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故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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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故事

犯罪心理学故事范文1

他来了请闭眼2上映时间还没有公布,张开宙执导的电视剧《他来了请闭眼2》该剧由霍建华主演。《他来了请闭眼2》这部网络剧是根据丁墨的同名小说改编,将继续延续第一季的剧情。

该剧主要讲述了全球著名犯罪心理学家薄靳言与在破解一个个离奇案件的同时收获爱情的故事。本季的剧情是在薄靳言救出简瑶之后,向简瑶求婚,允诺自己会用自己全部的智慧和生命爱着简瑶,希望简瑶嫁给自己;李熏然伤愈出院后留下祝福并离开;巴恩斯医生对尹姿琪产生了好感,邀请她和自己一起参加宴会,两个人之间也即将展开一段美妙的爱情旅程。

然而一切安好之中仍然存在着不稳定预兆,简瑶在山上别墅里面做饭,薄靳言在露台上眺望远处,却露出了一个神似艾伦的微笑……

在剧情架构上,《他来了,请闭眼》第一部将犯罪心理学、基本演绎法和都市言情三者流畅结合,刺激且逻辑明确的案件,烧脑且严谨专业的推理,甜萌且激情不断的爱情,交织上演。在当下国内甚少此类影视作品的前提下,《他来了,请闭眼》的风格着实令人耳目一新。

(来源:文章屋网 )

犯罪心理学故事范文2

高温让人犯罪

“护短”也要有科学依据。这不,美国两位科研工作者刚在《科学》杂志上发了篇文章,他们综合60项气候变化和人类侵略行为关系的研究,对象遍布6大洲,贯穿人类史前史和文明史,最终得出结论——温度或降雨的小幅度变化会让冲突的爆发显著提升。

表哥的“路怒症”还只是其中最轻的反应,严重的时候甚至会导致大规模社会冲突和战争。一位科学家统计过,气温每增加1摄氏度,非洲大陆的冲突会提高近50%。在美国,气温每上升约3摄氏度,斗殴、谋杀等暴力行为会增加4%。远的不说,这个夏天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极端恶性事件,就不知道有多少起了。

如果按照环境科学的说法,气温上升导致粮食减产,对于以农业为主的非洲国家来说,这更容易让弱者拿起武器。按照心理学的说法,气温上升导致人类心神不宁,增加了暴力的倾向。但不管怎么解释,一个令人担忧的数字是,到了2050年,全球温度上升,由此导致农作物减产、大规模移民,将可能使人类冲突增加三分之一。说来说去,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原来都是替老天爷背黑锅的可怜虫?

基因让人犯罪

屎盆子也不能一股脑儿扣在老天爷头上。要知道,环境为犯罪叩响扳机前,基因已经提前上了膛。

最近,美国神经犯罪学专家阿德里安·雷恩接受采访时说,遗传在犯罪行为的形成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暴力基因”确实存在。这位学者曾经撰写过《暴力解剖》一书,探讨犯罪背后的生物学基础。

比如,人类大脑前额叶皮层控制着我们的冲动行为,它的损伤可能导致犯罪;杏仁核管理着我们的情绪,一些研究显示,心理变态者的杏仁核有缩小的趋势,在面临道德困境时,杏仁核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心率低的人可能无所畏惧;睾酮、皮质醇、五羟色胺和冲动暴力有关……

在雷恩看来,神经科学给犯罪心理学提供了新的视角,或许可帮助减少犯罪。因为社会因素和生物因素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过去我们只关注了社会因素,现在是时候看看硬币另一面长什么样了。否则,我们永远不能了解犯罪的全景,而报纸头条仍会出现各种令人恐慌的罪行”。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犯罪的原因几乎可以用两句话概括:天气很炎热,人类很脆弱。但是,我总会想起《发条橙》的故事,犯罪少年接受了实验,进行治疗,一度从良,但最终,他又露出了狰狞的眼神,和实验之前一模一样。

犯罪也能预测

气温飘忽不定,基因潜伏太深,幸好,科学家还带来一个好消息,犯罪是可以预测的。

最近,美国南加州阿罕布拉市警察局向外界宣布,警察局今年运用“预测犯罪”系统配合警察执行勤务,使城市犯罪率大幅下降,车辆被盗的案件减少20%,车内物品被盗案件下降32%。这套犯罪预测系统的原理并不复杂。它的主界面是一张城市地图,根据分析和监测某一地区过往8年以上的犯罪活动统计数据,借助特殊算法,计算出这里发生犯罪的概率、犯罪类型,以及最有可能犯罪的时间段。比如,红色代表偷窃、绿色代表交通工具犯罪、蓝色代表入室行窃等。这张地图可以应用到移动电子设备上,警察将对犯罪热点区域进行重点侦查。

犯罪心理学故事范文3

9月3日下午,本刊记者来到隶属于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的锦州监狱。这里是辽宁省最大的监狱之一,也是全国司法系统的一所模范监狱,2008年成功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一等功。

为什么选择锦州监狱来做这个选题:因为这里是辽宁省首家为服刑人员特辟“心理宣泄室”的监狱,这里还配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师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救治及康复服务。

这里更有辽宁司法界的一面旗帜,他是吴海龙,荣获过全国文明执法先进个人、“辽宁省优秀青年卫士”、省直监狱系统“十佳干警”“全国监狱系统心理矫治工作标兵”等称号,是我国监狱理论研究专家、辽宁省监狱管理局警务训练基地客座教官、渤海大学心理研究所特约研究员、研究生导师、辽宁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客座教授、中国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国家级会员、中国应用心理学会理事、辽宁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锦州市心理卫生协会副理事长。

1987年就来到锦州监狱工作的吴海龙,当年的职务是分队长,1994年开始负责锦州监狱心理矫治工作,2002年担任锦州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现任锦州监狱心理矫治室主任。在锦州监狱招待所的会议室,富有亲和力和感染力的吴海龙警官带我们进入一个未知世界。

心理矫治作为继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后的第四大重要手段进入中国监狱,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

吴海龙介绍,中国监狱系统对罪犯群体提出从心理学方面改造的要求,最早是在1980年代,由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提出。

1992年吴海龙通过考试进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习时读的专业就是监狱管理和教育改造,毕业后又在中科院心研所进修了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回到锦州监狱,担任教育改造科科长,负责罪犯的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和包括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健康教育在内的心理矫治。

我国《监狱法》对心理矫治有专门规定,指出心理矫治既不能定位在纯粹的医学概念上,也不能与改造工作雷同,它包括对监狱服刑人员的心理与行为矫正、心理卫生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以及与此相关的服刑人员心理诊断、疗效评估、再犯罪心理预测等项内容。

那么中国监狱开展心理矫治走过了怎样的历程呢?

吴海龙告诉记者,我国在罪犯改造中引入心理矫治手段是在1980年代末,而早在1981年11月3日,《光明日报》就刊发了《研究罪犯心理学的实践意义》一文。当年12月,时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的潘菽教授发表谈话,倡议开展包括司法心理、罪犯心理、罪犯改造心理等几方面内容的法制心理学研究。

之后随着这一领域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各省司法警校普遍开设了“罪犯改造心理学”课,推动了心理学知识在监狱系统的普及。

吴海龙介绍,目前全国监狱都已开展了心理矫治工作,在28个省、市监狱里,从业者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心理咨询师。这项工作对于稳定罪犯情绪和狱内管理秩序,改善监狱心理氛围,提高改造质量,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服刑人员是心理问题的高发人群”,吴海龙分析,“不少服刑人员走向犯罪,不仅是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也存在着某些情绪障碍、变态心理、人格障碍等方面原因。再有监狱是一种用强制力剥夺人身自由的特殊环境,这一环境具有的威摄与约束作用,也容易使服刑人员产生紧张、焦虑、情绪不稳和行为异常,加重原有的心理障碍或产生新的心理疾患。”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吴海龙在谈到罪犯时使用的称呼都是“服刑人员”,他说自己在给服刑人员作心理咨询时,也尽量会制造一个相视而坐、喝茶交流的谈话环境,创造出平等、融洽、放松的气氛。

“取得服刑人员的信任往往是进行有效心理咨询的关键。高墙内是小社会,高墙外是大社会,要把服刑人员当一个社会人来对待,疏导他们的心理,使他们适应社会,而不仅仅是当作罪犯来惩罚”。

第一个主动来找吴海龙做咨询的服刑人员告诉他:“我想变好,可是总有冲动想袭击干警。”

面对服刑人员,吴海龙首先要实现从警官到心理咨询师的身份转换。他告诉记者:“进入心理咨询师的角色,用术语讲就是‘脱马甲’,有时会换掉警服,穿上医生用的白大褂,这样便于服刑人员接受认同,阻抗心理会小一些。有时候也会穿警服工作,这种时候会先介绍自己的工作,通过语言引导沟通,消除对方的阻抗心理。”

海龙还记得他做的第一个心理咨询案例――

当时(1994年)很少有服刑人员会主动要求做心理咨询。主要是队长觉得有反常表现的,由队长提出要求,服刑人员被动地过来做咨询。所以这第一个主动来要做咨询的就让人很难忘。这名服刑人员因伤害罪入狱,40岁左右。他坐在我面前时刚开始没吱声,然后就开始哭。我先从他能主动来找我做心理咨询方面给与肯定。

稍后,他讲出自己的心理问题:想变好,可是总有冲动想袭击干警,也知道如果真动手,会面临加刑的后果。虽然努力克制这种想法,可是也影响到了日常生活,总是担心控制不住自己,导致晚上睡不着觉,不能专心干活。

经过我的开导,他说出问题背后的心事。事情发生在两年前,当时的他很认真干活,自认为做得很好,可还是出了一件残次品,分队长批评并处罚了他。于是他对处理这件事的干警产生敌意,总在想自己哪个方面得罪了干警,之后他分析一定是干警存心找茬要处理他,就想找机会报复这名干警,可是后来发展到想要袭击所有穿警服人的想法。我给他分析:这是“心结”没解开又泛化了的结果,因为当时他的情绪不稳,我给他做了放松训练,并运用认知疗法,进行认知重构,纠正他的认知偏差。经过几次心理咨询后,这个服刑人员终于解开了“心结”,开始正常的监狱生活。后来还因表现积极获得减刑,目前这个人已经出狱并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

服刑人员多数都会有人格缺陷,针对不同个案需要开具不同的心理药方,制订个性化行为治疗方案。

吴海龙在警服外面又套了一件“救死扶伤”的白大褂,这件白大褂许多年来重塑了多少生命,海龙自己也记不清了。他的工作时间按规定是每周一到周五,但周六和周日加班是常事,因为经常会有预约和急诊。在锦州监狱,服刑人员有需求时可以和队长沟通,填写预约申请表后再做咨询,也可以随时约见心理咨询师。

应该说,海龙所从事的心理咨询要复杂得多,因为他的工作对象几乎可以说都是有比较严重心理问题的特殊人群。从1994年开始从事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工作到今天,吴海龙投入了大量心血,他称自己也时常会遇到比较棘手的难以解决的个案,这个时候他会大量查阅资料,并和周围从事心理咨询的老师朋友一起交流研究设计解决方案。

海龙分析,服刑人员的心理障碍从犯罪学的角度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叫危险人格,一类叫危险心结。危险人格是早年顽劣,缺乏自然情感力,遇事冲动嚣张,不能忍耐,是非观念缺乏,极其自私,受点刺激就容易走极端;另一种是因为纠结过去的失败,而突发的犯罪,他的特点是有意外变态或严重暴力性,一踏入高墙之内,那种急剧的角色转换更会让他们无所适从,失落、恐慌、焦虑的心理接踵而至。几乎在所有服刑人员身上,这种心理障碍都或多或少存在着。

他讲到自己前段时间咨询过的一个求助者,父母离异,孩子被判给母亲,父亲只负责给他钱,这个孩子小学毕业后就瞒着爸妈辍学了,在社会上流浪,最后家里发现时已经迟了。因为盗窃,今年21岁的他已经进过2次监狱,看守所进过好几次。

海龙判定这个人就是缺陷人格,主动对他进行了访谈和心理咨询,从行为养成、知识重建上给他开了一张个性化“药方”。

吴海龙所带领的锦州监狱心理矫治团队都掌握了哪些个性化心理咨询方法呢?

海龙告诉记者,在咨询过程中,一般性的心理问题有阳性强化法、面质技术(咨询师针对求助者身上存在的矛盾)、音乐疗法、合理情绪疗法;严重的心理问题可用系统脱敏法、认知行为疗法、叙事疗法、 箱庭疗法(沙盘游戏);神经症类心理问题可用森田疗法、内观疗法;对应急性心理障碍可采用宣泄疗法、静省疗法;对人格障碍类、心结类问题还要采取特殊的心理危机干预,此外还有催眠、放松训练、焦点解决短期咨询技术等等,都是一些常用的方法。锦州监狱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设有个体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试评估室、团体辅导室、静省室、宣泄室、音乐治疗室、心理减压和情绪调节室等。

对于压力比较大、脾气相对暴躁、好发无名火但没有指向性攻击行为的罪犯,一般用宣泄疗法。

近年来有多家媒体对锦州监狱“心理宣泄室”进行过报道――

2004年,因为过失杀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吴某刚刚和妻子办完离婚手续,就在狱中听说妻子又找了个男的,心中立刻燃起怒火,整天烦躁不安。而当吴某在锦州监狱一个特殊房间里一番拳脚把“仇人”痛打一顿后,他说自己心情好多了……这个特殊房间就是面向服刑人员的“心理宣泄室”。

这是一间2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墙壁已经被海绵包裹,橡胶人也没有棱角,服刑人员如果认为自己有无法排解的苦恼、怨恨,就可以进入这个房间,然后用所有愿意使用的手段发泄,包括大喊、怒吼,对橡胶打脚踢……

“他们毕竟还要回到社会,与其将怨恨带到社会上,还不如让怨气留在监狱里。”吴海龙这样解读“心理宣泄室”的意义。除“宣泄”疗法外,锦州监狱还开辟有“心理静省室”:求助者可以躺在椅子或床上,通过一段浅催眠,让求助者身心放松,去回想一生重要的人,自己最亲近的人,回想他们对自己的恩情和自己对不起的地方……, 吴海龙告诉记者,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宣泄,很多服刑人员更适宜接受“静省”治疗。

吴海龙讲了另外一个“静省”的案例――

服刑人员史小亮(化名)因抢劫罪被判15年徒刑,两年前突然出现精神病症状,而且越来越厉害。地方医院诊断认定他是精神分裂症。按照医嘱,监狱准备给他办理保外就医手续。会不会是诈病呢?吴海龙带领的心理矫治团队带着疑虑请示监狱领导,给史小亮实施了“心理静省”治疗。

开始时史某根本不接受治疗,后来逐渐配合,他常犯的“精神病”也很少发作了……经过近两年的心理疏导治疗,史某基本痊愈,主动告知自己实际就是心理上没有想通,那些症状都是伪装的。

出台新《规范》,建立心理矫治三级网络,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并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档案。

今天的锦州监狱,处处体现着现代的管理与文明,过去服刑人员清一色的光头,也成为了历史。在新修订的《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里,“服刑人员”替代了过去一直沿用的“罪犯”;“不准、不得”等训诫性词语,全部改用陈述式、指导性表述。旧规范中关于服刑人员一律留寸发或光头的规定改为按时理发、剃须、剪指甲。新《规范》中,还专门把“接受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心理测试,养成健康心理”纳入进来。对监墙色彩,也进行了合理选择,消除了以往人们头脑中“灰黑阴暗”的监狱形象,采取既庄重又不失活泼的色彩,将监狱粉刷一新,同时对内墙也采取了通透式设计,目的是化解和消除服刑人员的心理压抑感和抵触情绪。

此外,为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改造,锦州监狱在生产劳动现场和人员密集场所,还会选择一些轻松欢快、能够缓解紧张情绪、释放压力的音乐进行播放,这些做法均有效改善了服刑人员的心理环境。

吴海龙介绍,目前锦州监狱心理矫治室,具体负责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工作,配备有4位专业心理咨询师,下面各监区都设置了心理辅导站,配有心理辅导员和心理评估员。从1994年开始,锦州监狱所有罪犯入监后都会通过心理测试,评估心理健康状况。服刑人员中还有心理互助组,以此形成一个心理矫治的三级网络。

吴海龙介绍,服刑人员普遍存在心理问题,监区设立的基层心理辅导员,就是为了发现服刑人员有心理异常表现,及时送交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咨询治疗。

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专业的心理专家一起,为有心理问题的服刑人员制订详细的心理咨询方案,并为全部接受过心理咨询和治疗的服刑人员建立心理档案。

锦州监狱本着矫治犯罪心理与治疗心理疾病相结合的原则,目前,已经成功矫治个案530多例。

每周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还会通过闭路电视定期给服刑人员播放心理访谈节目,进行普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

团体心理辅导也是锦州监狱在心理矫治领域的一项实践成果,对解决罪犯心理问题起到比较好的效果。

犯罪心理学故事范文4

是因为人都有冷酷的控制爱自己的人的本能吧,知道自己的言语会给人造成这样大的影响,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地运用起自己的特权来。

这是一个不太轻松的故事。

涅墨西斯的眼泪Chapter 01.

欧子奕被调到这所监狱工作已经有两个月了。

这所监狱是一所中等级别警戒程度的监狱。规定狱警巡监的时候不准带枪,只能带电棒之类的东西。

欧子奕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生毕业,本来是在市公安局工作,但是因为两个多月前的人质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波动,于是被调离了原来的职位,来到这所监狱工作。

市监狱的领导知道这工作地点很偏僻,对于一个妙龄女孩来说条件比较艰苦,所以尽量安排些很轻松的工作给欧子奕做。她主要从事的就是给犯人进行心理辅导,并且写一些关于犯人心理状态的研究报告。

才来到这里不到两个星期,她就和男友爆发了争吵,原因在于男友认为她应该好好跟警局的领导承认错误。在人质事件中开枪是不对的。但是她坚持没有错,人质在她到达的时候已死了,她开枪是迫不得已的。

“我看你就是被犯人激怒了,于是才开的枪!”夏光磊怒道,“你就不能把他的生命交给法律吗?”

“我当时有击毙他的最佳时机。如果放过他。可能会牺牲其他的同事!”欧子奕也毫不示弱。

这样的争吵,让他们的关系雪上加霜。在欧子奕调离岗位不久,她也和相恋多年的男友分手了。

她和夏光磊是在公安大学认识的,两个人从大二就开始相恋,之后夏光磊去工作,她去读研究生,毕业之后又在一个警局工作,本以为难得有情人在一起了,结果五年的恋情就这样结束了。

欧子奕努力忘却伤痛,将自己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去。她所在的监狱犯罪心理研究小组除了她之外还有两名上了年纪的老警察,他们都不太认为这位小姑娘能熬得很长时间,私下开玩笑说她没准过了半年就哭哭啼啼回警局交深刻检讨,然后求着调回去了。

“从执法警察变成司法警察么……”研究组的组长老李这样说,“你需要的是多多观察,收集资料。”

欧子奕知道这些老警员对自己的不信任,也感觉到了周围同事知道她单身之后雀跃的心态,这两样都让她烦不胜烦。她宁愿把注意力都放在最近重点负责的几个犯人身上。

她负责的有个犯人叫吕展鹏,今年四十二岁了,是一个因为故意伤人罪而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的犯人。他过去受过很不错的教育,入狱前曾经还是一家私营小厂的老板,他在服刑期间表现不错,监狱领导正讨论给他减刑。

这段时间正是他关键的考核期,欧子奕非常留心他的各种状况。据她观察,这名犯人心理状态比较稳定,工作也很卖力认真,也非常注意在空余时间吸收知识,她认为他改造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另外她注意到犯人还有个女儿,经常过来探监。可能也给予了他很大的精神支持。

犯人的女儿叫吕轻欢。今年读高一。是个娇小可爱的女孩子。欧子奕对她非常有好感,因为她总是在探监的时候,拿着话筒轻声和父亲报告最近的学习情况,或者和他说一些非常有趣的小事情。她长得很像她父亲,每次都是穿着市一中的校服来看她爸爸。市一中是重点高中,穿着这身校服来看吕展鹏,给他带来了无比的荣耀。虽然他正在监狱里服刑,但是他的女儿在市一中上学!

“嗨。你又来看你爸爸啦?”欧子奕友好地和小姑娘打招呼。

“你好……警察姐姐。”吕轻欢以前没见过这个漂亮的女警,她想了想还是称呼她为“姐姐”比较合适。

“几乎隔一个星期就来一次,真的不容易啊。”欧子奕想起自己还没自我介绍,然后笑笑说,“我叫欧子奕,是新来这里的警察,你回市区的话要不要跟着我们的大巴一起回去?”

吕轻欢坐上了狱警们专用的大巴之后有点不自在,但是她非常庆幸旁边坐的是这个年轻的女警。

欧子奕发现这个女孩子很安静也很害羞,但是举手投足非常多礼,她好像不愿意亏欠别人什么,接受欧子奕这点馈赠非常不安。

“虽然不应该那么快透露给你,不过你应该保守这个秘密哦。”欧子奕想了想,悄悄对她说,“如果你爸爸最近表现得好的话。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哦。”

“真的?”吕轻欢眼睛一亮。

“嗯,虽然领导们还在商量……这里面肯定有你的功劳呢。如果能获得减刑的机会,没准今年年底你爸爸就可以回家和你团聚了。”

“啊。真叫人高兴……”吕轻欢眼睛一红。几乎掉下泪来。

欧子奕想这个品学兼优的孩子肯定内心承受了很多。所以才会比同龄人显得更加敏感和早熟,她不禁有点怜悯她。坐在她旁边仔细打量她,只看见她那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努力压抑住即将溢出的液体。

涅墨西斯的眼泪Chapter 02.

周五能够回家,然后好好在家里睡上一觉。欧子奕在城里和父母合住,醒过来的时候就能闻见妈妈煲汤的香味。

“你和夏光磊到底怎么回事?”妈妈不止一次这样问她,在她眼里,女儿被从警局调到那种偏僻的监狱工作已经是晴天霹雳,加上相处多年的男友又分手——她已经能想象女儿在那个满是臭烘烘的犯人的地方,只能和狱警谈恋爱,然后一辈子也别想回城里来。

欧子奕不想听父母这样漫无边际的想象,但是她无力反驳,女人过了二十五岁好像就只剩下嫁人这个人生大事了。

客厅的电话响了。欧妈妈接了电话几乎要欢呼起来:“小奕!你的电话!”等欧子奕出房间之后,她不忘加了一句“是夏光磊打过来的”。

分手两个月,夏光磊还是第一次打电话来,欧子奕也觉得心有点扑扑跳。她接过电话努力平静地说:“你好。”

“是子奕吗?”夏光磊不再叫她“小奕”了。但是又仿佛不方便直呼其名。他发明了这样的新称呼,“想问你点事儿。”

“什么事情?”一听他这个公事公办的口吻,欧子奕知道他是要谈工作方面的事情了。夏光磊每次一谈到工作,总是像切换模式一样,换上一种和平时说话完全不同的语气和语调,好让自己快点进入角色状态。

犯罪心理学故事范文5

许多文学作品往往热衷于演绎杀手的另一面,如经典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就描写了神秘冷静的杀手里昂作为市井小民的生活,救了一个有生命危险的小女孩并且与之相爱、为之牺牲的故事。

现实中的杀手成瑞龙,在世人面前展露出了双面特征:一方面他是身负13宗命案的杀人犯;另一方面他好像不乏温情:例如他坚持要看到情人的照片才肯供述;行刑前也在问他的家人为什么没去。为什么成瑞龙会成为一个杀人犯?什么样的人会成长为具有暴力犯罪潜在因子的人?

“事实上,我对成瑞龙的总体判断是,人格占主因,也就是龙勃罗梭所谓的‘天生犯罪人’,但他具有一定的悔悟能力。”11月26日,中国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对记者说。

危险犯罪人的三种类型

在李玫瑾看来,考察犯罪人的心理成因,不仅要听他说什么,更要看他在做什么。“成瑞龙在逃亡过程中,从来没给他的父母、孩子寄过一分钱,还曾奸杀过一名未成年少女,这些都说明其情感异常。”而缺乏自然情感力正是人格的核心特征。

所谓的人格,是指一个人在情感方面是具有天生的、很难弥补的缺陷。“其核心特征就是你无法用情感去牵制一个人。就是不管你对他多好,他不会报答你。这种特征至今找不到原因,所以它被认为是‘先天禀赋为主的、现实原因不明确的人格’。”

事实上,我们在分析人格时常常陷入一种误区:即具有行为的人都具有人格。“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人格这个词汇不能滥用,我们熟知的一些暴力型罪犯如马加爵、邱兴华都不具有人格。”李玫瑾解释。在目前被媒体公布出来的案例中,能够适用人格的只有湖南常德抢劫大案的张君、北京绑架吴若甫的王立华这两个人比较典型。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讲,犯罪人的心理成因可分为两类:有危险人格的犯罪人和有危险心结的犯罪人。其中,危险人格是因为人格问题而导致其对他人和社具有重复威胁或持续危害的一种人格心理现象。而危险人格中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有遗传或生理背景而出现的人格危险倾向;另一种则是具有后天社会化缺陷而出现的人格危险倾向。而危险心结则是指因心理创伤而致的心结使其出现了令人意外的犯罪行为现象。

从现实的情况看,这三种人都有可能出现杀人这种暴力犯罪,而成瑞龙就属于危险人格中的第一种,即具有遗传或生理背景而出现的危险人格者,就是我们所说的人格,而其他两种――后天社会化缺陷而出现的人格危险倾向和具有危险心结的犯罪人,在犯罪成因上则属于后天形成的,其犯罪往往是一个事件。

具有后天社会化缺陷的危险人格者其危险人格问题明显形成于犯罪者早年的生活经历中,包括缺爱型的犯罪人格(指人在基本社会化过程中因缺乏情感抚养而造成其终身的性格缺陷,以情感缺陷为核心的危险人格者在犯罪中主要表现出更多的无情与暴力的特点,如流窜四省作案22起的罪犯杨新海)和溺爱型的缺陷人格(人在基本社会化过程中因缺乏性格培养而造成的终身的人格缺陷问题,以性格缺陷为核心的危险人格者在犯罪中表现更多的肆意和的特点,如北京大兴灭门案的凶手李磊),他们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在人格形成的关键期(18周岁之前)即基本社会化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他们在其后的生活中往往以他们最熟悉和习惯的方式行为,包括自私、冷漠、残忍、冲动等,所以他们遇到适合时机就会犯罪,甚至没有机会寻找机会也要犯罪,因为犯罪是他们解决生活问题时最容易的选择。所以这类人大多以犯罪为生。这类人在犯罪人群中约占30,譬如大兴灭门案的李磊。

危险心结的犯罪人其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有一种让人意外的感觉和特点,他们不是必然犯罪人,这类人的心理问题发生的背景和时间差别较大,不像危险人格问题集中地出现于人的早年。但是,危险心结的人虽然平时表现完全正常,只要遇到与其心结有关的刺激源他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心理问题,严重者还会出现心理发展的停滞和逆转现象,进而出现一反常态的行为表现,其中就包括各种类型的犯罪行为。马加爵案就是此类犯罪人的典型案例。这类人在犯罪人群中约占60。

人格与天生犯罪人

从现实来看,具有人格的人从小就呈现出一种至今难以解释清楚的人格障碍。他们出现行为问题的时间一般在早年(6-10岁),主要表现是顽劣异常并多有破坏,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类顽劣与破坏表现越来越严重,进而从对家庭的困扰蔓延到对学校周围人的骚扰,最后到对社会的危害,直至构成严重的犯罪行为。“我在监狱作过调查,具有人格的人在我国的已判决犯罪人群中约占10。”李玫瑾提供给记者一个数据。

“大概因为人太能干了,老天爷就像对孙悟空一样,用一个紧箍咒来控制他。老天爷如何对智慧的人类进行控制呢?就是让人在一出生时呈现出完全的无能,当人吃喝拉撒都需要别人来照顾的时候,也就决定了人在生命初期就形成了对他人即抚养人的依恋情感,这种情感可让每个人被亲情牵制、被亲人教化。然而,人格的人恰恰是无法形成这种依恋情感的人,他们永远不会知恩图报,他们的行为就像动物一样冲动且肆意。所以历史上曾把这种人称为‘道德’,也就是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人格的人是没有用的。”李玫瑾说。

然而,对于“天生犯罪人”的理论,一直有大量的反对声音。但李玫瑾认为:“这是一种事实存在,尽管我们还无法解释。就像科学很长时间内都解释不了地球为什么围绕太阳转,但它照样发生一样。”

李玫瑾指出,具有人格的人还有一个特征,那就是智力出色,他们都非常聪明且擅长犯罪谋划,实施犯罪时反应机敏。人格缺乏的是对别人痛苦或其他情感的感受能力。以成瑞龙为例,一个女的对他说“我把钱都给你,你留我一命”。他答应了,但仍然在对方的肚子里搅了一刀。成瑞龙的解释是:“我怕她能够很快地报警。”从动作上看,他的情感就不正常。

再譬如常德抢劫案的张君,他有老婆有孩子,但他离家十年左右从未往家里寄过一分钱;在外闯荡期间先后交过6个女朋友,但他自己说“没有一个喜欢的,只是利用她们而已”;他把一同逃跑的患难狱友打死,因为怕他脚受伤后被警察抓住而暴露他自己。而北京的案犯王立华,他妈妈对他那么好,然而用他自己的话讲,“因为我的欲望太高了,我只有把亲情给舍了”,他为了出狱后要大干一场,曾想到一出狱先把他妈杀了,这样他就可以放开了……

“具有人格的人作案特点往往是‘大目标’,例如大量的金钱或者选择名人,他们是不甘平淡和寂寞的一群人。”

但是,要区分的是,很多严重暴力的犯罪人虽然有行为,但他们没有人格。因为他们有正常的情感,他们对家人往往非常好,譬如:邱兴华在很危险的状态下还是回家给孩子送钱,马加爵也对家人非常眷恋,这些都呈现出正常人的情感,所以,他们都不具有“人格”特征。

成瑞龙的人格画像

根据李玫瑾教授的解释和对人格特征的介绍,可以对成瑞龙进行心理画像,发现其犯罪心理历程:

第一,异常表现于早年。这类人在早年就出现心理上或行为上的问题时(包括违法或犯罪)就具有顽劣特点,没有理由但不断重复或让周围人感到困扰。早期主要表现出学习成绩不佳,经常对抗家长、老师,攻击他人,性情放荡,常违纪,如酗酒、打架、逃学、早恋,习惯于对人恶作剧取乐,损人却不利己,即所谓的“问题少年”。成瑞龙小时候很喜欢打架,无事生非,拳脚功夫也很厉害。他成绩差、早恋,可见成瑞龙的问题在早年就明显显露,而且比较突出。

第二,家庭背景基本正常。他们往往生活在较为正常的家庭中,其父母没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或行为劣迹,家庭中其他子女也无明显的异常或劣迹表现。成瑞龙的父亲成方平是一村之长,同样的教育方式下,他的哥哥、妹妹都没问题,而唯独成瑞龙有问题,“恐怕就带着先天因素”。

第三,缺乏自然情感力,这是人格的核心特征。自然情感力,是指人在生命活动中自然出现的一种情感现象,最早可表现在生命初期对抚养人的情感依恋上,随着年龄的增长还会在青春后期出现对某一异性的迷恋(即爱情),还有对相伴多年的伙伴具有亲近的情谊等。成瑞龙在逃亡过程中对给他生了儿子的初恋女友没有给过一分钱,却能在外面养情人,说明他没有正常的情感。

第四,聪明且善谋划。“很多具有人格的人智商非常高。在犯罪谋划上都非常厉害,而且是组织者。所以叫天生犯罪人。”成瑞龙很聪明,有丰富的反侦查经验,他对媒体说,“如果你没有能力,没有想法,思考不够灵敏,也根本不可能做这种事。”正因为如此,兰启荣他们一直称呼他为“大佬”。

第五,道德,即不可教化的人。“打一个比方讲,就是我们让一个写一百遍2+2=4,你再问他2+2等于几,他照样不知道。而道德在道德上就是这样的人,相当于心理上的高位截瘫者,他们一生都需要被亲人陪伴监控,否则就会出现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六,肆意犯罪不会中止。人格的犯罪人由于在感情上具有严重的缺陷,所以,他们在生活中也表现出缺乏感情、极为冷漠和不在乎。他们想做什么就一定会做。这类犯罪人在策划犯罪后只会因故暂缓犯罪计划或改变犯罪计划,但他们永远从不会停止其犯罪行为。他们重复犯罪几乎具有必然的特点。成瑞龙就是连续地抢劫和杀人。

“我认为成瑞龙唯一与其他具有人格的人不同的是,他在临死之前有一些悔悟的表现,这个特别不容易。”李玫瑾也强调说。

型人格的形成及防控机制

实际上,一个略带悲剧色彩的问题摆在面前:如果我们发现某一个孩子带有“型人格”的倾向,家长该怎么办?社会该怎样对待?

对此,李玫瑾教授认为,“有些犯罪可预防,主要是后天的犯罪,比如马加爵、李磊;但人格预防较为困难。譬如:王立华就是一个典型,家里管不了,判了刑出来照样作案。张君也是,从童年具有破坏力开始,就没有停止过。所以对于这类人我主张只有辨别和监控。辨别很容易,这种人一定是在中小学就会显现问题,出现‘行为’。但有一部分这样的孩子在长大后,会回归正常。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人属于真正具有‘人格’的人。”

当然,并非所有的具有人格的人都会走上犯罪道路。

在李玫瑾看来,“成瑞龙如果走上正道,也是一个不错的人。换句话讲,在乱世也可能是一个枭雄。他很具有指挥才能,也能控制别人。譬如中学时代,他班上的同学没有不听他的。他非常具有掌控他人的能力。”

“我认为关键在于,他小时候身边没有一个能够教育他的人。他的性格特点很像《大宅门》里的白景琦。成瑞龙在孩提时代是失控的,也就是他的父亲管不了。这种人需要一个能够让他佩服的人来管他。可是他没有遇到这么一个人,他的老师觉得他不好掌控,所以撵走他,用他的话来讲被‘骗出去了’,所以当他想回去的时候已经回不去了。还有一个就是成瑞龙以前想当兵,但没成功。我甚至想如果他能遇上一个好的教官,也许就不是这个结果。”

当今,对“人格”形成过程的干预和阻断,也是一个新的社会课题。按照我们通常的思维习惯,如果一个人不是表现出明确的犯罪迹象,我们一般都不会将其视为潜在的犯罪者,哪怕他的心理再扭曲,他的行为再怪异,都是他自己的事。只有当一起惊天大案发生后,我们才会惊诧于一个人的心理问题,竟然会对他人、对社会造成如此严重的侵害!当然,这种莫名的惊诧也往往随着事过境迁而被我们抛诸脑后,直到一起新的大案再来提醒,而我们那时只能为无辜的受害者被动地惋惜。

治理犯罪如同治病,医生治病不能只看病情不看病人。治病过程必然要了解病人的生活习性、家庭病史、生理情况等才能真正确定医治的方案。犯罪防控也是如此,看似仅针对社会的犯罪防控却需要认真地研究一下各种犯罪人,只有找到问题的起点才能真正有效地治理和防范犯罪。

鉴于型人格障碍者,常规意义上的惩罚并不能使其从既往的经历中吸取教训,医学上也只能是要求加强监护,没有确切有效的治疗办法,所以应重视积极预防。从心理健康角度看,他们既是“特殊人群”,又很容易变成危害社会的“高危人群”。因而家庭、学校和社会管理机关都要重视青少年时期的心理健康与心理卫生问题,在教育过程中讲究“恩威并施”。

“并且,我建议在中小学建立起相关的档案机制,即一个孩子一旦有刑事记录的时候就应该将其评语进入档案,成为我们长期监控的对象。”李玫瑾指出,“现在有一些人呼吁在司法过程中对少年犯罪进行‘前科消灭’,我是强烈反对这样做的人。我在研究犯罪心理中有大量的实案可以证明此点,即大多数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我们国家这么大,监控力也没有国外那么强。对此,违法前科应该是‘限制公开’,而不是‘污点消灭’。对一个违法者或其违法行为记录的人为消灭,既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我们社会每一位公民诚信品质确立的负面导向。”

链接:典型的“天生犯罪人”

❯❯常德持枪抢劫运钞车案主犯张君

2000年9月1日下午6时06分,湖南常德市农业银行一运钞车行至常德市农行江北支行北站分理处门口时,被4名蒙面持枪歹徒劫持,致7人死亡、4人轻伤、1人轻微伤。此案发生后,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正式并案侦破,不久,劫匪陆续被生擒,全案告破。抢劫团伙的头目张君进入了人们视线。

判决书认定,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张君等人在重庆、湖南、湖北、云南、广西等地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15人轻伤、2人轻微伤,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536.9万元。

在庭审现场,张君曾多次口出狂言,令人印象深刻。譬如,审理重庆沙坪坝友谊商店黄金劫案,张君对目击证人周某说:“当时我没有打死你,你要感谢我。”

1999年4月20日晚,张君伙同同监房刑满释放人员刘保刚共同抢劫杀人过程中,刘保刚的脚被张君开枪误伤,逃跑途中,张君趁刘不备将刘野蛮砸死。张君在庭审称:“他身上流了血,有伤,很容易被发现抓获。我们俩人名声都不好,很快就会被排查到,迟早会被判刑。事前我们俩商量过,谁受了伤,对方就把受伤的打死,免得刑场碰上了不舒服。”

链接

绑架杀人犯王立华

2004年2月3日凌晨1点多,王立华伙同朱平全、郭立新(已被判刑)开车到北京市朝阳区豹豪酒吧门前,冒充警察持枪将正准备开车离去的演员吴若甫绑架到北京市顺义一租赁房屋内。当天,警方将王立华、王庆晓等人抓获,同时将吴若甫解救。

犯罪心理学故事范文6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培养路径

基金项目:本文是教育部2010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学生管理程序的法治研究》(项目批准号:10JDSZ3047)的研究成果之一,该研究项目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资助。

1995年12月,国家教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中指出:“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因而高校的法制教育也应当与时俱进、顺应潮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把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法制教育的核心内容。

一、问题的表现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法律现象和法律制度的看法与态度,其中主要是指人们重视法律、自觉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其核心是一个人的法律心理与法律观念。大学生通常正处于未成年到成年的过渡时期,其思想与其行为之间通常存在着诸多矛盾,反映在其法律意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有相当的维权观但缺乏相对的法律责任意识。现代大学生对自身的切身权益维护意识逐渐增强,在我们的学生日常管理过程中,当学校为了保障学生宿舍安全进行严格的内务检查时,许多同学提出老师侵犯了其隐私权;当学校为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而严格执行一日操行分制度时,许多同学提出学校干涉了其自由权。在维权手段上,多数同学选择了法律,根据上海一位学者的问卷调查:当你问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怎么办?”时,有75.9%的同学选择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当你问到“你学习法律知识的目的是什么?”时,有85%的同学选择到了维权。[1]可见,借助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已经扎根于当代大学生的意识之中了。但相反,许多大学生缺乏起码的法律责任意识,当让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时,多数同学敷衍了事;当时我们宣扬公益意识时,热情参与并身体力行的同学总是不多;当有的学生违纪违法后要接受处理时,总是不断强调“毕竟还是个学生”,希望免罚或者从轻处理,家庭、学校和社会对他们这样身份的群体给予了过度的宽容,造成了现代大学生对于自己责任持淡漠态度。

2、有粗浅的正义观但缺乏依法维护正义的意识。正义观是一种良好的精神倾向,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明见的那样,正义乃是一种关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美德。“正义本身乃是他者之善或他者之利益,因为它所为的恰是有益于他者的事情”。[2]但是正义的实现是不得以非正义的方式进行的,所以我们需要构建秩序的法律,要求以良法来匡正正义。当代大学生中多数还是有强烈的正义观,但是许多同学缺乏依法维护正义的意识,当自己或朋友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采取召集一批朋友或同学进行报复或私自去寻求“公道”,结果往往造成打架等群体冲突,甚至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使得有理也“说不清”了。近几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上升趋势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点,大学生这种对法律的不信任和逃避的态度将严重影响到学校乃至社会的正常秩序。

3、有一定的法治观念但缺乏自律与守法的意识。使人们处于一种自由而又有序的状态是法治社会追求的目标之一,但是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有遵守法律的意识与行为。大学生通过学校的法制教育、社会的法制宣传及自身的理性思考,从道理上,多数都认为自由而有序的法治社会是值得我们追求的目标,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大学生具体的日常生活中,考试缺乏诚信、违反校规校纪甚至被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值得尊重的人”,这充分表明了大学生在对待法律的态度上知与行存在着较大的反差。许多大学生虽然知道守法的重要性,但是在面对守法行为和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却总是以个人利益优先而规避规则或违反法律。

4、有零散的法律知识但缺乏正确的法律观念。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当前,我国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还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由于学生对待这种基础课不予重视,很多同学知识为了应付考试,老师也因课时有限而只是略讲一些法律理论常识,所以许多大学生只是了解了一些零碎的法律知识,而没有具体形成一定的法律观念。不少同学还是坚持“权力至上”的观念,根据一位学者的调查,我们的大学生中还有近43%的人认为“只有私下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3]在这种情况之下,任何的法制教育都是表面文章,他们不可能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法律精神内化为自身的东西,也就不可能具备守法的优良品质,从而也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法治社会。

二、培养的路径

正是由于大学生处于未成年到成年的过渡期,其思想与行为由不自主走向自主,在其法律意识中也反映出了上诉诸多的矛盾,要想化解这些矛盾,达成良好的教育实效,就必须从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成因上着手,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形成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合力。

1、从家庭到学校,全面强化大学生的主体责任意识。家庭是对大学生开展法律教育的一块十分关键的阵地,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子女的法律思想,家长除了以身言教之外,对于已经成为大学生的子女不能过于包容与迁就,更不能认为他们还小就事事包办,而使得他们养成强烈的依赖感,从而导致缺乏个人义务感与社会责任感;高等教育与管理虽然要以人为本,但是自己的学生还处于走向成熟的成长阶段,除了对他们进行思想上行为上的正确引导外,也要让大学生独立面对困难与挫折,不要总以“毕竟还是个学生”为理由而对犯错的学生过于宽容,要让大学生对自己的行为过错负责,这样可以避免他们太纵容自己,有利于其养成独立的主体责任意识。总之,通过家庭与学校共同努力,通过教育与实践不断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清晰地认识到自己作为法律主体应该享有的权利,也能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义务与责任不是法律强加的,而是享有正当权利的必然选择,只有这样,才有助于把我们的大学生培养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成为一个有理性头脑的人。

2、从学校到社会,建立正当有效的法律规范运行机制。古人云:“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问其香;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4]良好的社会环境将促使人身心健康发展,肮脏的社会环境将污染人的心灵,“孟母三迁”的故事也说明了也这个道理。当代青年大学生思想开放,观念更新很快,目前他们所处的周边环境,从学校到社会,都存在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等丑恶现象,给大学生思想上造成了混乱,严重影响了他们对法律的信任感,也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因此,从学校到社会,都有责任优化法治环境,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高校自身的“法治”状况会直接影响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效果,我们高校的管理应当做到“依法治校”,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高校的“法”,除了国家关于高校管理的法律法规,还包括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确立要经过科学的调查和认真的讨论,这些制度的内容要有连续性和可操作性,这些制度的运行要有合理明晰的程序与路径。尤其是学生管理规范方面,在奖励、处分学生等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规范上,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正当程序与救济机制。通过学生身边发生的事情,为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典范,为大学生养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我们也要呼吁政府加强政治体制改革,大力整顿吏治,反对腐败尤其是司法腐败,以免妨碍青年大学生现代法治观念的养成,以免使大学生对是不是应该相信法律而产生困惑或怀疑。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确立重要的不是言语的说教,而是行为的感召,不是一般的倡导,而是具体的示范,法律至上不仅取决于法律规定了什么,政府号召了什么,更取决于法律在政府那里被怎样尊重、服从与严格执行。[5]

3、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观念是行为的先导!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我们还必须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只有对法律抱有正确的态度,守法才能具有正确的基础,行为才能端正。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6]因此,我们不妨在这里反思:我们高校的法制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什么?我认为应该是引导大学生树立起正确的法律观念。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加强与改进我们的法治理论教育工作,由于课时的限制,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要着重结合大学生身边的法律现象进行理论探讨,让学生参与讨论,老师要注意边讲解边引导,让学生从身边的实例中发现法律、认识法律、理解法律。同时,建议学校尽可能地多开设一些能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与法治精神的选修课与法律讲座,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环节进行讲解与宣传。要想真正达到实效,就还要求我们的相关课任老师要加强对现代大学生心理状况有所了解,既能深入浅出地讲授相关法律原理,又能有针对性剖析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中的症结。另一方面,我们高校具体的学生管理环节也要注重培养大学生守法品质的形成,除了鼓励大学生利用学校一切有效的资源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普及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意识之外,我们还有必要修正我们学生管理规则,通过具体的正当的管理程序细化管理权限,避免学生管理工作的随意性,让学生在校园环境里就能深刻地体会到正当管理程序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要从实际生活中对大学生的诚信守法表现进行严格考核,个别大学生有了违法违纪行为也不能包庇与姑息,让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违纪责任,因为仅有法律知识或纪律观念而没有实际行动,也就无所谓守法。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之中,让每一位大学生的诚信守法情况都有所记载,让每一位大学生以独立的姿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参考文献

[1]汤景桢,对上海市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8):33

[2]转引自:[美]E.博登海默,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227

[3]张淑玲,大学生法律教育的调查与分析[J],法学杂志.2002(1):34

[4]转引自:赵春霞,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思考[J],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4):64

[5]刘佳.中国法制化的观念基础[J].中外法学.199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