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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人员专业技术考核总结范文1
一、目的和意义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
工程人员专业技术考核总结范文2
1.1为加强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建立有效的技术监督机制,以保证本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1.3技术监督工作必须以科学事实为依据,以电力生产的有关规章、标准为准绳,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1.4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1.5供电分公司从事技术管理和监督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技术监督的范畴
2.1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高电压、变压器、开关、输电线路、继电保护、远动、电能质量及节能、直流、电能计量、热工仪表、通讯、变电运行、变电站土建、10kv配网、低压配网。
2.2技术监督主要内容包括:日常专业监督工作、事故分析、交流培训、大修技改指导、设计审查、方案审查、信息传递、新技术推广、设备选型、技术监督工作总结等。
第三章职责分工
3.1设立供电分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总工程师负责,归口管理分公司技术监督工作。
3.1.1供电分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对分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3.1.2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3.1.3组织制定分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技术措施等。
3.1.4制定分公司技术监督规划与计划;定期听取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对策;对分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
3.1.5对因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调查分析与处理。
3.1.6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3.1.7组织有关单位搞好分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电力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3.1.8组织落实分公司开展技术培训、交流、考核评比等活动所需的经费。
3.2生技部是分公司技术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其职责如下:
3.2.1根据专业技术文件和上级领导的指示,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2.2掌握分公司主要运行设备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
3.2.3参加分公司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
3.2.4审核基层单位主要申购设备的选型方案,参加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
3.2.5对分公司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2.6定期提出各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与要求。
3.3根据专业归口管理的原则,各基层单位也应相应履行各自的技术监督职责。
3.3.1调度中心负责远动和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日常工作。
3.3.2计量部负责热工仪表和电能计量技术监督日常工作。
3.3.3变电巡维部负责变电运行和变电站土建技术监督日常工作。
3.3.4修试公司负责高压试验、设备检修的技术监督工作。
3.3.5通信公司负责信息传输的技术监督。
3.3.6各基层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设备和运行存在重大问题时,应及时上报生技部。
3.4建立健全总工程师领导下的技术监督网和各级监督岗位责任制,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做好日常的技术监督工作,其职责如下:
3.4.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等,并制定分公司或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有关技术措施。
3.4.2对本专业所辖设备按规定进行监测,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定检、维护与检修等各个环节),并建立健全本专业的技术档案。
3.4.2.1收集、积累设备运行数据和设备缺陷信息,掌握每种设备的故障率,对故障率较高的设备应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故障跟踪,并根据运行、试验得出的数据编写该类型设备的运行分析报告,如实上报。
3.4.2.2应提出设备故障的整改方案,内容应包括1)对现时带缺陷运行设备的处理方,案;2)分期分批对过时的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方案。
3.4.2.3认真、严肃行使技术监督职权:对质量不合格产品、设备、材料进入电网有否决权;对制止违章操作及超标运行有建议权。及时掌握新设备、新技术的特点和应用前景,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挂网运行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提供选型报告。
3.4.3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本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3.4.4对本专业的发展方向有清晰的思路,对本专业的技术改造应有3年规划。
3.4.5编写本专业年度技术总结,提交上级审核。总结应包括:本专业年度工作概况、本专业技术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设备和技术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情况、明年的工作计划等。
3.4.6各专责应定期组织召开本专业的技术讨论会,统计本专业技术监督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设备运行情况,了解缺陷处理情况等。会议纪要应提交生技部,生技部根据会议纪要向各专业提出相关要求,并定期各专业技术监督动态。
第四章技术监督管理
4.1技术监督工作实行监督报告、签字验收和责任处理制度。
4.1.1技术监督项目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上报,重要问题应进行专题报告。
4.1.2建立和健全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验收签字制度。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检修、改造等工程,技术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4.1.3凡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4.2建立和健全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技术档案。
4.2.1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资料应完整和连续,并与实际相符。
4.2.2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技术监督的全部原始档案资料,设备主管单位应妥善保管。
4.2.3努力实现技术档案的规范化、微机化。
4.3建立技术监督工作考核及奖励制度。
4.3.1对技术监督的指标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利益以及称号评定等活动挂钩。
4.3.2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或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章技术监督年度会议
5.1每年由生技部组织召开供电分公司技术监督年度会议。
5.1.1与会人员:生产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各生产单位第一责任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班组技术骨干、特邀人员。
5.1.2会议主要内容包括:1)各专责介绍专业年度总结情况;2)对关键技术难题进行分组讨论,各专责汇总讨论意见;3)生产副总经理、副总工对技监工作提出要求和指示。
5.1.3会议资料:生技部汇总各专业年度技术总结制定技术监督工作会议资料。
5.1.4会议纪要:生技部根据会议内容制定会议纪要分派各生产班组学习。
第六章附则
工程人员专业技术考核总结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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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__县人事局在市人事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中心,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目标,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作用,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20__年,__县被评为全国科技先进县,__县人事局被省人事厅评为20__年度“全省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在20__年度县人大、县政协评议“一府两院”活动中,__县人事局受到通报表彰。文章转载自文秘站网-
一、创新管理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
(一)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是搞好竞争聘任的基础和前提。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参照高、中、初级结构比例,调整、设置了专业技术岗位。与20__年相比,20__年新增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1个,核减中级岗位129个。在20__年全县第三轮竞争聘任工作中,邀请监察局的同志全程参与监督,确保竞争聘任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竞聘结束后,有25名高级、182名中级人员落聘。通过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全面优化了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和人员队伍结构。
(二)严格把关,强化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为消除以往初评委简单操作,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就全部通过的弊病,在20__年初级职称评审中,我们要求申报人员除提交学历、评审表、资格证、继续教育、工作总结以外,还要提交近几年的论文、获奖证书及科技成果证书等,并将申报人员的工作实绩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指标。确定初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去年全县295人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235人通过评审,有60人因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较差而未能通过。由于严格按程序操作,严把了初评关,从而保证了初级职称的评审质量。
(三)开展农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促进农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去年中央提出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我们在全县农村开展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按照农学、果树、蔬菜、畜牧、兽医、农村会计、水产等专业类型,将职称分别确定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和农民高级技师四个级别,并明确了各级职称的评审条件,同时免除一切评审费用。20__年,全县评定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农民专业技术人员1100余名。
(四)改进考核方式,增强考核效果。20__年,我们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从“德、能、勤、绩”和继续教育等方面,通过个人述职、民主评议、量化评分、考评组评定等环节严格考核。同时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在聘期内考核为“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予以解聘;对原来落聘的人员在考核中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重新聘任。将考核结果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晋升紧密结合,做到优胜劣汰,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
二、创新培训方式,打造学习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一)扎实推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为加强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我们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一是在县电视台专门开辟了继续教育频道,为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平台。二是严格继续教育考试制度,阶段考试与结业考试相结合,阶段考试不及格的集中进行补课,结业考试不及格的不予登记学分。三是将继续教育直接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竞聘上岗挂钩。去年,全县3600余人次参加继续教育,对阶段考试不合格的300余人进行了集中补课,72人未通过结业考试,没有登记学分,充分发挥了继续教育的作用。
(二)邀请专家教授讲课,提高培训质量。与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每年都聘请专家和教授来我县授课,进行技术指导。去年举办各种培训班6期,邀请省内外高等院校教授和专家50多人次,培训科目涵盖管理、机械、工程、农业、医疗卫生、教育管理等专业。高层次的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开阔了眼界,提高了技术水平,促进了业务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鼓励专业技术人才进修深造,不断提高学历层次。我们不断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更高层次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鼓励在职人员进修深造,对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者,所在单位报销部分学费,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目前,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中有2360多人攻读专科或本科,在读 研究生近300人。
(四)拓宽培训渠道,积极开展境外培训工作。近年来,根据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大出国培训的力度,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赴日本、韩国、西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培训、学习,总计达100余人次。去年下半年,以我县与澳大利亚天鹅市结为友好城市为契机,积极申报了20名企业管理技术人员赴澳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共管理、国际贸易专业培训项目,目前已通过人事部和省外国专家局的审批,人员选拔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优化创业环境,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作用
(一)不断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生活和工作条件。前几年,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差,工作强度大。有时因乡镇财政困难,工资不能及时发放,严重影响了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20__年以来,先后将乡镇中小学、卫生院的工资纳入县财政统管,提高了工资标准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解除了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还要求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专业技术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
(二)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自去年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以来,我们把这项工程作为加强新时期“三农”工作、破解“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与县科技局密切配合,抽调农、林、水等单位具有高中级职称、业务素质高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科技特派员队伍。去年全县共派驻乡镇、行政村科技特派员52人,科技特派员新建示范点36个,实施新科技开发项目48项,引进各类新品种158个,推广各类新技术58项,投入资金800多万元,辐射带动社会投资4000多万元。科技特派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结成利益共同体52个,结合“科技下乡”,培训农民8万多人次,发放技术资料5万多份。
(三)组织评先树优活动,进一步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先后开展了评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科技致富带头人”等各种评先树优活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各单位根据自身条件每月还给予一定数额津贴。对他们的先进事迹在电视媒体上进行了宣传,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他们多做贡献,多出成果。近年来,先后评选“专业技术能手”110余人、“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82人,“优秀人才贡献奖”、“科学技术研究奖”获得者30人次。时风集团与泉林集团先后有7名同志被评为省、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工程人员专业技术考核总结范文4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农民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核心,培训农村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重点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生产大户等专业农民和农技人员。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要求,坚持模块化教学、百分百回访原则,实行就业培训与创业培训相结合,务工培训与务农培训相结合,普及性培训与提升性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全面提高农民培训的满意度和知晓度,为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民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计划培训新型农民3283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下简称“阳光工程培训”)1650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238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2950人。
(一)县(区)任务
淮上区:2012年计划培训新型农民1080人(普及性培训900人、提升性培训18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550人(普及性培训500人、提升性培训5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430人(普及性培训400人、提升性培训3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
五河县:2012年计划培训新型农民7300人(普及性培训5920人、提升性培训138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3850人(普及性培训3100人、提升性培训75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900人(普及性培训1470人、提升性培训43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1450人(普及性培训1350人、提升性培训100人)。
怀远县:2012年计划培训新型农民16460人(普及性培训11010人、提升性培训545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8580人(普及性培训4500人、提升性培训408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6280人(普及性培训5110人、提升性培训117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1500人(普及性培训1400人、提升性培训100人)。
固镇县:2012年计划培训新型农民4490人(普及性培训3130人、提升性培训136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1820人(普及性培训1500人、提升性培训32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2570人(普及性培训1630人、提升性培训94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
(二)市本级任务
2012年计划培训新型农民3500人(普及性培训2900人、提升性培训60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1700人(普及性培训170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200人(普及性培训1200人);农民创业培训600人。
三、实施内容
(一)分类型组织实施
1.阳光工程培训。主要面向农村二三产业和城市转移就业的农民,重点面向现代农业、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从业人员,开展从业技能、法律法规及农业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技能,为农村二三产业和城镇企业输送技能型人才和产业工人。培训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四个办法”、“五项制度”等执行。
2.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主要面向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农民、基层(县、乡)农技推广人员(种植、畜牧、水产、农机、能源)等,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实用生产技术及农业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提高其科技素质和务农技能,培养一批新型农民和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组织实施按照《省农业专业技术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财〔2009〕311号)执行。
3.农民创业培训。主要对在农村有创业愿望并有创业基础的人员,开展创业必备知识和能力培训,培养造就一批农村创业者和现代农民企业家。培训组织实施按照《省农民创业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财〔2009〕97号)执行。
4.农民科技示范培训。主要面向国家农技推广示范县的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及辐射户,围绕当地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培训,使技术指导员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公共服务能力,科技示范户和辐射户提高应用农业科技能力。培训组织实施按照农业部关于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有关要求执行。
(二)分对象开展培训
2012年新型农民培训分为普及性培训和提升性培训两个层次,各层次培训对象明确。
1.普及性培训。全市计划培训23860人。
阳光工程培训11300人,主要培训农机手(使用与维修)、植保员(机防手)、农技协负责人、农资经营户、村级财务管理人员、乡村旅游服务员、农村建筑工匠、农产品加工从业人员及有转移到城市务工就业意愿的农民等。
农业专业技术培训9810人,主要培训油料和棉花种植大户、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大户、畜牧养殖大户(不包括养猪大户)、水产养殖大户、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及农经管理员、渔船检验员、渔业安全管理员、村民组组长等。
农民科技示范培训2750人,主要培训科技示范户及辐射户。
2.提升性培训。全市计划培训8970人。
阳光工程培训5200人,重点培训测土配方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奶站质检员、动物繁殖员、从业渔民(渔业船员)、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内检员)、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内检员、沼气工(建池与维修工、沼气服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负责人、监事、财务人员和信息员)等。
农业专业技术培训2570人,重点培训粮食种植大户、养猪大户、基层(县、乡)农技推广人员(种植、畜牧、水产、农机、能源)和村级农技员(专职、兼职)等。
农民创业培训对象均列入提升性培训范围,全市培训1000人,主要培训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农村经纪人、涉农企业创办人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
农民科技示范培训200人,重点培训技术指导员。
(三)分层次差别补助
1、普及性培训
阳光工程培训。面向城镇务工转移就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现场指导服务累计不少于4次(天)。补助标准为人均350元,中央、省级共补助约300元(按2010年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测算,具体额度待2012年中央资金下达后确定),市、县配套50元。各地面向城镇务工转移就业人员培训,可按照培训不同类别、不同时间,实行差别补助。
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种养大户(不包括粮食种植大户、养猪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等培训,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18学时)、现场指导服务累计不少于4次;农经管理员、渔船检验人员、渔业安全管理员和村民组组长等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24学时)。补助标准为人均400元(包括市、县配套资金100元)。
农民科技示范培训。每个项目县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组织技术指导员对科技示范户、辐射户,分别进行不少于6次、4次技术指导培训。补助标准为人均约220元,培训经费从国家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中支出,待农业部下达项目县后确定。
2、提升性培训
阳光工程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4天,现场指导服务累计不少于4次。补助标准为人均约510元,中央、省级共补助约460元(按2010年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测算,具体额度待2012年中央资金下达后确定),市、县配套50元。
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粮食种植大户、养猪大户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天(24学时),现场指导服务累计不少于4次;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村级农技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30学时)。补助标准为人均555元(包括市、县配套资金100元)。
农民创业培训。培训主要包括集中授课、市场调查、创业设计、岗位实习和指导服务等环节,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其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3天(20学时)。补助标准为人均900元(包括市、县配套资金100元)。
农民科技示范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补助标准为人均约800元,培训经费从国家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中支出,待农业部下达项目县后确定。
提升性培训尽可能安排到省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干部学校培训,并聘请部分省内外有关专家担任培训教师。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2010年12月-2012年1月)。开展农民培训需求调查,根据省下达的培训任务,公开择优认定培训基地,分解培训任务,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实施(2012年2月-11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实施项目。适应地方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选定培训学员,选聘培训师资,安排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强化过程监管,采取随机抽样、暗访等多种方式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培训质量。项目实施周期1年,各县(区)要于10月底前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三)总结考核(2012年12月)。各县(区)在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后,认真进行检查验收,并上报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市农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通过专项督查、抽查,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纳入民生工程考核总分。市农委对培训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其下一年度承担培训任务的资格。
五、保障措施
(一)摸清培训需求。全面深入开展2012年新型农民培训需求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规模和重点培训对象。一是立足现代农业发展,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为基本对象,以生产大户、示范户、村民组组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等为重点,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二是着眼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和农村劳动力输出地区,对拟转移就业农民,特别是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出现的大量农业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员,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二)构建培训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作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发挥科技推广前沿阵地的作用,牢牢把握市场和效益这个主题,从主导产业、农民家庭重点经营项目和务工要求入手,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充分发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充分利用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开展农民培训。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充分利用高中等院校,特别是各级农广校、县(市)级职教中心、职业高中的资源开展农民培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府激励机制,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社会教育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新型农民培训。
(三)实施模块化教学。针对不同培训类型、对象,规定培训内容和时间,逐步实施模块化教学。从今年起,农民创业培训的所有培训对象,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机手、植保员、测土配方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奶站质检员、动物繁殖员、从业渔民、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内检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农资经营户、村级财务管理人员、沼气工、乡村旅游服务员,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的粮油棉种植大户、特色经济作物(蔬菜、食用菌和茶叶)种植大户、畜牧养殖大户、水产养殖大户、农机大户、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农经管理员、渔船检验员、渔业安全管理员、村民组组长、村级农技员,农民科技示范培训的技术指导员等,均将按照省统一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培训。
(四)加强条件建设。一是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各级农委利用各种政策和扶持手段,支持培训基地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每个培训基地要与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开展结对行动,构建农民培训实习实训基地。二是严格基地认定。切实按照基地认定条件,面向社会择优认定培训基地,确保认定的培训基地具备资质要求以及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实习实训基地等培训条件。
(五)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在继续推行项目法人制,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基地认定、项目公示、月度报告、台账管理、督查验收等制度同时,重点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一是坚持第一堂课制度。培训基地每期培训班开班,须向项目管理部门报告。项目管理部门安排有关人员到培训班上第一堂课,宣讲相关政策,了解培训开展培训及学员要求等情况。二是建立100%电话回访制度。培训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每月培训基地的月报台账,对已培训学员进行100%电话回访,及时剔除回访中培训不合格的学员。三是建立新型农民培训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议,总结上季度培训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布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工程人员专业技术考核总结范文5
1.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于我国的智能化建筑领域许多方面尚不完善,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法规制定也不能完全适应智能化建筑领域的发展要求,要在对我国智能化建筑领域进行充分调查研宄之后,大力推进智能化建筑领域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以法律形式保障智能化建筑领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由政府启动行政资源,对智能化建筑的技术发展情况和施工管理水平进行充分调査研究,组织各类社科机构和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与智能化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将这些交流意见总结成文字的形式加以保存和推广,为智能化建筑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供理论基础,m要加大气量对智能化建筑领域的专业技术进行总结与归纳,并以法律形式保障这些知识产权的合法利益,涉及到智能化建筑的硬件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与规范执行管理,保证智能化建筑的重要部位安全可靠,还要规范智能化建筑性能考核和建筑质量考核的标准,以法律形式统一规范,促进业内交流沟通、人才流通和资源整合,要保证建筑内部各功能的有效发挥,确保建筑设施齐备,在对智能化建筑进行性能测试和功能评估时,要充分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对智能化建筑的性能和功效进行准确测量,既保证了施工方利益,也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展。
1.2提高技术人员素质
智能化建筑是对建筑科技含量要求很高的工程,m对建筑施工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智能化建筑领域覆盖面广,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具备全面的专业技能,由于智能化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大,工作专业化水平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对智能化建筑的质量和性能具有决定性作用,为确保客户满意程度,必须进行对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充分认清客户的需求,按照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智能化建筑的规划和设计,严格按照既定施工方案,对建筑的各项性能认真考察,当前,我国智能化建筑领域专业人才匮乏,这既需要充分重视并帮扶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又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力度培养智能化建筑领域全能型人才。
1.3采取科学方式吸纳人才
由于当前智能化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稀缺,一旦某些专业技术人才离职,将对正在进行的智能化建筑施工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智能化建筑团队的管理层和决策层,要制定科学的经济激励制度,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对本工作的高度热情,避免因为人才流失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和工程竣工日期拖延,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施工团队对已经形成成熟理论的施工方案,要严格保护其知识产权,以法律形式确保施工方案设计者的合法权益,在征得设计师同意的基础上,将不同设计方案进行整合互补,以期形成本公司独有的设计性优势。
2结束语
工程人员专业技术考核总结范文6
在私营企业、港澳台侨独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四、评审专业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