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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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范文1

1、职业操盘手

美国的私募基金业是非常发达的,无论是金融投资,实业投资还是风险投资,私募基金都是最重要的主力。《伟大的博弈》一书中有这么一句话:300年前所有的美国人都向往阿根廷,300年后全世界的人都向往美国,就是因为美国有一个十分强大的资本市场。而支撑这个资本市场的基础就是私募基金业,巴菲特,索罗斯,盖茨等就是这个行业内的佼佼者。

中国的私募基金业是畸形的,尽管它对于民营创业和股票市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个行业至今生存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中国私募基金业的诞生几乎都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股票一级半市场有关,因而中国绝大多数的私募基金都与股市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近几年的股灾几乎使得这个行业出现了崩溃,人们熟悉的德隆国际、中科创业都因此烟销云散。

但是至今中国的私募基金业的骨干群体还保持着几百亿的规模,它们以核心操盘手运作项目的形式存在,即一个有着业内较好信用度的操盘手发现了项目机会,他把这个项目制作成一个操作方案,然后寻找合作资金进行项目运作,在项目结束后基金分红解散。合作资金常常有股市大户的,房地产业的,民营企业的,国企商贸企业的,还有一些银行的资金掮客。

操盘手可谓是中国私募基金业的精英,绝大多数操盘手都是从券商、信托、租赁等非银行金融企业的从业人员中蜕变而来。他们大多40岁左右,有胆识,有经验,有人脉关系,有圈内支持者。有一个著名大型科技业的老板对操盘手有这么一句评价:“私募基金的操盘手可不简单,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操盘手,素质上必须体现四种动物本性:狼之野心,象之宽容,鹰之果断,狐之狡猾。”

近十年中,比较有名的操盘手结局各有不同,有被招安做官的,有功成身退的,有出国定居的,有深陷囹圄的,也有自杀身亡的,胜利与失败之处都在于有没有躲过新世纪的股灾。想想也是,连南方证券、华夏证券等这类国家鼎立支持的大券商都无法抗拒的系统风险,个人的力量又怎能抵御得了呢?

许多投资者都非常羡慕操盘手这个职业,其实真正干上这个职业后,你会知道这个职业是异常折磨人和异常痛苦的,失败的操盘手远远多过成功的。再无敌的英雄,在你没有退出江湖之前,就有很高的变狗熊的概率。连续十次得意的胜利不足以支撑你是成功者,一次致命的失误就足以让你彻底失败。有的操盘手一度有过亿万身家,甚至有人进入福布斯排行榜,但是最后的财富结果还是全军覆没。还有的操盘手被市场彻底击溃了信心,部分人已经丧失了奋斗的激情,有开出租的,有烧锅炉的,有开杂货铺的。但是历史就是这样,一批人倒下了,另一批人又站起来了。随着系统风险的大幅释放,今年国内私募基金业又有重新活跃的迹象。

2、盲点套利

私募基金最注重的赢利模式都是盲点套利。盲点套利,是指人们在视野盲点获得利益的生存术。盲点套利的精妙在于全天候作战,困图存,顺扬达。中国证券市场的盲点套利特点有:第一,套利无风险或者低风险;第二,利润有底线无高限;第三,熊市拿明利,牛市骑黑马。

私募基金的许多项目都具有盲点与热点之间的价格特点,最为典型的实例就是原始股与二级市场上的价差利润。私募基金多数以游资的形式存在,他们常常在不同的行业间流动,哪有机会就流向哪里。但是驻足时间最长的领域还是股市,游资特别是对最新上市的品种情有独钟,比如说第一只上市的封闭式基金金泰基金,第一只上市的转债南化转债,第一只上市的权证宝钢权证都受到了游资有预谋的疯狂炒作。

在盲点套利的经典战例上,不得不提到李泽楷。1999年,香港股市有一只代码为1186的股票――“得信佳”,它长时间以来的股价是5分港币左右,4月22日市场传闻大鳄李泽楷相中该股,该股股价随传闻暴涨到1.36角港币。4月30日,李泽楷的企业盈动果然收购了得信佳。之后公告进行重组,方法是将盈动旗下的多项物业,作价24.6亿港元注入得信佳,以换取得信佳扩大股本后的七成半新股,另加大批可转换债券。5月4日,得信佳复牌,有了重组概念的刺激,开市不到7分钟,得信佳已经涨到3.22元,关联总市值超过了100亿港币,市值相当于李嘉诚长江实业市值的三分之二。媒体戏称:李嘉诚辛苦一辈子,比不过儿子炒一天股票。然而这还不算完,经过一系列的资产重组动作,得信佳更名为盈科数码动力,当年12月28日得信佳涨到了19.5元,市值1700亿港元。

最近,许多私募基金对“得信佳”的赢利模式非常感兴趣,当前的股改也为这种赢利模式提供了氛围,相信不久的将来,沪深股市也会出现内地的“得信佳”。

3、人生赌注股

任何一个时代,每个人都会遇到一次或者几次改变命运的机会。不同的是,普通人遇到机会来临的时候,草根族的惯性使得多数人难以勇敢地迎接机会。而私募基金群体改变命运的奋斗动力是异常强烈的,有时达到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地步。

许多操盘手人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制造或者把握住一只人生赌注股。人生赌注股的最大特点就是涨幅巨大,通过持有这一只股票就改变了你的人生命运。比如说美国微软、可口可乐、通用电器等,他们都使得成千上万的持股者变成了百万富翁。其实,中国的深发展、深科技也曾经制造过类似的奇迹。

人生赌注股应该具有下列特点:1、基本面高成长性超乎寻常的强,业绩有更上一层楼的极大可能性;2、大主力有极强的提升市值动力,或者有强大题材配合;3、股价低廉,筹码集中度高。

私募基金范文2

6月初,Avaya被私募股权公司TPG Capital和Silver Lake(银湖)以82亿美元收购。

“又是被私募基金收购的!”一位业内人士在听到Avaya被私募股权公司TPG Capital和Silver Lake(银湖)以82亿美元收购的消息后,发出这样的感叹。

确实,私募基金不只将目标锁定在希尔顿、克莱斯勒这样的传统巨型企业身上,他们正紧盯着ICT领域的公司。

频频出手

2006年,私募资本投资总额高达6600亿美元,这些私募资本正以前所未有的强势姿态插手ICT各个领域。更有分析师称,“2007年将成为大规模并购年,大型跨国公司都可能成为私募资本的并购目标。”

今年5月底,TPG Capital联手高盛,以275亿美元收购了美国第五大无线通信商Alltel。这一收购价格不仅在当时无线业务领域创下新纪录,也创下私募资本在这一领域收购金额的新高。但最近国外有消息称,加拿大的Bell Canada Enterprise (BCE)已被多家私募基金组成的财团收购,金额达485亿美元,电信领域的巨额收购纪录不断地被刷新。

6月初,Avaya 被收购的业界传言也变成了现实,但出手收购的不是此前盛传的其他电信设备公司,而是私募资本。Avaya最终同意接受私募股权公司TPG Capital和Silver Lake的控制股权收购,金额达82亿美元。

除了金额巨大的收购,私募资本还以各种方式入主一些公司,希望从中牟利。

今年1月份,虽然Sun中止了多年的亏损态势,但还是接受了私募基金Kohlberg Kravis Roberts(KKR)7亿美元的投资;5月份,Francisco Partners以6.3%的比例参股了英特尔和意法半导体新合资组建的闪存公司;6月份,深陷财务危机的智能手机厂商Palm虽然硬撑着没有被全额收购,但还是接受了Elevation Partners以3.25亿美元入股25%的要求。

甚至戴尔这样的PC巨头,由于今年年初业绩不理想,也被爆出会被私募资本以500亿美元收购的传言。

而上周又有消息称,全球知名的私募基金公司――美国凯雷集团正在与英国有线电视运营商维珍传媒公司进行磋商,前者可能将以196亿美元价格收购后者。

看重现金流和市场潜力

资金雄厚并渴望投资的私募基金从来不掩饰自己的野心――出手收购就是为了尽快获得巨大的回报。

从最近半年来的巨额收购中不难看出,私募资本特别喜欢那些现金多、债务少,且在某个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司。近年来,网络视频、音乐下载及其他免费网络服务的需求上升,电信行业重获新生。预计,美国今年电信业的利润将达创纪录的720亿美元――这自然能获得私募基金的热烈追捧。

作为全美第五大无线通信商,Alltel拥有近1200万手机用户,市值高达220亿美元,在乡村和小城市的客户中有很好的口碑,同时也拥有全美范围最广的网络覆盖,因此许多私募基金非常看好其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而且,Alltel去年分拆了固话业务,计划全力发展增长速度更快的无线电信业务,这也使它成为一个更具吸引力的目标。

尽管与竞争对手北电网络和思科相比,Avaya规模较小,但它现金较多,没有负债,其基于Web的电话呼叫办公设备在市场上居于领先地位,因此成为私募股权公司的收购目标。而且,Avaya约有50%左右的收入来自长期服务合约,美国很多大型企业都是其客户,这也是其受到私募基金青睐的原因之一。

从去年轰动业界的半导体领域的巨额并购中也可以看出,私募资本同样看好芯片业发展。虽然半导体行业增长的速度放缓,但业界人士预测,半导体市场每年还将以接近于8%~10%的速度增长。而Francisco Partners今年5月入股英特尔与意法半导体合资组建的闪存公司,也正是看好了被广泛应用于手机、MP3播放器以及数码相机的闪存芯片的市场潜力。

私募后更灵活

无论是被收购,还是被入股,ICT公司都希望借机谋取更好的发展。

对Avaya和飞思卡尔这类被私募资本并购的公司来说,他们未来的风险和收益将归私募基金公司所有,而不用再公布自己的财报,也不必承担投资者要求增加收入的压力,因而拥有了更大的业务灵活性。

“作为一个公开上市的公司,有很多必须要遵循的规则,比如每个季度都要做财务报告,有的时候会影响到我们的战略以及执行的速度;相反,作为一个私营的公司,我们可以根据未来业务的增长方向和战略,来决定我们执行的速度。”Avaya公司全球业务运营高级副总裁Micky Tsui近日表示,被私募资本并购,会帮助Avaya找到更多机会。

Forrester Research分析师Elizabeth Herrell就认为:“通信市场变化得太快了,Avaya需要更有灵活性。被私募资本收购后,Avaya可能会把公司的核心定位从硬件转向软件。”原来面临着股票压力的Avaya,很难进行重大的业务转型,而被私募收购后,可以给它改变战略部署创造机会。

而公司CEO Louis D’Ambrosio也曾表示,Avaya越来越看重软件市场,“今年,我们研发支出中有75%将投向软件”。目前,Avaya的高级管理层都有软件行业的背景,在过去的几个季度中,公司大约38%的收入来自软件,而非传统的电信设备,这和前几年相比是个很大的转变。

私募基金范文3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 中小企业融资 融资方式

一、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

1.基金募集方式――私募。私募又称不公开发行或是内部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方式,这少数的特定投资者即潜在的基金投资者,是拥有一定财富水平,并且具有较高的财富获取能力,能够承担一定风险的投资者。

2.私募证券基金的定义。理论界人士和实业界认识比较一致地认为,私募股权基金是指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募集机构投资者或者个人的资金,然后把资金投向具有较高增长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着准股权投资,甚至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监督和管理被投资企业,使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最终通过公司上市、管理层认购等股权转让方式实现资本的增值。

3.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从本质上来说,私募股权基金是一种信托关系的体现,以非公开的发行方式,基金管理人、发起人在特定的满足相关条件的投资者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建立起资金联系。因为只针对少数投资者,所以私募股权基金对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较少,一般只需要半年或一年私下对投资者公布投资组合及收益;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的运营情况和他们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二、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及现状分析

虽然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所面对的难题也是很多的,首当其冲的应该是融资难的问题。

1.银行信贷。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银行和担保机构为了控制风险、保证盈利,纷纷提高了自己的门槛,贷款成本本身就比较高;而且获得银行的贷款程序复杂,获得贷款之后在资金的运用上还要受到多种限制,所以向银行贷款进行融资实际上存在许多困难。

2.直接融资。目前在我国,沪深两地的证券交易所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上市的条件要求很高,融资的数量也较大。此外,二板市场股票发行上市的条件也是比较高的,而且具备发行上市资格的企业已有上千家,而资金的供给是有限的,对于一个新市场来说,是无法容纳这么多的企业在短时期内发行上市的。

3.其他融资方式。正因为以上原因,民间借贷和一些私募活动在一些经济活跃的地区仍然比较多,对于企业来说,在银行信贷无门,资本市场不知从何进入的情况下,只能转而寻求民间私下借贷,以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形成所谓的“地下钱庄”,这样获得的资金虽然企业可以自由支配,灵活性较大,但是成本要比银行信贷高,而且由于政府没有规范和保证这种融资活动的相关政策,企业还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新亮点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证券市场条件要求高,银行信贷门槛也高,而私募股权基金融资成本少,门槛低,显然具有极大的融资优势,受到广大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科技企业的欢迎。

1.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好处。私募股权基金的意义在前文已经详细说过了,这里就简要地就中小企业融资针有对性地介绍一下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私募股权基金这一融资方式的优势所在。

(1)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私募股权基金所需资金门槛低,不需要抵押和担保,投资给企业的资金也不需要偿还和支付高额的利息费用,是一种长期的投资行为,它的利润模式是对一个企业或产业进行培育,通过企业未来的发展取得收益,因而中小企业可以在几年内获得稳定而且充足的资金来源。

(2)可以改善企业的股东结构。私募股权投资者可以参与到所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来,从而为企业引进具有战略性眼光的股东,不仅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尤其是家族式模式下发展起来的中小企业改善股东结构,而且也可以建立起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以致未来上市的治理结构、监管体系、财务制度以及法律框架。

(3)拓展企业外部资源。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专业的投资中介,拥有在多个行业领域的丰富投资经验,他们能够利用自身资源帮助投资对象进入新市场、寻找战略伙伴、拓展财务资源以及商业伙伴,从而有效地节省中小企业的寻求成本,有利于其快速健康而且有方向地发展。

(4)为中小企业上市带来品牌效应。私募股权基金通常拥有良好的品牌、经验和信誉,可以为其投资对象带来增值的效益,而且在其投资参与或影响经营的过程中,也对企业进行了相应的财务、金融和法律等方面的再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寻求上市时更容易找到声誉良好的国际承销商。

2.我国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应注意的问题

(1)合理预测融资风险,企业在考虑总收益的同时,还要预测将要承担的风险,收益与风险要相互匹配。

(2)确定合理的融资规模,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融资的难易程度和成本情况,从资金的形式和需求期限两方面考虑确定合理的融资规模。

(3)合理保持企业的控制权,在引进资金时不仅要考虑资金的数额,还要考虑由此带来的所有权、控制权的分配以及再分配情况,要保持合理的企业控制权。

四、结束语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私募股权基金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对于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虽然私募股权融资对中小企来说仍然面临一些现实的困境,但由于它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而必然会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境并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新的亮点。

参考文献:

[1]郭恩才:解密私募股权基金[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私募基金范文4

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的法律问题

私募基金是市场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适应了投融资双方的需要,在发达市场很流行,并不是可以人为制造或取消的。目前在我国私募基金尚无明确的法律地位,缺乏像公募基金那样的法律规范。但我国存在私募基金却是不容争辩的客观事实。

首先是金融机构作为管理人的私募基金,如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公司的专户资金管理等。实际上,集合的投资计划、理财计划就是基金,非公开募集就是私募。由于国内金融业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为避免跨业经营嫌疑,有关金融机构以及监管部门只能巧立名目,不称萁为私募基金。这部分私募基金是得到国家承认的,也处在监管之中,监管机构想方设法让其存在、促其发展。实践中也发生过类似金信信托乳制品计划不能按期兑现的风波,提示我们正视私募基金正名并完善规范的问题。

其次是民间的私募基金,由一些财务、投资、咨询公司,甚至是个人的理财工作室在管理,数目与金额不断增大,质量上参差不齐,目前处于无监管状态,其在为证券市场提供巨额资金的同时也隐含着巨大风险。这部分私募基金急需规范,但短期内国家尚不会为其专门立法,因此需要主动按现行已有法制规范,争取早日取得确定的法律地位。有人建议将民间私募基金搞成民间信托,但要注意,根据我国信托法,营业信托由具有经营资格的信托公司承担,民间信托是不能以赢利为目的(收成本除外)。有的实践将民间私募基金搞成中介形式,在私募完成后将基金交由金融机构管理,这也应遵守委托或居间的相关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法》授权对金融机构作为管理人的私募基金单独制定规范,政府也正加紧相关工作。但目前这方面立法进程中,并未特别照顾到民间私募基金。这其中有市场发育与实践基础的问题,也有认识与理论的问题,金融市场中的很多事情不发展到一定阶段就立法反而会变得很被动。民间私募基金可能会在规范与不规范之间较长期存在,但要自觉遵照执行相关规范,寻求合法合理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不得触犯法律。要严格与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划清界限,特别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带头大哥这样的假冒私募基金的欺诈行为。

私募基金在发达市场是个成熟事物,但在我国,有些基本问题在理论上还是应该深入探讨,以统一认识,为规范制定奠定基础、提供依据。

如基金的性质,不论是公募或私募,公司式或契约式,基金都应该具有信托性质。与日本将基金作为财团法人不同,在中国,基金既不是法人也不是机构,是个虚的东西,基金管理人才是实体。所以基金规范并不能简单照抄照搬。

又如管理人的资质问题,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及投资者保护至关重要。金融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已无问题,其资格规范即将明确;而民间的、非金融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也要有准入规则,以防止鱼目混珠,不给欺诈者钻空子。

还如私募基金的投资者资格问题,现在投资者比较混乱,很多私募基金的门槛是很低,谁都可以作为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当然问题出在管理人身上,这也是政府担心的一个问题。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一般的小投资者是不能投资私募基金的,小投资者应投资公募基金;只有资金量较大的投资者才投资私募基金,这样就有比较大的承受能力,才不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以及基金本身的安全。现在金融机构管理的私募基金,已将投资门槛大大提高,这是趋势。其他私募基金也应按此办理。

灰色地带的阳光化

我们说私募基金法律地位不明确,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主要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样一种以非公开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的投资方式则是完全合法的。从中央到地方,对其都是大力扶植的,甚至在一些风险投资公司中参股。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曾明确表示,私募股权投资投资于未上市的股权,用现有的民事和公司、证券法律框架,完全可以约束其法律关系,因而其法律地位是明确无疑的。

而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并未作出明确规范。因此目前并无专门规范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规、规章。虽然《公司法》、《民法通则》、《合伙企业法》、《证券法》、《信托法》等可以给予私募基金一定的间接法律支撑,一些专家也认为“法无明文禁止即不违法”,虽然目前我国法律中只规范了公募基金,但现行法律也没有任何禁止私募基金的规定存在,所以不能说私募基金是违法的或非法的。但是必须承认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仍处于“灰色地带”,实际中理财工作室、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均无法律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准生证”,处于地下的半公开状态。因此抓紧研究适合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合法形式并尽快出台是当务之急,银监会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实施,使信托成为目前私募基金合法化的主渠道。随着《合伙企业法》实施,有限合伙也将成为私募基金合法化的重要渠道。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对这一市场的监管应当维护和保障市场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基于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不同的特点和功能,确保使其在自有规律的路径内发展,有利于其固有功能价值的实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有1、其在经营管理方面有更大自由度和多样性的投资方式;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委托关系比较简单,委托链短,投资人与基金经理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和紧密利益关系;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类适合于高收入富有阶层的投资方式,而不是向广大的普通投资者开放。

这些特点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特有的价值所在,相应的监管立法和实践别要注意几点:1、限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向普通投资者吸纳资金,仅允许其向资金实力雄厚、自我保护能力较强的投资者销售;2、为了更好地发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在相关立法中明确界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这一法律概念,获得市场的认可;3、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运作放松监管,充分发挥其投资灵活、激励机制作用大等优势。

私募基金的法律定位

对私募基金进行准确的法律定位,需辨析下列几组关系。

私募基金不是“私人的基金”或是“私有的基金”,私募基金只是按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对象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它与财产所有权制度或私有制并无直接的紧密联系。将私募基金看做是“私人的基金”,或者认为它是“私有的基金”、“私营企业”的观点都是对私募基金的误解。

私募基金不是“乱集

资”、“非法集资”。乱集资概念比较含糊,没有确定的法律含义;而“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和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从一开始就是不合法的,投资者不但自我保护能力弱,且在运作过程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极易受到资金管理者的损害与欺骗,并且非法集资的运作不透明、不规范,风险极大,极易引起信任危机甚至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我国目前的私募基金是市场自我创新的产物,虽然它还没有取得法律上的承认,但可以预见这将是为期不远的事。而且从运作上看,目前我国私募基金的运作大多参照公募基金的相关规定,一些私募基金运作规范程度丝毫不让公募基金,据业内人士介绍一些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已开始运用美国的相关市场规则和公司管理章程。从集资对象来看,私募基金是向有一定经济实力、一定投资经验、有能力进行自我保护的特定群体。而非法集资的对象为社会不特定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受其知识经验的限制而有所欠缺。

私募基金范文5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募集,投资者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资金管理方式。根据投资范围不同,私募基金可以分为进行直接投资的私募基金和进行证券投资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运作方式

私募基金主要有三类,不同私募的运作方式也不一样。

阳光化的私募。这类私募基金是通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行的,由于有了信托公司的介入,事实上形成了对操作者的保护,通过信托公司的参与,使得合法性得以解决。

账户制。这其实是目前私募基金的主要存在方式,说白了就是代客理财。这项活动其实属于一种民事委托行为,甲方委托乙方操作,盈利后给乙方20%~30%的绩效提成。此种方法从资金安全性上分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客户资金现在是第三方存管,证券公司已经和客户自己选择的银行建立了三方存管关系。在操作层面上,操作者和客户利益是紧密相连的,所以也不会故意让客户赔钱。到目前为止,这类操作方法还没有发生太大的问题。此种方法所带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操作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说来好笑,这种方法,私募基金经理竟然是受害对象,表现形式就是给客户好不容易赚了50%甚至100%,客户改掉密码,从此玩起了失踪,私募基金经理毫无办法;另一方面是有些所谓的私募基金经理操作水平低下,但吹起牛来震天响,为了迎合某些客户的避险心理,直接和客户承诺采取保底操作的方式,即赚了五五开,亏了由其承担的方式。

会员制。这类方法一般失败率较高,都是业务员乱吹分析师带盘,实际就是胡乱推介几只股票骗些客户而已,分析师从来没有和客户直接沟通过。原因就是分析师和客户在咨询公司的框架内是不能接触的,如此的模式下如何保证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失?有些咨询公司狮子大张口敢收取几万元,这更是彻头彻尾的欺骗行为,很多投资者汇去几万元,公司没了踪影,急得直跺脚。至于网络上的先盈利后会付款的所谓操作方式,更是一场概率游戏,向100个不同的投资者推介100支不同的股票,总会出现30支上涨的,只要其中20%的善良投资者获利后汇款过来,对于者就是无风险利润。

选择私募基金的策略分析

上海一位知名的私募基金经理提醒投资人在选择私募基金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看基金经理。看他的从业经历和过往业绩。私募基金的繁荣发展,衍生出了各种派别,券商派、公募派、留洋派、民间高手派等。有没有正规的从业经历,过往业绩是否稳定,有无大起大落,尤其关注行情不好时的投资策略及业绩。

二,看投资风格。由于目前还没有监管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规,私募基金的投资没有限制,可以很灵活,不仅投资股票,还可能包括期货、外汇、黄金等,投资人需要在合同中确定投资品种。同时,对于证券投资,也可以参考基金管理公司的做法,对基金经理有个约束,比如多长时间内波动超过50%的股票不能买,或者是哪个行业的股票不能买。

三,看基金规模和进入门槛。每个基金都有自己的成立规模,这与其投资计划相关。同时,私募基金还有一个门槛问题。比较负责任的私募基金会规定投资人所投资的金额占投资人总资产的比例,不能过高。

四,看模式。私募的模式有很多种,有的是不转移资金占有的协议式;有的是公司制;有的是合伙制;还有目前比较多的信托式,这是在目前法律环境下,私募基金阳光化的一种模式,由于法律要求资金信托必须托管,那么相对来说,风险低一些。投资人在选择信托模式时,最好选择有一般受益人和优先受益人的信托计划,基金管理公司把自有资金投入与投资人的资金一起操作,自己作为一般受益人,投资人作为优先受益人。亏损时,优先保证优先受益人的利益。

五,看公司管理是否规范。有严格的风控制度的公司,相对比管理简单的公司或者单靠一个明星基金经理的公司安全一些。

六,分成方式。不要完全看收益率,收益率高,不一定自己的投资回报就高,还要看分成比例。随着收益率的提高,从二八分成直至到二八的比例都有,收益率阶段分的越详细越好,投资人对自己能获得的收益和付出的报酬有清楚的认识,同时对基金经理也是一种明确的激励。

七,一定要签订合同。即使是股市行情好的时候都有可能引起纠纷,更何况股市行情总是有波动的,亏损的情况下,纠纷更是在所难免。所以,合同是必须要签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李燕教授提醒投资者在签订委托合同时,需要注意一些条款:

1、承诺保证条款。基金经理承诺所提供的过往业绩资料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无重大遗漏、无重大误导;

2、约定投资期限。对于证券投资来说,一年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期限。如果投资人对合作比较满意,可以在期满前,书面同意续签,使得合同相应顺延。如果不满意,期满后,合同就终止了。如果期限太长,对投资人则风险较大。

3、投资取回的情形。公募的基金一般可以赎回,私募基金的投资取回,需要双方事先的约定。投资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何种情况下持续多长的情况下,投资人可以取回投资以及极端情况下基金经理的赔偿责任。

4、业绩报告周期。基金经理多长时间报告一次业绩情况,不宜过频,也不希望期间太长,一般一个季度报告一次即可。

私募基金范文6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 发展态势 生态环境

一、引言

作为金融与产业创新产物的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PE),开始于美国,起源于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VC),目前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上重要的投资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PE在我国逐渐成长为举足轻重的金融行业。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包括四个因素:政府、投资机构、目标企业和投资人。这四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出现“短板”,都会影响到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水平。(1)潜在的目标企业。中国银监会相关数据显示,我国银行贷款目前更多的扶持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依旧是长期未得到解决。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境内上市企业有2400多家。上市公司依旧是稀缺资源。银行的经营原则决定了银行不可能成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证券市场的风险管理控制机制也决定了能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很小的比例。而PE则是中小企业扩张、业务重组和资产整合的理想通道,目前中小企业也成为PE巨大的潜在目标企业。(2)潜在的资金提供者。有限合伙制度下有限合伙人(LP)是PE的资金供给者。中国PE潜在的资金提供者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社保基金、企业等机构投资者及国外投资机构和私人投资者。但截至目前,对于拥有大量资金的大型国有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等机构来说,能否成为PE资金的提供者依然没明确规定。因此,发掘和激发更多的机构成为PE的LP需要国家相关政策的开放与支持。(3)PE种群发展程度。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统计,2011年中国人民币基金机构的前十名中,本土机构达到6家,占比为60%,前三十名中,本土机构达到15家,鼎晖投资、中信资本、弘毅投资等都是中国本土机构中的佼佼者。(4)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从2005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政府对PE发展采取稳步推进的政策,PE在中国的整体环境在不断改善。

二、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态势

(一)投资活跃度放缓,资金募集困境突显 纵观近两年来中国PE的发展状况,我们可以发现,PE投资的活跃程度明显出现放缓的趋势。尤其是2011年下半年以来,为了调控国内宏观经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收紧银根,加之国内资本市场的萎靡以及国外投资环境不稳,我国PE市场投资活跃度出现下降趋势,这种下降趋势一直延续至今。PE的投资活跃程度下降,也影响到了其募集资金的规模。据清科数据统计,2012年我国共有369支PE基金完成募集,募集金额约为253.13亿美元,但较2011年募集规模388.57亿美元下降了34.9%,资金募集困境突显。主要的原因是随着私募股权基金概念在中国的不断深入,PE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工具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采纳,但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和投资环境不稳,以及我国IPO窗口的趋紧,影响到了PE投资的收益,导致很多募集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了资金募集的总额。

(二)投资规模小型化,投资范围和区域相对分散 目前我国PE投资的规模出现小型化趋势,大部分投资的金额在1亿美元以下。从投资的范围来看,我国PE的投资范围较分散,涉及23个一级行业,投资交易主要集中于生物医药、机械制造、互联网、清洁技术、能源及矿产、房地产等。其中,由于收到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影响,前期的打压和调控使得土地和楼市有一定的估值空间,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投资逆势反弹。从投资的区域来看,近年来PE投资较为分散,全国32个省市区都有投资交易的发生。分散的投资分布中,集中化趋势也很突出,如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近年来都是颇受PE青睐的投资区域,分别占总数的56.5%和61.5%。从其他投资区域来看,PE投资相对分散,但中西部省市所获投资逐步增加。

(三)行业竞争加剧,投资回报降低 近年来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和扩容为PE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行业的暴利吸引了大量的投资机构进入PE市场,各投资机构之间的竞争也日益加剧,造成了各投资机构在PE市场上争夺项目的“僧多粥少”局面。PE市场竞争的加剧,迫使部分新兴机构开始盲目追求“投资速度为王”、“投资数量为王”,市场上泡沫渐现,投资风险进一步加大,同时也导致PE的投资收益逐年降低。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创业板市场PE退出的平均回报率由2010年的15倍,降到了2012年的4.31倍,下降幅度达到71%。ChinaVenture的金融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PE机构IPO退出回报率环比下降7.4%。

(四)PE退出方式多样化,IPO退出方式萎缩 受到国内外资本市场发展状况不稳等因素的影响,国内企业上市数量及融资规模都呈现下滑态势,2012年更是创下了近年来的新低。根据ChinaVenture的金融数据产品和清科研究中心统计,2012年相对2011年IPO退出占比的90%下降了22%。与IPO退出方式相反,股权转让、并购、股东回购等退出方式在2012年分别比上一年都有所增加。2012年各个行业都有PE退出的案例,但更多的集中于机械制造行业,占比为15.8%,其次是清洁技术以及电子设备等领域,占比为10.2%。在以上所有行业中,IPO退出成为主要的退出方式,在机械制造行业退出案例中,IPO退出占比为84.2%。近年来越来越多的PE投资于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的退出案例占比也比较高,2012年该行业的退出案例占比为7.3%,受制于房地产行业IPO的困难性,房地产行业的退出则全部采用非IPO方式,如股权转让、股东回购等。目前越来越多的行业在退出上也都采用了非IPO的方式,PE退出方式出现多样化的趋势。

(五)投资风格转换,朝“三化”趋势迈进 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和投资组织形式,需要懂得PE运作的投资家对所投资企业及其所处行业有比较深刻的理解和判断。然而国内PE刚刚起步,还缺乏充分的实践,扎堆IPO项目,对优质的项目一哄而上,以至于这一外界看起来十分神秘的行业迅速成为全民淘金的金矿。随着募资的困难、竞争的加剧以及盈利状况的转变,狂热过后国内PE的发展面临着深度的调整与洗牌,也迫切要求PE进行投资风格的转换。一方面PE由“狼群抢食”的粗放式投资转向“内涵式”投资,即通过分析企业的未来成长性而非短期内能否上市来获得未来更多的资本价值增值;另一方面PE的未来发展路径也将朝着产业化、VC化和专业化迈进。随着投资机构募资、投资到退出、分配的一个完整PE周期的完成,优秀的大机构的优势将会体现出来,多数作坊式的PE将消失,以大型产业基金做后盾的产业化运作将是未来PE发展的趋势,目前中信产业基金、渤海产业基金已经迈出了步伐。项目竞争的加剧,投资往前端走的VC化也将是一种倾向,更进一步甚至有PE天使化的趋势。此外,PE在选择投资方向上,将走上专业化道路,专注于某个行业的单方向PE将越来越多,并将逐渐成为市场的主流。

三、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面临的问题

(一)市场化进程行政干预过多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表明,政策的稳定性不管对资金提供者还是资金需求者都至关重要。对于PE来说,稳定的政策也是其顺利实现退出的有利保障。回顾我国证券市场二十年的发展历史,发现一个重要的现象可能是上市政策的多变性。如在1994年至2004年间,我国的新股发行政策多次变化,甚至到目前IPO窗口的关闭与重启也成为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以行政措施来缓解二级市场,反映了证券市场依然出于政策控制局面。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上市审核制度,这种制度就决定了任何公司IPO的过程必须经过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批,政府的行政力量已经直接控制了企业IPO的时间和历程。完善的资本市场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市场波动与股市涨跌符合资本市场本身的运行规律,这个过程渗透了过多的行政手段的干预,势必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时会影响到PE的顺利退出。经过二十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新股发行的机制在逐渐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但这一市场化进程显然不会一蹴而就,期间会出现波折,势必影响PE的发展。

(二)参与PE的投资者远未成熟 在非常匮乏的资金渠道中,PE的发展可能吸引一些愿意投资的机构和个人,但是这些有投资意向的机构和个人,对于PE投资来说都很不成熟,这是本土PE面临的共同问题。投资者的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主动参与投资业务的强烈兴趣,可以说这是国内PE行业发展的重要的潜在障碍,尤其是一些新成立的民营资本作为主要来源的机构,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例如温州东海,有这样的规定:“一是东海创投的任何一笔资金的流动都必须经过大家的签字才可以投资;二是八个合伙人定期开会,共同分析市场,商讨投资决策。”(东海创投带来什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解读,温州都市报,2007年12月21日)显然这使得有限合伙制名存实亡。普通合伙人根本无法执行决策,却要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所有的PE的资金提供者超越自身的角色定位而像普通合伙人一样参与到项目的决策中,这意味着我国PE的成长环境还有待改善。投资者的参与如果有效,就没有必要单独成立一家机构来代替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此外,与海外成熟的资本市场相比,整个国内的机构投资者也远未成熟。因此,可以说,不成熟的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能成为中国PE发展的最大潜在障碍。

(三)潜在的长期资金来源相对不足 PE行业发展相对发达的欧美国家,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商业银行资金等机构投资者是私募股权基金最重要的长期资金提供者。这些机构投资者具有成熟的投资理念和完善的公司管理体制,它们为PE提供必要的资金的同时,也为PE带去了先进的理念和丰富的经验。机构投资者在我国目前发展还不成熟,加之一些法律障碍的限制,导致机构投资者还不能成为我国PE发展的基石。我国PE当前长期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民间资本和政府资金,民间资本趋利性较强,持续时间较短,过于分散并且缺乏成熟的经验理念;政府资金以及各地的产业引导资金虽然满足PE资金长期性的特点,但政府资金往往带有非常浓厚的政策意图而且运作相对不规范。这些情况导致我国PE发展中长期资金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也造成了国内PE的融资能力无法与国外成熟的PE相比,国内的PE一边选择项目进行投资,一边还要为资金的来源发愁,这种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四)监管法规和税收体系不完善 PE发展和不断壮大,必有其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内在必然性。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PE对中国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资本市场发展的推动作用逐渐显现,发展PE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也逐渐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为促进中国PE健康发展,政府部门也开始有意识制定并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信托法》的颁布,《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以及《合伙企业法》的修改,基本上消除了各类PE及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与运作的法律障碍。但是梳理以上政策法律我们发现,相对与PE在我国的快速发展,这些法律和政策还是显得零散,针对PE的实施方法、投资运作、监管等方面,我国还缺乏一部专门的法规来全面规范PE的行为,这也是我国PE发展中急需解决的政策障碍。政府今后将采取何种政策来对PE进行管理,也是未决的问题。此外,除了监管政策上的不确定因素之外,在税收方面也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2007年生效的《合伙企业法》为PE以有限合伙的法律形式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合伙企业税收的流经原则也早已确定,但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税收征收政策还有很多具体问题有待解决。

四、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路径选择

(一)坚持市场化的发展道路,用市场机制推动PE发展 我国当前金融体制改革尚未最后完成,仍存在大量的行政干预,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如何尽快推动PE产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应该坚持市场化的发展道路,用市场机制推动PE的发展。由于投资门槛较高,PE在西方被称为“富人的游戏”。这一特点使PE具有较少的外部性特征,其投资者具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即使某项目投资失败也不会引发社会动荡,这是西方国家放松对PE监管的原因。PE的生态系统决定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到PE的发展,这些因素又受到市场化程度的影响。PE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一种投资方式,PE的价值创造过程也是市场化的资本运作过程,过严的监管以及牺牲市场化都会影响到PE的长期发展。美国前任财长约翰·斯诺(John Snow)指出,政府不应对PE有太多的管制,这主要是由于PE来自市场,投资者构成多样,可以通过详细的尽职调查、风险控制进行监管,在(内部)监管方面原本就比政府层面做得更加有效。因此,减少行政干预,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用市场机制推动PE发展,是中国PE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

(二)扩展资金来源渠道,培育成熟的机构投资者 资金是PE发展中最重要的资源,我国目前很多机构可以成为PE的潜在资金提供者。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的规模达到1万亿元,2015年有望达到1.5万亿元。但从投资的角度看,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狭窄。考虑安全性和收益性双重需求的情况下,把我国社保基金作为PE资金来源之一,未来大有潜力可挖。我国目前保险基金运用余额已达5万亿,保险资金是一种长期资金,不需要保持较高的流动性和马上套现。PE也是一种长期投资性资金,通过长期投资达到高额回报符合了保险资金增值的要求。因此,对于我国规模巨大的保险基金而言,PE是更适合保险基金的投资载体。此外,国外机构对投资中国有很高的热情,而且资金充裕,在国内长期资金匮乏和投资机构不成熟的大背景下,允许外资设立人民币基金便成为更加现实的选择。目前我国储蓄机构和商业银行还无法将一部分资金配置于PE。未来应该学习欧美等国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完善相关政策,使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等机构能成为我国PE行业中成熟的机构投资者。

(三)培育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种群的发展 管理人在PE的业务中处于核心的地位,相对于国外PE人才济济的状况,我国PE管理人才则显得捉襟见肘,管理水平也有进一步提升。PE管理种群的培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根据美国的经验,从入门开始到成为一个可以独立作判断的从业者,大概需要10-15年的时间,中国作为PE发展较快的国家,培育合格的从业者也需要8-10年的时间。PE在国外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发展历史,其积累的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可为我国的PE所借鉴。迅速培育我国PE管理种群发展的有效途径就是通过合资的方式引进境外优秀的PE管理人才和技术,而开放市场,引入外资基金的积极参与和良性竞争又是唯一的出路。此外,PE投资需要银行家、会计师、律师、创业家等专业人才的共同配合,PE投资体系的中介服务机构成为我国PE管理人才重要的来源渠道,因此加大这些中介机构的人才培育力度,也是培育中国PE管理种群的重要路径。

(四)完善法律制度环境,理顺PE监管框架 我国PE需要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范与支持。尽管政府部门已经修改和完善了多部相关法律,但是制定单独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集中、专门规范PE的设立、运作和监管,目前更符合我国PE发展的实际。在完善税收体系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针对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和操作方法,并制定可操作性的细节,使《合伙企业法》、《企业所得税法》与有关PE的税收政策能够有效衔接。此外,坚持市场化走向并不意味着不对PE进行监管,相反,在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细则不明确的情况下,明确政府监管部门,发挥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的积极作用,建立政府多部门参与的统一监管体系,搭建有效的监管框架,对规范PE健康有序发展非常必要,也能为我国PE营造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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