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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范文1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乡人民政府和畜牧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曹庙乡防控动物疫情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乡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站应加强对动物疫情疫情的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畜牧站对家禽发生的每一起可疑疫情,应及时监测。
3、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感染人群时,应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
(二)疫情预警依照动物疫情疫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向全乡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预警信息分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4种颜色,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预警级别。
四、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动物疫情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告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动物疫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鸟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畜牧站。畜牧站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动物疫情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局,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动物疫情疫情时,要遵循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二)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制定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时,负责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具体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方案。
(5)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6)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
(7)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范文2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建立高效快捷运转机制。乡党委、乡政府成立了XX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第一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全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决定和部署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救援等工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应对工作。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乡党政办,负责乡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我乡还成立了地质灾害、重大动物疫情、地震、森林火灾、粮食、卫生、、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专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各类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各村明确专人为应急管理协管信息员。
2.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乡应急办深入组织开展应急体系建设调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XX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和应急程序,完善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机制。根据《XX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防洪抗旱工作预案及重点工程防洪抢险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具操作性的专项应急预案,各村也制定了村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加强值守,整合资源,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初步形成了以乡党政办值班电话为主线,各村和乡直各有关单位值班单位为依托的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应急资源保障建设,根据“整合资源、统一调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储备防汛抗旱、防火等应急专用物资。
4.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好隐患排查。社会矛盾纠纷是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因,为了切实防控公共的发生,我乡针对重点工程土地征用拆迁、地质灾害治理等突出问题,指派乡村干部深入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建立了风险隐患台帐,制作了风险隐患分布图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了各类矛盾隐患排查监控机制,及时落实解决整改及处置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问题好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5.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条幅。广播等载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做到应急常识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共同正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局面。注重加强对中小学生应急知识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应急防灾影像资料、专家授课、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应急知识和自我救助的理解与运用,通过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
6.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防化员等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应急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立足于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各类专业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抓好共青团等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青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区域特点、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等鼓掌哦。
7.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我乡有计划地聘请了专业人员,先后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重大动物疫情、道路安全,学校师生防震演练等各类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按照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战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全乡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组织开展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防火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抗洪救援演练、突发交通事故应急演练等各类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有效地提高了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战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及村级应急预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2.应急经费和后勤保障不足。
3.应急队伍建设好农村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全乡应急预案体系
进一步抓好全乡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实施工作。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政务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和宣传,组织力量抓好预案的组织实施,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2.进一步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乡应急管理的各类工作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骨干队伍、专业队伍(防化营)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健全救灾物资的储备制度。对一些重点部位、重点工作项目,建立完善预防和应急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
3.进一步推进预测预警系统、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完善我乡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体系,对于一些可以预测的突发公共事件,逐步建立完善预测预警的工作体系。加快应急信息平台建设,以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为基础,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加强硬件系统与软件系统的同步建设,实现业务系统与技术体系的高度融合,提高信息平台的整体效益。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范文3
(一)目的意义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陕西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台区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区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乡镇街、区农业局要依照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群防群控,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部及职责
区政府设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指挥长,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区农业、发展、卫生、公安、监察、财政、司法、交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宣传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负责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疫情处置等工作。
(二)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
(1)指导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协调安排指挥部各办事机构的有关日常活动。
(2)向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传达领导的批示和工作指示。
(3)督促、检查、落实上级机关和领导指示及部署的重要工作,掌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动态并及时报告。
(4)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
2、指挥部协调督查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区农业、发展、公安、监察、财政、工商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指挥部信息情报组。组长由区农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疫情信息。
(2)向指挥部报告防治动态和进展。
(3)疫情信息的。
4、指挥部技术专家组。组长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担任,动物卫生监督所、卫生局等技术专家组成(5人以上),作为动物防疫监督所的技术支撑组织,主要职责:
(1)对疑难疫情的会诊。
(2)制定疫情封锁、控制、扑灭技术方案。
(3)提供防治技术建议。
5、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农业局、发展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
(2)制订防疫物资储备方案。
(3)协调、组织防疫物资的储备、供应、发放和资金使用的监管。
6、指挥部新闻报道组。组长由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各新闻媒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制订新闻报道方案。
(2)协调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
(3)加强对外新闻报道的协调管理。
7、指挥部应急扑疫预备队。由区农业局主管副局长负责,区农业、公安、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组织扑杀疫点、疫区内易感动物。
(2)对扑杀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动物产品、饲料、垫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禽栏舍、场地进行消毒。
(4)疫点、疫区的封锁监督。
(5)疫区内与扑疫相关的治安维护。
(三)部门职责
1、区农业局:负责制订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置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疫点、疫区相关畜禽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人的防治工作。当发生人的疫情时,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防控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新闻报道口径,加强对外宣传报道的协调管理。
4、金台公安分局:负责疫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疫区封锁、强制扑杀等工作的秩序维护。
5、区财政局:保障疫苗、扑杀、监测、消毒处理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负责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6、金台工商分局:负责关闭疫区内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经营点),加大对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的打击力度。
7、区发展计划局:负责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相关商品的储备工作,以及服务价格的监管,保障市场供应、价格稳定,并制定市场物资储备供应方案。
8、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动物加工产品的生产质量监督,打击违法生产动物加工产品的行为。
9、区交通局:负责运输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协助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协助做好临时检疫消毒检查站的设置,以及家禽及其产品运输的监督检查工作。
10、区监察局:负责查处防治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11、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相关法律宣传和防治中法律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按规定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有序、有力、有效落实防控措施。
三、疫情监测报告及确认
(一)疫情监测报告
1、疫情监测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建立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疫情监测工作。
2、疫情报告
发现动物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时,乡镇畜牧兽医站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并将情况报告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疫情报告后,进一步调查核实,怀疑是重大动物疫病的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区农业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将情况报告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通报区卫生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人的疫情按照卫生部《人疫情报告管理方案》执行。
(二)疫情确认
重大动物疫病疫情依据农业部农政发[]1号文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诊断标准》,按以下程序认定。
1、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相关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必要时,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省所专家复诊。
2、对临床怀疑为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判定为重大动物疫病疑似病例。疫情由上级机关最终确诊,统一公布。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灭,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疫情调查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对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追溯疫源,并将调查情况上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发病的时间、地点、范围、品种、数量、受威胁动物以及畜禽加工、屠宰厂(场)等情况。
2、疫病的临床症状、流行病学特点、病理变化和实验室检验结果。
3、疫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发病动物的免疫、监测和检疫情况。
5、输入性疫情还要报告调出地、调入时间及检疫证出证机构和检疫员姓名以及调入的运输线路,并附检疫证等相关证件。
6、已采取的扑疫措施、疫情动态及扑疫工作进展。
(二)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畜禽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三)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疫情发生的户村、场所为疫点,半径3公里内疫区,疫区外延5公里为受威胁区。
(四)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畜禽,并对所有病死畜禽、被扑杀畜禽及其畜禽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畜禽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禽场进行全面消毒。
(五)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对疫区实施封锁。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批准可设立临时动物检疫消毒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2、扑杀疫区内有关畜禽。
3、关闭畜禽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活畜禽进出和易感畜禽产品运出。
4、对畜禽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禽栏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源。
6、由区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六)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畜禽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畜禽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七)加强人疫情的监测和控制
1、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疫情通报后,应当立即组织开展对从业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测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疫区的消毒隔离控制工作。
2、区卫生局在本行政区域内指定一所医院做好收治病人的准备工作。指定医院应及时成立医疗专家小组,负责医疗救治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应做出快速反应,对现症病人实行就地报告、就地隔离、就地治疗,并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
3、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要在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动物防疫监督所,切实做好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的疫病防治工作。
(八)解除封锁
疫区内畜禽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发生病例的,经区农业局会同上级技术专家验收合格后,由区农业局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九)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十)应急人员及群众防护
区农业局和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对动物防疫人员和群众安全的保护。对从事预防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一线人员要加强保护,配备防护装备,作定期身体健康检查,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和津贴。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控,配合动物防疫监督所,切实做好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向人间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十一)新闻报道
区宣传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工作宣传的方针政策,密切配合区指挥部,做好疫情发生期间的对内对外动物防疫宣传工作。
五、善后处置
重大动物疫情扑疫工作完成后,区农业局和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疫点、疫区的疫情监测,督促指导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等单位和个人严格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对饲养场(户)因扑杀发病畜禽、同群畜禽所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财政局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足额保障。
(二)物资保障
建立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区农业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封锁设施和运输工具、通信工具、疫苗、诊断试剂等。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范文4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总体安排,为全面掌握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现状,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近期我就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健全。我县于20__年10 月27 日以勉县人民政府38号文件出台了《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委员会,作为我县处理突发事件的最高层面,统一领导,指挥在全县范围内发生的特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20__年,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县上专门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为财政全额供养正科级事业机构,落实了人员编制和办公室场所,并与县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各乡镇、部门也层层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同时,县上在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食品卫生、道路交通、环境污染、建筑工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均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应急指挥协调机构,专门负责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预案体系完备。按照《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全县应编制专项应急预案21部,部门应急预案37部。目前县安监局、环保局、国土局、卫生局、水利局、供销社、公安局、消防大队、盐务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勉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勉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救援预案》、《非煤矿山重大事故危险救援预案》、《抗洪抢险及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20部,部门预案7部,同时围绕重大节庆活动编制了相关应急预案。
(三)观测预警到位。县上将“120、110、119”三台合一,在全县初步建立起了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县公安局在县城主要街道、重点部位实施“天眼”工程,进行事故的预防监控。县国土部门对全县9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了乡镇、村组领导责任和监测责任人,以及灾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程序;农业部门设立了植物保护检疫工作站,病虫测报站、动物检疫监督站等机构,专门负责收集、分析、评估各地疫情,同时还在25个乡镇建立了疫情监测站,各个站保证有1人以上的专(兼)职负责人,并对养殖企业大户、企业实行疫情观测员派驻制度;林业部门在县国有林场、汉西林业局、连城山等火灾易发区设立了10个火情观测点,并详细制定了事故处置程序;气象局、水利局、水文站及相关乡镇负责气象、滑坡、泥石流等洪涝灾害的监测预警,并落实人员及管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发生及造成的损失。
(四)应急保障有力。在应急队伍建设方面,县公安、消防、武警联合组建了公安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农业部门成立了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和动物疫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应急防治专业队;县卫生部门直辖的37家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常年公共卫生应急队;林业部门成立4 个由115人组成的扑火队,并在各乡镇林场组建了义务扑火队伍;安监部门建立了勉县矿山救援应急队,同时县电力、国土、环保、电信等部门也都组建了专也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在应急物资设备保障方面,县消防大队新配备了器材车、大型水罐车和泡沫车等特种消防车辆5台,添置了破拆、洗消等一大批特种装备;农业部门建立有疫病控制应急物资储备库,现有动物疫情处理指挥车2辆,物资车1辆;盐务局存储各类食盐 500吨;公路管理段现有装载机4台,挖掘机3台,自卸车6台,编织袋3500条,铁丝500公斤、以及一定数量的雨具、安全帽和手电;林业部门储备有汽油发电机1台,风力发电机6台以及专用灭火工具200把。其他部门和乡镇均储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在通信保障方面,各乡镇、各部门主要是通过网络、电话传递信息,林业部门配有卫星电话1部,对讲机6部;公安部门开通和使用150无线集群系统,配备对讲机60部;偏远山区采用鸣锣、哨音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公共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各方面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我县尚无固定的应急专项经费,应急资金未列入预算,只有靠各级政府预备费和财政专项资金解决,总体额度有限;二是救援专业力量和装备不足,物资储备数量和品种难以满足需求,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电力、交通、通信、农业、公用设施等抗震能力不足。严重缺少非正常条件下的通讯装置、现场应急防护设备和现场应急检测分析仪器等必要的救援设施设备;三是各乡镇、部门虽然制订了应急救援预案,但由于受场地、经费等诸多因素影响,大多数没有进行过演练,救援人员缺乏相应工作经验,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四是绝大多数部分预案尚未形成,部分已有的预案不够科学规范,还需结合实际和工作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五是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缺乏,急需在专业技能培训方面加大力度,从而提高应急队伍在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方面的能力。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范文5
为切实抓好秋季动物防疫和今年“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县政府决定召开*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暨“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半年动物防疫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安排部署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安排部署*年“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水平,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动物防疫工作回顾
今年上半年的动物防疫工作,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防疫密度达到要求。生猪防疫注射29.13万头,牛5.63万头,羊11.7万只,禽免疫47.4万羽;在春防的基础上,五月份注射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27.3万头,上半年综合防疫密度为103%。二是巩固了市场检疫效果。我县41个畜禽交易市场和4家生猪定点屠宰点,全面开展了检疫检验工作,检疫面100%。上半年检验肉食品4.65万件,检出病害肉68件,未发现“注水肉”出售;检疫畜禽30.46万头(匹、只),检出病畜禽71头(匹、只),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肉食品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理,保障了肉食品的卫生安全,市场检疫效果得到巩固。三是市场监管效果明显。上半年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347人次,执法车辆15辆次,对全县99家兽药饲料经营户和33家规模养殖场开展了规模整治1次,常规检查5次,共检查兽药56个品种695批次,添加剂31个品种,饲料419批次,查获过期兽药5个品种、过期饲料528公斤,均进行了销毁处理,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营质量安全。四是动物疫病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网络监测体系,做到了县有统计员,乡有联络员,村、组有信息员。实行了日报、月报、季报、半年报等报表制度,县动物疫情办公室每天将收集到的信息汇总,分析动物疫情状况,准确掌握畜禽疫病动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并通过疫情网络直传中央数据库,完善了疫情监测体系。五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措施进一步完善。为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应急预案》,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已按要求储备了防护服、水鞋、消毒药、针头、药棉、疫苗等应急物资。上半年销毁过期疫苗和消毒药品,并进行了更换储备,确保了储备物资的有效性。
上半年的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乡镇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免疫不够彻底,防疫密度存在一定水分。二是防堵不够严,从外地购进染疫生猪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我县个别地方发生疫情。三是动物疫病呈现出复杂化趋势,多种疫病混合感染,给诊断、治疗和预防带来很大困难。针对这些问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找准薄弱环节,站在顾大局、讲政治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抓紧、抓好,确保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打好秋季动物防疫攻坚战
动物防疫涉及千家万户,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群策群力,扎实抓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动物防疫工作事关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县委、政府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和完善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把免疫、疫情监测、疫情防堵和疫情报告等防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确保防控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确保县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免疫任务
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关键措施,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畜牧兽医站、派出所、综治办、工商所等为成员的防疫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秋防工作方案,落实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人力、物力的投入;组织开好村、组和农户的三级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动农户积极配合,及时解决防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消除免疫空白和免疫死角,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对拒绝、阻挠免疫的农户,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县农业局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全力做好疫苗、物资就位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指导村防疫员按“五统一”(统一免疫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效果评价、统一使用免疫户口册)的要求,做到“六不漏”(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药),对全县所有应免畜禽实行免疫,按质按量完成免疫注射工作。秋防结束后,要做好“三不打”畜禽的查缺补漏,保证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流感和口蹄疫免疫密度100%;存栏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未达到要求的要及时补免,确保畜禽处于有效的免疫保护状态。三是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做到县有汇总表,乡镇、村有免疫登记表,农户有免疫户口册。四是对秋防免疫工作不负责,走过场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动物疫情传播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防疫结束后,各乡镇要采用随机抽查方式,认真组织抽查组对防疫情况进行抽查,每村至少抽查5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抽查10户,按抽查的防疫密度兑现防疫反应(治疗)和村兽医防疫注射补助,对免疫任务完成得好的村防疫员,给予奖励,任务完成较差的,扣除相关补助。今年春防,蒙姑乡防疫工作不扎实,不彻底,上报材料存在水分,防疫存在免疫空白,导致7月份因农户从外地购进生猪而引发生猪疫病,这种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绝不允许再次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
各乡镇和县农业局要加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的范围和频率,认真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及时评估疫情风险,同时对规模养殖场(户)、畜禽交易市场、牲畜定点屠宰场(点)、主要交通沿线、水网地区、候鸟密集活动区和曾经发生过疫情的区域要加大疫情的监测和排查力度,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要实行专人监管、责任到人,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严格按照疫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通过其他任何渠道报告动物疫情,同时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和疫情处置技术规范的要求,本着“早、快、严”的原则及时处置,对病死畜禽,严格按照“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措施进行处理,决不留下任何隐患。
(四)进一步强化检疫和市场监管
各乡镇要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管工作,产地检疫率和屠宰检疫率要达到100%,确保畜禽及产品的卫生安全。出栏的畜禽,做到有出必检;屠宰的畜禽,做到有宰必检,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依法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的动物及其产品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或抗拒检疫、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县外疫情防堵
今年以来,特别是六月份以来,全县外购畜禽特别是购进生猪较多,市场交易生猪来源复杂,疫情发生风险大,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严格执行《云南省种畜禽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外引奶牛和种畜禽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农(牧)字〔2003〕30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引种审批手续。二是与四川接壤的蒙姑、金塘、白鹤滩、大寨、茂租、东坪、红山等乡镇设立的各公路、桥梁、索道、渡口等临时检查站与公路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厌战情绪,坚持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暂时禁止四川等地的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县,防止疫情传入。若因措施不落实而导致疫情发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进一步加强防疫督查
秋防期间,县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成立督查组,到各乡镇巡回督查防疫工作。督查组采取不告知、不定点、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所到乡镇防疫情况进行抽查。白鹤滩、药山、老店3个镇抽查6个村,其余乡镇抽查4个村,每村至少抽查15户,抽查的防疫密度和抗体检测结果作为乡镇年终“争先创优”考核的打分依据。防疫密度低或质量差的,一律全县通报批评。任何乡镇出现重大动物疫情,“争先创优”考核一票否决。秋防各乡镇的防疫经费,根据督查组抽查的结果,完成任务指标的全额兑现,并给予奖励;完不成任务指标的乡镇,防疫经费由乡镇自己解决,由此造成疫病流行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督查组人员工作不到位、不负责、弄虚作假的,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受通报批评人员,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得调动和参与职务(称)晋升。
(七)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各乡镇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重大疫情应急预案》、《昭通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及工作方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县农业局要做好疫苗、药品、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储备,把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准备工作做得更加主动、扎实、有效。一旦发生疫情,确保做到有效组织反应,坚决把疫情消灭在点上,防止扩散蔓延。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抓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
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反映民意,对外宣传,促进发展的重要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实施“数字乡村”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
(一)今年“数字乡村”工程的主要任务
*年“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工作任务:一是在*年9月底前,要把各乡镇网站上现有的乡村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更新;二是在*年12月中旬前,全县完成视频制作任务。
(二)今年“数字乡村”工程的主要内容
1.做好乡村基础信息的更新。各乡镇要把网站上现有的乡村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更新:一是更新数据报表。为保持数据的相对稳定和便于数据对比,对基础性的常规指标,如地理状况、海拔、年降水量、国土面积等指标不作更新,仅对变量指标,如人口、收入、农田水利及耕地面积变化等进行更新,并新增农户建房等指标。二是图片信息要突出远景和整体效果,反映整个村庄全貌,对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的新情况,未按要求拍摄的要进行补充完善,有重大变化的要及时拍摄反映。对所更新的基础信息数据各乡镇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性和权威性。
2.完成乡村视频信息制作。县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和各乡镇要完成全县视频制作任务:一是突出重点。采集乡村视频图像的主要内容是乡村基本情况、经济情况、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重点项目、乡风民俗以及今后的发展思路和需要解决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等,各乡镇在采集图像中要坚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图像资料要统一规范,以便收集、处理、编辑、制作。二是创新方式。要按照有关的视频模式、标准和需求开展视频制作工作,并通过利用语音合成等方式进行录制,以降低制作成本。三是努力扩大视频规模。今年,要将视频统一制作到乡镇和行政村一级,并努力扩大到新农村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的典型自然村。有条件的乡镇要全面完成所有自然村的视频制作。
3.抓好“三农”信息。我县的“数字乡村”信息网络平台要建立信息采集、分析和机制,要与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及时“三农”信息。一是突出信息重点。各乡镇要把面向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的信息服务作为信息的重点,突出时效性、趋势性和突发性,在“数字乡村”网站上及时乡村基本信息,以及涉及“三农”的重大政策、政务、技术、市场、统计等信息。二是严格信息的审核把关。各部门、乡镇从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核、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对拟上网的信息进行审核,统一信息出口,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和按规定不得公开以及未经许可的信息不得。三是加强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应用。县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充分开发利用“数字乡村”网络平台现有数据资源和决策分析系统功能,加强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和预测,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提出对策措施,努力提高信息的分析利用水平。
4.努力拓展网站功能。县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和各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网站功能和作用,依托“数字乡村”网络平台重点开发和建设乡村视频数据、“三农”政策法规、农业技术、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数据库和农业生产形势、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民收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承包等调查统计和管理系统。同时,要完善网站的地图导航功能,以方便信息搜索,逐步实现与地理信息系统对接。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加快推进乡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功能,创新信息服务模式,加快信息进村入户。
5.健全网站维护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按照《云南省“数字乡村”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和《昭通市“数字乡村”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为确保我县“数字乡村”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县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认真拟定《*县“数字乡村”网站管理暂行办法》,还要逐步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制定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对“数字乡村”建设工作扎实、应用效果好的乡镇和个人,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为确保数据安全,县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和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三)加强领导,严格措施,切实加快“数字乡村”工程建设进程
按照省“人员培训、方案制定、信息采编、网上、增强功能”的要求,*年数字乡村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已成立了领导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数字乡村”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2.加强协调,统筹规划。“数字乡村”是一个系统化、集约化工程,不是一个或几个部门能够完成的,必须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制定计划,广泛宣传,克服困难,培训骨干,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好“数字乡村”工程。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各乡镇要树立大信息大发展的思想,统一领导,明确定位。农业和其他相关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准确定位,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其引导、管理、推动与规范的作用。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健全部门共同推进的协作机制和县、乡、村三级协同工作机制,形成上下左右互联互动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合力。同时,要抓紧研究制定农业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化培训等政策措施,为农村信息化建设提供制度保证。
3.建立机制,增加投入。为切实抓好全县“数字乡村”工程建设,除省、市补助外,县里已投入一定的资金加强“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调动各级各部门搞好“数字乡村”工程的积极性。同时,还要积极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加入,多渠道增加对农业信息工作的投入,以确保此项工程的顺利进行。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范文6
为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促进我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区防控工作实际,现提出全区201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以“保人畜安康,促农民增收”为中心,突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两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集中组织实施“春季突击防疫”、“夏季高温消毒灭源”和“秋冬季突击防疫”三大行动计划,不断强化基础免疫、基础设施、基本队伍、基本素质等四大基础建设,努力在免疫技术的提高、活畜禽交易市场整顿及疫情可追溯制度的建立、产地检疫等四个方面实现突破,进一步落实“免疫、检疫、监测、监管、应急处置、”五大关键措施,努力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
全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防控目标是“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其他动物疫病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
(一)免疫工作目标
牲畜口蹄疫一免、二免,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要求常年保持100%,且抗体有效保护率常年保持在85%以上。新城疫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要求常年保持在100%。狂犬病免疫,要求城镇宠物犬免疫率达100%。免疫标识制度配套实施率100%。
(二)检疫工作目标
生猪产地检疫率要求达100%以上,病害动物及其他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切实加强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管理,防止动物防疫执法人员违章事件发生。
(三)动物防疫监管工作目标
加强对畜禽及其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力争不发生区域性畜产品安全事件。
三、重点工作
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继续坚持常年免疫的基础上,重点实施“春季突击防疫”、“夏季高温消毒灭源”和“秋冬季突击防疫”三大战役,不断强化免疫、检疫、监测、消毒、监管、应急处置等各项关键措施,使我区动物防疫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免疫工作。基础免疫是整个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应始终坚持“政府包防疫密度、部门包防疫质量”的原则,根据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所出现的新特点,各项工作措施要及时布置,及早动手,狠抓落实。春季防疫行动要求于3月底前结束,夏季生猪高热病的免疫及消毒灭源工作要求于8月30日结束,秋冬季突击防疫工作要求于9月中旬全部结束。免疫程序及疫苗使用按《江苏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强化检疫监督。严格落实“谁检疫谁出证、谁出证谁负责”的检疫工作责任制。要深化“放心肉”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行畜禽产地报检制度,对出售的畜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核查免疫情况,并在检疫证上标明免疫病种及最后一次免疫时间。
(三)加强监测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疫情监测网络的作用,根据《江苏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等要求,制定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免疫效果监测计划,及时分析和预测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态势。要加大监测工作力度,按省、市要求完成监测数量,对检测阳性畜禽,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对抗体监测结果低于保护水平的,及时加强免疫。
(四)加强消毒工作。加强对消毒工作的组织与指导,督促生产、屠宰、交易等单位建立严格实行消毒制度。各地要在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基础上,集中力量,按照消毒规范,认真开展夏季高温突击消毒行动,杀灭病原,净化环境。
(五)加强防疫监督工作。对养殖户的监管实行“两条线盯人”管理办法,村委包防疫密度,负行政责任,动物防疫员包防疫质量,负技术责任,并切实做好防疫监管情况月报表上报工作。要加大屠宰、批发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实行疫情可追溯制度。要严厉打击经营、运输、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各种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六)加强应急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队伍演练,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行动,有效控制和扑灭疫情。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今年全区动物防疫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各街道、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全面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要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