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金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履约金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履约金范文1

镇江市自前几年引入外地先进的物业服务企业以来,至今已有数十家落户,其中有全国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上海陆家嘴、深圳万科等。但近年来,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不注重提高管理水平,在利润得不到保障或与业主发生矛盾后,就擅自撤出小区,导致小区陷入管理真空,不但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而且给接管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了约束物业服务企业的违规行为,规范镇江市物业服务市场管理,2008年5月份镇江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合同终止办理交接且经上级相关部门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当交接验收过程中一旦发现业主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侵害,就动用保证金来给予业主一定的补偿。这样一来让物业服务企业在擅自撤离小区时有了后顾之忧。

镇江市通过这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促使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地履行物业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规范、加强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提升了全市物业服务水平,真正让小区业主享受到优质、等价的物业服务。

目前在江苏已经有镇江、南通、昆山等城市推广、实施了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虽然各市制订的标准不相一致,但其目的、要求是一样的,就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从三个城市制度的制订与实施情况分析来看,笔者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制订与实施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支付、用途。

1、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对涉及保证金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并明确约定:

(1)保证金提交和返还方式。

(2)保证金提交数额和期限。

(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4)保证金提交、返还及相关费用等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

(5)逾期提交或返还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必须由物业服务企业支付。

3、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是只限用于保证物业服务企业信守合同,诚实经营,以及物业管理企业非合法退出项目后过渡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二、明确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监督管理:

1、由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

2、辖市房管局(处)负责本辖区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监督管理。

3、市辖区房管局(处)负责本区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返还的审核。

4、由物业招标交易中心负责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的财务建帐等。

三、物业服务企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应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与受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约定,但原则上不低于下列标准:

1、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前期物业服务阶段不低于2万元;业主大会选聘的不低于1万元。

2、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的:前期物业服务阶段2~5万元;业主大会选聘的1~3万元。

3、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前期物业服务阶段5~10万元;业主大会选聘的3~5万元。

四、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在办理中标备案前,由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缴入物业招标交易中心帐户。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将保证金缴入物业招标交易中心帐户。

五、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待完善并经项目所在地的辖市、区房管局(处)认定后办理:

1、合同约定责任期内,未尽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养维修之责,造成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

2、不移交或少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的;

3、不移交相关资料,或资料缺失的(以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章的资料清单为准);

4、合同终止时,未按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撤出的;

六、物业服务合同正常终止后10日内,双方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保证金返还:

1、由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向市辖区房管局(处)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

2、市辖区房管局(处)接到申请后。应于15个工作目内会同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3、如无异议,应当在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由市辖区房管局(处)出具返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给物业招标交易中心,并报房管部门备案;

4、物业招标交易中心在接到返还保证金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保证金。

履约金范文2

关键词:资金履约保证能力费用组成垫资能力利润率

在工程施工中,分包队伍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往往是由于分包队伍的资金链断裂,所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寻找合作的分包队伍时一般会要求对方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以有效应对所分包工程的履约风险。笔者根据对分包队伍的管理经验,从分包队伍的费用支出及费用来源进行分析汇总出得出如下几点,与各位同仁进行交流学习。

分包队伍费用支出分主要分为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规费和企业管理费)及承接工程活动经费。各种费用如下:

一、直接费

(一)人工费(a)

定额人工费。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施工返工人工费。是指某项工作由于前期施工未达到预定的效果而重新施工产生的费用。

变更计划人工费。是指某项工作已安排人员工作,而由于计划改变,需抽调已安排的人员进行其他工作,这部分人员重新进行施工准备及原施工准备浪费的人工费总和。例如原本安排10个工人夜间加工模板,当加工场一切准备就绪后突然调这部分人员进行模板加固,工人在新场地重新准备及原加工场区照明设施的拆除所发生的人工费用。

计划内窝工人工费。是指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某项工作,必须准备一定数量的工人,而这部分工人由于时间及工作面的关系不能进行循环作业,这些不能循环作业而浪费的人工费用。

非计划内窝工人工费。是指按计划可以进行的施工由于缺少某些特定条件而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而浪费的人工费用。例如由于某种钢筋供应不足而导致主体无法施工,因此浪费的人工费用。

(二)材料费(b)

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的费用。

运杂费及运输损耗及仓储费用。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及材料损耗费用(包括采购费、运杂费、材料损耗、保管费等)。

措施用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但是不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的费用。

其他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边角料等的费用。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但是由于不符合要求或者工程不能使用的工程实体材料的费用。例如吊顶工程中边角拆除的部分的费用。

返工修理或其他需特殊处理用的特种材料费。例如防水施工完毕后由于二次破坏而用水不漏处理中水不漏的费用。

材料的调运费。正常的材料费包含材料的运杂费,而材料的调运费指由于计划发生变化或者材料的用量超过正常使用而从不同场地特别调用的材料费用。例如贴砖工程中瓷砖因多采购而退货所产生的费用。

超出预算比例的损耗。

(三)机械使用费(c)

生产用机械购买、租赁费用。是指用于施工生产的机械购买、租赁费用。

生产用机械维修保养费用。是指用于施工生产的机械维修保养费用

非生产用机械购买、租赁、维修和保养费用。是指不进行生产用的机械购买、租赁、维修和保养费用。例如混凝土由于涨模而必须租赁风镐剔除混凝土的风镐租赁费。

(四)其他直接费:(d)

1、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工程在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时采取防寒、保温、防雨防潮、排水、照明等措施发生的费用。

2、材料二次搬运费:指在施工现场发生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二次倒运费。

3、施工辅助费: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用具及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2)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构件、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4、施工队伍进退场费:指施工队伍承担工程施工时所使用的船舶及施工机械进入和退出施工现场的费用及派出部分施工力量所发生的往返调遣费用。内容包括:调遣期间职工工资、差旅交通费、施工船舶、机械、工具、器具、周转材料和生产及管理用具的调遣和运杂费,以及船舶、机械在调遣时需要开舱、封舱、改装、复原、拆卸、安装的费用。

5、其他费用:各种特殊条件下增加的费用。

二、间接费 (e)

(一)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⑴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⑵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⑶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工资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等。

4.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5.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或财务往来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6.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7.其他费用:包括劳动保险、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等。

三、承接工程活动经费(f)

分包队伍参与招投标及工程信息跟踪的费用。

分包队伍履约资金的来源主要有工程款支付、分包队伍自有资金及融资等,那么分包队伍的资金履约能力(即垫资能力)如下:

一、工程费用拨付

工程费用拨付={人工费a1(1+4)+材料费b1(1+2+3+4)+机械使用费c1(1+2)+其他直接费d+间接费e}*合同支付比例

利润= {人工费a(1+4-2-3-5)+材料费b(1+2+3+4-5-6-7)+机械使用费c(1+2-3)+其他直接费d+间接费e}*利润率

二、分包队伍自有资金(M)

1、分包队伍资金增值m1=分包队伍投资资金*定期投资回报率

2、分包队伍流动资金m2。指队伍预备的全部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应收帐款、有价证券等项目。

三、融资(N)

指为通过支付超过现有资金金额的资金而取得的货币。

分包队伍的资金履约能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决定:

垫资能力O=总资金源-总资金垫付额

总资金源=工程费用拨付+利润+资金增值+流动资金+融资

总资金垫付额=工程费用拨付*(1-合同支付比例)+人工费(2+3+5)+材料费(5+6+7)+机械使用费(3)+融资利息

我们假设合同支付比例为K,利润率为F,自有资金回报率为L,融资利率为P,对于分包队伍来说垫资能力O= (a1+ b1+ c1+d+e)*K+(a+ b+ c+d+e)*F+ M*L+N -{(a1+ b1+ c1+d+e)*(1-K)+( a1+ b1+ c1)+N*P}

= (a1+ b1+ c1+d+e)*( 2K-1)+(a+ b+ c+d+e)*F+ M*L+N(1-P)- ( a1+ b1+ c1)

由于K一般都介于0.7-0.9之间,所以2K-1一般介于0.4-0.8间;由于d一般为常数,e所占比例较小,亦可以视为常数;a+ b+ c与a1+ b1+ c1的关系与分包队伍及总包方的管理水平存在直线关系,其中a1一般占工程总价的20%-25%,b1一般占工程总价的55%-60%,c1一般视情况定,所以可以视作一个变量。F从以往的信息了解,其大小随着项目数量变化,对于单个项目一般为3-5万元(回扣不计入内)。从上面的公式可以得出结论如下:

分包方的垫资能力与分包方的自有资金成正比,与资金的回报率成正比,与融资能力成正比,与工程款支付比例成正比,与施工方的管理能力成正比。分包方的垫资能力与资金的融资利率成反比,与总包方的付款比例成反比。

那么我们从上面可以看出,对于分包商的选择优先选择自有资金多、融资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队伍,其中管理水平高者应优先选择(为2倍)。

对于分包队伍其利润率是其追求的最终目标,其利润应满足:

垫资能力≥0

(a+ b+ c+d+e)*F≥(a1+ b1+ c1+d+e)*(1- 2K)-M*L+N(P-1)+( a1+ b1+ c1)≥f

即F≥(a1+ b1+ c1+d+e)*(1- 2K)-M*L+N(P-1)+( a1+ b1+ c1)/(a+ b+ c+d+e)≥5/(a+ b+ c+d+e)

履约金范文3

iriver T10

容量:256MB

参考价格:1250元

iriver作为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韩国MP3厂商之一,在消费者中享有良好的口碑。从经典的180开始,iriver便有了铁三角的称号,出众的外观和音质就是它的制胜法宝。T10的造形依然非常独特,不规则的机身使得它很容易同其他品牌的MP3区分开来,确立独树一帜的地位。iriver产品向来以出色的音质为卖点,而T10更是声称采用了新的芯片解决方案,确实值得我们期待。在播放5首测试歌曲的过程中,T10没有之前产品的底噪问题,声音纯净,中音的表现最为出色,很浑厚,很实在。只有低音部分下潜力度稍显不足,这也是iriver产品中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

无论是在外观还是在功能上,JNC都有着不俗的表现,去年底它又了全球第一款支持连续播放50小时的MP3播放器,号称"长跑冠军"的SSF-3000系列,仅仅使用一节五号电池驱动就可以达到超长播放时间。而且SSF-3000C也是全球最小采用Sigmatel 3520方案机种,从而保证了它拥有其他产品难以匹敌的优势。在音质表现方面,SSF-3000C人声还原比较好,低音沉重,中音圆润,高音部分延展自然,声音真实自然,声音的层次感也不错。在试听古筝《高山流水》的时候,SSF-3000C把握节奏很到位,各种乐器的细节较为透明,高中低三段表现平衡和谐,高音延伸有一定的高度。略感不足的是低音力度稍显欠缺,下潜深度及弹性不够,缺少了应有的震撼感觉。

爱国者P890

容量:256MB

参考价格:1099元

爱国者P890被称为是目前国内市场上音效最为出色的MP3并非是空穴来风,它选用了目前业界看好的的飞利浦7750解码芯片和Life Vibes音效解决方案,加之内置Techno、Rock、POP、Metal等8种EQ立体声音效,5种AE音场模式,排列出40种不同的音效组合,足可应对挑剔的听众,营造出一个真实自然的收听环境。

拥有了目前最好的解码芯片和解决方案,只是从硬件配置上代表了P890应有的声音品质,而真正的评测结果还需要我们用自己的耳朵得出来。P890的低音强劲有力,人声还原真实,高频领域宽广,降噪性能优异。P890具有高频扩展功能,使得它的高频音质清新纯洁,干净透明,高频声音还原非常优秀,20kHz接近CD音质。

爱华 XDM-S500

容量:128MB

参考价格:750元

S500的三围尺寸是88.6mm×24.3mm×24.6mm,从外形上看是一个标准的方柱形,这种设计多出现在日韩厂商的产品中。外壳采用镀银的铝合金材料制造,由此散发出来金属的光泽深深吸引着年轻人的目光。该机正面的设计非常有形,面板两侧成直角对称的椭圆状按键好似两只美丽的眼睛,炯炯有神。顶部拉出式控制杆设计也颇得索尼的真传,时尚而前卫。遗憾的是,S500的显示屏幕比较小,显示效果不尽如人意。

S500支持播放MP3、ATRAC3和ATRAC3 plus三种格式的文件,FM调频功能完善,而且播放效果很好,在目前的MP3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并且它也相应增加了诸多个性化设置,例如定时关机功能,自动音量限制功能,时钟日历功能、A-B重复以及句子重复等,体现出S500个性化的一面。而超过100小时的播放时间也是这款MP3最大的卖点所在。

朗科C680

容量:128MB

参考价格:699元

朗科C680的外形像极了某品牌的翻盖手机,就像是它的微缩版,银色的前后面板、黑色的四边、颇具磨砂质感的材质,都展现出一种男士的阳刚之气。在功能上,C680和普通的MP3并没有多大区别,支持音乐、录音、FM收音机等功能,音频格式支持MP3及WMA。C680支持多种播放模式,除了单曲重复、全部重复等常见模式外,还有随机所有歌曲、随机重复、浏览重复等播放模式,以满足不同用户的使用习惯。另外,C680具有智能充电功能,当你用USB线将C680和PC机相连,C680会自动检测剩余电池的电压,只有当电压低于某一设定值时才会对其进行充电,减少对其中锂电池的充电次数,增加锂电池的使用寿命。

联想 C328

容量:256MB

参考价格:499元

第一眼看到C328,难免会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采用了经典的梭形外观设计,藏蓝色烤漆材质制作的机身散发出一种沉稳成熟的魅力。位于MP3正中的是128×32点阵高亮蓝光OLED屏幕,蓝色背光灯透出浓浓的怀旧情怀。只是这种窄长的屏幕设计多少影响到显示效果,给用户使用带来些许不便。而C328的整体有些偏大,这和它采用直插式USB接口设计有关。

除去最基本的播放MP3、WMA格式文件,以及录音功能以外,C328将MP3的实用性简化到了极致,甚至连许多用户十分看重的FM调频收音功能都没有。虽然摒弃了一些花哨的使用功能,C328却保留有歌词同步显示设置,使得它看起来更像是一款专门为播放音乐而设计的产品。

魅族 E5

容量:256MB

参考价格:490元

E5延续E2的设计风格,仍然采用了全金属外壳设计,经由磨砂处理后金属质感更为强烈。位于机身正面的液晶显示屏可以同时显示多达六行的文字信息,配合蓝白色背光灯,让字体清晰易辨。没有使用时下流行的导航键设计,E5采用了独特的转轮飞梭键设计,只需轻轻一转就可以实现所有选项操作,定位准确。只不过因为使用一节AA电池供电,所以E5的体态稍显臃肿,而方方正正的外观设计也缺乏创意。

E5支持播放MP3,WMA和WAV等文件,配合专业音效SRS-WOW使得它的音效更加出众,音质也有较明显的提高。另外,它的FM功能也很强大,具有立体声设置、自动搜台和FM录音等功能,并搭配了音效设置,再加上立体声收音,使原来单薄的FM广播效果丰富了很多。

索尼NW-E503

容量:256MB

参考价格:1440元

索尼NW-E503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它如同玻璃樽一般圆润靓丽的外观,更加难以置信的是它内置锂电池支持长达50小时的播放时间。OEL三行点阵液晶冷光屏显示,为它增添了些许优雅高贵的气质。

NW-E503采用了独有的ATRAC3plus压缩技术,不影响音源音质的前提下重新压缩音乐文件,使得文件体积更小。在试听《加州旅店》时,现场的精彩演出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还原,声音层次感强烈,从乐手的演奏到现场观众的掌声都被层层剥离出来,再汇总到我们的耳朵当中。对于《天空》当中王菲天籁一般的嗓音,正好显示出NW-E503对高、中、低三段音频的出色演绎,过渡平滑自然。

台电 TL-G818

容量:512MB

参考价格:950元

G818采用全金属铝镁合金外壳,一次冲压成形,搭配黑色雅克力面板酷劲十足。位于机身正面的显示屏虽然只是双色OLED屏幕,但是它的可视角度达到了令人惊诧的178度,可以不受光线的干扰,看起来更清晰,也更加省电。位于屏幕的下方有5个功能按键,围绕式设计排列整齐。

G818支持播放MP3、WMA、WAV等音乐格式,并且具有7种音效模式可供选择。提到它的音质就不能不说其使用的SIGMATEL 3520主控芯片。SIGMATEL 3520芯片具有功能强大,音质优秀的特点,但低音表现力不足也是它的缺陷所在。总体来说G818的音质表现还是相当不错的,在同类机型中表现尚可。另外,该机加进了文本阅读功能,可设定书签,还支持多任务操作,可以一边听音乐一边看电子书。

朝华MF661

容量:256MB

参考价格:780元

朝华MF661最大的亮点要属其外形设计了,虽然看着有点怪异,但是由于外壳采用了高精度全彩电镀工艺,具有非常好的平滑性及光亮度,加上彩色的液晶屏,整体感觉非常时尚,MF661能获得德国iF DESIGN AWARD 2005也在情理之中。

MF661的一些常用操作都由位于液晶屏下方的五项导航杆来实现,配合机身两侧的菜单按键、录音键及EQ模式键,还能实现更为丰富的功能。MF661除了支持MP3、WMA、ASF、OGG格式音乐的播放外,还具有FM、录音、复读等一些常用功能。在音质表现上,MF661采用了Telechips TCC 723解码芯片,人声还原准确,高音和低音部分都有比较好的兼顾,尤其低音,下潜度不错。

随着消费电子市场的日趋成熟,众多IT厂商转而进入数码领域寻求发展,其中不乏像MSC一样的世界知名品牌。在沉寂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后,MSC终于旗下新一代彩屏MP3,UHC256定位高端用户,出色的影音功能颇受好评。

UHC256的外形设计简洁大方,光滑的机身做工明显好于同类产品。不过,该机的按键设计稍显复杂,机身的正面和两侧都分布着功能各异的按键,无形中增加了使用难度。UHC256采用了6.5万色OLED显示屏,开机速度很快,显示效果比较突出,图象非常细腻,画面没有颗粒感。功能方面,UHC256能够播放MP3、WMA、ASF等音频格式,兼容性相当强,其支持72小时超长录音,以及VOX降噪录音功能,让录制的声音更清晰。

PISA(比萨)炫彩精灵629的机身外壳使用了耐用的钢琴烤漆工艺,质感十足,而屏幕采用了65536色OLED彩屏,色彩比较生动,通过其彩屏,629可以实现MTV影音播放功能,并且支持MP3、WMA、WAV等多种音乐格式,同时还能浏览JPEG图片。

在功能方面,炫彩精灵629具有支持录音和FM功能,A-B复读、5种循环模式、自动关机、屏幕节电、固件升级及可设置省电模式等功能,操作上比较简便。

另外,炫彩精灵629支持VOIP电话功能,随机配备的耳机集成有耳麦,并且还附赠了120分钟的免费体验电话卡。

爱国者 F258

存储容量:1GB

参考价格:2688元

爱国者是彩屏MP3的主推者之一,也是在中国市场上最早推出彩屏MP3的国产厂商,其产品线涵盖极其广泛,适合不同消费者使用。最近爱国者又推出一款针对商务人士的彩屏MP3,F258成为现代商务核心装备的新宠。

F258的机身为长方形,外表设计比较简单,MINI的身材只有一张名片的1/3大小,携带方便。而功能按键分布紧凑,五维导航键操作灵活,水晶按键设计美观大方。F258采用1英寸6.5万色TFT彩屏,配上图形化菜单、图片浏览、开机画面和屏幕保护自定义的功能等,整个设计相当人性化。而这款MP3最大的特色在于具有远距离超清晰录音的特点,15米的超清晰录音,专为对录音功能有较高要求的用户定做。另外,它增添了更多专业录音功能,如支持电话录音、LINE IN音源转录、FM内录、定时录音、自定义分段录音功能和单键录音操作等。

北奥 F352

容量:256MB

参考价格:599元

深圳北奥是MP3领域的一个新生力量,在公模充斥的低端MP3市场中,F352全铝合金的外壳设计是非常少见的。同一般的MP3相比,它的按键分布较有特色,全部设于屏幕的下方,其五维导航键在中间、两边辅以功能按钮,呈现出一种对称的美。可惜按键设计较小,手感有些生硬,使用不便。

F352配备了6.5万色全彩OLED屏,支持MP3、WMA及ASF、WAV以及MTV格式的音视频文件,总体显示效果尚可,但其屏幕上画面的噪点却比较大,字幕显示不清楚。颇具特色的是它具有16级变速播放,和录音及直录功能,非常适合用作语言学习使用。USB 2.0的接口让数据更快速的传输,内置的高效锂电池在续航力方面也有着不错的发挥。"异度空间"磁盘功能可调整加密部分的容量大小以保护个人隐私。

德劲 DE85

容量:512MB

参考价格:699元

在众多彩屏MP3中,如ZIPPO打火机般小巧、全金属外观的德劲DE85显得非常扎眼。6.5万色OLED全彩显示屏,加之独特的滚轮式按钮设计、镜面式前面板,乃至机身顶部的小型LED指示灯,都给玩家以十足的高档感觉。

在DE85的背面,还贴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专用产品"的标签,可见这款MP3的来头不小。该MP3采用内置锂离子电池设计,在有效的缩小产品体积的同时保证了较长的播放时间。值得称道的是它的整个机身做工非常精致,严丝合缝,手感出众。在功能方面,DE85同样支持MP3、WMA格式音乐歌曲,以及电影及MTV播放,屏幕虽然较小,但是显示效果清晰,色彩艳丽。只是屏幕显示层次不够丰富,亮部颜色把握不很精确。

明基 Joybee230

容量:256MB

参考价格:999元

Joybee 230是明基最新推出的一款超集轻薄、时尚于一身的彩屏MP3。全铝合金的良好质感和优雅造型极富感染力。其机身正面触压控制钮算得上是该机的标志性设计,力反馈很好,触感十分到位。

屏幕大、色彩还原较好、图像细腻是Joybee230给我们的直观感受。不过,较低的屏幕亮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观赏效果。该MP3支持BMP、JPG、LGO等多种图像格式的浏览功能,其中值得称道的是支持使用LGO格式文件,这在一般彩屏MP3种是非常罕见的设计。230还拥有电子书籍阅读、FM广播收听和游戏等功能。另外,它还内置有内存管理功能,用户可以直接通过MP3快速格式化内存。而支持定时关机这一功能也体现了名基人性化设计的一面。

三星 Yepp-T8

容量:256MB

参考价格:1880元

做为三星Yepp的旗舰产品,T8产品一上市即被抢购一空,其魅力可见一斑。一旦你见到T8,也会感叹它的造型的确出众,其长相酷似一款直板彩屏手机,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拥有1.8英寸26万色彩屏成为T8最大的卖点所在,占机身五分之三面积的超大TFT真彩屏幕,分辨率达到史无前例的160×128像素,极大地刺激了我们的视觉感官。

该机外观设计采用了大量的圆滑过渡,按键、接口布局舒展而精细,显得非常简洁。三星聪明地将原T系列的五维摇杆拆分成一个三维摇杆和两个按键,大大改善了操作灵敏度。

在功能上,T8传承了三星MP3的动画菜单设计,其漂亮的动态卡通提示在众多的竞争产品中无出其右者。除去基本的音视频播放、图片浏览、电子书功能外,T8还加入了许多精彩的内置游戏,并具有独特的USB集线器(Host)功能,让它在实用性方面也做得尽善尽美。

松日 MF328

存储容量 128MB

参考价格 699元

松日MF328是一款非常另类的MP3,这么说的原因有二:一方面,MF328舍弃了廉价省电但显示效果平平的OLED彩屏,而是采用1.5英寸6.5万色真彩屏幕,有效地提高了画面显示效果;而另一方面,虽然在硬件配置方面先声夺人,但令人费解的是,这款MP3却不支持视频播放功能,实在是对彩屏的一种浪费。

从正面看,MF328采用了八边形造型设计,使用镁铝合金材质制作,大大的减轻的机身的重量并且增加了抗撞性能。八个按键均匀分布在机身两侧,位置比较紧密,容易发生误操作的问题。不支持视频播放,浏览图片功能就成为MF328最后的底线。好在该机的显示效果不错,画质良好,色彩还原度高。只是对于分辨率高的图片读取的时间比较长。作为功能上的突破,这款MP3能够在浏览图片、文档,或者玩游戏的同时收听FM调频广播,让我们的眼睛与耳朵都能得到享受。

新蓝 A825

存储容量 256MB

参考价格 448元

如今产品整合之风日益风行,诸如手机内置摄像或者MP3音乐播放功能已经算不得什么新鲜事,而MP3厂商自然不会心甘情愿地"臣服"于手机之下,新蓝就推出的一款支持播放电影的MP3--A825,该机的特色在于整合了某些手机的特点,让人欲罢不能。

A825是国内第一款采用手机按键的MP3,采用硅胶材料制作的按键手感更好,使用了密封胶有效防止按键的老化。另外,A825采用全镁铝合金外壳,表面抛光处理做工细腻,质感十足。同时该机还有银色、咖啡色、紫色三种颜色可供选择。

A825的屏幕为6.5万色OLED彩屏,显示效果可圈可点。图像解析度较高、画质清晰流畅、没有拖滞现象是它的优势所在,可惜较小的屏幕限制了它的播放效果。支持MP3、WMA、WAV、ASF等多种音乐格式、电子书阅读、彩色图片浏览、数据加密功能等多种功能,使得A825成为我们手中的全能助手。

信利 MP313X

存储容量 32MB,送128MB SD卡

参考价格 899元

对于整个国产彩屏MP3的发展起到了里程碑式的作用,信利一直以来都在市场中树立了一个先锋的形象。也许正是因为其优秀的品牌效应,信利推出的每款MP3都备受消费者瞩目。而信利也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推出了第三代MP3产品MP313X。

MP313X保留了信利一贯的简约设计风格,将五维导航键放置在机身的右上角,透出一种不对称的美感。全铝质外壳,重量非常轻,配以黑调,给人成熟稳中的感觉。位于MP3正面的1.85英寸6.5万色CSTN屏幕占据了机身2/3的空间,显示效果不错,画质比较细腻,色彩还原也较为真实,并没有CSTN屏幕常见的颗粒感与条纹。只是图像细节描写不够清晰,以蓝色为背景基调,长时间观看容易产生视觉疲劳。

支持SD卡扩展功能是MP313X的一个突破,此外图片浏览、游戏、文本阅读等功能都一应俱全,全屏可显示60个文字,信息丰富,充分发挥了大屏幕的优势。

优百特 UM-906

容量:128MB

参考价格:699元

优百特UM-906是一款近期的十分突出的彩屏产品。自上市以来,它就以彩色大屏幕的卖点获得了不少消费者的认可。906采用1.8英寸6.5万真彩色的TFT液晶屏,使得它在画面显示效果方面具有其他产品难以比拟的优势。该机整体使用了黑色钢琴烤漆工艺,配合银色的装饰边框,时尚感强烈,手感也很好。

906播放MV的效果不错,图像非常流畅,而且其图文显示表现良好,屏幕亮度也不错,保证画面在阳光下也清晰易识。906的功能较为全面、丰富,内置俄罗斯方块游戏,听歌娱乐两不误。但是,为了保证屏幕面积,设计者不得以将所有控制按钮都安置在MP3两侧,导致实际使用中操作比较烦琐,如果不是拇指一族恐怕一时难以适应。

朝华 MY1000

容量:256MB

参考价格:799元

参加本次评测的朝华MY1000为紫色时尚版本,这种颜色搭配方案在市面上并不多见,使得MY1000在外观设计上先声夺人。当然厂方还提供了白色等多种颜色的版本可供消费者选择。MY1000支持MP3、WMA、OGG等格式,支持A-B复读及FM收音等基本功能。

MY1000采用96×96点阵、6.5万色真彩屏,支持浏览JPG图片和MP4视频文件播放,不过由于屏幕面积较小,影响到了它的实际使用效果,画面细节描写不够细致。然而音效出色是朝华的一贯特色,MY1000内置有6种EQ和多达9种播放模式,并且拥有SRS、WOW等3D环绕立体声效果,让它带给我们超凡的音乐享受。具有高品质录音功能、可调录音比特率也是该机有别于其他产品的一大特色。

中恒(DEC) F37R

容量:256MB

参考价格:599元

履约金范文4

一、实施和田旅游精品战略的重要意义

和田旅游资源丰富,特色明显,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当前,和田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应深刻认识和充分发挥旅游业对实现和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特殊重要作用,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加快推进和田特色精品旅游的大繁荣、大发展。

(一)推进旅游精品战略是打造和田旅游品牌的重要举措。和田古称“于阗”,是古丝绸之路南道久负盛名的重镇和商埠,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风光独特、民俗风情浓郁,物产富饶,旅游资源具有大容量、多样性、独特性和垄断性的总体特征,特别是浩瀚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号称“万山之祖”的巍巍昆仑山;被中外考古学家称为“东方的庞贝” 的尼雅遗址;占地仅为4平方米的策勒小佛寺;被称为“天下奇观”的千里葡萄长廊;被誉为人间仙果、树龄千年以上的无花果王、核桃王以及梧桐王等一大批自然景观和历史遗存,极具新奇感、神秘感、粗犷感和原始感,对国内外游客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深度挖掘整合上述资源,设计开发一批特色体验式旅游精品项目,对打造和田旅游品牌、提升和田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与影响力必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推进旅游精品战略是抢抓援疆机遇、乘势而上的重要体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新疆已成为国家向西开放的前沿和重要区域商贸中心,现代服务业日趋活跃;航空、铁路、公路立体化交通网络日趋完善,旅游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和全国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的全面启动以及喀什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设立,为和田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也为和田旅游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带来了更好的政策环境。当前正是和田旅游业的战略提升期和产业转型升级期,是旅游项目投资开发的最佳切入期。我们应紧紧抓住、切实用好这些机遇,全力推动和田特色旅游业快速发展。

(三)推进旅游精品战略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旅游业是产业关联度高、覆盖面广、带动作用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朝阳产业,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产业,也是惠及民生的富民产业。同时,也是对外开放和人文交流的窗口,带动交通、住宿、餐饮、文化等诸多产业发展的平台,是实施现代文化引领的重要载体。推进旅游精品战略,发展和田特色旅游,对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消费升级、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和田与内地的交往交融、巩固和维护民族团结、提升和田知名度与影响力、推进和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等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实施和田旅游精品战略的总体思路与主要任务

长期以来,和田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在北京等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下,全力打造以玉石之路、 丝绸南道文化为核心的特色精品旅游。但从现状看,和田旅游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旅游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存在资源开发程度低、旅游精品少、产业规模小、基础设施条件差、接待服务能力弱、产业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这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和田旅游的健康、快速发展。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如何集成政策、整合资源、打造精品、促进和田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已不仅是摆在和田当地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更是北京市产业援疆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2012年起,北京市从全面深化、推进产业援疆的角度出发,会同和田地区(兵团农十四师)并引入北京优秀规划设计力量,按照“政府推动、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旅游产业效益、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突破口,以产品线路为纽带,以整合优化旅游资源为抓手,紧密围绕和田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两条主线,加快推进“体验性、差异性、融合性”旅游线路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大力推进旅游文化演出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建设实施好和田旅游集散中心,制定中远期发展规划,加强宣传推介和专业人才培养,逐步形成独具和田地域特色的旅游精品线路和品牌,力争把和田建设成为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高端特色体验型旅游目的地。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与目标,今年,北京市立足和田当地资源环境条件和发展实际,借助和依托北京旅游产业、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优势,启动和实施了和田旅游“425”精品工程。即:

(一)打造四条旅游精品线路。以和田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生态环境和历史古迹等为旅游吸引物,设计、推出“昆仑河谷缘玉之旅、大漠丝路悟佛之旅、万山之祖雪域牧场之旅及维吾尔文化风情之旅”等4条旅游精品线路,构建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使之成为国内知名的黄金旅游线路,并以此带动和田旅游产品升级,提升和田旅游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突出两个重点项目。

1.策划、编排一台“于阗乐舞”旅游演艺节目。加强旅游文化演艺市场开发工作,整合提炼和田歌舞文化资源,策划、推出一台具有民族特点、和田特色、有一定影响力的“于阗乐舞”原创文化旅游演出剧目,并在和田市落地,面向游客开放。

2.建设一个旅游集散中心。在和田市境内,建设集“旅游交通集散、旅游咨询、旅游票务、旅游推介展示、旅游购物娱乐、旅游应急救援”等多功能一体化的旅游集散与公共服务中心,执行旅游团队和旅游散客服务接待业务,使之成为和田旅游服务接待体系的主力军。

(三)编制五个规划。围绕和墨洛地区(含兵团农十四师)特色旅游资源及发展需要,制定并逐步实施五个中远期发展规划:和田地区旅游集散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田县渔村山庄景区规划、墨玉县红白山旅游景区规划、洛浦县阿其克山庄休闲度假旅游开发规划、兵团农十四师军垦文化红色旅游发展规划。拟通过这些规划,统筹推动和田旅游持续深入科学发展。

三、实施和田旅游精品战略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更好地推动和田旅游“425”精品工程的顺利实施,北京市援疆和田指挥部与和田行署、兵团农十四师联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策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实施推进。各有关县市(团场)按照项目管理方式和属地管理原则,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确保了项目按计划步骤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构建运营模式。严格依照和田旅游“425”精品工程设计方案组织项目开发建设,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同时遵循科学发展观要求及市场经济规律,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改进和创新旅游资源管理模式,依法确立旅游项目运营主体,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旅游线路产品的管理与运营工作。

(三)强化安全保障。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规范安全引导标识,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体系,在高山、沙漠等重点旅游区域配备安全预报预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推动建立专项旅游、特种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履约金范文5

瑶梦看了看公主们说:“你们这样的打扮在街上肯定会有人说的,怎么办呢?”“放心,各位跟我跑来一下。”星恋说,“瑶梦等我们一下,马上就好了。”公主们跑到一个隐蔽的地方,星恋说:“用魔法,准备好了吗?”“星月之光,造型转换!”五位公主顿时穿上了地球上的服装。“瑶梦,看看如何。”月枫笑着说。“很好,我要去书店门口的广场去和同学玩,你们也来吧。”“好啊!”

来到广场上,瑶梦对五位公主说:“你们相信魔法吗?”公主们没想到瑶梦会突然问这种问题。晨光回答:“当然相信。”这时,瑶梦说:“我在家里是一个怪胎,我生来就会魔法,又一次我爸妈带我去看命,看命的人说我会带来一场灾难。我爸爸要把我赶出家门,可我妈妈绝对反对。”“看命?”月祭疑惑地问。“就是占卜啦,时准时不准。”晨光解释道。星恋问瑶梦:“瑶梦,看命的为什么说你会带来灾难?”“是因为我右手手心的这个印记。”说着,瑶梦把她的右手打开给公主门看。公主们看见瑶梦的手心上有一个金色的晶石印记。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瑶梦,你就是我们要找的五行传人之一——金传人!”星玲指着瑶梦大声说道。“我是…金传人?”“没错!”月枫拿出一个闪着金光的胸针说:“这是你的变身胸针,拿着。”瑶梦接过胸针,问:“怎么用?”

这时,马路上的人突然一下子都睡着了,晨雨国的三位公主出现了。“星月公主,你们跑不了了!”晨羽指着五位公主说。“月枫,她们是谁?”瑶梦问。“晨雨国的三位公主,我们是星月国的公主。”“星月公主,交出你们的心之宝石吧!”“休想!”晨光挡在其他人前面。“晨光!小心啊!”星玲惊呼。“心之宝石?是什么?”瑶梦问。“心之宝石是人们的善良、正义之气合成的宝石,如果心之宝石被污染,那后果不堪设想。”月枫解释道,“晨雨国的人民的心之宝石就被污染了,我们是要找到五行传人和五晶石来启动我们星月国的五色石来净化晨雨国人民的心之宝石。”

“星月公主,决斗吧,如果你们输了就要交出你们的心之宝石。”晨夜说。晨光瞪着晨雨公主说:“你们输了呢?”“我们就再也不打你们心之宝石的注意。”“好吧。”星玲对其他公主说:“各位变身!”“星月之恋(情、缘、光、声),变身!”顿时五位公主都穿上的华丽的服装,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样武器。“瑶梦!快大声念‘金的威力,变身’!”月枫提醒道。“嗯!”瑶梦点了点头,“金的威力~,变身!”顿时,瑶梦的身上闪出了万道金光,瑶梦穿上了金色的长裙,金色的芭蕾舞鞋,手里拿着和月枫一样的武器。

“炎!地火!”晨光最先发起攻击,瞬间五位公主和瑶梦被一团火焰围住,形成了一道很好的防护墙。“水!奔腾!”星玲紧接着发起攻击。“冰!冰冻!”晨月发起反击,一下子就把星玲的水发术冰冻了。“金!闪烁!”“木!毒刺!”“雪!冰天雪地!”几位公主们的实力不相上下。“金!迷茫闪烁!”瑶梦攻击了,公主们没想到瑶梦一开始就发动了高级魔法。“哼!不自量力!”晨夜说,“月!迷宫幻影!”顿时,五位公主和瑶梦进入了一个迷宫。

这下把公主们急坏了,星恋说:“我试试。地!天崩地裂!”没想到连星恋的魔法都打不破这法术。星玲想了想说:“一起吧,发动高级魔法!”“炎!天火燎原!”“水!奔涌千里!”“地!天崩地裂!”“金!迷茫闪烁!”“木!灵木破魔!”随着一次强烈的爆炸,晨夜的法术破掉了。“炎!火龙!”晨光立刻发起攻击。“啊!”晨羽被打伤了。“晨光!趁现在!”“星月!圣光洗礼!”晨光手里的剑发出了既柔和又刺眼的光芒,光芒散去后,晨雨公主早就不见了踪影。

“瑶梦,不错啊,上来就能使用高级魔法,加油哦。”月枫夸起了瑶梦。“各位,不要高兴的太早,我们还要去找金晶石和其他五行传人和五行晶石。”“对哦。”“那你们今天就住我家吧,下周一来我们学校上学吧。”“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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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人物:瑶梦 身世: 金传人 性格:坚韧 属性:金 变身咒语:金的威力,变身 武器:金之鞭 介绍:生来就具有超凡的毅力,手上有一个金色晶石的印记。

履约金范文6

一、违约金的职能

违约金是合同的担保方式还是违约的责任方式抑或两种职能兼具,理论界历来有对立的三种观点:一种认为违约金只是一种责任方式(责任说),另一种认为它是担保方式(担保说),第三种认为它既是担保方式,又是违约责任方式(折衷说)。现在持第三种看法的人越来越多。其实这三种观点只是第一种和第二种观点之争。因为现在没有人认为违约金是一种纯粹的担保方式,将其认为是纯粹的担保方式与违约金在各国的运用是不相符的。第一种观点认为违约金与传统民法中的担保方式存在着性质的差别,它不能保证债权最终能得到清偿,而只有在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而它不属于债的担保。第三种观点现得到了较多人的支持,并且其所阐述的理由或所持依据较以前充分,对第一种观点的反驳亦更为有力。其具体的理由主要有三点:第一,违约金具有从属性。违约金与违约金的支付不同,前者一般依违约金约款产生,是从属于合同债务的从债,后者仅是债的标的。正是依违约金约款产生的违约金债务是合同的从债务,违约金才发挥其担保作用。因为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等传统民法的担保方式也正是为主债实现而设立的从债,因而才具有担保性。第二,违约金的设立可以使当事人预知不履行的后果。在合同订立以后,当事人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承担责任的范围,均能事先了解,而当事人为避免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就必须正确履行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违约金可以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债权的实现。此点也是违约金与传统担保方式相同之处。第三,第一种观点以违约金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后的实际结果来否定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理由不充分。担保不是保险,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作用,(注:参见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73~475页;叶林:《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16~319页。)即使传统民法中的担保方式也不能保证债务人到期履行债务。笔者认为责任说与折衷说意见相左源于两派对于担保的本质的认识或理解不同。按折衷说,担保是“促使债务履行的法律手段”,这种法律手段效力的强弱,对最终实现债权的保障作用有多大应不是担保的实质,不是判断某法律手段是否为担保的标准。责任说也从折衷说的第二个理由的角度赞成违约金有一定的担保性,但因其担保力不够而最终反对其具担保属性。依此,可以说责任说的“担保”实则有另一层含义,即它不仅应有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性质,而且应有保障债权实现的性质。本文赞成责任说的观点,即债的担保必须增强债的效力或债的保障,除债的效力外(包括违约责任,因违约责任也是债的效力的一种表现)或者在违约责任外,另为债权实现提供了途径。理由是:第一,此正是传统债的担保方式(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的共性,也是它们有别于违约的民事责任和违约金之处。第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律体系和谐。如果将担保仅停留在“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上来认识,无疑民事责任也是债的担保,这样就使民事责任与债的担保没有区别,使得在民事责任之外创立“债的担保”概念失去其存在的必要性。如果基于民事责任是法定担保而保证、抵押等传统担保方式是约定担保而使“债的担保”概念仍有存在必要的话,那么为了使债的担保体系完整、统一,也必会将违约的民事责任纳入债的担保体系中,从而造成作为债的效力一个组成部分的违约民事责任,人为地与债的效力体系分离,破坏债的效力体系的完整;如果将违约的民事责任在债的担保和债的效力两个制度体系中均加以规定,则会造成立法内容上的重复。为避免此弊,笔者认为“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应是债的担保与民事责任的共性而非债的担保的本质。在存在民事责任概念的条件下,应当将债的担保作狭义理解,意在它增加了债权实现的可能性或机会,为债权实现在民事责任之外另辞了途径,因而它不应有“担保即保险”之嫌。基于上述,违约金仅为一种民事责任方式,不具担保职能。在立法上应坚持将违约金在民事责任方式中加以规定,而不应将其纳入担保方式中。“如果一定说违约金具有担保作用,那么也没有超出其他合同责任方式所具有的担保作用的限度。”(注:周林彬:《比较合同法》,兰州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42~243页。)

对违约金职能的探讨不仅关系到立法体系,而且关系到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及司法机关在何种程度上调整违约金数额,违约金与强制实行履行的关系等。(注:参见叶林:《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16页。)

如果认为违约金是担保形式或具有担保属性,势必导致:(1)只要有违约出现就应当支付违约金,而不论违约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因为担保之债一般是以主债务人违约为生效要件,而不考虑主债务人违约时的主观状态。这是担保从债的职能使然。(2)违约金也必然是惩罚性的或认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为当对担保采狭义理解时,只有惩罚性的违约金才具有增强债的效力的作用而可谓有担保属性;赔偿性违约金只是法定违约民事责任的再现或重复,不具有担保属性。

如果认为违约金是民事责任形式,则:(1)违约金的适用不仅须有违约出现,且须违约人主观上有过错。这是民事责任的谴责性、否定性使然。(2)违约金应为赔偿性的。考虑到违约金的预定性(由当事人事先约定而产生),不应要求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一致,只要违约金确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预先估算,且其数额与违约的实际损失相当,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就应当维持其效力,法官就不应当干预,否则就会使违约金这种责任方式不需具体计算损失数额及举证的优点丧失。只有当实际没有损害发生而违约金数额又较大,或者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不相当(明显过高或过低),冲击了民法的公平原则时,法官才能以维护公平为理由对违约金数额加以干预。对前者可采用英、美的象征性赔偿,判处只给予象征性的违约金;对后者通过减增违约金以使违约金的支付与实际损失相当,维持违约金的赔偿性。

二、违约金的性质

违约金的性质是指违约金是惩罚性的还是赔偿性的。此问题与违约金的职能密切相关。

1.当赋予违约金担保职能时,则应当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

何为惩罚性违约金?按我国的立法及大多数学者的认识,惩罚性违约金非为一种独立的违约金类型,违约金只是表现出兼具赔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而已。一种违约金是否具有惩罚性,是将该违约金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相比较,看它在消除债务不履行后果方面所起的具体作用而进行判断的:当违约后没有实际损失或者实际损失低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时,由于违约金约款之适用不以实际损失之发生为条件,法官也没有变更与实际损失不一致的违约金数额的义务(在法国至今仍如此),因而违约金就表现出了惩罚性,此时的违约金就兼具赔偿和惩罚双重功能;反之,当违约金数额低于违约后的实际损失时,该违约金就仅具有赔偿性。这种对于惩罚性违约金的理解,实则是不正确的。当违约金是当事人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时,难免发生与违约后的实际损失不一致、甚至不相当的情形。因为订约时的情况不可能与违约时的情况完全一致。因而判断一违约金是否为惩罚性,只能以当事人订立违约金约款的主观意图为判断标准。详言之,在具体判断上有两个标准:(1)如果当事人约定违约发生后除违约方须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外,还须赔偿损失或继续履行原债务的,则该违约金无疑为惩罚性违约金。(注:参见钱国成:《违约金与违约定金》,台湾《法令月刊》第42卷第10期,第6页;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76~477页。)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等及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惩罚性违约金即是如此。(2)借鉴英美法对于违约金是清偿性还是惩罚性的判断标准。英美法规定,如果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金是合同双方对违约可能造成损失的一种诚实的估价或真正的预测,那么这种违约金就属于清偿性赔偿或议定赔偿(liquidated damages);而惩罚性赔偿或罚款(punitive damages或penalty)是为阻吓一方违约、保证合同履行而设定的,一俟违约即须交付的过量金额。据此,当事人订立违约金的目的决定了违约金的性质。

正是由于惩罚性违约金额外地增加了债务人的经济负担,使债的效力更为突出,从而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那种认为违约金的适用不需有实际损失,违约金都具有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作用,都具有担保属性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在当今各国均对违约金数额予以司法干预的背景下,除惩罚性违约金外,违约金的适用一般都需有实际损失。同时,赔偿性违约金只是违约的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翻版,并未增加债务人违约后的经济负担,因而其督促债务人自觉履行债务的作用也是有限的,至多与法定的违约民事责任的督促作用相当。

2.当认为违约金仅为一种民事责任方式时,则只会认可违约金的赔偿性

所谓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损害赔偿额之预定。当违约金具有赔偿性时,又有它是预定的最低赔偿额或是预定赔偿总额之争。此问题关系到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关系,值得探讨。当将赔偿性违约金作为最低赔偿额时,若实际损失大于该违约金,则应补足两者间的差额,从而引起同时适用赔偿损失之民事责任方式(我国《经济合同法》第31条、《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4条、《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13条、《德国民法典》第340条、1964年《苏俄民法典》第89条即采此观点)。(注:参见周林彬:《比较合同法》,兰州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93页。)当将赔偿性违约金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总额时(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250条即采此观点),则实际损失若大于违约金,一般不应变更或增加该违约金数额,受害人亦不能另要求超过损失部分的赔偿,相应地不存在同时适用赔偿损失之民事责任方式;当实际损失低于违约金时,则应减少该违约金数额。可见,不论将赔偿性违约金是作最低赔偿额预定还是最高赔偿额预定,都与赔偿金没有区别,仍要详细或具体地计算实际损失,从而失去了违约金原本的优点。因而,对赔偿性违约金不应再去界定它是最低赔偿额还是最高赔偿额,就称之为预定赔偿额即可,这样可避免给它再定性带来的弊端。

那么到底应否承认惩罚性违约金呢?从立法例上看,大陆法系国家和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均认可惩罚性违约金,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不承认。这其中的原因,一则在于两者对于违约的性质认识不同: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国家认为违约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一种应受谴责或责难的行为,对此当然可实行经济制裁;而英、美国家则不认为违约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甚至认为违约是当事人的权利。(注:参见陈学明:《惩罚性违约金的比较研究》,台湾《比较法研究》1990年第1期,第21~24页。)二则是社会主义国家出于合同对于贯彻国家计划重要性的考虑,大陆法系出于维护合同效力的考虑都强调合同履行中的实际履行原则,因而也更看重惩罚性违约金对于合同履行的保障作用。我国对此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呢?如前所述,在我国立法中未将惩罚性违约金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金形态,违约金主要为赔偿性。但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依据违约金在消除债务不履行的后果中实际所起的作用而认为我国的违约金具有赔偿性、惩罚性双重性质。从学理上言,我国学界存在两种对立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违约金制度应完全采纳英美法的模式,取消惩罚性违约金,使违约金仅保留补偿性质。其理由有二:(1)惩罚性违约金破坏了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同时为一方牟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了条件;(2)惩罚性违约金的形成除法律传统和价值取向等原因外,经济体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违约补救措施方面会转向注重其补偿功能,而非以往的实际履行原则,因而也就不会注重惩罚性违约金在维护合同交易秩序方面的作用。(注:参见高敏:《关于违约金制度的探讨》,《中国法学》1989年第5期。)另一种观点针锋相对,认为在违约金问题上我国应在补偿性违约金之外承认惩罚性违约金。其依据有三点:(1)违约金就其固有性质而言,体现为惩罚。正是由于违约金的惩罚性才使其发挥着保障合同履行,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2)违约金条款的订立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产物,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协商为自己设立违约金从债权,因而惩罚性违约金并不破坏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3)只有惩罚性违约金才能更有效地发挥维护合同纪律,制裁违约行为,充分保护非违约方利益的作用。如果只承认补偿性违约金,则会人为地抹杀违约金固有的特点,造成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形式的混淆,使损害赔偿责任形式难以发挥作用。(注:参见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80~482页;叶林:《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13页。)更有甚者,认为我国应当以惩罚性违约金为主,补偿性违约金为辅。(注:参见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82页。)笔者认为,鉴于我国对违约性质的认识并未发生改变,应当承认惩罚性违约金,藉以维护社会的交易秩序,制裁不法违约人。

三、违约金的性质可否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可以针对何种违约形态进行约定?当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时,此违约金作何种性质解释

违约金的性质可否由当事人约定,此问题只能在大陆法系产生。因为英美法不承认惩罚性违约金,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被判定为惩罚性违约金时,则认定为无效,不予执行。大陆法系国家承袭罗马法传统,对违约金基本类型的划分不同于英、美及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我国。它们把违约金划分为两种:一种是可替代原债务履行的违约金,它是为担保不以适当方法给付之外的债的不履行而设定的违约金,又称为非固有违约金;另一种是不可替代原债务履行的违约金,是为担保不以适当方法给付特别是迟延给付而设立的违约金,又称为固有违约金或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德国民法典》第341条、《法国民法典》第1229条第2款、《意大利民法典》第1383条)。在此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对于违约金的划分不同于赔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之划分,因为两者划分的标准不同。惩罚性违约金是对债务不履行的私的制裁,它不仅不能代替原债务的履行,同时也不能代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害赔偿。依此而言,非固有违约金固然堪称或等同于赔偿性违约金,但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则不能等同于惩罚性违约金。例如,针对迟延给付规定的违约金,如果是对迟延给付可能造成损失的预定,则尽管支付了违约金,债务人仍负有继续履行原债务的义务,该违约金仍为赔偿性的而非惩罚性的。只有当债务人既要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原债务,又须赔偿因迟延给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时,才可称为惩罚性违约金。(注:参见钱国成:《违约金与违约定金》,台湾《法令月刊》第42卷第10期,第6~7页;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76~477页。)因而,那种基于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其支付不能免除原债务的履行从而认定其具有惩罚性质的观点(注:参见叶林:《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11页。)是不正确的。

大陆法系国家对违约金上述的基本分类并不妨碍它们对违约金依其它标准另行划分。大陆法系有的国家和地区明文规定当事人可约定惩罚性违约金,且针对的违约形态不限,《德国民法典》第339条、《日本民法典》第420条第3项、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250条即采此例(其中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250条修正案规定得最为明显)。有的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意大利规定违约金为赔偿性的,但并未明文表明是否允许当事人约定惩罚性违约金。然而法国在1975年7月9日法律(《法国民法典》第1152条第2款)颁布前,基于意思自治原则的神圣地位,违约处罚条款具有不可触犯性,即使该条款是苛刻的。在此情况下,如果说当事人还可通过约定而产生惩罚性违约金的话,那么在1975年7月9日法律颁布后,由于赋予法官以变更违约处罚条款(主要是苛刻的违约处罚条款)的权力,表明不允许第二种标准下的惩罚性违约金存在。但是该法律同时要求法官在行使该权力时须阐述理由,因而事实上违约处罚条款的不可触动性仍居于主要地位,(注:参见尹田:《法国现代合同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324页。)第二标准下的惩罚性违约金仍会存在并得到执行。

笔者认为,既然我们基于惩罚性违约金在保障合同履行、维护合同效力方面的作用为补偿性违约金所不可替代而承认惩罚性违约金,那么我们也应当允许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形态约定惩罚性违约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在民法中的神圣地位,违约金应是约定性的而非法定性的。这不仅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国的通例,而且也是或应是曾采用过法定违约金形式的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及我国的发展趋向。

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时,此违约金应作何种性质解释?对此,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地认为应是补偿性的(《德国民法典》第342条、《日本民法典》第420条第3项、《法国民法典》第1229条、《意大利民法典》第1382条、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250条)。(注:《法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明文规定违约金为补偿性的,未明文规定是否允许当事人约定惩罚性的违约金。据此,当事人在约定违约金未明确其性质时,应当解释为补偿性的,以与法律关于违约金性质的总的原则相符合。)我国大多数学者未论及此问题,唯王利明先生认为当事人未在合同别约定或法律无特别规定违约金为补偿性的,则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应为惩罚性违约金。(注: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82页。)王先生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此问题只能在既认可补偿性违约金,又认可惩罚性违约金的国家才可产生。由于在承认惩罚性违约金的大多数国家对违约金采当事人约定制,因而为维护意思自治、不随意干预经济生活这一民法基本原则,违约金究竟应为何性质应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法律不宜作强制性规定。只有在当事人未就此问题作意思表示时,法律才能出于弥补当事人意思表示之不足、稳定经济关系之考虑而对该违约金之性质进行规定。由民事关系的平等性、等价性所作用,法律对此问题进行处理、规范时也必然推定其为补偿性的(如《日本民法典》、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所规定的那样)。王先生出于维护违约金的固有特点,发挥惩罚性违约金在保障合同履行、维护社会交易秩序方面的独特作用及避免违约金完全取代损害赔偿责任形式而使后者形同虚置的考虑,主张我国应确定惩罚性违约金为主、补偿性违约金为辅的原则,固有一定道理,但我们应当看到惩罚性违约金是对债务不履行的私的制裁,确实冲击了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尽管我们不能因此而抹杀它在保障合同履行中的独特作用进而不给予其生存的余地,但我们也不能因为它的独特作用而无视它与民法基本价值的冲突,确定其在违约金类型中的主导地位。更何况法律承认违约金并受到当事人的青睐,并不仅因其上述的独特作用而且还因为它给违约的损害赔偿计算带来确定性,避免了双方当事人通过劳民伤财的诉讼来解决问题,同时也有助于当事人估算自己在合约内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决策。价值权衡之结果,在违约金性质问题上,我们应当采取补偿性违约金为主、惩罚性违约金为辅的原则。只有在当事?明文约定违约金为惩罚性时,我们才可认定其为惩罚性违约金,其余概为补偿性违约金。

四、当当事人在合同中笼统规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而并未指明该违约金是针对何种违约形态或任何违约金形态时,应如何适用该违约金条款?当适用违约金条款的条件成熟时,其是选择适用还是必须适用

按意思自治原则,无疑当事人可针对任何违约形态约定违约金。当当事人有明文约定时,当然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适用违约金条款。但当事人未明确违约金所针对的违约形态时,则法律上应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应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或依什么样的思路来确定处理方案呢?对此大陆法系的大多数国家明文规定该违约金为可替代性违约金-债务不履行(狭义)的违约金。换言之,它是当事人根本未履行其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没有实施履行合同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履行不能或履行拒绝),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赔偿额之预定,而不认作迟延履行或不依适当方法履行所生损害之赔偿额之预定。这其中的原因或许在于:(1)违约金作为从债是担保当事人订立主合同的目的或追求的利益之实现设立的。当事人订立主合同的目的或追求的利益主要是通过主合同中的给付义务体现的,当债务人根本不履行合同给付义务时,必然导致主合同根本利益的丧失。附随义务(主要为依适当时间或依适当方法履行给付义务)虽也与合同利益有关,但其不履行(通常表现为迟延履行或不依适当方法履行)一般不会构成对合同根本利益的威胁(除定期行为外)。(2)由于违约金一般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当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其应当用来担保主合同的根本利益的实现,否则会加重债务人的负担,与违约金主要是补偿性之原则不符。(注:由于迟延履行一般不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或损害轻微(定期行为除外),针对此违约形态所订立的违约金,学者大都认为其往往是一种惩罚性的。)

我国现行法律和《统一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对此问题均未涉及,也未见学者就此进行探讨。笔者认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上述规定有其合理性,应为我国合同法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