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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选择范文1
父母都有着一颗“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但是,父母都没有想过这样会给儿女压力.使儿女对学习失去可信心,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不行.这就是因为压力,才会变成这样.还有的后果更严重.
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真情故事:"父母非常希望他们的女儿能考上重点大学.而他们的女儿在班上的成绩只能算中等.但她也很努力地在学.可是,不管她怎么努力.成绩总上不去.她的父母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整天逼着女儿要考上重点大学.到最后,女儿离家出走了两个月才找回来.父母问她:"你为什么离家出走.?女儿回答:"因为我自己学不好,怕辜负了你们对我的期望....这就是压力造成的后果,大家都看见了吧!
父母希望儿女考上重点中学是对的,但也不是唯一的选择.儿女有什么兴趣就让他们去学,这才能学好,不会有压力.如果逼着自己的儿女一定要考上重点中学,那是行不通的.虽说上可重点中学等于迈进了重点大学的大门.但那也要你学得上去.没有必要逼.
天下的父母们,请不要给你们的儿女压力.考上重点中学不是唯一的选择.做不到就不要逼!逼出来的并是好结果.
唯一的选择范文2
一、你是否会感到后悔
别以为离婚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实际上很多女性在离婚后都感到后悔,一些再婚的妇女更宁愿与最初的伴侣在一起。
秀气靓丽的小张最初与爱人结婚时,很想快点有孩子,但丈夫不愿意太早受束缚,后来有一段婚外情。两人决定离婚,但小张发觉离婚后的生活并非如她想象般的轻松。已婚的女性常常在背地里议论她,年龄相近的男性又不是理想的伴侣。
小张与丈夫离婚后还偶尔相见。“他希望我回到他的身边。我最初仍迟疑不决,他答应会做专一的丈夫,我们终于复了婚。一年后我们儿子便出世了。我很高兴能与他再婚,离婚是我最失败的事情,幸好现在一切都成为过去了。”
有很多原因导致女性在离婚后感到后悔,假如,只不过是经济上的问题,还有其它解决的办法:但若是因为你发觉对前夫还念念不忘的话,最好抛开自尊与成见,再给对方及自己一次机会。
二、你能否面对离婚带来的创伤
离婚所带来的创伤,仅次于丧失亲人。经常处理这类问题的律师解释说:“离婚令人感到失去很多东西――你的婚姻、身为丈夫或妻子的角色、你的居所、地位,甚至朋友、社交生活、性生活等。
在离婚的早期,男女双方经常会互相指责及埋怨对方,而孩子最有可能成为两人的争夺物。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虽然是极困难的事,但也必须顾及孩子的意愿:不管事情如何糟糕,孩子很少会希望父母离婚的。不过,若双方是在和平的气氛下分手,而离婚后又愿意共同抚养孩子的话,总胜过一段灾难性的婚姻。
由于离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整个过程完成前,你要有心理准备,以便面对所有情绪上的变化。
三、经济上你能负担吗
离婚除了令人在精神上受重大打击外,经济上的损失亦难以估计。就算你本身没有孩子。又是一名高收入的职业女性,离婚后你便要独自维持生计,不能再依赖丈夫;假如你有孩子的话,问题便会更复杂。
如果男女其中一方反对离婚或要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弄到对簿公堂,那所牵涉的诉讼费可能会大增。法庭通常会把年幼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而男方则要负责子女的生活费或给前妻赡养费,费用的多少则由法庭视双方的经济能力及实际需要而决定。总之在决定离婚前最好先有心理准备。
四、你能重新开始吗
离婚后,你要重新适应独身的生活,这种180度的转变,可能会令你变得消极且沮丧。
你与你的前夫或前妻也许会因孩子的问题而仍需经常见面,假若他的出现会勾起你不愉快的记忆,而你又想极力避免见他的话,尽量尝试其它的安排,如通信或电话联络。记着:无论你对他有什么感觉,要把他完全从记忆中抹去是不可能的事。
离婚后的初期,你也许想过今后不再结识新的异性,但不要因为一次失败便被吓倒,也不要相信自己是缺乏吸引力的,你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会遇到新的恋人,也可能明天便碰到那个他。
家人对你的离婚可能很难理解,甚至要与你的前夫保持接触,尝试忍耐及谅解他们的心情。工作方面,不要企图隐瞒你的婚姻状况,因为他们要了解你为何变得情绪化。
五、是否为了孩子而离婚
很多父母以为他们关上门吵架,其孩子便不会察觉。其实孩子是很敏感的。虽然父母可能为了孩子着想而极力避免婚姻破裂,但孩子处身于不和的父母之间,情绪上肯定有影响。
20岁的小玉认为假如她父母不离婚的话,对她造成的伤害会更大。“回想起来,离婚实在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我的双亲根本不可能再生活在一起,他们的离婚对我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我比以前更坚强和能干。”40岁的张丽说她到了最后一刻才把离婚的决定告诉她的孩子。“我们似乎都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但不久我12岁的长子开始逃学,连本来品学兼优的幼子也在学校惹麻烦。后来我听从有关专家的建议,把我和丈夫离婚的原因向孩子解释清楚,并让他们知道这不是他们的过错,之后他们的行为便大为改善。他们还说宁愿我们早些离婚,因为这样大家都会快乐开心。”
当你有了子女后,要作出离婚与否的决定是很痛苦的,假如在尝试一切办法后仍无法保持婚姻关系的话。最好清楚地向孩子表示责任不在他们,不要让他们承担精神上的痛苦。
六、孩子对失去父亲有何感受
只有少数的父亲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有些父亲在丧失抚养权后便不与孩子接触,这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会很大。
25岁的小丹在电脑行业有出色的表现,但在成功的背后,她仍然不能饶恕母亲剥夺了她与父亲见面的机会。
“母亲是因为父亲有婚外情而与他离婚的。这点我能谅解。但母亲不应阻止我与父亲见面。法庭本来准许父亲每个周末来看我,然而母亲每次见到都忍不住与他吵架,最后他索性不再出现了。当时我只有15岁,母亲又拒绝把他的地址给我,甚至不准我提及他,好象他从来没有存在过。”
唯一的选择范文3
摘 要:本文提出,电工学教师在电磁学的教学中,判断电流产生的磁场方向用“右手螺旋定则”,判断通电导体在磁场中受到的电磁力的方向用“左手定则”,判断导体切割磁感线所产生的感应电动势的方向又要用右手定则。如果我们把这三个定则合而为一,即一个“右手螺旋定则”,那么在电磁学中矢量方向的判断上出现错误的概率就会大大下降。
关键词 :电磁学三大定则 右手螺旋定则
一、电磁学三大定则的内容
1.右手螺旋定则
(1)判断通电直导体的磁场方向:以右手握住导体,伸直大拇指,则拇指所指的方向表示电流方向,四指弯曲的方向表示磁感线方向。
(2)判断环形电流的磁场方向:右手弯曲,四指握的方向表示电流方向,伸直的拇指所指的方向就是环形导线中心线上磁感线的方向。
(3)判断通电螺线管的磁场方向:右手握住通电螺线管,四指弯曲的方向与电流方向一致,伸指的拇指所指的方向就是螺线管内部磁感线的方向。
2.左手定则
(1)运动电荷在磁场中的受力方向:摊平左手,使拇指与四指成垂直状,让磁感线垂直穿进掌心,四指指向正电荷的运动方向(或负电荷运动的反方向),则拇指所指的方向就是电荷的受力方向。
(2)判断通电直导体的受力方向:摊平左手,拇指与四指成垂直状,让磁感线垂直穿进掌心,四指指向电流方向,则拇指所指的方向就是通电导体的受力方向。
3.右手定则
判断直导体切割磁感线产生的感应电动势的方向:摊平右手,拇指与四指成垂直状,让磁感线垂直穿进掌心,大拇指指向导体运动方向,则四指所指的方向就是感应电动势的方向。
二、学生易出现的三类问题
一是左、右手定则会出现混淆,该用左手时用了右手,该用右手时却用了左手。
二是拇指和四指所代表的矢量容易混淆。
三是当用左手定则时遇到电荷运动方向(或电流方向)与磁感线不垂直时,以及用右手定则遇到导体运动方向与磁感线不垂直时难以判断。因为这要先将电流矢量(或速度矢量)沿与磁感线垂直和平行两个方向分解后才能使用左手定则(或右手定则)。
三、“右手螺旋定则”的唯一性
如果一、二类问题同时出现,其判断结果却是正确的,所以把“左手定则”中拇指和四指所代表的两个矢量对调就成了“新右手定则”,而把“右手定则”中拇指和四指所代表的矢量对调就成了“新左手定则”。如此三大定则就成了两大定则。而学生仍然会有左、右手搞混的情况出现。如果把“左手定则”改为“新右手定则”,情况会好一些,这样就只有“右手螺旋定则”和“右手定则”了,这样至少不会养成伸左手的习惯了,左、右手搞混的概率就会大大减小。
那么如何将“左手定则”与“右手定则”改为“右手螺旋定则”呢?其实很简单,它的理论依据就是矢量的叉乘。即两个矢量的叉乘所得的量若仍然是矢量,那么这三个矢量之间存在叉乘关系。如=×,那么大小的计算公式为A=BCsinα,其中α是、两矢量间小于90°的夹角,而矢量的方向则可用“右手螺旋定则”来判定。即“伸出右手,让拇指与其余四指垂直,四指从第一矢量的方向弯向第二矢量的方向,那么拇指的指向就是第三矢量的方向。”矢量的叉乘不仅解决了矢量的方向判断,而且也解决了大小计算问题。“左手定则”与“右手定则”各自所涉及的三个矢量正是符合矢量的叉乘。原“左手定则”中,运动电荷在磁场中所受的作用力的叉乘公式为=q×,力的大小为F=qvBsinα。载流导体在磁场中所受作用力的叉乘公式为=L×,力的大小为=LIBsinα。力的方向就可用“右手螺旋定则”判定。原“右手定则”中,直导体切割磁感线产生的感应电动势的叉乘公式为=L×,其感应电动势的大小为e=LvBsinα。而且在以上的三个叉乘公式中,磁感应强度都是第二矢量,另一已知矢量或为第一矢量,结果或为需要求得的第三矢量。这样即使两个已知矢量不垂直也丝毫不影响判断,第三类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只是使用“右手螺旋定则”时,第一、第二矢量不能颠倒,或者判断结果就会相反。另外四指弯曲方向要沿两矢量夹角小于180°的方向弯。一个“右手螺旋定则”贯彻电磁学的始终,既减轻了学生的记忆负担又方便了判断。学生判断出错的概率大大降低,但存在的问题是各类考试试卷中有时会出现“左手定则”及“右手定则”的考题。所以老师还要给学生讲解这两个定则。要解决这一困惑,必须在教科书和试题中彻底废止“左手定则”与“右手定则”。
四、小结
唯一的选择范文4
关键词:人 外部审计 审计意见选择行为 博弈
一、引言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这些契约之所以得以达成,是因为这些契约可以通过记录过去企业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进行验证,通过验证,管理层的受托责任得以解除,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也可以据此进行利益分配,财务报表因此也具有了经济后果,编制财务报表是企业管理层即受托者的责任。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存在必然的利益冲突,委托人必然需要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进行鉴证,由此外部审计人得以产生,外部审计人的本质在于促使委托人与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是目前由于审计意见购买行为而造成的审计舞弊现象层出不穷,所以国内外很多学者就审计意见选择行为展开了研究,审计意见选择行为是指委托关系中,人与外部审计人为了自身的利益,通过一定的方式,对低质量的审计意见采取各自选择的行为,通过对外部审计与人之间关于审计意见行为的博弈研究发现,外部审计人之所以会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是因为外部审计人自认为其收益大于其风险,而人之所以会选择购买审计意见,是因为通过对审计意见的购买,可以使他们从被粉饰过的财务报表中获取经济收益,并且该收益要大于舞弊而造成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博弈中,人具有占优策略。
二、国内外关于博弈论在审计研究中的应用
国外博弈论在审计研究中的应用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博弈论最早用于研究审计定价问题。美国加州大学教授琳达迪安妮研究表明,审计业务招标时会发生外部审计虚报低价并导致外部审计失实的审计意见性可能受到损害。博弈论的另外一个应用方向是在传统的委托模型下把外部审计作为企业的监督者进行的研究。博弈论还被用来研究审计报告问题。耶鲁大学的安特尔和内尔巴夫教授构建外部审计和客户之间的谈判博弈模型分析外部审计的工作努力程度和审计报告决策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发现外部审计人倾向于与人合作而不是独立、谨慎的发表审计意见,进一步研究他们发现,在额外审计成本很高和客户有能力替换外部审计时尤其明显。
美国经济学家首次引入经典的“囚徒困境”围绕客户购买审计意见进行了研究,他发现:假如两个外部审计师对两个客户进行审计,每个客户都要求外部审计同意其不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并威胁如果不同意就更换审计师,如果两个外部审计师都不同意,那么客户只能采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两个外部审计师也能获取最大的支付,然而对于两个外部审计师“同意”却是占优策略,结果每个审计师都选择了同意。
西方学者大多是通过复杂的模型和大量的数据模型及概率运算来研究审计博弈,而且他们一般都选择了完全信息下的静态博弈模型对审计意见选择行为进行研究,本文试图构建动态的博弈模型对审计意见选择行为的因素进行研究,因为在审计师审计人编制的财务报表时,人已经就是否采取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第一次选择,而且此时他也知道外部审计人在面对他的行为时所作出的反应,所以这是典型的具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
三、博弈模型的构建
(一)基本假设。(1)人与外部审计人均为理性的经纪人,追求自身收益函数的最大化且风险中立,收益函数等价于货币收益。(2)面对人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外部审计人完全有能力检查出来。(3)外部审计人的选聘由人决定。(4)外部审计人在审计中履行全部必要的审计程序。
(二)模型的参数设置。Rm表示人的正常收益,Ra表示外部审计人的正常收益,Rm1表示人通过虚假信息获取的额外收益,Ra2表示外部审计人与人合谋可以获取的额外收益,Um表示被解聘和因公司存在破产而被解雇造成的损失,Ua表示外部审计人的诚信损失的无形损失,Fa表示人作假被发现的损失,x表示外部审计人能发现人舞弊的概率,根据前提假设可知该值为1,y表示人与审计人合谋被政府监管机构发现的概率,W表示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而审计人拒绝其利益购买而对审计人的惩罚,同时也代表审计人接受购买的机会成本。
(三)模型的建立。博弈模型包括参与人、行动顺序及行动空间。(1)参与人的集合:设N={1,2},其中参与人1表示外部审计人,参与人2表示人。(2)参与人的顺序:人先动,外部审计人后行动。(3)完全信息,人在做出自己选择的同时知道外部审计人面对自己的选择而做出的选择,人也是如此,即假设双方的信息是完全的。(4)参与人的行动空间:审计人不存在审计技术问题,审计人员完全有能力找出人的作弊行为,选择真实与否只在于审计人的行为。因此行动空间分为两步:第一步: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提供失实的财务报告}。第二步:外部审计人={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报告}。
人与外部审计人的博弈可以用下表表示。表中m代表的是人做出选择时所获得的收益函数,a代表的是外部审计人做出选择时所获得的收益函数,其中R代表人选择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F代表人选择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U代表外部审计人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D代表审计人出具失实的审计报告。
接下来,我们可以用博弈论中的逆向归纳法来求解上表中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平衡。逆向归纳法指的是从最后一个子博弈中往前推,本文用的是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模型,所以第一个最初选择的是人,然后是外部审计人,采用逆向归纳法要求我们首先分析外部审计人。
如果在人给定信息的情况下,首先,人选择的是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那么外部审计人所作出的选择应该是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因为此时他获得效用函数为Ra,一定大于Ra-W。其次,如果人给出的信息是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外部审计人的选择是:(1)当Ra-W>Ra+Ra1-Ua×y-Fa×y,即Ua×y+Fa×y>W+Ra1,此时因为外部审计人出具失实的审计报告所带来的损失大于收益,所以外部审计人会选择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当然此时他也会受到人报复性惩罚W。(2)当Ra-W
最后我们再看人的选择,人面对两个选择,选择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和失实的财务报告,因为信息的完全性假设,人知道,当他选择出具真实的财务报告时,外部审计人会选择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此时人的收益函数为Rm。当他选择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时,若Ua×y+Fa×y>W+Ra1,外部审计人会选择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此时人的收益函数将会是Rm-Um-Fm,若Ua×y+Fa×y
根据以上描述,当Ua×y+Fa×y>W+Ra1成立时,因为Rm>Rm-Um-Fm,即人在选择出具真实的财务报告时,将会获得较大的效用。此时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平衡是(出具真实的财务报告,出具真实的审计意见行为)。同理,当Ua×y+Fa×y
综上所述,当Ra-W
三、模型分析
从人的角度看,当Ra1-Rm1-(Um+Fm)×y>0时,人就会选择编制虚假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意见选择的行为,Ra1-Rm1是人获得的净收益,(Um+Fm)×y是人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可能被查出所应该承担的惩罚,当这种惩罚超过其获得的收益时,他就可能不会选择行为,但是目前在我国,经理人市场还不是很健全,现有的惩罚还不够,而且我国目前的委托关系下的经理人制度还不是很成熟,因为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大多是国有转制的,其经理人大多是国家直接任免,所以现实中的(Um+Fm)×y很小,而Rm1反而比较大,因为如果人保持较好的底线数字,经理人会获得更多的奖金、激励,还会获得因规模扩大而得到的控制权。更重要的是,我国股份公司上市或者增发新股进行筹资,业绩需要达到一定的指标,有研究表明,当国家把增发新股的净收益率指标定在10%时,其分布应该以10%呈正态分布,然而事实是,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净收益率都在10%的点达到高峰。这表明为了达到上市或增发新股,经理人都会存在盈余管理进而出现审计意见选择行为。
对于外部审计人来说,若人选择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外部审计人肯定会选择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此时他将会获得最大的效用。但是如果人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外部审计人会在惩罚与额外收益之间进行权衡,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严重,外部审计人的选择权在人手中,这样一来,人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所以对外部审计人来说,在外部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时,一旦外部审计选择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即不与人合谋,外部审计人将会受到人的惩罚,再加上目前我国审计人市场比较活跃,即审计人市场属于买方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审计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客户,往往会选择与人合谋。加之目前我国关于规范审计人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对审计舞弊行为的惩罚也仅仅停留在民事惩罚的层面上,力度不够。一旦出现审计舞弊的行为,关于具体的责任问题也很不明确。所以在我国外部审计人的选择行为很常见。
四、结论
在人选择审计意见行为的形势下,要提高外部审计人不出现审计意见选择的行为即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必须使Ra1+W>(Ua+Fa)×y的概率增大,最主要的是要改变目前上市公司关于外部审计人的选聘制度,规范上市公司的管理制度,增加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作用。同时也要完善外部审计人审计规范,增加对外部审计舞弊的惩罚。本文的局限性在于,本文的博弈模型是建立在完全信息下,而大多情况下,外部审计人与人之间的信息往往不对称,尤其是人在选择盈余管理时,外部审计很难发现,由此本文认为审计人完全有能力性也是不成立的。X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二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唯一的选择范文5
关键词:叙事技巧 视角 抒情手法 一唱三叹
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通过叙述一件日常小事,“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我站在路口久久伫立”,最后“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形象晓畅地揭示出人生面临抉择时所遭遇的无法化解、具有形而上意义的两难困境。不作出选择,人生未来的路就无法展开;而一旦作出选择,则意味着另外千万种人生的可能将同时失去。再者,也许就因为那作出选择时短暂而又神秘莫测的一秒,“我”漫长的一生就会随之而被注定。因此,只要有选择,必然有惆怅、伤感、失落,甚至会有悔恨。当我们越是持久地吟诵这首诗,就会越发体会到一种无法消散的忧郁,也越是会陷入这种情绪之中而仿佛无法自拔。然而,纵观全诗,语言朴实自然,不事雕琢。若仅从文体学遣词造句的角度去分析,似乎不能揭示这首诗经久不衰、魅力无穷的秘密。笔者以为,不妨从叙事学的角度进行解读,也期借此得以一窥弗罗斯特这个“桂冠诗人”的天才。
有必要先整体梳理一下诗歌的四个诗节。第一小节,“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站在路口久久徘徊、犹豫;第二小节,最后,“我”选择了“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的那一条路;第三小节,作出选择后,“我”开始安慰自己说“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可其实“我”早已明白“恐怕我再难回返”;第四小节,遥想很多年后,“我”又将忆起那片“黄色的树林”、那条“未选择的路”。
粗看起来,本诗采用的是简单的顺叙,一个单向度的线性叙述时序,即从诗篇开头的“现在”到第四节的“多少年后”。实则,非也。解读本诗的关键之一在于第三小节中第一诗行“那天清晨落叶满地”的“那天”二字。可以说,对此的忽略会直接造成对诗中“追叙往事”这个反向时间向度的忽略,进而对诗人高超的叙事技巧(同时也是抒情技巧)视而不见。实际上,诗的前三个小节是作为主人公的第一人称“我”在追叙往事。在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采用的视角一般有两种:诗的第三小节将“我”作为叙述者从自己目前的角度来观察往事的回顾性视角,和第一、二两个小节将“我”作为人物正在经历事件时的体验性视角。据此,也可至少区分开同是作为主人公的叙述之“我”与经验之“我”。两种视角的不同在于:前者具有“过时性”,是常规视角;后者具有“现时性”,是非常规视角,是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的一种修辞技巧,往往只在局部使用。
一、经验之“我”:体验性视角
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诗歌一半的诗节,也就是前两个小节都是体验性视角。英国著名哲学家休谟说:“记忆和想象这两种官能可以摹仿或摹拟感官的知觉,但是它们从来不能完全达到原来感觉的那种强力同活力。”他甚至认为,即使是“最活跃的思想”也比不上“最钝暗的感觉”[1]。诗人如此大篇幅地运用体验性视角,自是为了充分发挥它的“现时性”优点,让故事情节更加鲜活生动,使诗歌的情感表达更加强烈有力。
一般而言,以回忆往事作为主要内容的文章都会用一个引子开始回顾叙述,例如“我又想起……”“还记得……”之类的语句。显然,本诗并没有类似的引子,没有给读者“这已是往事”等类似的观念。我们读者与诗中故事也就不会有间阻感,很自然地会被主人公“我”所“同化”,从而更直接地进入到“我”的内心世界。我们随着“我”的“可惜”而“可惜”,跟着“我”的“伫立”而“伫立”。当“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我们仿佛也在心里踮起脚尖;当“我”说,选择的那一条小路“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我们心中也不禁为之隐隐担忧。
然而,经验之“我”的视角是有限视角,具有局限性。对于正在经历的事件,读者不能得到比“我”更多的信息,也看不到超出“我”视野之外的事物。因此,读完第一小节后便会产生一连串的疑问——“我”最终作出决定了没有,到底“我”选择的是哪一条路呢,究竟这条路上又有什么样的沿途风景呢?这一连串的不解,紧紧地抓住了我们的心,继而有想要接着读下去的冲动。到了第二诗节,这些谜团逐一被揭晓,“我”最终选择了另一条“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的小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更诱人,更美丽”。可究竟“我”的选择意味着什么,是从此走上康庄大道,还是误入迷途,未选择的另一条路又是怎样的呢?“我”不知道,我们读者也不知道。当我们循着“我”的目光向那一条小路望去,“丛林深处”也就成了视野的尽头,也就只好同“我”一样把诸多揣测与好奇全都留在了心底。在这里,体验性视角的局限性反倒成了优点,不断地制造悬念抓住读者的心,不断地强化“我”对已选择的路的怀疑和对未选择的路的牵挂。
二、叙述之“我”:回顾性视角
也许,读者会说“我”如此地怀疑与牵挂,只不过是因为当局者迷。但是,当“我”已踏上那条选择的路后,再以一种回顾性视角来观察往事,情形又是如何呢?接着读第三诗节。此刻,“我”想起“那天清晨”的“落叶满地”,恰似“我”那时纷乱的心。尽管“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不会有人知道“我”曾面临的艰难抉择,更不会有人理解“我”站在岔路口时内心的无助与纠结。可现在“我”想起自己说过的那句“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不由得哑然失笑。“路径延绵无尽头”,前路依然茫茫,谁又知是否还能再回返呢?若当初选的是另一条路,“我”的人生应该是大不一样吧!关于往事,似乎并不像普希金说的那样,“一切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念”。现在,“我”却愈发为未来前路的不可预料而焦虑、担忧。
与体验性视角不同,本节诗采用的回顾性视角是一种“外视角”[2],是作为叙述者的“我”从自己目前的角度来观察往事。既然叙述之“我”处于往事之外,由时空距离产生的心理距离理当起到了稀释情感的作用。但不论是“内视角”,还是“外视角”,“我”从中流露出的迷惘、惆怅之情都是一如既往,始终无法摆脱。由此可以想见,当初“我”身处事件之中时情感振荡的程度。同时,也在与前两小节的“内视角”相互比照下,很好地诠释了诗歌的哲学母题:人生面临抉择时遭遇的两难困境是无法索解的,迷惘、惆怅是宿命。毕竟人无再少年,路无重返时!
三、未来之“我”:展望性视角
紧接上一小节“恐怕我再难回返”一句,诗人在第四小节将叙述的时间向度由指向过去转为指向未来——“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这两句诗与前三个小节“我”满心的焦虑不安一脉相承,仍极力渲染一种不确定性:“也许”会在将来把往事忆起,又“也许”不会吧;这“多少年后”,又是多久呢?许是一年、十年,又或许是二十年?“我”无从得知;设若将来的某一年,某一天,“我”扼腕将往事回顾,又该会是在哪个地方呢?是鲜花丛生,还是荆棘遍布的地方?人生世相尚且本就如梦似幻,命运又岂可捉摸!惟有“轻声叹息”而已。这一声叹息并没有让人撕心裂肺的力量,但却透着深深的无奈与悲凉。两句诗字缝间所蕴藏的极其浓郁的抒情意味,可以说是本诗抒情的顶点。然而,接下来诗句的语词则走向了另一极端。“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在这里,诗人的笔调不再如描绘“黄色的树林”时那般鲜活、饱满,不再有“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时的挣扎与纠结,而是突然变成了冷峻、僵硬得似乎完全剔除了任何情绪的纯客观叙述。当我们读到“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仿佛滚烫的铁水被一下子浇铸进模具,然后冒出一股青烟。
另外,诗人在这一小节中运用的是即使在西方经典小说中都比较少见的预叙。预叙是指事件还没有发生,叙述者就预先叙述事件及其发生过程。例如,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开头: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3]托多罗夫认为,类似的关于主人公命运的提前叙述具有宿命论色彩。[4]因为对事件的提前叙述会让读者觉得,无论故事如何发展,其结局在很早以前就已经被注定。主观情绪的不确定性与事实陈述的确定性之间的巨大反差,带来的戏剧性效果,再一次凸显出“我”面临抉择的摇摆不定、面临命运的神秘难测时无可奈何的伤感惆怅之情。
通过从体验性视角、回顾性视角到展望性视角的有序转换,不断给出新的事件信息,从而给读者以故事正按照单向度的线性时间在不断向前发展的“错觉”,使得全诗各小节浑然一体。布鲁克斯认为,诗歌不是“一个容器,一个美丽的外壳”里面装满一堆意象,而该是一个各部分有机统一的结构整体[5]。为了使诗歌结构更加紧密、完整,诗人还将事件的时间这个要素藏了起来,似乎有意让读者猜谜。“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什么季节的树林是“黄色的”?秋天。诚然,这样的推断显得草率。但在诗的第三小节开头又抒写道:“那天清晨落叶满地”。哪个季节会“落叶满地”?回答同样是——秋天。再加上“那天清晨”一语,便可明确故事发生的时间是“一个秋天的清晨”。如此一来,两句诗就隐秘地形成了一个前后呼应的关系。另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其实诗的前三个小节已经叙述整个故事的主要情节,而末节中“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可看作是对整个故事情节简要地重复叙述,即对前三小节的重复叙述。二者之间就产生了具有整体性意义的呼应关系,进而有效地弥补了因叙述省略(从第三小节的“现在”一下子跳到末节的“多少年后”)可能会带来的诗歌结构上的分裂。
诗人选择了一个巧妙的叙述时间为立足点,在两个时间向度上,先后运用三种叙述视角,把故事层层推迭,将惆怅之情反复吟唱,余音绕梁,经久不绝。
注释:
[1][英]休谟著,关文运译:《人类理解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9页。
[2]申丹,王丽亚:《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95页。
[3][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海口:南海出版公司,2011年版,第1页。
[4][法]托多罗夫著,侯应花译:《散文诗学:叙事研究论文选》,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11年版,第65页。
唯一的选择范文6
一个医院建设项目的成败,原因固然不一,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水平和工作质量对其影响很大,已为多数项目业主所认识。如何成功地选择到理想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并使其尽心尽力地为建设单位服务已成为项目业主普遍关注并正在探索的一个新问题。文章就医院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选择进行了要点分析,并对监理机构工作质效的监督管理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医院?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选择?管理
Abstract
Despite many reasons lead to the success or failure of a hospital construction, the qualification, standards and efficiency of a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and its engineers are fatal, and this is aware by most project owners. How to select an ideal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and engineer and make them dedicate to the project is a new issue for the project owners.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selection of a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and discusses the management approaches on the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Keywords
Hospital?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elect
Management
doi:10.3969/j.issn.1671-9174.2012.08.006
工程建设监理制已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共同成为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四项基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并对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程序、依据和范围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建设监理已进入了依法从业的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或援助资金的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必须进行招标投标。此举无疑将推动工程建设监理制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个医院建设项目的成败,原因固然不一,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水平和工作质量对其影响很大,已为多数项目业主所认识。如何成功地选择到理想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并使其尽心尽力的为建设单位服务已成为项目业主普遍关注并正在探索的一个新问题。
一、医院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选择
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二是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确定监理单位。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比较普遍的形式,所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业主一般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在此仅对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谈几点建议。
(一)完善的监理招标文件是招标成功的前提
监理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者说明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有关招标的要求,据此引导投标者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监理招标文件主要应包括:投标须知(工程项目综合概况等);拟委托的监理服务范围、拟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监理深度要求及应达到的监理效果;业主可提供的人员和现场办公条件;监理大纲的编制内容和要求;监理酬金的计取方式;选择和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及标准;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评标的时间、地点;合同条件;其它有关事项等。
招标文件除应当力求完善外,还应注意根据拟委托监理项目的具体特点对投标者所提出的要求应合理恰当,使投标单位能够接受并能真正实现,若对投标者提出的要求过高,让投标者很难接受,即使有些投标者为了获得监理业务,对于要求过高的招标文件也勉强答应而中标,但实施时却很难兑现,从而导致监理招标工作的失败,最终受损的仍然是业主。
(二)科学的评审标准是确保监理招标成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