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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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范文1

1、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组合。一是以突出服务职能为重点,合理设置机构。将原行政机构5个综合办公室整合为“一办、三中心”;将原7个事业站所整合为“七个服务队”;将审批和服务职能集中,设立“便民服务大厅”。二是以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优化人员组合。根据机关干部的表现和特长,对人员上岗采取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办法,做到人尽其才。

2、围绕群众点题,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广泛了解群众需求。充分利用乡村亲民接待室了解民意,并要求下村干部携带《民情日记》,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二是积极办理群众需求。做到办理内容群众确认,落实过程群众监督,服务成效群众评判。三是开展重点联系服务。通过各中心或服务队包项目、干部包企业或农户等形式,开展重点联系服务。四是实行定期回访服务。坚持定期对群众和服务对象进行回访,查找不足,限期改进。

3、强化管理措施,健全考评机制。一是建立台帐。各个中心和服务队都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并分别建立了日常工作台帐、实绩考核台帐和责任追究台帐。二是注重评议。成立由乡村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企业主和知名人士等组成的“群众监评会”,监评会对乡镇干部工作每半年评议一次,年终进行总评。三是严格奖惩。乡党委把考评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直接挂钩。

(二)××县××镇

1、转变职能,重设机构。适应农村新形势发展需要,强化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职能,重新设立了“一办四中心一服务队”,即党政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经济和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包村工作服务队,其中,“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民政、计生、新农合、国土、劳动保障、、调解等7个岗位,实行“一站式”服务。

2、设岗定责,服务到位。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竞争上岗”的人员配置原则,全面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中层干部竞岗后,再由其按照岗位定编和业务特点选聘工作人员。根据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共设立农业服务科员、计生科员、民政科员、经济发展服务科员等九大类56个服务岗位,为每名干部制订了详细的《职位说明书》,干部与镇政府签定了《服务承诺书》。

3、健全机制,科学管理。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全镇干部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并设立《干部流向公示栏》,每天对干部在岗情况予以公示。二是设立“乡村讲坛”,组织镇村干部讲课或听课,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三是全面建立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干部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坚持“凭实绩用干部,用机制管干部”,量化考核。四是推行不作为干部问责制,对工作拖沓、等10种情形的干部严格问责,限期整改。

(三)靖安县香田乡

1、乡村联动,搭起便民服务平台。一是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将原来分散的14个涉农单位集中到服务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二是成立亲商安商、维权维稳、计生服务、爱心帮扶、科技兴农、文明新风服务等6支队伍,配置便民服务车。三是在行政村设立帮办点,由村干部和乡挂点干部担任服务人员,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农户。

2、管理规范,创新高效工作方式。一是设置规范的工作流程。凡群众来电、来访,由接待窗口统一受理、分类、分发,相应部门或服务队承办,实行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二是分类办件。将群众诉求事项分为即办件、承办件、联办件、上报件,分别实行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跟踪办理制。

3、办事透明,构建开放监督体系。一是发放“三卡”联系群众。即印有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姓名、分管事务、联系电话的“连心卡”,注明各部门具体管理事务、办理程序、办事要求的“明白卡”,请服务对象填写乡政府为民办事是否满意的“测评卡”。二是健全“四制”规范操作。即受理登记制、服务投诉制、诉求制、公开评议制。三是聘请“五老”监督员。即“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代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在一些改革进展较慢的乡镇,70.6%的问卷对象认为乡镇政府职能没有转变,51.6%认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差。在转变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改革中,乡镇仍然存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我市乡镇政府没有转变职能、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的占54%,在对这类乡镇的调查中,乡镇干部认为目前乡镇政府主要职能是抓经济、促发展的占50%,执行上级政策的占45%,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占8.8%,农村社会管理的占6.3%,为农民提供社会服务的只占2.5%。可见,不少乡镇政府把发展经济和执行上级政策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对农村社会事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群众的工作重视不够。乡镇政府忽视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思想往往表现在:直接干预经济多、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少;抓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多、抓满足群众需求工作少;抓管理多、抓服务少;抓创收多、讲奉献少。调查显示,对转变乡镇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农民认为有必要的占96.9%,没有必要的只占3.1%。

2、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在对尚未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的乡镇调查中,乡镇办事方便、乡镇干部服务态度好、乡镇干部办事效率高的分别只占23.8%、21.3%、15.6%,相对应的不方便、差、低却分别占31.6%、35.6%、38.2%。由此可见,此类乡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还亟待加强。究其原因,一是还没有围绕建立服务型政府转换工作体制,如没有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二是还没有建立有效的便民服务机制,服务制度不配套;三是还没有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

3、乡镇干部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在对改革不深入的乡镇调查中,12.5%的乡镇干部认为当前的考核机制科学有效,31.3%认为缺乏科学有效性;有17.5%认为当前的考核机制能使他们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32.5%认为不能得到发挥。这些乡镇的绩效考评机制的不完善,主要是体现在:一是岗位职责模糊,职责任务与岗位脱节,权利与责任脱节,工作与考核脱节,“大锅饭”现象严重;二是考核方式模糊,对不同岗位的考核无区别,难以分辨工作优劣;三是考核方式简单,对工作完成情况没有定性定量的分析测评,仅凭印象打分;四是民主测评走过场,无评议标准;五是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任用联系不紧密,对干部的激励作用不强。

三、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服务功能。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从转变职能,创新体制入手。调查数据显示,在乡镇干部和农民当中,认为乡镇机构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分别占91.3%、88.1%,要创新服务型体制的分别占92.5%、91.2%。

1、解放思想,找准职能定位。乡镇政府职能定位逐步明确为:“执行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执行政策”,就是结合本地实际,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群众中用管理和服务的方式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推动发展”,就是要围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乡镇经济组织、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而不是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服务群众”,就是在了解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新农村建设、农技、民政、社保、就业、文教、卫生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促进和谐”,就是要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乡村政权稳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2、更新观念,加快职能转变。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加快职能转变的前提条件。要在更新乡镇干部观念上下功夫,切实做到“五强化五摒弃”:一要强化“服从大局”观念,摒弃“本位主义”意识,积极支持改革,跟上全国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步伐;二要强化“不进则退”观念,摒弃“安于现状”意识,增强不改革就落后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三要强化“服务为主”观念,摒弃“管理为主”意识,尽快在思想上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四要强化“方便群众”观念,摒弃“自我中心”意识,把思想转变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上来;五要强化“争先创优”的观念,摒弃“得过且过”意识,积极建立一整套对干部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

3、树立形象,强化服务功能。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紧密结合“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入学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的过程中着力转变干部作风,塑造“五型”干部,树立新形象。一是塑造“学习型”干部,形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习惯;二是塑造“创新型”干部,形成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良好习惯;三是塑造“服务型”干部,形成挂牌上岗、热情服务的良好习惯;四是塑造“责任型”干部,形成敢于承诺、勇于负责的良好习惯;五是塑造“廉洁型”干部,形成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良好习惯。

(二)搭建服务平台,改进服务方式。规范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已被许多地方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调查中,乡镇干部和群众普遍认为在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很有必要的分别占93.8%和95.2%;在已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的乡镇,群众表示满意的占97.5%。可见,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是当前转变乡镇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条重要而可行的途径。

1、以便民服务中心为着力点,搭建服务平台。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归并和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政、土管、林业、医保、计生、就业、农技、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归并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二是选好并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地点选择要方便群众办事,场所设施既要有一定标准,又要量力而行。三是选派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从机关和站所挑选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工作人员,到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并持证上岗。四是建立乡、村、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采取在各行政村设立帮办点、在村小组设立信息员的方式,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每家每户。

2、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切入点,转变服务方法。把围绕群众需求、转变服务方法作为转变乡镇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首先,做到“春江水暖鸭先知”,第一时间了解群众需求。一是利用“便民卡”疏通群众需求渠道。将“便民卡”印上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姓名、分管事务、联系电话,并分发到每家每户,让群众清楚什么事情找谁办理。二是借助便民服务大厅收集群众需求。大厅工作人员在办理审批事项的同时,要肩负收集群众需求信息的任务,并做好记录,按职能分工转递给承办人办理。三是依靠村组“信息员”收集群众需求。建立村组“信息员”及时收集信息和报送群众需求制度,对他们给予适当的补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四是利用干部下乡收集群众需求。干部下乡携带《民情日记本》,及时记录群众需求,带回后按职能分工转递办理。五是通过民情热线收集群众需求。设立民情热线电话,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对群众的咨询及时答复,对群众的需求及时转交办理。其次,做到公开办事、科学安排、积极主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要在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以下制度:一是“五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项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值班长制度。在服务中心设值班长岗位,由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轮流担任值班长,负责协调有关事务、监管工作作风。三是“集中办理日”制度。每个星期固定一天为集中办理日,实行集中办公,其他时间则根据需要安排2—3人值班。四是干部上门服务制度。在生产特别繁忙季节或对因身体原因办事不方便的群众,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以优质高效服务为出发点,建立健全机制。运行机制的建立健全要紧紧围绕责任的落实来进行。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强化“第一接收群众需求信息人”的责任,促其过问到底;二是实行分工负责制,强化职能单位的责任,促其负责到底;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强化承办人的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实行跟踪问效制,强化责任人的落实意识。

(三)完善绩效考评,形成有效激励。调查结果显示,在占全市乡镇总数54%的改革不深入的乡镇中,普遍没有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绩效考评机制,影响了干部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对于构建服务型政府势在必行。

1、按照“权责统一、分类考评”的原则,科学地制定绩效考评方案。首先是遵循“权责统一”的原则,把干部的工作任务(权)与工作目标(责)紧密联系在一起进行考评。一是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不仅要明确工作任务,而且要明确工作目标的完成质量和时限要求,为年度考评打好基础。二是年度考评方案的考评标准要与目标责任书完全一致,不能搞成“两张皮”。其次是遵循“分类考评”的原则,按照干部工作的不同岗位区别对待、分类考评。对包村驻点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办实事,且获得服务对象的满意、认可上;对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干部,其工作实绩的考评要重在围绕群众需求,做好接待、办证、咨询和其他服务工作上。

乡镇机构改革范文2

到年底了,大家各项工作都很多,为什么召开这次会议,主要基于两条:第一,市委市政府原来已经确定在今年底以前乡镇机构改革要基本完成,现在只有不到20天时间了,有的地方任务还相当繁重。第二个因素呢,就是前不久,11月下旬,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了三个督导组,下到区县、乡镇进行检查督查,一方面发现了一些做得比较好的区县和乡镇,摸索总结了一些经验,认为值得推广;同时也发现有的区县和乡镇此项工作严重滞后,有的甚至在乡镇机构改革的过程中有走过场的危险,达不到改革的目的,实现不了改革的初衷。所以经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并且报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上午大家看了车湖垸的现场,我看了以后,和很多同志都有共同的感觉,工作做得比较实,效果比较好,操作比较规范,同时刚才桃源县委也全面介绍了他们实施乡镇机构改革的基本做法和经验,特别是立刚同志谈的四条,作为县委书记对待乡镇机构改革的认识是很到位的,桃源县的做法是比较全面的,效果是比较好的,同时澧县、汉寿从不同的侧面,也介绍了他们在乡镇机构改革中间的一些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比如说大家感到比较难的问题,资金怎么筹措、补偿金怎么筹措,县里普遍反映这个问题比较头疼,但大家一致都公认汉寿的财政是比较困难的,他们能做的到,其他地方也应该做得到,他们也筹措了600多万啊!采取了四个一点的方法。澧县在乡镇机构改革期间主要强调了严肃纪律、规范操作,体现三公。这三个县我都算了一下,汉寿、桃源分流人员包括解聘的临时工基本都在*以上。澧县仅站所分流人员就到了955人,还有辞退的临时工,以及乡镇机关分流的人员算上,都是*人,这么大的群体,这么大的工作量,并且都能够平稳过度,刚才汉寿卿平同志讲,这在汉寿改革的历史上动这么大的干戈,搞得这么彻底,是前所未有的。他们年以来也搞过乡镇的改革,都没有这次彻底,关键一点,就是我们的思想认识到位了,不要简单地认为是一种卸包袱的做法,所以这次大家看了以后听了以后,应该对我们做好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扫尾攻坚战应该坚定信心。桃源县之所以做得好,作为我们市里的一个大县,关键是领导班子、县委县政府几大家指导思想明确,措施比较得力,工作比较规范,他们介绍的在定岗分流上采取的“六个统一”、为分流人员搞好“四个优先”,这些经验都值得学习,还有汉寿县在创新机制上,规范管理上,澧县在严肃纪律以及规范操作方面,这些经验我觉得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来的,也值得大家学习。那么这里我再强调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前段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情况

今年9月市机构改革办进行督导后,总体来说,各区县党委政府对这项改革是高度重视的,并且采取了有力措施保证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从工作进度上看,大部分的区县市基本完成了本地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其中桃源、汉寿、澧县、武陵进展较快,基本结束,并且根据抽查的情况看,质量较高;石门、安乡、临澧、鼎城、德山开发区还有部分工作要做,有的工作量还比较大,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抓紧。前段乡镇机构改革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各地党委政府对乡镇机构改革尤其是站所机构改革都把握住了方向,思路比较清晰,目标比较明确,特别是根据省委和市委两个5号文件的精神,借鉴津市试点的经验,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水平和乡镇财力状况,从严从紧核定了站所机构和编制,如我们今天看的车湖垸,站所原来是34名,核定的是17名,实有人数只有14人,除了一个安置不到两年的复员退伍兵安排待岗外,其他都已经分流到位,机构设置上都是7个,汉寿县只设置了5-6个。在人员分流的方式上,普遍以整体分流推向市场和彻底脱钩、置换身份为主要渠道,符合省、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如汉寿县在站所改革中采取对所有站所人员先一次性地全部置换身份,然后再婪ń惺乱档ノ环ㄈ说羌恰6家娣镀鹄础?/P>

乡镇机构改革范文3

一、改革实现了“两个精简、三个理顺”的目的

l、精简了党政机构、编制、人员,人员配置更加合理,干部队伍更加优化。全市110个乡镇党政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777个,精简到174个,精简77.6%;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精简22.3%;人员编制精简10%;实有人员精简16.3%;人员平均年龄由改革前的42.7岁降低到39.7岁;中专以上学历人员由改革前占人员总数的53%提高到74%。

2、大幅度精简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事业单位直接为“三农”服务的作用明显加强。全市每个乡镇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人员压缩为30人以内,人员编制精简比例平均达到53%;全市实有人员精简51%。事业单位由11—12个,精简到综合设置5—6个以内(农村经济技术工作站、文化广播电视工作站、水利工作站、林业工作站等),平均精简50%。改变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站多、线长、人员散的被动局面。

3、理顺了党政内设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对乡镇党政机构,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由原来的7个内设机构改革为只设1个党政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其他改设助理员。较好地理顺了党政内设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建立了更为直接、更为高效、更为通畅的新型管理体制,缩短了办事环节,减少推诿扯皮、内耗等不良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4、理顺了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明显加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大大提高。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过去许多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为此,我市在改革中,把政事分开作为一个重点来突破,通过合理界定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事权划分,将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等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收归政府;将党政机关原来的技术性、服务性、辅的职能剥离出来还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达到了“凤还巢”的目的。一些社会化服务工作由从事公益事业服务的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实现了政事分开的目标;原来由政府承担的文印、小汽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从党政机关剥离出来,交给社会化服务机构组织经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理顺了条块管理的关系。扭转了条块之间“管人管事相脱节”的现象。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上,各县区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对从事社会服务和涉农服务的事业单位,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将直接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农机、农技、农经、畜牧兽医、水产、林业、水利、文化、广播电视等机构的人、财、物三权下放给乡镇管理,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允许乡镇对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撤并,综合设置。有效地解决了机构多、业务散、政出多门的问题,有效地解决了“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体制弊端,切实做到责权、事权的管理统一,调动了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二、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乡镇分流人员安置工作的关键

l、以人为本,坚持“三公”。有效做好乡镇分流人员安置工作,对于巩固乡镇党政机构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成果,转变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从根本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改革中分流人员安置工作,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甚至于下半生的生存问题,对于每一个分流人员来说都将是一次艰难的抉择。因此,工作中应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身处地的为分流人员考虑,切实做到“无情分流、有情操作”。

2、精心谋划、渠道畅通。分流的实质,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分流人员既得利益的再调整、再分配。因此,分流渠道是否畅通,考虑问题是否周全、缜密,操作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就成了分流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宿州市在改革中,结合实际制定了7个分流渠道:一是择优充实到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二是按政策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或病退手续;三是办理辞职手续,一次性领取退职金;四是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五是补充到乡镇事业单位空缺岗位;六是推荐安置到企业工作,支持兴办各类中介、服务类经济组织;七是择优考试录用为人民警察。这七条渠道,实事求是的为分流安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些分流人员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岗机会,刻苦学习、踏实工作;一部分虽然经过努力但还是走向辞职道路的同志也不无怨无悔,并用“下岗不失志、人生天地宽”来自勉。如分流人员苗奎元同志,辞职后创办了劳动中介服务组织,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组织输送农村富余劳动力52名,获中介收入3600元。走上了自我就业、自我发展的道路。

三、改革后的乡镇政府,要以领导方式、方法为重点,切实转变职能

一是引导。乡镇党委、政府应从过去的主要抓财政收入、计划生育,转移到抓好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后进村转化等方面上来。注重引导机关、事业单位转变职能,为“三农”提供优质服务;注重引导农民从狭隘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注重从过去的下指标、忙检查转向为农业、农民找市场、批发展方向、找发展道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农民向市场化、现代化农业方向迈进。

二是服务。乡镇事业单位要以市场为主体,以乡、村两级组织为渠道,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在技术、信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服务职能,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乡镇党委、政府应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引导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千方面计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村局势。

乡镇机构改革范文4

一、正确估价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我市的乡镇机构改革从*年8月开始全面铺开,到*年底基本结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平稳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精简了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乡镇内设机构由平均9个精简到3-5个,乡镇事业站所由17-19个精简为7-9个。乡镇行政编制平均精简20%,共精简1463名;事业站所编制核减30%以上,共精简2835名;乡镇领导职数统一配备7-11名,共精简271名。

(二)分流了人员,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全市各乡镇实行优化组合、竞争上岗、末位淘汰,既敞开了人员分流渠道,又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全市乡镇共分流人员2933名(含轮流坐班人员),改革后乡镇人员在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方面进一步趋向合理,干部素质有所提高。

(三)进一步转变了职能,理顺了关系。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与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企业在人、财、物方面已基本脱钩,政事政社逐步分开。乡镇机关将技术性、辅、服务性的事务交给了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特别是进一步理顺了县乡关系,除个别站所继续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外,其他单位的人、财、物、事“四权”原则上下放到乡镇,促进了乡镇政府功能的完善。但是,与农村税费改革要求相比,乡镇机构改革还存在以下问题:(一)部分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部所撤并不到位,明合实分,仍然存在机构庞杂的问题。(二)部分县(市)区理顺关系、转变职能不到位,该“四权”下放的站所,有的“条条”管理,有的“块块”管理,出现管理真空,容易滋长收费养人的现象,加重农民负担。(三)由于受经济发展因素和干部思想观念的影响,乡镇人员分流渠道不畅,分流任务没有落实,个别乡镇站所实行轮流坐班,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待分流人员达1381人。(四)改革后,要求进人的呼声很高,已分流人员有回流反弹趋势,个别乡镇甚至超编进人,巩固改革成果的任务艰巨。

二、进一步抓好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落实到位,促进农村税费改革

(一)加大宣传力度,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对农村税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机构臃肿、人员庞杂是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障碍;认识到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是实现农村小康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事关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乡镇机构改革必须与之紧密配套,税费改革的成果才能得到巩固。特别是要使县乡两级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的支出缺口较大,仅靠上级转移支付远远不够,必须通过精简机构、分流人员、调整支出结构、节减经费支出等措施来加以解决,落实好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是解决支出缺口问题的重要出路和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途径。

(二)抓住重点,切实抓好乡镇机关机构改革。要按照适应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切实转变职能,实现政企、政事分开。乡镇政府把辅、技术性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真正实现乡镇政府“小政府、大社会”。要把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到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上来。要按照“市场能解决的,政府不干预;民间能负担的,政府不包办”的原则,落实乡镇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县乡关系和乡与村的关系。要切实抓好各县市区编制部门下发的乡镇“三定”方案落实到位。乡镇内设机构与事业站所不重复设置,一类乡5个,二、三类3个,四类乡只设1个综合性办公室。乡镇领导职数一类11名,二、三类9名,四类7名,超配的必须在年底前消化。各乡镇严格按核定的行政编制定岗到位,机关超编人员年底前必须分流。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精简任务未完成的,上级转移支付不予到位。

(三)转变观念,加快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要严格按照改革方案规定的7-9个限额设置乡镇事业机构,并科学规范职能。要打破财政统包统揽观念,按照“四权”下放要求,明确站所经费渠道,除财政(农税)所、计生服务所等可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其他站所区别情况,划定为差额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此为基础,调整县乡财政收支关系,根据财力状况,核定站所经费基数,从总体上减轻财政负担。

(四)攻克难关,分流乡镇富余人员。各级编制部门要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加大指导力度,在乡镇普遍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努力拓宽人员分流渠道,重点是搞好吃财政饭的财政所、国土所、计生服务所等单位的分流工作,按时完成分流任务。同时,要落实优惠政策,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稳定。要大力推广常宁市兰江乡、珠晖区茶山坳镇的人员分流经验。

乡镇机构改革范文5

区编办:

按照区编办《深化**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照调研内容进行梳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面。

为方便人民群众办事,**镇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以“热情周到、便民公开、高效廉洁”为宗旨,以“便民服务是我们的职责”为理念,让便民服务中心真正发挥“便民、利民、惠民”作用。

(一)推进阵地建设标准化,筑牢便民服务基础。

一是对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进行提档升级,为中心配备显示屏,配齐5个综合服务窗口显示屏、5台电脑,进一步规范大厅办事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对中心内部硬件设施布局再调整,更换宣传资料架、增添便民药品种类、植物绿化、门口挡风帘等便民设备,积极营造温馨舒适的办事环境,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三是保留第二办公区镇级便民服务点、综合服务窗口、业务工作人员,定时定点服务,为老年群体、弱势群体提供镇级便民服务事项代办服务,切实完善“15分钟公共服务圈”,打通基层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推进服务形象统一化,展示政务服务新面貌。

一是对标省颁标准,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齐工作服装,以统一的人员着装、服务形象、服务行为面向辖区群众。

二是对标全区标准,将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楼顶门头、大厅门头、背景欢迎墙、工作人员状态栏等整体形象进行统一更换改造,进一步推进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三是对标镇级标准,督促25个村将区、镇两级模板与本村特色相结合,制作便民服务室标识标牌、窗口人员台签、工作牌等,进一步推进村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

(三)推进运行管理科学化,增强便民服务意识。

一是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干部监督作用,组织督查小组,通过不定时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窗口工作人员出勤、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

二是坚决落实AB角岗位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服务流程、人员配置,确保为群众办事不间歇。

三是定期开展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反馈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人文素养。

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

我镇深入贯彻落实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难点,紧扣关键环节,创新整合镇及区直派驻执法力量和资源,做实做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体系和工作机制,探索构建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实现治理重心下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我镇已有5名行政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并设立**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各项综合执法工作,此外还成立了**区综合执法局**中队,中队成立以来,在局党组和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双重领导下,积极配合**镇政府的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强化镇容镇貌的治理。首先规范“门前三包”的制度落实和长态化;以及主要街道两边门面的出店经营;二是强化流动商贩的规范治理,规定经营秩序;三是配合镇政府进一步规范门面门头的管理和亮化,达到整齐划一。四是加强310国道两边的治理。在“双创”期间,全体同志不怕苦不怕累,严要求,高标准,强化制度的落实,加强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圆满完成了局党组和镇政府交代的各项任务。

二、放权赋权方面。

乡镇机构改革范文6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如何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积极推进我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几点简要说明。

一、要明确乡镇机构改革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的重要地位

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头戏,不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把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减下来,农村税费改革就很难顺利推进。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效果比较明显,共清理清退乡镇各类雇请人员3137人,精简中小学教职工2113人;乡镇机关内设机构精简396个,精简了51.4%;行政编制精简798名,精简了13.7%;事业站所精简2210个,精简56%;事业编制精简2737名,精简15.2%。通过改革,政府职能有所转变,财政和农民负担有所减轻,干部作风有所改进,为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奠定了基础。从今年起,全部免征农业税,这就使得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关系不顺、财政困难等问题进一步凸显出来,并引发了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一方面,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政府原承担的职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需要对乡镇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另一方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自己组织的收入减少,不少乡镇主要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维持正常运转。如果职能减少,收入减少,还不撤庙减僧,乡镇的正常运转就会面临巨大的困难。这次我们在全市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时,解剖了16个乡镇,发现有的乡镇经营管理站有32个人,有的乡镇财政所有47个人,人浮于事的状况令人震惊。大部分乡镇负债度日,有的乡镇债务累积达三千七百万元。为此,我们要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利于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要切实把握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重点

全国、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之后,我们根据中央、省里的要求和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进行了充分调研。我们认为,各地在试点过程中,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转变职能是机构改革试点能否取得突破的关键所在。以往的改革实践表明,如果政府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不作调整,各方面关系就难以理顺,机构和人员就减不下来,行政效率就无法提高。宪法规定乡镇政府职能有7条,而实际上乡镇党委、政府有好几十项任务,几乎无所不包,成了一级“无限责任政府”。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乡镇党委、政府切实转变职能,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而这一次取消农业税,又为乡镇职能转变提供了很好的契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前提下,适当调整乡镇政府在经济管理上的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服务以及优化发展环境上来,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并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宣传、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是减少领导职数,精简行政编制和人员。目前,乡镇领导职数设置太多,且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比较普遍,一定要采取措施精减下来。此次明确的乡镇机关领导职数7-9名,包括了乡镇党委正副书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正副乡镇长以及武装部长等,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领导班子实行交叉任职,原则上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使乡镇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对乡镇行政编制,省里将按照10%的比例进行精简,并采取“软着陆”的办法处理,即仍按2001年下达的编制基数,定编到人,管理上实行“只出不进”,直至达到此次定编标准,在出现空额后,方可补充人员。省里的这种考虑,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乡镇政府的一些职能,有的消失,有的弱化,具有一定的精简空间。其次,乡镇职能发生变化,并不意味着任务减轻,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稳定等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其精简比例不宜太高。另外,我省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基数相对较少,已经过几次精简,且人员分流难度很大,因此采取了压缩行政编制规模,而不是硬性分流人员的方法,以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是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分离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现有的一些乡镇事业站所事企合一,队伍庞大,与民争利较为严重,直接增加了财政和农民负担。因此,要合理划分乡镇事业站所的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公益性的,要强化服务功能,经费由财政保障;经营性的,要强化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在职能分离、管理分类的基础上,要大力整合现有公益性事业站所,由各县(市、区)在规定的限额内进行综合规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做到既减轻农民负担,又增强为农民服务的能力。

三是精简事业站所人员编制。自即日起,各县(市、区)必须迅速实施“编制实名制”。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临雇人员、借用人员、挂靠人员等,都必须无条件清退。省编办将对乡镇从事公益性事业站所的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省编办明确提出了公益性事业站所人员编制与行政编制原则上按1.1:1的比例配备的标准,由省编办整体打包,核定到试点县(市、区),再由试点县(市、区)具体分配到乡镇。提出这一标准的主要理由是:1、现有的乡镇事业站所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从事经营服务,省里希望通过核定总量的方法,控制公益服务的人员编制规模,促使经营服务与公益服务相分离。2、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具体编制由(市、区)予以分配,更能切合当地实际。3、发展公益事业、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适当规模的人员编制从事公益服务工作。当然,这一标准对于有的乡镇来说,精简任务较重,希望试点地区克服困难,加大力度,制订切实可行的精简谋划,努力完成精简任务。

(三)切实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

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后,要严格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以防止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再度膨胀。从今年起,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由省一级实行总量控制。乡镇行政编制总量一经核定,市县乡均无权变更。乡镇事业站所人员编制总量的调整,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由县提出方案,市州审核,报省审批。此次后5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这是中央对于乡镇机构改革提出需要确保的两个底线之一,也是总理一再要求中央编办务必完成的任务,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一要求,通过定编到人,严格管理来实现这一目标。同时,要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有专门工作网站的要设立举报窗口),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举报,严肃处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要将上级核定后的机构编制和各类人员名单以及今后的变化情况,及时公布到乡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公开透明,严禁违规操作。根据编委领导的指示,我市将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编制等部门,在九月中下旬对全市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一次督查,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将视其情况进行处理。希望各地一定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不能乱设机构、乱增编制。

三、要统筹兼顾,按时按质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任务

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县(市、区)编办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指导。鉴于全市各地经济状况、人口面积、地域特征等差别很大,情况十分复杂,市里这次只对机构改革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对职能如何转变、站所如何规范等问题未做具体要求,各县(市、区)编办一定要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在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机构改革试点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有关机构改革试点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地方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要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注意研究和妥善处理精简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严明纪律,把握好相关政策。

二是搞好协调。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牵一发而动全身,各方利益协调任务大。各县(市、区)编办要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改革实际,以人为本,协调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做到改革中各方利益调整的和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