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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损失准备范文1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就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做成部分,对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是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流转形式,具有重要的地位。首先,商业银行主要是依靠发放贷款获得的利息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是衡量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其次,由于对外发放贷款是一项高风险性的业务,一旦贷款业务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长短期经营,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切实完善我国的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会计政策。
一、我国的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会计的发展过程
(一)上世纪80年代至上世纪末,初步发展阶段
当时我国还处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接轨的时期,市场经济的发展才刚刚起步,我国的银行并没有对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作出明确的规范。后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逐渐演变为一个核心的机构,这就要求商业银行需要一个衡量资产价值的标准,来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条例,首次提出了在专业银行设立呆账准备金的规定。在1988年财政部《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暂行规定》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标准的初步形成。此后,1998年财政部又了《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账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指出:“呆账准备金由按年初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改按本年末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
(二)2001至2005年,转型阶段
2001年国家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我国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同年11月,财政部又下发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又进一步完善了对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规定,尤其是重点强调了谨慎性原则在计提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起到的重要作用;此外,还明确规定了贷款损失准备金是由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组成的。2002年的《银行贷款准备计提指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中“贷款损失准备”正式出现。这一阶段是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发展的重要转型阶段,《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银行贷款准备计提指引》的颁布使得我国的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得到规范,更符合时展的要求。尤其是《银行贷款准备计提指引》提出的“贷款五级分类法”,降低了银行对外发放贷款的风险,体现了谨慎性的原则。
(三)2006年以后,逐步完善阶段
自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之后的2007年起,各商业银行就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问题做出了更加全面完整的规定,对金融资产转移、金融工具披露等问题做出了解释;提出了将“未来现金流量”、“实际利率”作为未来现金流量的核心,使我国的会计准则不断完善,会计计提的方法也更合理,在各方面逐渐实现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二、对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会计分析
前面我们提到商业银行是重要的金融机构,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在所有的商业银行中,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重是最大的,占据了主要的地位。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行的发展起步晚,不仅在数量上没有优势,更在质量上与发达国家有着很大的差距,尤其是我国的上市银行寥寥无几。银行很难通过一些方式来获得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数据信息,所以在某种程度上,银行要将这些数据信息进行研究是很难实现的。为了我国的商业银行在计提内容等面的不同和相同之处,下面我国就将几大主要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的计提内容进行比较,了解并分析各大主要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会计。
(一)各银行的计提内容比较分析
1.在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上。工商银行主要采取的是单项及组合评估划分具体标准的方式;建设银行采取的主要方法是组合评估具体方法;而对于单项评估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方式则很少被各大银行使用。
2.在关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金额上。五大商业银行在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披露内容上,都具有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变动情况、贷款损失准备金按评估方式来划分计提结果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这三项。对于贷款拨备比率和贷款迁徙率,贷款的五级分类方法五大银行在计提内容上都有提到;而关于不良贷款结构的问题上,只有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没有涉及。
从上述统计可以看出,各大商业银行对贷款损失准备金、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和贷款的五级分类方法等方面都有一个相对比较完善的披露内容,对资料的使用者了解各大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情况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是,除此之外,由于信息披露发展的不完善,也存在一些与《企业会计准则》不相适应不规范问题,对此,要加强对各大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的透明力度。
(二)各大商业银行在计提方法上的比较分析
1.农业银行的计提方法。农业银行通过组合评估的方法对贷款减值准备进行计提;利用减值测试的方式对单项重大的金融资产进行评估,对于单项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则在组合中采用减值测试的方式。若贷款金额发生减值,就按资产的账面余额同原始实际利率贴现的方式来预计未来的现金流量,并再计入当期的损益。并定期及时对贷款组合的减值进行评估,用以反映贷款组合的现金流量,判断贷款的组合是否有减值的现象发生;当单笔贷款业务不重大的时候,银行的管理层就采用组合的方式,以相似于资产的历史损失为基础来组合未来的现金流量。实行贷款五级分类法,被看作是已减值贷款的又次级、可疑和损失类。对贷款减值的主要评估因素包括: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贷款项目盈利能力、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等等。
2.建设银行的计提方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与农业银行不同的是,它采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方式。如果资产金额出现减值,就将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按该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后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短期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量与现值的差距相差不大,在确定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时候则不进行折现。其次,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尤其是对采用以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贷款,采用组合的方式来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某类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下降,就确认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采用组合的方式来进行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组合的历史损失经验、基于历史经验和当前的经济、信用环境对目前损失的判断等等。
3.工商银行的计提方法。当贷款发生减值的时候,损失的金额是根据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后的差额来确定的。对贷款减值的评定是通过单项评估与组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时候,既可以采用初始确认的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同时也可以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利率作为折现率。银行根据贷款五级分类法对所有的公司类贷款进行分类,采用单向评估减值的方式是当公司类的贷款出现次级、可疑或损失这三类的时候,并且损失金额的计量是以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按资产原有的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来作为计量依据。贷款减值的考虑因素有:借款人的流动性问题、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贷款的本金或利息是否过期等。
4.中国银行的计提方法。对于金额重大的贷款的计量,中国银行采用的是单独评估的方式;而对于金额不重大的贷款的计量,则采用的是组合评估的方式。用单独评估的方式的贷款,在对其进行未来现金流量的评估师,某些因素的影响要依赖高度判断;采用组合评估的方式的贷款,判断其发生减值损失的依据由:借款人的支付状况是否发生变化等。
从以上对各大银行的计提方式进行比较可以看出,这些银行都采用了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单项评估与组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等作为计提的标准。但是在对定义金额重大的方式上还存在一些差异;单项评估与组合评估的范围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三、结语
我国各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在计提方法等方面基本遵循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是金融业的一大进步,在此基础之上也要加强引导,争取使其朝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涛,李猛.金融工具准则变化对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业务的影响分析[J].金融会计,2010(9):14~18.
贷款损失准备范文2
【关键词】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分类偏离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充分与否不仅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营,而且对宏观经济的运行也有很大的影响。在经济下行期,贷款损失准备的不足将会导致银行资本受到侵蚀,造成资本约束压力加大,加剧商业银行的信贷紧缩行为,从而加剧宏观经济的衰退。本文以绍兴市为例,对基层上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分情况及计提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基本情况
商业银行内部对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方式各不相同,绍兴市3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仅14家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核算和统计反映在分支行。因此,本文以这14家银行为样本进行调查。
账面反映,14家银行6月末贷款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871.2亿元和41.4亿元,分别占全市总量的52.5%和53.5%。2013年上半年,样本银行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13.4亿元,6月末余额为97.1亿元,比年初增加12.8亿元。
(一)拨备计提大幅增加。2013年上半年,样本银行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13.4亿元,同比多计提6.1亿元;6月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2.8亿元,同比多增7.0亿元。随着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暴露,银行拨备计提大幅增加。分季度看,2012年3季度~2013年2季度贷款损失准备季末同比分别增长13.7%、18.8%、22.5%、26.9%和26.2%,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0.3、4.2、8.0、14.8和13.2个百分点。
(二)平均拨备覆盖率高。分区域看,辖内风险企业相对较多的县(市),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增幅均比上年同期有所提高。其中,不良贷款率最高的上虞市,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同比增长79.3%,比上年同期提高57.1个百分点。6月末,全市平均拨备覆盖率为224.9%,比去年同期提高31.5个百分点,其中拨备覆盖率最高的新昌县达1307.0%。
(三)城商行贷款损失准备最充足。分机构看,6月末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同比分别增长38.3%、31.8%、28.2%和19.4%,拨备覆盖率分别为154.3%、161.8%、260.2%和83.1%。城市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最高。
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中存在问题
(一)总分行双重计提标准增加监管难度。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对贷款要求逐笔确认减值证据并计量损失金额,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运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我国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对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分别计提1%、2%、25%、50%、100%的损失准备。目前国内银行一般是在总行层面集中采用国际准则,分支行的会计核算仍采用国内制度,按两种方法所计提的准备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某商业银行总行目前贷款损失准备采取“未来现金流贴现模型(DCF)/迁移模型(MM)准备金+逆周期准备金”的方式计提,该行2013年3月31日业务状况表中,公司贷款准备余额75154万元,个人贷款准备余额15156万元,坏账准备余额381万元,逆周期动态拨备余额53199万元,共计143890万元;而同期该行绍兴分行向监管部门报送的报表中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79997万元,口径的不统一增加了区域金融稳定监管的难度。
(二)贷款分类偏离导致计提不充足。若按比例提取拨备,虽然简单可行,也存在银行贷款分类不准导致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不充足的问题。客观上看,由于五级分类属动态调整分类,“企业偿还能力”核心指标难以把握,贷款分类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加上贷款分类调整往往存在滞后性,导致五级分类不准确;主观上看,个别商业银行存在信贷风险掩盖问题。据对某商业银行绍兴分行现场评估发现,2013年3月末,该行至少8家企业贷款风险分类明显偏离,实际不良贷款金额至少是账面的2.5倍,实际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至少为账面计提额的128.8%。此外,该行省分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规定“对信贷资产进行分类时,应将应计提的准备金率作为分类认定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存在本末倒置的嫌疑,为银行通过贷款分类进行拨备调整提供了可能性。
(三)核算口径不统一影响利润可比性。目前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核算方法上的差异,导致其分支机构利润的口径是不一致的,2013年6月末,绍兴市22家非法人银行中有8家未将由总行统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纳入分支行进行核算,1家仅核算其他资产(如金融衍生产品)损失准备,1家从2013年6月开始核算。拨备核算口径不一,一是导致各银行分支机构每季度向人民银行报送的《本外币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指标没有可比性。以A行绍兴分行为例,2012年1~6月没有反映贷款损失准备,利润总额为拨备前利润,账面利润位居四大行第一,而2013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3亿元,排名就落在B行绍兴分行之后。二是导致分支机构利润虚增。以14家样本银行为例,2013年上半年实现拨备前利润50.7亿元,同比增长0.8%,拨备后利润37.3亿元,同比下降13.3%,拨备后利润增幅比拨备前低出14.1个百分点。若以26.4%(13.4/50.7)的计提比例测算,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2013年上半年月应反映而未反映的资产减值损失为12.3亿元,利润总额虚增20.4%。此外,部分银行通过年底减少拨备计提来增加账面利润。从14家样本银行贷款当季计提情况看,第四季度贷款损失准备增量明显小于前三季度,2010年一季度~2012年四季度,贷款损失准备增量分别为-2.2亿元、-1.8亿元和1.5亿元,而当年季均增量分别为1.4亿元、2.2亿元和3.2亿元。
三、几点建议
(一)明确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标准。一是境内上市银行和未上市银行应当以遵守国内法规为主,但可以在拨备计提方法上吸收国际经验。二是境外上市银行,应当在不违背国内法规的基础上,执行国际准则,或者双轨运行,完整反映不同计提标准下拨备的计提情况。
(二)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执行贷款分类制度。贷款五级分类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清分人员的主观判断,应加强对贷款分类指导和检查,减少风险认定过程中人为的主观随意性。完善贷款分类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人为调节不良贷款等行为的发生。
(三)统一贷款损失准备核算和统计口径。银行各分支机构应按照成本分担原则核算实际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在填报《资产负债表》和《本外币利润季报表》时应当真实反映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体现各银行分支机构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2012:300.
[2]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S],2002.
贷款损失准备范文3
Abstract: The paper aims to exploit an exogenous shock created by the Sovereign Debt Crisis and analyze banks' disclosure responses to this shock. Using a sample of 164 European banks between 2009 and 2011, we examine the between annual report (risk report) disclosure and loan loss provision. It shows that European banks increase the length of the annual report from 2009 to 2011, in particular the risk management section. Meanwhile, banks tend to reduce the loan loss provision in this period. As for the cross-sectional regression, the results imply that the changes in the length of the risk management report is negative correlated with the change of loan loss provision.
关键词: 贷款损失准备;信息披露;欧洲债务危机;欧洲银行
Key words: loan loss provision;information disclosure;European sovereign debt crisis;European banks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5-0008-05
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欧洲债务危机对欧洲的金融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对欧洲银行业这种以信用为经营基础的行业而言。一方面,银行作为债券持有者而遭受直接损失,也可能因为传染相应而间接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市场的不确定性也让投资者对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产生质疑,从而使得投资者寻求获得银行的风险属性等更多财务信息,例如贷款损失准备,甚至要求当前银行提高信息的精确度等。但银行会选择何种方式增加信息披露,会有一定的灵活度。与此同时,银行增加信息披露也是需要承担成本的,那么就会结合其利润以及盈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一方面银行可能会增加年度报告和风险管理部分的披露,同时为了银行的利润考虑不变或者减少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另一方面银行也可能会增加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向外界传递自身良好的风险抵抗能力,而不再增加年报和风险管理部分的披露。
由于欧洲债务危机发展越来越剧烈,影响的范围、领域越来越来广,欧洲的金融市场在此危机中也受到波及,且呈现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从而动荡不已。而欧洲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核心,其受到的冲击自然不言而喻。欧洲债务爆发之前,由于对国家债券具有传统的偏好,欧洲各个银行都持有一定的债券,随着债务风险的发展,不管希腊等国是否真的违约,还是变相违约,都会造成持有债券的欧洲银行的损失。在此情况下,欧洲银行出于各种考虑可能会改变其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率。此外,受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投资者对欧洲金融市场的信心收到了打击,并对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产生质疑,寻求获得银行风险属性等更多的信息。而银行为了打消投资者的顾虑和怀疑,必然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银行的信息披露有所改变等。因此本文以欧洲债务危机为论文的研究背景来研究欧洲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与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分析在此次债务危机爆发前后欧洲贷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欧洲银行信息披露的变动情况,以及银行信息披露变动和贷款损失准备变动之间的相关关系,具有以下意义:
①揭示此次欧洲债务危机对欧洲银行产生的影响,对银行防范类似危机具有长远的意义。
②揭示信息披露变动与贷款损失准备变动的关系,为利益相关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顾客、政府、监管机构等)更充分了解欧洲债务危机下银行的所采取措施的动机。
大多数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企业信息披露以及贷款损失准备的现状和影响因素的探讨,而对银行信息披露与贷款损失准备之间的关系的研究甚少,本文将信息披露变动以及与贷款损失准备变动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在欧洲债务危机背景之下,信息披露变动与贷款损失准备变动之间可能存在依存关系。本文将信息披露与贷款损失准备两者联系起来,而不是单独研究信息披露或者是单独研究贷款损失准备,这可能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银行经营管理者有动机通过财务会计信息向市场传递其未来业绩表现良好的信号,信号传递可能是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影响因素之一。张瑞稳和张靖曼(2013)实证研究研究了中国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与信号传递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发现,银行的管理者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比例对外传递信号:当管理者预测到银行未来将会有持续较高盈利时以及银行的利润未来将会大幅增加时,他们会提高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水平,以此向外界传递企业盈利稳定以及前景良好的信号。蔡逸轩(2009)以存贷比率为信号传递动机的替代变量,构造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动因模型,结果发现我国上市银行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存在明显的信号传递动机。陈许东和何艳军等(2014)研究发现贷款损失准备作为银行重要的管理指标,银行在考虑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率时首先以其财务稳定为主要目标,并借助贷款损失准备的比率向外界投资界传递信号。
Leuz&Schrand(2009)以安然事件会研究背景来研究信息披露与资本成本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随着安然事件的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增加了,同时这些增加的公司信息反过来又减少了公司的资本成本。Verrecchia (2001)研究发现当公司披露更多的信息,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和评价公司,从而会有效改善公司未来流动性从而达到降低公司的资本成本的效果。李明(2001)也提出了类似的结论,认为信息披露会提高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降低公司的资本成本。Diamond&Verrecchia(1991)认为,现在资本市场是不完善的,公司和外界投资者之间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的,而信息披露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有效地降低公司的资本成本。Healy&Palepu(1993)提出,公司向外部投资者披露信息的程度对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有重大影响。并且在2001年他们研究又发现,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是公司向外部投资者提供公司治理和绩效情况的有效手段,并且公司有一定主动披露公司信息的动机。周慧(2005)认为信息披露表现了管理者的真正动机,公司管理者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会主动与投资者进行信息交流。Botosan(1997)认为公司进行信息披露有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披露,在对资本成本和自愿性披露的程度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事,发现两者之间成显著的负相关系。Piotroski(1999)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他认为每个公司的管理者都会想要增加公司的资本价值,而增加额外的风险披露可以此种效果。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都对贷款损失准备和信息披露进行了研究。在贷款损失准备研究方面,国内外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方向是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贷款损失准备与盈余管理的关系、贷款损失准备与信号传递的关系。而关于信息披露的研究,国内研究的成果较少,而国外的研究成果相对而言就较为丰富。通过前文的介绍可以发现关于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以及信息披露的积极后果。影响信息披露的因素主要为:银行规模(Chow &Wong- Boren,1987)、财务杠杆(Jensen,1986)、盈利能力等。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有两个方面:一是降低资本成本,一方面公司披露更多的信息可以改善公司未来的流动性,从而降低公司的资本成本,另一方面,公司披露更多信息可以有效地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达到降低资本成本的效果;二是向外界传递良好信号。信息披露是公司向外界传递的一个信号,当公司披露的信息越多,即向外界传递这样的一个信号:公司的业绩很好,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所以公司会选择披露更多的信息。
虽然很多学者都研究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影响因素、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以及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但很少有学者将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直接研究。本文认为欧洲债务危机为背景下,将银行信息披露和贷款损失准备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本文研究了银行信息披露和贷款损失准备的变化情况,以及银行信息披露变动和贷款损失准备变动之间的相关关系。
3 研究假设
欧债危机的爆发对银行而言是一个重大的打击。一方面银行作为欧洲债券的主要持有者会遭受直接损失;另一方面债务危机的迅速爆发与蔓延,使得投资者对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产生质疑,开始寻求获得银行的风险属性等更多的财务信息,例如贷款损失准备,甚至要求当前银行提高信息的信息的精确度等。在此情况下,银行的信息披露会如何变化,其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率会如何变化,以及这两者的变动之间存在着怎样的依存关系。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在此之前已有学者研究表明影响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因素有两个:其一是出于盈余管理的目的。即公司出于其自身利润的考虑,为了在经济状况不好的情况,让公司的利润不会显得那么糟糕,会更倾向于降低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率。其二是信号传递。此外,随着欧洲债务危机的爆发,外界对银行信息披露的关注度增加,对银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要求增加也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根据委托理论,银行外部的投资者有权通过银行的信息披露来了解其经营情况,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银行必然会向经历欧洲债务危机打击的投资者传递信号好。由此可见,欧洲债务危机爆发后,由于市场投资者对银行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透明度产生质疑,作为欧洲国债首要持有者的欧洲银行可能会考虑选择增加其贷款损失准备。同时银行也可能选择增加其年报(或风险管理报告)的内容,以增加透明度。
因此,我们提出本文的假设:
信息披露变动和贷款损失准备变动之间可能存在一定依存关系。即,如果银行已经选择增加贷款损失准备,那么,它可能就不愿意再通过年报(或风险管理报告)来反映其财务状况;反之,如果银行减少贷款损失准备了,那么,它可能就会选择通过年报(或风险管理报告)来反映其财务状况。
4 实证分析
4.1 数据采集与描述
本文以2009-2011年间的欧洲银行为基础,从中提除了那些未采用IFRS会计准则和会计年度不是结束于12月底的银行。在此基础上,选取2009-2011年均年度报告和风险管理报告的银行为研究对象,共计164家,样本选择共涉及到34个欧洲国家,基本覆盖整个欧洲地区。银行的年度报告和风险管理报告均来自于各个银行的的官方网站。其它财务数据来自于Thomonson Reuters数据库。本文选取银行2009-2011年的年度报告和风险管理报告作为本文研究的数据来源。手工采集了2009年和2011年各个银行年度报告和风险管理报告的页数数据,相应的手工收集了各个银行在年度报告中所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数据。在统计贷款损失准备的数据时,重点关注了其贷款损失准备中具体是针对那些风险资产而计提,以及不同的风险资产其计提比率之间大小的比较。同时也重点关注年度报告中对贷款损失准备的政策以及对其变化的解释与说明,同时侧重分析了各个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主要是针对那些类别的资产所计提的,以及各类资产计提的比率多少以及其变化方向以及其变化程度。各变量的定义如表1所示。
本文采用多元回归的方法对欧洲债务危机背景下,银行信息披露与贷款损失准备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多元回归模型如下:?驻AR1109(?驻RISK1109)=?琢0+?琢1?驻LLP1109+?琢2LASSETS09+?琢3MTB09+?琢4ROA09+?琢5LEV09+?琢6?驻LASSETS1109+?琢7?驻MTB1109+?琢8?驻ROA1109+?琢9?驻LEV1109+?着
其中?琢0为常数项,?琢1,?琢2,?琢3……?琢9为各自变量系数,?着为误差项。
本文对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具体结果见表2所示。
从表2中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欧洲债务危机爆发后,年度报告和风险管理部分的披露均大幅增加。年度报告的平均长度从2009年到2011年增加了10.9%,而风险管理部分的平均长度增加了17.7%。鉴于年度报告的增加可能只是由于风险管理部分增加而引起的,但结果并非如此。当从年度报告长度统计中剔除风险管理部分的页面数量时,结果仍然显示年度报告增加了10%的页数。这些统计结果表明,欧洲债务危机的爆发所带来的信息披露透明度的问题,引起了欧洲银行年度报告的页数增加,同时也引起了风险管理部分的页数增加。
从表3统计数据也表明,欧洲债务危机爆发后,银行计提的贷款顺势准备减少了。贷款损失准备的平均值从2009到2011年改变了13.4%。同时从表3中也可以看出从2009-2011年期间有111家银行减少了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而且贷款损失准备减少了30%-60%的最多,同时在0-30%和60-90%的银行个数相当,占比也加大,相比之下,只有53家银行在此期间增加了贷款损失准备。
4.2 回归分析
在表4的多元回归结果中,分别检验了因变量%ΔAR1109、%ΔRISK1109与自变量之间的关系。(A)列的检验结果显示,未加入控制变量变化量时以及在加入控制变量变化量时,贷款损失准备百分比变化(ΔLLP1109)都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负,表明在欧洲债务危机爆发后,银行年度报告页数变动与贷款损失准备变动成负相关关系,即银行的年度报告页数增加了,同时贷款损失准备反而减少了。(B)列得检验结果显示,不管是否加入控制变量的变化量,贷款损失准备百分比变化(ΔLLP1109)都与贷款损失准备(ΔLLP1109)负相关,在加入控制变量的变动百分比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负,表明银行风险管理报告页数变动与贷款损失准备变动程负相关关系,即银行风险管理报告页数增加同时贷款损失准备减少了。从而,我们可以看出,欧洲债务危机爆发后,银行出于盈余管理的考虑会更倾向于减少贷款损失准备,以方便进行利润平滑,修饰自身的营业利润。但由于外界对银行信息披露透明度的要求的增加,以及为了向外界传递良好的信号,银行会增加信息披露。可见在欧洲债务危机背景下,银行信息披露变动与贷款损失准备变动成负相关系,与预期一致,假设得到验证。
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显示:
银行规模(LAAETS)与信息披露变动负相关,但显著水平很低。表明在欧洲债务危机爆发后,银行规模的大小是否与银行信息披露有关还有待检验。所以,规模越大的银行,信息披露变动不一定减少或增加。
成长性(MTB)与风险管理报告页数在1%的显著水平下显著负相关,但其与银行年度报告页数变化并不显著,表明成长性更好的公司可能更倾向于向外界增加风险报告,消除外界对其风险管理能力的质疑。
盈利能力(ROA)与银行年度报告在5%的显著水平下显著正相关,同时与风险管理报告也分别在5%,10%的显著水平下显著正相关,表明盈利能力越好的银行越愿意增加信息披露,一方面由于盈利能力好的公司可能有能力负担的起由于信息披露而产生的成本,另一方面盈利能力好的公司这样做更容易获得外界及投资者的信任,便于企业的发展。
财务杠杆(LEV)与信息披露变动负相关,但显著性水平较低,可能是银行作为特殊的公司,其经营业务主要为存贷活动,资产负债率比其他业务的公司的普遍高,因而资产负债率与银行信息披露变动还有待检验。
其中银行规模和财务杠杆与信息披露变动并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受到欧洲债务的冲击,银行出于动荡之中,所以其回归结果可能和以前学者的结果存在不同的地方。此外,由于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其主要的业务为存贷款,相比较一般的公司而言,其资产负债率都会很高,因而也可能导致财务杠杆在其中的回归结果并不显著。此外我们没有发现Lasset09、LEv09和因变量存在显著关系,可能的原因是在欧债危机这段动荡期,不管是大银行还是小银行,他们改变披露政策主要是来自于外部市场的冲击,而自身的一些财务特征(如债务、银行大小)并不能对其信息披露有显著的影响。
5 结论
本文选取2009-2011年164个欧洲银行为研究样本,使用年度报告和风险管理报告来是的百分比变化来衡量银行信息披露的变化,使用多元回归模型研究了在欧洲债务危机背景下,银行信息披露变动与贷款损失准备变动之间的关系。在对164家银行样本进行统计性描述时发现,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银行的年度报告和风险管理报告都出现大幅增加,同时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则呈现减少趋势。实证检验了欧洲债务危机背景下,银行信息披露变动与贷款损失准备变动之间的关系。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欧洲债务危机爆发后,银行的经营业绩受到银行,出于利润的考虑,银行更倾向于降低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但面对外界对银行信息披露透明度的要求,同时也为了向外界传递一个良好的信号,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吸引投资者的投资,银行普遍倾向于增加信息披露,相继增加了他们的年度报告长度以及风险管理报告的长度。同时本文通多对控制变量的分析也发现成长性更好以及盈利能力更好地银行更倾向于增加信息披露,以此来展示企业良好的实力,向外界传递良好的信号,吸引投资准则投资。而银行的规模以及财务杠杆与信息披露的变动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显,即银行无论规模是大还是小,财务杠杆是大还是小,其对信息披露的变动的影响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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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损失准备范文4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5-0108-2.5
商业银行是经营和管理风险的特殊企业,其经营的特殊性决定它必须通过对风险和收益的平衡把握来实现利润。在商业银行面对的诸多风险中,贷款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需要识别和控制的最为重要的风险,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商业银行抵御贷款信用风险的首道屏障。因此,准备金计提的水平成为投资者、行业监管部门、高管层等银行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而拨备覆盖率正是衡量准备金计提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一、拨备覆盖率指标解读
(一)拨备覆盖率指标释义
拨备覆盖率指标的一般含义是指银行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能否有效抵补信贷资产可预见的损失。该指标首见于2004年2月银监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文件。文件对拨备覆盖率指标的计算方法首次进行了规定,并将其界定为一项评价商业银行资产安全状况的财务指标。计算公式的分母部分为不良贷款余额,分子部分为贷款损失准备。
(二)拨备覆盖率指标的监管要求
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后,银监会接受国际上关于“逆周期监管”的新思维,要求商业银行应根据经济周期的变化,动态地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鼓励商业银行在经济繁荣时多提贷款损失准备,以提高未来的风险抵御能力,在经济衰退时少提贷款损失准备,平滑经济周期峰谷变化对银行经营的冲击。2010年9月,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刘明康主席在银监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重要讲话的通知》(银监发〔2010〕78号),提出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占贷款余额的比例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应不低于2.5%,同时贷款损失准备金占不良贷款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50%,按两者孰高的要求执行。2012年财政部印发了《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明确了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指标定义。
二、拨备覆盖率计算方法
贷款拨备率计算公式的分母部分为贷款余额,公式的分子部分为贷款损失准备。由此可见,贷款损失准备是该指标准确计量的关键影响因素,而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存在着某些差异。
(一)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方法
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关于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规定的以五级分类为基础的方法,另一种是新会计准则下以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基础的方法,这两种方法最终目的都是实现弥补贷款的潜在损失,但两者在计提范围、计提方法等方面存在着某些差异。
1.计提范围比较
《指引》中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既包括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损失的贷款,也包括发生减值的证据尚未识别,但未来有可能发生损失的贷款。
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已经发生减值的贷款计提减值准备,而对于未来事件可能造成的贷款损失,不管发生可能性有多大,均不应予以确认,即对于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贷款,都不计提减值准备。因此,新会计准则的贷款减值准备计提范围要小于《指引》的范围。这种差异的存在说明,在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方面银行监管当局比会计准则制定者更加审慎。
但两者在审慎方面的差异不会很大,因为贷款组合减值计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两者之间的差异。《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对于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贷款,应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组合减值准备。在对某资产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应当以与其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
2.计提方法比较
《指引》对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建立在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并规定了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可上下浮动20%。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别采用单笔减值测试和组合减值测试方法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在实际操作中,贷款单笔减值测试法通过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模型逐笔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算结果计提减值准备。组合减值测试,是通过运用迁徙矩阵模型将具有相似特征的贷款作为整体,在对贷款评级的变动及损失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贷款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二)实践中采用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方法
国内商业银行中,一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原则执行,减值损失估算方法包括个别评估损失法、组合评估损失法和直接系数法。
对于风险分类次级、可疑、损失类的对公信贷资产采用个别方式评估减值损失。损失类信贷资产全额计算减值损失。次级、可疑类首先评估本笔信贷资产预计现金流量现值,根据预计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资产价值比较确定减值损失。
对于公司类正常、关注类非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和全部个人类贷款以组合方式评估,一般按照风险特征划分贷款组合,按照历史上相同的贷款组合的损失发生概率,利用滚动率模型计算当前贷款组合的损失。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根据固定的减值损失比例组合计提。
三、拨备覆盖率的局限性
(一)指标的局限性
1.缺乏同业可比性
根据年报注解的分析发现,监管规则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导致各商业银行计算拨备覆盖率采用不同的方法、口径,有些是采用新会计准则计算分子部分,而有些银行则仍沿用《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来计算拨备覆盖率的分子部分。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由于拨备覆盖率的计算在技术上的差异性太大,导致其缺乏可比性。
2.未能完全体现商业银行抵御风险能力
假设有A、B两家银行,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总量一致,但不良贷款结构不同,A银行的10亿元不良贷款中,次级贷款为7亿元,可疑贷款为2亿元,损失贷款为1亿元,而B银行的不良贷款中,次级贷款为1亿元,可疑贷款为2亿元,损失贷款为7亿元。在计提比例相同的情况下,由于三类不良贷款损失的概率是不同的,假设A银行的不良贷款损失为10亿元,B银行15亿元。计提的拨备A银行20亿元,B银行25亿元。则A、B两家银行,A银行的拨备弥补损失的比率为200%,B银行的拨备弥补损失的比率为167%。虽然B银行拨备覆盖率高于A银行,但并不能说明B银行抵御信用风险的能力就一定高于A银行。
3.忽视资产质量的差异
拨备覆盖率指标忽视了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差异,导致资产质量好的银行该比例相对较低。以某商业银行2006-2010年资产质量数据为例,四年间该行资产质量持续向好,不良额逐年递减,不良率大幅降低,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由2006年的87.53%提高到273.21%,而用贷款拨备率计量却逐年降低。
(二)贷款损失准备金测算的局限性
1.计量难度大
目前国内外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更多依赖于银行内部管理人员的主观判断和银行所积累的贷款迁徙数据、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等数据,而这些数据的取得依赖于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水平,对银行内部完善信用风险评级程序、建立信用风险评估模型、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等方面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2.精细化计量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大部分已实现信贷资产10-12级的多级分类,但贷款损失准备并未实现多级计提。部分银行虽然已实现信贷资产风险十二级分类,但贷款损失准备仍按照十二级分类对应的五级分类结果进行计提。如:十二级分类中正常类贷款分为4级,关注类贷款分为3级,同样是关注类贷款,按目前计算减值方法,对于同一类行业的客户而言,计提减值的比例是一致的,但关注一级与关注三级贷款风险状况却不一致。因此,对于这种计算方式是不能体现同一大类中各小类级别贷款的风险程度。
3.组合方式计提中贷款组合划分不细
对于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可以进行组合方式计提减值准备,如何合理划分贷款组合成为影响组合方式计提的关键因素。例如,对于公司正常、关注类非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以组合方式评估减值损失,采取依据信贷结构调整政策按行业属性划分鼓励进入、审慎控制和压缩退出三种组合进行差别化计提。该项政策虽然进一步细化了组合方式计提中贷款组合的划分,但单纯依据小类行业确定信贷政策的方式,未考虑区域特色优势行业、客户以及贷款风险缓释措施等因素,不能客观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仍需进一步优化。
四、相关管理建议
(一)拨备覆盖率监管是否有效性,其核心在于拨备制度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建议监管部门出台相关监管政策,统一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增强拨备计提的横向可比性。
(二)建议建立综合性指标体系来衡量和监管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防御能力,辅以互补性的风险度量指标进行信用风险防御能力的衡量。
(三)考虑到商业银行客户群之间信贷风险水平及其合理的拨备覆盖率水平会存在差异,建议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实行更加细致的分类监管,综合评价其风险状况和风险抵御能力,实施差别化的拨备覆盖率监管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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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2012.
[4]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2002.
贷款损失准备范文5
【论文关键词】贷款损失;税收;制度完善
一、我国贷款损失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
为了适应国内和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的贷款损失税收制度一直以来也在不断的进行调整,目前我国贷款损失税收制度的规定主要散见于一些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贷款损失的认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首次将贷款损失从以往的坏账损失中分列出来单独明确,同时还明确将应收账款和预付款分为贷款类和非贷款类,同时,该通知还明确列举了十一种具体确认贷款损失的条件,并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作为兜底条款写入,这也为以后财政税务部门应对经济生活中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做好政策上的准备。
(二)我国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具体方法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行的都是与贷款分类相适应的五级分类计提法,近年来,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我国少数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与国际接轨,采取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下面对两种计提方法进行具体分析:
1、五级分类计提法
五级分类计提法是以对贷款资产进行分类为基础的。它是由银行内部人员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与财务状况来判断贷款质量,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然后根据贷款的不同类别对应的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现行的规定是除正常贷款外,后四类贷款依次按照2%、25%、50%和100%的比例计提,其中次级类和可疑类贷款的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2、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
新会计准则规定了与国际接轨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目前已有部分上市银行采取该种方法进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是将贷款的账面价值减记至根据未来现金流量预计的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贷款损失拨备,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在对贷款质量进行评估时,应考虑借款人的获利能力,根据借款人以及经济环境等未来变化因素,以及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对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算出贷款现值。
(三)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贷款损失的税前扣除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批。该办法还对各级税务机关的审批权限作了规定,反映到贷款损失的扣除方面,主要内容为:因国务院相关决定事项而导致的贷款损失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具体的审批事项后,由各省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其他原因导致的贷款损失则由银行所在地的省级税务机关按损失金额、证据涉及地区等因素划分审批权限。
(四)贷款损失的税前扣除比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度为期末允许计提准备金资产余额的1%与上期末已在税前扣除的准备金余额之差。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中规定金融机构对农业和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按风险程度划分后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上述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这四类,相应的准备金计提比例分别为2%、25%、50%和100%,同时贷款损失不足冲减准备金的部分经审批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五)对收回已扣除贷款损失的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故银行在以后年度收回己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时,必须将其纳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贷款损失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从总体上看,制度设计偏离税收中性原则
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贷款损失税收制度中实行的是核销法与一般准备金法相结合的方法。根据一般准备金法,在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时只考虑贷款资产的数量而不考虑贷款资产所包含的风险程度,这就导致允许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无法与实际的不良贷款相匹配,无法真实的反应信贷风险。因此,从理论上来说,一般准备金是不符合税收中性的。而核销法的运用会诸如核销标准、核销程序、产权关系、司法效率以及会计审计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在实践中,核销法也偏离了税收中性原则。
(二)从法制方面看,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
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损失税收制度的规定分散于企业所得税法统领下的各种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的通知和办法之中,显得比较混乱。另一方面,这些规范性文件层级较低、统计和规范口径存在差异,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具体运用混乱。大部分相关的规定都是以“通知”的形式的,而且每一个通知就会有一个新的规定,而且,部分政策的有效时间还有限定,往往旧政策的执行期限已经结束,新的相关规定还没有及时出台,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贯性。同时,金融法规与会计法规、税务法规统计与规范的口径不同,银行需为应对不同的管理部门做不同的安排,使商业银行在实际操作中成本加大。
(三)从具体制度上看,相关制度设计有待完善
1.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比例过低
根据财税〔2009〕64号文件,允许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度不得超过允许计提准备金贷款资产的l%,而银行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将贷款资产划分为五大类,并对应这五大类贷款资产计提相应的损失准备金,具体比例为:正常类贷款为l%、关注类贷款为2%、次级类贷款为25%、可疑类贷款为50%、损失类贷款为 100%,其中次级类贷款和可疑类贷款资产的准备金计提比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上下浮动20%。这部分准备金可以作为费用列支。由此看出,税法规定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扣除比例明显低于银行根据风险程度划分计提的准备金的比例。
2.贷款损失的认定与核销标准过于严格
我国贷款损失的认定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实际。财税[2009]57号文件中列举了十二种可以确认贷款损失发生的情况,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确认贷款损失时银行往往必须提供很多法律方面的证据和证明,由于法律的程序性,银行在获得这些证明时,往往需要巨大的时间和成本,导致贷款损失不能及时在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 规定了企业实际发生的贷款损失应该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这样一来也加大了银行的成本。
3.贷款损失的确认与核销不及时
其实这正是由于贷款损失的认定与核销标准过于严格导致的。贷款损失的确认与核销不及时,导致会计和税收在将贷款损失作为费用处理时存在时间上的差异,直接造成银行因而被提早征税;但是又由于递延税资产(主要由上述贷款损失准备引起)转回的不充分,这种时间性的差异变成了永久性差异,使得提早征税变成了过度征税。
三、我国贷款损失税收制度的完善
根据上文的分析,我国现行的贷款损失税收制度还存在着不足,一定程度上侵占了银行的利益,阻碍了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完善。
(一)完善贷款损失税收法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门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税收处理办法》,在该办法中规定贷款资产的范围、贷款损失的认定条件、贷款损失的税前扣除审批程序、准予计提准备金的贷款资产的范围、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额度及其计算方法,收回已扣除贷款损失的处理等相关问题。同时,取消对上述政策执行期限的限制,使政策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减少纳税人的不确定性预期。
(二)贷款损失税收具体法律制度的完善
1.完善贷款损失认定制度
首先,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税收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简化贷款损失的认定标准,赋予银行一定的自主权。其次,明确贷款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认定口径。目前的各个政策文件对贷款损失的认定标准不一,有必要进行统一和规范。
2.完善贷款损失税收处理法律制度
首先,维持现行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扣除方式,但要对扣除比例进行改革。在扣除比例的确定上,体现差异化原则,具体制度安排为: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具有经济和政治上的双重优势,贷款资产的质量均较高,而且化解不良贷款的能力很强,故可以规定其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的比例仍然为l%;考虑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对繁荣我国金融市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贡献,以及他们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可以提高这些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比例,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比例则应该高于上述两类银行,以鼓励这些金融机构为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服务。
其次,对部分特定性质和用途的贷款损失施行特定准备金法,为将来我国银行贷款损失税收制度施行特定准备金法提供可供参考的经验。这些“特殊贷款”的范围可以扩大到包括“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个人助学贷款、扶贫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在内所有关乎国计民生的贷款。这种制度安排既能引导信贷资金的合理流动,还能提高财政支出(税收支出)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
贷款损失准备范文6
内容提要:本文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有关资本监管的内容为背景,总结了发达国家贷款损失准备金政策的最新发展,从准备金的分类、资本与准备金的关系等五个方面对发达国家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政策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对完善我国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提出了若干看法与建议。
近年来,国际银行业监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要求各国银行实施新的资本监管框架,即资本对风险、特别信用风险的敏感性要加强。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主要是针对信用风险即借款人违约而计提的,而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可能使银行破产的最主要的风险种类。因此,怎样合理地计提准备金就变得非常重要。
一、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的最新发展
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商业银行从收入或利润中提取的、以覆盖由于借款人违约而使贷款受损的准备金。商业银行提取贷款准备金的目的是为了吸收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或贷款组合中的潜在损失。
但是,对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定义,各国商业银行之间的差别很大,而且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实践和政策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区别,目前国际银行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制度改革和发展代表了未来这一政策的变化趋势。
(一)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分类
对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分类,国际银行业没有统一的标准,从发达国家目前的实施状况来看,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从贷款分类或贷款信用风险的实现与否划分,准备金可以分为一般贷款准备金和特种贷款准备金。一般贷款准备金是针对正常贷款(包括关注贷款)的总额计提的准备金;特种贷款准备金是银行针对某笔贷款或贷款组合(次级、可疑或损失)已经出现、但是还无法确认最后损失额度而计提的准备金。一般准备金是在考虑银行贷款损失的历史经验、目前经济条件、贷款政策和贷款集中程度等因素变化的基础上,银行管理者针对损失未实现的贷款总额计提的准备金,而特种准备金是对已实现损失的某笔贷款或贷款组合计提的准备金。
目前大多数国家都计提一般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但也有一些国家如奥地利、芬兰和瑞典等,商业银行仅仅计提特种准备金。欧盟大多数国家对于各类贷款准备金的计提没有严格的指标规定,而大多数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对各类贷款准备金计提的最低标准有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国家,如西班牙,除了计提一般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还计提动态准备金(dynamicprovisioning)。其背景是特种准备金计提的“滞后性”和“亲周期性”,不能反映银行贷款的潜在风险及其对利润和收入的较大波动性的影响。
动态准备金计提的基本原理是在经济扩张、银行贷款和收入增加时,银行预期未来经济收缩、贷款损失增加而多计提准备金。这种准备金用来弥补经济收缩时借款人违约增加而特种准备金不足对利润和收入产生的冲击。
因而动态准备金的计提是针对未实现损失的贷款计提的准备金。除了西班牙之外,英国、法国、葡萄牙等国家也开始探索和实施动态准备金制度。
另一个角度是从贷款业务来看,分为抵押贷款准备金、非抵押贷款准备金、行业风险准备金、国外企业贷款准备金或国家风险准备金等等。
英国的商业银行主要由传统商业银行和抵押银行组成#",因此英国的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对非抵押贷款和抵押贷款两类贷款的准备金的要求有很大的不同,抵押银行持有的一般准备金通常多于特种准备金,传统银行则相反。因此金融服务管理局对抵押银行贷款准备金政策的监管宽松很多。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商业银行除了要对单笔贷款、组合贷款计提信用风险类别的准备金外,银行还要对暴露于转换风险(transferrisk)下的贷款计提额外的准备金,即国外企业贷款准备金。
计算此类准备金时银行除了考虑贷款本身的要素如借款人类型、期限、抵押物、特别信贷便利等因素外,还要分别考虑每个国家的特殊因素如贸易支付差额、外汇储备、过往国际支付的记录、未来国际支付的预测、政治经济情况等。
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等国还对国家风险单独计提准备金。
(二)贷款准备金与监管资本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最后框架(BCBS(2004))在征求各成员国意见后,对资本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作用和功能做了明确的规定:资本的功能是覆盖非预期损失,而贷款准备金则是覆盖预期损失。
超额准备(超过预期损失的贷款准备金)可以有限制地纳入附属资本(上限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25%$")。准备缺口(如果有的话)应该从资本中扣除。此项扣除将分别从一级资本中扣50%,从二级资本中扣50%,与新协议中其他资本扣减项目一致。目前,大多数银行基于资本和准备金功能的不同,在资本覆盖非预期损失而贷款准备金覆盖预期损失这一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在二者的关系上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在资本和贷款准备金的相互关系方面的监管规则滞后于实践;二是少数国家如意大利、西班牙和荷兰干脆不允许将一般准备金纳入资本。
新协议下的资本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组成,核心资本主要包括实收资本,附属资本主要包括贷款损失准备金。这一概念表明贷款准备金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资本,这与巴塞尔委员会关于资本和贷款准备金功能的划分有冲突。此外,大多数发达国家的银行管理者都存在利用贷款准备金进行“资本管理”和“收入管理”的现象。
资本管理是通过增加(减少)准备金来提高(降低)资本充足率以满足监管要求,而收入管理是通过动用准备金来平滑收入以避免收入大幅度波动。因此准备金与资本的相互关系值得探讨,而目前巴塞尔委员会有关资本和准备金的关系界定过于简单,因此对二者之间关系的监管规则要进一步明确。
(三)监管当局和银行管理者在贷款准备金政策上的权限分配由于缺乏国际准则,各国监管当局不但根据各自的监管环境制定了不尽相同的贷款分类和准备金计提条例,而且银行管理者在准备金计提政策上的权
力大小也不同。
有的国家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计提准备金实施严格的管理,银行管理者的判断在准备金政策上的影响很小。西班牙、日本、丹麦、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就属于这种情况。在日本,金融厅(FinancialserviceAgency)%"是商业银行的监管机构,贷款的分类、准备金计提比例要由金融厅确定;此外,损失的确认和贷款核销由大藏省根据日本企业税法严格监管,实行报告制度。西班牙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准备金计提政策的监管特点是指标管理,一般准备按中央银行规定的贷款余额的一个固定比例提取,特种准备分抵押贷款和非抵押贷款,根据逾期时间按比例提取。
对于动态准备金制度,中央银行允许风险管理水平高的银行使用“内部模型法”计算动态准备金的数额,没有开发内部模型的银行要使用监管当局制定的标准法,按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提取。
有的国家如美国、英国和德国,银行监管当局只对计提准备金提供一般性的指导原则,监管主要围绕银行准备金计提是否达到“充足”,即完全覆盖预期损失的要求。美国针对准备金计提的监管机构有很多,包括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储、货币监理署、储蓄机构监管办公室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等,不同机构不但出台了很多相关文件,而且在准备金的不同要求之间存在冲突,例如联储要求银行实施“安全和稳健”的政策而多计提准备金,而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银行准备金的计提要满足“一般会计准则”按公允价值计提准备金。
但美国各监管机构针对准备金的政策是指导性的,允许商业银行考虑本身的规模、资产结构、资产质量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准备金政策,采用不同的准备金计提算法,只要银行有充足的理由证明其准备金计提是合理和充足的。例如,货币监理署的检查手册对银行准备金监管的规则很多都是指导性的:银行建立严格的内部检查体系、定期(每个季度或更频繁)检查准备金的充足性、银行可以采用监管当局规定的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检查者通过比较受查银行报告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水平与下列3项的和,即可疑类贷款的50%,次级贷款的10%和未评级贷款的数额来衡量其充足性。
但计算的数量不应当作为评价的底线或标准,检查者只将其作为一个一般参考,同时考虑受查银行的个体因素。
英国的金融服务管理局虽然要求银行向其报告有关准备金及贷款分类情况,但是英国的会计标准准则和监管框架对于商业银行准备金计提没有严格的指标规定,甚至对于一般准备和特种准备的区别非常模糊。
因此准备金计提很大程度上包含了银行本身的主观判断。所以英国的银行与银行之间在准备金计提上有很大的差别。此外,大多数欧盟国家准备金计提规则制定得比较粗,仅对如何计提合适的准备金提出一般指引,而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普遍确定了最低准备金的计提标准。
(四)抵押物在计提贷款准备金中的作用为受损贷款的损失计提准备金时,决定抵押品的合理价值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如果对抵押品估价过高,准备金的计提就会不足。虽然抵押品可以出售,但银行和监管当局可能会低估或忽视由于法制不健全和文化因素对有效处置抵押品形成的障碍。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规定:抵押品不能代替对借款人或交易对手的全面评估,至多可被视作借款人违约的次级还款来源。
在计提准备金时考虑抵押是合理的,但必须采用非常保守的方法并考虑抵押品在估价和处置中的各种限制。
对问题贷款进行分类时,由于其他偿付来源随着时间的发展变得难以依赖,因而应对抵押品的价值进行保守估价。
抵押对准备金计提的影响程度在各个国家有很大差异,这取决于抵押品的估价方式,以及抵押在准备金计提中的作用。
大多数国家监管当局都规定,准备金计提要考虑抵押物,但是怎样测算抵押物的价值和处理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国际银行业在处理有抵押的问题贷款时,主流的趋势是先估算抵押物的公允价值和处理费用。美国在对单笔抵押贷款计提准备金时,采用的是按最低成本出售法的抵押物的公允价值,即当借款人丧失抵押品赎回权时,以抵押物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理成本后的损失作为计提准备金的基础。日本金融厅规定,抵押品的公允价值影响准备金的计提,若借款人在法律上或实际上破产,为贷款提供担保的抵押品的公允价值将是贷款的载有额。发达国家一般有较完善的二级市场和资产评估机构,这对于评估抵押物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五)准备金计提的方法
目前大多数国家准备金计提的方法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说,大多数银行都是在对贷款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贷款类别的不同和逾期的时间长短计提不同比例的贷款准备金,质量越差、逾期时间越长的贷款,计提的比例越高。
对于许多发达国家来说(例如意大利、西班牙等),银行监管当局对贷款分类的最低档数和每个档次的计提比例的范围做出规定。因此,各国间贷款分类最低档数的差别很大。在贷款分类结果的基础上,如果有抵押的话,再结合抵押物的价值估计计算出不同类别贷款的准备金计提数量。
这是大多数银行计算准备金计提数额的一般方法。但这种方法不能识别银行面临的潜在风险,特别是银行不能有准备地应对经济增长的下降或经济收缩、不利的政府行业政策、失业率增加、收入下降等给银行造成的冲击。因此,各国都在探索怎样建立“前瞻性”的准备金计提方法来应对突然冲击。
西班牙、日本和爱尔兰3国在贷款准备金计提方法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
1.西班牙的动态准备金(dynamicprovisioning)西班牙中央银行对于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制定了详细而严格的监管框架,特别是对贷款准备金计提实施严格的指标管理,对准备金计提政策、计提过程的准确性进行现场检查。
但因固定比例计提的准备金不能反映银行贷款的潜在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数额具有“亲周期性”:经济扩张时期,贷款风险比较小,银行偏向于多发放贷款,而准备金计提的数量也比较少。由于贷款内在的风险,此时期的利润和收入往往是不真实的;当经
济转入低谷时,潜在的损失转为现实的损失,而银行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准备金计提的不足和利润的大量分配迫使银行此时不得不大量提取准备金,从而对收入和资本造成了很大冲击。
考虑到准备金计提的亲周期性和对收入和利润的较大的周期影响,西班牙中央银行于1999年实行新的准备金管理制度:在原来的准备金制度基础上(一般准备和特种准备计提的制度不变),实行动态准备金制度,覆盖非受损贷款在经济周期内的预期损失,预测未来的经济周期,起到特种准备金引起的利润和损失帐户波动的反周期作用。
这一制度2000年7月1日生效。银行计提的动态准备金既可以自己开发内部模型,即银行依靠自身的贷款损失经验数据来决定准备金的提取数额,准备金计提的系数从历史数据的回归分析或其他处理方法中得到;
没有内部模型的银行可以使用中央银行提供的标准法计算动态准备金,标准法将贷款分为6类,每一类都有相应的系数。系数和风险暴露的乘积就是潜在风险值,这是计算动态准备金的基础。
动态准备金的计算如下:潜在风险的测量值:Lr=s×L,L代表总的贷款,s代表平均系数(内部模型法下由银行自己算出,标准法下由监管当局给出,介于0%~1.5%之间)。每年提取的准备金为StP=Lr-SP,SP为特种准备金金额如果SP<Lr(不良贷款较少)=>StP>0(动态准备金增加)如果SP>Lr(不良贷款较多)=>StP<0(动态准备金减少)动态准备金余额为:StF=StPt+StFt-1,同时0≤StF≤3×Lr每年提取的总准备金额为:一般准备金+特种准备金+动态准备金=GP+SP+StP=g×DL+SP+(Lr-SP)=g×DL+s×L,GP为一般准备金。因此,动态准备金是专项准备金的有效补充,弥补了由于经济周期性的波动而引起的特种准备金的缺口。
2.日本的内部评估法(tracing-method)1999年日本金融厅制定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导方针,要求金融机构在参考金融厅贷款准备金指导方针的基础上,对贷款资产进行金融机构内部评估。
从2003年开始,金融厅要求日本的金融机构、特别是主要银行开始适应国内和国外会计准则,逐步采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的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处理不良贷款和测算信用风险。
采用现金流折现法计算贷款损失准备金是目前日本商业银行应用较多的方法。
银行内部评估主要包括两个步骤:首先要应用跟踪法对贷款评估,即跟踪某类贷款质量变化的过程和贷款面值需要核销或计提准备的百分比,计算贷款损失率(贷款损失额/贷款额),并且预测贷款未来的期望损失。是否要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以及计提数额的大小依据贷款的经济价值是否大于贷款面值来确定。
贷款的经济价值是贷款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折现值与期望损失的差额。当贷款的经济价值低于贷款的面值,即由于借款者或抵押物的原因使得贷款本金或利息不能完全收回的情况出现时,银行就要为受损贷款计提损失准备金。贷款的面值与贷款经济价值的差额,即为银行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数量。因此银行的首要任务是如何计算贷款的经济价值,即贷款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折现值和期望损失。
第二个步骤是深入分析,即检验跟踪分析的有效性。
日本的中央银行一方面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内部评估框架进行审核,检查金融机构内部评级体系的完善状况、贷款分类的合理性以及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状况。鼓励银行,特别是大的商业银行准确地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另一方面通过现场检查来分析以前评估的贷款有多少被核销或计提了准备。2002年对18家被跟踪金融机构的分析显示:损失类贷款一年后几乎都被核销或计提了特种准备;可疑类贷款累计核销或计提的比例1年后为27.4%,2年后为52.1%,3年后为75.3%;次级类贷款相对应的比例为:1.7%、9.8%和16.7%!"。日本金融监管当局另外一个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措施是建立和扩大不良贷款处理的二级市场。在处理不良贷款的过程中,对于已经计提了贷款损失准备的不良贷款,监管当局鼓励银行将其从表内转移到表外而进入二级市场。
在一个投资者众多的活跃的二级市场中,贷款的最终定价将会充分地反映贷款的真实价值,这对于制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标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二级市场与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是相辅相成的。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商业银行的准备金计提的内部评估法(tracing-method)与美国目前很多商业银行采用的信用转移矩阵(migrationmatrix)分析贷款准备金计提在本质上是类似的,这种方法通过分析某一类别贷款生命周期内损失率的变化来预测未来同类贷款的损失率。
3.爱尔兰的压力测试法
压力测试实际上是一种情景分析法,压力测试最初主要应用于市场恶化情况下投资组合价值的变化。
目前许多国家的银行监管当局和银行管理者使用压力测试来测算在经济恶化的情况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收入等因素的变化。
爱尔兰中央银行和金融服务管理局将这种方法应用在贷款准备金计提中,计算当未来经济增长率、失业率等因素周期性的变化时银行贷款准备金的变化,建立“动态的”、“前瞻性的”贷款准备金计提政策。这种分析的理论基于贷款质量变化与贷款准备金变化之间的因果关系:经济增长下降引起失业率增加、收入减少、借款人违约,从而贷款准备金增加。
在实证方面,Pain(2003)采用英国商业银行的数据证实了贷款准备金和GDP、实际利率之间的显著关系,此外Biker,Metzemakers(2002)、Davis(1993)、Altman,Resti与Sironi(2002)、Valckx(2003)等人也证实了这种关系是显著的。
爱尔兰金融监管当局建立了两种类型的压力测试模型来计算未来准备金的计提情况,一种是金融机构建立的压力测试模型,这种模型是以金融机构过去的贷款损失和准备金计提的历史数据为基础,考虑目前经济条件、贷款政策和未来经济等因素变化为基础而建立的;
另外一种是监管当局建立的压力测试模型,这种模型是以过去宏观经济环境冲击对爱尔兰各家银行贷款准备金影响的历史数据为基础建立的。
爱尔兰金融服务管理局以后一种模型计算的贷款准备金来评价银行内部的压力测试模型的测算结果。
模型应用的举例说明如下:
首先,根据过去几年的宏观经济环境给出未来宏观经济的冲击:经济增长、失业率下降称为有利冲击,相反称为不利冲击(如表1)。
然后,使用压力测试模型,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时银行平均准备金计提水平的变化情况(如表2)
[a]准备金计提定义为准备金存量与贷款存量的比例,表中数据是这一比例的变化。
[b]抵押银行的数据是银行样本中的子样本,监管当局
一般将抵押银行的贷款准备金计提分离出来考虑。因为冲击对抵押银行的影响比较小。
二、对完善我国银行贷款损失
准备金制度的一些启示
通过对国际银行业贷款准备金制度的研究,关于如何完善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我们有以下看法:
1.贷款准备金政策与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和外部监管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
美国和欧盟的很多国家商业银行管理者贷款准备金政策上很大的自由度与其成熟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严格的监管与市场约束、银行稳健经营原则、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成熟的风险管理文化和发达的贷款二级市场等因素相关。在我国,在上述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监管当局严格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2.各国准备金政策的差异与各国金融体系和贷款结构的差异不无关系,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基于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或贷款类别信用风险的大小制定不同的政策。英国金融服务局之所以允许银行管理者在准备金政策上有很大的权限而对信用社却实行严格的指标管理也是基于二者信用风险大小不同考虑的。
这对我国目前信用社及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及未来准备金政策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3.发达国家重视借款人的信用分析和对抵押物价值的保守估计,对于改变我国目前对抵押物的过分依赖而忽视对借款人的全面评估的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当务之急是建立资产职业评估机构,完善资产处理的二级市场,特别是房地产、汽车交易的二级市场,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