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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范文1
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及其优势
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首先是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的美国,资产类型只有住房抵押贷款;其次为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欧美发达国家开始出现,所涉及资产有汽车、计算机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其他商业贷款;最后为其他公司应收款资产证券化,在20世纪90年代初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市场出现,类型遍布很多领域,如基础设施收费、贸易公司应收款、消费品分期付款等。
资产证券化是直接融资的一种,除了具有一般直接融资特点外,还融合信托等制度的特点,形成了自己独特优势:第一是对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的引入。SPV可以是发起人内设机构、子机构,也可以是独立第三方;SPV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通过真实销售可以一次性变现发起人的资产池,实现破产隔离,最大限度地减少遭到清偿的法律风险。第二证券化资产池和所发行证券的标准化程度远高于其基础资产。低流动性、个别化的基础资产经过证券化,转变为高流动性、标准化、大量投资者共同参与的投资工具。第三信用增级技术的广泛使用。多样化的信用增级技术保证了证券化证券违约风险的最小化,提高了证券化证券的信用评级,使得证券化可以适用较低的利率水平,通过设立SPV在资本市场进行证券化融资可以获得比担保债权融资更低的融资成本。最后资产证券化具有较高的透明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经过真实出售、打包形成资产池,与原始债权人实现了破产隔离,其结构清晰;信用增级技术和标准化发行更进一步提高了资产证券化的透明度。
二.资产证券化的概述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资产证券化的定义,是通过对金融工具即“资产证券”的界定来进行的:“资产证券指的是由一个特定的应收款资产池或者其他金融资产池来支持,保证偿付的证券。这些金融资产的期限可以固定,也可以循环周转。根据资产条款,在特定的时期内能产生现金流和其他权利,或者资产证券也能由其他资产来保证服务或保证按期向证券持有人分配收益。”
资产证券化可以分解为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上发债或股票筹资,为一级证券化。其主要的金融工具包括商业票据、企业债券、股票。它动摇了银行作为传统资金提供者的地位。二级证券化是将信贷资产和应收账款资产集中起来,将资产的现金流重新包装组合或者分割后,用以支持新的证券,即资产证券,出售给市场投资者。信贷资产和应收账款等成为基础资产,资产证券是建立在基础资产之上的衍生资产,是一种衍生金融产品。
三.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
我国商业银行有大量信贷资产,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对银行还说是一种不错的途径。2005年4月20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标志着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从理论探讨转向实际运作。《试点办法》对资产证券化的核心要素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些核心要素主要涉及发起机构、资产池、特殊载体(SPV)、证券的发行与交易,实现破产隔离和真实销售。
《试点办法》对资产证券化的运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各个交易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该办法采取了资产证券化的SPT模式。其核心法律关系是信托,发起机构是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是受托人,投资者则是受益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银行将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信托财产作为基础,以此来发行证券,投资者作为受益人持有证券。在2005年12月建行发行首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通过中信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推出该项信托。在该项目里来看中国建设银行为委托人、而中信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则为受托人,对其产品购买的投资者就是受益人。
信贷资产范文2
关键词:信贷资产证券化 CLO 基础资产 违约率
自2015年以来,国务院、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等部门,均发文鼓励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以盘活银行存量、提高资本充足率。2015年5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增50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并继续完善发行制度、规范信息披露、支持上市交易。2016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及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发文,支持银行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住房及汽车等存量信贷,加大对工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深化金融改革的背景下,预计“十三五”信贷资产证券化仍将保持快速发展。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概述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未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通过发行安排,转变为具有流动性的证券化行为。根据监管体制,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主要包括银监会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证监会监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
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业等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包括:企业贷款、工程机械贷款、铁路专项贷款、不良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贷款、消费性贷款、汽车贷款及租赁资产等。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必要性
(一)缓解资本约束与信贷规模矛盾
随着央行的连续降准降息,2016年1月我国新增人民币贷款2.51万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1.5万亿,中长期贷款余额占比达61.3%。同时随着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持续攀升,产生了大量的资本占用,资本充足率面临较大的监管压力。而在银行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为稳定经济发展,如何有效盘活存量信贷资产,释放信贷规模显得尤为必要。
(二)缓解监管要求与流动性要求矛盾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银行流动性要求较高,一般要求商业银行持有一定的现金及风险系数低证券等流动性高的资产。目前,商业银行存量信贷资产缺乏流动性,通过开展存量信贷资产证券化,实现资产出表,回笼现金,增加银行流动性。
(三)有利于银行转变盈利模式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采取持有到期为主的经营模式,仍以利息收入为主,不符合银行盈利模式转变要求。而信贷资产证券化,通过解决信息不对称、风险管理、期限错配等,提升了信贷业务附加值,拓展了中间业务收入渠道,有利于商业银行转型发展。
(四)有利于银行风险管控
在银行不良率持续上升背景下,2016年国务院决定谨慎稳妥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缓释风险,以期实现不良资产“双降”。同时,目前银行开展的各类信贷流转业务,由于信息不透明、风险难跟踪等,且大部分由银行作了隐性担保,并未实现真正的风险转让,仍在银行体系内。但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通过信托、破产隔离等手段,使得产品实现标准化流转,风险得以在社会各部门间分配和再平衡。
三、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基础资产简析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概况
信贷资产证券化(以下简称CLO)始于2005年,截至2016年3月末,各金融机构共发行银行CLO共224只,发行总额8409亿元,期间因2008年次贷危机暂停,于2012重启。
(二)基础资产类别分布
基础资产中,企业贷款发行数量和发行金额占比均最大,分别占比69.2%和74.8%;其次位汽车贷,占比分别为12.1%、6.8%;个人房地产抵押贷款占比也较大,分别为和7.6%、6.2%。
(三)企业贷款
截至2016年3月末,以企业贷款为基础的CLO已发行155只,发行金额合计6289亿元。历年发行情况如下图所示:
企业贷款基础资产一般金额较大,其资产质量对资产支持证券影响较大,因此对借款人的信用分析、还款能力及担保情况等审查显得尤为重要。同时,需要关注基础资产池中借款企业行业及地域分布。目前3只企业贷款类基础资产支持证券出现借款人违约情况,违约笔数119笔,违约金额7898万元,占比2.1%。
(四)汽车贷款
截至2016年3月末,以汽车贷款为基础的CLO已发行27只,发行金额合计573亿元。历年发行情况如下图所示:
汽车贷款基础资产具有金额小、借款人分散、信用度高、逾期率低等特点,属于优质基础资产。目前8只汽车贷款类基础资产支持证券出现违约,违约笔数805笔,违约金额2972万元,违约率仅0.28%。
(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截至2016年3月末,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的CLO已发行27只,发行金额合计573亿元。2015年以前,发行的数量及金额均较小,进入2016年发行节奏明细加快。历年发行情况如下图所示:
个人住房抵押与汽车贷款同样具有小额分散的特点,且借款人一般信用状况良好,还款意愿较强,基础资产违约率低,属信贷资产证券化优质资产。目前,6只个人住房抵押贷款CLO出现违约情况,违约金额2524万元,违约率0.66%。
(六)消费性贷款
自2012年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试点扩容后,消费性贷款、信用卡贷款、铁路专项贷款、租赁资产等被纳入。截至2016年3月末,以消费性贷款为基础的CLO已发行6只,发行金额合计106亿元。发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消费性贷款与汽车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具有小额分散特点,但由于缺少相应抵押物,因此受借款人主观意愿影响较大,因此需对入池资产对借款人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包括职业特点、年龄、家庭环境及个人还款意愿等方面。目前,2只消费性贷款CLO出现违约情况,违约金额378万元,违约率0.09%。
(七)信用卡贷款
截至2016年3月末,以信用卡贷款为基础的CLO已发行3只,发行金额合计238亿元。信用卡贷款类似消费性贷款,在违约率方面,目前2只信用卡贷款CLO出现违约,违约金额4672万元,违约率0.36%。
(八)专项贷款
截至2016年3月末,我国共发行了5只铁路专项贷款CLO,金额452;1只工程机械贷款CLO,金额15亿元。截至目前,均未出现违约。
(九)租赁资产
截至2016年3月末,以租赁资产为基础的CLO已发行6只,发行金额合计78亿元。租赁资产与企业贷款类似,入池资产具有笔数少、金额较特点。截至目前,未出现违约。
(十)不良贷款
截至2016年3月末,以不良贷款为基础的CLO已发行4只,发行金额合计134亿元,均是在08年金融危机以前。随着不良贷款额及不良贷款率的“双升”,银行对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具有较强意愿。2016年,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重启,发行机构进行了扩容,工、农、中、建、交及招行等六家银行被纳入试点范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渐完善,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未来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四、基础资产选择分析
通过梳理历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情况及各类基础资产占比情况,发现目前CLO市场主要以金额大、笔数少的企业贷款为主,而其违约金额占比也是最高的。因为,企业贷款的基础资产池受单一借款主体的影响较大,需着重考虑借款主体行业、地域等分散情况。
而汽车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消费性贷款、信用卡贷款等基础资产违约金额占比均较低,而这类资产具有小额、多笔特点,因此可有效分散风险。
五、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建议
未来,随着注册制、信批指引等金融改革的深入,以及银行自身经营的需要,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迎来爆发期。目前由于我国企业贷款和基建项目贷款偏多,使得企业贷款仍是现阶段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主力。随着信贷脱媒加剧,直接融资快速发展,企业贷款在融资体系中的占比会逐渐减少。与此同时,小额、分散的基础资产池更有利于应对未来证券化局面。因此,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应加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信用卡贷款等投放,此类小额、分散的基础资产CLO将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
[2]孙丽丽.浅析当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基础资产的选择[J].时代金融,2012(08),215-216
信贷资产范文3
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平稳缓慢增长,受到需求减弱、经济下行下结构调整的困难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预计未来经济下行在短期内难以缓解,长期来看经济增长波动趋于平缓,但经济运行仍面临较多的不确定性。
在此经济大环境下,资本市场正面临崛起与转型的阶段,对证券市场中风险把控以及运营操作做出更严格的规范。同时国家为大力鼓励资本市场的发展,适时出台一系列有益于证券市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致力于减少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加强规范发展,从而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近年砘チ网的快速发展与炽手可热的金融不期而合,在大数据、云计算成为可能,科技引导经济发展的当代,金融如虎添翼,互联网金融急速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人们无处不在体验互联网金融带来的便利,为互联网金融拓开了更为广阔的市场,互联网金融伴随着多种多样的金融产品日益壮大。
在经济下行中,证券市场的一些特性发挥着不可比拟的作用,如资产证券化的杠杆性、流动性等缓解了银行的束缚作用。我国市场曾以银行借贷为主,降低了投资者的积极性,资产证券化有益于投资者多方面筹集资金,同时,加快了资金的流动性。对商业银行而言,也是可以增加自身的盈利渠道,加快信贷资产周转率、改变经营模式、减少资本占用等。在金融行业与“两会”都大力追捧的“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巧妙的结合,不仅满足了一些消费金融机构本身的融资需求,而且赋予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更多的获利空间,极大地加快了资本市场的流动性。而消费信贷的资产证券化同时可以满足多方需求,同时又符合国家政策的发展,从而使其的快速发展成为了可能。
近年来已有不少互联网消费信贷实施资产证券化,京东白条、蚂蚁花呗等金融产品资产证券化相继推出,本文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第一波永盈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为例,揭示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以及其特殊性。
二、永盈消费信贷的案例梗概
(一)交易结构
本次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本次交易的发起机构为宁波银行,受托机构为国元信托,充当SPV的作用。宁波银行作为城商行,零售业务发达,其中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下的资产达369,919万元,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宁波银行为增加盈利渠道,盘活资金的流动性,将此部分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委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进行对资产的打包、分级、处理,设立永盈2015年第一期消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出售给投资者,待去除承销报酬和发行费用后支付给发起机构。
受托机构将资产分为三层,分级进行信用评估,分为优先A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B档支持证券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为80.99:12.00:7.01,发起机构同比例持有各档证券的5%。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产品,受托机构将按税收、信托费用及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收益等的支付顺序,并以信托资产所产生的的现金为限向投资者支付回报。
(二)基础资产池
本次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为宁波银行持有的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债权,庞大的资产池决定了,信贷的笔数具多,所以对入池的资产就有一定的选照标准,就贷款种类、信用等级、合同期限、贷款账龄、贷款利率结构、借款人职业分布、地区分布付息频率等多方面标准选择入池基础资产,从而相应的合格标准及资产保证。
本次资产池中借款人因工作和收入稳定,因此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和意愿,虽具有很高的地域集中度和职业集中,但是由于贷款数量庞大且分散,基础资产池信用风险极低。另外宁波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开展时间长,贷款余额规模较大,整体违约率处于行业极低水平,循环购买期有较为充足的购买率。
由于本次交易资产池中的基础资产个人消费信贷具有期限短的特性,为维持到期日后资产池的资产总量,受托机构在信托交付日后,会持续购买符合标准的其他个人消费信贷入池。
(三)信用增级措施
由于本次资产的采用分层的方式,就风险的水平不同则收益的水平也不同,在采用内部增级的方法的时候,只有相对次的证券为相对优的证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如优先A档资产支持证券可以得到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得到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信用支持,资产池获得现金流在不充分的条件下,首先偿还A档,其次B档和次级,从而为优先优先A档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得到了很好的补偿,风险降低,以此类推,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得到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7.01%以上的信用支持。另外证券的超额利差加固了资产池的稳定性,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正常支付提供了支持。由此证券的分层出售,明确了各层的风险与收益,也满足了消费者对风险的不同偏好。
本期证券化项目为动态资产池,在信托运营期内,《信托合同》约定只要信托本金账户存在余额,就构成标的资产持续买卖行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发起机构丧失持续提供基础资产的能力等造成的资产池恶化,本期证券化项目中引入了持续购买提前终止机制,触发加速清偿事件情形之一,构成终止事由,即《信托合同》约定的标的资产持续买卖的条件。明确了了发生加速清偿事件与发生违约事件的一些条件。
(四)现金流支付顺序
15永盈1在信托项下设置信托收益账、信托本金账、信托储备金账,在每个回收款转付日,全部回收款和其他因信托财产所取得的款项,将由贷款服务机构存入信托账户,信托账户的回收款,将由资金保管机构分别存入信托收益账和信托本金账。加速清偿事件及违约事件发生前信托本金账、信托储备金账分别按各自规定的分配顺序进行资金分配。违约事件发生后,全部回收款依次按照税费、所有中介机构报酬、证券分层的本金与收益顺序进行支付。
三、永盈消费信贷引发的借鉴意义
(一)循环购买的动态资产池
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区别于之前的资产证券化资产池,以期限短的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为入池资产,为打破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的期限错位问题,采用循环购买的动态资产池。在此之前由商业银行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由于还款期限较长,且回收款稳定,且大都为企业贷款,均为静态资产池,小贷资产证券化和租赁资产证券化则普遍采用动态资产池。本次个人消费信贷资产证券的银行间发行具有一定的创新和突破,使数量众多、期限较短的小额贷款的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动态资产池产品从初始起算日起无法确定并保持固定入池资产,受托机构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说明书规定的信贷资产选择标准,选取符合标准的参照资产池,在信托财产交付日后,受托机构将为资产池持续购买其他个人消费信用贷款。
消费信贷具有规模大、收入稳定等特征,合理利用资金的流动性为多方创造更多的利益,以此引发的京东白条、蚂蚁花呗等网上个人消费信贷也具有同样的意义,为以后个人消费信贷的盈利模式增加了新的途径。
(二)风险分散
本次永盈消费信贷的基础资产池中的入池资产就地域分布方面,其中前三大省份浙江、江苏、上海贷款余额占比达95.68%,虽然城商行的业务特性导致借款人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但本期产品参照资产池贷款笔数非常多,降低了地域分布相对集中的风险。
信贷资产范文4
5月28日,刚刚成立不久的银监会,便以“银监通[2003]1号”文发出了对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及其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外界对银监会出手的第一招评议纷纷,对为何选择非信贷资产这个平时并不十分引人注意的题目下手也存在诸多猜测。其实,万事都有一个开端,这只是银监会快速步入监管正轨的一个开始罢了。如果有什么含义的话,我想它要表达的含义便是:非信贷资产并非不重要。
说起银行资产,绝大部分人会想到银行贷款,即信贷资产。但人们或许不知,除信贷资产外,银行还有一大块非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种类繁多,即使是银行界人士,也很少有人能准确、全面地讲清楚它到底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非信贷资产按其风险常态可分为非风险性非信贷资产、风险性非信贷资产。非风险性非信贷资产指无风险或风险很低的非信贷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联行款项、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风险性非信贷资产等8项。
风险性非信贷资产指有风险或风险程度较高的非信贷资产,包括存放同业款、拆放同业、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委托贷款及投资、买入返售证券、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其他风险性非信贷资产等11项。
仅从上述分类,大家已经感到非信贷资产的复杂性。事实上,几乎每一项非信贷资产又可细分为若干子项,大部分非信贷资产背后都有无数个故事可讲。这就难怪少有人能把非信贷资产讲个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这其中当然与非信贷类资产分项错综复杂有关,也与长期以来人们对其不够重视有关。总认为它不是资产管理的主流,也不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银行多年积累的一些呆坏账和待处理损失都放在非信贷资产损失内,使其成为银行资产的垃圾袋。
银监会这次对非信贷资产检查,有助于促进非信贷资产的规范管理和发展:
一是有利于摸清家底。银监会要求四家银行查实非信贷资产的总量和结构分布情况,检查各项非信贷资产是否按正确会计科目进行反映和核算。经过此次检查,可以摸清非信贷资产家底。
二是有利于评估损失。这次重点检查目前风险较高的各类挂账、垫账、待清理资产的数量和损失情况,主要包括12类风险性非信贷资产:表内应收利息、待处理房改资产、待处理同业拆借垫款、待处理案件纠纷垫款、待处理以前年度担保及信用证垫款、待处理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抵债资产、待清理投资及自办实体资产、待清理接收资产、应付福利费垫款、历年亏损挂账、其他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等。这里边既有家丑、也有黑洞,还有打不完的官司,理不清的纠纷,过去谁也不愿去理它,资产流失严重。通过此次检查,可以正确评估损失程度,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有利于挖掘潜力。近年来,为低降不良资产,监管部门和各行围绕信贷资产想尽了办法,做足了文章,较为充分地挖掘了潜力,使四家银行不良资产绝对额和不良资产比例出现了双下降。但任何事情都有一个限度,不良贷款降到一定程度,剩余的都是硬骨头,要再大幅度降解已相当困难。此时,把非信贷资产纳入到检查范围,可以扩大空间,挖掘潜力,有利于不良资产降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是有利于促进发展。银行资产的垃圾袋远不是非信贷资产的本来面目。非信贷资产是银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管理规范,不仅可以带来巨大收益,还有助于银行资产的多元化发展。在信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一些管理科学、市场意识高的商业银行,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了非信贷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一些行的非信贷资金运用收益占其总收益比例已越来越高,成为重要的利润来源。这也是今后银行资产业务多元发展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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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效率博弈模型
一、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概述
一般来讲,银行信贷资产是指银行发放的各种贷款以及应收账款,通常包括住房抵押贷款、商用房抵押贷款、工商业贷款、汽车贷款以及应收账款等。按资产质量划分可分为高质量(根据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曹凤歧教授的观点:高质量资产是一种能在未来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有持续一定时期的较低比例的托欠违约率、低损失率的历史记录的资产)和低质量信贷资产(通常指的是银行不良资产)。所谓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将其缺乏流动性但在未来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信贷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离和重组形成资产池,进而转换为在资本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资的过程。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发行过程涉及众多参与者。主要有借款人、发起人(银行)、特殊目的载体(SPV)、受托人、服务商、信用评级机构、担保机构、投资银行、投资者。一般来讲,其基本运作流程如下:
银行首先向央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一方面将其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由特殊目的载体发行ABS(资产支持证券),经投资银行承销卖给投资者,然后投资银行将发行收入转让给特殊目的载体,特殊目的载体按与银行签订合同中的资产出售价格转让给银行;另一方面,银行委托服务商向借款人收回本息,经受托人将本息偿还给投资者。
有的专家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经济功能角度分析提倡及早开放,认为开展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1、增强流动性,提高资产收益率。银行的资金来源以短期存款为主,而资金的运用则很多投向长期贷款。这种“借短贷长”的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风险会使银行陷入流动性不足的困境。而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将流动性不足的长期资产提前变现,可以加快信贷资产周转的速度,提高资产的收益率。2、银行可以利用结构金融工具来创建所需的投资结构,推进投资组合管理实践,有效改善银行财务管理,促进我国银行业从过去的市场占有率经营方式向风险管理方式转变,建立一个高效的金融体系。3、可以盘活许多银行不良资产,完成企业的低成本融资,加快处理不良资产的速度,提高资产处置效率。下面我从博弈论的角度通过分析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来探讨它的效率问题。
二、我国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博弈分析
1、模型假设
(1)根据市场形成理论:任何一个市场的形成至少存在供给和需求两方。当然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也不例外,我们可以把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主体抽象为银行(供给方)和投资者(需求方)两方。
(2)双方都是理性的,双方均为风险规避者,他们都想要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
(3)对投资者而言,他有“投资”和“不投资”两种策略选择,选择的依据是否能获得大于市场平均收益的收益。
(4)对银行(发起人)而言,一般来讲,它有高低两种质量类型的资产。一方面高质量资产对投资者吸引力很大,可银行为了保存自己的竞争势力,必须拥有一定份额的高质量资产而不会全部出售,另一方面银行虽然愿意出售低质量资产,可是投资者却不会购买,因此它需要与高质量资产整合打包出售。
2、博弈分析
2.1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对于投资者来说,他是否进行投资,取决于资产池中资产的质量,如果是高质量资产,投资者当然会投资,反之就拒绝投资。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投资者只能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来判断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高低,进一步决定是否投资。若判断失误,投资者拒绝了高质量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投资会产生机会成本;投资者接受了低质量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投资会带来直接损失,因此投资者要使其收益最大就要避免判断失误,使自身风险降到最小。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投资者与银行同时行动作决策所构成的博弈为不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下表为投资者与银行博弈的战略式表达。
投资者的收益空间为a=(a1,a2,-a1,-a2),其中a1%26gt;0%26gt;a2(当投资者购买的全是低质量信贷资产时收益为负)。
银行的收益空间为b=(b1,b2,b3,b4),其中b1%26gt;b4,b3%26gt;b4,b1%26gt;b2(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比不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收益高)。
当银行出售高质量信贷资产而投资者却不投资时,投资者的机会成本为a1,同样当银行出售低质量信贷资产而投资者不进行投资时,投资者收益为-a2(a2%26lt;0)。
从上表可以看出银行选择出售是一个占优策略,对投资者而言,若银行出售高质量资产,其最优选择是投资,此时博弈的纳什均衡为(投资,出售);若银行出售低质量资产,其最优选择是不投资,此时该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不投资,出售),但是由于投资者并不知道信贷资产质量的高低,因而投资者的最优选择依赖于它在多大程度上认为信贷资产质量是高或者是低。
假设投资者在博弈开始时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认为信贷资产质量高的概率为p,质量差的为1-P,那么投资者选择投资的期望效用为:
a1p+a2(1-P)(1)
投资者不选择投资的期望效用为:
-a1p+(-a2)(1-p)(2)
当两者相等时,即有a1po+a2(1-po)=-a1po+(-a2)(1-po)
po=-a2a1-a2
因此,投资者的最优选择是:当P%26gt;po时,进行投资;当P%26lt;po时,不进行投资;当P=po时,投资者选择投资与不投资无差异。
2.2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
在实际中,完全符合不完全信息下的静态博弈中是很难找到的,因为它要求所有博弈方同时行动。而事实上,博弈方的行动有先后次序,假设银行先行动投资者后行动,用博弈树来表示如下图所示。
该博弈树由3个阶段组成,第一阶段是银行选择高质量和低质量信贷资产;第二阶段银行选择是否出售;第三阶段是投资者选择是否投资。由于投资者难以辨别信贷资产质量的高低,这样投资者在这个动态博弈中具有不完美信息。当银行在第二阶段选择出售的情况下,投资者并不知道是从哪条路径上过来的,因此无法作出相应的选择。投资者在银行选择出售的前提下,选择投资有盈的可能(出售高质量),也有亏的可能(出售低质量),选择不投资虽然不会亏,但会失去获利机会。因此,投资者要进行决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来判断,即银行选择出售的前提下,信贷资产质量高和低的概率。
P(h)、P(l)分别表示信贷资产质量高和低的概率,P(s)表示银行出售信贷资产的概率,P(s/h)和P(s/l)表示银行出售信贷资产时高、低质量的概率,从2.1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分析中可知,银行选择出售信贷资产是银行的一个占优策略,所以P(s)=P(h)+P(l)=1(3),根据贝叶斯法则可求出银行出售信贷资产的前提下为高质量的条件概率为P(h/s)及为低质量的条件概率为P(l/s).
因此,{出售,投资;P%26gt;po}和{出售,不投资;P%26lt;po}均为纯策略精炼贝叶斯均衡(purestrategiesperfectbayesianequilibrium)。当然投资者在对po不太了解的情况下,可以以一定的概率随机地选择投资和不投资的混合策略。由po=-a2a1-a2可知,po的数值是较大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大于12(即a2%26lt;-a1),这就意味着进行资产证券化的信贷资产在质量较高的前提下,投资者才会投资,因此{出售,投资;P%26gt;po}属于市场部分成功的均衡,也是一个合并均衡(poolingequilibrium),即大多数情况下银行出售的是高质量信贷资产,投资者与银行共享利润,但少数情况下投资者要承受蒙骗上当的损失。但如果P%26lt;po那么投资者拒绝投资,市场完全失败。当然投资者也可采取混合策略,市场效率能实现一部分,但接近失败。因此,信息的不完美将在一定程度决定着市场的效率。
以上分析在于说明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对于投资者和银行来说是否有正的效用。但我国如果要开放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还应该使银行和投资者的期望收益都大于市场平均收益。当银行出售高质量资产时,此时纳什均衡为(投资、出售);当银行出售低质量资产时,此时纳什均衡为(不投资、出售),因此我国如果要开放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应满足:a1p+(-a2)(1-p)%26gt;C(9)
b1p+b4(1-p)%26gt;C(10)
(其中C为市场平均收益,a1%26gt;C%26gt;0%26gt;a2,b1%26gt;C%26gt;b4,即银行出售高质量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的收益大于市场平均收益,拥有低质量的信贷资产不进行证券化的收益低于市场平均收益)。
三、结论及建议
要不要实施我国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这个问题已受到普遍关注和讨论,本文通过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参与者(抽象为投资者和银行)之间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到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效率(见(9)和(10)),但当务之急是要保证出售信贷资产的质量(见(13)),同时要完善信息披露的规则,减少投资者对资产质量信息的不完美性。因此建议我国银行将高、低质量不同的资产整合成一个资产池(但要保证高质量资产的一定比例)打包出售,同时将真实信息反映给投资者,尽快推出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
【参考文献】
[1]张超英,翟祥辉.资产证券化—原理、实务、实例[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
[2]刘宏.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1999,(11).
[3]涂永红,刘柏荣.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信贷资产范文6
关键词:农信社;信贷资产;保全
作者简介:陈永寿(1975-),男,河南新密人,新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米村信用社主任,经济师,研究方向: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7.3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7-76-02
一、农信社资产保全问题
我国农信社发展过程中面临很多企业改制问题,造成企业逃废债问题突出,农信社在资产保全工作过程中面临很大的困难。我国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缺乏有力的法规约束、法律约束,很多企业有意采取兼并、破产、参股、资产重组、合资等模式,为企业实现逃废债留下空间。很多企业存在债务敢借、敢用、不敢还的思想,因此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并不是采取相关措施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而是想通过各种方法逃废税,从而达到消除金融债务的根本目的。企业在制定改制策略过程中,需要制定改制方案、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但是在实施过程中阻止最大的债权人参与,农信社在发展过程中会失去维护债券的良好机会。其次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自行解体,企业的债权处于悬空状态,导致企业在借款到期的情况下不能有效还款,农信社的债权同样处于悬空状态。三是企业在转制过程中会出现债权损失、破产等问题。很多企业在破产之后,所剩余的资产很少,农信社在如此的境况下所得到的补偿会很少,导致农信社的资产损失严重[1]。四是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对金融维权活动的正常开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当前很多地方政府拥有保护主义思想,很多企业都是想借助股份制改造这个机会逃废金融机构的债务,因此造成企业借改制、破产、兼并、租赁、重组等机会逃避债务,悬空农信社债务现象严重。在当前很多法律法规不健全情况下,农信社对企业逃债问题很难采取有效的方法解决。
我国农信社信贷资产保全过程中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因此对改制企业债务处理问题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金融相关法律发挥不健全,导致金融维权过程中产生很大的难度。从政策和法规角度看,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很多时候不受政策法律法规的制约,因此随意对农信社的债务进行处理,农信社在发展过程中很难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自身的权利。其次是现阶段我国已经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处于不完善状况,导致农信社想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无从下手[2]。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处于解散破产的时候,需要成立清算小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清算小组却没有债权银行人员参加,严重损害了农信社的权益,企业债务最重要的对象就是债权人,但是农信社作为债权人连最起码的参与破产清算的资格都没有,这种模式对农信社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好农信社的权益。
我国企业贷款过程中存在无效担保和抵押现象,因此实施过程中造成债权无法得到真正的落实。农信社在给企业发放贷款过程中,存在审核把关不到位、不严格等问题。未能按照抵押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策略进行,因此在以后的工作实施过程中债权无法得到落实。比如说乡政府在办理实体贷款过程中,需要由乡财务部门进行担保,但是在借款日期到达的时候,农信社财务扣收贷款的时候,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因此企业的债权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抵押权在实施过程中不能得到全面的保护,对农信社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金融同行业之间的无序竞争对农信社信贷资产保全产生重要的影响,给企业逃债产生了很多可以实施的机会。金融业内部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利益影响,无序竞争是一种客观现实情况。很多经营存在困难的企业对原贷款银行实施不付息、不还本、不存款、不往来等策略,而出现金融业务的时候可以选择其他银行开户,在其他银行资金结算,导致原贷款银行收贷收息工作不能得到有效的开展。而其他银行却在利益的作用下与其进行金融合作,从根本上纵容这种竞争模式的存在,对客户逃避金融监督和不正当行为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这种模式产生的效果是很明显的,企业可以很方便的逃避金融债务,同时能够骗取银行信用。
我国基层农信社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是导致资产保全问题产生的又一重要原因。农信社主管部门对基层农信社知识体系培训方面的力度不够,在培训过程中主要是对其专业知识进行培训,而忽视对法律法规的培训。农信社相关人员对法律条款的认识程度不够,因此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手段对信贷资产保全。从知识角度看,农信社基层信贷人员长期以来形成了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特点,对企业财务方面的管理方法很熟悉,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策略缺乏相应的了解,这方面需要农信社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能够跟上。
二、我国农信社在信贷资产保全中的策略
我国农信社信贷资产保全过程中需要尽快健全法律法规,从根本上保护农信社信贷资产安全,最终达到依法保护金融债权的目的。我国在农信社信贷资产处理过程中需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企业行为,保证相关法规能够发挥规范性、操作性和指导性作用,保证农信社信贷资产问题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各项策略能够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针对转移资金、恶意改制、隐匿财产等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需要严肃处理。针对农信社信贷资产保全问题需要向偷税漏税一样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增加此类企业的违法成本,从根本上保护农信社信贷资产安全。针对违反农信社信贷资产保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地方法院需要加大法律制裁力度,按照公正执法的原则,对违反农信社信贷资产保全的企业依法处置。针对企业逃债者需要立案判决,促使其强制还债,对讨债者给予相关的经济处分,这样企业在信贷资产上无利可图,从根本上保全农信社信贷资产。
我国农信社信贷资产保全过程中需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从而达到保全信贷资产的根本目的。如果企业不能按时偿还到期金融债务,债权农信社有权让企业申请破产,并且对其债务进行清算。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问题,无力偿还贷款本息,农信社为了能够对损失进行挽回,完全可以按照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企业破产申请。企业保证人如果被提出破产申请的时候,债权农信社应该积极参加破产程序的实施。债权农信社应该按照企业破产程序实施好各项工作,从根本上保护自己的债权。
农信社信贷资产保全过程中需要因户制宜,把信贷资产保全的各项措施实施好。首先需要对借款收回无望的关停企业,需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客观上对各种信贷资产保全业务进行落实,按照科学处置的思想,保护农信社信贷资产安全。针对改制企业的贷款问题,需要在改制前落实好各项债务,针对暂时无法清偿的改制企业需要在转制过程中运用好各项策略,按照共同协商的方法,把各项债务真正落实到新组建的企业中,并且需要对贷款手续进行重新处理。针对一些借助改制之机恶意逃废农信社债务的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程序处理,对债务进行强制收回。财产抵押贷款在农信社信贷过程中比较常见,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按照法律条款的具体要求,逐步办理产权公证手续和产权登记手续。抵押物登记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如果是缺乏法律效力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分清责任,从根本上完善贷款手续,确保贷款过程中各种抵押能够合法有效。针对可以变现的资产需要进行特殊处理,通过法律裁决和协商等方式对资产进行回收,从根本上达到快速收回资产的目的。存量担保贷款在农信社信贷资产保全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针对担保不实的贷款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逐步完善担保各项手续,通过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效力的合同对资产进行保护,如果担保人不具备担保资格,需要对担保人进行更换,保证担任人能够具备相关资格。通过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农信社信贷资产进行保全。
农信社信贷资产保全过程中需要不断延续法律时效,从根本上达到保护农信社资产的目的。为能够有效保障农信社信贷资产的安全,农信社需要采取有效的双保策略,把法律时效性作为一项重要的策略,把其作为信贷资产担保的一个环节进行处理,重点对农信社资产保全进行法律保护。针对法律时效范围内的贷款,需要采取有效的途径找到相关的贷款户下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证法律时效延续。基层社资产保全工作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维护好各种合法权益。对基层信贷资产需要按照贷款台账模式,依法做好各项收贷工作,从根本上维护好农信社权益。针对基层提高的农信社资产信贷贷款,需要严格把关,全权受理好各种业务。农信社需要为各个基层社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按照依法经营的模式,保全农信社各项信贷资产,从而达到收回各项不良贷款的根本目的。
我国农信社信贷资产保全工作中,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从根本上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关键因素是人,通过全面实施人才教育工程,提高农信社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做好农信社信贷保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条件。因此各级农信社需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信贷从业人员的各项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培训过程中需要把法律知识培训和信贷业务知识紧密结合起来,促使法律知识能够更好的为信贷业务服务。我国农信社需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好信贷资产安全,需要从放贷、管贷、收贷等环节采取措施,从根本上维护好农信社的各项信贷资产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