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的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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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的论文

金融工具的论文范文1

[关键词]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会计计量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概念、本质及特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对衍生工具的定义,衍生工具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是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二是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三是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根据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总结其本质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衍生金融工具是从基础金融工具衍生出来的,基础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货币、外币、债券、商业票据、股票等。二是衍生金融工具在形式上都是远期经济合同,是在现实对基础金融工具未来可能产生的结果进行交易,交易是盈是亏只能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时刻才能确定。三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价格随其标的物的变动而变动。四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签约目的主要有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五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通常就是合同的结算价格。其在签约时一般不要求净投资,如远期外汇合约,或只要求很少的净投资,如期权合同在签约时要交纳期权费。六是衍生金融工具的持有者可以选择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交割,而且可以采用净额交割的方式进行结算。

衍生金融工具不同于传统的金融工具,其本质体现了其独特性:一是契约性和未来性。衍生金融工具是以金融工具为对象的经济合同,其实质是一种契约,这种契约的标的物交易时间、交易条件等一旦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基本确定,并且该合约一般在未来履约。二是杠杆性与风险性。投资者只需动用少量资金即可进行数额巨大的交易,以小博大,具有杠杆性,但同时也使衍生金融工具收益和风险成倍数扩大,如果操作得当,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如果操作不当,则会蒙受巨大损失,甚至会造成国际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三是灵活性和复杂性。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迅速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在设计和创新上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既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在时间、金额、杠杆比率、价格、风险级别等方面为其度身定造,还可以将各种衍生工具进行组合,而且包含较多的技术含量使得衍生金融工具纷繁复杂。四是衍生性和创新性。衍生金融工具一般以一个或几个基本金融工具作为标的,并处于不断的发展创新之中。

二、衍生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理论的冲击

1、对会计要素定义的影响

传统资产和负债的定义要求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而衍生金融工具面对的是未来的合约,其结算在未来的日期进行,从签约期到结算期,其权利义务风险与报酬不但没有完全转移,甚至有相互转化的可能性,很难确定衍生金融工具到底最终表现为资产还是负债。

2、对会计确认的影响

在会计确认环节上,传统会计理论的核心观念为权责发生制,同时要求被确认的项目要具有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确认标准是以过去发生的事项为基础,对未来发生的事项则不予确认,而衍生金融工具的发生都预示着将来一系列的财务变动,虽然在签订合约时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并未实际发生交易,因此,按照权责发生制,传统会计不能反映未来发生的活动,也就不能及时提示衍生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动情况,使得信息的使用者无法分析企业操作衍生金融工具的效益,掩盖了其潜在的风险。

3、对会计计量的影响

会计计量历来是财务会计的一个核心问题,会计计量必须尽可能客观、公允地反映被计量对象的价值,以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传统会计计量原则是历史成本原则,对一项交易或事项引起资产、负债等要素各具体项目变化,均以其发生时原始成本计量,而且这一历史成本一旦形成,就将维持其计量属性,直到相应的资产已耗用或销售,或负债已偿清为止。由于历史成本具有可核性优点,真实可靠,能较好地体现成本流转假设,长期以来其地位不可动摇。对衍生金融工具而言,其本质是一种高风险的避险工具,其合约标的物都是市价十分活跃的金融商品,它们的价格变化都直接或间接的决定了合约的价值在不断变化。若此时仍以历史成本计价,则不能准确反映出衍生金融工具的实际价值及损益,而且若将历史成本维持到衍生金融工具的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并解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被终止确认,那么在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就无法从会计报表中取得充分信息,也就无法准确掌握会计主体此时可能承担的权利和义务、风险和收益。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种高风险的避险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多数衍生金融工具是人们对未来利率、汇率等因素的发展变化所做的主观预期,其发展结果可能是利得,也可能是损失。对于这种不确定性,应采用何种计量模式进行计量、如何计量,影响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入账,也影响着衍生金融工具在会计报表中的信息披露。传统财务会计依据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已不适用于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因此必须寻求历史成本以外的计量属性。

三、完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建议

我国要在健全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就必须依靠会计这个信息服务系统,发挥其监督职能。传统会计模式难以胜任此项工作,完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显得十分必要。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健全我国金融工具会计标准的基本原则

一方面,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须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精神,这主要包括公允价值计量和套期会计,这两个方面正是会计对衍生金融工具价值变动快、与基础金融工具密切联系的本质特点的重要反映,也是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根据衍生金融交易的本质特点对传统会计的主要突破和创新。另一方面,应与我国企业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从我国目前来看,尽管对衍生金融工具的需求有快速扩展的趋势,但国内目前尚无法形成人民币衍生产品市场,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技术水平等还不能达到有关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要求,所以制定有关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制度措施时必须与我国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2、制定统一的衍生金融业务会计核算科目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衍生金融业务的会计核算思路不同,做法各异,影响了不同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应尽快制定统一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科目及核算办法,为推动全面实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奠定基础,而且,国内会计人员已经习惯了统一规范的会计科目模式,若缺少统一会计科目,将严重影响衍生金融业务核算制度的执行效果。如可以在表内增设“应付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科目等。

3、加强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的监督检查

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具有杠杆性强、波动性大的特点,对商业银行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影响极大,并存在商业银行操纵的可能性,必须加强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的检查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衍生金融业务的会计核算制度,即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衍生金融工具从合约签订日开始到终止,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其是否使用合理合法的核算方法,并要求其进行披露。

4、加强财政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我国在规范衍生金融工具过程中,应加强财政部门与监管当局的合作,尽可能避免制度层面上的差异,从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作为切入点,公正的制定政策,监管部门按照政策进行监督,达到和谐行政的局面,促进中国市场的完善和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长艳.浅析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会计之友,2009;03

[2]翁壮伟.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经济师,2007;02

[3]吴群.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会计思考.会计研究,1997;10

[4]李勇.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经济论坛,2009;02

金融工具的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本文从金融衍生品的特点入手,介绍了国内金融衍生品的发展状况,分析了股指期货的需求与可行性,国债期货的需求与可行性,最后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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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债期货的需求与可行性 

金融工具的论文范文3

    关键词:金融工具;概念框架;会计准则;公允价值

    一、金融工具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

    1989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和加拿大会计师协会(CICA)开始了一个合作项目来制定一套有关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和披露的综合标准。IASC于1991年9月了一份公开草案(E40《金融工具》),该草案于1994年1月作为E48《金融工具》被再次修订和公布。与此同时,CICA也了类似的公开草案。由于考虑到对E48的强烈反应,IASC和CICA决定将该项目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1995年6月完成,即在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时完成。1997年3月,第二阶段引起了一场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会计的讨论议案。该议案陈述了确认、转移、不确认、计量以及套期的问题,并且提到:“显而易见的是,现行的会计大大不同于传统的历史成本实务……”。然而,它强调了论文中提议的原则是在IASC关于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解释范围内的。

    根据1997年讨论议案上的评论,IASC决定继续分两个阶段进行:(1)一个临时的准则(IAS39,1998);(2)一个综合的、更长期的与国家准则制定者合作的项目。第二阶段导致了金融工具准则制定者联合工作小组(JWG)于1997年晚期建立。JWG的目标是检验采用在DP(1997)上陈述的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原则是否可行。JWG由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新西兰、北盟、英国、美国和IASC的会计准则制定者和职业团体。它有关金融工具和其他类似项目会计(JWG,2000)是以公开草案、申请补充和结论基础形式表示的。然而,IASC迫不及待JWG建议书的完成。为了完成一套核心的国际准则,使之能被国际证券组织委员会(IOSC)采纳并适用于跨国资本筹资租上市,IASC需要一个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的标准。1998年6月,IASC了E62《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并在1998年11月以IAS39出台。IAS39是作为临时准则的,而且是对DP(1997)和JWG(2000)建议的综合公允价值方法的一个妥协,在IAS39准则下,一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成本计量,而其他的则以公允价计量。

    IASB已经包含了列入金融工具会计研究议程的各个方面。特别地,这种混合的计量模式带来的困难和复杂性被关注。在短期内作为改进工程的一部分,IASB已经了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和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这些改进不涉及到准则中概念的实质性变动,但是收到一些来自准则实施的论文和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关于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的IASC框架在1998年5月作为公开草案和1989年7月作为最终的准则。除SIC6外,该框架从那时起一直保持不变。尽管有关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始于1989年,并在同一年颁布了框架,但仍是不完全的。DP(1997)和JWG(2000)是以框架原则为基础的。然而,对于这些建议书的反对导致了IAS39的,这是一个临时的混合模式解决方法。发展一套与框架相符合的金融工具准则的滞后是由金融工具的复杂性、框架的不完备性、框架导向的财务报表编制解决办法的公认性缺乏所导致的。因此,下面有关金融工具的讨论会对框架所包含的七个公告中的大多数具有一定启示作用。

    二、概念框架对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要求

    在IAS39下,金融工具的确认取代了CF确认标准。框架指出,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的确认要求未来利益的可能获得和计量的可靠性,然而IAS39仅仅要求:当且仅当实体成为工具的契约规定条款的一方时,它才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融负债。因此,对于金融工具来说未来收益(或损失)的可能性的确认不困难,而对公允价值计量就有一定的困难。对契约规定条件的关注意味着契约基础会计对传统交换有很大的偏离(Hughes,1987,Bradbury & Prangnell,2002)。例如,在考虑可转换条款的情况下,即给持有者在未来一定日期转换为权益的能力。这个交换观点可以依据转换的可能性将可转换工具分类为所有负债或所有权益。然而在契约前提下,那些本身就是金融工具的组成部分可能被分别加以确认和计量。因此,一个可转换的工具能够导致一项负债组成部分或一项期权(可换为权益)组成部分的确认。

    有关公允价值是最恰当的衍生工具计量基础的主张受到准则制定者的大力支持。除衍生金融工具外,JWG(2000)扩延了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因为其认为公允价值对所有的金融资产和负债来说都是最合适的计量基础。公允价值是市场导向的概念,而不受持有资产或拥有资产处决权(FASB,1999)的特定实体影响。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的中心作用下,提出了三个对CF有启示的问题:(1)计量属性;(2)公允价值的含义;(3)交易成本。IAS39要求以历史成本作为最初确认,这是假定的公允价值,与框架中历史成本的定义一致。对于许多金融资产来说,IAS39也要求以公允价值再次计量。然而,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和以公允价值再次计量之间存在细微的差异,因为他们要估计两种截然不同的属性。再次计量的目标是以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另一方面,初始计量与给定对价的公允价值有关。一个获得者可能付出比愿意购买者和出售者估计的更多,因为这项资产有特殊的用途(如对给定价的公允价值可能已包含使用价值的元素),这个差异对于金融工具可能不是实质性的问题时,涉及的原则对非金融资产的获得可能意义重大。JWG(2000)认为公允价值是一个脱手价值,IAS39关于公允价值的本质不清楚。然而不是每个人都认为公允价值应该是脱手价值。有些更倾向于其他的计量基础,如剥夺价值(Horton & Macve2000)或使用价值(Barth & Landsman,1995)。但问题在于框架没有包含公允价值、剥夺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讨论。进一步说,框架的第101段阐明了企业在编制它们的财务报表时大多数通常采用的计量基础是历史成本。在IAS39指导的范围内涉及所有的金融工具,很多将以公允价值报告现行可获销售额和持有可转换票据,这样做可能不正确。

    在框架有关计量的部分里需要阐明的另一个问题是交易成本。公开草案要求交易成本应包括在持有到期的投资的初始计量里,但不包括在规定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初始和再次确认)里。因而,1998年公开草案作为IAS39公布,意味着交易成本的处理已经完全改变了IAS39的发展。进一步说,在改进的IAS39中交易成本的处理不是一成不变的。IAS39要求在活跃的市场中买进和卖出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估计。然而,因为买卖差价是一项交易成本(Callahan etal,1997),买价和卖价的使用与以不扣除任何交易成本的公允价值的再次确认要求不一致。

    三、金融工具会计对概念框架的影响

    以上详细分析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对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基本要求,这只是金融工具会计对概念框架影响的抽象或表面部分,金融工具会计对概念框架的真实影响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权衡。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典型和特有的权衡关系已经是金融工具讨论的一大特征。框架第92段指出:“在利润表中,当与一项资产的增加或一项负债的减少有关的未来经济收益增加能可靠计量时,收益将在损益表中被确认。”事实上,这意味着收入与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同时加以确认。这是一个清晰的陈述:(1)可靠性是一项资产(或负债)计量问题而不是利润表问题,(2)公允价值损益应确认为收益。JWG(2000)建议书的许多批评者们认为:对于金融工具来说,公允价值不能以可靠性衡量。JWG(2000)建议书的支持者们也担心公允价值对不稳定收益的影响(Bradbury,2002;Hague,2002)。这些争论表明了对不稳性的影响和可靠性的定性特征之间的困惑(Bradbury,1999),这个问题也集中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间的权衡关系。CF的定义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的,在计量了资产和负债后,权益(和相应的收益)是剩余的。然而,一些人认为金融工具会计中的关键问题不是公允价值而是业绩计量(Macve,1999;Mum-ford,2000)。IAS 39最后达成一个实务上的妥协方案,它允许某些公允价值损益计人权益(如可用销售票据、现金流套期,以及外商投资主体中净投资的套期),这意味着I-ASB关于报告财务业绩项目是解决公允价值有关问题的前提。

    2.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转让(如抵押和可收回信用卡的证券化)是会计的一个复杂领域,因为一些转让并不是纯粹的销售。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转让者仍有兴趣或介入到转让的资产(如转让者提供担保或有权为资产提供服务或有购回资产选择权或为受让者提供返还资产给转让者的选择权)。该会计问题是转让者是否放弃控制以及必须终止确认该资产或已参加不影响资产确认的金融交易。对于IASB来说,在这个领域建立国际协调将是一个巨大的任务,因为美国和英国达成的解决方法有很大不同。英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SB)已采用了风险与报酬对等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只有主体不再承担金融资产固有的风险和收益,它才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FASB)的SFAS140《金融资产转让与服务和负债清除会计》采用了所谓的环境导向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不是以判断受让者是否承担了风险和报酬为基础的,而是以是否有一系列的表明控制已放弃的条件存在为基础。例如,如果受让者有权以该资产作担保和交换该资产,该资产不受转让者和破产或接管后债权人的控制,转让者无权或不负义务回购或赎回该项资产,则主体应要求终止确认该资产。JWG(2000)提议了一种组成部分法,即确认已经达到或获得的部分,而不再确认那些已经转让的。组成部分法不以整体(或整体的一部分)交易作为销售或借入分类。而是转让者将试图不确认那些已经分拆售卖的子公司和已经卖出的部分,而继续确认他感兴趣的那部分。IAS39中达成的妥协也是一种条件导向的方法,限制了继续涉及的部分终止确认。销售失败的责任被称之为虚构借款,因为他们不满足CF定义。金融工具终止确认在会计中出现的四种不同方法意味着CF无助于产生一种统一的方法,其中最基本的问题在于控制的解释,或更确切来说,在于控制损失的解释,终止确认进一步阐明了比如风险与报酬对等和组成部分法等概念之 间的关系。

    3.会计要素的定义。CF在处理混合证券市场中的创新和复杂性时的不足引起了相应的概念问题,并且在资产负债表归类的实务中导致了很大的差异。尽管有些是以负债报告,有些以权益报告,以及有些未加以分类(Frischmanet al,1999),但实务的差异扩展到了资产负债表归类和损益表的一致性。IAS32代表了框架中包含权益定义的重大改变,在CF定义下,权益被间接定义为资产和负债要素的剩余部分。然而,IAS32采用了一种直接的方法,即考虑是否拥有主体的剩余索取权,因而这种权益不再是一种剩余。进一步说,公开草案试图从持有者的角度而不是从发行权益股本主体的角度来定义权益。这将导致如下情形:即使主体100%承诺通过发行自己的权益份额来承担支付义务,但主体仍需以负债报告财务的义务。

    混合工具会计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是否采用单一的票据(全部为权益或全部为负债)方法或要素法。Ma&Lambert(1998)主张具有双重性质的混合工具以单一的金融工具报告。另外,IAS32要求工具的分类以实物评价为基础,且不考虑支付方式的可能结果。再者,还存在对实物交易的概念申诉。也许CF关于金融工具的潜在缺陷是:它总是忽略风险这一金融工具的主要特征。在持有股东收益的确认观点指导下,CF要素定义集中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资产被定义为预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CF内容几乎完全集中于预期价值而非预期价值的变化,对计量可能改变和结果变化的了解和认识对于理解金融工具和财务报表是非常重要的。

金融工具的论文范文4

[论文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涌现,历史成本逐渐难以应付如此复杂的局面。为保证信息的有用性,各国准则制定机构都把公允价值作为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的计量属性。尽管有阻力,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一直在不断扩大,从金融工具扩展到其他项目的计量上。从国际上看,全面应用公允价值已是大势所趋,而我国对公允价值计量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务还比较滞后。因而,研究国外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状况,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在介绍国外公允价值应用状况基础之上,得到几点启示。

一、国外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状况

(一)公允价值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公允价值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应用最早可以追溯到1988年IASC对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讨论,1990年IASC金融工具项目筹委会批准了“原则公告草案”,要求经营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负债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不包括投资和筹资项目。1992年的IAS 30《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中的披露》规定,银行至少披露包括企业源生的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在内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1995年的IAS 32《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要求企业对每一类已确认和未确认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披露公允价值信息,标志着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与衍生金融工具中的应用。1997年,IASC和CICA共同了《金融资产和负债会计》讨论稿,表明所有金融工具都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立场。1999年的IAS 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取代了IAS 32的部分披露条款,完整地规定了以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计量的具体做法。2000年的IAS 40《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主体可以选择以成本减去折旧或者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化立即在损益表中确认。2001年的IAS 41《农业》把公允价值会计直接应用到农业方面。据谢诗芬教授统计,在截至2001年2月有效的35份IAS/IFRS中,有21份涉及公允价值,占60%。

2004年3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正式了改进项目下的14项准则,同时取消了1项准则。在这14项被改进的国际会计准则中,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有7项准则,其中涉及公允价值应用的主要有:(1)IAS 16《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中规定将所有资产交换交易统一按公允价值计量,不再区分同类资产交换和非同类资产交换;在后续计量中如果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主体可以按重估价计量。(2)IAS 27《合并和单独财务报表》中取消了在单独财务报表中允许采用权益法的规定,要求在单独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对联合控制主体的投资,均采用成本法与公允价值法核算。(3)IAS 28《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IAS 31《合营中的权益》都将风险资本投资者、共同基金、单位信托及其他包括保险投资联结基金的类似主体持有的在联营企业中的投资,以及对共同投资主体的投资的会计处理排除在外,要求将它们作为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处理,根据IAS 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将投资的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变动期间的损益。

2005年9月,IASB将“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列入议程并多次开会讨论,计划于2006年第四季度讨论稿,目前正为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积极准备。

(二)公允价值在美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1. 20世纪70年代公允价值在美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在FASB成立以前,APB在1967年12月10号意见书,要求企业对应付债务用现值法进行摊销。1970年8月APB的16号意见书,要求对“企业合并”中获得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用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和摊销。1971年3月,APB了18号意见书,要求企业按照市场价格报告其普通股票投资的价值。同年8月,APB21号意见书“应收及应付款利息”,对现值概念进行定义,并指出了确定恰当折现率的方法。在SFAC 7以前,该方法一直是其他会计准则确定折现率的参照依据。1973年5月,APB29号意见书,对如何确定非货币易中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指导。

1973年7月,FASB接替APB成为美国私有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1975年12月,FASB颁布SFAS 12,要求对可变现的普通证券用公允价值计量。1976年11月,FASBSFAS 13,对租赁涉及的某些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1977年6月,FASBSFAS 15,提出了债务重组涉及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同年11月,FASBSFAS 19,要求油气企业对“保留产量支付权益”(Retained Production Payment)进行现值计量。

20世纪70年代,美国开始使用公允价值计量股票投资、应收应付账款、债务重组、租赁资产和非货币易涉及资产及油气行业保留产量支付权益等。这期间,美国主要使用公允价值对一些资产类项目进行计量。

2. 20世纪80年代公允价值在美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20世纪80年代美国对公允价值的使用主要也是针对资产类项目,但范围比以前有较大拓展。在这一期间的与公允价值有关的16个会计准则中,F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进行论述,并提出了针对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估价方法,包括:投资的公允价值估价方法(SFAS 35);索赔过程中获得的不动产的公允价值估价方法(SFAS 60);不动产项目的公允价值估价方法(SFAS 67);养老金计划的公允价值估价方法(SFAS 87)等。FASB还要求对转让特许权、转让设备所有权、广播行业及研发协议中所涉及的特定资产用公允价值计量。此外,FASB还建议企业在抵押贷款和可转换债券业务中使用公允价值。

3. 20世纪90年代公允价值在美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SEC和金融界一直对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问题争论不休,SEC极力推荐使用公允价值,而金融界却坚持要求继续使用历史成本。起初,FASB不肯轻易表态,但20世纪80年代后期存款储蓄行业的金融危机,彻底改变了FASB的态度和立场,从20世纪90年代起,FASB明显转向SEC的立场,颁布了一系列旨在推动公允价值会计向前发展的财务会计准则。FASB在20世纪90年代共了32份财务会计准则,其中涉及公允价值的有23份,占71.8%;与金融工具有关的准则有9份,占28%。可以看出,20世纪90年代FASB对公允价值的使用力度进一步加大,使用范围也进一步拓宽。同时,FASB在使用公允价值时重点突出两条线:一是加大现值技术的开发和使用力度,这期间的32个准则中有11个涉及现值技术的使用;二是突出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和披露中的核心作用。与现值的使用相关的准则主要包括:SFAS l06、113、114、116、121、125等。在这些准则中,使用现值的目的是初始确认的计量、新起点计量和摊销等。应用的项目主要有:退休后福利债务、递延收益、贷款减值、长期资产减值、捐赠承诺等长期资产和负债项目。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有关的准则包括:SFAS 105、107、115、119、123、125、126、133、137等。可以将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使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信息披露,包括披露涉及表外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范围、性质和条件(SFAS 105、107、126)和披露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相关信息(SFAS 109);第二阶段是确认与计量,主要是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保值的确认与计量(SFAS 133、137)。

4. 21世纪公允价值在美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步入新世纪,美国对公允价值的使用力度再次加大,SFAS 138到SFAS 157的20个准则都涉及公允价值。这期间FASB加大公允价值使用力度的基本思路是:一方面,FASB将公允价值全面融入新的准则;另一方面,对一些先前的准则进行修订并同时将公允价值融入准则,或者对先前已经应用公允价值的准则进行改进。但是,随着公允价值使用范围的拓展,现行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方面存在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零散分布于众多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导造成了实务运用中的混乱,迫使FASB从全局角度,对准则中的各种公允价值指导进行整理,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2006年9月19日,FASB了公允价值计量(SFAS 157)。SFAS 157的出台将对国际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界产生深远影响,对推动财务会计计量的改革和发展有重要作用。首先,SFAS 157对公允价值定义进行修订。其次,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目的进行阐述:在非实际交易情况下,对资产或负债的交换价格进行估计(对负债的公允价值估计要考虑企业的信用等级),这种估计是参照当前模拟市场交易信息确定的。根据其目的可以推断,公允价值计量是为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的。另外,SFAS 157还将公允价值根据其估价所依据的信息不同分为3个等级,建立了公允价值估价的层级系统(Fair Value Hierarchy)。FASB要求企业最大限度地依据活跃市场信息,最小限度地参照企业自己的判断。估价层级系统对减少企业操纵,增强报告信息的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最后,SFAS 157还提出了估价前提(Valuation Premise)理论,认为“持续性(Going concern)和“在用”(In use)是公允价值估价的一般前提。估价前提对推动资产的公允价值更接近其真实价值具有重要意义。FASB指出,“公允价值计量”的目的是建立统一的公允价值指导框架,但是,SFAS 157的作用显然不仅局限于此,它在许多方面都有新的理论突破,是公允价值会计理论的最新成果。

(三)公允价值在英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1996年,英国的ASB了《衍生产品及其金融工具》讨论稿,打算在制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方面分两步走,先披露,后确认和计量。1998年的FRS 13《衍生工具与其他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主体在附录中分别作文字披露和数字披露,并对其金融资产和负债进行分类,提供每一类别的公允价值信息。2004年12月,ASB了一系列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准则,包括内容基本上与IAS 32和IAS 39相同的FRS 25《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和FRS 26《金融工具:计量》。FRS 25就披露和列报两个方面对FRS 13的规定作了修正,要求增加信用风险的数字披露,对货币风险的数字信息则不作要求。FRS 26填补了计量方面的空白,要求所有交易性的衍生工具以及金融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变化在损益表中确认;而所有其他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损益在总确认收益表中确认。

英国的FAS 13《租赁会计》应用公允价值来确定在交易发生日资产负债表中融资租赁的金额,以及当交易发生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折旧成本要报告的损失的金额。SSAP 21《租赁和租购合同会计》要求根据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的原则确定入账价值。FRS 2《附属企业会计》、FRS 3《报告财务业绩》、FRS 6《收购与兼并》、FRS 7《购买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对企业合并中公允价值的应用给出了权威性的准则规范。

英国对重估增值的应用主要体现在有形资产上,企业对重估增值的项目和时间选择比较随意。1999年的FRS 15《有形固定资产》规定企业有权对有形资产进行重估价,被重估价的有形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应该是在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价值。

(四)公允价值在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1996年,澳大利亚AASB和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准则委员会在IAS 32的基础上了AASB 1033/AAS 33《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该准则规定主体应对每一类别的金融资产和负债(无论是否确认)的公允价值信息、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以及重要的假设加以披露。2004年7月,为了与其第4号政策报告书“国际趋同和协调政策”相一致,AASB在重新修订的IAS 32和IAS 39的基础上了AASB 132《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和AASB 1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澳大利亚处理重估增值问题的系统性比较强,重估增值可应用于有形资产、长期投资和无形资产。和英国不同,上市公司至少每3年对非流动资产根据估定市价进行重估,而且必须针对同一类别中的所有资产。2001年的AASB 1041《非流动资产的重估价》规定非流动资产可以以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重估价会计处理方法与IAS 16一致。

另外,澳大利亚AASB于20世纪90年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和指引要求主体披露资产的脱手价格(Exit Price),包括对私有企业可收回金额测试、养老金计划托管人持有资产销售价格、自生和重生自然资产、雇员权利现值的使用、租赁和货币资产及负债等。

二、公允价值国外应用的启示

首先,从公允价值在国外的应用情况可以看出,公允价值是会计计量的未来发展方向。任何一个国家要跟上国际会计发展的步伐,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都必须主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否则难以和其他国家形成“共同语言”。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摆在我们面前的不是要不要公允价值的问题,而是如何应用公允价值的问题。

其次,从公允价值在国外的应用情况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的应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经历了从金融工具到非金融工具,从表外披露到表内确认的过程。因此,我国在公允价值应用方面既不能完全排斥,也不能追求一步到位,应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逐步推进。

第三,从公允价值在国外的应用情况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准则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分层推进的过程。一般是先修订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将公允价值纳入计量属性体系,然后修订具体准则并规范具体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最后制定专门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我国虽然修订了会计基本准则,并将公允价值纳入计量属性体系,但在具体准则中公允价值应用相对较少,今后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修订具体准则,在条件成熟时,推出专门的公允价值准则。

主要参考文献

[1] 路晓燕. 公允价值会计的国际应用[J]. 会计研究,2006,(4).

金融工具的论文范文5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一、 引言

衍生金融工具与传统金融工具的最大区别在于它有很大的风险。财务报告作为信息使用者获得信息的主要渠道,如果针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披露存在严重不足,信息使用者就不能对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进行有效的估计和预测。目前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内部控制机制(李明辉,2008)、金融管制(张曼、彭兴庭,2010)等方面,而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披露研究则很少。因此本文以风险防范为最终目的,提出建议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助于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进行估计和预测,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理性决策。

近年爆发的一次金融风暴——2007年的次贷危机——正是由衍生金融工具引起的。由于次贷危机的发生和蔓延,2007年~2008年,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十分动荡,不少中国企业由于持有衍生金融工具而遭受重大损失,例如中国铝业和江西铜业在外汇市场和期货市场中遭受损失。而上市公司的信息使用者因为无法从公司财务报告中获得足够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用于估计和预测风险,也遭受了巨大损失。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信息披露问题在2007年凸显出来。2007年的宏观环境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为研究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披露提供了具有代表性的分析资料,因此本文以中国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为研究基础。

二、 信息披露在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估计和预测中的作用

郑明川和徐翠萍(2002)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由于流动性强、风险高、运作手段复杂,所以及时准确地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是十分重要的。葛家澍(2002)认为:“高质量会计准则所要求的信息披露,应当涉及风险,特别是揭示企业操作高风险的衍生工具之类的业务时,更应侧重于风险的披露”。邓传洲和李正(2003)提出我国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只能依赖财务报告披露的风险信息来判断公司风险。由此可见,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对于风险的估计和预测是十分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披露可以为信息使用者提供风险类型和风险产生的原因等相关信息。

三、 上市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面临的风险分析

本文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这五个方面对2007年我国上市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

1. 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自2005年7月2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浮动汇率制度下,人民币汇率机制更有弹性,这也加剧了汇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2007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继续保持升值趋势。我国汇率制度的改革和人民币升值对持有外汇衍生工具和货币掉期合约的上市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产生影响。

(2)利率风险。2007年,央行六次加息,国内利率波动较大。《2007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指出,2007年主要国家中长期国债收益率先升后降,美元短期利率下降,而其他主要货币短期利率保持上升态势。可见,持有利率衍生金融工具的上市公司可能面临着利率的不利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3)其他基础商品的价格波动风险。基础商品的价格主要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另外气候突变、战争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诸多因素也会影响价格,例如2007年的铜市场。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报信息,受矿山罢工、政府宏观调控等影响,2007年全球铜价呈现先升后降的态势。

基础商品的价格波动幅度如果较大,会使上市公司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如2007年的国内玉米市场,玉米价格虽整体呈上涨态势,但波动幅度较大,其波动经历了六个阶段。

(4)监管不完善带来的风险。我国对衍生金融工具施行“分业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下,各监管机构之间缺乏配合,存在监管领域的真空。另外,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监管在监管内容、方式和手段方面也严重存在问题。监管方面存在缺陷必然会导致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1)公司自身资金短缺的流动风险。2007年,人民银行连续1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并于2007年12月21日第六次提高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加息对信贷的增长起到了抑制作用,对企业存款和居民存款的增长起了促进作用。从紧货币政策会对企业资金流入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流动风险。国外衍生金融工具市场产生较早,发展至今较为成熟,标准化的衍生金融工具拥有足够的市场深度,其市场流动风险不大。而我国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起步晚,交易品种不足,市场规模较小,市场深度不够。

3. 操作风险。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尚未完善,内控不够健全;公司内部操作人员对于衍生工具交易的操作经验尚少;另外,投资者或操作者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认识不够;由于衍生工具的“高杠杆”特点,投资者极易产生投机观念。因此我国上市公司面临着较大的操作风险。

4. 法律风险。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市场法制建设滞后,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发展快于衍生金融工具立法。我国针对衍生金融工具监管的法律法规很少,现有法规缺少统一性。而国外,只有极少数衍生金融交易发展较为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监管体系。

5. 信用风险。所有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上市公司都面临信用风险。但这种风险主要来自场外交易,主要由于场外交易缺乏必要的法律手段,交易对手违约的可能性更大。

四、 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披露现状

根据对CSMAR金融库的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数据库中2007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附注的统计,沪市和深市主板共有80家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了信息披露。根据年报对衍生金融工具披露内容的近似程度,将这80家上市公司分为一般上市公司和银行业上市公司两类。

1. 一般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披露现状。一般上市公司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是:(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及公允价值确定方法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内容;(2)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3)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分别包括的种类及描述,名义金额,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4)其他货币资金或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里有关期货保证金的内容;(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或所有者权益变动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内容;(6)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7)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风险的风险管理;(8)衍生工具公允价值 的确定方法;(9)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是套期还是投机。

除了这些基本披露内容外,有些上市公司还披露了一些未来宏观环境预测、交易内容介绍等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估计和预测。例如:(1)宝钢对汇率风险的叙述包括对目前和未来预期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走势的描述以及人民币波动给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2)江西铜业的年报中,“行业发展状况”对国内和全球的铜市场的需求和供给进行了简要分析,而“市场回顾”披露了全球铜价和国内铜价以及报告期内的伦敦金属交易所和国内的期货铜和现货铜的平均收盘价;(3)南方航空关于航油价格风险的具体分析和燃油期权合约的详细描述;(4)晨鸣纸业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远期外汇合约做了详细的描述,并指出衍生金融资产有外汇风险;(5)中国铝业对2007年的原铝市场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2. 银行业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披露现状。银行业上市公司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是:(1)会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的项目及原因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内容;(2)银行自有衍生品交易产品的描述;(3)对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种类和公允价值的列示;(4)衍生金融工具适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5)所持的衍生工具种类,计量属性,持有目的,合同价值或名义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对比列示,并说明名义价值不能预测风险;(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内容;(7)分部报告的资金业务中有关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报告;(8)风险管理及对策中涉及衍生金融工具的;(9)关联方交易中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内容。

与一般上市公司一样,有些银行的信息披露会包含更多有助于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估计和预测的信息。例如:(1)外汇风险中关于中国的汇率制度、2007年汇率状况和某些外汇交易的描述有助于分析衍生金融工具的外汇风险;(2)对市场风险用风险价值分析,并分析了此方法的局限性;(3)分析衍生金融工具的流动风险,并对其未折现的现金流进行列示;(4)对操作风险做了分析,介绍了集团的内部控制措施。

3. 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从上述现状描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现状有以下不足:

(1)主要停留在揭示阶段,重点在确认、计量和列报等会计处理问题上,并且提供的信息主要是历史信息。通过对比2007年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分析内容和2007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可知,2007年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主要停留在揭示阶段,重点在确认、计量和列报等会计处理问题上,而对前述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所进行的分析、评估、预测以及信息披露还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总得来说,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披露不足以支持利益相关者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不足的原因之一在于我国相关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主要强调确认、计量和列报等会计处理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定,涉及到的规定共有九条,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共有四十五条规定,从数量上就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披露重视不够。另外,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中可以发现,目前要求披露的金融工具风险信息多属于历史信息,有助于预测未来风险的信息不多,而且没有专门针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披露规定,而衍生金融工具与传统的金融工具相比,风险更高,所需要披露的信息也更多。因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还需在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方面进行完善。

(2)目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对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披露是“藏”在整体金融工具的风险披露中的,没有专门针对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因此信息使用者无法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总体风险水平做出判断。

虽然存在上述不足,但部分上市公司风险信息披露中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比如东方航空关于利率互换、等合约的金额及交易的介绍,宝钢对目前和未来预期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走势的描述。这些信息有助于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估计和预测,这些披露内容是值得其他上市公司借鉴的。

五、 对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的建议

虽然2007年的次贷危机已经过去,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的规定进行改进,上市公司关于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的问题依然存在。我国上市公司由于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披露还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需要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披露进行改进以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对风险进行估计和预测。因此,本文从信息披露原则和披露的基本内容两方面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披露提出建议。

1. 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的原则。

首先,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信息披露要满足充分性、及时性、实质重于形式和成本效益原则;

其次,上市公司要单独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进行信息披露。如前所述,目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没有专门针对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因此信息使用者无法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总体风险水平做出判断。

2. 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定性信息披露和定量信息披露两部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多为定量披露,而定性信息披露很少。其实,定性信息披露的内容十分重要。因为定性信息披露可以让公司管理层有机会详尽阐释其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活动及相关问题,解释公司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公司风险水平的影响,也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告定量信息的抽象数据进行深入理解。

根据对我国上市公司面临风险的分析和对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现状的总结,本文认为定性和定量披露的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定性信息披露的内容有:①解释各种风险的定义;②衍生金融工具所适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③披露所进行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目的,是投资交易还是套期保值;④披露所进行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是场外交易还是场内交易;⑤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具体介绍,对合同的主要内容或重要条款进行披露;⑥对利率市场、汇率市场、股票市场和商品市场等市场的描述,披露当前和预期利率(汇率)制度和政策、股票市场走势和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其他基础商品市场的价格趋势和供求情况等;⑦对用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资金来源进行披露;⑧对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成熟程度和监管水平进行描述;⑨对公司的内控尤其是对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政策进行披露;⑩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法制环境进行介绍; 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场外交易,应提供足够的定性信息以利于信息使用者判断交易对手违约的可能性。

定量信息披露的内容有:①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如果是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应披露计算公允价值用到的模型和参数及参数变动带来的影响;②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名义价值和公允价值的对比,并提供上年比较数据;③针对市场风险,要进行敏感性分析以及风险敞口分析,披露VaR计算方法、计算结果和结果的含义,披露使用的主要假设和参数,并指出这些方法的局限性;④对于流动风险的分析,要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未折现现金流分析,把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按到期日分类列示,按流动和非流动列示,并指出这种方法的局限性;⑤对于信用风险,进行信用风险集中度分析和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分析,解释这些方法,并披露使用的主要假设和参数,指出这些方法的局限性。

参考文献:

1. 李明辉.论我国衍生工具内部控制机制的构建.会计研究,2008,(1):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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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郑明川,徐翠萍.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的VaR披露模式.会计研究,2002,(7):49-53.

4. 葛家澍.关于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几个问题.会计研究,2002,(10):16-23.

5. 邓传洲,李正.论非金融类公司年度报告中的风险信息披露.会计研究,2003,(8):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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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周松,梅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风险与应对策略.财会月刊,2011,(13).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企业集团风险管控的会计内部报告研究”(项目号:11JJD790006)。

金融工具的论文范文6

论文摘要:作为规避风险和投机套利的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为金融机构、非金融性公司、企业和投资者进行保值、风险管理、资产组合管理提供了有效工具,同时,它以小博大的特性及在市场博弈中所表现出的较强的获利能力使其成为部分投资者投机获利的最佳选择。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国家对衍生金融工具限制的逐步放开,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发展,其将成为企业理财的重要工具。本文通过对不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避险功能的分析,论述了企业选择和应用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控制策略。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特征

(一)金融期货的风险特征。金融期货是一种完全不同于金融现货的交易方式,两相比较,前者具有独特的保证金制度、结算制度和数量限额制度。其中,交易保证金是金融期货投资者获取收益或承担损失的杠杆。从交易结果上来看,交易保证金既不限制收益,又不限制风险,合同持有者最终究竟是受益还是受损,关键取决于其对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是否正确。当然,有时即使判断正确,也有可能在短期的逆势中因支付不起保证金而被迫平仓受损。

由于金融期货主要是在场内交易的,各交易所完善的保证金制度、结算制度和数量限额制度,使得金融期货交易的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相对较小。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而形成的风险,若金融期货交易在交易所内进行,则每一个交易者最终都将和清算所进行结算,这样,清算所实际上承担全部可能违约的责任,在此情况下,即使有一部分交易者违约,对其他的交易者也不会产生影响。至于流动风险,在正常的交易过程中也是基本上不存在的,因为交易所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确保交易对象的流动性。

(二)金融期权的风险特征。期权是一种不对称的合同,所谓不对称是针对期权所特有的风险和收益机制而言的。正因为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所以期权的风险要分买卖双方来进行识别。在期权交易中,合同买方所承担的风险是有上限的(最大损失为期权费),而其获利的可能是无限;与买方相反,合同卖方所承担的风险是无限的,而其获利的却是有上限的(最大收益为期权费)。因此,从表面上看,期权交易对合同买方是有利的,因为合同购买者可以根据现货市场的价格来决定是否履行合同,从而既可得到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好处,又可避免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最大的代价只是付出一笔期权费。但是,在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获取收益的概率也是极不对称的,通常卖方获利的概率要大于买方,期权交易的首要风险是市场风险,而且在市场风险方面,合同卖方承担的风险要大于合同买方。不过,期权市场中的四种期权工具可以进一步降低交易者的市场风险,这四种期权工具是买入看涨期权、卖出看涨期权、买入看跌期权、卖出看跌期权,它们提供给那些刚做卖出或买入的一方,在发现价格波动不利于自己时做出反向对冲来弥补损失。一般来说,在行情看涨时,采取买入看涨期权或卖出看跌期权的做法,而在行情看跌时,则采取卖出看涨期权或买入看跌期权的做法。此外,就市场风险而言,合同买者支付的期权费的大小也是衡量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金融互换的风险特征。互换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系列支付款项的金融交易。互换主要包括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都蕴涵着远期合同交易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互换只是将远期合同的限定范围放大而已。然而,互换又具有其本身特有的功能,它的产生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回避因利率、汇率变动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通过利率和货币互换来降低筹资成本;冲破当事人之间因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差异以及各国外汇管制法规所造成的壁垒以开拓更为广阔的筹资途径。这些背景对于互换的风险识别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金融期货和期权不同,互换在业务发生时就对交易双方都有利,即合同双方都可以通过互换来降低筹资成本、转移价格风险、调整资产和负债的货币结构等。但这并非意味着互换没有风险。互换不仅伴随着风险而产生,而且这类交易在风险上还具有独特之处,互换涉及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兑换风险、差额风险和替代风险等,其中兑换风险、差额风险和替代风险则是互换交易所特有的风险。(1)市场风险在互换中主要是指由于利率、汇率变化而给互换交易者造成的损失。互换包括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在市场风险方面是有区别的,就利率互换而言,由于互换的只是根据名义本金计算出来的利息支付,而本金并不参加互换,所以市场风险不是很大,远比金融期货和期权要小。而在货币互换中,由于本金要交换,因此交换的资金比利率互换交换的资金量要大得多,所以市场风险也就更大,当某一方换出的货币在将来汇率下跌时就有承担因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损失,所以,交易的关键在于交易者对未来汇率走势的判断上。(2)在信用风险方面,由于互换交易主要是在场外进行的,所以此类风险较大。就利率互换而言,当交易的一方违约时,交易的另一方将承担信用风险,这种风险的程度将视现行市场利率的水平而定。就货币互换而言,当交易的一方违约时,交易的另一方将承受比利率互换更大的信用风险,这种风险的程度视现行市场汇率水平而定。(3)在流动风险方面,由于早期的互换合同是无法转让的,所以此类风险也较大,但是,近年来,随着互换业务的迅速发展,很多商业银行也参与到互换交易中来,并在交易中扮演了类似期货交易所和期权交易所的角色,从而使得互换合同的流动性有所增强。而且国际互换交易协会和英国银行家协会共同推出了标准化的互换合同,使得互换合同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从而大大降低了互换的流动风险。

(四)金融远期合约的风险特征。远期合约在风险与收益的设计上类似于金融互换。它是在合约签订时就确定未来交易的日期、价格,这就意味着既避免了未来价格不利于自己变动而带来的风险,也失去了有利于自己变动而带来的利益。因此,远期合约的价格风险较小。但由于远期合约是由交易双方直接商定的,是一对一的预约交易,不仅流动性极差,而且还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

二、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企业内部控制策略

(一)建立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内部管理体系

作为交易主体的企业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管理,是整个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基础,因为只有有效地限制了微观上的风险,才有可能有效地防止宏观上震荡。企业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首先要建立起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自上而下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系统。企业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系统包括高层和基层两个层次。(1)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是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高级管理层,他们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核心的作用。高级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意识就是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企业风险管理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级管理层。(2)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工作日益重要,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是必要的。衍生金融产品投资的风险,是传统的风险管理办法所无法承担的。衍生投资的巨额亏损失败血案已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设置这样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的独立性,即它被授权在监督、控制企业风险中能不受干扰地依制度办事。风险管理部门应与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具体操作部门完全分开,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要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所从事的所有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同时,企业应有足够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能胜任这项工作的专业人才。(3)其他部门。交易部,是指企业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操作的前线部门,也是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交易部的风险管理责任有:遵守企业风险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定本部门投资策略及风险管理的各项办法,及时传递交易的有关信息,按时制作并传递部门投资及风险分析报告,配合其他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结算部,与交易部是相互独立的两个部门,人员不能重合,结算工作一般由会计部门处理,结算部门应根据企业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运作。财务部,根据企业财务状况的总体分析,从部门的角度提出对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的意见,并在税收、会计处理上做出适应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特性的相应安排。稽核部,对业务部门如财务部、结算部、交易部、风险管理部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查,对企业衍生金融工具的业务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有关结论和改进意见,是企业内部稽核制度的执行部门。法律部,对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信息部,保证业务操作中信息资源传递的畅通、准确、及时。

2.确立合理的风险管理过程。(1)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度量。应该以整个企业为基础把所有的交易业务和交易业务的风险尽可能地全面地进行度量。企业应保证管理层在综合的基础上对企业风险暴露状况做出估计。风险度量及风险度量的处理过程应十分明确,能正确地反映投资企业所面临的多种类型的风险,投资企业中所有层次的有关人员都应懂得风险度量的标准,而且这种度量标准应能为限制和监督各种承担风险的业务活动提供一个共同的框架。一个积极参与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交易工具活动的投资企业应至少每天监督一次信用风险、交易头寸和市场变化情况。(2)风险限额。由整个投资企业的总风险限额和具体业务活动风险承担指导方针组成的健全的系统是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系统应对投资企业承受的风险设置界限,还应确保那些超出某一预定水平的头寸将及时受到管理层的注意。这一限额体系应与投资企业总的风险管理工作相一致,并与资金实力相一致。企业在进行衍生金融产品的交易时,对不同投资组合所面临的各项风险不仅要制定总风险额,还要制定分项投资的风险限额,这些限额应与投资企业的总体风险度量方法相一致,并尽可能完全与企业范围内其他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同类风险综合起来。企业所能承受总风险的底线受该企业经济实力、高层管理者的风险偏好、衍生金融产品品种等因素的影响。如果风险限额被超过了,应告知高层并必须得到被授权的管理人员的许可。这些超额头寸对企业的总体风险承担情况的影响应立即加以研究。在实际工作中,常用的风险限额有以下几种:第一,名义头寸、合约头寸或总头寸限额。名义头寸、合约头寸或总头寸限额是最基本、最简单的风险限额方法。它们提供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活动量的信息,但不反映价格敏感性和波幅,对于即时的市场风险暴露情况也提供很少的信息。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参与者不能把这些限额作为所使用的唯一的限额工具。第二,止损限额。这种限额是用于避免在某一头寸达到特定水平时的可能损失的限制性指标。在具体操作中,当这些限额到达时,须采取行动或者将其变现或对其进行套期。第三,缺口或到期阶段限额。这种限额是通过控制在一定时期到期或重新定价的衍生金融工具的数量或金额来控制损失的限制性指标。这种限制对利率风险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比较有用。与名义限额和止损限额类似,缺口限额作为其他限额的补充时较为有效,但单独使用时则不够理想,因为它不能合理地代表特定头寸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市场风险。第四,VAR限额。所谓VAR限额就是风险价值限额,这种限额能有效地反映特定的衍生金融工具组合可能给予企业带来的市场风险。在设定这种限额时,管理人员先计算头寸的当期市价,然后用统计模型来估计这种金融衍生工具给定的市场因素变化时可能造成的损失。(3)资讯系统。一个准确、信息量大而及时性强的管理信息系统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审慎运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相应地,管理信息系统的质量是决定风险管理处理过程中整体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因素。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应监视风险,并将风险度量情况报告给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在交易商的日常运作中,至少每日应将风险暴露情况以及损益情况报告给监督这些业务的管理人员。具体的讲,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提供即时准确和有意义的资料给各阶层的管理及有关人员;保持资料的完整和可靠;提供早期警告讯号。高级管理人员须每天在适当时间审阅和了解机构的交易损益额、未平仓净额、未平仓总额。(4)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各部门在职能上有分工,做到既互相监督又互相补充、支持,使机构风险管理工作稳健地进行;内部审计指机构的稽核部门对其他部门及有关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二)强化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内部控制策略

1.市场风险的内部控制。市场风险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主要风险,其内部控制可按如下步骤进行:第一步是计算风险敞口头寸,即市场价值。敞口头寸的大小决定需对该头寸可能遭受的潜在损失进行评估的次数。对于交易商(Dealers)来说,每天至少应评估一次;对于套期保值者(Hedgers)来说,一个月或一季度评估一次即可;第二步是确定交易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交易者的资信,计算其总敞口额度。确定下来后,若交易者超出额度交易,则可对超额部分采取对冲措施或要求其重组敞口头寸;第三步是严格交易程序。交易所应制订高效的信息系统,将稽核人员与交易人员独立开来进行审计。对衍生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模型进行定期检查,保证新开发的衍生工具品种只有在完全并入管理系统后才能运用;第四步是进行“压力测试”。模拟在市场崩溃或流动性极差引发价格剧烈震荡的情况下,交易者的承受能力。测试在极端情况下,敞口头寸所发生的变化,对冲还能否实现以及寻求防范或弥补的措施。同时,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复杂性,对衍生金融工具市场风险的管理除了和其他资产的风险管理一样,对市场价格(如汇率、利率、证券行情等)有良好的判断能力外,还应注重对产品的特性加以了解,开发出合适的管理软件由专家实施管理。

2.信用风险的内部控制。信用风险存在于一切交易中,场外衍生产品交易最为严重。信用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主要有:(1)信用额度。信用额度是对单一信用风险敞口设定信用额度,以控制信用风险的集中度,这是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事前控制的主要方法之一。在设定信用限额时,应仔细分项以下信用额度的影响因素:一是外界评级(如标准普尔、穆迪公司)的评级结果;二是交易时间的长短。时间越长,额度越小;三是金融衍生工具价格的变动。价格变动越大信用风险也就越高。如在利率互换中,如互换期间利率上升,则支付固定利息的一方将受益。但由于对方支付浮动利息的成本增加,相应所承担的信用风险也会增大;四是第三者保证和抵押品可减少信用风险。一般抵押品(现金除外)价值作一定的折扣后确定交易额,折扣比例视抵押品不同而有差异。(2)运用信用金融衍生工具。信用金融衍生工具是参与方允许将信用风险进行剥离和转移的契约或协议,其实质是将信用风险与标的金融资产的其他风险分离,并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对于单个现金流的信用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信用期权来转移风险,对于来自多个现金流的信用风险,则可以利用互换产品来转移风险,信用远期和期货可以用来对冲信用风险。(3)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使用净额轧差协议来减少信用风险。净额轧差协议就是当交易双方有两个或多个交易时,这些交易的盈亏可以相互抵消的协议。根据美联储的估计,该协议会使金融衍生工具信用风险减少40%—60%。

3.流动性风险的内部控制。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产组合流动性风险,二是资金短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有效措施是实行多元化投资。在多元化投资组合中,每种投资都要有一定的额度限制,保证部分投资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以应付不时之需。如可将部分资金投到货币市场上,一旦期货或期权市场出现不利变动,需补充资金时,可立即将货币市场工具变现。对于资金流量也要实行多元化管理,避免各种货币、产品在某一时期集中支付。同时也可实行内部使用资金收费的方法以促使各方关心资金的使用成本。

4.法律风险的内部控制。在法律风险的管理中,企业应加强对法律风险的评估工作,认真分析金融衍生工具合约的合法性,严格审查内部授权文件,分析有关国家法律性制度在金融衍生工具合约方面的相关规定、分析由于这些规定给交易造成的影响、分析有关国家的破产法律、分析金融衍生交易担保文件的效力问题、关注有关国家法律变更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影响。

参考文献:

[1]高音.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与会计对策[J].市场周刊,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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