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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法范文1
征求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我们起草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7年7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是:chinatax.gov.cn/)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
2017年6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所称其他生产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所称大气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
第四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所称水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
第五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医疗、预防和保健等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确定。
第六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确定。
第七条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第二项、第五条第二款所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环境保护标准。
第八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九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生活污水(污泥)集中处理服务,并由财政支付运营服务费或者安排运营资金的污水(污泥)集中处理厂站或者设施。
为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以及其他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设施或者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场所,不属于前款规定的范围。
第十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是指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服务,并由财政支付运营服务费或者安排运营资金的填埋场、焚烧厂、堆肥厂等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厂站或者设施。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七条所称污染物排放量,是指纳税人排放废气中所含应税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水中所含应税水污染物的数量。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七条所称污染当量数,是指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程度的具体量化指标或者数值。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七条所称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前款所称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是指符合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免征环境保护税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是指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污染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第十四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按照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计算: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二)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
(三)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的;
前款所称固体废物产生量的计算方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其当月排放应税水污染、大气污染物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限值的,按照超过限值的排放量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
对按照国家分步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规定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其当月排放应税水污染物的浓度日均值或者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小时均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超过标准的排放量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
对未取得符合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监测机构对其监测应税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当月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九条所称排放口,是指纳税人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和场所。
从两个以上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的,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
对持有排污许可证的纳税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确定其废气、污水排放口。
第十七条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和技术规范的监测设备,并依法进行污染物监测获取的数据,视同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二项所称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
第十八条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三项所称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当期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按照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以污染物产生量计算: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的;
(二)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损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
(三)委托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物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第二十条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四项所称抽样测算的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对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中未列明的畜禽种类,其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税收减免
第二十二条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第一项所称规模化养殖,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畜禽养殖活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并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属于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是指当月自动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小时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日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以及当月监测机构每次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值。
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减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当月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小时均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的浓度日均值,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持有排污许可证的纳税人,其当月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还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限值。
第二十四条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减征环境保护税,应当按照每一排放口的不同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
第四章征收管理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税务机关履行受理纳税申报、比对涉税信息、组织税款入库等职责。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和完善污染物监测规范,加强应税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管理。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税务机关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协调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维护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税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制定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技术标准,明确数据采集、存储、传输、查询和使用规范。
地方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遵守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技术标准和规范,实现涉税信息互联互通,满足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要求。
第二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向税务机关传递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中获取的下列信息:
(一)排污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污染物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种类等基本信息;
(二)纳税人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等监测结果;
(三)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复核意见;
(四)纳税人环境违法排放行为处理处罚信息;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税务机关商定传递的其他涉税信息。
第三十条税务机关应当通过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传递在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中获取的下列信息:
(一)纳税人申报的单位基本信息,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排放方式及去向,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适用的排污系数或者物料衡算方法;
(二)纳税人申报的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处置量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入库税款、欠缴税款等;
(四)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等风险疑点信息;
(五)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处理信息;
(六)税务机关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定传递的其他涉税信息。
第三十一条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应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固体废物产生地、工业噪声产生地。
纳税人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口与生产经营地位于不同省级行政区的,由生产经营地税务机关管辖。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跨区域排放污染物的税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依照有利于征收管理的原则逐级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决定。
第三十二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传递的排污单位信息进行纳税人识别。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传递的信息中无对应纳税人信息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纳税人首次办理环境保护税的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人识别,同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各级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培训,做好纳税咨询服务工作。
第三十四条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应当在首次申报纳税时,按照下列要求填报其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
(一)持有排污许可证的纳税人,按照适用的相关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填报;
(二)未持有排污许可证的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填报。
纳税人变更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的,应当在申报纳税时向税务机关提交变更说明和相关材料。
第三十五条纳税人申报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和处置量时,应当提供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转移联单、利用处置委托合同、受委托方资质证明、管理台账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放信息以及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不符合相关规范的,应当通知税务机关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且未缴或者少缴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自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执法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三十八条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监测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传递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一)纳税人按照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传递的数据为准计算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二)纳税人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以纳税人申报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传递数据孰高原则计算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第三十九条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所称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是指下列情形:
(一)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偏低,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
(二)纳税人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与同类型企业相比明显偏低,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
(三)纳税申报数据资料明显异常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环境保护税的税务检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第四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征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应税污染物的监测资料。
环境保护税法范文2
引汉济渭工程作为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在带来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因为地理位置特殊、占地面积广、工程建设期较长、搬迁移民多及扰动较大等因素,难免会在工程建设期间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1.造成影响的范围和原因
(1)工程区涉及自然保护区多引汉济渭工程横穿秦岭,黄金峡和三河口水利枢纽,地处秦岭腹地,工程建设区涉及了多个自然保护区,建设期间难免对环境保护造成一定影响。据统计,工程涉及陕西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汉江西乡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陕西周至黑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黑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3个国家级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2个种质资源保护区。(2)工程区动植物资源丰富秦岭跨越甘、陕、豫、鄂4省,是我国南北地质、气候、生物、水系、土壤五大自然地理要素的天然分界线,也是我国中部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由于工程地处南北植物区系的交汇过渡地带,涉及范围内生物资源、植被类型十分丰富。据统计,野生动物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极危物种的有9种,濒危物种有16种,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7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78种。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5科47属53种,其中属于国家I级重点保护植物的有11种,包括银杏、南方红豆杉、伯乐树等,其余43种均为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其中云南苏铁、绒毛皂荚、水松等皆为栽培种。(3)搬迁安置移民人口多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将计划对黄金峡和三河口水利枢纽实行移民搬迁安置,众多人口搬迁扰动和移民聚居区环境污染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影响。据统计,引汉济渭调水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涉及西安、汉中、安康3市的周至、洋县、佛坪、宁陕4县,规划水平年共需搬迁移民总人口10375人。其中:水库淹没影响移民9779人(黄金峡水库5254人,三河口水库4525人),工程占地移民596人。规划建设农村集中安置移民点16个(洋县10个,佛坪县2个,宁陕县4个),集镇迁建移民安置点4个(洋县金水集镇、佛坪县十亩地镇、石墩河集镇、宁陕县梅子集镇)。
2.影响内容分类
引汉济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即弃渣、废水、废气、噪声、生态等扰动造成的影响。引汉济渭工程主体工程中坝体开挖、隧洞开挖产生弃渣,可能发生水土流失风险;施工中洞内涌水及砂石骨料加工、施工废水可能产生废水污染环境;施工中机械、车辆可能产生废气及施工区扬尘污染;施工车辆、机械、爆破产生噪声污染;施工区产生扰动及地表植物破坏等影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功在当代、利在当代,而且事关子孙后代福祉,关系陕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计。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做到既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又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是整个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也是抓好生态环保的核心所在。
二、引汉济渭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目标和任务
引汉济渭工程环评文件于2013年12月获得环保部批复,根据批复的环评文件要求,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区及移民安置区“三废”按照设计要求处理后达标;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修建黄金峡鱼道、鱼类增殖站、修建生态下泄水设施,修建三河口捕捞过坝设施、分层取水设施、生态下泄水设施及人工鱼巢等;对受影响的保护区进行生态补偿,对施工迹地、弃渣场等进行植被恢复和绿化,最大限度减免施工及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引汉济渭工程环境保护总投资为6814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静态投资45000万元,水土保持投资23140万元。
三、引汉济渭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措施
1.分析症结,把握关键,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1)建立长效机制,树立常态管理意识工程建设期较长是引汉济渭工程又一个特点。按照工程规划,工程现状水平年为2007年,近期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多年平均年调水量10亿m3,远期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多年平均年调水量15亿m3。从2015年算起,到全面竣工仍有15年,如何长期抓好施工期间生态保护工作,是一个需要破解的问题。因此,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及目标,树立长期管理意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好常态化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效果保持高水准、形成新常态在管理中非常重要。
①分析研究,抓住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做好5个方面控制工作。一是水污染控制。主要是建设砂石加工及废水处理设施(竖流式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处理后回用,禁排;建设生活营地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生物接触氧化+消毒+过滤),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禁排;建设拌合站碱性废水、车辆机械维修含油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池+中和池+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处理后回用,禁排。二是大气污染控制。拌和站料仓封闭,散装材料进行密闭、围挡、覆盖;施工区配备洒水车;无雨日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3~4次,重要干道非雨日洒水不少于4~6次。特别是在两侧有居民点的道路段应更加注意洒水降尘。三是噪声污染控制。在公路两侧居民点设置限速标志。对受交通运输影响而声环境超标的居民点修建隔声措施,发放噪声补偿费。四是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弃渣定期运送至按设计确定的弃渣场,沿途严禁随意抛洒石渣。堆渣时要“先挡后弃”。弃渣完成后,及时进行平整、覆土和复耕或绿化。在施工区配置大容量塑料垃圾桶,收集各处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严禁随意弃于河内。设专人定时进行施工区卫生清理工作,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五是生态流量控制。在导流洞进口封堵塔闸门后侧墙上设置旁通管,下放最低需要的生态流量。在三河口水利枢纽、黄金峡水利枢纽分别建设不设阀门、不受人为控制的生态放水管,保证下泄生态水量不小于设计标准。
②长远计划,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使环境保护工作与社会需求形成有机统一。一是提供组织保障。建立组织机构,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为专职、长期、高效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环境保护相关人员培训教育,不断补血增能,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使管理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更好地履职履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以期符合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三是前后结合统筹管理。统筹兼顾建设期与建设后供水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使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保障环保工作管理和成效具备连续性。目前,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设立了移民环保部,对环保工作专职管理,为长期性、常态化管理奠定了基础。(2)抓住关键工作,兼顾全面管理把握环保工作关键点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针对人民群众“求生态”“盼环保”的想法,对干净水质、绿色食品、清新空气、优美环境等越来越迫切的需求,对引汉济渭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加以梳理,按照“分类区别,突出主要矛盾,统筹兼顾”的原则,不断摸索,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
①加强陆生生态保护,重点是珍稀保护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一是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避免在晨昏和正午爆破施工,以减小野生动物噪声驱赶影响。施工期间加强取土场、弃土场、弃渣场防护,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在林区边的路段加密绿化带,防止灯光和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二是对施工人员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猎杀捕食野生动物。三是施工临时占地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尽可能地增加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②加强水生生态保护,重点是加强珍稀保护鱼类的保护。一是妥善处理工程弃渣、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时防止施工废水直接进入河道。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面积,保护湿生植物和底栖生物。二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要避免在鱼类产卵期间进行夜间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非法捕捞;施工期对粘性卵鱼类产卵场保护,主要是应尽量减少对产卵场的碾压占用,尽量保持其完整性,最大限度地保证产卵场的功能性。三河口水库采取捕捞过坝、分层取水、人工鱼巢、引水区鱼类保护措施。三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结合水保措施,尽量减小开挖、取料对地表的扰动。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根据工程造成的林地损失量,在异地栽培不少于原面积的林地。加强植物保护的宣教工作,严格执行秦岭保护有关规定,征地范围之外的林木严禁砍伐。四是将三河口水库受影响的7株树龄在100~250年之间的古树,除银杏采取一级保护外,其余古树均采取三级保护。
③加强黑河水源地保护。一是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临时用地、弃渣、排放污水。施工废水禁止随意排放。5、6、7号支洞对外运输道路紧邻黑河水源保护区,施工弃渣运输过程中应及时对施工受损路基及河岸进行整治修复,防止雨季水土流失污染王家河水质,影响黑河水源地质量。二是保护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施工车辆在保护区内尽量减少鸣笛。三是选择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草种为主,表层熟土回填至植被恢复区内。施工结束后,进行施工区植被恢复。四是施工期和运行期加强对大鲵、秦岭细鳞鲑等保护动物的生境质量及种群变化情况的监测。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惊扰、伤害保护区的大鲵、秦岭细鳞鲑及其他野生动物。在保护区设置7km围栏。支洞钻爆施工建议采用乳化炸药,减少爆破震动和噪声对大鲵、秦岭细鳞鲑和黑鹤的干扰。五是建设陕西周至黑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陈河监督监测站,选择典型的监测样带,对黑河湿地生态系统及保护物种种群及生境质量进行监测。
④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一是临时占地要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林地的占用。二是采用乳化炸药进行支洞钻爆施工,减少爆破震动和噪声对大熊猫等保护动物的干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和强光设备在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禁止随意排放,保护麻河湿地水质。三是施工结束后,对施工道路两侧、工区进行植被恢复。树种、草种的选择以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草种为主,适当引进新的优良树种草种。四是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在保护区设置宣传碑,禁止施工人员惊扰、伤害保护区内大熊猫及其他野生动物。五是建设陕西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周至保护区监督监测点,选择典型的监测样带,对保护区保护物种种群及生境质量进行监测。
⑤加强移民安置环境保护。一是移民搬迁安置要按照远离一级水源保护区原则选点建设,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导致第二次搬迁。二是建设移民安置区污、雨水收集处理设施,配备垃圾处理设施。三是进行三河口和黄金峡库区的库底清理工作,砍伐水库淹没线下所有林木,拆平移民搬迁后的房屋、圈舍、厕所、坟茔等,并按照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相关规定进行卫生处理并达标。
2.多措并举,加强管理,切实推进工程区环境保护工作向前迈进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为了促使引汉济渭工程成为“天蓝、山青、水绿”的典型工程,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将2015年确定为“环境保护年”,明确了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规范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程序。
①制定《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建立管理制度,督促各施工单位切实落实环保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②制定《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基金管理办法》。建立考核机制,激励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以环境保护目标为导向,转变作风,有效执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部门间相互协同和各层次管理责任的落实。
③编制《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环境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工程建设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④管理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环境保护长效监督检查机制。由移民环保部牵头组织,每月对所有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于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水土流失事件的单位,建立环境保护档案,严格限定今后参与引汉济渭工程建设,以此促进施工单位切实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⑤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标段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各施工单位按照各标段的特点,参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认真编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经过审核、评审后,作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的管控依据。(2)做好环境保护工程措施的落实规划
①明确管理目标。一是维护工程所在江段现有水域功能,保护施工期黄金峡库区、三河口库区、输水沿线水环境质量不低于现状水质。二是工程涉及河段水质目标为Ⅱ类水,或未划分水功能区的河段,现状水质为Ⅱ类水的,施工期间废污水应禁排;未划分水功能区的河段,现状水质未达到Ⅱ类水的,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8-1996)一级标准。三是在施工期间,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控制施工场地作业噪声,并将施工生活区和交通干线公路旁的噪声控制在《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范围内。四是控制施工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植被破坏活动。五是做好施工区迹地恢复和临时用地恢复。
②分解管理任务。一是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落实制定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相关环境保护条款,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工程施工文件。二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规条例,对施工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三是编制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开展环境监测,整编监测资料,建立工程生态与环境保护信息库。定期编制环境质量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四是加强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汇编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提出控制施工污染源排放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提出施工期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土地资源保护、水生物保护、植物保护和生态景观保护的具体要求,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提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设施实施进度。五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环境监理部门,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纠纷和环境污染事故。会同地方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督与检查,监督施工合同环境保护条款的执行情况。六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工程环境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协同环境监理单位,监督安置区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税法范文3
[关键词]水电开发 生态环境 影响 保护
[中图分类号] X171.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3-223-2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蕴藏极为丰富的国家,原因不仅在于我国拥有黄河、长江、珠江等众多流量大、流域面积广水系,还在于我国地势西高东低呈三级阶梯的巨大落差。水能资源是一种天然的可再生的能源,也是最清洁的能源之一,因此水电资源是一种理想的能源的获取途径。但是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升,特别近些年水电开发事业的蓬勃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不断扩大,地理环境趋于恶化,不少与生态环境相关的问题也显现出来。水电事业与生态环境相互影响,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既能够充分开发水能资源,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又能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区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成为能源开发的一个关键点。
1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影响
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积极作用,如缓解水资源时间分配不均,增加人工湿地等等。同时也存在消极作用,大坝、水电站等一些水利工程的修建,势必会影响生态系统维持所需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这三大功能,进而扰乱当地原有的生态系统结构,例如拦蓄河水,阻止或延缓水能从势能的转化;阻断鱼的洄游路径等。当这种影响超过一定限度时,特别是在自然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必然会打破生态系统的平衡,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效应。
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改变局部小气候
水电站拦坝蓄水,水面面积扩大,蒸发量也将增大,从而提高了空气湿度,最后导致局部降水量增多。而且由于水相较于岩土比热容更大,水体对周围环境微气候的调节作用更加显著,大面积水体代替了原先的陆地,通过升高最低气温、降低最高气温,减弱气温的日较差和年较差,从而对区域气温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由于水面比地面更加光滑,近地面大气运动所受到的摩擦力降低,风速将会显著上升。
1.2改变河流特征
大坝水库虽然有利于调节水资源的时间分布不均,但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河流的理化性质。由于河流被拦截,流量减小,流速下降,水中泥沙提前沉积导致河床上升,水坝上游水位上升,下游水位相对下降。如黄河上游龙羊峡、刘家峡两水库可将40~50亿m3水量从汛期调至非汛期,使汛期水量占年径流量的比例由62%降到40%;而三门峡、黑石关、小董汛期水量占全年水量的比例由1950~1960年的60. 0%降至1986~1993年的45. 9%,而汛期沙量占全年沙量的比例却从84. 8% 上升至91. 4%,“小水带大沙”,影响到河床中泥沙输移和沉积[1]。
1.3破坏生物多样性
由于水库蓄水导致河流水位上升,河流上游两岸处于水位线以下的陆地被淹没,某些地势较高的地方还可能形成孤岛,例如三峡水库蓄水,白帝城由“半岛”变成四面环水的“孤岛”。这对于陆生动物来说,栖息地面积大幅度减少,不得不离开原有的地区而向外迁移,而一些生长在河流两岸地势较低处的陆生植物也会被上升的河水淹没而死亡。另一方面,由于水库上下游水深的变化,以及拦蓄河水导致的河流理化性质如流速、水温、含氧量等的变化,水生环境发生改变,水生生物也可能被迫迁移或者由于不适应而死亡。此外,大坝隔断大江大河,对一些洄游性鱼类的种群繁衍造成威胁。
1.4诱发自然灾害
水电工程改变了当地的地质构造,引起的自然灾害主要为地质灾害。水库诱发地震的两种主要机理,第一种是水库蓄水后水体重力产生的静水压力对坝区地下岩体的加载,造成岩石断裂错动而引起地震;第二种机制是由于水库蓄水造成岩石中孔隙压增大有效应力下降而引起岩石破裂错动产生地震[2]。另外,水库水位上下急剧变动,水体对坡地的压力加大,也会促使斜坡和岸坡发生滑坡。
生态环境的好坏与否决定了水电开发的效率和持久性,生态环境一旦恶化也必定会影响水电工程的正常运作。例如,如果一条河流水体受到污染而严重酸化,则会对发电机组造成强烈腐蚀,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大大增加了维护工作,并且极易使设备故障而导致严重后果。如果水电站由于开发不当导致周围土壤结构性质改变,将会对大坝的稳固性造成威胁,严重者可能溃堤。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保障水电工程的正常运行,只有与生态环境相协调,才能充分保障可持续发展。
因此,生态环境和水电开发的影响是相互的,也是多方面的。
2协调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突出强调了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对于水电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做好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3]。
协调好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2.1端正态度,加强生态环保意识
我国当前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高速发展的阶段,对能源的巨大需求日益剧增。面对水电开发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水电工作者不应该想着如何逃避责任,而是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对生态环境破坏最小化。既不能为了发展水电而盲目的破坏环境,也不能为了保护环境而放弃水电事业。近年来,全国各地大肆修建水电工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对许多无证开发的水电站不置可否,甚至是开绿灯,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乱建、违建的现象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一些水电投资方,要么打着法律的球,要么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置若罔闻。政府以及水电建设方、投资方的观念不端正,履行责任不自觉,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也得不到有效控制。因此首先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3]的原则,要意识到破坏生态环境不仅是对社会的失责,也是对子孙后代利益的损害。
2.2提高效率,建设科学的水电工程
“合理可行型”工程规划 在水电工程的设计阶段,要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的特点,结合测绘、地质、水利水电等专业部门,充分利用地形、地质和水文条件,合理规划设施结构布局,把工程建设可能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工程的设计要科学可行,还要做到不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比如水电站横断大江大河时,设计洄游鱼类安全过坝通道不影响其繁殖。
“环境友好型”工程施工 水电建设是大型而且相对长期的工程,在施工中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尽量减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不得随意占用耕地、林地,对可能影响到动物或者珍稀植物进行就地保护或者迁移。在水电站建设期间,大量建筑材料需要运输,材料的原产地和堆放地都会对陆地生物体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应尽量减少受影响的陆地范围,并提供实物支付或等价替换的保护措施[4]。工程竣工后,应进行环保验收,验收通过后才能投入正式使用。
“生态协调型”工程运转 水电工程必须要与生态环境长期协调共存,制定一套合理的运行机制,才能使水电开发取得的效益最大化。水电站的运行要树立全局观念,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合理调节流量,实时监测水质变化情况和生物生存情况,实现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
此外,水电开发还可以充分借鉴国外的经验,如瑞典和欧盟的“绿色水电”认证制度,美国的“低影响水坝”评估,对我国的水电开发具有重要指导和参考意义。
3结语
目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的大规模开发修建,正是社会对能源的强大急切的需求造成的。协调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溯之根本,就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问题。能源的利用效率提高了,水电工程的负担也就相应减小,由此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也会减轻。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问题,也是无法避免的问题。只有高度重视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水电事业才能健康、高效的发展,才能为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麻泽龙,谭小琴,周伟,等.河流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J].广西水利水电,2006(1) :24-28.
[2] 太树刚,李建有,林凤仙,等.水库诱发地震两种机理的比较研究[J], 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34(S2):52-56.
环境保护税法范文4
【摘要】 目的 探讨用饱和水溶液法制备葛根素的β环糊精包合物的最佳工艺。方法 运用饱和水溶液法制备葛根素β环糊精包合物,并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葛根素含量,紫外光谱、红外光谱验证包合物。结果 通过正交试验得到最佳制备工艺为葛根素与β环糊精投料比为 1∶1,包合时间为3h,包合温度为60℃,包合率可达94%。结论 饱和水溶液法制备葛根素β环糊精包合物工艺简单可行,适用于葛根素口服制剂的改进。
【关键词】 葛根素;β环糊精包合物;正交试验
ABSTRACT
Objective
To discuss the optimum technology of saturated water solution in preparing β-cyclodextrin inclusion compound of puerarin. Methods
Ultraviolet spectrophotometry was applied to detect the content of puerarin, and ultraviolet spectrum and infrared spectrum were applied to verify the inclusion complex. Results
Orthogonal test worked out the optimum preparation process: the feed ratio (mol ratio) of puerarin and β-cyclodextrin was 1:1, the inclusion time was 3 hours and the inclusion temperature was 60, then the inclusion rate reached 94%. Conclusions
Satureated solution is of simple application in the preparation of β-cyclodextrin inclusion compound of puerarin, and it is suitable for the improvement of puerarin oral preparation
KEYWORDS puerarin β-cyclodextrin inclusion compound orthogonal test
葛根素(puerarin ,PU)是从豆科植物野葛、甘葛藤根中提取的一种黄酮甙,在水中溶解度为0.011 mol/L。具有扩张冠脉血管、降低血压和心肌耗氧,抗心律失常和明显限制心肌梗死范围等药理作用,临床上对高血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和视网膜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等疾病有较好的疗效[1]。本品静注,在动物体内分布广,消除快,不易积蓄,无代谢饱和现象[2]。大鼠灌胃后,24 h自粪及胃肠道内容物回收的药物为剂量的37.3% 。正常成人口服葛根素后36 h仅有0.79%从尿排出,72 h时自粪排出剂量的73.3%[3]。表明葛根素由于溶解度低,口服吸收程度较差。为提高PU生物利用度,考虑制备β环糊精(βCD)包合物,为进一步研究提高PU生物利用度和寻求改进PU的剂型方法提供基础。
1 仪器与试剂
电子天平(F1004,上海金科天平);数显恒温水浴锅(HH2,国华电器有限公司);搅拌器(JJ11增力电动搅拌器,金坛市医疗仪器厂);循环水真空泵(SHZⅢD,上海亚荣生化仪器厂);紫外分光光度计(UV1102,上海天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红外测定仪(FTIR8400S,日本岛津公司);真空干燥箱(DZF—6090,上海精宏实验设备有限公司)。PU标准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 ;PU原料药(批号:20060915,成都天源天然产物有限公司)βCD(分析纯,成都科龙化工试剂厂);95%乙醇(分析纯,成都科龙化工试剂厂);无水乙醇(分析纯,成都科龙化工试剂厂);Kbr(红外压片);蒸馏水(自制双蒸水)。
2 方法与结果
2.1 葛根素βCD包合物的制备工艺
2.1.1 包合物制备 精密称取βCD 10.005g,加入125ml双蒸水, 在一定温度恒温水浴中搅拌溶解,溶液由乳白色变为澄清为止,为a溶液。取一定量的葛根素,加入10ml 95%乙醇,在一定温度下搅拌,制备成混悬均匀溶液,为b溶液。将b溶液缓缓加入a溶液中,在恒温条件下,转速约为150r/min,搅拌一定时间,取出后,放冷至室温并放入冰箱中(4℃)冷藏24h,使βCD包合物充分析出。将包合物从冰箱中取出,用抽滤器抽滤,先后以少量双蒸水和无水乙醇冲洗滤饼并收集滤液,将抽滤得的滤饼放入真空干燥器中干燥,55℃干燥10h即得。
2.1.2 正交试验 为优选包合工艺,设定条件A(βCD与葛根素比率)、条件B(包合温度)、条件C(搅拌时间)3个因素为考察对象,进行正交试验,以葛根素的包合率为指标,以求最佳包合工艺。见表1、表2。
表1 因素水平表(略)
由表1表2可知,最佳工艺为A3B3C3,即葛根素与β环糊精投料比为 1∶1,包合时间为3h,包合温度为60℃,包合率可达94%。
2.2 包合物中葛根素的含量测定
2.2.1 紫外检测波长的选择 精密称取葛根素标准品10 mg于100 ml量瓶中,以95%乙醇5mL 溶解,以双蒸水定容。再取5ml于100 ml量瓶中,以双蒸水定容。扫描测定其在200~500 nm范围内的紫外吸收光谱。结果显示,PU在(250 ±2) nm 有最大吸收,而βCD 在此波长处无干扰。配置PUβCD包合物溶液,其吸收光谱与PU标准品吸收光谱一致。因此,确定250nm为药物的检测波长。
表2 正交试验表(略)
2.2.2 标准曲线的建立 精密称取葛根素标准品5.0mg,置于25ml容量瓶中,用双蒸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得到浓度为0.2mg/ml 的PU溶液,作为母液。再取5ml于25ml量瓶中,以双蒸水定容,得到浓度为0.04mg/ml 的PU标准溶液。然后再取1、2、3、4、5、6ml于25ml量瓶中,以双蒸水定容并在250nm处分别测定A值。再对A-C作图,得一标准曲线为y=63.375x + 0.0083 R2 = 0.9995。
2.2.3 含量测定 将包合物从冰箱中取出,用抽滤器抽滤,先后以少量双蒸水和无水乙醇冲洗滤饼并收集滤液,将抽滤得的滤饼放入真空干燥器中干燥,55℃干燥10h即得。将收集的滤液置于锥形瓶中,吸取20μl滤液于100ml容量瓶中,将滤液稀释到5000倍,在250nm处测定A值为0.449,包合率为94%。
2.3 葛根素βCD包合物形成验证分析
2.3.1 紫外分光光度法 将葛根素、葛根素包合物、物理混合物在200~300nm做紫外扫描。结果表明葛根素在250处吸收峰明显,而葛根素β环糊精包合物在紫外区无明显吸收峰,说明葛根素已被βCD包合形成了包合物。
2.3.2 红外分光光度法
2.3.2.1 压片 将KBr研细,(20N)液压成片,作为空白片,压30~60s,以下相同。
取KBr和βCD,(βCD少量)混合,混合均匀,(20N)液压成片。
取KBr,βCD,葛根素物理混合,混合均匀后,(20N)液压成片。
取包合物(少量)和KBr,混合均匀后,(20N)液压成片。
将压好的片在红外测定仪上测定,得到相应的红外图谱,比较得到的4个图谱,判断包合物中是否有葛根素(葛根素红外特征吸收峰在1700 cm-1左右)
2.3.2.2 红外分析结果
葛根素红外图谱(略)
βCD红外图谱(略)
物理混合物图谱(略)
包含物红外图谱(略)
结果说明由样品的红外图谱与葛根素、β环糊精、物理混合物的红外图谱比较可以看出:样品在1700cm-1左右处有特征吸收峰,葛根素纯品特征吸收峰也在1700cm-1左右, 说明包合物中有葛根素存在。同时样品的红外图谱上葛根素的基团红外吸收特征峰已消失,说明制得的葛根素β环糊精包合物中葛根素已完全包合进去。
3 讨论
药物在水中溶解度低或性质不稳定时,药物制剂的开发及生物利用度将受到限制和影响,利用βCD与药物的包合作用增加药物的水溶性和稳定性是多年来广泛研究的方法[4]。环糊精在水中溶解度小,最易从水中析出结晶,故为最为常用的包合材料。应用新型辅料βCD包合技术是中药制剂工艺研究新兴发展的一门技术[5]。
由于葛根素水溶性和脂溶性都较差,在水中溶解度为0.011mol/L,口服给药吸收速度和程度均较差,生物利用度很低,其临床应用受到限制。因此,将葛根素制成包合物不但可以提高药物的溶解度和生物利用度,而且能够对葛根素的药物剂型、给药途径进行改进,提高病人的依从性,从而提高治愈率。本试验采用饱和水溶液法进行包合,操作方便,设备要求不高,便于工业化生产[6]。根据上述结果可初步得到包合物,但还不够完善,制备工艺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从而得到更好的包合物,同时,为进一步研究提高PU生物利用度提供基础。故采用β环糊精制备葛根素包合物这一工艺设计具有很大的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1] 李小鹰,王培乍,邵建华.葛根素对急性心机梗塞患者梗塞范围的影响[J].中华心血管杂志,1985,13(3):175.
[2] 金昔陆,朱秀嫒.葛根素在大鼠、家兔、犬中的药物动力学[J].中国药理学报,1992,13(3):284.
[3] 朱秀嫒,苏成业,李振华等.葛根素有效成分的代谢研究[J].药学学报,1979,14(6):129.
[4] 周叶红,王秀萍,双少敏. β胡萝卜素包合物的制备及稳定性研究[J].中国药房,2007,18(34):2678.
环境保护税法范文5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优化措施
在水利工程项目建立过程中,对于环境的影响不容小觑,尽管其对于发电项目、调蓄洪峰项目以及灌溉项目都有深远的影响,却存在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的问题。从长远发展角度分析,其中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相关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具体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和综合管控,真正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联系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兴建主要是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综合调控,能在解决相关水资源问题的基础上,集中优化水资源地区的管理模型和管理效果,并且集中处理分布不均匀的问题,真正实现自然灾害的有效规避和处理。正是基于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立和运行要贴合环境发展需求,在满足自然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综合分析和集中处理,保证建设方案能都符合实际。水利工程建设是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生态环境的定位,结合实际生存和发展基础,仅依靠自然力量不能完全抵御自然灾害的威胁,而且多数生态环境的破坏往往都是人为造成的。相关管理人员要针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资源的合理化应用,集中管理生态控制模型和水利工程建设的运行维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过程中,能有效改善和弥补水旱灾害问题,也能一定程度上解决水资源分配不均匀的问题,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并且确保相关运行维度和管理模型之间建立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可持续性发展的生态环境是水利工程项目的保障体系,在水利工程项目建立中,要根据自然条件的基本情况制定相应的管控机制和管理框架。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要以水利工程和生态环境和谐共处为基本原则,减少恶性破坏[1]。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2.1正向影响
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立过程中,要杜绝污染型发展趋势,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才能真正提高其环保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在水利工程项目建立和运行过程中,蓄水发电以及灌溉项目都会提升地区的经济效益,真正实现整体管理效果和管理实效性的最优化。正是借助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能有效提升环境对于自然灾害的抵御程度,确保整体管理模型和管理幅度的最优化,也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生活环境以及生产环境舒适度的升级。另外,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水库建设能有效对河流的净流量进行深度管理,并且在枯水期进行集中防水,从而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体下游河流的自净能力,切实维护整体水库建设项目的运维体系[2]。
2.2负面影响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结构在可持续发展运行维护体系中,对于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
(1)水库的建立和使用,导致区域性的大面积停滞水域,而水库在光照条件下,逐渐形成新的水域环境。相较于自然河流就会出现差异性,甚至会对周边自然环境以及社会生产环境产生影响,就需要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需求,建构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另外,若是相关设施的管理人员在管理机制和措施方面存在问题,都会导致水库蓄水出现问题,甚至使得上游被淹没,也就使得水库周边的建筑以及景观结构存在被淹没的安全隐患,对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2)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对于生态平衡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生态环境的基本参数会变得较为脆弱,甚至会出现不可估量的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效果。
(3)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由于基础设施的建立,会对生物自然生长带来影响,甚至会破坏一部分生物赖以生存的活动空间,导致生物灭绝,对于自然环境中生物多样性以及基因多样性都会产生不良影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水平[3]。
3优化措施
3.1建构积极的维护体系
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行和操作过程中,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要结合实际需求,建构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加之水利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涉及范围较大,相关技术人员要结合实际需求和项目管理措施,积极落实维护体系和运行措施,减少工程项目开展对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影响。另外,为了进一步保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结构和运行维度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就要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评价机制和维护体系,从而保证其发挥其实际价值,并针对具体工程管理行为建立相应的管控和纠正措施[4]。
3.2完善有效的制度框架
对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的保护,不同的人群存在不同的见解和认知水平,因此,要想统筹管理项目,就要从思想意识层面提高相关人员的环保意识,建构切实有效的管控机制和管理措施。并且,在制度框架体系内,落实科学化管理要求,制定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政策,从而维护制度的实效性,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和综合管控,也要对工程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值得一提的是,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对有利影响以及负面影响进行综合考量,从而建构更加具有实际价值的合理化运行方案[5]。只有对水利工程项目中的具体环节进行集中处理和综合管控,才能进一步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目标。要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的破坏程度最低,以制度约束工程项目的运行行为,实现整体运维体系的全面升级。
3.3强化水土保护工作
除了规范施工管理行为和项目管控要求外,针对水土保持工作,也要提升重视程度,特别是对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区域,要提升重视程度,就要集中升级建设实践活动,保证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效性能得到有效发挥,并且结合水土资源的合理化运用,真正实现生态环境和水利工程项目的协同发展[6]。
4结束语
总而言之,要想从根本上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就要深度贯彻落实宏观管理机制和全面环保意识,建构协调发展的运行体系和管理模式。利用保护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生态环境受损的几率,并且建立生态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处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收益之间的关系,确保整体管理维度和管理效果的最优化,也为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郑守仁.我国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与生态保护问题探讨[J].中国工程科学,2006,(6):1-6.
[2]苏维词,杨华,罗有贤,等.三峡库区涨落带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防治措施[J].水土保持研究,2003,(4):196-198.
[3]潘世兵,路京选,张建立,等.黑河流域水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中的几个问题探讨[J].干旱区研究,2016,23(2):236-240.
[4]张保胜.关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生态保护问题研究[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4,14(1):134-135.
[5]陈韦丽,吴琼.浅析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37(Z1):125-127.
环境保护税法范文6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U6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6)03-0067-01
虽然我国部分区域水资源较为丰富,但相对于我国人口数量和地域面积而言,我国没有形成完善的节水用水意识,致使水资源浪费较为严重。为了改善这一情况,需要注重水利工程的建设。虽然水利工程建设能够有效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但其同时还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中,还需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即做到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协调。
1水利工程建设对环境所产生的消极影响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主要是将大量的水体集中水库中,从而使水位升高、水压增大,过大的水压会对周边的地壳产生影响,从而出现相应的地质问题,严重还会引发地震。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会导致整个库区被淹没,从而直接对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如影响生物的生存,影响鱼类的繁殖等。当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会对周边地区的自然气候规律产生影响,由于大量水体的集中,会使该地区的温度和湿度出现一定的变化。
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会对下游河道的流量产生影响。如水库存蓄洪水时,也会存蓄非汛期的基流,从而对下游河道水位产生影响,甚至致使其出现断流的现象。同时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还会导致下游湖泊易于涸,以及对水产养殖业和航运业造成较大的影响。当水库蓄水后,输水渠量侧的水分会渗透地下,导致地下水水位升高,致使周边土地出现盐碱化或沼泽化等问题。
2水利工程建设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一般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短时间内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严重的影响,但却可以在短时间内提高社会效益。而且随着水利工程建设的完成,其能够发挥水利灌溉、防洪排涝等作用,即起到减少自然灾害的作用,使人们生活在比较稳定的环境中。相对于水利工程起到的作用,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投入,比其他工程都较低,且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我国水资源分布非常不均匀,通过水利工程建设,能够有效改善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匀的情况,如进行跨流域调水,可以很好的解决相应地域的水资源危机问题。我国宏大的水利工程,南水北调工程,明显改善了我国南北地区水资源分布不均匀的问题。
3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3.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时,首先要注重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建立,并保证其健全性。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师要注重对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的勘察,并对水利工程建设期间以及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将会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作出详细的评估。水利工程设计师在进行水利工程的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原则,并利用相应的措施,减小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所产生的不良影响。
健全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体系需要包括经济和生态环境的评估,保证水利工程既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的发展,又能够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并能够推动其自动的发展,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全面考虑社会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等制定完善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从而明确水利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3.2加强水利工程的选址和建设规划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会导致相应的河流流域出现一定的变化,因此在进行水利工程的设计时,需要注重对河流的规划和评估,确保满足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利工程的选址工作极为重要,虽然水利工程建设或多或少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为了将影响降到最低,需要选择对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地域,同时需要注重移民率的降低。榱搜窈侠淼乃利工程建设地址,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在初期就做好建设规划工作,并对相应的地址进行评估和估计,从而选择影响最小、最利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