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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1
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依法行政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发现问题、力促整改,标本兼治、防范未然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强化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控,规范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零死亡”年度目标,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督促责任单位和部门依法依规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和查处,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对象
按照“三个必须”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督查对象为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延伸至行业所属企业。
四、分组安排
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行业负责人及业务部门(科室)成员略
五、督查内容
(一)对于交通运输企业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及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情况。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方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
4.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5.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设(修编)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6.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情况。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能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7.其他应当检查的职业健康等安全生产事项。
(二)对于交通运输监管部门重点检查
8.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信息、总结。
9.责任制建设情况。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并制定单位、部门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三个清单”制度,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10.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部署“平安交通”“道路运输平安年”“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11、安全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日常检查、隐患整改、督查督办(挂账)、宣传教育(七进)、培训、例会等工作制度并正常开展,是否进行记录并存档保存。
12.安全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的情况或问题进行跟踪处理,闭环管理相关资料档案;加强节日假期、重要时段、恶劣天气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客运站场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应急预案、有处置措施。
13.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情况。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定加快推行工作进度,对发现风险点和问题隐患进行整改或督办,建立常规巡查制度。
14.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培育一支专业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继续推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
15.其他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六、督查方法及形式
(一)督查方法
监督检查按照“企业自查、责任单位(部门)全面检查、局综合督查”的三级联动方式进行,以“双随机”抽查方式为主,做到对全行业、全领域的全面覆盖。在方式上,根据需要采取局机关人员独立进行、与局属行业管理部门联合进行、局属行业管理部门人员直接进行等;在方法上,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查现场与查工作台帐相结合等。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力求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与发现经验、总结推广相结合,对安全隐患现场督办与挂牌督办相结合,现场情况反馈与综合发文通报相结合。
(二)督查形式
1.综合督查
1至3月,以春运、春节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客货运量快速增加、公路通畅安全、交通建设施工复工安全生产和大雾(霾)雨雪冰冻等天气气候状况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至5月,以“五一”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假日出行小高峰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前安排部署汛期行业安全应急工作。
6至9月,以汛期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汛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局地突发性暴雨大风等天气气候状况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至10月,以“中秋”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旅游运输和公路通畅安全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1至12月,以冬季恶劣天气为重点,开展应对寒潮、雾霾、冰雪等天气和交通建设施工可能存在“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局领导带队,全面督查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
2.专项督查
以长途班线客车、旅游包车为检点的道路客运专项整治;以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的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交通建设项目落实施工方案等专项整治;城市公交运营安全检查;安全经费提取和职业健康专项检查;防汛专项检查;夏季消防大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自治区、市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为重点。
由局养管科组织,围绕工作重点组织针对性督查检查。全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不少于6次,原则上每2个月1次(附件1)。
七、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科学安排进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和减少监督检查项目任务。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要组织对行业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详细台账。台账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时间、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等,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2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伤亡,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监督检查对象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水上道路施工企业。
三、监督检查任务
1、综合性检查:全年组织4次;
2、局领导班子带队督查:全年组织2次;
3、邀请第三方专家检查:全年1-2次;
4、专项检查:根据时节和上级部署及本系统实际情况开展。
四、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2、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3、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1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规范检查文书。在对各单位检查督查时使用的现场检查督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统一使用规定的文书,做到手续完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3
【摘要】: 各市安监局、省重点监管企业: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10〕11号)文件要求及全年工作安排,今年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将从2010年9月开始进入省级督 各市安监局、省重点监管企业: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10〕11号)文件要求及全年工作安排,今年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将从2010年9月开始进入省级督查检查阶段。现将督查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重点内容 督查检查的重点:2009年专项整治中确定为一类企业的关闭落实情况和 二类企业的隐患整改情况,特别是列为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2009年未进行专项整治企业的整治情况。 (一)对政府的检查内容。 1、市、县政府按照省政府(晋政发〔2010〕11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 2、对三类企业实施分类整治的情况。一类企业是否彻底关闭取缔;二类企业是否停产整顿,对整改无望的予以关闭。通过整顿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严把验收关,经有关部门验收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三类企业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生产。对三类企业是否落实了监管责任,做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三落实。 3、组织市、县级政府检查的情况。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整的基础上,各市、县人民政府是否在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行政区内一类、二类、三类化工企业继续组织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责成企业限期整改或依法给予处罚。对违法生产、违法建设项目和事故单位是否进行了严格查处。 4、2008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去年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中被列为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整改销号情况。 (二)对企业检查内容。 1、属于一类企业的,是否关闭到位,关死关实,是否有死灰复燃现象,并已办理安全许可证注销手续。属于二类企业的,是否真停真整。整改达标的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复产复工验收,并保持了安全生产条件。属于三类企业的,是否对09年专项整治中提出的隐患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切实加强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保证安全生产。 2、是否存在违法生产的行为,如:隐患逾期未整改;事故未经查处;违法采购、销售危险化学品;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或试生产备案超期继续生产经营;拒绝执法检查等。 3、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有违法违规项目的是否予以了处罚。 4、是否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整。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晋政发〔2008〕30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5、深化专项整治以来排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是否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进行监控和整改,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较大及重大隐患的整改做到五落实,限期完成整改。 6、每年定期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上报。 7、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安全自动化控制和联锁改造是否实施情况。 8、重点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监管三落实及现场执法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 9、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 10、企业目前有无发现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要求 省级督查检查组对各市要抽查一半以上的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成品油库。每个县的一类企业抽查率不低于30%、二类企业抽查率不低于20%、三类企业抽查率不低于10%。通过企业抽查检查,要对各市县级政府和企业的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排队打分。检查结束后,各组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向当地政府进行反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专项整治不认真的单位提请政府督办或限期整改。 四、督查机构 督查检查组由省安监局业务处室人员和专家组成。督查具体安排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市、县要根据省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成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深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今年专项整治的意义、措施、步骤和要求。 2、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整中,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省政府晋政发〔2008〕3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制订具体的自查自整方案,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组织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以板报、企业内部报纸等形式进行公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驻晋中央及省属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对所属企业和单位开展自查自整工作。 3、各市、县要组织力量对各类企业进行排查。在去年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基础上,重新确定三类企业名单。在7月31日前,各市局向省安监局上报《化工专项整治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同时报电子版),要加盖市安监局公章和分管领导签字。 4、要认真组织对各类企业的检查。其中,县级检查比例为: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70%以上,三类企业50%以上;市级检查比例为:一类企业70%,二类企业50%以上,三类企业30%以上。并于8月15日前,将本地市级检查完成情况上报省局监管三处,并填报《全省化工专项整治市级汇总表》(附件2)(同时报电子版)。 5、省安监局在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检查中,要按照规定的抽查比例,分别组织对政府和重点企业组织督查。对危险性较小、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委托市、县进行督查。对政府和企业进行检查时,检查组要分别填写《省化工专项整治对政府督查检查情况表》(附件3)和《省化工专项整治对企业检查情况表》(附件4),并制作电子版。 6、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监管权限,由相关安监部门下达执法文书,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处罚。 7、督查中,各检查组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准则,不得向企业吃拿卡要,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8、从7月底开始至12月底,各市安监局在每月25日前要向省安监局监管三处报送当月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及其电子版。 联系人:王珂 联系电话0351-6819779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全省化工专项整治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全省化工专项整治市级检查汇总表》附件3、《省化工专项整治对政府督查检查情况表》 附件4、《省化工专项整治对企业检查情况表》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4
一、检查对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以22家个体商店、1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8家企业、6所学校及1家医院、2家加油站及辖区建筑工地等为主的涉及生产安全的辖区内所有经营个体,部门单位见附表1。
二、检查内容及时间
1、常规检查:各村村主任为本村安全生产检查负责人,要做到每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单位进行巡查一次;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做到每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环节进行巡视;各村行政点长要做到每月对该村范围内安全生产单位进行督查一次;镇安监办要做到每月对全镇所有安全生产单位进行巡查一次;镇安委会至少每季度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次;班子成员对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带队检查每年两次,详情见附表3。
2、特定检查:①.清明前夕,镇安委会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市场是否存在售假及劣质烟花爆竹行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宣传预防火灾;②.五一期间,镇安委会要组织一次针对重点工业企业的专项大检查;③.端午节期间,镇安委会将组织针对食品行业的专项大检查,重点对全镇范围内大桶水生产及销售进行细致检查;④.寒暑假期间,镇安委会将分别组织一次针对校园安全及校车安全的大检查;⑤.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镇安委会将组织一次综合执法大检查,将覆盖安全生产各个领域。
3、重点检查:在监督检查对象中选取危险性较大的对象作为XX镇20xx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详情见附表2),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亲自带队,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其他大检查:镇安委会将配合市县各级的督导检查,按上级要求完成各阶段部署下来的专项检查任务。
三、检查要求
1、各村、各企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务必按镇党委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检查;
2、每次检查都要有检查的相关文字记录、影像资料,所有检查应填写相关表格,建立台账,并由检查人员签字;
3、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应单位及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上一级安监部门;
4、对于检查人员走过场,不严格执行检查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检查人员疏忽,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将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
四、检查人员安排
1、各村由村主任牵头进行常规检查,镇驻村点长为督导组长;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5
重庆市对于尽职免责的这一立法动向,引起广大安监人员的普遍关注。尤其是2015年12月底接连发生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滑坡等一系列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既暴露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牢固、不扎实的深层次问题;也反映了岁末年初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是事故多发易发的关键时期。各地安监人在这一高压态势下,基本上是刚开展完上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又纷纷马不停蹄杀“回马枪”、深入一线进行隐患排查回头看,面对基层防不胜防的一个个监管盲区、一个个管理漏洞,安监人真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周而复始连轴转。说句公道话,绝大多数安监人面对自身肩负的职责,每一年、每个月、每一天都是这样度过的。安监人每天面对如此大的工作压力并不觉得苦,但从权责对等的角度说,对尽职免责在法律法规中作出明晰规定,这也应是安监工作人员享有的权利。如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为切实保护安全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办法》明确规定了安全监督人员不承担行政责任的以下六种情形:因不可抗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擅自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已责令并督促建设工程责任主体整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拒不整改或者在整改期限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因建设工程责任主体采取隐瞒、欺骗等行为,致使无法正确履行监管责任的;因建设工程中止或者终止,停止安全监督后发生安全事故的;安全监督人员已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履行职责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可以有“尽职免责”,安全生产监管怎么就不能有呢?近些年来,在一些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出现了对当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责任追究过程中“一概而论”的现象,只要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当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就脱离不了干系,轻重都要被“打板子”,这与依法治安原则不相符。
关于尽职免责的规定,并不是无法可寻。早在2012年年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中也提出,坚持权责一致、有错必纠和依法履职、尽职免责相结合,明确对已经按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程序履行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依法免予追究执法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中,虽然没有对尽职免责以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但也有迹可循。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很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按计划进行,在追究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时,要看其是否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履行了相应职责。如安全监管工作按监管执法计划进行,制度规范、程序完善、尽职有痕、履职到位,就应“尽职免责”。
新《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就是对“事故处理总得有人负责”的否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6
一、主要职责
县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业领域的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
(三)负责工业生产的综合管理;研究拟定工业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政策并监督检查;组织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收集、整理、分析和经济信息。
(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及建筑节能推广应用。
(五)研究提出全县信息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引导和扶持信息产业的发展;协调全县专用通讯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六)负责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运输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联合运输,做好交通运输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七)研究拟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负责国家明确分工的技术职称工作。
(八)研究拟定全民创业工作计划,制定全民创业发展措施;落实全民创业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全民创业相关工作。
(九)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县中小企业发展局主要职责:
(十)指导企业深化改革,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中小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科学进步和技术改造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十二)指导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参与指导企业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十三)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四)依法行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分析本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承担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十六)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调、监督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
(十七)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十八)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保护、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