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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报告范文1
关键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公益诉讼行政司法协作环境污染专项基金
〔中图分类号〕K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7)05-0125-04
在党的十报告中,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具体到我国中部地区,对于秦岭北麓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的监管与保护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秦岭北麓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现阶段该地区仍主要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监管治理,这种方式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缺陷:
1.信息传递缓慢,行政执法缺乏主动性
从秦岭北麓地区几起典型的案件处理情况来看,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以及经济利益、人际关系的纠葛,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积极主动性。以秦岭北麓202栋违建别墅为例,早在1997年就有新闻媒体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报道,在其后几年间违建别墅数量又陆续增加到200余栋,但直至2014年在批示下当地政府才开展整治活动,统一协调各个部门开展违建别墅拆除工作。①又如秦岭北麓地区长期存在的非法挖沙采石现象,除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外,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监管职能也是导致该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近日来,因对秦岭北麓河道非法采砂采石监管不力,渭南市多名行政人员被给予行政处分的报道,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行政机关在自然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不作为的现象。②
2.行政权力分散,各机关之间权责不明
现阶段,承担秦岭北麓地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行政主体主要包括三方,即各县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办)及市区县秦岭办。然而,多权责主体的设置使行政机关之间权属不明,不利于各机关积极
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以各县行业部门为例,各区县的农林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以及各街道办、各区县秦岭办等均为有权机关,究竟由谁来主要负责,权责不明,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再加之秦岭北麓地域范围广袤,仅西安段沿线地区就涉及蓝田、长安、户县、周至等多个区县,各区县之间往往是各管一段,不仅不利于统一安排管理,对于一些区县交界处也失之监管。
3.常态化监管不足,行政处罚效果有限
从各个行政机关的处理方式来看,秦岭北麓地区缺乏常态化的监管。各行政机关在开展各类专项活动时,该地区自然生态环境能得到较为明显的恢复,但在专项活动结束后各种乱象往往又再次滋生。相关区县及执法部门的处罚方式也是重形式、轻效果;重罚款、轻处理,行政机关在巡查发现违法现象后,往往仅通过下发停工通知书、案件移交单或其他行政处罚命令的方式进行处理,缺乏后续执行监督问责机制,监管责任落实难以完全到位,导致行政处罚成为一纸空文,违法乱象在处罚后仍时有发生。
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体分析
通过前文分析不难看出,目前单纯依赖行政执法已不足以有效遏制各类环境污染行为。因此,近几年来我国加大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力度,其中检察机关是我国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要主体。
1.域外理论借鉴
从域外各国的相关规定来看,早在1970年,美国颁布的《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中就设置了公民诉讼制度(citizen suits),该制度规定了广泛的原告范围,任何人均可针对空气污染行为提起环境侵权诉讼。结合各州的法律规定来看,其原告范围也包括一些行政机构以及检察官。陈冬:《美国环境公民诉讼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21页。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巴西在1981年颁布的《民事公益诉讼法》中规定,环境保护是一种公共利益,授权普通市民、符合规定的环保组织、检察机构和其他政府机构,可以代表受到损害的环境利益、消费者权益以及艺术、美学、历史和景观价值在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李挚萍:《环境公益保护视野下的巴西检察机构之环境司法》,《法学评论》2010年第3期。除此之外,在英国,总检察长可以作为公共利益的总体保护人,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对危害公共利益者可以提出告发人请求诉讼。刘佑生、石少侠主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检察制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第417页。在日本,检察官也通常被认为是以公益代表者的形象出现在法庭上的,其职权更多体现在维护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公共利益。孙乾、刘立宪主编:《检察理论研究综述1989-1999》,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第344页。从上述域外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维护者的身份已经得到了多数国家认可,而且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在法律及判例中明确确定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在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2.法律基础分析
在法律规定层面,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检察机关对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刑事领域内,着重打击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如走私废物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以及隐藏在环境污染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等等。为此,在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了《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意在促进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有效联接,加大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在民事领域,2012年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首次在立法中_立了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的诞生为检察机关以民事、行政诉讼主体身份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前提条件。但理论界曾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对民诉法55条中的“法律规定的机关”是否包含检察机关存在争议。有的学者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检察机关可以针对污染环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翟建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程序性问题探析》,《政法学刊》2010年第8期。但也有学者认为检察机关不宜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章礼明:《检察机关不宜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法学》2011年第6期。但随着对于公益诉讼制度探讨的逐渐深入,多数学者倾向于赞同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并建议应从立法层面赋予其合法的主体身份地位。顺应这一理论研究现状,2015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可以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并规定了相应的诉前程序。至此,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刑事领域参与环境保护诉讼,均具有合法的依据。
三、检察机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优势
1.检察机关较之行政机关更具积极主动性
行政机关作为自然环境保护的主体,由于其机构设置,执法力量较为分散。“执法主体多、各部门分割执法的多头分段式管理工作格局,容易导致工作衔接不到位,各部门相互扯皮推诿,执法手段软弱,执法权威性不足,难以实行协调高效的科学执法体系,导致很多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无法得到查处和追究”。宋寒松:《当前环境保护和监管领域渎职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视角看》,《中国环境法治》2009年第6期。也有部分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对当地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视而不见,怠于行使职权,致使环境污染现象难以遏制。而我国检察机关从组织机构设置来看,力量更集中、更统一;从职责范围来看,检察机关对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维护自然生态环境更具积极主动性;从主体身份来看,检察机关较之其他行政部门更独立,更有利于抵御地方保护主义,以法律监督者的身份监督地方政府行为。
2.检察机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方式更具有多样性
根据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国检察机关在刑事领域负责直接打击环境犯罪案件。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检察机关还可通过诉前程序或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参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在民事诉讼领域,首先,检察机关可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建议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其次,在有关组织提出需要人民检察院支持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其;再次,对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及有关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或者没有适合主体提讼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而在行政诉讼领域,检察机关可对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对经诉前程序仍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可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可见,在民事、行政领域,检察机关主要承担着监督者的身份,督促行政机关及有关组织积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对于“无人诉、不愿诉、不敢诉的公益案件,由检察机关担起来”。谢文英、王治国、郑博超:《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提起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有独特优势大有可为》,《检察日报》2016年11月8日第4版。
3.检察机关参与更有利于全面处理各类案件
实践中,不少环境污染事件背后还隐藏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渎职犯罪案件,在有些案件中还存在与渎职相关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的数据,仅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就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82件,渎职犯罪603人。王涵:《反渎职侦查在环境污染领域面临多重挑战》,《民主与法制时报》2016年5月5日第6版。这些环境污染事件往往造成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单纯依赖行政机关或公益组织难以充分深入开展案件调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自然环境保护,更有助于全面处理环境污染事件,尽早发现环境污染事件中的贪贿犯罪、渎职犯罪案件线索,强化环境污染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完善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之建议
由于检察机关在刑事司法领域对于环境犯罪案件的规定较为成熟,因此,笔者在此主要从民事、行政领域探索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
1.强化行政检察机关协作
奈夜检察机关参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方式来看,在民事及行政诉讼领域检察机关主要处于监督者的地位,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支持相关机关、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等方式,来推动各主体开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由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从目前实践中的数据来看,也基本肯定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者身份。“报告显示,至2016年9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案件线索298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10件,其中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668件、提讼案件42件”。蒲晓磊:《试点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1710件》,《法制日报》2016年11月7日第2版。因此,要真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避免检察机关的建议成为“橡皮图章”,就需要强化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行政司法协作,加强两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衔接。笔者认为,首先,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相关行政部门应及时上传行政执法案件信息,保证信息共享机制公开化、透明化。其次,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应给予高度重视,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在一个月内及时开展各项整治工作,遏制环境污染案件所带来的侵害,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检察机关进行书面回复。再次,对于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检察机关也应加强与该机关的沟通联系,对于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办案经验总结及时向该机关告知,确保行政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质量。
2.采取多样措施鼓励民众积极参与
目前,我国民众对于环境保护的认识,以及环境监管的参与度仍略显不足。特别是秦岭北麓沿线地区村民,受经济利益驱使,环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笔者建议,检察机关可以考虑制定一系列措施来鼓励民众参与环境保护,提升公民环境保护意识,打造全社会共同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良好局势。首先,检察机关可定期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使民众认识到自然环境保护与其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提高民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其次,检察机关对群众举报、控告的线索应积极受理、认真查实,深入摸排可能存在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自身监督职能。最后,检察机关可以建立公众举报小额奖励制度。扩宽环境污染案件信息的来源渠道,弥补单靠行政机关及自身进行监管的人力资源缺口。
3.设立环境污染案件专项基金
环境污染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环境污染情况鉴定以及环境恢复费用评估等问题。但目前,我国现有环境污染鉴定评估机构数量较少,环境污染鉴定费用较高,为公民个人以及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带来一定经济压力。可以预见,检察机关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时,也将面临同样的问题。目前我国部分省、市已经开展此项工作,如福建、山东等省份均已设置生态环境修复基金。因此,应考虑在全国范围继续推进该专项基金的设置,专门用于支付污染损害鉴定费用及环境恢复评估费用。基金资金可通过企业募集、政府拨款以及环境污染案件赔偿等多种渠道汇集,并设置专门的审计人员负责审查基金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于在环境污染诉讼案件中败诉的污染企业,应由其承担诉讼伊始所支付的鉴定评估费用,其所缴纳的赔偿或罚金,应通过一定的流转程序再汇入基金账户,确保资金的循环流动及合理利用。基金资金的使用应保证单独管理、专款专用,避免目前实践中存在的环境公益诉讼赔偿归于地方财政后“易进难出”的问题。
4.加强检察机关的人员配置及理论培养
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报告范文2
一、真抓实干,过去五年环境保护取得新突破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各级党政领导空前重视环境保护、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五年;是环境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生态破坏得到有效遏制的五年;是全民环境意识得到提高,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的五年;是全市环保工作者团结拼搏、真抓实干的五年。五年来,我市的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迅速,“九五”环保目标基本实现,“十五”环保实现良好开局。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良好水平,并呈现“稳中趋好”的态势。
全市环保机构得到健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及八县一区均建立了独立建制的环境保护局,下设环境监察支队(大队),市及红塔区、元江县环保局还设有环境监测站。全市环保人员由原来的数十人发展到现在的200多人。环保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得到加强,管理能力得到提高,执法装备得到改善,监测、科研能力建设有了新的发展。
基础规划工作得到开展。积极开展各类环保规划、方案的编治工作,完成了“三湖一海”流域环境规划、“三湖一库”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一区八县环境规划、《红河流域、曲江流域(玉溪段)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玉溪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及2015年远景目标》、《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阳宗海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五”计划》等基础规划工作,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勾画了工作框架,起到了指导作用。
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五年来,认真安排部署,加大环保投入,层层落实责任,建立管理机制,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各项目标,圆满完成了*-*年的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
“三湖一海”污染防治全面展开,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各级政府投入资金1.80亿元,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点源、面源、内源治理结合,全面开展了“三湖一海”污染防治工作。实施了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近山面山绿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清淤疏浚,入湖河道整治等10多项治理工程;开展了抚仙湖、星云湖出流改道工程的前期工作;对径流区重点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拆除、拆迁了沿岸10多家宾馆和300多户农户;加大了现场执法力度,实施了“禁磷”措施,使湖泊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年的《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得到落实,35项工程任务完成了28项。
重点工业企业限期治理成效突出,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五年来,我市连年抓好重点企业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工作,累计对176家重点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全市累计投入资金4.16亿元,建成治理设施787台(套),废水处理能力27万吨/日,废气处理能力532万标立方米/小时,市区地面水质达标率由73.3%上升为96.6%,工业废水、废气及粉尘的排放量大幅度削减,12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部分水域和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为巩固达标排放成果,防止反弹,开展了达标排放再提高工作,制定了《玉溪市污染治理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举办了环境管理技术培训班,加强了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管理,开展了达标排放回头看检查,认真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效地巩固了达标排放的成果,*年81家达标企业的反弹率仅为2.5%,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98%。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绩显著,“创模”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从整治燃煤、治理环境空气污染入手,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区政府先后颁布实施禁止燃煤、禁烧秸秆、禁放烟花爆竹、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等规定,使中心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省14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我市连续3年名列第一。为实现全市城市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年又将“城考”工作推进到八县,并启动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建立了“创模”目标责任制,完成了建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得到保护。认真贯彻国家、省的有关法规和规章,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制定下发了《玉溪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从工业项目拓展到交通、房地产、餐饮等非工业项目,对688个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政策、法律依据、审批程序、时限等向社会作了公开,建立了监督机制,对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严肃查处。
五年来,加强了全市生态建设与管理。通海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完成了玉溪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开展了《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启动了一批风景名胜区和生态建设项目,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25个,面积13.7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9.07%,超过省环保局下达的指标0.23个百分点。有林地覆盖率达44.7%,超指标0.5个百分点。
环保执法工作得到加强,环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五年来,关闭、取缔了一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加强了“三湖一海”径流区排污单位的现场监督管理,加强了一区四县“禁磷”,中心城区“禁煤”、“禁烧秸秆”、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加强了修建公路生态破坏情况的现场监理;对230起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依法征收排污费3512万元;受理和解决各类污染投诉853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66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环保部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之下。
环境监测与科研成绩突出,环保宣教事业取得长足进展。五年来,环境监测工作以“质量建站,科学监测”为指导,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圆满完成了各项监测、科研任务。全市3个环境监测站均通过了计量认证,市环境监测站被评为“全国先进环境监测站”。
五年来,全市环保部门与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摄制专题节目,推出专版专栏,制发宣传资料,举办环境保护通报会、大型报告会及在中小学校实施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等多种措施,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激发了广大群众关注环境质量的热情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总结我市五年来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体会:
第一,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是全面推进环保工作的关键。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执行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通过一级抓一级,使各项指标得到落实;每年均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对环保工作进行部暑;多次召开专题会和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问题;对环保机构建设、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五年来环保资金投入达亿元。实践证明,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是全面推进环保工作的关键。五年来,正是由于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市保护环境的的措施才得以落到实处,环保工作才得以全面展开,才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第二,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是推进环保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五年来,我们坚持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同时,针对“三湖一海一库”及曲江、元江水质污染加重和生态破坏加剧,制约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提出加强湖泊、河流流域生态保护的战略构想,制定了若干规划和方案,实施了一批治理工程。有力地推进湖盆区乃至全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推进环保工作取得了实效。
第三,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发动公众参与,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是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环境保护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其根本目的是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其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群众是环境保护的受益者,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五年来,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了群众的环境意识,加大了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解决了群众投诉的污染问题,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改善了局部区域的环境质量。
第四,强化监督管理和环保执法,是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环节。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统一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五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职,将监督管理和环保执法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环节,认真抓紧抓实。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有所作为,是树立环保部门威信和取得应有地位的重要条件。五年来,环保部门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提出环境保护任务,拓展环保业务领域,坚持真抓实干,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与区域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环保问题,使环境管理工程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做到了有所作为。在社会上和群众中树立了威信,得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肯定,环保工作在政府全盘工作中占有了重要位置。
第五,坚持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是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前提。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提高环保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队伍,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对环保工作的要求,才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才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才能不负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的重托。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长期环境问题的积累以及多种原因,我市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两大河流”和“三湖一海一库”的水污染形势仍然严峻,尤其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极为突出,水质状况距水环境质量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还没有达到广大市民的追求与期盼,城区垃圾污染和噪声扰民情况仍然突出,州大河、东风南大沟的污染也不容忽视;工业废气排放量还在增加,工业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由于植被减少,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部分地区生态破坏范围不同程度地扩大,环境呈恶化趋势。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三湖一海”管理措施力度不够,部门职能界定不明,湖区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创模”工程实施滞后,“创模”目标责任书在有的部门未得到落实,影响了“创模”工作的进程;一些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存在差距,跑、冒、滴、漏和偷排现象时有发生;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还存在着未经环保审批即擅自建设和“三同时”制度不落实,对违规建设项目处罚不力等问题。为此,我们要认清形势,看到差距,为解决上述环境问题,提升环境质量继续作出努力。
二、与时俱进,今后五年环境保护再创新业绩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五年;是我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五年;也是环保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也面临着更大压力的五年。全市环保干部职工要再接再厉,以新的精神风貌,新的工作姿态,迎接新的挑战,取得新的突破,再创新的业绩,将环境保护事业全面推向新的世纪。
今后五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云南建设生态省为契机,以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为目的,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动力,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环境立市、科教兴市、工业强市”的工作思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源头控制与治理保护同举,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教兴玉战略的实施,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是:“1259”环保工程得到落实,环境污染得到控制,生态恶化趋势得以扭转,两大河流和“三湖一海一库”水质污染趋势得到控制并有所改善。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削减,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提高,自然资源利用趋于合理。环保队伍建设和环保监督管理能力得到加强,环保科技手段得到提升。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是:一个坚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两个明确:明确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管理;明确环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三个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和综合决策转变,从注重末端治理向强化源头控制转变,从单一的行政管理向应用经济、法律手段和行政管理有机结合转变;四个加强:加强“三湖一海一库”和两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创模”及县(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五个推进:推进环保执法水平的提升,推进环境法制建设的健全与完善,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推进农村环保工作不断深入,推进环境监测、科研、信息能力建设;落实十项制度:即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制度,环境质量监测制度,污染源监测制度,生态监理制度,干部培训制度,环保宣传教育制度。
三、开拓进取,*年环境保护再求新发展
*年是全面落实我市“十五”环保计划,实现新一届政府环保工作良好开局的重要一年。环保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控制环境污染,遏制人为生态破坏,促进环境与经济同步发展。
(一)认真落实防范机制,确保“非典”疫情防范期间的环境安全。针对今年发生“非典”疫情这一实际,全市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非典”防范工作,建立领导机构,落实防范机制,确保“非典”防范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上级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与卫生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非典”定点医院医疗废水、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管力度,严禁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废物排放。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的监督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党的“*”是一次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大会。“*”报告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行动指南。“*”报告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对新世纪、新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全市环保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环保目标任务上来。在学习贯彻的过程中,一是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并加以落实;二是要努力掌握“*”精神实质,为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和理论基础;三是要将学习贯彻“*”精神与环保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与落实今年的各项任务及“十五”环保目标的实现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为“十五”环保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要在“*”精神的指导下,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市环保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进行研究和探索。
全市环保部门要以“*”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经济与环保同步发展为第一要务,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审批程序,推进行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依法行政;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建设,提高环保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环保执法人员的行为;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发生,努力建设一支办事高效、行为规范、廉政守法的新型环保队伍。
(三)突出重点,继续加大“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力度
“三湖一海”在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举足轻重,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将其污染防治作为我市环保工作的重点,认真抓紧做好。一是要认真做好新一轮《“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认真加以落实;二是要认真做好《*-2005年“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计划》安排的44个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启动实施;三是要加紧完成抚仙湖、星云湖出流改道工程的前期工作,推动工程顺利进行;四是要尽快做好向日本协力银行贷款项目的上报工作,推动抚仙湖水污染防治进入实施阶段;五是要高度重视抚仙湖环湖截污工作,将环湖截污大沟工程纳入计划加以实施;六是在“三湖一海”入湖河道末端推广人工湿地及生物治理工程,削减入湖污染负荷;七是要与农业部门协同配合,在“三湖一海”径流区开展限制使用农药,推广有机肥的试点工作;八是要做好“三湖一海”法定水位线内退田还湖、退塘还湖的前期工作,加快实施步伐。
(四)狠抓落实,加快“创模”工作进程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市“环境立市”发展思路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增强“创模”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加快“创模”工作进程。一是要召开“创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总结两年来“创模”工作情况,研究布署*年“创模”工作并签定目标责任书;二是要充实“创模”办公室人员,对“创模”重点工作经常进行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存在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要建立“创模”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创模办”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创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创模”,在城区重点地带设置大型宣传牌,营造“创模”氛围;四是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尽快启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厂三个工程项目,争取早日完工。加大近面山造林绿化力度,巩固燃煤锅炉、炉灶整治成果,完成烟尘控制区建设,开展绿化卫生洁净区、环保文明施工区创建活动;五是要做好“创模”工作中的文书、音像资料的分类收集整理,为以后申报验收奠定基础。
(五)抓好限期治理与巩固达标成果并举,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取得新的进展
要继续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及达标排放再提高工程,进一步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一是要认真制定方案,强化管理,抓好小炼铁、小造纸、砖窑、畜牧养殖场、城市饮食行业等一批企业的限期治理;二是要继续实施达标排放再提高工程,切实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检查,防止偷排、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发生,巩固达标排放成果;三是要加强企业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对已达标企业认真进行审核,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推动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四是要抓好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大力推广清洁工艺、清洁生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五要积极探索循环经济新模式,降低单位产值污染产生量,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六)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
要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及现场监理执法力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把好建设项目的“选址关”、“环评关”、“三同时关”,严禁产生新的超标准排放企业,避免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重大破坏和污染,杜绝“先上车、后补票”等违法行为。年内,市环保局要组织检查组对八县一区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源头控制工作落在实处,力争全市新、扩、改建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及排污费足额征收率达100%。
(七)加强综合整治,深化县(区)“城考”工作
要将“城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城考”工作的领导,落实“城考”资金,将“城考”各项指标、内容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要对照国家和省调整后的“十·五”“城考”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市县(区)“城考”考核指标体系,使之有利于操作并起到促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质量提高的作用;三是要加强“城考”考核指标的培训、检查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充分调动各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考”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各项指标的落实。
(八)拓宽路子,强化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一是要尽快完成《玉溪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二是要切实加强“三湖一海一库”以及珠江、红河流域的自然生态建设与保护。加强对交通道路,矿产、土地、旅游、水力资源和生物资源开发过程的监督管理;三是要认真总结易门县生态环境监理试点经验,在全市逐步推广;四是要抓好江川、澄江、红塔区、华宁、峨山生态示范县的建设以及部分生态示范村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活动;五是要加强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林为主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加强新平哀牢山自然保护区、元江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及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现有保护区的级别;六是要完成玉溪市市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九)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和环保宣传教育
全市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执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文书档案齐备;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处置污染事故的能力;三是要突出执法重点,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工作的现场监督检查。如“三湖一海一城区”的现场执法检查,“禁煤”、“禁磷”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已达标企业和限期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等等,推进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四是要积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执法人员增强依法办事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五是要继续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六是要继续解决好群众污染投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报告范文3
关键词: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思路
中图分类号: TU991 文献标识码: A
一、上杭县基本县情
上杭县位于福建省西南部,地处汀江中游,建于宋淳化五年(公元994年),是客家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全县总面积2860平方公里,大致呈“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经济地理结构。现辖11镇11乡、343个村(居)委会,总人口约50万。境内交通便利,是闽西、粤东、赣南的交通枢纽和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县情特点可概括为:著名苏区、建筑之乡、黄金宝地、客家祖地、旅游胜地、冠军摇篮。201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亿元,财政总收入23.3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2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660元。
二、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情况
为促进和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07年7月,上杭县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列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实施年限为2007~2009年。三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上杭县严格按照《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下,于2009年底全面完成了国家规划内21个乡镇合计10.1507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并于2012年7月被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授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称号,充分肯定了上杭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工程规划、建设进度、质量、效益发挥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
在此基础上,2011年,上杭县作为福建省唯一的农村饮水安全整乡推进工程建设试点县,要求通过二年(2011年10月--2013年9月)的努力,以乡(镇)为单元,实行整乡(镇)整村推进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方式,基本完成全县31.231万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精心组织,突破难点,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水源配置、统一建设管理、统一资金运作、统一水质监测)的建设管理思路,全面完成了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实施的古田镇等15个乡(镇)的291个工程点和临城镇、旧县镇、南阳镇8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解决了20.2553万农村居民和1.8152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项目总投资10405.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323万元,地方投资2082.5万元。2013年实施了临城镇等6个乡(镇)87398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426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414万元、地方投资851万元。目前,6个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均已开工建设,预计将于12月底完成。
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后,进一步加快了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步伐,新建了一大批净水设施,提高了水质,解决了我县广大农村居民和中、小学校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三、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
1.城区饮用水源基本情况。目前,上杭县城区饮用水源地共有3处,分别是横滩饮用水源地、石禾仓饮用水源地和铁东水库。横滩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位于珊瑚乡的横滩自然村所在的汀江西岸,位于该地的兰地水厂于2009年下半年开工,2011年1月顺利竣工,总投资近2亿元,总规模为12万吨/日,近期为6万吨/日;划分有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面积分别为3.33平方公里和13.41平方公里。石禾仓饮用水源地位于临城镇黄竹村,距离城区约5公里,日供水量0.4万吨/日;划分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7.64 平方公里。铁东水库位于旧县镇铁东村,划分为一级保护区,是县城区的应急备用水源。
2.乡镇集镇饮用水源基本情况。全县共有20个乡镇(除临江、临城镇)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共划定23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面积共50.02平方公里。
四、饮水安全监管方面
(一)城区饮用水源安全监管落实情况
1.加强监测。一是定期监测水质。每月对城区石禾仓和横滩水源地水质监测一次、对水源水质进行抽检2次,水质监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级标准、国家饮用水取水标准。二是加强在线监控。投入了600多万元,在横滩水源地上游和下游分别建设了回龙水质自动监测站和三潭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源地上下游水质的主要监测指标总铜、pH、化学需氧量(COD)等进行在线监测,在线监控平台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实现远程实时在线监控。三是强化运行管理。认真落实水源地保护职责,实施横滩取水泵站24小时专人值班和每日水源地巡查制度,及时清理或打捞取水口周围漂浮物,确保源水水质卫生。同时,加强水源水质检测,做到日检测日报告,并编制应急预案,必要时将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2.加大整治。一是加强水源地环境整治。投入资金26万元建成2公里珊瑚横滩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投入资金65万元完成横滩码头搬迁,开展横滩村环境卫生整治,新建排污沟500米,铺设混凝土路面600米。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3〕79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横滩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户数为4户17人、二级保护区1户5人的搬迁工作。二是强化水源地流域的污染治理。对横滩饮用水源地周围养猪场进行了规范整治,拆除2家、关闭2家、治理12家;取缔非法采砂场2家,矿山整治1家。关闭了横滩饮用水源地上游的2家矿厂,关闭辖区内5家水泥厂,引导2家水泥厂转产。三是抓好垃圾处理。分别在官庄村、回龙村各建一座日处理5吨垃圾焚烧窑。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机制,增强垃圾处理能力,做到每村垃圾集中回收、集中处理、专人负责。四是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县直有关单位和有关乡镇建立了水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采用定期、不定期和包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每星期至少巡查一次汀江(上杭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立即责令整改,并监督落实到位。五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城区饮用水源地乡镇(官庄、珊瑚、旧县、泮境、才溪)生态补助资金政策,每年补助官庄、珊瑚乡各30万元,泮境、才溪、旧县各20万元,到目前累计补助360万元。
3.强化保障。一是制定出台文件。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上杭县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上杭县汀江流域藻类暴发应急预案的通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饮用水源监管和应急提供了相关依据。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龙岩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要求环保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按照各部门各司其责,各级政府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职,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环保纪念日,组织相关县直部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及饮水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在集镇所在地和进入水源保护区的主要道口设立了水源环境保护大型宣传广告,利用短信平台、电视台及有关媒体,宣传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保护意识。
(二)乡镇饮水安全监管落实情况
1.加强农村水源地监测。我县农村饮用水源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水源地主要有河道、水库及地下水等类型。我县对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每年监测一次,对集镇供水厂每年检测二次,确保水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2.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加强水源水质管理。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综〔2011〕603号),对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每年设立200万元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奖励基金,把水源保护好、水质检测到位作为申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奖励补助资金的必备条件。二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督促各乡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乡镇集镇及村级较大型的供水水源地和供水工程设施划定明确的保护区,并设立明显的保护标志牌,制定水源地保护措施。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三五”建设思路
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报告范文4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大会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紧扣“项目落实年”主题,加快“两园三区四基地”建设,突出扶贫开发,培育产业,优化环境,扩大开放,改善民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势头良好,圆满完成了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预计,全县生产总值实现112.9亿元,增长12.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27亿元,增长2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8.5亿元,增长29.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7.17亿元,增长16.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4亿元,增长2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37元,增长15.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951元,增长15%。县域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坚持把培育产业作为富民强县的主要抓手,扎实开展“项目落实年”活动,9个市级、94个县级重点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县工业园新开工项目5个,实现产值22亿元。西北家具工业园建设快速推进,投产企业32家。全年新增“四上企业”9户。新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1万亩,粮食总产达28.7万吨。新增流转土地3.86万亩,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园18个,其中省市级示范园5个,建立返乡创业示范基地27个。建成肉鸡核心区,全县年出栏肉鸡600万只。启动市县共建优质核桃发展示范县,新栽核桃2万亩。申报____白皮松和华胥大杏地标产品保护,华胥镇阿氏村荣获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汤峪养生休闲度假区、白鹿原文化产业基地等建设顺利,焦岱镇鲍旗寨村入选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村。旅游业蓬勃发展,全年接待游客216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2亿元。三次产业比例调整到25.6:38.1 :36.3。
城乡建设有力推进。坚持把基础建设作为富民强县的先导工程,城乡建设完成投资7.1亿元。实施新民街道路、向阳路人行道、县门街综合改造工程,建成灞河左岸路和西区绿化广场,完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启动滋水金街等旧城改造项目4个。绿化提升迎宾路、蓝新路、蓝水路等城市主干道。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和省级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等创建活动,县城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汤峪重点示范镇建设保持全省前列,玉山、葛牌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顺利启动,灞源、华胥、洩湖、孟村等小城镇建设扎实推进,全县城镇化率达到40.6%。启建新型农村社区4个,95个新农村重点村建设通过市级验收。完成厚三路、南三路改建和九灞路路基工程。灞河上游(____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新修河堤22公里。绿化4789亩白鹿原直观坡、4755亩秦岭北麓浅山区、水安路及水陆庵旅游专线,整片造林4万亩。
扶贫攻坚成效显著。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富民强县的关键举措,贫困村面貌明显改善。在确定30个重点贫困村集中帮扶、典型示范的基础上,积极推进79个村市县“两联一包”工作,动员全县4069名干部职工包扶5555户绝对贫困户,逐村逐户落实脱贫措施。设立产业帮扶基金975万元,发放小额创业贷款6930万元,帮扶贫困村栽植核桃7990亩,种植樱桃、板栗、西瓜等水杂果2520亩,培育各类苗圃1075亩,养鸡2.2万只,养羊2100只。汇聚各方资源,集中向贫困村投入2.01亿元,新建移民搬迁点(社区)23个,硬化通村路60公里、产业路40公里,修桥21座,打深水井6眼,建设人饮工程14处,改厕930户。1.88万绝对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全县脱贫4.5万人。
改革开放取得突破。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富民强县的不竭动力,县域发展活力不断激发。理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启动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推行大学区管理制和校长聘任制。完成玉山镇机构改革试点。实施农作物[:请记住我站域名/]政策性 保险试点24.5万亩。与曲江新区、西投控股、市建工集团、市水务集团及陕西天然气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焦汤旅游专线、工业园标准化厂房等一批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制约大幅缓解。第十七届“西洽会”签约项目15个,总投资达91亿元。全年实际利用内资10亿元,实际引进外资1100万美元。开展投资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查处破坏投资环境的事件10起,项目建设环境明显改善。
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坚持把社会建设作为富民强县的重要内容,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完成18所中小学基建工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率100%。县图书馆新馆主体封顶,组建县文联、县剧团,放映公益电影6240场次,组织惠民演出76场。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____成果展示。完善灞源、葛玉中心卫生院基础设施,率先在全市开展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全国中医先进县、国家科技进步县复审。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25‰。推进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和餐饮服务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大治污减霾工作力度,拆除燃煤锅炉25台,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完成第五次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组织法律“六进”活动,“六五”普法扎实推进。开展化解重点积案百日大行动,化解积案27件。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建设,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积极开展“五防五打五管控”等集中整治,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惠民实事有效落实。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富民强县的最大责任,年初确定的十件惠民实事全面完成。15个商贸市场基本建成;修建通村水泥路错车带1020个;新建公办幼儿园7所;投运校车40辆;县城新建公厕6座;建成县门街绿地广场;消除66个行政村通讯盲区;完成18个行政村农网改造;新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7处;改造农村危房1000户。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8个李家河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点全部建成,375户移民入住新居。广电“户户通”惠及群众2.2万户,整转数字电视1.1万户。新增城镇就业55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4.7万人。县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支出5.2亿元,新农合补贴1.88亿元,发放民政救助、补助等资金1.9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施政行为更加规范。坚持把政府自身建设作为富民强县的有力保障,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完善政府常务会议议事程序,成立决策咨询委员会,建立法律顾问团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全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2次,学法讲法4次,研究议题56项,其中涉及产业规划10项、改善民生11项、城乡建设9项、规章制度10项、其他方面16项,政府工作更加规范。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4件、政协委员提案108件,办结率、满意率分别达到100%、99 %。优化政务服务,建成县级电子政务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群众事项1万余件,办结率100%。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2%。对58个单位进行预算、财务审计,对13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深化行业专项治理,政风行风满意度明显提升。
编制、统计、粮食、人防、物价、档案、气象、妇女儿童、国防动员、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奋斗充满艰辛。一年来,全县干部群众用创新和实干破解了诸多难题,用智慧和勤劳推动了健康发展。我们所取得的一切成绩,都是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奋战在全县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向长期以来支持____发展的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前进道路上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主导产业基础薄弱,经济效益还不稳定,县域综合实力不强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扭转。二是扶贫开发任务艰巨,民生投入仍显不足,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资源配置还需优化。三是宏观经济持续低迷,部分企业融资困难,投资环境不尽人意,项目推进不理想。四是个别干部缺乏担当进取意识,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认 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要求和预期目标
2014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县“十二五”规划、加快 “人文山水____,西安东部新城”建设的重要一年。按照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的安排部署,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工作效能提升为主题,以扶贫开发为统揽,以两园三区四基地为重点,深化产业培育,推进城乡统筹,优化生态环境,扩大改革开放,持续改善民生,全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工业新型化、县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民生均等化,不断加快“人文山水____,西安东部新城”建设步伐。
主要预期目标:全县生产总值增长1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实际利用外资1100万美元; 实际引进内资1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3.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年政府工作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开放是推动发展的动力源泉。要把改革贯穿于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和内生动力。要突出属地管理,坚持简政放权,推进事权改革,做到管理重心下移、服务关口前移。要秉持不图所有、但求所在的理念,促进合作共建,实现借力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科学高效是持续发展的根本内涵。要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绿色发展,着力打造____经济升级版。要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四化融合,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坚持改善民生。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要强力推进扶贫攻坚,持续增加群众收入,帮助群众尽早过上幸福生活。要加大民生投入,多办群众期盼关注的实事,切实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坚持转变作风。工作作风是加快发展的有效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念,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明工作纪律,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扎实开展“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崇尚实干,强化执行,跟踪问效,促进县域繁荣和谐。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以扶贫开发统揽发展,接继打好扶贫攻坚战
以扶贫开发统揽工作全局,深化扶贫开发模式,着力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脱贫主导产业,帮助贫困群众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优化脱贫基础条件。把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与改变提升农村面貌结合起来,通过落实行业、企业扶贫聚集项目,采取土地增减挂钩、闲置资产抵押等渠道筹集资金,新建通村水泥路125公里,实施人饮工程8处,完成农网改造工程26项,新建健身广场2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2个,改厕830户,力争使贫困村水、电、路、通讯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加强偏远地区教学点和卫生室建设,推动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充分用好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生态建设等政策,年度新开工移民点33个,完成2922户11617人的移民搬迁任务,实施危房改造1000户。
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塑造工程,充分利用与西农大合作的平台,培训农业技术人员1000人次,通过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培训农民1.5万人次。用好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创业贷款、产业帮扶基金,引导群众积极发展核桃、药材、蔬菜、奶山羊、土鸡等特色种养业,从事农家乐和家庭手工业。新建产业示范园22个、创业示范基地10个。成立产业协会,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形式,把贫困群众的生产纳入产业化经营之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转移农村劳动力13万人,其中贫困人口4万人。完善脱贫群众动态管理办法,巩固扩大消除绝对贫困人口成果。
凝聚扶贫开发合力。坚持扶贫开发“四个帮扶”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两联一包”工作,引导市级帮扶单位,尤其是工商联组织的帮扶企业,加大贫困户劳务输出和增收项目资金投入,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制定和完善帮扶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坚持机关干部对口帮扶“三年不变”政策,继续帮助贫困户和脆弱脱贫户解决困难、改善生活、增加收入。县财政按不低于一般预算收入2%的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完善政策引导机制,激励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构建“政府主导、群众自立、社会参与、保障托底”的扶贫机制,确保 58150人全面脱贫。
(二)以产业培育支撑发展,着力推动县域城镇化
坚持产业化带动城镇化,城镇化促进产业化的思路,深入推进产业培育,加快城乡建设步伐,加速就地城镇化,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共进。
壮大主导产业。增量提速工业,启动县工业园浙江农发集团食品产业园建设,实施绝味鸭脖、桃花春食品等5个项目,建成金盾人防、金一诺钢结构等项目,园区实现产值23亿元。投资5亿元加快西北家具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物流、仓库和生活配套区建设,力争入园企业140家,投产企业50家。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户。升级提效农业,推进白鹿原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新创建1个省级示范园、3个市级示范园、10个县级示范园。栽植优质核桃3万亩,新建标准化肉鸡棚舍50栋,实施岭区3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加快完善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发展“订单农业”,培育5个市级龙头企业,鼓励涉农企业争创省市名牌。新增流转土地2万亩,实施国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新修基本农田1.5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0万亩以上。优化提质三产,以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旅游中心为契机,加快西安日月湾国际旅游度假区、汤峪林海温泉度假区等项目建设,加快创建汤峪国家4A级养生休闲度假区,将白鹿原文化产业基地打造为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基地。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完善标识牌等旅游接待服务设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全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超过3.5亿元。实施焦岱、厚镇等一批“新网工程”项目,加快7个农村商贸市场建设,发展限上企业2户。
打造靓丽县城。坚持老城区提升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并举,投资1.5亿元,完善县城道路、管网等市政设施,加快供热供气、雨污分流步伐。新建灞河人行拱桥,实施体育路、蓝金路立交桥改造,建设南区污水处理厂,完善县城排污管网,杜绝县城生活污水直排灞河。推进滋水金街、新城路片区等综合改造,建设向阳休闲广场和灞河滨河公园。加快世贸酒店、____新城二期、蓝水新城、白鹿溪岸等项目建设进度。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载体,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县城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行网格化、属地化城市管理新模式,规范城乡自建房,开展小产权房清理工作,实现城乡管理水平新提升。
建设特色小镇。以完善重点区域、重点镇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为抓手,着力推 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汤峪重点示范镇建设,完善供水、供气等公共配套,实施山体点亮、滨河大道建设等工程,建设环山路汤峪旅游客服中心。与曲江新区合作,强力推进玉山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启动玉山湖文化景区、玉山新桃园、玉山新家园等项目,把玉山打造成小城镇建设的新标杆。启动山水葛牌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加快葛牌古镇整体改造,逐步恢复古镇风貌。加快华胥、洩湖、灞源、孟村等小城镇建设,有序推进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4000人。做好渭玉高速____段建设和环山路拓宽改造工程,完成九灞路和冯十路改建,实施29条100公里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建成灞源、华胥、蓝桥变电站。启建新农村重点村96个,抓好4个新型社区和4个片区化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三)以绿色生态助推发展,打造美丽宜居新家园
坚持把优美生态作为____的最靓名片,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打好治污减霾攻坚战,保护好青山绿水,着力建设美丽____。
加强生态建设。实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和“八水润西安”工程,围绕建设森林城市,开展城市重要节点、环路、广场绿化,实施县城扩绿补绿工程,完成南区迎宾路、灞河左岸路等主干道路绿化提升。绿化沪陕高速迎面坡等重点路段2679亩、秦岭北麓浅山迎面坡7656亩,整片造林4.5万亩。建成灞河上游(____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启动灞河灞源段治理,新修汤峪河河堤4.5公里。在全县打造一批景观镇,建设30个生态示范村,创建1个省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村,4个市级生态镇、4个市级生态村,不断提高县域生态质量。
保护秀美山川。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注重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建设蓝桥野竹坪、小寨董岭等5个特色鲜明的乡村游示范村和写生基地。加强农村环境管理,抓好移民迁出区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工作,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荒坡整治等水保生态工程建设。实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新建沼气池1000口,安装太阳能1000台,完成改厕1500座,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8%以上。加强林木、水源、土地、矿产等资源保护,严格执法监察,强化旱地挖沙和河道采砂管理,从严打击非法采砂采石行为,实施采砂权公开拍卖,保护河道生态环境,让____始终山美、水清、天蓝。
狠抓环境治理。继续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等“四创”活动,强化治污减霾措施,加强燃煤锅炉拆改和餐饮业油烟治理,实施水、气污染综合治理,遏制扬尘污染,着力改善县域大气环境质量。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000亩,改造空心村2个。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南区垃圾压缩站和15座公厕。实施“美丽乡村、洁净家园”创建活动,开展农村污染连片治理和农家乐污染专项整治,完成畜禽污染治理项目3个,努力建设生态式村庄、田园式家园。
(四)以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激发县域经济新活力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开放步伐,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镇级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卫生计生、食品药品和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做好“营改增”等财税体制改革。申报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进一步推进大学区管理制,加大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提高卫生、教育管理水平。运用市场机制盘活供销、粮食、经贸等系统国有资产,稳步推进县属企业改制。创新信贷融资体制机制,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水利、市政、教育、医疗等领域。探索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产权确权发证工作,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
提高招商引资水平。举办形式多样的项目推介会、投资环境说明会,提升____知名度和吸引力。坚持择商选资,招优引强,建立项目筛选评估退出机制,规范已签约项目,集中清理闲置资源、圈而不建的项目。做好重大项目策划、包装,以家具制造、食品加工、现代农业和休闲旅游为重点,开展招商活动5次以上。组织参加好第十八届“西洽会”,力争签约项目15个以上,总投资额80亿元以上。完善招商项目保障、推进和考核机制,确保签约项目顺利落地。综合治理投资环境,加强窗口单位、执法人员监管,规范执法部门对企业检查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加快合作共建步伐。深化与曲江新区、西投控股、市建工集团、市水务集团、陕西天然气公司战略合作,丰富合作内容,提升合作层次。加大与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经济开发区、航天四院等单位的合作共建力度,创新合作模式,建立合作机制,全面启动灞河环东大桥、灞源小城镇建设等一批项目,促进城乡统筹,实现互补共赢。推动西北家具工业园与西安现代纺织工业园的合作,实现道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五)以民生普惠彰显发展,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
坚持民生优先,将财政支出和新增财力的80%向民生领域倾斜,提高民生保障质量,致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让群众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康乐、住有佳居。
促进社会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城镇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改善偏远地区教学点条件,加快县职教中心建设进度,新建7所镇中心幼儿园,建成52所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规范寄宿制学校管理,启动“双高双普”工作,实施高中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成县图书馆新馆和玉山文体中心。加快县医院迁建项目进度,实施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程,完成横岭、焦岱中心卫生院基础建设,规 范药品三统一运行管理,加强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做好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工作,稳妥推进“单独二孩”政策。新建安全饮水工程65处,全面落实城乡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改善山岭地区教师和医务工作者待遇。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新农合补助标准,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3%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建成保障性住房400套。实施特殊群体关爱工程,继续减免贫困高中学生学杂费,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做好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减轻贫困群众负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成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出台全县征地补偿标准和新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办法,建立被征地农村居民社保及就业安置长效机制。
提升社会管理满意度。开展质量兴省先进县创建活动,推进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扎实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把素质高、本领强、能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人选到村级班子中。改善社区基础条件,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诉访分离,继续开展积案集中化解活动,做好重点群体稳控,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和舆情引导机制。深化“安全生产规范监管年”活动,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建设,强化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及校园等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化“平安____”创建,加快县拘留所、治安监控平台建设,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模式,强化治安社会面管控,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
(六)以提升效能保障发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树立“依法律行政、按规律行政、守纪律行政”意识,规范公权运行,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着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进一步规范施政。把依法施政摆在突出位置,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打造法治型政府。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公示听证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县长信箱、县长热线等政务平台,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
进一步提高效能。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属地化管理,主动承接好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县镇事权,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促进政府职能加速转变。深入开展“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完善机关服务管理制度,实行办文办事限时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推进政府系统绩效管理,完善工作督查、考核、考评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和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加大对目标任务、重点项目的检查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的有关规定,着力整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着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加强公务人员教育管理,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权力、资金和资源密集领域反腐力度。切实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系列规定,从严控制“三公”支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树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