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长征精神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长征精神范文1
精神损害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名誉、姓名、肖像、荣誉、身体、健康、生命,名称等人身权利给受害人的人格、精神、尊严,信誉、品格等造成的非财产上的损害。对于该种损害,早在罗马法中,就规定了赔偿制度,即人身伤害的慰抚金赔偿制度。真正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出现在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其完备的制度形态以《德国民法典》的颁布为标志。《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都规定了“财产以外之损害”即精神损害的赔偿制度。人存在于社会之中,必然存在物质利益与人身的非物质利益,并且这两种利益构成密切的关系。在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精神权利的价值,重视个人感情和感受对于人存在的价值,重视精神创伤精神痛苦对人格利益的损害。在这样的观念指导下,确立人身伤害的精神赔偿制度是顺应历史的发展。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我国《国家赔偿法》只是规定在特定损害造成名誉权,荣誉权损害时,由赔偿义务机关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只是一种承担精神损害的责任形式,而不是一种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方式。也就是说,《国家赔偿法》规定对精神损害只是予以补救,而不是赔偿损失。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国家赔偿法基本上将非物质性的精神损害排除在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外。
将精神损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首先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与必然趋势。随着生产趋于高度社会化,社会生活已变得日益复杂起来,传统的国家管理方式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国家对社会的事后监控逐渐转向越来越多地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控;行政管理机关的数量也剧增,政府积极干预社会经济生活成为现代社会运营机制的重要因素。由于行政权力的极大随意性,因此政府的干预极易滥用权力,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法治首先要求建立对行政权力的严格控制制度。建立完善的国家赔偿制度就是监督,控制行政权力的有效途径之一。所以,将精神损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不但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促使行政机关更好地行使职权的需要。
其次,精神损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实行民主与法治,是现代国家共同的旗帜。依法治国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必须实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都必须平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违法者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机关,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过程中,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实现法治必须支付的“成本”。国家赔偿法只赔偿人身权中的物质性利益,不予赔偿精神性损害的规定,不利于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任何程度的人身伤害都会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这种精神损害除了肉体伤害本身以外,还会导致肉体病痛与不便,能力及社会评价降低、丧失或降低对于生活乐趣的享受,以及心理上对上述不良状态所产生的消极否定情感即精神痛苦,因此判决侵权人对受害人予以精神损害赔偿,往往比非财产性责任方式更为有利。国家对于受害者的精神予以赔偿,其意义并不在于赔偿金本身,而在于对受害人价值和人格的尊重,体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作为相对人的公民之间在法律面前的平等。
再次,精神损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是维护法律规范一致性的需要。在民事领域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被正式确立起来。而在行政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还未将其正式纳入法律规范体系。按照法的一般原理,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多个法律部门共同组成。民事法律中已经确立了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规定,在国家赔偿法律制度中,也应当确立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赔偿制度,使国家法律的规定具有一致性,从而维护国家法律内容的统一与完整。况且,《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已为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行政赔偿范围奠定了司法实践的基础,只是侵权人是行政机关而已。所以,从这一层面上说,行政赔偿也应将精神损害纳入其中。
长征精神范文2
一、新时期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有效机制是思想政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
1.搭建监督机制。从审计机关的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两个不同的层面,对审计人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进行监督和监察,以保障其行为合乎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理念。
2.构建竞争机制。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审计思想政治工作中,以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激励机制,让审计人员爱岗敬业。
3.推行民主机制。重大决策征求更多的意见建议,构建良好的思想政治工作民主气氛。
4.考核机制的构建。通过严格考核制度的推行,对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目标监控和量化管理,以促进审计目标实现与审计效果提升。
5.惩机制的建立。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先进人物和组织,从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两个层面加以激励,以提升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成效。
(二)抓好示范、典型带动是思想政治工作健康开展的有效措施
为了保证新时期的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的健康开展,需要实施典型带动策略,注重发挥先进组织与典型人物的示范作用。为此,需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与广大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坚持原则和廉洁自律,对其他同事和审计人员产生影响与带动作用。同时,应树立相关方面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出争先创优和勤奋向上的良好氛围。
1.连续性。在新时期的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中,树立起来的思想政治先进典型应该能够经得起时间和事件的考验,在相对较长的时期内都能够起到激励作用。
2.先进性。思想政治工作树立的典型一定是大家公认的学习楷模,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思想道德素质都能得到审计人员的认可。
3.代表性。先进典型需要在多个方面或者某个方面具有突出能力和素质,以便能够让其他审计人员从中获得工作态度的激励和工作潜力的激发。
(三)健全组织领导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基础
在对审计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层面,一般要求审计人员摆正位置,将思想政治工作视作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在常规议事日程中加以重视。应坚持思想政治和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步推进,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审计业务的成效,借助审计工作中必要的指导思想,在审计实践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取得更多成绩。同时,在这一过程中,通常要构建审计现场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网络。其中,党支部书记一般被视作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与组织者,通常会定期组织审计成员进行学习和培训,然后通过多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在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制定出适合实际情况的审计计划;而相关科室还应配备政工员等职位,以便组织审计人员学习相关文化和精神,全面推进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
(四)强化思想教育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
在新时期的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中,应该紧密结合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以便体现教育的广泛性、教育对象的针对性和教育方法的灵活性以及教育效果的即时性等特征。在教育内容方面,一方面,应关注审计工作人员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宗旨观念,另一方面,还应充分考虑审计工作的现实情况,最大限度地提升审计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而在教育模式层面,应始终坚持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的形式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同时,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突出重点,提升审计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这样,不但能够提升审计人员的旗帜信念,还能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审计现场工作;更重要的是,借助对审计人员思想政治道德的强化,能够提升其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信心,在自觉廉洁自律的过程中,更好地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为新时期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支撑。
二、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与困境
首先,在当前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社会利益关系持续调整与优化,社会公众的价值取向与人生追求均表现出了多元化的形态。在这一时代环境下,审计人员的思想行为就呈现出较强的独立性与多重选择性,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还能够表现出多变性与差异性的特点。此类现象的出现,让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显得更为复杂,只有面对与处理其中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思想政治工作才会顺利推进,否则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为此,应主动适应新时期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水平,提升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其次,在大量现实因素的影响下,新时期审计现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困境还体现在思想政治工作不及时、现场审计实践缺位和兼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同时,由于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较差,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即便审计人员通过了一定的思想交流,但是由于缺少针对性,思想政治工作成效不显著,思想无法互动,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究其原因,是由于新时期审计现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性不足,表现出了多元化的趋势,导致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缺位。
再次,在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我国很多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处于较低水平,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审计事业的发展在人员配备方面亟待加强,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的审计现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审计结构越来越复杂,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的今天,审计人员在抵制腐朽思想侵蚀方面需要作出更多努力,除了要主动应对消极因素的影响外,还应注重审计机关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当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基层审计人员在思想方面容易与物质利益联系在一起,倘若其不具备或者缺乏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就很可能在审计实践中迷失方向,作出违背审计道德的行为。
最后,也应看到近几年,一些审计机关给出了建设学习型审计机构,强化文明审计和实行审计转型的通知和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各级审计部门思想政治建设,为审计现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能的有效发挥和建设性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还应看到,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正在对审计现场产生显著影响,不但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无法跟上审计形势发展的问题,现场审计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大量薄弱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审计质量的提升。比如,一些审计人员违法违纪的事件时有发生,其行为最终演化成了负面的审计舞弊事件。
三、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的纾解路径
(一)审计手段与机制创新
为优化新时期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的氛围,提升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层次,让思想政治工作的时效性得到增强,同时提升覆盖范围和影响力,就应该注重借鉴有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在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中获得养分,将其应用到新时期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之中,并借助一切手段,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与影响力。借助集中学习讨论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的形式,进一步提升新时期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审计教育模式创新
为了提升新时期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绩效,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与措施,在工作中不但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人,还应发挥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去尊重人、关心人、帮助人,借助审计现场的工作与审计人员进行交流与沟通,以获得审计人员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应借助灵活的工作方法对审计人员的思想变化做出反应,通过务实的工作状态最大限度地贴近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真正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功效。
(三)审计观念与思路创新
新时期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应借助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开拓新局面。为此,思想政治工作者应突破封闭保守思想,建立以开放谋发展的新观念,在错综复杂的国韧庑问浦猩笫倍仁疲确定审计工作的定位,借助实际行动对思想政治工作做出回应,对新时期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与规律给出正确判断。同时,要树立和市场经济保持一致的观念,全面考虑利益原则与层次性诉求,将先进性和广泛性有效统一,全面继承与发扬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传统。
(四)审计内容与方式创新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在新时期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中应注重社会主义义利观和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将理想信念教育视作核心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尤其在改革不断深入、利益关系产生重大变化以及社会公众心态失衡和相关不安全因素增多的当下,应将强化社会稳定教育视作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的必备内容。此外,还应借助经济发展对科技、知识的依赖,将普及科技知识和持续提升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视为审计现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便能够借此教育、感化与激励审计人员。
四、结语
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我党为实现自身政治目的与经济发展目标的积极活动,能够将人们的思想认识和行为统一起来。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改革的深水区,各种利益冲突不断上演,对于审计现场而言,应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始终将经济建设视作党的中心工作,才能让意识形态工作在党的工作中处于重要位置。同时,要在推动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让审计人员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能够获得更多前进动力。
长征精神范文3
在日前国家商务部公布的2006年度“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名单中,“富绅”品牌获评“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原中国畅销品牌),成为服装类唯入选的广东品牌。
据了解,此次国家商务部组织的这次“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原中国畅销品牌)评选活动是2006年以来商务部以“品牌万里行”为切入点,通过建立品牌评价、推广、促进和保护四大体系,全面推进商务领域品牌建设工作。8月份以来,全国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26个全国性的行业商(协)会向商务部推荐了677家企业,共计736个品牌。经过专家评审和消费者调查等一系列工作,综合各方意见产生220个拟入选,定名为“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除了“富绅”品牌外,还包括海尔电器、红旗汽车、蒙牛牛奶等著名品牌均榜上有名。此次品牌评选活动的收集、评选、公布等过程全部由国家商务部负责,未进行任何商业化操作,目前评选活动结果已由国家商务部在官方网站公布。
对于此次荣膺“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创立于1990年的富绅集团可谓是名至实归,作为国内著名服装生产企业,中国服装协会男装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单位,也是广东省服装协会副会长单位。富绅公司现有职工1800多人,具有日产2万多件衬衫及年产100万套其他系列服装的生产能力,从富绅产品投放市场至今这十多年来,富绅衬衫的销售量一直位居全国衬衫产品销量的前五位。目前富绅公司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设有50多个办事处,覆盖了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与国内近2000家大型商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富绅服装在畅销全国的同时,还远销欧、美、亚等多个国家与地区。由于富绅公司的雄厚实力和富绅产品的完美品质,使众多的国际名牌争相与富绅合作,以质量要求苛刻出名的日本客户也对富绅的产品深表满意。富绅公司完善的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把产品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使“富绅”牌衬衫的质量全面达到甚至超过了国家标准,符合国标JISL4117衬衫技术标准,并在国家的历次抽检中荣获“优等品”称号。公司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早在2001年富绅服装被确认为“全国服装质量过硬十佳品牌”;公司被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组委会授予“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光荣榜荣誉企业”,并被《中国质量万里行》授予“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无投诉用户满意品牌”。
近年来富绅公司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实施一系列大举措,包括在惠州市惠台工业区购买了16万平方米的土地建设富绅工业园:加强国际合作,以富绅(香港)有限公司和伦敦富绅办事处为依托,密切同多家跨国公司业务联系,打开富绅产品在国外的销售渠道,争取获得更多的出口业务;与英国罗森伯律师事务所紧密合作,为“富绅”品牌进入国际市场奠定法律基础。基于富绅公司在服装行业所取得的成绩,惠州市政府划拨3.5万平方米的土地,委托富绅公司建设惠州大型服装城,现已开始规划设计。公司计划未来几年,成为集服装研发、生产、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国际化大型服装集团。
2006年,“富绅”衬衫还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国家免检产品”称号,据悉,06年“富绅”获得国家、省部级各种荣誉十多项,品牌宣传效果显著。
长征精神范文4
再说,是药三分毒,一直吃会不会对身体不好?
虽说动了念头,但并不敢真停下来。毕竟总听人说,精神分裂症要是复发了,就更严重,更难治了。
其实,精神分裂症病人能否停药,得看他们如何衡量两者的代价。
停药,复发机会大
在抗精神病药问世后,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就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依然不太理想。首次发病的病人,经治疗康复者不足20%,其余80%在两年内复发;10~15年内不复发也不须治疗的,仅占17%。
复发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病人停药。
精神分裂症反复发作,会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包括病情更复杂、更难治,治疗费用增加;病人要反复住院,因此造成失业或失学;继发内科并发症,病情加重,甚至偶发死亡病例等。
若坚持服药,则可减少复发的危险。但到底得维持服药多久?
科学家们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结果表明,停药后复发的可能性会增加5倍,而且服药不到两年即停药的病人复发较多。因此,一般观点认为痊愈后,维持药物治疗至少需要两年。
痊愈后其维持治疗超过两年,是否就可以停药了呢?
很遗憾,最新的研究结果显示,即使服药超过两年,病人停药后大多数依然会复发。
用药,担心不良反应
虽然持续用药的精神分裂症病人复发的风险会少很多,但因用药而产生的不良反应又不得不考虑。那么,有无办法既减少复发,同时又降低这些不良反应的风险呢?
选择非典型的抗精神病药如利培酮、奎硫平、奥氮平、齐拉西酮等,是解决办法之一。
这些非典型的抗精神病药疗效更好,不良反应更轻,可减少病人自杀的危险及住院需要。
当然,非典型的抗精神病药会比普通抗精神病药贵,但由于其具有上述优点,实际花在病人身上的治疗总费用其实反而比较低。
除金钱之外,维持服药需要付出的另一个代价是,病人要定期到医院进行药物不良反应评估和身体检查。一般是3~4个月检查一次,但刚开始用药的病人,则每周都要进行检查。
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的维持剂量和治疗剂量相差不大,病情稳定的病人若要减少剂量,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减量应缓慢。
精神分裂症病人减药时,一般不会有不适,如果出现明显的不适、失眠和幻觉妄想等,应留意是否剂量不足。
编后语
长征精神范文5
精神损害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名誉、姓名、肖像、荣誉、身体、健康、生命,名称等人身权利给受害人的人格、精神、尊严,信誉、品格等造成的非财产上的损害。对于该种损害,早在罗马法中,就规定了赔偿制度,即人身伤害的慰抚金赔偿制度。真正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出现在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其完备的制度形态以《德国民法典》的颁布为标志。《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都规定了“财产以外之损害”即精神损害的赔偿制度。人存在于社会之中,必然存在物质利益与人身的非物质利益,并且这两种利益构成密切的关系。在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精神权利的价值,重视个人感情和感受对于人存在的价值,重视精神创伤精神痛苦对人格利益的损害。在这样的观念指导下,确立人身伤害的精神赔偿制度是顺应历史的发展。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我国《国家赔偿法》只是规定在特定损害造成名誉权,荣誉权损害时,由赔偿义务机关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只是一种承担精神损害的责任形式,而不是一种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方式。也就是说,《国家赔偿法》规定对精神损害只是予以补救,而不是赔偿损失。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国家赔偿法基本上将非物质性的精神损害排除在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外。
将精神损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首先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与必然趋势。随着生产趋于高度社会化,社会生活已变得日益复杂起来,传统的国家管理方式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国家对社会的事后监控逐渐转向越来越多地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控;行政管理机关的数量也剧增,政府积极干预社会经济生活成为现代社会运营机制的重要因素。由于行政权力的极大随意性,因此政府的干预极易滥用权力,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法治首先要求建立对行政权力的严格控制制度。建立完善的国家赔偿制度就是监督,控制行政权力的有效途径之一。所以,将精神损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不但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促使行政机关更好地行使职权的需要。
其次,精神损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实行民主与法治,是现代国家共同的旗帜。依法治国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必须实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都必须平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违法者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机关,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过程中,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实现法治必须支付的“成本”。国家赔偿法只赔偿人身权中的物质性利益,不予赔偿精神性损害的规定,不利于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任何程度的人身伤害都会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这种精神损害除了肉体伤害本身以外,还会导致肉体病痛与不便,能力及社会评价降低、丧失或降低对于生活乐趣的享受,以及心理上对上述不良状态所产生的消极否定情感即精神痛苦,因此判决侵权人对受害人予以精神损害赔偿,往往比非财产性责任方式更为有利。国家对于受害者的精神予以赔偿,其意义并不在于赔偿金本身,而在于对受害人价值和人格的尊重,体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作为相对人的公民之间在法律面前的平等。
再次,精神损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是维护法律规范一致性的需要。在民事领域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被正式确立起来。而在行政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还未将其正式纳入法律规范体系。按照法的一般原理,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多个法律部门共同组成。民事法律中已经确立了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规定,在国家赔偿法律制度中,也应当确立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赔偿制度,使国家法律的规定具有一致性,从而维护国家法律内容的统一与完整。况且,《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已为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行政赔偿范围奠定了司法实践的基础,只是侵权人是行政机关而已。所以,从这一层面上说,行政赔偿也应将精神损害纳入其中。
最后,国家对于精神损害予以赔偿,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国家赔偿制度的通例。在行政赔偿制度发达的法国,赔偿范围正在日益扩大,现在已经从物质损害赔偿发展到精神损害赔偿。1996年11月24日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在工程部长诉勒都斯兰德案件的判决中认为:尽管缺乏物质损害,儿子的死亡给父亲造成的痛苦是可以作为给父亲赔偿的充分理由的,从而在国家赔偿中承认了精神损害赔偿。
长征精神范文6
“两头饿狼来吃羊,要么羊变成披着狼皮的羊,要么变成像狮子般凶猛的羊,否则羊摆脱不了被吃的命运!”
所以,经销商试图向上下游发展,占据流通价值链中更多的环节,可惜这样成功的经销商太少。
因为终端运作及零售营销,与经销商传统经营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不少自建终端的经销商倒在了“帐款危机”上。
因为品牌运作及生产管理,与经销商传统经营有着本质的不同,所以我们看到很多向上买厂的经销商黯然出局。
面对上下游的挤压,面对向上下游扩张难度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经销商加入到“联合”或“整合”的行列中。
但此时的厂家也显得郁闷:不少经销商蠢蠢欲动,更有不少经销商通过整合或联合迅速做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厂家听之任之,自然会逐渐丧失对渠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强行制止?好像厂家没那个权力。经销商为何不能整合?为何要听厂家的?
所以不可能阻止!
既然不能阻止,那厂家能不能作为主角来“秀”一把,变相通过渠道整合,把渠道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心里呢?
这同样不能:
因为厂家的整合思路与经销商的整合思路有直接冲突!
因为厂家的资源很难满足经销商整合的需要!
因为人才的缺陷让厂家难当大任!
1. 厂家的思路问题:
经销商整合首要的是“和”而不是“整”,更不是人为的硬性控制!
厂家管理市场的基本出发点是对网络的控制,这种控制体现在要求经销商既能干还要听话。这样的出发点站在厂家的角度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在经销商的角度往往就是厂商矛盾层出不穷的根源。这样的出发点在厂家实施经销商整合的过程中导致了大量问题的集中爆发,很难一时解决,处理不好还会得不偿失。
实践证明:经销商整合首要的是“和”而不是“整”,这点恰恰是传统厂家无法理解或者愿意理解的,更不要说去做到了。经销商整合从“和”到“合”是需要过程的,“整”是手段,不是目的。经销商的“和”表现在“观念一致、目标一致以及资源与利益共享”,这个“和”是经销商之间的事情,不能参杂任何其他群体的观念意志,因此往往这种“和”从表面上看起来是无关厂家的,甚至是对厂家有威胁的,这也正是厂家无法真正成为经销商整合主角的最本质的原因。也正是这个原因导致了厂家对经销商整合开始的时候非常热心,从整顿和改造经销商开始,或者强行将整合对象的生意“合”到一起,但是经销商往往是听其言观其行,真正采取积极配合行动的不多,很难从内心产生积极的意愿,结果是貌合神不合,厂家折腾了半天渐渐就没有兴趣了,很多厂家主导的经销商整合工程就是这样无疾而终的。
2. 厂家的资源问题:
任何一个厂家只能让经销商发展,无法让他壮大!
除了汽车等单价很高的商品之外,经销商的经营品种一定是多样的,否则无法生存和发展。相反的情况是,厂家往往专注才能有竞争力,因此专家型的厂家很多,多数厂家也要求经销商像自己一样的专心和专注。这种竞争与盈利模式的差异,在经销商整合的过程中需要厂家认识清楚,并且客观对待。但是经常看到的事实是,绝大多数厂家认为经销商是依靠自己的某个品种发展起来的,自然要永远专注自己的产品,不能搞品种多元化,就像自己的儿女养大了一定要承接父业,不能另谋他就,否则就是忘恩负义,甚至是大逆不道。这种观点在厂商之间一对一的生意关系时问题还不算突出,但是在经销商整合的时候就显得十分的狭隘和自私,如果一个厂家希望以一家的资源供养一个经销商群体的成长,而且还要不断壮大,显然是不现实的,也是企业资源使用效率上无法做到的事情。
3. 厂家的人才问题。
厂家的人才最多胜任“销售顾问”,很难承担经销商生意顾问的“角色”
厂家为主角整合经销商遇到的另一个头疼的事情是人才问题。无论是厂家还是经销商自己,整合离不开人才,这种人才不是简单的销售经理或者管理人员,是懂得经营的生意人才。从现实情况来看,这种生意人才不是培养出来的,是实践中干出来的,甚至是职位逼出来的,不但需要知识、技能,更需要懂得做人、结缘以及自身的个人影响力。实事求是的讲,这样的生意人才在厂家除了老总之外是很难有第二人的,厂家里面最多的销售经理和业务顾问是做不了这种经销商整合生意的,因此,这种人才上的障碍使厂家很难成为经销商整合的主角。如果不正视这种客观现实而强行推进,结果是不会如愿的。
经销商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经营独立体,整合是这个环节最具有现实意义和充满商业机会的课题。对于厂家而言,如果要参与经销商的整合,抓住并利用这个机会,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简单从事,否则很可能自讨苦吃。
一场令人激动的演出,不光只有主角“光彩夺目”,制片、导演、配角等同样能享受成功演出的喜悦。
更重要的是每个角色都能从成功的演出中获得丰厚的收益!
厂家,做不了主角,是“性格”决定的。
厂家,试演其他角色,同样能有“巨大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