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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学校范文1
论文摘 要:教育公平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目标,实现教育公平对促进我国教育发展、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传统单一的学校评价指标片面追求统一的标准,不利于推进教育公平,英国的学校增值性评价模式对推动我国教育公平的启示有:明确影响因素,推进教育机会公平;关注教育过程,推进教育过程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推进教育结果公平。
一、引言
所谓教育公平,是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这里所说的“合理”是指要符合社会的整体发展需要,符合社会成员的个体发展需要,并从两者的辨证关系出发来统一配置教育资源。教育公平是教育发展过程中一个关键性问题,它不仅是教育发展的一个具体指标,更在深层次上集中体现了教育的基本目标和根本宗旨。“十一五”期间,我国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所追求的重要目标。教育公平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教育起点公平主要是指学生入学要做到有教无类;教育过程公平即要给每个学生提供同样的学习和发展的机会;实现教育起点公平与教育过程公平的目的是为了最后达到教育结果公平。一直以来,教育领域都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教育起点公平与教育过程公平两个阶段上,最后通过监控与评价教育结果来考察教育公平的实现情况。
目前,对教育结果的评价通常使用“及格率”、“达标率”、“升学率”等指标。这种终结性的评价方法在评价目的上偏重于选拔功能和鉴定功能,忽视了教育结果对驾驭教育起点公平和教育过程公平的作用。此外,这种评价方法在现实中的使用也导致了许多教育问题的出现。具体表现为:有些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而将工作重心从提高教育质量转为抢夺优秀生源;有些学校由于生源不好导致教师自暴自弃,丧失工作热情,对学生的教育敷衍了事;有些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只关注那些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而忽视了那些成绩中等和成绩不良的学生,不利于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
面对客观存在的生源差异、教育资源投入差异等问题,只看教育结果的评价方法,其本质是将教育公平看作结果上的绝对平等,这是有失偏颇且无法实现的。教育结果公平,是指要使所有学生的潜能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也就是我们一贯倡导的人尽其才。教育结果公平不是让所有学生最后都有相同的发展类型和发展水平,而是要使每个学生都达到他们应该达到的水平,最大限度地取得学业成功。英国特色学校促进会提出:“好的教育能教人变好,好的教学能改变人的生活。教育好一个孩子,你就给了他一个机会。教育不好,他可能一生都得不到一个机会。”新加坡教育部长最近在“让每个孩子都成功”的报告中提出:“学校领导和教师应当期待学生的某项潜能得到激发,同时应想尽办法让能力不同的儿童都取得进步。”这些都有助于引起我们对教育结果公平的关注。
二、英国学校增值性评价模式介绍
20世纪80年代,英国政府使用学生升学考试的原始成绩来评价学校教育的质量,引起了广泛的批评和争论。随后,基于对依据学生升学考试的原始分数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弊端的认识,英国在1992年提出了“学校增值性评价”理念,并于2002年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推行了这种评价模式,这期间英国还在其他地区进行了试点。最终,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学校增值性评价模式。
1.对增值概念的界定
增值概念是建立在学校教育可以使学生学习成绩提高的假设基础之上的,与学生的原始成绩相对应,指的是在一段时间内,在考虑学生之前的成绩的基础上,某一所学校的学生与全国类似学校的学生相比,取得的相对进步情况。为了测量学生学习的进步情况,必须要有学生在某一段时间之起始点的学习能力(例如,进入小学或中学时的学习成绩)信息,以及学生在该段时间结束时的学习成果(例如,在小学或中学毕业时的学习成绩)信息。其中,学生在某段时间之起始点的学习能力信息,也叫初始成绩或前测成绩。随着学生接受学校教育时间的增加,人们会预期学生的成绩会有所提高。因此,“增值”表示学校教育使学生学习成绩超过预期成绩的部分。增值性评价的目的是评估某一所学校的学生在某一段时间内与另外一些学校的相似的学生群体相比,所取得的相对进步情况。换言之,教育质量较高的学校是指在那里学习的学生学习进步的幅度超过平均水平的学校。
由此,增值分数可以为教育部门提供有关学校教育质量方面的更为有意义的、科学的、精确的证明资料。同时,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教育部门可以思考和反思其在政策上和资源配置上的有效性。
2.增值性评价的统计模型
在教育实践中,影响学校教育结果的因素有很多。来自教育系统自身的因素包括资金投入、师资、教学管理等;来自教育系统无法控制的因素包括学生的先前知识储备,学生的家庭背景,学生的性别、种族等。增值性评价是通过比较学生实际的学习结果与预期获得的学习结果之间的差异,并从中剔除学校不可控的因素之后,评估学校自身因素对学生成绩增值的影响。因此,从对比学校教育结果的目的出发,建立增值性评价的统计模型应该考虑以下两个因素:1)应考虑影响学校教育质量的情境因素;2)应充分考虑分层数据结构对建立统计模型的影响。学校是教育系统中的一个部分,存在着多层结构或者是嵌套结构,如学生嵌套在班级、班级嵌套在年级、年级嵌套在学校等。因此,应充分考虑以上分层数据结构对建立统计模型的影响。
基于以上两点考虑,2004年10月,研究者开始使用多元模型(contextualized value added model)对学校的教育结果进行增值研究。多元模型是基于统计学中的回归方法及在回归方法基础上的多水平分层技术建构的。
多元模型通过估计观察值与期望值之间的残差值来表示学校自身对学生进步的影响。观察值指的是学生的实际成绩水平,期望值指的是以该学生先前成绩为分析的基线所预测出的学生成绩水平。残差值可以解释为,某位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学习进步的“增值”。经由多元模型而获得的残差值,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有关学生所取得的相对进步情况的统计测量方法。
这种方法的一个优点是可以将多种影响因素纳入到统计模型中加以分析,如学生学习成绩的基线、学生的家庭背景信息等,从而提供了一个比单一考试成绩更为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此外,多元模型能够准确地分析连续几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并预测学校增值分数的变化趋势。最后,多元模型不但可以将学生嵌套于学校的特性纳入数据分析中,还可以同时考虑学生和学校两个层次内部的变量之间的关系以及跨层变量间的关系,分析影响教育结果的不同因素的重要程度及其交互作用。其缺点是对统计学知识要求较高,且计算复杂,对教师和家长来说,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
3.增值性评价中变量的选择
要评估学生在一段时间之内的学业进步情况,不仅需要有学生在该段时间起点的学习成绩,也就是学生的前测成绩,还需要有学生在该段时间结束点的学习成绩,即后测成绩。另外,还要收集学生个体变量和家庭背景变量,这些变量虽然不能被学校所控制,但是却会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生学习的相对进步有影响,会导致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估结果产生偏差。因此,需要将其作为统计分析中的控制变量。在运用多元模型对学校教育的结果进行增值性评价时,英国学者通常考虑的变量包括学生的前测成绩、后测成绩、学生的背景变量、学校的背景变量等。
学生的前测成绩和后测成绩是指同一学生群体前后两次的考试成绩。学生的后测成绩可作为结果变量,前测成绩因为代表着学生的起始能力水平,属于不受学校控制的因素,但其影响着学校教育的结果。因此,可将前测成绩作为影响学校教育结果的控制变量。
根据先前的研究,影响学生成绩的学生背景变量主要包括学生的贫困情况、学生所在地区的贫困情况、学习的辅助要求、特殊教育需求、流动性、性别、年龄、种族等。因此,在统计分析时,这些影响学生成绩的学生背景变量应成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控制变量。
同样,根据前人的研究结论,在影响学生成绩的控制变量中,在学校水平上我们选择了学校先前的成绩水平和学校先前成绩的差异水平2个变量。
因此,增值性评价模型中的控制变量包括10个学生水平变量和2个学校水平变量,通过建立多元模型评估来自学校的因素对学生学习进步的影响。
4.增值性评价结果的应用
英国政府通过提供每一年学校的增值分数,为家长和公众提供更广泛的信息。学校也可以利用政府提供的增值数据进行自我评估。例如,检查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成效、找出影响增值的可能原因、制订和推行改善计划、订立具有挑战性和可行性的目标等。学校还可与家长分享自评结果,促进家校合作。
对于教育管理者来说,可以通过学校的增值分数来证明资金分配的正确性。此外,增值分数还可以被用来筛查需要特殊关注的学校。例如,对增值分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学校应给予格外的咨询支持,而增值分数高的学校应与其他学校分享成功经验。
增值性评价的结果也可以用来考察政策改革或创新本身的有效性。比如,正在进行政策创新的学校,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增值分数会相对偏低,与某一年的增值分数相比,增值分数的变化可以更有效地说明政策本身的适用性,即这种年与年之间的增值分数的变化表明了接受政策创新的学校和未接受政策创新的学校相比所取得的相对进步情况,同时也表明了接受政策创新的学校在政策创新前后所取得的相对进步情况。此外,通过在政策创新上使用增值性评价的统计模型,使得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教育资源的配置更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以增值指标来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在英国已经实施多年。增值性评价的最大优点是充分考虑了学生能力、家庭因素及学校因素,通过统计学方法将学校因素从影响学生学习结果的诸多因素中分离出来,实现了对学校教育结果的“净”影响的评价。这种评价方法能够科学合理地反映每一个学校的教育结果,有利于学校内和学校间的资源配置。英国通过推行增值性评价,有效地遏制了学校间对于生源的争夺,提升了生源较差学校的信心,促进了学校间的均衡发展,进而推进了教育结果公平的实现。
三、增值性评价模式对推进我国教育公平的启示
当前,在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维护和推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目标。实现教育公平的途径除了以政府为主导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之外,通过评价引导学校均衡发展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因此,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立科学的学校发展观,公平合理、科学全面地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对全面推进教育公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英国的增值性评价模式对推进我国的教育公平的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明确影响因素,推进教育机会公平
可将学生入学时与毕业时的成绩差异,或者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变化情况,看做是学生个体、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英国的学校增值性评价模式中,被纳入模型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其中包括学生接受特殊教育的情况、贫困情况等信息。虽然在评估学校教育结果时,需要将与学校教育无关的影响因素分离出去,以便获得对学校教育效果的“净”影响的评价,但是,我们从中可以发现,这些因素仍然会影响学生的进步。也可以这样认为,受教育者的先天资质及家庭环境会影响到学生受教育的结果。不同的学生群体具有不同的需求,这是研究教育公平理论和制定相关政策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问题。因此,不但要确保人人都能接受教育,而且要使人人都能接受适切的教育,要正视个体的差异性,为其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为每个学生提供学习的机会,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2.关注教育过程,推进教育过程公平
教育公平的核心是教育过程的公平,即确保在教育过程中,使每个学生个体都能受到同等的对待。而以原始分数为评价指标时,为了追求升学率和优秀率,学校和老师往往更加关注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有时甚至出现按成绩分班、将学校最好的教师配给最好的班级这样的极端情况。2006年9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的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评价促进学校的发展?学校增值性评价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法。因为,增值分数是每个学生的实际学习结果与其教育起点分数相比的学习增值的总体反应,把增值分数作为评价指标,将会把学校和教师的注意力从之前的只关注尖子生引导到关注全体学生,给予每个学生同等的关注,为其提供同样的学习机会,将教育公平落到实处。
3.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推进教育结果公平
长期以来,我们往往将学校的办学条件、学生的升学率、师资队伍建设作为评估学校教育水平的核心指标,这样的做法导致教育资源和资金投入流向了那些升学率较高的学校,使得学校之间的发展不均衡。新的《义务教育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把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因此,有必要改革现有的学校评估方法和理念,学校教育的高质量应该体现在学生获得的实际进步大于根据其初始成绩所预期的进步上。把学校增值分数作为评估指标,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结果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均衡发展。学校为了提高自身的增值分数,就会不断探索影响学校教育质量的变量和因素,寻求提高学生进步幅度的方法,进而推进教育结果的公平。
总之,英国的增值性评价把学校对学生进步的影响作用作为评价标准,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估更加客观、科学、准确。借鉴英国增值性评价的经验,结合我国学校评价的实际,尝试将学校增值性评价指标纳入到我国现有的学校评价指标体系中,从而提供教育质量的科学监管标准,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从评价体制上,维护和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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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学校范文2
【关键词】英国 语言教育 中小学 课堂 区别
“重视教育”“每一个孩子都重要”一直是英国各届政府的竞选纲领和教育主张,英国政府更提出2020教育实现“个性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如今英国的中小学学校课堂上到底是如何组织教学的?这些先进的理念是怎样落实在日常的教学中的?笔者有幸入选British Council于2013至2014年的汉语助教项目,在英国学校从事了一年的汉语语言教学工作,并多次听取其他语言的课堂教学,通过所闻所感,与中国的语言教学进行比较,从而思考中国的教学改革之路。
一、英国中小学教育的特征与中国的区别
1.学制区别。英国包括了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及北爱尔兰四个部分,在学制上,比如入学年龄等是有所区别的,笔者工作的学校Westholme school 位于英格兰,所以仅以英格兰的学制来进行说明。同时,据了解,英格兰的教育情况应该是足以代表英国总的教育情况的,所以,接下来仅以英国来统称。英国的中小学教育系统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Nursery,(2-3岁) 类似于中国的托班。
(2)Infant school (4-5岁),这一阶段和中国的幼儿园是一样的,但只到5岁,而中国幼儿园是到6岁的。在英国有些学校的Nursery和Infant school是合在一个学校校区内。
(3)Junior school(6-11岁),小学阶段,年级分为从Year 1 到Year 6。
(4)Senior school (12-16),中学阶段,年级分为从Year 7-Year 11。
(5)Six form(17-18),年级分为从Year12到Year13,该阶段主要是为参加大学入学考试而准备的。如果你不准备报考大学,就可以读到year11即可。
2.语言教学的多选择性及选修必修制度。英国的学生从小学阶段就开始接触外国语言,小学阶段主要是学习法语。中国城市的学生如今大多数也开始在小学阶段接触外国语言,学习的唯一外语是英语,一直到高中阶段都是只学英语。英国的学生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可以接触到多种外国语言,比如西班牙语、拉丁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等等,根据每所学校的选择而不同;如果该所中学是以语言教学为重点的,那么在这所学校内学生就能接触到更多的语言种类。在最初接触一门语言时,学校可能采取的是兴趣班的形式(希望学生能通过增加对某种语言的兴趣而选择攻读它),也可能采取的是必修课的形式(希望学生能以深入了解的形式来决定选择哪门语言)。而不论是兴趣班还是必修课、选修课,在正式开班前的一个学期,学校都可能要求教师先上10分钟左右的tester课,即尝试课,以让学生对该门语言有个了解。以笔者工作的学校为例,westholme school 是Independent day school for pupils aged2-18,意为招收2到18岁的私立非寄宿制学校。学校分为三个校区,分别为 Nursery & Infant School(幼儿园)、Junior School(小学) 和Senior School+ Six form(中学),是完备的中小学,非常有利于笔者对英国中小学的研究。这所学校在小学二年级开始就要求必修法语,课量是一周一节。从七年级,即中学开始,有西班牙语、法语、汉语、德语、拉丁语五种语言供学生选择。七年级必修汉语,每周一节;必修西班牙语,每周两节。八年级在七年级的基础上,增加拉丁文必修课,每周一节。九年级必修西班牙语,每周两节;必修拉丁语,每周两节;汉语、法语、德语为选修。十年级和十一年级除西班牙语必修外,其他皆为选修。可以看出在准备GCSE考试前,学生都有充分接触多种语言,并且自由选择语言是否做为GCSE的考试科目。
3.教学内容的选择性和创造性。在英国的语言课堂里,很直观的一个感受就是学生没有教科书,老师也没有教科书,那教科书都在哪呢?其实教科书是有的,在学期开始老师就把书都发给了学生,学生不用把书带到学校来,教师上课早就依据教学大纲要求把教学内容融入了自己制作的PPT,上课时在电子白板上展示。如果学生在语言阅读中遇到困难(尤其以高年级语言学习为主)要查字典怎么办?没关系,语言教室里都备好了字典给你,学校也不鼓励学生自己买字典在家,拼命扩充词汇量。在英国数学课堂上教材的地位也没有那么“权威”,教师很少拿着教科书带领学生“照本宣科”,学习的内容大都已经教师加工,以活页讲义的形式发给大家,有时在做练习时会用到教材,教室里都备有循环使用的教材,随时可以发给学生使用的。教学的顺序也不是按照教材的编写顺序,而是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和学生的程度进行调整。所以教师的教案PPT也经常进行调整和修改。有时候,教学内容可能是一张外语写成的菜单,有时是衣服店的宣传广告。教学的手段多样,也很有创意,有时候去餐厅吃饭,(基本外语教师都会组织去该国的特色餐厅,比如,中文课就组织过课后去中餐馆吃中餐),有时候去参观博物馆,参观历史遗迹。反观中国的语言课堂只能呆在教室里学习,课外也较少组织活动,相对来讲,缺乏了活泼的特点。
4.教学技术的现代化和实用性。英国学校的校舍尽管都是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建筑,但是学校的教学设备设施的现代化程度非常高。校园里:有条件的学校有自己的礼堂,多媒体和现代化的设备一应俱全,相当于现代化的剧院。笔者所在学校的礼堂,平时供学生排演舞台剧、开晨会,到了晚上或周末,甚至可以承接专业化的商业演出,可见其设备的专业程度。教室里:
(1)白板被普遍使用,现在无论是年轻的老师还是年长的老师,都已经能够自然地应用白板进行教学,尽管不同的老师使用白板的功能不尽相同,有的用得多,有的用得少,但是白板已如同“黑板”一样成为教师教学的一个有机部分。直观展示、过程回放、把手写体变成标准字体,插播课件,画一个格子图,开展一个游戏,教学非常方便,白板已自然融入教学之中。白板能够发挥“黑板”原有作用,还能发挥原有媒体不能发挥的作用。英国学校,只要经济条件允许,白板的广泛应用是一种必然趋势。而在中国电子白板才刚刚进入校园,经济条件的制约,很难做到所有的教学都使用到电子白板。
(2)有的学校为了推行无纸化,给所有的学生配备ipad,充分利用新的科学技术;而在教师中配备ipad,也已经开始流行。英国的校园越来越重视新的科技,反观国内有些学校,在能使用电脑和PPT的情况下还固守黑板,还引以为傲,在科技方面的意识较落后;而很多非大城市的学校则是没有如此的经济条件。
5.师资配比及师资水平。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7年级、8年级中文为必修课,平均每个年级四个班,每班20人左右,从9年级开始,中文成为了选修课,一个年级才一个班,25人左右,10年级一个班15人左右,11年级一个班6个人,12年级就只有两个人选修中文作为自己的高考项目了。
体现在其他语言科目上也是一样,约到高年级师生比例越高,甚至还有一对一的比例,这在国内是不可想象的,即使高三班也是一个语言老师对几十个学生。由于选修课必修课的语言种类多,上课节数多,语言教师基本上(其他老师类似)一周要上到20几节课(每节课一般1个小时时长),而且从7年级到13年级的课都有。英国的语言教师一般都教两种语言,甚至三门语言,主修的语言可以让你教高年级学生,辅修的语言可以让你教低年级的学生。这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体力和脑力的要求。
国内中小学教师因为没有其他语言需要教,只需教授英语即可。英国一年分三个学期,每个学期起码有两次考试,每次考试前还有摸底考试。国内考试就是统计分数,而英国的语言考试结束后,除了统计分数,还要给每个学生听、说、读、写四个方面撰写评语。对学生的评估更加全面化以外,对老师也增加了不少负担。
二、国内语言教育的思考
1.促进教材多样化,增强学校自。在英国,语言组的老师自行商议,决定用哪一种教材,学校就用哪一套教材。在每个学年结束时,就由学校发邮件给教师,让教师上报下一年所需的教材或是教学资料;和我们国家选用教材相比,英国学校的教师的权利相对大很多。我国对于教材的限制显得过多。
另外,英国教师对教材处理的自由度非常大,但是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果教师专业水平有限,或者对某些国家带有偏见。在教材的选择上,就可能带来很严重的后果。而这一切,在英国这样高度给予学校教师自由的国家,由国家层面进行干预,又是不可行的。
针对自己所面对的学生,对现成的教科书进行加工修改,积极开发其它课程资源,在一定程度上“重组”教科书,从而更加符合学生要求和课程目标。
综上所述,在教材编写方面建议放宽立项门槛,让更多人的参与到课程资源建设的队伍中来,只要继续执行教材审查制度,就能把好教材质量关。
2.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视和落实。积极准备引进电子白板进入课堂,做好硬件建设与教师培训的同步发展。以省或地市为单位,统筹基于信息技术的语言教学资源,集合软件资源,不受教材版本限制,不受地区限制,以学科教学知识点为纲目,共建语言学科资源平台,方便教师选择使用。
3.多语言模式的选用,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根据各地情况,适当的在英语之外,开展其他语言作为选修课,比如目前在中国社会上非常受欢迎的语言:日语、韩语等。既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又能充实课堂。同时,加强对教师的语言培训,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把教师送出去培训,也可以引进其他语言的教师,充实教师队伍。
4.文化渗透。语言是文化的一种载体,在学生学习语言的同时,也是学生了解一个国家、一种文化的机会。在英国,学习语言的同时对于文化的因素非常重视。西班牙语课可以介绍西班牙人爱喝的饮料,介绍西班牙明星,播放英国名人说西班牙语的视频;德语课可以全班动手做德国小吃;中文课可以教太极扇、中国结、
英国学校范文3
中新网3月18日电 据英国BBC英伦网报道,随着留英中国学生数量屡创新高,形形的华人“英文”公司,俨如一项新的产业般“茁壮成长起来”。在一向以治学严谨闻名的英国,中国学生铤而走险选择“捷径”,英国高校是否真的束手无策?
英国高等院校在杜绝考试舞弊、论文剽窃及方面,一向毫不手软,学生在考试或论文中一旦涉嫌舞弊行为,将可能面临开除学籍、取消学位等非常严厉的惩罚。
早在2006年,考文垂大学(University of Coventry)就曾经通过“Turn it in”网上检索系统,发现237名学生涉嫌网络剽窃的严重事件。
英国《每日电讯报》今年3月公布的针对英国80所高校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英国大学生作弊等欺骗现象比4年前增加了至少50%。
愈演愈烈
针对学生论文舞弊特别是的现状以及各高校的应对举措等问题,笔者向英国12所大学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
曼彻斯特大学的新闻官员Jon Keighren在回复时表示,曼大历来强烈反对各种论文抄袭和行为,学校目前使用的“Turn it in”反抄袭系统非常强大,学生剽窃论文被抓到的风险相当高。
2010年底,曼彻斯特大学(University of Manchester)在纽卡斯尔举行的第四届国际论文抄袭问题会议上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90名大学本科生中,用于支付购买论文的费用,最高可达2500英镑。
另外,东安格利亚大学、巴斯大学和埃塞克斯大学回复BBC英伦网的问卷调查时也表示,学校会将学生论文输入“Turn it in”反抄袭系统进行检测,一旦发现论文剽窃则将给予学生极其严厉的惩罚,甚至取消学位。
不过,相对于论文抄袭的问题,各大学在发现上也有不少实际困难,因为在目前的程序中,大部分学生在提交论文后根本不用就论文进行答辩,所以老师也很难判定论文是否出自学生之手。
追根溯源
曼彻斯特大学经济学讲师丹·里格比(Dan Rigby)认为的问题也反映了大学越来越产业化的普遍现象,他在第四届国际论文抄袭问题会议上表示:“也许可以把这种态度(学生购买论文)归根于当今大学把学生越来越多视为顾客。学生自我定位为消费者,很自然就会追求经济效益。就此说来,也许把部分作业承包出去也就被视为明智消费的理性反应吧!”
不久之前,英国议会大学事务小组委员会针对学生抄袭问题报告称,抄袭问题由于互联网上资料不断增多而变得日趋严重。而令他们更感到震惊的是,许多大学生都说至少知道一个近期内曾经作弊的同学,而且他们认为论文剽窃以及购买论文并不是什么不道德的事情。
解决方法
或许越来越多的学生都视购买论文为完全正常行为的态度,也的确反映了有关问题的严重性,而有关方面也应寻找有关问题的深层原因以及目前体制上出现的漏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堵塞漏洞。
同时如何制定明确透明的惩罚机制并加大惩罚力度,对铤而走险购买论文的学生起到足够的阻吓作用,也是至关重要的。
其实如果导师和学生平时接触紧密、经常探讨学术,了解学生文风,自然会在非原创的学生论文中发现抄袭或者的蛛丝马迹。
英国学校范文4
一、 尊重学生,注重服务
当前,英国高校学生事物管理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并全面具体地体现在学生事务管理实践中。这种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是以确保学生得到更好的服务为目标的,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表现。英国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和生活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引导和管理。学生事物部门将学生看做独立的成年个体,充分尊重每一位学生独立的人格、个性和权益,保证学生的自我教育在整个大学阶段的重要性。这种尊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英国高校管理者认为他们有责任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对学生的日常管理更多地是协商而不是命令,将尊重学生成长作为学生事物工作的前提,积极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同时也要求学生对自己的学业负责。
2. 学生事物部门把深入了解学生状况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特点,以学生的需要来确定服务的内容和形式,进而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英国高校里各种指导服务中心很多,基本满足学生的各种需求,例如一些留学生较多的高校,会在学校内部设立留学生服务中心,确保留学生在不熟悉的国家也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3. 确保学生发挥主体作用,在学校的领导管理机构设立学生代表席位,保证学生对学校的各种决策有知情权,并参与到决策当中来。如果学生对学校的任何方面有不满,都可以通过学生代表向学生事物管理部门反映,从而保证学生的各项权利。
二、体系完整,制度规范
英国是英美法系的发源地,国家的法制化进程较高,在学生事务管理方面,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学校管理政策的制定到学生考试作弊等问题的处理,均有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并依法处理。在对学生违纪的处理过程中,学校必须严格遵照法律处理流程,并给予学生相应的申诉权利。但如果某项事物属于学生自己的私人事物,那么学校绝不会介入,只是在学生需要帮助的时候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而不是直接代表学生去处理。这种处理方式即保护了学生的隐私,又可以使学生得到相应的帮助,值得我国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学习。
同时,英国高校实行导师制,是由导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和生活等方面进行个别指导的人才培养制度。学生进入高校后,学院会为他指定一位导师,与国内进行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不同,英国的导师是以教学指导为主,在教学上重视个别指导、言传身教,力图营造和谐、宽松、自由的教育环境。这使导师制超越了作为一种教学手段的功能,对学生而言,从导师身上学到的不仅仅是学术知识,还有研究事物的态度和思维方式,对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产生深刻的影响。
三、借鉴与启示
在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所处的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模式向“大众教育”模式过渡,高校学生工作的服务对象发生了改变,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学生年龄普遍偏小,适应能力较弱;班级、团组织的凝聚力降低,组织学生活动难度加大;社会环境变化迅速,就业形势严峻等。这些问题都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通过分析英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基本情况,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 管理方式民主化,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是现代大学理念的重要内容,要求我们在开展学生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一切从学生出发,以调动和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手段,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由管理型向引导服务型转变,多与学生互动,尊重、关心、引导好每一个学生,重视学生的想法,维护学生利益。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现阶段我国很多高校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并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造成在进行学生工作时有不够专业的情况出现。我们应着重加强学生工作者的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基于现阶段学生工作面临的政策环境、工作难度、内外影响等各种新形式,只有不断的提高学生管理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才可以保证“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有效的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素养。
英国学校范文5
关键词:英国高校;贫困学生;援助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G467.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758(2012)03-0268-04
随着英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大学和政府面临着来自招生、培养和财政方面的压力。与此同时,英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推行也给不少高校学生和家长带来了经济上的困扰。为保障入学公平,英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援助服务体系。
一、英国高校学生援助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
1.英国高校学生援助服务体系的总体思路
英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援助服务体系大体包括经济援助和发展援助两个维度。经济援助主要是指为学生提供政府和学校贷款,各类奖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机会等;发展援助则是对学生存在的问题从长远角度给予支持,如针对心理问题学生、残疾学生、阅读障碍学生的援助。经济援助极大地解决了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而发展援助则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发展成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英国高校学生经济援助服务项目的运行管理
由于英国以扩大入学率为中心的高等教育入学政策的实施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观念的变化,英国政府对收费制度进行了改革,建立了助学货款与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并存的混合型大学生经济援助体系。
(1)学生贷款
学生贷款是英国学生资助体系中最重要的形式。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学费贷款”,贷款金额取决于大学的收费标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学生所在大学,每个全日制注册学生都有权申请“学费贷款”;另一部分是“生活费贷款”,它是一项“按家庭贫困程度提供的贷款”,即贷款金额按家庭收入、大学所在地生活费标准和住校与否三大指标来评定。学生贷款来自政府的公共资金,主要由学生贷款公司负责,资格确认由地方教育当局负责,贷款催还由国家税务局负责。贷款归还采取“按收入比例还款”的方式。即只有达到年收入15000英镑的“还款门槛”后,才可开始还款,每年还款的金额为(年薪-15000英镑)×9%,还款期为25年。如果还款期超过25年,政府将核销款项,并支付剩余债务。英国政府选择国家税务局作为学生助学贷款的回收机构,并通过全国的税收网络来跟踪贷款学生,计算毕业生年收入是否达到还款界限和应还金额。
(2)学生奖助学金
英国高校学生奖助学金分为政府资助项目和学校资助项目。其中,英国政府资助项目分为助学基金、高等教育助学金、幼儿护理补助、父母学习助学金、儿童抚养税收减免、成人抚养助学金、残疾学生津贴、无人照顾者助学金和学习助学金等涉及各个方面和不同学生群体的助学金。
学校资助项目包括校长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等不同类型的助学金以及面向优秀学生的新生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等。另外,根据《公平入学协议》,学校还要对一些特殊人群进行资助,如带子女的、有残疾的学生等,学校必须给予大力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3)勤工助学
英国高校的勤工助学工作并不视贫困生为重点工作人群,它是为全体学生服务的。在学校管理体系中为学生提供各种各样兼职工作机会的机构有很多,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职业指导服务中心,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通过与用人单位的深系,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可靠的工作岗位,以及一些对学生就业有帮助的环保或者慈善募捐等志愿者工作;另一种则是各高校为学生提供兼职机会的全国学生兼职工作服务协会和全国工作经验协会。这些机构一方面和企业联系,为雇主岗位信息;另一方面通过校内海报、网站以及邮件方式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学生。
3.英国高校学生发展援助服务项目的运行管理
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经济资助的同时,英国各高校都设立起一个庞大的学生服务中心,负责管理除教学以外的全部学生事务,中心下设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残障学生支持中心、职业指导服务中心等若干职能办公室。这些职能办公室集中办公,从心理咨询、学业指导、就业指导等方面直接给予学生专业化、全程化、个性化的服务。
针对心理问题学生,英国高校设立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工作队伍一般由心理咨询师、学习顾问、朋辈辅导顾问、心理健康顾问、留学生事务顾问等构成,以全职为主,兼职及临时的心理咨询师为辅。心理健康教育主要采用工作坊、讲课、小组讨论、朋辈辅导和一对一咨询等方式进行。
作为学生管理中保障少数人利益的部门,残障学生支持中心最能够体现英国教育体制中的公平性和人性化。不仅服务功能覆盖全面,几乎涵盖了全部残疾学生,而且突出为残障学生服务是应该而非被迫的服务理念,如为视力障碍学生在门窗等处设置能反光的提示标记,为听力障碍学生提供助听器等人性化、细致化措施。
英国高校设有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在校生提供职业技能培养和职业生涯教育等方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有:开展就业咨询、职业指导讲座、培训,举行招聘会,招聘信息,提供实习和兼职,提供网络在线学习和工作坊,统计毕业生去向,提供信息服务以及与雇主合作等。
英国高校实施“个人导师制”,其主要目的是关心学生生活,支持学生学业发展。每个学院都有一个副院长或高级导师对该院导师制进行整体负责,另外还与支持导师的各部门进行联系。“个人导师制”充分体现了全员育人的教育宗旨,使学生在学习、生活、思想和心理等方面都得到积极的发展。
二、英国高校学生援助服务体系的基本特点
英国高校倡导和贯彻把学生当客户,以学生为中心的核心理念,确保学生得到最好的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援助服务体系在运作、实施过程中秉承这一先进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性化、个性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等特点。
1.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主体地位
以人为本的理念在英国各高校得到充分体现。剑桥大学以学生为本,一切工作都着眼于服务学生的需要,为学生提供最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着眼于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注重人的塑造和能力培养,而不是简单地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赫尔大学的理念是学生是第一位的,每一个学生都是最重要的。学校把学生作为服务的中心,从入校前就给他们提供服务和帮助。学校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包括个人的隐私、宗教习惯、民族文化等等。为让各国各民族学生实现文化上的交融,学校每年都举办“one world”活动,让学生通过精心排演的节目来展示、宣传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让学生切实感觉到家一样的温暖。
2.服务精致,一站式服务快捷高效
在英国各高校,学生援助服务体系职责界定全面精细,项目设计科学合理,深入到学生学习、生活的每一个环节,让学生有问题马上知道如何解决。学校的学生服务中心一般都设有十几个部门,其职责明确具体,能够给学生提供深入、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德比大学(University of Derby)的信息服务部有员工180人,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生事务和服务工作,通过服务大厅为学生提供一站式分层级服务。服务大厅一进门便是公告栏,学生事务信息一目了然。如有问题可进入大厅的接待处,这一层级由老师带领学生轮流值班,初步受理来访学生的问题;若问题解决不了,进入下一环节,由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分流,并引导他们到相应的部门;最后一个层级是单间办公室,这里是各部门主管(经理)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再由部门主管进行解决。
3.个体援助,注重弱势群体帮扶
英国学生援助服务体系的战略目标是强化其在学生学术实践、融入社会、个人支持、学生终生受用的技能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尤其是为残疾学生、心理障碍学生、贫困学生等群体提供支持。
残障学生支持中心、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等为特殊学生群体和学生的特殊需要提供针对性的支持与服务。残障学生支持中心帮助残障学生制定详细的帮助方案,为每个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监护和帮助,全面解决残障学生的各种问题。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结合学生个体的心理特点和实际需求,为学生提供个体咨询、小组咨询,定期举办小型研讨会、讲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自愿参加,不求规模,但求实效。学生资助中心主要负责从经济上帮扶学生,根据需要申请不同类型的资助。通过这些个性化的援助,所有弱势群体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就学机会。
4.自主发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是英国高校在学生管理方面的又一个显著特点。受英国的文化和社会环境影响,已经是成年人的大学生有很强的独立意识、自主学习生活能力,他们有自我管理和服务的传统、意愿和权利要求。在组织形式上,这种自我管理和服务主要通过学生会来实现。英国高校设有学生联合会(student union),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学生组织,独立于学校,受学校和政府的承认,代表和维护学生利益,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学生联合会内部设有各国学生会分会,负责该国学生的事务,开展具有本国特色的学生活动。
三、英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援助服务体系的启示
1.倡导人性化、精致化的资助原则,实现“按需资助”
借鉴英国高校以人为本的理念,我国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需要进一步建立并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服务意识。一是注重个性化,尊重每个学生个体,针对学生的不同需要提供“按需服务”。二是倡导人性化,以保证学生的利益为基本点,制定政策和规则。三是追求精致化,每项资助都应具备对象明确、流程清晰、实施及时、管理科学等特点。
我国高校资助工作近年来发展很快,特别是2007年国家实施新资助体系以来,在资助政策的完善、资助资金的投入、资助机构的建设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但客观地看,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离按需资助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无论在完善管理机制、细化资助项目还是在贴近学生需求、帮助学生发展等方面都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要在尊重学生的前提下,认真分析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的经济状况、个人能力、日常表现、心理特点等因素,量身设计多类型、多额度的“多元”资助项目,实现按需资助;要实现常规资助与临时资助相结合,大额资助与小额补助相结合,基于需求的资助与基于能力的资助相结合,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相结合,让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学生都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助项目;要避免资助款向少数学生集中,合理有效地配置现有的资助资源,确保我们给的就是学生想要的。
2,完善全方位、全程化的资助服务,实现“资助育人”
通过经济援助解决学生遇到的经济困难,满足的是学生现时的表面的物质需求,而通过发展援助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满足的将是学生长远发展需求中面对的瓶颈问题。从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思考如何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必然要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建立起以经济援助为基础,以发展援助为两翼的困难学生资助服务体系。英国高校对于学生援助服务体系的丰富经验也进一步证明了我国近年来努力推进“资助育人”工作的合理性和紧迫性。无论是国家资助政策的制定部门,还是直接面向学生的高校资助工作部门都要认真借鉴英国的先进经验,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全程化的资助服务。既要提供经济上的资助,也要提供学习、心理和就业等多方面帮助,更要注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素质拓展等工作,以学生的需要为主要出发点,以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为主要目的,全面推进资助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发展。
英国学校范文6
关键词:中小学;课程评价;教学质量;评价主体
中图分类号:G40—05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5-158-03
英国自《1988年教育改革法》颁布以来,推行国家统一课程并建立了与此相关的国家课程评价体系。英国最开始的国家课程评价政策建立在评价和考试任务小组建议的基础上,并形成了标准参照的表现性评价体系。1993年,英国政府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修订,使英国的评价政策有了很大变化。法国一直以来具有重视教育和评价的良好习惯,在学校教学层面,通过多元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评价成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我国的课程改革提倡多元的评价模式,凸显评价在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地位,研究英、法两国课程评价的经验,无疑对我国的课程评价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英、法两国课程评价的比较分析
(一)评价主体
英国的教育质量评估是由政府部门和专业的中介机构相互配合实施的。英格兰独立标准办公室是一个独立的政府部门,主要任务是制定评估标准,进行督导评估,对督学的工作进行评估等。除了政府部门,英国还有两类专业中介机构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一类是诸如牛津、剑桥考试局这样的教育证书考试机构,主要对课程和教学的质量进行评估,另一类主要是根据学校的需要在课程的实施中进行监测,评价学校的教学质量以及学生的学习情况。在学校的教学层面,教师评价是英国学校评价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教师是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评价主体。在英国学生也是重要的评价主体之一,通过学生的反思性自评,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我认识和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通过学生之间的互评可以促进学生的共同进步。除此之外,家长也参与学校的教育评价,积极配合学校教师的工作。
法国的教育评价是由教育部评估预测司和教育督导司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司主要开展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估,评估预测司则主要实行对学校的综合水平的评估。在法国,督学通过评价的手段对教师的教学进行监测,督学对教师的评价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计划、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方法的创新与实施效果的评估等。法国教育部规定,中小学的各个班级里都有一个“班级理事会”,理事会由校长、教务长、任课教师、两名家长代表以及两名学生代表组成。理事会成员会在每学年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评价,如审议教师对学生的学科能力评语,投票决定是否对学生进行留级、处分等,这样通过多方参与,使整个评价活动更加民主化。
由此可以看出,英、法两国的教育评价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既有政府宏观督导、社会积极参与,也有学校内部的教师评价与学生自评相结合。各个评价主体的良好分工和相互配合,有效地促进了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为教学质量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评价内容
英国《1988年教育改革法》规定,把义务教育分为5-7岁、7-11岁、11-14岁、14-16岁等四个关键阶段,并对学生在各阶段学习国家课程的情况进行全国统一评估。评估的主要方式是教师评定与全国统一考试相结合。教师评定主要包括平时测验、学生的平时作业、课堂上的表现等,通过建立学生个人的档案和成绩记录方式进行评定。5-7岁的学生需要接受写作、阅读和数学的教师评定,7-11岁和11-14岁的学生则需要参加这三方面的全国统一考试,11-14岁学生另外还要接受外语、历史、地理等多个方面的教师评定,14-16岁的学生则需要参加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GCSE)。为了弥补终结性考试的不足,英国自1990年开始,推行对学生平时学业成绩的考核和记载,使学生在毕业时得到一份有关其总的学习情况“成绩记载表”。记载表记载学生在校所学的全部科目的水平以及课外活动的表现情况。
在法国,依据对中小学的学生学习能力评估的规定,对二年级和五年级的学生分别实行个人的学业评估,同时接受有关国际组织对四年级的学生进行阅读素养的评定。法国在学生初中毕业期间举行国家文凭考试,考试合格的学生才能获得知识文凭。法国的高中分为普通高中、技术高中和职业高中。升入高二后,普通高中的学生分别进入文学、经济和社会、科学等三个不同的会考系列,技术高中的学生分别进入第三产业科技、工业科技、实验室科技和社会医学科学等四个会考系列。会考成功的学生可以获得高中毕业文凭。法国的会考有口试、笔试、实践、操作测验等多种评价方法。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专长和能力选择考试科目。法国中小学的考试方式多,要求严,考试的内容具有综合性,既考学生的知识水平,也考实践能力,为学生充分发挥个人专长提供了更多机会。
(三)评价方式
英国新的成绩评定制度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即形成性评价、诊断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和评价性评价,在低年级阶段侧重于运用形成性评价和诊断性评价,高年级阶段则着重使用终结性评价和评价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是教学过程中实施的评价,目的是为了了解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水平以及技能的获得状况。诊断性评价是在单元教学和学期、学年开始时进行的评价,目的是为了检测出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理解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对症下药,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弥补教学过程中的不足。终结性评价是在一门学科教学完成时或一个学年结束时进行的评价,目的是为了检测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技能水平的程度是否达到了预期的学业成绩目标。评价性评价是对学生的成绩评价中找出学校工作或当地教育工作中需要改进之处。英国采用这种与教学紧密结合的评价体系,改变了以评价作为资格选拔唯一方法,通过多种评价方式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法国中小学一般采用三种评价方式:一是“判断型”评价,主要用于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心理品质。二是“督促型”评价,也就是传统的考试测验,它是在一个教学过程完成或一个阶段结束时,为了检查学生的学习成绩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用督促方式来总结学生在这阶段所取得的成绩。三是“形成型”评价,它被认为是一种教育工具,这种教育评价方式是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它能够使受教育者根据教学过程确定的目标进行自我评价一J。法国通过运用这三种评价方式,全面反映学生学习的真实水平。法国的中小学在具体实施评价时采用绝对评价和相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也就是学生的学习成绩除了考试分数以外还应该包括课堂表现、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以及课后作业完成情况等综合方面的评价。
(四)评价体制的完备性
英国的学校对评价的目标是明确的,课程评价制度与政策紧密配套,评价体系相当完善,无论是学校的内部还是外部评估机制,均已作为组织管理的职能得以确立。为了有效地应付学校的外部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都十分重视评价,认真负责组织学校内部的自评,学校内部的成员紧密配合,形成规范。这样使学校的评价资料客观、全面,评价结果的信息反馈及时有效,评价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使学校能自如地接受外部考验,获得社会的认可,保持学校的生存资格,提高学校的信用度。通过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也能使学校培养出更多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最终能够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得到持续发展。
法国在微观层面上给教师提供了可以自我评价教学的指标体系,体现了教师在评价过程的重要地位。在中观层次上给学校和各个地区提供了评价标准,这些都从实践和制度方面保证了评价的实际操作性和顺利开展。这种科学化、合理化评价具有程序和技术方面的保障,具备相当高的信度和效度,具备客观性和全面性。同时法国在行政立法方面,为评价制度的科学和民主化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机制,使评价制度更加公正、公开、透明,为形成完善的评价体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使评价活动能更加有效地为教育服务。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英、法两国都有一套适合自己国家中小学教育的课程评价体系,并且两国的中小学的教育评价体系都相当地完备,课程评价制度各有所长,可以为我国的评价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重要借鉴。
二、英、法两国课程评价的特点分析
(一)评价活动趋向法律化、制度化
英、法两国都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保障课程评价制度的评价地位、职能、方法、技术手段等,评价活动按照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实施。如法国1994年的《中小学教育改革法案》在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了各个科目的教学目标以及评价标准,这样使评价活动有了法律保障和政策基础。英、法两国的教育评估都已建立起科学的、系统和相对完善的评估制度,这种制度通过教育立法形式确立,并聘请专门的专业人员,设立相关的评估机构,保证评价活动的权威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从而为教育提供更加准确和有效的反馈信息。
(二)评价主体多元化
英、法两国的课程评价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课程评价主体在国家原有主管机构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形成了一个以领导、教师、学生、家长、中介机构、专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多方参与的多元化评价主体体系。其中,社会力量的参与能及时将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及其他有关信息直接反馈给学校,保证教育沿着社会所需要的方向发展。
(三)评价方式多样化并与现代教育技术相结合
英、法两国的课程评价都十分注重定量与定性的结合,大多数都采用纸笔测验与问卷调查、行为观察、现场操作、实践等多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此外,还注重终结性与形成性评价的结合,将学生的日常表现纳入到教学质量评价的过程当中,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以外的其他能力的培养。英、法等西方国家,除了注重采用多样的评价方法,也十分注重评价与现代教育技术相结合。英、法两国都十分重视通过网络技术进行在线评估,认为这种形式的评估为分析和了解学生学习的情况提供了新的途径,可以通过网络技术对学生进行自动化评分,也可以通过文字和图表等多种形式报告各个学校以及其学生的成绩和表现情况。
(四)评价体现诊断性和发展
英、法两国课程评价都非常重视评价的诊断和发展功能。英国通过形成性评价、诊断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等多种方式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法国则非常重视对学生的学习过程的评价,通过了解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地调整教学。英、法两国都非常重视学生学习的过程,注重记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使评价成为督促学生各方面能力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英、法两国的经验对完善我国评价体系的启示
(一)强调参与和互动,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改变评价主体单一的现象,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使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团体甚至专业研究人员都参与到评价的过程中来,推动教育民主化进程。在英国,学生不仅可以进行反思性自评以及互评,还可以就教师对自己评价的结果发表不同的意见或进行申诉等,学生和家长还可以参与学校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这样就使整个评价活动更加地公正、客观。在我国,教学评价的主体主要是教师,评价主体严重单一化,不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只有强调社会各界的参与,促使评价主体多元化,才能实现评价活动的公开化和透明化,从而使我国的课程评价活动更加公正和公平。
(二)关注学生个体差异,重视综合能力的培养
在法国的中小学教育中,对学生的学习态度的评价比学生知识水平的掌握更为重要。英国则在1999年颁布的国家课程标准中提出“四项发展目标”和“六项基本技能”,强调学生各方面的和谐发展。为了使人才更好地适应社会的要求,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指标的多样化,在世界各国已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我国应该积极吸取英、法两国的经验,注重对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三)采用多种评价方法,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
质性评价是目前世界各国课程改革倡导的评价方法,质性评价方法能够弥补量化评价的不足,能够更加深入、全面、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发展水平。如英国的中小学教育就十分强调教师用激励性的评语对学生进行评价,并在教师评价过程中注意运用对话、档案记录、观察日记等质性评价方法。强调质性评价的方法并不是完全否定量化的评价方法,质性评价常常与量化的评价结果整合运用。因此,将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学生、教师的发展状况。因此,我国应该改变单一的纸笔测验的考试制度,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全面、公平和客观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