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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制度范文1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工业等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各地方政府为了一己私利,通过各种手段,占用耕地变卖土地。从长远来看,对土地的科学合理保护关乎着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关系着整个民族的发展与生存,加强土地管理,完善土地执法制度,切实履行科学发展观,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土地监察制度实行意义与作用,探讨土地监察制度下的土地管理新模式,为我国有关部门在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模式改革方面的创新提供借鉴。
一、 土地监察制度实行意义与作用
我国在实行土地监察制度之前,实行的是多元化土地管理制度,这种多元化的土地管理制度由于存在着标准不一以及监督系统繁琐的问题,使得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种矛盾以及问题,土地监督以及无所适从,一旦出现问题,各个部门以及负责人都相互推诿,甚至找不到责任主体,无法充分的发挥出其在土地监督中的作用。土地监察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实现了土地监督管理的一元化,不仅仅提高了我国有关部门的行政效率,而且还避免了资源配置浪费,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土地监察制度的实施,还进一步保证了土地监察部门的独立性。土地监察部门的独立性增强,以便有效履行职责,避免外界因素的干扰。具体而言就是土地督察部门脱离与地方的关系,直接隶属于中央,组织人事直接由中央任命,经费直接由中央预拨。同时土地督察只对国务院负责,独立于中央各部委。总之,土地监察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以及土地管理效率有着极为现实的重大意义。
二、 土地监察制度下的土地管理新模式
1、“政府自我克制”模式
“政府自我克制”模式实行的前提是,政府必须要具有全能的职责,换句话说,政府必须要同时将土地的管理权以及土地的行使权都进行统一管理,将这两项权利集中到政府的同一部门,避免出现两项权利的分离。“政府自我克制”模式实行过程中,当地政府需要做好与中央政府的协调与沟通,政府的所有行为都必须要是公益性的,以农民的利益为政府土地管理的根本出发点,从而使得政府成为农民的最佳守护者。“政府自我克制”模式的实施效果,关键是要看政府本身在土地管理方面的克制效果。中央通过各种行政手段,对于下级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进行约束与监督,对于土地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压制,进而保护当地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益。但是,下级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的土地管理实施力度,则直接关系到中央政策是否贯彻彻底,是否取得良好的土地管理效果。但是,从目前的土地管理状况来看,政府仍然是最大的土地违法者,是危害农民土地利益的罪魁祸首。因此,“政府自我克制”模式的提出,其根本目的则是约束政府土地行为,保障农民土地使用利益。
2、“中央一地方一民权”土地管理模式
“政府自我克制”模式的提出,其关键点在于对于政府的土地管理行为进行制约与约束,但是仅仅依靠政府自身的努力,是很难实现我国土地管理的高效化的。土地监察制度的提出,便是对于“政府自我克制”模式的巨大补充,通过实行“中央一地方一民权”土地监督管理模式,实现我国土地管理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中央一地方一民权”土地管理模式的出发点,不仅仅是要依靠政府的力量,而是要将涉及到土地的各方面的利益全部的调动起来,充分的发挥民众以及各基层单位的力量,使得民众尽可能的参与到我国土地管理与监督当中,尤其是对于当前日益严重的“圈地”、“占地”、等行为进行监督与举报,使得“中央一地方一民权”土地管理模式充分的发挥出功能与作用。另一方面,可以设置民间土地监督机构,民间土地监督机构尽管不能从根本上对于我国土地问题进行解决,但是它也是一种民权的表达形式,在土地违法行为监督中还是具有着一定的影响的。当然,如果从根本上杜绝政府的土地违法行为,关键点还是在于政府要规定出财产所有制度,明确出土地的农民所有权,从立法上对于土地制度进行确定。政府通过立法,在法律上承认农民对于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可以使得农民更加积极的参与到对于土地的使用以及管理过程中。同时,政府给予农民适当的补助,加强市场调节,实现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3、督察机构以及公众土地监督
提高土地监察制度下的土地管理效率,除了要创新土地管理模式之外,还需要做好土地监察部门的自我监督。土地监察部门的自我监督包括以下两大部分:第一,土地监察局相互监督。我国不同地区土地市场程度不同,各个地区的政土地管理行为以及效率也是不同,因此,各地区土地监察局的土地监察管理以及各土地监察局之间的相互监督也是不尽相同。为此,各土地监察局在实际的土地监督工作中,不仅仅要做好土地监督经验的交流,而且还需要做好工作绩效的考核,这样才更加有利于我国土地监督工作的科学、高效、顺利开展。第二,土地管理部门制约监督。我国的土地管理部门主要是分为中央部门以及各地方部门,在实际的土地利益收益分配过程中,中央部门以及各地方部门在土地管理收益中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因此,做好中央部门以及各地方部门的土地相互监督意义重大。中央政府需要对于基层政府的土地管理权限进行确定,检查地方政府土地管理的合理科学与否。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土地管理实际情况,上报中央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中央对于土地管理政策的制定,对于实施过程以及结果进行合理监督。另一方面,公众同样参与到土地管理与监督过程中。随着网络的普及以及公众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加上公众对土地与自身利益认识程度的提高,公众通过各种舆论手段对土地市场及政府土地管理工作给予了相当大的关注,对土地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从而保障土地督察力度与进度。
总结:
综上所述,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在土地管理方面走出了关键的一步,对现有监管制度进行了完善,同时强化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其中的不足,需加快改革力度,转变政府职能。我国在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模式改革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的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落实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深入研究当前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问题,创新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策略是,是今后我国有关部门在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模式改革方面的课题与方向。
参考文献:
[1]仁,鞠成伟.论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模式改革[J].行政法学研究,2007,02:96-101.
[2]刘冰,李颖捷.论土地督察制度与土地管理模式改革[J].现代测绘,2013,03:48-49.
[3]杨旋.我国现行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09.38-49.
[4]陆路.我国土地督察制度实施的绩效评价与分析[A]..生态文明中的土地问题研究,2008:08.45-79.
督察制度范文2
一、XX县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基本情况
XX县公安督察部门牢固树立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为民的理念,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督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查纠并举、注重预防的理念,把最大限度地增加执法服务中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服务中不和谐因素,着力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公安督察工作的根本目的。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制度规定,指导和约束警务行为,尽可能减少不规范的人为因素,着力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执法环境;针对程序违法、责任缺位、人情干扰、利益诱惑等影响严格、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严格依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
二、XX县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妨碍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
部分人认为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有纪检、监察、法制、政工等部门管辖,实施公安督察工作纯属多余;领导重视不够,造成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工作无人抓,公安督察工作难以开展;一线民警,缺乏对公安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错误理解公安督察是对个人行为的苛刻约束,不支持、不配合、产生厌倦抵触情绪;以上情况的存在妨碍了公安督察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
2、公安督察部门警力不足、任务繁重,公安督察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公安督察部门警力不足,面对重大活动的秩序维护情况、治安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公民报警求助和控申情况等繁重督察任务,心有余,力不足,只能局限于办公室坐阵指挥,无法把督察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公安督察部门装备和经费不足,不能维持正常的工作开支,不能保证督察工作正常运转,增加了公安督察工作的难度。
3、公安督察部门自身存在不足,难以开展公安督察工作
公安督察部门很少的人员配备与越来越繁重的任务和严峻的形势不相适应,公安督察人员的督察手段与越来越艰巨的任务不相适应,这些自身存在的不足,制约了公安督察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公安督察部门主要对执法活动进行现场和事中监督,缺乏事前监督,事后监督结果运用不充分,这些也影响了公安督察工作的效能与效果。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要解决公安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增强执法监督的效能与效果,关键是要建立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用机制保证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用机制提高执法监督工作的效能,用机制增强执法监督工作的效果。
1、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公安督察的服务保障作用
设立公安督察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公安督察的职责是监督,作用是保障。要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公安督察队伍,发挥公安督察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公安督察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按照公安部警务督察局提出的三懂五会要求和岗位能力标准,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抓好公安督察技能训练,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更加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公安督察工作的能力需要。
二是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公安督察部门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进一步增强团队意识,维护集体荣誉,大力营造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讲正气的浓厚氛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加强相互沟通,注意工作方法,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更好地完成各项公安督察任务,充分发挥公安督察的服务保障作用。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公安督察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公安督察的业务工作规范、内部管理规范、言行举止规范以及与工作相配套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与程序规定,努力以制度保障公安督察工作规范运行。公安督察部门要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廉洁自律;要坚定理想信念,忠于职业操守,精心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做到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树立忠诚进取、廉洁和谐的公安督察新形象,真正使公安督察工作成为领导信任、民警欢迎、群众满意的工作。
四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公安督察部门要给每个督察民警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考核。要通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推动每个督察民警高质量地完成公安督察任务。公安督察工作要进行季度绩效考评,确保考评结果公正、准确,切实起到以考促战、推进工作的目的。
2、创新公安督察方式,全力推进公安督察工作深入发展
督察制度范文3
(2019年度)
我中队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督察工作在区执法局的指导下,认真按照督察考核要求,紧紧围绕提高执法有效性和文明执法水平为目标,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加强执法督察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为圆满地完成今年督察工作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制定2019年度执法督察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中队高度重视督察工作,确定全年的督察工作重点,明确全体队员都是督察人员,做到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同时,采取专职督察和兼职督察相结合的办法,从而保障和促进了执法督察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提高认识,注重宣传
严格执法,进一步提升城管形象,实现争创一流的城管执法队伍为目标,始终把执法督察工作看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是否贪污执法、文明执法,能否提高城管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次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全体职工统一思想和认识,转变执法观念,认真履职到位,文明执法。今年九里中队将对全体人员每月进行二次集中培训,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员的综合执法水平的政治思想素质,采取感化式管理的方式开展工作。邀请市民群众行风监督员参加中队组织的执法活动,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增添相应措施。通过上述宣传教育活动,使执法人员提高了认识,树立了文明执法的理念,成为文明执法工作者。
三、严格督察,注重实效
在队伍督察方面,一是高度重视对中队内部人员的监督。“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对每次重大活动,督察工作人员监督到位,对不按要求着装、不按程序执法的个别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适当扣发其绩效奖;二是特别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重点督察,努力提升城管形象,对是否按要求着装、是否按执法程序执法,是否存在不作为现象,不否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以通报的方式进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底目标考核中;三是重视对队伍的规范化建设,要求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上岗必须按要求着制服,必须佩带执法证,执法时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背、挽背、揽腰。禁止执法时吸烟,禁止酒后上岗。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执法时不准看书报、不准逛商店、不准串岗、离岗、坐岗。对违反规定的队员除点名批评外,还扣发其部分绩效奖。
督察制度范文4
第二条 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
第三条 督查督办包括以下事项。
1、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2、上级招商部门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本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4、重大工作部署、安排落实执行情况;
5、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6、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第四条 督查督办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和科室责任制,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科室具体实施和落实。
督查督办事项涉及多个科室或多人承办的,按科室职能各自负责办理,并由牵头分管负责人综合协调,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告督查督办部门。
第五条 所有督查督办事项,凡明确规定是时限的,应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办理;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间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原因及办理进展情况。
第六条 督查督办事项按以下程序办理。
1、领导批示。局办公室对需列入督查督办的工作,报局领导审阅后,按领导批示转发给承办科室;
督察制度范文5
编号:QM-28 版本:00
制订部门:质量管理部
颁发部门:行政部
执行日期:
制订人:
日 期:
审核人:
日 期:
批准人:
日 期:
分 发 部 门
质量管理部、销售部、仓储部、售后服务部、行政部
1 制定目的:
年度自查是通过对企业质量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价,证实质量管理运行的充分性、适宜性及有效性,以满足质量过程控制的要求,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合同和客户的要求。
2 制定依据: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部评审及上报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年度自查。
4 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
各岗位人员配合进行检查和评价。
企业负责人负责对自查结果形成自查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按药监要求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上报。
5 内容:
5.1 自查范围
自查范围包括管理制度审核、产品质量审核、服务质量审核等。
5.2 内审周期:
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每年度进行一次自查,由企业负责人主持。并于每年年底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5.3内审时间:
质量管理人确定每年的自查时间,并于自查前半个月通知到公司各个部门负责人,要求各个负责人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要求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准备好检查准备。
5.4检查人员:
质量管理人根据公司人员情况确定两名检查员,两名检查员需要来至不同的部门,检查员不能检查自己的部门的工作。
5.5检查表的制作:
质量管理人给检查人员分配检查部门和相应部门的《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表》制作任务,由质量管理人进行审核。
5.6自查过程
5.6.1 召开首次会议,布置自查有关事项,宣布检查的纪律和安排。
5.6.2 检查员按照事先安排好的检查顺序和《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写进《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表》中。
5.6.3 召开末次会议,质量管理人汇总《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表》,并对整个检查结果进行汇报,对不符合的项目进行总结,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5.6.4 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表》不符合的记录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包括:不符合描述、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信息。
5.6.5 整改完成后,(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时)由质量管理人整理《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表》交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7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
5.7.1质量管理自查完成后,将自查情况按照岗位进行分类统计,算出各岗位执行情况的合格率。
5.7.2按照下表合格率情况执行
合格率
评价
处理方式
≥90%
优秀
由企业负责人给予年终奖励
80%-89%
优良
由企业负责人给予适当奖励
60%-80%
一般
需要进行再度培训
60%以下
不合格
需要再度培训后对执行情况再次检查,不符合要求时换岗或者辞退
6相关文件和记录
督察制度范文6
一、目标任务
按照我委关于开展“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文明出行蔚然成风,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大幅提高,实现‘永新、永亮’”的总体目标,采取每周督导和不定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察工作力度,确保定点包岗志愿服务的各项任务部署落实到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督察工作的领导,委成立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三、督察对象
参加全市七个主要交通路口志愿服务行动的全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
四、督察内容及重点
1.委机关、委属各单位开展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的计划安排情况;
2.委机关、委属各单位志愿者上岗考勤的情况;
3.志愿者上岗履责的情况。
五、督察方法
督察工作采取委值班领导巡查督导与监察室每周查岗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结果运用和问责追究
委纪委、监察室将结合督察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督察工作,并建立问责台账,严格按照《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管字号)实行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委通报,并对当事人、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予以责任追究,问责情况在全委通报。
七、相关要求
1.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单位要结合“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人员上岗的考勤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