必须遵照市场规律,树立应有的道德观念,并积极研究国家政策,这样,才能对医药卫生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企业才能获得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医药卫生范文6

根据市物价局等四部门转发省物价局等五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规范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行为,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经研究,决定自7月下旬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工作,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方案,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的组织安排

(一)检查的组织形式

此次全区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工作由区物价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区卫生局共同实施。区物价局具体负责检查工作,区监察局、区纠风办负责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加强行政问责,追究有关价格违法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区卫生局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被检查医疗机构配合检查工作。

(二)检查的对象和时限

1、检查对象: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民办医疗机构、镇街卫生院、油田和地方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药卫生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

2、检查时限:2011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检查的重点: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执行情况;药品加价率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

检查的内容:

1、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有无越权制定价格,是否存在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或者采取改换药品名称、规格及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的;

2、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加价率政策,有无变换方式,抬高名义进价、降低实际进价,变相提高加价率的行为,医院自制药品价格是否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作价办法核定;

3、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零差率政策;

4、疫苗、血液及血液制品价格和相关收费是否按照规定政策执行,有无擅自提高价格、自立项目收费的;

5、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

6、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规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有无分解项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的;允许单独收费的,有无超过规定的加价率,以及采取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的;

7、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的;

8、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有无擅自立项收费的;

9、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是否按照规定免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服务;

10、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

二、检查的时间安排

1、7月28日起,由区物价局对全区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深入检查。

2、9月1日前结束检查工作。区物价局汇总检查情况,明确案件处理政策界限,研究具体案件处理方式方法。并将工作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典型案例、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12年9月15日前报送市物价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被检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做好自查自纠,主动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要结合实际情况,突出检点,切实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对重要问题、重大案件要查深查透,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