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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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范文1

14年后,中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信贷规模也大幅增长。经估算,2008年以来,我国信贷总量增长超过一倍。同时,由于江浙及东部沿海地区企业破产情况严重,连带了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的持续增加。新一轮的不良贷款清理工作将在下一步进行。

对商业银行来说,利润率及不良率的双重考核压力将一直伴随,不良贷款究竟占银行总负债的多大份额,现在众说纷纭;银行坏账究竟该如何处置,观点也不统一。长期来看,谁该为这么多的不良贷款买单?

不良贷款“双集中”

截至2013年中报,16家上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4409.51亿元,较2012年年底增长了388.54亿元,增速达9.66%。而从中国银行业整体情况来看,到今年第二季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已经连续第七个季度上升,达到5400亿元。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告诉《新财经》记者:“从不良贷款结构上看,目前呈现‘双集中’的特点,也就是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比较集中。从地区来看,东部地区不良贷款余额最高,占全国的64.12%,远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像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等省的不良贷款比重最高;从行业来看,不良贷款占比较高的是制造业、批发与零售业、交通运输业及房地产业等;从区域来看,信用风险更多集中在制造业大省和对外开放的大省,‘长三角’地区相对突出。”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3254亿元,约占所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的60.32%,不良率0.97%,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股份制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956亿元,占比17.72%,不良率为0.8%;城商行不良贷款余额496亿元,占比9.19%%,不良率0.86%。从趋势上看,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从2011年第三、第四季度开始持续上升。

曾刚表示:“过去一段时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整体上呈缓步上升趋势,但目前看,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不到1%;而欧美一些国家银行不良贷款率较高,欧洲一些国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在10%以上,美国的银行不良贷款率也在5%左右。所以,从全世界来看,中国的银行不良贷款率还是比较低的。”

不良贷款的持续上升,与宏观经济下行有着直接的关联性,曾刚告诉记者:“其实很多产业在2009年的时候就应该淘汰,但因为当时信贷的超高增长,使这些企业又活过来了,使企业的资金需求更大了。”

而且从2012年开始,钢贸、光伏、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风险集中爆发,短期内这些产业还无法摆脱经营困境,连带的银行不良贷款重灾区的现状也无法得到改变。另外,房地产和政府平台贷款在整体信贷中占比较大,数据显示,全国规模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已经达到75%左右,业内人士分析,中国的房地产业已经呈现了杠杆率迅速抬升、资产价格迅速上涨、潜在增长率下滑等三个危险预警信号,一旦风险爆发将导致大范围的信贷违约。

同时,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末,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约15万亿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9.3万亿元,约有1.86万亿元的平台贷款未实现现金流覆盖,潜在风险不容忽视。而摩根士丹利认为,官方公布的不良贷款率完全忽视了影子银行的融资规模,银行体系对影子银行存在重大敞口。

银行不良贷款处理招数

多家上市银行公布的半年报显示,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持续上升,其中,招商、兴业、中信等银行的上升幅度均超过了10个基点。同时,多家上市银行今年上半年不良贷款的核销力度是上年同期的几倍。

进入9月后,多家商业银行都加大了处置不良贷款的力度,包括工行、中行、交行、农行、中信、兴业等银行已经在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招标转让不良资产,有的已经成交,有的还在接洽中。

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通过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了四大国有银行3/4的不良贷款,价值1.4万亿元。除了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这种方式,银行还会通过现金回收、重组、核销等方式来处置不良贷款。

建行某分行风险管理部主管蔡元君告诉记者:“银行处理坏账无非几种方式,一是处理抵押物,二是找担保单位偿还,三是压缩式盘活,四是资产重组,五是核?销。”

蔡元君进一步解释说,处理抵押物和找担保单位偿还是银行最传统的处理不良贷款的方式,比如企业抵押了100万元的房产,银行只能给企业提供70万元的贷款,如果贷款不能回收,银行会处置抵押的房产回收现金。

而压缩式盘活的方式,要看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如果这个企业还能正常运营,且它的产品还有一定的市场,银行可以采取压缩式盘活的方式来帮助企业归还贷款。银行会给企业提供一部分流动资金,让企业支撑正常运转,以借新还旧的方式一点一点回收资金。蔡元君说:“这样的企业如果银行要求一次性还款的话,企业可能就破产了,所有的银行贷款就都收不回来了。”

还有一种是以贷款平移的方式来回收贷款,蔡元君介绍说:“就是A企业的贷款转给B企业,一般情况下,A企业和B企业之间是有关联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的,在B企业愿意承担这个债务的前提下,银行为了让资产不受损失,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回收贷款。”

而用资产重组的方式处理不良贷款,最后可能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引进投资者,收购这家企业的不良贷款,帮助企业生产经营,使其起死回生,投资者最后成为这家企业的股东;另一种是这家企业已经没有经营能力了,投资者会把买来的不良贷款打包卖掉。蔡元君表示:“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就说明银行已经无法回收这家企业的贷款了,即使走法律途径也无济于事。而将不良贷款打包卖给投资者,至少还能收回一部分资金。”

蔡元君举例说,如果投资者花200万元买了1000万元的资产包,通过自己的方式能收回来300万元,投资者就能赚到100万元,收回的越多,赚的越多。对于银行来说,至少1000万元的不良贷款不会全部损失掉,还能收回200万元。

而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接收的银行不良贷款也不一定都是坏账,有不少是很好的资产。蔡元君告诉记者:“比如一家大酒店因流动资金周转不灵,超过了银行的还款预期,被银行认定为不良贷款。这家大酒店被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后,如果能从管理等各方面来提升酒店的经营能力,也许酒店就赚钱了。但银行没有那么多精力来做这些事情,所以只能按不良贷款来运作。”

应让风险充分暴露

2008年以来,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导致中国政府出台了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信贷规模已经有了大幅增长。根据摩根士丹利提供的数据,在剔除中央政府的直接借款之后,剩余信贷总量可达105万亿元。按照20世纪90年代末20%的不良贷款率估算,意味着目前的坏账规模将达到21万亿元,与GDP之比高达40%。

如此高的坏账规模,中国是否能负担得起新一轮不良贷款的处理成本?按照监管规定,逾期贷款无法收回但尚未确定时,应在账面上提取坏账损失准备;商业银行在确定不良贷款已无法收回时,应从利润中予以注销。

由于商业银行面临着层层下压的不良率考核机制,一些银行在不良贷款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采用平移、覆盖、展期等方式来掩盖不良率的真实数据,而提取坏账准备金也有一定的弹性。蔡元君告诉记者:“银行每年会提取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金,从利润中核销坏账。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坏账准备金也是商业银行调节利润的蓄水池。如果今年利润高了,就可以多提坏账准备金,加大计提后,银行预期损失就可以被覆盖;如果明年的利润下降了,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就可以降低一点。”

曾刚表示:“对于银行来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经营都是有风险的,不良贷款的形成在任何国家、任何阶段都会发生,只是不同的国家处置的方法不一样。美国之前的处置方法可能更多是将不良资产打包成垃圾债券卖给老百姓。”

不良贷款范文2

1.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基本概念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1.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估算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贷款上的确下了不少功夫,如尝试制定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规定降低不良贷款的指标等。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仍严重偏高,尤其四大国有银行为最。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减少3946亿元,下降4.56个百分点,已降至13.2%。这个比例已经远远高出世界银行业的平均水平,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仍处于高位,不仅已超过《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而且与国际先进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应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远。如果考虑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外公布的数字相对保守的因素,那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更是可想而知。

表1-1截至2003年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

单位:亿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贷款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

中国工商银行29578.377598.7821.56%

中国建设银行17663.882679.6011.90%

中国农业银行19129.606982.0330.07%

中国银行18161.894085.3118.07%

合计84533.7421345.7225.26%

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加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由此可见,如何控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长,使其不良贷款率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我们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

2.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析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已久,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也就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是历史上的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

2.1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

首要的是计划经济下国家对我有企业的资金扶持转移造成的,而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

这当中,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如: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将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责任,转移到了银行。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拨改贷”开始。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国有银行根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经济转轨后,改革的成本大部分由银行承担了,由此形成大部分不良资产。

政府几乎不再对国有企业投入资本金,企业的建立与发展,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成立前,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发放的贷款,也就是所谓的政策性贷款,这些贷款中的大部分后来成为银行的不良贷款。

当时的对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是要有政府批准的,无论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都是如此。所谓“国有企业”,很多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国家财政的投入,而大多是银行的政策性贷款投资。

第二,当企业发生亏损的时候,政府也几乎不再给企业以财政补贴,而是国有银行对其债务进行延期或追加新债。这样,国有企业经营出现亏损,以前由财政出钱补贴的办法改成了银行追加贷款的办法,这是造成银行坏债增加的一个基本的直接的原因。

可以看出,银行坏债实际上起到的是“财政补贴”的作用。国家建国有企业而不注入国家财政资金为其注资和补贴,而以政府的名义给予国有企业不需审查评定的银行贷款,其结果必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资产。而政府财政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损失。国有商业银行在这种政策性投资中充当了类似于“募捐者”的角色,最后的结果是所能够回收的利息或者贷款利息总额很少,甚至会发生全部损失。

表2-1国有企业资产投资总额中各种融资来源所占比例(%)

国家预算自筹资金国内贷款国外贷款

197075.323.90.8-

197564.434.41.6-

198044.736.511.77.2

198526.440.423.010.2

199013.243.223.620.0

199110.243.128.118.6

19945.051.025.718.3

19964.650.923.720.8

19987.049.923.319.8

200010.445.325.219.1

200112.347.923.116.7

2.2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

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建立起来、经营机制不活、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等因素都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当然,与不良贷款形成关系最为密切的银行信贷制度也很不健全。

2.3从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中寻找解决的途径

从前面两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国有银行在计划经济的历史时期背负了特殊的使命,而在我国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又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而随着我国积极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角色发生了转变,国有商业银行所背负的历史使命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复存在。

政府在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希望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14000亿元不良贷款的债转股;国家财政注入2700亿元资本金;设立银监会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下达降低不良贷款的硬指标,如2年内不良贷款率下降3%-4%,不良资产余额下降700-800亿元;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贷款的五级分类等一系列措施。可见国家在改变国有银行外部环境和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方面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为国有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资产率从根本上提供了条件。

然而,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改变和国家政策的改变不相适应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制度,尤其是和不良贷款形成息息相关的信贷制度并不完善,导致了不良贷款一边剥离一边新增的现象。让我们看看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贷款和信贷制度的特点。

3.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对我国不良贷款进行分析

3.1工商银行不良贷款特点及背景

工行2003年年报显示:2003年末,工行总资产为53000亿元,贷款余额33900亿元,不良资产8500亿元,不良贷款7200亿元。另有数据显示,2004年上半年,工行不良资产率为14.9%,不良贷款率为19.6%.总的说来,其不良资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不良资产手续大多严重缺失。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不良贷款形成的时间太长,每笔贷款的银行信贷员有不少的变动很多信贷员已经退休,致使贷款手续严重缺失;另一放方面,由于很多贷款是行政命令的结果,银行本身就没有完整的贷款手续,加之当时的法律不完善,很多贷款甚至没有借款合同。

二是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有三分之一以上是信用贷款。而放款的数额其实已经严重超出了企业的偿还能力。

三是工商银行的不良贷款80%以上来自国有或集体企业,而这些企业大都已经停产或倒闭。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很多中型甚至大型的国有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不能适应市场而纷纷倒闭或生产停滞,而银行资产也随之形成不良。

四是由于贷款大都投向国有和集体企业。工商银行的不少不良贷款牵扯到不少社会问题,清收难度较大。由于工行的不良贷款大都来自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特点是人员多,负担重。如果按照一般的清收方法企业的话,很多社会负担将转移给政府,这样不但加大了政府和社会的负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执行的过程也必将难上加难。

五是部分贷款由于时间过长加上银行没有按时采用有效的方式延续债权,银行的贷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价值也大多流失殆尽。

中国工商银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其不良贷款形成的过程其实就是中国社会经济体制变革的缩影,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一样工商银行的贷款受到了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银行职能不明确的大环境影响。

3.2从不良贷款的特点来看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从以上工商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中,我们可以逐条来分析出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信贷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贷款风险责任制度。在贷款形成过程中,许多贷款

是口头的指示,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度,加上发放贷款时和贷后管理的信贷员以及审批人和签批人频繁更换,导致贷款出现风险以后无法准确地确立责任人。而无法认定责任人的后果,必然使信贷人员和主管信贷的审批人存在侥幸心理,反正亏了是国家的,自己却没有什么责任,也没有几个银行领导因为形成不良资产而受到什么处罚,因此贷款发放时审查不严甚至为谋私利的情况并不少见。

二是银行没有严格的贷款审批标准,就是说没有一个严格的门槛。信用贷款是最好的例证,没有一条严格的限制,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放贷款,可以放多少贷款,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银行没有严格的对企业评级和授信制度,盲目的发放贷款,往往使企业需要多少贷款或者领导说法多少贷款就放多少贷款。

三是银行贷款大都发放给国有企业或者一些大企业,以为企业越大风险越小。

以贷款投向的向大集中为特点,这种做法,不仅可能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也不一定能降低贷款风险。因为“大”不一定等于“好”,大有大的弊端,大企业易得“大企业综合征”,韩国的大宇、美国的安然等庞然大物的倒闭,就是明显的实,至今那些贷款银行仍心有余悸。贷款过度投向大企业,显然不利于分散贷款风险,何况我国的大企业,目前尚是国有成份占主导地位,由于产权虚设,易得“国企病”,一旦发生贷款风险,对银行所造成的冲击也会不少(过去国有企业曾给我们银行带来了不少的不良资产包袱)。由于贷款牵扯到的社会问题较多,当贷款出现不良以后也会出现“执行难”的问题,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的困难。

四是没有明确的贷后管理制度,致使贷后管理不善,出现风险不能很好的控制风险,使风险减少到最小化。当企业贷款出现风险以后,信贷人员不能及时地反映情况,不能把具体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信贷人员,不能及时的企业追偿贷款,一拖再拖,导致银行丧失两年的诉讼时效,造成贷款全部损失。由抵押的贷款也是如此,由于贷款逾期以后银行不能及时地处置抵押物或者不能及时企业,导致抵押物年久失修,价值流失殆尽,给贷款造成了更大的风险。

当然,我们只是从不良贷款形成的时候看工商银行的信贷制度的缺陷,近年来,工商银行不断的完善信贷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我们还是可以从工商银行信贷制度的缺陷中得到一些启示:那就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与商业银行自身信贷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在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即历史因素和经济体制制度转变的影响不复存在的今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是我们解决不良资产困饶面临的首当其冲的问题。

4、国内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

4.1借鉴对比和完善国有银行信贷制度的必要性

4.1.1不良贷款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不良贷款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所谓在商言商,商业银行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不良贷款数量和比例无疑和银行的利润息息相关,可以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在上市以后要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采用利润冲销坏帐的方法来消化不良资产,也就是说只有在银行总利润减去不良资产形成的坏账以后才是银行的净利润。

工商银行的信贷手册里有一段名言:“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也难以弥补贷款本金的损失!”举一个简单的例证:100万元的呆账,按年收益率2%计算(贷款利率减存款利率),年收益为两万元;如果该笔贷款发生风险,冲销还账100万元,则需要用50年的收益才能补偿。如果考虑银行管理成本的支出、实践价值的因素、通货膨胀的因素,那恐怕需要用上百年的收益来补偿。“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小视的。”

首先是坏账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信誉对银行来说就是生命线,如果银行失去了信誉就像一棵大树没有了根基,其后果可想而知。银行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采用的是负债经营的方式来获得利润,而银行的信誉如果受到影响,负债(简单一点说就是存款)就会在短时间在内减少,而银行放出去的贷款不可能短时间内收回,这样的话银行就会面临倒闭的危险。而从存款者的角度来讲,为了不使存款出现风险,显然不会放心的将存款放在一个频频出现坏帐银行或坏账相对较多的银行。

其次是坏账对社会诚信环境和贷款客户信用的影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在有两个客户在同一银行贷款100万元,其中一个客户贷款出现了风险,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尤其是银行内部管理的原因,该客户逃避债务50万元,那么另外的客户显然心里不平衡,也会想方设法逃避银行银行的债务,这样的话银行的信贷环境就会恶化,则加了贷款出现出现风险的可能行。从大环境来讲,过多的不良资产的出现就会影响社会的信用,使我国的经济大环境受到影响。

其他方面:1.减少国家税赋收入。银行是国家税赋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不良资产增加,银行盈利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国家税赋收入就会减少。2.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不利影响3.诱发通货膨胀。4.影响社会经济信用制度。5.引发金融危机。等等。

4.1.2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是控制不良贷款问题的根本途径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我国经济环境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实现不良资产的转化不仅使银行也是社会面临的严峻考验,然而,不良资产的转化并不是一劳永逸的。2005年4月,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加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综合我们前面所分析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同时从制度上控制不良贷款的新增,才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问题的根本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摆脱此消彼长的恶性循环。

怎样实现从总量上控制不良资产的新增呢?关键是不断的完善国有银行的信贷制度,那么要建立什么样的信贷制度,怎样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呢?让我们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中寻找答案吧:

4.2商业银行信贷制度的借鉴和对比

相比较来看,外资银行是十分注重信贷风险防范的。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的制度化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不良贷款的出现和增加。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制度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

4.2.1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制度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纵横贷款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

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这样既实现了银行内部的商业化管理和权责制约又避免了新增不良贷款的产生。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结构与外国银行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这种制度结构极易发生领导或者贷款主管人员利用政策进行非正式的贷款行为,最终形成新增不良贷款。

4.2.2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

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样使我国不良贷款的形成又多了一个复杂而又特殊的原因。

4.2.3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在国际金融论著里,银行的主要职能中有一条银行应该参与所贷款的企业的策略制定和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一点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银行指导管理企业的制度体系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一个根本方法。在这方面我们仍需改进。

5.国内外商业银行管理制度比较得出的借鉴和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上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与外资银行有着比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贷款的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是势在必行的。

5.1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我们应该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

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

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5.2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

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5.3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

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

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5.4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监控

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即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算,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地(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多作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测定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对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贷款银行还应全过程监控质押物、抵押品的保管状况和担保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严防因质押物或抵押品遗失变动、残损变质和因担保单位经营管理不善而引致担保失效。当企业改制或关停并转破时,一定要认真积极主动参与,随时关注,坚决维护银行正当权益,防止企业趁机丢包袱、卸责任,搞“金蝉脱壳”或“过河拆桥”。当贷款出现风险时,一方面要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面要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惩前毖后,“亡羊补牢”。对呆帐贷款进行认定和核销时,一定要追根到底,查出究竟,防止企业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逃废银行债务。

不良贷款范文3

受诸多因素影响,农行不良贷款风险进出渠道不畅,出现“进退两难”的局面。一是新增不良考核过于严厉,导致贷款风险难以真实反映。按照当前业绩考核机制,新增不良贷款影响拨备后利润,影响风险评价、内控评价以及客户评级和信贷授权,同时还要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严格的考核机制在促使经营行审慎放贷的同时,也抑制了风险的释放和暴露。二是不良余额控制过于刚性。各级行下达不良贷款余额控制计划时,主要依据上年度不良贷款基数层层分解下达,较少考虑到正常信贷资产后期风险变化趋势以及地域、行际间的差别。因此,实际工作中导致少数经营行为完成不良贷款余额控制计划,清收退出不果断,客观上造成存量风险沉淀和损失贷款的增加。三是外部制约因素较多。由于不良贷款进账反映后,影响客户信用记录,影响地方信用环境,经营行迫于地方政府及客户压力,难以真实反映不良贷款。随着农行不良贷款总量的不断减少,处置任务的轻松完成,各级行对不良贷款管理处置普遍重视程度不够。首先,不良贷款“属地管理、分层处置”的模式运作不到位。由于资产处置部门目前委托资产处置任务压力较大,人员力量不足,条线系统相对独立,加之分层管理标准不明确,也没有配套考核机制,对不良贷款主要负责业绩监测和政策指导。大多数行对不良贷款实行属地管理,很少实行分层处置。而属地管理部门及经营行都把工作重心放在业务营销和正常贷款上,尤其对于已形成事实的风险客户,由于总量少、处置较难,更是无暇顾及,不良贷款的属地管理责任也未完全落实。其次,管理行部门协调不到位。在目前农行条线管理的模式下,牵头部门的不良贷款管理主责任不明晰,形成了管理职责分散、控制流程分散、处置机制分散的状况,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考核指标重复,信息没有完全共享,无法实现集中整合的条线指导。第三,经营行考核机制不到位。部分经营行对不良贷款清收、保全没有纳入考核内容,没有落实奖励政策,导致一线员工对不良贷款的基础管理重视不够,清收处置积极性不高。一是处置方案缺乏精细。部分经营行在处置时机的选择上缺乏前瞻性,往往是风险恶化后的弥补措施,没有把握市场机遇,及时有效的预判退出措施。在处置方案的策划上缺乏针对性,没有根据不良贷款不同风险特征,制定科学精细的处置预案。二是处置手段较为单一。湖北分行处置不良贷款,主要以直接清收、重组上调、减免利息为主,市场化处置方式运用很少。通过呆账核销方式处置与系统内相比较为滞后,没有充分发挥呆帐核销在降低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净化资产负债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也与全行目前充足的财务资源和不良贷款拨备不相适应。三是个人不良贷款管理成本较高。个人贷款户数多、借款人分散,尤其是助学贷款借款人毕业后难以联系、农户外出打工较多,目前仍然采用传统分散清收方式处置,催收成本较高,催收不及时现象突出。

不良贷款管理创新路径

转变工作思路,树立品质经营意识。新的形势下,各级行要清醒认识到,通过信贷天量扩张稀释不良贷款时代已经过去,依靠政府买单组织不良资产剥离已无可能,更新不良贷款管理观念、创新不良贷款管理机制,是提升农行资产业务发展品质、促进业务稳健经营的必由之路。一是树立过程管理理念。不良贷款管理不仅仅是“双降”的结果管理,更重要的是对风险控制的过程管理,应使其充分发挥资产“蓄水池”和“净化器”的功能,对信贷风险及时识别、真实反映、快速化解,防止不良贷款快速上涨、风险沉淀恶化,使“活水池”变成“臭水池”。尤其是在当前农业银行不良贷款已处在历史低位和极限情况下,更要注重管理技巧和手段,正确处理好即期风险与潜在风险的关系,正确处理好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关系,加强不良贷款过程管理,提高精细化程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二是树立市场经营理念。随着上市银行风险补给机制的不断健全,不良贷款预期损失已计提充足的拨备,而处置不良贷款的实际收益则是农业银行的效益之源,在成本固定不变的情况下,相对于委托资产以及其他业务品种收益更高。应配备更为充足的人力、物力,采取更为灵活的市场手段来处置自营不良贷款,提升不良贷款的价值贡献。三是树立差别管理理念。实践证明,实行集中专业处置是化解风险程度较高不良贷款的有效途径。针对我行审慎进账不良贷款增多、事实不良风险沉淀的两极分化特征,应采取差别化管理策略,对风险较小的不良贷款仍然采取属地管理;对事实不良贷款,为防止“坏苹果”效应,充分依托我行委托资产专业处置优势,提升经营层次,提高风险化解效率。商业银行风险运行有其客观存在的规律,宜疏不宜堵,识别越早,化解越快。在当前实体经济整体下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有所反弹的大趋势下,应顺势而为,适当提高风险容忍程度,建立风险预判机制,及时揭示化解风险,防止不良贷款大起大落。一是建立疑似不良贷款平台反映机制。在现有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当前信贷资产现状,制定疑似不良贷款认定标准,并借鉴股改前平台反映不良贷款的管理经验,对疑似不良贷款,在C3系统中,打上标识进行监测,并实行严格保密制度。对平台反映不良贷款,要纳入潜在风险客户退出清单进行管理。二是加大风险排查力度。除加强日常风险分类管理责任外,建议风险部门牵头,联合信贷、内控、处置等部门组织工作专班,每年年初对正常和不良贷款的风险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形态分类不准的及时进行形态调整,符合平台反映标准的进行平台反映。对于符合分类核心定义形态的贷款,直接由省分行清理后提供客户清单,强制要求经营行调整进入不良或进行不良贷款内部升级。三是加强风险流动性管理。对于风险还未完全化解的平台不良贷款,年末集中审慎进账反映。对审慎反映进入次级类的平台不良贷款,不追究管理责任、不与新增不良贷款相关考核指标挂钩、不与人行征信系统联网,不作为新增贷款和信用等级评定的限制条件,拨备计提由上级行承担。但必须纳入不良贷款退出计划进行考核。

不良贷款范文4

历史上,我国银行业最严重的不良贷款发生在上个世纪90年代。由于经济衰退、地产泡沫破灭、工业企业利润下滑,加之在市场化进程中,不适应市场竞争而破产以及管理水平低下等原因,银行产生了大量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从1995年的21.4%上升到2000年的29.2%。从2003年到2008年,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AMC)及财政部联合吸纳了五大行1.97万亿元的不良贷款(相当于GDP的15%,此前五大行不良贷款率13%―24%,负权益1.2万亿元)。其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债转股和打包销售等传统方式,属于特定阶段产物。

目前看,本轮不良贷款与历史上不良贷款产生的内外部环境与体制背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其一,本次不良贷款有所抬头主要是在经济增速趋于放缓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受到经济下行与市场流动性双重压力的影响,商业银行前期大投放与高利润背后隐藏的风险逐渐暴露。其二,中国银行业经过多年高速发展,总资产迈向150万亿元大关,体量远非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容量。其三,银行仍有较强的能力抵御潜在风险,也有充足的财务资源以满足核销的需要。从一季度数据看,即使在银行大幅度提取拨备的情况下,银行净利润同比增长依然达到10%以上,显示了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进一步提升拨备水平的资金保障能力。其四,中国银行业业务复杂程度已今非昔比。为了免受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的硬约束,银行业在正规银行体系之外派生出“影子银行”。影子银行体系与商业银行体系一样,将全社会的储蓄者和借款人联系起来,但方式不同于商业银行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机制,而是以与现代金融市场联系非常紧密的各种金融工具形式出现,打破了单一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形成了多元化的风险承担机制。

可见,中国银行体系对待不良资产问题采取的治理措施应更具差异化,更有针对性,不能单纯采用行政手段让政府来埋单,迫切需要新的思路和方法。

首先,投行技术处置不良资产。作为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之一的中国银行已经启动了向其投行子公司出售不良贷款的策略,之后这家子公司将对这些贷款进行重组,希望能回收高于其收购贷款价格的资金。由于该投资银行子公司对这些不良贷款的收购价预计高于外部投资者,中国银行就可以计入相对较少的贷款损失。与此同时,根据中国的会计制度,在这些不良贷款被出售后,就不会再被计入中国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不良贷款范文5

    一、资金投向失误,甚至存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现象

    有些贷款项目在立项时即“先天不足”而导致风险的必然发生。如,某厂拟从国外引进技术生产纤维板,实际上该种技术尚不成熟,缺乏可靠的工艺。银行未进行严谨充分的项目论证,在有关方面的“关心”下,贷款上亿元引进生产线,由于试产不成功,企业经营出现危机,贷款形成呆滞。又如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建楼堂管所,而某市行以投资、贷款方式投入上千万元建度假村,现该度假村经营困难,贷款归还无望。

    二、以多种形式搞账外经营,使贷款形成损失

    表现之一:捏造企业名称或与企业签定虚假合同套出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或购建自用固定资产等账外经营活动。如,某行贷款给某公司2千余万元,此笔资金实际由该行用于开发房地产,由于多种原因,现已形成损失。

    表现之二:利用所办经济实体违规经营,造成损失。如在对某县支行审计时,发现该行一笔贷款在该行的报表中无结息记录。审计查明,该行少报基建规模,差额部分通过三产开具假贷款合同套取资金,而此笔贷款在清分时被列为损失类;又如某行办事处所属三产从该办借款400万元,拆给某钢厂,现该厂停产,借款无法归还,该办事处向所属三产的贷款项实际已形成损失。银行向所办实体的贷款往往存在手续不完善、贷款不合规、贷款利息少收、不收等问题,对贷款本息管理失控,使金融资产受损失。目前,人行要求清理三产,银行与经济实体的脱钩工作已基本结束。

    三、对贷款企业财务资料审核不利

    我们在对某行28家企业延伸审计时,发现其中12家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与银行提供的企业会计报表严重不符。如,银行掌握的某贷款户1998年总资产349万元,总负债532万元,权益-183万元,经审计,该单位1998年总资产为4199万元,总负债1817 7万元,权益2881 3万元。企业会计报表是银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赢利水平等信息的依据,是银行对贷款进行管理的重要资料。有些信贷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未对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认真核实,导致对贷款企业经济状况了解的失实,从而削弱对贷款的有效管理。

    四、以物抵贷资产管理漏洞大,造成较大损失

    目前,一些贷款企业以车辆、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顶银行的债权,从而形成大量的抵贷资产。以物抵贷资产降低了贷款损失的金额,但由于银行对抵贷资产管理的漏洞使可避免的损失重新形成损失。其主要表现是:

    1、管理不善,形成损失。如某办事处收来抵贷汽车12辆,除1辆拍卖变现外,由于管理不善已丢失5辆;

    2、相当一部分抵贷资产被银行自用。如某市行收到抵资土地,该行未拍卖以偿还贷款,而是利用土地建宿舍楼;某行账外抵贷汽车69辆,其中63辆自用;

    3、抵贷审批手续执行不严格,形成账外资产。部分行、处抵贷资产未经批准或已批准但未入账。企业抵贷后,一方面贷款企业不负有偿债责任,另一方面,银行的贷款仍未冲销,但实际已不能再收回。这就使银行贷款及抵贷资产处于失控状态。如某市行未在账内反映已经省行批准的抵贷资产1137万元。

    五、指标化管理带来的负面效果

    为完成任务指标,应付考核、检查,银行用倒借据方式掩盖贷款真实状况,人为提高资产质量。某市行为掩盖一笔逾期2年,金额700万元的贷款,将原来期限为1993至1995年技术改造贷款的借据换掉,取而代之一张期限为1997年至1999年的新借据。

    六、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

不良贷款范文6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贷款清收

一、不良贷款清收的难点

(一)作为清收的主体农信社而言,从主观上讲,信贷人员对不良贷款清收存在畏难情绪

一是难得找到人,有的借款人搬走、调离或外出务工经商,地址和联系方式都发生了变化,清收信息中断。二是找到人难得做工作,有的借款人有钱不还赖账,有的以前多次转据或增贷收息嫌债务过大不愿偿还,有的确实厂垮人散或经营不善借款人无力偿还。三是怕秋后算账被追究责任,有些不良贷款信贷人员好不容易找到借款人,做工作可以一次还清或办理借新还旧,采取灵活减免利息措施能收回,信贷人员不敢当家担心手续不齐或按文件规定难落实到位,今后可能受处分,思想上存在顾虑不敢大胆搞错失良机,影响清收效果。

(二)借款户缺乏还贷意识

作为清收的对象借款户而言,有的相互攀比跟着不还,有的认为信用社长期未找可以不还,有的认为要钱投资还了不好再贷,有的只愿还原贷本金对转据后息转本部分不愿偿还,有的以私借公用为由推拖不还,有的认为不还信用社拿自己没办法,而不良贷款绝大多数是信用方式发放,对借款人约束乏力,甚至有的借款人转移资产到他人名下,导致法院难以查封其财产。由于城乡流动性增大,借款人夫妻双方同时在家的较少,而要借款还旧有的借款人外出务工经商不能当面办理贷款手续,导致清收盘活搁浅。

(三)作为清收的外因,借助行政和司法力量缺乏长效动力机制,导致外力清收难以持久

表现为依靠地方党政和村级干部支持清收忽冷忽热,以会议为主要形式推动往往起到一时作用,但要想长期坚持下去必须利益驱动才能保障,明确收回不良贷款的好处予以激励,用物质刺激或信贷投放进行反哺,从而调动政府或村级干部的积极性,但目前缺乏相应的长效激励机制。另外,依法清收存在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有的不良贷款后借款人逃债不见面,有的找关系影响法院执行,特别是借款人作为本地人在贷款后通过多种手段干扰当地法院执行,有的借款人有能力偿还不还,有的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诸多因素导致依法清收起到一定效果但不明显,而且费用大成本高。

二、对策建议

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借助内外多方面力量形成合力,而且要苦干加巧干,坚持不懈才能收到实效。

(一)从清收的方式上要放活

由于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复杂,借款对象千差万别,收回难度较大,要想盘活不良贷款,必须因人而异,因户施策,打破只收现金的单一模式,采取多种方式灵活清收,为了抢救信贷资产,只要能降低风险,账务不搞乱,真实合法有效盘活的,可以借新还旧,可以先还后贷,可以适当减免利息,可以接收抵债资产,可以收回部分现金,可以将信用变成担保方式,可以分期还款,还可以风险,只要有利于盘活的方法在合法的前提下都可以采用,同时联社要给予基层信用社一定的自,明确只要合规操作可以免除信贷人员的责任,可以即收即审解决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让基层信用社放手放心清收盘活不良贷款。

(二)从清收的奖励上要多予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要调动清收人员的积极性,必须在奖励政策上解放思想。一是对直接清收人员收回不良贷款的按贷款清收难度给予奖励,实行多劳多得。二是对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完成好的单位要给予相应的奖励,调动团队清收积极性。三是对间接支持信用社收回不良贷款的,包括政府和村级干部,按贷款收回的多少给予一定的奖励,体现有付出就会有回报,而且对完成任务越好,奖励力度越大。四是对依法收回不良贷款除了按规定向法院应缴纳费用外,对得力的法官要给予一定的报酬进行奖励,让做事的人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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