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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发展意见范文1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随着高温季节的来临及各类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的增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真正把“预防”放在第一位,把搞好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各类事故和“迎奥运、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岗到人。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搞好安全生产,引导和教育经济主体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把维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做到基础设施、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工点岗位全面达标、合规,不达要求坚决不生产;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隐患整改治理,彻底整改到位,防范于未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到令行禁止,遵章守纪。
三、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前一阶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通知》(江政办发〔20*〕75号)要求,围绕高温季节和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切实做好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要严格得起来,落实得下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落到实处。要坚持落实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特别是对省、*市和本市挂牌的11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各责任单位要确保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三到位,务必在7月底、奥运会召开前夕全部整改到位。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江政办发〔20*〕105号)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和落实督查方案,确保督查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进行。要注重实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一是要开展回头看。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对前一阶段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要重新“补课”;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限期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二是建立完整的隐患数据库。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企业要建立一般隐患数据库,监管部门要对排查出来的危险程度大、影响面广、严重威胁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分类登记、分级归档,建立重大隐患台帐,落实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间。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四是突出督点。当前要围绕高温季节和奥运会安全,重点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库、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位、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五、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期。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防汛、防雷、防台、防触电、防中毒、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突出*竹木工业专业区木材加工园区、*经济开发区江东区两个重点监管区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市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杜绝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等事故。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要为夏季露天作业、高温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和清凉饮料,配备必要的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并安排好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密闭空间作业要有通风措施,防止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同时,市国土、规建、水利、经贸等相关部门要在雨季、汛期期间,按照职能,抓紧开展一次对临近山坡的厂房、建筑工地、工棚、公路边坡及矿山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由于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发展意见范文2
(一)强化初级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大力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强化对禁用、限用农渔兽药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畜禽产品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农(水)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完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推进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继续推进农(水)产品产地和产品质量认证,对已通过认定、认证的产地和产品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生猪调运、屠宰环节监管,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加强肉品安全检测,严惩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水)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工程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工程建设,完成农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任务,确保种植业产品和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强化生产加工食品监管
加大无证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行为,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证后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继续开展食品添加剂、“两豆”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建立并加强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食品出厂检验及产品流向、不合格食品处置记录等,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踪性;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以质量安全承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生产加工自我声明制度,即不用非食用原辅材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格依照有效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当地生产的食品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三)强化食品流通市场监管
深入开展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严把市场准入关,推进农村放心店食品配送工程提质扩面工作,深化学校食品配送工作,强化对放心示范店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加强日常检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重点抓好腌制品、豆制品、豆芽菜、儿童食品及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工作;完善“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点的管理,形成覆盖全区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测网络,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公布等制度;加强对食品添加剂销售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行为。
(四)强化餐饮业卫生监管
加快推进餐饮服务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和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卫生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卫生检验检测、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工作,加大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力度;进一步完善餐饮消费环节重大食物中毒与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和处理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重点做好30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的现场指导,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深化餐饮卫生规范化和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工程建设,实现废弃食用油脂定点回收工作从大中型餐饮企业向小型餐饮企业推进。保证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
加强保健食品各环节的监管,严格产品市场准入,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开展生产企业原辅料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开展对以讲座形式聚众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分工负责,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以创建省级食品药品示范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十大基础工程”,扎实开展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以《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在“改善民生,服务发展”中创业创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区政府继续与各镇(街道)及相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食品安全工作继续纳入区对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落实镇(街道)对村(居、社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考核,监管部门与主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认真梳理食品安全监管盲区,明确责任主体,逐步解决食品监管各环节之间分工不够严格、多头执法、责任不明等问题。创新督查手段,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薄弱环节的整治。二是巩固深化现代流通网建设。按照“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做好扩面、提质、增效,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全面完成“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全区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校(幼儿园)以上学校食堂达到100%定点配送或定点采购,其它农村学校(幼儿园)的食堂达到100%定点采购。全区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校内商店建成连锁店或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店内食品达到80%定点配送。积极扶持连锁龙头企业和配送中心建设,提高食品统一配送能力,农村放心店统一配送面巩固在75%以上、配送率80%以上。三是健全基层监督网络。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多员合一”整合工作,加强协管员管理,全年开展1-2次的业务培训,落实和增加相应报酬,提高人员素质,有效发挥作用。
(二)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
坚持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抓手,长效机制为保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采取行政执法与镇(街道)协管、部门协调与信息联系、食品信息公告与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相结合、加强食品安全监督与责任落实相结合等方式,大力培育食品安全示范村(居、社区)、学校、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示范点,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化工作,确保我区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检查验收。
(三)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为教训,举一反三,着力预防,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隐患。认真实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深入开展小作坊、小餐饮等“十小”企业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无证无照及证照不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整顿规范力度,加强大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深化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和提升废弃食用油脂和白条肉专项整治的成果。
(四)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十大基础工程建设
进一步实施“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中的十大食品安全基础工程,按照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思路,细化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加强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全方位无盲区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形成一条链监管的联动态势,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进食品安全三大保障体系建设
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抓好传统特色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推广食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全面构建区、镇(街道)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区、镇(街道)两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全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以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健全“四位一体”检测体系,保证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高效运作,落实年度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监管抽检计划,保障检测经费。
安全发展意见范文3
根据"全国生产月"活动工作布置,6月8日起局组织对各道路运输企业、在建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就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部署,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督查情况通报
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对各道路运输企业、在建工程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客运车辆特别是空调车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各客运站场现场抽查班车、旅游车、公交车40辆,其中应配备安全锤车辆15辆。通过检查存在问题主要有:安全锤缺失、行车记录仪无法正常使用现象比较严重;林文公司、山赤线二标、王岭线改造工程项目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未开展;在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十白线改建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隐患,特别是至今未建立安全台帐,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以打造"平安交通"为目标,以隐患排查为主线,以宣传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运管所、汽运总公司要重点开展对客运班车、旅游车、公交车,特别是密闭型空调车的全面检查,包括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配备、使用完好性的检查;车辆电路、油路、发电机、启动机等安全性的检查;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性的检查;GPS、行车记录仪使用正常性的检查等。及时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2、各单位要针对梅雨季节、汛期来临,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三防"预案,加强对临水临崖等山区道路的监控,遇有险情及时通报、清理。
3、加强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
4、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重点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方法、步骤程序的培训。客运企业可参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做法,为从业人员配备安全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5、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宣传,如安全咨询、车载视频宣传、图片宣传、发车前安全提醒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突发事件安全逃生等知识。
6、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场及行车途中的危险品查堵工作,严格禁止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安全发展意见范文4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28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意见》(浙安监管综〔20*〕76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就我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加强企业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我市各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在危化、机械制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试点,并进一步开展印染、建材、造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督促建筑、交通等相关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的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规范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根据我市的实际,目标实施分推广和提高两个阶段。
2009年至2010年为推广阶段。重点做好危化、机械、印染、水泥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根据省研究制定其它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标准的进度,再启动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到2009年底,力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省级标准的3家,机械制造企业达到省级标准的4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建筑特、一级企业达标率100%,二级企业达标率70%以上,三级及其它企业达标率50%以上。
2011年到2012年底为提高阶段。在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稳步提高。到2012年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达标率达到100%;规模以上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率达到80%以上;建筑、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率达到100%;其它相关行业50%以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意识。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准则,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使企业各环节、各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使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地组合,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其安全技术状态,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和水平,消除隐患,控制好危险源,消灭事故。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带有基础性、长期性、前瞻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工作,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抓住关键环节,优先解决影响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状况好转的问题,真正取得实际效果,并认真做好先进经验的总结和推广等工作,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工作的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从标准、目标、责任、控制、考核、信息等环节着手,逐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一是使安全生产标准系统化。在各个行业和领域以及企业形成全面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二是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各镇街道要按全市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区域特点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提出年度达标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三是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责任。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时,关键是要把依法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的规定,落实到企业这个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采取措施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到企业和企业的各个岗位,形成层层负责、配套联动的责任体系。四是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网络和监控机制。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关企业、车间、班组、岗位要有人管,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网络,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五是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制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制定考核评定办法,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企业要对车间、班组、岗位建立检查、评比、考核制度;对企业的考核评定工作由安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也可以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
安全发展意见范文5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1、总体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富强*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服务指导为手段,明确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向村镇延伸,形成管理工作全覆盖,坚决遏制村镇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全力防范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目标。按照城乡统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消除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盲区;建立乡镇建设服务机构,完善服务职能,搞好乡镇建设工程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培训,全面提高乡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村镇工程分类管理与办理程序
1、分类管理。村镇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工程,居民自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以及其他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简称“限额以上工程”),严格按照《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由县建设局实施监督管理。
村镇范围内建设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不包括30万元)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不包括300平方米)的市政基础设施、生产性建筑和村庄建设规划区内的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的建设活动(简称“限额以下工程”),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河北省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手续报县建设局审批后,交由各乡镇政府管理。
2、办理程序。限额以上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限额以下工程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还应办理县建设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限额以下工程由投资者向乡镇工程管理机构申请报建手续,乡镇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审批、跟踪管理、竣工验收。村镇范围内所有加层的扩建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竣工验收前要确认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内容,工程应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建筑材料合格证明和施工管理资料,以及施工队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业主要组织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安全发展意见范文6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对外贸易和国际形象,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世界各国政府,特别是生产力发达的国家在新形势下发展本国经济所选择的一个基本原则和发展模式。安全无污染的畜禽产品是健康养殖的重要体现,养殖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走可持续产品安全因素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养殖业生产现状,提出了减少养殖业污染、确保畜禽产品安全、实现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1 我国养殖为发展和畜禽产品安全体系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养殖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我国的肉类和禽蛋产量均跃居世界第一位,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畜牧大国。但是,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负面影响以及畜禽产品安全状况却不容乐观。
1.1养殖环境污染严重
1.2畜禽疫病形势严峻
1.3畜禽产品安全令人担忧
1.4技术壁垒日益突显
1.5安全控制体系亟待健全
2 保障畜禽产品安全,实现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应对策略
可持续发展的养殖业是一种不造成环境恶化、技术上适当、经济上可行、社会上能接受的养殖模式。发展可持续养殖业要保持生态上的平衡性、经济上的持续性,防止畜禽疾病的传播,保障畜禽产品的安全
2.1维护生态养殖系统平衡
2.2加强畜禽疫病防控工作
2.3推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程
2.4完善标准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