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ppp模式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ppp模式范文1
眼下,面对在养老、教育、医疗等与社会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其解决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或通过继续推广政府债务远远不够。怎么办?一个理想的方式就是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采用ppp模式。
《意见》的出台也正是为了解决政府在这些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不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还能解决政府投资效率和管理水平不高的难题。
财政部推广PPP模式已有一段时间。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正确认识PPP的具体形式,也不清楚PPP为何产生多种多样的形式。事实上,不同的政策目标需选择不同形式的PPP。《意见》明确指出这一点,为进一步推广PPP指明了方向。
例如,对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的形式,不但不会减少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还能有效抑制地方政府债务的新发生;对于已经老化的公共服务项目,政府可采用ROT(重构-运营-移交)的模式,将已不能再使用的公共服务项目,由社会资本方重新建造,并由其运营管理,运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这样能在不新增政府债务的情况下,重新发挥不能再使用项目的作用,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出了PPP中一个特殊的形式BOO(建设-拥有-经营),一般情况下,其运营是有期限的,只是在运营期过后,资产不再移交给政府。
确定了PPP的具体形式,并不意味着项目就会一帆风顺。随着时间推移,PPP项目肯定会遇到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应回归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核心要素――伙伴关系上。
真正意义上的伙伴关系必然建立在双方平等基础上。这意味着,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且必须树立契约理念,坚持平等协商、互利互惠、诚实守信、严格履约。其实,这也正是《意见》特别强调“重诺履约”,强化合作双方的平等地位的原因。
PPP项目成功的另一重要因素是合作方的管理能力。一直以来,人们想当然的认为PPP是一个融资模式,这也导致过去地方政府在选择合作伙伴时,最重视的就是投资方的资金优势。
可实际上,PPP和融资有本质区别,融资只是借贷资金,而PPP则是管理借贷别人资金的能力,实质是一个政府管理模式。
ppp模式范文2
中国PPP研究院院长贾康谈起PPP模式是从精准扶贫开始的。通过长期的田野调查,贾康发现,具体的某个疆域,要解决脱贫致富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基础设施的支撑,也就是公共工程建设必须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地方政府帮助百姓致富、解决特定人群摆脱贫困状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贾康说。
具体措施必须放到精准扶贫这个大的措施设计组合里去,形成全套方案。贾康将这个全套方案称作理性的供给管理。这是直接对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高和供给侧提升效率的一个规则。
PPP的一个切入点解决的是基础设施的问题。直观而言,即为架桥修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但这个建设不是由政府单方面去完成。贾康分析道,“是政府通过合理的机制,调动政府以外的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政府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在法制化的保障条件之下,形成全套的设计方案,把事情以更高的绩效做成。”
贾康进一步指出,PPP除了正面效应之外,还可以明显缓解未来几十年中国需要面对的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的压力,缓解政府的财政负担,从而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
企业方面,在贾康看来,特别是像太平洋建设这样在世界500强中已经有一席之地的资本雄厚的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有实力在在商言商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社会责任。而PPP正是在给这样的企业一个机会。
PPP模式是一个倒逼法制化进程的创新。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需要全面推进高标准法制化建设环境,加快从投资到融资方方面面的法制化。贾康将PPP模式视为“天然的催化剂”。贾康认为,PPP模式必须有法制化基本的法律保障,要有契约精神,一个项目在政府、企业及专业机构的参与之下,要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PPP模式培养了法制化下的契约精神。
在贾康眼里,PPP模式的社会意义大于其经济意义。“从理论到实践都可以证明PPP模式是一个政府、企业、专业机构再加社会公众群策群力形成的1+1+1>3的绩效提升机制。”贾康说。
PPP模式在实际生活中的有效投资,可以很好地把一部分过剩产能转化为有效产能。不论是架桥修路、公共交通建设,还是航空港建设、边缘地区的城乡一体化建设,都要用到钢材、水泥,配以专业机构的技术力量、管理力量。
ppp模式范文3
关键词:PPP模式;文献综述
一、PPP基本概念
虽然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领域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但PPP模式这一概念出现的时间并不长,各个部门、不同学者对PPP模式也有自己的解释。G.Peirson,P.Mebride(1996)认为,PPP模式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签署协议,由私人部门代替公共部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或者向社会提供各种服务。萨瓦斯在《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一书中对PPP模式进行了比较详细、系统的探讨。他详细分析了基础设施领域里采用PPP投融资机制的优点,并对PPP的具体形式做了较为详细的划分。
李秀辉、张世英①(2002)是国内学术界较早探讨公私合作制的学者,对PPP模式产生的背景、概念特征、优势和应用实例进行系统介绍。将PPP模式定义为“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具体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在这种合作形式下,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承担融资风险。陈伟强、章恒全②(2003)从PPP模式与BOT模式对比的角度分析了PPP融资模式的优点,指出PPP模式中私人部门参与早期项目的可行性,缩短了前期工作周期,降低项目费用,减少项目风险并且有利于项目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能更好地协调各方关系。王灏③(2004)在研究国外不同PPP模式定义后,认为PPP模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PPP模式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模式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建设―拥有―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DBFO(设计-建造-投资-经营)等多种模式,并指出狭义的PPP模式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物有所值原则。
二、PPP模式的应用研究
PPP模式最初的研究大多集中在通过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的方法来分析PPP模式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萨瓦斯以合同承包为例对PPP的管理模式进行研究,分析了合同承包的实施的条件、服务合同的立约步骤等。同时,萨瓦斯还提供了诸如“内部运营成本计算样表”、“清洁服务合同质量标准”、“得克萨斯州休斯敦市公共汽车服务承包合同细则”、“付款的不同方式”等参考依据。Mott MacDonald调查的50个项目中有11个采用的是英国的公私合作制。结果表明,无论是成本控制,还是风险分配方面公私合作制均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柯永建等(2008)以英法海峡隧道工程为案例,从项目风险分担的角度分析了项目失败的原因,指出该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在风险分担中私营方承担了过多无法控制的风险,并提出了合理的风险分担建议。
许多学者对国内PPP项目进行案例研究,总结了许多宝贵经验。王守清等(1998)以来宾B电厂项目为例,分析了中国BOT项目的规定、批准程序、评价以及竞标方面的问题,为以后我国类似BOT项目的开展提供了经验借鉴。袁竞峰等(2010)以北京地铁四号线PPP项目为例,从公共部门的角度确定和分析了促进中国轨道交通PPP项目发展的因素。邓小鹏、申立银(2006)基于香港迪士尼主题公园项目的案例分析,具体分析了PPP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其合理分配和分担问题,以及项目风险分担对项目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将征地风险、法律和政策风险分配给政府部门更为合理有效,而私人部门则可以有效地控制设计和建造风险、运营风险等;市场风险、金融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则可以由双方共同承担。
三、PPP模式影响因素研究
PPP项目从前期谈判到建成运营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运用环境复杂,在运营过程中涉及影响影响项目成败的因素,主要包括风险识别与承担、产品定价、收益分配、绩效评价等,许多学者进行了该方面研究希望提升PPP项目的实施效果。
PPP模式风险识别的研究领域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Grimsey et al(2002)将基础设施PPP项目的风险分为九类:技术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益风险、金融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政治、法规风险、环境风险和违约风险。Li B.et al(2005)在研究英国PPP项目时,将风险分为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微观层面三类。其中,宏观层面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宏观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和自然风险;中观层面风险主要包括与项目自身相关的项目选择风险、项目设计风险、项目融资、建设、运营风险;微观层面风险主要包括合作关系和第三方风险。这也是目前被引用最多的PPP项目风险分类方法。Shen et al(2006)在研究公共部门项目主要风险以及PPP项目管理风险方式的基础上,将主要风险划分为13类,主要包括:场地获取、未预期的场地条件、土地和周边环境污染、土地开垦、开发设计和建造、市场条件变化、私人合作者经验不足、金融、运营、产业行为、法律政策和不可抗力风险。进一步将上述风险分成3个组别:内部风险、外部风险和项目层风险。
刘新平、王守清(2006)④对PPP风险管理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PPP的概念较之BOT更为广泛,但在本质上,两者的内涵是一致的,都属于项目融资范畴。在《特许经营项目融资(PPP):风险分担管理》一书中,王守清分析了中国PPP项目风险管理现状,研究了项目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担偏好以及公平分担机制。彭桃花和赖国锦(2004)⑤分析了公私合作制的风险,同时将财务学中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简单的运用于PPP模式的成本分析中。关于公私合作管理的监督管理,大多研究者是从政府管制的角度进行的研究。
PPP项目的风险因素识别研究领域,王守清(2000)在研究发展中国家BOT项目的风险管理的基础上,特别针对中国的基础设施项目,讨论了政治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的重要性,通过问卷调查归纳出了6个主要的政治和不可抗力风险的重要性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是可靠性和可信性、法律变更、不可抗力、推迟许可、征收、腐败。关于共同承担风险的合作方各自应当承担的最优比例问题,周鑫(2009)⑥基于PPP项目的风险分担原则,将公共部门和私营机构的风险分配过程看做讨价还价过程,并构建了三阶段博弈模型,通过对贴现率调整来确定风险分担比例。
国内外专家学者及科研机构对PPP模式的基础研究,为我们认识和把握公私合作融资模式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这些研究中我们不难发现,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发展,PPP模式在应用中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复杂,如何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加快推进PPP投融资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尤其是水污染防治领域的应用,成为是本课题的研究重点。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注解:
① 李秀辉,张世英.PPP: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方式[J].中国软科学,2002,02:52-55
② 陈伟强,章恒全.PPP与BOT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J].价值工程,2003,02:4-6
③ 王灏.PPP的定义和分类研究[J].都市快轨交通,2004,05:23-27.
④ 刘新平,王守清.试论PPP项目的风险分配原则和框架[J].建筑经济,2006,02:59-63.
ppp模式范文4
关键词:PPP模式存量公租房必要性可行性
一、问题的提出
截至2015年,全国建设的公租房(含廉租房)已有1800多万套。大规模公租房的建设在改善中低收入居民条件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开始显现,如多省市2013年审计报告显示,已建好的保障房空置率极高。其中,海南省近万套空置,广东1.15万套空置,山东省1.29万套空置,云南省则多达2.3万套空置。故如何提高存量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效率已迫在眉睫。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作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新型模式,最早由英国于1982年提出,现已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国,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能源、环保等领域,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事实证明,经过合理设计的PPP模式有助于将政府和市场两种不同机制的优势结合起来,弥补各自的不足,实现资源利用优化。存量公租房采用PPP模式可以有效发挥市场的作用,在市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存量公租房开展PPP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1.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优化资源配置
“十二五”期间,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庞大,2011-2015年开工建设4013万套,其中,公租房(含廉租房)约占40%。据估算,“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需要投入约4.93万亿元资金,其中,公租房(含廉租房)需要资金1.75万亿元。政府建设公租房的资金来源有政府财政预算、土地出让金、债券和公租房租金收入,其中政府性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不足,造成大量资金来自于银行贷款或发行地方债券,政府负债率较高,对政府的财政造成巨大的还款压力。而目前,我国存量公租房存在空置率高,资源利用率低,后期维修养护成本较高,且缺乏严格的监管机制,无法保障公租房的高效运作。这使得相对稳定的公租房租金收入无法得到保证。
2.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范畴
我国私营企业在投资渠道方面仍受到诸多市场准入的限制,尤其是在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如电力、热力、社会保障、金融、邮政等领域。据孙洁(2013年)撰写的《PPP与保障性住房》,中国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比重不到20%,在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存量公租房引入PPP模式,即引入民间资本,拓宽了民间资本投资的渠道,对民间资本投资的发展和结构完善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民间资本参与存量公租房项目,在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同时,在加强政府和民营部门合作的过程中,能够使政府进一步了解民营部门的需求,完善我国的投资环境。另一方面,民营资本在合作过程中,能够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而其逐利性和灵活性有助于提高存量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效率,拉动国内投资需求,加强各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流和互利共赢。
(二)可行性
1.相对稳定的可盈利空间
存量公租房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具有不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正好符合了PPP模式所要求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两种性质。这使得存量公租房采用PPP模式成为一种可能。
存量公租房采用PPP模式是否成功,取决于如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中来,社会资本的逐利性(包括盈利和名誉等)是否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是其关键。一方面,社会资本方可获得相对稳定的公租房租金。另一方面,政府会给予民营资本一定的租金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低租金的缺口。此外,政府会提供一系列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同时可在贷款融资方面给予民营资本一定的贷款授信额度。
2.政府政策支持
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并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保障房,详见表1。
3.充足的民间资本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民营资本不断积累,已成为我国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企业2,185.8万个,比2014年底增加366.5万个,增长20.1%。全国私营企业共1,908.2万个,比2014年底增加361.8万个,增长23.4%。其中全国私营企业占全国共有企业比重达87.3%。从企业数量上看,私营企业已经在全国市场上占据举足轻重的位置。由此可见,我国民营资本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得以积累,已有足够的实力参与公租房的运营管理。
参考文献:
ppp模式范文5
关键词:PPP模式;环卫领域;利用
中图分类号:F283;TU99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01
在当今社会,传统的城市垃圾分散处理模式难以适应现实的需求,变革政府承包垃圾处理模式,构建完善的城市垃圾处理产业链,形成良好的垃圾处理集中管理形式成为城市环卫领域管理改革的当务之急。PPP(公私合作模式)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方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 “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概念。PPP模式在环境卫生领域的应用近些年来逐渐成熟,各城市也纷纷开展使用PPP模式去处理环境卫生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在垃圾清扫与运营方面
区别于政府单一包管的模式,PPP模式倾向于加强对前期的选择和后期监管的力度,政府由大包大揽转为日常监督,减轻了政府的资金负担,农村垃圾治理通过购买服务,把任务推向市场,实现了治理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PPP模式着眼点在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两个主要方面,在利用PPP模式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时,通常采用的方式是将路面的处理权交付给一些民营公司进行,由这些公司对路面进行负责,逐渐推广对于清扫方面的外包服务,数据显示,深圳外包服务行业持续蓬勃发展,每年有20亿~30亿元的外包服务,此外,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徐州就逐步推广清扫外包服务,至今公开招标的保洁面积达到了231万平米,其中包括许多当地的民营物业公司,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由此可见,地方政府采用PPP模式委托运营,通过把政府已经建设好的垃圾收运站和车辆设施交第三方运营,以此来发挥市场的作用,吸引社会力量的参与,实现整体招标、整体设计,以此来推动城市环卫管理体制和考核方式的转变。
其二,在有机垃圾的收集与可持续发展方面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产量逐年大幅增长。据2013 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1.7亿。垃圾是放错位的资源,在没有垃圾回收处理之前,我国的废品回收利用效率只有12%,自从引入PPP模式后,我国垃圾的回收率得到大大的提高,使垃圾处理向无害化以及减量化趋势发展。PPP模式的垃圾处理原则应该遵循科学合理的方法,因地制宜的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方法,做到统筹兼顾,尽量平衡地区的差异性造成的不合理性,比如对于经济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可以使用比较先进的处理技术,有足够的能力采取焚烧处理方式,而经济较为落后的城市,通常采用卫生填埋法和堆肥法来处理生活垃圾。
其三,在垃圾处理产业链的改革与完善方面
PPP模式的引入,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调节的作用,延伸与完善垃圾处理的产业链,加快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即将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充分利用两者之间的优势。采取PPP模式,可以解决环卫一体化项目的资金投入难题,通过利用社会资本的资源,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在PPP模式下,政府根据企业的工作完成情况支付相关的费用,既减少了人员冗余,又注入了社会资本的活力,完善了垃圾运输、加工、交易及资源回收环节。另一方面,政府与企业可以分摊成本与责任,极大地降低了融资的风险,从而提高了融资成功的可能性。
其四,在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方面
PPP模式贯彻落实了国家四部委《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的要求,力求建立合理可行并不断自我完善的城乡统筹治理机制。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垃圾处理具体项目交付给具备资质的保洁公司进行处理,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合理的处理了垃圾处理问题中比较困难的几个环节。公开招标的方式有效的调动了城市环卫建设中市场的积极性,不仅为政府环卫工作解决了难题,同时也优化了环卫市场。对垃圾处理中的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做好生态环境改善与建设的督促作用。这有利于理顺体制,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步伐。
总而言之,PPP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垃圾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如垃圾管理集中于末端处理;垃圾混合清运,挫伤源头分类;生活垃圾处理税费不健全等。通过企业承包经营方式走出垃圾管理困境。
然而,PPP模式在环卫领域还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据2012年《国家环境统计公报》统计,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062.7亿元,占全国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61.3%。2013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平均每4.7个左右的县级行政区才配套建设一个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垃圾污染治理仍处于空白阶段,因此我国垃圾处理存在浪费严重、效率低下、风险巨大等诸多弊病。另一方面,家投资渠道单一,科研和科技开发建设投入不足。因此,加大对环保领域的投资与支持力度,发挥多个主体的作用,多元协作,加强政府与企业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李冬.BOT项目融资风险评价研究[D].天津商业大学,2009.
[2]赵晓菲.新型城镇化的融资之路[N].企业家日报,2014-04-07.
[3]蔡守秋.环境法学理论的要点和意义[J].现代法学,2001,
[4]吴殿廷.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综合评价:以宁波为例[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马斯理.城市垃圾管理系统优化的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04.
ppp模式范文6
【关键词】养老基地 PPP模式 运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F8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京津冀地区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养老产业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京津冀养老一体化也开始被政府部门及民间资本所关注。从现实来看,京津冀三地在资金、土地、人员方面资源禀赋各有不同,具有共同构建养老基地的现实基础。其中,利用PPP模式可以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优势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为有效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中存在的缺少资金、技术和管理落后等问题提出了创新性的思路。
2014年底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已经就PPP模式的发展了一系列的文件。2015年底,财政部开发建设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根据平台中PPP项目库的信息统计,截至2016年5月,全国入库项目共8043个,其中养老行业209个,占比2.6%,养老项目从地域上集中于吉林、江苏、山东等地,京津冀三地养老行业还没有入库PPP项目。从全国的养老PPP入库项目看,运作方式以传统的BOT(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模式为主,回报机制则主要为使用者付费。
PPP模式应用于养老项目的内涵及优势
广义的PPP指公共部门为提供、交付部分公共设施及相关服务的项目而与私营部门之间缔结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主要分为外包类(O&M等)、特许经营类(BOT、TOT等)和私有化类(BOO等)三大类。目前我国政府层面推广的PPP模式为广义层面的PPP模式。我国养老PPP项目许权类融资,尤其以BOT模式占主体。BOT和TOT模式均要求私人部门在有限的经营期内应完成投资的回收并取得合理的回报,因此对收益要求较高,且项目风险基本全部由私人部门承担,而我国目前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养老项目尚处于识别或建设期,盈利模式、收益水平都待观察,因此,笔者认为,对养老项目的建设,如采取这两种模式,都可能面临由于私人部门过度追求收益而导致项目失败的风险。狭义的PPP相比BOT更强调政府和私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典型特点是私人部门从项目论证阶段就开始参与项目,并且在项目初期已实现风险在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分配,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极大地降低了项目融资难度,更能提高项目成功的概率。
PPP融资模式建设养老基地存在诸多优势。首先,有助解决政府资金不足的缺口。预计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3.6亿人,“十三五”期间,我国需要新增养老床位403万张,合计投资规模高达7435亿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合计1761亿元,仅两项支出已达将近万亿元,而国家每年公共预算支出才10余万亿余元。同时,实体经济不景气导致大量私人资本闲置,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持续快速增长。采用PPP 模式建设养老基地,能疏导闲置私人资本的投资渠道,提高养老基地的建设效率。
其次,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升项目运营效率。根据英国财政部对PPP项目的抽样统计,引入PPP模式后,项目按时完工的概率由30%提高到89%,可见PPP模式可以大大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养老基地应用PPP模式可以充分利用民间资金和私人高效的管理能力,使有能力的私人部门集中精力去做好一个项目,使政府部门把更多力量放在政策的制定和服务监管上面,尤其是通过京津冀的顶层规划和统一设计,来做好养老基地的各项工作,解决医疗资源配置和医疗保险政策的跨区域对接问题。
另外,PPP项目周期长,融资额巨大,获利计划与政府的政策有着密切的关联,因此,应当保证在项目建设运营周期内,政治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他计划风险由参与各方合理分担。按照谁最有能力解决问题就由谁来承担的原则,使得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合作成为互利双赢的战略。
PPP融资模式应用于养老基地的运营模式设计
PPP 模式下参与养老基地投资的主体主要有三部分。首先,项目公司及其组建方。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已经成立的背景下,应由此机构负责统筹京津冀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事宜。养老基地PPP项目中,政府可以设立相应的投资公司作为政府的代表,具体负责项目发起。私人部门通过参加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被确定为项目的民营参与方,其主要职能是负责项目的具体运作。PPP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特殊目的机构,是整个养老基地PPP 项目的执行主体。私人部门以自有资金出资,政府部门则可以PPP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等多种形式出资。当前河北省可以采用土地使用权出资,京津地区采用专项基金出资。其次,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养老基地PPP 项目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银行或银团、信托公司等机构,主要负责项目融资;另一类是保险公司,为项目提供各类保险,转移项目风险。再次,项目建设及服务机构。养老基地项目建设及服务机构是指在整个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中负责具体某个专属领域的机构,包括项目咨询方、设计方、工程承包方、材料供应方及运营方等。
养老基地PPP 项目的投资与管理过程,以养老基地项目的寿命周期为划分标准,主要由四个阶段组成:项目准备、项目公司选定、项目建设运营以及项目移交阶段。
首先,项目准备。因为养老服务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对养老基地进行社会性等外部性评价是必要环节。其中关键的是养老基地的选址问题,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以生态环境优良、交通便利、辐射人群广等标准提出备选地址,私人部门则应着力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养老基地应具有规模效应,项目多而小不利于节约成本和成本回收,尤其应考虑辐射周边区域的交通、医疗、带动就业等公共服务的职能。
其次,合作方选定并组建项目公司。确定私人合作部门并组建PPP项目公司是养老基地PPP项目运作基本流程中较为关键的环节,在该环节中政府部门确定PPP项目的民营合作方,民营方的资金实力、运作与管理经验,对养老基地PPP项目能否成功具有很大影响。在该环节,政府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机制,选择综合实力最为雄厚的私人部门作为PPP项目的合作方,并组建养老基地PPP项目公司。
再次,项目建设运营。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签订养老基地PPP项目框架协议与合同、组建项目公司后,项目公司即按照PPP合同进行项目建设。在建设过程中,PPP项目公司按照框架协议及合同中对于养老项目的建设标准、质量要求等约定,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并有权将建设工作承包给其他单位。项目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后,项目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自身条件选择自主运营或外包给专业机构来运营养老项目。
最后,项目移交。根据养老基地PPP项目合同,运营满一定期限后,项目公司必须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资产完好程度等要求将养老基地项目移交给政府部门。在该阶段需要完成资产评估、债务清偿、分享收益等工作。如果由于某些因素养老基地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则可按照PPP合同的规定适当延长项目经营期;如果项目提前实现其预期收益,也可提前移交项目。在项目移交阶段,政府部门应确认项目是否处于合同约定的完好状态,从而保证项目移交之后能继续运营并保证其产品与服务的质量。
(作者分别为河北金融学院副教授;河北金融学院讲师)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