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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范文1
特色报告”,对国家重点关注的环保工作以及各自的特色和亮点工作进行详细的论述,已达到充分展示城市环保工作形象的目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5](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明确的要求,申请城市在完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任务且经自查各项考核指标达到要求后,还须经过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预评估、环保部组织的技术评估组评估以及环保部的考核验收三个阶段,才能完成创建工作,在不计整改时间的前提下,后两个阶段应在5个月内完成。由于第六阶段考核指标体系[6]对资料整编的时间要求非常明确,即“资料整编按现行指标体系对近三年数据和当年数据进行整编”,这样就很可能会出现由于三个阶段对资料整编时间要求的不同而要对迎检资料进行重新更新印刷的问题;同时国家在“创模”的管理过程中更加重过程、重实效、重特色、重民生,各“创模”城市以及成功创建的城市要持续改进,实施长期的动态管理,这对于纸质档案材料来说不能很好的满足要求。为此,笔者研究构思了一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动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以实现迎检资料的电子化,既便于专家核查检索,又降低了更新资料的费用支出,同时设置了管理模块,以便于进行动态管理。
1 管理系统的总体思路
建设管理系统旨在建立一个全新的信息平台,利用电子化的手段来展现“创模”的资料以及动态管理的过程。在这个平台中,既可以将全部迎检资料纳入,方便专家查询,避免在各创建环节中反复印刷,又可对“创模”的持续改进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其中纳入管理系统的迎检资料主要是指创建过程中明确要求的各类报告、数据支撑材料以及相关视频资料,还有为方便专家审核所需的相关依据文件,包括各类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一些年鉴、统计年报以及实验室分析的原始记录等一些复杂且很难录入的资料暂不纳入平台。在审核过程中,专家只需登陆系统即可随时随地开展对资料的审核工作,方便快捷,也可以查看整个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动态管理情况。
2 管理系统内容介绍
对管理系统构思内容进行总结归纳,主要可以分为指标、报告、图集、视频和管理等五个并行的模块,见图1。
2.1 指标模块
指标模块的主要作用是判断“创模”城市的各项考核指标是否达到考核要求。该模块主要包括四部分的内容,一是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要求,主要是将目前执行的第六阶段考核指标体系[6]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及考核要求详细列出,为专家审查提供依据;二是指标达标总体情况,详见表1,主要是按整编要求将近三年考核指标的具体指标值列出,对于定性判断的指标要标出是否达到要求,这样可以以最简单、最快捷的方式给专家一个达标的总体印象。同时为了方便起见,可以为每一项考核指标设置超链接,点击指标名称,可链接至“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要求”中相对应的指标,以查看详细的考核要求。该部分还要设置年度指标值添加的功能,以便于逐年录入考核指标值,实施对指标的动态管理;三是基础数据,主要是列出计算各指标数值的基础数据,如污水处理率指标,其基础数据就包括城市污水排放总量、城市污水处理量、城市供水总量、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和生活污水处理量等;四是考核标准,主要是对考核指标中涉及到的并作为核准依据的国家、省的质量标准、规范性文件等,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等,以方便专家查询。
图1 管理系统总体结构图
表1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总体情况表
2.2 报告模块
报告模块的主要作用是提供电子版的各类报告。该模块主要包括四个部分,见图2。一是工作报告,主要录入“创模”城市的持续改进工作报告;二是技术报告,包括技术总报告、考核指标结汇总表和技术分报告,技术总报告是指考核指标体系中所有指标的完成情况报告,考核指标结果汇总是指所有考核年度各指标达标情况汇总,技术分报告是指每一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在技术分报告的部分,还应将报告中数据的支撑材料纳入系统,并作永久保存;三是专项报告部分,主要是“创模”城市针对环保部高度关注的环保工作以及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而编制的报告,重点论述在这些方面所开展的工作、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四是特色报告部分,主要是论述“创模”城市在环保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以充分展示城市环保工作形象。
图2 报告模块结构图
2.3 图集模块
图集板块的主要作用是提供与考核指标相关的技术支撑图集和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的图集。该模块分为两部分,一是技术支撑图集,主要包括基础地图、环境功能区划图、污染源分布图、监测点位分布图以及与特色工作相关的图片;二是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图集,集中展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方面的工作成就,以及国家、省、市各级领导关心、指导“创模”工作的图片。技术支撑图集中的基础地图主要包括地形图、交通图等;环境功能区划图主要包括地 表水(河流和海洋)环境功能区划图、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以及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等;污染源分布图可结合重点检查内容,设置污水处理厂分布图、垃圾处理设施分布图、污泥处理设施分布图、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分布图、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分布图等;监测点位分布图主要包括地表水监测点位分布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分布图、噪声监测点位分布图等;另外还可以根据特色报告的需要设置一些与特色工作相关的图片集。有条件的城市也可设置三维图集,通过对重点点源进行实景模拟,并在三维地图中即时定位,能够实时地查询工艺流程、在线监控、在线监测即时和历史数据等。
2.4 视频模块
视频模块的主要作用是提供资料整编过程中需要的视频资料。该模块主要包括工作报告视频、技术报告视频、在线监控视频以及其他“创模”相关工作的视频等。工作报告视频用来展示“创模”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的现状,以及在创建过程中付出的努力,取得的成绩等,技术报告视频用来展示指标完成情况,在线监控视频用来显示监控企业的实时画面及在线监测数据等。单独的视频资料可以单独放入管理系统,直接点击即可观看;在线监控视频需将所有安装在线监控的视频以及需要安装在线监测的企业的监测数据的接入管理系统。该模块要设置添加功能,以方便将以后新安装在线监测企业的监测数据全部纳进来,实现在线监测数据的动态管理。
2.5 管理模块
管理模块主要是收集整理“创模”过程中以及在创建成功后的持续改进的动态管理模块,是最能显示管理系统“动态”特性的模块。该模块主要包括工作纪实、重点任务跟踪和动态管理三部分。工作纪实部分主要是宏观的介绍创建工作的总体情况,包括创模简报、新闻报道等;重点任务跟踪部分主要记录“创模”规划中各项创建工作和针对薄弱环节提出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并制作工作进展情况表,进行实时监督,将定期编制的督察报告放入其中,以便于管理部门随时掌握各项工程的目标要求和进度情况,该部分还要设置工程添加功能,以便于将今后持续改进的重点工程纳入其中;动态管理部分主要是记录创建成功后的巩固创建成果阶段开展的工作的总体情况,包括根据环保部《管理办法》要求每年上报环保部和省级环保部门的年度持续改进工作报告和持续改进计划,年度持续改进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根据持续改进工作要求由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等。
3 结语
通过建立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了“创模”资料和动态管理的电子化,提供了定期更新完善功能,保持了资料的整体性和延续性,使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落到了实处,同时还为专家查询资料提供了方便,节省了资料印刷的费用。当然,除了上述资料之外,纳入环境统计的重点工业企业还要建立环保档案,但由于企业监管的日常工作中,企业档案本来就有的,所以认为没必要将这些内容放到管理系统中去,有条件的城市也可将此项内容放入,实现全电子化管理。另外,笔者还建议环保部可以分国家、省、市、县(市)四个层次建立全国性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态管理系统,对模范城市的创建、复核和后期的持续改进实施全电子化管理,以更好的监督各城市持续改进工作的进展情况,也便于查询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还可开设共享板块,为各创建城市以及模范城市提供交流的平台,通过互相学习、交流全面提高“创模”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吴建伟,丁详.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软件资料体系的建立[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7,19(5):4-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EB /OL].http://mep.gov.cn/gkml/zj/bgt/200910 /t20091022_173745.htm,1997-01-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要求及资料整编要求.http://wfs.mep.gov.cn/mfcs/cjmfcs/cmgzsc/200504/t20050404_67138.htm,2005-04-04.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资料整编要求.http://wfs.mep.gov.cn/mfcs/cjmfcs/cmgzsc/200609/P020060913322435712919.pdf,2006-09-12.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EB /OL].http://mep.gov.cn/gkml/hbb/bgt/201102/t20110212_200595.htm,2011-01-27.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的通知[EB/OL].http://mep.gov.cn/gkml/hbb/bgt/201101/t20110125_200178.htm,2011-01-18.
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范文2
第二条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分校依据本办法考核评价各县区函授站或负责培训工作的部门所组织实施的培训工作。
第三条考核评价的项目主要包括“组织领导”、“计划实施”、“培训经费”、“培训管理”、“质量控制”、“后勤保障”等6项。具体考核评价标准包括:
(一)组织领导
1、建立了培训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对培训工作有统一部署,组织有力。
2、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培训工作相关事宜(有专题会议纪录或纪要)。
3、有专门单位和专人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4、对各期培训工作有指导、检查和考评(有文字和图片资料记载)。
(二)计划实施
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培训计划(报送及时)。
2、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良好,计划完成率达100%。
(三)培训经费
1、根据培训规模、合理安排培训经费。
2、培训经费拨付及时、保障培训需要。
3、培训经费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四)培训管理
1、制定了具体的培训教学实施计划。
2、与各方协调配合,工作开展顺利。
3、建立了学员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保证教学计划顺利实施。
4、及时了解、掌握、检查、协调各期教学工作。
(五)质量控制
1、制定了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
2、积极选派教师参加省校和分校组织的师资培训及教研活动。
3、对本地教师进行了师资培训,并结合培训需要组织开展了相关的教研活动。
4、及时组织开展教学情况调研,针对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5、制定了学员培训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6、建立了学员培训档案,组织开展培训后的跟踪反馈和业务规范指导活动,提高培训实效,完善培训工作。
(六)后勤保障
1、及时征订和下发培训教学资料,教学资料发放数与实际参训学员数相吻合。
2、及时检查和督导各培训点提供满足培训需要的后勤保障服务。
第四条考评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材料审核分析、座谈等方法进行。
第五条考评的主要环节
(一)自评
1、各函授站或负责培训的部门应及时按照本办法的相关标准进行自查。
2、各函授站或负责培训的部门在培训年度结束后,应按照本办法进行认真的总结。
3、各函授站或负责培训的部门根据本办法“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按时将相关信息、资料上报分校。
4、自评资料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培训的相关文件,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计划表,完成情况汇总表,图片资料(开展培训现场的数码照片资料、培训班会标统一为“某某县某某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培训工作总结等。
(二)考核
1、分校在培训开展期间对各县区培训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检。
2、分校在年度培训结束后,对各县区培训工作进行考核。
3、分校对各县区考核的依据包括:“报告制度”规定的报告内容;采取相关抽查、考核方法所收集到的信息、数据。
(三)评价
1、分校根据考核意见对各县区的培训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培训工作的建议,并对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追踪检查。
2、对培训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第六条各县区应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培训相关情况,确保整体培训工作信息畅通。
第七条报告的内容与时间要求
1、年度培训计划:于当年1月初报送。
2、年度培训计划完成情况:于次年1月初报送。
3、年度培训工作总结:于次年1月初报送。
4、及时上报与培训有关的情况和重要信息。
第八条本办法由分校负责解释。
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范文3
一、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目标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区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个、环境优美乡镇8个、生态村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4个、生态村127个,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结合全省第二个“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目标要求,我市2012年至2015年创建目标为:阎良区力争创建成国家级生态区、高陵县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县,再启动长安、户县、蓝田县市级生态县(区)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启动1个以上乡镇(街道)、2个以上行政村的省级、国家级生态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有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个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市级生态创建标准。
二、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是市辖区内涉农县(区)、建制乡镇(街道)和行政村。
三、考核、命名及奖励
(一)考核:由市环保局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确定名单后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组成考核组进行联合考核验收。
(二)命名:对通过考核验收、履行公示后无异议的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命名为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
(三)奖励:对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扶持资金奖励。
四、创建程序
(一)创建市级生态县(区)
1.申报程序
(1)创建市级生态县(区),由县(区)人民政府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县(区)要紧密结合县(区)情,编制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经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由县(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政府予以印发实施。正式规划文本、人大决议(决定)及政府实施文件一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3)开展生态县(区)建设要认真执行规划,每半年向市环保局报送规划落实情况报告及工作总结,并作为创建基础资料予以检查、考核。市环保局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开展生态县(区)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情况予以反馈,其整改结果作为生态县(区)建设考核验收的依据。
(4)生态县(区)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县(区)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可申请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及验收。获得省级生态县(区)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考核标准的,可申请国家级生态县(区)技术评估及验收。
2.验收程序
(1)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县(区)政府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同时填写《市生态县(区)申报表》(见附件1)。
(2)市环保局接到验收申请后,将会同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和专家对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形成评估意见予以反馈。县(区)对评估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后,以县(区)政府名义将情况书面报市环保局。经市环保局复核后符合验收条件的,由市环保局组织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与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观看生态县(区)创建专题片(10-15分钟);③查阅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④核查技术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⑤现场考察;⑥开展民意调查;⑦形成考核验收意见。
3.申报材料
(1)县(区)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的函及《市生态县(区)申报表》。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政府提请县(区)人大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县(区)人民政府创建市级生态县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县域基本情况,市级生态县(区)建设基本条件、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和规划建设内容实施情况,创建工作的措施、成效、体会。
(4)建设生态县(区)的技术报告。内容包括县(区)基本情况、建设规划完成情况、基本条件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关的检测、监测报告)等。
(5)创建生态县(区)专题片(10-15分钟)。
(二)创建市级生态乡镇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涉农乡镇(街办)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由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向市环保局统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乡镇要紧密结合镇情编制生态镇建设规划,经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县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备案。
(3)生态乡镇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乡镇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
2.验收程序
(1)乡镇、街办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填写《市生态乡镇申报表》,经县(区)环保局审核,并提请当地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各县(区)环保局统一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及专家组成验收组,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核查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③审核技术数据;④现场考察;⑤随机开展民意调查;⑥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
3.申报材料
(1)乡镇政府(街办)申报市级生态乡镇的正式文件。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人大或政府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乡镇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方法,具体参照生态乡镇指标解释。
(5)生态建设专题片(10-15分钟)。
(三)创建市级生态村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由村委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向县(区)环保局提出创建申请。
(2)在县(区)环保局的指导协助下,编制符合村情实际的生态村建设规划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生态村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验收标准的,可向县(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国家级生态村。
2.验收程序
(1)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建设指标要求的村,由县(区)环保局组织验收,并将申报及验收材料报市环保局。
(2)生态村经区县验收后,报市环保局进行审核。审核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及验收材料。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对申报的生态村进行抽查,形成审核抽查意见。
3.申报材料
(1)行政村申报市级生态村的正式文件。
(2)生态村创建规划文本、乡镇政府(街办)对规划的批复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及进展情况、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村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的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办法,具体参照生态村指标解释。
五、监督管理
(一)对当年通过考核验收的生态创建单位,在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投诉。
(二)市环保局将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每2年对各辖区内的生态创建命名单位开展必要复查,进行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获得市级命名的,将取消其命名称号,并暂停受理当年该县(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创建的申请,确保生态创建质量。
(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的原则。各创建单位和指标核准单位要对申报的生态示范创建材料严格把关,对考核验收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禁欺上瞒下、瞒报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获得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办)和生态村,若辖区内出现较大(Ⅲ级)以上(含Ⅲ级)的环境事件,且未能妥善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接到当地群众反复投诉、举报比较严重环境问题的,一经查实,市环保局将建议取消其市级以上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各涉农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是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创建工作的主体,要根据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创建规范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各辖区生态创建管理办法。
(二)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要高起点、高标准,以继续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为目标,注重规划的长远性。生态镇、生态村要优先从市级重点镇、新农村建设重点村选取。涉农环保分(县)局负责辖区生态创建的具体工作,要深入农村,积极发挥帮助、指导和协调作用,协助编制符合实际的生态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范文4
通过开展年度食品安全考核工作,及时掌握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状况,客观分析判断食品安全形势,实事求是地评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实效,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考核对象
13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风景区管委以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委、畜牧局、商务局、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考核内容
(一)全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工作机制、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三)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食品安全“百日会战”、“六月风暴”、放心主食工程、中秋国庆、“五查”、“强网固本”等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处置情况;
(七)食品安全安全工作例会、周报、月报和信息报送情况;
(八)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四、考核方法
(一)本次考核总分为100分,采用查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报送的文件、总结、记录、报表、案卷等材料的方式进行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各被考评单位所提交的材料为主,结合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对各单位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绩效认定,对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绩效认定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等次评定
(一)市食安办将考核情况汇总后,按各乡镇(办)和监管部门分别进行综合排序。
(二)本次考核工作,将按照通告,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
(三)被考核单位如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及时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进行反应。
六、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对考核细则涉及的内容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对上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视为零分并进行通报批评。
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范文5
1、继续强化学习,切实提高科室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2、继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深入贯彻执行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
3、充实、完善**市“十一五”、“1468”战略布局建设项目库。
4、对省“861”行动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各项目进展情况,按时完成月度报表;根据项目发展状况对考核我市的项目进行中期调整;
5、认真落实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加强与省发改委衔接、加大与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协调,督促项目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推动项目建设;
6、针对国债和财政预算内资金投向,编制上资金申请计划,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7、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为重点,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完成国债项目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季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掌握详细进展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06年具体工作按季度安排如下:
一季度
总结2005年投资工作,制定2006年初步工作计划;
参与2006年全市发展改革会议准备;制定2006年**市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调查了解城市在建基础设施国债项目进展情况,完成2005年年报上报省发改委;
为贯彻亳政【2005】1号文件,制定《**市项目建设考核奖励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以(亳政【2006】2号)文件下发);
上报2005年度全市项目建设考核方案,市政府审批同意后进行2005年度全市项目建设考核评比工作,上报考核结果,准备表彰会议;
制定2006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包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同意后以政府名义下发执行;
做好特殊病犯监区项目前期工作,上报实施方案;
做好迎接省“861”行动计划办公室对我市列入“861”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季度
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为重点,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完成国债项目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二季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掌握详细进展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
筛选符合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项目,用好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针对国债和财政预算内资金投向,编制上报**2006年城市基础设施国债申请计划、2006年城市污水管网国债申请计划、2006年公检法司建设项目国债申请计划,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针对我市列入省“861”行动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和其他项目发展状况,向省861办公室申请对考核我市的项目进行中期调整;
三季度
总结上半年工作;
完成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上半年投资完成情况调查,掌握详细进展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调查了解2006年上半年城市在建基础设施国债项目进展情况,按要求上报省发改委;
针对我市投资形势和对全市经济的影响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供领导参考;
按省发改委要求对全市公检法司建设项目和城市在建基础设施国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上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为进一步争取国家扶持打好基础;
四季度
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为重点,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完成国债项目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前三季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掌握详细进展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
进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全年投资完成情况调查,掌握详细进展情况;调查了解2006年全年城市在建基础设施国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2006年年报编写工作;
开展2007年全市项目投资计划编制的准备工作;
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范文6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中心自2010年成立后正式实施项目以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在卫生行政部门工作部署和相关专业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我中心201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现辖24个村居,2012年末总人口97561人,全辖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104家,服务中心1家,村居定点卫生室24家。两级卫生服务网络覆盖全辖区。
二、组织管理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年初召开了全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会暨项目培训班,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考评小组。各项目实施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了责任医师制度,加强了项目领导和组织管理。印发了《鼓楼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办法》、《鼓楼街道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鼓楼街道辖区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纳入各村居卫生室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明确我社区卫生卫生中心、村卫生室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执行机构,对全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十大项服务工作,确定中心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机构,负责对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培训、监督考核。初步建成了街道、村二级项目管理机构,基本形成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网络。为我辖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实施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证。
(二)搞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为全面了解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及上级相关的要求,我中心对所有参与到该项工作中的管理者、业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共计培训92人,各项目试行机构采取全方位、多层次、滚动式的轮训,让村居卫生人员掌握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工作规范和要求,为我中心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确保项目服务保质保量得到全面落实。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绩效考核。一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成立了项目技术指导组,认真做好对项目工作的综合业务指导,开展了对卫生室不低于每月1次的技术服务指导;二是建立了街道、村两级督查制度和评估制度。中心对村卫生室进行多次检查指导。中心每月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实行项目责任制、督查制、追究制,加强了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监控。三是建立了资金预拨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资金管理制度。
三、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我中心制定印发了《鼓楼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实行了严格地考核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建立了和项目工作相匹配的资金考核分配制度,保证基础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所需的各项资金。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资标准为人均年补助30元各级财政补助经费预算总额74.76万元,目前全乡根据201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已拨付项目资金84.05万元,拨付比例112.4%。
四、项目工作执行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按《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整村居推进或以重点人群为主建档等形式,逐步为辖区居民建立了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截止2013年12月30日,全街道共建居民健康档案30974份,建档率97.4%;建立电子档案29842份,电子档案建档率93.8%。
2、健康教育 各项目执行单位根据《方案》制定了健康教育计划,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在中心门诊候诊处、接种候种室等场所摆放有供病人取阅的宣传资料,利用电视、VCD在医院内公共场所不间断播放了健康教育宣传片。截止2013年12月30日,全辖区共发放宣传资料46000份,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咨询活动108次、参加人数5000人次。
3、预防接种 为辖区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卡,积极组织开展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和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完成糖丸强化免疫1256剂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305针次。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建卡率均达到了95%以上,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覆盖率以村为单位达到了100%;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面落实第一类疫苗的免费接种措施,不断加强接种单位的软、硬件建设,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各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稳定保持在90%以上;积极协助疾控机构认真做好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处理,规范开展应急接种工作,有效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不断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接种门诊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2012年度完成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5302针次,无疫苗接种后异常反应和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 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传染病及时报告率、审核率均达100%,无甲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漏报情况发生,所有传染病均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置。各相关村卫生室配合乡公卫办较好地完成了对传染病病人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能及时将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到县结防所,并对辖区的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督导管理。
5、孕产妇保健管理 我院孕产妇保健管理日趋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院能做到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免费发放服务劵,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早孕建册率明显提高;能严格按孕产妇健康服务规范要求进行管理。2012年度完成254人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
6、0-6岁儿童保健管理 项目质量和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升。我院儿检室设置较规范,能结合计划免疫对儿童进行体检。2012年度完成2012人次儿童保健管理工作。
7、慢性病管理 通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筛查,及时为发现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建立了健康档案,并定期开展随访服务工作。全乡截止2012年12月30日,已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1654人,规范管理1606人,管理率97%;登记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626人,规范管理474人,管理率79.88%,规范管理率75%。
8、老年人健康管理 各单位均对在建档过程中发现的部分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了登记、体检,建立了健康档案,并进行了健康指导。截止2013年12月30日,全辖区累计登记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2894人。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在继续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排查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随访服务工作,及时为辖区内诊断明确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了健康档案,并及时上传到“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截止2013年12月30日,全乡累计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86人,现已控制23人。
10、卫生监督协管 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落实了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做好了相关业务咨询、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
五、绩效考核与结果应用
建立了果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考核责任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将作为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六、服务模式
设立项目责任组。根据项目分工成立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慢病科、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7个项目责任小组,确定了每个项目组的责任人、片长、片医、及乡医。
明确责任
实行分片负责制。将全乡32个行政村,划分为5个片区,每片区均设置片长1名,片医2名、建档员4-5名。
签订责任书。卫生院与各个乡医签订了《果庄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每个项目要求做哪些工作,做到什么程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实行责任追究。
搞好服务
各责任组在认真开展项目的同时,为便于服务,把片长、片医、乡医的姓名、联系电话进行了公开,并发放到每家每户,让群众能够及时与片医取得联系,获得帮助。
强化考核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了果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考核责任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将作为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定期对各责任组及各片区的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走村入户、电话随访等形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了项目质量。
七、社会满意度调查
社会满意度调查 经满意度调查,社会群众对全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体满意率已达到90%以上,其中满意度较高的项目是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病健康管理,满意度较低的项目是儿童健康管理。测评结果表明我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得到了社会群众的普遍赞同,为我乡下一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推进奠定了群众基础。
八、项目实施效果
(一)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制定了《果庄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果庄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分配计划》、《果庄卫生院对各卫生室莒县考核方案》等文件,每月对公共卫生果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全乡均等化项目年度目标任务总体完成,但项目执行单位开展项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不均衡,表现在卫生室和同一单位的不同项目之间,在项目工作进度上,有些村卫生室部分项目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项目工作质量上,各村卫生室之间差距甚大,群众的满意度也不尽相同。
(二)项目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大多数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体质量在稳步提高,但仍有欠缺和不足,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率和更新率不高,电子档与纸质档同步还有一定的距离;高血压、糖尿病发现率偏低,随访工作开展不够细致,内容填写较为随意,随访内容不能够准确反映管理人群的真实情况,随访次数明显偏少。随访表格中有空缺项,逻辑性错误时有出现;部分卫生室存在登记不完整;个别卫生室在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中缺少宣传主题。
(三)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从事基本公共卫生人员对公共卫生项目内容理解不透,未能按服务规范进行规范操作,对村级培训不够全面、细致,致使村医对公共卫生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规范要求掌握不准。
九、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 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切实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程,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扎实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电子档案建档、重点人群筛查与随访服务等基础性工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队伍能力建设,稳定专业队伍,合理人员配置,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团队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认真做好所有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打造公共卫生服务全员化,特别要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升公共卫生人员综合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村医国家医改政策的宣传,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引导村医转变重医轻防的思想观点,提高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主动性。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参与 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宣传力度,从不同层面多形式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宣传活动,对辖区居民重点进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免费政策的宣传,以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对医务人员重点进行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知识的宣传,以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实施。通过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各级各部门领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重视和支持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奠定社会基础。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各村居卫生室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基本公共卫生各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科室及村居卫生室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间,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中心要重视并经常性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活动,广泛收集社会意见,认真疏理整改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卫生形象,提高社会群众满意度。
五是规范经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所有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用于投入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一方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村居卫生室完成公共卫生数量、质量、满意度发放村居级公共卫生补助经费,不得截留;一方面要投入公共卫生服务耗材、公共卫生服务印刷资料和培训等,为规范项目开展创造必要条件,让群众享受到优质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