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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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范文1

[关键词] 多学科会诊制度;实践;探讨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4)08(b)-0154-03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usual accumulation of work,analyzes the positive effect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multidisciplinary consultation.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medical treatment,the directors of department should really take full responsibility of medical management,medical staff should improve the ability of communication with patients or their family members,indeed improve the connotation quality of multidisciplinary consultation,standard writing multidisciplinary consultation records,the organization of emergency multidisciplinary consultation by ordinary urgent consultation time limit.Think,multidisciplinary consultation will play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to improve quality of care and ensure medical safety.

[Key words] Multidisciplinary consultation;System;Practice;Discussion

会诊制度是主要的医疗核心制度,会诊质量是衡量医院医疗质量的重要指标[1]。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同时参与的会诊为多学科联合会诊,对疑难危重病例往往需要多学科联合会诊来制订相应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本院2009年8月~2014年5月共组织多学科联合会诊580余次,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抓手,多学科联合会诊对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隐患发挥了重要作用。

1 多学科联合会诊的做法

1.1 会诊申请

在提出多学科联合会诊前,患者所在科室首先组织全科进行病例讨论,重点在诊断、治疗和预后方面认真进行讨论,明确是否需要多学科联合会诊。确需多学科联合会诊的病例,首先由所在医疗小组提出申请,所在科室科主任签发会诊申请单并将会诊申请单送达医务处。

1.2 会诊组织

医务处根据病情,统一安排会诊时间和参加会诊的专家,会诊专家为所在学科高年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骨干,包括影像科室、临床药学专家,特殊情况可请院外专家一同会诊,医务处派管理专家全程参与会诊。

1.3 会诊过程

首先,由分管床位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汇报病史,杜绝研究生、实习医师和轮转医师汇报病史,病史汇报要归纳出病史特点、病情演变过程、目前病情以及需会诊解决的问题;其次,各位专家和医务处管理专家在进行必要的病史追问和查体后依次发言,最后主持人总结发言。

1.4 会诊后跟踪

会诊后医务处通过电子病历等医院信息系统跟踪会诊记录书写、会诊意见执行等情况,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科室并督促整改。

2 多学科联合会诊发挥的积极作用

2.1 有利于疑难危重病例的正确诊断和治疗

医生的专业局限性以及医生临床思维的局限性是发生误诊误治的两大主要原因[2],多学科联合会诊集中了多位跨学科专家的意见,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专业局限性和临床思维的局限性,使诊断和治疗尽量符合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提高了医疗质量。本院影像科专家参加会诊,使得临床和医技科室良性互动,特别是对肿瘤患者分期的判断,有利于手术方式的选择和预后判断。影像科专家现场读片,及时修正影像诊断,对提高影像科的诊断水平以及参与会诊人员的读片能力均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典型病例:经过多学科联合会诊,相关专家群策群力,选择最佳手术方案,围术期精心组织,充分准备,使87岁高龄胰腺炎、胆结石、脑梗死合并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痊愈出院。

2.2 有利于合理用药和规范专科治疗

目前全球超过五成的药品处方不合理,一半患者未能正确合理地服用药物,这不仅严重浪费医疗资源,危害患者健康,更导致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3],临床药师参与会诊,有利于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特别是抗生素的合理应用。本院为综合性三甲医院,专科医院专家一同参加会诊,使得本院多学科联合会诊更趋完善。典型病例:男性,57岁,为乙型肝炎后肝硬化、门脉高压、脾功能亢进、上消化道出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患者病情复杂,对肝病科和精神科问题,请镇江市第三人民院(传染病医院)和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一起参加本院组织的多学科联合会诊,进一步完善了该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措施,专科治疗更加规范合理。

2.3 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在现有的医疗环境下,面对疑难危重病例,特别是当疗效不佳时,当事医师往往顾虑较多,不能放手开展工作。在会诊结束时职能部门人员一起参与医患沟通,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医患双方共同努力,争取最佳的医疗效果,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典型病例:经过七次多学科联合会诊,本院成功救治死亡率极高的剖宫产术后羊水栓塞的产妇,现母子平安,医患关系和谐。

3 多学科联合会诊的突出问题

3.1 科室重视程度不够,会诊准备不充分

工作繁忙是准备不充分的主要借口,住院患者多的科室,往往疑难危重的病例相对多,如本院的普外科、骨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内科、综合ICU等科室,认为科室管理不到位是主要原因。特别是部分科主任有自己的医疗小组,他们忙于本小组的医疗工作,对本科室其他医疗小组的医疗情况了解较少;少数科主任业务水平不能服众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科室医疗小组自成一体,遇到难以处理的疑难危重病例也不向科主任汇报;少数医疗小组组长甚至为了所谓的“面子问题”刻意隐瞒病情,在出现医疗并发症或不良疗效且医疗小组实在处理不了时才不得不请求科室和医院的会诊。这些问题往往使得疑难危重病例在科室内未进行认真讨论的情况下,由床位医师写一个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单,匆匆请科主任签名后直接送医务处,影响了会诊质量。

3.2 会诊流于形式,内涵质量不高

有部分病例诊断明确,治疗手段有限,预后不佳,科室申请多学科联合会诊的目的主要是需要多学科联合会诊这一形式,以减轻医疗小组和科室的压力;部分病例病情不复杂,但牵涉的科室较多,为图方便请医务处组织多学科联合会诊;有些病例在治疗期间患方已经表达了不满情绪,有发生医疗纠纷的隐患,科室在形式上完善诊断治疗过程,为化解医患矛盾和日后处理医疗纠纷创造条件。这些会诊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有限的专家资源,会诊内涵质量也不高。

3.3 会诊记录书写不规范

原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10]11号)对医院多学科联合会诊记录书写未作规定,《江苏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则较为笼统[4]。多学科联合会诊记录主要存在书写格式不统一、书写项目和内容不完整、书写和主持人审签不及时、会诊内涵质量不高等缺陷。少部分科室对会诊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在会诊以后未书写多学科联合会诊记录。

4 落实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的建议

4.1 科主任应确实负起全科的医疗管理责任

医院实行的是院科二级负责制,科主任必须统筹全科的医疗管理工作,不应该局限在具体的医疗小组内,应将工作重点放在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断与治疗上,了解每一位疑难危重病例的病情,在科室充分讨论的前提下根据病情及时提出多学科联合会诊。

4.2 医务人员需提高与患者或家属的沟通能力

相关医务人员在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应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与患者交心,使他们了解在科技发达的当下,医疗技术并不能包治百病,真正理解“有时是治愈,常常是帮助,总是去安慰”这句名言的深刻含义,力争使有关问题在科内得到妥善解决,减少不必要的多学科联合会诊。

4.3 确实提高多学科联合会诊内涵质量

科室在会诊前对病例进行充分讨论,一些亚专科问题和少见问题事先与相关专家沟通是提高多学科联合会诊内涵质量的前提。现场会诊时参加多学科联合会诊的专家在听取病情回报后必须到床边进行必要的病史追问和查体,避免只听汇报和查看病历及相关资料后就发言。专家发言除了依据专业知识外,还应有强烈的责任感,为了患者的健康而敢于承担责任。职能部门应派出业务和管理能力强,有一定资历,并和临床医技科室沟通良好的管理专家参加会诊,职能部门结合具体病例重点在核心制度的落实和科室间团结协作方面发言。科(副)主任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和管理水平,在主持多科会诊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4 规范书写多学科联合会诊记录

需多学科联合会诊的疑难危重病例是发生医疗纠纷的高危病例,多学科会诊记录作为重要的法律文书,应统一书写格式,明确书写标题和记录时间,准确书写会诊时间和地点,完整记录会诊参加人员、主持人和记录者,及时完成多学科联合会诊记录,避免反复修改会诊记录内容,注重多学科会诊记录的内涵质量[5]。

4.5 按普通急会诊的时限要求组织急诊多学科联合会诊

按原卫生部规定,科间急会诊应在10 min内到达,普通会诊在48 h内完成。多学科联合会诊要求高年资副高以上医师资质,会诊的学科又较多,按普通急会诊的时限要求组织急诊多学科联合会诊有一定的难度,而需要紧急组织多学科联合会诊的病例均为高度危险病例。为抢救患者的需要,医务处管理专家在接到电话通知后,首先通知相关紧急科室值班人员按急会诊要求到达现场参与抢救,如气管插管、抗休克、维护重要脏器功能等。在抢救的同时通知多学科专家到现场参与会诊讨论并制订后续的抢救方案。这样既争取了抢救时间,又提高了会诊质量。本院急诊多学科联合会诊在抢救急危重患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抢救因多发性肌炎、肺部感染入住风湿科,住院期间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患者和房室全能型心脏起搏器(DDD)植入术后3个月因起搏器电极导致心房穿孔破裂出血、失血性休克的患者。

目前,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其宗旨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的需求。在现有的医疗大环境下,虽然公立医院的发展要依赖经济效益,但公立医院的最终财务目标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让患者享受高质量、高效率的医疗服务,同时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6]。文献对其他所有制医院社会效益问题讨论得较少。认为,无论怎样改革,公立医院、私立医院以及目前正在讨论的混合所有制医院都应该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向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各级各类医院关注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随着医院功能定位和患者流向的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甲综合医院将收治更多的疑难、危重及手术级别高、风险大的患者。通过高质量的会诊,能提高诊断符合率、临床好转治愈率、缩短平均住院日和降低平均住院费用[7],随着会诊制度关键环节质量控制的加强和精细化改进[8-9],多学科联合会诊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大江,钟彦,文强,等.院内科间会诊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医院管理,2010,30(10):42-43.

[2] 郑霞萍,李瑞波.加强临床会诊管理,提高医疗诊治水平[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4,20(8):489-491.

[3] 李雪梅,潘治,黄,等.防止药品滥用,各国妙“方”经验总结[J].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11,3:42-44.

[4] 唐维新.江苏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91.

[5] 贡冰峰,常志英,苏韫,等.多科会诊记录书写缺陷分析与建议[J].中国病案,2013,14(6):23-25.

[6] 庞连芳.浅述提升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途径[J].时代经贸,2012,10(15):144-146.

[7] 郭述真,吴世满,杨晋英,等.加强全院会诊工作组织的实践[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0,16(10):599-600.

[8] 路阳,马金兰,陆晨.如何做好会诊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13,20(3):35-37.

会诊制度范文2

(一)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

第二条 局党组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时间全年不少于10天,学习内容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规定具体安排。中心学习小组成员为局领导及局办公室主任。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兼任,副组长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中心学习小组秘书。

第三条 中心组集体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凡请假者日后须以自学的形式补课。除集体学习外,每个小组成员还要挤时间学习,按计划完成当年的学习任务。每个成员都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正、副组长每半年对小组成员的学习心得进行一次检查。

第四条 中心组除学习上级规定的理论知识外,还结合本局实际,学习有关政治、法律和业务,力求弄懂弄通,以指导工作。每个小组成员还要模范带头参加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

第五条 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机关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由局领导轮流上辅导课,分别学习政治理论和养殖业法律法规。

第六条 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以讲座、领学和讨论为主要形式。每个干部职工必须有专用学习笔记本,全年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学习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无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者,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第七条 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实行点名和请假制度,缺席每次罚款20元,由辅导学习的局领导在处罚通知单签字后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业务培训学习

第八条 坚持个人自学、岗位互学和脱产培训相结合的业务学习原则,鼓励自学成才。机关干部职工年龄在40岁以下,必须通过学习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新进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3-5年时间里,取得畜牧兽医、水产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九条 严格控制参加无隶属关系或业务往来的机关、团体或企事业组织的各种培训班、研讨班、学习班,以及参加目的性不明确、无实质内容或业务工作关联不大的会议、考察、培训活动。

第十条 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1-2次,参加人员根据需要由局长确定。凡本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举办的培训活动,经局长批准后参加。

__镇政府考勤制度

一、为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该制度。

二、工作日期间实行早点名,晚签到制度,所有机关干部都应参加考勤。

三、工作日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若情况特殊确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请假条由分管领导或挂钩领导签字同意并报书记或镇长批准后交给办公室。

四、因工作不能参加考勤的,以工作条、请假条、会议条等文字性说明为准,必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来不及签字的,以主要领导指示为准并及时补签相关手续。

五、晚值班签到制度:夜晚值班,正班人员必须值班签到,副班人员提倡值班签到。正班人员不准顶替、代签,因工作不能值班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视为出勤。

会诊制度范文3

 

【摘要】 目的 评价急性氯气中毒运用中西医诊治的临床工作。方法 对24例急性氯气中毒患者采用中西医治疗。结果 24例患者的临床治愈率为100%。结论 对急性氯气中毒患者的治疗采用中西医联合治疗可以大大提高临床治愈率。

急性氯气中毒是吸入氯气所致的以急性呼吸道系统损害为主的疾病。轻症者表现为化学性气管炎、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较重者表现为化学性支气管炎、间质性肺炎、局限性肺泡性肺炎或喘息性支气管炎;重症者表现为严重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肺泡性肺水肿等 [1]  。笔者曾经在2003年5月~2004年6月收治了24例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患者。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全部患者治愈出院,现将诊疗体会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24例均从事于与氯气有关的操作。男15例,年龄28~46岁,女9例,年龄29~39岁,平素无基础疾病,常规进行了职业预防性体检。24例患者均因为在工作中不慎吸入氯气致头晕、胸闷伴呕吐不适3~5h。其中咳嗽22例,咯痰20例,头晕24例。实验室检查24例患者均进行了常规胸片、血气分析、生化检查和心电图检查。胸片和血气分析检查:24例患者中,胸片提示肺炎征象,听诊有干湿音,血气分析出现异常者2例;胸片提示肺纹理粗重,干性音弥散,血气分析正常5例;胸片提示患者肺部听诊呼吸音清晰,无干湿性音,血气分析正常17例。生化检查:24例患者外周血象WBC升高22例(占91.7%)。心电图检查:患者均为窦性心律,其中有5例患者出现ST-T段改变。

1.2 治疗方法

    1.2.1 西医治疗 在患者脱离中毒现场后,吸氧,保持呼吸道的通畅,一般采用流量4~7L/min吸氧,伴发急性肺水肿时用20%~30%酒精湿化给氧。头痛、头昏者静脉输入20%甘露醇125ml防止脑水肿,同时应用三磷酸腺苷、辅酶A、维生素C等药物促进和改善细胞代谢。对于重度氯气中毒者,给予激素、维生素C以消除肺水肿或喉部水肿;有心衰者注射强心剂,但禁用吗啡;并发肺炎者应用抗生素类药物。

    1.2.2 中医治疗 常规应用参麦(正大青春宝集团生产)注射液3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点滴3天以益气养心,对有肝功能损害者用清开灵注射液40ml(北京中医药大学制药厂生产)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ml静脉点滴。

2 结果

      

本组24例患者治愈14例(58.3%),好转10例(41.7%),无效0例,无死亡患者。总有效率100%。

3 讨论

      

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对人体的危害极大,氯气主要是作用于支气管和细支气管,也可作用于肺泡,导致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周围炎,吸入大量时还可引起中毒性肺水肿 [2]  。氯气中毒的临床表现根据患者接触氯气后临床表现可分为重度、中度和轻度中毒。

    通过对本组24例急性职业性氯气中毒患者的治疗,应注意以下几点。(1)急性氯气中毒抢救必须及时综合有效:首先使患者离开氯气污染场所,撤离现场,立即吸氧,吸氧流量在4~7L/min,必要时给于20%~30%酒精湿化给氧;眼受刺激时用2%苏打水洗眼,咽喉炎可吸入2%苏打水热蒸汽;脱去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冲洗至患者眼痛、皮肤烧灼感减轻为止。其次加强呼吸道管理,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支气管痉挛给于10%葡萄糖20ml加氨茶碱0.25g缓慢静脉注射,同时要注意对症及支持疗法。(2)加强氯气中毒的护理:护理中要注意稳定患者的情绪,消除患者中毒后的恐惧心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注意患者咳嗽的音调、频率、时间,痰液的性质、颜色、量、气味以及呼吸系统的伴随症状(呼吸的节律、频率、深度、肺罗音的性质及部位)、心肾功能的监测;注意激素使用的护理;注意预防感染,保持口腔清洁,让患者饭后用朵贝尔液漱口,同时加强生活起居的护理。(3)加强职业性氯气中毒的防护: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防止跑、冒、漏、滴,保持管道负压。含氯废气需要石灰净化处理再排放,也设氨水储槽和喷雾器,在氯气泄露时中和氯气;检修时或现场抢救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执行预防性体格检查。

参考文献

会诊制度范文4

Abstract: Currently in geophysical exploration, there are some kinds of methods for seismic waveform display with computer: variable density color display, waveform display, variable area filled waveform display, etc. The variable area filled waveform display effect is good when displaying small range data. However, when the display range expands, due to the limit of screen resolution, the only way is to resample data. This method's accuracy is not high, showing unsightly. This article describes one method for display waveform which is based on gray variable area. Take every pixel as a unit, add up the power of wave in the unit, then use the power to calculate the blackness, which means using the blackness to show the waveform. Experiment shows that the seismic profile displayed with this method has higher accuracy, and the effect is more beautiful.

关键词: 地震剖面;波形显示;变面积剖面;灰度

Key words: seismic profile;waveform display;variable area profile;gray

中图分类号:TP31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29-0208-03

0 引言

在地球物理勘探[1]中,地震资料在计算机上的显示方法主要有:变密度彩色剖面、波形显示、变面积波形填充三种。因变面积剖面能够反映界面的形态,直观性强,外形与地质剖面接近,而且能够突出反射层次,有利于波形分析和对比,所以在地震资料采集和处理阶段主要使用波形、变面积剖面或波形加变面积显示方式查看资料,而地震资料解释阶段则主要使用变密度彩色显示方式来查看地震资料[2-4]。

对于波形显示和变面积波形填充显示方式[5],当一个窗口范围内显示的地震资料比较多、显示地震道密度很高时[6],比如一个像素宽度范围就有一个地震道时,如果采用正常显示方法那么整个视图区域将会是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目前通常的解决方案是对地震道进行抽希显示,即抽取地震道显示,保证显示的地震道有足够的像素宽度来显示。这种方案将会有可能丢弃掉很多关键数据,比如从十几道或者几十道中抽取一道来显示,大量的数据信息被丢弃,导致无法看到完整的数据信息。图2为抽希方式显示的波形效果图,图(a)和(b)分别为每道地震数据最小显示宽度为5个和3个像素宽度的抽希策略显示效果图。

本文提出使用灰度图方式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当视图中显示的数据量很大时,视图中的每个像素使用灰度表示该像素位置的波形的强弱,即用灰度图展示地震波形的强弱变化的地震剖面,使用这种方法实现变面积剖面显示,使绘图精度更高,效果更加美观。

1 灰度图绘图原理

经过分析发现,之所以在地震道足够密时要进行抽希显示的原因是:绘制波形时,如果地震道足够密时,每个像素点要么是被绘制成一个颜色,要么是背景色,那么绘制出的图形视觉效果跟预期的相差太多,所以导致显示精度不高。人们真正需要看到的效果是通过某种形式展现出波形的真实强弱,比如通过不同灰度展现出波形的最接近的形状。如图3,(b)为只有一种填充颜色的显示效果,(c)则为使用灰度方式显示的效果,可以看出,灰度方式的显示效果更能反映真实的数据资料。

这种情况只需要计算出每个像素内的波形面积大小,并根据该面积所占像素整个面积的百分比计算出该波形的灰度值大小,最后根据灰度值大小得出该像素的RGB颜色值,即可以绘制出灰度剖面。

还需要考虑另外一种情况,当地震道显示宽度很小时,相邻的波形可能会重复绘制在一个像素中,即有些像素会被多次绘制,如图4中颜色突出的像素部分将会被多次填充。此时这两个像素的灰度值应该是两次绘制波形灰度值的累加值,即两次绘制过程灰度值的和。

2 灰度图绘制

要实现地震变面积剖面绘制过程,必须首先通过视图坐标变换过程将逻辑坐标(地震道索引和样点索引)变换到窗口视图中,然后根据变换逻辑将数据波形变换到对应的像素位置,最后计算出窗口中每个像素的灰度值,将每个像素颜色修改成对应的RGB灰度颜色。考虑到如果逐点设置窗口像素颜色效率会比较低,实现时在内存中申请一个和窗口大小一致的位图,修改位图的每个颜色值,绘制结束后将位图呈现在窗口中。

2.1 地震道绘制 窗口能显示的数据范围只是整个数据范围的一部分,必须允许用户通过缩放和滚动变换窗口的显示范围。为了实现滚动和缩放控制,这里引入四个变量控制缩放和滚动,水平方向缩放比例(xx),垂直方向缩放比例(yy),水平方向显示位置(dx)和垂直方向显示位置(dy)。这四个变量可以用矩阵T来表示:T=xx yydx dy

那么第x道第y个样点波形的中心点位置在窗口中的位置为:

(x′,y′)=T×(x,y)=xx yydx dy×(x,y)(xx×x+dx,yy×y+dy)

这里矩阵中的xx表示每道地震波形所占的像素宽度,yy表示每个样点间隔所占的像素高度。为了将波形绘制在一道宽度内,还需要将波形归一化到(-0.5,0.5),即一道的宽度内。假设波形最大值为Amax,最小值为Amin,则x道、y样点、波形Ai的像素位置为:

y′=yy×y+dy x′=xx×(■-0.5)+dx

为了填充波形,这里还需要一个参数定义填充的基准线,假设波形填充基线为Abase,则基线的像素位置为:

xbase=xx×(■-0.5)+dx

当x′Xbase时填充正波形。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yy参数大于1,即每个样点距离大于一个像素,需要对两个像素之间通过某种插值算法计算出垂直方向每个像素位置对应的振幅值,并通过振幅值计算出对应的像素位置,这里采用线性插值方法计算两个波形控制点之间的振幅。假设上一个振幅值为A0,下一个振幅为A1,yi和yi+1之间养点振幅差值公式为:

Ai=A0+■

其中波形线是否显示、正波形是否填充、负波形是否填充是用户配置的,这些位置是否绘制需要根据配置参数确定。

2.2 显示数据范围 在绘图之前,必须先确定需要绘制的地震道范围和样点范围,然后从文件或内存中读取对应的样点值进行会之后。假设窗口视图的水平显示范围为(x1,x2),垂直显示范围为(y1,y2),总地震道个数为TraceCount,样点个数为SampleCount则通过上面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需要绘制的地震道索引范围和样点范围:

Trace1′=xx×x1+dx Trace2′=xx×x2+dx

Sample1′=yy×y1+dy Sample2′=yy×y2+dy

此时计算出的范围是浮点值,而且必须考虑相邻道和相邻样点的绘制,所以最终需要绘制的数据范围为:

Trace1=max(0,integer(Trace1′+1))

Trace2=min(TraceCount-1,integer(Trace2′+1))

Sample1=max(0,integer(Sample1′+1))

Sample2=min(SampleCount-1,integer(Sample2′+1))

这里integer为对浮点数取整函数,max表示两个数中取较大者,min表示两个数中取较小者。

2.3 灰度方式绘制 因为灰度[7]方式计算量比较大,效率相对较低,所以在地震道显示宽度足够宽,比如大于5个像素时,不使用灰度方式绘图,使用常规方式绘制波形即可,而当地震道显示宽度小于5个像素时才使用灰度方式绘图。通过上面的方法可以计算出每个地震道的宽度(即波形的整体宽度):TraceWidth=abs(xx)

这里abs指取绝对值函数。当TraceWidth大于5个像素时,使用正常波形绘制方式,否则使用灰度方式绘制波形。通过试验发现,当TraceWidth小于3个像素时,波形显示已经没有意义,此时不需要显示波形线,只显示波形填充即可。

2.3.1 正常绘制波形步骤

①在地震道(Trace1,Trace2)范围逐道读取(Sample1,Sample2)范围样点数据绘图,对每道地震数据执行②-④步骤。

②计算Y方向每行像素位置的振幅值,当Y方向每个采样间隔的显示高度大于一个像素时,需要对中间的行位置根据2.1中的公式进行插值。然后对每个像素位置的振幅值执行③-④步骤。

③如果当前视图显示波形线,则将x′位置的像素设置为波形线颜色。

④计算需要填充的像素范围:

x1=round(x′) x2=round(xbase)

x1′=min(x1,x2) x2′=max(x1,x2)

将(x1′,x2′)范围内的像素颜色为波形填充颜色,这里min指两个数中取较小的值,max指两个数中去交大的值,round指对浮点数进行四舍五入取整型值。

2.3.2 灰度方式绘制波形步骤

①在内存中申请一个浮点二维数组,该数组的大小和当前绘图的位图大小一致,该数组中的值代表每个像素的灰度值,0表示白色,1表示黑色。将该数组中每个数据值的初始状态设置为0。

②在地震道(Trace1,Trace2)范围逐道读取(Sample1,Sample2)范围样点数据绘图,对每个样点数据执行③-⑤步骤。

③计算Y方向每行像素位置的振幅值,当Y方向每个采样间隔的显示高度大于一个像素时,需要对中间的行位置根据2.1中的公式进行插值,计算该位置的振幅值。根据每个样点所占像素个数计算其垂直方向灰度权值:

Pxi=abs(yy)?叟1:1abs(yy)

然后对每个像素位置的振幅值执行④-⑥步骤。

④根据2.1中的公式计算每行像素位置的振幅值对应的像素位置x′。

⑤如果绘制波形并且TraceWidth大于3并且当前显示配置参数为显示波形线,则计算的灰度值,因为我们希望波形线的颜色要看起来稍微浅一些,所以将该波形的颜色值乘以0.2,作为波形线的灰度值累加到该像素位置的灰度值中:Grayround(x′)=Grayround(x′)+Pxi×0.2

⑥确定需要绘制的开始和结束像素位置:

x1=min(x′,xbase) x2=max(x′,xbase)

x1′=integer(x1) x2′=integer(x2)

这里min指两个数中取较小的值,max指两个数中去交大的值,integer指对浮点数进行截断取整,变换成整型值。

当x1′=x2即波形宽度小于一个像素时,x1′位置灰度为:Grayx′=Grayx′+[Pxi×abs(x1-x2)]

否则对于(x1′,x2′)范围像素分别计算灰度值:

Grayx′=Grayx′+Px■×xi=x1:1-x1+(integer)x1x1

⑦最后对每个像素根据灰度值计算图片的RGB颜色值:(R,G,B)=(255×(1-gray),255×(1-gray),255×(1-gray))

3 实验结果

为了对比抽希绘图方式和灰度绘图方式的效果,这里使用某地区叠后地震资料做一个显示对比。当前窗口大小为500*400,当水平方向显示道数为250道时使用抽希方式绘图和使用灰度方式绘图效果对比如图5。

而当继续扩大水平方向显示范围(缩小视图),窗口水平方向显示500道数据时,使用抽希方式绘图和使用灰度方式绘图效果对比如图6。

通过试验结果对比可以看出,使用灰度方式绘图精度更高,在窗口显示大范围地震道时能准确呈现出地震资料的细节信息,使人眼睛看到的效果和实际资料更加吻合。

4 结论

本文所介绍的灰度图绘制地震波形和变面积剖面方法相对简单,容易实现,同时不需要特殊显卡支持,主要使用CPU进行计算处理。使用这种方法绘制地震剖面可以显示更大范围地震资料,显示精度高,更加美观,为资料处理和解释人员了解资料的整体详细信息提供了更加方便和精确的方法。

参考文献:

[1]陆基盂.地震勘探原理[M].石油工业出版社,1992.

[2]蔡军,龚幸林.面块切片在三维地震资料解释中的应用[J].中国煤田地质,2004,16(2):40-41.

[3]杨勤勇.全三维地震解释[J].地球物理学进展,1999,14(3):128-137.

[4]陈茂山,王云高.油气勘探软件用户界面设计方法探索与实践[J].勘探地球物理进展,2004,27(2):132-138.

[5]王宏琳.地震软件技术-勘探地球物理计算机软件开发[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5:4.

会诊制度范文5

关键词:阅读教学;文本回归

中图分类号:G633.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5962(2013)02-0137-01

新课程实施以来,许多老师由于对新课程理念的理解出现偏差,甚至误解,致使教学中出现很多失真的乱象。尤其是语文阅读教学,一些老师或过分对教材进行解构、重组,或寄情声、光、电、影,致使教学常常跳脱课文,游离于“文本”之外,这种片面追求喧哗、虚浮的表象,严重偏离了语文阅读教学的目标和方向。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中加强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维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的独特感受、体验和理解。” 无疑这种大力提倡学生创造性阅读和个性化体验的主张是正确的,但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我们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但不放任思想的泛滥,我们要尊重文本,但不能随意地抛弃文本。

1阅读教学乱象纷呈只因游离文本

1.1离弃文本,代之以现代媒体。视频、音频等多媒体素材是教学的补充和辅助,它的地位不能超越文本。我们可以利用它引发学生兴趣,拓展教学资源,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但不能让它成为教学的重心和唯一手段。让学生远离文本,沉浸在声、光、电、影之中,去接受“第二创作”,只能是一种浅阅读、泛阅读,无法让学生触碰作者的心灵。

1.2引申文本,过度拓展。文本学生还未读懂,就被无限制地引申、拓展,导致“文本缺席”。这种不顾作品的意义而随心所欲地“自由理解”,绝不是“创造性阅读”。我们要“尊重学生的个性”,我们“提倡学生个性化阅读”“提倡学生知识生成”,但一味地迁就、放任,就会使教学误入歧途。

1.3解读文本,断章取义。解读文本,只为“学生”、“老师”和“文本”三者的对话,这种没有作者出场的解读,容易因断章取义而误读误解。过分地强调“个性理解”常常会戕害文本的原意,歪曲作者创作的意图,也不利于把握文章的主旨。我们不能不顾文章的整体内容,断章取义,肆意发挥。

2回归文本,阅读教学的归真之路

阅读教学,我们一定要尊重文本,敬畏文本,重视作者的创作意图,要着重引导学生深入文本,渗透于文本的字里行间,去体验、感受和理解作品的丰富意蕴和作者思想感情,要让阅读教学回归文本,返璞归真。

2.1回归文本,就是要让阅读深入文本的字里行间,去探究微旨要义。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的能力。课文作为阅读的文本,是学生阅读的主要凭借和依托。阅读教学一定要引导学生深入文本,通过对语言文字的咀嚼品味去挖掘文本知识,传承思想文化,获得情感体验,切不能热衷于声、光、电、影等现代媒体,把阅读教学引向浮浅。教学中一定要做到披文入情、披文入理,引导学生目视其文,心悟其意,意会其理,把无声的文字变为有声的语言,去开掘语言文字的背后丰富的知识、思想和情感宝库,如阅读朱自清的《背影》时,如能引导学生深入文本,去赏析作者着力描写父亲形象的妙笔,就能更加体会父子之间的深情厚意。作者描写父亲爬月台的动作,所选用“探、穿、攀、缩、倾”等动词准确、生动,刻画人物十分精细。通过对父亲一连串的“别扭”动作的描写,不仅让我们看到了父亲憨厚朴实的形象,更让人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至爱,同时也让人感受到了儿子对父亲的感激之情。如果教学中,只是引导学生听课文朗读录音,看改编的电影,不但不能感受文字的语言魅力,同时也会因为游离文本,无法真正体会父子间的深情厚意。

2.2回归文本,就是要尊重作者的创作意图,真正把握作者的思想情感。

中学语文课本中所选的文本大多具有文学性。

阅读是学生个性化的行为,由于学生的思想水平,认知能力,生活经验,审美观点等个性差异,对文本的解读必然是多元的。我们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提倡多角度的、有创意的阅读,同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多元解读不能没有底线,不能脱离文本赖以存在的社会、历史背景,而一味地鼓励学生求新、求异、求怪。我们要引导学生尊重文本,尊重作者的首创精神,要教会他们掌握“知人论世”的阅读方法,从而真正把握作者的思想情感,领悟作品的艺术魅力。因此,在阅读教学中,为了避免学生的误读、误解,老师对作者的介绍不能少,要设法通过各种途径汇集准确信息,再现作者的生活经历,时代特点,思想内核,作品风格,写作背景等等,帮助学生通过知人论世,由主观性阅读转入实证性阅读,从而和作者进行心灵对话,加深对本文时代意义的理解。

2.3回归文本,就是要忠于文本,不能断章取义,无度解读。

《新课标》指出:“应尊重和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独特感受、体验和理解。”因此,不少老师把西方的接受美学引入阅读教学,主张“多元解读”,这本是阅读教学追求个性解读和创意解读的进步。然而我们的教学常常矫枉过正,由于过分关注学生的体验和理解,致使阅读教学常常超越文本,或断章取义,或无度解读,殊不知,尊重和珍视,并不代表认同和肯定。我们不能无视或者褒扬学生“读了《背影》,发现父亲违反了交通规则。”读了《愚公移山》就提出“愚公实在太迂,移山不如搬家”的悖论等等。

学生受生活经历、知识水平、认知能力的影响,在解读文本的过程中常会出现“误读”,这是正常的,这时就需要老师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引领学生进入文本的正确的、深层次的“对话”状态中去,而绝不能任由学生思想泛滥,信马由缰,曲解文本。

“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始终还是“哈姆雷特”,正如李镇西老师在《文本也是特殊的“主体”――对语文阅读教学的一点哲学思考》中所说的那样,他只能是“哈姆雷特”,他不可能是阿Q,也不可能是冉・阿让。阅读不能远离文本,远离作者,只有忠实于文本,回归文本,与作者对话,与文本对话,才能让阅读在智慧的碰撞中,在情感的交流中熠熠生辉。

参考文献

[1]蔡肇基.《阅读教学一定要导好文本学习》,《中学语文教学》2005.2

会诊制度范文6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小城镇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小城镇社会保险(以下简称“镇保”)是本市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基本制度,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基本社会保险和补充社会保险。

基本社会保险由政府强制征缴,实行社会统筹,保障基本生活;补充社会保险由政府指导鼓励,建立个人帐户,实行多种用途。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原已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适时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

已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以下简称“城保”)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城保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招用原参加城保,并经协商一致继续参加城保的从业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组织机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是本市镇保的行政主管部门。

本市镇保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是具体承办镇保事务的机构。

第五条(征缴规定)

镇保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执行。

第二章基本社会保险的缴费和管理

第六条(登记手续)

参加镇保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经办机构办理基本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内办理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的基本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时,应当在30天内向原受理登记的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第七条(缴费主体)

基本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第八条(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本单位应当缴费的人数确定。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比例为24%。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7%;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生育保险费暂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另行规定。

基本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比例的调整,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医保局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缴费记录)

用人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后,经办机构应当为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做好相应的缴费记录,并定期告知从业人员。

第十条(费用列支渠道)

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可列入成本,税前列支。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

从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从业人员在城保、镇保、农保的缴费年限可按规定衔接或者折算,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医保局另行规定。

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二)缴费年限(含按国家和本市规定认定的1992年底前的连续工龄)不低于15年,其中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后按月缴费年限(以下简称“按月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

第十三条(申领和核准)

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向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手续,经核准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十四条(续缴、补缴规定)

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人员,可延续缴费至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后,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男性延续缴费至65周岁、女性延续缴费至60周岁,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但按月缴费年限已满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部分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补缴基数和比例按本人办理手续时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确定。

第十五条(养老金计发办法)

按月领取的养老金根据从业人员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5年的,养老金按其办理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相应增加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的养老金,但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第十六条(养老金调整)

按本办法规定按月领取的养老金,根据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情况定期予以调整,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提出,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第十七条(社会化发放)

经办机构通过银行、邮局等机构向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发放养老金。

第十八条(复核和注销)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到经办机构办理复核手续。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死亡后,社会保险关系终止,其直系亲属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30日内向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中止发放的情形)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发放养老金:

(一)未按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复核手续;

(二)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三)被判刑收监执行;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其他支付)

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的,其家属可以向经办机构申领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抚恤金等,具体办法参照《**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享受条件、范围)

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足额缴费后,从缴费的次月起,从业人员或者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发生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门诊大病(即:在门诊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门诊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精神病治疗)的,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支付办法)

小城镇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支付的参保人员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10%;第二次及其以上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5%。

从业人员每次住院所发生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70%;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次住院所发生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负。

医保基金支付的参保人员门诊大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从业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70%;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负。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在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根据其缴费年限的长短,可以再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具体办法由市医保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最高支付限额)

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设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4倍。

第二十四条(部分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支付)

参保人员因工伤、职业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

参保人员因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不予支付的情形)

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二)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定点医疗、支付、结算办法)

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具体办法及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支付与结算办法,由市医保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未尽事宜)

本办法未尽的其他有关医疗保险的基本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事项,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领取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未到达按月领取养老金年龄中断就业但本人有就业愿望;

(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四)已办理失业、求职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申领和核准)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经核准后,从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三十条(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一次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按本办法规定核定的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按《**市失业保险办法》核定的期限可以接续。

第三十一条(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第1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第13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至第12个月的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不高于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标准按照《**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中止发放的情形)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一)应征服兵役;

(二)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三)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

(四)被判刑收监执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停止发放的情形)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一)到达按月领取养老金年龄;

(二)移居境外;

(三)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

第三十四条(失业补助金)

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难以就业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可申领1至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具有本市农村户籍的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可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根据用人单位为其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1年,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三十五条(医疗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在领取期间,因患大病或者住院,且符合《**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因患大病或者住院所发生医疗费用的70%。

第三十六条(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向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具体办法参照《**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执行。

第六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享受范围)

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属于计划内生育的妇女(以下简称“生育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项目)

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第三十九条(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和享受期限)

从业的生育妇女缴费年限满一年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应当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生育妇女,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或者本市同类人员当月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标准。

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参照《**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计算。

第四十条(医疗费补贴标准)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参照《**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执行。

第七章被征用土地人员特别规定

第四十一条(参保规定)

本市被征用土地人员(以下简称“被征地人员”)中的征地劳动力,应当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

被征地人员中,男性年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的,可以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四十二条(一次性缴纳和补缴)

被征地人员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安置补助费首先应当用于支付一次性缴纳不低于15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本办法实施前的征地劳动力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参加城保或者农保,但按规定衔接或者折算后镇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当一次性缴足不低于15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原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一次性缴纳不低于15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原安置补助费应当用于缴纳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不足部分由各区县政府制定具体办法予以落实。

被征地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基数和比例,按照办理缴费手续时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确定。

第四十三条(就业期间的缴费规定)

被征地人员在一次性缴费年限内就业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可以免缴,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其他基本社会保险费。

被征地人员在一次性缴费后就业,并由用人单位继续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十四条(基本保险待遇)

被征地人员自一次性缴费次月起,在缴费年限内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待遇。一次性缴费期满后继续缴费的,或者到龄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应的基本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补充社会保险规定

第四十五条(参保原则)

按规定履行基本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根据经济能力及有关规定参加补充社会保险。

第四十六条(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补充社会保险的,应当到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七条(缴费基数、比例、列支渠道)

用人单位缴纳补充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从业人员个人缴纳补充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确定。

缴纳补充社会保险费的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个人自主确定。其中,缴费比例在23.5%(城保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减去镇保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后的部分)以内,由用人单位缴纳并符合有关规定的部分,在税前列支;由从业人员个人缴纳并符合有关规定的部分,不计入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

第四十八条(被征地人员特别规定)

被征地人员安置补助费用于一次性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后的剩余部分,应当首先用于缴纳补充社会保险费。具体缴费水平及实施办法由各区县政府确定。

第四十九条(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征地单位、从业人员按规定缴纳补充社会保险费后,经办机构应当为参加补充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被征地人员建立个人帐户。用人单位、征地单位为从业人员、被征地人员缴纳的补充社会保险费和从业人员个人缴纳的补充社会保险费全额记入个人帐户。

第五十条(补充社会保险金的用途)

补充社会保险金主要用于:

(一)补充养老金;

(二)补充医疗保险金;

(三)被征地人员生活补贴费;

(四)本市规定的其他用途。

第五十一条(补充社会保险具体管理办法)

补充社会保险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医保局另行制定。

第九章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十二条(基金来源)

镇保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镇保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镇保基金的增值运营收入;

(四)依照规定所收取的滞纳金;

(五)依法纳入镇保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五十三条(支付范围)

镇保基金的支付范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待遇以及按规定应当支付的其他费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条(基金的管理)

镇保基金实行市级统一管理,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五十五条(基金的监督)

市劳动保障局、市医保局对镇保基金实施监督管理。市财政、市审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镇保基金实施监督。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欺诈行为处理)

用人单位、个人以虚假材料办理参保缴费的,由经办机构予以纠正,用人单位、个人已经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予退还,纳入社会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理)

经办机构未经严格审核,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纳入镇保范围、以及向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支付镇保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市医保局责令改正。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致使镇保基金流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市医保局负责追回。对负有责任的个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