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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意见或建议范文1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不断提升创新社会管理水平。根据省《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的意见》、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基层司法所开展“强三基、创五好、争五星”创建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基层司法所开展“一所一品”创建活动,现提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创建意义
近年来,司法所建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区司法局把司法所“一所一品”创建活动确定为2013年度的司法行政创新工作,通过全面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全区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所干部队伍;构建一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作用明显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一个设备齐全、功能健全、保障有力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推动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推进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二、创建目标
各司法所要围绕司法行政职能,结合实际,加强品牌、特色创建,形成司法所“一所一品”的品牌特色,达到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内部管理科学规范、作风能力明显改善,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更加活跃,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创建办法
本次创建活动的申报主体为各司法所,填写申报表,由区司法局组织评审组在11月底前进行评议,年底对司法所创立品牌特色进行表彰。
四、创建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到“一所一品”创建活动是全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一件大事,要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把创建司法所“一所一品”与创建司法部“五好司法所”、“省优秀司法所”、“市五星司法所”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创建活动与基层司法所职能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起来,确立中、长期发展的目标,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努力提高工作的质效。年底,区司法局将把基层司法所“一品一所”创建工作纳入基层司法所年终目标考核。
工作意见或建议范文2
为完善企业联系制度,进一步把“服务企业年”活动落到实处,加快推进科技新城、商贸新城、宜居新城建设,促进开发区经济在困难之年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开发区内企业(项目)开展联系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联系内容
1、重点企业联系制。对规模以上企业实行委领导、各局(办)负责人以及各局(办)联系制度(具体企业名单见附表1)。
2、工业建设项目联系制。对开发区内在建工业项目实行委领导以及各局(办)负责人联系制度(具体项目名单见附表2)。
3、商贸三产项目(企业)联系制。对落户开发区的商贸三产项目实行委(镇)领导及各局(办)负责人联系制度(具体项目名单见附表3)。
4、创新创牌联系制。对09年度创新创牌重点企业实行委领导以及各局(办)负责人联系制度(具体项目名单见附表4)。
5、股改及上市企业联系制。对计划实施股改及上市的企业实行委(镇)领导及各局(办)负责人联系制度(具体企业名单见附表5)。
二、联系职责
1、指导帮助企业发展。做好企业发展的指导帮助和各项经济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确保联系企业各项经济及非经济考核指标的完成。
2、及时做好排忧解难。及时跟企业沟通协调,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各联系人、联系局(办)应及时将开发区的有关文件及上级精神传达给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企业的要求及问题属本局(办)职能范围的及时帮助处理,属相关局(办)的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局(办)。
3、全面了解企业情况。及时了解企业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碰到的各种困难;及时摸排掌握联系企业技改项目及要求上新项目的有关信息;及时了解督促联系项目按要求进场、打桩、竣工投产、外资到位,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掌握联系企业科技创新及品牌建设情况,鼓励企业开展创新创牌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标准厂房出租以及企业厂房出租有关情况。
4、重点关注社会事务。对联系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社会事务及时督促提醒,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并反馈给职能局(办)。
三、联系要求
1、定期交流汇报公示。对各局(办)联系服务情况实行定期交流汇报制度,并将联系服务次数、帮助解决问题、协调联系落实综合情况进行定期汇报交流和公示。
工作意见或建议范文3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要积极行动起来,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防止管理松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和“61号令”、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要动员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报》精神,制定本单位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检查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干部群众齐抓共管的声势,杜绝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二、突出重点,狠抓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巩固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元旦、春节等节日和“两会”期间的消防保卫工作,针对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广泛发动群众,采取自查、互查、夜查等多种形式,迅速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特别是立即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再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督促整治,要督促“三合一”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检点是:1、农村私房出租用房、居民住宅小区、“城中村”以及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构筑群等;2、租赁企业(包括三资企业、民用、私营企业等);3、公共场所(娱乐场所、大型商场、集贸市场、超市);4、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以及仓库、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型生产单位;5、危险化学品单位、加油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6、建筑工地、拆房工地、废品回收站等。
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用,应急预案、值班巡逻、防火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销售、使用、运输、储存单位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不留后患。
三、强化措施,严格管理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镇有关部门及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把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强化社会消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社区防火工作,组织力量对辖区各单位和居民区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在加强对居民家庭用电、用气、用火等方面的防火检查指导的同时,要落实对孤老、独居老人、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的防火安全监护,明确专人定期上门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摩托车、助动车、残疾车用户的汽油存放管理;地下空间不得出租给无证无照、无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单位和个人,已经出租的立即收回;对老式居民住宅,要坚决清除楼梯、通道和公用部位的可燃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管理。要加强企业内部夜间消防值班、巡逻检查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要完善各种消防设施,做好各种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临警能正常发挥作用;要开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用人防、技防相结合办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用防范除隐患,确保单位内部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四、依法治火,严格监督
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贯彻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辖区内的单位、居民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填发法律文书,限期督促整改,并督促企事业单位在问题整改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预防火灾的发生。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久拖不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隐患,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业的要停业,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分子要依法严惩。镇有关部门重点要加强对各自条线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面上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重点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推进消防三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抓好教育,广泛宣传
各村(居)委、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廊、摇铃喊话和班前课前教育、上门宣传以及社区活动消防演练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以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和冬季火灾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宣传,做到宣传到户、教育到人,使广大村(居)民、学生、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工作意见或建议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为老年人多做好事多办实事。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服务活动
1、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养老意识、敬老意识。
2、组织中、小学生开展1次敬老宣传活动和为老年人做好事活动。
3、组织医务人员深入敬老院、老年活动室为老年人免费检查身体。
4、组织志愿者为福利院、敬老院、高龄老人、孤寡老人、困难老人服务。
(二)走访慰问活动
1、结合国庆节活动,请区领导及涉老部门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劳模、百岁老人、特困老人。
2、各镇、街道、工业区、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走访慰问活动。
(三)文体活动
1、由区文化局、老龄办牵头,组织老年文艺专场演出。
2、举办庆祝敬老节老年摄影展和老年书画展。
3、根据《老年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举办区老年事业成果展。
4、各镇、街道、工业区组织由老年人参加的自娱自乐的文体活动。
(四)旅游观光活动
组织老年人游览祖国大好河山,领略社会的深刻变化,感受时代气息。
三、有关要求
工作意见或建议范文5
为了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工作效率,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掀起我县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确保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县政府决定从4月下旬开始,集中一个月时间,确定专门领导,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全力以赴抓好四个重点建设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点项目和责任分工
(一)物资大楼改造项目
1、任务
完成商用部分拆迁尾留、地勘、招标拍卖工作,完成中心广场设计,开工建设。
2、项目攻坚领导小组
组长: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长助理
成员单位:城建局、土地局、文体局、物资总公司
(二)沟沟渠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1、任务
完成征地尾留、土地招拍挂工作,开始进场道路建设和场平工作。
2、项目攻坚领导小组
组长:副县长
成员:城建局、土地局、林业局、佳芦镇政府
(三)王寨供水工程
1、任务
基础工程,超额完成土方任务。
2、项目攻坚领导小组
组长:副县长
成员:水利局、经发局、盐化办、王家砭镇政府
(四)工业大道建设
1、任务
完成路基、边沟及防沙工程,开始路面建设。
2、项目攻坚领导小组
组长:副县长
成员:盐化办、经发局、交通局、林业局、土地局、王家砭镇政府、上高寨乡政府
二、项目攻坚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要把项目攻坚月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凝心尽力,集中精力,全力以赴。要蹲在点上、现场指挥,面对面地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主动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推进计划,积极帮助项目业主解决实际问题。
2、明确责任。实行项目攻坚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有任务、人人有压力的工作格局。要抓好项目督查,严格落实法人责任,确保新建项目按时开工、续建项目按进度推进。
3、搞好对接。按照项目推进的总体要求,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对接,需要协调解决的,及时召开会议,现场调研,现场沟通,现场解决。
工作意见或建议范文6
积极参加广场服务活动。
认真组织局党员志愿者参加由区直机关党工委牵头组织,于10月22在广场开展广场集中服务活动,现场开展医疗保险、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法》等政策法规咨询活动,并组织举办失业人员就业招聘会,进场单位20家,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现场报名280余人,现场达成就业意向60人,发放各项宣传资料500余人。
同时,对今年来全区实事工程进展情况、市对区重点整改目标工作情况和亮点特色工作以展板形式开展集中宣传。
开展党员小分队送服务活动。
由局党总支部、机关支部牵头组织,抽调科室业务骨干,以党员假日小分队形式,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大项目、企业、社区(村)开展送服务、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服务,并结合年底市对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和“双万”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帮助企业、居民解决在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及时向企业、基层反馈整改情况,切实提升相关层面代表满意度。共帮助群众、企业解决实际困难20余件。
争优蹲点调研活动的要求,健全完善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社区共建结对等制度,由党组成员带头,到结对共建社区(村)开展蹲点调研,发放联系卡,通过体验基层生活倾听群众心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活动开展以来,共接待群众300余人次。
深化窗口服务工作。深化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以“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为抓手,完善运作机制,规范基础管理,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按照“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的要求,积极推行制度上墙,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公开承诺、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