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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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安全

水产品质量安全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为基础,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切实加强水产投入品安全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大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年无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对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配足人员,增添设备,建立我市“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对水产投入品监管。建立水产投入品备案制度,强化对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坚决杜绝违禁药物的使用。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环丙沙星、激素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查处率达到100%。

(三)强化对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建立水产养殖日志制度,全市主要养殖基地内养殖日志覆盖率达到100%;强化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主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检率达到100%。

(四)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启动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检查验收、产地准出、市场自检、结果公示、产品退市、安全报告等配套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现我市上市水产品安全标准的目标。

三、管理重点

(一)重点产品。突出对本地生产的小龙虾、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鲤鱼、鲫鱼、团头鲂、鳜鱼、鲟鱼等主要消费品种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查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环丙沙星、激素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二)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八亩、杨林湖、陶家湖、毛湖埫等四个渔业主要产区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水产技术推广站、陶家湖苗种繁殖场、董市水产苗种场、远大渔业公司、三江渔业有限公司等水产苗种场的苗种质量安全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和投入品管理。

1、建立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加强产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建立健全监测档案。在市内主要养殖基地设置监测点,监控产地安全变化动态,指导产地安全管理和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建立水产投入品备案制度。加强对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水产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督促投入品经营者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并保存其复印件。建立购销台账,载明投入品的名称、进货时间、来源、数量、生产企业、产品登记证号、销售时间、销售对象、销售数量等事项。杜绝禁用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确保投入品的可追溯。(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二)全面推进健康养殖。

1、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和方法,指导水产养殖户科学防病、合理用药。指导、督促养殖户建立养殖日志。(责任单位: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加快精养鱼池标准化建设步伐,推进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组织实施与指导,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积极推进内检员制度,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3、强化水产苗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苗种生产许可制度,督促苗种生产单位按要求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督促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不规范的苗种生产单位加强整改。坚决杜绝苗种阶段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4、积极推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制度。鼓励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养殖大户大力开展健康养殖,支持其申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创建我市水产名牌。(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三)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

1、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根据《枝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逐步建立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配套完善我市水产品检查验收、产地准出、市场自检、结果公示、安全报告等相关制度,联合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共同抓好对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指导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2、强化对大宗水产品的质量抽检。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生产和成鱼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环丙沙星、激素等违禁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3、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强化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坚决制止使用禁用投入品的行为,禁止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禁止未达到休药期的水产品上市。逐步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度、执法监管台帐制度、整改复查制度和查结案件公开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理、处罚公正、高效利民”。(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四)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和事故处置机制

1、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系统,坚持重点监控与系统监控结合,加大对小龙虾、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鲤鱼、鲫鱼、团头鲂、鳜鱼、鲟鱼等主要消费品种的质量安全监测,对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进行摸查,对可能暴发风险的危害程度,对产业和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提前作好应对准备,确保群众消费安全。(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2、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精神,对可能发生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反应及时、依法处置、科学规范、措施得力”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程度,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农业部、省、宜昌市、枝江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共同打造安全、合格的枝江水产品。

水产品质量安全范文2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要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

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逐步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的

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水产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水产品食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觉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生产单位必须持证生产。水产种苗场必须有《种苗生产许可证》,成品养殖场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渔业捕捞渔船必须持有《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以上证件

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生产企业在申办《种苗生产许可证》和《养殖证》时,必须承诺遵守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签订承诺书,(已取得《种苗

生产许可证》或《养殖证》的生产单位,必须在年审时补签承诺书),内容包括:

(一)健全养殖生产日志,有完整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生产过程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31号

令)要求。

(二)生产环境整洁卫生,饲料房和药物房分开,摆设整齐,有饲料、药品进出台帐。生产管理人员熟悉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法规及

禁用渔药名称。

(三)在显眼处张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31号令)、《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食品动物禁用的兽

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生产品种相应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及企业制定的用药、饲料、水质监测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和无公害水产品必须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和《无公害农产品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用镜框装好挂在显眼处,竖立基地标志牌及塘号或池号标志。

四、海洋捕捞渔船办理捕捞许可证时,必须承诺遵守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签订承诺书(已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必须

在年审时补签承诺书),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捕捞生产日志;

(二)建立销售台帐;

(三)禁止有毒河豚等有碍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水产品上市和食用,如捕捞到有毒鱼类应做无害化处理;

水产品质量安全范文3

湖南省洞口县高沙镇,共辖63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14.2万,是洞口县畜牧业大镇,历来为湘西南最重要的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集散地,辖区有全国有名的湘西南最大仔猪市场,1998年高峰期仔猪交易量达45万头,每天3个仔猪交易市场车水马龙,一派繁荣景象。有产品远销海外的生猪肉食加工龙头企业2个,有1个日屠宰60~80头生猪集镇定点屠宰场。2016年存栏生猪12.8万头,牛14644头,羊12698只,存笼鸡244662羽,鸭144560羽、鹅21912羽,犬8004只;规模养猪场153个,规模养牛场6个,规模养羊场8个,规模养禽场10个,合计规模养殖场177个。生猪出栏20.2万头,占全县生猪出栏1/10。高沙镇1998年高峰期发展母猪达5万头,占全县近1/2,5~8头母猪饲养户比比皆是。高沙镇养殖业快速发展,因此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重,工作量大。

2县、乡两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法

洞口县乡镇动物防疫站、乡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乡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3个单位几乎承担了县畜牧水产局所有职能,除主要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动物疫情监测外,还承担所在乡镇畜牧水产生产发展、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养殖业投入品(兽药、饲料)监管,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猪保险,渔政执法等职责。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为乡镇动物防疫站工作的第二大任务,县、乡两级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法:一是层层签订畜禽水产品安全责任状。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县畜牧水产局与乡镇动物防疫站签订畜禽水产品安全责任状。乡镇人民政府与养殖、经营、屠宰企业签订畜禽水产品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书。二是对养殖企业养殖档案监管。定期重点检查养殖投入品(兽药、饲料)的记录情况。三是对养殖、经营、屠宰企业定期检测。抽查生猪尿液比例5%,兽药、饲料产品5%,是否含有瘦肉精等违禁激素药物。四是建立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规模养猪场对养殖投入品(饲料、兽药)进行登记入档,免疫后进行二维码耳标标记并记录入档,这样出现肉食品安全事故,可根据耳标追溯到某某猪场第几批猪出现饲喂违禁激素药物问题猪。

3高沙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法

1)加强职工技术职能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高沙镇动物防疫站共有职工15人,其中专职防疫员9人,检疫员6人(定点屠宰场检疫员2人,产地检疫员3人,市场检疫员1人)。为了提高全站职工思想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2016年固定每个星期一为全站职工集中学习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以及实践操作技术培训,组织全站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县局组织的两比武一竞赛活动(肉品检疫、采血抽样和动物卫生监督知识竞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的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2)长抓宣传发动引导,不断推进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落实。为了落实检疫申报制度,组织全站职工、协防员以及村干部进村入户的同时,积极向养殖户宣传《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高沙镇动物防疫站共印制宣传单1.8万张,并张贴到户。要求养殖场主在畜禽出栏(笼)前3d必须向所在片区防疫员申报产地检疫,同时由养殖场监管员手把手告知养殖户登录手机、电脑从网上申报检疫,保障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的顺利开展。3)尝试检疫申报点样板创建,不断提升检疫执法窗口形象。2016年高沙镇动物防疫站在省局、县局的支持下,完成了基层乡镇动物防疫站站房改扩建项目建设,建立了一个标准化的产地检疫申报点。湖南省畜牧水产局邱伯根总畜牧师亲临现场,对高沙镇动物防疫站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建设成为全省产地检疫申报点样板作出了详尽的指导,高沙镇动物防疫站迅速落实,按照国家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和执法人员到位、设施设备到位、规章制度到位、检疫监管到位、形象标识到位等“五到位”的要求,设立了检疫办公大厅,更新了办公设施,制作了制度牌和有关检疫法律法规公示牌,根据实际选配了3名官方兽医负责产地检疫申报点工作,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实施动物产地检疫,按要求进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同步检测,实施电子出证,节假日不休息,只要接到产地检疫申报电话,在20min以内赶赴现场或与畜主约定检疫地点,得到群众和养殖户的一致好评,也提高了动物检疫工作效率,树立出全新的执法形象,提高了行业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4)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措施,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高沙镇动物防疫站从加强饲养环节监管、严把屠宰检疫关和检疫执法以及市场检疫监管4个方面入手,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①加强规模养殖场的监督管理。高沙镇共有规模养殖场177个,养殖量大,监管难度大。动物防疫站以服务广大养殖户为宗旨,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人员、监管频率,由9名专职防疫员专人包片、包场管理,平均每人包7~8个村,17~20个规模养殖场。指导养殖户规范用药,如用药量、疗程、休药期、禁用药、违禁药品,各养殖场明确责任到人,实行痕迹化监督管理,定期到场监管养殖者养殖档案和落实动物防疫措施,开展对生猪、兽药、饲料、“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定期检测以及兽药饲料使用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引导检疫申报等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及时了解和掌握养殖户生产养殖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内动物养殖、动物疫病防控状况等基础信息,及时发现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为检疫窗口办公提供第一手资料和保障。②健全屠宰检疫制度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农业部屠宰检疫“五不得”,生猪定点屠宰场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屠宰场24h专人值班制度,交接班履行签到手续。严把入场查证关,屠宰场重建进场大门,入场生猪必须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经查验证物相符、健康合格并经瘦肉精检测合格方能入场。严把宰前巡查关和宰后同步检疫关,屠宰场配备专职肉品品质检验员开展品质检验,驻场检疫员严格按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实施。严把出场关,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在驻场官方兽医的监督下,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焚毁处理,确保出场产品合格率达100%。2016年屠宰检疫生猪212300头,猪肉212.3万kg,检出病害猪肉620kg,检出率0.3%,全部做焚烧处理。③加强检疫执法查处力度。重点对未申报检疫、逃避检疫及贩买染疫动物及产品的多发频发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成立检疫巡查执法队伍,站长亲自任队长,分管检疫副站长任副队长,选派站精干人员为成员。由镇政府设立检疫执法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在全镇63个行政村设立举报人,对举报属实的每次奖励200元。2016年11月19日,接群众举报,违法行为人王某贩运7头未经检疫的牛运往武冈。接举报后,执法队迅速赶往现场并将7头牛押运到站,向货主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案件处理程序做好各项笔录,最后违法行为人王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事实,并主动缴纳了罚款5000元。2016年立案查处有关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1件,罚款11700元,结案率100%,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④加强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查证验物,所有动物及其产品必须有检疫合格销售证明。对从外地调入的畜禽实行落地报告制度,必须提供所在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对调入的每批次畜禽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并做好销售档案。2016年共检疫活禽21.5万羽,禽类产品17.8万kg。检出病害家禽1272羽,检出率0.6%,病害禽类产品525kg,检出率0.3%,全部做销毁处理。有效地保障了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4总结

综上所述,高沙镇动物防疫站从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疾病防控、屠宰加工等各个环节加强全程监管力度,把好养殖关、防疫关、检疫关、销售关,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严做实,保障了老百姓舌尖上食品安全。

作者:袁仁豪 单位:湖南省洞口县高沙镇动物防疫站

参考文献

[1]粟德龙,练旺华,曾招发.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法[J].畜牧与饲料科学,2013(2):94.

[2]黄红冬.乡镇动物防疫员如何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J].湖南饲料,2012(4):8,18.

水产品质量安全范文4

目前,水产品监测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农业部渔业局在国家层面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抽检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而监测工作的信息化,可保障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并能加强监测结果分析、利用,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本文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从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管理工作,针对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存在的不足,结合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对现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数据库进行了重新构架、整合和设计,以期提供数据库的实用性,并满足下一阶段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需求。

二、现有数据库简介及不足

现有信息系统涉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相关领域,基本完成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支撑信息化初期建设。现有数据库包括“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三个数据库。从内容上看,三个数据库分别集成了产地水产品养殖生产单位信息、水产苗种养殖生产单位信息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数据三方面内容。

但目前的数据库与行业监管需求相比,目前的系统仍有待完善。横向看,目前的各类工作系统或数据库间没有进一步整合,各类数据间不能互相衔接、有效共享;纵向看,各类数据没有深入挖掘,功能没有深度拓展,尚不能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的复杂分析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预测预警。

(1)用户使用不便利,影响用户的使用积极性(没有信息批量导入导出功能)

(2)数据库开发构架落后,不能满足发展要求(如无接口、无法继续开发信息批量导入导出功能,不能完成数据复杂分析)

(3)数据库分别独立且功能分散,不能完成大数据分析和数据整合(现行几个数据库分别独立,数据不能共享)

三、拟构建信息平台主要内容、功能和定位

拟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现有信息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开发软件系统,整合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大数据,强化功能应用和信息安全,建立多级共享的网络平台,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平台拟由支撑体系管理工作系统、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管理系统和水产品质检机构基础数据系统等三大系统模块构成。

功能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整合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平台功能,开发监测任务管理工作系统,完成计划制定、任务下达、企业抽取、结果上报等功能,提升支撑体系管理和工作流程的规范、高效和一体化;二是,增加贝类、捕捞水产品、水产投入品数据库建设内容,并集成已有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数据库,开发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管理系统,并深度拓展数据功能,建立多层级、多维度的质量安全检测数据采集、共享网络,实现数据复杂分析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功能;三是,对现有水产品质检机构管理功能进行升级,形成质检体系管理模块儿,强化信息通讯功能和对质检体系建设信息的收集能力。上述系统密切结合,互为补充,提高数据分析和预警预报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监管的支撑能力。

升级、改造后的信息平台,将能显著提升支撑体系运转效率,高效支撑行业监管,并为养殖生产和政府部门针对性地开展养殖规划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对提高我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拟开发数据库构架和设想(见以下方案)

水产品质量安全数据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本系统用于上报和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生产企业信息、实验室基础信息,集信息和管理于一体,系统建设突出集成、开放、易用、安全的原则,目的是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研和交流等工作提供数据平台和技术支撑。

一、系统架构

系统首页面集成各类数据库、接口以及信息窗口。

(一)集成的数据库

1.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信息数据库

2.产地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数据库

3.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数据库

4.质检机构管理数据库

(二)数据库接口

涉及暂缓开发的苗种检测信息、贝类检测信息和捕捞产品检测信息等数据库。

(三)信息窗口

包括“通知公告”、“新闻动态”、“政策文件”、“质量标准”、“交流专区”和“下载专区”等内容。

二、主要功能

本系统集成检测数据、生产企业、质检机构相关数据的上报、分析和管理,集信息和交流于一体,系统集成各数据库、接口及信息窗口,主要功能如下:

(一)集成的数据库

1.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信息数据库

本数据库用于上报和管理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信息,目的是服务水产品质量安全科研和管理。实现方便快捷的录入、查询和管理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信息,用数据库实现数据上报、汇总、分析和生产报告等功能。

2.产地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数据库

本数据库用于上报和管理全国产地养殖水产品生产企业信息,目的是服务农业部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企业随机抽取工作。实现方便快捷的上传、查询和管理全国产地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数据,能开展基于复查选择条件的企业记录的随机抽取。

3.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数据库

同产地水产品养殖生产企业数据库。

4.质检机构管理数据库

本数据库用于上报和管理质检机构基础信息,目的是服务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实现方便快捷的上传、查询和管理质检机构基础信息,用数据库实现数据查询和统计等功能。

(二)其他检测信息数据库接口

预留苗种检测信息、贝类检测信息、捕捞产品检测信息等数据库接口,功能与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信息数据库类同,保证后续扩展的数据库兼容性,能实施数据对接。

(三)信息窗口

“通知公告”、“新闻动态”、“质量标准”、“政策文件”、“等部分主要用来及更新有关信息,具有、删除和查询功能。

三、使用对象

各集成数据库的使用者,各质检机构、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和农业部。

四、建设原则

水产品质量安全范文5

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格局基本形成 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配套制定了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技术规范,一些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也相应颁布实施。2008年农业部组建了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职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各省及所属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门机构相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步入依法监管的新阶段。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深入推进 相继组织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效遏制了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多亿元。全面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以及农兽药残留监控等监控计划,形成了涵盖全国主要城市、涉及主要农产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针对大中城市消费安全的例行监测品种扩大至6个大类101种产品、86项安全限量检测参数,监测地域已覆盖全国259个主要农产品消费城市。

农业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 以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十一五”期间共制定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800多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已累计达到4500多项,农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启动实施了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已创建500多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819个园艺作物标准园和一大批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

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快速发展 2010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1.2万多个,全国“三品一标”总数达到8万个,认定产地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30%以上,认证农产品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3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

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体系取得突破性进展 组织实施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已投资建设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和专业性检验检测中心36个、部级区域性检测中心13个、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30个和县级质检站936个。“三品一标”贯通部省地县的工作机构基本建立,体系队伍不断壮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法正式组建。

水产品质量安全范文6

关键词: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4)-05-02-1

1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

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是生产优质农产品的基础。各乡(镇)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土壤普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情况,做好主要农产品分类划区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继续抓好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工作,结合各自优质、特色农产品特点,积极加强农产品基地认证工作,对已认证基地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积极推广,引导群众按标准化要求操作。在基地管理上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成立基地领导小组,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建立详细的生产档案,明确基地名称、范围、负责人,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县农产品基地管理水平。县农牧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局属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要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积极推广配方施肥等新技术,改善农产品产地条件。

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责任制

科学合理的使用农业投入品是生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前提。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积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责任制,逐步完善农资打假工作长效机制。配合农业行政专项执法活动,切实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工业“三废”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组织成立一批农业投入品定点采购点,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定期抽检,确保投入品的质量,保证群众的利益。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对不符合规范的限期整顿,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取缔。建立健全限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档案制度,实行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管理。

3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的基础。建议实施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制定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乡镇检测站的建设标准,明确硬件、人员、经费配置要求。为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必须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确保出基地的农产品要有准出证,入市场的农产品要有检测报告。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要制定产地农产品监测计划,加大对产地农产品的检测力度,重点解决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问题,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内部建立农产品自检机构或者委托县农产品质检中心对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入市交易。农户自产、入市交易的农产品提倡采取自愿的方式,向县农产品质检中心申请检验,由县农产品质检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监督当事人销毁。

4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

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基地安全监管各项制度,集中行政、技术、认证、执法等资源,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抓好农产品产地准出。目前,全县15个蔬菜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均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不承诺不上市、不检测不上市、不合格不上市。针对各乡(镇)农技服务人员和监管人员、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种植大户及农民有组织分层次地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基层农产品监管人员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

5推进农产品生产档案规范化,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性

严格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要求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以及常年从事农产品种植大户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项农事操作进行档案记录,提高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种植大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同时,逐步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编码,对每个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每个大棚逐个进行编号。要求每一个编号记录与生产过程同步,从种植到采收过程中,所有田间管理和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要保证真实、详细记载,以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识别、可溯源。

6积极打造农业精品名牌产品,全面推进“三品”认证工作

农业精品名牌产品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后延,打造精品名牌产品,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任务。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鼓励引导基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精品名牌农产品,注册农产品商标,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局属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要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经营水平,不断完善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三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促进农产品规模再扩大、质量上档次、管理上水平。

7逐步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制度,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