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教学法论文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教学法论文范文1
1.弥补实践教学的缺失。
旅游管理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很多课程都需要大量教学,但是目前由于课程设置、实习经费等客观原因的制约,旅游管理课程的实践教学内容远远不能满足专业的需求,而使用论文教学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很多实际的案例,并在作者的引导之下学习如何分析这些案例,从而对旅游行业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2.弥补学科的不成熟。
旅游管理的学科体系、研究方法等都不完善,还在不断发展之中。其中有不少好的研究方法、研究思想都蕴含在大量的论文、文献中,这些最新最好的东西都没有纳入到旅游管理的教材中来。而使用论文教学可以帮助学生了解最新的思想、方法、知识。
3.培养学生的能力。
目前,旅游管理本科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模式难以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特别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更多的是教学生一些常识和有限的知识,缺乏能力的培养、方法的训练。而使用论文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学习如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会以问题为中心去思考问题。
二“、论文教学法”在实践中产生的问题
笔者在旅游规划与开发这门课程试图尝试用每周一节的时间去引导学生读论文,并讲解论文,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以下问题。
1.由于学生的惯性和惰性,容易流于形式。
长期以来,大学本科教学的主要方式是老师讲,学生听,学生已经习惯了这种很舒服的方式,因此,如果让学生去读论文、去钻研一些研究方法、去讨论一些思想,对他们来讲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因为他们已经有了很大的惰性和惯性,要从这种惰性和惯性中扭转过来非常困难。而且更有甚者,部分同学对专业课程毫无兴趣,对这些论文的内容显得无动于衷。
2.由于论文比课本更加难懂,所以讲解难度大。
学术论文涉及的概念、内容、方法等是学生平时基本没有接触过的,老师讲解起来有相当难度,比如旅游的很多论文是用数学方法分析的,而相当一部分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是文科生,所以对数学方法理解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还有比如,旅游的很多论文涉及到民族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的很多概念,这些对于学生理解起来都有一定的难度。
3.由于课堂的局限性,缺乏充分的交流。
学术论文是需要详细分析、仔细品读才能理解的,有时还需要查阅大量的文献、专著等,还有的时候需要大量的交流、讨论,只有通过这些方法才能理解论文的思想,才能进一步深化认识、升华思想,而在课堂上由于时间有限,大部分学生对老师讲解的论文似懂非懂,也没有提前做好充分吸纳和质疑的准备,因此也缺乏有质量的交流。
三“、论文教学法”实施的解决方法
1.加强师生沟通,让学生接受“论文教学法”。
首先要让学生对“论文教学法”有比较透彻的认识和了解。学生对一些教学方法的抵触很多时候是由于不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造成的,他们把老师的要求当成是负担来对待,而对其中的益处知之甚少,再加上老师平时很少和学生有交流的机会,更多的是课堂上单向交流,所以必须建立师生之间双向沟通,让学生愿意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
2.引导学生更多地参与一些高级别的学术交流活动。
高校一般都有讲座、学术会议等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但由于学生大部分对一些学术交流活动不了解,觉得和自己没任何关系,因此,总体上学术交流活动主要是老师和研究生参加,本科生参加的很少。老师可以给班上的学生提出要求,让他们去感受学术氛围,让专家对学生形成强大的影响力。
3.提升学生的目标效价和期望值,让学生主动参与。
根据弗鲁姆的期望理论,某一活动对个体的激励力量取决于他所能得到结果的全部预期价值乘以他认为达成该结果的期望概率。用公式可以表示为:M=V×E,其中:M———激励力量,是指调动一个人的积极性,激发出人的潜力的强度。V———目标效价,指达成目标后对于满足个人需要价值的大小。E———期望值,这是指根据以往的经验进行的主观判断,达成目标并能导致某种结果的概率。因此,老师应该不断强调学习论文的目标效价和期望值,例如可以让学生上台讲解论文,让学生通过课程论文的形式写论文并指导他们发表。
四、结论
教学法论文范文2
[关键词]:初中数学、学生出题、课堂教学、复习考试、评价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在人们的传统教学观念中,老师出题是天经地义的,而学生只有做题的份儿。由于这种思想的束缚,广大教师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渐渐地形成一种条件反射:教师绞尽脑汁出题,学生费尽心思做题;教师出题越出越多,学生做题越做越快;教师出题越出越难,学生做题越做越累;久而久之,教师成了出题的圣人,学生变为做题的机器;教师越教越厌,学生越学越烦。虽然做题可以使学生形成较强的解题能力,但围绕“题型”和“题海”反复进行的“大运动量”训练,使学生的作业负担沉重,不仅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十分不利,而且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发展相对滞后。
在我的教学生涯中,听过的课已不计其数,但在课堂上让学生出题的教学形式还不多见。前不久有幸听了几节新课程理念的课,大家一致认为在许多成功的课中,常有一个共同的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在课堂上都出现了学生出题的片段。其教学形式新颖,互动交流积极,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明显。根据调查发现在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都有一些在教学中采用学生出题教学法的例子,在其他非常规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学生出题的现象,从结果来看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今新课程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如果在初中数学中能合理地利用学生出题的形式,巧妙地运用于教学过程中或学生的复习考试中,开创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定会使数学教学锦上添花。
二、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知识学习是一个建构过程,必须突出学习者的主体作用。教师的讲解并不能直接将知识传输给学生,教师只能通过组织者、合作者和引导者的身份,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整个学习过程中去。因此,课堂上师生的交互和共同的活动显得至关重要,“学习共同体”的形成以及对课堂社会环境和情境的营建成为获得数学学习成效的重要途径。
“交往教学理论”把教学过程视为交往过程,注重师生交往的改进,强调学生个性的“自我实现”、“自我发展”。
随着现代认知心理学的产生与发展,国际上一些著名的心理学、教育学理论,如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布鲁纳的认知结构与发现法,加里培林的活动理论,以及席卷原苏联的合作教育学等,都强调: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生活背景、家庭环境,这种特定的社会文化氛围,导致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策略;学生的学习不是一个被动吸取知识、记忆、反复练习、强化储存的过程。一个有意义的学习过程是学生以一种积极的心态,调动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尝试解决新问题,同化新知识,并构建他们自己的意义;所有的新知识只有通过学生自身的“再创造”活动,使其纳入自己的认知结构中,才可能成为有效的知识。对于每一个学习主体,没有活动、没有做就形不成学习。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综述
在国内把学生出题的方法运用于教学中,已屡见不鲜,尤其是在语文的教学中。比如著名教育家魏书生老师,自1979年至今,从来不为他任教的学生出试题、刻印试题;也不买四面八方推销的试题,学生尽管不做这些试题,也不做练习册,但历届升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成功的秘诀主要是引导学生做五件实事,其中最重要的是学生出题,每次出试题,都要按照班级规定的“试题大纲”去做。学生把被动地考试变为主动地参与;把独自的思考变为合作和交流;把单纯的重视考试结果变为激励学生主动学习的过程。
现在很多语文教师在作文课时,都只提供习作范围,由学生出题或选题。如教材中的“写一件自己做过的或看到的事,把感受最深的部分写具体”,就可让学生依事定题,教师也可以从不同侧面拟出一组题目由学生选择,如《我做了一件好事》、《我做了一件错事》、《一件糊涂事》、《××表扬了我》等等。
在数学教学中运用学生出题的方法也有一些,如2001年1月12日,北京一中小学五年级的数学期末考试,竟让学生自己出题,分组考试,学生考评。另据最新消息,2004北大自主招生曾出了12道试题。其中有一道竟是“给下一届的考生出题”。
到目前为止,在初中数学中运用学生出题的教学法,偶尔零星地穿插于课堂教学中或在复习考试阶段让学生出卷的现象并不少见,但有意识的比较系统的研究目前还不是很多。
四、课题研究的过程
1、课题组成员经常性地学习和研究有关新课程的知识,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听讲座,领会其理念和精神,以转变自己的旧观念。
2、在调查(问卷调查与访谈录)的基础上,了解本地区各学校初中数学教师在课堂教学、课外复习以及组织考试等教学活动中采用学生出题法的基本情况。
3、在课堂教学中进行学生出题的尝试。
4、在复习考试中组织学生出题的尝试。
5、如何评价和激励学生出题。
五、研究的初步成效
1、学习新课程的发现
我们整个课题组的成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尤其是学习新课程标准和
翻阅多种版本的新教科书,结果都发现让学生做的课堂练习和习题,都与以前的老教材有显著的差别,明显的一点就是如学生自己操作的成分增多,开放性的问题增多,其中包括了许多让学生自己出题的内容。这进一步说明了我们的研究方向是正确的,是有价值的。
2、调查的发现
课题组的有关成员,根据事先设计的学生问卷和教师的访谈提纲,在市内几所学校进行了相关的调查,结果是:认为从未出过数学题的学生仅占10%,而85%的同学曾经出过一些题目;有81%的同学认为学生出题对学习数学是有帮助的;有的同学在上课出过题目,有的同学则出过整份试卷;几乎所有的被访教师都说自己在教学过程中运用过学生出题的方法来调节教学,有时学生出的题目也相当好,并认为学生出题对数学教学有较大的帮助。
3、在课堂教学中进行学生出题的实践
为了试验在巩固练习阶段运用学生出题对教学能收到多大的效果,课题组在两个平行班进行了对比试验。这两个班级的学生成绩都比较好,但甲班的落后面明显要比乙班大,优秀率也明显比乙班低。某一次讲授《完全平方公式》这一节课时,计划在乙班还是按照平时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在甲班讲授完新课进入巩固练习阶段时运用学生自己出题的方式进行练习巩固。
在甲班,推导完完全平方公式,当学生理解了和可以表示两个不同的数或式时,我就进行了启发提问“那么就请你们把和换成你们喜欢的数或式,然后叫其他同学回答出计算结果,好不好?”学生听了非常高兴,因为这个时候不是叫他们做题目,而是叫他们出题目,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他们内心都非常高兴,纷纷举手表示要求设计题目,第一位同学就出了一个等于几的问题,很多同学轻而易举地回答出了正确答案,课堂气氛顿时活跃起来。在这个时候,我补充了一句“出题人可以指定某位同学回答”又引发了一个小,一些似乎还有点不懂的同学连忙轻声请教别人,恐怕被出题人叫到回答错误而出丑,在问与答进行之中,有的同学出了偏题和怪题,我连忙又加了一个条件“出题人自己必须要知道答案,并且对回答的同学进行评价”这样,相当于对问与答的人都进行了一次练习,还让出题人当了一回小老师,心里上得到了一些满足。后来,居然有同学提问“可不可以设计一个题目叫老师回答?”我当然满口答应,并且故意回答错误一个题目,立刻受到很多同学的指正,课堂气氛达到了最。在临近下课前五分钟,与甲班一样,我发下了事先准备好的课堂测验纸,一共是10个运用完全平方公式进行计算的题目,下课时回收批改。
根据批改结果统计如下:
做对个数
10
9
8
7
6
6个以下
合计
甲班
25
9
4
3
4
3
48
乙班
38
6
3
1
2
50
10个全部做对的甲班有25个,占了全班的52.1%,乙班全对的有38个,占了全班的76%,显然我们这一种让学生出题的方式对于学生巩固知识能收到非常好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了解这种对比实验的情况,又在另外两个义务教育班(整个班的成绩比较差)进行了类似的课堂教学实验,还在别的年级的几个层次的平行班进行相应的实验,结果也产生了类似的教学效果。当然有些课的内容并不一定适合采用。
4、在复习考试中组织学生出题的实践
我们通过多层次平行班的对比实验,实验班在复习考试中很少发放试卷,主要采用学生自己出试卷,而对比班在复习考试阶段发放了大量的试卷,让学生复习应考,考试的结果实验班的优秀率和平均分明显高于对比班。我们让学生出试卷主要采取下列办法:
(1)规定内容。每个同学按课本各章节的知识点出题,大的章节可以一章出一份试卷,小的章节可以两三章合起来出一份试卷,意在复习基础知识。
(2)收集错题。让每个同学针对一个阶段或半个学期甚至一个学期的作业或平时测验中的错题收集起来,有的作适当改动,或改变数字,或改变条件和结论等,意在引以为戒,不再重犯。
(3)拟模出卷。每个学生按照老师给定的模式,如确定各个章节的分数比例,各种题型的比例,难易度的比例或是干脆给他一份样卷让其模仿出题,意在把握知识的系统性和综合性。
(4)合作出题。让合作小组中的各个不同层次的成员进行合理的分工,如根据成绩的好差来分别负责容易题、稍难题和较难题等,意在各尽所能,培养合作精神。
(5)出后操作。不管是哪种形式出的题,每个人自己出的(包括小组出的)必须自己会做,每个人出的题目也必须要给其他相应层次的同学做,并且做后要给出题者批改,有错误的要及时订正,有不同意见的要在一起交流协商解决。此举意在物尽其用,充分把掌握知识,培养能力落到实处。
5、评价和激励学生出题的方法
(1)就学生出题行为来说,本身就带有极大的激励作用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学生的学习主要有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附属内驱力等内在因素促使学生把自己的行为指向学习。其中自我提高内驱力又称自我提高的动机。这是一种因自己的能力或成就赢得相应地位的需要而引起的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对学习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学生为了赢得在学校中的一定地位使自己有一个相应的学习成绩或能力特长,而努力学习。自我提高内驱力是自尊心的需要,自尊心是自我提高内驱力的基础。苏霍姆斯基认为“自尊心是学生前进的潜在力量,是前进的动力,是向上的源泉,它是高尚的品质。”而学生的出题行为对学生的自我提高内驱力的激发有以下几点作用:首先,学生的出题过程就是一个积极思考的学习过程,也是自我提高的过程;其次,学生出题行为在教师的指导帮助下,学生可以对内容或习题进行讲解,可以走上讲台,让学生走上讲台对学生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对学生积极性是一个有力的驱动,这也是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极力提倡的“小先生”制。
(2)结合多种方法、各种制度来激励、强化学生的出题行为
我校针对学生的年级特点,本来就有一系列的奖惩制度:在初一时采用的是评星级学生的制度,当学生成绩有进步时、平常作业完成得较好时、考试考出高分时,给予五角星或红旗以示表扬,每周评出星级学生;在初二年级又采用平时成绩与总评挂钩等方法反映学生在日常学习中的点点滴滴的进步,如在平时作业有创新,就相应的在总评中累加一分,期末再累计学期奖励总分等。在期末还要评数学标兵、优秀合作小组等。
学生出题行为可以很自然地融合到这一些激励措施中去。学生单独出题出得好,马上给他个人以肯定;学生小组合作出题有创意,可以给学生学习小组以奖励;甚至当学生出了一个比较有创新的题目时,在单元测试中予以采纳,在试卷中注明谁是命题人……所有这些,无疑又更大地激励学生投入到自己学习、巩固、出题、练习、再巩固这一良性循环中去。
(3)评价学生出题的几个注意点
首先,要及时进行表扬和鼓励,让学生养成在学习中有出题动机的学习好习惯。学习学习习惯的养成是一个反复的过程,我们通过学习辅导,让学生体会到出题行为在数学学习中的可行性,从而把教师布置的行为进行内化。其次,要关心爱护学生,容忍学生在出题过程中所犯的各种错误。学生由于知识或能力上的原因,可能会出一些错题;由于动机的原因,也许会出一些难题来考考老师,看看老师的能力水平或以此来显示自己学习的认真,在这点上,我们教师必须具体事情具体分析,无论学生题目出得好坏,我们都应先给予以肯定,即使学生有错误,我们也应在先肯定的基础上,再指出他的错误所在,而不能打击他们的积极性。
6、学生出题教学的部分显性成果
多位老师在多次校级、市级公开课中都恰当地运用了学生出题的方法来配合和辅助教学,受到了听课老师的高度评价;吴乃才老师撰写的论文《学生出题与数学课堂教学》获得江山市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三等奖。
六、课题研究的成效分析
学生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主参与意识的形成和主体参与能力的培养。因此,教师一定要真心诚意地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人,恰当地发挥主导作用,并努力提高“导”的水平。改变过去教师出题,学生做题的状况。教师要激发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让学生出题,既能让学生熟悉所学的知识,又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把出题权交给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起学生参与练习的积极性,突出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我想课堂教学最大的魅力就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让学生经历由不知到知,由不会到会,由不能到能的过程,让学生感到经过努力我也行,这才是对学生最大的鼓励。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了兴趣什么事情都容易做好。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发现学生出题的空间是很大的。从时间上来说,他们可以在课堂上出题,也可以在课外出题;从人员上来说,可以个体单独出题,也可以小组合作出题;从内容上来说,可以针对某一个知识点,也可以针对许多知识;从数量上来说,可以出一两个,也可以出较多的题目;从考查对象来说,可以考自己,考同伴,也可以考老师;从难度上来说,可以出容易题,稍难题,也可以出较难题;从题型上来说,可以出封闭题,也可以出开放题等等。我们在教学中正是灵活地根据种种出题的方式方法,才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七、课题研究的思考
新一轮课程改革带来了许多崭新的教学观念,“要充分的尊重和信任学生”这一理念深入人心。教师正努力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心理需求,正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思想,其目的是让学生在出题中学会灵活重组所学数学知识、培养创造思维,在回答同学所编的题目中巩固和学会应用数学知识。我们在教学中确实是尝到了学生出题带来的甜头,也明显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在研究过程中还总结了不少学生出题段方法和经验。但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每堂课都要让学生出题,让学生出题时要分阶段作适当引导,避免他们常出一些偏题和怪题等现象,从而影响教学。
我们通过对一些个案的研究,平行班进行相应的对比实验所产生的教学效果的差异,实事求是地说,是否采用了学生出题的方法,并不能作为唯一的归因,这必然还有许多其它的相关因素。由于我们课题组成员的经验和水平的限制,在研究过程中肯定有很多的不足,但我们有信心在今后对与本课题相关的内容继续进行研究,并不断完善和深入,如收集他们出的好题,存入电脑,以后利用电脑协助出题等。
[参考资料]:
1、衢州市教科所编写的《衢州教育》2005年第2期;
2、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育研究论文写作指导》2001年5月第一版。
3、2001年1月15日中新社《学生出题考自己》。
4、戴再平《初中数学开放题集》2000年5月第一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数学课程标准》2001年7月第一版。
6、刘兼孙晓天主编的《数学课程标准解读》2002年5月第一版。
教学法论文范文3
PBL(Problem-BasedLearning)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法,是和LBL(Lecture-BasedLearning)以授课为基础的教学法相对而言的,PBL与LBL在教学理念、实施方法以及教学评估等方面有很大不同。PBL强调以学生的主动学习为主,而不是传统教学中的以教师讲授为主;PBL将学习与相关的任务或问题结合,使学生投入于问题中,而不是传统教学中的学生被动听课;它设计真实的任务,强调把学习放到复杂的问题情景中去,通过学生的自主探究和相互合作来解决相关问题,以达到学习问题背后的相关知识,并培养学生解决问题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2PBL教学法的设计理念和思路
以建构主义为基础的PBL教学法,认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是积极地建构自己的知识,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可参照以下教学流程来实施:分配小组———设计问题———展示问题———学生自主学习———小组讨论———新知识解决问题———课堂展示———教师的总结、反思与评价。为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地接受新知识并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在实施PBL教学法的过程中,教师应特别注重设计课前问题。教师应尽量设计出真实、复杂的“情景性”问题,并把问题展示给学生。然后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对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搜寻资料,使得学生的知识不断地自我建构。再通过小组讨论的形式,让学生了解小组其他成员的想法,并积极参与讨论,共同利用学到的新知识来解决相关的问题。之后小组成员用英语将其成果进行展示,此时教师应随时做好笔记,以便之后点评小组成果和学生表现,并引导学生反思他们的活动,最后给学生得出一个综合评分。
3PBL教学法的优势PBL
教学法具有问题性、情景性、自主性、探究性、合作性、反思性与评价性等多元特征。PBL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相比具有很多优点,它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由单一“教”转变为既“教”又“导”。它是的一种成功的、得到广泛认可的教学方法。首先,PBL教学法以问题为中心,提出课程的相关问题,在查询资料和小组讨论的过程中,加深对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不断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使学习更加深入。其次,以学生为中心代替以教师为中心,以小组讨论的形式代替传统的班级授课。这种形式为学生营造了主动的、轻松的学习氛围,他们积极地、自主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也获取了其他同学和老师的知识。最后,该教学法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它不仅让学生可以学到新知识,还可锻炼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如查阅资料、文献检索的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自主学习的能力、口头表达的能力、成员协作的能力、归纳总结的能力等,这些将对今后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4PBL教学法对教师的要求
4.1教师要改变传统教学观念
转变传统角色教师必须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以学生为中心代替以教师为中心,充分认识PBL教学法的精髓,熟悉其教学过程。认识到教师是整个过程的组织者、参与者、指导者,发挥教师的组织作用、参与作用、指导作用是PBL教学法顺利进行的关键。实现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的转变。
4.2教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
提高自身素质PBL是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法,对教师自身的素质和教学能力有很高的要求。教师不仅要熟练掌握相关课程内容,还要有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灵活运用知识、逻辑思维和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只有具备了这些能力,才能确定相关的学习目标、精选问题,、找到实现目标的方法并控制小组讨论。
4.3教师要善于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
所有学习活动都是围绕问题的解决而展开,所以问题是PBL的起点和中心。在PBL教学中,教师改教为导,以问题为纽带,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充分相信学生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4.4教师创造民主和谐的教学环境
有利于小组成员自主交流和互相学习PBL教学中,教师应营造一个民主和谐的教学环境,有利于每个学生的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让他们学会自主学习。
5PBL教学法对学生的要求
教学法论文范文4
(一)破解理论教学环节的现实困境目前,高职院校对于法学课程的设置,主要是以理论课为主,课程体系带有学科本位的影子,所以法学理论课程一直面临着内容多课时少、理论学习多实践运用少的现实困境,教师在讲授时不得不采取“传授知识+接受知识”模式,学生也更多的是盲目抄笔记,死记硬背,从而失去了对法学的兴趣。因而,法学课程普遍出现了日益被师生边缘化的局面。破解这一困境,就需要教师与学生之间能够形成有效的沟通渠道。一方面,具象化教学法对教师的教学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能满足于传统“书本到书本,概念到概念”的灌输方式,而是要经常关注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把理论知识与最新实践运用融会贯通。另一方面,具象化教学法也对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学生不是仅靠机械记忆方法去学习理论知识,而是要在教师有意识的引导下,通过个体努力及团队合作,对材料进行分析和判断,甚至对理论知识进行反思,寻找该理论知识点在实际应用中的多种答案。
(二)突破案例教学法的发展瓶颈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所言,“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可以训练学生的逻辑能力,但是,真正解决问题的并不是对理论的生搬硬套,而是需要学生对案件诸多因素的理解和判断。因而,近年来,高职院校教师在讲授法学理论时,也进行了许多尝试,案例教学法就是其中最常见的做法。不可否认,案例教学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原有纯理论教学的缺点,增强了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如学者所言:“通过案例教学,学生从大量的材料中学会了归纳总结,学会了像律师一样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为将来进入社会从事法律职业提供了能力保障。”但是,作为舶来品的案例教学法,也存在不足。比如,教师通过大量的文字对案例进行陈述,又花费大量时间来分析案例,所花费的时间成本过高,学生在老师讲解过程中又缺乏对案例的亲身经历,可能就会滋生出厌烦情绪,无法达到预期教学效果。如前所述,具象化教学法也同样强调对案例材料的搜集和选择,但是与案例教学法并不相同。一方面,具象化教学法强调教师对抽象材料的具象化,教师不能直接把材料用于教学,而需要对材料进行重新组织编排,如围绕一个主题来设计讲授线索,或者把单个材料组合成数个案例,使材料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用。另一方面,具象化教学法也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引导,对案例的讲演不是单纯停留在案例表述上,而是要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例如,对学生较为感兴趣的问题,可以顺势引导学生进行讨论或辩论,并且在学生讨论或辩论到一定程度后适时进行总结或点评。
二、具象化教学法在高职法学课程中的主要实现方略
那么,如何能让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真正发挥具象化教学法的作用呢?笔者认为,具象化教学法的实际运用不妨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
(一)引导学生思考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案例具象化教学活动中,材料的选择是最为关键的一步。教师在选择相关材料或案例时,应当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实用性,即结合高职办学层次和特色的要求,选取的案例难度不宜过高,但要有较强的实用性,特别强调能够与学生日常生活相联系;二是新颖性,以国际电子商务法课程为例,当前国际商业惯例越来越多,但国际商业法律往往滞后于商业惯例的发展,不能及时地反映或者约束国际商业惯例。因而,联合国贸法会等国际组织就采取了另立类型法的方式,以维持法律体系的稳定性与容纳技术最新进展之间的平衡,这就需要学生在学习甚至日后在使用的时候,不能仅仅满足于运用当前的法律规则来学习或理解。
(二)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具象化教学法能否取得成功,材料的搜集只是第一步,关键要取决于教师如何能把理论知识与材料相结合,引导学生获得丰富、生动的感知。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手段就起到了关键作用。结合自身的授课经验,笔者认为,在开展具象化教学活动时,除了分组讨论法、多媒体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常用教学手段外,还可以采用如下手段。1.任务教学法任务教学法是以工作任务为核心来训练专业技能并构建专业理论知识的教学法,“基于工作任务”是这种教学法的核心思想。这种教学手段要求课程内容必须与工作任务密切联系,因此可以结合理论课堂教学活动来开展,适合于刚刚接触法律知识的学生。任课教师在运用任务教学法时,首先要给学生分配任务,明确学生任务的内容、条件和目标,并通过对任务的提示,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其次在教师简单演示后,让学生在教师适当指导下尝试完成任务,再次,学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提出问题,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查阅资料或讲解知识等方式帮助学生理解问题,最后把所获得的知识与任务联系起来,完成任务。2.角色扮演法所谓角色扮演,就是让学生通过不同角色的扮演,体验自身角色内在活动的同时,又能体验对方角色的心理,并且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实现培养学生能力的目的。这种教学手段一般适用于已经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二三年级学生,可以与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相结合。笔者以往的教学实践证明,角色扮演法对学生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学生会投入非常大的热情去分析案情、搜集与案情有关的法律法规、自主学习与案情有关的知识点,甚至在案情预演过程中,学生还会根据现实情况或法律法规的最新进展,对既定案情进行修改或调整,把“要我学”有效地转换成“我要学”;在模拟法庭的活动中,教师引导作用也得到很好的体现,教师要挑选案例、分组指导学生、提醒法庭开庭注意事项,还要对整个模拟法庭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把握,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地进行点评。3.情境教学法情境教学法是指教师为激发学生思考的积极性而创设特定的问题情境,以培养学生独立探求解决问题途径与方法的教学方法。较之角色扮演法,这种方法是给学生真正的真实案例,教师给学生提建议或不提,学生自己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因而比较适合于高年级学生。目前,情境教学法中最有特色的,当属法律诊所式教学法。法律诊所式教学法已通过实践被证明是一种法学院学生获得法律经验、培养实务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法律诊所式教学法重在实践中学习,较之案例分析法所采用的虚拟或已经发生过的案例,学生在“诊所”中所遇到的是正在发生的真实案例,所面对的也是真实的当事人,还会面临许多突发事件。通过在“诊所”中承办案件,学生可以获得最逼真的感受,熟悉案件办理流程,训练处理细节问题的能力,学到大量在模拟环境下无法接触到的实战技巧。可以说,法律诊所式教学法是具象化教学的升华。目前普通高校在设立法律诊所时的模式多种多样。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应采用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诊所设立模式为宜。理由在于,这种模式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利用学校现有的场地和法律援救中心必要的管理人员资源,能够节省相关的诊所运行费用,对于没有独立经费或者只有少量经费的学校尤其适合。而且,在这种类型的法律诊所中,教师可以更好地开展具象化教学活动,具体来说,教师要承担学生在法律诊所中办理案件的管理工作,要从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获得的案件中,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诊所教师的专业背景、社会需求等因素,来选择适合的案件交给学生办理,并且任课教师全程进行教学指导,而不是简单地由学生自行决定办理何种案件以及如何办理。
(三)采用独特的教学效果考核方式以往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其考核方式往往是通过一张试卷,对法学理论课程的诸多知识点一网打尽。可以说,这样考核方式更注重学生理论知识的强化记忆,只要学生能够死记硬背,通过考试并不难,但是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往往是考完就忘,更谈不上日后生活和工作中的应用。所以,具象化教学法应当采用独特的教学效果考核方式。考虑到高职法学理论课程的考核目的不同于本科与研究生,不问目的地将其与普通高校考核目的画等号是不科学的。笔者认为,在高职院校,法学理论课程教学应考核以下四个方面的能力。第一,关于理论知识理解能力的考核,教师可以从两方面考察:一是学生能否通过具象化教学活动理解了抽象的法学理论,二是学生是否能够从现实生活中自主发现法律问题,并且找到理论支撑;第二,对于社会交往能力的考核,教师则主要看学生在与他人交流时能否找出对方的关键问题、言语表达是否清楚、思路是否清晰;第三是文书写作能力的考核,则主要由教师提供给学生的材料中布置相应的文书写作任务,如合同、书、判决书等常见司法文书的写作,根据学生完成的质量上进行评价;第四,针对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考核,则是对学生的全面考核,教师在选取案例资料后,在课堂上设定小型案例场景,或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抑或进行法律诊所式教学活动,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对案件进行自主思考,根据学生对案件诉讼程序的熟悉程度、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圆满程度来进行评价。
(四)改变评价机制,加强对高职法学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具象化教学法对教师的要求比较高,不但要求教师“授业解惑”,还要求教师能够引导学生对理论知识进行思考。然而,当前高职院校对于教师的考核方式仍然是延续着普通高校的传统考核方式,即以科研考核和教学课时工作量考核为主,而教学方法是否先进,并未列入考核指标。这就使得教师对具象化教学活动的开展并没有兴趣,而已经着手探索具象化教学法的教师在当前考核机制下也面临“风险”。因而,可以考虑将教学方法是否先进作为量化指标,纳入教师考核体系中,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教师钻研先进教学方法的积极性,更有效地推动具象化教学法。同时,具象化教学法需要教师对所搜集的具象材料加以分析、组合,这就对教师的实践经验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否则,教师即使获取到了丰富的教学素材也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提高教师素质的途径有很多,比如教师从事兼职律师的工作、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等。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可以结合高职院校所在地区的优势,鼓励教师参加与授课内容相关的顶岗实践。例如,通过与所在地区的司法机关开展教学相长、产学结合的合作,让学校指导老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定期到实习单位值班。这样在方便管理学生的同时,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会碰到很多理论与实际脱节等实务问题,学校老师可以及时在理论上可以加以指导,化解学生疑虑,引导学生更好地参加实习,而且也方便老师更新知识,了解司法审判动向,加强与实务单位的交流。
三、结语
教学法论文范文5
[关键词]教学方法;先学后教;学可促导
学导式教学法由黑龙江省教育工作者从1982年率先倡导,近30年来在我国教学改革中得到广泛应用。学导式教学法提倡学生自学、教师的指导贯穿其中,[1]其本质特征是:教学重心从“教”移到“学”上,学生自主地、直接地、快速地参与教学全过程,课堂上几乎三分之二的时间是由学生主动进行的“自学——解疑——精讲——演练”活动,个体和群体相结合,变“讲”堂为“学”堂。这是对传统习惯的以教师为中心、重教轻学、同步教学和学生被动依赖的注入式满堂灌的彻底否定和学生被动接受教师的启发而“不启不发”乃至“启而不发”,的“启发与注入并存”的重大突破。
学导式重视学生学的方法与理念,强调以自学为主体的“自学——解疑——精讲一演练”这四个环节,学生直接从教材中获得知识,掌握学法,形成学力,学生的知识、技能、智力、能力和品行得到生动活泼地主动开发。学导式同时强调教师的指导作用,关注在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基础之上教师的恰当指导。
显然,学导式既是课堂教学的具体方法,又是适用于中小学各科教学的指导思想。
一、学导式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
注入式教学法是不顾学生认识过程的客观规律及其知识水平与理解力,把现成的知识结论灌输给学生,教师主观地决定教学进程,并强迫学生呆读死记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模式。注入式教学法习惯于以“教师中心论”为指导思想,主要从传授知识出发进行教学,以“教”为出发点,以“教”为重心,是为“教”服务的。这种教学法实质上仅仅是“教”法,必然是教师讲,学生听,学生很少有独立钻研交流思想的机会。所以,这种教学法必然带有划一性、机械性和强迫性,总是忽视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忽视学生智能的培养。同志1964年仍然大声疾呼:“反对注入式教学法,连资产阶级教育家在五四时期就早已提出来了。我们为什么不反?”“你们的教学就是灌”[2],他反对“满堂灌”“抱着走”,使学生“立于被动,消磨个性”。
很可惜,直到目前,我国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仍然有很多教师还是从上课讲到下课,把知识嚼烂喂给学生:学生已经懂的东西,教师还讲;学生自己能做的,教师还不放手,一切由教师包办代替。课堂时间都是教师在“自我表现”“自圆其说”。
学导式教学法突出学在导前,先学后教,让学生“学”在前面,积极进行“自学——解疑——精讲——演练”,这都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活动,让学生充分利用“已知、已会、已能”去主动获取“未知、未能”。事实上,从小学算起,学生独立自学的潜力是很大的,有不少自学成才的人,开始自学时仅有初中甚至小学水平。他们在校外能如此,在校内的学生当然更能这样,何况又有教师指导和各种有利条件。教师用学导式,学在导前,先掌握学情,才能以学定教。但关键在于唤醒激励学生肯“学”会“学”,学导结合,给学生发展独立自学的能力提供了广阔的时空。这是学导式取得成功的内因和根本途径,也是对注入式的根本否定。
二、学导式是对启发式的发展与创新
启发式教学法是教师在教学中依据学习过程的客观规律,引导学生自觉掌握知识的教学理论和方法。我国中小学教学一直把启发式作为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旧的传统教学观念的束缚,启发式教学总是在教师为中心的前提下,使学生一直处于“不启不发”甚至“启而不发”的被动地位。
至今仍然可以看到:由于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师素质的局限,启发式教学中教师提出的问题,往往不一定是学生面临的真正问题;教师在黑板上写的内容,书本上都已存在。这种重复的无效劳动,浪费了宝贵的课堂时间,剥夺了学生独立思考和练习的机会,出现了讲与练脱节、师生脱节、课内外脱节的现象。往往学生课内没听懂、旧知识未消化,新知识又压下来;课外作业多、负担重,迫使学生加班加点,搞疲劳战术,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不仅是学生的痛苦,也是教育的悲哀。
学导式突出学生学、教师导的思想,即“学导思想”。体现“学导思想”的各类教学模式,即为“学导式教学模式”;体现“学导思想”的各类教学方法,正是“学导法”[3]。现在,学导式教学模式真正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了学生,同时也把学好这门课的责任交给了他们。学生在自学时精神振奋,因为他们要能够自己阅读教材,必须先进行自学并自己思考。这应该成为教学常规,违反这条常规,也就违反了常情。
现在,学导式课堂上整个学习过程“自学一解疑(讨论)——精讲——演练”由学生自己掌握,教师只相机引导,因为学生凡是读了教材可以领悟或无师自通之处,教师就不需重复讲解,可由学生复述或答题、演练,而由教师检查验收;只有在学生力不胜任时,才由教师提示、点拨、演示、精讲。学生自学,特别是能得到教师指导的自学,强化了学生与教材的直接联系。在解疑等环节又采取个体与群体相结合、横向联系相互讨论的形式,多人异步,这完全适用于学生基本独立学习的整个教学过程。
学导式使师生形成了多方向探讨、多层次交流、民主和谐的课堂气氛。注入式不能这样作,启发式也难作到这一点,因为它们的立足点在“教”上,尚未转移到“学”上。而学导式已把这种合情合理的要求,贯串在以学生独立学习为主的“自学——解疑(讨论)——精讲——演练”这四个环节组成的教学过程中。这样,学导式教学模式让学生多人异步、提出的问题完全可能超出教师备课的范围,学可促导,凸显学生的创新精神,完全能够一题多解,师生可以相互启发。所以,学导式是对启发式的发展与创新。
三、学导式强调有指导的自学
多年以来,各地中学和大学的毕业生大多只学到一些现成的书本知识,不会自学,不会独立探索求知,没有养成独立自主学习的好习惯,很难迅速形成独立探索创新的真本领。“要自学,靠自己学”,这是同志的明确主张,他充分肯定自学对于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
学导式教学法充分扶植和积极利用学生自学的积极性,并在学生普遍自学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他(她)们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每个学生的智能都能获得积极主动地有效开发。事实上,已经有许多初中生自学了高中课程,并取得了好成绩——其中有些课程还是比较难学、需要教师教的数学、外语等。此外,那些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也常常在课外读一些比课内的分量更重的书籍,并且基本上能掌握其内容。所以,高中生自学高中课程是完全可行的。遇到了困难和障碍,只要教师加以引导、点拨,就能解决。学在导前、出现奇思妙想进而自主创新的实例不胜枚举,不是也有不少学生能运用自学得到的知识和技能制造出一些“产品”来吗?例如哈尔滨第三中学女生孙五一,由于受父母的熏陶,上小学前就已读了几百本儿童科普读物和多部中外名著,养成了速读速记的技能。10岁那年她感冒了,头痛、鼻塞、记忆力明显下降。她把电子玩具改制成一个简易装置,把游戏机控制手柄上的导电橡胶拆下,做成两个鼻腔电极,竟解决了感冒引起的鼻塞,因而头脑清醒了,记忆力也好多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生导师的指导建议下,她申报了第一项国家专利“嗅神经治疗仪”。如今,17岁的她于2007年9月获得了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追求创新的她已获得八项发明专利、两项获国际发明大奖,其中三项被高科技企业成功转化为生产力。
学导式不仅适用于中小学,也适用于职业教育、高等学校、干部学校和成人教育。学导式真正把学习的主动权交到了学生手里,这是它同注入式、甚至同启发式根本不同的质变。当然,这一质变需要经历一个渐进的过程:从多教少学到少教多学,最后达到不教自学的境界。同时,需要逐步完善配套的工作:变教学大纲、教案为自学大纲、学案,变教材为学材——学生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教学要求定出自学方案、变课本为开放型自学型,变“教参”为“学参”——变成学生的自学参考资料;努力改善自学条件,使学生的知识、技能、智力、能力、品行在课堂教学中交互作用、相互促进。这样,学导式教学法必将取得人才培养与开发的良好效果。
四、学导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导式强调以学定教、学在导前,学中求导,有效的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同志曾一再警告:把学生置于被动地位、压抑他们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是不利于培养青年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的”;他一贯主张创造条件,尽最大努力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的精神和习惯。
学导式把“学”摆在先头,突出“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把学习和质疑、一题多解标新立异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它完全符合现代教学理论和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积极地探索未知,同时得到教师恰到好处的诱导启发,教学生学会学习、掌握认知的手段。人人充满自信,变课堂为尽情展示自己学习潜能和个性的舞台,绝不满足于掌握知识、形成技能,更要同时开发智力、培养能力并且优化品行,使智能各项元素获得普遍发展。
学导式让学生不仅学会知识,还要运用知识,还要会动手、动脑,形成熟练的语言技能、逻辑数学技能、空间成像视听技能、人际沟通技能、自我认识技能等心智技能与绘画制图技能、身体运动与操作技能等操作技能。
学导式锻炼能力,广义的会做事的能力主要包括自学——探索能力、表达——表演能力、健体——操作能力、社交——管理能力、革新——创造能力、情感——审美能力、意志——调节能力七项要素及其各自的深度、广度、精度、强度、敏度、效度等有机统一的表现。学导式锻炼的能力是智力结合知识、技能解决实践问题的不同活动方式、水平、层次的能动的现实行为。
学导式优化品行,包括实践表现的品质和人生价值取向、思想意识、态度习惯等个人品行德性。
总之,学导式教学法以学生勤奋好学、主动发展为本,最大限度调动学生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不断在自学中增强自信心,把内在的潜能转化为现实的能动力量,充分展现主体的能动、独立、探究的创新特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样,学生自觉成长为能跨文化沟通的、适应国际化竞争需要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张人杰,大教育学[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315
教学法论文范文6
本文认为,地方独立学院法学本科双语教学的目标应根据社会及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制定,教学上应该充分按照独立学院自身实际情况,设定符合独立学院特色和学生特点的法学人才培养方式,即坚持为地方服务的理念,兼顾学院发展及学生特点。
二、广立学院法学专业双语教育的价值定位
综上,独立学院的法学双语教学欲取得显著效果,就要根据地域、功能、任务等重新定位。本文认为,作为区内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双语教学活动要考虑以下方面:
(一)社会价值:坚持为地方服务的理念
法学专业双语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更多为地方服务的涉外法律人才。随着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流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合作、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等区域经济合作的提出和推进,广西经济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国家南海战略中作用也日益重要。《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确立了广西十二五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的目标。据2010年的经济数据,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达2927.8亿美元,仅次于欧盟、美国和日本,居第四位。在这些经济活动中,蕴藏着巨大的法律服务机会,但是,现阶段广西律师介入这些经济合作、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并不多。根据2011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公告,全区通过2010年度检查考核和备案的律师事务所389家,律师4098人,公职、公司律师156人、法律援助公职律师205人。与全国20万人的律师队伍相比,广西的律师队伍即使从人数上看也是较弱的。这4000多律师,大部分集中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本地区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而边远地区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则非常少,个别县只有不到3名的律师(白色市西林县只有2名律师)。其中,从事涉外案件的律师就更是少之又少,即使首府南宁,百所大所涉外律师也是凤毛麟角。因此,借西南重地的区位优势和中国—东盟贸易区的建立,在法学教育中开展双语教学,为地方培养急需的懂外语、专业精、实践性强的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是区内高校的重要任务。
(二)工具价值:重视外语与法学技能
外语和法学都是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因此,在法学双语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外语及法学理论的工具价值。《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我区教育发展也面临多重挑战。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对各级各类的人才需求空前旺盛,我区教育必须肩负起建设西部人力资源强省(区)和实现“富民强桂”的人才培养重任。”实际上,一方面,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偏低,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教育观念相对落后,人才培养模式相对陈旧,素质教育推进困难等问题亟待解决;另一方面,广西对于涉外法律人才又是十分急需的。“截止2009年12月31日,广西具有相当外语水平(大学英语四级)的律师仅489人,仅占当时广西律师3755名的13%。”“在这些懂外语的律师中,绝大多数的外语是英语。但实际上,即使取得英语四六级证书,能熟练使用英语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语言的律师也是少之又少。其他语种,初步了解,极个别律师懂法语、德语、韩语、日语等,而对东盟法律服务中急需的越南语、缅甸语、老挝语、泰语等小语种人才,更是凤毛麟角,甚至难觅踪影”因此,在法学双语教学中,必须注重法科学生的实践性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外语的语言工具的重要作用,法学务实的学科本质。
(三)工程价值:注重学生能力的均衡培养
法科专业开设的课程对建立法科学生的知识体系十分重要。根据法社会学工程价值学说,如果将法学专业比作一个机器的话,每门课程犹如该专业中的齿轮,如果某个齿轮松动的话,那么学生的素质必受到影响。所以,“法学教育的双语教学是通过外语这一语言介质进行法学专业内容的教学。它的最终目标是使学生掌握法学专业学科的知识,其传播途径是外语。”对法学双语教学来说,法学与外语的知识及技能同等重要。但适宜开展双语教学的法学课程确实需要一定条件,我们“应优先选择世界范围内趋同性较强以及中外理论相近且联系越来越密切或者说与国际密切联系的课程”。此外,还要考虑授课对象的外语基础。一般而言,大一、大二的学生经过高中阶段的外语学习具备了一定的外语能力,但是要达到能够通过外语学会法学知识的程度,其外语听、说、读、写、译等能力还是要经过大学阶段的磨练才能适应外语授课和外语思维模式。所以,在本科一、二年级进行外语教学很难达到教学目标和教学效果。
三、广立学院法学专业双语教学活动的改进措施
(一)专业课程的设置
如上所述,将广西区内独立学院法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为为地方培养懂外语、专业精、技能强的实践性复合型法律人才是比较恰当的。所以,在课程的设置上,法学教育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贯穿本科教育的始终,外语课程设置与法学课程同步。具体而言:1.课程设置上,将开设双语课程的范围限定在具有一定国际性的法学课程上。可以优先考虑以下课程:(1)专业核心课程中的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等;(2)非专业基础的国际法类课程,如国际商法、WTO案例分析等;(3)外国法律知识介绍课程,外国宪法、外国民商法,英美合同法等;(4)应用文写作类及实务操作型课程,如涉外文书写作等。2.教学时间上,课程开设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学习兴趣及发展方向、师资队伍等因素。所以,大一时,开设外语课程,强化外语听、说、读、写、译各项能力;大二时,以外语课程形式开设介绍东盟各国法律概况的相关课程;大三时,根据学生兴趣,开设外国部门法的专业选修课。具体到广西,可以考虑开设东盟国家的外语及相关法律课程。3.某些课程具有跨学科、跨专业的特点,可以在国际经贸、外语、法学专业中开设通行的基础课,打破专业限制。教学形式方面,可以增加课外与课内实践性教学环节,增加跨专业实习机会,增强法科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外语工具的能力,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对广西而言,与东盟国家相关的外贸、金融、经济等行业及为其服务的涉外律师事务所均可以为法学学生提供较多实践机会。
(二)教学活动的条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