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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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文

风险投资文范文1

摘要:我国风险投资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许多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人文社会环境、风险投资政策、风险资金来源渠道、风险投资人才、风险资金撤退途径、专门中介机构不完善、法制环境等。针对这些制约因素,应采取相应的策略,主要包括营造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外部环境、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大力培养造就风险投资人才、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等,促使我国风险投资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走向更高的阶段。

关键词:风险投资;制约因素;策略;高新技术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风险投资的尝试,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此尝试在促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和发达的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分析制约我国风险投资的因素,采取相应的策略,对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研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制约因素

1.受风险投资人文社会环境的制约。风险投资是把资金投向处于较大风险的高新技术领域,期望成功后,通过所有者权益的变现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行为。高新技术行业作为新型的行业,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较大,失败的可能性较大。传统的投资往往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对具有较大风险的行业缺乏投资的积极性;而风险投资是一种主动承担投资失败的风险来博取高收益的行为。这就需要社会能提供适合风险投资的人文社会环境,能鼓励人们敢于冒险、勇于创新、接纳失败。我国当前风险投资的人文环境还不太理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我国由于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科研计划主要由国家安排,为数不多的科研经费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形成了科研人员对国家的过分依赖,缺乏自我创新的精神;在科研体系中,过分依赖学术权威,论资排辈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不利于社会创新体系的形成;受我国长期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知足常乐”、“小富即安”、“枪打出头鸟”、“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等伦理道德观念深入人心,对风险投资的发展非常不利;我国缺乏对风险投资失败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旦投资失败,可能永世不得翻身;在资本市场上,投机氛围太浓,缺乏战略投资者等等,对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形成了很大的制约。

2.受风险投资政策的制约。风险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有效的市场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基础。但从世界各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经验来看,风险投资业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投入政策等。例如,美国政府为了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1978年将资本收益税由49.5%降至28%;1981年进一步降为20%,且规定风险投资额60%免于征税,40%减半征收,极大地促进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我国台湾地区的《科学工业园设置管理条例》规定,园内企业可以全部免征进口税、货物税、营业税,5年内可以免征盈利事业所得税,外销产品不征收任何税收。西班牙政府对卡贾图科学城的建设前后投入资金达到100亿美元;日本的筑波科学城的建设历时20年,耗资13000亿日元;德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园区的建设资金超过1.9亿马克。我国政府虽然明确地提出了支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计划,也采取了有关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但大多数促进风险投资的政策都是由地方政策出台的,缺乏统一的、行之有效的管理,不利于风险投资业在更大范围和规模上的长期、稳定发展。

3.受风险资金来源渠道的制约。风险资金的来源是发展风险投资的基本问题。风险投资的特点之一是高风险性。为了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所以在资金来源方面,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在资金来源方面也应多元化,这才有利于分散风险,让更多的资金加入到风险投资业来。1994年,在美国的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中,各种基金的比例达到53%,使美国数以万计的企业和普通民众通过基金以较少的资金从事风险投资,为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融资渠道。相比之下,我国风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渠道单一。据统计,1999年我国92家风险投资公司的74亿元的资金绝大部分是由政府出资的。根据科技部的《我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5》,从2004年风险投资的资本构成比例来看,政府、银行和国有独资公司占有46%,外资为21%,个人资金占3%,其余为各类企业资金。政府的资金来源于纳税人,不可能过多地参与高风险的投资活动。这种单一的风险资金的供给渠道,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的巨大资金需求是极不相称的。

4.受风险投资人才匮乏的制约。风险投资的成功因素除了需要有新的技术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有目光敏锐、具有远见卓识的人才。许多风险公司甚至把风险人才作为是否投资的第一因素。风险投资的人才要求具有经营管理、投资理财、战略规划以及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同时还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外,风险投资人才的成长过程,通常是一大批技术专家或经营管理人员在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从大学、研究所或大公司中分离出来,创办自己的风险投资公司,在将高新技术转化为产品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从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业的现状看,人才缺乏是十分突出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我国高等教育专业分工过细,同时缺乏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用人机制所造成的。

5.受风险资金退出途径的制约。风险投资的失败率很高,业内人士有一种说法:“成三败七。”这就要求风险投资成功的项目预期年回报率很高,一般应达到60%以上,才能弥补其他未成功的项目的亏损。这不可能从利润分红中获取,一般来说要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通过IPO的方式来实现,风险投资在投资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资金能否成功退出。由于被风险资金投资的企业是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这些企业在发展初期,很难达到主板市场规定的上市条件。因此许多国家为了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大都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了主板以外的二板市场。而我国目前虽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了类似的交易市场,但无论是上市制度,还是规模上都远远地不能满足风险投资的需要。由于资金退出困难,使我国许多风险资金沉淀在所投资的企业,不能形成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更谈不上高回报。这些因素都严重地制约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6.受专门中介机构不完善的制约。为风险投资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一般中介机构和专门中介机构。一般中介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这些中介机构在我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为风险投资业服务的专门中介机构如科技项目评估机构、风险投资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咨询机构等在我国还不完善。例如,由于专门为风险投资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到位,风险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因为无法对高新技术项目进行价值认定而变得慎之又慎,从而影响了投资的效率。

7.受法制环境的制约。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加以规范。在我国的现有法律制度中,有许多对风险投资发展起到制约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国外的风险投资的实践来看,较为适合的组织形式大多采用有限合作制的形式,它有利于降低风险投资的道德风险及运作成本,但这项制度在我国法律上是禁止的。其次,风险投资往往选择高新技术作为自己的投资领域,这个领域能吸引风险投资的动力,主要来源于知识产权。一种创新产品、一项新的科研成果如果能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就能给风险投资带来丰硕的利润,但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还不够,严重挫伤了

风险投资积极性。再次,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对风险投资的股份结构、资金来源、产权转让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对风险投资的发展也起到了制约作用。

二、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策略

1.营造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外部环境。第一,创造适应风险投资发展的社会人文环境,大力宣传风险投资的作用,鼓励创新,为风险投资失败者提供保障机制。第二,政府要制定优惠的政策,鼓励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如对被风险资金投资的企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对商业银行投向风险企业的投资实行贴息贷款、担保贷款等。第三,建立健全促进风险投资的法规,对现行的法律中不利于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法律条文进行适当修改。如《公司法》第24条规定,以产权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第152条规定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等,这些都不利于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另外我国还没有针对风险投资制定专门法律,国家可考虑制定《风险投资法》等类似的法律,这有利于规范风险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保护风险投资者的利益。第四,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如果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风险资金投资的企业就不可能获得应有的收益,从而严重影响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第五,要发展和完善专门为风险投资服务的中介机构。

2.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成熟的风险投资体系应该是政府资金作引导,民间资金作主导。但目前国内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却是政府资金为主,民间资金则迟迟没有进入。资金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力量。资金的缺乏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创业和发展会构成严重的制约。从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实践看,风险投资的融资渠道有以下几个:一是政府资金。在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初期,政府投入适当的资金启动和参与是必要的,但政府资金的参与应坚持有限参与的原则,因为风险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二是大企业资金。大企业技术基础好,资本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抗风险能力强,参与风险投资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三是社会机构资金,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社会机构的资金。社会机构的资金规模大,保值增值欲望强烈,适当拿一部分进行风险投资,一方面不会危及自身的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这部分资金为长期资金,正好满足风险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四是大力引进国外风险资金。国外风险投资业发展比较早,资金实力雄厚,投资经验丰富。如果政府能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它将成为我国风险投资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五是个人居民闲置的资金,目前我国储蓄率非常高,个人居民资金除了消费外绝大部分都流入了银行。受我国银行制度的限制,这部分资金很难转化为风险投资。所以必须通过适当的方法,如组建风险投资基金来吸引一部分个人资金加入到风险投资的行列。

风险投资文范文2

从2001年开始,受“泡沫经济”的影响全球经济发展放缓,美国的风险投资由高峰转入低谷,投资额和筹资额均大幅下降,德国的风险投资业也由转入调整之中。经历了3年的低迷期后,美国的风险投资开始缓慢回升。目前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已达4000多家,风险投资总额达1000亿美元,形成了一个由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家和各种中介机构组成的高效运作的市场体系,风险投资已成为推动美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确立美国高新技术产业在国际上的主导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德国联邦政府十分重视改善风险投资的外部环境,采取了制定新规则、修改现有法规、推出风险投资计划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来活跃风险投资市场,以促进企业创业和技术创新的发展。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借鉴国外风险投资发展的经验和教训,针对我国现实的社会和经济状况,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风险投资环境与风险投资体系,才能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业健康快速的发展。本文从制度结构、金融体系和法制状况等角度出发,通过对美国和德国风险投资的比较分析,从中得到一些对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有益启示。

一、风险资本来源分析

美国的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来源于养老基金(包括公共退休基金和公司退休基金),而在德国的风险资本来源中,银行是最重要的资金提供者。如表1所示,以2002年美国和德国的风险资本来源为例,在美国,有40%的风险资本来自于养老基金,而在德国这一比例只有0.5%。德国有62%的风险资本来自于金融机构,而美国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风险资本只有10%。由于税制方面的原因,德国的养老基金一般都掌握在企业家手中,而且企业和政府的养老基金契约均是短期的,因此养老基金基本上不涉足风险投资领域。美国以养老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不但大大增加了风险资金的数量,而且使资本供给具有独立性。相对独立的风险资本来源使得风险资本家具有较大的经营自,能以最有效的方式获取投资收益。在德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投资额约占风险资本总额的一半左右,风险投资参与者比较单一,缺乏多层次的风险投资体系,发展不够全面,难以满足不同风险企业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需求和服务需求。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严重缺陷,目前政府财政拨款依然是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美国政府在风险投资发展之初,也曾对风险投资予以资金支持。195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小企业投资法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小企业投资公司。小企业投资公司可以向美国政府的“小企业管理署”贷款到相当于自身资产3倍的款项。政府的资助和积极参与极大地鼓舞和推动了美国风险投资的发展。但我们需注意到,政府在发展风险投资中应该主要发挥引导和监控作用,而不宜成为风险投资的主体。否则容易导致投资效率不高和道德风险,并且削弱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积极性。随着风险投资的不断发展,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应该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政府资本在风险投资进入良性运作后应逐渐缩小其所占的比例,主要任务是为风险投资创造一个适宜的环境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体系。我国发展风险投资,一定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个人、企业、机构投资者、银行和政府在风险投资中的潜力和作用,形成多元化的风险资本来源和多层次的风险投资体系。

二、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分析

在国外,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3种类型: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

美国风险投资业的高度发达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有限合伙制的迅速发展。在这一组织形式的风险投资机构中,存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两类合伙人。通常,有限合伙人以99%的出资比例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以1%的出资比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依据美国法律,有限合伙制企业无需交纳企业所得税,只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这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以养老基金和慈善机构等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不用交纳资本所得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这一组织形式不仅迎合了美国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政策,而且通过资本的纽带将风险资本家和风险投资家连接在一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提高了激励力度,降低了成本,将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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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汤姆逊经济委员会、EVCA2004年报。

德国的风险投资机构多是作为大银行和大证券公司的附属机构而存在。长期以来,德国推出的扶持创业企业和中小企业政策始终以扩大银行信贷额度、改善信贷条件和提高信贷发放率为着眼点,养成了企业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心理。德国政府的风险投资促进计划等,均是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风险贷款制定的贴息和担保计划,其目的是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投资。加之德国一贯稳健保守的经营理念,使有限合伙制和私人投资方式在德国缺乏生存环境,导致金融机构附属的风险投资公司成为主要的组织形式。这种类型的组织形式在促进非自有资本投资市场发展的同时,影响了个人投资市场的发育,抑制了企业对真正意义上自有资本的需求。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形式是公司制。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下,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对分离,使得委托问题十分突出,影响了对实际运作管理团队的激励和约束,虽然有限合伙制被公认为是最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组织形式,在美国也运作得非常成功,但其与特定的制度、法律和经济背景密切相关。从中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和现实的市场环境来看,现在并不适宜采取有限合伙制。首先,受现行《公司法》的约束,我国还不具备实行有限合伙制的制度保障。其次,我国尚未形成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专业群体。所以,针对我国现实的经济法律环境,应该探索一种在我国既有效又可行的风险投资机构组织形式。我国的一些风险投资实践者们,在这一方面已经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例如,2000年江苏高新风险投资公司借鉴国内外风险投资成功的管理模式,在其组织上实现了两个分离。一个是基金和公司分离,另一个就是投资与管理分离。风险投资基金有一个专门的基金管委会,高新公司是一个独立注册的公司,相当于一个托管机构,有自己独立的董事会。这种组织安排解决了公司制下资本全额实缴后给人造成的经营压力,在某种程度上模拟了有限合伙制对一般合伙人的激励和约束方面的合理性。

三、风险投资退出分析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的关键和核心,它既是过去风险投资行为的终点,又是新风险投资行为的起点,只有完成了有效的退出才能实现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由于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发达程度的差异,美国和德国在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上各有所侧重。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包括上市、股权转让、并购、回购和清算。

美国的资本市场体系相当发达,拥有主板市场、二板市场、NASDAQ市场和地方性证券市场4个层次。特别是NASDAQ市场,为美国的风险投资提供了良好的退出通道,促进了大批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微软、英特尔、雅虎等一些世界闻名的高科技企业最初都是借助其发展起来的。德国的资本市场远不如美国发达,德国的二板市场是在效仿美国NASDAQ市场的基础上于1979年3月10日设立的,称之为新市场。在设立之初,新市场对上市公司条件、交易规则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适宜风险投资发展的规定,这一金融制度变革给德国风险资本的退出创造了一个有效的渠道。

自NASDAQ市场建立后,美国的风险资本大部分都是通过IPO方式退出的,这也是能给风险投资家和投资企业带来最高回报率的一种退出方式。但从图1可以看出,2001年开始,美国风险投资以IPO退出的数量急剧下降。2000年,以IPO退出的项目数有262个,2001年猛跌到41个,到2003年只有29个项目以IPO方式退出。近年来,美国风险投资以兼并收购方式(M&A)退出的数量占风险投资退出数的比例越来越高。在2000年以前,德国的风险投资也较倾向于股票市场尤其是“新市场”来实现退出。但随着网络经济泡沫的出现和破灭,IPO这个曾经是最重要最有利的退出渠道近年来在德国成了不可接受的选择。如表2所示:根据欧洲风险投资协会的最新统计数据,2002年德国没有一个风险投资项目通过IPO退出,2003年通过IPO退出的项目也仅有一个。在德国的全能银行体系下,银行可以持有工商企业的股票。因此银行和企业的关系密切而稳定,对于公司控股权的转让较少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由于缺乏通常的股权转让渠道,清算成了近年来德国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流,影响了德国风险投资的发展。而美国的大股东多为机构投资者,在持股公司业绩不好时,机构投资者一般不直接干预公司运转,而是改变自己的股票组合,在证券市场卖出该公司的股票,使得公司接管与兼并事件频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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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EVCA2004年报

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建设上,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单一性和股权分置的特殊性使得处于成熟前期的由风险资本支持的创业企业难以通过上市实现退出。加之我国二板市场尚为建立,主板市场上市门槛又过高,所以IPO虽然是风险企业最满意的选择,但在我国却未必是最主要和最现实的选择。从美国NASDAQ的上市企业看,即使是IPO成功的企业,股价大部分也只能维持在发行价格,而且每年被摘牌退市的企业也为数不少。2004年5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终于破壳而出,但它依然保留了股权分置的制度缺陷和较高的上市条件,因此并未给风险投资的退出带来根本性改善。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它的象征意义要大于实质意义。美国的经验也说明,风险投资的发展并非一定受制于创业板的建立。美国的风险投资始于1946年,但NASDAQ市场却诞生于1971年。结合我国的具体条件,在实现风险资本退出时,我们可以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退出策略。以政府资金为主的风险企业可以采取回购方式退出,以利于明晰企业产权,当企业发展规模较大,股权回购有困难时,可以考虑多种退出方式并用,以增加退出的可能性。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天津、西安等地成立了产权交易所,可充分利用产权市场交易时间短、费用低、资源利用充分的特点来实现退出。

四、风险投资的政策环境分析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对政策环境具有很高的要求。政策环境的健全与否是风险投资公司在确定投资时考虑的一个主要因素,对风险投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风险投资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要使风险投资获得大力发展,政府必须要有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引导和支持,要有对应的法律体系和资本市场体系与之相配套。

完善的政策环境是美国风险投资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政府资本的有力引导、放宽风险资本的来源、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宽松的法律法规环境以及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无不体现了政策支持在美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各个阶段所发挥的促进和推动作用。1958年美国颁布实施《中小企业投资法》,并据此建立了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确立了风险投资基金的合法主体地位。在风险投资的税收方面,美国政府通过了一系列的“计划和法规”,如1982年美国国会通过《小企业发展法》,维持了将近20年的低所得税。美国采取对风险投资额的60%免除征税,其余的40%减半征收所得税的措施,使得风险投资的税率从49%下降到20%。政策环境的改造和完善不仅为风险投资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且有利于风险投资行业的规范。

与美国一样,德国十分重视对中小企业创新和风险投资的支持,通过高技术小企业风险投资计划(BTU)以股权投资方式,通过欧洲振兴创新计划(ERP)以政府贷款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90年代中期以来,德国联邦政府十分重视改善风险投资的外部政策环境,发表了一系列的研究报告,并采取了修改完善法规和实施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措施。与美国相比,德国在政策环境改善方面,政府对风险投资的干预更加直接,多是采用银行管理政府科技贷款的模式。由政府和银行共同承担风险,以低息贷款等方式来改善风险投资的政策环境。这种方式十分强调政府计划在经济政策和市场行为中的重要作用,不利于调动民间投资者的参与。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风险投资以来,为了从政策环境上为其提供良好的实现基础,曾先后出台过一系列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法规。但从风险投资业界的反映来看,相对于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客观需要而言,政策环境的改善力度还是不足。我国在制定《公司法》、《企业合伙法》、《专利法》时尚未考虑到风险投资信息高度不对称性和收入非线性的特点,现有的政策法律体系极大地抑制了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创新。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下,风险投资和普通投资一样需要交纳各种税收,双重征税问题非常突出。

通过对美国和德国风险投资政策环境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两国政府都十分重视为风险投资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对风险投资的扶持中,两国都制定了一些法律来保证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如美国制定了《中小企业投资法》和《小企业发展法》等法案;德国也制定了《德国金融市场促进法》和《简化接受资本法》等法案。在投资环境的改善方面,两国政府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如提供税收优惠、提供财政支持、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和风险投资等等。借鉴他们的发展经验,我们应该尽快弥补和完善原有政策环境的缺陷,建立规范风险投资运营机制的法律环境,有效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采用专门针对风险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促进我国风险投资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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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文范文3

[关键词]风险投资;;财务目标

风险投资体系通常涉及投资者(Investor)、风险资本家(VentureCapitalist)、创业者(Inventor)三方参与者,他们是相互独立的财务主体,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构成了双重委托的关系。如图1所示。

风险资本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公司),经过后者的筛选决策,再流向资金使用者——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风险资本得到价值增值,再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风险资本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了风险资本的周转。

一、风险资本家对投资者的首重及其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风险投资体系中的投资者,往往是拥有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退休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基金、投资基金等,此外还有少数富有的个人和家庭。在美国,养老退休基金是最大的风险资本的来源。投资于这一行业需要非同寻常的勇气、耐心和专业投资经验,广大中小散户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而且缺乏承受高风险的能力,一般只投资于证券,而不会冒险涉足风险投资领域。

风险资本家大都来自工商企业和金融界的精英,并拥有良好的业界关系网络,他们最大的本钱莫过于自己的行业信誉和资历,这与他们所能募集的资金数额是正相关的。“对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经通过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们来说,当他们想扩张其经营时,会较少地受到个人财富禀赋的制约”(张维迎,1995)。同时,风险资本家还具备相当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在选择和评估投资项目、组建风险企业、物色职业经理人时游刃有余。通过预期的研究和背景审核的帮助,风险资本家利用其专业人员来评估投资的前景,但是,与成功投资项目相关的因素太复杂,而且多为主观上的判断,这些判断包括所提供的经营管理队伍的质量,再加上风险资本家先前对此行业的个人经验,有时甚至只是“勇敢的直觉”。因此,风险投资更多的像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

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契约化载体就是风险投资公司。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而引起的人问题。不论是事前的逆向选择,还是事后的道德风险,其外在表现最终都归结为财务目标的冲突。投资者的财务目标是预期投资回报最大化,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最终获得最大化声誉和个人收益。那么,风险投资公司采取什么样的产权组织形式,如何构造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才能有效地克服人问题,降低成本呢?

“一种能够提供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道格拉斯。诺斯,1989)。在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设计,其效率性集中表现为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也就是“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微观表现过程。换言之,需要建立能够促使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趋同的风险投资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实践经验表明,有限合伙人公司(VentureCapitallimitedPartnership)是最有效率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美国风险投资产业组织形式中,有限合伙人公司占80%以上。在这个制度下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投资者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风险资本家是一般合伙人(GeneralPartner),双方通过签订契约来组建风险投资公司。

有限合伙人只对所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不能参与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但对一些重要事项亦有表决权,如合伙人契约的修改,在期满前解散有限合伙组织,或延长基金的期限,解雇一般合伙人,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一般要求有三分之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上述内容变更才会有效。

一般合伙人负有无限责任,他们投入占风险资本1%左右的自有资金,但一般不用现金,主要是作为一种管理承诺和税务优惠上的考虑。一般合伙人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一般可拿到所有投资收益的20%,另外80%属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回报。通常要在风险资本产生了最低的投资收益率(至少是保本)之后,一般合伙人才能兑现这20%的投资回报。

一般合伙人必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所投资企业的业务进展和资产价值变化,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风险企业管理层的三方联席会议。由有限合伙人或他们的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主要提供技术评估服务,如风险企业的资产评估,因为这是影响到最后投资者所获利润的关键。

契约同时还规定一般合伙人不能在风险基金之外用自己的资金去投资该基金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或从企业获得股票;追加募集的同名基金不能投放于一般合伙人先前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以防止他们为解决已投资企业的亏损而盲目追加投资;一般合伙人必须在用完一定比例的前期基金(如5%左右),才能再次募集下一轮基金。

上述契约条款所构造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既分散了投资风险,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风险资本家作为资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问题,诱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使双方福利同时趋于最大化。

二、风险企业对风险资本家的第二重与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创业者以其新点子、新思想、新项目,形成对风险资本家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需求,两者结合的产物就是风险企业,并且形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二重委托关系。风险资本家(及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中介,按照能否带来高投资回报这一根本标准,选择具有高成长性(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组建风险企业。这些项目多为高新技术,也可能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更新换代的产品和技术、新开放的行业、新的经营服务方式等等。在信息社会,推动知识型企业发展的基本力量既不是产品,也不是市场,而是个性化的客户需求。就连IBM这样的跨国大企业也宣称自己不属于制造业,而是提供全面服务的公司。从出售产品,到出售服务,最后争取成为规则制定者,是大企业集团梦寐以求的目标。

前面已经提到,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创业者的财务目标是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在风险企业中往往通过经理股票期权计划(ExecutiveStockOptionsPlan)来实现。同时,创业者也追求一种领导自己企业的成就感,体现了双因素(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激励效应。风险投资就是把宝押在创业者及经理人身上,对打算介入的“种子公司”的经理人和管理队伍素质反复打量、严格遵选,“一个公司最大的资产不是它的经营思想,而是站在它身后的人,包括自络在内的现代技术永远是一种工具,而管理永远是一切工具的驾驭者”(Amadeus投资公司AutonRichard),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投资者甚至愿意给他下跪,而没有这些条件,他转身就走。

美国IDG国际数据集团总裁麦戈文在《国际资本眼中的因特网投资》报告中,提出风险资本选择投资项目的三条标准:成长速度快、有望成为行业排头兵、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第三条,同时,他认为当前国外风险投资进入中国有四大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法制风险、政策风险。其中,管理风险就是指中国缺乏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创业管理滞后。

风险企业仍然存在人问题,风险资本家(委托人)和创业者(人)双方利益的平衡机制同样是通过签订契约来构造的。在投资契约中,确定可转换优先股这一类复合式证券作为融资工具。风险资本家名义上是一个非执行董事,但他是最有影响力的董事,他注重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他的专长和经验使他完全有能力(也完全有必要)控制企业,对企业的发展过程充分了解,有效地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人风险。

长期持有可转换代先股的风险资本家也可以拥有普通股表决权,相当于优先股已经提前转换为普通股,并且由于利益的捆绑,不会出现“用脚投票”的退出现象。这是风险企业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区别。“混合经济”概念的使用与扩散,是二十世纪对经济思想史的巨大贡献,风险企业实际上是一种混合式或边缘式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合同确保风险资本家参与风险企业管理,并分享风险企业的成长。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决定各自所占的股份;并根据转换比例来调整双方所持有的股份,还与风险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这个转换比例是动态的,可以随风险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程度而调整,这是对不完全契约的一种修正,是协调双方财务目标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起到了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和激励管理层等作用。事实上,这种对未来成长性的预期将比已经明晰的股权更具有激励作用。在受让资本权益的分配上采取建立于资产增量基础上的“经营者基金”模式,利用经营者自身创造的效益,通过再投入生产的价值来激励分配。经营者基金不是简单的股权量化,而是一种动态的股权分配与管理方式,经营者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股份和利益,其效果就是让经营者永不满足。经营者基金突破了传统的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把资产量化,建立存量基础上的做法,而是把分配建立在增量的基础上,也就是在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将增量部分资产按比例分成,并以此来达到持久地激励经营者、凝聚人力资源的目的。

三、风险投资及其启示

现代商业社会中,个人价值最终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来体现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注入有99%来自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仅以1%的资金承诺便可获得20%的收益分配权,这付高比例利润分成的“金手铐”,表明风险资本家在风险投资公司中有直接的重大经济利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风险资本家参与收益分配所凭借的要素就是其私有股权化的智力资本,从“资本雇佣劳动”到“智力劳动雇佣资本”,既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人类精神自由发展的历史性突破。实际上,风险投资产业是投资于人(People)而不是投资于证券(Paper)。在新经济时代,公司价值的创造主要体现在知识及其创新方面,传统的资本运作时代将逐步成为历史。如果说知识代表了过去和现在,创新则意味着未来。尽管契约中有苛刻的约束条件,优秀而充满自信的风险资本家,还是愿意接受这种固定期限的合伙制基金与投资业绩挂钩的高额利润分成措施。

企业组织结构的创新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有限合伙制是风险投资机构中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完美结合,从而提高投资效率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在我国,有限合伙制企业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组织制度上的重大缺陷。从世界立法趋势来看,为了适应高效快捷的市场经济运作节奏,降低民事主体的交易成本,很多国家都尽可能多地赋予民事主体以法人资格。英美法系国家在法人与非法人的民事权利认定上,更是没有太大差异。

从监管的角度看,风险投资公司一般资本金较普通合伙制企业要大,业务复杂,对社会经济影响也较大,各国通常将其作为金融机构来对待,由金融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正因为法律对法人的监管比对非法人的监管要严格和有效,所以也应适时赋予有限合伙人的风险投资机构以法人资格。只有当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合伙制成为风险投资市场的主流形式,各类资金才能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规范运作,民间资金才能真正进入风险资本市场。

风险投资并不仅仅局限于高科技领域,在成熟产业推行高附加值的服务化经营方面,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方面,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这一认识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西部大开发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朱总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要“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加快对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在主要行业形成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调整结构、促进升级的骨干和依托”。

例如,成立于2000年6月的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深圳鼎尊投资有限公司、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交大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家股东投资3.35亿元人民币组建的。鉴于目前中国的《公司法》中没有明确有限合伙制这一公司组织形式,而且有限合伙制中的一般合伙人仍然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来处理投资业务,依然要控制这一层面上的道德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激励,以避免创业投资中的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因此该公司从成立伊始,就考虑了如何控制人风险,采取了准合伙制(项目合伙制或内部募集制)的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项目经过必要的审查和评估程序准备投资时进行内部募集,这个环节有四个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项目才能获得通过。

(1)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承诺,公司如果投资,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也必须投资,而且根据项目的规模公司有一个基本投资额的要求;

(2)在投资决策通过后,决策人员中投赞成票者要有一个基本投资额;

(3)向全公司进行公开募集,对投资的总人数有一个最低的基本要求,目前是要求三个人或三人以上;

(4)内部募集投资总额必须达到一个基本投资额下限。

内部募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说明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确认投资自愿的原则。同时,公司将按照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奖金,其中的50%发给项目人员,体现提成业绩向项目人员倾斜。

项目合伙制实际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和激励制度,对于解决人问题是有效的。在我国目前有限合伙制没有被法律认可的情况下,试行项目合伙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

上述分析表明,在风险企业中产权关系的发展出现了有趣的现象。风险资本家持有可转换优先股并参与管理,使得所有者管理者化;创业者(代表管理层)从事经营并拥有经理股票期权计划,使得管理者所有者化。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投票权)应当尽可能对应,即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承担风险的人应当拥有控制权;或者反之,拥有控制权的人应当承担风险。“廉价的投票权”会使得不称职的经理更有可能控制企业。在风险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得到恰当的匹配,各独立经济利益主体的财务目标呈现趋同效应。如同桥牌比赛中的交叉将吃局面,极大地提高了双方协同作战的效率。

以长期持股、股权集中、智力资本股权化为特征的风险投资财务机制,在推动多元财务主体利益目标趋同的进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资本市场的变革方向。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对于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双重关系,探讨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财务目标的协调方法,研究西方风险投资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风险投资;;财务目标风险投资体系通常涉及投资者(Investor)、风险资本家(VentureCapitalist)、创业者(Inventor)三方参与者,他们是相互独立的财务主体,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构成了双重委托的关系。如图1所示。

风险资本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公司),经过后者的筛选决策,再流向资金使用者——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风险资本得到价值增值,再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风险资本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了风险资本的周转。

一、风险资本家对投资者的首重及其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风险投资体系中的投资者,往往是拥有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退休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基金、投资基金等,此外还有少数富有的个人和家庭。在美国,养老退休基金是最大的风险资本的来源。投资于这一行业需要非同寻常的勇气、耐心和专业投资经验,广大中小散户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而且缺乏承受高风险的能力,一般只投资于证券,而不会冒险涉足风险投资领域。

风险资本家大都来自工商企业和金融界的精英,并拥有良好的业界关系网络,他们最大的本钱莫过于自己的行业信誉和资历,这与他们所能募集的资金数额是正相关的。“对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经通过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们来说,当他们想扩张其经营时,会较少地受到个人财富禀赋的制约”(张维迎,1995)。同时,风险资本家还具备相当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在选择和评估投资项目、组建风险企业、物色职业经理人时游刃有余。通过预期的研究和背景审核的帮助,风险资本家利用其专业人员来评估投资的前景,但是,与成功投资项目相关的因素太复杂,而且多为主观上的判断,这些判断包括所提供的经营管理队伍的质量,再加上风险资本家先前对此行业的个人经验,有时甚至只是“勇敢的直觉”。因此,风险投资更多的像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

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契约化载体就是风险投资公司。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而引起的人问题。不论是事前的逆向选择,还是事后的道德风险,其外在表现最终都归结为财务目标的冲突。投资者的财务目标是预期投资回报最大化,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最终获得最大化声誉和个人收益。那么,风险投资公司采取什么样的产权组织形式,如何构造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才能有效地克服人问题,降低成本呢?

“一种能够提供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道格拉斯。诺斯,1989)。在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设计,其效率性集中表现为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也就是“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微观表现过程。换言之,需要建立能够促使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趋同的风险投资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实践经验表明,有限合伙人公司(VentureCapitallimitedPartnership)是最有效率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美国风险投资产业组织形式中,有限合伙人公司占80%以上。在这个制度下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投资者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风险资本家是一般合伙人(GeneralPartner),双方通过签订契约来组建风险投资公司。

有限合伙人只对所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不能参与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但对一些重要事项亦有表决权,如合伙人契约的修改,在期满前解散有限合伙组织,或延长基金的期限,解雇一般合伙人,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一般要求有三分之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上述内容变更才会有效。

一般合伙人负有无限责任,他们投入占风险资本1%左右的自有资金,但一般不用现金,主要是作为一种管理承诺和税务优惠上的考虑。一般合伙人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一般可拿到所有投资收益的20%,另外80%属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回报。通常要在风险资本产生了最低的投资收益率(至少是保本)之后,一般合伙人才能兑现这20%的投资回报。

一般合伙人必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所投资企业的业务进展和资产价值变化,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风险企业管理层的三方联席会议。由有限合伙人或他们的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主要提供技术评估服务,如风险企业的资产评估,因为这是影响到最后投资者所获利润的关键。

契约同时还规定一般合伙人不能在风险基金之外用自己的资金去投资该基金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或从企业获得股票;追加募集的同名基金不能投放于一般合伙人先前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以防止他们为解决已投资企业的亏损而盲目追加投资;一般合伙人必须在用完一定比例的前期基金(如5%左右),才能再次募集下一轮基金。

上述契约条款所构造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既分散了投资风险,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风险资本家作为资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问题,诱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使双方福利同时趋于最大化。

二、风险企业对风险资本家的第二重与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创业者以其新点子、新思想、新项目,形成对风险资本家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需求,两者结合的产物就是风险企业,并且形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二重委托关系。风险资本家(及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中介,按照能否带来高投资回报这一根本标准,选择具有高成长性(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组建风险企业。这些项目多为高新技术,也可能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更新换代的产品和技术、新开放的行业、新的经营服务方式等等。在信息社会,推动知识型企业发展的基本力量既不是产品,也不是市场,而是个性化的客户需求。就连IBM这样的跨国大企业也宣称自己不属于制造业,而是提供全面服务的公司。从出售产品,到出售服务,最后争取成为规则制定者,是大企业集团梦寐以求的目标。

前面已经提到,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创业者的财务目标是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在风险企业中往往通过经理股票期权计划(ExecutiveStockOptionsPlan)来实现。同时,创业者也追求一种领导自己企业的成就感,体现了双因素(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激励效应。风险投资就是把宝押在创业者及经理人身上,对打算介入的“种子公司”的经理人和管理队伍素质反复打量、严格遵选,“一个公司最大的资产不是它的经营思想,而是站在它身后的人,包括自络在内的现代技术永远是一种工具,而管理永远是一切工具的驾驭者”(Amadeus投资公司AutonRichard),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投资者甚至愿意给他下跪,而没有这些条件,他转身就走。

美国IDG国际数据集团总裁麦戈文在《国际资本眼中的因特网投资》报告中,提出风险资本选择投资项目的三条标准:成长速度快、有望成为行业排头兵、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第三条,同时,他认为当前国外风险投资进入中国有四大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法制风险、政策风险。其中,管理风险就是指中国缺乏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创业管理滞后。

风险企业仍然存在人问题,风险资本家(委托人)和创业者(人)双方利益的平衡机制同样是通过签订契约来构造的。在投资契约中,确定可转换优先股这一类复合式证券作为融资工具。风险资本家名义上是一个非执行董事,但他是最有影响力的董事,他注重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他的专长和经验使他完全有能力(也完全有必要)控制企业,对企业的发展过程充分了解,有效地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人风险。

长期持有可转换代先股的风险资本家也可以拥有普通股表决权,相当于优先股已经提前转换为普通股,并且由于利益的捆绑,不会出现“用脚投票”的退出现象。这是风险企业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区别。“混合经济”概念的使用与扩散,是二十世纪对经济思想史的巨大贡献,风险企业实际上是一种混合式或边缘式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合同确保风险资本家参与风险企业管理,并分享风险企业的成长。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决定各自所占的股份;并根据转换比例来调整双方所持有的股份,还与风险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这个转换比例是动态的,可以随风险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程度而调整,这是对不完全契约的一种修正,是协调双方财务目标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起到了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和激励管理层等作用。事实上,这种对未来成长性的预期将比已经明晰的股权更具有激励作用。在受让资本权益的分配上采取建立于资产增量基础上的“经营者基金”模式,利用经营者自身创造的效益,通过再投入生产的价值来激励分配。经营者基金不是简单的股权量化,而是一种动态的股权分配与管理方式,经营者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股份和利益,其效果就是让经营者永不满足。经营者基金突破了传统的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把资产量化,建立存量基础上的做法,而是把分配建立在增量的基础上,也就是在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将增量部分资产按比例分成,并以此来达到持久地激励经营者、凝聚人力资源的目的。

三、风险投资及其启示

现代商业社会中,个人价值最终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来体现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注入有99%来自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仅以1%的资金承诺便可获得20%的收益分配权,这付高比例利润分成的“金手铐”,表明风险资本家在风险投资公司中有直接的重大经济利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风险资本家参与收益分配所凭借的要素就是其私有股权化的智力资本,从“资本雇佣劳动”到“智力劳动雇佣资本”,既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人类精神自由发展的历史性突破。实际上,风险投资产业是投资于人(People)而不是投资于证券(Paper)。在新经济时代,公司价值的创造主要体现在知识及其创新方面,传统的资本运作时代将逐步成为历史。如果说知识代表了过去和现在,创新则意味着未来。尽管契约中有苛刻的约束条件,优秀而充满自信的风险资本家,还是愿意接受这种固定期限的合伙制基金与投资业绩挂钩的高额利润分成措施。

企业组织结构的创新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有限合伙制是风险投资机构中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完美结合,从而提高投资效率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在我国,有限合伙制企业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组织制度上的重大缺陷。从世界立法趋势来看,为了适应高效快捷的市场经济运作节奏,降低民事主体的交易成本,很多国家都尽可能多地赋予民事主体以法人资格。英美法系国家在法人与非法人的民事权利认定上,更是没有太大差异。

从监管的角度看,风险投资公司一般资本金较普通合伙制企业要大,业务复杂,对社会经济影响也较大,各国通常将其作为金融机构来对待,由金融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正因为法律对法人的监管比对非法人的监管要严格和有效,所以也应适时赋予有限合伙人的风险投资机构以法人资格。只有当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合伙制成为风险投资市场的主流形式,各类资金才能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规范运作,民间资金才能真正进入风险资本市场。

风险投资并不仅仅局限于高科技领域,在成熟产业推行高附加值的服务化经营方面,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方面,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这一认识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西部大开发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朱总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要“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加快对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在主要行业形成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调整结构、促进升级的骨干和依托”。

例如,成立于2000年6月的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深圳鼎尊投资有限公司、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交大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家股东投资3.35亿元人民币组建的。鉴于目前中国的《公司法》中没有明确有限合伙制这一公司组织形式,而且有限合伙制中的一般合伙人仍然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来处理投资业务,依然要控制这一层面上的道德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激励,以避免创业投资中的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因此该公司从成立伊始,就考虑了如何控制人风险,采取了准合伙制(项目合伙制或内部募集制)的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项目经过必要的审查和评估程序准备投资时进行内部募集,这个环节有四个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项目才能获得通过。

(1)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承诺,公司如果投资,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也必须投资,而且根据项目的规模公司有一个基本投资额的要求;

(2)在投资决策通过后,决策人员中投赞成票者要有一个基本投资额;

(3)向全公司进行公开募集,对投资的总人数有一个最低的基本要求,目前是要求三个人或三人以上;

(4)内部募集投资总额必须达到一个基本投资额下限。

内部募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说明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确认投资自愿的原则。同时,公司将按照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奖金,其中的50%发给项目人员,体现提成业绩向项目人员倾斜。

项目合伙制实际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和激励制度,对于解决人问题是有效的。在我国目前有限合伙制没有被法律认可的情况下,试行项目合伙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

风险投资文范文4

1.受风险投资人文社会环境的制约。风险投资是把资金投向处于较大风险的高新技术领域,期望成功后,通过所有者权益的变现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行为。高新技术行业作为新型的行业,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较大,失败的可能性较大。传统的投资往往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对具有较大风险的行业缺乏投资的积极性;而风险投资是一种主动承担投资失败的风险来博取高收益的行为。这就需要社会能提供适合风险投资的人文社会环境,能鼓励人们敢于冒险、勇于创新、接纳失败。我国当前风险投资的人文环境还不太理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我国由于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科研计划主要由国家安排,为数不多的科研经费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形成了科研人员对国家的过分依赖,缺乏自我创新的精神;在科研体系中,过分依赖学术权威,论资排辈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不利于社会创新体系的形成;受我国长期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知足常乐”、“小富即安”、“枪打出头鸟”、“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等伦理道德观念深入人心,对风险投资的发展非常不利;我国缺乏对风险投资失败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旦投资失败,可能永世不得翻身;在资本市场上,投机氛围太浓,缺乏战略投资者等等,对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形成了很大的制约。

2.受风险投资政策的制约。风险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有效的市场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基础。但从世界各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经验来看,风险投资业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投入政策等。例如,美国政府为了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1978年将资本收益税由49.5%降至28%;1981年进一步降为20%,且规定风险投资额60%免于征税,40%减半征收,极大地促进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我国台湾地区的《科学工业园设置管理条例》规定,园内企业可以全部免征进口税、货物税、营业税,5年内可以免征盈利事业所得税,外销产品不征收任何税收。西班牙政府对卡贾图科学城的建设前后投入资金达到100亿美元;日本的筑波科学城的建设历时20年,耗资13000亿日元;德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园区的建设资金超过1.9亿马克。我国政府虽然明确地提出了支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计划,也采取了有关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但大多数促进风险投资的政策都是由地方政策出台的,缺乏统一的、行之有效的管理,不利于风险投资业在更大范围和规模上的长期、稳定发展。

3.受风险资金来源渠道的制约。风险资金的来源是发展风险投资的基本问题。风险投资的特点之一是高风险性。为了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所以在资金来源方面,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在资金来源方面也应多元化,这才有利于分散风险,让更多的资金加入到风险投资业来。1994年,在美国的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中,各种基金的比例达到53%,使美国数以万计的企业和普通民众通过基金以较少的资金从事风险投资,为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融资渠道。相比之下,我国风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渠道单一。据统计,1999年我国92家风险投资公司的74亿元的资金绝大部分是由政府出资的。根据科技部的《我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5》,从2004年风险投资的资本构成比例来看,政府、银行和国有独资公司占有46%,外资为21%,个人资金占3%,其余为各类企业资金。政府的资金来源于纳税人,不可能过多地参与高风险的投资活动。这种单一的风险资金的供给渠道,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的巨大资金需求是极不相称的。

4.受风险投资人才匮乏的制约。风险投资的成功因素除了需要有新的技术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有目光敏锐、具有远见卓识的人才。许多风险公司甚至把风险人才作为是否投资的第一因素。风险投资的人才要求具有经营管理、投资理财、战略规划以及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同时还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外,风险投资人才的成长过程,通常是一大批技术专家或经营管理人员在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从大学、研究所或大公司中分离出来,创办自己的风险投资公司,在将高新技术转化为产品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从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业的现状看,人才缺乏是十分突出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我国高等教育专业分工过细,同时缺乏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用人机制所造成的。

5.受风险资金退出途径的制约。风险投资的失败率很高,业内人士有一种说法:“成三败七。”这就要求风险投资成功的项目预期年回报率很高,一般应达到60%以上,才能弥补其他未成功的项目的亏损。这不可能从利润分红中获取,一般来说要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通过IPO的方式来实现,风险投资在投资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资金能否成功退出。由于被风险资金投资的企业是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这些企业在发展初期,很难达到主板市场规定的上市条件。因此许多国家为了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大都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了主板以外的二板市场。而我国目前虽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了类似的交易市场,但无论是上市制度,还是规模上都远远地不能满足风险投资的需要。由于资金退出困难,使我国许多风险资金沉淀在所投资的企业,不能形成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更谈不上高回报。这些因素都严重地制约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6.受专门中介机构不完善的制约。为风险投资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一般中介机构和专门中介机构。一般中介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这些中介机构在我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为风险投资业服务的专门中介机构如科技项目评估机构、风险投资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咨询机构等在我国还不完善。例如,由于专门为风险投资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到位,风险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因为无法对高新技术项目进行价值认定而变得慎之又慎,从而影响了投资的效率。

7.受法制环境的制约。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加以规范。在我国的现有法律制度中,有许多对风险投资发展起到制约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国外的风险投资的实践来看,较为适合的组织形式大多采用有限合作制的形式,它有利于降低风险投资的道德风险及运作成本,但这项制度在我国法律上是禁止的。其次,风险投资往往选择高新技术作为自己的投资领域,这个领域能吸引风险投资的动力,主要来源于知识产权。一种创新产品、一项新的科研成果如果能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就能给风险投资带来丰硕的利润,但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还不够,严重挫伤了风险投资积极性。再次,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对风险投资的股份结构、资金来源、产权转让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对风险投资的发展也起到了制约作用。二、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策略

1.营造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外部环境。第一,创造适应风险投资发展的社会人文环境,大力宣传风险投资的作用,鼓励创新,为风险投资失败者提供保障机制。第二,政府要制定优惠的政策,鼓励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如对被风险资金投资的企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对商业银行投向风险企业的投资实行贴息贷款、担保贷款等。第三,建立健全促进风险投资的法规,对现行的法律中不利于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法律条文进行适当修改。如《公司法》第24条规定,以产权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第152条规定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等,这些都不利于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另外我国还没有针对风险投资制定专门法律,国家可考虑制定《风险投资法》等类似的法律,这有利于规范风险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保护风险投资者的利益。第四,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如果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风险资金投资的企业就不可能获得应有的收益,从而严重影响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第五,要发展和完善专门为风险投资服务的中介机构。

2.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成熟的风险投资体系应该是政府资金作引导,民间资金作主导。但目前国内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却是政府资金为主,民间资金则迟迟没有进入。资金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力量。资金的缺乏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创业和发展会构成严重的制约。从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实践看,风险投资的融资渠道有以下几个:一是政府资金。在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初期,政府投入适当的资金启动和参与是必要的,但政府资金的参与应坚持有限参与的原则,因为风险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二是大企业资金。大企业技术基础好,资本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抗风险能力强,参与风险投资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三是社会机构资金,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社会机构的资金。社会机构的资金规模大,保值增值欲望强烈,适当拿一部分进行风险投资,一方面不会危及自身的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这部分资金为长期资金,正好满足风险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四是大力引进国外风险资金。国外风险投资业发展比较早,资金实力雄厚,投资经验丰富。如果政府能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它将成为我国风险投资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五是个人居民闲置的资金,目前我国储蓄率非常高,个人居民资金除了消费外绝大部分都流入了银行。受我国银行制度的限制,这部分资金很难转化为风险投资。所以必须通过适当的方法,如组建风险投资基金来吸引一部分个人资金加入到风险投资的行列。

3.大力培养造就风险投资人才。风险投资是靠风险投资家来运作。风险投资家是既懂管理又懂技术,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和冒险精神,敢于创新和创业的专业人才。要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必须大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风险投资人才。第一,对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从政策环境方面支持具有风险投资素质的专业人才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第二,对现有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要改变高等教育专业分工过细,中小学教育以应试教育为主的状况,注重对人才的创新能力方面的培养;第三,输送一批专业人才去国外学习和实践,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第四,从国外引进一批风险投资人才,在带动国内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同时培养我国自己的风险投资人才。

4.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过程可分为选择投资项目、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有关协议、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辅导以及风险资金退出4个阶段。风险资金的退出有3种方式:一是风险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者被其他企业兼并。二是被投资的企业由于经营失败宣布破产,这意味着风险投资失败。三是将风险资金投资的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股票在证券市场公开出售,达到收回投资和实现风险收益的目的。这是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途径。因此应扩大和建立专门为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上市的二板市场,或应适当放宽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到主板市场上市的条件,改革我国产权流动机制,为风险投资退出提供一个畅通的渠道,促进风险投资良性循环。

风险投资文范文5

孔特和莱文在研究金融结构时,采用了“两分法”角度,将150个国家的相关数据分成了两个组织模式: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结构和市场主导型,通过比较两者金融结构组织模式,分析不同的金融结构对金融发展乃至经济增长的作用“。两分法”分别从规模角度、行为角度、效率角度分析金融结构与金融市场关系,相对于戈德史密斯和麦金农的指标,孔特和莱文的指标体系更丰富,也更接近实际,因此也被学者广泛使用。国内学者对金融结构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李茂生(1987)、王兆星(1991)、王广谦(2002)、刘仁伍(2002)、孙伍琴(2003)、李健(2004)等人先后用不同指标考察了我国的金融结构的现状和发展。其中,王广谦(2002)指出,金融结构分析极为重要,并分析了多种不同的开放式指标系统,还将金融结构的分析指标进行层次分析:第一层次是货币性金融资产、证券类金融资产、保障类金融资产各自占社会金融总资产的比值;第二层次是在第一层次基础上分析各自内部的比率,如货币性金融资产其内部结构便是分析货币结构;第三层次是在上层基础上依次细分,如证券类金融资产根据期限细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此外,在前三个层次分析基础上还可细分为第四层次、第五层次的分析指标[19];刘仁伍(2002)对金融结构拓展后建立了金融结构健全性量化评估方法,根据特性各异的金融结构建立了一套由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在内的,用来衡量金融结构健全程度的金融结构健全性指数(FSI,FinancialStructureSoundnessIndex);孙伍琴(2003)认为宏观金融效率应由融资、配置和投资回报三方面来衡量,她还根据金融结构功能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构建了金融结构指标体系[26];李健(2004)认为金融结构是多层次的有机整体,因此研究时也要多层面、立体化地整体研究,这就需要把定量和定性结合起来。她在考察了金融各业的产业结构、金融市场结构、融资结构、金融资产结构、金融开放结构五个方面,分别设置了相应指标,对中国的金融结构进行了现实具体研究,将中国金融结构研究推向了一个高峰。

2指标选取与实证检验

根据国内外文献,国家金融化和金融发展程度的综合性指标主要有两个:金融深度指标(M2/GDP)和金融相关比率(FIR)。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金融规模、结构和效率三方面指标来衡量我国金融结构发展,研究时期为1996~2012年。

2.1金融发展的规模指标(FIR)

根据金融相关率一般定义和简化计算步骤,其分子为各类金融资产余额之和,分母为GDP。即FIR=全部金融资产总量/GDP,金融资产总量包括广义货币(M2)、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有价证券余额(SE)和保费收入(INS),GDP用支出法计算。这个指标概括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结构的变化,因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2金融发展的效率指标(EF)

我国的金融结构属于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资本市场证券资产化程度不高,国内主要的大银行也是国有,因此国有企业获取外部融资具有廉价性,而信息不对称的民营企业容易出现外部融资困难。因此笔者认为Levine和King(1993)提出的PRIV指标,即非国有经济主体获得银行贷款占GDP比重来衡量我国金融发展的效率具有一定合理性。该指标越大,表明国内金融机构对私人部门的贷款规模越大,金融发展效率越高。计算习惯上采取约数办法,即非国有经济贷款=各项贷款-(工业贷款+商业贷款+中长期贷款),以此作为直观判断金融机构对非国有企业的贷款支持情况。

2.3金融发展的结构指标(SE)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结构的最大变化是直接融资比例迅速提高,体现在证券、债券等直接融资比例方面。因此,对于金融发展的结构完善程度,选择将债券余额、股票市值以及保费收入之和与金融总资产的比值作为衡量。

2.险投资发展指标(AVC)

本文将风险投资项目平均资本总额AVC作为衡量风险投资发展衡量指标。考虑到影响风险投资发展的因素较多,有必要在模型中加入控制变量以固定趋势影响。为考察我国金融发展与风险投资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以及金融发展是否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本文拟用两类指标组(其中FIR、SE、FS衡量我国金融发展,AVC衡量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建立时间序列,并进行单位根检验、协整分析及格兰杰因果检验等。为消除因为时间序列可能存在的异方差问题,有必要对所有变量取自然对数,分别记为LFIR、LSE、LEF和LAVC。它们的差分序列分别记作DLFIR、DLSE、DLEF和DLAVC。2.4.1单位根检验本文选用的指标多属于非平稳变量,因此需要进行单位根检验。本文利用ADF单位根检验分别检验了两类变量及它们的差分序列:如表1所示,四个变量的原序列是非平稳的,一阶差分各在10%显著性水平上平稳,说明它们都是一阶单整序列,记为LFIR~I(1)、LSE~I(1)、DLEF~I(1)和LAVC~I(1),可能存在协整关系。2.4.2协整检验Johansen(1988)提出一种以VAR模型为基础的检验回归系数的方法,可以进行多变量协整检验。本文采用Johansen检验法对以上变量进行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表2显示,金融发展的各个指标均与风险投资发展指标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按照标准化后的协整系数,估计出各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为:LAVC=8.236LFIR-0.001LSE-2.418LEF-9.09R-squared=0.6657DW=0.540从表2可知,三个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在5%的置信水平下存在协整。其AR特征根的倒数绝对值(图1)小于1,说明模型是稳定的,即金融发展各个指标均与风险投资发展指标存在长期均衡正相关关系。但是协整关系仅仅说明在单项因果关系存在,无法确定方向,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检验中国金融发展与风险投资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2.4.3格兰杰因果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用于经济变量间相关、因果及政策时滞等研究。根据协整分析和误差修正模型,金融发展各指标与风险投资指标长期存在均衡关系。对于它们的因果关系,使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利用赤池信息准则(AIC),选择滞后3期为最优,结果如表3所示:表3中:LEF和LAVC的因果关系没有得到证据支持;LFIR和LAVC互为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说明我国金融规模的扩张与风险投资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LSE、LEF和LAVC检验结果,显示它们之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说明我国的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对风险投资发展没有产生实质影响,反之,风险投资对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指标也缺乏实证检验的支持;LFIR和LEF检验结果说明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理,LSE是引起LEF的格兰杰原因,说明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有助于金融效率的提高;而LSE是引起LFIR的格兰杰原因,说明金融结构的变化能对金融规模的扩张产生影响。

3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分别用金融发展的规模指标FIR、结构指标SE和效率指标EF考察我国金融在规模扩张、结构调整和效率变化的三方面。通过协整检验,发现金融相关比率FIR、金融结构比率SE和金融效率比率与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这表明,风险投资作为一种职业金融家投资新兴的、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或行业的权益资本,本身是一种金融创新,与一国金融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其联系是全方面的,包括金融发展规模、结构调整和效率的高低。从协整关系式得出,长期中,我国风险投资与金融发展规模发展呈正相关关系,与金融发展的结构、效率呈负相关关系,说明对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真正起促进作用的是金融发展规模。若我国的金融发展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分别增长1%,则风险投资平均项目资本额就对应提高8.236%,减少0.001%和2.418%。格兰杰因果检验显示,LAVC和LFIR互为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表明大量国家金融规模扩张和风险投资发展之间的互相促进关系在中国也适用。一国风险投资的发展,面临金融环境、资本运行机制和相关法律环境等因素的共同影响。风险投资是金融体系殊的部分,其资本运作无不体现金融的一般特征,在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中形成了独特运行机制。金融规模的扩张,为风险资本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也促进了流通产权市场、资本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充。离开金融规模扩张作为风险投资发展的推动,风险资本就无法发挥作用。而风险投资发展的滞后,也使高新技术产业融资难题缺少一个有效解决机制,对缓解我国就业压力和增添经济活力作用是一般国有企业所不具备的。这在当前经济危机导致的出口萎缩和失业率居高不下的局面下更为明显。企业经济效益和居民收入的提高为我国金融发展规模扩大提供了基础。再者,LSE、LEF分别和LAVC之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说明我国在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方面并没有对风险投资的发展产生实质影响,风险投资对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促进效用也缺乏实证支持。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运作方式,客观上要求整个金融体制不断突破和创新,因此经济货币化水平、投资者结构、金融工具多样性和合理的竞价机制、资本市场的多层次,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风险及管理能力、金融体制创新机制等都是评价一国风险投资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对于风险投资行业来说,一个合理的金融支持环境,不仅仅是通过在规模上的扩张,更是通过金融效率提高和金融结构优化体现出来。我国在金融效率和结构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风险投资的发展。

4结语

风险投资文范文6

(一)专业化或多样化对投资机构网络资源获取与利用的影响

风险投资过程要用到高度专业化和非常复杂的知识。这些知识有些是显性的,可编码的。比如尽职调查程序,契约设计,项目评估模型与方法。有些知识则是隐性的,不可编码的。比如对投资机会的识别,处理与创业企业家的合作关系等等。由于不同风险投资家的专业化训练经历不同,不同风险投资机构涉猎的阶段、行业等更是千差万别,因此不同风险投资家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有很大的差异。首先,相较于投资于特定阶段、特定行业、特定地域企业(专业化)的风险投资机构,在不同的阶段、行业、地域开展业务的风险投资机构能从多样化的环境中接触到大量不同种类的信息,多样化投资机构因其专业知识涉足的领域更为广泛,更容易获得更多的外部资源。其次,多样化风险投资机构在更多领域的投资经历,可以促进组织学习,促使其研究和改变,做出具有竞争力的选择,因此他们会拥有更多内部能力,使用网络资源的能力更高。VincenzoFarina(2010)[12]认为多样化的机构拥有更多的有关潜在投资机会的处理能力,可能的原因有:第一,专业化程度会影响企业信息转介交换的能力。在多个领域开展业务的“多面手”机构因其掌握的专业知识的多样性,更容易识别和译码获得的信息,更容易进行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第二,专业化程度的高低在影响企业转介交换能力的同时,也会影响企业受益于网络间信息交换的能力。具有较高的网络中心性的多元化风险投资机构能够更好地受益于从合作伙伴处收到的信息,因为相较于许多专业化公司,多样化公司在不同的市场中开发利用新机会的优势能力更强。而专业化的机构处在一个同质化的学习环境中,可能会限制信息采集能力,培养惯性和惰性,影响其获取和使用网络资源的能力,并最终影响其绩效的提高。如从获得项目邀约的过程来看:网络中心性可以使专业化投资者和多样化投资者都获得大量的参加联合投资的邀请,但多样化机构因其获得各种不同邀请的能力较强,相较于专业化机构会获得在不同细分市场经营的更好的机会(Pollock,Porac&Wade,2004)[19]。通常情况下多样化机构的内部资源在大量不同的行业中显得更有效。这意味着,当多样化机构收到邀请开发不同细分市场时,他们更有可能接受,因为他们已经在这些领域有所经营。相反,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机构因其内部能力的局限性,他们从收到的邀请中获益较少,只有当专业化机构接收到的邀请涉及他们领域的专业知识时,才能从中获益。因此,一家风险投资机构的高专业化水平会减少其从中心位置的获益,因其缺乏内部能力来利用网络中心性带来的机会。换句话说,专业化机构只能在其专业领域内构建联盟,使其不能充分利用从良好网络位置中获得的机会。

(二)专业化或多样化对投资机构对网络依赖的影响

相较于多样化的风险投资机构,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投资机构对联合投资网络的依赖程度会比较低,从而使得网络位置对投资绩效的影响表现没有多样化机构那样明显。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投资机构往往专注于一个或几个特定的行业、区域和阶段,使得风险投资机构能更好地理解特定投资发展阶段、地域和行业的特点,从而做出更好的决定,从而对来源于联合风险投资网络的投资机会信息的依赖程度降低;风险投资家必须对特定行业或阶段的风险进行深入了解,而不必要通过联合风险投资网络去获取所投资企业的相关信息,使得所投资企业难以掩盖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因此专业化的投资机构主要通过自身积累难于模仿的内部资源和能力来获得竞争优势。DirkDeClercq(2003)研究指出[20],相同类型的投资(投资于某一行业或某一阶段)可以通过“学习效应”,应用前次投资中获取的技巧提高甄别投资项目的能力、增值服务的能力、管理所投资企业的能力等,而不仅仅依赖于联合投资伙伴的有关投资技巧;投资于有限的行业、地域和发展阶段使得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组合之间可以有效地分享经验,而不仅仅是依靠联合投资网络来获取信息经验。如从投资项目选择过程来看,专业化投资机构对其业务集中的少数行业市场和阶段有深刻的理解,而对其他细分市场缺乏有用的能力,必然会优先考虑投资于机构熟悉的行业,谨慎投资于机构本身不那么熟悉及专业性很强的行业。投资于机构本身熟悉的行业有很多好处:可以使得机构对风险企业、风险项目的选择与判断更加有把握,更加容易选到比较有前景的风险项目;另一方面,专业化的风险投资机构容易对风险企业实施监督,了解其发展真实状况,最终有利于风险投资机构决定其最佳投资时机以及最佳退出时机,维护自身利益。这种情况下限制了他们充分利用从网络中心位置获得的机会。因此,我们认为多样化的投资机构更容易从较好的网络位置中获益,而专业化的投资机构则限制了其从较好的网络位置中获益。由于网络位置对绩效的正向影响已大量实证,而专业化和多样化是投资机构投资特征属性的两种表现,因此得到以下假设:专业化程度减弱了网络位置对投资绩效的正向影响。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

本文使用数据来源于清科数据库,选用2000-2013年的数据。抽样原则为仅选用2005-2007年至少发生三次投资行为的中国本土投资机构,以使对专业化/多样化投资策略的测度更有意义。另外这些投资机构的网络位置采用5年时间窗,使用2000-2004年联合投资形成的联合风险投资网络进行测度,2008-2013年观察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绩效。本文最终收集到72家中国投资机构的230轮投资数据。

(二)变量

1.被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为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绩效。这一变量主要有两种测度方法:直接测度法和间接测度法。直接测度法是指使用收益类数据(比如内部收益率)直接度量投资机构的投资绩效,间接测度法是指使用与投资收益相关的非收益类数据来间接度量投资机构的投资绩效。由于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收益往往是非公开的,对于投资机构的投资收益,很难得到可靠的大样本数据。因此,国内外同类研究大多采用间接法来度量投资机构的投资绩效。由于投资机构的投资收益最终都通过退出来实现,而且不同退出方式下投资机构的投资收益往往差异很大,因而使用退出方式来间接度量投资绩效是国内外相关研究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做法。比如,Cochrane(2005)[21]使用美国风险投资业1987-2000年的相关数据研究表明投资收益与退出方式密切相关,Nikoskelainen&Wright(2007)[22]使用英国风险投资业1995-2004年的相关数据得出类似的研究结论。GompersandLerner(2000)[23]提出,衡量风险投资项目成功的办法是投资项目是否IPO或者企业成功并购。本文定义投资绩效为是否通过IPO成功退出,退出取值为1,其他情况取值为0。2.解释变量网络位置。借鉴前人成果,风险投资机构的网络位置采用程度中心性、特征向量中心性及中介中心性三个指标度量。三个中心性都用来度量风险投资机构网络联结的数量,但其具体的内涵和适用范围不同。程度中心性是指网络中的投资机构与其他机构发生网络联结的总数量,特征向量中心性则是说明网络连接的质量(Bonacich,1972)[24],中介中心性则是来衡量投资机构充当中介的能力。专业化程度。本文拟选取专业化还是多样化投资这一角度来看投资特征。根据已有研究,学者普遍是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即投资机构的发展阶段、行业、地理范围的专业化,并采用赫芬达尔指数法(Herfindhalindex)来衡量发展阶段专业化、行业专业化、地理范围专业化的程度。表示发展阶段中投资于第i个发展阶段的企业数,S则表示某一风险投资机构总共投资的企业数。其他两个指数定义类似。本文依照清科数据库分类,将风险项目发展阶段分为初创期、扩张期、成熟期三个阶段。风险项目行业分为广义IT、生技/健康、清洁技术、服务业、传统行业五个行业。因为风险投资业在中国各个地区的发展不平衡,本文在客观考查中国风险投资业实际的地区发展状况后,将区域划分为三大主要地区(津京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其他地区(内地其他地区和香港、台湾、海外地区在内的其他地区)。3.控制变量根据已有研究,本文引入了以下三个控制变量。(1)投资经验。已有研究表明风投机构的绩效可能引起投资经验而表现出一定的持续性(Kaplan&Schoar,2005)[27],投资经验对绩效的正向影响已经得到大家的共同认可。本文选用累计投资轮次这一指标来度量投资经验。(2)联合投资规模。Brander,Amit&Antweile(2002)[28]实证表明联合投资规模可能会影响到投资效益,且证明了这种正向相关。Nahata(2008)[6]的研究表明,联合投资规模越大,投资机构更容易成功退出。本文定义这一变量为联合投资于某一项目的投资机构数。(3)退出条件。始于Lerner(1994)[29],多项研究发现投资机构选择更好的市场条件退出。本文使用Nahata(2008)[6]提出的方法引入退出条件来控制退出市场波动对投资机构退出的影响:对通过IPO退出的投资,使用其退出时所在季度的IPO退出总数来;对于没有IPO退出的投资,使用从投资活动的下一个季度至2013年第四季度的季度平均IPO退出总数。各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见表2所示。从表2中可以看出,变量的极大值与极小值间差异较大。例如行业专业化程度最大值为1,最小值为0.21,退出条件最大值为57,而最小值仅为8。投资经验最大值为41,而最小值为0,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对专业化程度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变量间相关性系数见表3所示。程度中心性、特征向量中心性、与IPO退出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中介中心性与IPO退出正相关但并不显著,说明中心性越高,投资绩效越好。投资经验与IPO退出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投资经验丰富的投资机构更有可能IPO退出。投资经验与中心性均显著正相关,说明投资经验越丰富,越有可能占据网络有利位置。联合投资规模与IPO退出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联合投资规模越大,IPO退出的可能性越大。退出条件与IPO退出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市场退出条件越有利,IPO退出的可能性越大。

(三)模型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IPO退出,是二值变量,因而本文选用二值被解释变量常用的二值离散选择模型。而二值离散选择模型中以probit模型和logistic模型最为常见。而probit模型多用于实验数据,logistic模型多用于观察数据。因而本文选用logistic模型。

三、实证检验与结果讨论

实证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模型的拟合度较好,Logistic回归中主要把HosmerandLemeshowTest的结果作为拟合优度指标,当其Sig值(P值)大于0.05时(最好是大于0.1以上)认为模型拟合优度可以接受。而-2对数似然值也叫作拟合劣度卡方统计量,用于反映模型中包含所有解释变量的误差,用来处理被解释变量无法解释的变动部分的显著性问题。-2对数似然值实际显著性水平比给定显著性水平α要大,意味着解释变量中不能解释的变动部分不显著,也说明回归方程拟合度很好。下文具体说明各专业化指标调节作用的回归分析结果。

(一)行业专业化程度的调节作用

从表4中可以看出,程度中心性与行业专业化程度交互项对IPO退出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行业专业化程度越高,程度中心性对IPO退出的影响越弱。程度中心性对投资绩效的正向影响显著,说明投资机构的程度中心性越高,IPO退出的可能性越大。行业专业化对投资绩效的正向影响也显著,说明投资机构的行业专业化程度越高,IPO退出的可能性越大。特征向量中心性与行业专业化程度交互项对IPO退出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行业专业化程度越高,特征向量中心性对IPO退出的影响越弱。特征向量中心性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下对IPO退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投资机构的特征向量中心性越高,IPO退出的可能性越大。行业专业化对IPO退出有正向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中介中心性与行业专业化程度交互项对IPO退出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行业专业化程度越高,中介中心性对IPO退出的影响越弱。中介中心性对IPO退出有正向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行业专业化对投资绩效影响显著且为正向,说明投资机构的行业专业化程度越高,IPO退出的可能性越大。

(二)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调节作用

从表4中可以看到,程度中心性与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交互项对IPO退出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越高,程度中心性对IPO退出的影响越弱。程度中心性对投资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投资机构的程度中心性越高,IPO退出的可能性越大。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对投资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投资机构的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越高,IPO退出的可能性越大。特征向量中心性与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交互项对IPO退出有负向影响,但并不显著。特征向量中心性对投资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投资机构的特征向量中心性越高,IPO退出的可能性越大。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对投资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投资机构的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越高,IPO退出的可能性越大。中介中心性与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交互项对IPO退出有负向影响,但并不显著。中介中心性对IPO退出有正向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对投资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投资机构的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越高,IPO退出的可能性越大。

(三)发展阶段专业化程度的调节作用

从表4中可以看到,程度中心性与发展阶段专业化程度交互项对IPO退出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越高,程度中心性对IPO退出的影响越弱。程度中心性对投资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投资机构的程度中心性越高,IPO退出的可能性越大。发展阶段专业化对IPO退出有正向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特征向量中心性与发展阶段专业化程度交互项对IPO退出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地理范围专业化程度越高,特征向量中心性对IPO退出的影响越弱。特征向量中心性对IPO退出有正向影响,但并不显著。发展阶段专业化对IPO退出有正向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中介中心性与发展阶段专业化程度交互项对IPO退出有负向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中介中心性对IPO退出有正向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发展阶段专业化对IPO退出有正向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另外,控制变量的回归中,投资经验对投资绩效具有正向影响,有的显著,有的不显著;联合投资规模对投资绩效的正向影响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说明联合投资的项目更有可能通过IPO退出;退出条件对投资绩效的正向影响也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说明退出市场条件是影响IPO退出的一个重要因素。将以上结论总结如下,如表5所示。

四、研究结论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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