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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施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相关扶贫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公示制、合同制规定,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发挥效益。
二、项目村基本情况
村位于镇南部,距县城20公里,离镇政府10公里,国道247线纵贯全村。全村共辖6个村民小组,413户2001人。有耕地8232亩(其中水浇地3000亩),人均耕地4.1亩。种植全膜玉米和水地玉米2000多亩,紫花苜蓿留床面积3000多亩。201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7100元。近年来,村结合本村实际,按照群众发展意愿,将肉羊养殖业确定为全村主导产业之一,并规划建成肉羊集中养殖小区1处。目前全村共有肉羊养殖户176户,肉羊饲养量4860多只。通过集中养殖加分散养殖相结合的模式,逐年壮大肉羊养殖规模,力争今年全村发展集中养殖户50户,分散养殖户150户,全村肉羊饲养量达到7000只以上,仅肉羊养殖一项,全村人均收入可达到3500元以上。
三、项目名称:县镇村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项目
四、建设单位:县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点:县镇村
六、项目建设内容
1、新建停车场1处,新建大门一处,新建1.6米宽游步道650米;载砌道牙580米。
2、镇政府根据贫困户和发展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现状,推荐农家乐1户。
七、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概算,项目需投资3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3万元,1户农家乐补助资金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资金。
八、建设期限
2020年6月-2020年10月。
九、项目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后,将有413户2001人受益,鼓励和支持贫困户通过多种旅游扶贫途径助力贫困人口脱贫,鼓励贫困户开办农家乐和经营乡村旅馆、销售农副土特产品获得经营性收入,鼓励贫困人口到景区景点、旅游企业打工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鼓励贫困人口通过资产入股、资源入股等形式获得财产性收入,激发贫困人口参与发展旅游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持久内生动力。2020年预计将有50户贫困户直接获得收益,该项目将带动贫困户栽培旅游观光牡丹、种植草莓、蔬菜务工等覆盖贫困户40户,2020年预计户均增1.5万元;通过发展农家乐覆盖贫困户10户,2020年预计户均增1.3万元。
该项目全面落成后,将进一步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有力推动乡村旅游和绿色产业的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中部综合旅游区旅游承载能力,全力加快旅游文化城市建设进程。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镇上成立镇村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处理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质量监督组,具体负责工程质量及签证工程工程量的核算工作;成立项目验收组,待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重点实施方案范文2
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是体现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医院业务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我市医学专科优势,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加强我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科学、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在我市第一轮(2007年~2009年)重点专科建设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瞄准医学科技前沿,跟踪高科技的发展,落实“十一五”卫生科技规划,重点地鼓励、扶持、建设一批具有技术优势、竞争优势、品牌优势的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通过三年时间的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使该专业总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力争在规模、队伍、研究水平、辐射能力等方面达到省内中上水平,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群,带动和促进其他相关专科的建设和发展,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和满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同时发挥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办法
(一)申报
1、申报范围和时间:
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⑵第一轮重点专科重新申报;
⑶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上报授予证书,一并公布。
申报专科需由所属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卫生局科教办;县(区)所属单位须由县(区)卫生局初审后报送。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7月20日。
2、申报资料:
⑴填写《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请书》一式3份;
⑵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⑶《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请书》中填写的科研成果、专科、论文、论著、人员资质、奖励证明及大型器械发票等硬件材料的复印件。
《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请书》可从市卫生局科教办公用邮箱中自行下载,邮箱:,密码:3861531。
3、申报条件:
⑴医学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能力,某些病种具有(或基本具有)市内领先、省内或国内先进的诊治技术,能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近3年开展有填补市内空白的新技术、新业务;各项医疗指标达到所在级别甲等医院重点专科的要求,该专科甲级病历达90%以上,无丙级病历;根据专科建设方向,制定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诊疗方案,并在临床中加以运用。加强省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临床适宜诊疗技术。
⑵医学科研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确而稳定的专科主攻方向,临床特色突出并具有发展优势,科研支撑条件较好,研发能力较强,在该领域处于全市领先或先进水平。承担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并进展顺利;近5年有填补省内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近5年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项;近3年在国际、国家级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医学论著或综述文章15篇以上。
⑶学术队伍建设:专科带头人学术造诣深、学风正、医德好,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在省内或全市有一定知名度,担任省级医学专科学会常委或市级医学专科学会的主委、副主委;有较强的医疗、科研和培养优秀医学人才的能力,专科带头人应具备主任医师职称或副主任医师4年以上资格,并有2名以上从事本专业不少于2年的副主任医师。专科具备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前景良好的专科人才队伍。科室文化建设好,技术质量高,有能满足临床和科研需要的医疗、护理、医技和药剂人员。
⑷人才培养能力:是全市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承担医学大专院校的临床带教工作10年以上;积极开展省内外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承办市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新技术及农村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水平。
⑸基础条件配备:有足够的工作用房,病区不少于40张床位,医护人员配置符合标准,无病区的专科设置结构要符合相关要求(如医学专用科、影像等);具有使该专科达到区域内先进水平的临床诊疗和实验设备,能够开展相关实验研究,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科研任务。承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有能力争取到其它科研经费支持,具备科研攻关能力。
(二)评审
1、评审原则:
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⑵坚持鼓励创新、择优确定、优胜劣汰的原则;
⑶坚持评审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⑷坚持社会公示、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
2、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⑴初审(2009年7月21日~8月20日):
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专业性的全面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专业技术评审。
⑵专家评审(2009年9月1日~10月31日):
由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专科的技术优势、发展潜力、整体建设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及重点发展的诊疗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进行评审,以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论证及现场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考评。同时对照《评审标准》逐项进行实地考评。
(三)公示
市卫生局根据专家评审组的意见,按照“择优确定、合理布局、全面评审”的原则,经研究确认后于2009年底之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认定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由市卫生局认定并授予“开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2010年~2012年)牌匾。
三、奖励
1、市卫生局设立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发展基金,重点专科所属单位按不低于1∶1配套基金奖励。
2、发展基金(含单位配套经费)主要用于重点专科的人员培训、学术交流、科研开发、、工作平台建设等方面。
3、奖励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不允许挪做它用。
四、管理与考核
1、总体思路:在重点专科管理上,鼓励应用性研究和临床适宜诊疗技术研究,扶持基础开发性研究。我们要以顺应疾病普的变化,以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为导向选择重点发展专科,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保证专科的高水平,以人才培养为基础增强专科发展后劲,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促进专科的健康发展。使我市尽快建设具有优势特色和一定规模的重点专科群,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
2、重点专科建设每轮周期为三年,此轮为2010年~2012年。
重点实施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加强科室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强化财务工作的服务职能,认真研究粮食行业政策及相关的财税政策,指导各市完善措施,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粮食事业发展。
(二)主要措施
1.积极研究政策,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要强化科室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强化财务工作的服务职能,以服务粮食中心工作、服务宏观指导为目标,认真研究粮食行业政策及相关的财税政策,及时了解各项政策的变化情况,吃透文件精神,分析有利、不利因素,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各项有利政策的落实到位。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经营信息,帮助企业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发展筑路搭桥。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及时了解基层企业需求,帮助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将财务的信息咨询、参谋助手作用真正落到实处。
2.积极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筹措粮食事业发展资金。首先在认真做好预决算的编制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将执法经费等纳入预算范围,争取较多的财政预算拨款,满足市局机关经费开支需要。其次要用足用好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按季测算、上报、申请拨补财政补贴,确保各项补贴及时到位。根据风险基金规模变化情况,协调财政在全额拨补正常利费补贴的同时,将结余资金全额用于粮食企业。第三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各项粮食方面的调研工作,认真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积极争取粮食仓库维修改造、物流项目、放心粮油专项资金及产粮省奖励资金等,保证市直粮食企业经营需要。第四要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尽早完成地方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上调工作,为粮食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落实粮食储备企业相关税收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地方商品储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已于2011年11月下发,我省也已完成免税储备企业的核实工作,2013年将重新公布免税储备企业名单。这一政策对粮食企业影响很大,涉及到企业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项税收的减免。2013年的这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要协调财政,确保省级下发的名单涵盖所有的粮食企业。二是针对粮食收储企业存储的政府调控周转粮、商品粮不在减免范围之内,研究解决的方法和措施,指导企业打好政策球,合理避税,增加免税数额。三是针对今年的免税文件取消了营业税税种,这意味着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要纳税,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负担。要这对这一变化,认真研究寻求应对措施,以减轻企业负担。
4.积极探索其他政策性财务挂账解决办法。92-98年政策性财务挂账已由中央、省级财政全额消化,要以此为契机,争取财政部门改变对98年―2004年其他政策性财务挂账的认识和处理办法;同时,继续关注省政府挂账政策,按政策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国家挂账政策落实到位,减轻企业的负担。对经营性财务挂账,要认真核准数额和构成情况,如实上报,确保有政策时能充分享受国家的政策。同时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处理办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强化企业资金运作,确保重点项目及企业发展需要
(一)工作目标:合理调度市直企业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要积极协调落实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信贷资金规模以及仓储物流设施贷款,帮助争取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资金,支持粮食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二)主要措施
1.合理调度市直企业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要通盘考虑企业性质、资金性质、业务季节及资金需要时间等因素,打好时间差,统筹运用市直企业资金,切实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筹资成本。要以促发展、提效益为原则,鼓励企业以快购快销、边购边销等形式大力开展粮油购销业务,以及其他风险小、效益高的多种经营业务,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继续争取落实农发行粮食收购贷款,满足粮食购销企业夏秋两季收购资金的需要。要积极协调农发行,放宽粮食收购信贷资金贷款条件,争取以财政担保形式代替缴纳贷款风险保证金、放宽日供应贷款数量等,帮助企业解决收购资金供应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探索粮食购销市场化条件下,国有粮食企业收购资金来源多渠道的路子,支持国有粮食企业积极收购农民粮食,掌握商品粮源。切实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收购资金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保证粮食收购资金的安全。
3.用足用活农发行农业产业化信贷资金政策,促进我市粮食产业的发展。要认真研究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合作促进粮食流通业发展的精神,积极协调市农发行,争取更多更好的信贷政策,重点降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贷款风险准备金比例,扩大资产担保范围,落实放心粮油项目贷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争取农发行的流动资金贴息贷款。同时,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大力扶持花生加工产业,为面粉加工、饲料加工行业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扶持,解决加工企业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切实落实国家农发行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的信贷扶持政策。
4.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需要。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合理调度市直企业资金,优先满足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要继续关注土地拍卖二期资金的到位情况,及时协调、落实土地返还款,确保资金的及早到位。
三、强化国有企业财务监管,促进企业快速、规范发展
(一)工作目标:以规范为基础、以发展为目标,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国有企业财务监管,降低企业费用水平,加强全行业的工作指导,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点问题,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
(二)主要措施
1.修订完善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引导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要从做活粮食出发,认真研究提高企业经营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有效方法,修订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切实完善财务监督考核机制,引导企业加大多种经营工作力度,全面提高经济效益。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认真做好奖惩兑现工作,真正形成重实际、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企业所有职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积极性。要继续实行费用预算管理,修改费用预算指标,使之符合企业发展实际,达到挖潜增效的目的。
2.加强行业工作指导,促进行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制定下发2011年全市粮食财会工作要点,明确年内主要财务工作目标。严格执行经济效益工作联系点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资金紧张、管理缺失等问题,指导帮助基层粮食企业及时搞好产销衔接,适时开展粮食购销,搞活粮油贸易经营,促进企业效益的全面增长。
3.强化市直企业财务监管,规范企业财务行为。要以“放开搞活、规范发展”为原则,认真查摆现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中不切合实际、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条条框框,切实加以修订。要完善《市直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监管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手续;要强化日常财务监管,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以规范促发展、以规范求提升;要不定期开展货币资金清查,与企业签订资金安全责任状,坚决杜绝“小金库”、“账外账”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粮食企业健康有序运转。
4.深化市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企业资产利用效率。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的有效形式和方法,搞好搞活市直企业;要通过对市直企业资产全面的盘点清查,合理规划企业资产运营模式,整合有效资产,盘活优良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发挥投资效益,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用效率。
5.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强化财务培训,提高全市财务工作者素质,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会计技能大赛,以此为契机,在全市财务队伍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工作热情;继续开展争创会计规范化管理单位活动,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财务规章制度,提高会计核算的严肃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全面提高我市会计工作水平。
四、强化内部审计,促进企业发展
(一)工作目标: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基础,紧紧围绕中心任务,积极探索新路子,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从被动审计向主动审计转变,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控制转变,从单一项目审计向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转变。
(二)主要措施
1.继续深入开展经济效益审计,促进企业增收节支。有针对性的抓好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内控制度审计及清产核资审计等,大力开展与管理效益密切相关的物资采购审计、生产成本审计、营销环节的审计等。全年审计覆盖面保持100%,有问题资金审纠率要达到95%以上,促进增收节支100万元。
2.强化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面降低企业费用水平。加大市直国有粮食企业审计监督力度,在审计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基础上,监督企业资金运用及费用成本支出情况,促进其不断改善经营,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重点实施方案范文4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由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六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为指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认识搞好“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集中整治,消除“六小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使“六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整治的重点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对辖区“六小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督促各业主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1年4月20日至6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4月20日至4月23日):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本管辖区内的“六小场所”业主召开动员大会,贯彻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召开动员会的基础上对辖区的“六小场所”进行摸底,掌握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确定整治范围和重点,为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2011年4月24日至2011年4月29日)为集中排查阶段。各社区要全面清理盘点全处“六小场所”底数,并全部登记造册建档。
第三阶段(4月30日至6月24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辖区公安派出所要按“六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标准,确定整治范围和重点,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第四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为抽查阶段。各社区、辖区公安派出所要针对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巩固,建立长效机制。
四、消防安全检查标准
(一)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
(二)“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二楼以上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不能保证两个疏散通道的,一律停止使用。
(三)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
(五)建筑内严禁生产、贮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不得采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作原料。当使用丙类可燃液体作原料时,应在室外独立存贮。
(六)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社区、辖区派出所要从建设“平安黑林铺”,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深刻认识此次全处“六小场所”消防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氛围,扎实开展治理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既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社区、辖区派出所要严格要求,认真落实源头控制,严格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求,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对单位要做到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对家庭要认真逐户地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督促经营业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治理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重点实施方案范文5
现将《东兰县2021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业和商贸企业产值增长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奖励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1号);
2.《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池市“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 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电〔2021〕1 号)。
另外,参照周边县区奖励补助标准。
二、《奖励方案》内容
(一)奖励范围
1.2021年一季度完成上规入统(即工业主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2.2021年一季度完成上规入统(即批发业销售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销售总额达5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营业总额达200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
3.2021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的在库工业企业;
4.2021年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即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持续生产且每天上岗一线职工不低于30人的工业企业;
(二)奖励标准
1.2021年一季度完成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除上级部门奖励外,县财政本级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2021年一季度完成上规入统的商贸企业,除上级部门奖励外,县财政本级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在库工业企业2021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30%以下奖励5万元,同比增长30%以上40%以下奖励10万元,同比增长50%以上奖励20万元。
4.2021年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即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持续生产且每天上岗一线职工不低于30人的工业企业,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奖励给职工,奖励给每家企业职工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三)使用范围
奖励资金兑现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实施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截留、挪用。
三、奖补资金来源及拨付办法
重点实施方案范文6
为进一步加大2016年城市重点项目征收工作力度,确保重点项目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一)土地征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征收办、经济办及征收项目用地所在村负责人
职责:负责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保证项目及时落地。
(二)违章建筑拆除组
组长:
成员:行政执法中队成员及各村、社区班子成员。
职责:负责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拆除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三)督查组
组长:
成员:党政办、督查室
职责:负责对城市重点项目征收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下发督查通报,与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相挂钩。
(四)房屋征收组
组长:
成员:征收办、市包项目责任单位、抽调人员及项目涉及到的村、社区班子成员。
职责:落实完成街道辖区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征收、拆迁工作,根据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开展征收工作。(具体工作任务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征收工作的延续性,按照“续建项目、留原人,新建项目、配新人”的原则,根据各包项目责任部门和市征收办抽调征收成员以及单位性质确定所包项目,参与征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开展工作,确保抽调人员不调换。
(二)按照2016年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征收工作任务分配表领取任务,实行包项目单位负责制,参与征收项目具体工作。
(三)定期参加征收工作例会、阶段性推进会等会议,随时掌握征收进度,及时了解征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