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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汜论训范文1
1、“苟利于民”这句话出自于汉朝刘安的《淮南子》,是其《汜论训》里面的一句话。
2、原文是说“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意思是一样的。
3、 就是说只要对人民有好处,就不必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
(来源:文章屋网 )
淮南子汜论训范文2
关键词:中华传统哲学;生死观;儒家;道家;佛家
中图分类号:K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5-0086-01
中华传统哲学的主干是儒道释精神。似乎处于人类文明第一个轴心时代的东方思想家们对这个世界视之为理所当然――所有中国哲学家的文字都是如此的自然,或名言隽语,或比喻例证,明晰不足而暗示有余。虽缺乏西方哲学传统意义上的概念体系和逻辑方法,但是他们对这个世界的整体性把握乃是游刃有余。对于生死问题,他们则各有其独特的看法。
儒家对死的问题所言极少,但对生的目的进行了许多阐述。这诸多阐述,一句话概括来说,就是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叔孙豹所称的“立德”、“立功”、“立言”,即“三不朽”。“立德”,指树立高尚的道德;“立功”,指为国为民建立功绩;“立言”,指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言论。这三不朽是虽久不废,流芳百世的。至于死亡,儒家认为是一件悲哀的事情。《论语》中关于生死的问题一般是避而不谈: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第十一》)在儒家的思想里,生的问题解决好了,死亡的问题也就解决好了,生者就是要尽到自己的本分,也就是究其一生为“正名”而活。儒家以其积极的入世情怀,巧妙地避开了“死亡”。
至于道家,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简史》中把道家分为了三个阶段:属于杨朱的那些观念,代表第一阶段。《老子》的大部分思想代表第二阶段。《庄子》的大部分思想代表第三阶段即最后阶段。
在杨朱阶段,“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今有人于此,义不入危城,不处军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轻物重生之士也。”(《韩非子・显学》),“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杨子之所立也。”(《淮南子・汜论训》)杨朱是轻物重生的,而且重生到一毛不拔的程度。那么,此时的道家对死亡应该是相当不舍的,失一毛都已不乐意,那么因为死亡失去自己的身体,对于他们来说,将是一件多么悲恸的事情。于是他“既生,则废而任之,究其所欲,以俟于死”追求生之享乐,“将死,则废而任之,究其所之,以放于尽。无不废,无不任,何遽迟速于其间乎?”(《列子・杨朱第七》)对于死,便不去想了。
老子阶段,“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老子・第二十三章》)老子认为,“飘风”“骤雨”属于天地所为的违反了“道”的行为,于是他们不会长久。只有“道”才是永恒的,无生无灭,因“道”而生的万物都是有生有灭的。人和“飘风”“骤雨”都一样,生死是很自然的。于是在老子阶段,已经没有必要为死亡大惊小怪了。
庄子则更进一层,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至乐》)惠施问生死,庄子答“察其而来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行也,而本无气。杂乎芒笏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庄子・至乐》)他视死生已如春秋冬夏四时之行,是不可抗拒,无以逃避的事情了,只有顺从依随才符合“道”。他与天地同游,视死生一化。因此,妻子死后,庄子才会“鼓盆而歌”。庄子的生死观,可谓“等生死,齐物化”。
佛教的生死观是循环的,前世因导致今世的果。要逃脱生死轮回,只有修行以试图对菩提有所贡献。从这些对菩提的贡献中,个人可以在多次再生的过程中,积累不再贪恋什么而能避开贪恋的业。个人有了这样的业,其结果就是从生死轮回中解脱出来,即“涅”。“涅”可以说是个人与宇宙的心的同一,或者说与所谓的佛性的同一;或者说,它就是了解了或自觉到个人与宇宙的心的固有的同一。这很像是在佛学传入中国之前,古代中国的圣贤们所说的“天人合一”的境界,但是,儒家的天人合一是一种“有”的境界,而佛家是一种“无”。在佛家看来,这世间的一切花花绿绿不都是虚无么?既然都是虚无,那些尘世的若梦浮生,还有什么值得计较的?
后来的禅宗,继承了这“无”,所谓的“本来无一物”(《坛经》)。“几回生,几回死,生死悠悠无定止。自从顿悟了无生,于诸荣辱何忧喜。”(《永嘉证道歌》)禅宗以“无生”思想来泯灭生死界定,超越了生死问题的时间界限。
入世的儒家、出世的道家和超世的佛家构成了中华传统哲学的主干,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死观,组成了中华传统的生死观系统。在现代科学将人这种高级动物的生和死问题就像蛋白质一样解构的今天,我们从传统生命哲学的角度认识生死问题更显得有重要意义。它从人本主义的高度,给我们面对生死问题提供了一片崭新的视野,并将以多元文化、多种思想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我们去面对生活,应对生死问题。
参考文献:
淮南子汜论训范文3
关键词:长沙方言;程度副词;数量疑问代词
与长沙人对话,常常可以听到“几好”“几漂亮”“几有味”等含有“几”字的短语,在长沙人的语感中,这个“几”很明显地含有“特别”“非常”之意,也就是说,长沙话中的“几”可以并且普遍地在作为程度副词使用着,是一个表示很高程度的程度副词。翻检《现代汉语词典》,在“几”条下可找到四种用法:1询问数目(估计数目不大)。2表示大于一而小于十的不定的数目。3(书)几乎、近乎。4小桌子。(12读平声,34读去声。)也就是说,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几”不作程度副词使用。那么,长沙话中的“几”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较为特殊的用法呢?本文打算就这一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理据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长沙方言程度副词“几”的来源
现代汉语中的“几”是一个简化字,是由“几”和“几”两个不同的字简化而来:
《说文解字》:“几,踞几也,象形。”
“几,微也,殆也,从幺幺从戌。”
《玉篇》:“几,居履切,案也。”
“几,居衣切,动之微也,吉凶之先见也,期也,时也,危也,尚也。又居切,几多也,又巨衣切。”
“几”是几案,即我们常说的“茶几”的“几”,相当于《现代汉语词典》中的第四个义项,而《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其余三个义项则是由“几”义而来。
“几”和“几”不仅字形不同,它们的读音也有差异。这一点,在上文所引用的《玉篇》的内容中已有所反映,《广韵》对此说得更明白,“几”在旨部,居履切,“几”在尾部,居切又既稀切。很显然,“几”为平声,“几”读上声。同时,从《玉篇》和《广韵》对“几”字都给出两个以上反切这一点上,我们得知,“几”的读音较早就发生了分化。关于这一点,《说文解字注》也有相关说明。段玉裁在“几”条下注明:“几,微也……殆也……歹部曰,殆,危也。危与微二义相成,故两言之。今人分微义为上声,危义为平声。”此外,我们还可在《汉文典》及其他曲籍中得到与之一致的看法。
据此,我们可以明确得出,长沙话中实际音值为41的程度副词“几”,来源于古汉语中读上声的“几”。我们下文所要讨论的包括所引资料中的“几”都是这一个“几”,为方便起见,通通写成简化字“几”,不再另加说明。
二、“几”表示的数量是多少
上文已经提到,《玉篇》释“几”有“几多”义。另外,《广韵·尾韵》的解释为“几,几何”,再联系现代汉语普通话的用法,我们知道,无论是作数词还是作代词,“几”的意义都和数量密切相关。那么,是和哪一类型的数量有关呢?较多的还是较少的?
从现代汉语普通话来看,“几”应和较少的数量密切相关。就是从现代汉语的许多方言来看,“几”在作疑问数量代词时,也大都和较少的数量有关。另外,在本人查找资料的过程当中,发现“几”在古代汉语中也多是与表较少数量的数字连用,如《左传·昭公十六年》:“子太叔子羽谓子产曰:‘韩子亦无几求。’”由于该义一直到现在都是常用义,所以不再举例。但是,在表较少数量的夹缝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相反的例子,如:
1“出于汤谷,次于蒙汜;自明及晦,所行几里?”(《楚辞·天问》)
2“增城九重,其高几里?”(《楚辞·天问》)
3“居廓兮鲜畴,远梁昌兮几迷。”(王逸《九思·疾世》)
4“都郡将姓陈,问正熊:‘君去崔杼几世?’”(《世说新语·言语第二·28》)
5“孙皓问丞相陆异凯曰:‘卿一宗在朝有几人?’陆曰:‘二相、五侯、将军十余人。’”(《世说新语·规箴第十·5》)
例1问太阳从清早到傍晚的行程是多少;例2中“增城”是神话中地名,《淮南子·地形训》有“有增城九重,其高万一千里百一十四步二尺六寸”;例3中“几”与“鲜”反义对文;例4中提到的崔杼是春秋时齐大夫。从这些材料不难得知,上述四例中的“几”表示的数量绝对不在十以下。而例5本身所包含的回答就已提供给了我们同样的信息。
另外,《汉语大字典》给出了以下用例:
1“陂塘几曲深浅水,桃李一溪红白花。”(元·宋诗《春日野步书田家》)
2“月儿圆了几周,花儿红了几度,还是老等,等不来你的潮头。”(闻一多《贡臣》)
此外,香坂顺一的《水浒词汇研究(虚词部分)》中说:“《水浒》中,‘几’所询问的数目范围和现代汉语也有所不同,并不只询问十以下的数目,而往往是较大的数目。”例如:“‘汉子,你这刀要卖几钱?’杨志道:‘祖上留下的宝刀,要卖三千贯。’”〖1〗还有,《平妖传》和《醒世恒言》等作品中也有用例,此不赘述。
三、“几”为什么会具有高程度的意义
当我们确定了“几”既可表较少数量,也可表较多数量时,“几”为什么会具有高程度的程度副词用法这一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在具体解决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必须引入认知语法这一概念。认知语法学家认为,语法结构跟人的经验结构之间有一种自然的联系,从认知来研究语法就是用人的认知特点来解释语法现象,或从纷繁的语法现象背后挖掘出它们的认知基础。在阅读了一些关于认知语法的文章之后,笔者认为完全可以借助这一新的语法理论来解释某些词义引申的问题,譬如本文所要解决的“几”为什么会具有程度副词一义就是一例。
我们打算先引进沈家煊先生《认知心理和语法研究》一文中所介绍的人们认知数量的心理特点。简单地说,就是人们对数量的认知有一个等级,(图略)。
人们对上图所示等级的认识总是:如果某人能举起M,那么他就能举起一切重物;如果某人连m也举不起,那么他就什么也举不起。也就是说,肯定最高极点也就肯定相关的一切,否定最低极点也就否定相关的一切,即含有周遍意义。那么,同样地,语言中那些隐含着数量极点的词,在一定句式中也含有周遍意义,如“一字不识”的中“一”一般代表数量等级的最小极点,所以在否定句式中“一”就含有了周遍意义。
〖2〗。这种观点是很有说服力的。但是,不知什么原因,沈家煊先生并没有据此逆推:含有周遍意义的词在一定句式中也可表示极点意义。那么可不可以这样逆推呢?我们的回答是:完全可以。下面,我们就将从疑问代词和表极点义的副词的对应关系入手来论证这一推论的合理性。
首先,我们来考察一下疑问代词的意义。例如,当我们问别人有“多少钱”时,我们并不清楚这被问人有多少钱,可能这钱是极少的,甚至可以少到一分钱也没有;同时,也可能这人拥有极大的财富,他的钱多到数不清;当然更多的可能是处于两个极点之间。也就是说,这个“多少”的回答域极广,它是周遍的。同理,当我们问别人到哪儿去时,就隐含着“这个人可能到所有地方去”,因为“哪儿” 具体指什么地方问话人并不知道,所以“哪儿”的范围就很广,它可能指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它是周遍的。依此类推,可以说,几乎所有的疑问代词都隐含着一个周遍意义。
现在,我们再来对现代汉语中的疑问代词作一个分类的穷尽的考查,以明确它和副词之间的对应关系。
1.询问人或事物的:谁、什么
1什么东西都吃。 比较:吃所有东西。
2谁肯去呀。 比较:都不肯去。
“什么”和“谁”与表最大范围的范围副词“所有”和“都”对应。
2.询问处所的:哪儿、哪里
1哪儿也没去。 比较:所有地方都没去。
2哪里漂亮呀! 比较:都不漂亮。
“哪儿”和“哪里”与表最大范围的范围副词“所有”和“都”对应。
3.询问时间:几时、哪会儿、多会儿
1我几时说过这话? 比较:我从来没说过这
话
2你哪会儿(多会儿) 比较:你总是不懂得学才懂得学习的重要性呢? 习的重要性。
“几时”和“哪会儿”(“多会儿”)与表最长时间的时间副词“从来”“总是”对应。
4.询问情态、方式:怎么、怎样、怎么样
5.询问数量:几、多少
1这得要多少钱哪! 比较:这得要很多钱。
“多少”与高程度的程度副词“很”对应。
6.询问程度:多、多么
(“多”和“多么”可作为程度副词使用,已经成为共识,不再举例。)
通过比较发现,除了第4类之外,疑问代词和副词存在着广泛的对应关系,可具体表达为:表人、事物和处所的疑问代词对应于范围副词;表时间的疑问代词对应于时间副词;表数量、程度的疑问代词对应于程度副词。
在比较中我们同时发现,这些与疑问代词相对应的副词都是一些“最”字号的词,都带着强烈的“极点”意义。也就是说,隐含周遍意义的疑问代词可与表“极点”意义的副词一一对应(有的甚至已合二为一)。根据本文第二部分的讨论,我们已经知道“几”既可问较少数量,也可问较大数量,即与其他疑问词一样,隐含周遍意义。根据系统的观点,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几”可以作为表高程度的程度副词使用。
转贴于
四、“几”作程度副词使用的其他依据
另外,尽管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几”已完全失去其程度副词的义项,但我们可以在古汉语和现代汉语方言中找到该用法的不少语料。
古代汉语中,数量疑问代词大致可以分为“几”类和“多”类:
“几”类:“几”“几多”“几何”“几许”“几所”等;
“多”类:“多”“多少”等〖1〗。
据考证,这两类词中的“几”“几许”“几多”“多少”“多么”,从唐、五代开始,在表示人或事物的数量时,就渐渐具备了一种带感叹意味的用法,略带夸张地表示不可胜数的数量。大约在同一时期,它们也开始作为高程度的程度副词在当时人的语言中加以使用〖3〗。
到了现代汉语普通话,“几”类就只剩下“几”,且只限于询问小于十的数目,也不再作为副词使用。与此相反,“多”类占了统治地位,不仅可以询问一切范围的数目,还可大量地作程度副词使用。可以说,“几”类词在古代汉语中的许多用法都已被“多”类词取代,“几”类词已经大大萎缩。
但是,考查一下现代汉语方言,却发现这儿别有洞天——“几”类词在此不仅没有萎缩,而且还大有作为。为了说明问题,笔者依据北大编著的《汉语方言词汇》一书第598页和第569页的内容整理出下表:
本表的第一列是按照方言点的地理位置由北往南自上而下排列的,根据这一点,再对照表格,不难发现,尽管北方方言几乎不再用“几”类词,但南方方言的“几”类词却几乎一统天下。在汉语的研究中,南方方言保留的古语成分较北方方言多得多的现象处处可见,并且几乎已经成了一条规律。现代南方方言多用“几”类词而不用“多”类词,应该可以用这一条规律加以解释,也就是说,从历时的角度来看,长沙话里的程度词“几”原本就是从古代汉语中遗留下来的语言成分,不值得大惊小怪。
参考文献:
〖1〗香坂顺一.水浒词汇研究(虚词部分)〖M〗.北京:文津出版社,1992.
〖2〗沈家煊.认知心理和语法研究〖A〗.马庆株.语法研究入门〖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3〗吴福祥.敦煌变文语法研究〖M〗.长沙:岳麓书社,1996.99-103.
The Degree Adverb “Ji(几) in Changsha Dialect
淮南子汜论训范文4
与长沙人对话,常常可以听到“几好”“几漂亮”“几有味”等含有“几”字的短语,在长沙人的语感中,这个“几”很明显地含有“特别”“非常”之意,也就是说,长沙话中的“几”可以并且普遍地在作为程度副词使用着,是一个表示很高程度的程度副词。翻检《现代汉语词典》,在“几”条下可找到四种用法:1询问数目(估计数目不大)。2表示大于一而小于十的不定的数目。3(书)几乎、近乎。4小桌子。(12读平声,34读去声。)也就是说,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几”不作程度副词使用。那么,长沙话中的“几”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较为特殊的用法呢?本文打算就这一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理据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长沙方言程度副词“几”的来源
现代汉语中的“几”是一个简化字,是由“几”和“几”两个不同的字简化而来:
《说文解字》:“几,踞几也,象形。”
“几,微也,殆也,从幺幺从戌。”
《玉篇》:“几,居履切,案也。”
“几,居衣切,动之微也,吉凶之先见也,期也,时也,危也,尚也。又居切,几多也,又巨衣切。”
“几”是几案,即我们常说的“茶几”的“几”,相当于《现代汉语词典》中的第四个义项,而《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其余三个义项则是由“几”义而来。
“几”和“几”不仅字形不同,它们的读音也有差异。这一点,在上文所引用的《玉篇》的 内容 中已有所反映,《广韵》对此说得更明白,“几”在旨部,居履切,“几”在尾部,居切又既稀切。很显然,“几”为平声,“几”读上声。同时,从《玉篇》和《广韵》对“几”字都给出两个以上反切这一点上,我们得知,“几”的读音较早就发生了分化。关于这一点,《说文解字注》也有相关说明。段玉裁在“几”条下注明:“几,微也……殆也……歹部曰,殆,危也。危与微二义相成,故两言之。今人分微义为上声,危义为平声。”此外,我们还可在《汉文典》及其他曲籍中得到与之一致的看法。
据此,我们可以明确得出,长沙话中实际音值为41的程度副词“几”,来源于古汉语中读上声的“几”。我们下文所要讨论的包括所引资料中的“几”都是这一个“几”,为方便起见,通通写成简化字“几”,不再另加说明。
二、“几”表示的数量是多少
上文已经提到,《玉篇》释“几”有“几多”义。另外,《广韵·尾韵》的解释为“几,几何”,再联系现代汉语普通话的用法,我们知道,无论是作数词还是作代词,“几”的意义都和数量密切相关。那么,是和哪一类型的数量有关呢?较多的还是较少的?
从现代汉语普通话来看,“几”应和较少的数量密切相关。就是从现代汉语的许多方言来看,“几”在作疑问数量代词时,也大都和较少的数量有关。另外,在本人查找资料的过程当中,发现“几”在古代汉语中也多是与表较少数量的数字连用,如《左传·昭公十六年》:“子太叔子羽谓子产曰:‘韩子亦无几求。’”由于该义一直到现在都是常用义,所以不再举例。但是,在表较少数量的夹缝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相反的例子,如:
1“出于汤谷,次于蒙汜;自明及晦,所行几里?”(《楚辞·天问》)
2“增城九重,其高几里?”(《楚辞·天问》)
3“居廓兮鲜畴,远梁昌兮几迷。”(王逸《九思·疾世》)
4“都郡将姓陈,问正熊:‘君去崔杼几世?’”(《世说新语·言语第二·28》)
5“孙皓问丞相陆异凯曰:‘卿一宗在朝有几人?’陆曰:‘二相、五侯、将军十余人。’”(《世说新语·规箴第十·5》)
例1问太阳从清早到傍晚的行程是多少;例2中“增城”是神话中地名,《淮南子·地形训》有“有增城九重,其高万一千里百一十四步二尺六寸”;例3中“几”与“鲜”反义对文;例4中提到的崔杼是春秋时齐大夫。从这些材料不难得知,上述四例中的“几”表示的数量绝对不在十以下。而例5本身所包含的回答就已提供给了我们同样的信息。
另外,《汉语大字典》给出了以下用例:
1“陂塘几曲深浅水,桃李一溪红白花。”(元·宋诗《春日野步书田家》)
2“月儿圆了几周,花儿红了几度,还是老等,等不来你的潮头。”(闻一多《贡臣》)
此外,香坂顺一的《水浒词汇 研究 (虚词部分)》中说:“《水浒》中,‘几’所询问的数目范围和现代汉语也有所不同,并不只询问十以下的数目,而往往是较大的数目。”例如:“‘汉子,你这刀要卖几钱?’杨志道:‘祖上留下的宝刀,要卖三千贯。’”〖1〗还有,《平妖传》和《醒世恒言》等作品中也有用例,此不赘述。
三、“几”为什么会具有高程度的意义
当我们确定了“几”既可表较少数量,也可表较多数量时,“几”为什么会具有高程度的程度副词用法这一 问题 也就迎刃而解了。
在具体解决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必须引入认知语法这一概念。认知语法学家认为,语法结构跟人的经验结构之间有一种 自然 的联系,从认知来研究语法就是用人的认知特点来解释语法现象,或从纷繁的语法现象背后挖掘出它们的认知基础。在阅读了一些关于认知语法的文章之后,笔者认为完全可以借助这一新的语法 理论 来解释某些词义引申的问题,譬如本文所要解决的“几”为什么会具有程度副词一义就是一例。
我们打算先引进沈家煊先生《认知心理和语法研究》一文中所介绍的人们认知数量的心理特点。简单地说,就是人们对数量的认知有一个等级,(图略)。
人们对上图所示等级的认识总是:如果某人能举起M,那么他就能举起一切重物;如果某人连m也举不起,那么他就什么也举不起。也就是说,肯定最高极点也就肯定相关的一切,否定最低极点也就否定相关的一切,即含有周遍意义。那么,同样地,语言中那些隐含着数量极点的词,在一定句式中也含有周遍意义,如“一字不识”的中“一”一般代表数量等级的最小极点,所以在否定句式中“一”就含有了周遍意义。
〖2〗。这种观点是很有说服力的。但是,不知什么原因,沈家煊先生并没有据此逆推:含有周遍意义的词在一定句式中也可表示极点意义。那么可不可以这样逆推呢?我们的回答是:完全可以。下面,我们就将从疑问代词和表极点义的副词的对应关系入手来论证这一推论的合理性。
首先,我们来考察一下疑问代词的意义。例如,当我们问别人有“多少钱”时,我们并不清楚这被问人有多少钱,可能这钱是极少的,甚至可以少到一分钱也没有;同时,也可能这人拥有极大的财富,他的钱多到数不清;当然更多的可能是处于两个极点之间。也就是说,这个“多少”的回答域极广,它是周遍的。同理,当我们问别人到哪儿去时,就隐含着“这个人可能到所有地方去”,因为“哪儿” 具体指什么地方问话人并不知道,所以“哪儿”的范围就很广,它可能指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它是周遍的。依此类推,可以说,几乎所有的疑问代词都隐含着一个周遍意义。
现在,我们再来对现代汉语中的疑问代词作一个分类的穷尽的考查,以明确它和副词之间的对应关系。
1.询问人或事物的:谁、什么
1什么东西都吃。 比较:吃所有东西。
2谁肯去呀。 比较:都不肯去。
“什么”和“谁”与表最大范围的范围副词“所有”和“都”对应。
2.询问处所的:哪儿、哪里
1哪儿也没去。 比较:所有地方都没去。
2哪里漂亮呀! 比较:都不漂亮。
“哪儿”和“哪里”与表最大范围的范围副词“所有”和“都”对应。
3.询问时间:几时、哪会儿、多会儿
1我几时说过这话? 比较:我从来没说过这
话
2你哪会儿(多会儿) 比较:你总是不懂得学才懂得 学习 的重要性呢? 习的重要性。
“几时”和“哪会儿”(“多会儿”)与表最长时间的时间副词“从来”“总是”对应。
4.询问情态、方式:怎么、怎样、怎么样
5.询问数量:几、多少
1这得要多少钱哪! 比较:这得要很多钱。
“多少”与高程度的程度副词“很”对应。
6.询问程度:多、多么
淮南子汜论训范文5
汉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鼎盛时期。作为封建社会农业特征的个体小生产农业得到很大发展。我国此后两千年封建社会的传统农业的发展道路就是在汉代形成的。汉代农业达到了什么样的水平?从汉代情况看,我国传统农业走的是什么道路,具有哪些特点、成就和局限?这些问题需要专门研究,本文只就其中一些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从三个数字谈起
“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85页。。马克思这段话启发我们,谈汉代农业生产发展水平,要先看三个数字。
第一个数字:农业劳动生产率有多高?这是农业生产力水平的主要标志。可以拿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主要产品——粮食的年产量作为代表。
第二个数字:劳动者的个人需要有多大?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农业劳动能提供多少剩余产品,这是封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可以拿每个农业人口一年的口粮数作为主要标志。
还有第三个数字:当时全国每人平均占有多少粮食?
先看汉代每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数(指原粮,下同)。计量汉代粮食数量有一些困难,其一是记载中“粟”有时也可指去壳的米;其二是汉代量制有大石小石两种,记载中的粮食量属何种量制有时不易分清;其三是西汉亩制有大亩小亩两种,有时也难于区分。我们这里把“粟”均作为原粮;把大多数出土量器如商鞅方升、汉上林共府升、新圜升等(容积约200毫升,当今0.2市升)作为大石一升的容积,把汉河平二年万年县铜斗的容积(1200毫升)作为小石一斗的容积(当大石的五分之三);对于大亩小亩,则尽可能加以区分。这样计算出来的粮食量,在各种折算方法中是属于低的。
《汉书•食货志》载文帝时晁错言:“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百之收不过百石。”即一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50石,汉代一石(汉有大石小石两种量制,这里指大石,下同)约当今0.2市石。则一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10市石。当时最普遍的粮食作物是粟和小麦,折合市斤,粟(按1市石135斤计)约为1350市斤,小麦(按1市石145斤计)约为1450市斤。晁错讲这段话是要力陈农民的困苦,因此应是个偏低的数字。
《汉书•食货志》又载战国李悝言,但实际说的也是西汉初年的情况:“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平年)岁收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
战国秦汉的“一夫”不一定指从事农业生产的个别男丁,常指一个耕作单位即一家,因此应和晁错说的一样,是一家两个劳动力种田百亩。一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粟75石,约合今2025市斤。
《管子•治国》篇说的也是西汉初年的情况:“常山之东,河汝之间,……中年亩二石,一夫为粟二百石。”这里“一夫”也应是指的一家。则当时黄河下游冲积平原一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粟100石,约合今2700市斤。这是属于比较高的劳动生产率。
再参照其他记载,可知汉代正常年份一般田地每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数约在1300斤到2700斤之间。通常产量约为每亩一石半,则每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数在2000斤左右。
再看汉代每个农业人口的口粮数。它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许多记载都说明汉代一家平均五口。《汉书•食货志》记李悝言大小口平均每人月食粟一石半。居延汉简记西汉屯田卒及家属每月领取口粮数,戍卒本人每月合大石二石,大男一石八斗,大女、使男一石三斗,使女、未使男一石,未使女七斗。则每家五口每月口粮约在6石至7.7石之间,每人每月口粮在1.2石到1.54石之间。西汉末《汜胜之书》云丁男长女年食36石,一月三石,平均每人一石半。都与李悝所说相近。秦汉记载中涉及当时人食量的有几十条材料,其中成年人每月食量从一石到三石不等,一般是二石。则大小口通计,每个农业人口口粮平均每月一石五斗左右应是通常情况,即每年约食粟18石,折合486市斤。
再看汉代全国每人每年平均占有粮食数。
据《汉书•地理志》和《后汉书•郡国志》等所列举的十一二个全国户口数字,从西汉末到东汉后期,全国人口大致保持在五千万人上下,其中农业人口约占四千万,一家五口,两个劳动力,每个劳动力年产粮2000斤,则每年粮食总产量约为320亿斤上下,全国每人平均占有粮食640斤,这是一个约莫估算的数字。
每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2000斤,每个农业人口每年口粮486斤,全国每人每年占有粮食640斤。这些数字反映了一个我们过去不大注意的情况,那就是:从汉以来的两千年,我国农业虽然有所发展,但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个农业人口的口粮数和全国每人平均占有的粮食数,仍在汉代已经达到的水平上徘徊!
农业生产发展的途径
农业劳动生产率徘徊了两千年,并不等于我国农业生产在这两千年里没有发展。为了适应人口较多,耕地较少的情况,我国农业的发展一方面靠扩大耕地面积,另方面更重要地则是走精耕细作、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途径。
这样的农业发展途径,在汉代已经形成了。
西汉人口的增长是惊人的。汉初承战乱之后,全国人口约600万或稍多一些。到约二百年后的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即猛增到1200余万户,5959万余口。经过王莽末年的战乱,从东汉中期以迄东汉末,人口大体稳定在900多万户,5000万口左右,比汉初增加到8倍左右。没有从奴隶制下解放出来的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维持这样高的人口增长速度是不可能的,而人口的增长在当时则加速了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与人口的迅速增长相适应,汉代农业生产循着量的增长和质的提高这两个途径发展。
量的增长指荒地的开垦。汉初耕地数字不详,如以全国农业人口500万人,照李悝、晁错所说一家五口,耕地100小亩汉初,故秦地行大亩(240步一亩,当今0.6916市亩),故六国地行小亩(100步一亩,当清亩0.31亩强,合0.2882市亩),一大亩等于2.4小亩。到汉武帝后期全国才统一用大亩。计,则全国耕地总面积在一亿小亩左右,合大亩四千一百多万亩左右。到汉平帝元始二年,全国耕地增到八亿二千七百余万大亩,东汉则长期稳定在近七亿大亩左右,约合今四亿八千万市亩,比汉初增长约十五六倍,这个数字有夸大的成分,但耕地面积增长的速度超过了人口增长的速度是可以肯定的。
从前引李悝、晁错等议论来看,西汉初每家农户占有耕地100小亩,每个农业人口占有耕地20小亩,分别合今29市亩弱和5.76市亩。《汉书•赵充国传》言西汉屯田卒每人治田20大亩,合48小亩,与李悝、晁错所说的耕地数字相近。加上非农业人口,全国每户及每口平均占有的耕地面积比这还要少些。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及东汉共十一二个全国户口数及六个垦田数通计,平均全国每户占有耕地大亩70亩上下,每口大亩14亩上下,即每户占田48.6市亩,每人9.7市亩。这个数字比西汉初多了约一倍,不好解释,也许是由于荒地大量开垦的原故,更可能是垦田数字被夸大了(例如《后汉书•刘般传》就提到了这种情况)。
然而,汉代人口与耕地分布及农业发展是很不均衡的。据《汉书•地理志》和《后汉书•郡国志》的记载,全国州部中,司隶校尉部和豫、冀、兖、青、徐五州,即今天陕西中部迄黄河下游地区,面积仅约占全国八分之一,而人口则占68%以上。尽管这里耕地开垦较多,在土地总面积中所占比例远较其他各州为大,非农业人口所占比重也较大,又不断向外移民,但人多地少是肯定的。崔《政论》就说:“今青、徐、兖、冀,人稠土狭,不足相供。”因此这一带作为全国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地区农业的发展必然靠质的提高,即走精耕细作的道路,以大量劳动投入集约化经营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并且随人口的迁徙而向边缘地区扩展。因此,在汉代农业生产发展的两个途径中,精耕细作占着主导地位,并且是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趋向。
在汉代农业精耕细作的技术水平下,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有多高呢?由于田有美恶,岁有丰歉,耕作技术有精粗,水田旱田有差别,种植作物有不同,所以记载中亩产相差很多。但从前引《汉书•食货志》及《管子•治国篇》可知,“中田”“平年”一小亩产粟、麦在一石到两石之间。此外,《淮南子•主术训》言中田亩产四石,《后汉书•仲长统传》言北方地区通肥硗之田计亩产三石,那都是指的大亩,折成小亩,年产分别为1.66石和1.25石,仍在一石到两石的范围之内。
因此,汉代正常年景一般田地一市亩产粟94—188市斤,平均约为140市斤。小麦100—200市斤,平均约为150市斤。
至于行“代田法”的旱地,每大亩年产可达六石,合一市亩产粟233市斤,小麦250市斤。水利田亩产可达小亩2.7石以上,合一市亩产粟253市斤,小麦272市斤以上。这是少数高产田的产量。至于以耕作园艺化为特征的“区种法”,据说中田每大亩可达13石,美田可达19石,分别合一市亩产粟505市斤和739市斤,麦542市斤和793市斤。即使属实,那也是并未推广的小面积丰产试验的特例。
汉代农业生产发展的两个途径及其主要趋向,也是我国两千年封建社会农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两千年来,我国的耕地面积从汉代的四亿八千万市亩左右增长到解放前的14亿余市亩,即增长到约3倍;单产从每亩约140斤增长到近300斤,约为2.2倍,二者相乘,总增约六七倍;而人口则从汉代的六千万人增长到解放前的五亿多,约达十倍;每人占有的耕地面积则从汉代的4.8市亩或9.7市亩降低到约2.8市亩,即仅为汉代的60%或29%。从宋以后,总的趋势是人口增长的速度超过了农业生产增长的速度,耕地面积和单产虽有增长,每人占有耕地面积却大大减少,人口增长已从加速农业生产发展的因素转而为阻碍农业生产发展的因素了。除去封建生产关系对农业生产发展的束缚越来越严重这个主要原因外,这就是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口粮数长期在汉代已达到的水平线上徘徊的一个重要原因。
解放前,我国农业生产已经处于停滞状态。国内虽然还有大片宜农荒地,但多处边疆,开垦条件艰苦,已非个体小生产的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与生产技术所能大量开垦。从1873年到1933年的60年间,全国耕地面积除东北外仅增加1%。在这前后,单产也基本未增,而人口则从四亿多增到五亿多,每人占有的耕地面积逐渐缩小,农民艰苦的生产条件和低下的生活水平丝毫未得改善。可以这样说,不仅封建生产关系成了农业发展的严重桎梏,我国传统的个体小生产农业本身在解放前也基本上走到了它的尽头。
传统农业生产的局限
在个体小生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精耕细作为主要特征的我国传统农业,其成就是巨大的,但也从一开始就呈现了它的局限。
关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与人力的巨量耗费这些局限,已为人们熟知,我们就不去谈它了,这里谈谈我国传统农业的另外两个局限。
其一,是单纯地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忽视了畜牧业。
从包括人工生产与直接获取自然物的最广义的农业(包括采集、渔猎、种植、畜牧、林业等等),转变为专事人工生产特别是种植业的农业,是农业生产发展的一般规律,它能大大提高生产专门化的程度,有利于工具和技术的改进,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的发展和相对的稳定,因而在历史上是进步的现象。我国大体上是在西周春秋期间实现了这一转变的。但在转变过程中畜牧业的发展却落后于农业。而欧洲中世纪走的却是农牧并重,种植业与畜牧业互相结合的道路。这样,我国农业失掉了畜牧业的支持和补充,形成了所谓的“跛足农业”。这种情况,在汉代已经开始出现了。
我国的传统农业并非完全排斥畜牧业。战国秦汉时的所谓“重农派”,虽然把粮食生产看得高于一切,但并没有走到片面强调粮食生产,抹杀其他一切的地步。战国秦汉时有关农业的著述中,还是在强调粮食生产为主的同时,把桑麻、六畜、园艺等放到了一定的辅助地位上。
然而,作为农业辅助的家畜饲养,与农牧并重、互相结合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前者畜牧是处于很次要的地位。“重农派”这种对畜牧业和农牧关系的认识,是当时农业和畜牧业的现实情况的反映。汉代除去边疆草原地带外,内地的畜牧业实际上多属于副业性的小规模的家庭圈养,像《孟子》所说的“二母彘、五母鸡”之类,猪、羊等的大规模的饲养、放牧虽也见诸记载,实际上并没有发展起来。至于大牲畜如马、牛的饲养,则是为了役使、军需而非食用。即使是役使,数量也不足,以致汉代许多地方还不能推广牛耕,只能“(zhí音直,意为踩、踏)耒(lěi音垒,代表翻土农具)而耕”(即用人力翻土耕种)或用人力挽犁。这从汉代马、牛价格昂贵,盗牛盗马要重罚乃至处死,及禁止民间屠牛祷神等也可得到证明。总之,从汉代开始,除去饲养军马及西北与游牧民族接壤的草原地带外,在农业地区中与农业结合的大规模的畜牧业就没有得到发展。像《史记•货殖列传》所说的有50匹马或百多头牛或二百多头猪、羊的牧主,当时已是少见的与占有良田千亩的地主或千户侯相当的富人。至于像宣曲任氏、卜式那样的大牧主,就更少见了。汉以后,畜牧业落后于农业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惟一的例外是东晋南北朝时期北方畜牧业一度有所发展,但那是少数民族带来的游牧生产形式,它是以原有农业的破坏为代价而不是与农业相结合而发展起来的,并且只是历史上的短暂现象。
我国农业走上忽视畜牧业的片面发展的道路,有它的客观原因。那就是,畜牧业特别是大牲畜的饲养,生产周期比较长,一般超过一年,并且宜于大规模的经营,为个体小生产力所不及;人多地少,精耕细作,使土地利用率高(汉代农田基本不休闲,连续耕作,有些地区已经实行复种),无法普遍开辟牧场;农业劳动生产率不算高,口粮标准低,吃饭问题未解决,种植饲料受到很大限制;我国地主经济又多半采用把土地分散给小农户耕种的方式,很少进行大规模的经营。这些都是我国个体小生产的传统农业条件下畜牧业不易发展的原因。
畜牧业不发达给我国农业的发展带来不好的后果。它限制了食物品种的多样化及质量的改善,影响了生活水平的提高。汉代农民往往每年只有几个节日才能吃上肉,粮食成了惟一的主食,粮食不足的问题就更为突出。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我国的传统农业就不得不在努力发展粮食生产但粮食不足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圈子里打转。
另一个局限是忽视林业和水土保持。我国传统农业的一个发展途径是大量垦荒开田。在封建社会个体小生产的条件下,垦荒不可能有科学的计划,也不可能辅以必要的水土保持工作,这就必然要毁坏森林、草原和湖泊水系,引起气候变化,水土流失,破坏生态平衡,从而使土地肥力下降,自然灾害频仍,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这个问题在汉代已经出现了。以自然灾害为例。据《史记•货殖列传》和《盐铁论•水旱篇》的说法,先秦大约12年中有两个灾年,灾年占16.6%。据《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的统计,从秦始皇元年(公元前246年)至汉吕后元年(公元前187年)的60年中,有重灾9次,占统计年度的15%,其中大水、大旱8次。可见《史记》、《盐铁论》所说的先秦自然灾害率大体上是符合实际的。但是,从吕后二年(公元前186年)至新莽末年(公元24年)的210年中,即有52个年度有重灾,占统计年数的24.8%,其中大水、大旱即有42次,比先秦自然灾害率要高。东汉自然灾害更严重,从光武建武元年(公元25年)到灵帝光和七年(公元184年)的160年间,有46年有重灾,占统计年数的28.8%,其中大水、大旱有39次。此后情况也未见好转,从公元185年至1913年的1729年间,我国有水灾2673次,旱灾2526次。灾情以黄河中下游最为严重,这同黄河流域的森林草原破坏最烈、水土流失最严重无疑是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