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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论文范文1
消费信贷是在技术水平得不到长足发展的供给不足的背景下产生的,供给不足和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影响到消费不足,再生产便无法继续下去,所以各企业便开始刺激没钱的消费即信贷。
维多利亚时代的美国,是一个人人都遵循储蓄、节约和克己等生活规则的国家。南美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使美国民众的生活愈加拮据,维持正常的生活是可以的,但只要出现失业、疾病等微小的家庭变动,人们便无法支付能力范围之外的费用。唯一也是最直接的方式只有借钱。因此典当和赊账成为了当时比较盛行的融资方式,这就是消费信贷的前身。然而随着“镀金时代”的到来,生产者们为了购买土地、扩大生产、开展业务、种植庄稼,越来越依赖于来自正规和非正规的隐蔽放贷网络的信贷业务。
基于以上背景,1904年费城的里特兄弟百货公司请它的记账客户推荐三位熟人,并给予他们在本店享有赊账业务的特权。随后,零售商、商业银行、个人财务公司、融资公司开始大量开展信贷业务。在1915年之后的20年间,放贷机构采取了新策略,以便以积极进取的方式追逐在消费信贷市场上可被获取的利润。他们创新性的分期付款方式,给人们的借贷方式带来了一次革命。在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大多数百货公司实施了管理改革,其中包括对赊账的集中管理,这使新的业务得以展开。管理制度的改革带来了更多愿意赊账消费的顾客,为了能够加快身份认定的速度、促进交易量的增加,商人们在世纪之交开始向经过评估的赊账顾客发放小金属身份牌———现代信用卡的鼻祖。
与此同时,来自廉价商品分期付款零售商的压力迫使之进行现金交易的商店不得不做出让步。1903年,沃纳梅克百货公司可以分期付款购买钢琴……。到了20年代,美国的中产阶级可以任意在他们喜欢的百货商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缝纫机、点唱机、橱柜等生活耐用品了。对于分期付款,有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值得一提:美国福特公司分期付款购买汽车。1908年福特公司针对大众市场推出了一款T型车。然而在第一年的投产中,T型车旅行版售价为800美元,这相当于一个一般产业工人几乎半年的收入,而一名白领会计也要花掉一年工资的1/4来购买汽车。汽车在家庭收入中占如此之高的比例,即便低档汽车的高花费也树立了一道明显的障碍,阻止了真正的汽车大众市场的形成。因此,福特公司开始向符合条件的买主提出分期付款,美国的汽车产量在五年之内长了两倍之多。至今,美国通过消费信贷而购买的汽车占汽车总销售量的80%~85%。消费信贷在美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二、美国消费信贷的现状
完备的信用报告体系是信贷业发展的坚实基础。美国的三大信用报告公司(TransUnion、Experian、Equifax)拥有上亿消费者的信用数据,各信用机构与银行、商业企业都可以实现即时准确的数据交换。在消费信贷运行的同时更有法律的有力保障。针对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公平授信和稳定美国经济等问题,美国国会制定并完善了相关的信用管理法律。同时,还制定了失信惩戒机制,无论是青少年还是成年人一但失信,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在消费信贷业超级发达的美国,信贷产品种类繁多:有旅游贷款、装修贷款、奢侈品贷款、学生贷款,更有个人债务重组贷款等新型贷款。也就是说,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可以在美国一一被满足。而与中国提供信贷的单一机构不同,美国的多个组织都可以提供上述多元化的信贷产品,商业银行、储蓄机构、财务公司、信用社甚至是非金融机构的商业企业均可以提供上述服务。
三、影响消费者信贷决策的因素
1.预算约束:即平均收入水平。长期来看,消费者的各期消费之和应该等于各期收入之和。而对于每一期而言,未来收入不仅要偿还借款的本金,还要支付利息,剩余的才能用于消费。消费者要把一切支付都计算进去,将剩余作为基础资金来进行信贷决策。
2.未来收入预期增减:在未来消费额稳定的情况下,当未来收入预期高于当其收入时,消费者往往会选择满足当期需求,实行消费信贷;而当未来收入预期低于当期收入时,保守的消费者便不会超支消费。
3.消费习惯:笔者认为,消费习惯是一个人进行消费信贷决策的基础性原因。偏好保守、谨慎型消费者,往往也会偏好储蓄,使当期收入始终大于当期消费;而偏好超前消费的消费者,无论当期收入负于当期消费之差有多大,即使是借款消费也会选择消费。
4.利率水平和还款周期:当期利率水平和消费者对未来利率水平的预期都会影响信贷决策,一旦消费者预期未来利率水平变动幅度过大,往往不会进行信贷消费或使信贷金额尽量达到最小,因为此时的信贷是不划算的。而还款周期的长短也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决策,大多数消费者会选择消费周期短的信贷产品进行购买。
四、我国之借鉴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社会总需求一度下降。生产领域,特别是出口加工业严重受损,而企业为避免遭受更大损失,只能缩小生产规模甚至是裁员。失业率提高、消费锐减是其必然趋势,致使整个社会进入一个恶性循环。消费信贷是我国金融事业中较有发展潜力的一个领域,我们可以利用消费信贷的发展机遇来刺激内需,这不单是一项应急措施,更是一项有利于我国经济长远发展、行之有效的举措。
在我国,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机构只集中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应当适当放宽该业务的机构准入标准,让更多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但要注意对准入机构的评估监管,做到“松而不滥”。积极创新、完善信用报告体系,扩大个人信用数据库,使相关数据信息能够迅速、无阻碍地传递。政府还应加强信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制度漏洞,使消费信贷业务能够有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法律保障。
消费信贷能够满足消费需求,将收入购买力的未来预期增量提前转化为现实的消费购买力,同时与即期的购买力汇合,形成更大的消费能力,既拉动了内需又促进生产,最终达到刺激经济增长的效果。然而在这繁荣的背后,更应该注意消费信贷的信用监管和准入制度,一旦维系此系统的规则被破坏,便会造成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银行债务不断积压,最后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学会如何利用这把双刃剑,才能使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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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小军.美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历史和现状[J].国际金融研究,1999(5)
3.王再祥,贾永轩.汽车—消费信用[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1)
信贷论文范文2
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中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对贷款利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浮动,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其经营的根本原则,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调整利率水平权衡“三性”,从事日常的业务经营。就个人贷款业务本身而言,个人贷款的利率水平是和贷款风险成正比的,风险越高自然相应的贷款利率水平就越高。从市场现有的个人贷款品种来看,除了房屋按揭贷款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外,其他个人贷款品种的利率水平基本在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70%。目前各家银行的个人贷款利率普遍维持在8%-10%的水平上,这种利率水平对于城市居民来讲或者对一些急于取得融资的小企业主来讲,尚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对于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普通农户,8%-10%的利率水平直接超过了其土地种植的平均收益率。由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健全,农户信用评级较难开展,农户收入存在不确定性,针对农户的贷款风险溢价水平会提高,意味着农户申请贷款往往高于这一水平,超越其承受能力。较高的利率水平不利于农户通过融资来扩大再生产,仅能在原有的规模上进行重复生产。
二、贷款期限无法匹配农户的用款周期
个人贷款的期限(不含住房按揭类贷款)通常为1-5年,这对于有相对稳定收入和支出的城镇居民来说是比较合理的,对于一些以年为经营周期的小企业主也是比较合适的。但是对于普通农户来讲,其用款周期有一定的特殊性,以年为单位的期限反而不利于其对资金的使用和归还。一般农户用款的时间段都在春耕阶段,主要是在采购种子,采购化肥,租用农机等方面用款,回款通常是在粮食收获贩卖后,集中在秋收后。对于大多数农户来说,为了能获取更高的收益,往往农民会在春节前后粮食的市场价格上涨时出售粮食,自此,农民的生产经营性贷款的需求时间跨度为9个月。而一般银行贷款期限是以年为单位,超出贷款需求期的3个月对农民造成了不必要的额外利息负担。同时农民的信用意识差,在卖粮取得收入后,如果不及时还款可能造成该笔收入被挪作他用,直接影响该笔农户贷款能否及时归还。若农业减产或卖粮款不能顺利收回,将导致农民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致使农民个人贷款的实际用款期限存在着极端不确定性。按照银行的规定,贷款期限是固定的,还款时间也是确定的,农户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还款,否则就会按违约处理,这也是大多数农民不愿意选择去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直接原因之一。大多数农民之所以选择民间借贷,正是因为其贷款期限的灵活性更能满足农户在贷款期限上的要求。
三、还款方式难以满足农民的还款意愿
商业银行在开展农户个人信贷业务时,应根据本地区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规律以及农户生产性资金的周期性特点,在准确估计农户资金需求以及农户粮食收入回流的高峰期的情况下,制定合理的贷款的发放和收回的节奏。目前个人贷款的还款方式比较灵活,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一次还本分期(月、季)付息、免违约金无限制提前还款等。不过,仍存在一些限制性条款,比如超过一年期的贷款不得采用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还款方式。另外,商业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在还款方式上更倾向于让客户选择分期还款,对于普通农户而言粮食收入是其最主要的收入来存在源,如果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农户在粮食价格较低的情况下被迫卖粮来偿还贷款的可能性,对于收入有限的农户来说加重了其贷款的成本。吉林农村金融研究中心在吉林地区的调研数据显示大部分农户希望采用的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分期付息,这也是农户进行民间融资经常采用的还款方式。这种还款方式的优势比较明显,一是分期付息可以减轻农户日常的还款压力,二是一次性还本与农户收入取得的时间容易匹配。商业银行应在发放贷款前对农户的信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尽量避免一次性还款引发的违约风险,同时结合农户卖粮收入的回款周期特点灵活调整农民的还款期限,通过分期付息的方式提前收回贷款利息。这样,在客观上提高了农户的还款能力,满足了农户的还款意愿,同时也确保了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收入支出比低估了农户的还款能力
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个人贷款的借款人单笔贷款月债务支出比不得超过其月收入的50%,月总债务支出比不得超过其月收入的55%,各家商业银行也严格执行了这项政策。但对于广大靠土地种植为生,平时生活用品基本自产自销的农户来说,其月收入、月支出难以界定。在此情况下,依靠收入支出比来确定农户的贷款额度上限就会失去其本身的意义。农户的收入是一次性的或是阶段性的,不具有连贯性,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仅按照月收入来衡量农户的还款能力必然会低估其还款能力,由此作为依据来确定对农户的贷款额度显然并不合理。
五、调整信贷政策设计满足农户信贷需求的产品
部门商业银行在农村发起成立了以农户和农业为服务对象的村镇银行,但是产品的设计与经营理念与农户的信贷需求存在差距,村镇银行的成立,不应只是缩短了银行与农村之间的距离,更应该解决信贷资金与农户之间的“心理距离”。农户的收入取得渠道,日常支出投向等方面与城镇居民差别很大,因此农户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也与城市居民有所不同。只有了解农户信贷资金需求,才能开发设计出针对农户信贷的金融产品,缩短信贷资金与农户之间的距离,从而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经过调研,笔者认为对农户贷款应采取实际操作灵活、相对惠民的贷款品种,应该在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以及贷款额度等方面根据农户的信贷需求进行政策上的调整。推出新的针对农户的贷款新品种,需要商业银行在信贷政策方面做多方面的的调整,这就需要对现有的《信贷通则》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一是鼓励商业银行灵活设定贷款期限,农户个人贷款期限应设为9个月至1年,这基本符合大多数农户的用款周期。
二是允许商业银行在还款方式上满足农户意愿,采用分期付息一次性还本的方式,分期付息可以减轻农户在整个贷款期间的还款压力,一次性还本能够匹配大多数农户收入的一次性取得。
三是鼓励商业银行对农户个人贷款利率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水平可以在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水平下浮10%左右,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比如财政贴息来降低农户的借贷成本。
信贷论文范文3
农户融资需求上升,小额贷款支农力度趋弱参与到现代农业中的农户越来越多,现代农业高产出、高投入的特点,使以农信社为主导的支农融资性需求更加紧张。然而,由于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大、占比高,农信社有效支农资源不足,加上社会信用环境整体欠佳、服务政策的落实上热下冷等现象,且近年来小额农贷不良率保持较高水位,种种原因使小额贷款支农力度持续减弱。农户可担保抵押的物品有限,支农小额贷款不良率较高农民除农村房屋、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林权、小型农机具等资产以外,其他有价值的财产较为缺乏,而且由于认证、登记、评估等社会机构及体系的空白,导致农信社抵质押产品(目前主要为商品房、商铺、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存单)与农村农户财产不匹配,导致支农支小难度加大。农户信用等级良莠不齐,导致支农小现代农业高产出、高投入的特点,使以农信社为主导的支农融资性需求更加紧张。额贷款风险较大因不同区域、不同农户个体性差异,信用履约程度差异很大,加上农业本身弱质性特点,以及投资理财观念与能力的欠缺,支农小额贷款风险仍然很大。组织宣传工作不到位县乡村各级组织的参与力度不强,政府部门往往热心于获取信用社的贷款或者搞形象工程,采取的实质性工作措施不多。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由谁统一组织一直没有明确,县联社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搞宣传发动,又要搭建平台,还要忙技术操作,超负荷唱主角。协调工作没有做到位,乡镇和政府部门参与创建信用工程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信用工程建设的整体推进。
二、相关建议
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工作,为推进此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领导机制和信用工程的长效机制;加强与乡村负责人的协调互动;加强与关键客户群体的联系,增进其与县联社的感情。以注重管理为基础,全面提升创建和评定工作水平严格把关,加强管理,对把关不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信用社(部)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完善措施,注重实效,将信用户评定指标与乡村信用环境联系起来,实施“一村一策”,对信用环境好、无不良贷款户的村扩大授信额度;强化考核,抓好落实,把信用工程建设情况纳入各网点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实施奖惩。加强营销手段创新,拉动农户有效贷款需求对信誉好的农村种、养、加、运大户,放宽贷款条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增加贷款授信额度,简化贷款手续,逐步打开小额信用贷款的市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尽快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承包荒坡荒山等财产认证、登记、债权处置管理等工作体系,拓宽小额农户可抵押资产范围,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社会担保基金组建,引入并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制度,建立有助于农信社持续支农支小的长效风险补偿机制。
三、构建诚信工作体系
信贷论文范文4
近几年来,尽管我国对贷款风险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仍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一方面,是由政府、企业、银行、法律等多种行为因素所致,另一方面,内因是根本,任何外部环境的改善,都不能取代银行本身的工作。银行要自己创造条件,采取积极的“自救”对策。笔者认为,建立银行同业信贷查询系统,不失为加强自身管理,防范信贷风险的途径之一。
一、建立同业信贷查询系统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
(一)有利于重塑借贷信用观念。建立同业信贷查询系统,就等于为客户尤其是重要客户建立了经济行为的信用档案即“信用史”,打开该系统其信用状况一目了然,一旦其恶意欺诈,就会信誉扫地,这就可以促使个人及企业的经济行为,严格遵守银行信用及商业信用制度,遵纪守法,建立自己良好的信用史,以便在社会活动中以自己的“信用”求得事业发展。拥有良好的信用史,就能随着信用的“增值”,得到银行或社会更多的优惠服务和普遍尊重。反之,对被认定为无信用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个人或企业,各家银行将联手予以制裁:一是对其申请的贷款证不予受理,已颁发贷款证的要限期收回或声明作废;二是停止给其办理结算业务,不予颁发开户许可证,已颁发的开户许可证要限期收回或声明作废;三是对其拒绝提供现金服务。由此建立成熟的社会商业信用制度,重塑借贷信用观念,促使企业直至全民讲信用、重信用,做到“无信不立”,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二)有利于避免同业恶性竞争。在银行商业化进程中,彼此竞争激烈,不规范现象严重,既给银行自身带来了消极影响,也降低了金融业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因此,在经营目标、运作机制、服务对象等方面大体相同的商业银行间加强合作已成为当务之急。建立同业信贷查询系统后,善于多头开户的企业也就“原形毕露”,各家银行无疑会自觉、明确地抵制企业多头开户、多头骗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避免了同业恶性竞争,也有利于各家银行顺利达成合作共识,开拓合理有序竞争的新局面。一是各家银行共同监督企业使用信贷资金,使企业不能再拆东墙补西墙,逃避银行监督,恶意挑起同业的无序竞争,最终损害银行利益;二是各家银行能够相互协调,加强同业合作,规范利益分配,不再为拉客户而人为增加经营成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效降低信贷资产风险。
(三)有利于提高银行服务质量。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不断深化,及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金融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竞争的焦点日渐集中在效益好、信誉高的优良客户身上,这是由于它们不仅能使银行资金获利找到可靠的载体,而且还为银行带来存款、结算等相关业务,增加利润源。目前,各家银行对各自拥有的相对稳定的优良客户群体信息都是“心照不宣”,建立同业信贷查询系统后,银企各方面的资信状况透明度更高了。因此,哪家银行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善于捕捉市场中潜在的机会,及时掌握同业经营情况,强化服务管理手段,提高效率,挖掘培育、吸引稳定更多的优良客户,否则,就会造成优良客户的流失。因为在市场经济中,新型银企关系是双向选择关系,通过市场原则进行协调,即银行有权选择效益好、信誉高、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企业也有权选择实力雄厚、安全快捷、服务周到的银行。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对银行的要求不仅仅停留在礼貌待客、微笑服务这个层次上,它会提出更广泛的服务范围和更高的服务要求,这对银行是个挑战,也是个机遇,它要求银行必须不断创新服务品种,充分挖掘服务的广度与深度,不仅要具备完善的硬件设施,更要重视优质的软件管理,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不断满足企业的新要求,以最佳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
(四)有利于加强金融监管力度。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一体化为特征的金融变革不断发展,更加大了金融体系运作的不稳定性;同时我国目前的金融秩序也较混乱,存在着严重的金融风险隐患,这些都迫切要求金融监管的加强和完善。建立同业信贷查询系统后,一方面,人民银行可借助现代化手段,实现监管方式从目前以现场稽核为主向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并重转变,监管内容从目前的合规性监管向风险性监管转变,把监管重点放到资产质量、盈利状况、存贷比例、清偿能力、流动性比率、资本充足率和资本的构成、贷款的集中度、法人代表的任职资格等方面,并要加强贷款证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及与其它监管手段(如利率)的协调运作,时刻关注各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状况,以一定时期内贷款增量的质量状况作为考核基层行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舆论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发挥应有的威慑作用,为今后银行的良性运行,减少和规避金融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虽然贷款限额已经取消,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当前全面实行比例管理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且商业银行自控能力较差,因此,人民银行可通过同业信贷查询系统,定期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等级进行测评,对可能产生风险的金融机构及时提出预警,从而分层次、有步骤地推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逐步加大比例管理力度,把比例管住、管好,可以有效地避免银行超负荷经营,以实现资产负债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三者最佳组合。
二、建立同业信贷查询系统的内容与建议
(一)建立银行同业信贷查询系统
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以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的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为中心,与各金融机构各级分支行的信贷部门的微机联网,建立本辖区的银行同业信贷查询系统,即为企业建立一套较全面的企业经济档案。各金融机构的信贷部门负责逐户采集借款人基础数据和资料,通过接口软件向人行信贷查询系统传输数据资料,主要是通过微机连续纪录动态反映借款人全称、地址、法人代表个人资料、营业执照、贷款证、目前基本生产经营情况、贷款使用情况、信用状况及有无违约记录、偿债能力、现金流量、财务管理状况及有无违规违纪记录、管理层动态、经营水平及市场发展前景等企业信息。由此根据监测信息随时进行微机风险分析,改变传统的以流动性管理为基础的贷款分类方法,实行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五级分类方法,实现对贷款风险的科学认定、真实反映和动态管理,形成贷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挥其在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风险苗头,提出预警信号,确定风险程度和原因,尽早采取措施,有效地防范化解风险。同时,充分发挥该系统的信用识别功能即企业、银行信用和社会信用的登记簿功能,克服原有信用评估方式的弊端,创新一套以专家为核心的信用评估制度,由人民银行具体负责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及时修订评定结果,保证信用评估的公正性、客观性、全面性、时效性和透明度。从而建立企业信用等级与贷款决策的密切联系,提高企业对自身信用等级的敏感性,促使企业自
觉地维护其信誉,重振诚信道德,并为各金融机构提供比较全面、直观有效的贷款决策依据。
(二)建立信贷政策指导制度
由人民银行结合不同时期的国家宏观经济资料,通过信贷查询系统定期行业经济信息,明确哪些产业应支持,哪些产业应收缩,哪些产业已经出现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对统一的贷款方式及建议,以供各家银行选择。并根据国家宏观要求,对一些产业的贷款方式可以实行硬性规定,以期通过信贷结构的及时调整,实现国家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银行也可通过正确选择贷款方式调整自身信贷结构,从而提高贷款决策科学性,降低国家产业政策因素造成的信贷风险,消化不良资产,优化资产质量,提高经营层次。同时,根据监测信息,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产业、区域、产品等结构性经济问题的研究,科学制定产品、行业和区域信贷政策,突出效益原则,明确贷款重点投向———本区域高效信贷行业和优良客户群体,并确定对某一特定领域(如某个行业、区域、产品和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控制比例以及在该领域信贷市场的份额,避免因贷款过分集中形成区域、行业等系统性风险,实现信贷资产的集约经营。
(三)建立贷户信用通报制度
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应随时采集所在地企业故意逃废金融债务(包括借改制逃债、利用多头开户逃债、故意拖欠本息不交等)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名单及逃废债事实,并及时传输到查询系统,经同级人民银行的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认定,定期向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通报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名称、逃废债事实和联合制裁措施等内容的“逃废债企业名单”,对此类改制上市的企业,还要及时向国家证券管理部门通报。同时,由人民银行定期通报“守信用企业名单”,弘扬诚信,使信用好的信贷客户得到社会和银行的更多优惠服务和普遍尊重,以促使信贷资产良性循环的形成。
(四)完善客户信用审查制度
人民银行要充分利用开户管理数据库系统,把好开户许可证发放这一关,避免新的多头开户的发生。同时,要协调监督各家金融机构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等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将清理多头开户制度化,并利用信贷查询系统,定期组织辖区内的有关金融机构对企业多头开户现象进行清查。对未落实金融债权而擅自到其他金融机构开户结算和贷款的企业,要责成企业和相关银行立即撤销结算账户,停止办理对外支付和其它金融服务,并且将无发展前途和信用等级低的客户也列为清户对象,最终解除信贷关系,以彻底遏制企业利用多头开户等方式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势头。
信贷论文范文5
关键词中国美国消费信贷比较分析
1998年,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可能对我国经济增长造成的负面影响,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推出了扩大内需为目标的消费信贷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增加了我国有效需求,拉动了经济增长。实践证明,消费信贷政策是扩大消费、增加有效需求行之有效的手段。我国消费信贷发展时间短,法律政策制度不健全,市场不够成熟和完善,但发展速度快,潜力大。比较并借鉴美国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经验,对保证我国消费信贷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意义。
1中美消费信贷政策比较分析
1.1美国消费信贷法律体系的历史演变分析
美国政府通过法律的制定和监管的执行,为其消费信贷的长足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作为消费信贷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有关消费信贷的立法也是最先进、最完善的。
《公信信贷法》(TILA)是消费信贷法案中最早出台的法案,也是最根本的大法,它对贷方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披露(包括广告)的内容、格式、语言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在TILA的基础上,1971年开始实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对信用报告机构征集信用信息和使用者使用信用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防止信用报告机构和使用者超出适用范围滥用信用报告,同时赋予报告对象有核实征信内容等权利。其后为了解决信用卡结账纠纷的问题,美国国会在1974年专门出台了《公平信贷结账法》(FCBA),确立了借贷双方在信用卡信贷市场上的互动关系,而后又出台了《电子资金转账法》(EFTA)以解决代币卡、ATM卡、储值卡等其他电子付账工具在结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伴随着信用卡的日益普及,获得及使用信用卡逐渐成为一种基本权利,为了保障这一权力的公平实施,美国国会于1975年通过了《平等信贷机会法案》,禁止在审批信贷过程中由于种族、性别、国别、婚姻状况等因素产生的歧视。此外,1977年颁布的《社会再投资法案》(CRA)也使银行业务不能避开那些经济不发达的贫困地区,而1978年实施的《公平崔收行为法》(FDCPA)则是用于规范贷方或崔收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至此,美国的消费信贷法律体系基本完成。
1.2我国消费信贷政策的历史演变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总体经济环境由供给约束型向需求约束型转变,经济增长动力由投资拉动逐步向需求拉动转变。1994年12月12日,中央银行了《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允许储蓄机构(自办所、联办所)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后,可办理小额抵押贷款业务。1998年以前,央行先后颁布了《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商业银行自营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这几个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以商业银行自营性住房信贷业务和委托性住房存贷款业务并存的住房信贷模式基本确立。1996年,央行了《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并于4月1日起执行,规定了信用卡的业务管理规则、信用卡的使用和销毁,以及法律责任等。1998年5月9日,央行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经央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1998年10月,央行下发《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允许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试点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同年,央行颁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国内汽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获准为本集团汽车用户提供买方信贷。1999年2月,央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对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重要意义、业务领域、职能机构、期限利率和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第一次进行了全面阐述,明确提出“从1999年起,允许所有中资商业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2003年10月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开始实施《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汽车金融业务、机构、从业人员、市场准入及金融监管作了具体规定。作为对1998年《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修正和完善,2004年8月17日,央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颁布的新《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自1998年央行出台消费信贷政策以来,我国的消费信贷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尽管近年来增速呈现逐渐放缓的趋势,但1999~2005年年均增长率仍然达到了67.3%,特别是近两年各大银行纷纷推出种类繁多的信用卡业务,信用卡的普及程度大大增加。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相关的法律建设几乎一片空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消费信贷关系的全国性法律。当前,我国调整消费信贷的规范性文件层次较低,都是以行业规范的面目出现,没有上升到法律层次,缺乏法律约束力,难以有效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消费信贷的长远发展。
2中美消费信贷机构比较分析
美国消费信贷的主要提供者有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储蓄机构、信用社以及非金融机构等。众多的消费信贷提供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授信机构通过高科技,许多消费信贷决策在几秒内做出,较复杂的家庭资产抵押决策一般在几小时内就可做出,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具体见表1。
2.1商业银行
根据美联储统计,自1946年起美国的商业银行就攫取了全美消费信用市场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截至2005年底,商业银行持有30.4%的总消费信用贷款。但近几年来,商业银行在美国总消费信用贷款总额中的比重有所下降。
2.2财务公司
美国的财务公司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附属于大型企业的财务公司、由商业银行持有的财务公司以及独立的财务或私人贷款公司。比较著名的大型企业附属财务公司主要有:通用汽车承兑公司、克勤汽车信用公司、通用电器资本公司及福特汽车信用公司。其中,福特汽车信用公司和通用电器资本公司均属全美最大的信用卡提供者。
2.3储蓄机构
在1980年之前,美国的储蓄机构和互助储蓄银行只允许将其小部分资产投放在消费贷款中,这一限制大大制约了储蓄机构的消费业务。随着法规监管的放松,储贷机构迅速成为消费信用市场中增长速度最快的行业。其市场份额从1979年底的3.7%达到了1987年的顶峰9.8%。不过到了1998年,其市场份额又跌落至4%,但到2005年底,又涨回到9.8%。此外,美国的信用社、某些非金融企业,诸如零售商、加油站等也从事一部分消费信贷业务。
与美国相比之下,我国消费信贷的供给方面贷款主体单一。1998年,央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只允许经央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就汽车信贷来讲,1998年颁布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只允许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试点开办消费贷款业务。1999年央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允许所有中资商业银行全面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2004年10月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开始实施《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经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可以发放汽车贷款。可见,我国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主要机构是国内商业银行,其贷款规模占整个市场的95%以上,而汽车集团财务公司等专业汽车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刚刚起步,业务量微乎其微。
3中美消费信贷业务比较分析
在美国,消费信贷有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的区分。狭义的消费信贷包括:个人信贷额度、无抵押个人贷款、个人资金周转贷款、房屋整修贷款、学生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债务重组贷款、汽车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等;广义的消费信贷除了上述类型外,还包括房地产抵押信贷。美国消费信贷品种丰富、全面、灵活,并且不断创新。美国消费业务的多样化有利于消费信贷机构分散风险,增强盈利性,促进消费信贷的稳步增长。
尽管我国的消费活动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国的消费信贷业务和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商业银行是我国消费信贷业务的主要提供者,消费信贷业务所占比重小。品种少。我国消费信贷占银行贷款额的比例还不到5%,而美国已经达到了60%。并且,我国消费信贷业务品种少,品种功能单一,住宅、教育等少量品种的信贷业务起步晚,差距大。同时,贷款程序繁琐,利率机制比较僵化,缺乏多样的消费信贷产品,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4中美信用制度体系及风险管理比较分析
规范的个人诚信体系是美国消费信贷的基石。美国拥有专门的信用报告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消费信贷报告机构及调查性的信贷报告公司。消费信用报告机构拥有独立的计算机资料库,涵盖整个北美洲近1000万个信贷消费者的档案,保持着6亿以上的账目,资料库近10亿字节的资料,每天约有200万信用报告产生,约有1万起消费者查询。这种机构在美国主要有三家,即Experian信息服务公司、Trans联合公司及Equifax公司。调查性的信用主要提供包括消费者性格、声誉、生活方式及其他个人特性的调查性的信用报告,其资料通常来自于面试调查和其他传统方式。
美国的消费信贷机构具有一套严密的风险管理程序。美国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有效利用信用局的个人信用资料,严格把好消费信贷入口关;②充分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及时监测消费信贷资产质量;③强调风险审核与风险组合控制,实现信贷管理的横向制约;④重视信贷文化和风险控制文化的建立与培养,从业务拓展的源头控制风险;⑤实行消费信贷的精细化管理,有针对性地防范各类风险;⑥建立业务自我评估体系,对贷款风险进行预先警示;⑦充分发挥信贷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从整体上把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⑧讲究消费信贷风险控制与防范的操作技巧,在具体操作程序上控制风险;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收不良贷款。
与美国相比,我国消费信贷市场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消费信贷具有贷款规模小、笔数多的特点,在国内个人和企业金融信用体系没有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银行只能逐个审查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状况,加上法律体系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不到位,银行风险管理成本高。就我国汽车消费信贷来说,目前,银行和经销商的消费信贷业务主要依靠保险公司提供的信用保证保险来实现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信用调查往往流于形式。更为重要的是汽车属贬值型动产,折旧率高,易于隐匿和移动,作为抵押物品较难保全,加上我国二手车市场发展落后,回收车辆的处理变现困难,在目前国内汽车价格不断下调的情况下,贷款汽车的现实市值往往低于贷款余额,消费者往往以车抵贷,逃避还款。实际上,没有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无论怎么对高危群体索要高额保费,道德风险都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黄小军.美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历史和现状[J].国际金融研究,1999(5)
信贷论文范文6
(一)安宁稠州村镇银行信贷业务现状
1.贷款支农支小见成效
经过较短时间的发展,目前安宁稠州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截至2013年9月9日,该行吸收存款8600万,发放贷款1.17亿,涉农贷款占比逼近80%。安宁稠州村镇银行目前共服务80家左右的中小微企业,三年准备5-6亿的贷款,惠及1000户左右的中小微企业。
2.信贷产品丰富
就目前来看,稠州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主要有个人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三农贷款。其中个人贷款业务有针对具有稳定职业和工资收入的高端人群的白领贷、个人消费贷、个人创业贷、个人住房贷等;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小企业联合担保贷款、互助贷、及时予、抵全贷、动产质押贷款等;三农贷款业务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由此看来,稠州村镇银行的客户不仅是农户和农业产业化组织,还为城镇居民设有专门贷款业务。
3.贷款方式及还款方式灵活
在贷款方式上,稠州村镇银行设立了农户申请用于生产经营的30万以内的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可直接通过信用贷款,银行在对农民的资产状况、个人履历等考察后发放贷款数额。针对中小微企业,稠州村镇银行目前实施的贷款方式是联贷联保贷款,没有实施信用共同体和订单农业贷款的方式。在还款方式上,目前稠州村镇银行有着多样化的还款方式,可按月、季分期还款,到期还款,定期还款的方式,这样有利于高效的收回本息,也能使客户能灵活的运用资金。
4.业务办理效率高
稠州村镇银行推出的《农村信用贷款管理办法》机制灵活,决策链短,使得贷款手续与其他机构相比较为简单,贷款业务的受理时间正在慢慢缩短,效率相比之下较高。通常情况下,企业贷款业务办理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个人信贷业务不超过5个工作日,如果是老客户则办理时间会更短。
(二)安宁稠州村镇信贷业务存在问题分析
1.市场定位有所偏离
我国《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该全部投入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稠州村镇银行成立时把网点设立在连然城中心,没有设在真正需要它的农村地区,没有将目光重点放在“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三农”业务上,在农村资金需求还没得到满足时,就把资金投放在城镇内具有一定收入的个人消费贷款和贷款金额较大的中小企业,没有将资金运用到农村经济,使大量资金回流到城镇,农村地区不能得到大力发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安宁的“三农”问题,稠州村镇银行的“支农支小”市场定位仍需继续强化。
2.信誉不足
银行的发展取决于银行的信誉,这种信誉需要长期积累,村镇银行是一个新起的机构,不可能短时期建立自己在社会和客户中的信誉,因此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和拓展业务必然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在所调查的70户农户和40个小微企业中,只有少部分人知道稠州村镇银行,在其网点办理过业务的更少,可见稠州村镇银行在安宁知名度和信誉度不高。大部分人认为稠州村镇银行不是正规银行,不敢去办理业务,尤其是较为边远农户,由于消息相对闭塞,对村镇银行不了解,存在不认知、不接受和抵制的现象。缺乏信誉度是稠州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一大难题,不积极处理好这个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其发展。
3.吸收存款不力
据银监会规定,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不能超过75%。截至2013年末,稠州村镇银行的存贷比为73.42%,依照目前发展趋势,稠州村镇银行的存贷比呈现着上升的趋势,存款的增长速度和贷款的增长速度不匹配。导致这种结果主要由于安宁的经济比较落后,农民收入水平很低,闲散资金较少,客户对稠州村镇银行不信赖。稠州村镇银行进入安宁时间较短,网点数量很少,客户存取款不方便,客户更喜欢把存款存入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这些银行成立时间较长且网点多,不仅方便而且可靠。所以稠州村镇银行要想吸收存款很难,没有存款的大力支持很难拓展更多的信贷业务。
4.信贷业务发展受限制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明确指出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和小微企业,在这样地域和服务对象受到限制的情况下,稠州村镇的业务发展也受到限制,所面临的信贷风险更是难以转移。目前稠州村镇的信贷业务大多偏向城镇个人和中小企业,还对这类客户设立专门贷款业务,可是在支农贷款业务上并没有针对性和创新性,这极大偏离了村镇银行的设立初衷。而这主要是因为稠州村镇考虑到农民生产经营面临的自然风险大,会给银行带来极大的信贷风险,同时安宁的部分农户信用水平较低,使得农村的借贷环境和氛围不容乐观,因此稠州村镇不愿发展支持各类农业建设的贷款。稠州村镇支农信贷业务的单一和信贷风险防范是其目前最主要的问题。
5.信贷审查机制不完善
稠州村镇在信贷业务受理的过程中强调的是简化业务手续、缩短办理时间。信贷员为了能高效快速的办理业务,信贷审批前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尤其当有关系贷款时,会出现信贷员在贷款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发放贷款的违规操作,一些信贷员还会高估抵押物的价值。这一系列不严谨的审查机制会出现一定的信贷风险。
二、针对西部地区村镇信贷业务现状的改进建议
(一)强化市场定位
当前农民的状况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民,他们农田很少,只有少量收入,没有其余经济来源;第二种是正在脱贫致富的农民,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已经解决温饱问题;第三种是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他们的企业已经做大,涉及许多行业,基本实现小康水平。村镇银行要帮助的就是第一种和第二种(吴少新,2010)。稠州村镇银行的根本任务就是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致力于建设新农村。应该在乡镇地区设立营业网点,将对象定位于安宁贫困线以下的农民和正在脱贫致富的农民,建立真正符合村镇银行的政策和定位。
(二)提高公众认知度
稠州村镇银行应积极通过政府各类媒介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农户和小微企业宣传其坚定的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提高公众对稠州村镇银行的认知度。可以从四个方面做起:首先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利用政府信誉提高村镇银行的信誉度;其次应充分利用股东的资源与社会知名度;接着增强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最后组织员工进行宣传,尽量普及到各个社区乡村(袁天昂,2012)。稠州村镇银行信誉度提升,将吸引更多的客户来办理业务,吸收存款会更加有力。
(三)加强业务创新
稠州村镇银行作为农民的银行,拥有针对性强、适合客户的产品非常重要。稠州村镇银行应把握安宁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农户、小微企业对金融需求的特点,与安宁经济合作组织合作,积极了解农业产业的相关政策和优惠,针对不同需求的客户开发相应金融产品。安宁市的农业主要有种植业(水稻、玉米、无公害的蔬菜)、养殖业(猪、牛、羊)、旅游业(高尔夫、温泉)。在这样产业结构中,稠州村镇银行应该有发展这些产业的意识,通过信贷支持,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支柱产业和农业主导产品。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形式,优化各种生产要素,这样的模式可照顾各层次农户。稠州村镇银行可以发展贷免扶补创业贷款,这是解决贫困地区失业人员就业的途径;美丽家园建设贷款,通过政府贴息、设立担保机构、开设贷款风险补偿,创新“政府+银行+龙头企业+农户”的风险共担机制,推动农户贷款建房,建设美好家园;创新教育贷款,为农户子女上学提供最低利息的贷款,提升农户知识水平;创新巾帼创业贷款,通过妇联推荐为具有创业能力的妇女提供贷款;产业化到户贷款,采用“公司+农户+基地+扶贫贴息”的模式,将分散的贫困农户引入市场,提高农户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
(四)创新贷款方式结合调查分析
针对客户偏向信用贷款、大多客户找不到担保人无法担保贷款、所拥有的物件不能抵押或抵押值不足无法进行抵押贷款等问题,稠州村镇银行要在联贷联保、信用共同体和订单农业的贷款模式上积极创新。首先积极推广小微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的联保贷款,按“多户联保、按需贷款、到期还款、强化管理、控制风险、共同发展”的原则,对联保小组成员提供贷款;其次积极创立信用共同体,壮大融资担保组织,解决客户找不到担保人的情况;再者稠州村镇银行可以鼓励具有相同经营项目企业组织成经济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合同农业,稠州村镇银行为这些农户提供贷款,使农户专注于农产品生产,为企业、银行、农户带来利益;最后稠州村镇银行可扩大抵押物范围,除林权抵押和动产抵押,还可发展流动资金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铺底贷等。
(五)完善信贷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