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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履职报告范文1
1本人坚定地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贯彻行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明确分工责任紧紧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持社会稳定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综治维稳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整体工程设计是一项技术要求较全面的工作。努力开拓,扎实工作,参与市场竞争,为实现设计院提高经济效益战略目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本人在设计院多年一直从事机械工程项目设计及管理工作,有较丰富的设计工作经验。年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主导赣州监狱工业厂区整体搬迁设计项目,主持了该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工作。担任赣州监狱工业厂区搬迁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并承担了专业设计工作。项目管理及设计中,亲自安排编写设计工作计划,设计指导意见书,确定主要设计原则,提出设计方案构思。项目工作中,带领设计人员现场了解情况,确定设计基本思路框架。工作中能够团结同志,毫无保留地传、帮、带、结合项目设计工作,传输设计理念,教导工作方式,起到较为全面的技术核心领导作用。整个的设计过程中,几乎没有休假日,殚精竭力,沤心沥血,全心身的扑在工作中,对外代表设计院处理洽谈与甲方的各项协调工作,对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抓项目管理进度,设计质量,专业协调,较好地完成了该项目设计。为本院项目设计管理起了示范作用。
3总师办是院长、总工程师领导下的综合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院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定。本人对分管的此项工作,花费了较大的精力去思索、整改。年院实现了资质换证工作,取得了机械通用工程甲级资质、咨询工程甲级资质,使设计院整体设计实力有所提高。按照职能要求,总师办职能工作还是有一些欠缺,主要是设计程序管理,设计质量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性及执行力度性工作,需要完善改进,本人在设计院技术发展整体规划及基础性工作上要加强管理指导。
4履行分管工作职责外。院办公会议上能够直抒已见,表明自己的态度和观点,不和稀泥,不犯自由主义,并能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对院里各项工作,从来没有推诿,拖拉和不服从现象,总是积极完成,遇到困难,能主动克服解决,以不给领导增加压力负担为原则,认真做好每一件事,自己分管的工作事务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责任事故,工作中,能够理解同志,团结同志,尊重同志共同努力做好设计院的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履职报告范文2
一、派驻检察室基本模式及职能定位
近年来,浙江、海南、江苏等地相继探索设立了一批派驻检察室,这一做法是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向乡镇、社区延伸检察职能,开展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工作,实现“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的重要改革举措,对解决矛盾纠纷、调控社会秩序、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监督调研、预警社会风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纵观各地派驻检察室的基本模式、职能定位和工作侧重点,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一)服务基层发展型
这一类型的派驻检察室立足于检察职权的合理延伸,开展与检察职权有关的活动。一是密切关注所驻镇、区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发现、研判潜在的治安隐患和突出性问题,有效预警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矛盾,协助社区开展社会治安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二是依托检调对接、公调对接机制,大力开展涉检和涉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推进检务公开,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三是对涉及农村交通、水利工程、农电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使用和其他涉农职务犯罪的举报线索进行整合、梳理,为打击坑农、害农、损农犯罪开辟案源渠道;四是配合所驻镇、区政法、综治部门开展平安法治创建活动,协助所驻镇、区党委、政府做好维稳各项工作;五是做好检察环节司法救助、青少年维权、预防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执法监督办案型
这一类型的派驻检察室主要突出查办职务犯罪职能,树立检察室法律监督权威。一是受理各类控告、举报、申述等来信来访,对有价值的线索开展初查;二是独立或配合自侦部门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查和侦查工作;三是配合侦查监督部门对辖区内公安派出机构有案不立、错误立案及侦查违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监督纠正;四是配合监所部门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判处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五是与所驻镇、区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庭、派出所相衔接,依法对行政执法、司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三)综合型
这一类型的派驻检察室一般规模较大,所在辖区范围较广,检察工作人员较多,能够独立承担各项检察职能,在一定意义上可定位为“小检察院”。
二、派驻检察室在参与社会管理中面临的困境
虽然各个地区派驻检察室在工作职责中进行了全面的要求,但实际上由于职能定位不明确、保障机制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使得派驻检察室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全面有效履行相应的职责,更多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一)思想认识上不统一
对要不要开展派驻检察室工作,如何推进延伸法律触角工作,在一些地方领导层面还存在不同看法,有的认识不清、信心不足,因而徘徊观望、停滞不前;有的急于求成,片面追求全覆盖,粗放式设置各类派出机构,工作效益不明显。
(二)派驻检察室定位不准,职能不明
实践中,大部门派驻检察室只是作为基层检察院职能的延伸或辅助,主要开展法制宣传、犯罪预防、民行检察进社区,所起的作用似乎只是一般的普法预防,这与成立派驻检察室的宗旨不符。有些地方的派驻检察室甚至脱离检察职能,介入一些非检察职能的事务,导致工作偏离中心,不仅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还牵扯了检察机关人员的精力,荒于本职。
(三)派驻检察室保障机制不健全
派驻检察室的设置与否完全取决于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认同和支持程度,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无法保证检察机关的独立地位,不仅容易使派驻检察室工作流于形式,有形象工程之嫌疑,而且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室的信赖和支持。此外,办公用房、办公经费、人员编制等问题也制约了派驻检察室的发展。
(四)派驻检察室的自身基础工作不扎实
就各地派驻检察室的管理情况来看,部分地方管理松散,制度不健全,对辖区内基层执法、司法单位工作情况、执法信息了解、掌握不够深入,没有统一协调管理的部门,除本单位的检察干警外,还聘请了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等社会人员,即使是本单位人员,也大多以兼职为主,大部门时间在本单位工作,无法顾及派驻检察室的工作。加之派驻检察室工作正处于探索阶段,上级检察院未将检察室工作列入考核范围,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检察室工作考核细则,造成部分地区的派驻检察室工作难以深入推进。
三、完善派驻检察室参与社会管理的几点设想
在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改革攻坚、各类社会矛盾凸显期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契合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更好地契合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更好地契合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需要,更好地契合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需要,是检察室建设所必须思考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在当前的探索实践期,派驻检察室的工作侧重点应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基层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出发,逐步向执法办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转变。
(一)设立派驻检察室必须从实际需要出发。
延伸触角、检力下沉,根本目的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更加有力地服务大局,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必须“量需而行、量力而行、量效而行”。要在基层执法单位较集中、社会治安形式较复杂、司法诉求较多、预防职务犯罪任务较重、辐射功能强的重点乡镇、社区,设立固定办公地点、核定人员编制的派驻检察室。一个基层院可以集中力量设置几个重点检察室,不能平均用力,不搞一哄而上,不搞大而全,要充分考虑检察机关现有人力物力、基层执法环境、不同地区经济法制现状、群众认可支持程度等方面因素,因地制益、区别情况、积极稳妥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二)派驻检察室工作必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当前社会管理创新这一主题。
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必须立足法律监督的本职工作,既不超越职权范围,又要达到强化职权、促进服务的效果。要严格认真执行高检院对延伸职能的七项重点任务,积极拓宽控告申诉、接待渠道,方便广大基层群众及时反映合法诉求,深入基层开展社会矛盾风险排查研判,第一时间发现苗条,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化解就封,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促基层组织落实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社会管理创新意见;围绕人们群众关注的执法、司法问题,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派驻检察室要大力加强自身基础工作。
抓好基础工作室延伸触角的保障,要将加强基础工作作为重要方面来抓。一是细化工作制度。检察室人员的职责是什么,设哪些岗位,要执行什么样的制度,达到什么样的工作要求,都要明确规范,像检察业务工作岗位一样细化目标、责任和工作要求;要制定尽可能细致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履职方式、工作程序。二是完善工作台帐。对开展的每项工作都要建立基础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能够根据台帐及时了解总体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三是建立与基层单位的信息交流平台。逐步建立与基层党政组织、执法单位的联系制度,建立交流信息的平台,并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交换看法,研讨问题,尽可能广泛地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共同关注民生问题,形成服务大局的合力。四是要加强对情况的研判分析。派驻人员要切实加强对掌握的信息材料的分析研究,从中梳理群众的需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报告情况,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履职报告范文3
一、单位内部指调平台建设(20分)
(一)监控中心(室)建设(3分)
1、一级分行(邮政企业同级机构,下同)及以上机构未建立视频监控中心的,扣2分;
2、二级分行及以下机构未建立视频监控室的,扣2分;
3、监控中心(室)室未配备电脑、显示屏、视频信息和数据存储设备等硬件实施的,扣1分。
(二)信息资源整合(12分)
1、一级分行以上机构未组织实施监控中心(室)信息资源整合的扣4分,未组织开展营业场所人脸自动识别系统建设工作的,扣4分;
2、营业场所大门入口处未建立人脸自动识别系统的,扣8分(无营业场所的此项不评估、不扣分);
3、监控中心(室)未将单位内部从业人员信息、安保人员信息、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和人脸自动识别等信息全部整合到监控平台的,每少1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无营业场所的不评估人脸自动识别信息)。
(三)信息平网(5分)
1、监控中心(室)的监控平台未与公安机关进行联网,未实现信息上传功能的,扣4分;
2、因技术设备维保工作不到位,导致平台数据传输、视频巡控、预警信息等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的,扣1分;
评估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关于加快推进XX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XX市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图像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二、单位内部风险管控工作(20分)
(一)内控机构建设(3分)
1、一级分行及以上机构未设置独立内控工作机构的扣1.5分,未配备专职内控工作人员的扣1.5分;
2、二级分行及以下机构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内控工作人员的,扣3分。
(二)内控机制建设(7分)
1、一级分行及以上机构未建立内控风险舆情研判制度、排查报告制度、考核评比奖惩制度、重点岗位(资金和印章管理)工作人员背景核查等项制度的,每少1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2、一级分行及以上机构未建立重要财务票据、公章印章、员工出入境证照保管等项管理制度的,每少1项扣1分,扣完3分为止。
(三)内控措施落实(10分)
1、未对员工落实理财产品售卖双录机制、贷款业务流程操作规定、公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和单位内部人员轮岗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无相关文字记录的,每少1项扣1.5分,扣完6分为止(对不涉及内容不评估,不扣分);
2、未对员工异常行为、涉稳事件上访苗头、大额资金划转、理财产品收益兑付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无相关文字记录的,每少1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对不涉及内容不评估,不扣分)。
评估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
三、安全防范监督检查(20分)
(一)安保基础工作(6分)
1、一级分行及以上机构未设置独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的,扣2分;
2、二级分行及以下机构未设置专兼职或兼职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的,扣2分;
3、单位平安稳定工作未指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扣1分;
4、单位未聘用专职保安人员的,扣1分。
5、单位未建立健全重要部位安全检查制度、安保维稳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案事件报告等项制度的,每少1项制度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二)防范措施落实(8分)(对不涉及项目不评估,不扣分)
1、单位保卫人员未按要求每月对重要部位和技防、物防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无相关动态检查记录的,扣2分;
2、单位保安员无证上岗的扣1分,工作时间未着防护装备、未配备防卫器材的扣2分;
3、单位保安员未及时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或未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可疑包裹物品的,扣2分;
4、单位违规在现金业务区以外展示贵金属实物,或展示贵金属仿真品未明确标注的,扣2分;
5、单位未严格落实枪支使用管理工作规定的,扣2分。
(三)防范设施检测(6分)(对不涉及项目不评估,不扣分)
1、营业场所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不能双开应急开启和双开强制复位的,扣2分;
2、营业场所现金柜台上方透明防护板损坏的,扣1分;
3、营业场所入侵报警装置不能及时准确报告入侵异常事件的,扣1分;
4、营业场所启动现金业务区紧急报警装置时,不能将紧急报警信号发送到接处警中心的,扣1分;
5、现金类银行自助设备报警探测和位移探测装置或不能进行有效报警的,扣1分;
6、自助银行使用前加钞自助设备或穿墙式后加钞自助设备未配置加钞间(设备加钞区设置在现金业务区的除外)的,扣2分。
评估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XX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GA858—2010)
四、运钞安全(15分)(不涉及运钞业务的机构此项不评估,不扣分)
(一)规章制度建立(4分)
1、未制定运钞安全管理制度的,扣2分;
2、未指定运钞安全管理责任人的,扣2分;
(二)执行制度规定(9分)
1、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承担守护押运任务的,或使用不达标金库寄库的,扣2分。
2、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非专用运钞车运钞或非双人以上武装押运的,扣2分;
3、押运员提携款箱的,扣1分;
4、钞箱交接身份核对及登记手续不齐全的,扣1分;
5、在营业场所门外交接款箱的银行工作人员未穿防弹衣、不戴防弹头盔的,扣2分。
6、运钞车交接款未停靠在指定区域的,扣1分。
(三)监控系统运行(2分)
1、监控系统不能实时监视、记录运钞车停靠区及运钞交接全过程的,扣1分;
2、视频监控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整个运钞区域内人员活动情况的,扣1分。
评估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
五、消防安全 (10分)
(一)建章立制(2分)
1、未建立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值班管理制度、预案演练制度、考评与奖惩等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每少1项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2、未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扣1分,未逐级明确各岗位防火负责人和工作职责的扣1分。
(二)制度落实(5分)
1、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扣1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有效的,扣1分;
3、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未持证上岗的,扣1分;
4、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的,扣1分;
5、单位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没有相关工作记录的,扣1分。
(三)隐患排查整改(3分)
1、对火灾隐患未及时发现的,1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消除的,扣2分;
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若干规定》
六、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15分)
(一)预案制定(3分)(对不涉及项目不评估,不扣分)
1、单位防抢、防盗、防火、防恐等突发案事件处置预案不健全的,每少1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单位防贷款诈骗、防理财产品收益对付纠纷、防员工违规操作、防职务违法犯罪、防群体性事件等处置预案不健全的,每少1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二)培训演练(2分)
1、每季度未对单位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稳定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的,扣1分;
2、每半年未开展一次涉及单位安全稳定突发案事件预案演练或无预案演练记录的,扣1分;
(二)应急处置(10分)
1、单位发生各类突发案事件,单位主管安保工作领导未到场的扣2分,保卫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扣2分,保卫人员和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职的,扣1分;
2、单位未及时向公安机关上报相关安全稳定突发案事件工作信息的扣3分,上报信息不准确的,扣2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履职报告范文4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个加快”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九届省委四次全会上就提出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刘奇葆书记、蒋巨峰省长多次亲自过问,每到一地调研都要把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去年刘奇葆书记三次到*调研,都讲到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近期又相继在新浪网《*合江县电视台播放民众质问书记县长短片》和在松潘县、在赴甘孜州调研途中,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为我们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县市、各部门务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刘奇葆书记、蒋巨峰省长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推进“三个加快”的有力抓手;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执政为民宗旨,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是破除陈规陋习、移风易俗,提升公民素质和树立文明新风的有效途径。全州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刘奇葆书记、蒋巨峰省长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一项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务来落实,作为“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来实施,与“三个加快”紧密结合起来,从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迅速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务实高效地推进我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去年以来,我州德昌、西昌和会理地震灾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夯实基础、整体推进,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得到初步改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文明、卫生常识日益普及,城乡居民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不断提高,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由于长期历史形成的落后生活生产方式在部分群众中积重难返,文明意识不强、整治难度很大。二是公共设施不足,管理水平不高,一些地区“脏、乱、差”问题仍然突出。三是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率不高,全民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识和氛围不浓。四是个别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动抓、大力抓的意识还不强,“醒得早、起得迟”。五是队伍、设施、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针对这些问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我州在德昌、西昌和会理地震灾区开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其余14个县也要全面启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县市党委和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州级相关部门的指导配合下,全力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坚决克服试点地区才抓,不是试点地区就不抓或抓得不紧不力的思想,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态度上更加坚决,措施上更加有力,实施上更下功夫,落实上到点到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量化治理标准,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全州城乡环境今年“5.1”前有重大变化、国庆前取得明显成效、年底前营造一个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一)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点要打好集中突击、推进深化和全面提升三个战役,掀起三个,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全州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让人民群众满意。3月25日至4月25日为集中突击阶段,主要任务是彻底治理“脏、乱、差”,确保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水平、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4月26日至9月30日为推进深化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城市环境改造、乡镇容貌治理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基本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四化”评价体系标准;10月1日至春节前为全面提升阶段,主要任务是抓好设施完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市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当前,要认真组织开展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五乱”治理和强化宣传、加强环境保护、加大督促检查八个专项行动,奋战一个月,扎实抓好4月底前的集中突击治理工作,以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5.1”国际劳动节。八个州级部门要认真履职,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州委宣传部要负责强化宣传,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州公安局要负责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完善交通标识线;州规划和建设局要负责治理垃圾乱扔、工地乱象和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州交通局要负责治理交通沿线环境卫生;州卫生局要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常识,防止疫情发生;州工商局要负责治理广告乱贴和各类市场整治;州环保局要负责加强环境监测监管;州监察局要负责督导检查、实施问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对口联系、对口督导,落实人员,对各自负责的专项行动迅速作出安排,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协同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4月25日前,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牵头部门要分别向州委、州政府书面报告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二)科学指导,规划引领。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把执政为民的宗旨落实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从规划入手,以规划带动建设,以建设促进治理。要按照“四划合一”的要求,加快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坚持以“三化联动”为推进,以水利、交通等设施建设为基础,以环境美好、生态保护为条件,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环境和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并重,推进城乡建设,促进环境综合治理。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城镇治理工作重点要做到“五不”,即通过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做到垃圾不乱扔、广告不乱贴、摊位不乱摆、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农村治理工作要重点做到“三不”,即垃圾不乱扔、污水不乱排、杂物不乱堆。整个治理工作要做到循序渐进,从治理环境“脏、乱、差”抓起,组织开展好清洁卫生大行动,进而抓好城乡容貌治理、园林绿化,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五个规范”和“三个全面提升”,即规范垃圾清运处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街道车辆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卫生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居民道德修养。
(四)狠抓试点,典型带动。德昌、西昌和会理地震灾区要增添措施,强化落实,进一步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今年德昌、西昌两个试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9月底前达到“四化”标准,呈现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会理地震灾区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加快农村、乡镇和县城的环境基础设施与市政公用配套建设,使环境卫生与容貌秩序得到明显改观,创造清洁、整齐、优美、文明的城乡环境,加快建设灾后幸福美好新家园。要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抓薄弱环节的强化整改,抓取得成效的巩固提高,抓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抓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强化薄弱环节,深入推进治理。要通过回顾总结前阶段工作,对照工作标准和要求,采取“一查思想,二查现状,三查问题”的方式,从思想认识、责任分工、舆论氛围、督查问责以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诸多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治理工作向深化阶段迈进。二要探索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要按照改善环境、推进“三个加快”的总体要求,联系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实践新形势下解决治理工作新矛盾、新问题的措施办法,力争在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有成功的创新和可资借鉴推广的经验,发挥好试点带动作用。
(五)注重“十个结合”,统筹推进。一是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的新*相结合。二是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认真治理“脏、乱、差”,普及卫生知识,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三是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抓好“一池三改”、环境绿化、垃圾处理,加强乡村道路建设,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充分体现山水田园风光,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确保村落美观、实用、整洁。四是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相结合,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停车场、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场。五是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污染源治理相结合,突出抓好江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六是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州、生态县建设相结合,抓好荒山荒坡植被恢复和城区环境绿化,建设生态文明。七是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和“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相结合,积极培育建立家园意识,改善高寒山区群众生活条件。八是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城市棚户区改造相结合,抓好3410套廉租房建设和14416户住房租赁补贴,改善城市贫困群众居住条件。九是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十是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构建平安*。
三、构建机制,强化保障,推动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州委、州政府已经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书记、县市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要实行部门联动,强化属地管理,严格实行州包县市、县市包乡镇、部门包段、乡镇包村组、村组包农户的“五包”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点、落实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监督网络,坚持把行政单位的监督与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整改。有关职能部门要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促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二要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城市建设配套费、清扫保洁费、垃圾清运费等征收机制;要深化城镇建设投资体制改革,抢抓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政策机遇,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编制、立项和储备工作,鼓励和吸引多渠道资金,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项目建设带动环境整治,切实改善城乡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制度,结合我州实际,抓紧制定我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目标考核、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办法。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城乡环境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法规制度保障。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治理内容和治理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存在问题,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宣传工作深入到城市社区、乡镇村组、学校、街道甚至家庭,更加充分地组织和发动群众。要通过宣传,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把党委、政府的主导、引导变为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的自觉行为,凝聚民心民智民力,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关键在人。必须坚持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建设一支富有实效的工作队伍。首先要有一支懂管理、会管理的城镇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切实负起管理责任。要调整充实现有的执法队伍,重点加强执法队伍法律知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其次,要有一支市政、环卫专业队伍,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更要广泛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宏大的群众队伍,在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主动进行监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履职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和“平安*”建设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网络,齐抓共管,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服务与监管并举、规范与提高并重,全面推进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示范带动、全面展开、统一标准、分批实施、积极推进、限期达标”的工作要求,2009年底前全区所有村(居)安全网络建设达到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具体目标为:
今年10月底前,各村(居)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机构、人员、场所、必要的设备及工具配备到位,全区村(居)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全部完成,确保参训率达到100%,村(居)安全网络基本形成,安全排查、事故预防等基础工作全面展开。到今年年底,村(居)安全管理得到规范,村(居)民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安全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安全切实加强,村(居)安全建设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水平全面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全区所有村(居)基本达到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1、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村(居)安全网络创建工作,按照安全工作规范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2、区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村(居)安全创建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
3、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村(居)安全网络创建活动的督促协调工作。
4、区安委会建立村(居)安全网络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组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分析、部署下一步工作;实行履职报告和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村(居)创建工作情况,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情况,确保创建工作实效。
(二)完善安全工作网络,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1、完善安全工作网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自然村、村办(私人)企业组成的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各村(居)委会要设立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各行政村至少要明确2名安全监督员,社区居委会至少明确1名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应具备与村(居)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要完善办公条件,各村(居)委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宣传教育场地,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服、安全检查设备和工具。
2、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村(居)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具体指导各村(居)委会制定安全例会、安全日常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安全会议台账、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台账、安全隐患整改销案台账,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资料台账齐全。
3、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由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村(居)委会主任对本辖区的安全负总责。要与所属各村(居)委会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各村(居)委会要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纳入管理范围,与村办企业、私人企业、九小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村(居)房屋拆建户、居民楼院、所住单位、房屋出租户(租赁户)签订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保证书。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安全监管
各乡镇(街道)、村(居)、企业要按照上级安排和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乡镇(街道)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村(居)每月要对管辖范围内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企业要开展经常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1、加强“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九小”场所(小餐馆、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学校、小诊所、小歌舞娱乐、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作坊)和“三合一”建筑(集生产经营、储存、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建筑)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定期对“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的用电线路、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配备等内容是否达到安全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消除。要加强对“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合理布局城镇和农村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要严厉打击非法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强化对城镇社区高层建筑和餐饮单位瓶装液化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农药、鼠药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物品。
3、加强村(居)交通安全工作。农村道路要建设配套的安全交通设施并保证完整有效。在学校附近、危桥、人员密集的路段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减速设施,交通干道应当设置必要的人车分流设施,要切实加强湖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4、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村(居)委会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工作。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商店。要规范燃放活动,做好儿童等重点人群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制定燃放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公众安全。
5、加强村(居)集会安全管理。对商品交易会、夜市、灯会、庆典、庙会、集会等活动,应当完善审批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活动选址与公路、易燃易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要加强交通疏导和销售摊点、进场人员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6、加强村(居)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对村(居)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村委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与业主签订安全保证书,保证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农村拆建房施工队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拆建房有防护网(栏)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禁止将房屋出租用于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二合一”、“多合一”。
7、加强村(居)防火安全管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乡镇(街道)、村(居)民义务和驻地企业联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配备消防设备,落实家庭、企业和森林防火措施,禁止农村“三夏”、“三秋”季节燃烧农作物秸杆,控制消除火灾隐患源头。
8、规范村(居)用电安全管理。供电单位要加强村(居)供电设施安装、维修、调整、试验、进网作业管理,定期组织村(居)供电线路安全巡查,指导村民加强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隐患。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扯电线,杜绝使用老化线路,建筑物内严禁使用电线。
9、加强农业机械、农用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农业机械、农村车辆的年检、驾驶人员资格年审和管理工作。所有农村运输车辆和大型农业机械都要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严重违章行为。严肃查处无证车辆上路和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行为。
10、加强农村中小学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治理学校危房,严禁用危房作教室、实验室,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公安消防、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定期深入中小学校进行交通、防火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严禁中小学校在马路上上体育课、跑操和从事其它体育活动。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严查处超载等违章行为。
11、加强开山采石和农田机井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村(居)要切实加强对采石行为的安全管理,在采石场周围划定保护区域,严防飞石伤人;对积水坑塘,应当依法加强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防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对农田现有机井要逐一排查登记,采取专人负责、设置警示标志或安装防护盖等办法,防止行人误入。
12、搞好各种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覆盖辖区内所有村(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联动机制,组织指导村(居)有针对性地组织排查、分析自然灾害可能对本村(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科学制定防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适时对村(居)民进行防范自然灾害的教育,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及其引发事故灾难的能力。
(四)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村(居)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监督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监督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参训率达到100%。要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开展农村安全和务工安全培训,提高村民和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技能。各乡镇(街道)、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农民工、村民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要把“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安全宣传活动向村(居)延伸,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板报、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理知识。要在各村(居)委会、城镇居民小区、自然村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宣传栏、安全画廊和村民安全公约,在居民小区和农村关键部位、重要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强化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3、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编印安全手册和宣传资料,送安全常识、安全法规进企业、进村(居)、进集市、进田头、进家庭、进校园“六进”活动,提高广大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的安全教育效果。
(五)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置安全事故能力
各乡镇(街道)要指导辖区内的村(居)根据本地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纳入乡镇(街道)和区级应急救援体系。要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加强村(居)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推动以地方力量为主体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扩大救援队伍覆盖和服务范围。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安全与社会治安、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协调,实现险情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理的整体联动。积极建立村(居)义务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指导,充分发挥其应急抢险作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配备消防专用车,努力做好应急抢险工作,提高村(居)安全保障的能力。
(六)加强安全规划,推进安全村(居)创建工作
村(居)规划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农村建设规划应当借鉴城镇规划经验,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严禁在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内以及在煤矿塌陷区、采石场和水库附近等区域内建设村民居住区和公共聚集场所,严禁违章占压天然气、煤气等危险物品运输管线,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及其周边建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对城镇液化气充装站要合理布局、统一充装,城镇建设应当同步建设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居民小区、农民住房道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辆通过等安全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居)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村(居)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村(居)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平安*”创建活动总体布局,将村(居)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推动。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村(居)的安全投入,设立公共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资金,推动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同时,积极拓宽村(居)安全投入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村办企业进行村(居)安全投入。各村(居)要设立事故预防基金,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村(居)民和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事故,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同时,各乡镇(街道)对村(居)安全监督员要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履职报告范文6
一、目标任务
以全面提升履职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进以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为目标的执法大推进工程建设。到2014年,一批重点行业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无照经营率控制在5%以内;虚假广告数量大幅下降,广告总违法率每年下降3%;严厉打击传销行为,全市无成规模传销聚集区;建设高效畅通的12315工作运行机制;查处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在全市建成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通、能征善战的执法专业队伍。
二、具体措施
1、严查行业垄断行为。
实施内容:用3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对全县供水、金融、供电、电信、交通、建筑、殡葬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大的行业垄断行为(限制竞争行为)的突破,严厉查处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实施举措:开展相关行业的行业垄断、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的调研,收集典型案例;组织专案,以公平交易科、经检大队为骨干,按年度组织若干专案组,明确专案任务;挂牌督办,对相关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掌握进度,跟踪督导。
2、严查商业贿赂行为。
实施内容: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商业贸易、旅游等商业贿赂易发高发领域为切入口,突破强势领域,查办大要案。全系统力争在商业贿赂执法领域、大要案件上年年实现新突破。组织精干力量,每年查处1个领域以上商业贿赂案。
实施举措:加强调研,开展相关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的调研活动,收集典型案例,执法办案引好路子;明确任务,将规划任务逐年分解到大队、各分局局;加强督导,掌握进度。
3、严惩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契机,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行为。每年适时开展1次以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消费,使关涉百姓民生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逐渐减少。
——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和经营主体市场准入。2012底—2013年上半年,结合个体验照和企业年检,集中开展食品流通许可情况检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规范食品流通许可与食品经营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依法查处无证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
——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2013年上半年以落实进货查验和台账制度为手段,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经营行为;2013年下半年以集中开展超市自制食品等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管理整治,严厉查处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采购、使用登记台帐等监管机制。
——结合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食杂店等为重点对象,分三年,按季度集中开展对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自2012年9月到2012年底对奶制品批发经营者、食品批发市场奶制品销售者实行备案制度,严格监督其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
4、严惩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加大对虚假广告等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净化我市广告市场,重点加强对利用新闻媒体、大型户外广告、短信广告等影响面大的广告媒介进行欺诈性宣传的查处力度,通过持续不断的打击,使我县广告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从2012年起,虚假广告数量大幅下降,广告总违法率逐年下降3%。
——推动广告监管关口下移,指导基层工商所(分局)查处违法广告。加强对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管理,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的户外广告、烟草广告。加大对辖区内药店、保健品店的监管,运用综合管理职能,对药点、保健品店销售假冒药品、保健品,一般食品、用品宣传治疗、保健效果以及经销过程中存在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无照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全面规范我市药店、保健品店的经营行为。
——加大媒体违法广告的查处。以广告监测结果为依据,加大对媒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力度。每月对媒体的广告进行汇总分析,摸清每种违法广告宣传商品的性质。属于一般食品、用品假冒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由监管科调度各分局直接查处;属于违法广告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责令媒体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立案查处。同时要认真分析各媒体的情况,制定不同的工作方针,推动媒体加大审查力度,改善广告结构,尽快减少违法广告数量。积极宣传,推动媒体采用广告等制度开展广告业务,实现媒体从广告经营者向广告者转变,真正落实其广告审查义务。
——动员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将工商部门的监测结果和查处情况向宣传、卫生、药监、城管、广电、版权等部门通报,实现监管信息互通。定期召开广告监管联席会议,调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抓好广告监管。定期向市局商广处汇报违法广告查处情况,争取上级支持和帮助。
5、严惩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每年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开展对农资市场的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查办一批涉农违法案件,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三年内实现涉农经济违法案件逐年减少。
——于每年春耕秋播期间组织两次打击假劣农资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对涉农举报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加强法制宣传,促进农资经营企业守法经营。
6、执法保稳定,严厉打击干扰社会稳定的非法传销行为。2012年建立和落实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严打严控,2013年确保我县无成规模传销聚集区,将传销活动打压至零散活动状态,为我县人民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出台建立全县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工作意见。
——每年组织1-2次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集中清除传销窝点,提高声势,增强威慑力。严厉打击传销头目。
——加强督察考核,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及“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
7、规范重点行业经营秩序。用三年时间,全面落实市局布署的3+x行业规范,使相关行业经营秩序规范工作系统化、长效化。
——分项实施。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选择银行业作为项目化执法推进行业规范工程,按照“五个一”模式组织实施对银行业公平竞争经营秩序的规范工作。
——参加交流。积极参加市局将在2013年下半年组织的各县区之间工作交流,对银行业的竞争秩序规范进行分析研究,协助市局制定全市相关银行业竞争秩序经营规范。
——全面规范。2014年,全面规范落实市局推开的相关行业经营规范,使相关行业经营秩序规范工作系统化、长效化。
8、打造专业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水平。
——要建立执法整合机制,强力打造执法“拳头”。
要打基础,摸清全县执法办案的人力资源状况,包括人数、年龄、专业、办案专长等信息,建立一个较为完整、详细的办案人才基础数据库。
要抓调配。实行重大案件统一掌控,事情组织实施挂牌督办、异地执法。
要抓情报。县局及各分局设立专兼职执法情报人员,各分局每年上报县局执法信息不少于4期,县局每年向市局上报执法信息不少于4期。加强对来自基层、外县(区)执法情报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时将情报成果转化为执法实践。
9、加强无照经营清理工作,无照经营率控制在5%以内。
——强化宣传。通过电视台、报刊、宣传栏、发公开信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经营户和群众宣传《市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相关的政策法规,营造以亮证亮照经营为荣、以无证无照经营为耻的氛围,不断增强广大经营户的法制意识,从而促使经营户经营必领照、领照必亮照、持照必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