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范文1
关键词: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学生;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3-0295-01
法律意识是人们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社会意识,能够充分反映出人们对现有法律的看法以及对自身权利义务的认识程度,并影响着人们法治观念和日常行为。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其法律意识的培养更需要受到高校的重视,因此,要求高校能够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创新,增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规范其日常行为。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法律的学理性较强,没有一定的法律理论功底,难以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1]。而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来源主要是依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获得,但是很多高校在这一课程的安排上,课时相对较少,教授的知识内容也较为浅显,再加上学生过于注重学分,对课程学习的要求不高,能够通过考试即可,导致很多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仅是一知半解,甚至存在错误理解的情况。例如硫酸烧熊事件中的当事人曾表明,自己学过这一课程,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是并不知道用硫酸烧伤动物也算违法。由此可见,现今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严重不足,其法律知识水平已经难以支撑起自身法律意识。针对现阶段大学生法律意识单薄的情况,还需要学校能够加强教育,创新课程,是学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加快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二、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创新方法
(一)教学观念的创新
高校必须意识到法律教育不是德育教育的从属,应有自己的独立地位[2]。从而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视程度,适当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并要求授课教师能够转变原有教学观念,实现自身观念的创新,明确认识到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更是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的过程,将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作为课程教学的核心目标,从以往教学中单纯理论知识的培养,拓展到知识运用等方面的教学,提升大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促进其综合素质的发展。
(二)教学方法的创新
教学方法是帮助教师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内容的重要手段,教学方法的有效运用,对提升学生学习效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应加强对教学方法的创新,以增强对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传统教学方法过于枯燥、单一,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较为感兴趣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实施教学。例如大学生对身边发生的事情较为关注,教师可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利用案例对学生实施教学,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更贴近大学生的实际生活,从而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实现法律意识的提升。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多媒体技术在高校教学中也得到了广泛运用,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同时刺激学生的视觉、听觉神经,以提升教学效果。例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播放《法律讲堂》、《社会与法》或者《今日说法》等法制节目,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能够通过节目获取更多的法律知识,以支撑其法律意识。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创设情境的方法,设计课程相关的法律课题,为学生创设辩论、法庭等情景,使学生融入情境之中,切身体会法律的作用,获得一定的情感体验,从而实现法律意识的提升。另外,还要求教师能够尽可能多的为学生安排教学实践活动,例如旁听法庭审案、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等,使学生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意识熏陶,引起其对法律的深思,实现其法律意识的有效提升。
(三)考核制度的创新
为有效解决学生过于重视学分的问题,实现法律意识培养有效性,高校应加强对考核制度的创新,采用多种考核方法,例如写论文、开卷考试等,并充分结合学生的考勤、作业完成情况、学习态度等对学生进行综合、公平的评价。
三、结论
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的必备素质,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因此,要求高校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作为培养途径,加强对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考核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以实现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培养。
[参考文献]
[1]魏敏.论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0,1(1):225-226.
[2]杨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与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科技信息,2010,7(14):82-8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范文2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讲的课题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分析。我主要从课程标准、教学目标、学情、课程实施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课程标准
本课程选用教材是2018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用性于一体的课程,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其地位和作用是:
地位:以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认知水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用:
1.在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体系中属于公共基础课
2.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之一
3.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起着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4.面向大一新生开设
5.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中与大学生生活结合最密切的一门课程
二、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的总体目标是:综合运用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有说服力的回答,为人才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基础。具体目标体现在三个方面: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即掌握两方面知识,养成四种能力,提升两种素质。
1.知识目标
通过教育教学使学生掌握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知识,引导学生理解掌握思想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理论、原则;帮助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掌握相关法律基础知识。
2.能力目标
提高大学生理论思维能力和明是非能力,培养大学生“知行統一”的道德实践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
3.素质目标
培养提升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三、学情分析
本课程的教学对象是我校各专业大一学生。大一新生有如下特点。
1.知识方面:有基本的思想道德、法律知识基础,但深度、广度不够,尤其理工专业,多数学生欠缺。
2.能力方面:思维活跃,认知能力较强,但多数大学生“知行分离”,道德实践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有待提高。
3.态度方面:思想纯朴,学风良好。但对该课程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本课程大部分内容学生在初中和高中都学习过,日常生活中也有接触,缺乏新鲜感,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
四、课程实施
课程实施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两个方面。
(一)理论课程实施
1.内容设计
本课程的理论教学36学时,由四部分组成。
成长适应教育:此部分提供中学生活向大学生活转变的指导及核心理论知识的学习。对应学时2课时。
思想教育:此部分提供总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前提,解决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历史定位和时代方向问题。对应学时18课时。
道德教育:此部分是前一部分知识在道德领域的延伸,提供行为规范和价值导向。对应学时6课时。
法治教育:此部分帮助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其法律素养。对应学时6课时。
2.教学重点
一是帮助和引导学生完成由中学到大学的过渡,使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二是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引扬中国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
三是教育和引导大学生遵守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四是教育和培养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具备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教学难点
知行统一,知情意行。理论体系再完备,如果无法转化为大学生的实际行动,教育就是不成功的。所以本课程的难点是如何帮助大学生从理论知识的习得转化为行为的自觉。重点是“一个树立、三个实现”,即引导大学生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相统一,实现法律意识与守法行为相统一。
4、教学方法与手段
(1)创新课堂教学方式。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积极实施翻转课堂教学,使课堂教学由“要你怎么做”的被动思维模式变成“我应该怎么做”的主动思模式,形成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师生互动型课堂教学模式。
(2)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根据学生实际和课程的内容,精心制作课件,准备案例,使课堂教学变得丰富多彩,图文并茂,音像兼备,更形象、直观、信息量更大,提高课程的吸引力、感染力,加深学生对内容的理解,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课堂教学效果。
(3)加强三个结合。一是教师讲授与学生讨论、演讲、情境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锻炼提高学生活学活用知识和思维、表达的能力;二是课堂授课与个别交流释疑相结合,除了课堂教学,还要通过在线交流、电话、面对面谈心等方式,为学生解惑答疑;三是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在授课之余指导学生的创业设计、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5、教学评价与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通过课内外作业、课堂讨论、提问抢答、考勤等方式实施考核。
(2)期末考试。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上注重命题的科学性和教育性,通过对精选案例材料的分析,将考察重点放在对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考察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形式上采用论述、材料分析、小论文等方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二)实践课程实施
1.实践课程任务与目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本质上是以理论为指导的思想、道德、法律的社会传递与大学生个体思想、道德、法律的直接体验相统一的过程。这一过程作为本课程教学的一个方面或一种方式,其教学目的与课程的教学要求在总体上是一致的。
2.
实践教学的考核办法
实践教学成绩作为对学生考核的一部分,占本课程期末成绩的30%。没有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或实践教学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参加理论课考试。
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
3000
字,另附相关佐证材料。小组共同完成的作业,须写明小组成员的班级、学号、姓名和每个成员承担的任务。
3.
实践项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范文3
关键词 “为己之学” “为人之学” 道德学习 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Significance of Confucius' "Learn for Oneself"in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Course
YANG Guoying
(Department of Politics, Lijiang Teachers College, Lijiang, Yunnan 674100)
AbstractStudents in the moral study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the legal basis" course, there are different situations of the"learn for others"phenomenon which Confucius opposed, the lack of Confucius advocated "Learn for Oneself "spirit, hindering the teaching goals. To change this situation, teachers should make positive response and efforts from many aspects.
Key words "learn for oneself"; "learn for others"; moral study; strategy
孔子针对当时的学风,提出的“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的观点,(论语・宪问篇)对今天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仍然有积极的意义。可以说,“为己之学”是此课程道德教学应该努力的方向和追求的目标,“为人之学”是教学应该减少或避免出现的问题。
1 孔子“为己之学”、“为人之学”的涵义
孔子的“古之学者”指西周社会贵族阶层的王官学者,西周社会注重德治,讲究“敬德保民”,“以德配天”,学者有以修身为本的传统,学习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品德修养。“今之学者” 大概指春秋末年的新兴士人阶层,他们不同于原来贵族阶层的“有职之人”,是掌握一定学术知识的自由民,学习具有明显的学以干禄、学以进仕的为学特点,即学习是为了达到做官、获利的目的。①关于“为己”、“为人”之学,《后汉书・桓荣传论》曰: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人者凭誉以显扬,为己者因心以会道。”由此可知,孔子“为己”的“己”,指的是人的懿德、美德,“为己之学”指学习是为了提高自我修养,完善自我品德的目的。“为人”的“人”指品德之外的东西,“为人之学”指学习是为了卖弄自己或取悦他人等提高自我品德之外的学习目的。孔子的“为人之学”与“为己之学”说明了那时学者不同的为学动机,表明孔子本人反对“为人之学”,提倡“为己之学”,即孔子提倡将学问的落脚点放在主体内在自我道德修养的充实和完善上,争取成为“达人”。反对将学问做成缺德的“闻人”。在《论语》里面,孔子“为己之学”的精神也是一以贯之的,如“人不知而不愠”、“不患人之不己知”、“为仁由己”、“君子求诸己”等等表述,都体现出孔子儒家提倡“ 为己之学”,学习使自己成为君子、圣人的为学目标,反对学习仅仅是为了卖弄或取悦他人的“为人之学”思想。
孔子“为己之学”的思想是儒家学习的态度,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道德修养”部分的教学来说,孔子的“为己之学”思想是教学应该秉承的思想和追求的目标,孔子反对的“为人之学”态度仍然是思想道德学习中应该避免或杜绝出现的现象。因为,通过学习,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学生成为有道德的人是课程教学的根本目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道德部分,只有坚持孔子提倡的“为己之学”思想,避免孔子反对的“为人之学”现象,才符合道德学习的特点和要求,才能实现课程教学的目标,才能满足国家、社会和学校开设课程的目的。
观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道德教学,由于社会的不良影响,或学生认识上的问题等原因,学生学习一定程度存在孔子反对的“为人之学”现象,缺乏孔子提倡的“为己之学”思想。
2 “为人之学”现象
多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本人发现有相当部分的学生,学习道德课程,不是为了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而是为了获取奖学金、掌握道德知识、考试过关等目的,具体表现有以下情况。
2.1 为知识而学
由于学校对思想道德课程的成绩评价,存在主要考核道德知识的情况。国家、社会在人才的选拔上,存在一定的重知识、能力,轻品德现象,使部分学生产生了个人价值的实现主要决定于个人的学识、才能、机遇等条件,而与个人品德无直接关系的思想。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上,出现了重视知识,轻视道德修养,记住了道德上的一些理论知识,实际上难有良好道德行为的知行不一的“两张皮”现象。现实生活中,部分大学生有抄袭作业,伪造获奖证书、学习成绩单的行为。学习道德课程的结果是学生接受了形式上的东西,而对其内容和价值观并不接受,不信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的课程,具有“知行合一”的鲜明特点及要求,课程目标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道德知识,更要把理论运用于实践,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道德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道德实践,如果只是为单纯地掌握理论知识而学习,学生把教材背得滚瓜烂熟,而缺乏实际行动,或者与社会道德或法律规范背道而驰,就失去了学习课程的意义,甚至适得其反,这是与课程教学目标不相符的。这样的学习也是孔子反对的 “为人之学”。
2.2 被动而学
大学生独立思考和判断问题的能力虽然在提高,但思维仍存在主观性和片面性,容易被现实问题的表面现象所迷惑,部分学生看不到或看不清思想道德素质在个体成长、成材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一种不正确的选择与判断,得出思想道德教育于己“价值不大”或“无用”的结论。有的学生对传统道德教育不信任,在感情上疏远,甚至有一定的逆反心理。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当作获取毕业证、学位不得不学的课程,用应付考试的态度对待学习。学习上缺乏动力,没有一种自我要受道德教育或学习提高道德素质的愿望和需要,对待道德学习用应付的方式,不花心思去提高自我品德,这种学习也属于孔子说的“为人之学”范围。
学生在道德学习中存在的“为人之学”现象,根本责任在教师。学生在思想认识或道德实践上存在问题是正常的,思想政治教师的职责就是帮助学生澄清错误或不全面的认识,引导他们进行正确实践,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因此,转变学生在思想道德课程学习中存在的“为人之学”现象,主要靠教师,教师不仅要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更要拿出有效解决问题的策略。
3 教师应对“为人之学”现象的策略
面对社会转型,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道德学习上出现“为人之学”现象,学校及思想政治教师要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从教师方面做出有力的回应,努力使教师教学跟上社会发展及学生的需要,以转变学生对道德学习的态度。刘延东同志指出,一支让党放心、让学生满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应该是理论素养高、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扎实、学贯中西、功底深厚的队伍;应该是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方法的队伍。
3.1 主动学习,提升素质
学生道德学习出现“为人之学”现象,与部分思想政治教师在道德教学中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不高有一定的关系。在信息丰富、各种文化交织的今天,高校的思想政治教师只有积极不断地学习研究文本及新时期的理论,与时俱进地提升专业知识,深入研究思想道德教学规律;只有努力使自己达到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 “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要求,才能满足回答和解决大学生思想道德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帮助学生放弃道德学习中的“为人之学”思想和行为。
3.2 增强事业心,用心工作
部分思想政治课教师对待工作不负责,认为学生不愿意上思想道德课,不如应付了事,上课或照本宣科,或根据自己的喜好随心所欲地教学,存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现象;有的教师不愿多花时间在教学上,不去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内在需求,身处改革开放大潮的教师有困惑、有徘徊,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思想政治教师必须有坚定的信仰,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对从事教学工作的职业荣誉感,有把职业当做事业的责任感。思想道德教学只有将传授道德理论与学生的成才目标、成才途径结合起来,关注他们的思想实际,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解开学生的困惑,澄清认识,通过有效回答学生所关注的社会道德问题和身边的现实热点问题,让大学生真切感受到道德理论的科学性以及对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才能使他们真学、真信并见之于行动,让学生感到学习思想道德课是自己成长不可缺少的内容,从而自觉地把思想道德的内容与自身的观念、行为进行对照比较,不断改正错误观点和不良行为,使学习思想道德课程成为大学生自身成才的内在动力,才能真正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3.3 加强品德修养,为人师表
教师在教学上的亲和力、感染力、思想状况、政治信仰等都倍受学生重视。教师教育的力量,不仅来源于他专精渊博的学识及教育技能,更重要的是他高尚的道德、良好的修养、坚定的品格。思想道德教师要在思想道德教学内容的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要使自己成为真正的思想道德的践行者。
教师是一种培养人、塑造人的特殊职业。教师的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是对学生的一种无形的榜样,学生“亲其师”,才会“信其道”。思想政治课教师要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使自己具备高尚的道德、良好的修养,以及吃苦耐劳、淡泊名利、公平正义等优秀的品格,成为一个富有人格魅力的教师,以其良好的道德风范和崇高的人格影响和感染学生,才能使学生逐渐放弃“为人之学”的思想。
3.4 重视道德意义教育
学生对道德学习采取“为人之学”态度,说明学生对道德与人的关系,道德与人的价值等问题的认识是欠缺的,教师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个体对社会道德的需要,个体作为一个社会成员,要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满足自己的生理、心理的需要,就必须了解和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才能加入社会生活,若个人道德缺失,就有被社会排除的危险。道德是个体全面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事实上,个体求得生存和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积极了解、选择和掌握社会道德、实现个人与社会相互认同的过程。”②因此,“道德是人应有的存在方式。道德不是某种超人力量强加于人的身外之物,而是人自己创造的一种自我肯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的手段,是人探索、确证、完善自己的一种重要方式。道德的权威与尊严在于人自身的权威与尊严” ,“当道德成为人类生活的必要条件时,道德或道德的方式也就内在地成为人类生活和生存的一部分,而不是外在于人类生活的某种设置、背景或工具。
3.5 采用科学合理的课程评价方式
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评价上,还采用“单一性”的卷面(闭卷)考试的方式来检验学习效果。考核片面强调考试成绩和课本知识,轻视实践行为。这种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的 “知”,很少对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情、意、信、行”进行评价的方式,导致学生学习出现“为人之学”现象,在道德学习上只重视知识学习,忽视品德践履,强记那些仅仅用来考试的知识。
评价是教育教学的杠杆。科学的评价方式能形成思想道德发展的内驱力,引领学生的道德生活,对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培养起到激励和鞭策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思想和实践相统一的课程,卷面考核是课程教学效果检测的基本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课程的性质决定其考核的目的和意义都应体现实践价值,应有助于学生知行统一。因此,评价要结合大学生的真实生活,把评价结果和学习过程结合起来,使评价由结果性评价转向形成性评价,实现从单一的闭卷书面考核向动态多元的考评转变,弱化卷面考试对学生的影响,在评价操作上,卷面考核做到淡化“书本主义”,正确使用开卷考试;实践考核实现经常化、机制化和规范化。通过日常考核这种外在压力,把理论知识内化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总之,思想道德课的教学效果如何,归根结底是个实践问题。在课程考评中要引入“实践分”这一“否决机制”,即在思想道德课程成绩的总体评价中,如果实践考核的分数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卷面成绩无论多好,总体成绩也不能算合格,用课程评价促使学生把道德学习的落脚点放在道德修养上。
注释
①李军.略论儒学“为己为人之辨” 及其文化意义[J].杭州大学学报,1995(9):1.
②李萍.伦理学基础[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8:9.
参考文献
[1]刘书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参考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9:2.
[2]李萍.伦理学基础[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8:14.
[3]张红霞.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D].2009.
[4]刘延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大学生[N].中国教育报,2008-07-11(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范文4
关键词 高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案例教学法 案例选取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Teaching Case Selection Skills
ZHANG Renren
(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urse, Jiangsu Jianzhu Institute, Xuzhou, Jiangsu 221116)
Abstract Vocational colleges'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teaching has generally used the case teaching method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teaching. Current students diverse needs of diverse students and to select specific cases raised new demands, should be combined with the new features of vocational students, selected with moderate thinking, can participate and can communicate, can empathy and content and presented in the form of teaching cases with novelty.
Key words higher vocational;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case teaching method; case selection
1 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也叫实例教学法或个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载体,以学生积极参与为特征,为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选择相关案例从事教学的方法。该方法强调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围绕着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评判和讨论,进而得出结论或解决问题自主学习,是一种启发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具有过程的开放性、思维的多元性与创新性。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可以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记忆和理解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和教学效果。
目前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已普遍实施案例教学法,这方面的实践案例和理论研究成果很多。有的学者从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价值与意义进行研究,有的学者从具体的应用方法和模式进行阐释,还有的学者从建构主义学习观视角进行分析探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思品教研中心的老师结合实际教学经验编写出版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教师应用手册》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学生应用手册》,秉着“执行,也是一种创新的力量”的理念,尝试实施着立足于本土和课程的案例教学方法的实践,基于案例教学理论和价值澄清理论,强调师生互动及学生基于案例分析的主动认知与自主学习,在澄清自我观点的基础上达到教育自我的目的。①
2 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选取技巧
2.1 案例具有适度的思考性
选取的案例首先要具有思考性。思考是指针对某一个或多个对象进行分析综合推理判断等思维的活动。“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孟子・告子上》思考是一种可贵的学习品质,也只有好学深思,才能心知其意。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学校的目标应当是培养有独立行动和独立思考的个人”,“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应当始终放在首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为主要内容之一,教学案例的选取一定要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意识和能力。案例教学法的真谛是让学生在对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并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获得启迪。高职生思维比较活跃,乐于思考,在教学中可以选取一些两难情境的案例,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去思考、探索。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具备基本理论知识,还应具有审时度势、权衡应变、果断决策的能力,使之在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过程中自觉形成良好的思考习惯,掌握学习的基本方法。其次要把握好“度”,即适度原则。
2.2 案例具有可参与性和可交流性
只有引导学生广泛地参与到案例讨论与交流中,才能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高职生大多热衷于网络、手机,随处可见低头狂发短信的“拇指族”、挂着耳塞的“摇头晃脑族”、热衷网络的“网虫”,更好地提高这些“低头族”的抬头率也成了教学案例的重要使命之一。在教学中发现,学生对于敏感事件和具有两难境界、矛盾冲突性的事件案例兴趣点比较高,乐于参与交流。比如在讲合理性与合法性时,“的哥送孕妇去医院生产连闯红灯”的案例,学生各执己见,引经据典,摆事实讲道理,参与度非常高,讨论异常激烈。就像爱尔兰剧作家萧伯纳所说的,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彼此交换,仍然是各有一个苹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彼此交换,每个人就有两种思想了。相互交流可取长补短,有助于思想修养和沟通能力的提高。
2.3 案例具有可移情性
移情是一种替代性情绪和情感反应的能力,源于对他人情感状态的理解、并与他人当时体验到的或预期会有的感受相似的情感反应,即指“观察者察觉到他人正在或将要体验某种情感的一种情感反应”。②移情具有亲社会、道德内化等功能,是道德教育的基础和源泉,能使学生获得道德动机、产生道德行为,促进道德发展。高职生个性张扬,追求独立、自由,自我意识强,热衷于自我设计,勇于挑战。情感教育对道德行为的形成具有催化剂的作用,教学案例的选取必须符合学生的个性心理需求,既要贴近他们的生活实际,又要引起他们的心理共鸣,具有可移情性,达到知识与情感的双重教育。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学习是一种源于人的潜能和天赋的高度自主性、自由性的选择行为,学习必须使学生感到学习材料的个人价值和意义,体现“知觉”的个体性、主观性的情感。教学案例只有让学生有“到心”的感触,“以理移情、以情移情、以意移情、以行移情、以境移情”,③才能达到“真心”的沟通。
2.4 案例内容和呈现形式的新奇性
新奇即新颖奇特、新鲜奇妙。好奇之心人皆有之,好奇让人善于思考,让人不知厌倦。居里夫人曾说:“好奇心是学者的第一美德。”高职生喜欢彰显个人特点,标新立异,独树一帜,注意力容易涣散,兴趣易于转移,尤其对新奇的事物感兴趣,勇于接受新鲜事物。这就要求案例选取时既要注重内容的新,又要注重呈现形式的奇。“能讲现在的就别讲过去的”,这是学生的一个基本要求。互联网给学生带来了更多新知识,也给教学带来了更多新要求。比如,在讲社会公德时,口述“小悦悦事件”远没有视频呈现的效果好。看到视频中整个事件的过程,惊呼惊讶、心急如焚,义愤填膺,潸然泪下,真正触动了学生的 心灵。“不怕你有喜新厌旧的心肠,我自有移星换斗的手段。”教学案例的选取既要结合课程特色,要有符合高职生求新求异的特点,多角度、多形式的呈现案例。
实施案例教学法,案例的选取至关重要,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的选取只有符合高职学生的特点,注重学生思维能力、交流能力、移情能力和应变能力的提高,才能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基金项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重点公共课程建设
注释
① 赵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教师应用手册[M].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范文5
【关键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创新;教学实效
一、高职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基本内容和目标定位
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目标,是指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大学生成才的要求,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使大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心理、审美、法纪等素质在一定时期内达到预期效果,为达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新时期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和目标定位应该是:综合运用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教育为基本内容,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和有说服力的回答,促进大学生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不断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现状及问题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还不能满足学生需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内容也得到了不断的更新和完善。在教育和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实践的深入、改革的推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内容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
(1)教学内容亟待跟上时代的发展变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体系虽然比较完备,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道德教育和健康的人格教育等内容仍不完善。由于就业问题、学习和经济的压力、感情困惑及人际关系障碍,大学生心理问题逐渐成为影响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信息传播媒体的迅速崛起,一方面给大学生学习、交往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手段和途径,另一方面也使腐朽落后的文化和有害的信息可以借机更加隐秘、快捷地传播,并腐蚀大学生的心灵。因此,必须高度关注互联网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思想政治理论课在这方面的教学内容显然有些不足。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过分强调国家和社会的要求,而对大学生自身成才愿望关注的较少,存在着教育内容与大学生的实际要求脱钩的问题。
(2)教学内容缺乏辩证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内容缺乏辩证性,很多内容都只是强调好的一面,可并没有作出相应的解释。如讲反对个人主义时,批判它的自私自利、惟利是图、损人利已、见利望义等消极的一面,而对它强调个人自主自立的主体精神,强调目主选择、自己决定、自己设计、自己创造的生存方式却极少给予正确的评价。由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缺乏辩证性,很多大学生对思想政冶理论课的教学内容产生了质疑,学习的积极性自然就大大地降低了。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方法与手段不够灵活
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是影响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接受效果的重要因素。随着“思政课”研究的深入和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探索,“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手段得到了改进,摸索出很多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学方法,教学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但是,与现代教育的要求仍然有着一定的距离,仍然存在着有待改进的地方。
(1)以灌输为主,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在“思政课”教学中,传统教学模式强调以教师为中心,强调知识传授,把学生当作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灌输的对象。课堂灌输法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传统的主导教学方法,它虽然有利于将理论知识从外部向学生个体内部注入,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只是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教师很少顾及学生的主观情感和心理需求,造成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下降,逐渐失去对所接受知识的意义、价值的探求欲望。大学生对“思政课”学习感到枯燥无味,对理论死记硬背,能力培养无从谈起,更谈不上学生达到个体的知行统一,得到能力与素质的提升。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角度,“思政课”教学培养的大学生应具有运用的能力,对民族历史及其先进文化的辩证思维能力和辨别、判断能力,对与中华民族精神相抵触的错误思潮的抵制和斗争的能力。这就要求“思政课”教学在培育大学生的过程中,必须实现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的转变,强调学生是认知主体与主动建构者,要把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和自身能力的建构作为培育过程的教学目标,使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内化为学生内部的能力和素质。而教师在大学生的培育过程中只是大学生知识体系构建与自身能力的帮助者、促进者,绝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
(2)以理论说教为主,轻视实践教育。传统的“思政课”教学基本上重课堂、轻课外;重理论、轻实践;重说教、轻养成,缺乏“思政课”应有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从而其教学效果就达不到预期目标。事实上,由于一些教师就理论讲理论,认为“思政课”就应当是在课堂上传授书本上的现成的知识,也只有在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才能够教导大学生成为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而忽视了“思政课”教学的目的不是让大学生死记硬背一些现成的理论和现象,而是为了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掌握基本的思维方法,提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综合素质。忽视了应把“思政课”与实践教学应有机结合,把实践环节引入“思政课”教学活动中。
三、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对策思考
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高职学院应对大学生“思政课”教学进行系统的改革,探求符合大学生认知事物本质基本规律的新模式,寻求提高“思政课”实效的新路径。其中的关键点就是引导学生从被动接受教育转变为主动参与接受教育,以独立的主体身份在实践中进行自我教育。
1.突出“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中心,突出人的发展。人是教育的中心,也是教育的目的,人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归宿,任何教育只有转化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才能真正达到教育效果。“思政课”教学只有突出以人为本,大力弘扬人的主体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最充分地激发学生的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才有利于将社会要求转化为自我要求。
尊重教育对象的自主性及特性是“以人为本”的内在需求。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不能无视受教育者的个性,无视受教育者的个体需要,一味地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忽视甚至压抑受教育者的个体价值。没有个性,就没有人才,没有创造性,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必然要求实现由压抑个性向发展个性、张想变化的实际。在教学中,要剔除过时的、落后于社会发展的陈旧教学内容,吸收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把现代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和人文思想纳入教学内容,增加富有针对性和现实性的内容。此外,积极引导大学生运用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科学思维能力,侧重点应放在深化学生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重点解决为什么的问题,回答和帮助学生解决思想上的疑难点,消除学生理论上的困惑点,这样随着年龄的增加,知识的丰富,大学生就会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的认知,达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的。
2.改革教学方法。为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高职学院应积极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方法改革,使教学活动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吸引力和说服力,切实提高教学实效性。
(1)改进教育模式。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进行系统的改革,高职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应采取课堂教学+实践教育的模式,即学生在接受系统、全面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同时必须参加实践教育环节。实践项目包括爱国践履、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调查、勤工助学、社团活动,把理论与实践做到了有机结合,遵循了“实践一认知一再实践”的客观规律,突出了实践在学生认知事物中的重要作用,让学生学会了用理论去对客观事物进行正确的分析、评价,使其更加真切地贴近了社会、了解了国情,让学生更透彻地认识错误思想观念的实质,去伪存真,自觉坚持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采用“问题式”教学法。“问题式”教学是以理论联系实际为主线,以培养学生运用基本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的,结合教学内容以专题方式专门就某些社会问题和学生思想实际问题与学生一起探讨,进行讨论和辩论活动,并与实践教育环节会、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正确道路。
(3)加强实践教学的制度建设。学校各级领导要改变教育观念,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形成由学校主要领导统一负责,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等分工负责的领导与管理体制。
(4)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基地建设是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基础性工作。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和场所,可以使实践教学时间相对保证,内容相对确定,有利于学生获取知识,锻炼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5)加强对实践教学的考核。根据实践教学的要求,在实践教学中和实践教学后,要对学生进行科学全面的考核,设立单独的实践教学考核标准,使考核工作成为检验教学效果、检验学生能力形成与素质提高的有效手段。由于实践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教学有明显的不同,不能用简单的问卷答题的方式和分数做测度来反映教学质量,必须用科学的方式进行考核,可采用口试、开卷考试、写论文或调查报告等考核方式。
参考文献
[1]周志刚,米靖.论提升高职院校学生自我认同的教学策略[J].中国高教研究,2007(12).
[2]张建德.高校“两课”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水运,2007(8).
[3]庄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模式[M].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范文6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实践教学 存在不足 推进实践改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首始课程。开设“基础”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合格的大学生,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学生在实践中的思想道德水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实践教学作为“基础”课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课整个教学过程的必要环节,是指在任课老师的指导下,以“基础”课理论知识为依托,通过学生对社会实际生活的直接参与和体验,使学生得到感性的再教育,主体能力得以优化。
一、“基础”课实践教学现状
1.实践教学已经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高职院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对提高“基础”课教学质量,提升大学生的思想认识水平有积极的作用。这些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通过“基础”课实践教学,大学生对社会有比较客观的认识;二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促进大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四是培养大学生求真务实的作风;五是让大学生用所学知识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六是提高任课教师的素质。
2.“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虽然“基础”课实践教学已经受到人们普遍的关注,但是随着“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的进一步展开,某些问题依然困扰“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实践教学认识不够深刻。教学中普遍存在对“基础”课实践教学认识不够深刻的现象,无论是学生和教师,还是学校和社会力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实践教学认识不够深刻的问题。二是实践教学基地不足。我国高职院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还存在一定问题。由于高职院校不遵循“双赢”原则,只考虑社会实践基地能否满足教育的需要,学生是否得到切实的锻炼,而不考虑社会的需要,造成大学生社会实践失去外部的支持;大多数高职院校没有稳定的思想政治理论实践的教学基地,这就造成教师和学生需要花很大力气四处奔波寻找实践教学场所。三是实践教学经费不足。由社团、学生会发起的社会实践,只有少数人有机会参加。“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社会实践环节作为教学中的一部分,应该是人人有机会参加的。目前“基础”课实践教学经费不足、筹措渠道不畅,是实践教学难以全面有效展开的原因之一。四是社会实践有效机制尚未形成。高职学生社会实践具有教学性、寒暑假性、勤工助学、学生自发性的特点,这些社会实践形式和“基础”课的社会实践尚未接轨,还处于一种各做各的状态。五是社会实践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由于缺乏相应的条件和经费等原因,一些“基础”课教师进行实践教学时,更倾向于课堂上的实践教学,而很少使用更贴近社会的实践形式。百闻不如一见,目前“基础”课实践教学只有限度地进行着,其深度不够。六是实践教学流于形式。目前许多高职院校的“基础”课实践教学由于没有教学大纲,没有规范的管理组织和管理体系,任课教师各自为政,导致“基础”课实践教学很难持久、深入地开展,流于形式,很大程度地影响了“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基础”课实践教学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我国“基础”课实践教学还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科学的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许多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管理体制没有建立,对实施实践教学没有硬性要求,对学时、学分等都缺少相应的规定。由于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使得实践教学被认为是可有可无或流于形式。第二,人力、财力投入不足。近年来,一些高职院校扩招速度较快,而相应的资金、设备、实践场地无法保证,致使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进一步被削弱。第三,各方面力量重视均不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一项由领导者、组织者、实施者与参与者组成的复杂活动。无论是领导者与组织者,还是实施者与参与者,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影响和制约实践教学的有效性。
三、“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的有效探索
为改变我院“基础”课实践教学流于形式的局面,本课题组在这学期的教学过程中积极尝试新的方式,推进实践教学的改革。
1.设立适合大班的教学模式。
“基础”课重在积极开拓创新,根据“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思想指导,将“研究性学习”引入课堂,设置课堂实践教学环节,创建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以研究性学习为核心,以任务为驱动,以团队为组织,以专题为内容,最终形成理论教学与实践合一、课内与课外合一、适合大班教学的探究式实践教学模式。
2.建立新的教学目标。
围绕学生应具备的团队合作、敬业精神等诸多能力加以训练,同时注重培养学生未来可持续发展所必须具备的“自主学习习惯”和“创新精神”,为学生的终身幸福和发展奠基。
3.以小组为单位,摸索“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可操作性模式。
实践教学中的教学内容不适合大班型授课,而现实中教学资源有限,很难实现小班型教学,导致教学效果不好。为了让每位学生都可以有一次参与研究性学习和上台展示研究成果的机会,在本学期第一次课上,任课教师作如下七大步骤策划:一是帮助学生组建团队。每班级按人数自由搭配,组建八个研究性学习团队,以培养学生集体主队合作的能力。二是选择任务。每个学习团队任意选择八个主题中的一个主题进行调查研究,以培养学生自助学习和研究的能力。三是资料收集。每个团队根据所选的主题进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培养学生收集信息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四是主题撰写。主题的撰写形式不拘一格,可以是论文、演讲稿、散文、议论文、诗歌、心得等多种格式,以培养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五是汇报准备。在汇报中要求使用PPT,部分学生不会做PPT,如何制作、如何操作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以培养学生处理困难的能力。六是主题汇报。每次上课留下30分钟的时间作为课堂实践教学,各班派出一个学习团队作代表,以同一个主题作汇报(6分钟为宜),进行PK,以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和自我展现意识。七是评分与总结。在团队汇报后,老师与学生评委评分、教师点评和鼓励并指导后面的团队操作。做到成果展示在课堂功夫施展在课外,以培养学生总结经验的能力。
4.以改革创新为主线,精心设计成果展示。
(1)“学习汇报书”,学习汇报书是每个团队根据选择的主题学习性调查研究,经调查结果以论文、演讲稿、散文、议论文、诗歌、心得等形式展现的纸质报告书。
(2)“团队亮相”,要求每个团队形成自己的特色,如展示自己的队名、口号甚至是logo,还可以用各种形式展示团队成员的风格和特长。
(3)“现场汇报”,把主题的研究成果以多种形式,如论文、演讲稿、散文、议论文、诗歌、心得等格式,做成PPT与大家分享。
(4)“活动感悟”,要求每个团队以简洁的语言谈谈此次活动的收获和感触,如此次活动最大的收获是什么?遇到最大的困难如何解决?解决后的心态等等。
5.以学生为服务主体,精细化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每个团队主题汇报的成绩,作为“基础”课的平时成绩的一半,总分为100分,此分数在学生总评中按20%计算,该团队成员成绩共享,此成绩由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评定。
“学习汇报书”、“团队亮相”、“现场汇报”、“活动感悟”四项的分值比为3∶2∶4∶1。
参考文献:
[1]程群.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方法有效性研究[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104.
[2]徐倩.构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初探[J].和田师范专科学报(汉字综合版),2001(6).
[3]柳礼泉.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5:41.
[4]郭纯平.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研究[D].天津大学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20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