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枢密韩太尉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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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枢密韩太尉书范文1

作第三人称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为第三人称,译作“他(她)(他们)”、“它(它们)”。如:①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②陈胜佐之,并杀两尉。(《陈涉世家》)③肉食者谋之。(《曹刿论战》)

有时也作第一人称,译为“我”。如:太尉苟以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上枢密韩太尉书》)

(二)助词

1.结构助词,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①予尝求古仁人之心。(《岳阳楼记》)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2.结构助词,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不译。如:①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②于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③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公输》)

3.音节助词。用来调整音节,无义,一般不翻译。如:①公将鼓之(《曹刿论战》)②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③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4.结构助词,是宾语提前的标志。如:①何陋之有?(《陋室铭》)②宋何罪之有?(《公输》)③而城居者未知之也。(《满井游记》)

5.结构助词,是定语后置的标志。如:①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岳阳楼记》)②北顾黄河之奔流。(《上枢密韩太尉书》)

(三)作动词,可译为“到”、“往”。如: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一)结构助词,译作“……的”“……的人”“……的事物”“……的情况”“……的原因”等,相当于名词性短语。如:①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愚公移山》)②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出师表》)③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为学》)④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唐雎不辱使命》)

(二)语气助词,用在主语之后表示停顿,谓语部分一般用“也”字结尾,起判断作用。如:①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②诸葛孔明者,卧龙也。(《隆中对》)

主要作连词用,可以表示以下关系:

l.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①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十则》)②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核舟记》)

2.承接关系,可译作“就”“接着”,或不译。如:①扁鹊望桓候而还走(《扁鹊见蔡桓公》)②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涉世家》)③环而攻之而不胜。前一个“而”就表示承接关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3.转折关系,译作“但是”“可是”“却”。如:①而未始知西山之怪特。(《始得西山宴游记》)②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爱莲说》)③欲信大义于天下,而智术浅短(《隆中对》)④环而攻之而不胜。后一个“而”字表示转折关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4.递进关系,译作“而且”“并且”或不译。如:①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亭记》)②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十则》

5.修饰关系,可译为“地”“着”,或不译。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②施施而行,漫漫而游。(《始得西山宴游记》)

(一)代词

1.作第三人称代词,可译作“他(她)”“他(她)的”“他们”“他们的”“它”“它们”“它们的”。如:①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十则》)②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口技》)③屠大署,恐前后受其敌(《狼》)

有时也译作第一人称代词“我”。如:偶然得之,非其所乐。(《上枢密韩太尉书》)

2.指示代词,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①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②复前行,欲穷其林(《桃花源记》)③以勉其学者也(《墨池记》)

也可译作“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①其一犬坐于前(《狼》)②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为学》)

(二)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疑问、猜度、反诘、愿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词配合,可译为“大概”“或许”“恐怕”“可要”“怎么”“难道”等,或省去。①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②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马说》)前一个“其”可译作“难道”,后一个“其”可译为“恐怕”。③安陵君其许寡人!其:可译为“可要”。(《唐雎不辱使命》)

(三)连词,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如: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尔。(《送东阳马生序》)

(一)介词

1.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如: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②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前一个“以”表原因,后一个“以”表目的。)(《出师表》)③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陈涉世家》)

2.介绍动作行为所凭借的条件,可译为“凭借”“按照”“依靠”等。①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马说》)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愚公移山》)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

3.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可译作“把”、“拿”、“用”等。如:①屠惧,投以骨(《狼》)②遂许先帝以驱驰(《出师表》)③以人之逸,待水之劳(《峡江寺飞泉亭记》)

(二)连词

1.表示目的,相当于现代汉语里的“来”如:①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狼》)②以光先帝遗德(《出师表》)③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④故为之文以志(《始得西山宴游记》)

2.表示结果,可译作“以至”‘“因而”。如:①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②以伤先帝之明(《出师表》)

3.有时相当于连词“而”。如:①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黔之驴》②醉则更相枕以卧(《始得西山宴游记》)

(三)“以”还可作动词(属于实词)用,可译为“认为”。如:①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师表》)②魏武将见匈奴使,自以形陋。(《〈世说新语〉三则》)

1.疑问代词,可译为“哪里”。如: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句末疑问语气助词,可译为“呢”。如: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曹刿论战》)

3.代词,相当于“之”。如:忽啼求之,父异焉(《伤仲永》)

4.兼词,用于动词、形容词之后,即兼有介词和代词的作用,相当于“从这里”“在那里”。如:①不复出焉(《桃花源记》)②寒暑易节,始一反焉(《愚公移山》)③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曹判论战》)

连词“虽”在文言文中主要有两种用法。

1.表示假设,可译为“即使”。如:①虽千里弗敢易也,岂止五百里哉(《唐雎不辱使命》)②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三峡》)

2.表示转折,可译为“虽然”。如: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送东阳马生序》)

(一)代词,起指示作用,译作“这样”“如此”。如:①父利其然也(《伤仲永》)②谓为信然。(《隆中对》)③然后知是山之特立。(《始得西山宴游记》)

(二)连词,表转折关系,译作“然而”“但是”等。如:①然足下卜之鬼乎(《陈涉世家》)②然志犹未已。(《隆中对》)

(三)语气助词,分三种情况:

1.用在形容词之后,作为词尾,译作“……地”。如:杂然相许(《愚公移山》)

2.用于词尾,译作“……的样子”。如:①临川之城东,有地隐然而高。(《墨池记》)②望之蔚然而深秀者。(《醉翁亭记》)

3.用于句尾,常与“如”“若”连用,构成“如……然”“若……然”格式,相当于“……的样子”

“好像……似的”。如: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

(一)作副词。有三种情况。

1.表示动作在时间上的承接,译作“才”。如:①断其喉,尽其肉,乃去。(《狼》)②太丘舍去,去后乃至。(《〈世说新语〉三则》)

2.表示动作在时间上的承接,译作“就”。如: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陈涉世家》)

3.表示出人意料,译作“竟”“竟然”。如: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桃花源记》)

4.用于判断动中,相当于“是”“就是”。如:当立者乃公子扶苏。(《陈涉世家》)

(二)作连词,表示前后的衔接或转折,可译为“于是”。如:①乃入吴寻二陆。(《周处》)②乃重修岳阳楼。(《岳阳楼记》)

(三)作代词,译为“你、你的”。如: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示儿》)

介词“于”的主要用法有:

1.表示动作发生的处所、时间,译作“在”“从”。如:①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②子墨子闻之,起于鲁(《公输》)

2.表示动作的对象,译作“向”“对”“同”“给”“到”等。如:①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愚公移山》)②贫者语于富者曰(《为学》)③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出师表》)④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孟子〉二章》)⑤况仁人庄士之遗风余思,被于来世者何如哉(《墨池记》)

3.用在被动句中,介绍行为主动者,可译为“被”。如:“受制于人”的“于”。

4.用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作“比”。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鱼我所欲也》)

5.表原因,可译为“由于”“因为”。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二章》)

“为”作为动词有两种基本用法,一是表判断,一是表动作行为。这里只介绍“为”作为介词的用法。

1.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作“向”“对”等。如:①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②此人——为具言所闻(《桃花源记》)

2.表示被动,译作“被”。如:梅花为寒气所勒(《西湖游记二则》)

3.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如:为我谢曰:“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

(《韩愈短文两篇》)

上枢密韩太尉书范文2

一、课堂教学环节

(一)学习目标

(在上正课之前老师用ppt展示)

1.掌握“周、比、直、谅”在文中的含义。

2.理解孔子在择友、察友、处友方面的主要观点。

(二)教学过程

环节一:导入

1.(从课题直接入手)师:同学们,今天我们学习《〈论语〉选读》的第八课《周而不比》,请同学们说说“周而不比”具体的含义。(这一方面直接解决了“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的理解,同时还为了引出这一课主要讲述“与人交往”的话题。)

2.“和人交往”很重要,可我们又该和谁交往呢?看看孔子告诉了我们什么。(接下来让同学自由朗读课本,并找出孔子交友的标准)

环节二:孔子的择友标准

3.学生在读课文之后,基本上都能明确(用ppt展示):

(16.4)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师过渡)孔子告诉了我们,在我们身边,朋友有益友也有损友,而且他也分别举了三种。请同学们理解孔子的择友标准。关于益友三类

第一类:“直”

我们怎么理解孔子的“直”的思想?让学生思考并回答,学生基本上会说“直”就是“正直”的含义。于是又追问,既然是“正直”,那又怎么理解孔子在“何以报德”问题上的“以直报怨”的思想呢?“正直”又怎么理解?

学生于是会对“正直”加以阐释,诸如“正当的手段,即法律手段”“原则性”等。等到同学们回答差不多时,老师进行补充理解(用ppt展示):

所谓“直”,即真诚而正直。什么叫真诚?我如果不喜欢你,就不再和你来往;如果我觉得你可以被原谅,那我再给你一次机会。那什么是正直?正直包括社会上的法律,代表公平,如果你得罪我,违反法律的话,法律伺候。否则,就变成了姑息养奸,你伤害了我,我却还容忍的话,你以后可能又去伤害别人。

(这样,即对“直”的字面意思理解了,同时又深入到了孔子“直”的深层思想,这可能更能有助于学生全面理解儒家“直”,并非我们所理解的直爽,直接,甚至是“以牙还牙”。)

第二种:“谅”

让学生理解“谅”在文中的含义,“诚信”。然后让学生思考什么是孔子所谓的“诚信”呢?最后老师总结,并举了坡《僧圆泽传》的例子,以便加深学生对“谅”的理解。

第三种:“多闻”

“多闻”字面意思很简单,即“见识广博”。在这基础上,进一步追问,什么样的人才能称得上是“多闻”之人呢?让学生举例说,通过学生的发言,基本上明确,多闻不单单是指看的文章多,还有更重要的就是具有丰富的生活阅历。于是用ppt展示苏辙《上枢密韩太尉书》一文中的关于赞扬司马迁的文字:

苏辙在《上枢密韩太尉书》中称赞司马迁说:“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与燕赵间豪俊交游,故其文疏荡,颇有奇气。”

还顺便举余秋雨《文化苦旅》《千年一叹》的例子,真是“行万里路,读万卷书”方可称之为“多闻”之人。

老师总结孔子关于“益矣”的感叹:我们人的一生是有限的,生活范围也是有限的,但如果我们能长期与诸如“直”“谅”“多闻”之人在一起,我们也会受渐染,那当然就“益矣”呀,所以我们一定要多与好人在一起,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当然,孔子还举了三种损友,关于损友的理解,我只让同学们举一些例子,有同学举到清朝的和坤,宋朝的蔡京等,这都是孔子所说的损友之人。

4.通过孔子的话语,我们懂得了“益友”和“损友”的区别。那我们来看看孔子有没有给我们树立“益友”的榜样?

学生很快就回答“晏平仲”,于是引出(5.17)内容: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接着让学生思考如下问题:

①怎么理解“善与人交”中的“善”的含义?(明确:表层含义是“擅长”,深层含义“用真诚正直的心去与人交往”。)

②“久而敬之”的“之”怎么理解?是代指“晏平仲”还是“别人”?

让学生思考并回答,接着老师明确“之”指代“晏平仲”,并从语境与句法上加以补充证明。

环节三:察友的方法

5.(师过渡)我们又怎样去察看一个人是益友还是损友呢?

明确:(2.10)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理解:“人焉廋哉”的句式特点,“以”“由”“安”的含义。)

(4.7)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理解:为什么“观过,斯知仁矣”?)

让学生谈自己的理解,然后用ppt呈现:

错因人而异,一个人的过错在一定程度上能折射出一个人的品性。对所犯过错进行分析就往往能知道犯错者是哪一类人,如君子常因过于厚道而犯错,小人则常过于刻薄而犯错。比如“子路丧姊,期而不除,孔子非之。子路曰:‘由不幸寡兄弟,故不忍除。’子喟然叹曰:‘观过知仁矣!’”

(15.17)子曰:“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理解:“言不及义”“好行小慧”的含义。)

环节四:处友的原则

6.当我们交到了好朋友,我们又该如何与好朋友相处呢?

(15.15)子曰:“躬自厚而薄于人,则远怨矣。”(这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原则。)

(15.23)子曰:“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这是公平公正原则。)

重点理解下面两则章句:

(4.26)子游曰:“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

(12.23)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

理解:

①让同学们概括出这两则共同讲了一个什么原则?(这是一种“适可而止”原则。)

②请同学们思考,为什么“事君数,斯辱矣”?为什么“朋友数,斯疏矣”?为什么劝导朋友还会自取其辱呢?(学生可以联系一些实例加以理解。接着用ppt展示李泽厚的解读)

朋友之道,平等独立,不宜强加于人,即使忠言善告,也应适可而止;如不接受,也就算了,否则自讨没趣。这种“处世之道”,至今有用。但它之所以不仅是“处世之道”,因为它显现了作为本体的某种人际关系的具体的情理刻度。过此刻度则此关系不再维系。孔学中朋友之道最宜于现代的社会公德,即以独立、自主、平等的个体之间的关系为基础也。

——李泽厚《今读》

7.通过文本的学习,我们知道了要如何交益友,如何寻益友。可是,我们交益友的最终目的又是什么呢?

明确:“以友辅仁”。

(三)课堂总结

孔子交友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帮助自己实现“仁”的追求。“仁”是孔子思想的最核心的东西,交益友只是手段,而真正的目的则是实现自己的“仁”的思想。“仁”是《论语》学习中的一个重大课题,要想全面而深刻地知道孔子“仁”的思想,还希望同学们在课后去读经典著作《论语》,你会发现那部经典中会有很多孔圣人的智慧。

二、课堂观察

这是一堂上得很“实”的语文选修课。课堂上,老师并没有把教学的重点放在文言字词的梳理上,但也没有脱离《论语》中的重点字词的理解,而是从《论语》中的重点字词的理解出发,深挖《周而不比》中蕴含的丰富的思想。这样的《论语》选读课堂,一方面注意到了《论语》学习中的语言层面的学习,另一方面也注重了思想文化的把握。老师能把这两方面在课堂中结合起来,使得这堂课听起来很流畅,让学生学有所得。

比方说,课堂的第一个环节,讲择友的标准时,老师抓住了“直”这个重点字,让学生去理解。学生很快就说是“正直”,因为这是书上翻译中所说的,但到底什么是“正直”,有的学生不一定很清楚。于是老师又让学生自己去思考“正直”的含义是什么,最后,老师还加入了自己的理解,说《论语》中的“直”除了“正直”之外还有“真诚”的含义。当然,这种理解不一定准确,但这种个性化的解读也无不可。这就是一种语言层面的学习,对“直”的正确全面的理解能更好地把握孔子“直”的思想,最关键的是让学生明白此处的“直”并非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这个人性格很“直”之类。之后,老师通过“直”的含义对孔子“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思想进行理解,这符合了文化层面的教学要求。

再比如,老师在讲“多闻”一词时,字面意思很简单,就是博学多闻。那到底怎样的人才能称得上是多闻的人呢?从这个问题出发,让学生明白,“多闻”的意义,不单是指看的东西多,学的东西多,更重要的是生活阅历丰富,之后老师举了司马迁的例子。这其实也是一种语言学习的方式。当我们所看到的语言特别简单时,又如何去深挖它的字里含义呢?这是语文学习所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能力。

《论语》思想的理解离不开《论语》章句的本身,如果脱离章句语言本身去大谈特谈孔子的思想,又很容易将《论语》课上成是思想政治类的说教课,那就不是语文课了。这堂课中,老师始终没有忘掉这是堂语文课,比如在讲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这句话的理解时,老师让学生从语法和内容两方面去思考,这就是一种语文学习。

上枢密韩太尉书范文3

[关键词] 沈钦韩;《范石湖集注》;诗歌注释;以考证注诗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5595(2015)04-0081-05

沈钦韩(1775―1831),字文起,江苏吴县人。嘉庆十二年举人,道光二年授宁国县训导,生平事迹见《清史列传》、徐世昌《清儒学案》、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等。作为诗文注释者,沈钦韩著有《韩昌黎集补注》、《苏诗查注补正》、《王荆公诗集注》、《王荆公文集注》、《范石湖集注》等。《苏诗查注补正》的补正对象主要是清初的查慎行注,初步展示了沈钦韩的考证水平。《王荆公诗集注》是针对宋代李壁注的补注,更见考证功力。同为宋诗的注释,《范石湖集注》则不是补注。在沈钦韩之前,范成大诗集并未引起注释者的关注,由沈氏自行作注,亦可从另一个角度考察沈钦韩的注释特点。

一、沈钦韩的治学特点与“以考证注诗”方法的形成

(一)沈钦韩擅长经、史考证

沈钦韩处于朴学发展到最高峰的乾嘉时期,在支伟成编撰的《清代朴学大师列传》中,沈钦韩被列为“考史学家”,着力于经、史的补注疏证之学,主要著作有《春秋左氏传补注》十二卷、《考异》十卷、《左氏地理补注》十二卷、《两汉书疏证》、《三国志补训故》等。

沈钦韩还特别重视地理著作的研究,著有《水经注疏证》四十卷,对戴震的《水经注校》、赵一清的《水经注释》及《水经注刊误》皆有所辨正。总而言之,沈钦韩擅长于疏通、补正前人的经、史注释,重点在于对地理、职官、史实等方面的考证。

(二)沈钦韩的诗歌注释与考证之风

清代学术的核心是古典的考证学,无论经、史、子、集中的哪一类文献,清代学者一律先强调其作为历史文献的属性,治学以名物、地理、职官典制、史实等的考证为基础。在清代学者眼中,唐、宋诗集有两种属性:既是文学作品,又是一种历史文献。在清代重视考证的学风的影响下,清代诗歌注释者将前代诗歌的历史文献属性放在第一位,其次才顾及其文学作品属性。

迄至乾嘉时期,诗歌注释者专注于考证史实,而不敢轻言诗歌的意义。冯集梧在《樊川诗集注》中指出:“自孟子有‘知人论世’及‘以意逆志’之说,而奉以从事者,不无求之过深。夫吾人发言,岂必动关时事?……兹故第诠事实,以相参验,而意义所在,略而不道。”[1]冯集梧不主张单纯地采用“以意逆志”之法探寻诗歌的言外之意,而强调从“知人论世”的角度出发,采用历史考证的方法,在史料的基础上解释诗歌的基本意义。

受乾嘉诗歌注释风气的影响,而且沈钦韩本人亦长于经、史考证,于是沈氏将史学考证的方法移植到诗歌注释中,通过考证故实以解释诗意,形成“以考证注诗”的方法。在《王荆公诗集注序》中,沈钦韩提出了对诗文注释的根本认识:“夫读一代之文章,必晓然于一代之故实,而俯仰揖让于其间,庶几冥契作者之心。”[2]自序1他所说的“故实”,包括地理、职官、典制等历史名词与人物生平事迹等历史事实。沈钦韩注释韩愈、王安石、苏轼、范成大等人的诗集,都基于这种认识。

二、沈钦韩的宋代历史事件补注:人物生平与时事背景

“知人论世”向来是理解诗歌意义的关键方法。宋诗偏好叙事、议论,范成大为南宋一代名臣,许多诗篇与朝中要员、重大时事密切相关。诗题或诗句中的人物与事件,是理解诗意的重要线索。因此,沈钦韩《范石湖集注》的“知人论世”方法,实际上是一种“以史证诗”方法:以诗中的人物与事件为线索,探究与范诗相关的时代背景,并将其再现给读者。其中的重点,在于运用“印证”的方法,即将范诗的诗题或诗句与时事相互对照、印证,用各种文献材料中的史实解说、佐证诗意。除此之外,同时还强调“考证”、“辩证”。因为对于生活在清代的沈钦韩来说,离范成大的时代已有六七百年之遥,关于范成大的史料,良莠不齐,必须通过严密的考证辨其真伪。沈钦韩作为一位优秀的考史学者,在考证范诗中的人物与事件方面可谓用心良苦,不但能细致深入地解释诗意,而且常常能指出范成大本人的错误,取得了重要的成就。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8月

第31卷第4期何泽棠,等:论沈钦韩的《范石湖集注》

(一)补充说明诗题中涉及的人物生平与重要事件

诗题中的人物与史实是理解诗意的关键线索,题中只是点到为止。注释者则要进一步发掘相关的史料,翔实地再现当时的背景。

如《送陆务观编修监镇江郡会稽待阙》,沈注云:“《陆游传》:孝宗即位,迁枢密院编修官。时龙大渊、曾]用事,游为枢臣张焘言:]、大渊招权植党,荧惑圣听,及今不言,异时将不可去。焘遽以闻,上诘语所自来,焘以游对。上怒,出通判建康府,寻易隆兴府。言者论游交结台谏,鼓唱是非,力说张浚用兵,免归。诗盖作于其时。”[3]528

本诗是一首送别诗,通过沈注的说明,读者能充分了解本诗的送别原因在于陆游因反对权奸、力主北伐而获罪,从而免职贬官于镇江。

沈钦韩有时能延伸说明诗意,如《次韵周子充正字馆中绯碧两桃花》。沈注云:“《宋史》:周必大,字子充。绍兴二十年第进士,召试馆职,高宗读其策曰:‘掌制手也。’守秘书省正字。《老学庵笔记》:馆职常苦俸薄,而吏人食钱甚厚。周子充作正字时,常戏曰:‘岂所谓省官不如省吏耶?都下旧谓馆职为省官,故云。’”[3]525

本诗的重点在于咏馆中的桃花,沈注由诗题中的“正字”、“馆中”等字样出发,有意发挥,交待了周必大对馆职清苦生涯的调侃。虽有借题发挥之嫌,但仍属有益的补充。

沈钦韩特别重视范成大与题中人物的关系,如《提刑察院王丈挽词》,沈注云:“卢熊《苏州府志》:范成大早孤废业,葆喻勉切至,留之席下,程课甚严。”[3]531如果没有沈注,读者会认为本诗是一首普通的挽词。通过沈注的重点补充说明,读者才能进一步领会范成大对王葆深切的悼念之情。

(二)对诗句中涉及的历史事件,沈钦韩也能予以详细的补充说明

如《次韵刘韶美大风雨坏门屋》“缃缥如山昼掩开”,沈注云:“本传云:奉入半以储书,凡万余卷,国史录无遗者。御史张之纲论仪凤录四库书以传私室,遂斥归蜀。此诗故有‘缃缥如山’之句。《庚溪诗话》:刘韶美酷嗜书,喜传录,又置副本,亲自仇校,至杜门绝交。张持国之纲为副端,言其书癖,至旷废职事,以是罢归蜀。关寿卿以诗赠行云:‘只因翻故纸,不觉堕危机。’”[3]525526

本诗的“缃缥如山”,是指刘韶美的藏书非常丰富,以致堆积如山。范诗只用了一句巧妙的比喻,却无法让读者了解具体的细节。通过沈注的说明,读者可以了解刘韶美藏书之富、嗜书之痴的特点,甚至因此而罢职归乡,是对诗句完整有效的补充说明。

(三)指出正史之误

如《太保节使赵公挽词》,沈注云:“《宋史・赵密传》:太原清河人。政和四年,用材武试崇政殿,授河北队将,积功至崇信军节度使,转太尉,领殿前都指挥使。乾道元年九月致仕。卒年七十一,赠少傅。此云太保,盖史之误。”[3]530

挽词是一种严肃的作品,如果将逝者的官衔弄错,将贻笑千年。范成大作为一代宰执及一流文学家,不会犯下如此低等的错误。因此,通过范诗的题目,可知《宋史》本传所载赵密官衔有误。

(四)指出范诗可以诗补史

如《镇东行送汤丞相帅绍兴》,沈注云:“《宋史・汤思退传》:绍兴二十九年,进左仆射。明年,侍御史陈俊卿论其挟巧诈之心,济倾邪之术,观其所为,皆效秦桧。盖思退致身,皆桧父子恩也。遂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隆兴元年,符离师溃,召思退复相。思退阴谋去张浚,浚罢政,复密令孙造,论敌以重兵协和。言者极论思退急和彻备之罪,遂罢相。寻责居永州。太学生张观等七十二人上书,论思退等奸邪误国,招致敌人,请斩之。思退忧悸死。按,史不载其帅绍兴事。《老学庵笔记》:汤岐公自行宫留守出守会稽,朝士以诗送行者甚众。”[3]524

《宋史》的汤思退本传,虽然记述了他的平生主要事迹,但未必能面面俱到。这首范诗,述其出守绍兴之事,足以补史之阙,更兼有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为证,是“诗史互证”中“以诗证史”的一个范例。

三、沈钦韩的宋代历史名词补注:典制与地理

宋代诗歌中出现的各种当时的专有名词,如职官、典制、地名等,与人物生平和历史事件相比,虽然不是构成诗歌意义的关键因素,但若不加以重视,同样会妨碍对诗意的理解。范成大诗中所涉及的职官典制、地理等名词,对当时的读者来说比较熟悉,不会造成太大的理解障碍,但对于六百年后的清代读者则未必如此。因此沈钦韩观察角度大不一样,沈云:“凡单词隐义,彼时习以为常,而后人如芒如者,亦十得五六。虽心力有不逮,睹闻犹未广,然大略可见。”[2]自序1沈钦韩说的“单词隐义”,指的就是典制、职官、地理、风俗、名物等特定的历史名词。沈氏指出,作者与当代注释者习以为常的名词,对于后代读者来说,已经成为历史,后代读者与宋人的理解可能大相径庭,甚至完全不知所云,难以索解。沈钦韩之前的王维诗的注释者赵殿成也指出了这一问题,他在《王右丞集笺注例略》谈到:“官制历代更易,地理屡朝变迁,稽古家以二者为最难考订。”[4] 因此,沈钦韩格外重视对宋代历史名词的解释,重点又在于典制与地理。

(一)典制

相对于唐诗而言,宋诗与当代典制的联系,不仅仅在于诗题或诗句中包含了这类名词,而且在于其中的某些缘事而发、直陈其事的句子,其起因往往可以追溯到当时的职官、典制。如果不了解职官、典制,就不可能对句意作出准确的理解。范成大作为一代宰执,宦海浮沉之中与朝中各色人物唱酬来往者众多,诗中内容与典制职官的关系更加密切,因此沈钦韩一再强调宋代典制问题的重要性。沈钦韩凭借本人的学力,能从典制出发,对诗意作出补充说明。

1. 范成大的诗题与诗句,常常提到与典制相关的史实。如果不对其中有关的典制作出全面的解释,就无法正确理解诗意。

如《四时田园杂兴六十首》“不惜两钟输一斛”,沈注云:“《山堂考索》:淳熙六年,漕臣条具州县取民色目曰二税,就州输纳,创为色目,既倍收合耗,重价折科,又刷其合零就整,一寸纳一尺,一合纳一升,谓之畸零钱。《容斋随笔》:今时每当输一石,而义仓省耗别为一斗二升。官仓明言十加六,复于其间用米之精粗为说,分若干甲,有至七八甲者,则数外之取亦如之;庾人执,从而轻重其手,度二石二三斗乃可给。至于水脚头子市例之类,其名不一,合为七八百钱,以中价计之,并就船负担,又须五斗,殆是一而取三。以予所见,惟会稽为轻,视前所云,不能一半也。”[3]591

范成大的《四时田园杂兴》,继承了唐代白居易、张籍、王建等人的新乐府传统,感叹民生疾苦,有为而作。此句“不惜两钟输一斛”,意在感叹百姓负担之重。但诗句所言,言简意赅,读者尚未能了解具体的细节。沈钦韩引用各种笔记,将相关的赋税制度一一列举,从而能令读者明白范诗的语中深意。

2. 在范成大的诗题或诗句中,虽然没有直接议论宋代的典制,但如果不了解宋代的典制,就无法对这些诗句作出正确的理解。

如《次韵虞子建见跏甏作醮》“台架尘侵侣钒担花书墨渍笏头斑”,沈注云:“《归田录》:方F侣芬源土礁,御仙花以赐学士以上。今俗谓侣肺笏头,御仙花为荔支,皆失其本号也。《宋史・舆服志》:带有金侣贰⒗笾А⑹β、海捷、宝藏等,惟侣贩F胯,余悉方胯。端拱中,诏作瑞草地侣肺姆F胯带,副以金鱼,赐中书枢密院文臣。又:张耆兼侍中日,特赐笏头金带。按石湖曾为宰执,故有此带。其节度使非帝任宰执者,即御仙花,不得用挛摹F渲疲挛恼撸四方五F,御仙花者排方。叶梦得《石林燕语》:宋次道记:金带曾经赐者,皆许系,宰相罢免,虽散官,并依旧服笏带。近岁,前执政官到阙,止系遇仙花带,从官非见带学士,亦不敢系。”[3]597598

这两句中的“侣贰薄“笏头”,并非诗篇的中心内容,范成大只是提到这两种名物而已。但如果不对这两样事物作出解释,后代读者完全无法理解其中含义。沈钦韩引用《宋史》与各类笔记小说,详尽地解释了与“侣贰毕喙氐牡湔轮贫取

(二)地理

上文已述,沈钦韩在经史考证中格外重视地理问题,著有多部地理考证著作。同样,他在诗歌补注中也重视地名的考证,从地名出发,对诗意作出补充说明。

1. 注释地名。

范成大一生行迹甚广,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北使燕山,南守桂海,西帅蜀中,更兼往来吴越,长镇京师,每至一处,必登山临水,访古探幽。因此,范诗中出现的地名甚众,除了府、县一类较大的行政区划之外,还有无数名胜古迹类的小地名。针对这些小地名,沈钦韩作了详尽的注释。他依靠北宋乐史的《太平寰宇记》、南宋王象之的《舆地纪胜》、祝穆的《方舆胜览》,明代曹学绲摹睹胜志》、《明一统志》,清代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大清一统志》等地理通志,以及《吴郡志》、《宣城县志》等方志,对范诗中出现的举凡江、湖、溪、涧、泉、渡、桥、峰、石、峡、坡、岭、岩、冈、亭、台、楼、阁、堂、榭、园、苑、门、洞、寺、观、墓、寨、村、舍、镇、铺、关等小地名,一一作了细致的描述与说明。

2. 说明题意。

如《次韵子文探梅水西春已深犹未开水西谓歙溪而黄君谟州学记云频江地卑盖此水为浙之源正可谓之江也》,沈注云:“《一统志》:水西山在泾县西南五里,高二百余丈,林壑邃密,下临赏溪,循溪而入,有坞曰水西坑,最幽胜。相传唐宣宗尝游此,有诗云:长安若问江南好,报道风光在水西。后人为建风光阁。《方舆纪要》:浙西在歙县西南百十里,源出婺源县之浙岭,东北流至县西七十里江潭,又东流百余里至率口,而会于率水,亦名渐溪,《水经》所谓渐江者也。又东流数十里至浦口,会练溪诸水,而为新安江,此浙江之源也。”[3]519

范成大在诗题中点出了水西(歙溪)是浙江之源,沈钦韩利用各种方志的记载,不仅描绘了水西的绝佳风光,而且还能证实这一点。

3.延伸说明诗意。

如《万州西山湖亭秋荷尚盛》,沈注云:“《纪要》:明洪武七年,改万州为万县,在夔州府西南二百八十里。《舆地纪胜》:西山距州治二里,泉荒草芜,郡守马元颍、鲁有开修西山池亭,种莲,植荔支杂果,凡三百本。蜀人张俞赋诗,有‘昔乃荆棘荒,今为兰蕙袭’之句。又:鲁池在西山上,即太守鲁有开所凿,广百亩,植以红莲,每岁花发,望如云锦。”[3]568

范诗提到万州西山湖中秋荷的盛况,沈钦韩利用南宋王象之的《舆地纪胜》,进一步说明了西山池亭建亭植莲的由来,重点渲染了湖中荷花的盛景,是对范诗有力的延伸说明。

4.辨析易混淆的地名。

如《峡州至喜亭》,沈注云:“《名胜志》:至喜堂在故夷陵县厅事之乐,朱庆基为欧阳修筑。按,朱庆基知峡州,欧公为夷陵令,至喜堂在县治,又有至喜亭在州治,两处不同也。”[3]550

无论是至喜堂还是至喜亭,都是小小的地名,然而两者不仅名称相似,地理距离也相隔不远,极易混为一谈。沈钦韩能在浩如烟海的史籍地志中注意到两者的不同,予以明确的辨析,功不可没。

5.辨析古地名。

如《送汪圣锡侍郎帅福唐》,沈注云:“《宋史》:汪应辰,字圣锡,信州玉山人。绍兴五年进士第一人,年甫十八。孝宗时,以权户部侍郎知福州。韩W《涧泉日记》云:汪圣锡在福唐时,宾礼李愿中。按,福州福清县,唐析长乐县地置万安县,天宝初改曰福唐,后唐长兴四年,又改曰福清。称福州曰福唐,盖宋时俗称。校《涧泉日记》者,不知福唐之即福州,注为恐误,何其浅陋也?”[3]526

沈钦韩指出,福州在唐代称为福唐,宋人因此将“福唐”作为“福州”的代称。而《涧泉日记》将两者视为两个不同的地名,显然是不正确的。

四、以范证范

所谓“以范证范”,就是利用范成大自己的其他著作,解释说明诗意。范成大一生著述甚丰,除《石湖集》之外,尚有《骖鸾录》、《揽辔录》、《吴船录》、《桂海虞衡志》等杂记类的著作。《揽辔录》是使金日记,《骖鸾录》为范成大自中书舍人出知静江府时纪途中所见,《桂海虞衡志》是范成大于淳熙二年除敷文阁待制四川制置使,由广右入蜀之时,道中追忆乾道二年由中书舍人出知静江府路途的见闻。《吴船录》是淳熙丁酉年自四川制置使召还取水程赴临安时随日纪所阅历之作。这些著作,与范成大的纪游诗,时常可互相印证。沈钦韩能够有效地利用这一点。

地理方面的印证如《清音堂与赵德庄太常小饮在余干琵琶洲傍洲以形似得名》,沈注云:“《舆志纪胜》:清音堂在余干之观音院,与琵琶洲相对。《一统志》:琵琶洲在饶州府余干县治南。《骖鸾录》:二十八日至余干县,前都司赵彦端德庄新居在县后山上,亦占胜。同过思贤寺清音堂,下临琵琶洲。一洲前尖长,后圆阔,如琵琶,故以清音名此堂。从昔为胜处,晁无咎题其榜。”[3]539

诗题点出了余干的琵琶洲以形似而得名,沈钦韩则利用了《骖鸾录》中的记述,进一步说明了细节。

名物方面的印证如《红豆蔻花》,沈注云:“《桂海虞衡志》:红豆蔻花丛生,叶瘦如碧芦,春末发。初开花,先抽一干,有大箨包之,箨解花见,一穗数寸,蕊淡红,鲜妍如桃杏色,蕊重则下垂如葡萄,又如火齐璎珞及翦Z鸾枝之状。”[3]543《食罢书字》中的“扶头酒”、《宜斋雨中》的“荔子”、“红蕉”,《丙午新正书怀十首》中的“乌榄”,皆用《桂海虞衡志》。这一类以范成大的杂记解释印证他本人诗中的各种内容,直观可靠,行之有效。

其余如《玉虚观》、《方竹杖》二诗,亦用《骖鸾录》;《瞿塘行》、《后巫山高》用《吴船录》,余例尚多,不一一列举。

五、指出范成大的错误

沈钦韩以精于考证著称,在《苏诗查注补正》、《王荆公诗集注》等著作中,他能够指出宋代的李壁、赵次公、赵夔,清初的邵长蘅、查慎行等注释者的诸多错误。《范石湖集》在沈钦韩之前无人作注,沈氏将考证的重点放在诗集的刊刻传写以及范成大本人因审核不周而犯下的种种错误之上。

有的是音近而误。如《与吴兴薛士隆使君游弁山石林先生故居》,沈注云:“隆当作龙,名季宜。《宋史・儒林传》:薛季宣,字士龙。”[3]537

有的是形近而误。《醴陵驿》“绿水桥通县”,沈注云:“绿当作渌。《水道提纲》:渌水东自醴陵县,会江西萍乡诸水注湘江。桥盖以水为名。”[3]541同诗“槠州何日到”,沈注云:“州,《宋诗钞》作洲,是。”[3]541

更多的是范成大本人的误记、误信。如《江安道中》“泸水舟闲迷古渡”,范成大自注:“泸戎之间,有渡泸亭,然不知孔明竟出何路?”沈注云:“《方舆胜览》:偶住亭在江安县之对。建中初,鲁直自k道还,过邑宰石谅,同游此亭,后改为渡泸亭。范石湖以为诸葛旧迹,误矣!”[3]566因诸葛亮曾五月渡泸,南征蛮中,因此范成大一见“渡泸亭”的称谓,立刻望文生义地认为此处是诸葛亮渡泸之处,殊不知此名是北宋末年黄庭坚所改。

又如《铧嘴》一诗,范成大认为铧嘴是秦朝史禄所筑,沈钦韩指出唐代才有此地名。类似的情况尚有多例,不一一列举。

有的错误,沈钦韩认为与范成大本人并无关系,而是刊刻者的问题。如《十二月十八日海云赏山茶》“仍从掌故问山茶”,沈注云:“按,掌故当作掌固。《旧唐书・职官志》:诸司亭掌固,检校省门户仓库厅事陈设之事。宋谓之守当官,非《汉书》所云太常掌故也。此等疑是刊书者不学妄改。”[3]556“掌故”与“掌固”,两者虽然音同,但以范成大的文化修养,不会将两者混为一谈。而坊间刊刻的工匠,却容易犯这一类低级错误。沈钦韩的分析,颇有见地。

六、结语

作为一位深受乾嘉学风影响的考史学者,沈钦韩在《范石湖集注》中对范成大诗题涉及的宋代人物生平、史实、典制、地理等方面作了缜密慎重的考证,在此基础上解释范成大诗歌的意义,并指出范成大的一些错误,对范成大诗歌的传播与接受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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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维.王右丞集笺注[M].赵殿成,笺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2.

On Shen Qinhans Fang Shi Hu Ji Zhu

HE Zetang1, YANG Weicai2

(1.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Law,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510642, China;

2.Qingdao Huangdao Experimental Middle School, Qingdao, Shandong 266400, China)

上枢密韩太尉书范文4

商周时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战争是贵族国家对外掠夺、对内镇压的重要手段之一,因而武器的发展与改进就受到格外的重视。这时武器之进步,是与青铜冶铸业的发展紧密相联系的。青铜不但可以制作多种生活用器,而且也可以制作青铜武器。

青铜就是铜、锡或铜、铝的合金;或铜、锡、铝3种元素的合金。青铜制作的武器远比非金属武器使用方便,具有更大的杀伤力。在制作青铜制品中,由于铜加锡或铝的比例不同,致使合金硬度也不同,青铜武器需要坚韧、锋利,因而就比制作容器等器物多加锡或铝。关于制作不同种类青铜制品的合金比例,在战国人所作的《周礼·考工记》中已有明确的记载。

六种不同的青铜短剑与剑首图谱 青铜剑,是佩带的手持短兵器。佩剑不但可防身,而且也代表了佩剑者的等级身份,并炫耀富有。《考工记·桃氏》记士阶层由于有上士、中士、下士的层次区别,因而佩剑的尺寸与重量亦有不同的规定,谓之“上制上士”、“中制中士”、“下制下士”,这也就是《左传·庄公十八年》所云:“各位不同,礼亦异数。”《史记·吴太伯世家》记吴国公子季札挂剑的故事,公元前544年,吴国季札出使中原,路经徐国。徐君对季札佩带的宝剑,心里羡慕。季札考虑到出使的需要,暂时就没赠送。季札出使完毕返回徐国时,徐君已死,于是季札“乃解其宝剑系徐冢树而去”。从这一故事可以看到,季札在出使中佩剑,不但可防身,而且佩剑也是身份与地位的标志。

青铜剑主要由剑身与剑茎两部分组成,每一部位都有名称。剑身前端称“锋”,剑体中线凸起称“脊”,脊两侧成坡状称“从”,从外的刃称“锷”,合脊与两从为“腊”。剑把称“茎”。茎主要有扁形与圆形的两种。茎和身之间有的有护手的“格”,格又称“卫”(璏)。茎的末端常有圆形的“首”,首又称“镡”。茎上有的有圆形的“箍”。茎上常以绳缠绕,绳称为“缑”。剑鞘也谓之“室”。短剑也称“匕首”。考究的青铜剑的首与格等常以玉质作成,这种剑,一般则称为“玉具剑”。

青铜剑的起源与发展,在历史上应有着长期的孕育过程。从笔者所见最新考古资料看,最早的青铜剑是商代后期的铃首剑,是1971年在山西省保德县一座古墓内出土的,通体长32厘米,由身、茎、首3部分组成。体中部的脊,一直通到首。宽扁茎,扁圆形首,正面有连续的镂孔,首内有丸。与保德铃首剑相似的还有1976年山西省石楼县曹家垣出土的和1982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发现的铃首剑,以及河北青龙抄道沟出土的羊首曲柄短剑等等。它们的被发现和被认定,要比以前论定的最早的铜剑始于西周早期又提前了。这里还需说明的是,以上所谈保德等地铃首剑均带有北方游牧民族“戎狄”族的文化特色。

西周早期铜剑,已较多地被发现,如:甘肃灵台白草坡、陕西长安张家坡、陕西岐山贺家村、北京房山琉璃河等地,都有考古发现。它们的主要特点是,例如:张家坡剑和琉璃河墓52的剑,剑体呈柳叶状,脊略凸起,无格,无首。茎端略瘦。茎部有圆孔。有的剑还有透雕龙蛇饰的剑鞘,异常绚丽。

西周晚期至春秋的铜剑增多了,剑体也加长了,河南三门峡市上村岭虢国墓出土的西周晚期至春秋初期的4柄铜剑,最长的达到40厘米。圆柱形茎,出现圆形剑首,剑体有高起的脊,尚未有剑格。河南洛阳出土的几柄春秋铜剑,其中一柄还套有整块象牙制的刻有花纹的剑鞘,异常考究。

春秋晚期至战国可说是铜剑最发达的时期,除个别地区的剑反映了地域或民族风格外,形制上一般都开始定型。春秋晚期的铜剑,绝大部分都有剑首,并普遍出现了剑格,但具剑箍的还较少。长度一般都要在40-50厘米以上。有名的越王勾践剑、吴王夫差剑、吴王光剑等等,都是这时期的重要作品。这些宝剑制作精美,表现了卓越的制作工艺。东周青铜剑,以吴国、越国的最为上乘,《周礼·考工记》载:“吴越之金锡,此材之美者也。”湖北江陵古墓出土的越王勾践剑,通长55.7厘米,身满饰菱形纹,剑格两面以蓝色琉璃镶嵌花纹。

剑身有“越王鸠(句)浅(践)自作用剑”鸟篆铭文。该剑被我们认定为国宝文物。战国铜剑有了长足的发展,数量特别多,这与当时战争的增多和加剧有着直接的关系,但同时也反映了战争形式的变化,即车战转化为徒步战,在短兵相接中,剑就会起到重要作用。这时的铜剑一般都较长,有的长度几近100厘米。《楚辞·国殇》云:“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足以说明长剑在这时很普遍。有剑箍的剑,可谓司空见惯。一些铜剑,常伴有漆制剑鞘出土。有的在剑茎上还缠有缑(丝绳)。铜剑上有铭文的也较多。

我国北方地区的辽宁、吉林等地,东周时还流行一种曲刃式青铜短剑,有的还有呈丁字形的柄。巴蜀地区流行柳叶状,体较长,扁茎,无剑格的铜剑,而具有双鞘的双剑也独具特色。云南滇民族流行体粗短,一字形剑格的剑。

两汉铜剑逐渐被铁剑所代替。

商周青铜剑对研究我国古代兵器史、战争史和青铜冶铸史都具有重要意义。

剑的分类

三尺: 剑的别称。因通体长三尺,故以之为剑的代称。《汉书·高帝纪》:“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唐·颜师古注:“三尺,剑也。”

三尺剑: 剑的泛称。唐·杜甫《重经绍陵》诗:“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

七尺: 古代长剑的代称。李益《再赴渭北使府留别诗》:“平戎七尺剑,封检一丸泥。”《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十二:“长剑七尺。”

利剑: 名剑的泛称。《公羊传》鲁宣公六年:“子之剑,盖利剑也。”

宝剑: 剑的泛称。唐·韦应物《广陵行》:“归来视宝剑,功名岂一朝。”

吴粤剑: 泛指春秋时代所制名剑。《周礼·冬官》:“郑之刀,宋之斤,吴粤之剑,迁平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

七星剑: 古代名剑。剑身近柄处饰有北斗七星文,故名。《吴越春秋》:“伍子胥过,解剑与渔夫曰;“此剑中有北斗七星文,其值百金。”

十字短剑: 属双兵短器械。剑长两尺四寸有余,通体为铁制。剑身有脊。呈棱形,两边有,剑尖向上 17厘米处,另有一字形剑尖横贯于剑身之中,呈“十”字形。横突之剑,一侧略向下弯,另一侧向下弯曲而略向外折出,横剑有脊,两边锋利。剑柄呈扁平状,上覆半圆硬木,使握手处为圆形,剑柄末端有铁环可系彩绸,握手两侧有护手刃,在护手处略朝上翘。用时两手各执一把,十字剑兼有刺、勾、割的功能。

干越之剑: 指古代吴越所制之善剑。《庄子·刻意》:“有干越之剑者,押而藏之,不敢用也,宝而至也。”

上方宝剑: “尚方剑”的俗称。指皇帝的御用宝剑,可授于大臣,掌先斩后奏之权力。

子午鸳鸯剑: 双剑的一种。剑长三尺,剑身为扁平状,下部宽一寸半,上部宽八寸,剑身两侧为向上倾斜的尖剑,浑体如锯条,二剑之剑尖形式不一,一为半圆环形,如月牙状,月牙尖向外;另一虽也为月牙状,但其中部有一突出枪刺状枪头,剑把为扁平形,上扎布带,剑把上有圆盘铁护手,剑把一侧有月牙形护手,薄而锋利,剑把末有双棱状枪刺,此器四面有刃,甚是锋利。

昆吾剑: 古剑名。原称“锟 ”,亦作“琨 ”。属此剑。剑身原为一有刃,一侧无刃,前有尖锋。后来演变为前半身有锋有脊,两侧有刃;后半身无脊无刃,仅呈平板形状。其剑柄较长,可用两手握持。

木剑: 用木制作的剑。又名:“班剑”、“象剑”。晋代开始用于朝服佩带。《南史·陈始兴王叔陵传》:“及仓卒之际,之命左右取剑。左右不悟,乃取朝服所佩木剑以进。”

玉头剑: 剑首用玉装饰之剑。参见“玉具剑”条。

玉具剑: 剑首和剑柄部分用玉制成的剑。《汉书·匈奴传》:“赐冠带衣裳……玉具剑。”唐·颜师古注:“孟康曰‘标首镡卫尽用玉为之也。’镡,剑口旁横出者也;卫,剑鼻也。”

夺命龙: 五代时军中称剑的专门隐语。据宋《清异录·武器·小逡巡》载:五代前蜀王建初起兵时,军刀用隐语称刀曰:“小逡巡”,剑曰“夺命龙。”

杨家山铁剑 : 我国现存最早的铁剑。系湖南长沙杨家山春秋后期墓出土文物。剑通体长 38.4厘米,剑宽2-2.6厘米,剑脊厚0.7厘米。

尚方斩马剑: “尚方”亦作“上方”。指皇帝赠予臣属的宝剑,为最高权力的象征。《汉书·朱云传》:“成帝时,丞相安昌侯张禹,以帝师位特进甚尊重。云曰: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斩 臣2人以厉其余,上问谁也?对曰:安昌侯张禹。”唐·颜师古注:“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可简称为“尚方剑”或“上方剑”。

尚方剑: 皇帝御用剑的代称。为最高权力的象征。参见“尚方斩马剑”。

服剑: 古人随身佩带的剑。《战国策·齐》:“遣太尉 黄金千斤,文马三驷,服剑一,封书一,谢孟尝君。”

齿铗: 剑的一种。指带齿形的铗器。左思《吴都赋》:“毛群以齿角为矛狭。”亦称“角铗”。

神剑: ①指灵异之剑。《晋书·刘曜载记》:“尝夜闲居,有二童子入跪献剑一口,置前再拜而去。以烛视之,剑长二尺,背上有铭曰:‘神剑御,除众毒。’曜遂服之,剑随四时而变为五色。”②古代名剑。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孝武帝昌明,以大元元年,于华山顶埋一剑,铭曰‘神剑’,隶书。”

袖里剑: 短剑的一种。其柄长大,而剑身稍短,总长不及一尺二寸,剑身藏于剑柄之末。柄为中空,内有弹簧。袖里剑平时可藏于袖筒之内。用时取出剑柄,按动按钮,剑身即从剑柄中弹出伤人。

班剑: 古代饰有花纹的木制仪仗用剑。盛行于西晋。至南朝称为“象剑”。《宋书·乐志四》:“雄戟辟旷途,班剑翼高车。”《宋史·袁桀传》:“太宗临崩,桀与褚渊并受顾命,加班剑二十人,给鼓吹一部。”

棠溪: 古代名剑。因战国时期棠溪(今河南舞阳县西南)地方出利剑。故以之名剑。《楚辞·九叹·怨思》:“执棠溪以刜蓬兮,秉干将以割肉。”刘勰《新论》:“棠溪之剑,天下之铦也。”亦作剑的代称。

越剑: 指古越所制之利剑。刘勰《新论》:“越剑性锐,必托槌砧以成钝钧”。

象剑: “班剑”的别称。南朝时用作仪仗的剑,称象剑。参见“班剑”条。

短剑: 剑的一种。剑身较短,剑盘小,握柄由生铁铸成,柄端有一圆环。

逸龙剑: 剑的一种。剑身有龙形图案,因而得名。无剑穗,其剑术套路的主要击法有劈、刺、扎、撩、点、崩、击、截、抹等。

短铗: 剑的一种。铗的别称。张协《短铗铭》:“亦有短铗,清晖载烂。”参见“长铗”条。

楚剑: 指古楚所制之利剑。《说苑》:“秦昭王中朝而叹曰:夫楚剑利,倡优拙。夫楚剑利则士多悍,倡优拙则思虑远,吾恐楚之谋秦也。”张东:“吴钩明似月,楚剑利如霜。”

腰品: 唐代供佩带用的短剑名。宋《清异录》:“唐剑具稍短,常旋于胁下者,多腰品。”

櫑具: 古代剑名。木柄上有蓓蕾形的玉饰等,古称櫑具。《汉书·隽不疑传》:“不疑冠进贤冠,带櫑具剑。”晋灼注:“古长剑首以玉作井鹿卢形,上刻木作山形。如莲花初生未敷时。今大剑木首,其状似此。”

彝族波长剑: 短剑的一种。源于清代。刃体宽大,近尖处略窄。剑体作火焰形或波浪形,左右曲折,刃之下部尤为弯曲。刃长二尺余,柄长五寸五分,柄与鞘之形式无定制。茎与护手略为十字形,护手之一边另有一直形护手。剑柄首作圆盘形,上有小塔形之尖顶。全柄为钢制,刃上深刻三兽形,或蹲或驰,相间刻有一颗星形花纹。

少林长剑: 全长三尺四寸,把长六寸二分。明代悟华,清代清伦、清莲、清云精剑术。

少林青龙剑: 全长三尺三寸。历代寺僧和武士用于习武、防身之用。

双剑: 双兵器之一,两剑合拢似一剑。双剑的剑格(护手盘)各为一半,对合的一面为平面,使两剑合为一体。剑身与单剑不同之处为单剑两面有脊,而双剑仅一面有脊,对合面为平面,两剑柄首分别各配一根单剑穗。双剑同归一鞘。

少林子母鸳鸯剑: 少林双兵之一。全长三尺,为历代少林僧徒习武防身之用。

龙凤双剑: 双兵器之一。浙江龙泉出此剑,在两剑有脊的一面分别配有龙(为右手所使之剑)、凤(为左手所使之剑)图案。两剑柄首各配一根双剑单穗。双剑同入一鞘。

雌雄剑: 古代双兵之剑。舞练技法与其他双剑同。但制此剑之材料甚是高级。雌剑为左手使,雄剑乃右手使也。

指尘剑: 古代异样双兵之一。乃道家所使之失械也。由一把拂尘与一把单剑组成。

万仞: 古代名剑。郭于章《剑记》:“西晋寮有旌阳令许逊者,得道于豫章山,江中有蛟为患,旌阳没水投剑斩之,后不知所在,项渔人网得一石匣,鸣击之声数十里,唐朝道王为洪州否刺史,破之得剑一双,视其铭,一有许旌阳字,一有万仞字。”

龙剑: 古代名剑。刘禹锡《武陵观火》:“晋库走龙剑,吴室荡燕雏。”柳宗元《闻歌》诗曰:“翠帷双卷出倾城,龙剑破匣霜月明。”

照胆: 古代剑名。南朝·梁·陶弘景《刀剑录》载:“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以元年岁次 午铸一剑,长三尺,铭曰‘照胆’,古文篆书。”

金剑: 古剑的一种。《刀剑录》:“章帝建初八年,铸金剑令投于伊水中,以压人膝之怪。”

王氏剑: 古代名剑。《五代史·冯晖传》:“吾闻王氏剑,天下利器也。”

大剑: 古代剑名。《五代史·史弘肇传》:“周太祖出镇魏州,弘肇议带枢密以行,苏逢吉场邻以为不可,弘肇恨之,明日会饮窦贞固第,弘肇曰:‘安朝廷定祸乱,直须长剑大剑,若毛锥子安足用哉。’”

大梁氏剑: 南北朝时期梁武帝萧衍命陶弘景所造神剑13口,称大梁氏剑。《剑记》:“梁武帝命陶弘景造神剑十三口,以象闰月。”又引《水经注》:“梁国多沼,时池中出神剑,至令其民像而作之,号大梁氏剑。”

隋刃: 亦名浪剑。剑身用毒药炼铸,伤人即死。《新唐书·南诏传》:“隋刃,铸时以毒药并冶,取迎曜如星者,凡十年用成,淬以马血,以金犀饰镡首,伤人即死。浪人所铸故亦名浪剑。”(注:浪人,指行踪不定之人)。

浪人剑: 古代名剑。为浪人(行踪无定者)所铸。《会要》:“贞观元十年九月辛卯,南诏献锋槊、浪人剑。”亦名“浪剑”。

玉柄龙: 古代名剑。《事物异名录·武器·剑》:“汾阳王(郭子仪)诞日,裨将以父所宝玉柄龙奉之。”

青龙剑: 唐代名剑。唐·殷成式《酉阳杂俎》:“唐开元中,河西骑将宋青春每阵,常运剑大呼,……吐蕃曰:‘尝见青龙突阵而来,兵刃所及,若叩铜铁,谓为神助将军也。”

疥痨宾: 古代剑名。《唐书·顾彦辉传》:“养子瑶,尤亲信,彦辉以所佩剑号疥痨宾佩之。”

青霜: 古代名剑。此剑之剑光青凛若霜雪,故名。唐·王勃《滕王阁序》:“紫电青霜,王将军之武库。”

鸦九剑: 唐代铸剑师张鸦九所造之剑。唐·白居易《鸦九剑》诗: “欧治子死千年后,精灵暗授张鸦九,鸦九铸剑吴山中,天与日时神借功。”

灵宝剑: 古代名剑。宋·沈括《梦溪笔谈》:“钱塘闻人绍,一剑削十大钉皆截,剑无纤迹;用力屈之如钩,纵之铿锵有声,复直如弦。古之所谓灵宝剑也。”

裴(上日下文)剑: 古代利剑。宋·文同:“交柯挥电裴(上日下文)剑,乱蔓漓张晓笑。”

鞘剑: 古代剑名。《元史·何实传》:“实来归,大将木华黎与论兵事,奇变百出。遂引见太祖,献军民之数帝大悦,赐鞘剑。命从木华黎选弃前锋。”

破山剑: 古代剑。《珊瑚钩诗话》:“有农夫耕地得剑,磨洗适市,值贾胡售以百千,未可,至百万,约来日取之。夜归语妻子,此何异而价至。是庭中有石,偶以剑指之,立碎。诘旦,胡人载镪呈,则叹叱曰:剑光已尽,不复买。农夫苦问之。曰:是破山剑,唯一可用,吾欲持之破宝山耳。”

青蛇剑: 古代剑名。《万花谷》载:“龟文、龙藻、白虹、青蛇……皆剑名也。”

火精剑: 古代名剑。《杜阳杂编》:“火精剑,建中二年大林国所贡。云其国有山,方数百里,出神铁。其山有瘅毒,不可轻为采取。若中国之君有道,神铁则自流炼之为剑,必多灵异。其剑之光如电,切金如泥。以朽磨之,则生烟焰;以金石击之,则火光流起。唐德宗时,上将幸奉天,自携火精剑出内殿,研槛上铁狻猊,应手而碎,乃乘舆夜,待从皆见上仗数尺光明,即剑光也。”

折铁宝剑: 古代名剑。状似刀,仅一侧有刃,另一侧是背,上有一窄凹槽。剑身中间印有宽凹槽,长3尺4寸3分,重仅1斤4两。《拳剑指南》谓:“状极古雅,有刚柔力,能弯曲自如。单双手持之,无往不利。此是古大将所用折铁宝剑。”

中国古代名剑

轩辕剑: 黄帝所铸,首山之铜,天文古字,广黄帝东行,纪云帝崩,葬乔山,五百年后山崩室空,惟剑在焉,一旦亦失去画影

腾空颛: 顼所有,拾遗记曰:“颛顼高阳氏有此剑,若四方有兵;此剑飞赴指其方,则克在匣中常如龙吟虎啸”

禹剑: 夏禹所铸,腹上刻二十八宿,面文明星晨,背记山川,藏之会稽山

启剑: 夏王启铸,铜,三尺九寸,后藏之秦望山

太康剑: 夏王太康铸,铜,三尺二寸,太康在位二十九年辛卯三日铸

夹剑: 夏王孔甲铸,牛首山之铁,铭曰“夹”,孔甲在位三十一年以九年甲辰铸

定光: 殷太甲铸,文曰“定光”,太甲在位三十二年以四年甲子铸

照胆: 殷武丁铸,铭曰“照胆”,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以元年戊午铸

含光: 殷代,列子曰:“卫周孔其得殷之宝剑,童子服之却三军之众。一曰含光,二曰承景,三曰脊练,承景脊练”

镇岳尚方: 周昭王铸,铭曰“镇岳尚方”,昭王在位五十一年以二年壬年铸五剑各投五岳

昆吾剑: 周穆王时西戎献,链钢,长欠有咫,用之切玉如泥

骏: 周简王铸:铭曰“骏”,简王在位十四年以元年癸酉铸

干将,莫邪: 吴人干将,莫邪所造。《吴越春秋》载:“吴王闯庐使干将作二剑,其妻莫邪断发翦爪投炉中,剑成,雄号“干将”,雌号“莫邪”

越五剑: 越,欧冶子造,铜锡,越绝书载:“欧冶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铸成五剑,一曰“湛卢”,二曰“纯ぬ”,三曰“胜邪”,四曰“鱼肠”, 五曰“巨阙”

越八剑: 越王使工人所铸,采金。拾遗记载:“越王以白牛白马祀昆吾之神,以成八剑,名曰“掩日”“断水”“转魄”“悬翦”“惊鲵”“灭 魂”“却邪”“真刚”

龙渊: 楚命欧冶干将所造,,越绝书载:“楚王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子,命风胡子往见之,使作铁剑因成龙渊”

太阿工布: 铁剑,秦昭王铸。铭曰“太阿”,昭王在位五十二年以元年丙午铸

定秦: 秦始皇铸,采北祗铜。铭曰“定秦”,皇在位三十七年以三年丁巳铸

神剑: 汉太公所得,命诀载:“太公微时有冶为天子铸剑指太公腰间佩刀曰:‘若得杂冶即成神剑,可以克天下’太公解投冶中剑成授太公”

赤霄: 汉高帝所得,铁。铭曰“赤霄”,高帝以秦始皇三十四年得于南山及贵常服之斩蛇即此剑

神龟: 汉文帝铸,三尺六寸,同时铸三剑刻龟形故名,帝崩命入剑玄武宫

八服: 汉武帝铸,铭曰“八服”,以元光五年铸凡八剑五岳皆埋之

茂陵剑: 汉昭帝所得,上铭“直千金寿万岁”昭帝时茂陵人献一宝剑故名

毛贵:汉宣帝铸,“以本始四年铸,一曰毛二曰贵以足下有毛故为之贵”

衍: 汉平帝所得,上有帝名,平帝在位五年以元始元年辛酉掘得上有帝名衍因服之

乘胜万里伏: 王莽铸,铭曰“乘胜万里伏”,莽造威斗及神剑皆链五色石为之

更国: 更始刘圣公铸,铭曰“更国”

秀霸: 汉光武所得,铭曰“秀霸”,未贵时在南阳鄂山得之

玉具剑: 光武以赐冯异,七尺,冯异传赤眉暴乱三辅,以冯异为征西将军,讨之车驾送至河南,赐以乘舆七尺玉具

剑龙彩: 汉明帝铸,永平元年铸,上 作龙形,沉之洛水中,水清时,常有见之者

金剑: 汉章帝铸,金质,建初八年铸投入伊水中

安汉: 汉顺帝铸,铭曰“安汉”,永建元年铸

中兴: 汉灵帝铸,文曰“中兴”,建宁三年铸,同时铸四剑铭文皆同后一剑无故自失

孟德: 曹操所得,上有金字铭曰“孟德”,献帝建安二十年操于幽谷得之

思召: 袁绍所得,上铭曰“思召”解思召为绍字,古今注:“袁绍在黎阳梦神人授一宝剑,及觉果在卧所。”

蜀八剑: 蜀昭烈帝铸,采金牛山铁,三尺六寸,一备自服,余赐太子禅,梁王理,鲁王永,诸葛亮,关羽,张飞,赵云,各一

镇山剑: 蜀后帝禅造,一丈二尺,廷熙二年造此巨剑以镇剑口山,故名

倚天: 其利断铁如泥,操自佩

青虹: 操赐夏侯恩持之

三剑: 魏太子丕造,一曰“飞星”,一曰“流采”,一曰“华铤”

文士剑: 杨修献魏文帝,文士传杨修以宝剑与魏文帝帝佩之语,人曰此杨修剑也

吴六剑: 吴大帝所有,古今注载:“吴大皇帝有宝剑六,一曰“白虹”,二曰“紫电”,三曰“辟邪”,四曰“流星”,五曰“青冥”,六曰“百里”

大吴: 吴大帝孙权铸,采武昌铜铁,文曰“大吴”,黄武五年共作剑千口

流光: 吴王孙高铸,文曰“流光”,建兴二年铸

皇帝吴王: 吴主孙皓铸,文曰“皇帝吴王”,建衡元年铸

步光: 晋怀帝铸,铭曰“步光”,永嘉元年铸

五方单符: 晋穆帝铸,铭曰“五方单符”

隶书: 晋孝帝铸,铭曰“神剑隶书”,以太元元年埋此于华山顶

定国: 宋武帝铸,铭曰“定国”,永初元年铸此剑后入于梁

永昌: 宋废帝昱造,铭曰“永昌”,元徽二年造于蒋山之巅

梁神剑: 陶弘景造,金银铜锡铁五色合为之,文曰“服之者永治四方”,长短各依剑术法,梁武帝依普通中庚子命弘景造神剑十三口

镇山: 北魏道武帝造,登国元年帝于嵩阿铸

太常: 北魏明元帝造,铭背曰“太常”

四尺千金剑: 唐晋公王铎所有,剑侠传唐晋公有千金剑,以获李龟寿

火精剑: 唐德宗所有,杜阳杂绵载:“夜见数尺光明斫铁即碎”

酉蕃宝剑: 宋监载:“右相都督张浚请御前降西蕃,宝剑给赐有功将士以为激劝”

古铜剑: 宋苏轼所得,东坡集载:“郭祥正遗古铜剑,东坡谢以诗”

楚铜剑: 宋郑文所得,方舆志载:“宋奉官郑文尝官楚武昌江岸裂出古铜剑,文得之冶铸精巧,非人工所能成者”

安定剑: 明初安定王所贡,咸宾集载:“洪武甲寅安定王遣使贯异剑赐以织金文绮命其酋长立”

中国古代名剑2

干将: 古代名剑名。干将,本人名,相传他与其妻莫邪铸有名剑二枚,因以名其剑。《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请干将作名剑二枝。干将者,吴人也;莫邪,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金铁之精不流,于是干将夫妻,乃断发剪爪,投于炉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邪。”一说干将、莫邪铸剑,铁汁不流,莫邪投身于炉而成剑。参见“莫邪”。

①古代剑名。与“莫邪”剑齐名。②人名。是战国越人欧治子之徒。《吴越春秋》:“吴王阖闾,使干将铸剑,铁计不下,莫邪(干将之妻)断发剪爪投入炉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邪”,命其名以记之。”

莫邪: 古代宝剑名。或作“镆邪”、“镆铘”、“莫铘”。唐·陆广微《吴地记·院门》载:吴王阖闾使干将铸剑,铁汁不流。干将妻莫邪问该如何办,干将说:从前先师欧冶子铸剑时,曾以女子配炉神,即得。莫邪闻言即投身炉中,铁汁出,铸成二剑。雄剑叫“干将”,雌剑叫“莫邪”。一说莫邪断发剪爪.投于炉中,而后剑成。参见“干将”。

①古代名剑。②春秋时期吴国铸师干将之妻。《吴地记》:“匠门之名干将门。吴王使干将于此铸剑,……其妻莫邪……跃入炉中,铁汁遂出。成二剑,雄号干将,作龟纹;雌号莫邪,鳗文。”参见“干将”条。

吴干: 指春秋时期吴国名剑“干将”。《战国策·赵策》:“夫吴干之剑,肉试则断牛,金试则截盘义。”《吕氏春秋·疑似》高诱注:“吴干,吴之干将者也。”参见“干将”条

干胜: 古代名剑。《广雅·释器》:“断蛇、鱼肠、纯钩、燕支、蔡愉、属镂、干胜、墨阳,并称名剑。”

雌雄剑: ①古代名剑。晋·王嘉《拾遗记》载:昔吴国武库之中,兵刃铁器,俱被物食尽,而封署依然。王令检其库穴,猎得双兔,一白一黄。杀之,开其腹,而有铁胆肾,方知兵之铁为兔所食。王乃召其剑工,令铸其胆肾为剑,一雌一雄。号‘干将‘者雄,号;‘莫邪’者雌。其剑可以切玉断犀,王深宝之,遂霸其国。”②指插于一鞘之双剑,二剑把扁平,剑身一边平,另一边有脊,相合成一剑之形。

龙渊: 古代宝剑名。相传春秋时楚王令欧冶子、干将师徒铸铁剑。欧冶子、干将作成铁剑三支:一名龙渊、二名太阿、三名工布,献给楚王。楚王见后非常高兴,问道:“何谓龙渊、太阿、工布?”答曰:“欲知龙渊,观其状,如登高山,临深渊;欲知太阿,观其(纹),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欲知工布,(纹)从文起,至脊而止,如珠不可衽,文若流水不绝。”(见《越绝书·外传记宝剑》)“(纹)”即刃上碎锦式花纹。唐人为避高祖李渊讳,改“渊”为“泉”,因称“龙泉。”又相传晋代张华见斗、牛二星之间有紫气,后使人于丰城狱中掘地得二剑,一曰龙泉,一曰太阿(见《晋书·张华传》)。 也泛指宝剑。

龙渊剑: 古代名剑。《汉书·武帝纪》龙渊:“在西平界,其水可用淬刀剑,特坚利。古龙渊之剑,取于此水。”一云即“龙泉剑” 。

工布: 古代名剑。《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宝剑》:“欧冶子,干将凿茨山,汇其溪,取,作为铁剑三枚:一曰龙渊,二曰泰阿,三曰工布。”

龙泉剑: 古代名剑。亦称“龙渊剑”。出自河南西平县。取当地龙泉水淬剑而得名。《东观汉记》:“章帝赐尚书剑,韩棱渊深有谋,故得龙泉剑”。又,浙江龙泉县所铸之剑,亦称“龙泉剑”。

丰城剑: 古代名剑。即龙泉、太阿剑。《晋书·张华传》;“吴之未灭也,斗牛之间常有紫外紫气。及吴平之后,紫气愈明。华闻豫章人雷焕妙达伟象,乃要焕宿,因登楼仰观。华曰:‘是何祥也?’焕曰:‘宝剑之精,上彻于大耳。’华曰:‘在何郡’?焕曰:‘在豫章丰城。’华即补焕为丰城令。焕到县掘狱屋基得一石函,中有双剑,并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焕遣使送一剑与华,留一自佩。”

太阿: 古代宝剑名。相传为欧冶子、干将所铸。也作“泰阿”。《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史记·李斯列传》:“服大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参见“龙渊”。

太阿剑: 古代名剑。亦作“泰阿剑”。李斯《谏逐客书》:“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三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翠凤之旗,树灵龟之鼓。”一作“太哥”。

太哥: “太阿剑”之异名。敦煌遗书《王陵变文》:“不可别物,请大王腰间太哥宝剑。”

泰阿: 春秋时期名剑之一。这作宝剑的通称。为铸剑名师欧冶子、干将所铸。见《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宝剑》。《史记·李斯列传》:“今陛十……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一作“太阿”。参见“太阿剑”条。

湛卢: 古代宝剑名。相传为春秋时人欧冶子所铸。《越绝书·外传记宝剑》:“欧冶子乃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造为大刑三,小刑二:一曰湛卢,二曰纯钩,三曰胜邪,四曰鱼肠,五曰巨阙。吴王阖庐之时,得其胜邪、鱼肠、湛卢。”杜甫《大历三年出瞿塘峡久居夔府将适江陵》:“朝士兼戎服.君王按湛卢。”

湛卢: 春秋时期越国冶师欧冶子所铸五大名剑之一。晋·左太冲《吴都赋》:“吴钩越棘,纯钧湛泸。”相传欧冶子所铸五大名剑为三大二小。其大者有湛卢、纯钧、胜邪;其小者有鱼肠、世阙。湛泸宝剑因通体“湛湛然黑色也”(宋·沈括《梦溪笔谈·器用》)而得名。一作“冗卢”。

磐郢: 古代名剑。《吴越春秋》:“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泸。”一作“豪曹”。

毫曹: 古代名剑。《吴越春秋》:“(越)王以毫曹示薛烛,烛曰:‘夫宝剑五色并见,毫曹暗无光,殒其光芒,其神亡矣’。”

鱼肠: 春秋时期越国冶师欧冶子所铸五大剑之一。汉·袁康《越绝书·外传·记宝剑》:“阖闾以鱼肠之剑刺吴王僚。”参见“湛卢”条。

蟠钢剑:“鱼肠”剑之别名。宋·沈括《梦溪笔谈》:“鱼肠即蟠钢剑也。”亦称松纹剑。参见“鱼肠”条。

松纹: 古代名剑“鱼肠”之别称。《梦溪笔谈》:“鱼肠,即今蟠钢剑也。又谓之松经纬度。”

巨阙: 代宝剑名。相传为春秋时人欧冶子所铸。《荀子·性恶》:“阖闾之干将、莫邪、巨阙、辟闾,皆古之良剑也。”或直称“阙”《艺文类聚》:“桓公之慈、太公之阙、立王之琢,……皆古良剑也。”参见“湛卢”。

巨阙: 春秋时期越国冶师欧冶子所铸五大名剑之一。《荀子·性恶》:“阖闾之干将、莫邪、巨阙、辟闾,皆古之良剑也。”

辟闾: 古代名剑。《旬子·性恶》:“恒公阖闾之干将、莫邪、钜阙、辟闾,此皆古之良剑也。”

纯钩: 古代宝剑名。相传为春秋时人欧冶子所铸。《越绝书·外传记宝剑》:“越王勾践有宝剑五,闻于天下。客有能相剑者名薛烛,王召而问之,(客曰)……扬其华,(揪)如芙蓉始出,观其(纹)(花纹〉,烂如列星之行,观其光,浑浑如水之溢于塘,观其断,岩岩如琐石,观其才,焕焕如冰释,此所谓纯钩耶。”参见“湛卢”。

纯钧: 春秋时期越国冶师欧冶子所铸五大名剑之一。《文选·吴都赋》:“吴钩越戟,纯钧湛卢。”唐·刘良注:“纯钧、湛卢,二剑名也。”也称“纯钩”。

纯钩: 古代宝剑。“纯钧”之异名。《淮南子·修务》:“夫纯钩,鱼肠之始下型,击则不能断,刺则不能入,及加之砥砺,摩其锋鄂,则水断龙舟,陆团犀甲。”参阅“纯钧”条

淳钧剑: 古代名剑。相传为欧冶子所炼。《淮南子》:“山崩而落洛之水涸,欧治子而淳钧之剑成。”亦名纯钧剑。

燕支: 古代名剑。《广雅·释器》:“断蛇、鱼肠、纯钩、燕支、蔡愉、属镂、干胜、墨阳,并称名剑。”

蔡愉: 古代名剑。参见“干胜”条。

画影剑: 传说中古代部族首领颛顼所用的宝剑。《名剑记》曰:“颛顼高阳氏有画影剑、 空剑。若四方有兵,此剑飞赴,指其方则克,未用时在匣中,常如龙虎啸吟。”

腾空剑: 传说中古代部族道领颛顼所用的宝剑。《名剑记》曰:“瑞顼高阳氏有画影剑、腾空剑。”参见“画影剑”条。

轩辕剑: 古代名剑。《名剑记》:“轩辕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之古字题名。”

启剑: 古代名剑。相传为夏禹之了启在位时所铸。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夏禹子帝启在位十年,对庚戌八年铸一铜剑,长三尺九寸,后藏之秦塑山,腹上刻二十八宿,文有背面。面文为星辰,背记山月日月。”

夹剑: 古代名剑。传说殷帝孔甲在位时所铸。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孔甲在位三十一年,以九年岁次甲辰,采牛首山铁,铸一剑,铭名曰‘夹’,古文篆书,长四尺一雨。

太康剑: 古代名剑。以此剑造于殷帝太康在位时,故名。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启子太康在位二十九年,岁在三月辛卯春,铸一铜剑,上有八方面,长三尺三寸头,头方。”

定光: 古代剑名。传说殷帝太甲在位时所铸。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殷太甲在位三十二年,以四年岁次甲子铸一剑,长二尺,文曰‘定光’,古文篆书。”

含光: 古代名剑。春秋时卫人孔周藏有殷代留下来的三把宝剑:含光、承影、宵练。《列子·汤问》:“孔周曰:‘吾有三剑,惟子所择。一曰含光,视不可见,运之不知其所触,泯然无际,经物而物不觉。’”

承影: 古代名剑:为春秋时卫人孔周所藏。《列子·汤问》:“孔周曰:‘吾有三剑,惟子所择。……二曰承影,味爽之交,日夕昏有之际,北面察之,淡炎焉若有物存,莫有其状。其触物也,窃然有声,经物而物不见’。”《文苑英华·唐并州都督鄂国公尉迟恭碑铭》:“蛟分承影,雁落忘归。”

宵练: 古代名剑。为春秋时期卫人孔周所藏。《列子·汤问》:“孔周曰:‘吾有三剑;惟子所择……三曰宵练,方昼则见影不见光,方夜则见方而不见形。其触物也,骜然而过,随过随合,觉疾而不血刃焉’”。一作“霄练”。

夏禹剑: 古代名剑。传说为夏朝大禹时所铸。《名剑录》:“夏禹铸一剑,藏会稽山,腹上刻二十八宿,文有背面,文为日月星辰,背记山川。”

铜剑: 古代剑名。以铜铸成。《刀剑录》:“夏君在位,以庚茂八铸一铜剑。

锟戎: 古代名剑。《列子·汤问》:“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献锟之剑,……切玉如泥。亦作昆吾。”注:“昆吾,龙剑也。”

轻吕: 古代名剑。《逸周书·克殷》:“武王答拜。先入,适王所,乃施射之,三发而后下车,而击之以轻吕,斩之以典钺。”

镇岳尚方剑: 古代名剑。相传为西周时期昭王瑕在位时所铸的宝剑。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昭王瑕在位五十一年,以二年岁次壬午,铸五剑,名五岳,铭曰:‘镇岳尚书’,古文篆书,长五尺。”

掩日: 春秋时越王勾践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一。

转魄: 春秋时期越王勾践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三。

悬翦: 春秋时越王勾践所督造的八把长剑之四。

惊鲵: 春秋时越王勾践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五。

灭魂: 春秋时期越王勾践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六。

却邪: 春秋时期越王勾战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七。参见“八剑”条。

真刚: 春秋时期越王勾践所督铸的八把长剑之八。

光剑: 古代名剑。春秋时吴王夫差所用之物,长约一尺五寸,茎为圆柱形,有两道箍棱。剑身有两行阴刻篆字,铭文“攻玉王光自(乍)用剑以战茂人。”为安徽省南陵县出土文物。

吴王剑: 古代名剑。《项奎虎丘山诗》:“当时吴王剑,砺光裂岩幽。”

吴王夫差剑: 古剑名。为春秋时期吴国君主夫差所用。河南辉县出土文物。剑通体长59.1厘米,剑身宽厘米。剑身上有阴刻篆字铭文:“攻吾王夫差自作其之用。”

吴王光剑: 古剑名。为春秋时期吴国君至光所用。安徽南陵县出土文物。剑通体长50厘米,茎为圆柱形,有二道环棱形箍。剑身有脊,近腊处有两行阴刻篆字铭文:“攻吾王光自乍(作),用剑以战戍人。”

吴越剑: 古代名剑。《周礼·冬官》:“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越之剑,迁手其他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

永用剑: 古代名剑。《拳剑指南》:“永用剑是铜质铸,为古吴季子之子逞之佩剑。……此剑式样颇小,度为古代佩持之手剑。”此刻全长一尺五寸六分,重为一斤六两,剑柄较短。

伍子胥剑: 春秋时吴国大夫伍子胥所带宝剑。清·俞越《茶香室三钞·伍子胥剑》:“伍子剑,在澹台潮中,长五尺许,有伍子胥 ,时浮水面,人取之必病,弃之好安。”

必卢剑: 古代名剑。《吴越春秋》:“越王赐文种属卢之剑。”一作“属镂”。参见“属镂”条。

属镂: 古代名剑。《左传·鲁哀公十一年》载有:“吴王夫差赐伍子胥属镂自刎”事。《吴越春秋》作“属卢”;《广雅·释器》作“属鹿”;扬雄《太玄赋》作“属娄”;《荀子·成相》作“独鹿”。参见“干胜”条

独鹿: 古代剑名。《荀子·成相》:“恐为子胥身离凶,进谏不听,刭而独鹿弃之江。”《注》:“独鹿与属镂同”。“属镂”系吴王夫差赐伍子胥剑名。

越王勾践剑: 古剑名。为春秋越国君主勾践所用。湖北江陵县望北一号墓出土。剑通体55.7厘米,剑身宽4.6厘米,剑柄长8.4厘米。上有铭文,曰:“越王鸠浅自作用剑。” 鸠浅即勾践。

越州勾剑:指春秋时越王朱勾之宝剑。湖北省荆门市子陵岗发掘。

日本刀剑之种类,似可分为下列各种:

(l)玉缠横刀 此刀为伊势大神宫之神宝,柄与环均以五色玉镶缠。又副铃八玉二个、鲋鱼皮鞘。

(2)节刀 据日本《本朝军器考》,凡大将出征时均授以节刀。节如牦牛之尾,使者所执也。日皇宫有二宝剑,曰:日月护身剑及三公斗战剑。往古王政盛时,征夷大将军及遣唐大使等出发时仪仗甚严,天皇亲临佩剑而授与节刀焉。

(3)仪刀 仪刀为仪仗、仪式所用之兵器。古太刀及长刀有为仪仗之用者。武士入参禁卫时、军中出兵列兵仗时。其威仪之具为仪刀。后世有用木刀者,如天皇即位,庭上所立者。

(4)[食芳]太刀 此亦为仪仗之用,如一种装饰剑。节会、大赏会之际用之。古物[食芳]剑有木制者,系天皇敕赐诸大臣上殿佩带之物。

(5)莳绘大刀 此为昔关东卫府太刀之称,极为华美。三位以上之人佩者可用金饰,四位以下用银饰,白鲛为柄。于节会、大赏会、贺使节、任大臣、立后、御幸时佩之上殿。其名目有螺钿太刀、木地螺钿太刀、平尘太刀、薄尘太刀、黑漆太刀、沃悬地太刀、海部太刀、鹦鹉太刀、苇手绘太刀、琉璃柄太刀、水精柄太刀、[木通]螺钿太刀等等名目。此等真刀与江府所造刀同,用生铁造刃,鞘上筚篥形位极细致。

(6)野太刀 野太刀之名称出于近代,古代无之。凡武太刀、白太刀、黑太刀、丝卷太刀均属于野大刀一类。与装束时佩带之[食芳]太刀、莳绘太刀、卫府太刀有别。然有螺钿莳绘等野太刀,与纽小刀、匕首、打刀、腰刀等同称。

(7)打刀 打刀一名锷刀,刀长锷利,须视持刀人之臂力以定其长短。此为战阵带铠时所用之刀。

(8)大太刀 大太刀为镰仓幕府时代前后所出之刀。田山重忠所用备前作之太刀,平四寸,长三尺九寸(其后元弘、建武之间有长至五尺六尺者),皆泽山所出之战场用刀也。当时武士兼佩小太刀,大小二刀不离。大太刀且有长至七尺者,然不多见,因太长则腰佩、出战不便也。

(9)鞘卷 此谓拔刀时其刃卷鞘而出之义。此刀武家所用,军阵之中与野太刀并重。鲛鱼皮饰而锦布装,并以赤铜、鱼子、玉缘、毛雕为饰,并副以大切羽、小切羽、胴金模样等柄头,鞘有莳绘唐草类。

(10)胁差 胁差系插腰之刀,为近代所出之物。古代有守刀、短刀、怀刀、隐剑等插腰之器,系密置怀中之物。其长大抵仅八九寸,可以破铠。近代胁差较大,分为大、中、小三种,尺寸均较古代为长,于是亦不能密藏怀中而显然插于腰外矣。

(11)兵库锁太刀 此类刀系以金或银饰其柄与鞘之全部。兵库锁者谓古时禁卫中兵库寮之义,刀成而纳藏兵库也。故其手工装饰均极细腻,与兵库寮其他兵器如甲胄剑等同重,兵库锁名垂至今,后世以为细工之称。

(12)丸鞘太刀 此谓鞘如船形并常包金也。

(13)细太刀 细太刀非实用之刀,系仪式用而饰金之太刀,重臣佩之。

(14)佩太刀 佩太刀为常佩之刀,与出战之野太刀不同,须视佩者之身体大小长短及腕与手之长短以为制刀之尺寸,俾便于常佩而美观。其长度大概至长三尺、至短二尺,普通在二尺数寸之间。

(15)银剑 银剑与银作太刀大概均为上古礼式进物。德川时代有大和国多武峰总献上银剑之事。

(16)黑作太刀 其鞘与锷均涂黑色,与黑太刀同。

(17)长伏轮太刀 谓其长及筋金也。

(18)锦包太刀 以锦布为鞘袋,并以锦坚缝包卷刀柄。

(19)守刀 守刀极小,密藏怀中,长仅六寸五分左右。以锦布包其栖鞘,件便入 怀。

(20)ツカヒ太刀 此为太刀进物,应仁以来战乱丧失,今只有目录及刀铭可考。

(21)小太刀 小太刀仅长一尺余。

(22)革卷太刀 鞘用革包坚缝之,皮上饰金物作施卷形,鲛柄涂黑。

(23)中平太刀 此为战场使用之太刀,较长于佩太刀而较短于大太刀,故谓之 中平。

(24)葬礼刀 短刀无锷,白绢为袋。德川时代武家用胁差,以白纸包其柄。

(25)大小 此为织田信长、丰臣秀吉时代始用之物,其长短在刀与胁差两者之间,类于古代腰刀。

(26)木刀 木刀或称木太刀,系看而不用、佩而不拔之刀。木雕涂漆,外表类于真刀。或有以竹为刃者,大概儿童所佩或无力置备真刀之人佩之(然日本昔时医士亦佩之)。

普通装备:长剑(Long sword)

而真正意义上的长剑则出现在中世纪早期,是一种轻、薄、长短适中,无论单手还是双手都能方便使用的一种武器,以切削,突刺为主要攻击方式。长剑的刃长70到80厘米,柄长20到25厘米,但是这种剑的破坏力实在太小,所以主要是给一般士兵用的武器。

单手武器之王:骑士剑(Knight sword)

骑士剑是由长剑发展而来,并且吸收了很多维京剑的特点。骑士剑的剑刃为锐角等腰三角形,长70到 80厘米,握把仅容一手握持,并有较大的配重球,在马战中可以充分发挥突刺的威力

苏格兰的巨剑:斩剑(Claymore)

这种剑是纯粹的步兵剑。至少1.5米的长度,钝圆的头部,宽阔但薄的刃身,握把上方有一段无锋的剑刃,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砍劈”而存在。

石中之刃:阔剑(Broad sword)

阔剑是有着典型英格兰风味的武器。平行的剑刃,长椭圆的头部,较宽厚的刃身和够双手使用的剑柄,是一种非常没有特色的武器,但是无论是马上、步战、平时防身或水上战斗时都能发挥出作用

伟大的“杂种”:大剑(Bastard sword)

穿刺的极端:穿甲剑(Estoc)

正如斩剑将”砍劈“发展到了极至以发挥对付以锁链甲为装备的轻步兵的杀伤力,在十四、十五世纪,和大剑的流行同时,冶金技术的发展也使沉重的板金铠变得坚固且轻巧灵活得多。越来越多的骑士和佣兵开始青睐这种实用而简单的装备(比起由几万个铁环甚至是金属线编织成的锁甲,这种铠甲简单多了)。而一些富有的骑士也在轻锁甲外装上板金铠以提高防御力。连锐利的大剑都不能穿透这样的铠甲,而步兵的短矛也没有这样的穿透力,于是,又一种极端出现了。

穿甲剑和斩剑是同等级的武器,确切地说,它其实是一种放大的锥子。

隐蔽的杀手:左手短剑(Main-corche)

以法语”左手“为名的这种短剑可以说就是为了击剑手而设计的。二十岁左右、看过黑白电影《王子复仇记》的朋友应该记得最后决斗时双方都是拿两把剑的吧?其实左手短剑就是为了弥补讲究轻巧而牺牲防御力的击剑术而出现的,其中最极端的例子就是盾剑。而也有蛇状,带锁扣的各种怪异设计……总而言之,是辅助类的武器。但是却也有着必要时的杀伤力。

破刃剑(Sword breaker,ソード·ブレイカー):

它是一种特化的左手短剑。和一般靠半球护手抵挡对方攻击的设计不同,碎剑者唯一的目的,就是锁住和摧毁对方的武器。它有着长棒型的护手,略宽的刀身。但是在一侧的刃上有着锯齿或者格栅的设计。用来卡住对方的武器,然后用力一拧,细剑,小剑这样的武器接可以很容易地被别断。

细巧而坚强:细身剑(Tiny sword)

在现实中,细身剑是德国贵族喜爱的武器,但在奇幻小说的世界里,这种武器就成了精灵和女性极其偏爱的东西。比如说蒂德莉特……当然,在古代,护卫重要女眷的女佣兵中也不乏它的爱好者。

细剑(Rapier)

细剑最早出现于15世纪的法国。

小剑(Small Sword)、市内剑(Town Sword)、散步剑(Walking Sword):

这些指的都是同一种小型化的细剑。

德国劈刺剑(German Cut and thrust sword):

这种流行在1375到1450年的日尔曼人之间的单手使用的剑是介于骑士剑和大剑之间的典型过渡类型。这种武器最先是为轻装甲的步兵所设计,逐渐也为骑士阶层所接受。它有着漂亮修长的直刃和均匀的浅弧收锋。在保证了穿刺的威力的同时也确保了劈砍时的强度。一般来说,它全长41又3/8英寸,刃长34英寸,刃宽1又7/8英寸,刃厚3/16英寸。无论是砍还是刺都能够保证足够的破坏力和强度。而且这把武器颇为轻巧,只有3磅又4盎司。

焰形剑(Des Flamberge):

焰形剑德文原名的意思,直译是“火焰般的刀刃”。正如其名,这种武器在15到17世纪之间,一直是德意志法庭和宫廷权威的象征。

德国双手剑(Zweihander):

德国双手剑和一般被称为“巨剑(GREAT SWORD)”的一般双手剑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的双手剑的比例,和长剑或者大剑是相同的。而德国双手剑4英尺半的剑身上,刀刃的部分还不到3英尺半。

苏格兰笼手剑(Scottish basket hilt claymore/Broad sword):

苏格兰人将斩剑和阔剑略微的小型化,然后用整体的金属丝编制的笼手(basket hilt)包住整个护手,并在内里衬上鲜红的苏格兰粗呢子。先不提实用性如何,至少那些苏格兰的男人们穿着华丽的紧身外套,插着羽毛的贝雷帽,红色的格子呢短裙和长袜子时,这些装饰华美的剑成了他们身上一条亮丽的风景线,显得喜气洋洋意气风发。苏格兰人一向高傲而好斗,在那个年代,决斗可说是家常便饭。

阵剑(War Rapier,Cid Sword):

包括那着名的硬圈领,和细剑,短套裤,击剑短上衣,花边等等等等。这一切的广泛流行都和西班牙的风流骑士们脱不开关系。就是这样,西班牙的贵族们一向对造型简单干练,机能性远高过装饰性的阔剑,巨剑和大剑嗤之以鼻,称之为“蛮人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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