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评估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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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评估报告

混合所有制改革评估报告范文1

关键词:国有企业 产权管理 关键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越来越多的民营与外资企业参与了国有企业的重组,国有企业的产权机制逐渐向混合所有制迈进。从一定程度上讲,国有产权管理既是国资监管的重要环节也是国企改革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运营形式,加之近年来产权制度与经济体制的矛盾日益突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也大不如从前,正确认识产权管理的含义,明确产权管理问题已成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国有企业主体利益的实现主要依靠既定的产权管理制度,因此,国有企业应将稳定发展作为主要经营目标,进一步深化产权管理改革,拟定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体系,从根本上确保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开展产权管理工作的意义

国有资产管理的核心是产权问题,它涉及到企业的兼并收购、产权转让以及重大投资等方面,开展产权管理工作对国有企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首先,产权管理是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工作,产权是经济主体间权利与责任的根源。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摒弃了以往仅管资产的做法,首度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其次,产权管理是深化企业改革的基础工作,由政府角度看,通过明确权责范围可以将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分开。由企业角度看,通过界定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范围、明确法人的财产权可以将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不但可以有效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还可以实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最后,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基础工作。改革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活力,加快了经济布局的调整,有效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我国出台了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此制度下,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不再是以往简单的企业合并,而是使产权进行有序流动;同时,产权管理工作也不再是以往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手续,而是通过资产评估与交易监管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

2.产权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产权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产权管理制度仍不完善,首先是国有资产补偿不足,企业的折旧体制虽然经过几次改革,但年限依旧偏长,计提过程中也没有考虑无形损耗的问题,加之提取的折旧基金也未被完全使用,使折旧体制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其次是国有资产缺乏有效的平衡机制,政府对国有资产并未出台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资产投入与产出效益严重脱节,造成大量的资产闲置。最后是国有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不严谨,很多企业缺乏资产保全的观念,资产数量逐年减少,例如有些企业短期行为严重,经营过程中仅考虑利润指标而不考虑资产的完整程度,致使大量的资产提前报废,企业生产能力急剧下降。

2.2 产权管理主体不够明确

国有企业产权管理主体不明确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意识不到位,国有企业的产权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物质基础,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但目前很多的国有企业缺乏产权管理观念,认为国有资产为部门、单位所有,随意处置、任意占用,企业产权界定不清,亦无具体负责人。另一方面是国有企业的产权治理结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按照现代股份制企业的标准对国有企业进行了改革,但由于产权管理主体不明确,法人治理机构没有真正建立,导致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监督管理机制效率较低。

2.3 国有企业资产利用不够充分

目前仍有部分国有企业停留在过去“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上,国家制定相关财政拨款政策时不能做到详细审查企业资产存量与变动情况,资产重复购置、盲目购置的现象层出不穷。同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发育并不完善,中介机构权利薄弱,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的产权流动并不顺畅,部分资产被人为地分离,并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封闭流动,致使资产闲置与短缺情况并存,资金运行不畅。

3.做好产权管理工作的对策

3.1 健全国资监管体系

健全国资监管体系即要求国有企业做到对上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指导,对下加强对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管,从制度上逐步落实出资人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产权管理机制。首先应规范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依法落实出资人的资产权益,建立部门内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保证出资人享有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其次是要建立清晰规范的产权管理机制,配备科学可行的管理模式,保证国有企业具备公正监督的管理模式。最后是要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检查监督工作,同时要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资金的使用监管程序。

3.2 探索国资运营方式

国有资产监管主要为了促使企业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为此我们应不断探索高效可行的国资运营方式。首先是加强国有企业相关制度的建设,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法律规章体系,确保国有资本经营合法有效地进行。其次是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健全重大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科学合理地规避企业经营风险。最后是应坚持完善国有企业的外派监事会制度,使其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相协调,建立符合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战略布局。

3.3 推进产权管理,服从经济大局

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工作应服从于地方经济机构的战略调整需要,服从于地区的经济大局。这要求企业应在遵循经济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推动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以及境外资本的合理融合,从根本上打破企业产权机构单一的现状,推进产权管理主体的多元化进程。目前已有很多国有企业在服从经济大局的前提下,通过吸收增量、盘活存量等方式有效实现了企业产权的转让与划拨。

4.做好产权管理工作的关键点

4.1 部门联手,强化产权登记工作

产权管理是国资监管中基础工作之一,其中产权登记又是产权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国有企业为了进一步掌握国有资产的分布情况,为国有资产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应不断完善企业的产权登记制度、做好产权登记工作。明确产权关系对了解国有资产的分布情况,建立健全的产权制度有着重大的意义。根据我国颁布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规则,国有企业登记时应提供健全、完善的基础资料,资料不清或不全的不予以登记。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列为国有企业注册登记的首要工作,并结合企业提供的年检资料与其他注册登记事项说明,严格规范办理产权的登记、变更以及注销手续,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不为任何不法行为提供机会。

4.2 按照要求,准备资产评估报告

做好产权管理工作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要准备好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管理是保证国有企业产权有序运转,防止国有资产丢失的重要基础工作,为了明确国有产权的市场价值,企业应切实将监督管理贯穿于资产评估的全过程,依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确保审计工作的公平、透明性,以便出具切实可行的资产评估报告。然后,财政、纪检等有关部门再举行以监管为专题的会议会审,针对报告中出现的问题加以修改完善,国资委员会根据整改完善后的资产评估报告进一步复核备案。完善资产评估报告不但可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还可以全面维护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

4.3 严格操作,保证资产交易进场

随着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我国很多国有企业已完成了上市流程,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工作已不再是单一简单的模式。为了实现国有资产交易的公开透明性,国有企业应依法公开交易进场流程,严格审查资产处置项目的前置条件,对涉及产权转让事项应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要求操作,严禁暗箱操作行为,保证资产交易可以合法顺利进行。规范企业资产进场行为能够更好地维护股东、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稳定,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混合所有制改革评估报告范文2

[摘要]教育质量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永恒主题。构建以政府为主导,高职院校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基础工程。文章针对湖南高职教育在质量监控与保障方面存在的省级监控行政化色彩明显、院校监控自主性缺乏、社会监控不健全、财政投入不足等主要问题,提出必须从政府、高职院校、社会三方采取积极有效的监控与保障对策,才能更好地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

关键词 ]湖南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保障

[作者简介]毛尚华(1965-),男,湖南津市人,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农民职业教育。(湖南 长沙410004)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1年湖南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构建地方特色职业教育质量监督保障体系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KJ011ZDUT005,项目主持人:刘友金、佘正德)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2-0037-04

建立和完善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是有效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基础工程,是关系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教育部2006年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强化质量意识,尤其要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视过程监控,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逐步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本文以湖南部分高职院校为对象进行调查,试图在了解和分析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现状的基础上,从高职院校外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力量和高职院校内部,探讨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的有效对策。

一、调查设计

截至2013年,湖南共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68所,本文按照25%的比例选取17所高职院校进行了问卷调查。被调查的高职院校从举办单位来看,省教育厅举办的4所,地方政府举办的5所,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7所,社会力量举办的l所;从类别来看,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3所,国家骨干性高职院校2所,省示范性院校7所,省骨干性院校4所,一般高职院校l所;高职院校接受访谈的对象中,督导主任7人,教务处长9人,系主任1人。

调查问卷共设计了27个单项或多项选择题和1个开放式问题,由参与调查者根据实际情况逐一进行回答。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情况;二是高职院校实施质量监控与保障情况;三是社会力量参与高职院校质量监控与保障情况。调查问卷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和回收,回收率和有效率均为l000/o。

二、结果与分析

1.对湖南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整体评价。调查显示,64.70/0的调查者对当前湖南高职教育质量的整体评价为“较好”,认为“一般”的占35.3%,无人选择很好或很差。对于影响湖南高职教育质量主要因素的多项选择中,所有人都选择了“生源质量”,其后依次是力、学条件(占88.2%)、教师业务能力(占76.5%)、教学管理水平(占64.7%)、专业课程设置(占64.7%)、社会环境(占58.8%)、上级政策(占52.9%)、教师职业道德(占35.3%)、其他(占17.6%)。

2.对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省级监控与保障的现状评价。在调查中,认为湖南省教育厅实施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有成效的占76.5%,认为一般的占17.6%,而认为很有成效的仅占5.9%;认为省级行政部门对高职院校管理过多的占35.3%。管理妥当的占47.1%,管理过少的占5.8%,没管到点子上的占11.8%。在回答“省教育厅对高职院校质量监控的重点”多项选择时,94.1%的认为是办学条件监控,其后依次是教学水平评估(占88.2%)、教学过程检查(占52.9%)、教学结果考核(占23.5%)。在多项选择“对省教育厅实施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的主要职责”的调查中,被调查者均选择了制定政策,其他按选择比例依次是鼓励发展教育社会评价中介组织(占70.5%)、增拨经费(占64.7%)、监督检查(占52.9%)、验收评比(占35.3%)及其他(占11.8%)。

3.对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省级监控与保障措施的评价。根据近年来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的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措施,共设计了19个选项,供调查者进行多项选择,其结果见表1。

从表l可以看出,超过半数的调查者认为专业设置省级评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开展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公布就业率、填报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状态数据平台、制定管理文件、开展省级专业技能抽查、开展省级专业教学评估等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的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的主要措施。

在对“实施高职教育质量省级监控与保障的手段”多项选择调查结果显示,排第一的是经费拨款,占82.4%,然后依次是院校排名(占58.8%)、行政奖惩(占52.9%)、行政审批(占11.8%)及其他(占11.8%)。76.5%的调查者认为,实施高职教育质量省级监控与保障的难点在于地方财政支持不够,其次是管理措施不到位( 58.8%),政策调控权威不够(47.1%)。64.7%的调查者认为高职教育质量省级监控应该做到全面监控与重点环节监控相结合,选择重点环节监控占35.3%,而全面监控无人选择。

4.对高职院校实施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的现状评价。调查显示,认为本校主动接受省级教育质量监控的占29.4%,认为被动接受、介于主动和被动之间的各占35.3%。没有主动邀请主管部门进行质量监督的院校占58.8%,主动邀请主管部门进行教育质量监督的院校占41.2%。在“高职院校内部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必要性”的调查中,选择很有必要的占70.6%,选择有必要占29.4%。而从本校开展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现状来看,认为较满意的占70.6%,满意的占29.4%。在调查“你校引入了哪些外部教育质量监控”(可多选)时,回答结果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排名靠前且超过半数的依次是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专业评估、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校企合作企业、学生家长和毕业校友,而引入社会中介组织所占比例较小。

在“对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的外部监控谁更重要”的调查中,选择企业及用人单位所占比例最高,达82.4%,而选择学生家长、社会中介组织、政府、社会舆论及毕业校友均低于三分之一。对于是否有必要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开展高职教育质量评价,调查者有不同的选择,认为有必要的占82.4%,没必要的占11.8%,无所谓占5.8%。

5.对高职院校开展教学督导的评价。教学督导是教学质量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院校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有效制度。从调查情况来看,17所高职院校均建立了教学督导机构,88.2%的院校是与教务处平级的独立设置模式,11.8%的院校是跨部门的委员会模式。教学督导机构校内专职人员最多18人,最少仅有1人;根据学院的规模大小,从事教学督导的校内兼职和聘请校内外退休人员人数不等。总体来看,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占大多数。在这些高职院校中,实行院、系二级督导比例最大,占70.6%;实行院、系、教研室三级督导的占23.5%;实行院一级督导的比例最小,仅占5.9%。各院校教学督导机构职责范围有差别,其中承担督教、督学、督管任务的占70.6%,承担督教、督学任务的占29.4%。调查显示,认为本校教学督导制度、教学督导体系比较健全的占58.8%,一般的占23.5%,而认为很健全、很不健全、不太健全的比例小,均只占5.9%;认为教师支持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占94.1%,认为教师持无所谓态度的仅占5.9%。对高职院校开展教学督导方式调查结果见39页表3。

表3统计的结果表明,督导听课、检查教师授课计划教案、集中开展教学检查是所有高职院校教学督导采取的普遍方式,而采取学生评教、开座谈会,随机调查学生,教师评学、检查实习实训,抽查学生班级日志等方式的,均超过半数。

在对“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涉及哪些方面”的调查显示,课堂教学排第一,占1 00%,其后依次为实训教学(82.5%)、教学管理(76.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学生日常管理(均为58.8%),而涉及学生宿舍与后勤管理、教师科研管理所占比例很小。

信息反馈是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方面,各高职院校都非常重视,但采取的方式有所不同:向教研室或系(院)反馈的占88.3%,与教师直接交流、向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汇报、教学工作会议集中反馈均为82.4%,其他依次为编印督导简报(76.5%)、座谈会反馈(70.6%)。

在对本校开展教学督导T_作的主要困难多项选择调查中,调查者看法不一,结果见表4。

从表4可以看出,高职院校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困难,居首位的是督导人员不足、素质有待提高;排第二的是督导经费不足和制度不完善两个方面,然后依次是督导地位不高、领导支持力度不够、系部不配合、教师不欢迎及其他。

三、对策与建议

从上述调查结果来看,近年来,湖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职院校对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进行了积极的实践探索,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深入分析发现,湖南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方面还存在着省级监控行政化色彩明显、高职监控自主性缺乏、社会监控不健全、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因此,还需要从省级监控、院校监控、社会力量监控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寻有效对策。

1.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弱化省级质量监控与保障的行政化色彩。目前,我国高职教育管理体制具有显著的行政化特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运用行政手段指挥和实施对省域内高职教育的质量监控,既担当高职教育质量标准的制定者,又是高职教育质量评价者,扮演着组织者、管理者、评估者的多重角色。要进一步提高高职教育质量,推动高职教育全面发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弱化高职教育质量监控的行政化色彩。一是要转变观念,明确角色定位,摒弃行政命令式的作风,用管理者、服务者而不是领导者的身份来引领高职院校实施教育质量监控,使其成为质量监控的核心主体,为学校开展自主质量监控创造宽松的环境。二是要改革管理模式,以指导性文件或宏观政策取代具体指标性监控,指明高职教育发展方向,重点解决发展中普遍的关键性问题。三是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改进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力精简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工作,推动简政放权。同时,建立健全联合工作和共享信息机制,减少学校重复劳动和工作负担。四是要完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立合理、公正、公平的教育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实施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五是要通过立法、拨款、奖惩等手段监控高职教育质量,引导和促使高职院校有效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断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六是要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制定《加强和改进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指导高职院校进一步健全教学督导机构、工作机制、保障制度等,重视和规范教学督导工作;成立全省高职教育教学督导研究会,定期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交流和理论研究。

2.发挥高职院校核心主体作用,推进高职院校内部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高职院校是高职教育质量监控的当然主体,应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但一直以来,在我国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中,高职院校扮演着上级部门监控活动的追随者与响应者的角色,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极大地影响了学校教育质量监控自主性的发挥。高职院校要提高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水平,一是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重点,明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调整专业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转变教学模式,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内涵建设,形成办学特色,打造学校品牌。二是要树立科学质量观,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价值观,积极倡导全员参与教育质量保障工作,培育积极进取的质量文化,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三是借鉴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经验,针对自身办学特色和学校发展的需要,制定符合学校特点和更具实效性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理论教学、实训教学、课程考核、技能鉴定、顶岗实习、社会实践、毕业综合实习、教师上岗等主要环节质量监控标准,加强过程和细节管理,健全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四是重视常态监控,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年度教育质量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与评价。五是完善教学督导机构,强化院系二级督导,健全院内教学督导制度和督导工作体系,建立教学督导反馈机制,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督导水平。六是高职院校把主要精力和财力集中到人才培养上,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相应的人、财、物支撑,更好地发挥其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