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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体制范文1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3198(2013)06013502
1 我国宏观税负现状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如一个财政年度)政府收入总额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总体税收负担状况的综合反映,是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的体现。
通常,衡量宏观税负的口径有三种,第一种是小口径,即全年税收收入占GDP比重;第二种是中口径即全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第三种是大口径即全年政府收入占GDP比重。由于各国的政府收入的构成和统计口径差异较大,因此国与国之间宏观税负的比较往往不采用大口径宏观税负。
数据来源:OECD revenue statistics 1965 - 2010。
从表1和表 2 的数据可以发现,我国小口径宏观税负由2006年的14.13%上升为2010年的18.25%,中口径宏观税负也由2006年的17.92%上升为2010年的20.74%。因此,我国的税收负担水平呈现出明显的持续上升的趋势。但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宏观税负并不算高,总体而言,我国宏观税负在国际上处于中等水平。但是,我们如果是仅仅把税收负担比率的数字本身和西方国家进行比较,就认为我们的税负水平比西方国家低,这样做显然是不科学的,我们应当看到我国和西方高税负国家在公民享受政府服务方面的差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里,社会保障制度非常完善,公民享受的福利水平也较高,生老病死、义务教育、失业补助等等使高税负“师出有名”。而这些保障在我们国家是有所欠缺的,在部分农村地区则基本没有。从理论上来看,较高的税收负担水平对经济发展会产生紧缩效应,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行是不利的。由于超收税收不能很好的使用,可能会产生更多的问题。
2 宏观税负重的原因分析
2.1 非税收入过多,管理不规范
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当普通居民在衡量自己所负担的税收时,也不会将两者区分。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收入分享额进行“洗牌”,中央改变了财政紧迫的局面,提高了两个比重,重新加强了中央的财力。地方则日益陷入了财政困境,尤其是乡镇政府,已经进入了“吃饭”财政的困境。但是,财权层层上移,事权层层下放的局面日益严重,地方政府只能从他处寻求财政来源,例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和罚没收入等。据统计,这部分非税收入的比重是相当大的。这也确实是给老百姓带来负担。这部分收入没有统一的规范,主观性任意性比较大,导致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加剧了居民的抵触情绪,使居民感到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日益加剧,幸福指数不断下降。
2.2 中低收入阶层是巨大税负基数的贡献者
中低收入阶层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他们感觉负担重了,也就是全社会的负担重了。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缴纳者是广大的工薪阶层,他们属于中低收入阶层。对于那些富人,由于制度和监管方面的不完善,无法很好的掌握其收入情况。对于工薪阶层而言,他们的工资的很大一部分是要负担自己及家人的衣食住行,当这部分收入减少而以税的形式缴纳给国家后,他们的生活质量会受到影响。而中低收入者又占了社会的大部分,因而税负使整个社会不堪重负。
2.3 取之于民未见得用之于民
政府处于这样一个角色,出于效率方面的原因考虑,社会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比较合理,因而大家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以税收的形式交给政府,让其利用这笔收入为自己提供好的公共产品,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越多质量越好,也就是居民所享有的社会福利越大。要知道,税负是否重,纳税人是否痛苦,与社会福利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如果在高的税负水平下,居民所享有的福利也很好,他们会觉得物有所值,这种税负水平是合理的。但是,高的税负水平却对应着较低的福利,人们会感到受到欺骗,会不满,会对现在的税负水平的合理性产生怀疑。再比较各国的社会保障支出比例,一般经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比例在30%左右,一些高福利国家,其社会保障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例已经突破40%,而我国仅为10%,相比而言比较低。在高福利国家,居民缴纳税,他们从出生到死亡都有了保障,福利无处不在。但是对于我们国家而言,税收占GDP的比例不断提高,但是人民的福利却没有增加,农民几乎没有保障,生不起病,上不起学。从财政支出方面看,对民生方面的投放比例偏低,政府效率低下,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透明度也很差,居民认识到自己的收入被政府中某些人“纳为己用”,更加觉得自己的税收负担沉重。
3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
面对我国税负较重的情况,政府应该进行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的财政改革,一方面适当减轻宏观税负水平,另一方面提高纳税人的福利状况,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3.1 减少税收收入,调整税制结构
中国税收的这种状况,与税制结构自身的不完善有很大关系,由于目前我国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体系结构,虽然这样的税制体系结构有利于税收的征收管理,但是,根据宏观经济理论我们知道,这种税制体系结构却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因为直接税更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因此我国必须进行以减税为主尤其是以降低间接税比例为主的税制改革。
流转税是我国的重要税种,我国税收收入中的60%以上都来自流转税,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增值税是起普遍调节作用的税种,征收范围是有形动产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消费税则是为达到一定目的对个别货物进行特殊调节的税种,实际上是对增值税的高税率货物单独设立的税种,而营业税覆盖的主要是第三产业。
(1)我国增值税的改革。增值税是对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的税率不应过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规定的税率为15%左右,在我国基本的增值税税率为17%部分适用低税率为13%。很多国家为了减轻人民生活负担对大量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零税率或10%以下的税率,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外国经验将增值税低税率降至10%并扩大低税率的适用范围,可以涵盖食品、儿童服装、药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将农产品作为零税率货物,从而降低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
(2)我国消费税的改革。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是累进性最强的税种,发达国家的消费税收入一般都占其全部税收的10%以上和GDP的3%以上。在我国2009年的数据显示消费税收入占到当年全部税收收入的54%和GDP的42%,消费税的比例有了较大的提高。消费税在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和收入再分配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作用。因此我国可以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尤其是对于高消费、高污染、高能耗的消费品,要实行消费配额限制,并课征高税率;但是对于已进入普通居民日常生活的消费品,要依据消费品的性质,适当降低税率。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也不断提高,消费范围不断扩大,以前可能是奢侈品的消费品现在可能转变成为了生活必需品,对于这类产品,条件成熟时可以停征。
间接税税负下调所带来的税收收入下降也必须通过直接税来加以弥补。
(1)企业所得税改革。我国的企业所得税与其他国家相比并不算高但是由于我国的企业承担了太多的间接税以及行政性收费,许多企业经营困难,尤其是许多的中小企业,对于扩大就业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及扩大内需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应侧重于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
(2)个人所得税改革。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承担者是工薪阶层,其在调节除工资薪金以外的其它收入方面力度不足,应积极推进由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转变,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加大对高收入阶层的征税,同时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应当在满足纳税人基本生活开支的收入水平之上予以征税。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3.2 规范政府资金,管理非税收入
我国的非税收入过高且管理不规范是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这部分收入不仅引起纳税人感觉税负过重,而且收费不规范不透明难以预测。要想降低税负水平,必须规范非税收入。
(1)严格立法,明确收费项目和主体。
首先,应当完善我国立法,通过法律明确政府部门各项收入的方式和数量,杜绝一切不正当收费;其次,坚持向以税收为主费用为辅的政府收入财政体制转变,对现有的收费项目进行整理和规范,使上述大、中、小三种口径下的宏观税负趋于一致。
(2)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目前在我国财政管理体系中存在着大量的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政府资金管理的重点,必须逐步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使政府各单位的收入都接受财政监督。同时,注重审计部门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的监督作用,防止各部门将其用于私人利益。
(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但是人民对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期望却日益增强。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为方式转变、内需扩大、结构优化创造必要的条件,让城乡居民有钱也敢消费,使主要依靠出口和投资拉动的经济发展方式真正转变为主要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推动的经济发展方式。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途径之一,并且目前我国从税源、社会接受程度、税收征管等许多方面都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条件。建议我国在借鉴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在政治、经济和人口等方面的实际,制定出适合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由于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还不高、东西部地区以及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等原因,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应有多种模式,并可以考虑将社会保障税划归为地方税,作为地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财力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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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体制范文2
财税体系。顺着这一思路,我们可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进行分析,并对财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进行展望。
关键词:财政税收;改革;体制
当前,我国继续处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坚定不移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深化我国现有财政体制具体有如下几个建议:
一、财税改革必须由“放权让利”走向“制度创新”
经济体制改革一直是制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道关卡,因此,改革的第一步务必是“放权让利”。在农村地区应大力推进,充分扩大农民劳动积极性,并实行农副产品的竞争
定价,使农民真正得实惠,除此之外,还应调整农业税收结构,减少农民在税收方面的负担等等。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应在适当的情况下提高地方政府的职权范围,促进他们在发展经济、组织招商引资
、扩大地方生产等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地方财政的“承包制”,也就是合理分配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和职权,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反之,由于职权和责任过度集中,导致宏观经济调控无法落实,这就
限制了地方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四大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历史证明是切实有效的,因此务必长期贯彻执行,不断促进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最终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水平以及前进步伐。
财政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发挥不够。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累进税率,具有在经济高涨时自动增税、经济衰退时自动减税,对经济周期“削峰填谷”的功能。在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中,流转税所占的
比重高达60%左右,而所得税的比重只有20%左右,个人所得税只占10%左右,个人所得税比重过低,以及个人所得税制度、财产税制度的不完善使税收制度发挥自动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受到局限。财政税
收制度改革开展到现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分级财政体制的试行经实践检验是与市场经济并行不悖的,应继续大力推广。下一步工作中,要继续加强税制改革,强化职权与利益的分配关系,继续推进分税制,
规范政府和企业以及个人之间的权力关系。
二、财政职能的转换必须和政府职能的转换同步进行
分税制改革,改变了传统的放权让利的改革思路,在初步划分中央与地方各自事权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尽管为了使改革顺利推进,不得不保持了地方的既得利益格局,在存量
上依然存在包干制的痕迹,但在增量的安排上,则倾向于向新的体制过渡,这标志着财政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鉴于市场和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财税体制的作用方向和政策效应,主要是解决所谓“市场失灵”,而不是实行过去那种排斥市场、替代市场、政府配置包打天下的管理和政策。与政
府角色的这种转变相适应,财税体制和政府的财税政策,也必须从旧体制下那种政经角色不分、职能不分,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为己任的状态中彻底摆脱出来,转到切实分清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所有者职
能,以宏观调控为重点,以弥补市场缺陷、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基本着眼点,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各类市场主体和投资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为全社会提供必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轨道上来,以充分
体现政府的“社会性”和政策的“公共性”,体现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应有的经济角色职能和地位,这样,分税制才能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
三、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收入机制必须规范化
由于改革是从放权让利起步的,在改革向前推进的同时,随着大一统的财政体制的逐渐淡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公共财政模式并未及时建立,故收入增长特别是中央财政汲取收入的
能力受到很大制约;而在支出方面,政府并不能立即从旧体制所界定的职能中退步抽身,并且还要承担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新职能,承担改革成本的巨大需要,致使财政支出节节攀升。为缓解收支矛盾,中
央政府只能默许各地方、部门、单位以收费方式筹集公共收入。而这一默许又进一步削弱了税基,加剧了预算内财政收支的矛盾,从而更强化了对税外收费的依赖。“乱收费”大面积地制度化,使相关的法
定制度形同虚设,社会陷入一个令人欲退不能的体制怪圈,严重地损害了政府财政收入来源和收入行为的权威性。
近些年来,在非税收入绝对额及其增长速度均高于税收收入增长额度及其增速的情况下,政府真实收入来源的混乱。因此,认真分析这种状况,尽快改革现存的费税体制,规范各种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就是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内容,也是我们应该总结的一条经验或教训。
四、正确处理财政与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长期以来,政府财政过多地介入竞争性领域,以直接投资或财政补贴形式资助国有企业发展,这不仅无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导致财政资源在使用过程中的巨大浪费,而且也扭曲了公共财政的目标,无助于
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从发展经济学角度看,经济发展不同于经济增长,它是一个伴随着社会成员整体生活质量提高和社会进步的经济增长过程,是一个综合性社会指标。公共财政过度注重经
济增长,忽视其他的目标,可能导致“没有发展的增长”格局。为此,从优化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来看,财政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应体现在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对国有企业的补贴,而应按公共
财税体制范文3
20*年市对区执行新一轮财政体制以来,我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从体制改革前的20*年9.95亿元增加到20*年的26.8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8.2%;财政总收入从20*年20.6亿元增加到20*年的46.25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2.41%,可用财力从3.48亿元增加到8.4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4.8%,一般预算支出也从3亿元递增到20*年的8.8亿元,平均每年递增30.4%,总体看财政体制运行良好.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主要成效:
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政收入总量不断扩大。截止到20*年我区财政总收入由体制改革前的7.1亿元扩大到现在的将近46.25亿元,总量增加了五倍多。新体制打破了将企业作为政府行政附属物的传统理念、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企业、居民三元结构的要求,理顺和密切了市区各级政府和辖区内各类企业的财政利益分配关系。有助于将市、区、镇(街)三级政府共同致力于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公共服务质量、加快经济发展、共同做大市区财政蛋糕的积极性,在营造公平纳税、平等竞争环境、促进市区生产力要素合理流动、快速集聚、激发市场经济主体活力、加快市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协调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政策引导和效应作用。
2、新体制充分体现了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增强了区级财政支出的实体地位。在财政支出基数的核定方面,既考虑了改革原体制中市区义务教育、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基数定额补助、我区新增支出缺乏财力保障的不合理性、同时对已经明晰、理顺的事权、按照财随事转的原则,合理核定了相关支出基数;也考虑了体制运行过程中事权变动、支出基数调整和改革后体制的对接,归并了原来市对我区的补助项目、建立了收支挂钩的财政支出正常增长机制,我区财政支出实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增强。
3、新体制充分体现了“鼓励发展、兼顾公平”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分配总体要求。一方面通过财政经常性收入全额比例分成、转移支付补助与收入挂钩增长、财政收入超收奖励以及财政收入上台阶奖励以及对招商大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等政策实施,充分调动了我区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在三个区之间统一分成比例、转移支付、企业外迁调整收入基数等措施,达到了区与区之间财力分配的相对平衡,避免了市区之间、区与区之见互挖税源,缺乏合力的局面,体现了建立市区经济利益共同体,市区两级共同做大财政蛋糕的政策意图;既保障了市宏观调控能力,又做到了调动区积极发展的有机统一。
4、新体制中房地产建筑业的项目属地征管政策,成为推动我区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体制调整前,我区建筑房地产企业异地注册,本地开发现象较多,税收流失严重,每年流失税收达2亿多元。20*年新体制规定建筑房地产业的项目属地征管,为此20*年我区在市区率先成立建筑房地产业项目税收管理办公室,加强两类行业税收的项目管理,仅直接征收建筑业税收就已经超过5亿元,每年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入房地产业项目税收过亿元,*年两行业税收总额达11.6亿元。建筑房地产业税收的高幅增长,成为我区此轮财政体制中收入平稳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
三、新一轮财税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
新体制运行几年来,基本实现了新老体制的平稳过度,但也同时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1、企业属地化管理事权扩大,造成新的财权与事权不统一。企业属地管理后部分事权下移到区级,相应财权未能及时调整到位。20*年12月市属企业明确属地管理后,改革了原来市属企业由政府主管部门扎口管理的模式,按照企业经营发展自主和社会管理属地的原则,将其党群组织、安全生产、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统计报表、人事人才管理、档案管理等等社会管理职能分别移交给我区负责,但是相应的财权没有实现同步转移,没有能够作到财随事转。
2、属地企业经营者身份观念和市级相关部门管理工作思路有待改变。一方面,部分属地企业经营管理者还或多或少存在原市属企业的身份观念。我们想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源情况,得不到企业的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工作难度比较大;另一方面市级有关部门片面强调属地管理,把一些理应由市级部门负责的事权推给区级部门,比如部分市属企业(二纺机械厂、航海仪表厂、国源大酒店等)的改制及资产处置等遗留问题。
3、对严肃查处不正当手段挣拉、互挖税源的违规行为惩治不力。尽管新一轮财政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三个区之间互挖税源现象的发生,但是市级政府对个别区违反国家税收政策,出台优惠返还政策等违规行为仍然惩治乏力,使得我区目前仍然存在着部分在我区生产经营、异区注册现象。此外在企业税收级次调整上,个别区仍然存在着擅自通过税务部门调整企业级次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区企业税收企业调整工作。
4、税收统计报表与金库报表的不一致,影响了我区财政资金调度。市区金库分设,但是在企业入库级次上,不能及时调整到位(如外区注册我区经营的房地产项目税收),导致每年年终结算时我区税收报表统计数远远大于我区入库税收总额,总决算报表反映收入数与实际结算税收收入数不一致。由此带来一是很多时候需要通过往来款的形式,向市财政“借”本来就属于我区财力的资金,影响了我区机关正常运转;二是给预算安排带来一定的困难,导致我区当年财政急需安排的一些支出没有相应资金不能形成支出,形成财政结余,或者年终追加调整预算数较大,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合理性。
5、因基数扩大,税种留成比例相对下降,挫伤了基层抓税源经济的积极性。此轮财政体制因为税收下放属地管理后,收入基数扩大,相应税种留成比例下降,虽然财力总量影响不大,但是财力分成比例的下降还是影响了部分基层发展税源经济的积极性。目前增加100万元增值税,区得财力仅仅为6.25万元,增加100万元企业所得税,区得财力仅为10万元,分到基层街道更少,部分挫伤了基层财政发展税源经济的积极性,普遍认为税源增加财力不如资产收益来得实惠。
四、微调市区财政体制的建议
本轮市对区财政体制总体上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微调建议:
1、对适合基层征收管理的税种和行业逐步纳入综合治税的征管范围,进一步加大留成比例。比如目前已经实施的出租房屋税收等,为提高基层协税护税积极性可实行全额留区或者进一步提高分成比例。
2、进一步理顺调整相关财权与事权。最近几年,随着体制调整,市级事权不断下放,造成区级人力、财力相对不足。希望市对已经下划的事权和今后要调整的事权充分考虑财权的配套,真正做到事权与财权的统一。
3、我区地处主城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建设的加快,我区规模以上企业退城进郊速度明显加快,大量工业企业受到地域、规划的限制纷纷外迁,严重影响了我区税收基数,希望市财政能够在新一轮财政体制微调中予以关注和补助。
4、我区目前税收结构中,建筑房地产业税收高达33%左右,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的逐步到位及可开发地块日益减少,我区建筑房地产业发展将明显趋缓,必然给我区税收高幅增长带来影响,希望市政府能够对此给予财力倾斜补助。
5、在招商引资政策上,希望市政府能够统一市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一是避免市区互挖税源,形成恶性竞争;二是更好地吸引重点企业落户,如在中央商务区的优惠政策,可形成共同扶持,错位扶持的良性机制。
财税体制范文4
一、发展经济、增加财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改革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支持方式,坚持城乡统筹,加大三农投入,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坚持科技创新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改革财政对企业支持扶持的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调控经济的作用,把财政对企业支持的重点转到支持节能减排,市场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率高、产品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对财政贡献大的企业,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实现企业在财政支持中增加效益,财政在支持企业发展中增加收入。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新修正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科学合理编制收支预算,提高收支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坚持依法理财,努力做到没有预算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加强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投入机制,不断织密社会保障网,促进社会和谐。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着力推进全口径预算,将国家政策规定的政府基金项目转到一般公共预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改革办法,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将政府性债务列入预算管理,努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加快预算信息公开,促进阳光财政建设。
三、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财税体制范文5
一、管子的主要税收思想
《管子》充分体现了富国裕民,取之有度的财政思想。他反对重税,主张轻税,合民心顺民意,考虑税收对社会和人民生活影响。
1.主张公平税负,要行单一税率,减少税种,全国土地按土质、产出分不同等级征收土地租税,富有弹性,具有很强人性化,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合理”负担的财税主张,藏富于民。
2.注意广辟财源,建市场开征关税和市场贸易税,合理设计税制,保护税源。矿权国有,国家掌握具有战略意义的粮食,盐和铁,极力推行专卖政策“官山海”,“寓征于价”,无征税之名而有征税之实,调控财政税收,保证财政收入有稳定、可靠来源。
3.主张国家通过征税、预购等方式掌握大量的谷物,借以作为财政收入重要来源。对山林川泽实行国家控制,定期开放,限制采用,征收税收,国家控制对外贸易。
4.注重运用货币和价格政策来促流通,调节市场,稳定社会,增加财政收入。主张由国家掌握其垄断铸造的货币流通量,以控制主要商品价格,并间接影响其他商品的价格,而不主张直接加重人民赋税,提倡把商业经营作为主要途径,充实国家财政,增加财政收入。在价格政策上,利用价格高低变化,控制财用,调剂物资,为国家财政收入服务。
5.主张社会贫富均衡。认为人们的收入差距不要太大,民不可太富也不可太贫,综合小贫富差距,区别对待,量能负担,富人多交税,穷人少交税。
税收思想是管子经济思想的一部分,尽管在当时的条件下难以形成完整的体系,但是不乏闪光之处。在税制西化的今天,反思回溯管子的税收思想,不难发现,管子的财税理论早就领先于西方的经济学家了。
二、思考和启示
(一)必须高度重视税负问题
课税要“取之有度”,重视税收与经济之间的辩证关系,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工具的运用,赋税要公平合理,税收征管对保证税收收入的作用,等等。税负决定了国家与纳税人及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它是社会产品分配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合理的税负,有利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税负不合理则会导致经济停滞甚至衰落,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引起社会动荡。因此,税负问题不仅仅是财政问题,更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二)必须科学处理“两难”问题
我国正处于科学发展的攻坚期,面临减税和增收的两难问题。如果大规模减税,则国家财力受影响;如果一味追求增收,则人民税收负担必然加重。无独有偶,管子辅佐齐桓公时期遇到同样的“两难”问题。解决之道在于确立公平、合理的税负水平。管子以实践作出了最好的回答,他认为“予之为取,政之宝也”,必须先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让人民富裕起来,然后再向人民索取,“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三)必须大力推进税制改革
“赋敛厚则下怨上矣,民力竭则令不行矣,下怨上,令不行而求敌之勿谋,已不可得也。”我国税收负担不合理,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大力推进税制改革,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均衡不同能力纳税人之间的税收负担,确立合理的税收负担水平,促进经济发展。
三、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建议
(一)进行结构性减税
应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执行小微企业税负减免,支持中小企业尽快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实现新一轮长足发展,增强经济活力。简化行政审批制度,减少非税收入。使经济适度增长的同时保障就业和控制通货膨胀,维持稳定的经济增长速度,稳定物价水平,实行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广辟税源,增加税收。
(二)运用税收手段解决公平分配
个人所得税应起到调节社会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功能,但是我们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没有达到这个的目标。要改革分类所得税制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以充分反映纳税人的综合纳税能力,使法定扣除标准与纳税人实际生活负担相接近, 同时考虑家庭不同成员的构成以及生活基本情况,体现公平税负,大力调节高收入,切实照顾中低收入,对低收入纳税人进行专门照顾。提高税收征管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监控体系和财产申报制度。逐步建立房产税,加快房产税方面的立法工作,吸取上海、重庆试点的经验教训。
(三)建立地方税体系
建立较为完善的地方税体系,不断深化税制改革,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提高财产税在地方税体系中的地位。允许发地方债,修改预算法,使举债合法化,借款债券化。以法治为导向,建立科学规范完整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地方税收体系,地方要有税权也要有债权。
(四)完善资源税的范围及定价
财税体制范文6
[关键词]营改增;财政收入;财税体制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2.075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2-0-02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只有对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和改革才能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才能促使地方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的优化,才能为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虽然“营改增”实施的短期效果与长期效果不尽相同,但仍对利益主体的行为模式进行充分考虑,促使其得到一定的改进和优化。下面针对“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基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情况探讨财税体制改革的有效策略。
1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现状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引发了税收的变动,导致地方物价也发生了大幅度的变动。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还对地方企业的经营发展和个人消费水平都具有特定的影响。就目前来看,“营改增”政策中大多数的规定都具有临时性,其措施也不够稳定,与规范性、秩序性较强的消费型增值税的制度具有较大差距,其完善还需要多方的努力和支持,且应当尽快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
2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2.1 短时间内地方财政收入明显降低
由于地方财政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两个部分,税收收入占据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较大,而根据“营改增”政策可知,收入预算的级次依然依照过去营业税的级次入库。然而由于营业税在地方税收中占据比重较大,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营改增”政策减税效应的影响下,降低了地方财政税收。同时,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的征收将减少,使地方财政收入明显降低。长此以往,若是上级政府未支持结构性减税转移支付补助,那么将影响地方财力的稳定发展。
2.2 长时间内地方财政收入显著提升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地方经济结构的调整,助力地方经济的转型,促使其产业得到升级,促进技术得到创新和优化,大大提高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同时,“营改增”政策也为生产和流通的专业化创造了重要前提,促使地方服务业比重的提升,为现代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特定支持,推动了各种产业的有机融合,加快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步伐。
除此之外,“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地方企业的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地方企业税收成本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明显节约了税收成本,促使其外购材料、设备及服务发生的进项税得到了充分抵扣,大大减少了税负,特别是对大规模投入生产的企业,其减税的效果更为显著。从我国税收发展来看,“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能有效改善税基,是促进我国税收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我国的综合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3 地方财政体制应对“营改增”政策的改革策略
3.1 建立健全地方税种体系,填补地方财政收入
营业税始终是地方财政收入的关键部分,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立健全税种体系是当前地方政府的首要工作。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初期,我国税制体系中的房产税、资源税、船舶吨税等财产税种所带来的财政收入约有7 000亿元人民币,约占当年国内财政税收的7个百分点。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供的相关资料可知,发达国家财产税收占地方税收的比重较大,如美国约占80%,英国占93%,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财产税税收入水平较低,不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在结构性减税方针的指导下,加强地方财产税征收,并将其作为主体税种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主要原因是当前房产税等财产税的呼声越来越高,其征收条件也越来越成熟。针对国内房地产行业发展过快,资金投入与流动性过大,金融风险不断加大等问题,地方政府应当完善房产税征收机制,并将环境税纳入到地方税制体系中。
3.2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中央与地方财政达到平衡
我国幅员辽阔,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需要宏观调控相关的扶持政策,还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行各业的动能性和创造性,促使我国加快改革建设的节奏。“营改增”政策是结构性减税方针的重要内容,其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中央和地方对政策落实的影响,对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财权进行重新分配,明确各自的权利范围。自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以来,中央始终占据全国税收总额的一半,拥有绝对的控制权,符合社会主义体制国家的特点。然而,这种情况导致国内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差的地区财力较为匮乏,其在行使事权时难以为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提供足够的财力支持,而地方又需要完善自身的公共服务项目,导致其过于依赖财政转移支付。在这样的形势下,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缺乏规范性和秩序性,使财政政策发生扭曲,进而影响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落实。另外,这种财政转移支付行为随意发生的情况也导致地方企业纳税意识的下降,对税务征收产生消极情绪,使地方经济发展受到阻碍。因此,应当对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考虑,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对财权进行具体分配,适当调高地方税收比重,调低中央税收比重,助力地方经济快速的发展。
3.3 建立完善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
就目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存在不平衡的问题,使税收情况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地方税收,所以保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达到平衡的状态是推动国家整体实力增强的重要前提。以经济发展水平相差甚远的广东省和自治区为例,广东省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其地方税收情况较为良好,而自治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其税收状况较差。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是贸然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将扩大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导致我国贫困差距加大。因此,在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基于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完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借助静态分析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的比重加以推算,进而确定转移支付额度,促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应用效率得到提高,以此来补充“营改增”政策实施造成的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缺口,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化开展。同时,为了促进地方财政向均衡化的方向发展,应善于运用税收杠杆制度和财政补贴制度,加强财政政策的落实。首先,应当考虑地区发展的特点和情况,在经济发展较差的地区实施增值税优惠政策,设立优惠税率,适当实施免税政策。其次,加大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促使其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调整。
3.4 优化税收征管机构,促进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合署办公
在优化税收征管机构方面,首先可以建立纳税人信息管理机构,搭建统一、共享的网上报税平台,促使税收信息资源能够共同分享。这样不仅能有效处理国税、地税人员供需的矛盾,还能够降低税收成本,促使税收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助力其监管工作的高效开展。因此,只需要将纳税人的报税信息提交到信息管理机构,在完成其信息真实性的审核后,就可以自动形成相应的报表,让纳税人可以根据表格项目完成内容填写工作。其次,实现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合署办公能大大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纳税人税务行政注册效率和缴税效率。最后,应当加强宏观调控,促使国税机构掌握准确的地方税收状况,对其实施顶层设计,促使其符合经济发展的节奏,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 结 语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减少了重复征税,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减税的效应。同时,还起到了完善税基的作用,促使地方经济得到了进一步的增长,使经济结构得到更好的调节。因此,地方政府应当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提高地方税收分成的比重。另外,还应当保证一定的弹性,不应运用统一的方式对待政策实施。地方政府应当充分借助“营改增”实施的契机,加快地方产业结构的升级,促使战略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以此来涵养税基,提高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并且因为“营改增”政策前期实施的主要试点是生产业,所以要充分考虑其发展的特点,将抵扣链条形成后,促进产业链中的行业都可以得到一定的效益,进而促进产生分工的发展,促使其得到有效融合。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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