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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1
(一)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一般由项目(课题)负责人与单位财务人员共同编制,预算应根据单位的现有基础设施条件、资源的配置以及课题研究的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按照经费支出科目,在科学的预测、估算基础上编制。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难题,其主要原因:
一是科研工作的不确定性强,难以象工程和产品一样比较准确地预测其进度、制定预算;二是国家财政在核拨的科研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中没有核定足够的人员经费,留有较大的缺口;三是国家核拨的人员经费预算没有体现出不同学科、不同单位、不同地区等之间的差别,也很难准确量化其差别,并判断这个差额的合理性;四是现行的工资制度及标准严重脱离人才市场行情,难以调动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五是科研单位的管理费核算的内容多,不确定因素大,很难准确控制;六是各单位具体情况不一样,管理水平和能力也存在差异,加上不确定突发事情等都会增加管理费用支出。
(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单位的选择,调整的是科研活动的组织单位及科研人员的经济分配关系,对科研活动的开展具有很大影响。探索适合科研单位需要的合适的成本核算单位,是建立研究机构成本核算模式的首要任务。以中科院所属的半导体所、空间中心、计算机所、理论物理所等不同类型研究单位成本核算单位需求情况看,不同类型的单位在成本核算对象的资金、人员规模上存在较明显的差异。
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的科学事业单位的成本费用开支分为三个部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期间费用。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费用构成了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本,而期间费用,不再参与成本计算,直接转入当期结余。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即使是直接成本,如原材料的领用,有的就难以在不同科研项目之间划分,直接工资一个看似十分简单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就难以确定。
(三)项目经费这一难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政出多门,没有统一规定。我国科研项目经费由多个部门安排,各部门分别对自己安排的科研项目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即使同一部门也会因科研项目的类型不同,制定出不同的经费管理办法。经费来源渠道多元,核算要求不一,相互之间调账,人为选择制度就难以避免。
二是部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内容不完善。如设备购置费,虽然各项规定均明确允许列支设备费,但是科研设备价值高、使用周期长,设备购置费应如何在不同项目中分摊等现行制度中没有明确。中科院某研究所有一个140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中仪器设备费预算100万元,该课题尚未完成,设备购置支出已达752.30万元。再比如招待费、礼品费等能否在课题经费中列支?比例多大?有些法规虽然对支出做出了规定,但规定之间不一致,容易引起混乱。
三是一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脱离实际。如人员支出方面,一般制度规定只能列支5%~10%,最高的也只有15%,而中科院各单位基本事业费严重不足,控制人员经费支出比例的规定形同虚设。中科院某研究所2006年底在职人员273人,离退休人员280人,近3年财政安排的基本事业费分别只相当于当年离退休费用和基本人员支出的53.46%、51.26%、61.05%,在优先保证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的情况下,科研人员70%的工资和部分津补贴只能由课题组承担。据对2006年50个课题的支出情况统计,人员支出占项目支出比例普遍大大超过规定的5%~15%的比例,其中10个课题超过50%,最高的达到88.16%。
二、科研项目成本管理与核算完善对策
(一)编制和执行科研项目预算第一,在继续按照现行方式及标准核定项目预算的前提下,允许科研单位在人员经费和管理费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如实核算项目收支;第二,在控制科研单位人员费用总额的前提下,明确在科研项目成本项目中分摊的人员经费和管理费必须是扣除基本支出预算后的余额;第三,预算项目管理和合同制管理并行并逐步向合同制管理转变。依法签订合同,项目立项单位按预算标准项目预算,按合同拨付预算资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按照合同完成科研任务,立项单位的检查控制以是否达到科研目标和关键指标检查为主,项目经费由预算单位按照基本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定安排使用,改变目前过分强调收支检查、忽视科研目标完成情况的状况。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规范预算编制行为;第四,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是成本核算的前提。科研项目申请论证前,财务人员应协助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研究的技术路线或思路,及完成课题费用支出科目,编制科学、合理的课题预算。
(二)探索科研项目成本核算的具体实施办法一是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成本核算制度,需要明确划分必须由基本事业费开支,不得分摊进入成本项目的成本费用范围界限。二是按照相关性原则合理分摊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的分摊一般按照相关性原则,首先确定间接费用的受益单位,再根据受益科研项目的经费收入、直接支出、房屋
面积等进行分摊。例如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的间接费用具体分摊方法有三种类型:
一种类型是为全所服务的间接费用,按照科研收入分摊法和二次分摊法进行分摊。如集成技术中心为全所科研提供测试、加工服务的大型科研平台,由于集成技术中心需要在超净环境下运行,其运行费用较高,每年在350万元以上。对中心的费用独立核算,并按照科研经费的收入分摊集成技术中心的费用。除了收入分摊法外,还有二次分摊法。如管理费用采用先按课题经费收入或支出的比例进行一次分摊,对超过计提标准的管理费进行第二次补贴,即将分摊的管理费用超出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部分,使用研究所事业经费进行补贴的做法。第二类是只有部分项目受益的费用按照受益对象核算。如水分析、环保处理费用等服务的对象是研究所的一部分课题,而不是全部课题,按照“谁受益谁分摊”的原则,对这部分间接费用进行管理与核算。第三类是既有整体受益也有部分项目受益的费用分摊。如房屋维修费用,采取两种核算方法,一种方法是研究所计提了房屋修购基金的,由修购基金支付,不再进行分摊。另一种方法,为简化核算程序,对费用按照预计的工作量进行划分,对属于房屋设施的维修费用并入房屋维修费用统一核算;对科研条件保障的维修保养费用并入空调运行按照超净用房的面积确定分摊的比例统一核算。
(三)建立与固定资产耗费相适应的折旧制度在固定资产标准方面,可采用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现行标准,或直接采用企业固定资产2000元/台件的标准;在折旧方法上,可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方法计提折旧;在折旧年限方面,可按统一规定的企业折旧年限执行,或根据科研单位使用特点掌握的仪器设备使用寿命计提折旧。此外,对已经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比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一样不计提折旧。折旧费用应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计人有关项目成本,无人使用的,由资产部门及时处置变现。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由原使用人和项目承担。超级秘书网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2
国家拨给企业的科研经费,属于政府补助,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与资本法。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
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国家拨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相关规定如下: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研发经费归集与核算
企业研发经费主要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实际中,企业研发经费在归集与核算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及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及经验,对科研经费核算及管理提出方法及建议进行探讨。
(一)研发经费归集与核算存在的问题
对于科技型企业,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又从事科研活动,在费用划分上会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有如下问题:
1.研发经费的范围难以界定
由于缺少一定的沟通,企业科技研发部门的人员与财务人员对研发经费范围的认识未能统一,财务人员对经费开支范围的认识会有一定限度,未能按照研项目预算书中研发经费的明细进行明细科目的设置;此外,企业科研经费缺乏规范统一的管理,科技研发部门与财务部门勾通脱节,都会影响研发经费的范围的划分。
2.生产成本与科研成本难以划分
对于企业的一些部门既从事研发活动,又进行产品的中试制生产活动,这就为企业的生产成本与科研成本的划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企业承担的大量科研课题,需要配比一定的自筹经费,特别是如果承担的是国家产业化项目或重大支撑项目,国家下拨的科研经费数额较大,而自筹经费的比例也较大,为满足课题审查的要求,科研成本会挤占生产成本,造成生产成本与科研成本划分不实,或带来高额利润及较高的所得税收,且企业也会有人为调整利润之嫌。
3.承担多个科研课题费用难以划分
根据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家拨入的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科研项目应单独建账,各项目的科研经费及研发支出单独核算。企业的一个研发部门或一个研发人员如同时承担多个科研课题,发生的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用在各课题之间难以划分。(二)企业项目经费核算及财务管理的探讨
对于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又从事科研活动的科技型企业,在项目经费核算及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建议及方法。
1.制定企业自身的规范统一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参照国家及省有关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统一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以制度对承担项目的部门和进行经费核算的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加以规范和约束。在管理办法中不仅可以界定经费的范围,还可对经费的预、决算、使用等进行相关规定。
2.不断完善科研经费核算的财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预算、决算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部进行科研经费核算,应按项目预算书中科研经费的预算明细进行研发支出科目及明细科目设置,运用金蝶或用友等财务软件的项目辅助核算功能,对企业承担的各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也可通过账表建立项目的辅助明细账,对各科研项目单独核算。科研成本项目结题后,进行项目经费决算。在项目执行期对项目经费应进行审查监督,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与经费成本的控制。
3.加强财务部与科技部间的勾通与协作
企业的财务部与科技部应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科技部对企业研发部门承担的各个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财务部对国家拨款及企业的研发经费进行核算;由于科技部专业技术性强,应及时提供财务部项目的相关信息,如项目的类别、性质、项目执行期、项目的承担人及项目预算书中经费开支明细等,还对各个项目的经费开支是否合理进行监督和审批;财务部可依据科技部提供的相关信息,按项目建立各明细辅助账进行经费核算,对研发部门报销的原始单据进行财务方面地审核、记账。
4.企业项目经费核算的一些方法
企业研发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应按照科研经费范围进行归集核算,具体方法如下:
(1)按照受益对象进行分配
企业按“谁受益谁分摊”的原则,对成本费用按受益对象进行分配,如耗用原材料,根据领料单上领用的部门,生产部门领用的记人“生产成本”,研发部门领用的记人“科研成本”,同时科研领用已进项抵扣原材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企业承担的科研项目单独建账核算,财务应按受益对象将费用归集到各研发部门承担的各个科研项目的明细科目中。
(2)按一定合理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的一些生产及研发费用在实际中难以划分的,可按一定合理比例进行分配,如企业生产部门与研发部门以及研发部门承担的各项目共同耗用水电费,难以划分,可按一定合理比例进行分摊,但分摊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的一个研发部门或一个研发人员如同时承担多个科研课题,设备使用费,可按一定合理比例进行分摊;承担多个课题人员费可按工时即人员从事科研活动的时间来进行分摊。
(3)间接费用可按相关性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科研活动发生的间接费用,如管理费、房屋占用费等,可按经费收入或研发支出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摊。
参考文献: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高校 纵向科研 经费管理 问题 成因
在我国,高校的科研经费一般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两大类。纵向科研经费是指高校承担国家、省、市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科研任务而得到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的科研经费、基金类课题经费以及学校预算安排的科研专项经费、科研配套等;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接受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或个人委托承担科研任务而取得的科研经费。要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完善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使国拨纵向科研经费使用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1.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
1.1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统一、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脱节。大多数高校的科研处负责项目申报、立项、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等科研管理工作,关注的是项目的级别和到账经费的多少;科研经费一般归口到校财务处管理,财务处本身业务量大,根本没有精力收集、整理具体科研项目的信息,加之观念上存在一些误区,认为科研经费只是一种代管经费,只进行简单收支核算,不参与科研前期、中期、后期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与科研部门容易造成脱节;项目负责人则认为实行课题负责制,科研经费是自己争取来的,上缴完学校管理费后自己理所当然地可以支配余额,任意划拨科研经费,不按项目预算范围与内容使用经费,出现经费使用不当和超支等现象。学校管理制度的不配套、不完善使得科研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1.2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
目前高校财务是根据教育事业费的会计制度来审核科研经费,并按教育事业费的核算模式进行简单的收支核算,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模式不能适应科研经费的特性,也无法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进行监管。科研管理部门对经费到位后的使用主张宽松,不加制约,不能为财务部门提供完整的科研项目信息;财务部门缺乏与科研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沟通的平台和信息共享,在不熟悉科研项目的运作过程的情况下监管科研经费的的使用;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预算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按预算开支,不合理开支时有发生。
1.3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广、项目类别及名称繁多,经费分类划分困难,有时同一项目从不同渠道均获得资助经费,而经费使用情况要分来源渠道上报,给科研课题的财务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及会计软件功能的局限性,项目的分层次管理和分级上报也很困难;科研经费的负责人多数对财务知识不是很清楚,往往不能按财务制度的要求报账,使财务人员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又不能违反财务制度,从而给财务核算工作增加了难度。
1.4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预算存在问题
科研立项阶段的经费预算存在的问题:一是编制“弹性预算”。弹性预算是一种有意夸大科研经费预算金额的行为。项目负责人上报的预算金额不是项目所需要的真实成本,而是在真实成本的基础上预留一定的空间和余地。二是编制“粗放预算"。大多数项目负责人都不是财务人员,缺乏科学的预算知识,加之有些项目负责人认为经费预算没有必要细化,编制项目预算时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表现出项目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三是编制“虚假预算”。虚假预算即虚报开支,将一些与课题研究无关的费用计算在内,以套取科研经费。
1.5 高校科研全成本核算难以实施
高校科研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由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协作研究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使用的可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差旅费等;间接费用指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水、电、暖费等;协作研究费指由外单位承担部分协作及加工的费用等。全成本核算应将科研项目消耗的所有资源成本纳入项目的成本核算中。但实际上科研用的房费、水费、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等都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从教育事业经费中支出;按规定科研收入计提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管理费的一部分是用于支付学校垫付的水电、折旧等费用的,但所提的管理费却成了科研管理部门的日常开支;高校的教学科研活动交叉进行,不能明确划分其用途,往往是用教学材料来作科研项目的实验,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课题费混用,造成科研项目的成本难以准确计量。
1.6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失控。在高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模式下,存在着科研管理部门、二级院系、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多头管理现象,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处于多头管理又都不管的状态;财务账只反映科研资产的金额,设备处只负责购置科研设备的数量、品名、规格;科研设备的利用率财务处不清楚,不知道科研设备的购置、利用是否合理,从而造成科研设备重复购置和利用率低下的浪费现象;科研资产验收入库的手续也不完备,购置后的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大都由课题组保管使用,在科研人员工作调动和岗位调动时,由于没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可以随意带走;还有的科研人员为了逃避国有资产的监管,将购置的国有资产设备拆分成材料、消耗品等开具发票,造成学校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1.7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监督中存在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缺少必要的审计监督。高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较多,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课题经费要纳入学校统一核算,但由于这部分经费牵涉到学校及某些个人利益,管理的阻力很大,更谈不上监督;政府审计部门也很少对其进行专项审计,学校内部监督制度也不健全,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很少过问经费使用情况及效益,使经费管理缺乏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
1.8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中结余资金问题
科研项目完成后,课题结题不结算。多数高校科研项目在通过验收、完成结题后,未将剩余经费在财务部门进行结算而继续用于其他支出。结余经费不结算,使财务部门无法对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经费进行成本归集、分析与效益评价,表现在每年的财务报表中已通过验收的项目仍然有余额,不能客观反映学校目前实际的科研情况。多数高校科研经费实行指标卡管理,个别单位经费卡管理不严,结余经费数额不清,有的项目负责人手中持有好几个经费卡,时常有经费使用中互相串用的现象。
2.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2.1 高校中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过于宽松
科研经费报销中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既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更主要的是许多学校在科研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在课题制下,科研经费到款后学校除扣去管理费,剩下的经费全由课题组自行支配,缺乏对科研过程尤其是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许多高校为了鼓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争取多报项目、多争取项目,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都比较宽松。如为了充分调动从事科研工作的教职工的积极性,许多院校在科研经费到款后学校只提取少量科研管理费,而没有对科研工作进行细致的成本核算,对于学校通过科研工作取得了多少经济效益并不关心。一些高校认为科研经费为预算外经费,无需从严管理,而只要课题经费能进学校就行,至于学校通过科研工作取得多少经济效益不够关心。不少高校科研所用的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等都从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2.2 支出预算与经费开支不一致
国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对支出预算的要求是本着量入为出、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预算表,并规定了预算表中应包含成本收入和支出项目,但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中仍存在经费开支与支出预算不符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国家财经制度方面,由于制度对科研经费的人工费、资产购置费、通讯费等范围存在限制,无法据实列支,导致申报时的支出预算无法准确制定;此外,高校的科研项目多为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具有不确定性,加之物价上涨、工资上调等原因,易发生价差,导致经费支出增加。国家或项目归口单位专项审计不及时,学校审计部门日常监督也不够,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本应是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然而,科技部门“重立项,轻跟踪",财务部门“重决算,轻预算",审计部门人员编制不足等问题,造成项目经费使用缺乏全程的跟踪监督。
2.3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般情况下,高校对科研经费购入的固定资产都能纳入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但对固定资产购入后的使用和项目结题后的资产移交、清理,高校却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的规定:“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即科研项目在结题后,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办理移交手续将固定资产移交给学校。但因为缺乏相关的固定资产使用和移交制度,很多固定资产滞留在科研人员手中,致使国有资产流失。而固定资产无法统一调配使用,则难以避免重复购买和建设,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
2.4 高校普遍上成本管理意识淡薄
大多数高校很少进行成本核算,高校更多的是注重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和社会效应。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是学校的成本意识淡薄造成的。由于高校是事业性质的单位,很少进行经营活动,所以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对科研人员在学校从事科研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如房费、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电话费等小额费用,并未进行认真的考虑,往往均在事业经费列支,而这些费用汇总后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挤占了学校正常的公用经费,也无法反映科研经费支出的真实情况,使科研经费的成本核算不准确。
2.5 制度不全、责权不明形成资金结余
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权不明确。科研项目经费的委托方认为科研经费的管理权随着经费的转移由委托方转移到受托方,而受托方则认为对课题经费缺少自,认为经费是课题负责人中请到的,使用权在他们自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从管理者到课题负责人都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使得一些制度和规定执行不力。高校没有真正实施有效的管理,尤其是结余经费的管理在一些高校成了真空地带,变成了课题组的自有资金,经费使用随意性很大。形成结余经费原因主要是:职能部门在结题结算过程中缺乏对项目合同的协调监督、课题组在项目完成后极少主动申请结算。形成结余经费的具体原因:预算结余。立项时的预算往往不能全面反映执行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2)核算结余。高校科研经费核算制度不完善、不规范,没有进行成本核算,结构不合理。 (3)政策性结余。绝大部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宽松,对高校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的使用等只是提取管理费,用教育经费购置科研设备,使得本应购置科研设备的经费部分结余下来。(4)非正常结余。由于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课题负责人在使用经费过程中,人为减少项目成本,挤占、挪用教学经费、尤其是实验材料,造成不正常的结余。(5)重复结余。目前国家科技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研究人员可以从不同的来源渠道获取重复资助,从而造成科研经费结余。
3. 高校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3.1 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
高校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学校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科研部门、财务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实行“三位一体、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3.2 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各高校要针对当前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针对当前纵向、横向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立和完善校内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在制度中应明确规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办法和审批手续等,对科研项目经费中的人员费、评审费、管理费等也要做出相应的规定,使财务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做列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觉遵守有关的财经规章制度;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也有利于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的沟通和理解,减少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在报账过程中的矛盾。
3.3 强化纵向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科研项目立项的关键是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实事求是地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核算课题本,这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基础。从国际上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来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效手段就是经费预算管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主要由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对资源进行合理的计划及编制,结合经费估算和预算的方法技术制定合理的项目预算,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系的基础;项目确定不等于确定经费,我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模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就是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借鉴国外经验,实行根据项目计划任务编制项目全额预算,经过评估和审核后确定经费。因此,科学编制预算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构建科研经费管理体系的基础
3.4 建立健全全面成本核算制度,
高校应加强对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管理。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是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组成部分,各高校应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成本核算制度,来确定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合理水平。其中,项目管理费可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规定的比例由学校安排使用;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学校制定管理办法予以规范,但目前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提取的项目管理费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统筹使用。人员经费、业务费等其他各项支出,各高校应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的要求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3.5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目前,高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结题不结账。各高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有关信息。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六个月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办理结账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有权按照校内管理办法予以结账。
3.6 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学校使用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都属于国有资产,应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资产的处置和使用(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私利。各高校要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管理和保护,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执行。
3.7 高校应建立具有统一控制力的监管体系。科研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特别在宏观层面上,应强化其适应性与回应性管理体系,通过法律规范逐步完善,做到有法可依。首先,在科技管理部门内部,按照现代管理体制设置,遵循权力制衡原则,决策、执行与监督部门相互独立,并在其内部形成闭环控制系统。在这种个过程中,注重审计的重要作用,从合规性传统审计向合理性绩效审计转变,实行定期审计与随时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其次,是科研承担人所在单位的监管,这是科技经费监管的基础。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将课题经费作为校内部门经费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审计、专项检查、绩效考评等手段及时了解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对各部门、单位的课题经费管理加强指导,加大财务、审计监管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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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正勇,祝慧洁,边丽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控制对策研究[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经费管理 科研项目 高校 财务管理
科研项目是对高校综合科技水平以及综合实力进行判定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同时也是高校培养高科技人才、建立重点学科以及校园文化建设和对外宣传的必要保障。随着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各大高校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以及项目所需的科研经费都处于不断增长的过程,因此科研经费已经成为目前高校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而对于高校财务管理而言,如何实现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科学、有效、合理和规范管理,在保证科研经费可以充分发挥最大效益的基础上实现高校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当前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需要考虑的共同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概述
各大高校的科研经费,由于来源渠道上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纵向的科研经费和横向的科研经费。纵向的科研经费主要指的是财政性的拨款,包括国家科技专项经费,例如973计划、863计划以及支撑计划等等,同时还包括国家和地方上的各种基金,比如国家和省部的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学科点、社科重大项目、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等方面的基金,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归国留学生基金等等。由于这些财政性的科研经费没有包含创收的成分,在管理和使用上需要严格按照国家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同时依照合同预算来对开支进行规定。横向科研经费主要就是指高校和各种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进行的横向联合,利用高校对这些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协作、科技成果转让以及技术支持等手段而获得的收入,这是高校在科技创收上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的重要来源。
我国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缺乏科学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首先表现为高校在经费管理制度的不统一。由于目前高校科研资金管理制度正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当中,同时科研体制也在不断改革,不同渠道来源的科研经费在其管理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的不同,同时对资金所进行的核算也是不同的。目前,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以及财务主管部门还没有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和资金核算问题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宏观指导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因此在实际的高校科研资金管理过程中,都是参照教育事业的财务制度来进行的。由于财务制度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上的不统一,这不仅无法起到良好的经费管理效果,同时也会对于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矛盾。
其次是缺乏有效的成本核算。我国科技部联合相关部委在2001年共同了科研计划实施课题的相关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的支出以及所有和科研课题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其中,直接费用就是在对科研项目进行研究过程中可以直接纳入到成本中的费用,包括设备费用、人员费用以及其他科研费用,而间接费用就是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无法对成本进行直接计入的费用,包括各种行政管理费用、服务人员费用、各类设备的使用费和折旧费,而目前高校科研项目研究一般和教学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的,很多科研支出包括使用费、折旧费、人员费用以及水电费等等都被纳入到了教学事业费用支出,因此对科研支出进行了虚减。
科研经费的运用不合理,使用效率低。首先表现为科研预算编制上的不合理。这种不合理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在高校科研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预算,很多在研究中被消耗掉的费用并不是可以事先进行预见的,这就给科研预算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很难进行合理准确的估算;另一方面是由于有些高校研究课题组在进行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对预算的重要性和关键性认识不足,导致预算出的编制不够准确和科学,最终导致预算和决算上的巨大差异。
其次表现为科研支出结构不合理。由于很多高校科研人员对于国家的财经政策以及国家政策缺乏足够的了解,对预算的执行意识不强,同时学校的财务部门也对学校的科研项目不够熟悉,对票据报销中的相关性、真实性以及合理性把关不严,导致了科研费用在支出结构上的不合理现象严重。根据2009年山东省对省内的十所高校的265个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相关审计,发现在费用开支上直接费用仅占到费用总开支的49.8%,而附带的间接费用占到了一半多。
最后表现为科研经费的结余资金过大。根据国家审计署2008年公布的针对16所高校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发现,截至2009年初,在13所高校中将近1.73万个科研课题没有按照规定结账,其资金累积达到3.23亿元,导致了大量的账面资金被闲置,同时在使用上的随意性较大,这都给科研项目管理以及财务核算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由于我国在高校科研项目的管理责任上采用的都是课题组负责制,给予了课题负责人在预算范围内较大的经费使用权和自主支配权,很多高校为了对科研项目进行鼓励,往往在经费管理监督方面都采取了宽松的管理方式,绝大部分的经费都集中在课题组负责人手中,对科研项目只收取少量的管理费用。而由于课题组负责人往往都对经费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了解甚少,从而导致了在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较多的随意性和违规性,这样不仅不利于对高校科研经费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暴露了我国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机制上的不完善。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
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一个科学有效、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基础和关键。我国各个高校应该根据自身在财务管理以及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科研经费管理方法进行细化,制定一个详细、可以操作的资金核算和管理制度,同时对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重要环节进行具体规定,包括经费预算、费用支出、经费划拨、结题时费用结算、费用结余、课题验收以及各类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环节,保证高校的科研人员以及财务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调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在重大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上的积极探索。
对经费管理责任制进行强化。随着我国目前高校科研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科研体制的改革,高校应该就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增强其经费使用和管理上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上实现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并将具体的责任明确到人。在分级管理上,高校财务部门、科研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以及科研项目和课题负责人需要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实现各尽其责,同时要确定高校校长的统一领导,对各责任主体进行明确,并实行跟踪考核,在建立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对所有管理不善以及计划项目目标完成不力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对经费预算进行细化,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这一方面是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和保证费用可以得到合理使用的前提,同时也是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高校一旦对课题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批通过一般不要进行随意的调整,必须要实现严格的执行,同时高校的财务人员需要帮助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以及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坚持经济合理性、政策相符性以及目标相关性等原则,经过科学测算以及充分论证制度之后对项目的预算进行编制。保证所编制出来的预算不但可以满足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同时还能符合财务管理中各类制度的客观规定。
完善科研经费约束监督机制。高校应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建立有效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机制,以及相应的监督机制。这个监督机制应当是由财务、审计、科研三方共同参与的,从全局角度出发的机制。同时,要加大科研经费的事前预算评估力度,做好经费的使用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经费的使用程序,明确经费使用的目的、金额、时间、范围等等项目。落实监督和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所有款项的支出和使用结果,并真实记录,做到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和控制不合理的开支。做好经费决算工作,加强财务审计,尤其是要加强绩效审计工作。对重大科研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资金安全。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 科研项目; 财务报账制; 项目管理; 核算单位; 报账单位
随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科技投入逐年增长,科技经费管理也日益规范和加强。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经费的预算和使用,同时加大项目验收的财务审计力度。近两年来,主管部门又有新的举措,如,开设银行特设账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即是如此;科研项目实行财务报账制,经费不再层层下拨,统一在某一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或是主持单位,或是某一承担单位)进行财务核算,如863项目、转基因专项等。本文仅就财务报账制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实行科研项目财务报账制,可以加强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预算执行力和经费使用效率,在项目验收阶段,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但是,目前在实践中,财务报账制或多或少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做法还有待完善和加强。
一、科研项目财务报账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报账中存在的问题
1.真实性问题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第一就是真实性原则,即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对经费核算管理单位来说,部分核算的经济业务是报账单位发生的,这部分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可靠,经费核算单位经办人员、会计人员并不能作出保证。而在财务审计时,被审计单位——经费核算单位要做出“管理当局声明书”,必须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作出书面声明或确认,这对被审计单位来说,确实有点勉为其难。
2.支付问题
财务报账时,如何进行支付结算,有时也是一个问题。有些费用有时因报账单位垫付资金,而汇入报账单位,至于是否确实垫付,报账单位收到报账款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本来可以支付现金的费用,如差旅费、劳务费(科研用工工资),是否能支付现金,特别是当金额比较大时,如何处理比较妥当;一些支出金额较大的费用,报账单位个人先行垫付了现金,能否以现金形式支付。支付采取何种方式,不只是会计核算的问题,也是经费管理是否规范的一个体现。
3.垫付资金问题
报账单位科研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然遇到资金问题。因为经费未下拨到本单位,使用经费时不可能随用随取,只能用别的资金先行垫付。若使用其他在研项目经费,这时,就涉及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问题。若不想使用其他项目经费且经费来源又较少时,资金垫付就比较困难。
(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统计及经费考核问题
科研单位对科研项目统计一般以批准立项和经费到账为准。此类报账项目,由于经费未下拨,对报账单位来说,有等于无,自然不予统计,年底经费考核时,也不算指标。科研人员就好像成了为别的单位打工的人员,只不过为了有事可干,不能放着科研项目不去做,只能不作计较,埋头苦干。对核算单位而言,此类项目既有立项,又有经费到账,自然是如假包换的科研项目,在经费统计上,自然按账面上反映的数额统计,这样,既有了项目,又增加了经费,可谓是双赢。两种做法对比鲜明,但都不正确。
2.项目管理和管理费问题
报账单位既然未将报账项目纳入统计考核范围,自然也不会纳入管理范围,项目管理基本上是科研人员自己的事。当然,上级项目承担单位会对下级承担单位进行项目任务分配、安排,会定期检查、了解项目执行情况,但这代替不了下级承担单位——报账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报账单位项目管理缺失,使项目管理环节出现了断层。
项目经费预算中一般都有管理费预算,这项费用是用于项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以项目经费为基数按比例核定,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在实际工作中,管理费一般由项目承担单位按比例收取并统筹安排使用。但在报账项目中,由于经费未下拨至报账单位,报账单位放弃了管理,也就放弃了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管理费指标则由核算单位享有。实际上,报账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一些必要的基础条件,但这部分消耗未得到应有的补偿。这样,报账制项目的管理费则与实际不符,也与有关规定不符。
3.绩效考核和激励问题
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关于科研项目的绩效考核和对科研人员的激励。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绩效支出,应当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工作未完全落到实处。报账单位未收到经费,对报账项目不作统计,不作管理,更不作绩效考核,科研人员的绩效成为一纸空谈。核算单位则以账面经费为基数,根据考核情况,提取、支出科研人员绩效。绩效考核和绩效支出本是一种激励措施,若未适用于报账单位科研人员,会挫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这与国家实行绩效管理的初衷相违背。
二、完善科研项目财务报账制的建议
(一)完善财务报账制度,规范财务报账程序
1.完善财务报账手续
签字手续完备、附件齐全,是报账的基本要求,对报账项目来说,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如前所述,会计人员难以知晓报账单位的经济业务是否实际发生,防范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完善报账手续。实际工作中,常有报账单位仅提供原始单据进行报账,这种做法非常不妥。比较妥当的做法是由报账单位填写报销单,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金额大的支出或重要的支出还应由单位领导签字;附件应齐全,如参加会议要有会议通知,组织会议还应有签到单,测试费要有协议,材料费要有验收人签字并附清单或协议,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号,仪器设备费应有合同和固定资产登记证明。再根据核算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由该单位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签字。报账单位有关人员签字是对报账事项进行确认,核算单位有关人员签字是对报账支付进行认可,经过双方的确认和认可,会计人员方可进行报账业务处理。
2.采取正确的结算支付方式
结算方式有两种,即现金和银行转账。采用何种方法,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明确规定。鉴于报账的特殊性,应尽量减少现金支付,而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如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虽说是可以现金支付,但由于这类凭证本就属于自制原始凭证,支付时宜采用转账方式,即将报账款项汇入报账单位账户,由报账单位根据发放清单进行发放,若报账单位已先行垫付的,可以进行冲账处理。差旅费可先向报账单位借款,报账后将款项汇入报账单位冲账。超过现金结算范围、标准的大额支出,应杜绝个人垫付,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报账单位购置商品及接受服务的费用,应根据发票直接汇入有关单位账户,对于报账单位已先行垫付的,应由报账单位提供垫付证明,方可将款项汇入报账单位账户。如有必要,对于汇入报账单位账户的费用,可要求报账单位提供有关账务处理证明。
3.妥善解决垫付资金问题
报账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使用资金时,应尽量采用后付款方式,比如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对于必须先行付款的情况,报账单位应落实垫付资金来源,此时,不应使用其他在研项目资金,应使用其他性质资金,如横向委托收入、技术转让和服务收入、科研副产品销售收入等。当项目组除科研经费外,其他收入来源单一或较少时,报账单位应协调垫付资金来源,妥善解决资金问题,为科研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理顺关系,各尽其责,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1.明确项目和经费归属
报账项目虽有特殊性,但也只表现在经费的核算管理上,其余与一般项目无异,核算单位和报账单位都应正确对待。核算单位应将项目书中分配给报账单位的经费指标分离出来,按分离后只属于本单位的经费进行有关考核,不应虚增指标和成绩。对报账单位来说,虽说项目经费未拨至本单位账户,但项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报账单位对未拨至本单位的项目经费拥有事实上的使用权,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工作考核时应对此类项目及其经费予以确认。
2.相互配合,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一般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之间是需要配合的,而财务报账制项目,各承担单位间的关系更为紧密,相互间配合更为重要。
核算单位应与报账单位做好项目任务分解及经费预算分配,定期交流项目实施进度,核算单位应定期分析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反馈报账单位。报账单位应将报账项目视为一般项目,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协调有关事宜,根据项目预算,对报账事项进行审核确认。
项目管理成本属于间接费用,根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由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课题预算(书)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由此可见,项目管理费,应由核算单位和报账单位根据各自预算和实际情况收取、管理和使用,这样,既反映了科研项目的实际管理成本,对报账单位也体现了公平原则。
3.开展绩效考核,实行激励政策
现代管理重视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也称成果测评,它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的过程,通过考核,最终达到工作目标。核算单位和报账单位都应根据管理要求,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并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
绩效考核和绩效支出是国家完善项目管理的重大举措,对科研人员来说也是一项激励。绩效发放方式,核算单位自不必说。报账单位科研人员绩效发放有两种方式,一种由核算单位直接发放,个人所得税款由科研人员自行申报;一种在报账后将绩效款汇入报账单位账户,由报账单位发放,个人所得税款由报账单位扣缴。不难看出,第二种方式更为适当,也便于操作,并且绩效支出属于间接费用,从前文也可看出,绩效支出应纳入报账单位财务,统筹安排使用。
【参考文献】
[1] 百度百科.会计核算原则[EB/OL].http:///view/595582.htm.2012.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高校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分摊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2
高等学校作为高学历人才的聚集地,科学研究是高等学校应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近年来随着高校科研实力的不断增强,高校参与各类科研活动也越来越多,高校获取的科研经费占高校总经费的比重也越来越大。面对日益增长的科研经费,很多学者对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进行了研究,湛毅青等(2008)通过对中美政府及我国部分有代表性的高校的科研间接成本管理现状的研究,对比分析了我国高校科研间接成本管理在分摊比例、管理制度、核算模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科研间接成本角度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建议。冯宝军等(2012)针对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的核算提出了基于多属性分析的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计算模型,对科研项目及间接成本对象进行多属性分析,通过多属性与权值的协调控制,真实准确地进行间接成本的分摊处理。李智敏等(2012)从作业成本思想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如何运用作业成本管理思想合理分摊间接费用,提高科研项目成本计算的准确性。2011年财政部 科技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从遵循科研规律,科学化、精细化地管理科研经费出发,实施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科研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2011年12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高校严格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面对新情况和新背景,探索高校科研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更好地合理、规范使用科研间接费用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本文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分析我国高校科研间接成本政策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高校科研间接费用分摊的思路与建议。
一、我国高校科研间接成本政策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科研间接成本政策
科研间接成本在我国称为科研间接费用、公共设施费或管理费,其中管理费的提法比较普遍。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研投入的日益增长,很多学者积极探索科研全成本的核算,科研间接成本的研究提上日程,部分科研项目的科研间接费用取代了以前的科研管理费,科研管理费只是科研间接费用的一部分。但受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政府至今未出台统一的科研成本管理办法。从已经颁布的归口部门制定的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看,不同的归口部门对于间接成本的概念、分摊标准等有着不同的规定,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国家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间接成本补偿最早是以公共设施费或管理费体现的,而且比例较小,最初只对水、电、气、暖等费用进行补偿(博士点基金),或只对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等费用进行补偿(自然科学基金),直到2006年国家加大对科学研究的投入后,有关部委针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和科技专项出台了一系列资金管理办法,对管理费用实行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扩大了支出范围,同时涵盖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2009 年 9 月,财教[2009]218 号文件的出台使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改革出现了转机,明确了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和基本建设费后的13%,初步建立起间接费用补偿机制和人员激励机制。2011 年 10 月财教[2011]434号文件的推出使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扩展到了“863”、“973”、“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公益性行业专项等科研项目,是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改革的重大突破,进一步明确了科研间接费用对于高校教学、科研运行与实力建设的补偿方式、支持力度。
(二)我国高校科研间接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校科研项目的性质决定了科研项目经费分布的特点,一般而言,综合院校和理工院校的科研经费比较多,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受益也较大,文科类院校的科研经费比较少,且文科类的科研项目一般不需要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水、电、气、暖等消耗也较少,因此文科类的科研项目基本还是参照财教[2007]30号文件精神,对项目只提管理费,且金额较少。在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受益较大的综合院校和理工院校,由于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实施时间不长,科研间接成本管理还存在管理滞后,直接费用占用间接费用的情况普遍;科研合作费中的科研间接费用分配差异较大,合作单位的间接费用补偿无法得到保证 ;科研间接费用的核算科目多样等问题,科研间接费用管理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改进。
二、科研间接费用分摊的思路与建议
长期以来因缺乏相应地成本补偿和分担渠道,科研间接费用补偿一直没有得到落实,财教[2009]218号和财教[2011]434号文件的出台为科研间接成本补偿、高校办学资源成本分摊与核算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与挑战。高校作为科研课题承担和实施单位,应以此为契机,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推进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笔者认为,高校应该从以下方面做好科研间接成本的分摊工作:
(一)加快科研间接费用分摊研究,开展科研间接成本核算
根据财教[2011]434号文件,从科研间接费用的定义可以看出,科研间接费用涉及高校的资产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以及科研管理部门等,因此,目前应加快科研间接费用在这些部门的分摊研究,使相关部门为科研工作提供的人、财、物力能够尽快得到补偿。
1.加快科研用房科学配置和成本核算
一直以来,高校为了鼓励科学研究,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对科研用房都是无偿提供使用。科研间接成本补偿对高校用房资源配置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和可靠的财力支撑。因此,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快做好房屋资源的科学配置,改变房屋无偿使用的现状,建立有利于资源调节、成本补偿的资源配置体系;按照“定额免费、超额收费”的原则,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级各类用房制定分配标准,对标准内的正常教学和行政管理办公用房实行免费,对超标准的各类用房实行收费制度,并制定收费标准,使科研项目能够顺利对学校提供的科研用房实行补偿。
2.完善水、电、气、暖等能源消耗成本的回收工作
资产、后勤管理部门应在现有水、电、气、暖等能源成本回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成本分摊与回收制度,加快计量手段的改造;建立科研用房水、电、气、暖等能源成本的回收和补偿制度,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水、电、气、暖等能源消耗能够顺利形成真正支出。
3.加快为科研项目服务的行政管理费用的成本核算
科研项目从立项申请、预算审核、预算下拨、预算执行到项目结题验收等一系列过程都需要学校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其中学校的财务处、科技处、资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处是主要的管理部门,科技处是专门为科学研究服务的部门,随着高校科研经费大幅增长,财务处和资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处在服务科研方面消耗的人力和物力也在逐年增加,有的高校财务处甚至专门成立了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公室,专门为科学研究提供服务;因此如何测算这些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使科研间接成本中的管理费核算更科学也是当务之急。
(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与会计核算,充分发挥科研间接成本补偿作用
1.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对科研经费实行精细化管理
财务部门应从科研立项时的预算、科研经费下达后的使用、科研项目结题时的决算等方面强化管理,实行科研经费精细化管理。对科研项目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对不按规定比例做间接费用预算的项目不予审核盖章;经费下达后,要对科研项目经费实行额度控制,对超预算的支出(如材料费等),应按“有增有减,增减相等”的原则对预算额度进行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核报批手续;项目结题时,要对项目决算进行严格审核,严禁出现上交的项目决算表与财务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保证科研间接费用额度不被直接费用占用。
2.建立适应科研间接费用补偿的会计核算体系,强化间接费用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管
财务部门要改变以往简单按比例计提管理费的做法,建立与间接费用支出内容相对应的会计核算科目;改变仅针对项目经费总额进行支出核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对项目经费的分项费用按预算额度进行支出额度控制并严格支出范围,针对间接费用对应的办学资源成本核算内容,建立内部成本核算会计科目,对用房、设备、水电气暖等成本按照研究进度据实列支,充分发挥科研课题间接费用对高校财力运行的补充作用。
(三)加快科研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建设
财教[2011]434号文件明确提出研究间接费用含有绩效支出,并对绩效支出作出了解释,指承担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等。这就打破了原来编制内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参加人员不得发放人员经费的规定,有助于学校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提高高校教师从事研究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因此,高校的人事和科技部门应研究并建立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一方面有利于内部激励机制的建立;另一方面也为科研课题的成果推广建立良性循环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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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郑 岚,硕士,南京农业大学计财处副处长。
曹林凤,硕士,南京农业大学计财处科长。
李园园,硕士,南京农业大学计财处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