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实务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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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实务论文

审计实务论文范文1

关键词:分析性程序,审计

分析性测试,是审计人员取得审计证据的一种审计手段,是帮助审计人员全面把握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科学评估审计重点的技术方法,也是总体评价审计发现、检查审计成果合理性的有效手段。分析性程序一般作为审计取证的一种辅助手段使用。本文将对分析性程序在审计实务中的运用展开探讨。

一、分析性审计程序的特点

分析性审计程序既可以降低审计成本,又可以提高审计效率,分析性审计程序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分析性审计程序是获得审计证据更为客观的方法

分析性审计程序的运用是基础会计信息以及非会计信息之间的内在关系,其内在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在一般情况下,这种关系也是稳定的,只要注册会计师分析得当,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从分析性程序中发挥其自身的创造力,运用自身的职业判断,分析性审计程序就可以提供更为客观的审计证据,也能够对审计对象业务中的关键因素和主要关系做更好的理解,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报表数据的潜在关系,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指导。

(二)分析性审计程序可以节省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分析性程序可以耗费更少的审计资源提供相同的或者相对更好的审计证据,分析性程序有时会被描述成发现和形成证据的技术,同传统的会计报表细节抽样审计方法是不同的。分析性审计程序是利用信息间的内在关系来判断数据的合理性,并不局限于审计对象的财务报表,而细节抽样方法主要是通过对存在的证据进行收集以及检查来证实注册会计师的判断,两者相比,成本是不同的。分析性审计程序通过模型的构建以及会计师的经验以及知识就可以判断,可以大大的节省审计资源,而且在电算化的时代,通过利用电脑,分析性审计程序的优势能够发挥出来,在节省审计资源的基础上也可以大大提高审计效率。

二、分析性审计程序的关键

分析性审计程序的关键在于分析以及比较,要分析所收集数据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即相关性,而且要保证搜集数据的可靠性,并且剔除其中的不合理因素。然后利用审计人员积累的经验以及收集的合理标准,对照分析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信息,从中发现异常的变动、不合常理的趋势或者比率。

(一)应考虑数据之间的关系以及比较基准

运用分析性审计程序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数据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因此,在进行分析性程序时,首先要分析所收集数据之间存在的关系,即财务信息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财务信息与相关非财务信息之间的关系。财务信息各要素之间存在相关性以及内部勾稽关系,例如应付账款与存货之间通常有稳定的关系;当然某些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之间也存在内在联系,例如存货与生产能力之间的关系,以此来判断存货总额的合理性。其次,应该考虑数据信息之间的比较基准。在运行分析性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要注意将被审计单位本期的实际数据与上期或者以前期间的可比数据进行比较来判断是否存在异常,在运用以前期间的可比会计信息时,注册会计师要注意被审计单位内部以及外部的相关变化。也可以将自己的预期数据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上反映的金额或者比率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异常情况,这都是分析性审计程序的关键点。

(二)要合理确定分析性审计程序的应用方式

分析性审计程序在所有的会计报表审计的计划阶段和报告阶段都必须使用,在审计测试阶段可以选择使用,但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中要合理确定分析性审计程序的应用方式。应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可以采用比较分析法,可以用于实际与预算计划进行比较,发现实际与预算的差异,分析原因;将本期同上期比较,判断本期指标的是否存在异常;同业比较,判断被审计单位数据指标的正常性。其次,可以采用趋势分析法,可以用于财务审计中的问题揭示以及管理审计中的前景预测。第三,可以采用科目分析法,通过选择借方或贷方科目编制对照表来登记对应科目,查明对应关系是否正确并且分析造成错误的原因,主要应用于容易发生错误以及弊端的会计科目。第四,可以采用回归分析法。通过回归分析方法,可以计量预测的风险和准确性水平,量化注册会计师的预期值。

三、分析性审计程序在审计实务中的具体运用

(一)分析性审计程序在风险评估阶段的具体运用

在风险评估阶段,利用分析性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帮助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表中的异常变化,或者与其发生而未发生的变化,识别潜在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通过对被审计单位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帮助注册会计师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首先,要选择适当的数据关系,在风险评估阶段,分析程序就要识别那些可能表明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异常变化,因此所使用的数据汇总性比较强,在此阶段,分析性审计程序的主要对象通常包括对账户余额变化的分析,使用分析性审计程序的精确程度以及比较的指标范围,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以及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素质而定。其次,要对搜集的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对预期关系的数据进行分析,能够让注册会计师进一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重大事项或者决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第三,根据分析性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应该识别是否有异常的数据关系或者意外的波动,因为这都可能是重大审计风险的预警信号。如果出现异常的数据关系或者波动,要作为重点审查项目进行调查,在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基础上,考虑运用检查、观察等其他审计程序,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二)分析性审计程序在实质性程序中的具体运用

实质性分析程序与细节性测试都可以用于收集审计证据,以此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实质性分析程序不仅仅是细节性测试的一种补充,在某些审计领域,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较低而且数据之间具有稳定的预期关系,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使用实质性分析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首先,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实质性分析程序对特定认定的适用性时,要考虑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越高,注册会计师应当越谨慎使用实质性分析性程序。另外在对同一认定实施细节测试的同时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可能是适当的。其次,要保证数据的可靠性。注册会计师在运用实质性分析程序对已经记录的金额或者比率做出预期时,需要采用内部或者外部的数据,这样数据的可靠性直接影响根据数据形成的预期值,注册会计师计划获取的保证水平越高,对数据可靠性的要求也就越高,这样分析程序就越有效。第三,要做出预期的准确程度,准确程度是对预期值与真实值之间接近程度的度量,分析程序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注册会计师形成的预期值的准确性,因此,在执行分析性审计程序时,要做出预期的准确程度,保证精确度。

(三)分析性审计程序在总体复核阶段的具体运用

在审计完成阶段,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执行分析程序对财务报表进行整体符合,以此来判断审计结论是否恰当以及财务报表的整体是否公允:首先,是对财务报表重要比率的分析,在前期审计阶段,注册会计师获得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各项财务数据以及非财务数据,在总体复核阶段,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这些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总体把握财务报表的合理性。其次,可以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报表审定数同行业平均数据或者以前年度的数据进行比较,来判断财务报表上的数据是否合理。第三,要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否对会计报表上的数据产生影响,进而确定报表数据是进行调整,还是披露。

参考文献:

[1]锁琳,浅谈分析性复核程序在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审计中的运用[J].邵阳学院学报,2007,(05)

审计实务论文范文2

(一)被审计单位内部因素

1.公司管理层舞弊问题。舞弊指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正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管理者舞弊的主要动机包括:(1)为达成市场预期或监管需求;(2)谋取以财务业绩为基础的个人报酬最大化;(3)偷逃或骗取税款;(4)骗取外部资金;(5)掩盖侵占资产的事实。被审计单位管理层造假是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管理层往往由于经济利益或其他需要,使用多种方式粉饰财务报表,且其手段日趋变化升级,以致有时难以识别。审计人员如果没能辨别出这些作假和舞弊行为,那么,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利益就会受损,注册会计师也将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和公众的追责。这是由于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主要依据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和账簿等信息,当上市公司提交虚假的会计信息时,其在会计相关业务的处理上会更加隐蔽,从而导致审计风险的上升。2.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所有权和控制权不能完全分离,相互制衡的机制运行不够良好,会影响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甚者还会使得企业不能高效运转,失去竞争力。实际上,正是因为一些企业的治理结构没能发挥良好作用,权力没有得到足够的制衡,所有权与控制权没能很好的分离,导致了审计关系的严重失衡。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的聘用虽然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但最后决定是否聘用注册会计师的其实还是上市公司的管理者。这样一来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时,独立性就会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这显然违背了审计的委托人与被审计者不能由同一方担任的规定,因而使得管理层可以对注册会计师形成制约与控制,严重限制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甚至使得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处于“听命于人”的从属状态,使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的审计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这样会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产生严重影响,审计风险显著提高,审计结果的价值也会大大降低。

(二)审计风险主体因素

1.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因素。我国进入市场经济模式时间不长,总体来讲还处于起步阶段。而市场上很多会计师事务所本身也在成长发展中,因而其自身就存在制度管理、内部控制、舞弊等问题,这些都加大了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这些事务所本身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存在问题,其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不健全,有些并不配套或者形同虚设。往往在遇到问题时,不能做到有章可循,只能临时制定解决办法,这样的结果势必是耗时费力,得不偿失。还有一些事务所虽然制定了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但是合伙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将这些制度落实到实处。还有一些事务所急功近利,盲目扩张,没有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极易造成质量管理的失控和风险的上升。2.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因素。由于注册会计师自身职业的特点,其对职业道德的要求很高,然而近年来,不论在国内或国际,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究其原因,恐怕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既要践行自身的监督鉴证责任,但同时更要保证自身发展,追求经济利益相关。而这两者在现实中势必会产生一定的冲突,从而导致审计风险的上升。会计师事务所的本质是一个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是企业的必然属性。而现在我国的审计市场并未完善,存在一些不正当竞争、市场不成熟、行业竞争混乱等问题,这些无疑加剧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负担。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本身数量较少,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建设还不成熟,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就难以很好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3.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因素。注册会计师承担着公众责任,因此也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本身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主要实行的是监查监督的职责,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审计业务的复杂性也在加强,市场变化莫测,经济行为愈加复杂,因而,审计师面临的工作环境也越来越复杂多变,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往往难以掌握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面对日趋复杂的企业经济活动,注册会计师往往难以做到知识既宽泛又渊博,并将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因此在面对复杂状况时,失去良好的判断,造成审计风险的上升,严重的甚至可能还会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一)完善审计环境和法律法规监管

1.完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和法律体系。完善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环境首先要净化会计行为环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并进一步完善整个会计行业的职业环境。目前我国众多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水平不容乐观,所以改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和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现在的首要任务。首先,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拓宽注册会计师的权利范围,保护注册会计师相关利益不受侵害,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有序、规范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其次,要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财务披露标准。最后,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加强对社会的诚信教育,对企业做假账等舞弊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同时倡导建立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强化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对信用风险的认识,建立诚信社会体系。2.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审计全行业的监管。加强行业监督,构建一个完备的审计制度体系,就要从严格执行制度着眼,加大行业监督力度,建立以财政监督为主体,审计、税务、信贷监督为补充的监督体系,严格明确各主体职责,全面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使审计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制度化和经常化。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责任,明确界定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降低职业风险。

(二)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谨慎性

1.保持对审计环境的敏感性,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在实施审计前,注册会计师应了解下列环境事项并保持足够的敏感性。具体包括对以下事项深入了解: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及其变化发展的趋势;现有的政策、法规对客户的经营管理所产生的影响;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内部变动及外部流动;现有的独立审计准则及其适用状况如何;自己所掌握的审计知识等。会计师事务所应尽可能选择“诚实”的被审计单位,并且要特别注意被审计单位的以下问题:—是管理层的品格和声誉。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其顾客、往来单位、银行、政府部门等方面缺少“诚实”的品格,也必然会蒙骗注册会计师。这就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前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被审计单位的历史情况有所了解,确定委托的真正目的,尤其是执行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时更应如此。二是是否陷入财务困境和诉讼纠纷。中外历史上绝大部分涉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都集中在宣告破产的被审计单位。周转不灵或面临破产的公司的股东或债务人总企图弥补其损失,因此,对于这些单位要特别注意。三是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关系,尤其是在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较好、执业质量高的情况下,做出是否接受委托的决定应更加慎重。四是有无特殊要求,例如完成审计的时间限制等。客户甄选并非仅针对新客户进行,当现有的客户出现更换管理层、陷入财务困境等影响审计风险的事项时,需要重新评估其风险,考虑是否继续接受委托。2.重视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的沟通。管理当局在公司经营管理中拥有很大的决策权,但是对管理当局的约束机制往往不健全,这就给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了通过盈余管理来粉饰企业业绩的机会。注册会计师应及时将其注意到的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告知客户适当层次的治理当局或管理当局。如果识别出客户未加控制或控制不当的重大错报风险,或认为客户的风险评估过程存在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此类内部控制缺陷与治理当局沟通。此外,还可向治理当局沟通与管理当局的正直性和舞弊有关的问题。与治理当局沟通审计事项,可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就其关注到的有关治理的审计事项建立准则和提供指南。

(三)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与职业道德

审计实务论文范文3

(一)“做大做强”并不否定和限制中小所发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07年了《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全面启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在中注协和地方注协推动下,不少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合并扩大规模。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需求多样化、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等客观环境下,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是客观现实需要。国内作为中介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事务所太小”(周红,2002)已成为共识。对于大型上市公司、商业银行审计以及咨询服务,企业海外上市、并购等配套服务,需要的是高质量的服务,国内所很难与“四大”相竞争,国内没有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品牌所。因此,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战略是合理的。但也应该看到,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绝大多数为中小所,“做大做强”也只能是极少数,并且服务的客户对象也是大型企业集团。而我国企业的主体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因而,“做大做强”并不能否定和限制中小所发展。相反,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广大中小所尤需发展,不求“做大”,但需“做强”。

(二)会计服务社会化趋势客观需要中小所提供会计服务

现代会计服务不仅包括传统的会计与审计服务,还包括合并审计、破产服务、税务咨询、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个人理财等(刘明辉、薛清梅,2001)。可以把会计服务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会计和审计业务,一类是管理咨询等非审计业务。随着经济发展,非审计业务空间越来越大。大型企业管理较科学,拥有自己较专业的会计服务系统和专业财务人员。而且,这些高端企业管理咨询和国际化市场过程中的财务问题往往由“四大”所垄断。占据我国企业主体的广大中小企业,会计服务水平较低,并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业务种类也不断增多且复杂,除需要传统会计服务外,对非传统会计服务业务,如经营诊断、管理咨询、理财、纳税服务乃至信息服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因而,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会计服务的社会化是必然趋势。会计服务的供给方主要是依照国家法律为委托方提供会计服务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会计师事务所。外资所和国内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主要集中在国内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无暇顾及中小企业的需要。因而,会计业务社会化的主力军应该是中小型事务所。有学者认为,中国会计业务的社会化程度还相当低,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现代化的需要(周红,2002)。并且目前会计行业的收入主要还只是审计收入,审计业务在内地事务所的业务构成中,占到80%左右的比例(潘荣卿,2006)。因此,会计服务社会化趋势客观需要中小所提供会计服务,并且需提供大量非传统的非审计业务。

(三)中小所自身“做强”需拓展非审计业务

从“四大”发展历程看,无一不经历了从传统审计业务逐步转型全方位专业服务,非审计业务一度成为主要收入来源。而安然事件的发生迫使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的剥离。鉴于我国会计师行业现状,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不应剥离,并且还要鼓励事务所开展非审计业务。但很多学者认为我国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因为具有人才、资金、研究等方面优势,可以依托规模优势较好地拓展非审计业务。笔者认为,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和会计服务社会化趋势等因素下,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尤需抓住机遇,转换思路,大力拓展非审计业务。首先,在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下,可以预见,中小所会受到大所越来越大的挤压,中小所也无力与大所和外资所相抗衡,中小所数目众多,又多集中于传统审计业务和验资业务,同行竞争也十分激烈,在这种环境下。中小所业务发展日益艰难。中小所为了生存发展,需转换思路,拓展非审计业务。其次,会计服务社会化的趋势客观上需求中小所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会计服务。我国中小企业众多,服务需求多而不一,单笔业务量小,收费也不高,大所和外资所会将业务集中在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的服务,无暇顾及中小企业的需要。不是不存在非审计服务市场,而是缺少适合需要的多元化、个性化的会计服务提供者。中小所需抓住这种机遇,主动分析需求。大力拓展非审计服务。

二、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拓展非审计业务的问题

(一)缺乏拓展非审计业务的勇气

许多中小所虽已意识到非审计业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由于担心对审计业务的影响,对非审计业务的投入不够。业务上仍是传统审计业务和验资业务,对非审计业务的关注和研究不够,也就不能了解非审计业务的市场需求,失去很多发展机遇。而已开展非审计业务的事务所,仍将非审计业务作为审计业务的补充,没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因而对非审计业务的发展定位不清,限制了非审计业务的有效开展。

(二)人才缺乏,不能提供个性化会计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最为强调的是专业胜任能力。非审计服务涉及知识面广,最为重要的是要有能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人才,不仅要知识领域宽,而且需要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中小所不仅注册会计师人员少,而且人员知识结构大多以财会为主。同时,国际“四大”以及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优秀的专业人才更具有吸引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着招优秀人才难、留优秀人才难的境地。中小所开展非审计业务时,有时因审计业务占用了人力资源,无暇顾及或快捷地提供服务而引来客户的不满,导致逐渐失去市场。有些事务所虽有机会承接业务却因缺乏懂得熟练技术的人员而不敢承接,人才的缺乏直接限制中小所非审计服务的拓展。此外,中小所注册会计师人数较少,且知识结构单一,对非审计业务而言人才结构不太合理。人才的缺乏让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能力拓展非审计业务,而开展的一些非审计业务多是记账、税务等,缺乏个性化。对众多中小企业经营中需要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也没能给予较多的研究关注,没能提供高质量的个性化会计服务。

(三)非审计业务零散而没形成品牌

已开展非审计业务的中小事务所,也有一些将非审计业务作为重要或主要的业务,并开展记账等业务外的管理咨询工作,但很零散而没有特色,即便在所在的地区市场内,对某一业务,也没有形成品牌。尽管中小所不能做到像“四大”那样广为认可的品牌,但也要形成自己某些独特的业务。强势的品牌不仅使事务所发展成为受人尊敬的卓越专业服务机构,也会带来高额的溢价收入。

(四)业务拓展技巧上缺乏市场营销观念

由于审计服务独立性的刚性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上有着一系列限制。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利用新闻媒介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等。另外,审计业务提供的产品具有行业统一规定,即同质性,事务所很难对此类产品形成特色(李华,2006)。因此,中小所在非审计业务的拓展上对市场营销方面没能有足够重视,不去尝试和应用一些灵活的营销手段。而非审计业务领域范围又很广,一些事务所提供的业务客户往往不了解,但这些业务可能恰恰是客户所需,从而限制了业务的发展。

三、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拓展非审计业务对策

(一)充分认识非审计业务重要性

在整个行业推动“做大做强”战略下,中小所势必会受到大所的挤压,且提供同质类服务的中小所数目众多,中小所要大力拓展业务空间,给予非审计业务足够的重视。中小所合伙人尤需深入关注研究非审计服务市场,根据自身特点做出规划,不能仅仅满足于现状。

(二)多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拓展非审计业务

鉴于中小所规模小、资金人力有限、技术经验不足等,拓展非审计业务时,宜从自身内部做起,多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拓展非审计业务。

一是非审计服务开始阶段。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开拓非审计服务初始阶段,决策层即合伙人要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该阶段着重解决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1)战略的选择。中小所需根据现有的人力资源,事务所业务的特色和专长,选择能够胜任的业务。目标客户选择与自己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审计客户。事务所对这些企业的基本情况,管理和生产经营上存在的问题有相当的了解,对其渴望得到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什么样的帮助而且也是事务所能够帮助的有充分把握。并且在曾经有过业务合作的基础上,沟通也比较顺畅。事务所人员要主动出击,在对客户审计的同时不仅满足于审计业务,而且同时可以积极营销审计的附加服务,给企业带来业务拓展的机会。要站在为客户着想、方便客户、能够提高客户经济效益的角度,与客户共同成长。(2)现有员工的培训。开始阶段资金有限,仍以事务所现有的员工为主来从事其他业务。事务所不必专门建立其他部门机构,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资源。虽然不用专门成立相应部门,但作为事务所整体,应成立一个应对多样化服务的小组,负责好统一协调工作。要加强现有员工的内部培训工作,着重拓宽其知识面,不仅加强具体审计技巧的培养学习,也要加强管理、沟通协调、法务等综合知识的学习,提高其综合能力。抽调那些有特长的、有经验的多面手组建特色项目服务团队。当然,现有员工既要从事审计业务,又要从事一些其他服务,事务所要做好相关的利益分配。(3)处理好审计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关系。刚开始拓展非审计业务阶段,传统的审计业务仍是事务所收入的主要来源。此时,审计业务还是事务所的重点业务。从事其他业务的人员也是现有从事审计业务的人员,因而,事务所必须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好时间和资源。

二是非审计服务较成熟阶段。经过了开始阶段的稳步发展,事务所其他业务有了一定发展,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和经验技术积累。开展到这一阶段,事务所尤其要注重品牌的建立、因扩张而带来的部门管理建设、优秀人才的引进、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等问题,相应的战略也要根据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1)品牌的建立。多样化服务经过了开始阶段达到较为成熟阶段,最为紧要的是把已经开展的业务领域做成特色,建立自己的品牌,提高声誉。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从整体上无法与大所相抗衡,因而要采取局部优势的策略,构建自己的特色优势业务,保持并不断提高自己在某个细分市场中的竞争力。要在客户心目中树立这样一个印象,当需要某项服务时,很容易想到某某会计师事务所,即树立行业口碑。(2)战略的调整。根据客观环境和自身的变化,初期的战略做相应的调整。因资金和经验技术的积累,行业口碑的形成带动业务量的增加,把已有的特色业务做大做强,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客户的对象也不再局限于老客户,在稳定老客户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可凭借已有的声誉向企业外的私人领域发展。多样化服务的品种也可走适度扩张的策略,在构建了已有自己特色的业务后,尝试从事能比较胜任的适应新需求的新业务。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完全可以依据自身的灵活性把资源和精力重点从审计业务转移到其他多样化服务上。(3)人才的引进。随着业务的扩张,规模的扩大,必然要有相应的人才引进。在留住继续培养原有人才的基础上,要根据发展的业务引进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努力建设事务所文化,完善奖惩机制,营造高效、团结的工作氛围。(4)部门的建设。达到较成熟阶段,事务所应根据业务的关联性组建相应的管理部门,人员的调整分配,组织机构的变革,以便更好地开展多样化服务。(5)信息系统的完善。信息系统的完善不仅有利于资源在全所内共享,也有利于事务所与外界的沟通,也是事务所一条重要的营销渠道。客户的信息资料是开展多样化服务的决策依据,事务所已有的成功业务经验技术积累是事务所宝贵财富。因而,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并着力探索客户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运用,增强信息储存和加工能力,着力拓展“信息库”职能。(三)细分会计服务市场,提供个性化服务

规模相对较大的事务所具有人才、资金、成本、信息、客户、培训、研究等方面的规模优势,尤其是财会、金融、法律、工程、外语、计算机等各类专业人才汇聚一堂,有能力涉足专业研究领域和新产品开发,因而可以依托规模优势开展非审计服务的经营。而对于中小事务所,人才、资金、成本、信息、客户、培训、研究等方面处于劣势。但中小所的人员对于会计、财务管理知识很扎实,中小所完全可以在会计服务特别是对中小企业会计财务管理上的问题细分这一市场,避开其他方面的欠缺,做强做细这一市场,提供中小企业个性化的会计服务,并且这一市场有着广大的市场需求,有以下的非审计服务:(1)设计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科目设计、会计账簿体系和会计核算程序设计、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设计、实用会计软件的开发等。(2)向企业提供会计咨询和税务咨询。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范围的变化以及企业所处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和税收有关法规变化而产生的新的会计、税务问题,其自身的会计人员和管理人员往往束手无策,因此需要求助于专业的会计服务机构。(3)帮助企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包括企业的财务预算和执行计划、产供销过程中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成本控制体系、资金管理和财务风险控制体系、企业业绩评估体系等。(4)为企业制定融资策略,其内容包括企业融资规模、融资时间、融资方式、融资成本和财务结构。(5)帮助企业制定对外投资策略,其内容包括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的资金预算、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投资组合。(6)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其内容包括:企业筹集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和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7)为个人提供理财方案,包括对个人日常收支情况的评价和合理的收支预算、个人投资组合和风险控制方案。此外,还有为企业进行专项资产评估和项目评估、拟订经济合同、破产清算等。这些业务都与注册会计师熟悉的会计财务知识相关,中小所完全有能力提供这方面的高质量服务,需大力开拓这些个性化的会计服务市场。

(四)突出品牌,形成特色

针对中小所非审计业务零散的特点,中小所尤需注重品牌建设,形成特色的非审计业务。拓展非审计业务的开始阶段,不可能建立和形成品牌,品牌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当非审计业务开展得比较成熟时,不能再一般化和没有特色。从长远来看,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必然是品牌的竞争。品牌意味着特色差异、高质量、优质的服务等。根据中小所自身资源特点,形成特色差异,一是要把客户群定位于本地中小企业,以熟悉本地商业环境的优势维持客户。二是要形成差别化的服务,树立在某一或某些业务上的独特形象,使自己的业务不同于其他同类业务。这些不同差别的服务满足消费者的不同偏好,就可以取得客户的信任,在一部分消费者中形成垄断地位,获得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三是可以考虑走行业专门化道路。对于非审计业务,中小所同样也可考虑对某种或少数几种行业提供专门的非审计服务,通过集中精力致力于发展某一个或几个行业,事务所可以积累大量与行业紧密相关的特殊知识,提供高质量的特殊化服务,使事务所的营销策略更具针对性、更富有成效,进而提升事务所品牌声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中小所能提供某一领域差别化服务,但却不是高质量的优质服务,同样不能形成品牌。非审计业务是客户自身主动需要的服务,需要的是高质量的切实有效的服务,能帮助其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同时,质量是品牌经营的前提和基础,是品牌发展的保障。所以,中小所拓展的非审计业务必须是自己能胜任把握的,从而保证业务的质量。

(五)增强市场营销观念

虽然因为审计服务独立性的刚性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上有着一系列限制,但中小所需变被动为主动,灵活运用各种营销手段。由于审计业务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业务,非注册会计师不得承担,因此每个事务所都有一些固定的审计客户,审计业务为拓展非审计服务积累了客户源。并且,风险导向审计使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业务了解并掌握了客户大量的内部控制、生产经营的信息,这为注册会计师开展诸如管理咨询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小所在开展审计业务过程中,可深化服务,提高质量,深入了解客户在咨询服务方面的需求,并与之进行广泛的交流,推介咨询服务品种,争取业务。当然,中小所还可以通过开展研讨会、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研究成果等方式让社会公众了解其提供非审计业务的种类和能力,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吸引潜在客户。另外,随着与国际惯例接轨,许多咨询领域的业务广泛通过招标方式进行运作。中小所还可以根据自身专业水平与业务能力,积极主动地通过投标挺进咨询领域,争揽业务。

审计实务论文范文4

关键词:审计判断;审计专业;审计准则

纵观近40年来的中外职业审计及学术审计的研究文献,有很多资料都强调了审计专业判断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性和普遍性。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Institute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1995)指出:“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审计专业判断是一项最为重要的因素。”Mautz(1959)指出:“审计专业判断在审计工作中扮演着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1995年,solomon在一项研究中,通过对近期的法庭意见及美国审计准则的全面回顾得出了结论,认为在当代财务报表审计的每一个领域中,审计专业判断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种观点也十分赞同。

一、审计专业判断的特征

国外近四十年来在审计专业判断研究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我国,审计专业判断也正在成为理论界的一个关注热点。但迄今为止,国内外尚没有就审计专业判断的概念给出一个公认的定义。笔者认为,对审计专业判断的概念要给予科学的定义,须全面、准确地把握其特征。

首先,审计专业判断是审计人员综合能力的体现。审计人员对审计对象的判断过程是相当复杂的,不仅体现了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水平,更多地体现了审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审计是一门技术,是一个充满肯定与否定的判断思维过程。在这样一个判断思维过程中,如果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高度的职业敏感以及明察秋毫的洞察力,就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

其次,审计专业判断贯穿于审计活动的全过程。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需做出一系列重要判断,从制定审计计划方案、确定审计重点、设计和选取样本、评价抽样结果、核实审计证据,到审计风险的判断、重要性的评估以及通过综合收集的证据形成审计结论等,都需运用审计专业判断。

第三,审计专业判断同会计信息的模糊程度密切相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会计核算的对象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知识、信息、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逐渐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资本和劳动力两大生产要素,成为会计核算的重点。同时,会计对资金运动的揭示,也由事后向事中以至事前变动。所有这些变迁都意味着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对象在质和量上都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审计来讲,这种不确定性因素越复杂,就越需要审计人员以专业的水平或眼光作出判断。

第四,审计专业判断偏误是导致审计失败的重要原因。审计判断偏误(judgmentbias),也称认知失误,是指可能导致审计人员作出错误判断的心理倾向。这种心理倾向的后果是审计判断错误。导致审计判断偏误的原因综合起来无外乎三种,即审计人员专业知识存在缺陷、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了解不够、审计程序存在问题。其中,专业知识是审计人员进行专业判断的基础,专业知识的缺陷必然影响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水平,而对被审计单位经营了解不够及审计程序失当往往是源于错误的专业判断。

二、审计判断偏误的影响因素

根据认知心理学的观点,审计判断过程可以看作是一个心理过程,因此,审计人员是影响审计判断偏误最为直接的因素。任何一个审计判断都是针对一定的任务(客体)的判断,因此,审计判断任务就构成了影响审计判断偏误的又一个因素。根据系统论的观点,我们可以把审计人员判断看作一个由审计人员和审计判断任务构成的系统。由于系统与其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因此,审计判断环境同样会影响审计判断偏误。由此可以看出,审计判断偏误是审计人员、审计客体和审计环境的函数。

1.审计判断偏误的主体因素

首先,审计人员对风险的偏好影响审计判断偏误。在经济学中,根据人们对风险的态度把人分为风险偏好型、风险中立型和风险厌恶型三种。审计人员在做出审计判断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判断错误的风险,但承担风险的大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对待风险的态度。

其实,审计人员的知识差异影响审计判断偏误。认知心理学家安德森认为,人类的知识有两种:一种是陈述性知识,它是由人们所知道的事实组成,这些知识一般可以用语言进行交流,它可以采取抽象和意象的形式;另一种是程序性知识,是指人们所知道的如何去作的技能,此类知识很难用语言表达。因此,程序性知识也就是智力技能,即完成各种智力程序的能力,而程序性知识是长期实践逐步积累形成的。所以,审计人员要进行审计判断,这两方面的知识都是不可或缺的,因为二者都是影响审计判断偏误的因素,不过后者影响更大。

第三,审计人员的经验差异影响审计判断偏误。一些研究审计判断的西方学者(比如Libby,1995等)把经验作了更加广泛的定义,认为经验是包括第一手和第二手与任务相关的能够提供在审计环境中学习机会的广泛的境况,它通过技能的形式影响审计判断偏误。Marchant(1990)也指出,间接经验形成一般知识,直接经验形成具体知识。依此就可以比较好地解释为什么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能够作出正确的审计判断,因为他们具有比较高的技能,而这些知识又需要长期审计实践的积累。

第四,审计人员主观努力程度差异影响审计判断偏误。努力程度是一个主观性最强的因素。在一项审计判断中,审计人员努力与否与努力程度大小都会导致审计判断偏误的不同。努力程度的大小应该是审计判断偏误的直接影响因素。

2.审计判断偏误的客体因素

首先,受审单位的性质。一般地,审计人员对国有公司比私有公司需要更充分、更确切的证据,因为审计报告使用人对国有公司有较大的信任度。

其次,公认审计准则。公认审计准则提供了统一运用审计证据数量及质量的要求,阐明具体审计应达到的目标及达到的目标技术,审计人员若偏离准则的要求,须给以妥善的说明。

第三,法律诉讼与职业管理。倘若发表审计意见的根据不是很充分,则有可能因招致各种审计报告使用人的错误决策而审计人员,同时职业管理委员会(如同业互检委员会)也可能会给以处罚。

第四,审计职业的竞争。审计职业的竞争增加了成本———效益意识,这就使有的会计公司可能以较少的审计成本来完成审计业务,但由此也引出了一个问题,即对每一具体业务缺少足够的把握。

3.审计判断偏误的环境因素

Libby和Lufut(1993)指出,审计判断偏误的环境因素包括:判断指南和技术辅助工具、多层组织的背景、责任关系、连续的多期的判断任务以及为了得到一个好的绩效的相当程度的货币激励、时间压力等。无疑上述环境因素都会对审计判断偏误产生影响,但这些因素基本上局限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范围比较窄。事实上,审计人员做出审计判断不仅要受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环境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事务所外部环境的影响,比如行业状况和社会环境等。因此,我们认为,环境因素应包括影响审计判断主体和客体的各种环境因素,既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环境因素,也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之外的环境因素。

三、审计判断偏误的形成机制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反映在审计活动中,审计人员的知识、经验乃至性格、习惯、心态等个人因素都会被带到审计专业判断过程中,从而影响审计专业判断的结果。审计专业判断具有主观性特征,这也是它的本质属性。因为明智公允的专业判断是审计人员对重要审计事项在合理认知预测基础上做出的准确而科学的审计决策,意味着审计人员所决定采取的审计程序和所选择的审计方法能节约审计成本,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反之,专业判断失误,意味着审计风险剧增,难以保证审计质量和实现审计目标。

导致审计判断偏误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审计人员的所谓理性,但这种理性是有限的。大量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在处理信息和分析具体决策时都会犯一些常见的错误,审计人员亦不例外。这些错误包括:不能明确决策问题、不能认识到审计所需的所有相关证据、在获取和鉴定审计证据时带有偏误等。这些错误都是有限理性的结果。

1.高估能力造成偏误

这一偏误是指审计人员过分相信他们作出准确估计的能力,任务越困难,过分自信的倾向表现得越明显。比如,因为审计人员过分相信已有证据的适当性以及他正确解释证据的能力,所以在没有收集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就作出判断,认为某账户不会存在重大差错和弊端,而事实恰恰相反。

2.易忆性形成偏误

此项偏误是指审计人员在判断审计事项是否可能发生时往往根据被判断的审计事项是否容易被回忆并确定其发生的概率大小。一般而言,形象鲜明或近期的经验更容易被记起来,所以被认为发生的概率较大。比如,在审计人员刚刚完成的业务中,应收账款项目存在许多重大错报,因此就认为所有客户的应收账款项目都很有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即便是这种情况相当少见。

3.信息修正偏颇导致偏误

这一偏误是指审计人员以最初的信息作为判断的起点,但随后出现的新信息不足以抵消最初的影响。但随着行业竞争、人员调整等新情况的出现,审计人员往往不能根据新情况对原有结论进行修正,因而以不充分的信息作出的判断产生偏误就在所难免。比如,当审计人员对销售与收款循环进行分析性测试时,他以去年的实际偏差率5%作为今年的最初预期偏差率,但自去年审计之后,该循环已经进行了大规模的人员调整,审计人员没能根据当前年度的变化作出适当调整,产生判断偏误也就在所难免了。

4.忽视大样本而造成偏误

此项偏误是指当审计人员要靠多次观察来获取信息时,往往忽视样本量,忘记了大样本通常更准确的事实。由于小数置信律的作用,审计人员只想到小样本中获得的数据同大总体的相似性,而没有考虑因为样本大小不同而导致其代表性的不同,因此在判断时往往高估小样本结果的可靠性。比如,在确定存货的控制风险水平高低时,审计人员只从客户当期记录的一笔业务中抽了4%,并信赖这一样本,从而造成系统性的抽样不足。

5.偶然性平均化造成偏误

这是指审计人员常常错误地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偶然性将使得各种情况发生平均化,也就是说认为随机结果总是随机的。此类偏误的常见情况是:当审计人员检查一系列销售数字时,他可能期望见到随机上下浮动的数字,并会错误地解释分析性复核程序的结果。

6.性格缺陷产生偏误

这一偏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指审计人员过分相信他们做出准确估计的能力,任务越困难,过分自信的倾向表现得越明显,而过分的自信就会产生判断偏误。比如,因为审计人员过分相信已有证据的适当性及其正确解释证据的能力,所以在没有收集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就作出判断,认为某账户不存在重大错报,而事实上却存在重大错报。另一方面是指审计人员过分优柔寡断,畏手畏脚,裹足不前,该判断时不判断,导致审计结果出现偏差,从而引起审计判断偏误。

7.联想惯性偏差产生偏误

此项偏误是指如果审计人员曾见到某些审计事项在一起出现,他就会高估这些事项总是一起发生的可能性。此类偏误的常见例子是:审计人员过去见到当主营业务成本下降时存货周转率就下降,那么现在就不会充分考虑其他原因造成存货周转率下降的可能性。

8.频率判断偏颇导致偏误

此项偏误是指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判断时,忽视了某种情况在整个总体中出现的相对频率,从而导致他错误估计这种情况在特定情形下发生的可能性。

四、审计判断偏误的防治措施

首先,提高对判断偏误的洞察力和强化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防止出现审计判断偏误的有效方法之一是提高审计人员对判断偏误的洞察力。而提高洞察力的主要措施是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其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作为负有经济监督使命的审计人员,应具备如下知识结构:一是会计及其相关知识,主要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证券和资产评估等;二是企业管理知识,如经济学、组织学、营销、国际贸易等;三是国家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经济法、税法等;四是相关外语知识;五是信息技术知识,主要包括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管理、计算机审计技术的运用以及计算机经营系统的评价。审计人员不仅要在以上学科方面具有比较深厚的理论功底,而且还应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能够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专业判断。

其次,提高审计专业判断质量。提高审计专业判断的质量,通常要调查审计师意见的一致性程度、审计师对于某项客观情况判断的准确性、审计师在较长时期内进行类似判断结果的稳定性,以及审计人员专业判断出现偏差的程度。它将有助于审计理论工作者以及审计实务界人士及时确定审计工作需要改善的环节,以及是否需要制定补救措施。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的会计学教授Trotman认为,在中国,审计人员在某些重要的审计专业判断上的一致性是审计专业判断研究的一个适当的出发点。同时他认为,由于审计专业判断在中国的历史不长,在开始进行这种判断的几年中,审计一致性可能相对较低,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注意力集中在审计意见出现分歧的领域的培训和复核过程上。

第三,牢固掌握审计准则,虚心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审计技术和经验。无论是国家审计准则还是独立审计准则,都要求审计人员在进行专业判断时须以审计准则为依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原有的审计准则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应注意保持和改善执业所需的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及时了解经济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新方法、新技术以及审计的发展动态,熟练掌握最新审计准则和实务标准,这样在进行专业判断时就能得心应手,尽量避免判断失误。同时,我国在加入WTO后,审计将逐步按照国际规则执业,由于我国的审计准则和程序与国际上有较大差异,虚心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审计技术和经验能够使我们少走弯路,结合中国的实际学习和借鉴其理论和实践经验有利于提高我国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

第四,提高审计队伍的整合协同能力。面对重大或复杂的审计任务,审计机关需要打破职能部门的业务界限,或组织下级审计机关整合审计力量联动协同作战。存在个体差异而且缺乏配合经历的审计人员被重新整合后,能否做到协调一致、整合联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专业判断的整体功效,快速实现审计目标,颇为关键。审计队伍整合后的联动协同能力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对审计方案的认识实现快捷与一致;对执行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取证做到主动深入、相互补充、及时沟通;对审计处理包括信息处理达到迅速有效。总之,在实际整合联动审计中,须力争做到审计人员专业技术构成合理,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不同个体的专业思维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取长补短,相互协调,使审计专业判断的整体功效发挥得淋漓尽致。

第五,汇众家之长,充分发挥集体判断优势。集体判断的最有效方式是向他人咨询或与他人共同作出判断。由于个人的知识和经验总是有限的,向他人咨询或与他人一起作出判断可以弥补个人认识的局限性,从而能有效避免或减少个人作出审计判断时产生的判断偏误。另外还可采取相互核查的方法来发挥集体判断优势,当一名审计人员复核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时,可以发现其他人出现的判断偏误问题。

第六,增强审计人员对审计政策的把握一致性。在过去的五年中,中国审计方法和程序有长足的进步。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其所作的审计专业判断与决策,可能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尽管审计专业判断的最为明显的评价指标是所作判断的准确度,但在实践中很少有人会将准确性选作评价的指标,因为在绝大多数的审计项目中并不存在一个一目了然的所谓正确答案并以之作为评价的标准。在有关审计判断的研究中,多个审计师的一致意见是用于评价某一审计师的有关决策质量的最常用的标准。关于审计工作中工作人员意见一致的重要性多年以来在审计文献中已有详尽的论述。例如,“审计人员应有的谨慎程度的标准应参照在类似的情况下,其他审计人员的谨慎程度”(Willingham和Carmichael,1971)。此外,当审计师遇上审计诉讼时,论证其他审计人员(特别是专业证人)在类似的环境中亦会作出同样的专业判断有助于保护审计师,使之免于承担责任。同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设置诸如员工培训、审计手册及分级复核等制度的目的之一,是提高事务所内部各审计人员所作专业判断的一致性。

参考文献:

[1]汪国钧。浅析审计专业判断及其影响因素,[J].中国审计,2003,(9)。

[2]肯·T陶物曼(kenT.Trotman),陆正飞,邱寒译。审计专业判断研究:有关研究的回顾及在中国研究的机遇所在[J].财务与会计,2004,(4)。

[3]孙坤。偏颇倾向:审计判断之因[J].中州审计,2004,(5)。

审计实务论文范文5

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论述关于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六大任务时首先强调:“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振兴,当然首先要依靠人的素质的提高,依靠教育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等教育迅猛发展;在校大学生人数已超过美国,达到世界排第一。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不尽人意之处依然存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还应进一步减轻;素质教育还应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改革还应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重数量轻质量、重招生轻教学、重硬件轻软件、学术腐败还在一定程度上滋长。

教育是民族的未来,是社会的希望。进一步努力切实提高教育的质量水平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需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只有受教育机会的公平,才是人成长的公平、机会的公平。很多贫困家庭咬紧牙关供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其目的就是要摆脱贫困。教育公平是千千万万的贫困家庭改变命运的希望曙光。

首先,进一步做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对于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要健全学生的资助制度,保证贫困家庭、进城务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基本素质;在城市,重点规范教育收费,严禁通过择校等手段乱收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水平。

第二,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总数已经超过美国,达到世界排名第一。使更多的人接受了高等教育,这本身对民族的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们高等教育规模、数量迅速膨胀的同时,质量却没有全面跟上。个别高校、个别专业出现了教学水平滑坡、教学质量下降、毕业生就业率不高、就业工作统计弄虚作假、教育腐败在一定程度上继续滋生等问题。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对高等教育的管理监督,特别是财务制度的监督。规范高等院校基础建设的规模和招投标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杜绝学术腐败、弄虚作假等现象。

审计实务论文范文6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认定;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作为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掌握者,对其身份的认定将能实现民族记忆、民族优秀文化的延续与传播。不同历史时期带来的发展环境亦不相同,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发生着变化。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程的加快,因保护理念的失误常常造成严重的保护性破坏,另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护环节较为薄弱。各级政府或者其他保护团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常取代真正的传承人进行传承内容上的变换,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受到严重的外部损坏。因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的认定极其必要,同时也需促使各级政府和保护团体认识到传承人的意义,从而真正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认定的原因

我国近年来快速发展经济,在文化建设方面较为缓慢,并且只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归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制度的一部分。因国家及民众淡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相关保护制度的不健全,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遭遇困难的生活处境。就目前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出现断层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力量薄弱,不能很好的延续具有代表性的民间文化。例如民间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不具备较大的经济效益,在收取学徒时不能有较强的吸引力;传统的中医类技艺因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西医的盛行,几乎淡出人们的视野。而新的一代人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只关注外面的世界,对原有的生活方式虽有保存并延续的构想,但因各种阻碍将放弃实现的机会,转而寻求外面的生活;或者对原有生活方式产生怀疑、厌恶的情绪,放弃追求传统技艺的延续与进步,这在一定程度上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带来巨大压力。因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的认定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真正认定之后将会给其一定的补助以及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行业的发展。

二、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标准,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才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传。在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时需依据相应的流程进行调查,结合调查数据对符合传承人认定标准的代表性人物评定,最终将其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进一步确认核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调查内容较为宽泛,

国家政策法规并未明确认定标准,因而各级地方法规应针对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传承人调查、认定项目与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可有效应用。例如云南省地方法规确定调查对象后,首先调查其个人基本资料,例如姓名、艺名、性别、地址、职业、信仰、受教育情况等;再调查其所传承的项目、技艺以及当地地方文化的关系,该项目在文化社区、行业中的地位;或其所保存的实物具体情况,搜集传承人的相关作品,以及所传承的项目的创新与发展状况,并将调查结果详细记录,借助调查结果对传承人有整体的认识。

而在传承人方面则需配合相关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个人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多样,在对其进行身份认定时无法形成统一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损失。因而各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传承人身份认定时需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认定标准,弥补规章制度的缺陷进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认定制度。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人亦需自觉上政府及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或者推荐,有效利用国家政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政策。在对传承人身份认定之后还需将之公布于众,以便社会公众对其监督并检验传承人身份。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认定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的认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显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国家及社会各层的认可与接受,传承人身份的认定将会刺激相关感兴趣的人士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动,其具有划时代意义。近年来,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政策,这在国家文化战略领域是一种创举。传承二字在之前社会存在中处于相互分离的状态,在各大词语工具书中亦未找到,而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只给出传授与继承的解释,体现出传承、传承人等词语属于新兴词,但并不代表传承人也为新兴事物。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传承发展的主体和主要力量,极大的推动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展进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的认定将能增强传承人以及社会各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利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整以及传承人的发展,为我国文化建设事业提供坚实的基础。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进程中的关键在于人,对其实施的保护政策离不开重视传承人的保护与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的认定,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承人的生活状况,为其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以及传承环境,以便其能真实反映民间艺术的活态特性,实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目的。(作者单位:潍坊学院幼教特教学院)

参考文献:

[1] 周安平,龙冠中.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探究[J].知识产权,2010,05:34-38.

[2] 李昕.浅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制度[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02:230.

[3] 普文芳,魏美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属性及传承人意义[J].学术探索,2014,04:1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