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实施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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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实施细则

安全实施细则范文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最新全文第一条 为加强和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规范备 案受理、审核和管理等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 统的备案。

第三条 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 理本辖区内备案单位的备案。 隶属于省级的备案单位, 其跨地 (市) 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由省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 门受理备案。

第四条 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 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 安全监察局受理备案,其他信息系统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 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隶属于中央的非在京单位的信息系统,由当地省级公安机关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其指定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公共信 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 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包括由上级主管部门定级,在 当地有应用的信息系统) 由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第五条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 该设立专门的备案窗口,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警力,专门负责受理 备案工作,受理备案地点、时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应向社会 公布。

第六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以下简 称备案单位 ) 应当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到公 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 时,应当首先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网址下载并填写备案表,准备好 备案文件,然后到指定的地点备案。

第七条 备案时应当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以下简称《备案表》 (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第二级以上 信息系统备案时需提交《备案表》中的表一、二、三;第三级以 上信息系统还应当在系统整改、 测评完成后30日内提交 《备案表》 表四及其有关材料。

第八条 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收到备案单位 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对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且备案材料齐 全的,应当向备案单位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材料接 收回执》 备案材料不齐全的, 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 其补正内容;对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 备案单位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

第九条 接收备案材料后,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一)备案材料填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其纸质材料 和电子文档是否一致; (二)信息系统所定安全保护等级是否准确。

第十条 经审核,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公安机关公共信 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内,将加盖本级公安机关印章(或等级保护专用章)的《备案表》 一份反馈备案单位,一份存档;对不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公安 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 位进行整改, 并出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审核结果通知》

第十一条 《备案表》中表一、表二、表三内容经审核合格 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出具《信息系统安 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以下简称《备案证明》 《备案证明》由 公安部统一监制。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对定级不 准的备案单位,在通知整改的同时,应当建议备案单位组织专家 进行重新定级评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备案单位仍然坚持原定等级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 监察部门可以受理其备案,但应当书面告知其承担由此引发的责 任和后果,经上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 同时通报备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4 对拒不备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等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备案的,予以警告,并向其上级主管部 门通报。 依照前款规定向中央和国家机关通报的,应当报经公安部公 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同意。

第十四条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 门应当及时将备案文件录入到数据库管理系统,并定期逐级上传 《备案表》中表一、表二、表三内容的电子数据。上传时间为每 季度的第一天。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管 理制度, 对备案材料按照等级进行严格管理,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查询。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 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级)

第十七条 各省(区、市)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部门可以依据本细则制定具体的备案工作规范,并报公安部公共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备案。

安全实施细则范文2

二、本责任书的考核周期为一百天,考核时间自本细则下发之日起。

三、本责任书的考核对象为公司所属的各生产单位、部门,机关所有科室作为一个部门进行考核。对本责任书的考核采取各生产单位、部门,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定期汇报及公司安委会按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采用百分制,在考核百日内发生按《事故调查规程中》规定应予以中止记录的一般及以上事故时,安全记录自动中止。连续安全生产一百天的,记一个安全百日。

五、对百日安全生产考核责任书的奖惩措施。

1、对各单位、部门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惩罚。

① 本单位、部门发生一次一般事故或累计扣分达到100分,发生事故或累计扣分达100分的单位、部门全体职工从当月起扣岗位工资总额的5%。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下一个百日内,未发生事故,且累计扣分在50分以下的,返还从扣罚之月起至完成安全百日之月止所扣罚的全部工资。

②、本单位、部门发生一次重大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全体职工从发生事故之月起扣岗位工资总额的10%。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下两个百日内,未发生事故,且连续两个百日累计扣分在50分以下的,返还从扣罚之月起至完成安全百日之月止所扣罚的全部工资。

③、本单位、部门发生一次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全体职工从发生事故之月起扣岗位工资总额的15%。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下三个百日内,未发生事故,且连续三个百日累计扣分在50分以下的,返还从扣罚之月起至完成安全百日之月止所扣罚的全部工资。

2、对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

① 各生产单位上个百日中未被扣罚,在本个百日中未出现事故且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下的,单位全体职工从安全百日完成之月起奖励本单位岗位工资总额的5%。奖励至发生事故或在一个百日内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上(包括20分)为止。

② 各生产单位连续在两个百日中未出现事故且每个百日内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下的,单位全体职工从安全百日完成之月起奖励本单位岗位工资总额的10%。奖励至发生事故或在一个百日内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上(包括20分)为止。

③ 各生产单位连续在三个百日中未出现事故且每个百日内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下的,单位全体职工从安全百日完成之月起奖励本单位岗位工资总额的15%。奖励至发生事故或在一个百日内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上(包括20分)为止。

④ 各生产单位均未发生事故时机关各部门的奖励参照生产单位执行,若有生产单位发生事故,则对机关各部门不作奖励。

六、公司安委会按时将考核结果通报企管办,企管办将奖惩意见汇同当月的其他考核结果一并通报行政办劳资部门兑现。

七、各单位、部门要互相监督,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遇到其他单位、部门有违反规定的情况要及时向安委会汇报并做好记录,以供公司安委会检查。

八、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各生产单位、机关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后,由公司安委会及各生产单位、部门各执一份。机关统一由主管行政的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安全实施细则范文3

第二条  凡本省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临时工,均应执行《规定》和本细则。

第三条  企业招用临时工,应在国家下达的劳动计划内招用。

抢险救灾等突击性用工,企业可先行招用,再补办有关手续。

第四条  企业招用临时工,应首先在本地区城镇待业人员中招收;确需从农村招收的,必须将招收人数、地点和使用时间等,书面报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工,不转户口和粮食关系。

严禁招用童工。

第五条  企业招用临时工应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报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合同期限;

(二)生产、工作岗位及应当完成的任务;

(三)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和违纪处理办法;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

(七)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无故不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三)被判刑或被劳动教养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二)临时工参军、考入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习或者被录用为全民、集体单位正式职工的。

第九条  企业经其主管部门批准转产或者调整生产任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须报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对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企业应根据劳动合同剩余期限长短,发给相当临时工一至三个月本人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第十条  企业和临时工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十天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城镇待业人员被招用为临时工,应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就业证》;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应到务工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务工许可证》。在工作期间,《就业证》、《务工许可证》交企业保管,工作期满后,《就业证》、《务工许可证》由发证部门收回。

第十二条  临时工的日工资待遇,在不低于同工种同岗位合同制工人工资待遇的前提下,由企业与临时工商定。

第十三条  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因工死亡,或因工负伤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相当于革命残废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残废标准),其有关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合同期限内,企业应为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后,视其伤残程度,一次性发给相当六至十二个月本人标准工资的伤残补助费。

第十四条  临时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的期限按合同期限的长短确定。合同期限为一年的,停工医疗期限为三个月;合同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停工医疗期限为两个月;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停工医疗期限为一个月。在停工医疗期间,企业发给临时工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生活费。病愈或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企业可以根据使用时间长短一次性发给一至三个月本人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企业应按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并一次性发给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相当于临时工本人三至六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第十五条  城镇临时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退休养老保险金由企业和临时工缴纳,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负责征收。退休养老保险金的缴纳标准和管理办法以及提取管理费的比例比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安徽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临时工重新就业后,原缴纳退休养老保险金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在本省内迁移的,原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应转入迁入地区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

临财工被判刑或被劳动教养的,原缴纳的退休养老保险金不退还。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重新就业的,原缴纳退休养老保险金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第十七条  临时工必须经过厂规厂纪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从事起重、电、焊、司炉和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调换工种的,要进行新工种的安全知识教育。

第十八条  企业发给临时工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保障临时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保健待遇。

三、四级尘毒危害岗位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不得使用临时工。

第十九条  对临时工在劳动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企业报告有关部门,并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企业与临时工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争议时,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招用临时工可参照《规定》和本细则执行。

安全实施细则范文4

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范文(一)

甲方:学院

乙方:xx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确保学生安全而有效的完成顶岗实习,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的安全,xx学院(简称:甲方)和学生xx(简称: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离开学校参加实习前应向甲方的指导老师领取实习任务,并留下可联系通讯方式,在指导老师的允许下,方能离开学校。

2、乙方在校外实习期间,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甲方指导老师定期与乙方沟通,及时了解乙方教学实习期间的思想、行为动态;乙方在实习期间,定期向甲方的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

4、乙方在实习中遇到困难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甲方反应,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不得吵架,消极怠工和私自离岗。

5、乙方在实习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注意防火、防盗。

6、乙方实习中如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单位、学校和家长报告。

7、乙方在校外实习途中出现意外,如果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可以配合乙方进行意外事故处理;如果不属于乙方自身原因,由相关管理部门追究事故因并处理解决。

8、乙方在实习期间表现积极,成绩出色,可参加优秀实习生评选,学校优先推荐就业。

9、乙方在实习期间有违规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乙方在教学实习期间有严重违规行为,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的,甲方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乙方实习期间未经实习单位和甲方双方同意而擅自离岗的,一律按旷课处理。累计旷课十天,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不满十天的,甲方给予相应处分后,相应延长实习时间,后续实习期间再发生擅自离岗位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学院勒令退学;实习不合格者,不得获得相应学分,并延长实习期,推迟毕业直至成绩合格后,凭实习单位证明到学校换发毕业证书。超过两年未取得毕业资格者,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11、本协议经签订后生效,有效期至实习结束返校为止。

甲方:xx学院(学院签章)

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年xx月xx日

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范文(二)

顶岗实习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的重要教学环节,目的是为社会和企业培养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电子工程学院决定12级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张某某赴山东禹城汉能光伏有限公司参加顶岗实习教学环节。为了保障学生实习安全、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依据《电子工程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及企业实习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1、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实习期间,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2、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法律教育,包括安全、治安、消防、职业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如果在实习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者,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并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实习期间按要求收集好有关的图纸、资料等,要求实习学生填写《顶岗实习日志》和《学生顶岗实习报告》,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实习学生本人要负全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

5、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一名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服从企业和带队老师的管理、不出现打架、斗殴、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

6、实习期间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形象、声誉,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企利益、形象、声誉的行为或事件,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7、实习期间,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偷盗、破坏、损坏企业财物,负责应承担全部责任。

8、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外出时保证出行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发生失窃案件。

9、一旦出现身体不适或意外情况,及时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带队老师联系,不得隐瞒事实。本责任书由电子工程学院与实习学生盖章、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学院与实习生各执一份。

实习学生(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电子工程学院(盖章)

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范文(三)

1、毕业顶岗实习期间本人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领导、老师的管理,听从安排,努力工作。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作有损于企业和学院形象的事。

2、本人毕业顶岗实习时间自xx年xx月xx日起,保证按时回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等事宜。

3、本人毕业顶岗实习期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擅离工作岗位。不抽烟,不喝酒,不发生打架骂人等恶性事件,做一个讲文明,守公德的毕业生。

4、本人不得擅自向实习单位提无理意见和要求,有问题可向实习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老师反映,由老师视具体情况出面进行协商,解决。

5、增强安全意识,实习期间如因个人原因(过错或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实习期间,本人应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定时与实习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老师联系,汇报个人工作情况。

7、本人实习期间如发生违纪违法事件,按学校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应的处罚。

8、本人实习期间保证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学习任务和工作。

9、本人已认真阅读《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顶岗实习责任书》,已领会其精神,并自愿签订本责任书。

学生(签名)

安全实施细则范文5

关键词: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监理职责

Abstract: in 2004, the state council issued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 from the law to determine the heigh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the parties of responsibility for production safety, so that the project safety and the corresponding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to hang the bait, makes the supervisors i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depend on "review, found, stop and report", and other means to constantly perfect the work safety, engineering safety control effectively. In this paper, this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ecurity measures,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工程施工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本文从工程监理的角度,对常见的建设工程安全问题和监理职责进行了阐述。

1.施工前审查。

工程设计图纸出来后,检查图纸合法性及安全性。接下来进行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尤其要对其中的安全施工部分进行详细审查。其次应对分包单位进行相关的资质审查。在施工单位上报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中应在安全方面注意:①拟分包工程应在其资质允许内。②分包工程内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证。③该分包单位的安全记录如何,有没有出现过严重的安全事故。

2.材料及机具。

材料将直接用于工程实体,良好的材料品质,能最大化地实现工程安全的目标。①资料齐全。进场的材料除砂、石等只能进行现场辨认和取样试验外,其余的材料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或和厂家批号,必要的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或质量证明书,要选择有3C认证或国家免检及相应的体系认证的材料,其安全性才能得到起码的确认。②外形辨认。要观察材料的外形尺寸、颜色有无缺损,标识是否和资料中的数据、文字一致。如对黑质及有机质过多的砂子,应该当场不予使用,给予退场或另外作废砂使用;再如钢筋的直径经游标卡尺现场测量,与钢筋上标识相差二、三毫米的或根本厂家或直径与其提供的资料(质量证明书)不符的,一律给予退场处理。③检测试验。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真实反映该批材料的各项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材料还应适量增加采样的数量,以能从由资料中的厂家保证。各种用于工程施工的机械如搅拌机、调直机、切割机、弯曲机等,要重视它们的质量认证和安全认证,并由具有相应资格上岗证的工人进行各种调试和维护后小心试机,确定整机操作有效后,方可进行待用。

3.工程施工。

①设计与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天气、气候或地质不符等各种可能因素的发生,从而使监理必须实事求是,重新审核已定的各种设计或方案,审核制订出符合现场的各种方案。

②人、料、机:人是劳动中最积极的因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人为所造成的事故占一半以上,所以必须要求工人严格按照劳动安全保护要求进行施工。料的应用在施工安全中也很重要,必须保证用料安全。施工中的机械安全是每一次安全检查的重点,各种机械操作前都应着重检查。

③中间产品的试验、检验及认可:从施工顺序来看,有验槽、验基础、主体±0.000以上每层还分各检验批,支撑系统、模板安装、钢筋安装、水电预埋直至砼浇捣等验收;然后为主体验收及最后竣工验收。中间产品的试验,最主要的是砼试件的试验,钢筋的对焊、搭接焊等也需要试验,当材料和产品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时,持有认证计量资质的单位的试验合格单,即可认为此中间产品合格。在验收时,各种资料齐全,现场检查合格,可以认可通过验收。

④安全标识:在工地现场,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它们的作用各有不同,目的是引起人们对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应将各种安全标识的其中意义明确给施工工人,避免潜在危险。

⑤特种作业:在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包括各种专业机械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高处作业、电工焊接、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有资格证、上岗证;在不同岗位还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安全用具。

⑥场容场貌:原则上经批准的总平面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材料堆放、各工作区、临电、临水、道路等分布是有一定合理性、科学性的,施工时应注意其相关变化,以免互相影响,细节上尤其要注意。

⑦各项应急预案:在有一定规模的施工工程,必需作各种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监理应将其列为日常备查资料中。一般情况应作为防火、防风、防汛、防暑、防中毒、防电伤害、防机械伤害、防重大伤亡的应急预案。预案中应详细列出现场求助方案,具体落实到人,各人的联系方法,特别要求有车队司机及预案小组负责人的确切联系方法。小组负责人还必须负责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事故的确切情况。

⑧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总的来说,在《检查标准》(JGJ59-99)中,明确规定:a安全制度教育b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c有具体安全教育内容d变换工种时进行教育e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f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培训g专职安全员年度培训考核合格。在施工现场,班前安全教育一定要抓实,要具体化,针对本工种本班次的安全进行技术交底。

⑨安全检查:从范围来说安全检查有全国性的、地方性的、公司性的,到项目工地性的;从形式看,有定期的、季节性的、专项性的检查。具体机场工地操作时,应按《检查标准》(JGJ59-99)每条细则认真查对。其结果开成文字记录、存档、备查,要求查出来的问题整改必需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在整改过程中,可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要求立即整改后再施工,部分停工整改、全场停工整改,监理应本着“安全无小事”的信念,认真地看待每个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出适当的整改通知。

4.成品(已建)。

对于已建好的中间产品,由于尚未进行完全的防护和装修,有不少潜在的安全隐患,这其中尤其普遍的是“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电梯口设固定栅门,且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平网;预留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大于2.5㎝,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定型化,四周设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通道口上方应设防护棚,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安全网封严。五临边指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外侧边,这些地方必须加设防护栏、防护杆、防护柱。

5.竣工。

工程结尾时,关于安全方面的工作集中在各种现场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安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检查防雷设施、各项电设施、各种防护栏杆等实体的安全性是否正常使用;查对资料应符合各种验收规范标准。由此可得出本工程安全性的大致结论,使工程能被安全、正确使用。

6.总结。

工程施工的安全主要靠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下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通过合同、协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明确在施工中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订有效的考核方法,对各人员的安全业绩进行奖惩,最终达到预定的安全目标。对基层工人来说,就是培养安全意识,除各种教育外,还要求从细节做起。至于对监理人员来说,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安全监理岗位责任;次之,审核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检查实施情况;再次,在日常工作中要把安全放在一个重要位置,“安全无小事”,牢牢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并用此指导工作。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安全资料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年8月第一版,2005年5月第六次印刷,李坤宅 编著

2、《建筑工程监理基础知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年6月第一版,2003年11月第二次印刷,杨效中 主编

3、《建设监理》2008年6期(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安全实施细则范文6

为了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为我院教师和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落实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各实验员与各实验教师及学生班级签订以下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一、实验教师在学生课程实习期间,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应认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做好所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谁使用,谁管理”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主要职责有:

1、独立保管实验室钥匙,严禁转借、多配等行为发生。

2、保持仪器所在固定位置,严禁不经实验员同意而随意移动、转借、损坏仪器设备。

3、严禁学生私自乱接电源给手机等电子设备充电,以免发生触电行为。

4、教育、指导、监督学生实验安全。如因实验教师无故离开或指导不当发生事故,由实验教师负责。在试验过程中由于教育不当或违犯试验操作要求而发生化学药品烧伤、触电、中毒等学生身体伤害的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实验教师责任。

5、每日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之前,做好室内的环境卫生,必须确保实验台面、地面、窗台的干净、整洁、卫生;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关闭情况,确保安全,如实填写“三关一锁记录本”后方可离开。

6、禁止违规操作一切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后果自负。

7、以身作则,做好学生的表率,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责任追究:一旦发现实验教师因管理不善或违规造成相关事故产生,立即收回实验室的使用权,将依照学校、学院文件的有关规定,予以追究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实验员、代管实验员、实验教师和学生班级各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效。若责任人工作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四、本责任书一学期一签,责任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年____月____日 。

五、如安全责任书未完善之处解释权归学院安全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农学及生物技术实验教学中心________________分室,教室号

实验员签字

年月日

代管实验员签字

年月日

实验教师签字

年月日

学生班级班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