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选举工作计划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村委会选举工作计划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村委会选举工作计划

村委会选举工作计划范文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优化、综合环境优化和人民群众调整优化后变富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村调整优化工作,加快形成与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区划结构体系。

二、调整标准

行政村调整优化的标准是:不以人口规模为标准,只要符合产业优化、资源优化、环境优化都可进行调整优化。

三、调整原则

(一)依法推进,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发扬民主,尊重民意、积极引导、稳妥推进,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规范操作,确保调整优化工作合法有序。

(二)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原则。坚持以规划为龙头,按照镇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定位的要求,合理调整优化行政村的布局。根据现有行政村的地域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渊源、效能状况、产业基础、发展水平以及当时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及认同度,综合考虑调整后的人口规模、地域面积、便于群众自治等因素,合理调整村的区域功能,发挥区域功能效应。

四、调整优化程序

(一)出台行政村调整优化方案。镇调整优化方案经市委包片常委签字后,上报市行政村调整优化工作办公室审核。

(二)征询意见,形成决议。召开涉及调整优化的村的全体干部和村民代表扩大会议统一思想,然后印发《同意行政村调整优化征询意见书》(表格式样请参照附件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各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分工负责挨家挨户找户代表签字。户代表在《同意行政村调整优化征询意见书》上签字后,由村委负责汇总,并填写《同意行政村调整优化征询意见汇总表》(表格式样请参照附件二)。当户代表签字达到本村总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后,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征询村民意见的结果,并对行政村调整优化事宜进行表决。村民代表会议一般由村委会主任主持,镇党委、政府派员列席会议。会议应形成《村关于同意行政村调整优化的决议》,上报镇党委、政府(书面决议的式样请参照附件三)。

(三)上报行政村调整优化请示。汇总各行政村的决议后,由镇政府向市政府上报《关于行政村调整优化的请示》。

(四)审核批复、组织实施。市政府根据上报的请示报告,进行审核批复。镇接到批复后,由镇行政村调整优化工作办公室分别组织具体实施。

(五)总结归档。上述各项工作完成后,新设立的行政村(社区)应及时整理有关资料,建立永久性档案,同时认真搞好书面总结上报镇政府。

五、精心组织,分步实施

按照“分步计划要实,方案制定要细,具体实施要快”的总要求,分步实施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调查研究、制定政策阶段。7月份在镇党委领导下,组建工作班子,制定行政村调整优化工作的政策意见、操作办法和工作计划。

2、组织动员、制订方案阶段。(1)制定行政村调整优化方案。(2)行政村调整优化方案由党委、政府研究后,经分片领导同意后,报市行政村调整优化工作办公室批准。(3)召开全镇两级干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

3、宣传发动、全面实施阶段。(1)召开村领导骨干会议进行动员,宣布工作纪律和工作班子。(2)组织村民小组组长挨家挨户请户代表签字,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3)行政村调整优化方案依法通过后,由镇政府向市政府正式上报请示报告。(4)市批复下达后,镇派出工作小组帮助调整的村做好财务帐册移交、资产清理和合署办公等有关事宜。(5)行政村调整优化后,在新的村委会选举产生前,由镇党委、政府确定一名同志暂时主持调整优化后新设立行政村的全面工作。

4、建章立制、总结完善阶段。主要是做好有关资料、有关法律文书的归档工作,依据新的区域,修订完善村的建设规划和新班子的工作目标,重新理清发展思路。

六、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行政村调整优化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镇成立行政村调整优化工作办公室。

七、调整优化需要把握的关键问题

行政村调整优化整个过程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调整优化前需开好三个会。为统一思想,在征询村民意见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议前应开好三个会:1、开一个全体村干部会议;2、开一个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3、开一个企业厂长和全体党员会议。

(二)把握好村名命名关。在行政村调整优化中,村名名称十分重要,原则上可采用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尊重历史沿革,可沿用历史原名;二是可保留经济发展较快、知名度较高的村的村名;三是被优化的村原名都不用,重新选择新的村名。村名命名立足于经济强村、规模大村、历史名村的原名命名,个别情况也可以用上述第三种办法。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选择村名,都要召开相应的会议协商确定。

(三)把握好平稳过渡关。行政村调整优化工作结束后,要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好新行政村的村委会选举工作,条件暂不成熟的,可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为确保行政村调整优化后到村委会选举期间村级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平稳过渡,在实施中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在行政村调整优化中原村民小组保持不变;二是行政村调整优化后,原村民代表不变,如遇重大问题,可联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待村委会选举时再重新选出新一届村民代表;三是由镇党委确定一名同志暂时主持行政村调整优化后新设立行政村的全面工作,到村委会选举结束后自然衔接。

(四)必须坚持做到“五个统一”和“两个不变”。五个统一:一是党建工作必须统一;二是经济社会事业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统一;三是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必须统一;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必须统一;五是村民自治章程必须统一。两个不变:即保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已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不变。

(五)妥善处置好村级资产。要认真清理审核各类资产,妥善处理行政村调整前的资产和负债。组建资产清理工作组,要按照先清后并、平衡过渡的要求,依照“先冻结、后清理、再界定”的程序,对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清理核实,认真处理各类债权债务;所有涉及调整的行政村必须在上级批准合并15天内成立资产清算组,并明确正副组长和成员,报请镇人民政府批准。村清算组负责原村有资产接管、保管、清点、登记、债权债务清理等工作。在资产清理的基础上,要积极化解村级债务,搞好原有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工作。对行政村合并各方均有净资产或债务且预计合并后资产矛盾不突出的,合并各方资产和负债可先经清理登记、审计核实后直接合并。行政村合并各方在资产和收入上差距较大的,在村合并前,可先在各自资产审计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对资产和收入较多的村,可通过原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镇政府发文的形式,依法切出部分资产(数量视其原资产的多少而定)界定给其原村民享有,由新成立的经济合作组织经营管理,剩余资产由合并后的村管理。对资不抵债较多或负债较重的村,可先对村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进行合并,其资产、负债和财务暂缓合并入,由批准成立的原村资产清算组负责资产的接管保管、清理登记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工作。清算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处理债权债务,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在资产清算、债务清偿结束的基础上,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其剩余资产方可并入,并及时办好资产和财务的合并、交接手续。

村委会选举工作计划范文2

村两委在镇政府的协调指导下,着手对村民小组进行民主改选整组、推行依法治村、实行民主议事管理制,并积极采取“三治管理”(村民自治、村企联治、内外人口合治)之举,按照建设“平安*”,创建文明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总体部署与要求,从着眼于强化法制宣教为先导,建章立制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组织的建设;从着力于综合整治入手,加大互动联管力度,凸显外口人员管理。通过采取“治、防、疏、堵”等一系列措施,社区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今年第一季度,该村群防组织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人,协破刑事案件16起、治安案件2起,及时制止打架斗殴10多场次,辖区内发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0%,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的稳定,确保了村民、企业、外口务工人员三方互利双赢。此举,赢得了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村建工作也由此重新步入全区先进行列。其主要做法:

(一)紧扣普法宣教扳机,瞄准依法治理目标,推动村务公开进程。

近年来,*村从实际出发,把开展群众性的法律宣传教育列入村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一是坚持立口向内,抓“村官”、党员骨干依法治村意识的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党员骨干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特别是村两委“村官”更是团结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中坚力量。*村“两委”非常重视这一重点,把抓法制宣教工作的着力点,立口向内,积极采取以会代训、参加培训、开展讲座交流等不同形式,加大两委“村官”成员及党员骨干的学法、懂法、遵法、用法学习。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坚持依法治村,全方位的为农民服务,把触角伸延到群众之中,实施至上而下的推进方法,在村民小组中广泛开展“法在心中”、创文明家庭等活动。并积极聘请区法律界专业人员、法制宣传员到村,为干部、党员讲解“依法治村”、“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依法治村基本方略,提高基层干部正确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在群众中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规,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现村民自治,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打下巩固的法制基础。截止今年6月村已举办了2期“村官”、党员骨干培训,组织法律授课4场次。二是坚持面向群众,营造良好的依法治村氛围。在组织形式上,以村两委“村官”为龙头,以基层党员为骨干,聘任区法律精英参入,组成“送法入户”宣讲组,并按明确分工,区分为依法治村、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分组,形成了覆盖全村,渗透于农户的庞大宣教体系;在方法上采取村干、党员骨干定人包片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家房屋出租户;在手段上采取走进农户,做好社情摸底调查,加强信息的收集反馈,把准本村热点的脉博,了解民意真情,充实与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宣教工作适应群众,贴近农户,教育落实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也做到了主动出击,积极协调,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并先后组织开展了“综治宣传月”、“外口禁毒”、“6·26禁毒”、“反”、“打击‘’”、“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分发各类宣传材料4500多份,制作宣传栏4期7版。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水平和综治意识,营造人人参与支持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村民和外来人口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自防能力得到增强,为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落实村民自治,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开展村民自治,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村主要抓好了以下几点:

1、开展民主选举,形成整体合力。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和保证。选出群众信任和拥护的村委会班子是能否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做好村级事务的关键。在2003年7月选举中,首先在村支部领导下成立了三个班子:领导班子、工作班子、监督班子。第二,出台了更加细致规范的选举办法:①设立若干个固定票箱,一个流动票箱;②正式选举时,一人一票、不能带票、不识字的村民只能由本人在场下委托他人;③当场填票当场投票,严禁选票带离现场;④委托投票必须带齐三证:委托人选举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证明书。第三,严格把关坚决执行选举办法,杜绝各种带票、票等不公正或违规现象。最终新一届村委会选举工作得到了村民积极参与,参与率达到95%。选出的新一届班子得到了村民的肯定和信任,70%的选民投了他们的票,这为民主法治工作的开展,村民依法治村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坚持民主决策,稳定凝聚人心。民主决策是提高支部党

员凝聚力、村民群众的向心力、村班子的号召力的有效途径。只有发扬民主、广纳良策,让村民参与其中,才能制定出上下一致拥护的政策,才能保证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目前,*村已建立了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自治组织,完善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议事制度,制订了《*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公约》,切实把农村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中。在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决定出台前,我们不仅召开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而且通过先分发政策讨论稿后组织座谈会等形式请全体村民一起来议一起来定。

3、落实民主管理,提高工作实绩。落实民主管理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各项事业长足发展的保障。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中,我们主要强化了三项措施:一是融洽干群关系、加强上下级协调沟通,及时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的建议,并协助政府完成治保、优抚救济等各项任务;二是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落实专人负责排查和调解,着力解决了一大批多年上访、重复上访的问题,使一起起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近年来,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群众械斗事件,刑释接教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除了积极配合开展“严打整治”、打击“”等行动,我们还成立了治安防范巡逻小组,组织年轻力壮的村民加强村居民宅及周边环境的巡逻防控。采取多种措施扫除黄赌毒,净化农村环境,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

4、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工作实效。加强民主监督是还民于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也是保证村干部依法办事和清政廉洁的必要措施。村委会为了更好地还权于民、取信于民,加强了村级事务的村民监督。一是成立村级理财监督小组,并从广度和深度上对公开的内容进行细化;村里每月的费用支出先由监督小组审核,每季度财务予以公开,并对“其他栏”一项,明细到每一笔使用原因及经手人。二是加强上墙张榜公布,特别是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各类经济的补助的人员界定及通过的各项政策及时张榜公布,并把政策分发到每一户村民家庭,接受村民的监督。三是每年的工作计划、支部总结分发到村民代表手里,向村民汇报支部的工作成绩。

(三)启动群众参与机制,组织人技联防,进一步健全治安防控网络。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仅靠一个社区民警和村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及护村队伍,已不适应严峻治安形势的需要。村两委班子面对新形势、新情况,采取因地制宜,立足本村治安特点,结合“平安*”、“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把启动群众参与机制,组织人技联防,解决*村治安问题摆上村务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了集“防范、打击、服务、管理”为一体的防控体系建设。在逐步规范现有的治保会、调委会、护村队、老人督导队等组织建设的同时,及时开通了“村治110”,将治保、调解两会的办公电话对外公布,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接受群众求助。并积极与当地派出所、辖区企业沟通,在辖区治安防控与企业外工管理上共结成对,横向形成与社区民警、协警队、企业护厂队等群防组织,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区治安管理,建立了“联防、联调、联动”防范网络;纵向形成与镇综治、司法所、村民居户互动体,相互签定了责任协定书,确保人防工程无一疏漏。在扎实有效的抓好人防工作的同时,他们始终没有放弃现代技防理念与手段,大力实施科技防范措施,提高技防水平。村委会出资10万多元,在该村主要路段及新村路口等人流相对集中的主要街道干线,安装了7个闭路监控探头,并在村委办公所专门设置一间监控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监控,遇有情况和发现问题,做到联勤出击快速处置。此举,深得辖区企业及群众赞许,并进一步激发了人们参入热情,自觉出钱出力支持综治和治安防范工作。厦新电子厂主动投资3万元在社区安装闭路探头监控系统;村民也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踊跃提供破案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在*现已形成了层次分明、纵横交错、相互照应的防范网络,有效的遏制了案件多发之势。

(四)实现村企“联姻”互动,创文明共建之路,造双赢互利之局。

*村两委班子在运筹抓好村治建设的同时,更注重加强与驻地企业建立良好互动关系,努力创造双赢互利的局面。在厦新电子建厂初期,厂方经常因征地、地材供应、外来人口管理等方面与*村村民发生矛盾纠纷,本应成为“亲家”却变成了“仇家”,双方关系曾一度处于紧张对持状态。*村两委对此从思想与做法上深思反省,进行认真的剖析,及时达成共识,认为企业到村里落户投资不容易,而且企业一旦投入生产,也给村里的经济发展及村民就业带来新的契机,是双赢互利、农民致富明智之举,村里应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有了这样的思维与理念支撑,村两委转变了思想认识,从新摆正位置,端正作风,积极主动的靠前做好村民的疏导工作,并主动出击与厂方沟通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弥补裂痕,达成谅解,促使双方的关系很快得到改善。在工作上相互扶持加强协作,厂方根据岗位用人条件需要,抽调骨干帮助村组织进行农民转岗技能培训,为再就业积极储备人力,如厂方招工时,对*村村民给予特殊的照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个别的特殊岗位实行定点直招;对企业外来员工,在厂方尚未建成员工宿舍情况下,村委会在村里选择规模较大、能够严格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出租户,以“外口公寓”模式,主动为厦新电子厂外来员工租住宿舍提供优质条件,给企业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既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同时又给村民带来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通过驻村与企业的互动,*村与厦新电子厂的关系日益密切,村民与外来员工也相处和睦融洽。目前*村委会与厦新电子厂已结成创文明社区的“联姻”共建对子,村企关系得到改善,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五)实行因地制宜办事,突出重点治理,探索外口“协会”

管理新模式。

村委会选举工作计划范文3

「摘 要 题农村公共物品

「关 键 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原因/对策/公共选择理论

一、供给失衡的现状

所谓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民“私人产品”而言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根据在消费过程中的不同性质,又可区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混合产品)。农村纯公共产品,是指在消费过程中具有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从而应当由政府免费提供的产品,其典型产品有:农村基层政府(县乡级)行政服务、农村综合发展规划、农村信息系统、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大江大河治理、农村环境保护、农村法律政策等。农村准公共产品,是指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在消费过程中具有不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主要包括:①在性质上近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义务教育、电力设施、小流域防洪涝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②一般准公共产品,如农村高中(职高)教育、水利设施、医疗、道路建设、文化馆等;③在性质上近乎私人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电信、电视、成人教育、自来水等。近年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正在逐步改善,但与城市相比,与农村、农民实际需要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方面表现为供给不足;另一方面又表现为供给过剩,呈现出严重的失衡。

(一)供给不足

1.农村纯公共产品严重不足

(1)农村科技、农业相关信息等“软”公共产品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为农民提供现代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是基层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但是目前大多数基层政府并不重视农产品信息的收集、传播,致使文化程度偏低的中国农民缺乏对现代科技和周边地区市场供求的了解,往往盲目生产,从而导致生产出缺乏科技含量和供大于求的农产品,以致出现了产量增长收入反而下降的现象。

(2)法律政策供给不足。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三农”提案中,许多委员指出,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变动和调整非常频繁,农民土地承包权的稳定很难落实;农民在农村的房产缺乏明确的法律保护,引发了许多房产纠纷;农民组织化程度过低,缺乏自助、维权组织。

(3)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由于全球环境的恶化、我国人口增多、乡镇工业的发展,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恶化迅速,主要表现为:土壤肥力减弱,水资源匮乏,环境污染严重等。近年来,国家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南水北调等,使我国环境恶化的程度有所下降,但大部分农村地区仍缺乏政府保护环境的实质性举措,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单纯追求短期的经济发展,甚至鼓励经济效益好但污染严重的企业扩大规模、提高产量,把环境保护的责任留给下一任政府,给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重大的危害。

2.农村准公共产品严重短缺

(1)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农业水利设施老化,抗灾能力差,大部分农民仍然摆脱不了靠天吃饭的命运,这几年来的抗洪救灾足以证明这一事实;大型灌溉设施短缺,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农民还是停留在传统的手工耕作方式上;农村交通不便,虽然近几年县乡公路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然不能满足农村的需要。

(2)农村教育供给严重短缺。一方面,农村义务教育不能满足农村学生的需求。现在的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基本上是由地方政府和当地农民来承担的,因此在农民收入低及地方财政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往往又不愿意把资金投到义务教育上,这就呈现了农村校舍破烂,教育设施落后,师资水平低下的现象。另一方面,科技培训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要使本来文化程度偏低的农民跟上现代科技的步伐,学会用科学技术来提高生产效率,就需政府及时地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但是大多基层政府往往并不重视此项职责。

(3)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很不完善。首先,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国家无法对全体农村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其次,对农民的医疗保障严重不足。卫生部1998年进行的“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农村中因病致(返)贫的农民占贫困户的30%~4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60%以上。

(二)供给过剩

(1)“政绩”工程建设过多。政府多热衷于投资一些突显“形象”、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热衷于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比如一些发展较落后的地区大力修建公共设施、楼堂馆所、农贸市场、歌舞剧院、“美化”景点等,美其名曰是建设新农村,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质上这些公共设施的利用率极为低下,浪费了大量钱财,而地方政府却乐此不疲,究其原因不外是领导可以因有此硬件而升迁,甚至还可以因此建设而致富。这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而且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

(2)政府机构臃肿,人员供给过多。政府机构作为公共产品的一种(注:本文认为:由于政府机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以可以将它认定为公共产品。),它的供给也应遵循效率原则。我国现在的地方政府机构臃肿,人员繁多,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公共经费,而且办事效率极差,对农民来说,这样的公共产品供给显然过剩。

(3)政策供给过多。政府官员往往制定过多的政策干预农民生产,比如90年代末,江西赣州各级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强迫农民种油菜、种烟叶、养蚕,曾经严重破坏了农民正常的生产计划。即使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并不一定会使全部农民受益。例如,政府的决策出现偏差,从而影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官员中的个别人为了谋取私利,导致“豆腐渣”工程等。

二、原因分析——一种从公共选择理论视角的解析

农村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决定了私人不愿意提供农村公共产品。这是因为:一方面,非竞争性使新增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等于零,这就意味着,如果按边际成本定价,公共产品必须免费供给。这样,私人部门供给公共产品的成本无法补偿;另一方面, 非排他性使公共产品无法从技术上排他,“免费搭车”问题不可避免。这样,私人部门供给公共产品的成本就不可能通过市场得到补偿。因此,政府也就成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但是,从上面的供给失衡现象中我们知道,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身份的政府也并非就能按照农民的需求合理供给公共产品。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领域中的人也是“经济人”,均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布坎南指出,政治过程就像市场的交换过程一样,包含着来自自愿交换的互惠性,是一种正和博弈。每个具有独立价值和利益的个人,都会以自身的利益要求参加政治决策,以谋求实现其个人的目标和利益。“政府,就像一个纯粹交换经济中的市场一样,完全被视为汇总或平衡个人对公共政策之需求的一种制度。”[1]任何政府都是由人组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人去完成的,因此,组成政府的这些人不可避免地具有经济人的性质,以追求最大的个人利益为行为准则。他们为了追求最大化的个人利益,就有了背离和损害公共利益的驱动力。具体分析如下:

1.自上而下的官员任命体制,导致拥有决策权的基层政府官员缺乏合理供给公共产品的压力。在政府内部,由于下属一般是由上级任命,对上级负责,领导和下属之间存在密切的利害关系,下属一般不会因工作效率低而被解雇;政府官员的薪金与职位升迁,与增进工作效率或无关系, 或只有间接关系,甚至成反比例关系,而是与上级领导的评价好恶直接相关;而上级领导往往以看得见的“政绩”来评价官员,因此,政府官员往往乐于想方设法供给能凸现其政绩促其晋升的公共产品,于是出现了政府热衷于投资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而不愿提供一些见效慢、期限长但具有战略性的纯公共产品;热衷于投资新建公共项目,而不愿投资维修存量公共项目;热衷于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而不愿提供农业科技推广、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信息系统等“软”公共产品。又由于政府活动大多不计成本,即使计算也难以做到精确,这无形中促使政府部门对公共产品的供给容易超过社会财富最优分配时限。结果就造成了短期能凸现政府“政绩”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而符合农民需求但需要大量政府投资又不能短期见效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2.乡镇政府决策者对“政绩”和“利益”的渴求,导致不符合农民需求偏好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农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偏好受多种因素影响,但收入水平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一定的收入约束条件下,农民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的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消费组合, 但是政府的一些决策者为了达到一些个人的目的而强制改变居民意愿的需求组合,导致超越收入水平的公共产品的过度供给,从而不能真正反映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这一点可以用西方经济学中的无差异曲线(indifference Curve)加以解释,见图表。

假设农民的全部收入用作两方面消费,一方面是私人产品,另一方面是公共产品(严格讲是准公共产品),MN线是根据农民收入确定的预算线,U1线就是使农民效用最大化的无差异曲线,此时农民会用既定收入消费OX1单位的私人产品和OX2单位的公共产品,但地方政府的决策者为显示其政绩,经常会改变农民消费组合,加大公共产品的消费,这样使公共产品的消费由OX2单位移到OY2单位,迫使农民的私人产品的消费由OX1单位下跌到OY1单位,农民效用无差异曲线也左移至U2.由此造成了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不能反映农村对公共产品需求状况,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导致不符合农民需求偏好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

3.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政府工作人员能够围绕自身的利益供给公共产品,以致造成了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并存的结构失衡。按照现代政治学的基本原则,人民与政府是委托关系,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委托,是一种契约关系。 作为委托人的农民由于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信息源少,信息获取方式落后,他们拥有的信息相对较少,很难分清哪些费用是合理的,哪些费用是不合理的;而作为人的乡镇政府则具有完全信息,由于利益关系,乡镇政府及村组织在披露相关信息时过于含蓄,对合理费用和不合理费用的宣传力度不足,由此产生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人由于拥有私人信息,其行为经常偏离委托人利润最大化目标,从自身利益出发,所做的各项制度安排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以致出现了要政府花钱但又不能直接使自己得利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比如农村基础设施、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等;而能直接、短期为政府人员带来政绩,特别是便于其设租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多,比如一些“美化”工程、政府部门豪华的办公楼、轿车等政府设施,导致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应中过剩和不足并存的现象。

三、整治对策

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的核心内因就在于政府官员的自利性,因此,要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合理供给,我们就必须构建一系列制度来约束乃至消除政府官员的自利行为。

(一)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需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程序“由上而下”向“自下而上”转变。打破农村公共产品供需长期由乡村行政官僚主宰把持的局面,建立由乡村村民内部决定公共产品供需的新机制,通过在乡村组织中设立村民对公共产品需求的表达制度和传导机制, 使多数村民的需求意愿得以真实体现。如:加强乡镇人大的职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建立村民议事、理财和监督小组等。另一方面,在农村应积极推进村级组织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行村委组成人员直选制度,真正把村委会建设成为一个村民自治组织,使村委会真正对村民负责,反映村民呼声,代表村民的需求,维护村民利益,按照供需平衡的要求,自主决定本村范围内公共产品的供求。同时,把村民对非本村级供给的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意愿及时、准确无误地传递给各级政府和组织,为各级政府合理的供给公共产品提供决策依据。与此同时,还要量化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减少政府官员供给公共产品的随意性。

(二)改革现行干部评议、晋升、薪酬和问责制度,力促农村公共产品由“随意供给”向“合理供给”转变。考核晋升干部应结合所管辖农民的生产条件、生活的真实改善,通过居民对其政绩的认可程度来决定干部的升迁和奖惩,这样才能彻底避免侵害农民的自利行为, 约束政府官员对农村公共产品“随意供给”思想,树立其“合理供给”的思想。首先,要改革现行的乡镇干部任免制度,乡镇干部的任免应由广大农民决定,而不应由上级政府部门决定,即由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同时受村民代表监督,对村民负责。其次,要加强对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的监督和约束,健全乡镇政府资金收支管理,定期公开其财务收支和公共产品的供给情况,实现政府的审批制度公开化、透明化,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再次,在精简机构的基础上提高现有公务员的薪酬,使其接近或基本接近在私营企业中工作的相应职务的薪酬,消除政府官员在薪酬上的失衡心理,削弱其出于经济上的考虑而热衷于谋取私利的动机。最后,要完善政府官员决策失误的问责制度。一方面,要加强上级政府对政府官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对渎职、失职、不称职和行政不作为等行为依法给予惩处,以此来督促和激励官员正确合理地供给公共产品;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大的“质询”和“罢免”职能,不断完善不信任投票制、弹劾制以及主要责任人引咎辞职制等,增强人大问责的力度和效能。

(三)规范公共事业听证制度,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由“暗箱”供给向“透明”供给转变。一方面要确保行政的透明度,扩大农民的知情权。政务的公开不能是政府口头的承诺,而应成为民众的法定权利,即人民对政府公共行政活动拥有知情权,包括公开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人员管理和经费开支等情况;政府行政机关应通过向社会公开自己供给公共产品的职责范围、行政内容、行政标准、行政程序和惩戒办法的方式,增强公共行政过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要完善公共产品供给的听证制度,扩大农民的质询权和参与决策权。政府所处的“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的垄断供给者的地位”[2]决定着政府拥有对许多公共事业的垄断经营权。这种没有竞争的垄断极易使政府丧失对效率、效益追求的内部动力和外部压力,成为政府扩展自利的温床。因此打破政府对公共事业的绝对垄断价格,实行公共事业的价格听证制, 让农民对公共产品的种类、价格等拥有质询权。这就要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参与公共事业单位活动的全过程,只有公共事业的全部活动过程进入了公众的眼帘,公众掌握了充足、真实的信息,才能发挥听证所应有的监督功能,也才能有效控制政府部门将自利凌驾于公利之上。

(四)在公共部门恢复自由竞争,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由“垄断”供给向“竞争”供给转变。

公共选择理论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威廉·奈斯凯南认为,政府不应该再像过去那样把各行政部门的活动范围规定得死死的,而是应该允许若干个“办事机构”在某些行政工作的分配问题上彼此展开竞争,这样,政府便可以对其各个行政部门的实际生产费用形成一个更加准确的概念。 在他看来,现行制度下的预算主管部门实际上几乎成了各行政部门提出的运转费用估算的俘虏,它不可能了解向它提出的财会计划是否就是保证所需公共产品的最有效办法。假如允许办事机构就完成某些工作提出相互竞争的预算,那么这种竞争机制便可使人们对实际的最低费用有一个更为准确的把握。这样做自然会打破部门间的分工,但也会使社会获得更有效率的公共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