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履职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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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履职报告

项目安全生产履职报告范文1

1、目标管理的由来,目标管理是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出现的一种新的管理体制。是由美国管理学家杜拉克首先提出来的。1954年,杜拉克在《管理与实践》一书对目标管理进行了具体的介绍;之后西勒在《根据结果的管理》中,作了进一步的发挥;70年代,在美国出现了改造目标管理制度的浪潮,亨利莱文森发表的《根据谁的目标进行管理》的文章,丰富了目标管理的基本理论,充实了目标管理的具体做法,有力地推动了目标管理的应用实施。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内涵。通常意义上的目标管理是一种通过使组织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来实现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管理制度。目标管理以目标为中心,要求把管理的重点转移到行动的目的上去而不是行动本身。对目标管理来说,实现目标的行为是从属于目标的,目标本身就对行动有着控制能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终极目标是零事故、零伤亡、零财产损失。对于社会来说,在现有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下,这是暂时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但从一个单位来说,是完全有可能的。因此,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际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降低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控制指标的一种管理方式。目标管理控制指标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中期和短期的。比如各单位安生生产五年规划中的控制指标就是中期目标,每年层层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就是短期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特点和作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其他目标管理一样,除具有客观性、层次性、多样性、时限性、可考核性等特点外,还具有更强的严肃性、明确性、社会影响性和层级性等特点。它具有指明方向、激发动力、凝聚人心、提供考核依据等方面的作用。

二、科学构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确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在对一个地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科学、明确的控制指标。这一指标既不能高不可攀,也不能触手可及;既要有利于一个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又要能激励和提高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标体系制定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

1、目标制订要体现民主性。目标管理是通过目标制定与分解的过程,把一个区域内参与都动员起来参加管理活动。因此,它的制定过程要求广泛参与,体现民主,突出组织成员的“自我控制”。对生产者来说,目标是明确的,责任也是明确的,奖罚标准同样是明确的,每个人都可以用目标指导自己的行动,实现自我管理。

2、目标内容要体现全面性。目标管理一个明显缺点是没有被列入目标体系的,工作易受到忽视,会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在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中,既要充分考虑目标的全面性、继承性、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科学的程序,增加新的目标,保证目标管理的覆盖性。如在安全生产目标体系设置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危险源监控、安全标准等各项目标,既突出了重点目标,又兼顾到次要目标。其中“指标控制宣传教育、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在目标体系中占了很大比重。

3、目标重点要体现针对性。目标重点的针对性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针对不同单位和部门,制定不同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二是同一单位和部门不同时期(通常指年度)应该有不同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因此,要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同特点和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将总体目标和个体目标、多样性目标和单一性目标结合起来,分时期、分类别制订不同的目标体系。

三、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过程控制。

1、建立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每年初,单位法人分别与各单位、各部门及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然后各单位、各部门、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分别与所属单位的员工签订责任书,并将责任制全面推进。同时,各单位按要实地管理原则,向上级主管及政府上交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2、实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季度或半年履职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保证履职到位,每季度或每年各单位和部门的行政正职,都有要向上级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保证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3、推进安全生产履职保证金制度。凡是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部门和经营单位都要按安全生产责任大小,向单位缴纳一定的安全生产履职保证金,并将此作为一项指标列入考核细则,如有不到位者,年底考核按百分率扣分,并不得参加评优。

4、创新安全产生活动载体。有效的活动载体,能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营造氛围,强化过程管理,对推进各项目标的实现,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个单位要坚持创新思路,每年都要确定一个主题,设计一个主载体,推进工作。如“队伍建设年”、“安全生产基础年”、“企业安全年”等,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活动,推进重点目标的完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5、开办多种形式监督。一是定期督查。各单位、部门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每月过一堂,每季或半年一督查,总结推广典型、督促鞭策前进,全力推动各项目标的实现。二是专项督查。把各项活动载体列为重大督查项目,由安委办每季或半年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与干部的实际考核直接挂钩,对未能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的,及进查清原因,制订措施,落实整改。三是每季度或半年之管安全的要亲自主持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会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各项目标如期推进。

四、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

1、目标考核必须客观准确。如何才能保证目标考核的客观准确呢?主要取决于是否有科学的考核办法。常用的考核方法是将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借助平时的考核记录和多形式的集中考核,将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成效考核清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平时考核非常重要,有很多指标只要平常注意考核记录,年底检查就一目了然。如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宣传教育培训、事故伤亡情况和其它工作任务完成等重要指标,平时都有详细记录,年底考核就有据可依。但不管用哪种方法,都必须在考核中贯彻“严”、“细”、“安”等工作要求,才能不偏颇,不夸大,不缩小地把工作成果及映出来。“严” 就是考核态度要认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打和牌;“细”就是紧紧围绕考核标准,项对照考核指标,一项项量分,不能简单的打分;“实”就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反对做表面文章,把虚报的水分挤干。

项目安全生产履职报告范文2

一、检查目的

通过自查和检查达到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促进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按照建设部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预拌混凝土质量。

(二)安全生产。按照《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79号)、《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77号)部署,重点检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临边围护。

(三)防火安全。按照市建设与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30号)、《市区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通知》6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阻燃安全网使用情况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年度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四)起重机械。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52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部第166号令、省厅和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规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

(五)文明施工。《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109号)、《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战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与整治工作的通知》17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重点检查场地硬化、食堂、宿舍、厕所卫生整洁。

(六)人员到位履职。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和《市区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及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专项检查的通知》51号)开展施工、监理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

(七)劳务管理。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26号)文件要求开展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三、检查时间

(一)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即日起到10月11日,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建设、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单位、劳务单位联合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报告送区质安站。

(二)10月12日至10月20日我局各检查组开展大检查。

(三)为整合提高监管力度,将邀请区安监局、区执法局、区人劳局、区消防大队联合检查。

(四)我局将在第三季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分析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检查程序

(一)各检查组分别听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二)各检查组检查内业资料和项目备案人员到位情况。

(三)各检查组检查现场。

(四)各检查组口头反馈检查情况。

(五)各检查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

五、其它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施工单位要组织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单位开展自检工作,并通知各单位到位积极配合我局检查组检查。

项目安全生产履职报告范文3

今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监督站严格落实办党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稳健发展,全站安全生产领域平稳可控。现将我站2020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一)制定方案,落实安全责任

根据市人防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通知》所列清单内容,结合质监站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质监站安全生产方案》,将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逐项进行分解,将建设单位责任进行明确。截止目前,累计质监在建工程项目7项,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二)完善制度,健全安全机制

我站按照国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加强防空地下室竣工专项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结合先进地市的工作经验,及时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流程、标准严格进行了规范,对质量监督报监程序、交底会内容、质量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详细修订。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重新制定完善了《质监站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站长工作职责》、《质监员工作职责》、《资料管理员工作职责》,《公章使用制度》等内容,还印发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服务指南》,将工程质量监督及专项竣工验收的详细流程和标准以手册的形式进行明确,未来将更好地为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落实在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2020年度《安全生产承诺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文本进行了修改。

(三)统一标准,规范质监

按照“统一标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对全市质监竣工流程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实施,并对县(市、区)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加强督导县区全面开展质量监督和专项竣工验收工作,对没有能力开展工作的县区人防办,协调县区住建局探索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代为对人防工程监管的模式。

(四)采取措施,助推复工复产

制定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采取了八项有力措施全面助推人防工程建设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了从业企业复工复产平稳运行。自复工以来我站对景西路回迁、幸福里、南洋广场、等在建项目分别进行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尚嘉美庭项目专项竣工验收。

二、存在问题

今年第一季度,我站安全生产领域继续保持向上向好,总体平稳可控,但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内容过程中有不严格落实和不重视的现象。

二是参建单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各方主体履职不到位的情形,不能有效履行控制施工过程质量的责任与义务。

三、第二季度安全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全站自我疫情防控管理。落实日常消毒,做好体温检测上报,严格外来办事人员管理,加大对质量监督过程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按照制定的措施助推人防工程建设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人防从业企业平稳运行。

二是要强化责任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按各自分工,认真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项目安全生产履职报告范文4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

成立*市建设与管理局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办公室内设5个组:

*

(二)工作职责

1、办公室职责

(1)建立健全综合整治工作体制、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综合整治阶段性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各组开展综合整治督查、检查活动。

(3)督促各组或有关业务处(室)落实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督办案件查处工作。

(4)筹备综合整治会议,起草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

(5)编发简报、新闻宣传材料,对内、对外联络沟通。

(6)收集汇总综合整治行动有关材料,了解和掌握各区和各组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

(7)参加局有关综合整治专题会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组职责

(1)现场组

1)提出阶段性全市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现场检查及对各区督查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衔接做好“两场联动”工作。

2)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文件,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负责重大危险源台帐的日常管理。

3)牵头制定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文件。

4)提出开展工程监理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提出加强现场管理的相关措施。

(2)市场及资质核查组

1)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长效制度。

2)提出市场行为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提出开展招标和造价咨询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完成涉及市场管理的其他工作。

5)开展企业资质核查,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3)法规组

1)对综合整治期间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2)对综合整治期间由市建设局直接查处的案件,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3)综合整治期间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研讨。

4)综合整治期间典型案例的评析与交流。

5)综合整治期间对市建设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提出法律意见。

6)综合整治期间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4)勘察设计组

1)提出检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完成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检查的其他工作。

(5)综合组

1)起草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和办公室文件等文字工作。

2)督促各区、各组或有关业务处(室)落实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督办案件查处工作。

3)收集、汇总综合整治行动有关材料,做好数据、报表等信息统计工作。

4)联络宣传工作。

5)了解和掌握各区、各组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

6)会签综合整治文件。

(三)办公室工作机制

1、统筹协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与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区建设局联络沟通,督促各组、各区落实工作计划。

2、建立例会制度。主任、副主任、各组组长、副组长参加。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牵头向领导小组汇报阶段性工作和每次检查行动汇报。

4、信息通报制度。根据各组和各区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不定期编发简报,分送省建设厅、市政府、安监局、发改委、监察厅和各区。在*市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上开设专栏。

5、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开通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6、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省厅、市建设局督查和各区上报的重大案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7、各组负责提出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每半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安排

根据省厅的总体安排,我市的综合整治行动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进一步宣传发动,落实部署。各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机构,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名单应于4月28日前报送市建设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月至5月,组织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及时开展自查,在各区建设局报备的项目由各区组织开展自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围绕上述内容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向市建设局和各区建设局报告。各区建设局应汇总本区自查自纠情况,每月填写汇总表(详见附表2),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次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省厅。

(三)检查阶段。2009年4月至9月,组织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在各区建设局报备的项目由各区组织全面检查,各区建设局应汇总本区检查情况,每月填写汇总表(详见附表2),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次月10日前将本市汇总情况报省厅。

(四)总结完善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对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出台相应政策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建设局要汇总本区分析总结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1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厅。

市建设局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间断督查,并随机抽查工程建设项目。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不改正施工安全隐患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各区建设主管部门不及时跟踪、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改正安全隐患,或不采取行政手段对拒不改正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行处理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市建设局督查的情况,于每月填写汇总表(附见附表2)于次月10日前报送省厅。

三、综合整治对象和内容

综合整治对象包括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管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为切入点,对各责任主体依法建设、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造价咨询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检点如下: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工程建设合同签订情况,重点检查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和不按规定确定生产安全措施费的行为。

2、施工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重点检查有否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和转包、违法分包、签订“阴阳”合同行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器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工程等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否在施工现场依法履行义务;建立安全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大型施工设备验收和备案、建立特种设备维护档案等安全保证资料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保证资料是否有针对性,与施工现场是否相符。

3、监理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否在施工现场依法履行义务;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审查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4、检测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执行检测标准、检测报告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5、勘察设计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设计文件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在图纸中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情况。

6、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承揽业务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审查质量情况;审查人员持证和审后施工图签章情况。

7、招标和造价咨询单位: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造价编制情况。

8、拆除单位:依法承揽业务和安全措施方案实施情况。

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重点检查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

(二)监管主体。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行为,检点如下:

1、基本建设程序监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监管情况;起重器械设备备案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层级监督指导情况。

2、工程项目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和设备到位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建立情况。

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

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检查督查中发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做好行政执法询问笔录,收集有关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定的程序依法做出行政处罚。该暂扣或吊销市场法人许可证书的要坚决暂扣或吊销,该降级的要坚决降级;该吊销个人资格证书的要坚决吊销。重点严厉查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到施工现场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集开发、施工和监理等多位一体、虚假招标、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

(三)建设单位违反规定降低安全生产费用的行为;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行为。

(四)施工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公司名义组织施工、签订“阴阳”合同、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使用未经验收或者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行为;不按照监管部门隐患通知书要求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施工安全保证资料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相符,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行为。

项目安全生产履职报告范文5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包括“反麻痹、保双零”相关工作)

1.根据公司现有岗位实际情况,年初编制下发了公司《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过半年的实施,并结合集团公司5月的尽职督察提出的问题和广西公司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于7月19日通过安委会的审议并已。

2.提前策划,于3月19日编制下发了《关于开展“反思想麻痹、反侥幸心理、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开展了宣传教育、检查整改、反麻痹讨论和反麻痹安全日等系列活动,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纠正工作作风、慎醒麻痹思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7月22日,编制下发了《 关于开展班组“反麻痹”安全活动的通知》,组织生产一线员工开展了一次“反麻痹”自我反思活动,并要求每位员工撰写个人思想汇报和整改措施,并在活动中进行表态发言。

4.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公司“反麻痹、保双零”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为提高桂林区域公司“两票”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两票三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区域各公司开展了“两票”讨论会和“两票”专项检查,同时积极参与“两票”的修订工作,组织区域公司对广西公司两票管理办法进行讨论,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上报广西公司。广西公司两票管理办法定稿后已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了桂林区域两票管理标准。同时对集团公司5月份现场检查发现的“两票”问题,已会同项目公司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处理,对责任人进行了考核。目前,各风电场“两票”填写得到了规范,大幅提高了两票的合格率。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情况

1.根据广西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修订完善了桂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通过安委会的审议并已。

2.按照集团公司尽职督察要求,修订完成了桂林分公司全员岗位责任制,通过安委会的审议并已。

3.根据广西公司《“两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了桂林区域《“两票”管理标准》,已提交公司标准化办公室和各项目公司进行审核,本月底执行。

4.组织修订了福家田风电场巡检记录,优化完善了巡检项目,提高了现场on-call人员的日常巡检质量。下一步准备在其他风电场进行推广应用。

5.组织完成桂林分公司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的编制工作,目前正在对初稿进行校核,后续经讨论、定稿、审议后,计划8月份实施。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情况

1.桂林分公司现场一线员工多为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工作时间不长,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为了尽快提高现场一线员工的工作技能,由HSE部牵头,组织三个生产部门于年初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生产运行人员岗位能力培训的通知》,明确了2019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及内容,并将培训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月并严格执行。按照计划和现场实际需要,先后在各风电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4次,对入职新员工培训10次,根据季性变化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次,较好完成了培训工作任务,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按集团公司尽职督察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司培训计划内容,将三类人员、管理人员的再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同时开展了实操技能培训,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应急能力培训和“红十字救护员”取证培训。

(四)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情况

为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广西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桂林分公司年初制定了2019年“两措”费用使用计划,并将费用细化到月,预算总费用为43.3万元。其中“三标”体系建设30万,应急预案评审备案10万,“安全生产月”活动是1.5万,员工安全帽和反光背心是1.8万。

目前,按照计划对公司消防灭火器、消防栓进行了全面检测和补充,同时购置安全帽、反光背心等用品、用具费用1.8万;“安全生产月”活动购买25项反措书籍及宣传资料1.48万。签订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合同9万,计划8月底前完成相关评审、备案工作。签订“三标一体化”体系贯标合同30万,计划10底前完成贯标工作。

(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加强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结合培训工作,每周到一个风电场开展一次培训和现场检查工作,及时检查现场及“两票”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了节后、春季安全大检查、防台防汛、防小动物等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共查处安全隐患101项。

3.按照桂林区域党委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桂林区域公司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联查联排活动,抽调项目各公司安全生产骨干人员,对各公司生产运营以及在建项目开展了系统性检查,以“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方式进行,共查处安全隐患93项,并按“五定”原则督促完成整改。

(六)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年初下发《关于开展桂林分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成立了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组人员的职责,细化了应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组织召开了专题会,完成了对制度、预案的修编工作。建立了应急指挥室,下发了应急处置卡。

2.加强应预案的演练。年初制订下发了2019—2020年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上半年按计划共完成了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通讯设备联络的有效性及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员工的应急培训。组织员工开展了应急预案的学习及考试,大力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完成了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自查整改工作,补充完善了应急用品,同时以笔试结合现场拷问的形式开展员工应急能力的日常考试。

4.开展汛期值班。印刷下发了防汛应急值班记录本,明确了值班日程安排和责任分工。

(七)生产安全事件报告情况

1.对6月9日金紫山到桂林集控通讯中断未及时报告事件,对责任人进行了严厉处罚,并要求在部门内进行“说清楚”。

2.组织开展了经验反馈。同时上半年的经验反馈汇编已在编制过程中,月底前完成。

3.建立了生产安全事件报告台账,督促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和设备故障时要及时上报。

二、本单位及本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亮点

(一)开展“两票”管理专项提升活动

公司HSE部于2月13日下发《关于开展“两票三制”专项治理的通知》(桂林安环函〔2019〕2号),组织区域各公司开展了“两票”专项治理活动。2月21日组织桂林区域各公司召开“两票”专题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达成8项共识,规范并统一了填写内容。按照活动计划,2—4月份共开展“两票”专项检查3次,并于4月21日召开“两票”治理总结会,对“两票”执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规划。

按照广西公司要求,5月10日组织区域各公司讨论“两票”制度执行情况,形成后评估报告,指出“两票”在现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广西公司提出了后续执行过程中相关建设性意见。

通过开展“两票”专项治理活动和一系列管理措施,各风电场“两票”管理得到了有效提升,为班组“三基”建设和公司安全生产打下了基础。

(二)组织区域各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联查联排活动

按照桂林区域公司2019年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党委的要求,为实现“主轴驱动、区域协同,构建安全生产新格局”的目标,由桂林分公司HSE部牵头,于3月25日至月30日在桂林区域各公司范围内开展了2019年春季安全大检查联查联排活动。本次活动各单位积极响应,抽调了生产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骨干组成检查小组,对生产和工程建设现场进行深入检查,共查出93项不符合项,并按“五定”原则要求落实了整改。同时,通过开展联查联排活动,为各公司创造一个相互沟通学习的平台,在活动中查找问题,发现不足,达到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目的。为打造“桂北百万千瓦清洁能源基地”创造了良好氛围。

(三)编制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成立时间晚,桂林区域公司年初才完成职责划分。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公司各层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职到位,公司HSE部在学习借鉴集团内部先进单位良好实践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内容覆盖公司现有各岗位,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支持体系的职责进一步得到明确,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制度保障。

(四)启动了全员岗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工作。

编写下发了关于开展《桂林分公司全员岗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编制》通知,启动了清单编制工作。计划10月底前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一)本人存在哪些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1.安全知识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力度不够,培训内容比较单一。

2.内业管理缺乏主动性,资料台帐管理不全。

3.安全检查深度不够、技术含量低,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得以全面查处。事故隐患整改机制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4.对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奖罚力度不够,不能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5.监管精细化程度不够。局部检查多,全面监督少;表面检查多,深入分析少;查细小问题多,查大系统、大隐患少;查静态问题多,查动态问题少(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操作等)。

6.抓工作落实不够彻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措施:

1.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学习,以讲促学,不断丰富自已的业务知识和提高培训水平。

2.改正工作作风,工作精细化,加强风险预控和隐患分级管理,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严格按“五定”原则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敢于“唱黑脸”,进一步加大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和考核力度。

(二)本单位目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是何原因。

1.生产一线员工多为年轻人,缺乏工作经验,综合技术水平普遍不高。

原因:工作经验不足。

2.部分员工麻痹思想未完全根除,仍存在思想松懈和侥幸心理,相同的“三违”问题重复出现。

原因:培训不够,考核不严,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采取形式多样和员工普遍认同的方式开展培训,提高培训实效性。同时加强学习效果的考评,提高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持续深入开展“反麻痹,保双零”活动,进行全员思想教育,认真落实岗位负责制,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引导员工牢固树立“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就会酿成事故”和“违章就是违法、严重违章就是犯罪”的思想理念。

项目安全生产履职报告范文6

目前,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方参建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地消除了施工生产事故隐患,遏制了事故的发生。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仍然与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亟待我们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提升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当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方式方法不力,监管责任不能有效落实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安全监督工作由过去实物安全监督为主向以参建责任主体行为监督为主转变,作为监管部门就应对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好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秩序,让参建责任主体真正负起责来。而目前的安全监督工作仍然是对施工现场施工用电、防护措施、施工机械安装情况进行监督,扮演的是像“保姆”一样代替企业做本应由“企业负责”的工作,形成错位。加之安全监督机构属于授权执法,多数挂靠于质量监督机构,使安监机构变成附属机构,工作经费得不到地方财政保障,没有财力购置先进的安全监测设备,人员得不到及时培训,素质不能适应发展需要,仍然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的最原始感官估量阶段,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

(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要体现在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方主体责任履行方面,从笔者日常监督管理角度看,参建主体单位履职不力,着重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工作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存在着:工程发包过程中,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或不按规定支付安全费用,导致施工企业无安全经费;或压缩合理工期,使工人长期加班造成疲劳作业引发事故。在各地同时还存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缺乏有效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把其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转嫁到施工企业头上,规避或减少了监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

2.施工企业存在市场行为不规范,大部分项目经理存在挂靠现象,导致真实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实际项目负责人又不懂安全规范标准;对应该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配备,即使配备了也是身兼多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法规和标准意识差,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经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不到位,有的项目虽采取了防护,但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起不到应有的防护作用。加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涌入市场“门槛”低的建筑业,不少农民工未经企业组织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进行了培训,但培训流入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农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其流动性大,且缺乏合格的上岗培训教育,在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大量事故的发生成为不可避免的不争事实。

3.监理企业在监理中,未对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批,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不清楚、不熟悉,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了隐患不责令整改,对于施工企业不按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力情况,不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行业监督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未能真正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企业和责任人的调查与责任追究不力

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能及时按照“四不放过”和“惩防并举”的原则进行追究。客观上,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人为”的死角;同时,也给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尤其是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以侥幸心理,认为麻痹大意、违章指挥、违章施工和监控不力不会得到追究和受到严肃处罚,从而使存在重大隐患和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未能认真吸取教训。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

(一)转变监督工作模式,落实监管责任

作为政府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导则》要求,切实执行层级监督、重点监管、重点监控等制度,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超前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加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执法监督力度,转变传统监督模式,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从工程报监时严格准入制度着手,对“三无”(无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无相应施工资质、无施工安全措施)的企业,予以清除;采取“程序控制”、“行为控制”、“跟踪控制”方式,按照狠抓开工前资料审查、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安全保证组织体系的建立,施工现场阶段性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评价审核等工作,对工程项目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专项检查;全面开展“一保三防”(保证安全投入,防止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事故)专项治理,建立施工监理等参建责任单位“不良记录”档案,利用新闻媒体和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定期向社会公示。遏制建筑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产生。积极主动抓好拆除工程、工业园开发区建设工程、村镇私房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等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监督方案,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确保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督工作到位,切实扭转其事故高发的状况。

(二)强化对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1.对建设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是根据合同按时足额支付给施工企业安全措施经费情况;检查其是否存在明示和暗示施工企业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等行为;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有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等。

2.对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停工令及整改结果情况;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监理单位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3.对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其安全保证体系建立;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专项检查验收记录、档案;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活动的实施状况。

(三)加大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和事故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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