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招生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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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

初中招生范文1

根据市教委《*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创办南开优质教育,为落实市政府加快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努力缩小校际差距,使初中招生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提升国办初中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利于学校特色建设;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的的辐射作用进一步扩大,使全区形成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格局,结合南开区的实际情况,现提出我区*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升学条件

凡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达到合格标准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均可升入本区初中学校就读。五、六年级市级三好学生可以保送升入本区的任何一所区级重点高级中学初中班;小学六年级期末检测达到合格,经中学综合认定后的学生可直接升入本区一般国办初中校就读;部分示范性高中和市重点高中校初中班将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定向分配给各小学,由学校推荐、区中招办批准进入。部分示范性高中校和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在区招办和相关科室的认可下,还将对艺术、体育特长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推荐保送进入。其他凡申请进入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或择校进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须参加南开区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检测,依相关条件录取;未被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以及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仍可对口升入本区一般国办初中校。

二、升学原则

根据小学与中学相对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我区符合升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一般国办初中校将保证其入学就读的“位子”。学生选择升入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或自愿择校进入民办初中学校,根据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检测成绩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报告书,须经区中招办批准,升入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

三、招生工作阶段安排

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期末检测前)

1.*~*或*~*学年市级三好学生自愿报名,经区中招办批准保送升入本区的任何一所区级重点高级中学初中班。

2.*~*或*~*学年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自愿报名,经区中招办批准可以升入本区的任何一所一般国办初中学校。

3.一般国办初中学校和区教育局批准的特色学校招收学校自主申请并经区中招办批准的艺术、体育、学科、科技等类特长生。

4.因居住原因,申请来我区升学的外区学生,经区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可直接升入其申请的一般国办初中校。

5.部分示范性高中和市重点高中校初中班根据区中招办的统一安排将部分招生名额定向分配给各小学,由小学推荐,区中招办批准后升入此类学校初中班。

6.部分示范性高中和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在区招办和相关科室的认可下,对艺术、体育特长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推荐保送进入。

第二阶段:(期末检测后)

1.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和民办初中校,招收学校自主申请、达到专业测试标准并经区中招办批准的艺术、体育、科技等类特长生。

2.我区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区重点高中校的初中班按照区中招办核准的招生计划,依照相关的录取条件,经区中招办审核批准录取学生。

3.民办初中校,按区中招办下达的招生计划,依照相关的录取条件经区中招办审核批准录取择校生。

4.一般国办初中校,经区中招办批准,继续招收各类学生。

第三阶段:

前两阶段未录取的学生及等待对口的学生按区中招办划分的学区片“校校对口”升入一般国办初中校。

四、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中的“市三好”保送,一般国办初中校接收的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一般国办校招收的各类特长生,示范性高中和市重点高中校初中班招收的推荐生和保送生等以及第二阶段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及民办初中校招收的各类特长生,均由学生本人按区中招办安排的时间到学校办理报名、面试及审核等手续。

第二阶段我区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的招生以及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学生在原小学个人报名并填写“六升七”志愿表。志愿表中包括两类志愿:一类是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招生志愿;另一类是民办初中校招生志愿。09年“六升七”志愿表中每个学生可填报三个志愿,学生可以在两类志愿中各任选若干学校,也可以在一类中任选若干学校,志愿校先后顺序由学生及家长自行确定,(学校要通知学生家长注意学校招生计划数量和学生的成绩情况,否则由于填报志愿失误而造成的不能录取,责任由家长自负。)志愿填报后由原小学到区中招办集体报名,并同时按第一志愿报名校上交学生档案和志愿表汇总的电子信息资料。区中招办录取工作依各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和学生期末检测成绩情况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报告书等,分批次安排招生校来区招办录取。未被上述学校录取的学生仍可升入本区一般国办初中校。

五、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6月6日

第二阶段:7月3日

第三阶段:7月底

六、录取时间及录取结果等有关事项

第一阶段:6月22日

第二阶段:7月7日

第三阶段:8月初

报名录取时间根据市教委和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如有变动,以区中招办另下发通知的时间为准。

各类招生校的录取名单均须经区中招办审核批准才能公布。

第一阶段的“市三好”保送生,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重点高中校初中班的推荐生、保送生名单各小学必须在校内公示三天以上;第二阶段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区重点高中校初中班的招生名单以及民办初中学校的录取名单,将由区中招办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并由录取校通知各小学。

第三阶段国办初中校接收对口小学学生,具体时间由区招办另行通知。

各类学校招生除特长生进行相关项目的测试之外,均不得举行选拔性的书面考试。

示范性高中和部分市重点高中校初中班的定向推荐生名额由区中招办统一分配,由区教育局小教科根据各校情况协调后下达给各小学,推荐原则由小教科制定,各小学根据此原则制定实施方案。

推荐生、保送生须具备本市正式户口或蓝印户口。外来务工子女随父母在津入学,应提供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和住房证明,可由区中招办安排到国办初中就读。

第二阶段凡是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已经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做学校的调整。

七、几项要求

(一)学生期末检测成绩、“六年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报告书”中各项成绩及各类认定证书、获奖证明材料是初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均不得涂改,涂改者按无效处理。发现弄虚作假,招生学校有权拒绝录取,区教育局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初中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时间紧、涉及面广、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重要工作,各中、小学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校长要亲自主持这项工作,并设专人落实好招生的各项工作。在招生考试各项工作中,各校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确保招生工作稳妥的推进。

初中招生范文2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 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初中招生范文3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21〕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条件及照顾政策等见《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珠海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要求见《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切实重视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等多个维度,客观详实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加强过程监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报考普通高中的资格,C等级以上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考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具体按市教育局《珠海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珠教考〔2005〕14号)执行。

(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网上报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各初中学校评定,并于2021年5月1-31日上传至我市中考管理系统(系统地址见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即:zhjy.zhuhai.gov.cn,下同)。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时间如下表:

日  期

考试时间

科目

6月26日

(星期六)

上午

08:30—09:30

60分钟

地理(初二)

10:20—11:20

60分钟

生物学(初二)

下午

153:00—175:00

120分钟

语文

6月27日

(星期日)

上午

08:30—10:00

90分钟

数学

10:50—11:50

60分钟

道德与法治

下午

153:00—164:20

80分钟

物理

6月28日

(星期一)

上午

08:30—10:00

90分钟

英语

10:50—11:50

60分钟

化学

下午

153:00—164:20

80分钟

历史

    (如有更新,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一)计入中考总分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体育科目的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2科满分各为100分,体育满分为45分。2021年,我市中考成绩满分为605分。

    (二)等级性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其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可被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生物学、地理在当科结业年级(初二)进行考试,初三考生(含社青类考生)可结合考试成绩及自身实际申请补考,并按规定时间报名。在外地参加地理、生物学考试的考生成绩证明,由学生提交到初中学校,学校初审后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三)体育考试科目。体育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或100米游泳,由考生自主选择一项;选考科目——在三级蛙跳、投掷实心球、足球25米绕杆运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五个项目中,由考生自主选择一项。

    体育考试科目在中考报名时由考生网上填报,确认后不得更改。如考生申请择考、免考、缓考,须同时在网上填报。体育考试安排按《2021年珠海市初中生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珠教体〔2021〕1号)执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含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考生)成绩后,与体育成绩一并报送市招生办。

    (四)合格性考试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为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呈现,不合格者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其中:

    1.物理实验操作与化学实验操作由全市统一命题。考试题型、实施程序及成绩上报等按市教育局具体文件《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珠海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2.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在该科结业年级进行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2021年5月1—31日,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汇总后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与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成绩通过中考管理系统上报。

    四、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30日-7月2日;学校打印志愿表、考生确认时间为7月3—4日。(其中,参加自主招生考查的考生,志愿须于6月30日—7月1日在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不需单独打印纸质件签字)。

    (二)志愿填报方式。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凭个人账号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校对制度,确保在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打印志愿确认表供考生及其家长检查、签名。学校需做好志愿确认表存档工作,存档时间不少于半年。

    (三)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根据《关于调整2017—2018学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珠教基〔2017〕4号)及相关规定,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珠海女子中学只招收女生);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斗门一中”)、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招生计划的80%面向全市招生,20%面向本区招生(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田家炳中学招生计划50%面向全市招生,50%面向斗门、金湾和高栏港区招生;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面向横琴、香洲和高新区招生;和风中学面向斗门区招生。

    (四)志愿批次。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三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1.自主招生批。参加自主招生网上报名且通过自主招生学校报名审核的考生(具体以各招生学校公布名单为准)可以填报相应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自主招生志愿。未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不予参加现场考查和录取。

  2.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10个志愿。其中:

    (1)第1至第4志愿为统招生志愿,限填报以下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斗门一中、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第5至第7志愿为指标生志愿,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从已选报的上述指标生招生学校中选择3所学校作为指标生志愿。

    具备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斗门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斗门一中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金湾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港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具体名单由金湾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填报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2)第8至第10志愿限填报招生范围与考生户籍、学籍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即:

    具有香洲区、高新区、横琴新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金湾区(含高栏)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备斗门区、金湾区(含高栏)户籍与学籍的考生填报田家炳中学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田家炳中学面向斗门、金湾、(含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系统将在其所填报的市三中或和风中学的统招志愿后,自动派生出相应的指标生志愿。

    (3)如考生户籍与学籍不对应,珠海户籍考生按户籍对应学校报考,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学校报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

3.第二批。中职(含技工,下同)学校,考生可填报6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8个专业,其中,第1至第4填报“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级技工专业,第5至8填报普通类专业;无“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级技工专业的志愿学校,可全部填报普通类专业。

(五)关于指标生

    1.指标生招生计划。珠海市第一中学(校本部)、珠海市第二中学、斗门一中、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等5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中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斗门一中面向斗门20%的招生计划同样划分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珠海市第三中学、和风中学招生计划中不超过4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数按市教育局《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珠教基信﹝20202020﹞16号)执行。

    2.报考条件。对于本市户籍的考生,具体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珠教〔2012〕4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于随迁子女考生,满足2021年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要求(详见《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珠海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满足2011年开始实施的《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的入学条件、且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审核后具有指标生资格。

    3.分配办法。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或本区考生总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的70%;其中:斗门一中分配到斗门区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本区考生总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0%。

    原则上每所初级中学在相应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1个指标生名额。初级中学具有指标生资格考生数少于50人的,分配1个指标生名额。各初级中学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数,不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超过指定比例的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分配完毕后,剩余名额转为统招计划。

    4.录取办法。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统招线下30分以内;其中,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所对应的统招分数线下30分作为该校录取斗门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统招线下30分以内。

    各初中学校所分配指标生名额没有完成的自动转为相应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期间,招生系统将无法完成的剩余指标生名额回收为统招生计划,并按回收后的统招生计划和实际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划定统招生分数线和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一并完成统招生和指标生的录取工作。

    (六)志愿填报注意事项。考生填报志愿前,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指导考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并及时准确回应考生及家长咨询。

    考生应认真阅读《珠海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考指南》,全面了解招生政策、规定,根据自己的户籍、学籍和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考虑,认真填报志愿,合理选择志愿顺序。

    考生所填报的各志愿代码不同,但都作为一个独立志愿,不分主次,只按顺序,志愿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

    任何学校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强迫考生报考某指定学校的行为。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凭自己的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修改志愿信息,逾期不得更改或补报志愿。考生密码自行保管,因密码外泄而导致报考志愿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变更录取学校,录取后不按招生学校规定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五、评卷及成绩查询

    2021年中考各学科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一)加强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区招生考试部门与教研部门组成的评卷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二)评卷人员的选聘。选聘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本年度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教师参加评卷,同时做好评卷教师的培训工作。

    (三)评卷安排。各学科在评卷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科评卷组,由评卷领导小组选定正、副科组长。正、副科组长分工负责本学科的评卷组织工作、质量检查工作和评卷复查工作等。

    各科评卷组要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和讨论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以及评分补充说明,并结合考生答卷进行试评。经过试评,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再开始正式评卷。

    评卷点要建立门卫值班制度。评卷工作人员及教师一律凭市教育局发放的工作证进入评卷场。评卷场不准会客、闲谈、上网。

   (四)成绩查询。2021年7月8日公布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也可到原毕业学校查询考试成绩。

   (五)成绩复查。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须于7月9日凭准考证到报名点(原初中毕业学校)登记复查,经由报名点(学校)审核后在系统上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社青类考生可到市招生办登记, 逾期不予受理。

    评卷领导小组通过计算机辅助评卷系统及组织人员进行成绩复查。复查结果如有更改,由市、区招生考试部门通知有关考生。复查结果无误的,不另行通知。

    复查范围只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错分等项目,不涉及对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

    六、录取

    2021年中考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结果统一公布。

    (一)录取顺序

    第一,自主招生批录取;第二,普通高中统招生及指标生录取;第三,中职学校录取。

    (二)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自主招生考查的具体情况,确定考查合格名单。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要求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自主招生具体录取办法按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执行。各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自动转为该校统招生进行录取。

    2.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根据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原则上不得退档。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与学校统招生志愿同步录取(不按第5—7志愿顺序录取)。

    3.中职学校录取。中职学校,采取分数优先、按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生成绩及志愿,划定招生学校投档线;其次,根据填报“三二分段”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划定招生学校“三二分段”专业类的投档线。

具体“三二分段”专业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统筹确定各专业录取名单;非“三二分段”专业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安排。对于只填报“三二分段”专业、没有填报普通专业的考生,达到学校投档线、未达到“三二分段”专业类投档线的,将由学校根据情况录取到普通专业。

各校要优先统一录取参加我市2021年中考的学生。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的学校,可采用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形式,报市招生办和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科核准后,进行补录。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校要根据考生报到注册情况,及时将所有专业录取考生名单报市招生办备案。

    4.补录。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实行调剂补录,具体实施办法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另文通知。

    5.同分处理办法。若招生计划数末几位考生总分相同,则采用同分同录取的原则,即考生分数与志愿均相同,则被同一学校一并录取。

   (三)注销、补录和注册

    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未经审核不得注销录取、退档或转档。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原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

    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未经审核不得注销录取、退档或转档。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原中职学校录取资格,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公办中职学校的录取。未注册的考生,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招生系统上办理注销手续。

    录取完毕后,学校须凭市招生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否则按违规招生处理。

    (四)印制录取名册

    市招生办统一打印录取名册,统一印制珠海市中考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市招生办和学校公章。学籍管理部门,按市招生办提供的录取名册和实际注册结果核准后办理学籍。      

    (五)录取结果查询及信息公开

    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指标生录取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天。

    七、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招生纪律

    设立珠海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考试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一)加强领导,建立管理机制。各招生学校要成立录取领导小组。录取新生以考生的电子档案为依据,没有电子档案的不能录取,任何人不得私自投档、接档,不允许在非在库状态下指定接档。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市招生办负责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市招生办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其提交的录取名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二)坚持公开,阳光招生。各单位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坚持招生信息“十公开”,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珠教〔2014〕2号)规定。中职学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突出做好优质专业(如“三二分段”、中职升本科专业等)、升学政策、助学政策及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宣传。

    (三)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中学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相关招生要求。

(四)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与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一并纳入我市统一管理。我市招生考试部门根据民办普通高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集中组织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提前组织招生。

    八、附则

初中招生范文4

2、家长和学生要注意关注,高中的第一个通知一般都是让网上填报信息报名表,并将相关材料寄送到学校。

3、自招分为推优和自荐,学校会根据学生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也就是一模成绩把学生排名,注意是区排名。然后根据不同学校的自招名额给出推优名额。有了推优名额就可以去报名了,报名表里面会让你填写你的一模成绩的,也或者学校有备案。自荐比例比较少,主要是学生某方面比较突出也可以自己自荐。

4、随后学校会筛选材料,然后给学生发送邀请函,收到邀请函的同学才可以去参加自招考试。不过也有些学生没收到通知就直接去考试,也成为“冲考”,不过大多数学校会限制冲考人数,或者直接不让冲考,即便可以冲考,考的试卷也跟有邀请函的学生考卷不一样。应该是为了保护试卷的保密性。

初中招生范文5

关键词: 科学探究 生物实验 对照实验 控制变量

生物是一门自然科学,生物教学离不开科学探究活动。生物课程中的科学探究是学生积极主动地获取生物科学知识、领悟科学研究方法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科学探究离不开探究性实验,实验往往要设计成对照实验,初中生对生物对照实验的设计不能够正确理解,实验设计中不能够正确地控制变量,不能够正确地得出实验结论。下面重点从对照实验的正确设计方面为学生提供一些指导,让学生做好科学探究中对照实验的设计。

一、对照实验

1.概念

是指在研究一种条件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时,所进行的除了这种条件不同之外,其他条件都相同的实验。其中不同的条件就是我们要研究的那个条件,即实验的变量。

2.对照实验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是所有原则的前提,实验设计要合乎科学性。

(2)单一变量原则:依据单一变量原则,它是处理复杂关系的准则之一,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在不同的实验组别中,只有我们所要研究的因素不同,影响实验的其他所有因素都相同。

(3)对照性原则:是生物实验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单一变量的前提下,通过对照,能有效排除其他因素对结果的干扰,增强实验结果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可以说,单一变量原则和对照性原则是对照实验的基石和灵魂,而单一变量原则是对照性原则的前提。

对照实验这个概念初一学生刚接触,往往不好理解。现在我结合所给材料重点讲述对照实验设计的方法和过程。

资料:某厂最近推出了一种猪饲料叫“兴旺饲料”,饲料厂正向养猪户推广这种饲料,但养猪户不知道这种饲料对猪的生长是否有效,犹豫中不知是否该买。同学们能不能给养猪户解决这个问题呢?

设计对照实验学生首先要认真研读所给探究的材料,搞清楚这个材料要探究的主旨是什么。要研究的对象是什么?即把什么生物作为研究对象。

这个材料中研究的主旨是:研究兴旺饮料能否有效促进猪的生长。研究的对象就是猪。我们可以把这句话写成:研究兴旺饮料对猪生长的影响。明确了研究的主旨后,我们很容易知道这个探究实验中研究的因素是什么,显然是兴旺饲料。

二、对照实验的设计思路

1.先把研究对象进行分组,分成两组:实验组和对照组。这里研究对是猪,就是要对猪进行分组,并对两组进行编号,这里编为一组,二组。这里研究对象的数量要合适,不要太少,少了有可能造成偶然误差,两组中的研究对象猪的大小、生长情况、品种等要处于相同状况,目的是排除其他因素对实验结果的干扰和影响。

2.找出研究因素,这里的研究因素是兴旺饲料。影响猪生长情况的环境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猪圈的温度、猪圈通风情况、猪的品种、对猪的日常管理等都影响猪的生长,我们把除兴旺饲料以外的这些因素都叫做其他因素。其他因素不是指的某一单一因素,而是除去研究因素以外的各种因素。

3.控制变量。研究因素在两组研究对象中给予不同处理,除此以外的其他因素在两组研究对象中都给予相同的处理和对待。

在这个实验中研究的因素是兴旺饲料,除此以外的影响猪生长的其他环境因素,比如:温度、猪圈通风情况、猪的品种、对猪的日常管理等都是对照实验中的其他因素。这个对照实验中我们首先把实验的猪分成两组,第一组为实验组,第二组为对照组。在实验组中给猪喂兴旺饲料,第二组对照组中不喂兴旺饲料,其他的环境因素在两组中都设置为相同对待。

按照上述所列项目对影响猪生长情况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就是控制变量。在此实验中研究因素在第一组和第二组猪的处理不同,第一组喂兴旺饲料,第二组不喂兴旺饲料,在两组中的处理有变化,因此研究因素“兴旺饲料”就是变量,或是实验变量,其他因素在这个实验中被控制成相同的处理,他们对第一组和第二组猪的影响状况相同,可以把他们看成常量。

当然每个探究的实验不同,他们的变量是不同的,常量也是不同的,要看具体的探究实验。控制变量的作用在于保证实验的结果只是由我们所探究的因素即“兴旺饲料”引起的,而不是其他常量因素引起的,排除了其他因素的干扰。设置对照实验时一般只有一个变量,不能有几个变量同时存在。即一次实验只探究一个问题。如下对照实验的设计就存在问题,不能得出正确结论。

我们把实验的猪分成两组,第一组为实验组,第二组为对照组,实验组的猪是优良品种,对照组的猪为普通品种。在实验组中我们给猪喂兴旺饲料,第二组对照组中不喂兴旺饲料,其他环境因素(温度、猪圈通风情况、对猪的日常管理等)我们在两组中都设置为相同对待。

按上述实验的结果是:第一组猪的生长要快些,增重要大些,能得出该兴旺饲料是有效果的好饲料吗?这是不能够得出的,因为别人会有疑问:第一组猪生长地快些,增重大些有可能是第一组猪的品种是优良品种,所以增重得快些。该对照实验就没有很好地控制变量,有两个变量同时存在,有另外的“猪的品种”这个变量的干扰,就不能保证实验的结果只是由我们所探究的因素“兴旺旺饲料”所引起的,就不能够得出正确的实验结论。

生物探究性实验是培养学生生物科学素养的重要方法,对于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思维和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非常有效。探究性实验往往离不开对照实验的设计。学生要正确理解对照实验的含义,并能够合理设计对照实验的过程。学会对照实验的设计,学生就能够比较自如地进行生物科学探究实验。

参考文献:

[1]雷佩红.初中生物探究式教学探索与实践[D].湖南师范大学,2013.

初中招生范文6

关键词: 初中学生 音乐灵感 教学观念 教学方式

音乐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这种语言能够让学生在全方位的联想中提升创作能力,完善人格,丰富感情。而在初中的音乐教学中,激发学生的想象力,让学生在音乐的学习中寻找音乐灵感,提升他们的创作能力是新课标下对音乐教学的基本要求,也是音乐老师需要认真完成的音乐教学任务。那么究竟在初中音乐教学中如何激发学生的创作思维,从而教育学生寻找音乐的灵感呢?

一、转变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方式。

钱学森曾指出:“如果我们掌握了灵感学,那么创造力将普遍地极大地提高,而且人人都成为了‘天才’。”在音乐教育中也是如此,如果学生在教育中掌握了灵感学,那么他们的音乐创造能力和音乐的综合能力都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因为音乐教育本来就是一种灵感培养的教育,是一种能力的教育,也是一种思维与情感的教育。但是一直以来,在初中音乐教学中,并没有将灵感的培养作为音乐教学的重点,而仅仅是把时间花费在对音乐歌曲的学习和理论知识的掌握上,这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和音乐灵感的寻找极为不利,所以在初中音乐教学中老师需要转变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方式,让学生在新颖的教学方式中寻找音乐的灵感,从而提升他们的音乐造诣[1]。

在具体的操作中,老师应该确立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的音乐教学思想,在音乐教学中重视对学生音乐灵感的培养,寻求各种方式让学生感知音乐灵感,寻找音乐灵感。老师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科学地运用教材,扩大课堂的音乐容量,让每一堂课中都有学生对于音乐的欣赏、唱歌的训练和自我创造。比如,在学习七年级第一单元《春天的脚步》这个课程的时候,老师可以先让学生欣赏有关春天的音乐作品,教学生学唱,然后让学生通过对于春天的脚步的讨论自己创作一些简单的音乐作品,与学生交流,从而感知音乐中的灵感。

二、巧设音乐论题,激发音乐灵感。

巴普洛夫说:“争论是思想的最优媒触。”的确如此,在争论中思维的火花才能够迸发出来,那些创造力和灵感才能够喷涌而出。所以在初中音乐课堂教学中,想要引导学生寻找音乐灵感,就需要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巧设音乐的论题,让学生在激烈的讨论和深入的思考中激发音乐灵感,从而感知灵感,寻找到灵感,并且掌控灵感。在具体的操作中老师需要结合所要学习的音乐课题,设置与学生的生活和思想紧密联系并且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的音乐论题,来组织讨论,使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灵感应运而生。

例如,在学习七年级第六单元《绿色的呼唤》这一节课程的时候,老师可以通过课题的设置来进行音乐课程的学习。在这节课程中老师可以专门设置这样的一个有关环保的讨论课题:绿色从哪里来?给予学生一到两分钟的时间讨论,让他们集体创作这个课题。在这关键的一两分钟时间内,学生可以展开想象的翅膀,让灵感在短时间内迸发。可能在讨论的时候学生就会想到绿色是从森林里来的,也有的学生会想到绿色是从原野里来的,当然也有的学生可能会想到绿色是从我们的手中创造出来的,等等。在讨论完毕之后,老师将学生讨论的结果进行评价与组合,让学生感受他们的音乐灵感,然后在音乐的欣赏中体味那些灵感,提高自己的音乐造诣。

三、贴近生活自然,寻求灵感足迹。

自然跟生活一直以来都是最好的老师,在初中音乐课程的教学中也是如此。想要激发学生的创作灵感,加深学生对音乐更深的感知,则离不开对生活对自然的贴近。因为只有在大自然的色彩斑斓与伟大力量中学生才能够感知生命的强悍,也才能够感受到能量的巨大;而在生活的纷繁复杂与多姿多彩中学生才能够感受生活的多样,才能够明白人生的涵义。而这些往往都是创造的源泉,也是灵感的源泉,学生如果能够探寻这些源泉,必然会寻到灵感的足迹,从而加深对音乐的理解,也能够提升其音乐的创造力。因此,在初中音乐教学中,老师需要创造机会让学生贴近自然,贴近生活,从而感知音乐。

例如,在初中音乐教学中,老师可以开发第二课堂,设置活动课来组织学生进行音乐灵感的寻找。在不同的季节,带领学生去看大自然,然后让学生用自己的语言来描述大自然的美好,用心去倾听大自然的声音。老师可以带领学生到邻近学校的田野,让学生观看美丽的鲜花,互相嬉闹的蜂蝶,感受田野中的微风,从而通过倾听有关田野的音乐曲目来感知音乐。老师也可以让学生在平时的生活中注意观察生活中的一切,观察身边的人,感受父母的爱,然后通过对爱的音乐的倾听,来感受音乐里面的灵动的旋律和令人陶醉的情感,从而激发学生的音乐情感,通过自己的感知与实践来寻求灵感。

总之,灵感是想象力的产物,也是实践的产物,更是自然和生活的产物。在初中音乐教学中,教育学生寻找音乐的灵感,就不得不让灵感的追寻成为音乐教学的一个目标。在科学的课程设置和讨论设置的基础上激发学生思维的火花,并通过实践的感知与体会来让学生寻求灵感,从而提升学生的音乐创造能力和音乐综合技能水平,让学生真正地成长为全面发展的新型社会主义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