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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论文范文1
本文作者:姜蓉蓉工作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民技术人员在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村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有一大批拥有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为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在开发农村人才资源中应有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1.职称评审总量少,结构不合理。调查资料显示,农民技术人员评定职称的总人数不多,与农村人口、农村劳动力和农村技术人员队伍总数比例不尽协调,结构也不合理,且年龄结构偏大。参加职称评定的大部分为初级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学历偏低,整体知识水平低,专业结构显得单一,且大多以传统的种植和养殖业为主,但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管理及其他一些新兴行业中职称评定工作滞后。很多农村青年虽然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却不愿意从事农业工作,他们不满足于祖辈沿袭下来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产生活方式到城市谋求发展。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上都是妇女老人和儿童。那些靠经验积累成长起来的农民技术人员已逐渐走向老龄化,难以继续发挥技术专长和带头作用。2.职称评定在农民技术人员中影响较小,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农民技术人员中有许多符合申报评定职称条件的人员,但要求申报评审职称的人数却比较少。一方面,由于人员比较分散,不少人长期离乡在外打工,难以获得评审职称的具体信息。另一方面,他们对农民技术职称评定不感兴趣,获得职称并不能立杆见影地为其带来明显的利益。一些农民技术人员更是片面地认为,评职称与不评职称都一样,没有什么实惠,因此参与的积极性不高。2012年,郑州市评定农村技术职称初、中、高三级总数为200多人,还不到全市农业人口的万分之一。职称评定成了政府部门“剃头挑子一头热”,并没有受到广大农民技术人员的足够重视。3.基层组织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郑州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在各县(市、区)、各乡镇的进展很不平衡。2012年参评的67人农民技师都来自二七区侯寨乡,其他县区均无人申报。一些县、乡的党政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民技术人员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上的推动作用,没有把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这项工作存在应付思想,缺乏明确的认识和工作积极性,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强调困难多,主动工作少;放任自流多,组织指导少;口头支持多,服务措施少。4.重评审、轻管理,待遇没有落实到位。重评审、轻管理是郑州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民职称评后的管理工作没有及时跟进,职称评定前后并没有什么区别,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从而影响了农民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自身能力水平、专业特长的发挥。根据河南省的有关规定,农民评上职称后可以享受参加技术培训、优先获得农业科技开发推广项目等优惠待遇,但在实际生产生活中,这些权利由谁来落实和怎样落实一直是个难题,市、县两级至今尚无落实这项工作的统一协调机构。评审中通过交谈了解到,农民多是自发组织参加业务培训讲座、业务交流来获取新科技知识,政府在这方面的支持力度远远不够,有关部门给农民评了职称,发了证书,就不闻不问了。如何把待遇落实到位,如何增强农民技术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如何把这些技术人员引导到带头致富、带领农民群众致富上来,是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亟待研究和探索的问题。5.经费不足,制约着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开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文规定农民职称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郑州市财政却没有将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没有专项资金用于农民技术人员的选拔和培养,使得相关部门和乡、镇在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因经费匮乏而显得力不从心。自2008年以来,每年的评审经费均是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办公经费中支出。组织单位要负担评委的劳务费、下乡的交通费、误餐费以及办公经费等各项开支,申报人员越多,基层组织单位的负担就越重,所以各县(市)区开展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
完善郑州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对策
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来看,各方面都需要对农村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都需要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思想道德水平。因此,要站在战略的高度,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农村,深入实际,大力宣传,广泛听取基层人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农民职称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努力使我们的工作切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意愿。同时,要充分认识职能部门在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中所肩负的历史责任,自觉地把做好新农村建设人才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制定优惠政策,完善激励措施,增强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吸引力。针对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应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完善各种激励措施。一是制定农民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农民技术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民技术人员,要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乡(镇)建立农民技术人员资源信息库,实行微机动态管理;县(市)、区要把农民技术人员信息纳入人才网站管理,为乡土人才的培养、使用、流动和培训等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二是提高农民技术人员的政治待遇。建立严格的考评办法,支持特别优秀的高中级农民技术人员参选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吸收有特殊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进入基层党委、政府和农技推广队伍,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建立政府表彰制度。积极开展对农村优秀人才的宣传表彰活动,组织、人事、农业、宣传、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分项或联合发文表彰有特殊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大力宣扬农村成才致富的典型,彰显农民技术人员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提升有特殊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的社会影响。四是完善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政府的公信力,协调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在审批办证、立项、土地、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为农民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五是搞好技术培训。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聘请专家举办农业新技术、新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组织“实用技术专家服务团”或“科学技术宣讲团”定期开展专家咨询、上门指导,利用农业院校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社会化、开放式教育培训服务网络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有计划地开展农民实用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其在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沟通城乡经济、加快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六是解决经费问题。市、县两级对发展经济投入较多,而对支撑其发展的人才开发工作却投入较少,目前,经费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开展,政府应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农民技术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并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3.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搭建工作平台,做到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把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都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做到有职责、有人员、有目标、有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农民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体系,使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牵头抓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政策完善配套工作,提供一些更具体更直接的待遇,让农民有盼头、有奔头。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农民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等工作,引导农民技术人员利用好职称,发挥土专家的优势,走上致富之路。有效的激励和引导机制建立了,职称评审才能受到农民的追捧,促使他们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从而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评职称论文范文2
关键词:公平;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文化自觉;构建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高校学术评价和资源有效配置的一项核心制度安排。这项制度安排,一方面关乎学术评价和资源配置的公正合理性;另一方面也涉及教师的学术诉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因此,对其进行理论探讨,不仅有助于对教师内心感受及行为的有效预测和疏导,而且有利于促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一、公平:作为动机的概念表述
公平,作为比较(公平)理论的核心概念,是指组织行为学、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动机,即制度对于人的内心感受和行为的影响。根据基于动机的公平理论,公平可分为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
1.分配公平。它是指教师对资源配置(分配)结果的公平感受。从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来讲,这种分配公平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判断而产生的内心感受:一是职称评审最终结果是否存在把不该评上的教师评上了,二是职称评审最终结果是否存在把该评上的教师却没有评上。假如职称评审结果没有出现以上两种情况,则是公平的。否则,就是不公平的。这是一种传统的分配公平。而现代公平则是一种比较,即当一个人取得了报酬以后,他不仅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绝对量,而且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相对量。所谓相对量是指个人所付出的劳动及所得到的报酬与他人进行横向比较所得到的结果,也指个人目前付出的劳动与自己过去的劳动进行纵向比较所得到的结果。很显然,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分配公平主要是后者,即个人目前付出的劳动与自己过去劳动进行纵向比较所得到的结果。
2.程序公平。它是指“人们只要具有过程控制的权利,不管最终评审结果是否对自己有利,公平感都会显著增加”;“当人们认识到用来制定关于结果的分配方面的决策程序是公平的时候,他们会受到更多的激励,会更卖力地工作”。综上所述,程序公平的核心和前提是指决策的参与权,即人们只要参与了决策过程,哪怕结果(分配)是不公平的,也会认为是公平的。而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程序公平,只是一种形式的程序公平,还不是实质的程序公平。所谓形式的程序公平,是指制度程序设计和运作,关注的是制度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如申报条件是否实行科学量化,论著评审是否实行盲评盲审,评审专家挑选是否实行随机抽选,评审结果表决是否采用无记名投票等等。而对评审过程中教师如何参与和监督?评审结果是否当场公开?教师是否具有获悉评审的知情权和申诉权等等,并没有太多关注和重视。然而,后者恰恰是实质的程序公平。
3.互动公平。它是指在程序实施过程中,关注程序的执行者对待员工的态度、方式等,以及对员工的公平知觉影响。互动公平可分解为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人际公映的是员工被那些与执行程序和决策结果有关的当权者以礼相待和尊重的程度;信息公平是指向员工传递有关信息,解释为什么采取某种分配程序和为什么是这样的分配结果的程度。就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来说,这种互动公平只是近几年作为人本管理的合理内容而进入管理者视野的。在传统社会,管理者凭藉权力制定制度和规定,似乎是天经地义的;而教师对制度的服从、执行,也似乎顺理成章。然而,现代管理强调的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教师)之间讲究人格的平等,而且管理与服务,是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人际公平中的平等、尊重,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文本意义的表述,信息公平中信息不公平不对称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公平:作为问题视角的制度分析
把公平纳入到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之中,这是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内在要求。但这种制度设计和安排,内在地存在一些制度本身无法克服和弥补的公平问题。
1.“效率优先”中的公平有限。制度或分配制度,“是社会博弈的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的框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现行社会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这是因为我国是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首要的任务是创造财富,而不是分配。因此,在分配关系处理上,效率是第一位的,公平是第二位的。没有效率,就谈不上公平。“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的背景下,可能保证效率比保证公平更为重要。而效率通常是公平的基础,一种配置要公平就必须是有效率的。”目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以效率优先或效率为基础的一种分配制度。我们应该承认,这种分配制度是现阶段一种比较公平的高校教师分配制度。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这种公平有限,是以效率优先或以效率为基础或前提的。这就意味着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公平并不具有第一意义,或者说,公平并不具有独立意义。在高校教师分配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即使把这种公平作为一种理念来设计,其制度安排上也必然存在公平有限或不公平的问题。
同时,现今分配制度包括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属于终极分配制度。效率是优先了,而公平很少兼顾。
2.“竞争配置”中的公平缺失。教授作为宝贵稀缺的社会资源,通过相互竞争而获得,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和社会公平的体现。“只要能够使社会所有成员总效用最大化,这就是公平的。而这种效用的最大化,如果通过绝对平均主义,只能是一种空谈,那么竞争毋庸置疑就是一种相对公平的选择。虽然个别的政策性倾斜可能有助于局部地区或个人能够更加逼近他们理想的公平,但是,这不能为整体上的竞争性的资源配置提供否定依据。确实如此,总体上我们应该对这种竞争性的资源配置方式持肯定的态度。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这种”竞争配置“也还存在很多问题。目前国内外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基本上采用差额竞争配置方式,即竞争者不管是优异的,还是平庸者,都统一采取差额竞争配置方式,也就是说即使竞争双方学术上都已经达到教授的水平,由于差额竞争,其结果只能是彼上此下,或彼下此上。这是一种典型的现代”囚徒博弈“。显然,是不公平的。现代竞争,是一种全方位、立体式的竞争。要在竞争中取胜,只具备一种资源或一种实力,是很难在竞争中取胜的。假如”竞争配置“不能为学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使之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那么这种制度还能说公平吗?
3.”学术主导“中的公平失衡。高校是一个学术组织,教授又是一种学术称谓,因此建立”学术主导“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应该说是公平的。但问题是”学术主导“中的学术指什么?什么样的学术才是主导的?博耶在《学术反思》报告中认为,学术活动意味着参与研究,但作为学者的大学教师,他们的工作还意味着寻求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架设桥梁,并把自己的知识有效地传授给学生。据此,他提出了四种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学术形式———发现的学术、综合的学术、应用的学术和教学的学术。博耶的新学术观,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但在高校特别是层次比较高的大学,并没有接受博耶的新学术观,还基本上以发现的学术作为学术评价的依据。如国际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了解或评价一个科研人员学术水平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请他列出近期在国际上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及科研机构也正在将量化的学术标准用于评价科技人员的学术水平,并用作职称晋升及奖励的参考。如对于从事基础研究人员强调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论文入选SCI及同行引用的情况。可见,世界各国高校教师学术评价制度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仍然以”发现的学术“为主导。这种学术评价制度或者说教师职称评价制度,对于从事”应用的学术“、”教学的学术“的教师来说,是极不公平的。致使那些从事这些学术活动的教师,终身评不上教授甚至是副教授。可见,”学术主导“(实质是以”发现的学术“为主导)的学术评价制度和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存在公平问题的。
三、公平:作为价值承载的制度构建
价值承载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特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从根本上来说,主要承载的是一种文化价值。这种文化价值,关注的是制度的动机,即制度对人的态度、情感、人格、精神的内心感受。因此,作为价值承载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构建,就是应从文化价值角度进行制度构建。
1.从教师的内心感受上进行构建。传统经济时期,人们把制度(包括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等同于”政治“,只强调”执行“和”服从“。至于制度对于教师的内心感受,是不太顾及的。其结果是制度与人缺乏互动。从教师的内心感受上进行构建,就是制度设计和安排从关注制度外在政治到关注制度内在主体———教师的转变,即关注制度对教师的态度、情感、人格、精神等内心感受和影响,并根据其内心感受和影响的程度进行动态调整,使制度与教师内心感受和影响保持一种互动,从而提高制度对教师的内心感受和行为导向的激励功效。如在”程序公平“、”互动公平“方面,首先考虑教师的内心感受和影响,可设立职称评审教师的”温馨提示“电子信箱,使教师能及时获悉与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等信息,以达到信息沟通与互动的目的;其次设立教师职称评审的接待制度,学校人事部门要热情接待教师对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的咨询,解答教师提出的疑难问题等;再次建立教师职称评审的回避制度,以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竞争。在”分配公平“方面,不是简单地公布职称评审的结果,而应从教师特别是未被评审通过的教师内心感受上多思考,出台一些相关制度,如教师职称评审的知情权制度、教师职称评审监督制度和教师职称评审申诉制。这些制度的建立,能给未被评上的教师有一种说法,或者提供一个释放和宣泄情绪的空间。
2.从教师的个体特质上进行构建。高校教师虽在一个由不同学科、不同专业聚集的学术环境里工作,但由于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的不同和教师个体兴趣爱好的差异,因而教师个体特质也表现为千差万别。在高校,虽然教师承担与大学职能和功能相关的任务,但具体到每一位教师来说,会根据自己的个体特质进行选择,或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然后,无论是教学、科研,还是社会服务,都是专业化很强的工作,因而工作绩效评价侧重点是有不同的。如从事教学的教师,其绩效主要体现在知识传播上;从事科研的教师,其绩效主要体现在知识创新上;从事社会服务的教师,其绩效主要体现在服务质量和效率上。因此,我们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必须根据教师的不同个体特质,从传统统一管理向现代分类管理进行转变。这种分类管理的制度,可分为分层分类管理和分学科专业管理。一是分层分类管理,即把教师分成教学型、研究型、教学研究型,并根据不同类型教师承担的任务进行考核和职称晋升。对教学型教师,只要能做到高效传播知识,并在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即使没有参与基础研究,仍然可以晋升教授;对研究型教师,只要在本学科本领域知识创新取得标志性的成果,教学上达到基本要求,就可以晋升教授;对教学研究型教师,则根据教学研究型或研究教学型的不同要求,提出一个综合的晋升标准。只要达到这个标准,就可以晋升。二是分学科分专业管理。学科专业是分门别类的,不同学科专业的差异性很大。因此,学术评价和职称晋升标准,必须以学科专业为单元进行设立。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最低分,全校不应统一,也不可能统一,但可以根据不同学科专业情况,提出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基本要求,包括最低分,并作为不同学科专业申报晋升教授的参考依据。
3.从教师”文化自觉“上进行构建。尽管我们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力求做到公平,但事实上是很难达到的。可见,想单纯依赖制度达到或解决制度公平,不太现实。因此,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应跳出”职称“的怪圈,积极倡导和营造提升教师学术抱负水平的文化自觉。这样,反而会更有助于解决教师的职称问题。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发展的趋向“。高校的文化自觉,重在精神追求和内心的提升,是教师对真、善、美的追求,但并不是反对和否定教师的物质需求。高校教师作为社会人,应该具有社会人对精神和物质需求的一般特性。但高校教师是社会中文化层次较高的群体,因此在精神与物质的需求上表现出与社会群体不同的特性。有研究表明:教师的各种需求先后排序分别是:创造和成就的需求;自尊和荣誉的需求;学习与发展的需求;自主与公平竞争的需求;社会交往的需求;物质丰富性的需求。显然,教师对精神需求是第一位的,而对物质需求是最低的。这种对物质需求的超越性,恰恰是倡导和营造提升教师学术抱负水平文化自觉的最佳切入点。事实证明,教师一旦形成这种文化自觉后,”就会有一种崇高的精神追求和坚定的信念,恒久不迁,锲而不舍,毫不动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坚定不移地向前走,直到理想实现“。只有当教师把真善美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把学术作为终生追求的事业,”只问是非,不计利害“,为学术而学术,那么他们在学术上修得”正果“的同时,也会意外地获得工作的”副产品“(教授)。制度公平的实现,其实也可以殊途同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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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论文范文3
(一)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核心要义为建设过程
城市建设法治化实施往往显现于系列城市法治建设规划、规划的实施以及城市政府执行结果相关监督措施的达成过程中。相关评价更多地作为一种绩效考核方式,通过确立相关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指标并基于此展开具体评价工作,进而从评价组织、评价技术、评价内容3个方面来实现对城市法治建设过程的广覆盖、全流程考核。这种考核更多地关注相关制度建设的实然成效以及从应然转进为实然的“要求-评价之主客体互动过程”①,其核心要义在于城市法治建设过程考核。相关城市法治建设评价指标编制工作,应作为城市政府针对所在城市法治建设具体举措而主导推动的一项专门工作,其更强调就法治建设具体工作本身展开评价,而非就所在城市的法治水平予以衡量。故而相关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指标既应是法治建设评价的具体标准,也应成为城市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方向与达致建设目标的基本手段。
(二)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终极目的为全面法治化
构建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的终极目的在于推动城市法治建设进程而实现城市治理全面法治化。城市建设法治化考核评价应围绕涉及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之法治化相关制度建设和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具体问题这2个方面展开,并“要以创建法治城市活动为主导,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②。考核评价的内容既应指向城市法治建设的具体工作层面,还应关涉指引具体工作之法治思维的价值取向层面。故而设计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时既要确保评价体系本身设计在建设目标、基本要素、考核指标权重等方面的科学性;还要强调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性,将城市法治建设评价结果具体适用于所在城市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让全面法治化的实现程度与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业绩衡量直接关联。
二、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
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在构建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以确保各类考核评价具体工作在基本观念、功能、目标上保持相对一致。
(一)统一性与地方性相结合
首先,构建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应遵循的统一性原则在于实现整体法治中国建设评价体系与局部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在内在逻辑上的相对一致。城市法治建设深深植根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它是一个在概念和逻辑上达致统一、自恰的周延命题,是法治中国建设在不同地方、不同城市的具体呈现。当前已经“形成了法治指标评估、大公开与阳光政务、打黑除恶、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与控制等法治城市建设模式”③。立足于差异化法治城市建设模式开展城市法治建设评价的同时,具体的城市法治建设评价体制机制不能与全国性评价体制机制相矛盾,必须符合后者的基本精神与要求。其次,构建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应遵循的地方性原则在于整体法治建设评价一般规律须与局部城市法治建设评价实践达致有机统一。在法治建设评价普适性一般规律指引下开展所在城市法治建设评价工作,还应强调对不同城市、个别地方之特殊规律的具体依循。开展城市法治建设评价应着眼于所在城市法治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以实事求是的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客观评价达成系列城市法治建设规划、规划的实施以及城市政府执行结果相关监督措施之各项具体工作,推动所在城市治理实现全面法治化。
(二)系统性与开放性并重
首先,构建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应遵循的系统性原则在于相关评价既应涵盖城市法治建设的全部领域,又应涉及城市法治建设的各个构成要素。在把握所在城市法治建设宏观大局而开展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工作同时,还应注重设定正当、合理的实施评价之具体步骤与程序环节。应通过有序的评价流程设定推动城市法治建设实现科学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并在实践中依据系列城市法治建设规划步步推进,方能取得城市法治化治理的整体最佳效果。在某个领域、具体环节的“单兵突进”式、“运动”式评价或许可取得一时之效而实现某方面城市法治建设工作的即时整顿、改观,但忽视评价工作整体协调性的做法终究难以谋求城市法治建设工作全方位、长远的发展。“此情形下只能走渐进式法治发展道路,不能也不太可能一蹴而就”①。故而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应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稳扎稳打、步步推进、不断积累,方能取得成效。其次,构建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应遵循的开放性原则在于强调循序渐进地开展相关评价工作的同时还应注重引入其他国家和地区城市法治建设评价的有益经验。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应以开放的姿态,批判性借鉴和吸收各类既有经验,进而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模式。当然引入、借鉴不应是全盘照搬的,应立足于系统性原则,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上采取逐步国际化、本土化的策略。实现中国式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兼收并蓄、推陈出新,甚至回馈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实践而提供中国经验与参考模式,“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世界政治和国家发展模式,进一步丰富全球法制现代化发展模式的多样性,为人类政治和法律文明的发展作出新贡献”②。
(三)领导机制与工作机制相协调
首先,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领导机制是构建相关评价体系的前提。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直接关涉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和城市建设法治化的具体相对人对城市法治建设成效的满意度。开展相关评价工作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力量来推动。“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才能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巩固党的执政地位”③故而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中的领导机制应是所在城市党委及上级党委领导下的分工合作制,在党委领导推动下完成上级职能部门审核监督评价与同级职能部门交叉互评。充分运用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去影响、推动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工作的具体开展。其次,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工作机制是构建相关评价体系的关键。“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④开展相关评价工作应运用法治方式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类评价主体的职责权限,实行责任追究制以形成有效工作合力。由于城市建设法治化本身既是以一个整体形象展现出来,又是由各具体部分和领域的法治状况来构成。“既包括法治的理论、思想、观念、意识、思维方式等精神性的隐性存在形式,又包括法治的种种规范、制度与组织架构等物质性的显性存在形式,还包括了通过社会秩序为直观面貌体现出来的法治的动态实践状况及其实际社会效果”①。故而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工作机制设定还应坚持宏观设计与微观展开、整体推进与部分落实的协调与统一。所在城市地方党委、政府必须就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工作做出长远规划和宏观设计,以确定相关评价工作欲达致的城市建设法治化之基本目标,进而通过开放、多元的评价工作而凝聚所在城市建设法治化的广泛社会共识。
三、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
各地城市建设法治化的实践事项虽不尽相同,但评价体系大体上可从评价组织、评价技术、评价内容这3个方面来具体设定。
(一)评价组织
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组织体系应与政府绩效评价组织体系是互通互联的。皆可从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流程与结果应用这4个方面来予以设定。其一,评价主体设定。可分为内部评价主体与外部评价主体。内部评价主体来自组织开展城市法治建设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上级职能部门审核监督评价与同级职能部门交叉互评2个方面,考核结果权重比各占50%。外部评价主体来自市民、舆论媒体、非政府公共组织等城市法治建设的具体相对人,包括定额问卷随机匿名评分与各方代表听证会公评2个方面,问卷匿名评分可设定更高的考核结果权重比。其二,评价对象设定。评价对象即为承担城市法治建设职责的所在城市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作人员。不同对象就系列城市法治建设规划、规划的实施以及城市政府执行结果相关监督措施的达成情况,依职能分工、职责权限分别承担相应的考核责任。其三,评价流程设定。评价流程即实施评价的具体步骤与程序环节。设定正当、合理的评价流程本身就是政府绩效评价的应有之义,应强调总体评价流程简单化、透明化,具体步骤环节设定凸显可操作性、便捷性与低成本性。不能因过于繁复的评价流程设定给评价主体、评价对象增加不必要的工作负担与经费开支。可通过评价流程信息化、数据化、共享化,切实提升评价工作效率。其四,结果应用设定。评价结果固然重要,且必须与评价对象的绩效考核直接挂钩。但是评价本身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评价结果的应用还需包括结果反馈,及时将评价结果、问题所在、原因分析等信息返回给评价对象,促成各类评价对象后续城市法治建设工作实效逐步改观才是推进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工作的初衷。
(二)评价技术
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相关技术手段应包括指标体系、指标权重、指标评分、评价周期与技术路径等要素。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指标体系必须反映所在城市法治建设的内在本质和价值要求,“符合被评价对象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指标名称、涵义、内容、计算范围、计量单位、计算方法、指标数量、指标权重等符合科学原则的要求”②。“执政指标、立法指标、行政指标、司法指标、普法指标、基层民主指标、经济法治指标、法律服务指标、社会管理指标、监督指标”③这10个一级指标可参考列为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具体方面,就其达成情况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层级分析法、数据包络分析法、模糊数学分析法、神经网络分析等工具”④来设定相应指标权重、指标评分、评价周期与技术路径。具体而言,设定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技术应围绕下列事项展开:其一,所在城市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系列城市法治建设规划相关职责的作为(投入与产出)情况;其二,评价重过程、重增量变化甚于结果,应特别强调评价周期内相关指标的前后变化量;其三,规划的实施及城市政府执行结果相关监督措施的达成有其滞后性,评价周期不应恪守传统的年度考核,可实施跨年考核或3年左右的阶段性考核;其四,评价过程应是开放、多元的,相关技术元数据、源代码在充分尊重、保护相关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可向公众适当开放参与技术设计、技术升级的空间。
(三)评价内容
评职称论文范文4
近年来,省教育厅也提出了课改培训要求,这一方面需要学生做出改变,另一方面也必须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只有提高师资力量建设,才能引导学生更好地为社会做准备。学院可以制定计划,不断分批次选送骨干教师参加课程改革的培训班学习,并通过各项措施实施起来。这是一种辐射作用,通过自身的影响对其他教师进行改变,具体的形式也是可以多种多样的。在领导团队的指导下,对某个城市的一部分广告设计公司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整理出有哪些代表的工作岗位,每个岗位针对的典型工作任务,将这些转变成不同的学习领域。还要通过对往届毕业生或者是在岗实习学生进行详细的访谈,这样可以全面深入地分析各个职业的工作过程,让学生明白每种职业能力成长的规律。这样教师吸收社会的经验的同时,更好地明白了企业的需求,再转达给自己的学生。通过调查,可以看出中职平面设计专业的学生要有较广的适应性,还要根据不同的岗位确定自己的针对性。这也是要求学校应该在培养平面设计基本知识与能力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地培养各类技能型人。
二、工作和学习相结合,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形成新的课程体系
(一)为特定的岗位培养特定的人才
经过调查与研究,再结合专业特点,平面设计可以采用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一般有二个学期的基础学习,三个学期的专业设计学习,一个学期的实践。第一、二学期学习基础知识,第三、四、五学期学习专业课,同时进行相关的技能训练,并且在老师的指导下,参与设计一些主题项目,第六学期则主要是实践,进入专业教师技术服务的设计公司,所有学生参与公司的设计项目,可以采用工作组的形式来组织学生。这样是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真实的岗位情景,让学生适应公司的运作模式,以便将来毕业后可以更快、更好地投入工作。在分组时,每组大约4到6人,并安排一个项目负责人来进行项目整体的协调与组织,根据学生的特长分派适合的任务,例如草案设计、图纸表达、设计报告等他们力所能及的任务。负责人还要促进学生在工作中互相学习,学会交流与合作,这样才能真正进步。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应用性,让学生直接参与、感受实际设计项目是怎样运作的,把学生培养成公司真正需要的实用型人才,而不是只学了知识却不会运用的应试人才。这种人才培养的模式符合科学规律,把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重点,以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最终通过实践培养出社会真实需要的人才。
(二)专业课程体系构架
要注重培养平面设计专业人才,这是教学培养的目标,更是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知识不等于能力,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结构,应该分开分析,通过基础知识的传授,培养新型的应用能力。学校可以通过对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分析,了解未来人才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并结合企业单位专家意见,形成平面设计专业自己的新课程教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大致分六个模块,这是最基础的体系,运用到不同的工作中并不是绝对独立的,是相互融合,但也有自己的特点。简单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专业核心主干课程、专业素养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新课程体系主要是从能力角度出发的,教育指导思想都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直接可以说是为了更好地应对工作。
(三)注重工作过程,加强专业课程培训
工作过程事实上是指在企业里完成一件工作任务的整个过程,不管完成地好不好,都是要有结果的。这就要把企业的工作流程体现到教育的教学过程中,建立一个直接面向社会的教学系统。这是直接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是一种模拟的岗前培训,使学生毕业后更好地走向工作。这需要教师的引导,让学生具体了解工作中会遇到哪些问题,更直接的的方法就是针对职业岗位模块的特点,建立相应的校内训练平台。更是可以引入企业机构,让学生参加真实的项目的制作,也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比如说从最开始的草图到后期的修改,学生要掌握核心软件技术,特别是新兴的高科技。这也方便了学生熟悉生产环境,学会如何与工作伙伴相处,培养最重要的应变能力。
三、学生独立完成完整的项目
如果学生一直都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任务,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原本的实践意义。他们应该独立完成项目,在之前教师可以进行适当的引导,完成后师生对项目进行分析。根据制定的方案,学生独立去完成,要保证整个项目是按照真实的工作过程来进行,侧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让同学们在探究过程中完成任务,应对各种突发问题时积极思考,不是想着寻求帮助,已达到项目规定的要求为标准。
四、结束语
评职称论文范文5
1.1工程地质条件
地基土层主要由人工填土、第四系松散沉积层、以及第四系残积层组成。土体以人工填土、淤泥质土、粘性土、砂类土多层土体为主。底部隐伏基岩为古近系华涌组(E2h)泥质粉砂岩。
1.2水文地质条件
地下水类型主要有二种类型,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第四系砂类土层中,属承压水,地下水埋深浅,水量贫乏,地表水系发育。
2.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在评估区范围内有4处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地面产生裂缝、房屋产生裂缝破坏等。
3.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类型有地面沉降和崩塌或滑坡2种。
3.1地面沉降:选取6个钻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应力面积法计算路基沉降量,公式为s=ψss′=ψsnisioEP1(ziαi-zi-1αi-1)。计算结果为:工程沿线各孔最终沉降量为71.5mm、194.4mm、46.4mm、43.6mm、127.5mm、82.2mm。全线沉降量小,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3.2基坑边坡崩塌或滑坡
隧道基坑开挖深度0.5~11.0m。可用2种方法分析。
3.2.1坡率法
根据《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第八篇第四章边坡工程中的土质边坡坡率允许值表,拟建隧道工程基坑开挖U型槽和框架段为垂直开挖,挡土墙部分为1:0.25坡率开挖,均大于其最低坡率允许值,本拟建工程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基坑边坡不稳定。
3.2.2计算法
根据瑞典条分法,总应力模式计算天然和暴雨工况的边坡安全系数。计算结果显示:在K2+180截面的安全系数分别为0.78和0.66,K2+280截面的安全系数分别为0.94和0.76。坑壁不稳定,发生崩塌或滑坡的可能性大,此段整体开挖深度较大且局部地段地基有软土分布,总体评价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大。K2+180截面的安全系数分别为0.94和0.76,基坑坑壁较不稳定,由于此段开挖深度较小,总体评价其危险性中等。
4.评估结论
预测拟建项目在工程建设及使用过程中,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地质灾害类型有2种:地面沉降和基坑边坡崩塌或滑坡。
4.1地面沉降
工程全线沉降量小,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与危险性均小。
4.2基坑边坡崩塌或滑坡
工程沿线K1+895~K1+953.472段发生崩塌或滑坡的可能性小,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小;工程K1+953.472~K2+280段发生崩塌或滑坡的可能性大,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大;工程K2+800~K2+379.66段发生崩塌或滑坡的可能性中等,其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
5.工程建议
评职称论文范文6
关键词:核心期刊;职称评定;论文
近年来,核心期刊在教育领域、科研领域、期刊出版领域已成为普遍关注的焦点。学术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才可以用于职称评定,这已成为不是国家标准的国家标准和投稿的指南针。核心期刊对职称评定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在职称评定中的正面作用和负面作用已引起各学术领域的重视。
一、核心期刊的由来及功能异化
作为文献计量学的一个概念,核心期刊是20世纪30年代由英国文献学家布拉德福(B.C.Bradford)提出的。他按照臷文密度将专业期刊划分为对该专业最有贡献的核心区域(nucleus)和论文数量与之相等的几个相继区域,将密度最大的核心区域的期刊称为“核心期刊”。60年代,美国文献计量学家加菲尔德(E.Garfield)用类似方法从引文角度证实了核心期刊的存在。在我国,对核心期刊是应用研究在先,而理论研究在后,这与我国的国情及社会发展背景是密切相关的。我国对核心期刊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80年代进入发展阶段,当时由于期刊品种的剧增和价格的上涨,我国各图书情报机构的期刊订购工作遇到了许多困难,在经费普遍紧张的背景下对期刊的订购与剔除、馆藏期刊结构的优化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其初衷是为图书馆期刊的采购和馆藏提供参考依据,并在客观上宣传期刊,促进学术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已日趋成熟。1992年北京大学出版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一版),随后又于1996年、2000年、2004年分别出版了第二版、第三版和第四版,因而核心期刊的研究逐渐受到重视,特别是随着文献计量学研究的发展,核心期刊的研究进一步升温。当时的定义为:某学科(或某领域)的核心期刊是指那些发表该学科(或该领域)论文较多、使用率(含被引率、摘转率和流通率)较高、学术影响较大的期刊。迄今为止,已发展为4种有代表性的观点:①某刊是否某学科或专业核心期刊,主要在于它是否集中刊登了该学科的文献,而成为学科的主要文献信息源;②核心期刊是高质量高水平期刊;③核心期刊指的是刊载与某一学科有关的信息较多、水平较高、能够反映该学科最新成果和前沿动态、受到该学科专业读者特别关注的期刊;④核心期刊是指发文质量高,情报含量大,被摘率、被引率和借阅率都较高,被公认为代表着学科当代水平和发展方向的期刊。
核心期刊的地位日益上升,应用范围逐渐扩大,远远超出了图书情报系统,而在职称评定、学术论文评价,乃至于研究人员工作量计算等方面的作用凸显,从而它由评价对象和采集、检索信息的工具变成了评价尺度,由最初的为图书资料部门利用有限的经费建设优质馆藏提供参考,变为评价期刊质量优劣、论文水平高低、职称晋升与否的依据。不少单位明文规定,科研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才可以用于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否则是废纸一张。
二、核心期刊对职称评定的正面作用
核心期刊已经过了几十年的实践,说明它有一定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是一种客观的、公认的、在本学科具有权威性的刊物,这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能代表本学科发展动向和发展前沿水平;核心期刊整体水平高,因而它具有整体评价功能;核心期刊本身具有竞争性,并非“终身制”。必须承认,将核心期刊引入职称评定,是职称评定的一大进步。
将核心期刊作为量化评估,总比论资历、凭印象的职称评定要公平得多,客观得多。
在此之前的职称评定由于没有可参照的标准,其中掺杂了很多人为因素,成为多数人最头痛的事。为了晋职称,不仅要写文章,还必须要发表在核心期刊上,但核心期刊的数量是有限的,而且有些专业的核心期刊非常少,不得已时要放下尊严,拉关系、走路子。只要关系够了,“内部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也可作为“公开发行”刊物对待,于是有些人东拼西凑、到处“搭车”凑数也可蒙混过关。另外还有人情分,只要人缘好,即便文章少,且少有第一作者的论文,也能晋升。有的单位请客送礼甚至送红包,从而造成学术界勾心斗角,风气恶劣,歪曲了职称评定的真正意义。
现在许多单位制定了本单位的晋升、考评的重要期刊目录,有的扩大到核心期刊的几种版本,有的只列出权威期刊目录,对核心期刊的权威性作了变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强调核心期刊的作用。虽然“以刊评文”也有其不合理性,但以前使用的一些标准更不科学,更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而且还会受到各种人际关系的干扰。引入“核心期刊制”起码使职称评定工作逐渐走向有章可循,使申请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核心期刊对职称评定的负面作用
自从核心期刊与职称评定挂钩以来,人们对核心刊的关注大大超过了对作者文章质量的关注。不少单位还将核心期刊分为若干等级,并确定相应的量化分数及奖金额度,将核心期刊的载文及数量作为学位授予、职称晋升、成果奖励等的认定依据而不是参考依据,及至引申出学术能力、水平、价值的量化指数而非参数。如此情形已经超出了核心期刊的本能负载,并且干扰了其积极作用的发挥。使核心期刊染上了功利色彩,成为了发表学术论文的指南针。在一些部门核心期刊被使用者当作一种不用细读具体文章,不必懂得某一专业知识,也不必具备某一专业造诣,就可以划定文章价值的方法,并由此决定一个人的学术水平,继而决定一个人的学术地位———技术职称。
核心期刊引入职称评定工作中,首先造成某些学科间的不公平竞争。某个学科的核心期刊可能多,某个学科的核心期刊可能少,某个学科甚至没有;有的是月刊,有的是双月刊或者是季刊。这种不公平竞争使原本实力强但核心期刊少的学科陷于尴尬境地,有时某一实力弱的学科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竟可以数倍于另一实力强的学科,使被考评人的职称评定屡屡受阻,有的只好导致各学科想方设法尽量扩大自己核心期刊的数量,或努力加入核心期刊确定者的行列。由于各学科的核心期刊数量不均,造成互相攀比,有的单位只好把不是核心期刊的刊物算作本单位的核心期刊,但最终怎样量化、怎样制定奖金额度又成了问题。有些单位还将核心期刊引入学科管理者的考评,使这一竞争愈加激烈和残酷。
核心期刊用于职称评定,简便、易行、方便、快捷,可以用短时间掌握由复杂劳动带来的复杂判别问题,大大提高了执行的可行性,对职称评定的管理者和评委们来说,是一件越来越好操作的事。许多学术单位和部门在评职称、评奖等实际操作时,往往出现过分拘泥于形式,忽视内容的倾向。
只看论文是否在核心期刊上,忽视各种核心期刊之间的差别和同一核心期刊上不同论文之间的差别。论文的质量由核心期刊的编辑认定,职称评定由核心期刊来定,职称评定时只需核对一下是否是核心刊即可。实际上职称评定是被核心期刊左右,而不是被评委左右,核心期刊在起主要作用。从某一方面说,是把权利给了核心期刊的编委和编辑。论文的学术水平评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从以上分析看,用核心期刊作为评价的唯一标准,实质是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难以达到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目的,势必会使论文成果的评价出现偏差。
在职称评定中,重视文章本身的质量,才是真正尊重职称申报人的能力和价值。不少优秀论文由于作者没有较高的自信心,致使在普通学术期刊上。由于核心期刊四年评一次,有可能作者的投稿期刊被评下来,最终在职称评定中不算数。另外,近年来由于学科的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出现了一些新整合的学科和边沿学科,有的学科也有了自己的刊物,但没有入围核心期刊,致使学人们改写其他专业的稿子,投给核心期刊,最终影响了这些学科的发展。
职称评定与核心期刊联系在一起后,也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职称评定越来越注重核心期刊数量,而忽视了工作业绩和工作质量,这会大大挫伤很多人钻研业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比如,老师不重视如何教书育人;临床医生不重视如何提高医术解除病人痛苦等等。
对本职工作不精益求精,得过且过,而将更多的时间放在“进攻”核心期刊上。长此下去,会对某些领域产生不良后果,背离将核心期刊引入职称评定工作的初衷。
四、结语
核心期刊在职称评定中的重要作用已引起越来越多学人们的重视,尚有待于在今后的职称评定工作的运作中日益规范,不断完善,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希望能够尽快地建立健全一套能够对“学术论文水平”进行评价的评价体系,以找到更科学、更合理、更公平的运作方式和参照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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