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推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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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推理

逻辑推理范文1

【关键词】逻辑;翻译;翻译大赛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12-0280-01

一、逻辑与翻译

语言千变万化,同一个词在不同句子会有不同意思,同个句子在不同的语境意义也会有所不同。但是语言的使用并不是不讲逻辑的,正如王宗炎先生所说:“思想不合逻辑,语言就不可理解,思想有逻辑性,语言就顺理成章。写文章不能不讲逻辑,道理是很明白的。”[1]文章讲究逻辑,翻译文章时逻辑推理就是我们理解文章的有力武器。逻辑推理是翻译过程中始终离不开的思维过程。逻辑推理对于正确确定词义、消除歧义、揭示语句的深层含义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逻辑在翻译中的作用

下文将通过分析第七届“《英语世界》杯”翻译大赛英译汉参考译文和一等奖译文来探讨逻辑推理在翻译中的作用。

原文:Once in a while we turn up a coon or mink, returning late from the night’s foray. Sometimes we rout a heron from his unfinished fishing, or surprise a mother wood duck with her convoy of ducklings, headed full-steam for the shelter of the pickerelweeds. Sometimes we see deer sauntering back to the thickets, replete with alfalfa blooms, veronica, and wild lettuce. More often we see only the interweaving darkened lines that lazy hoofs have traced on the silken fabric of the dew.

参考译文:偶尔,我们会惊起一只浣熊或貂,他们因为夜晚觅食而迟归。有时候,我们会惊扰一只正在捕鱼的苍鹭,或者惊动一只北美鸳鸯雌鸟,她带领一队幼鸟全速奔向梭鱼草丛去躲藏。有时候,我们看到鹿群踱步回到灌木丛里,那里满目都是紫花苜蓿、婆婆纳,以及野莴苣。而通常我们所见,不过是一行行纵横交织的暗色蹄印,那是慵懒的动物在洒满露水的丝滑草地上留下的足迹。

一等奖译文:我们偶尔会撞见夜间猎食而晚归的浣熊和水貂。有时,我俩的动静还会无意间赶跑正在捕鱼的苍鹭,或惊扰了水中的林鸳鸯,她正朝梭鱼草丛中奋力游去,身后跟着一群小鸳鸯。有的时候,我们会邂逅一头鹿,他刚刚饱餐了紫苜蓿、婆婆纳、野莴苣,正悠闲地返回树丛。不过大多数的时候,我们只能从露水浸湿、如丝绸般的泥土中,看到一些错综交织的暗色蹄印,那是些懒洋洋的动物留下的。

根据语境,“headed full-steam for the shelter of the pickerelweeds”是谓语动词“surprise”的结果,充当结果状语成分,不应理解成修饰“a mother wood duck”的定语成分,如外研社译本“惊扰一只带着一群小鸭子、正急急忙忙赶向梭鱼草丛寻找庇护的母林鸭”[2],译为“她正朝梭鱼草丛中奋力游去”也不妥,可译为“吓得他们奋力游往梭鱼草丛躲藏”。正是因为受到惊吓(surprise),母林鸭才会寻找躲藏(shelter)。同理,第三句“replete with alfalfa blooms, veronica, and wild lettuce”并非修饰“the thickets”,应当是修饰“deer”。鹿群一般是在夜间觅食,如果不是饱食之后,怎么可能是慢悠悠(sauntering)走回灌木丛?鹿不爱吃婆婆纳,但饿时也吃,而且紫苜蓿和野莴苣是鹿喜欢吃的,如果灌木丛中到处都是这些植物,那鹿群就没必要去别处觅食了,也就不会有“sauntering back”一说。因此,一等奖译文比参考译文更为合理。可另译为“有时候,我们看见饱餐苜蓿花、婆婆纳和野莴苣,正慢悠悠返回灌木丛的鹿群”才符合逻辑。

另外,“hoof”《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释义为:“the horny part of the foot of an ungulate animal, especially a horse”,结合本段描写浣熊、苍鹭、林鸭和鹿群这几种具体的动物觅食的主题,可以断定“hoof”是指马蹄,况且,前面形容词“lazy”也能说明问题,早晨的动物怎么是“懒洋洋/慵懒”的,lazy《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释义为:a. unwilling to work or use energy b. characterized by lack of effort or activity c. showing a lack of effort or care。此处应该取第二个词义,指马蹄没怎么活动,因为马吃草时走动少且慢。

试译为:偶尔,我们会巧遇夜猎迟返的浣熊或水貂。有时,我们会惊跑正在捕鱼的苍鹭,或者惊扰到领着一队小鸭子的母林鸭,吓得他们奋力游往梭鱼草丛躲藏。有时候,我们看见饱餐苜蓿花、婆婆纳和野莴苣,正慢悠悠返回灌木丛的鹿群。更多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只是纵横交错的一行行马蹄印,马儿在露水浸湿的柔滑草地上悠闲吃草所留下的蹄印。

三、小结

逻辑推理在翻译比较复杂、容易出现歧义的句子时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确定句子成分所起的功能,有助于确定修饰的对象,有助于确定词汇在具体语境中的语义。

参考文献:

[1]王宗炎.英汉语文研究纵横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143.

[2]张富华.沙郡年记[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92-93.

作者简介:

逻辑推理范文2

关键词:因果关系原因和条件内外因关系逻辑方法

破坏分子发现炸药仓库的守护卫兵在后半夜两次交接班时警惕性较差,遂利用这一疏漏,接近仓库点燃引爆物引发仓库爆炸,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破坏分子“点燃”引爆物的行为无疑是仓库“爆炸”的原因。有人认为,保卫工作的“疏漏”也是“爆炸”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还有人根据内外因原理认为,“炸药能够爆炸”(具有爆炸的性能)是内因,破坏分子“点燃”引爆物是外因。内因是根本的、决定性的原因。如果仓库内存放的只是一堆石子而没有炸药,就不会出现爆炸的结果。这一说法看似可笑,但与所说的“温度不能使石头变成小鸡”的例子是颇为类似的。

人们普遍认识到,现实中的因果关系是复杂的,存在“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等情况。人们还从不同的角度把原因分为“直接—间接、主要—次要、重要—一般、偶然—必然”等等。但由于这些划分标准没有给予严格界定,这就引起许多不必要的争议。本文试图通过对概念进行严格定义,建立起“基本因果关系模型”,并以此为基础对复杂因果关系作出解释。

一、基本因果关系模型

哲学上把现象和现象之间那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叫做因果关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叫做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引起”和“被引起”却有大不相同的看法,结果出现了许多复杂的因果关系表述形式。但是表述越是复杂,越容易出现模糊和混乱,给科学地认识因果关系造成困难。所以对因果关系,学界至今还没有建构起比较完整的理论框架。

笔者以为,要想在因果关系研究上有所突破,应当借用数理逻辑的思想,从基本假设和定义出发,建构起“基本因果关系模型”(理论),以此为基础对复杂因果关系给予解释。

作为建构模型基础的基本假设和定义,都必须从现实世界中归纳出来。模型本身,也应当反映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因果关系。经济学研究的主体(基本单位)是个人,研究的内容是人的活动(体现了与外界的关系)。笔者从经济学得到启发,把通常所说的“事物”分解为动态的“事”和静态“物”两类。“物”是哲学研究的主体,“事”则是“物”的动态变化过程,它体现了主体“物”之间的关系。所以,“事”是由“物”参与产生的,而静态的“物”则可以独立存在。

但是为了利用人们熟知的哲学术语,我们做如下定义:

静态的“物”叫做“事物”,是哲学研究的主体,用A、B、C等表示;“事物”的变化叫做“现象”,是哲学研究的内容,用A、B等表示;“引起”用“”表示;A现象“引起”B现象,即现象A是结果B的原因,用“AB”表示。

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因果关系可以用开关的“开、关”与灯泡的“亮、灭”来表示。我们用导线把电池、开关、灯泡三个元件串联起来,构成一个简单电路,静态的开关、灯泡、电池、导线就是“事物”,开关状态的变化(开和关互变)与灯泡状态的变化(灭和亮互变)就是“现象”。“开关由关到开”与“灯泡由灭到亮”两个现象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

“开关开”与“灯泡亮”(或“开关关与灯泡灭”)就存在“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可以用符号“AB”。我们把它作为“基本因果关系”的模型。下面就以“基本因果关系”为基础,讨论现实世界中复杂的因果关系。

二、区分原因和条件

我们把与结果发生有关的所有先前情况统称为“先前因素”,探索因果关系就是要确定哪些(个)先前因素是原因,哪些先前因素是条件。

与因果现象实际发生的过程正好相反,人们在探讨因果关系时往往是先知道结果,而后才去探讨其原因,这一过程称为“执果索因”。“执果索因”中必须利用“逻辑推理”,推断哪些现象可能引起结果的出现。

如果几个现象必须全部出现,结果才出现,即对于结果来说(注意,是对于特定结果来说的),这些现象缺一不可,那么这些现象就称为“串联现象”;如果几个现象中只要有一个出现,结果就必然出现,那么这些现象就称为“并联现象”。“串联现象”和“并联现象”是相关现象的两类基本关系。串联和并联“混合”的现象,可在此基础上研究,本文从略)。在一个电路中,串联开关的每一个都必须“由关到开”,才会出现灯泡“由灭到亮”的结果,所以对于灯泡“由灭到亮”来说,每一个串联开关“由关到开”的现象就属于“串联现象”;类似地,并联开关只要有一个“由关到开”,即可出现灯泡“由灭到亮”的结果,所以对于灯泡“由灭到亮”的结果来说,并联开关的每一个“由关到开”的现象,就属于并联现象。

我们之所以强调“对于特定的结果来说……”,是由于对于不同的结果来说,现象之间的关系就根本不同。例如对于灯泡“由亮到灭”来说,任何一个串联开关“由开到关”都可以引起这一结果,所以对于灯泡“由亮到灭”来说,每一个串联开关“由开到关”的现象,正好属于“并联现象”。同理还可以得出,对于灯泡“由亮到灭”来说,每一个并联开关“由开到关”的现象,正好属于“串联现象”。

在强调一遍,“串联现象”和“并联现象”的划分,是在“执果索因”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结果的现象从理论上进行的划分,而现实中究竟是哪个现象“引起”了结果的发生,则必须从其它方面入手解决。为此,我们必须引入时间因素(参数)。

我们先研究“串联现象”。假设有n个“串联现象”,我们对它们发生(成就)的时间次序进行排列,分别为第1、2、3……n个现象。由于对结果现象来说,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必要的,缺一不可。而直到第n-1个现象出现,结果都没有发生,即它们都没有“引起”结果发生,所以都不是结果发生的原因。而第n个现象一出现,结果就发生了,根据“因果关系定义”,它就应当是结果发生的“原因”,其它n-1个现象则只是因果关系发生的相关“条件”。同理,“并联现象”中任何一个现象的出现都足以引起结果的出现,所以并联现象中最先出现的那个现象就“引起”了结果现象的出现,所以它就是结果发生的“原因”。

可见,时间因素对于因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认为,从逻辑上说,原因和条件并无区别(因为逻辑分析不考虑时间因素)。只是由于它们出现的时间次序不同,才区分出“原因”和“条件”。

三、逻辑推理与因果关系的区别

逻辑推理与因果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如前所述,逻辑推理与因果关系的最根本的区别是,逻辑推理不考虑时间因素,而因果关系却必须考虑时间因素。例如“父母结合”后“生出儿子”,在因果关系中,“父母结合”是原因,“生出儿子”是结果,二者不能颠倒。但从逻辑推理上说,男女结合却不一定能够生出儿子;反过来说,只要有“儿子出生”这一“条件”,则必然能够推出“父母结合”这一结论。写成逻辑推理形式,就是“因为儿子,所以父母”。由于有人把“因为……所以……”框架下的逻辑推理都看做“因果关系”,结果儿子倒成了父母的原因,闹出大笑话。从这一情况可以看出,用“因为……所以……”形式表述的关系,也可能不是因果关系。

2、逻辑推理的条件是有限的,而在任何一个因果关系中,“条件”实际上是无限的。在逻辑推理中,有时一个条件即可推出一个结论,有时多个条件才能推出一个结论。但即使多个条件推出一个结论,这些条件的个数也都是有限的。但现实中的因果关系却大不相同,与结果现象有关的条件实际上是无限(多)的,无法把它们穷举出来。例如在我们的简单电路中,导线的性能,元件的材料,以及是谁拉动了开关,他为什么要拉动等等,都是因果关系发生的相关情况。在研究中,我们只能够限定范围,对那些“不言而喻”的条件也只能“略而不提”,对那些超出界限的情况也不再研究。总之,现实中“原因和结果的关系”,要比逻辑推理中的“条件和结论的关系”复杂许多倍。

3、逻辑推理中(主要指演义推理),条件必然蕴涵结论;但在因果关系中,原因并不必然蕴涵结论,而只有在“条件”都已经具备的情况下,原因的出现才引起了结果的发生。例如在电路中,n个串联开关中,只有在前n-1个开关都发生了“由关到开”的变化之后,即在特定条件都已经“成就”之后,第n个开关“由关到开”才能够成为灯泡由灭变亮的“原因”。如果我们预先把n个开关进行编号,或者设想它们的颜色各不相同但功能完全相同,最后一个发生“由关到开”变化的那个开关是红色的,那么只要前面n-1个开关中只要有一个没有发生“由关到开”的变化,那么红色开关“由关到开”的变化就并不能“引起”灯泡由灭变亮的结果。所以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个因果关系都是具体的,都是特定的原因引起了特定的结果。也许只有在实验室条件下(在实验室中可以严格限定条件),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才是确定不变的:相同的原因必然引起相同的结果,不同的原因引起不同的结果,就象人们在白开水中加入砂糖则必然使白开水变甜,而加入食盐则会使白开水变咸一样起清楚明确。通常人们认为,“同果必然有同因”,“异果必然有异因”,这一原理也只有在实验室条件下才是有效的。

4、因果关系是“现实”关系,只有在原因现象和结果现象已经发生之后,我们才说,原因A和结果B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逻辑推理”是一种“理论”推导,它不需要任何现实性做支撑,条件就必然蕴涵结论。演绎推理的逻辑结构是:

若A包含于B,并且B包含于C,则A包含于C。就象初等数学中A<B并且B<C,那么A<C一样。

但是因果关系却不具有这种传递性。即A是B的原因,并且B是C的原因,却不能得出A是C的原因。即结果原因的原因,不是结果的原因,就象西欧封建社会中的等级关系那样: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当然,也有人把原因的原因看作结果的原因,就象我的祖先的祖先,也是我的祖先一样。但如果这样理解因果关系,那么秦始皇统一中国也许就是两千多年来一切社会事件的原因,一切事物的最终原因就都是自然界本身。这样理解因果关系,就丧失了研究的意义。如果严格套用因果关系定义,可以看到这些理解并不符合因果关系定义。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由于理论必须符合现实,它才能够解释和预测现实。逻辑推理尽管是理论上的,也许正是由于它是理论上的,所以可以用于推测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并由现实予以证实和证伪。实际上人们也正是这样利用逻辑推理来探索因果关系的。结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经常把因果关系中的“结果”与逻辑推理中的“结论”相混淆,例如有人把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的结论称为“结果”。问“杀人案有结果了吗?”答曰“有,是张三谋财杀人!”这里的所谓“结果”,实际上是指找到了“杀人结果”的“原因”,它应当属于逻辑推理的“结论”而不是现实中因果关系的“结果”。再如我看到李四到医院就诊,由于就诊人都是因为有病,所以我就可以根据李四就诊推断他患了病,既由“就诊”这一条件得出了“有病”这一结论。但在平时,我们会说“因为我看见李四就诊,所以李四有病”。这样的表述,“就诊”好象成了“有病”的原因,正好颠倒了其中的因果关系。所以我们在分析“因为……所以……”这样的表述时,一定要搞清它是逻辑推理,还是因果关系。

四、复杂因果关系分析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说,有时出现“多因一果”,有时出现“一因多果”,还有时出现“多因多果”。我们应如何看待这些情况呢?

1、“多因一果”关系分析:

从逻辑上说,多个条件得出一个结论的情况很多,但只要引入时间因素“降到”现实中来,可以看到所谓“多因”,实际上只有一个是原因,而其它因素都是条件,就象串联开关和并联开关中只有一个的变化是原因,而其它都是条件一样。还有一个简单例子是有人认为“父和母都是儿子的原因,并且不分先后次序”,即两个原因“引起”一个结果。但这是由于没有正确应用概念产生的缺陷。严格说来,原因现象和结果现象都应当是动态的,而父、母及儿子都是静态的“物”,不符合“原因”和“结果”的要求。父母的“结合”与儿子的“出生”才是动态“现象”,它们才符合因果关系定义的要求。所以正确的因果关系表述应当是,“父母结合是儿子出生的原因”,原因和结果之间仍然是“一因一果”关系。

另外,笼统地看待结果却具体地探索原因,也会出现所谓的多因一果。例如,笼统地认识社会,会得出“社会秩序混乱”这一结果,应当说这是一个非常宏观的“现象”。如果在同一层次上分析原因,应当有一个宏观的术语表示“原因”。但实际上,到现在人们甚至还没有试图用一个宏观术语来表述这一宏观原因,于是只好谈论(许多)具体原因,由于具体原因很多,实际上无法统计,人们注意到这一情况,所以认为“多因一果”情况大量存在。但如果在同一层次上认识问题,就可以认为“社会秩序混乱是人的活动造成的”。只要在同一层次认识问题,就仍然是一果一因。

还有一种复杂的因果关系“链条”(一连串的因果关系),人们往往把中间环节中出现的“结果”都作为最后结果的“原因”,于是就出现所谓的“多因一果情况”。例如,人们往往把一个人所有的“直系祖先”都看作产生这个人的“原因”。但是如前所述,把一个人的“出生”作为结果,父母的“结合”应当是原因,而祖父母的结合则是“父亲”出生的原因,外祖父母的结合则是“母亲”出生的原因……

有人认为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时,布什战胜克里而连任总统,是亿万选民投票的结果,其中每一个投布什选票的选民都是布什当选为总统这一结果的“原因”。所以是亿万原因引起了一个结果。但如果我们引入时间因素,设想每个选民在不同的时刻投票,那么决定选举结果的是其中某一个选民的选票,他的票使克里的支持者再没有反败为胜的可能,他的投票才是布什当选总统的“原因”,而此前投票的其他选民则只是这一结果出现的条件(尽管也是非常必要的条件),此后投布什选票的选民,实际上在“布什当选总统”这一结果现象中没有起到作用(如果把选票总数作为“结果”,当然每个选民都起了作用)。但在这一事件中,原因和条件的区分没有多大实际意义,所以也没人进行这一分析。

2、“一因

多果”关系分析

“一因多果”的情况与“多因一果”的情况正好相反。首先,现实世界中存在连续因果关系,人们往往把最初因果关系之后,结果作为原因又引起的结果都看做最初原因的结果。例如一个(对)祖先可能有许多直系后裔,如果把每个后裔都作为“结果”,就出现“一因多果”的情况。

其次,宏观地认识原因而微观地认识结果,则是“一因多果”的更为普遍的情况。例如把世界上“人口太多”看作原因,它当然会引起许多具体结果。因为人口有几十亿,每个人都要活动,都会引起相应的结果,于是也出现一因多果的情况。一因多果可以用宏观模型“总电闸断开”与“每个用电器停电”之间的关系表示。这显然是在不同层次上认识问题造成的。如果我们限定在同一层次上分析问题,就可以说,“总电闸断开”是原因,“全局停电”是结果,仍然是一因一果的关系。

3、“多因多果”关系分析

“多因多果”的现象,实际上是一因一果关系的复合。只要从结果中分解出单一结果,则不难在原因中分解出对应的单一原因。例如,厨师在做汤时使用了很多作料,汤的味道鲜美可口。鲜美可口的味道是由许多单一的“味道”组合而成的,我们可以把它分解为单一味道分别加以研究。我们假定该汤的味道有苦、辣、酸、甜、咸五种,再分别探讨,这五种味道是如何产生的。也许我们发现做汤前只加入了两种调味品,即食盐和五香粉。食盐是单一调味品,它产生了“咸味”;但五香粉是一种混合物,它由几种调料混合而成,只要再继续分解,就可以找出是哪种物质产生了苦味,哪种物质产生了辣味等等。于是在“物质”和“味道”之间就建立了一一对应关系。

五、不同学科对因果关系的不同认识和定义

我们前面是从哲学上对因果关系进行定义的分析的,但是不同学科对因果关系往往有不同的定义和认识。最典型的就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和“现实中的因果关系”就大不相同。

例如,果园主人为了防止有人偷果子,故意喷洒了巨毒农药,导致偷果子的人中毒死亡。按照我们的严格分析,对“死亡”来说,“喷洒农药”、“偷果子”、“误食”是“串联现象”,最后一个现象“误食”,应当是死亡的“原因”,而“喷洒农药”、“偷果子”则是因果关系发生的相关条件。但在法律上,追查责任的标准是相关当事人的“过错”大小,由于果园主人违反了农药使用规定,主观上有过错(民事上不分故意和过失),所以就认为果园主人“喷洒农药”的行为与偷果人中毒“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于是判决果园主人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甚至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对付老鼠,我们可以从市场上购买一个鼠夹子,放置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最后确实逮住了老鼠。对于这一结果来说,我们往往说,“安放”鼠夹子的行为是原因,“逮住”老鼠是结果。但这样说并不严格符合“因果关系定义”。根据我们的分析,“安放”鼠夹子时,结果并没有发生,所以不应该是引起结果的原因。最后的因素是老鼠“接触”到了夹子鼠,它才是引起结果现象发生的原因。

在法律上把有可能导致结果发生的情况都称为“原因”。例如在公路边挖沟修管道,没有作出明显标记,致使晚上骑自行车经过此处的行人摔倒。如果行人是正常行使无过错,就认为挖沟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尽管按照因果关系定义,行人的行为是原因,而挖沟只是引起结果发生的有关“条件”。

六、回到问题

利用因果关系基本模型,可以对日常生活中与因果关系有关的情况作出分析和解释。例如所谓的主要原因,是把“条件”都作为原因,根据它的重要程度所作的区分;间接原因,则是原因的原因或条件的原因而已;偶然原因是考察原因(或条件)的来源,把来源“偶然”的原因称为“偶然原因”;根本原因是探讨原因的原因,直到在特定范围内无法再继续探讨为止。有人把根本原因称为“终极原因”,但是如前所述,如果不限定范围,任何事物的终极原因都是自然界本身。所以脱离一定范围,终极原因的探讨就毫无意义。

历史学家总想探讨社会发展的终极原因,这一想法是值得赞赏的。但是既然要探讨终极原因,就应当限定范围,确定探讨到什么程度为止。美国经济学家诺思就探讨到“人口的自然增长”。应当说,在社会科学的界限内,这一原因确实可以称为“终极原因”,因为再往前探讨“人口自然增长”的原因,就是人的生物属性,这就超出了社会科学的范围。笔者认为,古代中国社会的长期停滞根源于特定的地理条件,也是归结到在社会科学范围无法解释的界限为止……

还是回到我们的炸药仓库爆炸的问题上来吧!在炸药仓库爆炸事件中,根据我们已经阐述的原理,破坏分子“点燃”导火线的行为应当是原因;“炸药能够爆炸”是“不言而喻”的前提条件。保卫工作的“疏漏”,是一个持续存在的因素,所以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分析。首先,它被破坏分子发现,使他产生了引发爆炸的特定目的;其后,在破坏分子具体实施爆炸时,又被其直接利用接近仓库。从激发了破坏分子的犯罪目的看,保卫工作疏漏是条件的原因,也可以称为“间接原因”;从被破坏分子利用接近仓库的角度看,保卫工作疏漏又是仓库爆炸的直接“条件”。

“内因外因”则是以某一事物作为界限,把界限内的各种因素(条件)都称为内因,把界限外的事物都称为外因。笔者以为,把内因看成主要的、第一位的原因,也许在教育人们发挥主观努力上具有作用,但却难以对其进行严格的科学分析。用所谓“内外因关系原理”解释现实生活,则往往闹出大笑话。例如用石头去砸鸡蛋,结果当然是“鸡蛋破碎”。在“用石头砸”和“鸡蛋破碎”这两个现象中无疑存在因果关系,甚至可以说“砸”是“碎”的最直接、最主要、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而没有人把“鸡蛋本身不够坚硬”作为“鸡蛋破碎”原因。

逻辑推理范文3

逻辑推理能力是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人才的必备要素之一。不仅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而且在今后的专业学习上有利于同学们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我系团总支特此举办第一届“信息杯”—逻辑推理大赛。

二、 活动主题、对象

“步入思维殿堂,开启智慧之窗”

信息工程系全体学生

三、 活动目的

加强我系同学的交流,丰富我系同学校园生活,锻炼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提升同学们综合素养,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逻辑推理的乐趣,感受逻辑推理的魅力,在轻松有趣的游戏中提高自己的能力。

四、 活动时间、地点

初赛时间:5月22号 地点:待定

决赛时间:5月29号 地点:待定

五、 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准备好初赛以及决赛题目。

4、确定好初赛、决赛的主持人,以及制作好决赛的PPT。

(二)比赛流程

1. 初赛流程(笔试)

1)提前通知参赛选手准时到达初赛现场,进行签到。

2)以班为单位,一队一张试卷,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3)笔试结束,由工作人员收起试卷,选手离场,是否晋级,在分数出来后,以短信通知选手。

4)维持好比赛期间的秩序跟纪律。比赛时间:1小时。

2. 决赛流程

1)通知晋级选手到达决赛现场进行签到。

2)第一环节 数字推理(5*10=5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5分,不答不扣分,每题限时90秒)

3)第二环节 图形推理(5*10=5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5分,不打不扣分,每题限时90秒)

4)第三环节 观众互动

A·有奖问答(3-5道逻辑推理题)

5)第四环节 侦探推理(每题20分,按分数高的优先选题,依次类推,选手作答意思跟答案相近即可满分,答错扣5分,每题限时3分钟)

6)第五环节 综合推理(分初级选择题、中级选择题、高级简答题,各20分、40分、60分,选手任选1个等级,只有1次机会,答对加分,答错扣相应分数)

7)互动:flash过河游戏(限时3分钟)

8)统计分数,公布获奖名单

(三)后期总结

1、获得干事对本次活动情况和效果的反馈。

2、对本次活动的相片张贴于宣传栏,展示活动成果。

3、召开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培训出色的干事。

六、 注意事项

1、 团总支干事须全体出席。

2、 在活动开始,秘书部负责签到。

3、 纪检部负责好活动期间的纪律,不得中途离席。

4、 宣传部做好本次活动的照片记录。

5、 准备好比赛所有一切物品,通知、初决赛的题目。

七、 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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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背景

逻辑推理能力是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人才的必备要素之一。不仅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而且在今后的专业学习上有利于同学们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我系团总支特此举办第一届“信息杯”—逻辑推理大赛。

二、 活动主题、对象

“步入思维殿堂,开启智慧之窗”

信息工程系全体学生

三、 活动目的

加强我系同学的交流,丰富我系同学校园生活,锻炼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提升同学们综合素养,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逻辑推理的乐趣,感受逻辑推理的魅力,在轻松有趣的游戏中提高自己的能力。

四、 活动时间、地点

初赛时间:5月22号 地点:待定

决赛时间:5月29号 地点:待定

五、 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准备好初赛以及决赛题目。

4、确定好初赛、决赛的主持人,以及制作好决赛的PPT。

(二)比赛流程

1. 初赛流程(笔试)

1)提前通知参赛选手准时到达初赛现场,进行签到。

2)以班为单位,一队一张试卷,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3)笔试结束,由工作人员收起试卷,选手离场,是否晋级,在分数出来后,以短信通知选手。

4)维持好比赛期间的秩序跟纪律。比赛时间:1小时。

2. 决赛流程

1)通知晋级选手到达决赛现场进行签到。

2)第一环节 数字推理(5*10=5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5分,不答不扣分,每题限时90秒)

3)第二环节 图形推理(5*10=5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5分,不打不扣分,每题限时90秒)

4)第三环节 观众互动

A·有奖问答(3-5道逻辑推理题)

5)第四环节 侦探推理(每题20分,按分数高的优先选题,依次类推,选手作答意思跟答案相近即可满分,答错扣5分,每题限时3分钟)

6)第五环节 综合推理(分初级选择题、中级选择题、高级简答题,各20分、40分、60分,选手任选1个等级,只有1次机会,答对加分,答错扣相应分数)

7)互动:flash过河游戏(限时3分钟)

8)统计分数,公布获奖名单

(三)后期总结

1、获得干事对本次活动情况和效果的反馈。

2、对本次活动的相片张贴于宣传栏,展示活动成果。

3、召开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培训出色的干事。

六、 注意事项

1、 团总支干事须全体出席。

2、 在活动开始,秘书部负责签到。

3、 纪检部负责好活动期间的纪律,不得中途离席。

4、 宣传部做好本次活动的照片记录。

5、 准备好比赛所有一切物品,通知、初决赛的题目。

七、 奖项设置

冠军1个

亚军1个

季军1个

优秀奖3个

策划书附一:各部门具体工作安排

一、 秘书部

1. 发放活动通知,登记参赛者名单。

2. 负责活动期间的一切签到。

3. 发送比赛通知。

二、 组织部

1. 协助实践部完成好此次活动。

三、 实践部

1. 准备好活动的前期工作

2. 提前借课室,确定好活动地点。

3. 负责初赛的题目。

4. 负责此次活动的流程以及维持此次活动的秩序。

四、 宣传部

1. 做好摄影工作以及结束后的宣传栏成果展示、编辑活动报告发放我系网站。

2. 布置比赛现场。

逻辑推理范文4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最严重地削弱了以上的观点?

A.在关键的授粉阶段没有接受足够潮湿的谷物不会取得丰收。

B.本季度谷物期货价格的波动比上季度更加剧烈。

C.气象学家们预测的明天的降雨估计很可能会延伸到谷物产区以外。

D.农业专家们今天宣布,一种已经毁坏一些谷物作物的病菌在生长季节结束前会更广泛地传播。

E.许多在谷物期货市场交易的人很少实际拥有他们所交易的谷物。

02.

在一次选举中,统计显示,有人投了所有候选人的赞成票。

如果统计是真实的,那么下列哪项也必定是真实的?

A.对每个候选人来说,都有选民投了他的赞成票。

B.对所有候选人都投赞成票的不止一人。

C.有人没有投所有候选人的赞成票。

D.不可能所有的候选人都当选。

E.所有的候选人都可以当选。

03.

针对某种溃疡最常用的一种疗法可在6个月内将44%的患者的溃疡完全治愈。针对这种溃疡的一种新疗法在6个月的试验中使治疗的80%的溃疡取得了明显改善,61%的溃疡得到了痊愈。由于该试验只治疗了那些病情比较严重的溃疡,因此这种新法显然在疗效方面比最常用的疗法更显著。

对下列哪一项的回答最能有效地对上文论述做出评价?

(A)这两种疗法使用的方法有何不同?

(B)这两种疗法的使用成本是否存在很大差别?

(C)在6个月中以最常用疗法治疗的该种溃疡的患者中,有多大比例取得了明显康复?

(D)这种溃疡如果不进行治疗的话,病情显著恶化的速度有多快?

(E)在参加6个月的新疗法试验的患者中,有多大比例的人对康复的比例不满意?

04.

由风险资本家融资的初创公司比通过其他渠道融资的公司失败率要低。所以,与诸如企业家个人素质、战略规划质量或公司管理结构等因素相比,融资渠道在初创公司的成功上是更为重要的原因。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最严重地削弱了以上的结论?

A.风险资本家对初创公司财务需要的变化比其他融资渠道更为敏感。

B.在公司的长期成功方面,初创公司的战略规划比起企业家个人素质来说是一个相对不重要的因素。

C.所有的新公司中有超过一半在5年内倒闭了。

D.一般来讲,初创公司的管理结构不如发展中的公司正式。

E.风险资本家在决定为初创公司提供资金时依据以下因素,如企业家素质和公司的战略规划质量。

05.

高塔公司是一家占用几栋办公楼的公司,它现在考虑在它所有的建筑内都安装节能灯泡,这种新灯泡与目前正在使用的传统灯泡发出同样多的光,而所需的电量仅是传统灯泡的一半。这种新灯泡的寿命也大大加长,因此通过在旧灯泡坏掉的时候换上这种新灯泡,高塔公司可以大大地降低其总体照明的成本。

下列哪一项,如果正确,最能支持上面论述?

(A)如果广泛地采用这种新灯泡,这是非常可能的,那么新灯泡的产量就会大大增加,从而使其价格与那些传统灯泡相当。

(B)向高塔公司提供电力的公共事业公司向其最大的客户们提供折扣。

(C)高塔公司最近签订了一份合同,要再占用一栋小的办公楼。

(D)高塔公司发起了一项运动,鼓励其员工每次在离开房间时关灯。

(E)生产这种新灯泡的公司对灯泡中使用的革新技术取得了专利,因此它享有生产新灯泡的独家权利。

06.

社会撰写人:因为青少年缺乏基本的开车技巧,所以应给予青少年的驾驶执照附加限制。尽管19岁和再小一点的司机只占注册司机的7%,但是他们却是超过14%的交通死亡事故的肇事者。

下面每一项,如果正确,都能削弱青少年缺乏基本的开车技巧的论述,除了:

A.与其他人开的车相比,青少年开的车较旧,且稳定性也差。

B.青少年司机和他们的乘客使用座带和肩带的可能性不如其他人的大。C.青少年司机平均每年开车的距离超过其他司机的两倍。

D.青少年引起的交通事故比其他人引起的交通事故严重。

E.青少年开车时的乘客人数很有可能比一般的司机多。

07.

某一市长曾建议向进城的私人车辆每天收取五美元的费用,宣称这种费用的征收将缓解该城市的交通拥挤状况。该市长解释说,由于该费用比许多附近站点乘坐环线公共汽车的费用要高,许多人会由自己驾驶汽车转为乘坐公共汽车。

以下哪一项陈述,如果是正确的,为证明该市长的推理是有缺陷的提供了最好的证据?

(A)汽油价格的预期上升将提高进城的私人车辆的成本。

(B)停车费用已经使大多数开私人车辆进城的人觉得比乘坐公共汽车昂贵很多了。

(C)目前乘坐公共汽车的人多数没有自己的私家车。

(D)许多反对该市长计划的通勤者指出他们宁愿忍受交通拥挤,也不愿付每天五美元的费用。

(E)在一般的工作日,居住在城区里的人拥有和驾驶的私人车辆占到了该城整个交通流量的20%。

08.

国会削减社会福利费看来会损害穷人的利益,其实不会。因为社会福利预

算削减的同时,税收也削减。因此,每个人手中的钱将变多,而不是变少.以下哪项能动摇上述论证?

(l)穷人正在敦促国会提高社会福利预算。

(2)穷人本来几乎不纳税或者纳很少的税,因此,税收削减对他们来说没有多大好处。

(3)穷人因税收削减所得到的好处,补偿不了因福利费削减带来的损失。

A.仅仅(1)。

B.仅仅(2)。

C.仅仅(3)。

D.仅仅(2)和(3)。

E.(1)、(2)和(3)。

09.

反核活动家:关闭这个核电站是反核的胜利,它同时也体现了核工业很迟才肯承认它们不能安全运作这样的发电站的事实。

核电站经理:它并不体现这样的事情。从非核资源可得到便宜的电力,加

上强制性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维修,使继续运作变得不经济。因此,不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而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才下令关闭了这个核电站。

经理的论证的推论是有缺陷的,因为该论证

A.没有承认即使这家核电站不是出于安全方面的原因则被关闭,电力公司现在也可能会认为核电站是不安全的。

B.忽略了那些可以利用的便宜电力资源本身也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可能

性。

C.把关闭这个核电站对公众来说体现了什么的问题错认为是经理的关闭理由是什么的问题。

D.把电力工业对待核安全的态度与反核活动家的观点相抵触的态度的观点作为它的一个前提。

E.把由于需要采取安全预防措施而引起的一些费用的上升看作是纯粹的经济上的因素。

10.

赵明、钱红、孙杰三人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他们分别被哪个学校录取的,同学们作了如下的猜测:

同学甲猜:赵明被清华大学录取,孙杰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

同学乙猜:赵明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钱红被清华大学录取。

同学丙猜:赵明被北京大学录取,孙杰被清华大学录取。

结果,同学们的猜测各对了一半。

那么,他们的录取情况是

A.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

B.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

C.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

D.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清华大学录取。

E.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

11.

电学工程师已反复重申,最好的晶体管扩音机与最好的电子管扩音机在通常测量评价扩音机的音乐再现质量方面的性能是一样的。因此那些坚持认为录制的音乐在最好的电子管扩音机里播放时要比在最好的晶体管扩音机里播放时听起来好的音乐爱好者,一定是在想象他们声称的听到的质量上的差异。

下面哪一点,如果正确,最能严重削弱上述辩论?

A.许多人仅凭耳听不能区分正在播放的音乐是在好的晶体管扩音机里播放还是在好的电子管扩音机里播放。

B.电子管扩音机的音乐再现质量的变化范围要比晶体管扩音机的大。

C.有些重要的决定音乐听起来怎么样的特性不能被测量出来。

D.当放出相同的音量时,晶体管扩音机比电子管扩音机的体积小,用电少且产生的热量少。

E.在试验室里通常测定的用以评价扩音机的音乐再现质量的特性方面,有些电子管扩音机明显地比晶体管扩音机好。

12.

室外音乐会的组织者宣布,明天的音乐会将如期举行,除非预报了坏天气或预售票卖得太少了。如果音乐会被取消,将给已买了票的人退款。尽管预售票已卖得足够多,但仍有一些已买了票的人已经得到了退款,这一定是因为预报了坏天气的缘故。

下列哪一项是该论述中含有的推理错误?

(A)该推理认为如果一个原因自身足以导致其一结果,那么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只能是它。

(B)该推理将已知需要两个前提条件才能成立的结论建立在仅与这两个条件中的一个有关系的论据基础之上。

(C)该推理仍解释说其中一事件是由另一事件引起的,即使这两件事都是由第三件未知的事件引起的。

(D)该推理把缺少某一事件会发生的一项条件的证据当作了该事件不会发生的结论性证据。

(E)试图证明该结论的证据实际上削弱了该结论。

13.

如果小赵去旅游,那么小钱、小孙和小李将一起去。

如果上述断定是真的,那么,以下哪项也是真的?

A.如果小赵没去旅游,那么小钱、小孙、小李三人中至少有一人没去。

B.如果小赵没去旅游,那么小钱、小孙、小李三人都没去。

C.如果小钱、小孙、小李都去旅游,那么小赵也去

D.如果小李没去旅游,那么小钱和小孙不会都去。

E.如果小孙没去旅游,那么小赵和小李不会都去。

14.

甲:最近,我被一家航空公司的某一航班拒绝了一个我已经确认过的预定座位,因为这家航空公司超额预定了那个航班。因此,我被迫乘下一班可乘的航班,该航班两个小时后才起飞,我错过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商业会议。即使我预定的那个航班在最后一分钟因为天气原因而被取消,航空公司也应该因没能让我乘坐那个航班而给我赔偿。

乙:从道义上来说,航空公司没有给你赔偿的责任,即使你没被拒绝乘坐早一点的航班,无论如何你都会错过你的商业会议。

下面哪一条原则,如果正确,能证明乙对甲的反应,即从道义上讲航空公司有责任赔偿那些在某一航班上确认了预定座位而又被拒绝乘坐该航班的乘客是合理的?

A.如果迫使乘坐晚一点航班的惟一原因是航空公司已超额预定了那次航班。

B.只有当乘客被迫乘坐晚一点的航班的原因不是因为天气恶劣而取消了该航班。

C.只有当航空公司没有超额预定最初的那次航班,乘客也没有被迫乘坐晚一点的航班。

D.即使乘客被迫乘坐晚一点的航班的惟一原因是航空公司因为天气不好而取消了最初的那次航班。

E.即使在航空公司没有超额预定最初的那次航班的情况下,乘客仍被迫乘坐晚一点的航班。

15.

软饮料制造商:我们的新型儿童软饮料力比咖增加了钙的含量。由于钙对形成健康的骨骼非常重要,所以经常饮用力比咖会使孩子更加健康。

消费者代表:但力比咖中同时含有大量的糖份,经常食用大量的糖是不利于健康的,尤其是对孩子。

在对软饮料制造商的回应中,消费者代表做了下列哪一项?

(A)对制造商宣称的钙元素在儿童饮食中的营养价值提出质疑。

(B)争论说如果对制造商引用的证据加以正确地考虑,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

(C)暗示产品制造商通常对该产品的营养价值毫不关心。

(D)怀疑某种物质是否在适度食用时有利于健康,而过度食用时则对健康有害。

(E)举出其他事实以向制造商所做的结论提出质疑。

16.

有确凿的证据显示,偏头痛(严重的周期性头痛)不是由于心理上的原因引起的,而是完全由生理上的原因所致。然而,数项研究结果表明那些因为偏头痛受到专业化治疗的人患有标准心理尺度的焦虑症的比率比那些没经专业治疗的偏头痛患者的高。

下面哪一点,如果正确,最能有助于解决上面论述中的明显矛盾?

A.那些患有偏头痛的人,倾向于有患偏头痛的亲戚。

B.那些患偏头痛的人,在情绪紧张时经常头痛。

C.那些患有标准心理尺度的焦虑症且发作率较高的人追求专业治疗的可能性要比那些在同样尺度上发作率较低的人大。

D.在许多有关偏头痛起因的研究中,大多数认为偏头痛是由像焦虑这样的心理因素引起的研究已被广泛宣传。

E.不管他们的医生认为偏头痛的起因是心理方面的,还是生理方面的,大多数患有偏头痛且追求专业治疗的人在他们停止患有偏头痛后仍坚持治疗。

17.

小王、小李、小张准备去爬山。天气预报说,今天可能下雨。围绕天气预报,三个人争论起来。

小王。“今天可能下雨,那并不排斥今天也可能不下雨,我们还是去爬山吧。

小李:“今天可能下雨,那就表明今天要下雨,我们还是不去爬山了吧。”

小张:“今天可能下雨,只是表明今天不下雨不具有必然性去不去爬山由你们决定。”

对天气预报的理解,三个人中

A.小王和小张正确,小李不正确。

B.小王正确,小李和小张不正确。

C.小李正确,小王和小张不正确。

D.小张正确,小王和小李不正确。

E.小李和小张正确,小王不正确。

18.

如果一项投资不能产生利润,那么以投资为基础的减轻赋税就是毫无用处的。任何一位担心新资产不会赚钱的公司经理都不会因减轻公司本来就不欠的税款的允诺而得到安慰。

下面哪项是从上文得出的最可靠的推论?

(A)阻止效益不佳的投资的最有效的方法是对可以产生利润的投资减轻税赋。

(B)公司经理在决定他们认为可以盈利的投资时,可能会不考虑税款问题。

(C)对新投资减轻税款的承诺本身不会刺激新投资。

(D)公司经理把税款问题的重要性看得越小,他就越可能正确地预测投资的有利性。

(E)公司投资决策的一个关键因素可能是公司经理对感知到的商业状况的心理反应。

19.

一块石头被石匠修整后,曝露于自然环境中时,一层泥土和其他的矿物便逐渐地开始在刚修整过的石头的表面聚集。这层泥土和矿物被称作岩石覆盖层。在一安迪斯纪念碑的石头的覆盖层下面,发现了被埋藏一千多年的有机物质。因为那些有机物质肯定是在石头被修理后不久就生长到它上面的,也就是说,那个纪念碑是在1492年欧洲人到达美洲之前很早建造的。

下面哪一点,如果正确,能最严重地削弱上述论述?

A.岩石覆盖层自身就含有有机物质。

B.在安迪斯,1492年前后重新使用古人修理过的石头的现象非常普遍。

C.安迪斯纪念碑与在西亚古代遗址发现的纪念碑极为相似。

D.最早的关于安迪斯纪念碑的书面资料始于1778年。

E.贮存在干燥和封闭地方的修理过的石头表现,倘若能形成岩石覆盖层的话,形成的速度也会非常地慢。

20.

根据医学资料记载,全球癌症的发病率20世纪下半叶比上半叶增长了近10倍,成为威胁人类生命的第一杀手。这说明,20世纪下半叶以高科技为标志的经济迅猛发展所造成的全球性生态失衡是诱发癌症的重要原因。

以下各项,如果是真的,都能削弱上述论证,除了

A.人类的平均寿命,20世纪初约为30岁,20世纪中叶约为4O岁,目前约为65岁,癌症发病率高的发达国家的人均寿命普遍超过70岁。

B.20世纪上半叶,人类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大量的青壮年人口死于战争;而20世纪下半叶,世界基本处于和平发展时期。

C.高科技极大地提高了医疗诊断的准确率和这种准确的医疗诊断在世界范围的覆盖率。

D.高科技极大地提高了人类预防、早期发现和诊治癌症的能力,有效地延长着癌症病人的生命时间。

E.从世界范围来看,医学资料的覆盖面和保存完好率,20世纪上半叶大约分别只有20世纪下半叶的50%和70%。

21.

一份关于酸雨的报告总结道,“加拿大的大多数森林没有被酸雨损害。”这份报告的批评者坚持认为这一结论必须改变为,“加拿大的大多数森林没有显示出明显的被酸雨损害的症状,如不正常的落叶、生长速度的减慢或者更高的死亡率。”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为批评者坚持要改变报告结论提供了逻辑上最强有力的正当理由?

A.加拿大的一些森林正在被酸雨损害。

B.酸雨可能正在造成症状尚未明显的损害。

C.报告没有把酸雨对加拿大森林的损害与酸雨对其他国家森林的损害进行比较。

D.过去的15年内,加拿大所有森林都下过酸雨。

E.酸雨造成的损害程度在不同森林之间具有差异。

22.

近期土地价格的下跌已经使许多在房地产上大量投资的机构受到了损害。去年,在这次价格下跌尚未开始的时候,一所地方大学为其资产增加了200英亩的土地。当然,这所大学并未购买这块土地,而是作为馈赠接受下来的。所以价格下降并没有影响到该大学。

下面哪个,如果正确,对以上的结论提出了最严重的质疑?

A.去年给予这所大学的200亩土地与该所大学处于同一社区。

B.与房地产馈赠相比,这所大学经常接受更多的资金损赠。

C.这所大学所处地区目前的土地价格要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D.去年,这所大学预算用来进行翻修的资金包括今年出售一些土地的预期收入。

E.去年,这所大学没有交纳学校建筑物所占土地的地产税,相反却付费补偿地方政府所提供的服务。

23.

在某餐馆中,所有的菜或者属于川菜系或者属于粤菜系,张先生点的菜中有川菜,因此,张先生点的菜中没有粤菜。

以下哪项最能增强上述论证?

A.餐馆规定,点粤菜就不能点川菜,反之亦然。

B.餐馆规定,如果点了川菜,可以不点粤菜,但点了粤菜,一定也要点川菜。

C.张先生是四川人,只喜欢川菜。

D.张先生是广东人,但不喜欢粤菜。

E.张先生是四川人,最不喜欢粤菜。

24.

飞机制造商:我反对你把我们的X-387型喷气机描述为危险的。商业使用的X-387飞机从未坠毁,也未曾有过严重的功能失调。

航空调度员:X-387飞机的问题并不在于其自身,而在于发动起来时会引起空气湍流,给附近的飞行器造成危险的环境。

航空调度员通过下面哪一个对制造者做出了回答?

A.把制造商的论断特征描述为来自主观兴趣,而不是来自于对事实的客观评价。

B.把注意力集中于这个事实:制造商对“危险”的阐释太狭隘了。

C.引用一些制造商把它们当作与争论问题无关而明显忽略的证据。

D.引用统计证据以反驳制造商的断言。

E.向制造商对最近空难数量的了解程度提出质疑。

25.

某些媒分子通过使环绕肺气管的骨肉细胞收缩来抵御有毒气体对肺部的损害。这使得肺部部分封闭起来。当这些媒分子被不必要的激活时,对某些无害的像花粉或家庭粉尘作出反应,就出现了哮喘病。

有一项计划是开发一种药物通过阻碍接收由上文所说的媒分子发出的信息来防止哮喘病的发生。以下哪一项,如果是正确的,将指出这项计划的最严重的缺陷?

(A)研究人员仍不知身体是如何产生这种引发哮喘病的媒分子的。

(B)研究人员仍不知是什么使一个人的媒分子比其他人的更易激活。

(C)很多年内无法获得这样的药物,因为开发和生产这种药物都需要很长的时间。

(D)这样的药物无法区分由花粉和家庭粉尘引发的信息与由有毒气体引发的信息。

(E)这样的药物只能是预防性的,一旦得上哮喘,它无法减轻哮喘的程度。

逻辑推理范文5

关键词: 物理教学 逻辑推理 能力培养

案例一:凸透镜成像的规律是初中物理教学的重点。学生通过实验总结出当u>2f,2f>u>f,u

学生通过实验总结出当u>2f时凸透镜成倒立、缩小的实像,当2f>u>f时凸透镜成倒立、放大的实像,此时让学生分析凸透镜可成倒立、等大的实像吗?引导学生推理分析,当蜡烛逐渐向凸透镜靠拢的过程中,像逐渐变大,由缩小到放大,肯定在某一位置凸透镜成倒立、等大的实像。再进一步追问:当u满足什么条件可成倒立、等大的实像呢?不难得出“当u=2f可成倒立、等大的实像”。当u=f时,可提示学生蜡烛就放在凸透镜的焦点上,根据凸透镜对光的作用和光路可逆原理,可得出经凸透镜折射后的光线是平行光,光线不能会聚,其反向延长线也不能相交,所以此时凸透镜不成像。在此之后可以引导学生继续用推理的方法分析,在U>f时光线经凸透镜折射后会会聚,所以成实像,U

案例二:在探究影响斜面机械效率的实验中,学生通过实验总结出斜面的倾斜程度越大,机械效率越高;斜面越光滑,机械效率越高。学生很难理解斜面的倾斜程度对机械效率的影响,在教学中可尝试用极限的思维帮助学生进行推理,帮助学生理解。

学生通过实验方法总结出了“斜面的倾斜程度越大,机械效率越高”的结论。这时可以引导学生用推理的方法分析:若木板水平放置,即斜面的倾角为零,此时的有用功为零,所以机械效率为零;若木板竖直放置,即斜面的倾角为90度,此时的有用功等于总功,所以机械效率为1。然后引导学生分析得出斜面的倾斜程度越大,机械效率越高。

案例三:在完成探究阻力对物体运动的影响实验后,如何降低台阶,引导学生进行推理,真正暴露物体不受力的本性,是本节课的难点。实验收集数据如下:

引导学生分析下表可得出结论:平面越光滑,小车运动的距离越远,这说明小车受到的阻力越小,速度减小得越慢。然后引导学生推理,具体推理过程如下:

师:若木板表面绝对光滑,小车所受阻力为零,小车的速度将会怎样变化?小车将会怎样运动?

生:小车的速度不会减慢,将以恒定不变的速度永远运动下去。

师:请画出此时小车的受力示意图(让学生明白此时小车还受到重力和支持力)。

师:木板不可能无限长,当小车运动到木板末端时,若重力和支持力同时消失,小车会掉下来吗?此时小车受力吗?小车将怎样运动?

生:不会掉下来,此时小车不受力,将会做匀速直线运动。

师:那么我们可总结出当运动的物体不受力时,将会怎样运动?

生:将会做匀速直线运动。

通过上述推理,绝大多数同学能理解“运动的物体不受力时,将会做匀速直线运动”,达到较好的效果。

总之,初中物理教师要善于深挖教材,在日常教学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将对他们终生受益。

参考文献:

[1]阮英歌.在初中物理教学中培养学生归纳推理能力的实验研究[J].首都师范大学,2008.

逻辑推理范文6

关键词:因果关系原因和条件内外因关系逻辑

破坏分子发现炸药仓库的守护卫兵在后半夜两次交接班时警惕性较差,遂利用这一疏漏,接近仓库点燃引爆物引发仓库爆炸,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破坏分子“点燃”引爆物的行为无疑是仓库“爆炸”的原因。有人认为,保卫工作的“疏漏”也是“爆炸”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还有人根据内外因原理认为,“炸药能够爆炸”(具有爆炸的性能)是内因,破坏分子“点燃”引爆物是外因。内因是根本的、决定性的原因。如果仓库内存放的只是一堆石子而没有炸药,就不会出现爆炸的结果。这一说法看似可笑,但与所说的“温度不能使石头变成小鸡”的例子是颇为类似的。

人们普遍认识到,现实中的因果关系是复杂的,存在“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等情况。人们还从不同的角度把原因分为“直接—间接、主要—次要、重要—一般、偶然—必然”等等。但由于这些划分标准没有给予严格界定,这就引起许多不必要的争议。本文试图通过对概念进行严格定义,建立起“基本因果关系模型”,并以此为基础对复杂因果关系作出解释。

一、基本因果关系模型

哲学上把现象和现象之间那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叫做因果关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叫做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引起”和“被引起”却有大不相同的看法,结果出现了许多复杂的因果关系表述形式。但是表述越是复杂,越容易出现模糊和混乱,给地认识因果关系造成困难。所以对因果关系,学界至今还没有建构起比较完整的框架。

笔者以为,要想在因果关系上有所突破,应当借用数理逻辑的思想,从基本假设和定义出发,建构起“基本因果关系模型”(理论),以此为基础对复杂因果关系给予解释。

作为建构模型基础的基本假设和定义,都必须从现实世界中归纳出来。模型本身,也应当反映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因果关系。学研究的主体(基本单位)是个人,研究的是人的活动(体现了与外界的关系)。笔者从经济学得到启发,把通常所说的“事物”分解为动态的“事”和静态“物”两类。“物”是哲学研究的主体,“事”则是“物”的动态变化过程,它体现了主体“物”之间的关系。所以,“事”是由“物”参与产生的,而静态的“物”则可以独立存在。

但是为了利用人们熟知的哲学术语,我们做如下定义:

静态的“物”叫做“事物”,是哲学研究的主体,用A、B、C等表示;“事物”的变化叫做“现象”,是哲学研究的内容,用A、B等表示;“引起”用“”表示;A现象“引起”B现象,即现象A是结果B的原因,用“AB”表示。

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因果关系可以用开关的“开、关”与灯泡的“亮、灭”来表示。我们用导线把电池、开关、灯泡三个元件串联起来,构成一个简单电路,静态的开关、灯泡、电池、导线就是“事物”,开关状态的变化(开和关互变)与灯泡状态的变化(灭和亮互变)就是“现象”。“开关由关到开”与“灯泡由灭到亮”两个现象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

“开关开”与“灯泡亮”(或“开关关与灯泡灭”)就存在“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可以用符号“AB”。我们把它作为“基本因果关系”的模型。下面就以“基本因果关系”为基础,讨论现实世界中复杂的因果关系。

二、区分原因和条件

我们把与结果发生有关的所有先前情况统称为“先前因素”,探索因果关系就是要确定哪些(个)先前因素是原因,哪些先前因素是条件。

与因果现象实际发生的过程正好相反,人们在探讨因果关系时往往是先知道结果,而后才去探讨其原因,这一过程称为“执果索因”。“执果索因”中必须利用“逻辑推理”,推断哪些现象可能引起结果的出现。

如果几个现象必须全部出现,结果才出现,即对于结果来说(注意,是对于特定结果来说的),这些现象缺一不可,那么这些现象就称为“串联现象”;如果几个现象中只要有一个出现,结果就必然出现,那么这些现象就称为“并联现象”。“串联现象”和“并联现象”是相关现象的两类基本关系。串联和并联“混合”的现象,可在此基础上,本文从略)。在一个电路中,串联开关的每一个都必须“由关到开”,才会出现灯泡“由灭到亮”的结果,所以对于灯泡“由灭到亮”来说,每一个串联开关“由关到开”的现象就属于“串联现象”;类似地,并联开关只要有一个“由关到开”,即可出现灯泡“由灭到亮”的结果,所以对于灯泡“由灭到亮”的结果来说,并联开关的每一个“由关到开”的现象,就属于并联现象。

我们之所以强调“对于特定的结果来说……”,是由于对于不同的结果来说,现象之间的关系就根本不同。例如对于灯泡“由亮到灭”来说,任何一个串联开关“由开到关”都可以引起这一结果,所以对于灯泡“由亮到灭”来说,每一个串联开关“由开到关”的现象,正好属于“并联现象”。同理还可以得出,对于灯泡“由亮到灭”来说,每一个并联开关“由开到关”的现象,正好属于“串联现象”。

在强调一遍,“串联现象”和“并联现象”的划分,是在“执果索因”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结果的现象从上进行的划分,而现实中究竟是哪个现象“引起”了结果的发生,则必须从其它方面入手解决。为此,我们必须引入时间因素(参数)。

我们先研究“串联现象”。假设有n个“串联现象”,我们对它们发生(成就)的时间次序进行排列,分别为第1、2、3……n个现象。由于对结果现象来说,它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必要的,缺一不可。而直到第n-1个现象出现,结果都没有发生,即它们都没有“引起”结果发生,所以都不是结果发生的原因。而第n个现象一出现,结果就发生了,根据“因果关系定义”,它就应当是结果发生的“原因”,其它n-1个现象则只是因果关系发生的相关“条件”。同理,“并联现象”中任何一个现象的出现都足以引起结果的出现,所以并联现象中最先出现的那个现象就“引起”了结果现象的出现,所以它就是结果发生的“原因”。

可见,时间因素对于因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认为,从逻辑上说,原因和条件并无区别(因为逻辑不考虑时间因素)。只是由于它们出现的时间次序不同,才区分出“原因”和“条件”。

三、逻辑推理与因果关系的区别

逻辑推理与因果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如前所述,逻辑推理与因果关系的最根本的区别是,逻辑推理不考虑时间因素,而因果关系却必须考虑时间因素。例如“父母结合”后“生出儿子”,在因果关系中,“父母结合”是原因,“生出儿子”是结果,二者不能颠倒。但从逻辑推理上说,男女结合却不一定能够生出儿子;反过来说,只要有“儿子出生”这一“条件”,则必然能够推出“父母结合”这一结论。写成逻辑推理形式,就是“因为儿子,所以父母”。由于有人把“因为……所以……”框架下的逻辑推理都看做“因果关系”,结果儿子倒成了父母的原因,闹出大笑话。从这一情况可以看出,用“因为……所以……”形式表述的关系,也可能不是因果关系。

2、逻辑推理的条件是有限的,而在任何一个因果关系中,“条件”实际上是无限的。在逻辑推理中,有时一个条件即可推出一个结论,有时多个条件才能推出一个结论。但即使多个条件推出一个结论,这些条件的个数也都是有限的。但现实中的因果关系却大不相同,与结果现象有关的条件实际上是无限(多)的,无法把它们穷举出来。例如在我们的简单电路中,导线的性能,元件的材料,以及是谁拉动了开关,他为什么要拉动等等,都是因果关系发生的相关情况。在研究中,我们只能够限定范围,对那些“不言而喻”的条件也只能“略而不提”,对那些超出界限的情况也不再研究。总之,现实中“原因和结果的关系”,要比逻辑推理中的“条件和结论的关系”复杂许多倍。

3、逻辑推理中(主要指演义推理),条件必然蕴涵结论;但在因果关系中,原因并不必然蕴涵结论,而只有在“条件”都已经具备的情况下,原因的出现才引起了结果的发生。例如在电路中,n个串联开关中,只有在前n-1个开关都发生了“由关到开”的变化之后,即在特定条件都已经“成就”之后,第n个开关“由关到开”才能够成为灯泡由灭变亮的“原因”。如果我们预先把n个开关进行编号,或者设想它们的颜色各不相同但功能完全相同,最后一个发生“由关到开”变化的那个开关是红色的,那么只要前面n-1个开关中只要有一个没有发生“由关到开”的变化,那么红色开关“由关到开”的变化就并不能“引起”灯泡由灭变亮的结果。所以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个因果关系都是具体的,都是特定的原因引起了特定的结果。也许只有在实验室条件下(在实验室中可以严格限定条件),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才是确定不变的:相同的原因必然引起相同的结果,不同的原因引起不同的结果,就象人们在白开水中加入砂糖则必然使白开水变甜,而加入食盐则会使白开水变咸一样起清楚明确。通常人们认为,“同果必然有同因”,“异果必然有异因”,这一原理也只有在实验室条件下才是有效的。

4、因果关系是“现实”关系,只有在原因现象和结果现象已经发生之后,我们才说,原因A和结果B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逻辑推理”是一种“理论”推导,它不需要任何现实性做支撑,条件就必然蕴涵结论。演绎推理的逻辑结构是:

若A包含于B,并且B包含于C,则A包含于C。就象初等数学中A<B并且B<C,那么A<C一样。

但是因果关系却不具有这种传递性。即A是B的原因,并且B是C的原因,却不能得出A是C的原因。即结果原因的原因,不是结果的原因,就象西欧封建中的等级关系那样: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当然,也有人把原因的原因看作结果的原因,就象我的祖先的祖先,也是我的祖先一样。但如果这样理解因果关系,那么秦始皇统一也许就是两千多年来一切社会事件的原因,一切事物的最终原因就都是界本身。这样理解因果关系,就丧失了研究的意义。如果严格套用因果关系定义,可以看到这些理解并不符合因果关系定义。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由于理论必须符合现实,它才能够解释和预测现实。逻辑推理尽管是理论上的,也许正是由于它是理论上的,所以可以用于推测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并由现实予以证实和证伪。实际上人们也正是这样利用逻辑推理来探索因果关系的。结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经常把因果关系中的“结果”与逻辑推理中的“结论”相混淆,例如有人把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的结论称为“结果”。问“杀人案有结果了吗?”答曰“有,是张三谋财杀人!”这里的所谓“结果”,实际上是指找到了“杀人结果”的“原因”,它应当属于逻辑推理的“结论”而不是现实中因果关系的“结果”。再如我看到李四到就诊,由于就诊人都是因为有病,所以我就可以根据李四就诊推断他患了病,既由“就诊”这一条件得出了“有病”这一结论。但在平时,我们会说“因为我看见李四就诊,所以李四有病”。这样的表述,“就诊”好象成了“有病”的原因,正好颠倒了其中的因果关系。所以我们在分析“因为……所以……”这样的表述时,一定要搞清它是逻辑推理,还是因果关系。

四、复杂因果关系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说,有时出现“多因一果”,有时出现“一因多果”,还有时出现“多因多果”。我们应如何看待这些情况呢?

1、“多因一果”关系分析:

从逻辑上说,多个条件得出一个结论的情况很多,但只要引入时间因素“降到”现实中来,可以看到所谓“多因”,实际上只有一个是原因,而其它因素都是条件,就象串联开关和并联开关中只有一个的变化是原因,而其它都是条件一样。还有一个简单例子是有人认为“父和母都是儿子的原因,并且不分先后次序”,即两个原因“引起”一个结果。但这是由于没有正确概念产生的缺陷。严格说来,原因现象和结果现象都应当是动态的,而父、母及儿子都是静态的“物”,不符合“原因”和“结果”的要求。父母的“结合”与儿子的“出生”才是动态“现象”,它们才符合因果关系定义的要求。所以正确的因果关系表述应当是,“父母结合是儿子出生的原因”,原因和结果之间仍然是“一因一果”关系。

另外,笼统地看待结果却具体地探索原因,也会出现所谓的多因一果。例如,笼统地认识,会得出“社会秩序混乱”这一结果,应当说这是一个非常宏观的“现象”。如果在同一层次上分析原因,应当有一个宏观的术语表示“原因”。但实际上,到现在人们甚至还没有试图用一个宏观术语来表述这一宏观原因,于是只好谈论(许多)具体原因,由于具体原因很多,实际上无法统计,人们注意到这一情况,所以认为“多因一果”情况大量存在。但如果在同一层次上认识,就可以认为“社会秩序混乱是人的活动造成的”。只要在同一层次认识问题,就仍然是一果一因。

还有一种复杂的因果关系“链条”(一连串的因果关系),人们往往把中间环节中出现的“结果”都作为最后结果的“原因”,于是就出现所谓的“多因一果情况”。例如,人们往往把一个人所有的“直系祖先”都看作产生这个人的“原因”。但是如前所述,把一个人的“出生”作为结果,父母的“结合”应当是原因,而祖父母的结合则是“父亲”出生的原因,外祖父母的结合则是“母亲”出生的原因……

有人认为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时,布什战胜克里而连任总统,是亿万选民投票的结果,其中每一个投布什选票的选民都是布什当选为总统这一结果的“原因”。所以是亿万原因引起了一个结果。但如果我们引入时间因素,设想每个选民在不同的时刻投票,那么决定选举结果的是其中某一个选民的选票,他的票使克里的支持者再没有反败为胜的可能,他的投票才是布什当选总统的“原因”,而此前投票的其他选民则只是这一结果出现的条件(尽管也是非常必要的条件),此后投布什选票的选民,实际上在“布什当选总统”这一结果现象中没有起到作用(如果把选票总数作为“结果”,当然每个选民都起了作用)。但在这一事件中,原因和条件的区分没有多大实际意义,所以也没人进行这一分析。

2、“一因多果”关系分析

“一因多果”的情况与“多因一果”的情况正好相反。首先,现实世界中存在连续因果关系,人们往往把最初因果关系之后,结果作为原因又引起的结果都看做最初原因的结果。例如一个(对)祖先可能有许多直系后裔,如果把每个后裔都作为“结果”,就出现“一因多果”的情况。

其次,宏观地认识原因而微观地认识结果,则是“一因多果”的更为普遍的情况。例如把世界上“人口太多”看作原因,它当然会引起许多具体结果。因为人口有几十亿,每个人都要活动,都会引起相应的结果,于是也出现一因多果的情况。一因多果可以用宏观模型“总电闸断开”与“每个用电器停电”之间的关系表示。这显然是在不同层次上认识问题造成的。如果我们限定在同一层次上分析问题,就可以说,“总电闸断开”是原因,“全局停电”是结果,仍然是一因一果的关系。

3、“多因多果”关系分析

“多因多果”的现象,实际上是一因一果关系的复合。只要从结果中分解出单一结果,则不难在原因中分解出对应的单一原因。例如,厨师在做汤时使用了很多作料,汤的味道鲜美可口。鲜美可口的味道是由许多单一的“味道”组合而成的,我们可以把它分解为单一味道分别加以。我们假定该汤的味道有苦、辣、酸、甜、咸五种,再分别探讨,这五种味道是如何产生的。也许我们发现做汤前只加入了两种调味品,即食盐和五香粉。食盐是单一调味品,它产生了“咸味”;但五香粉是一种混合物,它由几种调料混合而成,只要再继续分解,就可以找出是哪种物质产生了苦味,哪种物质产生了辣味等等。于是在“物质”和“味道”之间就建立了一一对应关系。

五、不同学科对因果关系的不同认识和定义

我们前面是从上对因果关系进行定义的分析的,但是不同学科对因果关系往往有不同的定义和认识。最典型的就是“上的因果关系”和“现实中的因果关系”就大不相同。

例如,果园主人为了防止有人偷果子,故意喷洒了巨毒农药,导致偷果子的人中毒死亡。按照我们的严格分析,对“死亡”来说,“喷洒农药”、“偷果子”、“误食”是“串联现象”,最后一个现象“误食”,应当是死亡的“原因”,而“喷洒农药”、“偷果子”则是因果关系发生的相关条件。但在法律上,追查责任的标准是相关当事人的“过错”大小,由于果园主人违反了农药使用规定,主观上有过错(民事上不分故意和过失),所以就认为果园主人“喷洒农药”的行为与偷果人中毒“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于是判决果园主人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甚至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对付老鼠,我们可以从市场上购买一个鼠夹子,放置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最后确实逮住了老鼠。对于这一结果来说,我们往往说,“安放”鼠夹子的行为是原因,“逮住”老鼠是结果。但这样说并不严格符合“因果关系定义”。根据我们的分析,“安放”鼠夹子时,结果并没有发生,所以不应该是引起结果的原因。最后的因素是老鼠“接触”到了夹子鼠,它才是引起结果现象发生的原因。

在法律上把有可能导致结果发生的情况都称为“原因”。例如在公路边挖沟修管道,没有作出明显标记,致使晚上骑自行车经过此处的行人摔倒。如果行人是正常行使无过错,就认为挖沟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尽管按照因果关系定义,行人的行为是原因,而挖沟只是引起结果发生的有关“条件”。

六、回到问题

利用因果关系基本模型,可以对日常生活中与因果关系有关的情况作出分析和解释。例如所谓的主要原因,是把“条件”都作为原因,根据它的重要程度所作的区分;间接原因,则是原因的原因或条件的原因而已;偶然原因是考察原因(或条件)的来源,把来源“偶然”的原因称为“偶然原因”;根本原因是探讨原因的原因,直到在特定范围内无法再继续探讨为止。有人把根本原因称为“终极原因”,但是如前所述,如果不限定范围,任何事物的终极原因都是界本身。所以脱离一定范围,终极原因的探讨就毫无意义。

学家总想探讨社会的终极原因,这一想法是值得赞赏的。但是既然要探讨终极原因,就应当限定范围,确定探讨到什么程度为止。美国学家诺思就探讨到“人口的自然增长”。应当说,在社会的界限内,这一原因确实可以称为“终极原因”,因为再往前探讨“人口自然增长”的原因,就是人的生物属性,这就超出了社会科学的范围。笔者认为,古代社会的长期停滞根源于特定的地理条件,也是归结到在社会科学范围无法解释的界限为止……

还是回到我们的炸药仓库爆炸的问题上来吧!在炸药仓库爆炸事件中,根据我们已经阐述的原理,破坏分子“点燃”导火线的行为应当是原因;“炸药能够爆炸”是“不言而喻”的前提条件。保卫工作的“疏漏”,是一个持续存在的因素,所以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分析。首先,它被破坏分子发现,使他产生了引发爆炸的特定目的;其后,在破坏分子具体实施爆炸时,又被其直接利用接近仓库。从激发了破坏分子的犯罪目的看,保卫工作疏漏是条件的原因,也可以称为“间接原因”;从被破坏分子利用接近仓库的角度看,保卫工作疏漏又是仓库爆炸的直接“条件”。

“内因外因”则是以某一事物作为界限,把界限内的各种因素(条件)都称为内因,把界限外的事物都称为外因。笔者以为,把内因看成主要的、第一位的原因,也许在人们发挥主观努力上具有作用,但却难以对其进行严格的科学分析。用所谓“内外因关系原理”解释现实生活,则往往闹出大笑话。例如用石头去砸鸡蛋,结果当然是“鸡蛋破碎”。在“用石头砸”和“鸡蛋破碎”这两个现象中无疑存在因果关系,甚至可以说“砸”是“碎”的最直接、最主要、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而没有人把“鸡蛋本身不够坚硬”作为“鸡蛋破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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