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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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范文1

一、基层工商干部履职风险的类型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反腐、反失职、反渎职力度的加强,法律法规对工商干部履职的要求也越来越明晰。目前,就基层而言,履职风险来源主要是散见于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性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主要是从五个方面对工商业务干部的履职标准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如果对它们理解不深、重视不够,履职的风险将会大大增加。

1、行政许可行为引起的履职风险。就注册登记条线而言,风险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对前置审批把关不严谨。表现在工作上就是需要前置审批文件的,没要;不需要的,乱要。这两种行为,一方面可能是业务不熟;另一方面,就是个别人员,存在靠山吃山和雁过拔毛的卡、要思想。二是对登记事项把关不严谨。对需要审查的事项轻易放过,更有甚者,帮助企业做假。例如,不认真审查有限公司的出资行为,甚至帮助、参与公司的虚假出资行为。三是对细节审查不严谨。虽然法律法规对工商部门的要求是形式审查,但是,如果是很明显就能看出存在问题的,工商部门的审查责任将无法回避。四是对许可审批的具体环节不清楚。不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目前,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是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吊销手续。

2、行政处罚行为引起的履职风险。从工商部门的实际情况看,一是因行政处罚程序不当带来的风险。如在行政处罚中不按程序进行送达,在做出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按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等。二是在处罚中的不廉行为带来的风险。一些执法人员经不住当事人的不择手段的利诱,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被拉下了水,不按规定进行处罚。三是随意增减处罚幅度带来的风险。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加大或减少处罚的幅度,结果是以罚代管,当事人继续从事非法经营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引起的履职风险。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只有《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10余部法规,赋予工商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实际上,一些执法人员为了办案方便而超范围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普遍存在。这种不按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一旦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必然会引发行政诉讼,一旦败诉就会有一个责任追究的问题。

4、行政确认行为引发的履职风险。工商部门的行政确认行为主要是对外或提供证明。近年来,工商部门在探索新的监管思路上有了很大突破,尤其在信用监管方面。对单位和个人来讲,我们监管信息,必须有根有据,必须有的权利,特别是在一些有关企业商业信誉的事项时,要慎之又慎。在企业档案查询方面,要严格按照档案查询的管理办法,认真审查查询人员的资格,不能将企业的商业隐私供无关人员查询。在对外出具证明时,只能就事论事,就材料而出具证明,不能超过职权,随意为企业的经营情况或产品作担保。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人员,更不能有向社会推荐企业产品的行为。

5、行政监督行为引发的履职风险。工商部门除市场准入和行政执法外,还承担着许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在许多高危行业、重热点行业监管上,责任不可小视。例如,在对危化品销售监管上,必须认真监管到位,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数量,在职责范围内,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切不能闭门造车,该检查的不检查,该签字的不签字,出了事故,后悔莫及。

二、基层工商干部履职风险的形成原因

研析上述风险的类型,我们不难发觉履职风险形成的两大重要原因:

(一)客观原因

一是法律法规分工的不完善。随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工商部门的职能领域得到了扩展,但同时也带来越来越大的执法风险。在这些法规中,有些条文对部门责任的规定并不明确,导致部分不应由工商部门承担的责任却往往由工商部门“买单”。由于工商部门监管的领域太广,承担的责任太重,且无证与无照存在前扣关联性,多数地方都会将责任划给工商部门,而其他许可审批部门却依然可以稳坐“钓鱼台”。二是某些政府部门的压力。某些政府部门为了招商引资,对一些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有的地方专门出台文件,限制甚至阻止工商部门对一些企业进行正当的执法检查。如果工商部门不遵守当地的“规矩”就要承受极大的压力,如果违心地执行“规矩”则又会承担渎职风险。三是执法软硬件条件的限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日用商品品种繁多,单是容易引起责任事故的食品就有上百种,要在现有的人力状况下实现对辖区流通领域内所有商品类别的监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装备方面,工商部门无产品检测机构,严重地制约了工商部门职能的发挥。

(二)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主要是六个方面:一是部分人员思想素质差。部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力,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外界的利益诱惑也对一些意志薄弱的执法人员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二是认识上不够重视。当前,多数工商干部没有树立起责任风险意识,认为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职务犯罪离自己都还很遥远;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强。虽然目前建立了各种责任制度,但真正能够落实的寥寥无几。由于责任追究制并未落实到人头上,导致部分工商干部责任心不强;四是工作程序不到位。基层工商部门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认为不管是白猫还是黑猫,只要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就是好猫;五是业务素质不够高。有一部分工商干部不加强业务学习,不及时更新知识,干什么工作都凭借老经验或是跟着感觉走。六是小团体利益作祟。某些单位负责人为了小团体和个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必将导致责任的追究。

三、工商干部规避风险的思考及对策

有岗必有权、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险,法律法规既然赋予了每个工商干部监管市场秩序的权力,责任当然不可推托。当然,只要我们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职,再大的风险也是可以避免的。

就组织而言,可从四个方面帮助干部规避风险:

一是分清责任,建议地方政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之间的权责。今年以来,泰州工商系统积极向泰州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出台了《泰州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晰了各个部门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方面的职责,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这就有利于从法律上保护基层一线从事监督的工商干部。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督查。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承办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实行“阳光政务”,尽可能避免暗箱操作。同时,要加大政务督查力度,抓好“三个结合”:督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他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对登记材料、案卷等及时进行随机抽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建立执法权力制约制度。实行案源发现录入报告制。办案单位要建立案件登记台帐,详细记载案件来源、发现时间、汇报时间、立案时间、调查人员、经办人等,便于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向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同时实行执法过程相互制约,即严格落实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操作的法律规定。推行重大案件集体会诊制。以合理把握处罚尺度,做到公正合理,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克服行政处罚中畸轻畸重现象的发生。实施强制措施规范管理制。对查封、扣押及罚没物资建立详细的清单,采取专人专管,指定场所保管,以避免出现违规使用等情况。

四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对本系统内的职务犯罪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使执法人员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对本系统执法人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倾向也不能轻易放过,要通过思想教育、劝戒引导等方式方法及时纠正干部的错误观念和思想。

就个人而言,可从四个方面,自觉规避履职风险:

一是树立掌权为民、执法为公的思想。我们工商干部的职权是组织上赋予的,组织赋予我们权力,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如果我们把它异化为个人捞取好处的权柄时,就违背了组织授权的初衷,与依法治国的原则背道而驰。作为基层工商干部,直接接触各类管理对象,受到的诱惑、面对的人情更多,更复杂。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时刻自我警省,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的学习,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各项规定,是我们从政行为的准绳,我们每一项行为的作出,都必须于法有据。所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每一位工商干部来说,尤为重要。必须认真地学习它,理解它,在工作中运用它、执行它,严格按规矩办事,再大的风险,都能避免。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范文2

2021年1至7月份,在各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车间紧紧围绕安全文化建设、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交通、消防工作目标,结合车间实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安全大排查、汛期防洪度汛、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车间安全文化建设、环保、职业卫生等工作持续平稳运行。

一、选矿车间安全文化建设、环保、职业健康指标控制情况

工伤事故控制情况:1至7月份,未发生轻伤以上事故。

二、选矿车间安全文化亮点工作

1、高压严格执行保命条款。一是参与矿部矿部保命条款的讨论、制定,将车间高风险作业纳入保命条款管控;二是按照矿部最终确定的保命条款对全员进行培训,全员闭卷考试,并达到90分以上,才认定为合格,未达到90分的持续参加培训,直到补考合格;三是全体员工都参与签订协议,对违反保命条款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四是对外施单位违反保命条款的员工给予3000元教育扣款,并要待岗学习,现身说法等。

2、多人伤亡及致命性伤害风险排查实行确认制。一是将涉及起吊作业、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及危险源列为重点管控范围;二是岗位员工对高风险作业排查后,班组长再次对照清单排查,确认岗位风险是否可控受控;三是各层级到岗位排查多人伤亡及致命性风险可控受控时,岗位人员签字确认。

3、强化浓密机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强化对浓密机风险识别,将硫重选工段5号、6号、铜30米等三台周边传动浓密机改为中心传动浓密机,从物本上降低浓密机安全风险;二是对周边浓密机周边的柱子进行改造,增加空间,消除周边传动挤压的安全风险;三是对周边传动浓密机桥架顶部进行封闭,消除被桥架与排矿斜槽挤压的风险;四是对桥架人行通道有孔洞的地方进行加密升级,消除坠落、淹溺的风险;五是加大自动补油箱的容量,降低加油频次,有原来每周进行加油,改造后,可以每月加油一次;六是对周边传动浓密机安装了连锁闭锁装置,在定点停机加油处,设置安全门,只要安全门打开,浓密机就会自动停止运行;七是对浓密加油作业制定保命条款,必须做到“定点停机加油,不定点不停机不加油”;八是在浓密机区域安装摄像头,对浓密机区域操作人员进行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九是提升浓密机周边作业环境,清除周边杂草、杂物,规范矿浆管道的设置,对浓密机周边进行硬化,设置安全通道,让环境改变观念,让观念引领行为,让行为沉淀文化;十是对浓密机周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栏杆进行升级改造,对矿浆管道、清水管道标明色环、介质名称、流向,并规范刷漆;十一是浓密机自动补油箱的加油工作原来由维修人员负责,调整为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加油;十二是在周边传动浓密机上设置控制装置,可用遥控启停浓密机,降低浓密机启停过来带来的风险。

4、采用安全环保药剂代替高风险药剂。一是将氧重选工段泥矿600吨硝酸取消,采用安全环保的清洗剂代替硝酸;二是将硫重选工段脱水标高的硝酸取消,采用安全环保的清洗剂代替硝酸,从源头上管住风险。

5、强化生产区域安全可视化建设,使老厂房换新颜。对4000吨浮选标高、磨矿标高、一二系统碎矿标高、4000吨EF跨等参考昆钢大红山铁矿、华联锌铟现场管理经验,对厂房进行可视化建设,对厂房地面找平,涂上环氧地坪漆,对墙壁进行粉刷、更新标识标牌,规划安全通道、升级安全防护栏杆、对机器设备刷漆、摇床基座贴墙砖、张贴理念文化、物态安全理念等,使厂房变得安全、干净、整洁、明亮。

6、创新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塑培齐参与。一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观看《未彻底断开电源情况冒险作业卷入设备》《三分钟吊装事故》《电气设备验收安全事故》等安全小视频,每名员工参与查找违章行为,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接龙”“点名抽查”等形式让班组成员参与到班组活动中;二是采用接龙方式背诵通用保命条款、零伤害条款及员工六项基本行为规范,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利用微信平台,每日一条安全咨询,让员工在“掌上”就能学到安全知识,采用这些塑培方式,大大加强了与职工的互动,让班组安全活动有声有色,常开常新。

7、压实安全责任,推进安全文化管控模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推进“管结果”向“管过程”的理念转变,着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全面落实落细;二是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安全领导力,厘清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层级领导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照“单”履职;三是坚持先进实用的安全管控法,重点管住重大危险源、高风险作业区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风险,履行网格化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履职更清晰、更务实。

8、强化风险管控,切断事故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落地运行。一是组建专业化团队,对伤害类风险再辨识、再评价分级,对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再审定,以风险管控措施失控即为隐患的原则,分级管控、按层级划分管理,形成层级领导和层级管理者的风险管控清单,形成作业现场岗位隐患排查清单并有效运行。

9、强化班组生产现场管理,促进生产现场环境提升。一是制定《选矿车间现场提升管理办法》;二是将班组分为ABC三类班组,生产班组为A类班组,辅助类班组为B类班组,管理类班组为C类班组,三是严格按照办法每季度对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考核排名前面的班组进行奖励,对考核排名后面的班组进行教育扣款,形成竞争,生产现场作业环境不断提升。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范文3

三个月的借调时间如白驹过隙,想想第一天到处里报到的画面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在三个月的学习中,我恪守保密纪律、积极向审计监察处的领导同事学习,对审计监察处的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同时也参与到了“九江油库D-04-200储罐”事件调查、项目中心专项巡查等工作中,通过在干中学、学中干,逐步完善了做为一名纪检监察员的知识体系。

在过去的三个月积极参与处室日常工作。一是先后完成11次项目采购监督,其中两次赴江汉分部监督公开招投标项目。在监督过程中,严格履行监督人员职责,对“荆门-襄阳成品油管道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中三家单位增值税计算方式错误高度统一的问题提出了废标意见。二是配合完成“回头看”报告及问题清单整理、监察意见书制作等工作,对巡查”回头看“及输油处存在的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三是在杜处长的指导下完成九江油库D-04-200储罐投用滞后问题原因责任分析并下发通报;四是配合完成《职工处分实施细则》的、读本分发;五是完成领导亲属经商办企业与中国石化往来情况统计表的收集,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廉洁提醒函》意见征集;六是以临时支部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听取支部同志精心准备的党课,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工作中,积极向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宣传部门工作,在手机报中上稿两篇稿件。

通过三个月的学习也认识到自己在纪检监察方面存在很多的短板以及在文字工作中存在麻痹大意的缺点,回到输油处后将继续学习纪检监察方面的知识,努力克服自身不足,不断充实自己,在今后纪检监察员岗位中履职尽责。

最后还要感谢各位领导同事对我的关心与爱护,在审计监察处深刻的感受到了家一般的温暖。衷心祝愿各位领导同事家庭美满、事业顺心。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范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maoan”为你整理了这篇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市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及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夯实工业园区业主、物业管理、园区企业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探索建立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罗湖区应急管理局按要求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行动开展基本情况

第一时间印发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制定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组织区应急、工信、科创、发改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召开了工业园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会上研讨了市安委办制定的三个清单内容,逐一对照工作方案和清单内容,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时间节点,严格落实整治工作。

按照各项任务分工,开展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初步的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罗湖区无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现有罗湖区政府挂牌的工业园区1个,园区内主要为服装加工、电子、网商等类型企业。行动开展以来,结合现场安全管理整治的要求,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工信及各街道办事处,对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679家,发现隐患1394项,立案23宗,罚款16.49万元。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园区管理单位指导。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对照三个清单和路线图内容,多次对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指导,目前园区已设有安全管理办公室作为园区安全管理机构,采取了封闭式管理,采取园区企业信息建立基础台账,建立园区公共区域安装有摄像头,对园区道路、重点位置进行实时监控。

(二)开展建筑物安全排查。区住房和建设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业园区建筑物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违规改造承重结构,破坏内部原有结构等行为进行了检查,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进行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采取必要手段严防事故发生。

(三)清退回收工业园区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等多部门联合对已不符合工业园区用地的中金辐照工业区管理单位及园内企业,采取劝导、执法、拆违等多种手段,回收该用地并对园区地上建筑进行拆除。

(四)开展交叉执法。区应急管理局印发了《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执法力量集中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整治。

(五)促进标准化建设。整治期间,区应急管理局派出安全专家,联合街道安监中队,为工业园区诊断把脉,要求工业园区开展划线行动,健全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意识和事故处置能力,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管理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三、多措并举,增强整治效果

(一)推进企业负责人履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强化园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工业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强安APP,进行学习考核,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二)开展集中约谈。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工信局、莲塘街道办对工业园区管理单位及21个业主单位就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事项进行了集体约谈,会议对园区内存在“散乱差”的企业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业主、园区管理单位对园区引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把关,不得将物业租赁给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工信、街道、园区管理单位及园区企业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部分工业园区单位对三年行动工作不够了解,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已将文件精神、工作要求、推进时间等内容,现场传达并指导工业园区单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将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督促企业在最显眼位置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标语上墙上架。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范文5

一、专项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专项活动,严格制度执行,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安全稳定。

二、专项活动内容

(一)严格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执行。要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刚性意识,提高对社区矫正制度措施的敬畏感,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执法标准,不断提高制度执行能力。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杜绝落实制度打折扣,得过且过、执法不严的现象。要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外出审批制度、报告走访制度、社区学习社区服务制度、居住地变更审批制度、严格奖惩规定、禁止会见特定人员,进入特定场所等制度和规定。切实将各项制度执行和落实到位。

(二)严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日常监管教育不扎实、不规范、形式化问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请假外出审批不严、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问题,服刑人员是否存在不假外出问题;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居住地变更等监管措施,无特殊情况不准外出,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是否存在日常不报告问题;是否存在日常走访教育学习、社区服务记录不真实问题;是否存在社区服刑人员符合撤销缓刑、假释情形或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没有提请裁定、决定收监问题;是否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执法中有、失职渎职问题;是否存在电子定位监控执行流于形式问题。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查准、查实、查细,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梳理、列出清单,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清单。

(三)严格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对辖区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摸排,对重点管理人员进行重新确认,要把情况搞实,把人员摸准,建立重点管理人员名册,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将名单上报县社区矫正中心。当前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类社区服刑人员:一是涉及情感纠纷的;二是有暴力倾向,性格暴躁的;三是涉恶、涉黑、涉毒人员;四是有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的;五是有盗窃、诈骗前科的;六是其他重点服刑人员。对不同类别重点人员分类制定矫正方案,做到有的放矢。日常监管要加大日常走访、报告频率,及时掌握其思想表现和行为动态。发挥矫正小组及村社区政法委员作用,发现反常表现及时报告、处理。对态度不认真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给予谈话训诫或警告处罚,同时在集中教育过程中重点讲解与其所犯罪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四)严格落实包案制度。严格落实局领导联系所和县社区矫正中心人员包片制度。对社区矫正中重点不稳定因素和问题隐患实行领导包案。各所将梳理出的重点、特殊人员及时上报县局,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实行“一案一包”。明确专人、明确职责、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同综治、派出所、民政、人社、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协作。要充分调动村居司法行政联络员的积极性,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和综治例会月报告内容。实现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常态化监管全覆盖。

(五)严格管理增强合力。充分发挥挂职民警作用,做好矫正教育、监管点验、违规调查、执行收监、应急处置等重点监管环节工作。加强科技监控手段应用,提高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加强与公、检、法、综治等部门联动,利用相关情报信息,对有违法犯罪苗头及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进行训诫,警告,治安管理处罚,直至收监执行,有效化解安全风险。

(六)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舆情管控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发生社区服刑人员严重刑事犯罪等严重社会影响案件、事件时,各所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向县局报告。

三、实施步骤

根据我县实际,自2021年4月23日至6月30日,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专项活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3日——5月7日)

司法所要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有关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责任、整改期限,确保监管安全专项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日——6月19日)

各司法所要认真对照专项活动内容,认真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摸排出的制度执行及安全稳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拟定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清单,逐一销号处理,切实把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适应性帮扶的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到实处。

县司法局将组成工作组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明显的所实行领导督办和问责。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9日——6月30日)

对专项活动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是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要务和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意识,要把专项活动作为今年社区矫正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协调推进,不搞形式主义,切忌走过场,实实在在把专项活动抓出成效。

责任清单及履职报告范文6

一、潍坊市2015年度机构编制评估主要做法

2015年,在评估工作推进中,潍坊市着重把握好指标体系确定、部门自评、社会调查、实地评估、综合评定等关键环节。一是突出重点,完善指标体系。注重总结前两年评估工作经验,对评估指标体系、方式方法等作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在内容设置上,将职能配置、履职情况及成效作为评估重点,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审批制度改革和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实际,增加了是否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新设机构组建运行情况等内容;在评估方式上,首次引入定量评价的方法,采用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评估指标进行量化;在体系构成上,分为职能配置情况、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及成效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等4个一级指标项目、29个二级评估指标,总分值为100分。二是严把关口,组织部门自评。制定印发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方案,对评估对象、评估内容、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等进行明确。组织召开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会议,对评估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同时,对评估工作流程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培训。为方便部门操作,专门设计制作了自评报告模板及相关评估表格,并发送至公共邮箱,便于部门下载使用。为确保报送质量,要求被评估部门在正式报送前,将自评报告及相关表格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进行初审,经严格把关后再正式报送。三是多措并举,开展社会调查。坚持多维度评价方式,全面了解社会各方对被评估部门职责履行和服务效能的感受和评价。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平台,调查了解被评估部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情况;通过问卷调查,掌握被评估部门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结合全市企业“双评”活动结果和市直部门绩效综合考核结果,对部门履职情况及成效等进行评价。四是从严从实,抓好实地评估。制定印发实地评估的通知,专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估组,由分管领导带队,严格按照评估方案和流程深入实地进行评估。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文件资料和跟踪调研等方式,系统掌握了被评估部门机构运转、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规定执行等第一手资料。五是跟踪督查,落实反馈整改。结合部门自评、社会调查和实地评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定,查找梳理存在问题,对照指标量化赋分,形成评估报告。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呈编委领导阅示。按照编委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及时将评估结果书面反馈10部门。对部门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明确整改时限,跟踪督查抓好问题整改。

二、2015年度10个政府部门评估总体情况

评估发现,10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和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总体情况良好。一是职责调整到位,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部门基本能够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及时进行职责调整,主动移交转移或下放相关职责,将技术性和辅事务从机关剥离,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市县两级的监管能够分工配合,实现监管领域的有效衔接。加强的职责切实得到强化,划入和新增的职责基本全部分解到相关内部机构。如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整合划入到市食药局后,已分解落实到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等。二是职责关系相对明确,加强了部门间协调配合。以“三定”规定为基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部门职责边界和分工进一步厘清,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社会调查表明,对于涉及多个部门,需共同协作配合开展的工作或事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协调配合机制,部门之间责任明确、运转顺畅。如市卫计委和市发改委、市食药局、市安监局、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四部门就20多项涉及部门分工的事项进行了详细划分,厘清了主办和协办的关系。三是职责履行到位,提升了政府效能。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对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能够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部门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规范部门权力运行,能够按单行权、按单履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够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压减审批时限,提升了审批效率。如,市工商局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了创业活力。近年来,10部门都获得了上级表彰奖励。其中,市国土局连续多年保持了“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并获得多项省部级表彰。四是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较好,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部门机构编制法规意识较强,总体上管理较为规范,多数部门能够严格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集体研究并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调整等事宜,及时完成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维护。

从量化赋分情况看,市国土局、经信委、质监局等部门综合得分较高,市林业局、文广新局、食药局等部门综合得分较低,具体如图1。

10部门在职能配置、机制建立及运行、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着薄弱环节。从各项目得分看,职责履行情况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普遍存在失分现象,如图2。主要问题及原因概括、分析如下:

1.个别单位运行机制建立或组建运行不到位。市农业局和市文广新局为本次政府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工作运行机制尚不健全,农业局机关与农机局、畜牧局的工作关系,文广新局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工作关系没有完全按照改革要求落实到位。市卫计委所属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监督处、市卫生计生宣教信息中心和市农业局所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3个单位,由于领导班子未配备等原因,机构整合组建不到位。

2.存在人员混岗现象。从评估情况看,部分单位存在混岗问题。如,有的部门机关超编,多年不能新进工作人员,存在借用事业单位人员在机关工作的问题;有的事业单位工作任务不饱满,人员相对空闲,被借调到机关使用。

3.人员结构不够合理。从年龄结构看,10部门机关人员平均年龄从42岁到48岁不等,50岁以上人员共157人,占实有总人数的37.5%,各年龄段人员分布情况见图3。从职级结构看,个别部门人员职级比例倒挂,县级、科级干部占比过大,一般工作人员比例过少。从专业结构看,有的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匮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处实有25人,仅有2人具备上船执法的条件,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影响了渔业安全监督管理、海洋监察工作开展。

4.部分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有偏差、作用发挥较弱。有的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按内部机构进行管理,这些事业单位长期依附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不能独立对外开展活动,与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定位,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的目标要求不相符。如市林业局所属市林场管理办公室、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等。

5.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够规范。有多个部门存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认识程度不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不及时,甚至个别单位不登记的问题。如,市食药局有3家事业单位,仅登记1家。

三、深化评估工作的几点思考

潍坊市机构编制评估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评估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在评估内容设计上,指标量化难度大,部门职能履行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的评估不够全面深入,考评主体比较单一等。对于下一步如何继续深化评估工作,提高评估的合理性、科学性,需要进一步研究与思考。

(一)科学设计指标体系是前提。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决定了机构编制评估工作能否取得实效。从近年的评估工作实践来看,虽然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不断完善,实现了由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的转变,但是,由于被评估部门机构职能差别较大,业务范围各异,很难用“一把尺子”去衡量,有些指标难以量化,定性比较笼统,部分指标只能靠实践经验判断,操作性不强,尽管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办法,但有时凭主观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导致评估结果缺乏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同时,评估指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也应不断完善。比如,对指标进行细化量化,以增强评估的可操作性和部门之间的可比性;由于部门职责的差异性,在指标体系内除设计部门之间的共性指标外,还应积极探索设计有针对性的个性指标,避免评估工作大而化之,流于形式。

(二)提高评估人员队伍素质是基础。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业务性强、专业要求高,评估人员的素质决定了评估质量。评估工作人员不但要熟悉机构编制业务、评估工作程序和部门“三定”,还要熟悉行政管理、定量定性分析方法等方面的知识,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和剖析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要把提升评估人员素质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通过集中学习有关政策规定、举办业务培训班、外出学习先进经验等形式,进一步提升评估人员的业务能力,使其全面掌握被评估部门“三定”规定,熟悉评估程序,提高评估质量。

(三)建立评估联动机制是关键。一方面,需进一步解决好评估主体与被评估部门“主体客体之间”联动配合问题。机构编制评估作为机构编制部门服务有关部门单位的重要举措,在前期评估对象筛选、中期实地评估开展和后期评估结果反馈等重点环节,亟需双方加大联动协调,保持密切衔接沟通,通过建立健全顺畅高效的主客体联动配合机制,增进工作共识,健全工作网络,合理调配力量,推动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评估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需进一步解决好评估主体相关方“主体成员之间”联动配合问题。虽然省编委出台的《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对评估主体作了明确,“机构编制部门可根据评估工作需要会同同级组织、纪检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审计等部门共同进行”,但在评估工作实际开展中,主要还是机构编制部门独力组织实施,评估主体比较单一,与组织、纪检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审计等多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尚未有效形成。应积极探索建立由编办牵头,组织、纪检监察、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评估整体,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联动机制,切实形成评估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