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1

摘要: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社会各界把更多的目光投向高校,对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也是日益关注。本文从分析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入手,从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重构、管理和服务并重理念的提出、科研绩效考核以及科研项目涉税问题的解决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为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高校 科研项目 资金管理

一、 引言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R&D经费856.7亿元,2009年全国高等院校R&D经费468.2亿元,5年间投入增加了388.5亿元,增长了82.98%,年均增长16.6%,远超过全国GDP的平均增速。为实现本届政府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标,科技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力。我国必须不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尤其是高校作为科技人才的集聚地,需要持续加强投入。

随着对高校科技投入的不断增加,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也日益受到重视。2012年开始,国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也逐渐加大对科研经费使用的追踪问效和审计力度,审计中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 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的功能还没得到充分发挥

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科学,预算执行刚性不足,控制不力,预算调整较为随意,缺乏依据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预算项目和会计科目之间衔接还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给预算控制带来一些麻烦。根据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类科研经费在申报时必须按照预设的预算项目编报项目经费预算,而根据高校会计制度要求,在核算科研经费等经济业务时,必须通过特定的会计科目来反映。由于会计科目和预算项目内涵不尽相同,不是一一对应关系。比如“数据采集费”主要指用于数据采集的人工费、差旅费、邮电费等,这一个预算项目所对应劳务费、差旅费和邮电费等三个会计科目。而且,在预算执行中,有些预算项目之间可以互相调剂,没有确定的金额和比例,给预算控制带来一定难度。比如,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要求,“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

(二)科研经费管理缺乏一个统一的办法,执行难度较大

科研项目根据经费来源的不同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纵向项目又有国家、省、市(厅)等不同级别之分,就国家级的项目就有诸如《“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横向项目一般根据委托方或科研合同的要求,有些甚至都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多种经费管理办法的存在,虽然有利于对各自的项目经费进行有效的监管,但是总的来说,由于各经费管理办法相互独立,不利于科研人员和高校财务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把握,影响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执行。

(三)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不到位较为突出

一方面,部分教师法制意识淡薄,他们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争取来的,尤其是横向科研经费,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课题组所有。另一方面,高校片面放大了财务、科技处等部门的服务职能,弱化了这些部门的经费管理职能,双方力量悬殊,导致高校经费管理相关部门地位不高,起不到很好的监督作用。再者,有的高校内审部门不注重对科研经费进行审计,这些都造成对项目负责人使用科研经费的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与控制,使科研经费支出存在无序性和随意性。

(四)科研项目经费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偏低

部分科研项目资金存在超预算范围、超支出标准使用的现象,如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绩效工资等人头费开支内容不合规、不合理,且占比较大。另外还有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差旅费,列支较大比例与本项目无关的办公费用等。科研项目经费结余过大,结题不结账现象依然存在,结余资金往往被用于非科研项目开支,这些都影响了资金使用绩效。

(五)科研项目涉税问题还比较突出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政部财综[2013]57号)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取得非国库集中支付来源的财政性资金,暂可向付款单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根据文件要求,高校从兄弟高校、全额拨款的科研单位和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项目经费,可以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应为非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各项税金。但是税务局却认为这些经费应该纳税,理由是根据国税总局的规章制度要求,只有经批准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与之有关的技术服务才属免税范围。还有,税务部门还要求高校就科研经费结余缴纳企业所得税,我们认为是不合理的。根据制度要求,高校不需对业务成本进行核算,包括科研经费,高校对科研用房、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以及科研人员工资没有对象化,均从教育事业费中支出,没有分摊列入科研成本。另外科研项目经费的目的是研究而不是盈利,根本不是经营行为,而且科研项目的研究是一种周期性的行为,有一定的研究周期,年末结余并不是最终的项目结余。因此,对高校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十分不合理的行为。

三、对策分析

(一)科学编制预算,完善预算调整程序

由财政部门牵头,进一步完善制定科学的支出定额标准,对科研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项目,制定明确的人均定额标准,并严格按标准编制和执行预算。同时,根据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材料费、测试费和协作费等项目,要赋予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合理的调整自,适当允许相近科目支出之间调剂使用,并强化预算约束。

(二)制定统一规范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众多,根据现行的经费管理办法,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支出项目及其范围也不相同。对所有的科研项目,均通过制定规范的经费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比照目前国家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规范项目实施单位行为。

(三)加强财务信息化水平

通过财务管理软件,对预算项目和会计科目进行对应和分析归集,使科研经费报表能够直接从财务账上取数,便于及时向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提供经费分预算项目的使用明细,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保证预算执行的科学性。

(四)进一步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和服务工作

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通过制定各类管理制度,赋予财务处和科技处在经费管理和监管方面的主体地位;要认真执行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各项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项制度,对人头费的开支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对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货物、服务采购一律按法定的采购方式、采购方法和采购程序执行;重点加强对科研项目外协经费的管理,建立外协单位定期审查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科研服务工作,服务和管理并重。要加强科研服务队伍建设,在财务处、科技处和各院系设立专、兼职的科研服务岗位,配合项目负责人开展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要加强对科研服务岗位人员和科研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重点强化科研项目负责人的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使科研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科研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科研活动、依照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五)建立科学高效的科研绩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明确高校绩效工资的政策范围,建议科研劳务费和科研绩效支出不占学校总绩效;根据高校科研项目的实际绩效安排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比重可适当加大,以充分体现绩效支出对项目推动的激励作用,同时可缓解科研人员找票报账的情况;强化科研项目结果管理,弱化项目结转结余管理硬约束,通过政府、企业购买科研服务的形式,将研究成果和科研产品推向市场,项目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好的,其项目结转结余允许用于安排其他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六)要进一步落实科研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要和财政部门加强协调,就高校科研项目涉税问题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明确高校科研项目的征税范围。要从鼓励科研和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角度出发,对科研项目的结余免征企业所得税,即使征收,也应根据科研项目的研究周期的净结余征收,而不能简单按各项目年末结余征收。Z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R].2013.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高校 纵向科研 经费管理 问题 成因

在我国,高校的科研经费一般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两大类。纵向科研经费是指高校承担国家、省、市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科研任务而得到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的科研经费、基金类课题经费以及学校预算安排的科研专项经费、科研配套等;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接受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或个人委托承担科研任务而取得的科研经费。要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完善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使国拨纵向科研经费使用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1.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

1.1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统一、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脱节。大多数高校的科研处负责项目申报、立项、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等科研管理工作,关注的是项目的级别和到账经费的多少;科研经费一般归口到校财务处管理,财务处本身业务量大,根本没有精力收集、整理具体科研项目的信息,加之观念上存在一些误区,认为科研经费只是一种代管经费,只进行简单收支核算,不参与科研前期、中期、后期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与科研部门容易造成脱节;项目负责人则认为实行课题负责制,科研经费是自己争取来的,上缴完学校管理费后自己理所当然地可以支配余额,任意划拨科研经费,不按项目预算范围与内容使用经费,出现经费使用不当和超支等现象。学校管理制度的不配套、不完善使得科研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1.2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

目前高校财务是根据教育事业费的会计制度来审核科研经费,并按教育事业费的核算模式进行简单的收支核算,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模式不能适应科研经费的特性,也无法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进行监管。科研管理部门对经费到位后的使用主张宽松,不加制约,不能为财务部门提供完整的科研项目信息;财务部门缺乏与科研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沟通的平台和信息共享,在不熟悉科研项目的运作过程的情况下监管科研经费的的使用;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预算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按预算开支,不合理开支时有发生。

1.3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广、项目类别及名称繁多,经费分类划分困难,有时同一项目从不同渠道均获得资助经费,而经费使用情况要分来源渠道上报,给科研课题的财务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及会计软件功能的局限性,项目的分层次管理和分级上报也很困难;科研经费的负责人多数对财务知识不是很清楚,往往不能按财务制度的要求报账,使财务人员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又不能违反财务制度,从而给财务核算工作增加了难度。

1.4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预算存在问题

科研立项阶段的经费预算存在的问题:一是编制“弹性预算”。弹性预算是一种有意夸大科研经费预算金额的行为。项目负责人上报的预算金额不是项目所需要的真实成本,而是在真实成本的基础上预留一定的空间和余地。二是编制“粗放预算"。大多数项目负责人都不是财务人员,缺乏科学的预算知识,加之有些项目负责人认为经费预算没有必要细化,编制项目预算时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表现出项目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三是编制“虚假预算”。虚假预算即虚报开支,将一些与课题研究无关的费用计算在内,以套取科研经费。

1.5 高校科研全成本核算难以实施

高校科研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由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协作研究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使用的可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差旅费等;间接费用指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水、电、暖费等;协作研究费指由外单位承担部分协作及加工的费用等。全成本核算应将科研项目消耗的所有资源成本纳入项目的成本核算中。但实际上科研用的房费、水费、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等都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从教育事业经费中支出;按规定科研收入计提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管理费的一部分是用于支付学校垫付的水电、折旧等费用的,但所提的管理费却成了科研管理部门的日常开支;高校的教学科研活动交叉进行,不能明确划分其用途,往往是用教学材料来作科研项目的实验,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课题费混用,造成科研项目的成本难以准确计量。

1.6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失控。在高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模式下,存在着科研管理部门、二级院系、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多头管理现象,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处于多头管理又都不管的状态;财务账只反映科研资产的金额,设备处只负责购置科研设备的数量、品名、规格;科研设备的利用率财务处不清楚,不知道科研设备的购置、利用是否合理,从而造成科研设备重复购置和利用率低下的浪费现象;科研资产验收入库的手续也不完备,购置后的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大都由课题组保管使用,在科研人员工作调动和岗位调动时,由于没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可以随意带走;还有的科研人员为了逃避国有资产的监管,将购置的国有资产设备拆分成材料、消耗品等开具发票,造成学校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1.7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监督中存在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缺少必要的审计监督。高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较多,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课题经费要纳入学校统一核算,但由于这部分经费牵涉到学校及某些个人利益,管理的阻力很大,更谈不上监督;政府审计部门也很少对其进行专项审计,学校内部监督制度也不健全,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很少过问经费使用情况及效益,使经费管理缺乏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

1.8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中结余资金问题

科研项目完成后,课题结题不结算。多数高校科研项目在通过验收、完成结题后,未将剩余经费在财务部门进行结算而继续用于其他支出。结余经费不结算,使财务部门无法对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经费进行成本归集、分析与效益评价,表现在每年的财务报表中已通过验收的项目仍然有余额,不能客观反映学校目前实际的科研情况。多数高校科研经费实行指标卡管理,个别单位经费卡管理不严,结余经费数额不清,有的项目负责人手中持有好几个经费卡,时常有经费使用中互相串用的现象。

2.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2.1 高校中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过于宽松

科研经费报销中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既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更主要的是许多学校在科研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在课题制下,科研经费到款后学校除扣去管理费,剩下的经费全由课题组自行支配,缺乏对科研过程尤其是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许多高校为了鼓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争取多报项目、多争取项目,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都比较宽松。如为了充分调动从事科研工作的教职工的积极性,许多院校在科研经费到款后学校只提取少量科研管理费,而没有对科研工作进行细致的成本核算,对于学校通过科研工作取得了多少经济效益并不关心。一些高校认为科研经费为预算外经费,无需从严管理,而只要课题经费能进学校就行,至于学校通过科研工作取得多少经济效益不够关心。不少高校科研所用的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等都从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2.2 支出预算与经费开支不一致

国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对支出预算的要求是本着量入为出、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预算表,并规定了预算表中应包含成本收入和支出项目,但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中仍存在经费开支与支出预算不符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国家财经制度方面,由于制度对科研经费的人工费、资产购置费、通讯费等范围存在限制,无法据实列支,导致申报时的支出预算无法准确制定;此外,高校的科研项目多为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具有不确定性,加之物价上涨、工资上调等原因,易发生价差,导致经费支出增加。国家或项目归口单位专项审计不及时,学校审计部门日常监督也不够,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本应是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然而,科技部门“重立项,轻跟踪",财务部门“重决算,轻预算",审计部门人员编制不足等问题,造成项目经费使用缺乏全程的跟踪监督。

2.3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般情况下,高校对科研经费购入的固定资产都能纳入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但对固定资产购入后的使用和项目结题后的资产移交、清理,高校却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的规定:“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即科研项目在结题后,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办理移交手续将固定资产移交给学校。但因为缺乏相关的固定资产使用和移交制度,很多固定资产滞留在科研人员手中,致使国有资产流失。而固定资产无法统一调配使用,则难以避免重复购买和建设,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

2.4 高校普遍上成本管理意识淡薄

大多数高校很少进行成本核算,高校更多的是注重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和社会效应。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是学校的成本意识淡薄造成的。由于高校是事业性质的单位,很少进行经营活动,所以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对科研人员在学校从事科研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如房费、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电话费等小额费用,并未进行认真的考虑,往往均在事业经费列支,而这些费用汇总后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挤占了学校正常的公用经费,也无法反映科研经费支出的真实情况,使科研经费的成本核算不准确。

2.5 制度不全、责权不明形成资金结余

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权不明确。科研项目经费的委托方认为科研经费的管理权随着经费的转移由委托方转移到受托方,而受托方则认为对课题经费缺少自,认为经费是课题负责人中请到的,使用权在他们自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从管理者到课题负责人都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使得一些制度和规定执行不力。高校没有真正实施有效的管理,尤其是结余经费的管理在一些高校成了真空地带,变成了课题组的自有资金,经费使用随意性很大。形成结余经费原因主要是:职能部门在结题结算过程中缺乏对项目合同的协调监督、课题组在项目完成后极少主动申请结算。形成结余经费的具体原因:预算结余。立项时的预算往往不能全面反映执行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2)核算结余。高校科研经费核算制度不完善、不规范,没有进行成本核算,结构不合理。 (3)政策性结余。绝大部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宽松,对高校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的使用等只是提取管理费,用教育经费购置科研设备,使得本应购置科研设备的经费部分结余下来。(4)非正常结余。由于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课题负责人在使用经费过程中,人为减少项目成本,挤占、挪用教学经费、尤其是实验材料,造成不正常的结余。(5)重复结余。目前国家科技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研究人员可以从不同的来源渠道获取重复资助,从而造成科研经费结余。

3. 高校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3.1 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

高校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学校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科研部门、财务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实行“三位一体、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3.2 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各高校要针对当前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针对当前纵向、横向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立和完善校内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在制度中应明确规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办法和审批手续等,对科研项目经费中的人员费、评审费、管理费等也要做出相应的规定,使财务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做列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觉遵守有关的财经规章制度;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也有利于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的沟通和理解,减少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在报账过程中的矛盾。

3.3 强化纵向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科研项目立项的关键是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实事求是地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核算课题本,这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基础。从国际上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来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效手段就是经费预算管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主要由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对资源进行合理的计划及编制,结合经费估算和预算的方法技术制定合理的项目预算,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系的基础;项目确定不等于确定经费,我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模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就是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借鉴国外经验,实行根据项目计划任务编制项目全额预算,经过评估和审核后确定经费。因此,科学编制预算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构建科研经费管理体系的基础

3.4 建立健全全面成本核算制度,

高校应加强对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管理。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是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组成部分,各高校应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成本核算制度,来确定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合理水平。其中,项目管理费可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规定的比例由学校安排使用;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学校制定管理办法予以规范,但目前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提取的项目管理费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统筹使用。人员经费、业务费等其他各项支出,各高校应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的要求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3.5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目前,高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结题不结账。各高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有关信息。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六个月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办理结账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有权按照校内管理办法予以结账。

3.6 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学校使用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都属于国有资产,应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资产的处置和使用(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私利。各高校要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管理和保护,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执行。

3.7 高校应建立具有统一控制力的监管体系。科研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特别在宏观层面上,应强化其适应性与回应性管理体系,通过法律规范逐步完善,做到有法可依。首先,在科技管理部门内部,按照现代管理体制设置,遵循权力制衡原则,决策、执行与监督部门相互独立,并在其内部形成闭环控制系统。在这种个过程中,注重审计的重要作用,从合规性传统审计向合理性绩效审计转变,实行定期审计与随时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其次,是科研承担人所在单位的监管,这是科技经费监管的基础。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将课题经费作为校内部门经费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审计、专项检查、绩效考评等手段及时了解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对各部门、单位的课题经费管理加强指导,加大财务、审计监管力度。

参考文献:

[1]金云美,《高校课题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事业财会 2005(6)P57-58

[2]陈维忠,《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商业经济2005(3)P66.67

[3]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M],教财〔2005〕

[4]陈少杏,《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科技信息 2007(24)P176-177

[5] 王正勇,祝慧洁,边丽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控制对策研究[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

高校是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是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随着国家教育体制和科研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所承担的科研任务日益增多,不仅增加高校的收入,促进高校学科建设与高质量人才培养,也提升了高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本文对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新时期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基本思路。

一、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在及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机制不完善

由于科研体制改革和科研资金管理制度的不断变化,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层次多、涉及面广,有来自教育部、科技部、市教委及国家自然基金、社科基金会等部门下拨的纵向科研经费,也有社会其他部门和企业进行科研合作、咨询及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横向科研经费[1]。目前对于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方法,严格按照国家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和科研项目预算开支进行管理;横向科研经费是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强调的“建立和完善校内横向科研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执行。如此多的管理办法给高校科研、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不便。

(二)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完整

高校科研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是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和协作研究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差旅费等;而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水电费、支付依托单位课题的人员费用和其他行政管理费用支出、现有仪器和房屋的使用费和折旧费等。而实际上科研项目研究一般和教学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的,科研项目所用的房屋使用费、仪器设备折旧费、实验材料费、水电费、科研人员工资、奖金等都不计入科研成本,从教学事业费用中列支;学校按科研收入提取的管理费,一部分用于支付垫付的水电费、折旧费等,一部分成了科研部门的日常活动经费[2];高校教学和科研活动往往是相互交叉进行,难以合理区分教学、科研各自承担的费用比例,造成科研经费成本核算不准确、不完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的准确性。

(三)忽视了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高校在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严重失控。目前高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模式,存在着科研管理部门、各院系、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多头管理现象,造成又管又不管的状况;财务账面只是反映资产的金额,不知道设备购置、利用率是否合理,设备管理部门只是负责购置设备的数量、品种,资产验收入库后,都属于课题组或负责人保管使用,特别是在人员工作调动时,不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物随人走。还有的科研人员在购置仪器设备时,为了避开固定资产的验收,将其化整为零,拆分成材料,开具多张发票,造成学校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四)科研项目经费结题管理有待规范

高校科研项目普遍存在着科研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评估,但在该科研项目支出中不作结账处理,结余资金仍按原有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管理的现象,这就是所谓的“结题不结账”。由于现有的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缺陷,导致科研项目预算不细化,管理不科学,支出弹性大,为科研项目不结题提供了可能。许多科研项目中固定支出不能进行清理,结余资金不能分配,造成有限的教育资源浪费。而且科研项目长期挂账,增加了管理成本,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影响了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效率和效果,同时也增加了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及管理的难度。

(五)科研经费项目管理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相脱节

高校现行的科研管理体制是科研部门负责项目的申请、立项、结项、合同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监督;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预算、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科技管理部门侧重于科研项目的数量和成果。财务部门侧重于科研经费的核算,不了解项目的预算和进展程度。这就会造成管理部门之间都从各自角度出发开展科研管理工作,而科研项目的业务状况在管理上处于无部门监管的真空状况。

二、新时期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基本思路。

(一)完善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高校应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的新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制订一套严格的科研管理办法。对于纵向科研经费应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文件中的规定,“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计划书)要求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3]。加强科研外协费的转拨管理,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科研协助之名,将科研经费转入非协作单位或个人账户,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对横向科研经费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制定适合本学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开支范围和口径,所有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应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设立账外资金、“小金库”。

(二)建立严格的科研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一套操作性强的科研经费支出与审批办法,明确规定科研经费和开支标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管理体制,建立以院系为主,管理部门为辅的科研经费审批制度。实行项目负责人和所在院系主管院长审批的审签程序,但对于科研经费大额资金的支出,必须由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校长审批。建立高校科研经费课题负责制,简化财务审签程序,只要在科研经费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只需项目负责人和院系领导签批就能报销。同时缓解了科研经费签批程序多,报账难的问题。

(三)规范高校科研活动中的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

高校对于科研活动中固定资产的管理,除科研项目合同规定外,凡是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的统一管理。高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核算、管理和处置,以达到“统一管理,资源共享”,避免资产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科研项目负责人应配合学校进行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维修、报损等购置,尤其在项目结题时,及时办理资产的移交、清理、变更手续,防止帐外固定资产流失,提高资产利用率。

(四)建立科研经费多级管理财务核算体系

高校财务部门应结合国家有关规定,从本学校的实际出发,利用财务核算软件设置科研经费多级管理模式的账套来进行分级管理。科研经费多级管理财务体系采用纵向经费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横向经费执行比例控制的办法。具体就是在财务核算体系中,对每一项科研经费设置四级明细代码。一级码为科研属性代码,即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二级码为部门代码,即科研项目所属院系;三级码为项目代码,即项目的具体名称;四级码为预算分级代码或比例代码,即纵向项目预算中支出明细科目或横线经费中比例控制的明细科目。这种多级管理模式代码的设置,使每一个项目从立项到结题在财务核算体系内都有完整的、独立的核算流程。当科研项目结题时,按照真实的财务数据编制科研项目决算表,其数据与项目申报预算口径一致,可以直接作为科研项目审计数据使用。实现了对科研项目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科研经费多级管理的财务核算体系,不仅符合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还为财务部门与科研人员之间搭建实时沟通的桥梁,把科研经费执行情况通过学校网络平台及时反馈给科研人员,同时极大简化了会计核算手续,最大限度地为科研人员服务[4]。

(五)制定配套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

高校应按照《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及高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对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结余资金进行审核、结算。科研部门要及时和财务部门联(下转第39页)(上接第36页)系,共同制定校内科研经费的结账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剩余经费的管理,明确科研课题的结账时间和课题剩余经费的使用方向。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执行签订的科研合同,按规定时间办理结题手续,及时清理结题经费,避免长期挂账报销,因特殊原因确实延期结题的,必须按程序提前办理科研延期手续[5]。对于不按时间结题的项目,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结余资金退回拨款单位外,学校有权收回结余经费,并设立“科研发展基金”科目,归集已经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用于引进人才,其他研究发展项目的启动经费基金、科研仪器设备的运转的维护等。高校还应建立经费结余奖惩制度,鼓励将结余经费用于自主课题研究方向,积极开展科技创新。

总而言之,在高科技发展的今天,“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大对科技投入力度。高校拥有一支庞大的研发队伍,科研经费必将逐年增长。因此,我们必须用发展和积极的眼光,本着高校自身的发展优势和特点,不断积极地探索适合自己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模式、新途径,从预算、执行、核算各个环节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使高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丁菊芳.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会计之友,2011(10).

[2]周芦慧.基于绩效管理下的高校科研管理经费财务管理[J].会计师,2011(11).

[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 科研经费; 管理体制; 运行机制

近年来,国家投入的科技经费总量不断增长,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从2008年的4 616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1年的8 610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54%提高到1.83%,总量居世界第3位(孙自法,2012)。随着科研经费总量的不断增长,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已严重制约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建立适应科学研究发展规律、激发活力、相对灵活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及管理现状

(一)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及结构

高校科研经费按照来源渠道大体分为两类: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指列入国家、地方政府科技发展计划,并由政府财政直接拨付资助的科研经费;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相关科技计划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等。横向科研经费指承接国外企业或国内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项目经费。以2009年为例,教育部直属高校科研经费收入为276亿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占62.83%(高杰等,2011),这说明高校目前科研经费收入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

以某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十一五”期间国家拨款来源结构为例,其中科技部主管项目占纵向科研项目的19%,其他各部委项目占41%,基金类项目占23%,军工项目占3%,省级类科研项目占14%。各部委拨款占纵向科研项目的60%。可以看出,国家科研经费拨款管理体制是采用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重大科研经费拨款都是通过国家各部委立项、审批、下拨,经费管理实行财政部及主管各部委双重管理。

(二)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高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多采取科研管理部门、学院、财务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管理科研经费的管理模式。科研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立项、合同、项目实施、验收的组织管理;学院负责对本单位科研经费的组织管理及监管;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核算的组织管理。

科研经费一般采用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实施“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单独记账、专款专用”管理体制。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核算基本实现了精细化管理,所有科研项目可按照不同的预算分类,分项控制,分项核算。科研经费核算既可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科目分类核算,也可按照不同主管部门项目预算支出分类的要求进行预算明细核算,实现了所有科研项目核算信息公开、透明,教师通过校园网可及时查询项目收支结余情况,实现了财务核算、查询信息最大化,满足了不同管理者的需要。

(三)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机制及控制机制

为保证科研项目经费安全合理使用,高等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济责任机制及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如:项目负责人经费印鉴备案机制、经费支出报账审批机制、预算审核机制、固定资产验收审核机制、资产处置报废审核机制、科研经费外拨审核机制、银行卡支付劳务费的发放机制、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的运行机制等。完善的运行机制及控制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控制和防范了财务风险。

以某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合同管理、招标采购管理为例,该校制定了《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对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授权、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单位未经学校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各种合同协议。科研管理部门只负责学校组织科研收入的协作合同及预算中明确的外协经费合同的签订。科研经费支出所涉及合同全部由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签订。财务部门设立重大项目资金管理科室,负责对采购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的财务监督,严格控制无合同、超范围、提前支付等现象的发生。合同签订、合同审核归口管理、分工负责,有效防范了由合同引发的各种经济纠纷,有效控制了商业贿赂,防范了资金支付的财务风险。

二、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管理办法过多,执行难度大

国家对纵向科研经费的管理,财政部、科技部等主管部门针对不同的科研项目出台了不同的管理办法,目前执行的管理办法有近20项,如:《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等。不同的科研项目经费,有不同的管理办法,执行较为混乱。以某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为例,2011年末有科研项目6 000多项,有的教师同时承担几个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科研人员要投入很大的精力去了解不同的政策标准、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不同的科研报表;财务审核报账人员也要区分不同的项目执行不同的政策标准、不同的预算分类等。这种制度体系,给项目承担单位及承担教师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政策规定多年不调整,严重脱离实际

高等学校目前执行的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大多是2002―2007年间出台的,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是2002年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是2006年的。近年来,科学研究飞速发展,经费总量大幅增加,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是变幻莫测,但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多年不变,已严重脱离实际,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科研事业以及市场经济。如:2006年现仍在执行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起咨询费标准300―400元/人・天、200―300元/人・天。在当时,这个标准可能很适合,但目前专家咨询费远远高于这个标准。为支付高额的专家咨询费,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只能虚报经济业务,造成科研经费列支不真实、虚构经济业务等现象的发生。再如:目前纵向科研项目编制预算都要求遵循《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313号)中规定的开支标准,这一标准是国家2006年出台的,其中伙食补助50元/天,公杂费补助30元/天。近年来,国内物价飞涨,这一标准远不能补偿教师出差的费用开支,特别是野外实习、野外考察,条件极其艰苦,偏低的补助标准甚至影响到教师出差野外搞科研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科研水平的提升。

(三)政府管理权力过大,层次过多,限制过死

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经费预算的审批、调整都需要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政府对科研经费管理层次过多,限制过死,项目承担单位难以及时灵活应对。以国家地球探测计划项目为例,政府对项目经费管理的层级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科学院(项目办)――学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预算的审核、调整需层层上报,项目大额招标采购,项目办需派人参加。这种层级管理的体制造成科研工作效率极低,经费执行速度慢,影响科研工作进程。有关管理办法规定,预算调整按照立项预算审批程序上报,但目前上报的纵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方案从未得到过批复,相关规定形同一纸空文,实际工作中根本无法执行。在现实工作中,重大项目从执行到结束需三年左右时间,因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三年前上报的预算与实际执行会有很大差别,但学校管理层基本没有决策权。由于调整预算批复难度大,所以教师只能自己想办法,以虚假经济业务处理。另外,项目结束后形成的资金结余要按原渠道返还的规定也严重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很多教师申请纵向科研项目就是为了评定职称。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出台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政策有些调整,其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如需调整,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批,但设备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笔者认为此政策简政放权还不够,此办法也仅限于科技部管理的项目,其他纵向科研项目的预算调整审批权还是没有下放。科学研究是一个不断探索发现的过程,科研经费预算及预算执行也应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有所变化,另外市场经济物价水平、先进的技术装备等也是在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所以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程序应力求方便快捷。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比例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管理不科学

高校科研经费按性质可分为:机构投入即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投入、竞争性项目投入、稳定性基本科研经费投入。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年可获得国家投入的基本运行费、开放运行费、设备费。竞争性项目经费靠教师申报争取,所以每年收入很不稳定。稳定性基本科研业务费是高校可自主安排的为数不多的科研经费,但其收入比例太少。以2011年教育部所属高校为例,基本科研经费仅占科研经费总额的4.9%。稳定性科研收入一方面是经费比例小;另一方面是资金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按照零余额支付,年末学校未支付的额度全部返回财政,年初返还。近年来,财政部等主管部门采取各种措施,狠抓预算执行工作,加大了对零余额专项经费拨款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检查,建立了预算执行与下年预算拨款挂钩的制度。财政部、教育部分别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央教科文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教〔200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行部属高校预算与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11〕1号),文件规定“年底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大于当年预算的,全额扣减已下达的第二年预算控制数;年底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小于当年预算但大于当年预算70%(含70%)的,扣减已下达的第二年预算控制数的70%”。教师争取科研经费很不容易,都担心经费被收缴上去,为实现预算执行进度,年末突击花钱现象极为普遍,这也是造成虚假经济业务的一个原因。科研经费有很多特性,将高校基本科研经费纳入零余额财政支付体系,不符合科学研究发展的规律性。

三、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建议

(一)减少政府管理层次,管理重心下移

在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层级中,高等学校处于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的第一线,他们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自身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最了解,政府应扩大高等学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权限,把政府部门过多的权力下放到一线的管理单位,充分发挥基层管理单位的作用,调动管理潜能,提高工作效率。政府应通过法律、责任、诚信、利益的管理理念引导科技管理,提高管理效益;通过统一的法规制度、预算管理控制、信用卡支付、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计等手段,从对科研经费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如:预算审批后,在预算额度内支付劳务费、专家酬金等开支标准应由市场决定。科技创新需要充满活力的人才聘用机制、开放机制,这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应准许科研经费短期聘用高级人才,为科学研究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增加稳定性科研经费拨款,纳入单位基本账户管理

科学研究是探索未知,不断发现、不断探索的过程,需要有稳定的、连续的科研经费作支撑。稳定性科研经费为教师自由探索科学研究提供了保障,是教师的种子基金,是教师承接大项目的储备资金。大多数年轻教师对外很难争取到科研项目,要靠学校稳定的基本科研经费给予扶持,为争取大项目做前期准备。稳定性科研经费的拨款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在高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应加大稳定性科研经费的投入比例。另外,稳定性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基本账户管理,允许有一定的沉淀资金,政策应体现稳定、宽松、灵活的特性。

(三)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政策,合理分摊成本

国家现行的科研管理办法,大多规定对课题组成员中有工资收入的人员不准许列支人员性费用。高校科研人员的业绩津贴多为高校自筹经费奖励科研人员,但无法列支在科研成本中,导致了科研经费挤占教育事业费的现象。为完成科研项目,科研人员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每一项科研成果都凝聚着科研人员的心血和智慧,科研成本中应体现其价值。科研人员是承担科研任务的主体责任人,国家在制定科研管理政策上,要充分认识到他们在科学研究以及成果转化中的核心作用,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将责任与利益有机结合,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员激励机制。

(四)落实科研管理单位法人责任,构建多层次经济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科研管理单位法人及各岗位负责人经济责任是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制定责任制时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责任制内容要全面,要涵盖单位经济活动的各环节、各层次的全部内容;二是岗位范围要全面,要建立各层次、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制,形成从上到下各层次、各岗位的经济责任体系。三是要建立经济管理的监督体系,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及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管理中的职责权限,使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监督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各负其责。

(五)建立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稽核和外部监督检查机制

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岗位对会计凭证进行事后稽核审查,及时提出财务风险预警。由于财务报账审核地点分散、岗位多,每个审核人员对财务政策的掌握有偏差,了解的报账信息也有其局限性,很难发现问题。同一报账内容就每个个体来说是合理的,但集中到一起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如某大学在外部财务审计检查中发现,某科研项目报销了大量的汽油费,多笔报销累计达几十万元,经审计核查为科研人员虚报科研经费套取现金。类似的现象,内部稽核人员如能及早发现并进行预警提示,就会防止科研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稽核人员可掌握财务核算全部信息,以其独特的视角,观察分析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财务风险,特别是对日常消耗品的报销,如超出一定量及时提出预警审查。在加强内部稽核审查的同时,政府参与引入第三方即中介机构监管机制,在项目执行中期或项目验收期,实施对项目审计检查,促进和规范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 孙自法.中国去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8 610亿 居世界第三[EB/OL].http:///gn/2012

/05-02/3860102.shtml,2012-05-02.

[2] 高杰,曲绍卫,杨绮雯.当前教育部直属高校投资来源结构及增长态势分析[J].江苏高教,2011(2):40-41.

[3]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S].财教〔2006〕159号,2006-09-30.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高校 科研经费 预算 绩效评价

21世纪,科教兴国战略使得高校逐渐成为我国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高校成为我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力量。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均出现大幅增长,“十一五”期间,高校承担了一半以上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高校科研经费在5 年内翻了一番多,2011 年达1030 亿元;科研水平和质量大幅度提升,获得约2/3 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为国家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提升提供了重要支撑。[1]科研经费的管理效率关系到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影响到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依据教育部财政部[2012]7号《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高校要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完善科研经费绩效管理办法,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和质量。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一)管理意识淡薄,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存在脱节

近年来,许多高校将科研与科研管理分成两个部分,科技处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和执行,而财务处主要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与核算。这使得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难以实现全方位的流程管控。高校管理者普遍将科研项目负责人等同于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只要申请项目获得批准,能按时结题,科技部门就无需对科研项目的进度执行进行评价检查;相应地,只要票据合理,手续齐全,财务人员就不应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干涉。两个部门独立分工,缺乏信息沟通,致使科研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以及完成质量都难以得到有效的衡量与评价。在责任分工上,大多高校将经费管理的职责推给财务部门,而科技部门又没有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资料信息,也没有对项目发展进行跟踪评价,使得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与财务核算无法紧密结合,高校也无法开展相应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二)预算管理不足,缺乏相应的评审制度

目前大多高校虽然建立了相应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系,但是却没有将预算经费与项目的执行进行有效的关联,财务部门仅仅在科研经费下达到账之后知晓各项经费总额,而缺乏各项科研项目的具体经费预算情况。财务人员在科研经费报销过程中忽视经费预算和使用的对应关系,仅对使用票据是否合法,用途是否合理,经费是否充足等情况进行审核,而没有将项目中的各项支出与项目执行进行关联,也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将经费支出与预算执行进行匹配。高校财务系统中缺乏科研经费管理模块,使得科研经费控制体系难以建立,科研项目评审工作难以行之有效的开展。加之科研经费来源渠道日趋广泛。普通高校的科研经费来源也就出现了纵向专项化、横向多元化的新格局,造成经费分类管理困难。[2]

(三)科研经费开支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

目前高校科研经费按照课题类别即横向科研和纵向科研两类进行区分。因国家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对纵向课题审查较严,高校多对纵向科研经费审核较严,而对横向科研经费管理较松。目前很多高校没有针对两类科研经费制定专门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而只是具备笼统的管理规定,且某些规定不够合理。这使得在实际的报销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经常与财务人员发生分歧,经费控制与审核出现问题。

(四)科研经费监督机制有待健全

近年来,高校普遍存在缺乏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尽管各高校都结合自身实际陆续建立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规定,但却在经费管理过程中缺乏自我监督和检查,缺少了科研项目技术、进展与各项开支相结合的效益分析,忽视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监管的绩效考评体系。正是由于这种监管机制的不健全,出现了有限经费没有发挥实际用处,项目结题草率,项目结题而经费却仍旧挂账,只重成果而忽视经费使用等不良现象。

二、强化管理,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体系

(一)制定科学的财务管理办法,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201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2012]14号为依据,高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专业性的科研经费管理流程和办法,细化科研项目分类,严格规范科研经费开支项目及范围,从科研项目研究的流程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流程化的管理标准,从科研项目预算到科研项目结题,科研经费管理都要具备相应的监控体系,并将科研经费使用的各个流程和环节对应到项目执行和参与的各个项目负责人的工作中去,建立严格的经费使用责任机制,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率,才能从根本上管理和规范高校的科研经费。

制度中明确财务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审核和处理职责,加强经费审批的信息化系统管理,完善科研经费授权审批流程。在资产管理中对注重无形资产特别是知识产权的评估与核算,组建高校科研基金会对相关资产进行审核。财务人员在报销审核过程中要注意不仅对票据和用途进行审核,还需要结合项目内容、发展进度确保支出到位,并设置相应的控制指标。在科研项目结题过程中,不仅要从考察科研成果,还需要对科研经费进行相应的结转,同时要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盘察,同时进行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分析,不断更新调整科研经费管理方法,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二)实施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制定合理的预算机制

根据不同的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科研课题的种类,高校应当在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不同种类科研项目的支出金额、支出方式、支出的合理性等进行区分审核。目前科研经费预算中预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不统一,预算指标不完善。有的项目的预算是在项目申报时估算出来的,甚至是拍脑袋拍出来的,可以想象这样的项目一旦获准,其预算肯定难以执行,所以,科学的预算是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的前提性因素。[3]因此在项目申请过程中,财务部门应当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协助编制预算,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各类科研项目的不同执行过程,细化科研项目金额分配,科学分配各阶段开支金额,严格控制经费预算标准,对同一类别的科研项目统一其编制依据和方法,并建立完善的经费预算指标体系。

(三)加强高校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系的信息化、科学化日益成为高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的重要一环。通过财务管理系统的开发设计,高校财务部门可以将科研经费预算、使用、结题、评价等分流程建立模块及系统,通过科研经费预算控制各项科研经费支出,并运用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价,变被动为主动,实现科研经费管理从结果控制到过程控制的转变,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同时在财务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在高校范围内建立有效的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科技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各部门相互联系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将科研经费管理嵌入到科研项目管理的各个流程中去,并逐步构建信息化的科研经费审批体系,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各环节信息沟通不畅问题,还可以更好地对高校科研进行监督。

(四)加强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绩效评价体系

高校首先应当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监督体系,各审批责任人、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科技部门等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必须明确,并具有相应的监督和检查机制。高校应当建立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小组,抽调优秀人员,通过财务人员和科技人员的相互协作配合,从体制上将科研经费管理纳入到整个科研管理过程中,使得财务监督更加有效;通过审计人员的参与将科研经费管理纳入到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加强内部监督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在借鉴国内外高校绩效评价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高校还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绩效评价体系,按照高校科研投入与产出比例测算相应的绩效值,在专家讨论的基础上选择全面、科学、明确的绩效评价指标,并运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测算检验,建立出具有高校特色的科研经费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只有将科研经费投入与科研成果进行关联,才能进一步对科研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科研技术是否能及时转化、科研项目是否具备社会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才能保证高校科研项目开展有意义有价值。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直接影响到高校的科研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流程,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绩效评价机制,对高校科研管理的改进与提升,高校科研成果的形成与转化,高校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以及国家科技投入资金的节约都有积极的推动和影响。■

参考文献:

[1]黄永林,李茂峰.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议[J],教育与经济,2013(3):3―8

[2]孙守宇.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探析及对策研究.教育财会研究[J],2010―6:61(3):50―52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范文6

科研经费作为高校科研事业发展资金的重要来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笔者发现在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文简称《会计制度》)中,对科研经费的收入界定及会计核算的表述不明确、不严谨,致使科研经费的核算因理解角度的不同产生巨大的分歧。另外,税务部门提出,未独立核算的科研经费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无疑会对高校的资金流量造成很大影响。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能对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和科研经费的管理有所裨益。

一、科研经费收入界定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苏教规〔2013〕4号)(下文称《管理办法》)中提到,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级财政拨款;“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非财政拨款经费。笔者尚未在更高级别的文件中发现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的明确定义,但是就高校对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来说,《管理办法》中对科研经费分类的表述已是高校科研从业人员的共识,即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的区分标准是资金来源是否为“财政拨款”。

《会计制度》明确指出,“科研事业收入”核算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此处的“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在表述上有歧义,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非“同级财政部门经费拨款”,即除同级财政部门拨款以外的所有经费,包括“同级财政部门”以外的财政部门拨款和非财政部门的经费;二是“非同级”财政部门的经费拨款,即该费用是财政部门的拨款,只是非同级财政部门的拨款。从两个角度出发,必然会导致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的不同。

《会计制度》提到,“财政补助收入”核算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从第一个角度出发,同级财政部门拨来的科研经费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反映,“非同级”财政部门拨来的科研经费在“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列示;从第二个角度出发的会计核算与第一个角度的结果并无不同。《会计制度》中同时还明确指出,涉及增值税业务科研事业收入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经营收入”科目。众所周知,纵向科研经费是不涉及增值税业务的,因此,此项规定应该是针对横向科研经费作出的。我们再结合上文中理解“科研事业收入”的两个角度,从第一个角度出发,涉及增值税业务的横向科研经费在“经营收入”科目反映,不涉及增值税业务的横向科研经费在“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列示。从第二个角度出发,横向科研经费不能在“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反映,而只能在“经营收入”反映,这就使“涉及增值税业务科研事业收入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经营收入”科目”这一规定失去意义。有些高校科研从业人员提出,对“科研事业收入”的理解只能从第二个角度出发,因为“拨款”的表述只适用于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但是笔者没有在权威、规范的法律、法规或文件中找到“拨款”的直接表述,这样的理解缺少依据。综上,因为《会计制度》中对“科研事业收入”界定的不严谨、不明确导致了收入界定和会计核算的混乱。

为保持《会计制度》全文的一致性、严谨性,笔者认为修改《会计制度》的相关表述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将“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通过本科目(科研事业收入)核算”修改为“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同级财政部门之外取得的经费,通过本科目(科研事业收入)核算”即可。

二、科研经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辨析

如上文所述,纵向科研经费是财政拨款,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七条对“不征税收入”进行的列举:(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很明确,纵向科研经费属于不征税收入,无需承担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非财政拨款经费,包括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开发与成果转让等取得的收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下文简称《通知》)中明确提到:“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结合上文中横向科研经费的收入含义,很多科研从业人员认为,横向科研经费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