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推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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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推理范文1

【关键词】逻辑;翻译;翻译大赛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12-0280-01

一、逻辑与翻译

语言千变万化,同一个词在不同句子会有不同意思,同个句子在不同的语境意义也会有所不同。但是语言的使用并不是不讲逻辑的,正如王宗炎先生所说:“思想不合逻辑,语言就不可理解,思想有逻辑性,语言就顺理成章。写文章不能不讲逻辑,道理是很明白的。”[1]文章讲究逻辑,翻译文章时逻辑推理就是我们理解文章的有力武器。逻辑推理是翻译过程中始终离不开的思维过程。逻辑推理对于正确确定词义、消除歧义、揭示语句的深层含义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逻辑在翻译中的作用

下文将通过分析第七届“《英语世界》杯”翻译大赛英译汉参考译文和一等奖译文来探讨逻辑推理在翻译中的作用。

原文:Once in a while we turn up a coon or mink, returning late from the night’s foray. Sometimes we rout a heron from his unfinished fishing, or surprise a mother wood duck with her convoy of ducklings, headed full-steam for the shelter of the pickerelweeds. Sometimes we see deer sauntering back to the thickets, replete with alfalfa blooms, veronica, and wild lettuce. More often we see only the interweaving darkened lines that lazy hoofs have traced on the silken fabric of the dew.

参考译文:偶尔,我们会惊起一只浣熊或貂,他们因为夜晚觅食而迟归。有时候,我们会惊扰一只正在捕鱼的苍鹭,或者惊动一只北美鸳鸯雌鸟,她带领一队幼鸟全速奔向梭鱼草丛去躲藏。有时候,我们看到鹿群踱步回到灌木丛里,那里满目都是紫花苜蓿、婆婆纳,以及野莴苣。而通常我们所见,不过是一行行纵横交织的暗色蹄印,那是慵懒的动物在洒满露水的丝滑草地上留下的足迹。

一等奖译文:我们偶尔会撞见夜间猎食而晚归的浣熊和水貂。有时,我俩的动静还会无意间赶跑正在捕鱼的苍鹭,或惊扰了水中的林鸳鸯,她正朝梭鱼草丛中奋力游去,身后跟着一群小鸳鸯。有的时候,我们会邂逅一头鹿,他刚刚饱餐了紫苜蓿、婆婆纳、野莴苣,正悠闲地返回树丛。不过大多数的时候,我们只能从露水浸湿、如丝绸般的泥土中,看到一些错综交织的暗色蹄印,那是些懒洋洋的动物留下的。

根据语境,“headed full-steam for the shelter of the pickerelweeds”是谓语动词“surprise”的结果,充当结果状语成分,不应理解成修饰“a mother wood duck”的定语成分,如外研社译本“惊扰一只带着一群小鸭子、正急急忙忙赶向梭鱼草丛寻找庇护的母林鸭”[2],译为“她正朝梭鱼草丛中奋力游去”也不妥,可译为“吓得他们奋力游往梭鱼草丛躲藏”。正是因为受到惊吓(surprise),母林鸭才会寻找躲藏(shelter)。同理,第三句“replete with alfalfa blooms, veronica, and wild lettuce”并非修饰“the thickets”,应当是修饰“deer”。鹿群一般是在夜间觅食,如果不是饱食之后,怎么可能是慢悠悠(sauntering)走回灌木丛?鹿不爱吃婆婆纳,但饿时也吃,而且紫苜蓿和野莴苣是鹿喜欢吃的,如果灌木丛中到处都是这些植物,那鹿群就没必要去别处觅食了,也就不会有“sauntering back”一说。因此,一等奖译文比参考译文更为合理。可另译为“有时候,我们看见饱餐苜蓿花、婆婆纳和野莴苣,正慢悠悠返回灌木丛的鹿群”才符合逻辑。

另外,“hoof”《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释义为:“the horny part of the foot of an ungulate animal, especially a horse”,结合本段描写浣熊、苍鹭、林鸭和鹿群这几种具体的动物觅食的主题,可以断定“hoof”是指马蹄,况且,前面形容词“lazy”也能说明问题,早晨的动物怎么是“懒洋洋/慵懒”的,lazy《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释义为:a. unwilling to work or use energy b. characterized by lack of effort or activity c. showing a lack of effort or care。此处应该取第二个词义,指马蹄没怎么活动,因为马吃草时走动少且慢。

试译为:偶尔,我们会巧遇夜猎迟返的浣熊或水貂。有时,我们会惊跑正在捕鱼的苍鹭,或者惊扰到领着一队小鸭子的母林鸭,吓得他们奋力游往梭鱼草丛躲藏。有时候,我们看见饱餐苜蓿花、婆婆纳和野莴苣,正慢悠悠返回灌木丛的鹿群。更多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只是纵横交错的一行行马蹄印,马儿在露水浸湿的柔滑草地上悠闲吃草所留下的蹄印。

三、小结

逻辑推理在翻译比较复杂、容易出现歧义的句子时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确定句子成分所起的功能,有助于确定修饰的对象,有助于确定词汇在具体语境中的语义。

参考文献:

[1]王宗炎.英汉语文研究纵横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143.

[2]张富华.沙郡年记[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92-93.

作者简介:

逻辑推理范文2

关键词:因果关系原因和条件内外因关系逻辑方法

破坏分子发现炸药仓库的守护卫兵在后半夜两次交接班时警惕性较差,遂利用这一疏漏,接近仓库点燃引爆物引发仓库爆炸,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破坏分子“点燃”引爆物的行为无疑是仓库“爆炸”的原因。有人认为,保卫工作的“疏漏”也是“爆炸”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还有人根据内外因原理认为,“炸药能够爆炸”(具有爆炸的性能)是内因,破坏分子“点燃”引爆物是外因。内因是根本的、决定性的原因。如果仓库内存放的只是一堆石子而没有炸药,就不会出现爆炸的结果。这一说法看似可笑,但与所说的“温度不能使石头变成小鸡”的例子是颇为类似的。

人们普遍认识到,现实中的因果关系是复杂的,存在“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等情况。人们还从不同的角度把原因分为“直接—间接、主要—次要、重要—一般、偶然—必然”等等。但由于这些划分标准没有给予严格界定,这就引起许多不必要的争议。本文试图通过对概念进行严格定义,建立起“基本因果关系模型”,并以此为基础对复杂因果关系作出解释。

一、基本因果关系模型

哲学上把现象和现象之间那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叫做因果关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叫做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引起”和“被引起”却有大不相同的看法,结果出现了许多复杂的因果关系表述形式。但是表述越是复杂,越容易出现模糊和混乱,给科学地认识因果关系造成困难。所以对因果关系,学界至今还没有建构起比较完整的理论框架。

笔者以为,要想在因果关系研究上有所突破,应当借用数理逻辑的思想,从基本假设和定义出发,建构起“基本因果关系模型”(理论),以此为基础对复杂因果关系给予解释。

作为建构模型基础的基本假设和定义,都必须从现实世界中归纳出来。模型本身,也应当反映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因果关系。经济学研究的主体(基本单位)是个人,研究的内容是人的活动(体现了与外界的关系)。笔者从经济学得到启发,把通常所说的“事物”分解为动态的“事”和静态“物”两类。“物”是哲学研究的主体,“事”则是“物”的动态变化过程,它体现了主体“物”之间的关系。所以,“事”是由“物”参与产生的,而静态的“物”则可以独立存在。

但是为了利用人们熟知的哲学术语,我们做如下定义:

静态的“物”叫做“事物”,是哲学研究的主体,用A、B、C等表示;“事物”的变化叫做“现象”,是哲学研究的内容,用A、B等表示;“引起”用“”表示;A现象“引起”B现象,即现象A是结果B的原因,用“AB”表示。

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因果关系可以用开关的“开、关”与灯泡的“亮、灭”来表示。我们用导线把电池、开关、灯泡三个元件串联起来,构成一个简单电路,静态的开关、灯泡、电池、导线就是“事物”,开关状态的变化(开和关互变)与灯泡状态的变化(灭和亮互变)就是“现象”。“开关由关到开”与“灯泡由灭到亮”两个现象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

“开关开”与“灯泡亮”(或“开关关与灯泡灭”)就存在“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可以用符号“AB”。我们把它作为“基本因果关系”的模型。下面就以“基本因果关系”为基础,讨论现实世界中复杂的因果关系。

二、区分原因和条件

我们把与结果发生有关的所有先前情况统称为“先前因素”,探索因果关系就是要确定哪些(个)先前因素是原因,哪些先前因素是条件。

与因果现象实际发生的过程正好相反,人们在探讨因果关系时往往是先知道结果,而后才去探讨其原因,这一过程称为“执果索因”。“执果索因”中必须利用“逻辑推理”,推断哪些现象可能引起结果的出现。

如果几个现象必须全部出现,结果才出现,即对于结果来说(注意,是对于特定结果来说的),这些现象缺一不可,那么这些现象就称为“串联现象”;如果几个现象中只要有一个出现,结果就必然出现,那么这些现象就称为“并联现象”。“串联现象”和“并联现象”是相关现象的两类基本关系。串联和并联“混合”的现象,可在此基础上研究,本文从略)。在一个电路中,串联开关的每一个都必须“由关到开”,才会出现灯泡“由灭到亮”的结果,所以对于灯泡“由灭到亮”来说,每一个串联开关“由关到开”的现象就属于“串联现象”;类似地,并联开关只要有一个“由关到开”,即可出现灯泡“由灭到亮”的结果,所以对于灯泡“由灭到亮”的结果来说,并联开关的每一个“由关到开”的现象,就属于并联现象。

我们之所以强调“对于特定的结果来说……”,是由于对于不同的结果来说,现象之间的关系就根本不同。例如对于灯泡“由亮到灭”来说,任何一个串联开关“由开到关”都可以引起这一结果,所以对于灯泡“由亮到灭”来说,每一个串联开关“由开到关”的现象,正好属于“并联现象”。同理还可以得出,对于灯泡“由亮到灭”来说,每一个并联开关“由开到关”的现象,正好属于“串联现象”。

在强调一遍,“串联现象”和“并联现象”的划分,是在“执果索因”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结果的现象从理论上进行的划分,而现实中究竟是哪个现象“引起”了结果的发生,则必须从其它方面入手解决。为此,我们必须引入时间因素(参数)。

我们先研究“串联现象”。假设有n个“串联现象”,我们对它们发生(成就)的时间次序进行排列,分别为第1、2、3……n个现象。由于对结果现象来说,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必要的,缺一不可。而直到第n-1个现象出现,结果都没有发生,即它们都没有“引起”结果发生,所以都不是结果发生的原因。而第n个现象一出现,结果就发生了,根据“因果关系定义”,它就应当是结果发生的“原因”,其它n-1个现象则只是因果关系发生的相关“条件”。同理,“并联现象”中任何一个现象的出现都足以引起结果的出现,所以并联现象中最先出现的那个现象就“引起”了结果现象的出现,所以它就是结果发生的“原因”。

可见,时间因素对于因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认为,从逻辑上说,原因和条件并无区别(因为逻辑分析不考虑时间因素)。只是由于它们出现的时间次序不同,才区分出“原因”和“条件”。

三、逻辑推理与因果关系的区别

逻辑推理与因果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如前所述,逻辑推理与因果关系的最根本的区别是,逻辑推理不考虑时间因素,而因果关系却必须考虑时间因素。例如“父母结合”后“生出儿子”,在因果关系中,“父母结合”是原因,“生出儿子”是结果,二者不能颠倒。但从逻辑推理上说,男女结合却不一定能够生出儿子;反过来说,只要有“儿子出生”这一“条件”,则必然能够推出“父母结合”这一结论。写成逻辑推理形式,就是“因为儿子,所以父母”。由于有人把“因为……所以……”框架下的逻辑推理都看做“因果关系”,结果儿子倒成了父母的原因,闹出大笑话。从这一情况可以看出,用“因为……所以……”形式表述的关系,也可能不是因果关系。

2、逻辑推理的条件是有限的,而在任何一个因果关系中,“条件”实际上是无限的。在逻辑推理中,有时一个条件即可推出一个结论,有时多个条件才能推出一个结论。但即使多个条件推出一个结论,这些条件的个数也都是有限的。但现实中的因果关系却大不相同,与结果现象有关的条件实际上是无限(多)的,无法把它们穷举出来。例如在我们的简单电路中,导线的性能,元件的材料,以及是谁拉动了开关,他为什么要拉动等等,都是因果关系发生的相关情况。在研究中,我们只能够限定范围,对那些“不言而喻”的条件也只能“略而不提”,对那些超出界限的情况也不再研究。总之,现实中“原因和结果的关系”,要比逻辑推理中的“条件和结论的关系”复杂许多倍。

3、逻辑推理中(主要指演义推理),条件必然蕴涵结论;但在因果关系中,原因并不必然蕴涵结论,而只有在“条件”都已经具备的情况下,原因的出现才引起了结果的发生。例如在电路中,n个串联开关中,只有在前n-1个开关都发生了“由关到开”的变化之后,即在特定条件都已经“成就”之后,第n个开关“由关到开”才能够成为灯泡由灭变亮的“原因”。如果我们预先把n个开关进行编号,或者设想它们的颜色各不相同但功能完全相同,最后一个发生“由关到开”变化的那个开关是红色的,那么只要前面n-1个开关中只要有一个没有发生“由关到开”的变化,那么红色开关“由关到开”的变化就并不能“引起”灯泡由灭变亮的结果。所以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个因果关系都是具体的,都是特定的原因引起了特定的结果。也许只有在实验室条件下(在实验室中可以严格限定条件),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才是确定不变的:相同的原因必然引起相同的结果,不同的原因引起不同的结果,就象人们在白开水中加入砂糖则必然使白开水变甜,而加入食盐则会使白开水变咸一样起清楚明确。通常人们认为,“同果必然有同因”,“异果必然有异因”,这一原理也只有在实验室条件下才是有效的。

4、因果关系是“现实”关系,只有在原因现象和结果现象已经发生之后,我们才说,原因A和结果B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逻辑推理”是一种“理论”推导,它不需要任何现实性做支撑,条件就必然蕴涵结论。演绎推理的逻辑结构是:

若A包含于B,并且B包含于C,则A包含于C。就象初等数学中A<B并且B<C,那么A<C一样。

但是因果关系却不具有这种传递性。即A是B的原因,并且B是C的原因,却不能得出A是C的原因。即结果原因的原因,不是结果的原因,就象西欧封建社会中的等级关系那样: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当然,也有人把原因的原因看作结果的原因,就象我的祖先的祖先,也是我的祖先一样。但如果这样理解因果关系,那么秦始皇统一中国也许就是两千多年来一切社会事件的原因,一切事物的最终原因就都是自然界本身。这样理解因果关系,就丧失了研究的意义。如果严格套用因果关系定义,可以看到这些理解并不符合因果关系定义。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由于理论必须符合现实,它才能够解释和预测现实。逻辑推理尽管是理论上的,也许正是由于它是理论上的,所以可以用于推测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并由现实予以证实和证伪。实际上人们也正是这样利用逻辑推理来探索因果关系的。结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经常把因果关系中的“结果”与逻辑推理中的“结论”相混淆,例如有人把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的结论称为“结果”。问“杀人案有结果了吗?”答曰“有,是张三谋财杀人!”这里的所谓“结果”,实际上是指找到了“杀人结果”的“原因”,它应当属于逻辑推理的“结论”而不是现实中因果关系的“结果”。再如我看到李四到医院就诊,由于就诊人都是因为有病,所以我就可以根据李四就诊推断他患了病,既由“就诊”这一条件得出了“有病”这一结论。但在平时,我们会说“因为我看见李四就诊,所以李四有病”。这样的表述,“就诊”好象成了“有病”的原因,正好颠倒了其中的因果关系。所以我们在分析“因为……所以……”这样的表述时,一定要搞清它是逻辑推理,还是因果关系。

四、复杂因果关系分析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说,有时出现“多因一果”,有时出现“一因多果”,还有时出现“多因多果”。我们应如何看待这些情况呢?

1、“多因一果”关系分析:

从逻辑上说,多个条件得出一个结论的情况很多,但只要引入时间因素“降到”现实中来,可以看到所谓“多因”,实际上只有一个是原因,而其它因素都是条件,就象串联开关和并联开关中只有一个的变化是原因,而其它都是条件一样。还有一个简单例子是有人认为“父和母都是儿子的原因,并且不分先后次序”,即两个原因“引起”一个结果。但这是由于没有正确应用概念产生的缺陷。严格说来,原因现象和结果现象都应当是动态的,而父、母及儿子都是静态的“物”,不符合“原因”和“结果”的要求。父母的“结合”与儿子的“出生”才是动态“现象”,它们才符合因果关系定义的要求。所以正确的因果关系表述应当是,“父母结合是儿子出生的原因”,原因和结果之间仍然是“一因一果”关系。

另外,笼统地看待结果却具体地探索原因,也会出现所谓的多因一果。例如,笼统地认识社会,会得出“社会秩序混乱”这一结果,应当说这是一个非常宏观的“现象”。如果在同一层次上分析原因,应当有一个宏观的术语表示“原因”。但实际上,到现在人们甚至还没有试图用一个宏观术语来表述这一宏观原因,于是只好谈论(许多)具体原因,由于具体原因很多,实际上无法统计,人们注意到这一情况,所以认为“多因一果”情况大量存在。但如果在同一层次上认识问题,就可以认为“社会秩序混乱是人的活动造成的”。只要在同一层次认识问题,就仍然是一果一因。

还有一种复杂的因果关系“链条”(一连串的因果关系),人们往往把中间环节中出现的“结果”都作为最后结果的“原因”,于是就出现所谓的“多因一果情况”。例如,人们往往把一个人所有的“直系祖先”都看作产生这个人的“原因”。但是如前所述,把一个人的“出生”作为结果,父母的“结合”应当是原因,而祖父母的结合则是“父亲”出生的原因,外祖父母的结合则是“母亲”出生的原因……

有人认为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时,布什战胜克里而连任总统,是亿万选民投票的结果,其中每一个投布什选票的选民都是布什当选为总统这一结果的“原因”。所以是亿万原因引起了一个结果。但如果我们引入时间因素,设想每个选民在不同的时刻投票,那么决定选举结果的是其中某一个选民的选票,他的票使克里的支持者再没有反败为胜的可能,他的投票才是布什当选总统的“原因”,而此前投票的其他选民则只是这一结果出现的条件(尽管也是非常必要的条件),此后投布什选票的选民,实际上在“布什当选总统”这一结果现象中没有起到作用(如果把选票总数作为“结果”,当然每个选民都起了作用)。但在这一事件中,原因和条件的区分没有多大实际意义,所以也没人进行这一分析。

2、“一因

多果”关系分析

“一因多果”的情况与“多因一果”的情况正好相反。首先,现实世界中存在连续因果关系,人们往往把最初因果关系之后,结果作为原因又引起的结果都看做最初原因的结果。例如一个(对)祖先可能有许多直系后裔,如果把每个后裔都作为“结果”,就出现“一因多果”的情况。

其次,宏观地认识原因而微观地认识结果,则是“一因多果”的更为普遍的情况。例如把世界上“人口太多”看作原因,它当然会引起许多具体结果。因为人口有几十亿,每个人都要活动,都会引起相应的结果,于是也出现一因多果的情况。一因多果可以用宏观模型“总电闸断开”与“每个用电器停电”之间的关系表示。这显然是在不同层次上认识问题造成的。如果我们限定在同一层次上分析问题,就可以说,“总电闸断开”是原因,“全局停电”是结果,仍然是一因一果的关系。

3、“多因多果”关系分析

“多因多果”的现象,实际上是一因一果关系的复合。只要从结果中分解出单一结果,则不难在原因中分解出对应的单一原因。例如,厨师在做汤时使用了很多作料,汤的味道鲜美可口。鲜美可口的味道是由许多单一的“味道”组合而成的,我们可以把它分解为单一味道分别加以研究。我们假定该汤的味道有苦、辣、酸、甜、咸五种,再分别探讨,这五种味道是如何产生的。也许我们发现做汤前只加入了两种调味品,即食盐和五香粉。食盐是单一调味品,它产生了“咸味”;但五香粉是一种混合物,它由几种调料混合而成,只要再继续分解,就可以找出是哪种物质产生了苦味,哪种物质产生了辣味等等。于是在“物质”和“味道”之间就建立了一一对应关系。

五、不同学科对因果关系的不同认识和定义

我们前面是从哲学上对因果关系进行定义的分析的,但是不同学科对因果关系往往有不同的定义和认识。最典型的就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和“现实中的因果关系”就大不相同。

例如,果园主人为了防止有人偷果子,故意喷洒了巨毒农药,导致偷果子的人中毒死亡。按照我们的严格分析,对“死亡”来说,“喷洒农药”、“偷果子”、“误食”是“串联现象”,最后一个现象“误食”,应当是死亡的“原因”,而“喷洒农药”、“偷果子”则是因果关系发生的相关条件。但在法律上,追查责任的标准是相关当事人的“过错”大小,由于果园主人违反了农药使用规定,主观上有过错(民事上不分故意和过失),所以就认为果园主人“喷洒农药”的行为与偷果人中毒“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于是判决果园主人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甚至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对付老鼠,我们可以从市场上购买一个鼠夹子,放置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最后确实逮住了老鼠。对于这一结果来说,我们往往说,“安放”鼠夹子的行为是原因,“逮住”老鼠是结果。但这样说并不严格符合“因果关系定义”。根据我们的分析,“安放”鼠夹子时,结果并没有发生,所以不应该是引起结果的原因。最后的因素是老鼠“接触”到了夹子鼠,它才是引起结果现象发生的原因。

在法律上把有可能导致结果发生的情况都称为“原因”。例如在公路边挖沟修管道,没有作出明显标记,致使晚上骑自行车经过此处的行人摔倒。如果行人是正常行使无过错,就认为挖沟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尽管按照因果关系定义,行人的行为是原因,而挖沟只是引起结果发生的有关“条件”。

六、回到问题

利用因果关系基本模型,可以对日常生活中与因果关系有关的情况作出分析和解释。例如所谓的主要原因,是把“条件”都作为原因,根据它的重要程度所作的区分;间接原因,则是原因的原因或条件的原因而已;偶然原因是考察原因(或条件)的来源,把来源“偶然”的原因称为“偶然原因”;根本原因是探讨原因的原因,直到在特定范围内无法再继续探讨为止。有人把根本原因称为“终极原因”,但是如前所述,如果不限定范围,任何事物的终极原因都是自然界本身。所以脱离一定范围,终极原因的探讨就毫无意义。

历史学家总想探讨社会发展的终极原因,这一想法是值得赞赏的。但是既然要探讨终极原因,就应当限定范围,确定探讨到什么程度为止。美国经济学家诺思就探讨到“人口的自然增长”。应当说,在社会科学的界限内,这一原因确实可以称为“终极原因”,因为再往前探讨“人口自然增长”的原因,就是人的生物属性,这就超出了社会科学的范围。笔者认为,古代中国社会的长期停滞根源于特定的地理条件,也是归结到在社会科学范围无法解释的界限为止……

还是回到我们的炸药仓库爆炸的问题上来吧!在炸药仓库爆炸事件中,根据我们已经阐述的原理,破坏分子“点燃”导火线的行为应当是原因;“炸药能够爆炸”是“不言而喻”的前提条件。保卫工作的“疏漏”,是一个持续存在的因素,所以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分析。首先,它被破坏分子发现,使他产生了引发爆炸的特定目的;其后,在破坏分子具体实施爆炸时,又被其直接利用接近仓库。从激发了破坏分子的犯罪目的看,保卫工作疏漏是条件的原因,也可以称为“间接原因”;从被破坏分子利用接近仓库的角度看,保卫工作疏漏又是仓库爆炸的直接“条件”。

“内因外因”则是以某一事物作为界限,把界限内的各种因素(条件)都称为内因,把界限外的事物都称为外因。笔者以为,把内因看成主要的、第一位的原因,也许在教育人们发挥主观努力上具有作用,但却难以对其进行严格的科学分析。用所谓“内外因关系原理”解释现实生活,则往往闹出大笑话。例如用石头去砸鸡蛋,结果当然是“鸡蛋破碎”。在“用石头砸”和“鸡蛋破碎”这两个现象中无疑存在因果关系,甚至可以说“砸”是“碎”的最直接、最主要、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而没有人把“鸡蛋本身不够坚硬”作为“鸡蛋破碎”原因。

逻辑推理范文3

逻辑推理能力是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人才的必备要素之一。不仅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而且在今后的专业学习上有利于同学们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我系团总支特此举办第一届“信息杯”—逻辑推理大赛。

二、 活动主题、对象

“步入思维殿堂,开启智慧之窗”

信息工程系全体学生

三、 活动目的

加强我系同学的交流,丰富我系同学校园生活,锻炼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提升同学们综合素养,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逻辑推理的乐趣,感受逻辑推理的魅力,在轻松有趣的游戏中提高自己的能力。

四、 活动时间、地点

初赛时间:5月22号 地点:待定

决赛时间:5月29号 地点:待定

五、 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准备好初赛以及决赛题目。

4、确定好初赛、决赛的主持人,以及制作好决赛的PPT。

(二)比赛流程

1. 初赛流程(笔试)

1)提前通知参赛选手准时到达初赛现场,进行签到。

2)以班为单位,一队一张试卷,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3)笔试结束,由工作人员收起试卷,选手离场,是否晋级,在分数出来后,以短信通知选手。

4)维持好比赛期间的秩序跟纪律。比赛时间:1小时。

2. 决赛流程

1)通知晋级选手到达决赛现场进行签到。

2)第一环节 数字推理(5*10=5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5分,不答不扣分,每题限时90秒)

3)第二环节 图形推理(5*10=5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5分,不打不扣分,每题限时90秒)

4)第三环节 观众互动

A·有奖问答(3-5道逻辑推理题)

5)第四环节 侦探推理(每题20分,按分数高的优先选题,依次类推,选手作答意思跟答案相近即可满分,答错扣5分,每题限时3分钟)

6)第五环节 综合推理(分初级选择题、中级选择题、高级简答题,各20分、40分、60分,选手任选1个等级,只有1次机会,答对加分,答错扣相应分数)

7)互动:flash过河游戏(限时3分钟)

8)统计分数,公布获奖名单

(三)后期总结

1、获得干事对本次活动情况和效果的反馈。

2、对本次活动的相片张贴于宣传栏,展示活动成果。

3、召开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培训出色的干事。

六、 注意事项

1、 团总支干事须全体出席。

2、 在活动开始,秘书部负责签到。

3、 纪检部负责好活动期间的纪律,不得中途离席。

4、 宣传部做好本次活动的照片记录。

5、 准备好比赛所有一切物品,通知、初决赛的题目。

七、 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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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背景

逻辑推理能力是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人才的必备要素之一。不仅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而且在今后的专业学习上有利于同学们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我系团总支特此举办第一届“信息杯”—逻辑推理大赛。

二、 活动主题、对象

“步入思维殿堂,开启智慧之窗”

信息工程系全体学生

三、 活动目的

加强我系同学的交流,丰富我系同学校园生活,锻炼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提升同学们综合素养,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逻辑推理的乐趣,感受逻辑推理的魅力,在轻松有趣的游戏中提高自己的能力。

四、 活动时间、地点

初赛时间:5月22号 地点:待定

决赛时间:5月29号 地点:待定

五、 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准备好初赛以及决赛题目。

4、确定好初赛、决赛的主持人,以及制作好决赛的PPT。

(二)比赛流程

1. 初赛流程(笔试)

1)提前通知参赛选手准时到达初赛现场,进行签到。

2)以班为单位,一队一张试卷,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3)笔试结束,由工作人员收起试卷,选手离场,是否晋级,在分数出来后,以短信通知选手。

4)维持好比赛期间的秩序跟纪律。比赛时间:1小时。

2. 决赛流程

1)通知晋级选手到达决赛现场进行签到。

2)第一环节 数字推理(5*10=5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5分,不答不扣分,每题限时90秒)

3)第二环节 图形推理(5*10=5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5分,不打不扣分,每题限时90秒)

4)第三环节 观众互动

A·有奖问答(3-5道逻辑推理题)

5)第四环节 侦探推理(每题20分,按分数高的优先选题,依次类推,选手作答意思跟答案相近即可满分,答错扣5分,每题限时3分钟)

6)第五环节 综合推理(分初级选择题、中级选择题、高级简答题,各20分、40分、60分,选手任选1个等级,只有1次机会,答对加分,答错扣相应分数)

7)互动:flash过河游戏(限时3分钟)

8)统计分数,公布获奖名单

(三)后期总结

1、获得干事对本次活动情况和效果的反馈。

2、对本次活动的相片张贴于宣传栏,展示活动成果。

3、召开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培训出色的干事。

六、 注意事项

1、 团总支干事须全体出席。

2、 在活动开始,秘书部负责签到。

3、 纪检部负责好活动期间的纪律,不得中途离席。

4、 宣传部做好本次活动的照片记录。

5、 准备好比赛所有一切物品,通知、初决赛的题目。

七、 奖项设置

冠军1个

亚军1个

季军1个

优秀奖3个

策划书附一:各部门具体工作安排

一、 秘书部

1. 发放活动通知,登记参赛者名单。

2. 负责活动期间的一切签到。

3. 发送比赛通知。

二、 组织部

1. 协助实践部完成好此次活动。

三、 实践部

1. 准备好活动的前期工作

2. 提前借课室,确定好活动地点。

3. 负责初赛的题目。

4. 负责此次活动的流程以及维持此次活动的秩序。

四、 宣传部

1. 做好摄影工作以及结束后的宣传栏成果展示、编辑活动报告发放我系网站。

2. 布置比赛现场。

逻辑推理范文4

一项对夫妻一方的睡眠和清醒周期与另一方不一样时夫妻间婚姻关系的研究表明,这些夫妻与那些婚姻关系中双方有相同的睡眠和清醒方式的夫妻相比起来,相互参与的活动要少,并且有更多的暴力争吵。所以,夫妻间不相配的睡眠和清醒周期会严重威胁到婚姻。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最严重地削弱了以上的论证?

(A)夫妻双方具有相同的睡眠和清醒方式的已婚夫妻偶尔也会产生可威胁到婚姻的争吵。

(B)人们的睡眠和清醒周期倾向于随季节而变化。

(C)睡眠和清醒周期与其配偶差别明显的人很少会在工作中与同事争吵。

(D)生活在不快乐的婚姻中的人已被发现采用与其配偶不同的睡眠和清醒周期来表达敌意。

(E)根据一项最新的调查,大多数人的睡眠和清醒周期可以被轻易地控制和调节。

02.

当谈到工地的安全性时,美国远远排在像瑞典和加拿大等国的后面。在所有这三个国家中,监视工地安全情况的联合劳动管理委员会非常成功地减少了由职业引起的伤害。在美国,只有少数的几家公司有这样的委员会,并且是通过自愿的方式成立的。然而,在瑞典和几个加拿大的省内,联合安全委员会是法律所要求的,且在所有中等和大型工地都有这样的委员会。

下面哪一项被上面的论述所支持?

(A)在美国的所有中等和大型工地创立联合安全委员会能导致由职业引起的伤害的减少。

(B)被法律要求的联合安全委员会在减少由职业引起的伤害上要比自愿成立的联合安全委员会有效得多。

(C)即使法律上要求在所有中等和大型工地创立联合安全劳动委员会之前,瑞典和加拿大的工地安全性就比美国的高。

(D)在瑞典和加拿大,联合安全委员会在法律要求之前,就已在大多数的中等和大型工地上自愿成立了。

(E)如果美国要求在所有的中型和大型工地上都创立联合安全委员会,美国在工地的安全性方面将会超过瑞典和加拿大。

03.

恐龙专家:一些古生物学家声称鸟类是一群叫做dromeosaurs的恐龙的后裔。他们求助于化石记录,结果发现,与鸟类和大多数的恐龙相比,dromeosaurs具有的特征与鸟类更为相似。但是,他们的论述存在致命的缺点,已发现的最早的鸟类的化石比最古老的已知dromeosaurs的化石早几千万年。因此,古生物学家的声明是错误的。

专家的论述依赖于下面哪条假设?

(A)具有相似的特征不是不同类型的生物在进化上相联系的标志。

(B)dromeosaurs和鸟类可能会有共同的祖先。

(C)dromeosaurs化石和早期鸟类化石的知识是完整的。

(D)已知化石揭示了鸟类和dromeosaurs起源的相对日期。

(E)dromeosaurs和鸟类在许多重要方面都不一样。

04.

一位英国下院议员因说过这样的话而著名,“有益的社会改革的首要目的是增加人类幸福的总量。因此,任何使一些人幸福的改革都达到了它的目的,因为我所提出的改革会使我的选民们幸福,所以它是一个有益的社会改革。

下面哪一条,如果正确,能最严重地削弱那个下院议员的论述?

(A)不同的事情会使不同的人幸福。

(B)提出的那个改革,会使少数人幸福,但不会增加其他大多数人的幸福。

(C)提出的那个改革只会影响到那个下院议员所代表的选民,并且能使他们幸福。

(D)如果增加一些人的幸福,却给其他的人带来不幸,那么人类幸福的总量就不会增加。

(E)有益的社会改革通常会受到广泛的支持。

05.

F:我们不应该在有知觉的动物——例如狗和兔子——身上测试新药品的安全性。我们的利益意味着它们的痛苦,并且它们在感受痛苦的能力上与我们相同。

G:我们必须进行这些试验;否则,我们就会不负责任地牺牲本来可通过药物来挽救的人的生命。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是可以从F的观点中得出的对G的观点最好的反对?

(A)尽管对人们来讲,化妆品不是必须使用的,但化妆品也被在有知觉的动物身上进行试验。

(B)医药科学已经放弃了许多治疗重病的药品和其他治疗手段。

(C)不可能光靠在试管中试验药品但不在活的组织上进行试验而想取得科学上充分的结果。

(D)一些将被试验的药品可能会保护人们免受巨大痛苦。

(E)许多现在在有知觉的动物身上进行的试验可以同样好地在处于发育早期状态的受精鸡蛋上进行。

06.

甲:在法庭上,应该禁止将笔迹分析作为一个人性格的证据,笔迹分析家所谓的证据习惯性地夸大他们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乙:你说得很对,目前使用笔迹分析作为证据确实存在问题。这个问题的存在仅仅是因为没有许可委员会来制订专业的标准,以此来阻止不负责任的分析家做出夸大其实的声明。然而,当这样的委员会被创立以后,那些持许可证的开业者的手迹分析结果就可以作为合法的法庭工具来评价一个人的性格。

乙在应答甲的论述时,用了下面哪一项?

(A)他忽视为支持甲的建议而引用的证据。

(B)他通过限定某一原则适用的范畴来为该原则辩护。

(C)他从具体的证据中提取出一普遍性的原则。

(D)他在甲的论述中发现了一个自相矛盾的陈述。

(E)他揭示出甲的论述自身表明了一个不受欢迎的,并且是他的论述所批评的特征。

07.

最近几年,北亚的气候普遍比较凉。但是,在北亚的日平均气温和湿度比正常水平稍高的那段时间内,那儿生长的庄稼的产量却显著增加。在下个世纪,在那一段时间内获得的增加的日平均气温和湿度将有望成为下个世纪的正常状态。然而科学家预测,在下个世纪大多数地区的庄稼的年产量会下降。

下面哪一点,如果正确,最能有助于解决以上信息中的矛盾?

(A)即使南亚地区的日平均气温和湿度都比现在有所增加后,那儿的庄稼产量也有望保持不变。

(B)任何有关温度和湿度的增加,都伴随着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的升高,二氧化碳对农作物的呼吸是至关重要的。

(C)北亚最近几年的气候普遍太冷太干燥使得许多庄稼害虫不能大规模地生长。

(D)在亚洲的许多地方,气候变得温暖湿润致使每年的降雨量增加,从而使大多数的可食作物茂盛地生长。

(E)北亚最近的气候,妨碍了许多农作物冬季在那个地方的种植。

08.

慢性背疼通常是由成疝的或退化的脊椎骨引起。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脊椎骨在慢性疼痛形成之前就已受损。实际上,30岁以上的人中有1/5的人的脊椎骨成疝或退化但并不显示任何慢性症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后来发生慢性背疼痛,一般都是由于缺乏锻炼致使腹部和脊部的肌肉退化而引起。上面的陈述,如果正确,最能强有力地支持下面哪一点?

(A)30岁以上的人中,有4/5的人可以确信他们从来不会患慢性背疼痛。

(B)经常锻炼腹部和脊部肌肉的人可以确信不会患慢性背疼痛。

(C)病人们在他们的脊椎骨第一次成疝或退化时,很少会遭受到甚至是轻微的和短暂的背疼。

(D)医生可以准确地预测哪些没有患慢性背疼的人将来会患慢性背疼。

(E)存在一个能有效延缓或防止起源于目前无症状的成疝的或退化的背椎骨的疼痛出现的策略。

09.

汤姆:雇主们报怨高中毕业生通常缺乏专职工作所需的职业技巧。因此,既然在工作中最易获得这些技巧,那么我们就应该要求高中学生干一些兼职工作,以便他们能获得当今的工作市场上需要的技巧。

玛丽:对想工作的学生来说,现有的兼职工作太少,仅仅要求学生们工作并不会给他们创造工作。

下面哪一点最准确地描述了玛丽的应答怎样与汤姆的论述相联系?

(A)它分析了采取汤姆推荐的行动方针会产生一个不合需要的结果。

(B)它论证了汤姆把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错认为是一个可以避免的趋势。

(C)它提供了与汤姆的论述中的一个明确陈述的前提不相一致的信息。

(D)它提出了一个削弱汤姆的论述所依赖的假设的理由。

(E)它为汤姆所描述的问题的另一个可替换的解决办法辩护。

10.

私营行业通过提供高薪,试图吸引有技能的研究科学家。结果,大多数受雇于私营行业的研究科学家赚的钱比技能相仿的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研究科学家多出50%。所以,除非政府雇用的研究科学家更多地被对公众的职责感而不是被他们的个人利益所驱使,否则政府就有可能使它的最有技能的科学家流失到私营行业,因为这些科学家中没有人会在私营部门中找不到工作。

下面哪一点是上述论述依赖的假设?

(A)政府部门的研究科学家的科研贡献没有在私营部门工作的研究科学家的易于被承认。

(B)目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研究科学家中,没有人赚的钱比受雇于私营部门的薪水最高的研究科学家赚的钱多。

(C)政府部门雇用的卓越技能研究科学家的人数没有雇用研究科学家的私营部门中的任何一个大公司雇用的多。

(D)政府不给它的研究科学家提供非常好的工作条件或超过他们由于较低的薪水而得的补偿的额外福利。

(E)受雇于私营部门的研究科学家工作的时间普遍比受雇于政府部门的研究科学家的长。

11.

充分地利用矿物能源是一个国家乃至全球环境的利益所在。但是除非用以消除那些在它们的同类中效率最低的产品和方法的拟议中的政府标准所实施,否则不可能出现较大的改进。

反对:有关能源使用的决定最好留给市场交易来完成。

下面哪一点,如果正确,能最直接地削弱上面的反对意见?

(A)期望社会能一下子就做出必要的改变来获得最大能量效率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B)有些产品,例如汽车,利用能源的效率较高,那些购买和使用这些产品的人,通过和其他同类产品相比就会意识到任何一个能量利用率异常低的地方。

(C)每当一种新型的产生能量的方式,例如一种新的燃料被引进时,一些支持系统,例如燃料分配系统就必须被创建或被改建。

(D)当能量的价格上升时,消费者会倾向于寻找新的提高能量利用率的方法,例如给他们的房子加上一绝热层。

(E)一产品的购买者,例如房东购买器具时通常是基于产品的价格购买产品,因为产品的购买者不是要为产品消耗的能量付费的人。

12.

长期以来床上抽烟是家庭火灾的主要原因。尽管在过去的20年中,抽烟的人数显著下降,但是死于家庭火灾的人数并没有相应的下降。

下面的每一条陈述,如果在过去的20年中正确,除了哪一条之外都有助于解决上面论述中的明显的分歧?

(A)与其他类型的家庭火灾相比,床上抽烟引起的家庭火灾在它们被扑灭之前,通常造成的破坏相对较小。

(B)由床上抽烟引起的火灾通常发生于房主入睡以后。

(C)在床上抽烟的人倾向于是抽烟抽得多的人,他们与那些不在床上抽烟的人相比更不可能把烟戒掉。

(D)死于厨房发生的家庭火灾的人数在增加。

(E)人口密度在增加,结果一次家庭火灾所造成的死亡人数比前20年的多。

13.

罗宾逊教授:在某一地区发现的巨大陨石碰撞坑被认为是解释发生在中生代末期的动植物大规模地灭绝的线索。然而在那个地点发现的岩石的晶体结构显示产生陨石坑的碰撞并不是罪魁祸首。当熔化的岩石结晶时,它们表现出当时地球磁场的极性。尽管在大灭绝的时候地球的磁场发生了反转,但是在那个地方发现的重结晶的岩石却具有正常的磁极。

下面除了哪一点之外,都是罗宾逊教授的论述依赖的假设?

(A)陨石坑预示了一个足以引起大灭绝的大规模的碰撞。

(B)被发现的岩石在熔化后很快又再结晶。

(C)在碰撞形成陨石坑后,没有其他引起岩石熔化的事情发生。

(D)发现的岩石的熔化起因于碰撞形成的陨石坑。

(E)在那个被认为是引起大灭绝的碰撞发生之后不久就出现了大灭绝。

14.

只有计算机科学家才懂得个人电脑的结构,并且只有那些懂得个人电脑结构的人才赞赏在过去10年中取得的技术进步。也就是说只有那结赞赏这些进步的人才是计算机科学家。

下面哪一点,最准确地描述了上述论述中的推理错误?

(A)上述论述没有包含计算机科学家与那些赞赏在过去10年中取得技术进步的人之间的明确的或含蓄的关系。

(B)上述论述忽视了这样的事实:有一些计算机科学家可能并不赞赏在过去10年中取得的技术进步。

(C)上述论述忽视了这样的事实:计算机科学家除了赞赏在过去10年中取得的技术进步之外,还会赞赏其他事情。

(D)上述论述的前提以这样的方式来陈述,即它们排除了得出任何合乎逻辑的结论的可能性。

(E)上述论述的前提假定每个人都懂得个人计算机的结构。

15.

尽管象牙交易已被国际协议宣布为非法行为,一些钢琴的制造者,仍使用象牙来覆盖钢琴健,这些象牙通常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最近,专家们发明出一种合成象牙,不像早期的象牙替代物,这种合成象牙受到了全世界范围内音乐会钢琴家的好评。但是因为钢琴制造者从来不是象牙的主要消费者,所以合成象牙的发展可能对抑制为获得最自然的象牙而捕杀大象的活动没什么帮助。

下面哪一项,如果正确,最有助于加强上述论述?

(A)大多数弹钢琴,但不是音乐会钢琴家的人也可以轻易地区分新的合成象牙和较次的象牙替代物。

(B)新型的合成象牙可被生产出来,这种象牙的颜色表面质地可以与任何一种具有商业用途的自然象牙的质地相似。

(C)其他自然产物,如骨头和乌龟壳证明不是自然象牙在钢琴键上的替代物。

(D)自然象牙最普遍的应用是在装饰性雕刻品方面,这些雕刻品不但因为它们的工艺质量,而且因为它们的材料的真实性而被珍藏。

(E)生产新型象牙的费用要比生产科学家们以前开发的任何象牙替代品的低得多

16.

L地区与地中海的东部接界,在史前时代,这个地区的人口相当稠密。尽管具有相同气候的L北部地区的人口仍相当稠密,L南部的人们却在6000年前离弃了这个地方。最近,考古学家假定南部L人口的突然减少起因于开伐森林引起的经济崩溃。

如果上面的陈述是正确的,且考古学家的假定也是正确的,那么下面哪一条不可能正确?

(A)直到6000年以前,南部L人放牧的绵羊和山羊大量地吃本地树种的秧苗和幼苗。

(B)在生产石灰时要用到树,直到6000年以前整个南部L的人都广泛地使用石灰这种建筑材料。

(C)从北部L发现的有机物遗物可靠地表明,在南部L被遗弃的那段时间内,北部L地区的树木繁茂,没有受到打扰。

(D)碳元素确定的来自南部L地区的有机物遗物的日期可靠地表明,在6000年以前那个地区没有森林。

(E)因为在南部L地区挖出的建筑物中很少有采集的石头或泥砖的遗迹,所以很有可能在6000年以前,那儿的建筑物几乎全都是用木材建的。

17.

一个人饮食消耗的胆固醇和脂肪量是决定他的血液中胆固醇(血清胆固醇)水平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在胆固醇与脂肪的消耗量达到某个界限之前,血清胆固醇水平的升高与胆固醇和脂肪的消耗量的增加成比例。但是,一旦这些物质的消耗量超过阈限,即使消耗量急剧增加,血清胆固醇水平也只是逐渐地增加。那个界限是今天北美人饮食平均消耗的胆固醇和脂肪量的1/4。

上面论述,如果正确,最强有力地支持下面哪一项?

(A)那个界限可能通过降低胆固醇和脂肪的饮食消耗量而得到降低。

(B)那些食用北美人平均饮食的人,不能做到既增加他们对胆固醇和脂肪的消耗量,又不使他们的血清胆固醇水平显著提高。

(C)那些消耗胆固醇和脂肪的量只有北美平均饮食的一半的人的血清胆固醇水平不一定是普通北美人的一半。

(D)血清胆固醇的水平不会受非饮食的改变,如增加锻炼和减少抽烟的影响。

(E)那些消耗胆固醇和脂肪比阈限低的人不能降低他们的血清胆固醇水平。

18.

一项研究把一群有慢性抑郁症的人与另一群在其他方面一致、但没有抑郁症的人进行了对比,发现抑郁群体中明显有更多的免疫系统失调。根据研究人员的说法,这些结果强有力地支持了精神状况会影响身体对传染病的抵抗能力的观点。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向研究人员对他们的发现的解释提出了最严重的质疑?

(A)这些研究人员的观点并不比回应民间故事和文学中的一个熟悉的主题创作文学多做了什么事情。

(B)有慢性抑郁症的人在防止接触传染病方面决不比其他人粗心。

(C)免疫系统失调导致许多有这种问题的人患上慢性抑郁症。

(D)以前没有抑郁症的人可能非常迅速地变得抑郁。

(E)很频繁的发生传染病可能来源于过多的接触而非由于免疫系统的失调。

19.

户主们可投保的政府补贴的保险项目使得任何人要在海边的一个经常被飓风袭击的区域建房变得可行。在这样的沿海地区,每次大风暴都能造成数亿美元的损失,大风暴过后,那些投了保险的户主能够领取到一定数量的钱,这些钱足以用来补偿他们的很大一部分的损失。

该段落为以下哪一项政府议案的反对意见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持?

(A)要求电力公司在经常受飓风袭击的沿海地区把电线埋在地下。

(B)增加在天气服务项目上的投资,为沿海地区提供一个飓风观测站和报警系统。

(C)在飓风袭击的区域,更新联邦政府对紧急生命维持项目的资助。

(D)建立一个机构,以在生态上负责的方式管理沿海的土地。

(E)建立一个意外资金,来保护那些沿海地区的没有投保的房子的所有者免受由于飓破坏而给他们造成的灾难性的损失。

20.

因为我们公司有400个接受过培训的待业飞行员,所以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们不会再培训新飞行员。其他的5个大公司中,每个都有差不多数目的接受过培训的飞行员在待业。既然每个公司对额外飞行员的规划需求量都不会超过100名,那么尽管目前航空工业在飞速发展,也不会出现飞行人员短缺的情况。

下面哪一项,如果正确,最能质疑上述结论的准确性?

(A)大多数在一个大公司的待业名单上且接受过培训的飞行员也在其他所有大公司的待业名单上。

(B)从长远的观点看,对飞行员进行培训用以补偿正常的人员损耗将变得非常必要。

(C)如果没有新的飞行员被培训,那么在飞行员的劳动大军中将出现一个年龄失调现象。

(D)被引用的职工规划已考虑了目前航空工业飞速增长的因素。

(E)有些其他的大公司仍在培训飞行员,但并不承诺随后就雇佣他们。

21.

杰出的商业总裁在美国的总统竞选活动中通常扮演活跃的角色,他们往往充当竞选经费的筹募者或幕后的策划者,但是实际上他们中几乎没有人真正尝试过自己去做总统,整个历史上,绝大多数寻求成为总统的人都是律师、军方领导或全职的政客,这可以理解,因为在商业上取得成功的个性与技巧并不能在政治上取得成功。因为商业大体上都是等级体制,而政治上的体制却是互相协调的。因此,商业总裁在妥协以及分享权力时会感到非常的不自在,而这些都是政治家活动中所固有的。

下面哪一个,如果正确,最能严重地削弱上面文中对商业总裁为什么不竞选总统的解释?

(A)许多最活跃的总统竞选经费的筹募者和幕后策划者本身就是政客。

(B)军方领导在做出妥协或分权的时候,与商业总裁们一样的感到不自在。

(C)成为一个成功的律师所需的某些技巧与成为一个成功的军方领导所需的某些技巧是不一样的。

(D)有些前总统在离职后,从事风险商业投资。

(E)有些等级体制的公司是总统候选人的财政支持者。

22.

由于预测明年经济增长速度会放慢,引起了最近美元币值的下跌。但是如果没有政府的巨额预算赤字,该预测就不会对美元有负面影响,因此必须降低该赤字来防止将来的货币贬值。

以下哪一项,如果是正确的,将最严重地削弱关于如何防止将来货币贬值的结论?

(A)政府几乎没有做过努力来预算赤字。

(B)预算赤字没有造成经济增长速度的减缓。

(C)这一年在最近的经济增长放慢的预测之前,美元的币值已下跌了好几次。

(D)在没有巨额预算赤字时,更慢的经济增长的预测经常导致美元的贬值。

(E)当存在巨额预算赤字时,除了经济增长放缓的预测之外的其他事件有时也引起了币值的下跌。

23.

对进口钢材施加配额限制并不会有助于美国的大型钢铁厂。实际上,配额有助于“小型厂”在美国的繁荣发展,那些国内的小型厂将从美国大型钢铁厂那里抢走比在没有配额时外国钢铁厂抢走的更多的生意。以下哪一项,如果是正确的,将对以上最后一句所作的宣称提出最严重的质疑?

(A)在决定用于某种特殊用途时的钢铁种类时,质量而不是价格是一个主要因素。

(B)外国钢铁厂长时间以来生产的钢铁等级与美国大型钢铁厂生产的钢铁质量相当。

(C)美国对进口商品的分配额经常引起其他国家对美国商品施加类似的配额。

(D)国内“小型厂”生产钢铁等级,一贯来说比美国大型厂生产的好。

(E)国内“小型厂”生产规模较小,生产美国大型钢铁厂不生产的特种钢。

逻辑推理范文5

关键词: 物理教学 逻辑推理 能力培养

案例一:凸透镜成像的规律是初中物理教学的重点。学生通过实验总结出当u>2f,2f>u>f,u

学生通过实验总结出当u>2f时凸透镜成倒立、缩小的实像,当2f>u>f时凸透镜成倒立、放大的实像,此时让学生分析凸透镜可成倒立、等大的实像吗?引导学生推理分析,当蜡烛逐渐向凸透镜靠拢的过程中,像逐渐变大,由缩小到放大,肯定在某一位置凸透镜成倒立、等大的实像。再进一步追问:当u满足什么条件可成倒立、等大的实像呢?不难得出“当u=2f可成倒立、等大的实像”。当u=f时,可提示学生蜡烛就放在凸透镜的焦点上,根据凸透镜对光的作用和光路可逆原理,可得出经凸透镜折射后的光线是平行光,光线不能会聚,其反向延长线也不能相交,所以此时凸透镜不成像。在此之后可以引导学生继续用推理的方法分析,在U>f时光线经凸透镜折射后会会聚,所以成实像,U

案例二:在探究影响斜面机械效率的实验中,学生通过实验总结出斜面的倾斜程度越大,机械效率越高;斜面越光滑,机械效率越高。学生很难理解斜面的倾斜程度对机械效率的影响,在教学中可尝试用极限的思维帮助学生进行推理,帮助学生理解。

学生通过实验方法总结出了“斜面的倾斜程度越大,机械效率越高”的结论。这时可以引导学生用推理的方法分析:若木板水平放置,即斜面的倾角为零,此时的有用功为零,所以机械效率为零;若木板竖直放置,即斜面的倾角为90度,此时的有用功等于总功,所以机械效率为1。然后引导学生分析得出斜面的倾斜程度越大,机械效率越高。

案例三:在完成探究阻力对物体运动的影响实验后,如何降低台阶,引导学生进行推理,真正暴露物体不受力的本性,是本节课的难点。实验收集数据如下:

引导学生分析下表可得出结论:平面越光滑,小车运动的距离越远,这说明小车受到的阻力越小,速度减小得越慢。然后引导学生推理,具体推理过程如下:

师:若木板表面绝对光滑,小车所受阻力为零,小车的速度将会怎样变化?小车将会怎样运动?

生:小车的速度不会减慢,将以恒定不变的速度永远运动下去。

师:请画出此时小车的受力示意图(让学生明白此时小车还受到重力和支持力)。

师:木板不可能无限长,当小车运动到木板末端时,若重力和支持力同时消失,小车会掉下来吗?此时小车受力吗?小车将怎样运动?

生:不会掉下来,此时小车不受力,将会做匀速直线运动。

师:那么我们可总结出当运动的物体不受力时,将会怎样运动?

生:将会做匀速直线运动。

通过上述推理,绝大多数同学能理解“运动的物体不受力时,将会做匀速直线运动”,达到较好的效果。

总之,初中物理教师要善于深挖教材,在日常教学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将对他们终生受益。

参考文献:

[1]阮英歌.在初中物理教学中培养学生归纳推理能力的实验研究[J].首都师范大学,2008.

逻辑推理范文6

关键词:因果关系原因和条件内外因关系逻辑

破坏分子发现炸药仓库的守护卫兵在后半夜两次交接班时警惕性较差,遂利用这一疏漏,接近仓库点燃引爆物引发仓库爆炸,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破坏分子“点燃”引爆物的行为无疑是仓库“爆炸”的原因。有人认为,保卫工作的“疏漏”也是“爆炸”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还有人根据内外因原理认为,“炸药能够爆炸”(具有爆炸的性能)是内因,破坏分子“点燃”引爆物是外因。内因是根本的、决定性的原因。如果仓库内存放的只是一堆石子而没有炸药,就不会出现爆炸的结果。这一说法看似可笑,但与所说的“温度不能使石头变成小鸡”的例子是颇为类似的。

人们普遍认识到,现实中的因果关系是复杂的,存在“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等情况。人们还从不同的角度把原因分为“直接—间接、主要—次要、重要—一般、偶然—必然”等等。但由于这些划分标准没有给予严格界定,这就引起许多不必要的争议。本文试图通过对概念进行严格定义,建立起“基本因果关系模型”,并以此为基础对复杂因果关系作出解释。

一、基本因果关系模型

哲学上把现象和现象之间那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叫做因果关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叫做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引起”和“被引起”却有大不相同的看法,结果出现了许多复杂的因果关系表述形式。但是表述越是复杂,越容易出现模糊和混乱,给地认识因果关系造成困难。所以对因果关系,学界至今还没有建构起比较完整的框架。

笔者以为,要想在因果关系上有所突破,应当借用数理逻辑的思想,从基本假设和定义出发,建构起“基本因果关系模型”(理论),以此为基础对复杂因果关系给予解释。

作为建构模型基础的基本假设和定义,都必须从现实世界中归纳出来。模型本身,也应当反映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因果关系。学研究的主体(基本单位)是个人,研究的是人的活动(体现了与外界的关系)。笔者从经济学得到启发,把通常所说的“事物”分解为动态的“事”和静态“物”两类。“物”是哲学研究的主体,“事”则是“物”的动态变化过程,它体现了主体“物”之间的关系。所以,“事”是由“物”参与产生的,而静态的“物”则可以独立存在。

但是为了利用人们熟知的哲学术语,我们做如下定义:

静态的“物”叫做“事物”,是哲学研究的主体,用A、B、C等表示;“事物”的变化叫做“现象”,是哲学研究的内容,用A、B等表示;“引起”用“”表示;A现象“引起”B现象,即现象A是结果B的原因,用“AB”表示。

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因果关系可以用开关的“开、关”与灯泡的“亮、灭”来表示。我们用导线把电池、开关、灯泡三个元件串联起来,构成一个简单电路,静态的开关、灯泡、电池、导线就是“事物”,开关状态的变化(开和关互变)与灯泡状态的变化(灭和亮互变)就是“现象”。“开关由关到开”与“灯泡由灭到亮”两个现象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

“开关开”与“灯泡亮”(或“开关关与灯泡灭”)就存在“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可以用符号“AB”。我们把它作为“基本因果关系”的模型。下面就以“基本因果关系”为基础,讨论现实世界中复杂的因果关系。

二、区分原因和条件

我们把与结果发生有关的所有先前情况统称为“先前因素”,探索因果关系就是要确定哪些(个)先前因素是原因,哪些先前因素是条件。

与因果现象实际发生的过程正好相反,人们在探讨因果关系时往往是先知道结果,而后才去探讨其原因,这一过程称为“执果索因”。“执果索因”中必须利用“逻辑推理”,推断哪些现象可能引起结果的出现。

如果几个现象必须全部出现,结果才出现,即对于结果来说(注意,是对于特定结果来说的),这些现象缺一不可,那么这些现象就称为“串联现象”;如果几个现象中只要有一个出现,结果就必然出现,那么这些现象就称为“并联现象”。“串联现象”和“并联现象”是相关现象的两类基本关系。串联和并联“混合”的现象,可在此基础上,本文从略)。在一个电路中,串联开关的每一个都必须“由关到开”,才会出现灯泡“由灭到亮”的结果,所以对于灯泡“由灭到亮”来说,每一个串联开关“由关到开”的现象就属于“串联现象”;类似地,并联开关只要有一个“由关到开”,即可出现灯泡“由灭到亮”的结果,所以对于灯泡“由灭到亮”的结果来说,并联开关的每一个“由关到开”的现象,就属于并联现象。

我们之所以强调“对于特定的结果来说……”,是由于对于不同的结果来说,现象之间的关系就根本不同。例如对于灯泡“由亮到灭”来说,任何一个串联开关“由开到关”都可以引起这一结果,所以对于灯泡“由亮到灭”来说,每一个串联开关“由开到关”的现象,正好属于“并联现象”。同理还可以得出,对于灯泡“由亮到灭”来说,每一个并联开关“由开到关”的现象,正好属于“串联现象”。

在强调一遍,“串联现象”和“并联现象”的划分,是在“执果索因”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结果的现象从上进行的划分,而现实中究竟是哪个现象“引起”了结果的发生,则必须从其它方面入手解决。为此,我们必须引入时间因素(参数)。

我们先研究“串联现象”。假设有n个“串联现象”,我们对它们发生(成就)的时间次序进行排列,分别为第1、2、3……n个现象。由于对结果现象来说,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必要的,缺一不可。而直到第n-1个现象出现,结果都没有发生,即它们都没有“引起”结果发生,所以都不是结果发生的原因。而第n个现象一出现,结果就发生了,根据“因果关系定义”,它就应当是结果发生的“原因”,其它n-1个现象则只是因果关系发生的相关“条件”。同理,“并联现象”中任何一个现象的出现都足以引起结果的出现,所以并联现象中最先出现的那个现象就“引起”了结果现象的出现,所以它就是结果发生的“原因”。

可见,时间因素对于因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认为,从逻辑上说,原因和条件并无区别(因为逻辑不考虑时间因素)。只是由于它们出现的时间次序不同,才区分出“原因”和“条件”。

三、逻辑推理与因果关系的区别

逻辑推理与因果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如前所述,逻辑推理与因果关系的最根本的区别是,逻辑推理不考虑时间因素,而因果关系却必须考虑时间因素。例如“父母结合”后“生出儿子”,在因果关系中,“父母结合”是原因,“生出儿子”是结果,二者不能颠倒。但从逻辑推理上说,男女结合却不一定能够生出儿子;反过来说,只要有“儿子出生”这一“条件”,则必然能够推出“父母结合”这一结论。写成逻辑推理形式,就是“因为儿子,所以父母”。由于有人把“因为……所以……”框架下的逻辑推理都看做“因果关系”,结果儿子倒成了父母的原因,闹出大笑话。从这一情况可以看出,用“因为……所以……”形式表述的关系,也可能不是因果关系。

2、逻辑推理的条件是有限的,而在任何一个因果关系中,“条件”实际上是无限的。在逻辑推理中,有时一个条件即可推出一个结论,有时多个条件才能推出一个结论。但即使多个条件推出一个结论,这些条件的个数也都是有限的。但现实中的因果关系却大不相同,与结果现象有关的条件实际上是无限(多)的,无法把它们穷举出来。例如在我们的简单电路中,导线的性能,元件的材料,以及是谁拉动了开关,他为什么要拉动等等,都是因果关系发生的相关情况。在研究中,我们只能够限定范围,对那些“不言而喻”的条件也只能“略而不提”,对那些超出界限的情况也不再研究。总之,现实中“原因和结果的关系”,要比逻辑推理中的“条件和结论的关系”复杂许多倍。

3、逻辑推理中(主要指演义推理),条件必然蕴涵结论;但在因果关系中,原因并不必然蕴涵结论,而只有在“条件”都已经具备的情况下,原因的出现才引起了结果的发生。例如在电路中,n个串联开关中,只有在前n-1个开关都发生了“由关到开”的变化之后,即在特定条件都已经“成就”之后,第n个开关“由关到开”才能够成为灯泡由灭变亮的“原因”。如果我们预先把n个开关进行编号,或者设想它们的颜色各不相同但功能完全相同,最后一个发生“由关到开”变化的那个开关是红色的,那么只要前面n-1个开关中只要有一个没有发生“由关到开”的变化,那么红色开关“由关到开”的变化就并不能“引起”灯泡由灭变亮的结果。所以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个因果关系都是具体的,都是特定的原因引起了特定的结果。也许只有在实验室条件下(在实验室中可以严格限定条件),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才是确定不变的:相同的原因必然引起相同的结果,不同的原因引起不同的结果,就象人们在白开水中加入砂糖则必然使白开水变甜,而加入食盐则会使白开水变咸一样起清楚明确。通常人们认为,“同果必然有同因”,“异果必然有异因”,这一原理也只有在实验室条件下才是有效的。

4、因果关系是“现实”关系,只有在原因现象和结果现象已经发生之后,我们才说,原因A和结果B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逻辑推理”是一种“理论”推导,它不需要任何现实性做支撑,条件就必然蕴涵结论。演绎推理的逻辑结构是:

若A包含于B,并且B包含于C,则A包含于C。就象初等数学中A<B并且B<C,那么A<C一样。

但是因果关系却不具有这种传递性。即A是B的原因,并且B是C的原因,却不能得出A是C的原因。即结果原因的原因,不是结果的原因,就象西欧封建中的等级关系那样: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当然,也有人把原因的原因看作结果的原因,就象我的祖先的祖先,也是我的祖先一样。但如果这样理解因果关系,那么秦始皇统一也许就是两千多年来一切社会事件的原因,一切事物的最终原因就都是界本身。这样理解因果关系,就丧失了研究的意义。如果严格套用因果关系定义,可以看到这些理解并不符合因果关系定义。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由于理论必须符合现实,它才能够解释和预测现实。逻辑推理尽管是理论上的,也许正是由于它是理论上的,所以可以用于推测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并由现实予以证实和证伪。实际上人们也正是这样利用逻辑推理来探索因果关系的。结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经常把因果关系中的“结果”与逻辑推理中的“结论”相混淆,例如有人把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的结论称为“结果”。问“杀人案有结果了吗?”答曰“有,是张三谋财杀人!”这里的所谓“结果”,实际上是指找到了“杀人结果”的“原因”,它应当属于逻辑推理的“结论”而不是现实中因果关系的“结果”。再如我看到李四到就诊,由于就诊人都是因为有病,所以我就可以根据李四就诊推断他患了病,既由“就诊”这一条件得出了“有病”这一结论。但在平时,我们会说“因为我看见李四就诊,所以李四有病”。这样的表述,“就诊”好象成了“有病”的原因,正好颠倒了其中的因果关系。所以我们在分析“因为……所以……”这样的表述时,一定要搞清它是逻辑推理,还是因果关系。

四、复杂因果关系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说,有时出现“多因一果”,有时出现“一因多果”,还有时出现“多因多果”。我们应如何看待这些情况呢?

1、“多因一果”关系分析:

从逻辑上说,多个条件得出一个结论的情况很多,但只要引入时间因素“降到”现实中来,可以看到所谓“多因”,实际上只有一个是原因,而其它因素都是条件,就象串联开关和并联开关中只有一个的变化是原因,而其它都是条件一样。还有一个简单例子是有人认为“父和母都是儿子的原因,并且不分先后次序”,即两个原因“引起”一个结果。但这是由于没有正确概念产生的缺陷。严格说来,原因现象和结果现象都应当是动态的,而父、母及儿子都是静态的“物”,不符合“原因”和“结果”的要求。父母的“结合”与儿子的“出生”才是动态“现象”,它们才符合因果关系定义的要求。所以正确的因果关系表述应当是,“父母结合是儿子出生的原因”,原因和结果之间仍然是“一因一果”关系。

另外,笼统地看待结果却具体地探索原因,也会出现所谓的多因一果。例如,笼统地认识,会得出“社会秩序混乱”这一结果,应当说这是一个非常宏观的“现象”。如果在同一层次上分析原因,应当有一个宏观的术语表示“原因”。但实际上,到现在人们甚至还没有试图用一个宏观术语来表述这一宏观原因,于是只好谈论(许多)具体原因,由于具体原因很多,实际上无法统计,人们注意到这一情况,所以认为“多因一果”情况大量存在。但如果在同一层次上认识,就可以认为“社会秩序混乱是人的活动造成的”。只要在同一层次认识问题,就仍然是一果一因。

还有一种复杂的因果关系“链条”(一连串的因果关系),人们往往把中间环节中出现的“结果”都作为最后结果的“原因”,于是就出现所谓的“多因一果情况”。例如,人们往往把一个人所有的“直系祖先”都看作产生这个人的“原因”。但是如前所述,把一个人的“出生”作为结果,父母的“结合”应当是原因,而祖父母的结合则是“父亲”出生的原因,外祖父母的结合则是“母亲”出生的原因……

有人认为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时,布什战胜克里而连任总统,是亿万选民投票的结果,其中每一个投布什选票的选民都是布什当选为总统这一结果的“原因”。所以是亿万原因引起了一个结果。但如果我们引入时间因素,设想每个选民在不同的时刻投票,那么决定选举结果的是其中某一个选民的选票,他的票使克里的支持者再没有反败为胜的可能,他的投票才是布什当选总统的“原因”,而此前投票的其他选民则只是这一结果出现的条件(尽管也是非常必要的条件),此后投布什选票的选民,实际上在“布什当选总统”这一结果现象中没有起到作用(如果把选票总数作为“结果”,当然每个选民都起了作用)。但在这一事件中,原因和条件的区分没有多大实际意义,所以也没人进行这一分析。

2、“一因多果”关系分析

“一因多果”的情况与“多因一果”的情况正好相反。首先,现实世界中存在连续因果关系,人们往往把最初因果关系之后,结果作为原因又引起的结果都看做最初原因的结果。例如一个(对)祖先可能有许多直系后裔,如果把每个后裔都作为“结果”,就出现“一因多果”的情况。

其次,宏观地认识原因而微观地认识结果,则是“一因多果”的更为普遍的情况。例如把世界上“人口太多”看作原因,它当然会引起许多具体结果。因为人口有几十亿,每个人都要活动,都会引起相应的结果,于是也出现一因多果的情况。一因多果可以用宏观模型“总电闸断开”与“每个用电器停电”之间的关系表示。这显然是在不同层次上认识问题造成的。如果我们限定在同一层次上分析问题,就可以说,“总电闸断开”是原因,“全局停电”是结果,仍然是一因一果的关系。

3、“多因多果”关系分析

“多因多果”的现象,实际上是一因一果关系的复合。只要从结果中分解出单一结果,则不难在原因中分解出对应的单一原因。例如,厨师在做汤时使用了很多作料,汤的味道鲜美可口。鲜美可口的味道是由许多单一的“味道”组合而成的,我们可以把它分解为单一味道分别加以。我们假定该汤的味道有苦、辣、酸、甜、咸五种,再分别探讨,这五种味道是如何产生的。也许我们发现做汤前只加入了两种调味品,即食盐和五香粉。食盐是单一调味品,它产生了“咸味”;但五香粉是一种混合物,它由几种调料混合而成,只要再继续分解,就可以找出是哪种物质产生了苦味,哪种物质产生了辣味等等。于是在“物质”和“味道”之间就建立了一一对应关系。

五、不同学科对因果关系的不同认识和定义

我们前面是从上对因果关系进行定义的分析的,但是不同学科对因果关系往往有不同的定义和认识。最典型的就是“上的因果关系”和“现实中的因果关系”就大不相同。

例如,果园主人为了防止有人偷果子,故意喷洒了巨毒农药,导致偷果子的人中毒死亡。按照我们的严格分析,对“死亡”来说,“喷洒农药”、“偷果子”、“误食”是“串联现象”,最后一个现象“误食”,应当是死亡的“原因”,而“喷洒农药”、“偷果子”则是因果关系发生的相关条件。但在法律上,追查责任的标准是相关当事人的“过错”大小,由于果园主人违反了农药使用规定,主观上有过错(民事上不分故意和过失),所以就认为果园主人“喷洒农药”的行为与偷果人中毒“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于是判决果园主人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甚至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对付老鼠,我们可以从市场上购买一个鼠夹子,放置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最后确实逮住了老鼠。对于这一结果来说,我们往往说,“安放”鼠夹子的行为是原因,“逮住”老鼠是结果。但这样说并不严格符合“因果关系定义”。根据我们的分析,“安放”鼠夹子时,结果并没有发生,所以不应该是引起结果的原因。最后的因素是老鼠“接触”到了夹子鼠,它才是引起结果现象发生的原因。

在法律上把有可能导致结果发生的情况都称为“原因”。例如在公路边挖沟修管道,没有作出明显标记,致使晚上骑自行车经过此处的行人摔倒。如果行人是正常行使无过错,就认为挖沟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尽管按照因果关系定义,行人的行为是原因,而挖沟只是引起结果发生的有关“条件”。

六、回到问题

利用因果关系基本模型,可以对日常生活中与因果关系有关的情况作出分析和解释。例如所谓的主要原因,是把“条件”都作为原因,根据它的重要程度所作的区分;间接原因,则是原因的原因或条件的原因而已;偶然原因是考察原因(或条件)的来源,把来源“偶然”的原因称为“偶然原因”;根本原因是探讨原因的原因,直到在特定范围内无法再继续探讨为止。有人把根本原因称为“终极原因”,但是如前所述,如果不限定范围,任何事物的终极原因都是界本身。所以脱离一定范围,终极原因的探讨就毫无意义。

学家总想探讨社会的终极原因,这一想法是值得赞赏的。但是既然要探讨终极原因,就应当限定范围,确定探讨到什么程度为止。美国学家诺思就探讨到“人口的自然增长”。应当说,在社会的界限内,这一原因确实可以称为“终极原因”,因为再往前探讨“人口自然增长”的原因,就是人的生物属性,这就超出了社会科学的范围。笔者认为,古代社会的长期停滞根源于特定的地理条件,也是归结到在社会科学范围无法解释的界限为止……

还是回到我们的炸药仓库爆炸的问题上来吧!在炸药仓库爆炸事件中,根据我们已经阐述的原理,破坏分子“点燃”导火线的行为应当是原因;“炸药能够爆炸”是“不言而喻”的前提条件。保卫工作的“疏漏”,是一个持续存在的因素,所以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分析。首先,它被破坏分子发现,使他产生了引发爆炸的特定目的;其后,在破坏分子具体实施爆炸时,又被其直接利用接近仓库。从激发了破坏分子的犯罪目的看,保卫工作疏漏是条件的原因,也可以称为“间接原因”;从被破坏分子利用接近仓库的角度看,保卫工作疏漏又是仓库爆炸的直接“条件”。

“内因外因”则是以某一事物作为界限,把界限内的各种因素(条件)都称为内因,把界限外的事物都称为外因。笔者以为,把内因看成主要的、第一位的原因,也许在人们发挥主观努力上具有作用,但却难以对其进行严格的科学分析。用所谓“内外因关系原理”解释现实生活,则往往闹出大笑话。例如用石头去砸鸡蛋,结果当然是“鸡蛋破碎”。在“用石头砸”和“鸡蛋破碎”这两个现象中无疑存在因果关系,甚至可以说“砸”是“碎”的最直接、最主要、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而没有人把“鸡蛋本身不够坚硬”作为“鸡蛋破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