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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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范文1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

(二)切实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科学规划。要按照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三)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城市规划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标和发展规模,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加快城市规划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尽快出台新修订的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城市规划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

(四)严格土地使用标准。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抓紧编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凡与土地使用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及时修订。要采取先进节地技术、降低路基高度、提高桥隧比例等措施,降低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工程用地和取弃土用地标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对超标准用地的,要核减用地面积。今后,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开展涉及用地标准并有悖于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的达标评比活动,已经部署开展的相关活动要坚决停下来。

二、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五)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各地要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做出评估,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好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各项建设要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六)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七)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对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做出规划,引导和鼓励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地,对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以及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应依法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除可以继续划拨使用的以外,经依法批准由原土地使用者自行开发的,按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今后,要严格落实被损毁土地的复垦责任,在批准建设用地或发放采矿权许可证时,责任单位应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

(八)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和完善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政策。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订土地空间权利设定和登记的具体办法。

(九)鼓励开发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国土资源部要研究建立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土地管理绩效等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工作。凡土地利用评估达到要求并通过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确需扩区的,可以申请整合依法依规设立的开发区,或者利用符合规划的现有建设用地扩区。对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国家级开发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

(十)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要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及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其他建设用地应严格实行市场配置,有偿使用。要加强建设用地税收征管,抓紧研究各类建设用地的财税政策。

(十一)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储备建设用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并将现有未利用的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储备。储备土地出让前,应当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土地前期开发要引入市场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经过前期开发的土地,依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出让。

(十二)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土地出让前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规划条件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督促及时开发利用,形成有效供给,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土地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证书。

(十三)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水利、环保等部门制订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拟定出让地块的产业类型、项目建议、规划条件、环保要求等内容,作为工业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严禁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圈占土地,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十四)强化用地合同管理。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对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约定或明确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依法出让。

(十五)优化住宅用地结构。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供应住宅用地要将最低容积率限制、单位土地面积的住房建设套数和住宅建设套型等规划条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

四、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十六)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指导、督促编制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划定村镇发展和撤并复垦范围。利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纳入年度计划,并依法审批。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

(十七)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要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划稳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住宅建设要符合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住宅建设用地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当地政府可给予奖励或补助。

(十八)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人均住宅面积等相关标准,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

五、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十九)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要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分析,研究完善加强土地调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

(二十)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要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二十一)加强各类土地变化状况的监测。运用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全面掌握各类土地变化状况。国家每年选择若干个省级行政区,进行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状况监测。重点监测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减少和违法用地等情况,监测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二十二)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监管。国土资源部要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将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信息纳入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违规提供贷款和核准融资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节约集约用地范文2

(一)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我区目前正面临产业转型和集体土地低效利用的双重压力。相关部门应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本部门管理,开展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区内各用地单位应切实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积极落实相应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务求实效,强化政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应积极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各项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增强土地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强化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手段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提高土地综合效益。凡属于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入市交易,积极引导科研等项目有偿使用土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加大土地储备范围,土地储备项目的一级开发,除可由区政府直接授权区属国有企业外,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其他企业作为一级开发实施单位。

二、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引导与管控

(一)科学合理编制各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全区涉地类规划、计划编制过程中应充分体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包括发改部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国土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规划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部门编制城市设施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税务部门编制我区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投促、商务等部门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等,并在各项规划、计划中包含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具体措施。

(二)科学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加快开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地下空间的开发战略、开发内容、规模、布局和时序。国土、发改、规划、建设、商务、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区地下空间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地下空间权属,包括使用权的获得程序、获得方式、出让金、出让范围、出让期限、房产登记等环节的具体内容。

(三)统筹区内各项涉地规划、计划用地管理

统筹协调区内各项规划、计划所涉及的土地利用安排,认真做好我区上述规划、计划的审查工作。对于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的规划和计划,区政府予以批准实施。

(四)加强各项涉地规划、计划的实施管理

完善各项涉地规划、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变被动执行为主动管理,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规划、计划实施部门须监督各项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的落实,评价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完成情况,并与年度计划实施情况一同上报区政府。

三、积极试点,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工作机制

(一)通过土地储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不断完善由政府主导的土地储备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平衡资金、分块包装上市"的原则,将空闲土地、闲置用地、低效集体建设用地、边角地以及与全区产业发展定位不相符的建设用地统筹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积极促进城市建设和产业升级调整。由国土和集体经济管理等部门联合制定全区集体土地开发利用实施方案,逐步解决我区农转居后续问题。

(二)试点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全程管理机制

按照建设项目的土地开发利用时序,形成建设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制度,分为用地审批、批后监管、年度审查和落实奖惩四个阶段。

1.试点开展建设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及核准工作

主动开展建设项目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由发改部门牵头,联合国土、规划、建设、工商、地税、国税、投促、商务、园区、统计、经信委等部门明确我区鼓励、支持、限制和禁止的建设项目类型,以及各类建设项目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进一步明确进行评价的审批环节,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评价指标。对于试点范围内没有达到国家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用地标准或不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前期手续。

2.试点开展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与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根据我区实施节约集约用地的客观需要,在试点范围内,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联合验收。同时,发改、国土、规划、建设、工商、地税、国税、商务、园区、经信委根据本部门业务特点,构建各自建设项目批后监管机制,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批后监管。

3.试点开展产业项目及重点产业区集约用地年度审查工作

(1)产业项目集约用地审查制度

在试点范围内,发改、国土、规划、建设、工商、地税、国税、投促、商务、园区、经信委等部门须在产业项目竣工投产一年后,审查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各项数据,并提出用地评价结果。重点审查用地单位实际从事的行业、实际占地面积、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地均总产值、地均纳税总额、地均就业人口、地均能耗等。

(2)重点产业区集约用地审查制度

由国土联合发改、规划、建设、地税、国税、商务、园区、统计、经信委、长安街沿线我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年定期对"一轴、一核、一园、一带、多支点"范围内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进行评价,所涉具体空间范围由规划部门确定。重点审查上述范围内的产业结构优化情况、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地均总产值、地均纳税总额、地均就业人口等的变化情况。

4.试点建立产业项目退出机制

各产业主管部门将产业项目用地评价结果与所属行业应达到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并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制订相应的奖惩办法。其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远未达到相应标准的,由产业主管部门提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建议,发予用地单位并督促其整改,对低效利用的土地和空闲、闲置土地,要明确利用方向,采取措施促进土地提高利用的效率,整改无效可联合土地储备机构与用地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由土地储备机构实行土地收购。

四、完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为统筹解决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区长任副组长,发改、国土、规划、住建委、集经办、工商、地税、国税、投促、商务、园区、统计、公安、经信委、金融办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审议全区涉地类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督办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意见》要求积极安排需要承担的后续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形成全区共建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的良好局面。

节约集约用地范文3

为进一步深化“亩产论英雄”理念、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积极参与县创建全省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县相关工作,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柯桥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在各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基本要求,进一步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加快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柯桥街道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破解土地资源要素瓶颈,推动柯桥街道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1、耕地保护更加到位。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新违法用地行为,不断健全土地保护长效机制。

2、节约集约更快推进。努力盘活商贸存量土地,加快用地商贸项目的引进。进一步盘整土地,通过拆迁、城中村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基本原则

1、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不断创新思想观念,以思想解放推动观念认识、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方法手段的创新,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工作的全过程。

2、科学规划,统筹发展。基于城乡统筹发展,兼顾社会公平的角度,充分运用规划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统筹土地开发与环境保护,统筹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用地,统筹节约集约用地与提升区域综合承载力。

3、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群众优先的原则,努力加大民生项目的土地供应,加快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要素收益保值增值为目标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

4、市场调节,政策激励。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利用未利用土地资源、控制增量引导盘活存量土地等方面建立相关激励制度。

5、示范带动,典型引领。充分发掘街道内企业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先进经验,加以总结推广,积极发挥典型引领的示范效应。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城镇社区节地工程

1、加快街道商贸中心区建设步伐。2010年将重点发展楼宇经济和特色商贸区,建立楼宇资源动态库,通过强化楼宇推介、提升笛扬路步行街商业品味以及培育建设万商路蓝贵坊精品一条街、瓜渚湖湖滨休闲一条街、柯桥古镇历史文化一条街等特色街区,全力打造“商贸之城”。进一步强化招商服务,努力形成合力招商机制,完善“你入驻,我买单”的入驻服务机制,会同开发商建立柯桥楼宇招商联盟,提高楼宇企业入驻率。同时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继续实施项目联络员制度,想方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促使早开工、早竣工、早产出。

3、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城中村拆迁改造步伐,着力破解土地制约瓶颈,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空间。争取2010年全面完成中泽一期、二期、百舸路延伸段拆迁遗留项目,及时启动大溇、中梅、红丰三个居委会近900户25万平方米的拆迁改造。与此同时继续推进老小区改造工程,投入2000万元对立新、福年等6个社区8个小区的道路路面、雨污水管道、绿化整理、管线入地、燃气管道、墙面粉刷、小区封闭等方面进行改造,并规范推进安置小区管理,抓好管墅、福东、福年、立新等社区安置小区接管工作。

(二)推进工业建设节地工程

1、实施项目对接,通过上门招商、以商引商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知名品牌企业、开发商及业主的多方联络沟通,多渠道招商引资。

2、加大经济杠杆调节,继续深化“亩产论英雄”理念,督促工业企业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积极实施“零土地”技改,将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与年底奖励挂钩。

四、工作措施

节约集约用地范文4

关键词:土地 规划 加强 合理利用土地1.有关于我国的土地分布的具体情况

1.1构成中国地貌轮廓的三级阶梯的界线,基本控制了中国土地类型结构与土地利用格局的空间分异。

1.2东部季风强烈影响的西部界线,大致东起大兴安岭西坡,南沿内蒙古高原东南部边缘,向西南沿黄土高原西部边缘直接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相接,与年降水量400mm等值线相吻合,也是半湿润的森林草原与半干旱草原的分界线,构成了中国农区与半农半牧区、牧区的地域分异,形成了中国土地利用最明显的东西差异。

1.3在东南部地区,秦淮线相当于800mm等降水线,是降水和蒸发基本平衡的界线。

1.4西北部地区,沿青藏高原北部边缘,以昆仑山、阿尔金山、祁连山一线为界,可明显分出青藏高原高寒区域和西北干旱区域。

2.现今我国土地利用所存在的问题

2.1目前关于我国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

2.1.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在地球生态环境中,土地因素的恶化最为严重,过度砍伐森林和对土地的超负荷利用,使全球都在面临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地力减退等生态环境问题。

2.1.2城市建设用地总量失控,结构失衡,浪费土地的现象严重。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导致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城乡建设和生产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不仅表现在工业、商业、居住用地比例不合理,而且表现在行业内部不合理,有限土地不能有效配置,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2.1.3耕地数量急剧减少。耕地减少的原因在农业内部,是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害损毁所致。

2.1.4环境污染和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和破坏。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生活、农业和交通。

2.2土地开发利用中忽视土地生态价值的成因的具体介绍

要对建设用地定额管理,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进行加强,要加深对土地投资的力度。

3.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土地资源价值的政策

3.1要建立清晰的土地生态产权制度,这样才能更好的对土地进行管理

生态系统是可以量化的,而土地作为生态系统的一种,也是可以量化的,这些量化的价值也是可以转换为资产的,但是它不是以有形物的形式出现的,而是在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上得到体现,所以可以将这种资产放入到经济活动内部中去,来让它的资产价值得以实现。要想在时间中建立生态产权制度,只有将生态价值的资产化实现出来,规范生产者开发利用土地的行为。在生态产权不清的情况下,生态资源的社会再生产是与一般商品不同的,生态价值没有通过一般的商品价值的实现而得到足量的实现,所以,有些人就将生态资源开发的获益建立在大多数人的环境损失上,导致了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环境受到污染,资源的过度消耗。我国必须要建立一套包括生态产权界定、配套、流转、保护的现代产权制度。才能对生态资产形成有效的公共管理。政府将生态资产进行定价,并且进行生态资产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对生态资源的调控,使得外部成本内部化,对生产者把资源利用、废弃物排放算入生产成本统筹核算进行约束,并且劝导消费者要适度消费,不要过多的资源浪费,也能起到激励企业把废物再生利用融入到生产当中去,来降低成本,从而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3.2要学会建立土地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生态价值的资产化,使得土地这一环境资源真正成为一种生态资产,实现生态保护夕嘟性的内部化,使生态保护投资者得到相应的回报。生态补偿制就是实现生态资源生态价值有偿制度的财政手段之一,是生态受益者在合法利用生态资源的过程中,对生态资源所有人或为生态保护付出代价者支付的相应费用。

3.3必须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要做到,一是总量不能减少,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

3.4必须要抓紧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

加强建设用地定额管理,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设密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新上项目首先要利用存量土地,项目用地要规定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开发进度。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那些淘汰类、限制类的投资项目,要禁止或限制用地。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土地90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开发区要积极推广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容积率。鼓励利用荒地、废地等搞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也要节约合理用地。

3.5必须要严格控制工业用地

土地资源的保护还需要与电路的配合,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体称为接地体,连接电气设备与接地体之间的导线或导体称为接地线。接地装置是由接地体和接地线组成的,而电气设备接地则是通过接地装置来实现的。这样能够使土地资源很好地得到利用。

在进行接地装置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有规律有效率有科学的检查接地装置,一般我们一年检查一次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各种防雷装置的接地装置每年在雷雨季前检查一次;像通常暴露在外的地线和地体经常会因为雨水、雨雪这样外力的冲刷导致损坏,所以地线和地体我们也要定期检查;而电阻大多数都是3年之内重新测量一次;像手机、电脑类的可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线需要在我们每次使用前仔细检查一遍,以确保我们的人身安全,避及危险。

3.6要严格土地管理责任制度

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各种土地违法违觌行为。

3.7努力实现土地资源生态价值的资产化管理的水平

要努力实现土地资源生态价值的资产化管理的水平,这样才能使资源合理的配置,从而实现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状态。只有生态化建设还处于相对落后的局面。所以我国未来的发展,将会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想能够得到最大的满足,就必须要学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是一条正确且有发展的道路。要将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充分的运用到经济的发展中去。要加强人民生活与社会和谐的建设,使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又兼顾对环境的保护。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发展的眼光去看问题,一切以大局为重。

结语

土地是我国最宝贵的资源,它孕育着中国的十几亿人口,我国地大物博,但是人均占有量相对于世界平均水平还是很低的。因此要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将其开发,我们只有在不断地创新、不断地招揽人才,唤醒我国人民为节能建筑电气的意识,才能更好为我国的建筑电气的节能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还要注重节能保护的问题,比如开发新能源,能源的综合利用,空调系统的调试、培养大量的创新型的人才等,因此,可以为国家土地资源做一份贡献。参考文献

节约集约用地范文5

【关键词】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技术和管理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导致工业和住宅等建设用地需求增加,保护耕地和增加建设用地形成了一个矛盾,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违法违规用地以及闲置低效用地更是加剧了这一矛盾。在这一背景下,有必要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建设用地的作用和效益。

一、加强技术手段运用,提升建设用地利用水平

1、从严编制用地规划,加强用地产出和标准控制

要坚持从严编制用地规划,强调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科学、严谨、务实,更好地指导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用地总量有限,要在开发利用规划中明确定量控制标准,研究制定适合区域发展的开发强度与产出率,力求以最低的建设用地强度获取最高产出,限制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探索建设多层标准厂房进行出租或售卖,对投资额度小的项目不再审批新的建设用地,鼓励小项目落户标准厂房,引导土地利用强度低、闲置土地多的企业进驻标准厂房,盘活建设用地新上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益高的项目,做到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与产出率挂钩。要从建设用地标准入手,建立科学用地的客观和微观指标,通过城镇人均用地、农村人均用地、城乡总人均用地等指标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微观层面上,要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和实际,做好城市、小城镇和区域内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城市市政、工业和商业用地指标管理,从严控制开发建设、居住区和工业园区用地指标。

2、落实准入制度,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要严格贯彻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等有关政策规定,完善区域内建设用地准入制度,在项目引进中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用地审批。加强审批后用地管理,督促和引导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发建设指标进行开发,特别关注项目开工率、投产率和税收贡献率,强化建设用地中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中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探索建立用地信誉档案管理系统,对低效开发用地和不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项目方,不再接受其土地转让、抵押或新增项目申请,通过各项准入指标控制、开发建设监督和约束手段使用,提升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要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展要求,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注重用地对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增加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税收贡献强的现代产业项目供地,限制或停止对各类“粗大笨重”项目的供地,通过用地导向作用倒逼现代产业发展。通过增加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高端制造业和现代生产业的建设用地供应,遏制产能过剩、“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产业项目的用地供应,对建设用地供应布局、总量、结构和时序进行控制,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和利用水平。在居住项目用地供应中,科学合理的进行住宅用地布局规划和项目审批,优化调整中低价位住房与高档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适当减少大户型住房项目供地。

3、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在当前建设用地指标偏紧、用地需求增加的背景下,要探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粗放用地向节约集约用地的转变,提升土地利用效益。要对批而未供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清理各类存量建设用地,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按照建设项目轻重缓急进行建设用地供应,重点加强对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等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区域集中供应土地,优先将存量土地结余指标供应给重点产业项目、重点园区和重大民生工程。对闲置低效利用的土地资源,要加大依法处置力度,根据区域闲置低效用地数量和实际情况,科学设定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加大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力度,倒逼业主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对确无资金开发建设或没有可建设项目的,要引导拿出土地资源,通过开放合作的方式引进合作者进行投资开发,还可以通过政府回购、收回等方式,对建设用地进行统一调剂和调整使用;对低效用地可研究制定办法,及时纳入储备用地,通过统一招拍挂出让等方式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水平。

二、强化执法监察工作,提升土地开发利用管理

1、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依法用地氛围

要加强依法高效用地的政策宣传和引导,结合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依法用地政策宣传,在招商引资手册中增加高效用地的有关政策解读,提高项目方依法高效用地的意识。要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整治等工作,结合具体的违法用地实例向基层单位宣传依法用地的重要意识,明确土地利用的严峻形势,提高加强土地管理的认知水平,营造浓厚的依法用地氛围。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执法检查

要针对区域内建设用地现状和形势,建立完善的土地动态巡查、用地监督管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等制度,健全完善建设用地动态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全方位、全覆盖的执法检查,摸清存量土地类型、面积、用途和布局状况,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研究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水平的对策措施,推进建设用地高效使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基层镇街区及国土部门派出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土地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健全执法体系,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加强对未批即用、未报即用、随意更改建设指标等用地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的执法震慑作用,促进项目方和建设单位科学高效用地。

三、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关系到城市长远发展,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的有效使用,倒逼建设和项目单位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强化建设用地的科学高效使用,保障城市发展的持续供地能力。

参考文献:

[1]邵继樟.集约节约用地保障经济发展[J].浙江国土资源,2008(01).

[2]王园,於忠祥,李艳.安徽长丰县农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0(18).

节约集约用地范文6

关键词:节约集约用地 资源节约型社会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2(c)-0101-01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是对于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和低效利用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当前社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现代化不断发展,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可是我国土地后备资源却越来越少,这样的矛盾决定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它是解决我国土地资源需求和供应矛盾和根本之道,也是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抉择。

1 坚持科学发展观,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

党的十强调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上申明了节约资源的重要性。土地资源是一条重要的生命线,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息息息相关,只有充分认识到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才能自觉树立节约意识,加强社会责任感和资源紧迫感,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到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需要对节约集约用地相关知识进行普及,鼓励各行各业自觉贯彻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增强全社会对于节约土地资源的责任意识;其次,优化土地规划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有限资源的扩大利用。我国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因此,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全面促进资源节约。

2 加强规划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2.1 科学规划,将节约集约用地贯穿各行各业

一切土地的利用和管理都以相关规划为基础,因此,在进行土地规划的时候就要将节约集约用地的思想融入规划工作中,树立和落实新型资源观,构建节约集约用地的科学导向机制,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对各行各业的用地需求、城乡和产业的布局安排和基础设施的配置进行科学的规划,尽可能的节约集约用地,努力保护国土资源,充分挖掘土地潜力,保护群众权益不受侵犯,保障可持续发展。

2.2 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开辟节约集约用地新空间

盘活存量土地是指将现有的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利用起来,这需要做两个方面的前提工作,一是建立存量和闲置土地的方案,将这些土地的情况全面、及时、准确的进行登记,并根据批准时间、面积、类型、用途、权属等情况进行分门别类;二是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办法,对于本辖区内需要调整使用的土地依法收回、收购和置换,加大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加强对土地储备的开发管理,降低土地储备风险。除此之外,要积极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对于因为各种原因而被闲置的建设用地鼓励其一地或者设备招商,其中土地用途不改变的可以保留土地使用权;对于闲置和空闲土地在摸查清楚之后,通过司法、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及时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合法有效的处置,优化土地的利用;对于建设用地被批准一年以上没有进行开发建设的,征收土地闲置费,两年以上的,统一收回。

2.3 发挥土地区域集聚效应

在进行土地规划的时候,应该注重发挥土地区域集聚效应,按照“区域集中、产业集聚、开发集约”的原则,做好工业区和生活区土地用地规划建设。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空间统筹,调整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3 严格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1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政策

我国的土地管理政策贯穿土地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在节约集约用地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土地管理政策。例如:对于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产业鼓励政策项目优先安排,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地优先安排,而对于一些限制类甚至淘汰类的项目就要严格控制土地利用率甚至禁止土地供应。

3.2 形成完善的制度、政策、技术、标准体系

近年来,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不断深入发展,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不断探索,按照“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完善的制度、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发挥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前提条件。针对不同的地区要运用不同的技术和方法全面提高节约集约用地的科技含量,对于各项建设用地进行预审和论证,从源头上控制土地资源利用率的分配。例如: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而厂区的绿化率要在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以内,严禁改变建设用地的属性。节约集约用地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在各类试点中深化完善和提炼经验,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4 结语

积土成山,积水成渊,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与我国“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相符,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道路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自觉行动,不断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体系,加快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使得节约集约用地成为每一位公民的信念和自觉行动,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开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孙亚.高举节约集约用地大旗:以资源节约集约促科学发展[J].咨询与决策,2014(8):8-11.

[2] 佚名.国土资源部:以节约集约利用统领土地管理工作[J].资源与人居环境, 2104(9):6-8.

[3] 李风.在创新中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浙江省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经验[J].国土资源通讯,2014(12):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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