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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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管理

化学品管理范文1

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必须以管理系统的完善做基础,才能确保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要从法律体系上、制度规范上进行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避免和制止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管理工作存在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制定出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管理措施,避免和消除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类隐患。

2落实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责任

在这个环节上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使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者认识到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责任,要通过教育实现管理人员责任感的提升。二是将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化工企业要建立以法人为主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通过层层分解和逐一落实,将管理、责任、权利三者统一起来,明确每个人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职责,做到安全人人管、危险层层抓的局面。

3加大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投入

资金投入是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系统安全和全面管理的物质保障,无论从安全工作上出发,还是从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都需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在提高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管理设施的装备水平上,达到机械、人员上的安全。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投入要利用新科技元素,要以新技术和新工艺为途径,从新材料和新设备的角度拓宽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范围,加深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落实层次,以科技水平提高实现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全面控制和科学管理,从系统、细节和根本上避免安全隐患的积累,确保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万无一失。

4提高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人员素质是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工作的基础,也是确保化学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应以经验交流、技术培训、学习深造等方式提升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要重点对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的思想,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企业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要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技术性和复杂性,尽可能配备或聘请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来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懂管、能管、会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从完善企业法规制度建设、加大管理力度、理顺管理体系、提高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等方面入手,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提高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化学品管理范文2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TQ08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3)02-0075-01

危险化学品是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其特征是: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需要特别防护的。一般认为,只要同时满足了以上三个特征,即为危险品。如果此类危险品为化学品,那么它就是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在不同的场合的叫法或者说称呼是不一样的,如在生产、经营、使用场所统称化工产品,一般不单称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都称为危险货物。在储存环节,一般又称为危险物品或危险品,当然作为危险货物、危险物品,除危险化学品外,还包括一些其他货物或物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中称呼也不一样,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称“危险物品”,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称“危险化学品”。那么如何管理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但是我们在安全评价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管理制度重视不够,表现为不结合本单位特点与实际情况去编制各项管理制度,而是参照其它企业的管理制度,不经认真讨论分析就照搬。形成管理制度与实际操作两层皮,特别是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通过了安全评价,就不思继续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对安全条件不断完善。因而不能从真正意义上达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我认为,除定期对其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更重要的是让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法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用血的经验和教训写成的,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完全必要。通过理论和实际案例说明做好安全工作必须从根本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造成“人的失误”和“物的故障”这一直接原因的原因却常常是管理的缺陷。管理缺陷虽然是间接原因,但它却是背景因素,而又常是发生事故的本质原因。人们常说的“隐患”来自物的不安全状态,即危险源,而且是和管理的缺陷或管理人员失误共同偶合才能够形成;如果管理得当、及时控制,变不安全状态为安全状态,则不会形成隐患。客观上一旦出现隐患,主观上人又有不安全行为就会立即显现为伤亡事故。根据这一理论,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如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定期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厂(区)内要进行内部定期培训教育;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价等。所有的培训教育国家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目的就是要促使企业减少不安全行为的产生。而进行安全评价,一方面帮助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岗位责任及应急救援预案,使之切实可行;另一方面,帮助企业找出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即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控制危险源,以达到安全生产的最基本条件。

二、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

不是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进行了安全评价,企业就存在绝对的安全。所谓安全就是事故风险达到了合理可行,并尽可能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减少风险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无论减少危险发生的概率还是采取防范措施使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都要投入资金、技术和劳务。因此,通过了安全评价或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在我国该行业的经济、技术现有情况和对危险危害因素后果、危险危害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安全投资水平进行综合分析,归纳和优化的前提下,提出一个比较合理和可接受的安全生产条件,不是指危险性、危害为零。合理和可接受的安全生产条件是指在规 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的最佳的可接受风险程度。因此可接受风险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人们对危险根源的深入了解,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综合实力的提高而变化。同时风险可接受并非说放弃对这类风险的管理,因为风险随时间和环境条件的变化有可能升级为高风险。所以应不断对风险进行控制,使风险始终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三、从安全生产实践看安全管理的意义

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化工厂称其为“三大规程”,是指导生产,保障安全的必不可少的作业法则,具有科学性、严肃性、技术性、普遍性。这一项是我们衡量一个生产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我们在安全评价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就认为有没有一个样,只要能生产就行,这是一个典型的化工生产“法盲”,他们孰不知这“三大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是前人从生产实验、实践中得来,以致用生命和血的代价编写出来的,具有其特殊性、真实性。在化工生产中人人不能违背,否则将受到惩罚。有的企业领导曾说:“我们以前就是这么干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章的),没出过什么事,不要紧”。这种麻痹思想绝对要不得,尤其是作为企业的负责人。违章不一定出事故,但是相反,出现事故的必然是违章而造成的,这就验证了海因里希“1:29:300”的著名法则。通俗地讲,多次违章必然会发生事故,多次小的事故发生,必然酝酿着重大事故的萌芽,这是我们常说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超前管理,超前控制的基本法则。

四、对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几点参考意见

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防控结合”的安全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危险因素辨识、评价、控制和监管工作;逐步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规范管理,持续改进,建设本质安全企业。我们深知,对于安全,永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仍须“警钟常鸣,时刻警惕”,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化学品管理范文3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有腐蚀等危险特性,从它的生产到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发生事故。我国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医疗服务单位还没有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可循。我院2012年顺利通过了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JCI)的认证,设施管理与安全(Facility Management and Safety,FMS)是JCI认证的重要组成部分[3]。2012年卫生部参考JCI评审标准出台了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该标准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提出了重点要求。 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6.8.7.3加强危险品管理描述如下:【C】①有危险品安全管理部门、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②作业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经过相应培训,取得相应资质;③有完整的危险品采购、使用、消耗等登记资料,账务相符;④有相应的危险品安全事件处理预案,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及处置程序。【B】①加强危险品监管,重点为易燃、易爆和有毒害物品和放射源等危险品和危险设施;②定期进行巡查,专人负责,有相关记录。【A】主管部门有根据监管情况进行整改的措施并得到落实。我们应用PDCA循环管理模式的"四个阶段,八个步骤"对评审标准进行解读,并逐步实施,成就显著。现介绍如下:

第一阶段 Plan(计划)阶段,包括四个步骤:我们针对【C】条款进行分析,全院医务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认知几乎为零;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是重视不够及缺乏相关知识的培训;为此,我们准备筹建宁河县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体系包括建立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活动方案;制定化学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理流程及安全事件处理预案;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对全院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包括岗前教育和日常培训。初步确立目标全院医务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管理遵从率达90%。

第二阶段 Do(实施)阶段,即实施计划与措施阶段。按照【C】条款要求所建立的体系进行实施:

本院成立以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成员包括药剂、检验、护理、总务、设备、院感及保卫等部门主管。管理小组制定了本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管理小组活动方案,要求管理小组每月对全院各科室危险品进行查核,并作记录;每月召开宁河县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会议,反馈查核结果,研究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督导整改情况。

管理小组制定化学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及处理流程。根据流程要求,检验科负责制定每种化学危险品的物质安全资料表。物质安全资料表包括物质名称、化学属性或组份、危险性类别、理化性质、燃爆特性、毒害特性、储存地点、储运及使用之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等内容。检验科、保卫科负责整理化学物质种类,编写《宁河县医院危险物质清单》。根据《宁河县医院危险物质清单》进行分类,由药剂科、总务科、设备科进行出、入库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必须从源头抓起。首先对危险化学品的供方进行环保和职业安全评价,符合要求者列为可供应对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以《危险性化学物质采购申请》提出化学品采购申请,经使用部门及采购部门主管批准、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各部门在采购所需化学品时,尽量选用环保型化学品,并通过查询资料或向供方索取化学品安全使用数据说明书,保障操作人员掌握所用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危险化学品入库时,经采购员、仓库保管员检验确认标识、批号、效期等合格才能入库。化学品应专库存放并按《危险化学品混存性能互抵表》分类、分区存放,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严格控制仓库的温、湿度。领用时必须填写《危险性化学物质领用申请》,写明领用用途由使用部门和发放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并按临床科室需求限制领用量。各科室危险化学品要限量储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危险化学品应在可密封的容器中存放,开盖取用后必须把盖盖好。使用时应防止泄漏,在工作完毕或工作人员暂时离开时,要将使用的化学品放入本科的危险品柜中。化学品使用部门应在保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节约措施,合理使用化学品资源。定期分析化学品的消耗情况,如发现异常时应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当危险化学品过期或废弃时,按化学品安全使用数据说明书进行处理。各部门应建立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为了保证各部门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灾、消灾意识。

管理小组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使用部门负责任人必须列出本部门目前拥有的化学危险品的详细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减,并将此清单汇总到检验科、保卫科。我院截至2013年1月统计共有危险化学品共计43种,分布于45个部门。检验科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种类最多的科室,使用20种。其次为病理科,使用11种.使用量最大的为总务科,锅炉使用的天然气(甲烷)777901立方,液氧70吨,水消毒的次氯酸钠12吨。使用最广泛,分布科室最多的前三种为三氯异腈尿酸,压缩氧,75%酒精。把本部门常用的化学危险品安全使用资料提供给员工,并督促员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遵守正确的使用、储藏和院内运送程序。科室员工必须遵守化学危险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和使用指南,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并在每次使用之后做好登记工作;正确使用合理的个人防护设施;完成必要的在职培训,熟知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和有害废物的处理。 危险化学品供给部门采购时必须确认供给单位的资质,尽量用低毒或无毒材料代替有毒材料;为全院各部门采购的化学危险物品提供安全材料数据表;发生化学危险物品重大泄漏、造成大面积污染时,立即联系专业技术部门对环境进行清洗清理,再由环境监测部门对环境进行监测,以确保环境与人员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每月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教育培训,以利于持续改进。

管理小组对全院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包括岗前教育和日常培训。岗前培训主要针对新入职的员工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主要是安全防护措施培训。

安全技术措施培训:通过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作业场所的危害,防止使用者在正常作业时受到危险化学品的侵害。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和卫生。①替代:控制、预防危险化学品危害的最理想的方法就是在原料的选择上,采取替代的做法,即:用无毒、低毒化学品替代有毒、高毒的化学品,用可燃物替代易燃物等,从而可有效地减少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伤害或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②隔离:在生产过程中采取隔离措施,将操作人员与危险化学品分开,这是控制其危害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最常用的做法,是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或者设置屏障,拉开使用人员与危险源之间的距离。③通风:通风措施可以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的浓度,使其浓度低于安全浓度,是保证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可以采取机械和自然通风进行空气置换,保持室内空气流通。④个体防护:个体防护是阻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人体的最后一道屏障。为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要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⑤卫生: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

组织管理措施培训: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组织管理措施是预防作业场所中化学品危害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一般的安全管理措施外,危险化学品的组织管理措施还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危害识别: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就是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危害识别。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标识管理。②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是危险化学品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许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等造成的。因此,消除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从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培训做起。③健康监护:健全的健康监护措施是确保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关键。对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要进行上岗前体检及定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对作业人员安排医务监督。对作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情况要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案。日常培训由主管查核部门组织,针对每月查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阶段 Check(检查)阶段。评审标准的【B】条款即为监管和巡查,即实施结果与目标对比。根据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制定危险化学品查核表,并指派检验科和保卫科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查核。查核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申购、领用、储存、使用、销毁等流程。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量、使用量、标识及危险化学品相容性存放问题;同时关注是否每种危险化学品均制定化学品安全信息卡及对危险化学品溢散、泄露后的处理应急知识的掌握。最后,根据查核结果进行汇总、比对,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经过查核,全院医务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管理遵从率达92%,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阶段 Action(措施),包括两个步骤。即【A】条款所示内容:主管部门有根据监管情况进行整改的措施并得到落实。我们对查核结果进行分析,得出宁河县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切实、有效,为此,我院公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化学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及处理流程》并依次执行,同时制订了年度危险化学品培训、考试方案;通过分析发现,全院职工对危险化学品的标识还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培训、督导。在此基础上我院制定了《提高危害物质标识认知率》的质量改善课题,持续改进。

总之,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我国目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 PDCA循环作为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不仅适用于整个医院,也适应于医院内的科室、班组以至个人。各级部门根据医院的方针目标,都有自己的PDCA循环,层层循环。各级部门的小环都围绕着医院的总目标朝着同一方向转动。通过循环把医院上下的各项工作有机地联系起来,彼此协同,互相促进,保障医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安全。

参考文献:

[1] 马丽娟,孙菊梅.医学的本质:人文关怀[J].医院管理论坛,2004,6(9):14~16.

化学品管理范文4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

实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办法。

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量、安全合理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无害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实行充分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集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促进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产业化发展。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对全国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应当合理安排生产项目和规模,遵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尽量减少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量。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负责自行或者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危险化学品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负责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负责向使用者和公众提供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利用、处置单位和回收、利用、处置方法的信息。

第九条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废管理制度,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计划并依法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信息登记档案。

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品名、成份或组成、特性、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信息。

前款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第十条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信息交换平台,促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第十一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回收利用、处置与其产品同种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符合下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一)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具备回收利用、处置该种危险化学品的设施、技术和工艺;

(三)具备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回收、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保证回收、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对不能利用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者承担处置费用。

第十三条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向其提供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成分或组成、特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接收单位应当对接收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核实;未经核实的,不得处置;经核实不符的,应当在确定其品种、成分、特性后再进行处置。

禁止将废弃危险化学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进行妥善处置,并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对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对场地造成污染的,应当将环境恢复方案报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在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对污染场地进行环境恢复。对污染场地完成环境恢复后,应当委托环境保护检测机构对恢复后的场地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六条转移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设区的市级以上行政区域转移的,并应当依法报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可转移。

第十七条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或者接收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当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对收缴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有明确责任人的,处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由收缴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追缴;对收缴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无明确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能力承担处置费用的,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由收缴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向本级财政申请处置费用。

第十八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安全负责。

从事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九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建设或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发生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按照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一)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二)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废弃危险化学品,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三)将废弃危险化学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

(四)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五)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六)未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不处置其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或者不承担处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对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的;

(二)未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的;

(三)未将环境恢复方案报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同意进行环境恢复的;

(四)未将环境恢复后的检测报告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废弃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阻挠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检查的,由执行现场检查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化学品管理范文5

关键词:化工行业 危险化学品 生产管理

由于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因此企业在对其进行生产、储存、运输以及经营中,都要进行完善的安全管理。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环境、健康、财产以及生命安全的损害和损失。

一、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化工行业的危险化学品就是指具有易燃易爆、具有放射性、腐蚀性以及有毒有害,会对环境以及人员造成损害的化学品。随着化工行业的不断发展,生产用化学品也在不断增加,种类越来越多,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化学品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例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决定了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如果化学品在运输或者生产环节中管理不当,存在破损现象,就会造成大量液体或者气体的泄露,变成蒸汽与空气进行混合造成爆炸;另外还可以随着风向吹向居民区,由于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存在发生重大事故的潜在威胁。因此,化工行业应该认识到化学品的危险性,在利用其优点进行生产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其的安全防范,在真正意义上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减少存在的潜在威胁。

二、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安全管理投入力度不够

现在很多化工企业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力度投入普遍不够,生产设备装置老化,安全管理设施不完善等现象表现严重。我国化工生产行业中老企业多、中小企业多,中小企业可以占到整个行业中的九成,其中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投入力度低,这种现象在私营企业中尤为常见,装备水平和技术含量低,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重不足。另外,老化工企业存在上产工艺落后、安全设备缺失等特点,生产危险系数居高不下。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

安全监理机构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没有做到足够的重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工作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基层监管机构不健全,对于安全监管方面的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基层工作具体实施所需要的工作条件以及经费需求、技术装备都严重缺失,不能实现对化工行业的现场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矛盾突出。同时,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执法力度和业务素质水平低等现象,直接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管理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3.企业缺乏安全管理意识

很多化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主要的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意识淡薄,没有形成管理的理念,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制观念比较落后,没有真正意义上以自身作为主导去积极主动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使得企业依然还是保持在一个“让我安全”的生产阶段,没有意识到管理在企业生产以及发展过程的重要性,没有具体考虑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化工生产员工安全素质较低

员工是一个企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员工素质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发展的前景。现在部分化工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比较低,没有系统的掌握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知识,尤其是小型企业,对于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完全是走形式主义,安全培训不到位,对有的岗位员工没有获得上岗资格证,不具备岗位操作的资格依然进行岗位工作,这样就存在很大的安全威胁,不利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改进措施

1.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意识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应该确定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工作理念,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对生产过程中具有安全隐患的环节进行依法整治。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生产安全责任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身,加深安全管理的切实感受。把安全生产纳入到绩效考核当中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对以往生产过程中被动的管理态度进行转变,企业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对化学品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将“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针对化学品具有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性,进行集中性管理,全面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治理,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真正把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推向更深度,实现长久治安。

2.加强安全技术应用研究

化工行业生产中化学品的种类繁多,生产工艺比较复杂,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对技术保障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该对我国现有的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力量进行有效的整合,建立其高专业素质的化学品技术研究队伍。另外,还要加强对城市危险源的管理安排,对于危险公路运输、化学事故预防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基础性以及关键性的技术研究,以便于对其安全有效的进行规划。在加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科技创新的脚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在本质上减少或者是杜绝安全隐患。最后,还应该加强对生工艺中安全问题的审查,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试生产以及运行整个过程中的安全审查,查找生产工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将安全威胁将至最低。

3.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的建设

加强化工行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工作,贯彻落实监控责任。加强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主要就是加强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力度,将其作为国家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点。一方面可以加强和完善地方政府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和结构的建设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系统、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化学品事故紧急行动预案,提高对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时的综合处理能力。另一方面,应该对指定的紧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可以真正发挥其具有的作用,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加强对中小化工企业的管理监督

安全生产的主体就是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国家应该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指导,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生产,指导督促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各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全方面的管理工作。另外企业还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严格把握安全生产关卡,并依法整顿或者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结语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化工企业的生产以及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要认清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革,以求更好的对化学品进行安全管理,逐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以适应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谢荣龙.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及控制策略[J]-中国科技纵览.2010(20).

化学品管理范文6

关键词:剧毒化学品 分类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X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b)-0154-02

剧毒化学品是化工生产过程中重要的原料和产品,在高校开展的许多科研项目和实验课题以及日常教学实验中也常常涉及到剧毒化学品。所谓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剧毒化学品往往同时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多种危险特性如氰化物与硝酸盐、亚硝酸盐等混合时反应就相当剧烈,可以引起爆炸;氰化物与酸接触生成剧毒氰化氢气体,磷化铝与水或水蒸气作用生成易燃、剧毒的磷化氢气体[1~2]。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使用涉及采购、运输、保管、废弃物处理等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漏洞或管理不善,都会出现严重的事故隐患,甚至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环境造成很大危害。

近年来,国内外高校频繁发生因非法使用剧毒化学品造成的校园事故,某些高校甚至提出校园内禁止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强制规定。然而,在无机化学、电化学、火工品等研究领域内,诸如叠氮化钠、汞、五氧化二钒等常见的剧毒化学品仍是学科研究实验的重要辅料。因此,为同时保证实验工作和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需要结合公安部门提出的“五双”管理办法,建立适用于高校实验教学与科研的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本文结合南京理工大学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剧毒化学品购运、储存、领用和废弃处理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规章,旨在提高实验室安全质量[3]。

1 剧毒化学品分类

根据2002年版《剧毒化学品目录》335种,以及《剧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将剧毒化学品分为A级有(无)机剧毒物品和B级有(无)机剧毒物品2种[4~6]。有机剧多含有磷、汞、铅、氰基、硫、硅、卤等官能团或取代基,无机剧多含有氰基、汞、砷、铅、硒等,重金属及其盐大多数都有毒,生物碱为含有氮的天然碱性有机物,大多数有麻醉作用。如果按照化学组成可分为氰化物、砷化物、汞化物、磷化物、生物碱和其他类等6类;按不同用途可分为工业品、试剂、医药品和农药4大类。

2 剧毒化学品管理难点

2.1 储存条件

根据公安部门对于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储存剧毒化学品需要具备以下几项重要的基础条件:明确的管理、登记制度,专用保险箱存放,双道防盗门,双人双锁管理,24小时监控设备等。而在高校,多年来对于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并不严格,绝大部分实验室不具备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基本条件,而大部分剧毒化学品也实际分散于各实验室的普通药品柜内,药品安全得不到保证。

2.2 教学科研使用情况

以南京理工大学为例,在火工品专业,叠氮化钠等剧毒化学品作为起爆药等实验的重要原料,参与实验的教师与学生接触频率很高;在无机化学实验室内,一些重金属类化学品也常见于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实验中。按照现行的管理办法,如果将剧毒化学品全部统一至学校药品仓库严格进行管理,那么势必会对教学与科研工作造成影响: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在领取和使用阶段的管理流程合理性;另一方面也要兼顾教学科研实验的工作效率,避免因管理过于死板影响教学科研质量。

3 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高等学校针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管理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理。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并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高校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应实行“四统一”和“五双”的管理制度,即统一购买、统一保管、统一值守、统一领退以及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帐。同时,购买、储存、领取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教学、科研等相对固定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过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学生等流动性较大的使用人员,必须要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剧毒化学品。

3.1 购运和储存

学校教学、科研所需剧毒化学品,由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购买申请审批表,经学院批准,再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后交至化学药品库办理。购买剧毒化学品时,由化学药品库负责向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道路运输通行证,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出借、转让和接受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必须集中保管,在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分类储存,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剧毒化学品的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必须符合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治安防范措施要求。“人防”: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附近设置值班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值班室必须配置通讯设施、断电照明设施、自卫装备、值班记录台帐等。“物防”: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应当安装防盗门,安装双把锁,并配有消防等安全器材和设施,铁栅窗钢筋直径不少于12 mm,栅杆间距不得超过10 cm。“技防”: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装置。视频监控应覆盖全面、到位,监控图像清晰可辨并至少保持30天。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必须建立详细的剧毒化学品入库、发放、退库、废弃处置的总账。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应当定期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国资处、保卫处备案。

3.2 领取和使用

领取剧毒化学品,应由使用人填写领用审批,经实验室、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学校部门审批,执行双人领取制度。剧毒化学品的领用限当日使用量,实验结束后剩余部分必须立即退回化学药品库进行存储,不允许在实验室过夜。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人员需具备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相应知识和应急技能。学生使用剧毒化学品前,药品负责人要做好实验前安全教育,全面负责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并做好指导和监督。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根据所使用的剧毒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剧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涉及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必须配有领退、消耗台账,每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台帐至少保存1年。

3.3 废弃物处置和应急处理

实验室剧毒化学品产生的废液、废渣,提倡先进行无害化处理,降解后作为普通废液进行回收,严禁私自倾倒和处置。如果确实无法自行处理,应贴好标识后定期报学校部门统一处置。废弃或不再使用的剧毒化学品与原包装物都要退回剧毒化学药品库暂存,由学校按照环保有关规定,统一交有资质的处理单位按照环保规定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和擅自处理。

专用储存场所或场点、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制定剧毒化学品案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学校管理部门备案。日常工作中要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对预案操作性的检验,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发现剧毒化学品来源不清,被盗、被抢、丢失、误用、流散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逐级上报,保护好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补救措施。

4 结语

(1)高等学校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高等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高校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组织领导,分级管理,狠抓剧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领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各高校自身的特点,加强剧毒化学品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2)日常管理中,高等学校要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剧毒化学药品管理,就是要防止剧毒化学药品对人和环境造成伤害。通过管理部门对剧毒化学药品各个环节的不定期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相关措施和督促实验人员及时整改,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和放假前都应定期检查并上报安全工作总结,尤其是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散发毒气的剧毒化学药品经常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高等学校还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开展剧毒化学品的安全教育,增强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人员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增强学校管理部门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使剧毒化学品等危化品能够更好地为高等学校化学教学和科研服务。

参考文献

[1] 韩建新.浅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问题及解决对策[J].科技资讯,2012(7):165.

[2] 张智豪,欧黎明.浅谈高校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9(16):170-172.

[3] 徐旭冉,孙欣.高校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的研究与完善[J].科技信息,2013(25):194.

[4] 安监管危化字[2003]196号,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