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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红楼梦评论范文1
王国维与鲁迅都经历过清末民初的国家转型期,也都曾东渡日本留学深造,相似的时代、教育环境却造就了二人不同的文学批评观。下面,笔者就以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与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中的“清之人情小说”一文及各篇杂论为例,从三方面来具体分析王国维与鲁迅对《红楼梦》评论的不同。
一、人物形象来源:集体还是个人
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直接阐明了对贾宝玉真实身份的界定:“故《红楼梦》之主人公,谓之贾宝玉可,谓之‘子虚’‘乌有’先生可,即谓之纳兰容若可,谓之曹雪芹亦无不可也。”这种创新式的观点将红学的研究从传统的索隐、探秘等拘泥的泥潭中拉出,他认为主人公是谁这个问题并非小说实质性问题,“夫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惟美术之特质,贵具体而不贵抽象。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这种用西方美学的观点来阐述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之创举具有进步意义。鲁迅则认为《红楼梦》中的兴荣衰败之所以耐人寻味,是因为作者亲身经历过世间的人情冷暖,由此推断出这部小说是曹雪芹的人生传记。“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而世人忽略此言,每欲别求深义,揣测之说,久而遂多。”他坚信贾宝玉的经历就是曹雪芹人生的真实写照。鲁迅否定了王国维的观点:“而世间信者特少,王国维(《静庵文集》)且诘难此类,以为所谓‘亲见亲闻’者,亦可自旁观者之口言之,未必躬为剧中之人物也……”笔者认为,王、鲁二人之所以拥有相悖的观点,究其原因是由于思维方式不同。王国维借鉴西方的美学观点,认为小说中的主人公形象是复杂化的,作者所构思出的人物并非只是个人的形象,而是时代、社会的缩影。把小说主人公置于大的时代背景下并全方位分析人类的共性与人生的状态,这种宏观的思维方式无疑是恰当的。鲁迅对于此问题的见解则稍显不足,他认为《红楼梦》最重要的一个特质就是情真意切,而“真”、“切”的原因正是源于作者的亲身体验,他把贾宝玉身上所有的特质都归于作者曹雪芹一人,而忽略了小说的包容性与虚构性,这种微观思维方式略显狭隘。在这一问题上,王国维的观点更值得借鉴。
二、主题思想:消极避世还是积极进取
纵观《〈红楼梦〉评论》全文,我们不难发现王国维的思想是悲观避世的。他认可叔本华的观念,认为生活的本质是欲望。王国维把世间所有的疾苦都归为欲望作祟。“呜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过,即以生活之苦痛罚之:此即宇宙之永远的正义也。”对待生活的苦痛,他认为“自犯罪,自加罚,自忏悔,自解脱”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而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与此同时,他强调“出世”的力量,由此认为《红楼梦》中唯惜春、紫鹃与宝玉三人达到了真正解脱的境界。在民族矛盾异常激烈的清朝末期,这种思想是消极且妥协的,同时也为他日后自尽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而鲁迅则以清醒的民族意识在《红楼梦》中嗅出了反封建、反阶级的气味。他见解独到,从一个毫不起眼的仆人焦大身上看出了反封建的倪端,从而论断出“看《红楼梦》,觉得贾府上是个言论颇不自由的地方。”同时,他把焦大所受的马粪灌嘴的委屈与屈原所受之委屈相提并论:“所以这焦大,实在是贾府的屈原”,将身份卑贱的仆人与受人敬仰的历史伟人并举,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其平等、反阶级的先进思想。在中国处于内忧外患的关键时刻,鲁迅先进的思想觉悟更具有启迪民智与指引方向的意义。
三、艺术价值:世界的还是民族的
新红楼梦评论范文2
[关键词]清代 《红楼梦》 接受史 女性
[中图分类号]I207.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8-0135-08
一、前言
“接受”(reception)、“接受美学”(aesthetics of reception)或“接受史”(the history of literary recep-tion)的概念与方法,自上世纪80年代初起便在包括大陆与台湾在内的中文学术界广泛流行。此概念虽然是舶来品,但中国古代却不乏相类的现象。张隆溪在《文艺研究》1983年第4期发表的论文《诗无达诂》便将“诗无达诂”与“接受美学”对等起来。事实上,钱锺书的《谈艺录》补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也就是将“诗无达诂”与“接受美学”互为阐释。因此,“接受”(包括“接受美学”或“接受史”――下同)的概念与方法,很快就被运用于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之中,海峡两岸红学界运用此类概念进行研究的著述亦日见增多。
清代主流社会对《红楼梦》的接受(下文简称为“红楼接受”)几乎是与《红楼梦》的面世同时进行;而清代女性对《红楼梦》的接受亦是随之而来。毋庸讳言,跟清代主流(男性)社会相比较,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现象毕竟没那么显著,基本上是集中体现在红楼题咏方面,其他如红楼绘画、续书、戏曲,目前所存者甚为少见。尽管如此,红楼接受在清代女性社会与文学创作中所产生的影响却是不可忽视的。然而,或许因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现象不够显著,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也一直颇为不活跃,直到上世纪90年代之后,海峡两岸红学界才不约而同对这一领域展开讨论。大体上说,有关讨论除了涵盖面较广泛的专论外,亦集中在题咏、绘画、续书、戏曲四个方面。据此,本文择其间有代表性者(史料及具特殊意义的论著不受此时间限制)进行评述,并由此对若干议题作进一步申论。
二、清代女性红楼接受专论
所谓“专论”,指从较宽泛的角度,对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现象进行专门探讨的论文。这类专门讨论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的论文颇为匮乏,大抵只有如下几篇。
吴静盈的《清代闺阁红学初探――以西林春、周绮为对象》(台北《文与哲》第6期[2005年])认为,在红学世界里,以“闺阁”身份体验红楼精神并诉诸笔墨者自当不少。因此,该文从闺阁的角度出发。择取西林春与周绮二才女为对象,探讨清代闺秀的阅读反应。结果显示,作为满清贵族的西林春远比身为汉人文士妻的周绮有更多发挥的空间及女性意识。但同具才女特质的她们,在阅读红楼之后,均以其纤敏的心思与审美的眼光缔造出迥异于传统文士的闺阁红学。吴艳玲的《清后期女性文学创作题材与(红楼梦)的影响》(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5辑)则认为,清后期之所以成为女性文学史上小说、戏曲和诗词创作的丰收期,与《红楼梦》丰富的文本内容有莫大关联。受到《红楼梦》创作原则的影响,顾春等女性小说家把艺术创作的镜头对准了自己身边的世界;吴兰征等女性戏曲家把艺术描写的重心转入到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描摹;在《红楼梦》诗性文本及其带有浓厚女性意识诗词的影响下,清后期女性诗词的创作在题材开掘上也取得了诸多进展。詹颂的《论清代女性的(红楼梦)评论》(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6辑)专注于对清代女性题咏《红楼梦》的诗词作品、讨论《红楼梦》的书启,以及《红楼梦》续书所作的序等进行研究,探讨女性评红活动的特征及其所论析的问题,并进而指出清代女性的《红楼梦》评论是女性文学批评的新创获。刘舒曼的《应是
上述论文,大抵以“接受”(过程与方式)为聚焦,以文化/历史为探讨场域,将红学研究与性别研究勾连起来。在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普遍不受重视的情形下,这些论文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与诠释的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弥足珍贵;其学术贡献甚为值得肯定,亦相当具有参考价值。然而,关于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的历史、时代乃至性别的深层意涵,仍有进一步发掘的空间。而关于清代女性红楼接受在整个红学研究史中的定位,这些论文亦尚未能给予明确阐述。
三、清代女性红楼题咏之研究
作为一种传统的鉴赏和批评形式,红楼题咏几乎是伴随着《红楼梦》的面世而出现。题咏者上至达官贵人,下至三教九流,几乎包括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人。所题咏/评论者,既有《红楼梦》的题旨,更有《红楼梦》中众多的人物(尤其是女性)形象,亦不乏关涉章法技巧乃至索隐考证的范畴。这些题咏之作,可说是诗词形式的咏红专论,反映出读者,批评者的思想意识与批评旨趣,从而亦能由此考察特定时期社会大众对《红楼梦》所持的态度和见解;另一方面,历来众多的题咏作品也是研究红楼接受众多现象的重要资料。《红楼梦》的题咏之多,亦为其他古典小说所望尘莫及。一粟编《红楼梦卷》(台北:里仁书局1981年版)所收录的乾隆末年至民国初年题咏之作就有70余人,约上千首。如果把有关《红楼梦》的续书、戏曲、专书、诗词等的卷首题词,以及追和《红楼梦》原作的诗词包括在内,其数字更可翻几倍。由此可见人们以谈红品红为雅韵的风气及盛况。
然而,历来对红楼题咏进行专题研究的论述并不多,尤其是在对红学流派作划分时,往往不将“题咏”视为其中一“派”。近年来,却出现一些学者对红楼题咏进行深入探讨,并尝试将之归类为红学中一派。如赵建忠的《题咏派红学的缘起、衍化及价值新估》(南京《明清小说研究》2005年第3期)、《早期题咏派作品涉及的红学文献及相关资料的辨析》(丹东《辽东学院学报》第9卷第1期[2007年])
二文,着意为红学“题咏派”正名,强调题咏派在红学研究史中的重要作用与意义,因此对早期题咏派的作品进行颇为严谨、细致且深入的梳理辨析工作。这对读者/研究者在了解、掌握咏红诗对《红楼梦》接受的时代、历史及文化的背景与意义,有相当大的帮助。
清代女性的红楼题咏颇盛,在现有资料中可知的题咏者有范淑、熊琏、宋鸣琼、张问端、丁采芝、钱守璞、郑兰孙、吴藻、沈善宝、金逸、孙采芙、胡慧珠、胡瑞珠、赵智珠、孙荪意、汪淑娟、归真道人、张秀端、周绮、王猗琴、王素琴、莫惟贤、李娱、扈斯哈里氏、胡寿萱、姜云裳、徐畹兰、刘玉华、徐意、王纫佩、吴兰征等,其所题咏、评论者,既有《红楼梦》的题旨及书中众多人物(尤其是女性)形象,还更涉足绘画、戏曲等红楼接受现象的范畴。尽管如此,有关清代女性题咏的相关研究却甚为缺乏,尤其是聚焦于清代女性题咏的专题论述,仅有如下二文。
傅天所撰《咏红诗略谈》虽谓“略谈”,却颇为精详,全文长达57页,以“上”、“中”、“下”分载于三辑《红楼梦学刊》(1995年第3辑、1996年第3辑、2003年第4辑)。作者将这类题咏红楼的诗。归于“旧红学”范畴的“题咏派”。认为以诗歌形式论《红楼梦》,是红学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作者对清中叶至民国初的红楼题咏诗进行了颇为全面的钩沉梳爬并论述分析。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咏红诗略谈》[下],以11页的篇幅,论析了自乾嘉至光绪年间的女性诗人的咏红诗。这篇长文,无疑为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参考资料,虽然有关清代女性诗人咏红诗的部分因史料严重匮乏而论述较为简略,但也仍能给人以诸多重要的启发。邓丹的《新发现的吴兰征12首咏红诗》(北京《红楼梦学刊》2008年第1辑)着重介绍新发现的清代红楼戏女作家吴兰征的12首咏红诗,认为这些写于程高本《红楼梦》问世不久的诗作,除了对小说原著主要人物评论外,还对原著的创作意旨进行思考,是早期闺阁红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助于对吴氏红楼戏《绛蘅秋》的理解与评价。
上述论文基本上皆着眼于对咏红诗文本的内容分析,未能在社会、文化,乃至性别等意义上进行更为深入的发掘与论述。
四、清代女性红楼绘画之研究
乾隆末年所面世的《红楼梦》程甲本与程乙本便已配有较为粗糙的插图,稍后面世的几种评点本也多配有类似的插图,尤其是道光十二年(1832)刊出的王雪香评本《红楼梦》的插图更有64幅之多。这些《红楼梦》绘画,与《红楼梦》原著的文字相对,可视为是对《红楼梦》原著的接受。它们既保留了对原著的忠实摹写,亦体现为对其情节、乃至题旨的二度创作。于是,其本身与原著构成了一种对话关系,丰富、加深了对原著的理解,成为红学(尤其是红楼接受)研究中极为重要的形象化资料。
王月华的《清代红楼梦绣像研究》(台南:成功大学历史语言研究所1991年硕士论文)、周伟平的《论改琦(红楼梦图咏)》(舟山《浙江海洋学院学报》第25卷第2期[2008年])、林佳幸的《改琦(红楼梦图咏)之研究》(台北:台湾师范大学美术学系2004年硕士论文)、黄美惠的《(红楼梦)绣像图咏》[上下](台北《中国语文》2006年3月[585期],4月[586期])、张雯的《清代杨柳青(红楼梦)年画对原著的“误读”与“再诠释”》(北京《荣宝斋》2007年第2期)、葛英颖的《孙温绘全本(红楼梦)与同类绘本的比较研究》(长春《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第20卷第2期[2008年])等论述,或探讨历史流变,或比较价值影响,或分析艺术成就,皆对清代《红楼梦》图像研究有不同程度的不可忽视的贡献。然而。这些著述对于清代女性的绘画却未曾论及。
虽然清代女性的红楼绘图不多,但亦有不可忽视者。如徐宝篆(1810-1885)的《红楼梦人物画》册页32幅。徐宝篆,字湘君,号湘雯、武原女史。善绘仕女,衣褶发饰,精细绝伦,作《红楼梦人物画》,将《红楼梦》中贾宝玉及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30多位女性人物入画。其夫李修易亦善画,工山水,间为宝篆所画美人像补景,为合锦图。其受业女弟子黄钰亦有作《红楼梦画册》12幅。
关于徐宝篆及其红楼绘图,红学界尚未能给予充分重视,至今大概只有近30年前徐恭时《湘云犹是醉憨眠――记清代女画家徐湘雯(红楼梦人物画)》(北京《红楼梦研究集刊》第4辑[1980年])为专题讨论。但因徐文篇幅有限(约3000字),且不少篇幅用于介绍发现该画的过程,对徐宝篆及其画本身的介绍及分析颇为不足。因此,对于徐宝篆及其红楼绘图的思考与研究应仍有进一步开拓之可能及必要,特别是其红楼绘图与《红楼梦》文本的关系、在清代《红楼梦》绘图史及清代女性对红楼梦的接受史等方面更值得关注。
王树村的《民间珍品――图说红楼梦》(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6年版)一书,不仅汇集了大量清代(为主)至民国的红楼绘图,还在“序”及“绪言”部分对红楼绘图的历史、种类、特色、意义、价值等进行了颇为全面且深入的论析。全书主体分为“民间年画”、“诗笺、笺谱”、“彩线刺绣”、“灯屏、窗画”、“绣像画谱”、“连环画册”等六部分,每一部分前面都有较详尽的说明介绍,而每一帧画图也都有简略的解说。因此,这部著作是我们在研究清代红楼绘图与女性红楼接受关系时所不可或缺的参考数据。其中“红楼梦十二金钗”、“黛玉葬花”、“宝钗扑蝶”、“媳姬将军”、“牡丹亭艳曲警芳心”等绘图可与女性的红楼题咏互为发明,浣香女史的“巧姐纺绩”更是难得一见的女性红楼绘图佳作。
五、清代女性红楼续书之研究
目前红学界的主流意见,基本认同《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原作而是续作。所谓“续作”,事实上就是一种对原作的接受而产生的再度创作。换言之,红楼续书是红楼接受的特殊形式,也是文本形态上最接近“原产品”的“新产品”。《红楼梦》问世后的二百年间所产生的续书数量惊人,尤以嘉庆初年至光绪二年(1796-1876)的12种续书最为引人瞩目。因此,清代红楼接受研究中,红楼续书始终是热点之一。然而,清代女性的红楼续书颇为匮乏,现今存书者大致只有顾太清的《红楼梦影》。或许正是如此,尽管近年来女性研究兴起,海峡两岸的红学界对清代女性的红楼续书现象并未能给予重视,有关论述并不多见。
张菊玲的《中国第一位女小说家西林太清的(红楼梦影)》(北京《民族文学研究》1997年第2期)是较早探讨清代女性红楼续书的论文。该文从太清好友沈善宝的序人手分析,认为太清的续书创作是为了打破以往续书与原作本意相悖而失败的窘境,然而太清秉持着传统伦理道德思想进行创作。以大团圆心理续编情节,最终仍难以跟原著相提并论。沈序期许《红楼梦影》将与《红楼梦》并传不朽的愿望并不能实现。但作者也认为《红楼梦影》的语言精炼纯熟,与原著相差无几,确实如沈序所称赞的“诸人口吻神情,揣摩酷肖”、“接续前书,毫无痕迹”。詹颂的《女性的诠释与重构:太清(红楼梦影)论》(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1辑)注意到顾太清将小说定位于现实生活,她的女性生活经验与上层
社会的阅历,使她在续写《红楼梦》的闺阁生活与大家族日常生活时得心应手;并论及《红楼梦影》一书对照原作来看,实为作者顾太清以己意对曹雪芹原著的诠释与重构。这样一种诠释与重构集中表现在对贾府命运的安排与人物关系、个性的改造与重塑上。马靖妮的《浅析(红楼梦影)的价值》(北京《民族文学研究》2007年第2期)着意分析《红楼梦影》所反映的社会学及民俗学价值。认为与原作相比较,该小说既有旗人小说的特点,又不失京味小说的风格;从特定的角度反映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民俗世情,同时也开辟了红学研究、晚清小说研究以及满族文学研究的新领域。指出顾太清以女性作家独特的视角续写《红楼梦》,在晚清小说史乃至清代文学史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吴宇娟的《走出传统的典范――晚清女作家小说女性蜕变的历程》(台中《东海中文学报》2007年第19期)以顾太清的《红楼梦影》、王妙如的《女狱花》、邵振华的《侠义佳人》为研究基底,探讨晚清女性蜕变的历程,彰显晚清女性从传统定位到重塑形象的转化过程。作者认为顾太清是一位汉化极深的满州贵族妇女,在描绘《红楼梦影》的女性形象时,都是以贤妻良母为塑造的蓝图。这些叙述无非说明她们适合家庭、适合成为丈夫的贤内助。作者指出,太清对于文本中已婚妇女的期待,定位在附合传统家庭内妻子/主妇/2亲的要求,以作为男权/父权的替补角色,继而延续男主女从的认知。女性在太清笔下,只能体现家庭功能,而缺乏自我价值与社会效能。
上述四文以女性红楼接受者尤其是顾太清的《红楼梦影》为聚焦点之一,较为深刻地探讨了顾太清在对《红楼梦》的接受以及创作《红楼梦影》的诸多主客观因素。但对于当时整个女性文坛以及顾太清与其他女游的情形,尤其是这些情形对《红楼梦影》创作的影响关系,仍嫌论述不足。在女性红楼续书资料严重匮乏的情形下,十多年前赵建忠发表的《新发现的铁峰夫人续书
由于《红楼梦》问世后所产生的续书数量惊人,(男性)主流红楼续书研究尽管皆颇为全面而有系统,却极少能聚焦于顾太清的《红楼梦影》上。既然清代女性创作红楼续书仅此一人,那么是否更应突出其重要性呢?与男性作者的续书关切的焦点是否不同?叙事技巧是否有所区别?此外,小说是叙事文类,比较抒情传统的诗作更有论述性的可能,那么女性是否能藉由红楼续书更好地阐述自己的生命情怀?或者诠释自己对《红楼梦》原著的见解?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探究,或许会有别具意义的研究成果。
六、清代女性红楼戏曲之研究
所谓红楼戏曲指改编自《红楼梦》有关的戏曲及曲艺,包括传奇、杂剧以及其他类型的曲艺。最早的一出红楼戏,当为乾隆五十七年(1792)仲振奎(1749-1811)的《葬花》。从此以降的二百余年,红楼戏曲层出不穷,其剧种之多在古典文学作品中可谓首屈一指。红楼戏曲在保留原著神韵的基础上,发挥了戏曲特有的长处,同时也不同程度改变了原著的某些美学特征与表现风格,而原著的美学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戏曲固有的美学观念。历来红楼戏曲甚为学者所重视,上世纪20年代起就开始有学者研究红楼戏,据胡淳艳《八十年来“红楼戏”研究述评》(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4辑)介绍,近年来,红楼戏(尤其是清代红楼戏)研究更得到多元化的持续发展。然而,聚焦于清代女性红楼戏的研究却甚为少见。
赵青的《吴兰征及其(绛蘅秋)探微》(上海《中文自学指导》2006年第3期)即是少有的聚焦于清代女性红楼戏研究的论文。该文当是改编自作者的硕士论文《清代(红楼梦)戏曲探析》(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第七章。该文指出,吴兰征是众多红楼戏署名作者中唯一的女性,她以独特的女性视角来解读《红楼梦》并融注到她的《绛蘅秋》创作中。作者认为,吴兰征创作《绛蘅秋》的动机,首先是对他人已有的相关作品不满意而力求独出机杼;其次更重要的是为了自述情怀。《绛蘅秋》继承了《红楼梦》的主旨――言情记恨,这是吴兰征对《红楼梦》的理解与感受。
不同程度涉及清代女性红楼戏研究的论文还有:邓丹的《三位清代女剧作家生平资料新证》(北京《中国戏剧学院学报》第28卷第3期[2007年])介绍清代女剧作家张令仪、王筠与吴兰征。其中介绍吴兰征时,作者运用新发现的吴兰征《零香集》(与《绛蘅秋》同时付梓)中吴兰征本人的诗词杂著作品,以及所附大量亲朋师友的评语与悼念文字,对吴兰征的生平事迹作出更为深入翔实的判析与研究。徐文凯的《论(红楼梦)的戏曲改编》(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2辑)指出红楼戏的改编多以宝黛故事为主,对于原著各回情节关目的选择呈现出惊人的重迭。作者特别指出,清代才女吴兰征的《绛蘅秋》写才女黛玉时辞采清丽婉约,写浪子纨绔时本色活泼,在红楼戏中亦属佳作。
此外,叶长海的《明清戏曲与女性角色》(上海《戏剧艺术》1994年第4期)、李祥林的《作家性别与戏曲创作》(南京《艺术百家》2003年第2期)、郭梅的《中国古代女曲家批评实践述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闺阁中多有解人”――(牡丹亭)与明清女读者》(温州《温州大学学报》第21卷第4期[2008年])等论文,关于红楼戏曲与清代女性相互关系的多方面讨论,尤其是其中涉及吴兰征的部分,对清代女性红楼戏研究亦颇有参考价值。
七、有关清代女性红楼接受背景的研究
有的论文,虽然不是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现象作专门讨论,但却在社会、家庭、文化以及性别等角度,为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开拓了更为广阔的视野。
严明的《红楼梦与清代女性文化》(台北: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3年版)一书,从清初女性的家庭生活及文化这一社会层面,对《红楼梦》的人物与情节,从性别文学的角度加以重新审视,着重探讨作者的女性观,并由各个角度分析小说与清代女性文化的密切关系。杨平平的《父权社会下的女儿国――(红楼梦)女性研究》(彰化:彰化师范大学国文学系2005年硕士论文),探究了《红楼梦》女性人物婚恋冲突的成因,考察女性人物间的互动关系,以了解清代社会妇女的内心世界,期盼能由此反省性别的迷思,打破女性立场的局限,厘清自我的概念与价值;作者并说明该文的写作目的即是想借着探讨《红楼梦》的女性人物,来引发社会大众对于女性心理、女性地位、女性困境的进一步认识与正视,并进而共同思考及改善这些一向被父权社会所忽视的女性议题。吴丽卿的硕士论文《(红楼梦)的女性认同》(台中:东海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2005年硕士论文),前两章以历史研究法对《红楼梦》作外缘的研究,包括整理二百年来《红楼梦》主题思想研究的发展、对《红楼梦》两性观的解读争议,以及论述《红楼梦》创作的时代氛围――包括明清时代的妇女地位与生活、明清的社会思潮、明清时代的妇女
解放思潮,以了解《红楼梦》产生的外缘条件。这样的讨论,显然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大有帮助。欧丽娟的《“冷香丸”新解――兼论(红楼梦)中之女性成长与二元衬补之思考模式》(台北《台大中文学报》第16期[2002年]),通过对宝钗之居处蘅芜苑以砖瓦之平坚冷硬、山石之封围掩蔽、香草之冷花累实等特殊的安排,将其成长过程中,由淘气遂欲之童年面临失真人礼、化性起伪的转变加以形象化,进而透过书中李纨、黛玉的模拟,隐喻女性成长过程中必然而普遍的经历。再加上脂批点出冷香丸源自太虚幻境,因而与“千红一窟”等名物具有孪生关系的“冷香丸”同样也体现出女性悲剧的象征意义。
上述四篇论著基本上是以“女性主义”的观点,从较为宽泛的视野来整理、诠释、分析《红楼梦》对女性认同的态度、对不同女性形象的刻画、对传统女性悲惨处境的同情、对女性全方位的肯定与赞扬以及对清代女性世界的深刻影响等等。
虽然以上论著与“接受”的关系不那么密切,但却在关乎性别观念上从不同方面给我们颇有意义的启发,一方面,我们不宜简单化地将《红楼梦》定位为反对男权、张扬女权的著作;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承认《红楼梦》是倾注全力地表现对女性处于父权社会中痛苦生活的同情,以及对女性高度的尊重与认同。这不免进一步令我们深思,《红楼梦》在清代女性之间既然流传极广,甚至可以断定女性一直是其积极的阅读者,那么《红楼梦》与清代女性究竟呈何种关系?或许我们可以将之推想为“互文性”关系,即《红楼梦》破除向来历史都是以男性为书写中心的观点,塑造了各式各样的女性形象,这些女性形象应是在现实生活中的女性基础上形塑而成;清代女性嗜读《红楼梦》,又反映了女性对该书的强烈接受。由此可见二者的互文关系。相信若要研究明清女性文学的思想意蕴和美学价值,《红楼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当然,这些论著所讨论的范围,基本上还是囿于《红楼梦》文本自身,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虽然有所启示,但直接的帮助毕竟有限。
八、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的若干议题
由上评述可见,近年来海峡两岸红学界大致上都能较为自如地将“接受”、“性别”、“互文”等当代西方理论方法运用于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相比之下,台湾地区红学界关于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的研究较为冷落,学者的参与远不及大陆地区。而且,大陆地区红学界的研究更多呈现为当论与传统国学相结合的势态,加上掌握较为丰富多样的相关史料,所得出的研究成果也更显丰硕、翔实而深厚。
尽管如此,从整体上看,海峡两岸的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仍然处于边缘化状态,仍留有极大的发展空间。而且,如前所述,清代女性红楼接受最突出的现象是题咏,其他如绘画、戏曲、小说的接受则几乎呈孤案现象。但清代女性的红楼题咏,往往辐射,涵盖/指涉了绘画、戏曲、小说的接受领域。因此。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现象的研究,应以题咏为主要的观照界面,结合其他现象进行互动探讨。另外,与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接受相比较,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在文化、家庭、性别等方面所体现的特质/因素或许会更为明显且复杂。因此,有关研究也应该更多结合这些特质/因素,并且适当运用接受理论、性别理论、互文性批评、跨文化研究等方法进行。具体的研究议题,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进一步思考。
(一)清代女性红楼题咏的分类及其所透视的文化意涵
清代女性红楼题咏所运用的文类,包括诗、词、曲、赋、赞等;所观照的范畴,既有《红楼梦》的题旨,亦有《红楼梦》中众多的人物(尤其是女性)形象,还不乏关涉章法技巧乃至索隐考证等;所指涉的文本类型,包括《红楼梦》的原著、续书、戏剧、绘画等。通过上述文本资料与文学现象的梳爬、归纳及分析,可考察清代中晚期女性的历史传统、社会习俗、文学修养、美学意趣乃至文化积淀,并可从中透视《红楼梦》及其接受现象与女性社会演变发展的互动作用及影响关系。与其他文艺形式(如绘画、戏曲)的结合,是清代女性红楼题咏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在探讨红楼题咏时,既要注意其自身的特色、意义与价值,也要注意它与其他艺术形式结合所产生的更为广泛且丰富的文化意涵。
(二)红楼题咏:女性与男性的视角
红楼题咏者上至缙绅纨绔、红楼粉黛,下至草野寒衣、青楼烟花,几乎包括了社会上各个阶级和阶层的人。不同阶级或阶层者,其视角的差异应在情理之中,然而从男女性别分际而言,亦当有不一样的视角并从而体现对《红楼梦》不尽相同的理解与认识。再者,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与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接受密切相关,无论是理解、诠释、批评、乃至再度创作,皆可在不同程度上与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接受形成对话互动关系。而现实生活中,清代女性的《红楼梦》题咏又往往是与家人、友人(其中不泛男性)相配合而作。因此,对清代女性的红楼题咏,既要关注题咏者/作品/现象本身,也要关注其与他人/群体/现象的互动关系;既要关注女性之间的互动,更要关注女性与男性之间的互动。关注女性之间的互动,固然可了解清代女性对《红楼梦》的接受现象及其发展,从中探究清代女性围绕着《红楼梦》接受所发生的文学交游与创作;关注女性与男性之间的互动,则可在更为宽泛的文化场域,探究边缘的女性与主流的文士关涉红楼接受的文学交游与创作。
(三)清代女性的红楼绘画与题咏
今存清代才女徐宝篆《红楼梦人物画》册页32幅,为红学界所看重。其受业女弟子黄钰亦曾摹改琦《红楼梦画册》12幅。对读者而言,这些红楼人物画并非是单一的存在,因小说人物的绘画与其原作有很强的关连性,它对原作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对绘者而言,红楼绘图又有其独立性,因作品包含着画家的独到见解。红楼绘图通过画面增强故事的感染力,使作品的内容更能直观地、形象地向读者反映、传递信息,所起的作用是文字远不能代替的。清代女性对红楼绘画的题咏也颇为普遍,是清代女性红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些题咏,亦可在文字,意象的层面“还原”红楼画的气韵风貌。《红楼梦》绘画(及其题咏),与《红楼梦》原著的文字相对,可视为是对《红楼梦》原著的接受者。它们既保留了对原著的忠实摹写,亦体现出对其情节、乃至题旨二度创作之处。于是,其本身与原著构成了一种对话关系,丰富、加深了对原著的理解。其中或许不乏表现出对原著种种的“误读”,然而这些“误读”,既可能是由于使用“图像”与“文字”两种不同媒介所造成的,更有可能由于创作视角与立场的差异造成。无论如何,皆可视为是接受者对原著的一种“再诠释”。而《红楼梦》原著一红楼绘画一红楼绘画的题咏,又形成一组多重接受对话关系,须细心比对辨析相互间的差异及其意义所在。
(四)清代女性红楼戏曲的文化学考察
清代女性红楼戏曲的文化学考察至少可从两方面展开:1、红楼戏的改编。清代女性的红楼戏曲创作,现存只有吴兰征根据《红楼梦》改编的传奇戏《绛蘅秋》。2、清代女性对红楼戏的题咏颇为兴盛。通过这些题咏可探讨清代女性的戏曲审美观念,并以此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清代女性对《红楼梦》戏曲的接受、理解与诠释,并进而从更为宽泛的社会文化层面,探讨清中晚期女性的日常生活、心态、习
俗、交游等。清代女性红楼戏改编的匮乏与红楼戏题咏的兴盛形成鲜明的反差对比,说明清代女性在文本书写类型的掌握与运用上,明显体现出娴于抒情文类而疏于叙事文类的传统滞后现象(相比较男性社会小说与戏曲类已有较大发展而言)。这两方面的表现,恰恰表明清代女性的红楼戏曲接受跟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戏曲接受――包括剧本创作、舞台艺术、红楼戏题咏等在内的全方位、系统化大为不同,呈现为明显的弱势与失衡。
(五)红楼续书:清代女性的接受立场
据史料所载,铁峰夫人的《红楼觉梦》、彭宝姑的《续红楼梦》、绮云女史的《三妇艳》、顾太清的《红楼梦影》皆为清代女性的红楼续书。然而,现今仅存的清代女性红楼续书惟有顾太清的《红楼梦影》。有异于众多男性文人的续书,顾太清的《红楼梦影》可视为清代女性现实生活的自我写照,显见《红楼梦》中人物的生活方式已经渗透进清代女性的日常生活中。或可反过来看,顾太清的诗词创作及其生活经历,与《红楼梦影》所形成的互文关系,是男性作者所无法拥有的。围绕着这些女性的红楼续书的创作过程及其反应,亦可以从不同角度探视《红楼梦》对清代女性生活及人生所产生的深刻影响。顾太清的《红楼梦影》不免给当今学界留下更多悬念,诸如:作为女性作者,与男性作者续书的接受立场及关切焦点是否不同?叙事技巧是否有所区别?作为仅存的女性红楼续书,顾太清《红楼梦影》的重要性以及价值/缺陷、成就,失误何在?此外,它跟清代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续书有何关系?在清代红楼续书史乃至整个清代红楼接受史中的作用与地位是什么?这些都是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
(六)清代女性红楼接受文本的互文现象及其文化意义
清代女性有关《红楼梦》的题咏、绘画、戏曲、续书,事实上就是红楼接受的“后文本”。诸种“后文本”之间及其与“前文本”(《红楼梦》)之间,莫不存在着种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换言之,《红楼梦》及其接受史中所呈现的种种文本,无疑就体现着相当明显的文本互涉现象。《红楼梦》及其相关的接受与诠释性的文本同一切文本一样,都存在着文本与前文本、乃至与非文学文本等各自不同的互文关系。清代女性有关红楼题咏、绘画、戏曲、续书等,不仅体现红楼接受的文学/学术意义,还更体现了当下现实的社会文化意义。换言之,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广泛影响/参与了当时女性社会文化各方面的建构、变化与发展。从接受,接受史,接受美学的角度切入,当能发掘出清代女性社会文化更深层的内涵、价值及意义。因此,上述诸多接受文本的互文关系及其中多重的互动对话关系(原著一接受一生活一社会一文化),应置于较为宽泛的文化背景之下,与文学艺术、地域/地缘、家庭/家族、妇女教育、社会风俗等诸多方面联系,进行诸类文本互动交集的分析,从而更为深入探究清代女性对于《红楼梦》接受的全景式表现及其历史流变与当下现实交互的文化意义。
新红楼梦评论范文3
王咏
读《红楼梦》有感,《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是清朝曹雪芹的一大名著,在中国被称为四大名著之一,尽管后四十回被高鹗续写,他那残缺的美,以及两人的手笔,具体什么风格与迥异,我们后人在不停的揣摩,研究。
《红楼梦》是一部百科全书,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园林建筑、餐饮娱乐、养生保健、人文地理、政治经济……真可谓是让人浏览众多,见识众多。现代人虽没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但是追溯到那个时代,还让我们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这也许就是曹雪芹的文笔魅力之所在吧。
记得当时我家就是村里的小图书馆(因为妈妈是村里唯一的公办教师),每年妈妈都会给我和哥哥订阅很多书籍和杂志,隐约还有印象的:儿童文学选刊,少年文学,大众电影等。
当时我是四年级第一次看只看了前两本,当时是老姨在县城的邮局,她很爱读书,每年暑假我和哥哥都去老姨家,看她读过的书,其中就有《红楼梦》的文言文版,至今还保存在妈妈家。老姨还会给我们买很多当时很popular的小人书,主要是没看懂。书中的人物、故事和描述以及繁文缛节使我如坠云雾之中,那是只记得了一些主要的人物,贾宝玉、林黛玉、贾母、王熙凤等具有特点的人物,由于没有悟性,对其中的"大旨"也是略知皮毛,直到1989年初中毕业,把后两部又阅读了,但也只是从初中生的视觉,感受了里面的贾府的荣与衰落。
高中的时候,在课本里和老师一起学习了"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林黛玉进贾府"等片段。工作成家之后,便忙于学习、工作、事业、家庭搁浅了读书的兴致,床头只是一些《读者》、《意林》和女儿在书店买来的一些《哲思》期刊。直到去年班级马可新同学带来了一本红楼梦的文言文版,我便回忆起前些年的情景,捧起《红楼梦》又咀嚼起来,关于"红"学的文章和评论,在各种媒体和网络上也众说纷纭"大旨谈情"的背后依然一知半解、似懂非懂。
我们齐齐哈尔市外国语学校,在读书的领域可谓是走在了前沿,因为当今网络充斥着社会,文字的味道远离了人们的品味领域,我们学校的读书热情在唤起大家对文学的欣赏和文学的赞叹,让我们重温文字间的美!感受其中的部分细节,正如一首歌的歌词一样: 每一次发现都是新感觉!
《红楼梦》中,有人评论其中的女性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追逐名利与权势的现实派,如贾母、王夫人、王熙凤、薛宝钗等;另一种则是诗意生活且坚持性情的人性派,如林黛玉、晴雯、司棋、尤三姐等等。袭人在有的评论中被称为有心计,属于第一种类型的女人,但是,据我个人的观点,我不太赞同,我自己的浅显认识是:
1特殊的身份,决定特殊的袭人。原来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贾母因溺爱宝玉,恐宝玉之婢不中使,素日瑞珠心地纯良,遂与宝玉。这就是她在贾府中能够立足的原因。
2"忠"是袭人的性格特征。甚至是"痴"的地步。这就映射出我们在工作中,对于我们的事业和工作的投入程度。忠于和爱我们的职业,大家才能全身心在孩子和讲台上。
3做人很善良,是一个十足的大姐姐"范".上能是主子的信赖,下能使手下的小丫头们尊敬。这就是文中描写"细挑身子,容长脸儿,穿着银红袄儿,青缎子背心,白绫细褶儿裙子"真可谓"温柔和顺","似桂如兰",是一个标准的大姐姐形象。而这些特点,也正符合她宝玉身边的大丫鬟这一身份。
4袭人很会做事,聪慧处事。她不像王熙凤那样处处精明,不像薛宝钗那样闺秀出众,不像林黛玉那样习于挖苦。她挨过宝玉的踹,受过晴雯的气,却从来不与别人争锋相对。还有"欲擒故纵"的小技巧。比如,当时家里要赎回她,她反会让宝玉留她。在平凡中演绎着自己的故事。连攻于心计的宝钗女士都对她评价为:"偃旗息鼓,攻人不意者,曰:袭".
新红楼梦评论范文4
1.转译
在《红楼梦》的对外翻译过程中,转译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1932年,德国莱比锡岛出版社出版了库恩(FranzKuhn,1884~1961)的节译本(共788页,约为全文的十二分之五)Der Trawn der rotten Kammer。此译本在欧洲有广泛的影响,先后被转译成英、法、意、匈、荷等文字。
在西班牙,《红楼梦》的翻译颇费周折,先由英文转译,后邀请我国西班牙文学者赵振江赴西班牙帮助审订该译文。译本于1988、1989年分三卷陆续出版。
泰国译本是据王际真的英译本转译的,译者是瓦叻塔・台吉功。
2.除独立翻译外,还有合作翻译
《红楼梦》外译的第二个特征是,除独立翻译以外,还有合作翻译。一是国内合作,二是跨国合作。
国内合作情况较多,这里仅举两例。李治华夫妇在翻译《红楼梦》时,特邀请精通中国古典诗词的著名汉学家安德列・铎尔孟担任法译的修改润饰工作,特别在诗词的翻译方面。前苏联的帕纳秀克在译时,曾请孟烈夫担任诗歌部分的翻译工作。1970年,日本平凡社出版了日译精装本,译者是由增田涉、松枝茂夫和常石茂三人合作完成的。
在跨国合作方面,西班牙译本的出版就是个典型的例子。西班牙文的初译稿是从英文转译的,有2000页。我国研究西班牙文学的学者赵振江曾应邀前往西班牙格拉纳达大学,与该国青年诗人何塞・安东尼奥・加西亚・桑切斯合作,对初译稿大动手术,加工润色,删至974页,分三卷于1988、1989年陆续出版。随着国际汉学的发展,这种汉籍翻译的跨国合作现象今后还会大量出现。
3.东方译本早于西方且多于西方
据韩国汉阳大学崔溶澈教授说,在韩国“乐善斋”发现的30余种翻译文学中,就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的全译抄本。有人认为此抄本为朝鲜高宗二十一年(1884年)前后由文士李钟泰等人翻译的。从《红楼梦》的传播史和翻译史角度看,乐善斋本,恐怕是世界上第一部手抄译本。
就有些具体国家而言,东方的译本多于西方。据统计,日本的节译和全译本多达20余种,朝鲜多达13余种,而西方节译和全译最多的国家英国也只有5种(罗伯特・汤姆的译本,鲍拉的译本,焦里的节译,据库恩转译本和霍克斯的全译本)。美国也只有王志良于1927年出版的节译本和王际真1929年出版的节译本。法国也只有一个据库恩德译本转译的节译本和李治华夫妇的全译本。
4.东方的红学研究深于西方。且东西方研究方法不同
新红楼梦评论范文5
关键词:现代主义 红楼梦 魔幻 现实
引言
曹雪芹的心血之作《红楼梦》的横空出世,不仅在我国古典文学史中产生无可估量的巨大影响,研究学界诸多著名专家也都认为:“西方上个世纪才展现的现代文学某些主要特点其实在我国18世纪文学巨典《红楼梦》里面早已展露痕迹。”[1]所以,曹雪芹是现代文学创作诸多先行者当中的一员,《红楼梦》中带有现代文学的若干因素。在这点上,笔者借用博尔赫斯对韩愈等探索者评论的话来说:“这部作品当中稍微带有一些现代主义文学的特点,这个特点至少在表现形式和基调这个层面上是相似的。”本文基于这一观点,将现代主义文学表现形式和基调予以延伸,比较两者的相似之处。
一、杂揉化
20世纪西方现代作品,尤其后现代作品里面通常有个很明显的特点,即杂揉化。吴晓东先生在评论关于美国黑色幽默小说杰出代表人物托马斯的代表作――《万有引力》时,总结过有关杂糅化的特点,即作者在其著作里面“融汇许许多多的文艺种类,比如说滑稽小品、喜剧、侦探小说等,在著作内容中追寻的多元化内容穿插其中,这里面有物理、自然科学、社会学、人类学等诸多学科,著作中饱含着类似于百科全书式的企图”。这样融汇诸多领域与在著作中追寻多样化的内容均包含现代主义文学的特点,以上特点在《红楼梦》里面也有所表现。
首先,《红楼梦》里面“融汇了许多西方现代小说所包含的文艺种类特点”,在这里面较为显著的就是融入了神话内容。在《红楼梦》第一回开篇,曹雪芹描述了两则美丽动人的神话传奇:其一是“女蜗补天”的故事;其二是“还泪”的故事。这两则故事彼此独立,甚至能够单独作为一则神话故事而存在。除去神话故事之外,这部作品里面还穿插了内容丰富的诗词歌赋、灯谜、笑话等片段内容,以至于连中药药方、书籍笔记等都囊括其中。例如在第十回中提到的一例中医药方,第三十七回中提到的探春的“花笺”等,庞杂的涉足领域近乎囊括了那个时代全部的学科体系,像“百科全书”一般全部包容进了《红楼梦》之中。 [2]《红楼梦》里面的诸多文艺种类都可以归属于曹雪芹视角下的客观描述内容,从根本上来说,不能完全归类于文艺杂糅。
其次,与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相近的是,《红楼梦》也有着“大百科全书式”的追寻――故事内容上也将时代的方方面面囊括其中。《红楼梦》从诞生之日起就被视为我国古代传统社会的百科全书,书中的描绘涉及诸多领域,例如园林学、中医甚至还有政治、经济、艺术等,全部被写进小说里面,贯穿于贾府的兴衰之间,这类似于西方现代主义小说中的表现特点。
基于以上两点,作者曹雪芹的完成历程具有特殊性,小说所构成的结构与涉足内容的多元化,初步展现出西方现代主义文学作品里常有的杂糅化特点。
二、神话特点
神话化的特点是西方现代主义小说中的重要特点之一,这在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里面表现得尤为显著。杰出代表作家马尔克斯的著作《百年孤独》里面囊括了数种流传至今的神话原型,将神话故事的关键桥段重组融合其中。小说《红楼梦》中存在同样的手法,以神话的方式将小说内涵引申,展现出作家和小说里面各种人物角色之间生活与精神的联系。[2]
《红楼梦》中第一则神话是开篇伊始“补天”这个故事,曹雪芹并没有直接引用这个神话,而是没有拘束于原篇内容,对这个神话细节有所改动,更自然地融合于小说之中。这则神话故事最早来源于《淮南子・览冥训》,故事内容描述的是在远古时期,支撑天与地的四根巨大的柱子一夜之间坍塌为虚无,大地破裂出了一条又一条巨大的缝隙;天空塌陷,不再覆盖生活在大地上的芸芸众生,大地也不再完全地承托住凡间的万千生灵。[3]危机发生后,女娲把五色石拿来锻造,利用其弥补天上的窟窿,然后斩断螯的四条腿,用来当作支撑天地四极的支柱,从那以后天和地终于分离并恢复原貌。曹雪芹虽然套用此神话,但在描述时留有玄机,为小说后续情节做好铺垫。将神话改为女蜗娘娘在补天后遗留了一块石头,这块石头经过日月淬炼之后,通了灵性,看到其他诸石都能用作弥补天,而自己却因无材被遗落,整天自怨自艾。后来遇到一个僧人和一个道士,经由他们将这块奇石带到了人世间。经过辗转多年,最后遗落在大荒山下。这块石头上刻了一个故事,也就是《红楼梦》里面的主要情节内容。在这里,有个地方特别需要关注:这个神话故事非常精准地描绘出曹雪芹和主人公贾宝玉内心世界的感受,表达出一种凄凉哀伤的情绪、无力回天的感触。
《红楼梦》里面的第二则神话是“还泪”。这则神话尽管是曹雪芹自己构思的,但有专家将这则神话故事称作是一个作家别出心裁构思而出的“亚神话”创作,而不是直接引用我国某个古典神话里面的素材,“还泪”还称作是“拟神话”。然而绝大多数专家仍然把它直接叫做神话。这则神话哀婉、凄美而动人,描述了于灵河岸上,神瑛侍者每天都用甘露来浇灌仙草,后来仙草修炼得成便用“眼泪”来报答侍者对其浇灌之恩德。这则神话简单直白地暗含了贾宝玉与林黛玉之间的爱情故事,还尤为生动地描摹了他们俩人的个性特点。与此同时还为这部作品奠定了哀怨、纠缠而动人的感情基调,这个基调就好似看不见的手,暗暗地掌控着这部作品里面所有角色的命运,尤其是林黛玉的命运,暗示其将眼泪掉尽,最终逝去的悲惨结局。《红楼梦》的神话使其蕴含了哲学道理与飘渺朦胧的文学美感,深化了人物特征的塑造。
三、魔幻化
“魔幻化”是西方魔幻现实文学的主要特点,“魔幻化”是将真实予以魔幻化或是将魔幻予以真实化,在小说中将真实的场景和幻想的场景融汇于一体,作品里面的是一个虚拟构建的世界。在这其中,一切发生之事均是真实存在的。这类小说的杰出代表作是《百年孤独》,里面描写了魔力无边的磁铁、不用烧水就会沸腾的水壶、没有翅膀就可以飞行的摇篮、在生发过程中会有声响的草儿等虚幻事物,均是真实和幻想的完美结合,这些内容让人感到一切都有可能发生,一切发生之事均是真实存在。[4]类似这样魔幻化的桥段在《红楼梦》这部作品中也有类似的描述。例如男主人公贾宝玉的故事,“宝玉”名字由来是指贾宝玉自出生时起就将性命般要紧的玉石一直佩戴于身。这部作品里面对其魔幻化安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地方:首先是贾宝玉“衔玉而生”。这个细节还描绘于第二回对其出生状况说明里面。含着玉石降临人间,这样的事情是作者自己幻想出来而绝不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玉石外面还刻有字迹,那更加不是真实世界会发生的事情。在《红楼梦》里面,这个故事就是一个真正存在之事,这样的写作方法就是将幻想之事真实化了。其次,那枚玉石居然可以辟邪。这块宝玉不但是主人公与生俱来就有的,更让人感到惊奇的是这枚玉石跟主人公的性命相连,不但通灵,还可以驱邪避鬼。如果这块玉石脱离了男主人公的身,那他就会有性命危险。作者将真实和幻想交融于一体进行写作,因此,在《红楼梦》虚拟构建的小说空间里,曹雪芹将魔幻化情节安置于真实场景之中,带有现代主义文学色彩。
四、象征性
象征性写作方式在历来文学小说中属于一种常见的方式,在现代文学小说里展现出来的特点一般都是集中、显著的,其不仅只是写作技巧,更是展现形式,它传达了作者关于这个纷杂世界的更繁复、多义或是更朦胧的掌握与解析,呈现于作品里面的特别意象往往是一种主旨内涵的象征,这令作品有了复义性,小说中的这类因主旨级象征而得出复义性特点就是现代主义文学作品当中较为常见的特点。例如卡夫卡的杰出代表作《城堡》里面的“城堡”意象,均有着多重象征含义的主旨内涵,小说是整体与全方位的象征。这类主旨级的整体象征在《红楼梦》这部作品里面也有所体现。[5]
这部作品里面的象征意象同样是整个的、主旨级的。周思源在其论文中提到这部作品创立了全新的写作方式――“象征现实主义”。李庆信更是讨论这部作品当中的“本体象征、寓言象征与符号象征”。由此可知,这部作品里面使用了很多的象征手法。然而,身为主旨级的象征意象,笔者认为一定是作品里面小说所在之中心背景“大观园”。这个地方是作家虚拟构建出来的地方,暗含了作家的爱恨情仇与自身人生经历,象征了曹雪芹期盼的完美境界。显而易见,“大观园”是作者内心中“理想世界”的象征,曹雪芹把这个地方象征化暗合了现代主义作品表现手法,两者作品的主题都是通过里面的象征意象传达的。
结语
综上所述,就《红楼梦》在表现形式、基调与思想等层面来说都和现代主义文学作品有非常类似的地方,其中微妙地带有一些现代主义文学特点。不是说这部作品被现代主义所作用,或是这部作品是现代主义初现倪端的表现,就像类似博尔赫斯可以将韩愈看作是卡夫卡的先行者、其作品稍微带上了卡夫卡的某些特点那般,同样可以将《红楼梦》看作是现代主义小说的先行者,且带有现代主义小说的特点。
参考文献
[1]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北京:中华书局,2001.
[2]郭孔生.《红楼梦》手帕意象的解读[J].语文建设,2014(29).
[3]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M].北京:中华书局,2001.
新红楼梦评论范文6
[关键词] 王国维;《〈红楼梦〉评论》;悲剧理论
王国维(1877~1927)字静安,号观塘,又号永观。出生于浙江海宁县一个兼营商业的地主家庭,对哲学、史学等均有研究,著作颇丰。他是最早运用西方美学观念审视中国文学的文艺理论家,“他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美学发展的新阶段”。[1]
王国维的思想及学术观点是一个驳杂的矛盾集合体,受到西学和国学的双重影响。在西学中,主要是以康德、席勒、尼采、叔本华为代表的德国哲学,尤以叔本华的影响最为突出。他的人生哲学就建立于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哲学观念之上。叔本华是德国19世纪唯心主义哲学家,他认为,“意志”是世界的本质和核心,“意志”本身又表现为“欲”,“欲”永远不能满足,随之而来的就是无止无尽的痛苦。因此,人生就是痛苦,人生悲剧的解脱就在于拒绝意志。途径有两个,一是“宗教式”的涅槃,另一个是沉浸在艺术欣赏之中,即“美”之中。这些思想成为王国维美学思想和悲剧观念的基础。在中学方面,王国维深受老庄哲学厌世思想和对梦境追寻的影响,这些又与叔本华哲学中的悲观主义融合在一起,经过王国维的过滤、熔炼、体验和深刻反思,成为了他思想的一部分。他对《红楼梦》评价极高,认为《红楼梦》写尽了欲望带给人的苦痛,并指明了解决苦痛的方法。本文将以《〈红楼梦〉评论》为例,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王国维的悲剧理论 。
其一,悲剧问题最终可以归结为哲学问题,而哲学最根本的问题是人的问题,也就是人的本质、人的自我发现、自我觉醒的问题。人是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更是悲剧的出发点和归宿。从悲剧的角度出发,我们就会发现,悲剧的欣赏主要是一种独立于个人利害之外的审美经验。在观赏悲剧的时候,“人”应排除自身的利害关系,全身心地投入到悲剧之中,并从中体会“同情”和“怜悯”,探索人类普遍的本质性问题。
其二,王国维认为,《红楼梦》以最成功之笔向我们展示了“生活之欲”、“意志自由”给人生造成的不堪忍受的巨大痛苦,涵盖了四大家族必将走向衰亡的社会悲剧,宝黛爱情不被世俗认可的道德文化悲剧,以及众多人物形象的人生悲剧。作品用鲜活的文学语言将人生无所不在的悲剧现象上升到哲学高度来认识,昭示人们看破人生苦难本质,拒绝“生活之欲”而走解脱之路,并对以仁爱为核心和以个人服从社会为前提的儒家思想提出了大胆的质疑。
其三,王国维深刻地总结了中国传统悲剧意识的庸俗与狭隘,并入木三分地对之进行了批判:“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着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非是而欲餍阅者之心,难矣”。在这里,王国维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中国传统审美心理不敢正视现实的软弱性。的确,中国传统文化崇尚生命优化以及“乐而不,哀而不伤”的中和之美,而不喜欢大毁灭、大悲痛,所以中国悲剧必定要加上一个喜剧的尾巴。另外,由于受佛教思想的长期浸染,中华民族相信善恶报应的现实因果。坏人一定要受到惩罚,好人一定要有好报,作家也就顺从人们的这种情感需求。所以,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悲剧基本上都有一个相当美满的结局,而不是西方文学史上传统的悲剧,成了悲喜参半的正剧。他认为,在《红楼梦》之前,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剧作品。
其四,王国维依据叔本华的悲剧学说,把悲剧分为三类:“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及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所致。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行至于意外之变故也,但有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由此,王氏认为前两种悲剧属于常见者,可以避免,而第三种如《红楼梦》如宝黛之爱情悲剧,是“由于自然之势与当时道德观念所致,而不是邪恶观念与非常变故所致,因此,更具有悲剧震撼力”。[2]
其五,在王国维看来,悲剧最能体现真善美的结合。他首先引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所谓悲剧者,所以感发人之情绪而高上之,殊如恐惧与悲悯之二者,为悲剧中固有之物,由此感发,而人之精神于焉洗涤”。也就是说,悲剧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感发人的情绪、洗涤人的精神。悲剧的这一价值,王国维称之为“伦理学上,美学上最终之目的”。
总之,王国维是在中国尚未建立现代美学的历史条件下,率先以西方美学理论的新视点、新方法来审视悲剧这一审美范畴的,其悲剧理论的出现使中国近代悲剧美学有了开山之作。王国维的悲剧理论尽管有其不尽人意之处,但它改变了中国传统悲剧的发展。他肯定普通人的悲剧是可取的,鼓励人正视生命历程中无法避免的矛盾、痛苦和不幸,打破了人们对未来玫瑰色幸福天国的美丽幻想,启发了后来关注变革现实和确证个体存在价值的先进知识分子对社会人生的悲剧性思考。
参考文献:
[1]任访秋.中国近代文学史[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88: 470
[2]杜安.王国维悲剧理论的三个命题[J].聊城大学学报,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