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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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

再融资范文1

再融资是判断股市走向的一块试金石。

股改前,市场向有“遇配必跌”、“遇增快跑”、甚至“增发猛于虎”的说法。股改后情形大变,特别是2006~2007年,一听某公司将要增发(哪怕是传闻),股价立马涨停。如今风水似乎又转了过来,特别是中国平安高达1600亿元的公开增发预案,把市场吓了个半死,平安股价也从提出增发时的近100元,跌到60~70元。

试金石试出的还是这句老话:牛市供股锦上添花,熊市供股雪上加霜。虽说现在还不能认为是熊市,但进入中级大调整则是公认的事实。

问题是,股改前圈钱再狠、股价再跌也同大股东无关,相反大股东要的就是快圈钱、多圈钱。现在可大不一样了。既然大小股东坐在同一条板凳上,股价跌了小股东痛、大股东痛、整个市场都痛,全流通时代该如何再融资就成了重要课题。概而言之,再融资已不再是某一家公司的事,而是整个市场的事,再融资要讲市场公德,对大公司来说尤其如此。

首先是再融资的“量”。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今年以来,截至2月20日(去掉春节长假其间不过30来个交易日),已有44家上市公司提出再融资预案(其中S*ST天颐方案已经被否),累计融资额达2599.28亿元,平均每家60亿元。而2007年全年不过190家公司实施再融资, 融资总额为3940亿元,平均每家21亿元。再融资频曝“天量”,显然调整市道难以容忍的。

其次是再融资形式。目前主要有四种,即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和发债(包括公司债、可转债、分离债等)。从市场反应看,公开增发最不受欢迎。中国平安不用说了,股价“破发”的绝大部分是公开增发。为什么?一则公开增发融资额巨大,对市场抽血明显。今年44家拟再融资公司中,公开增发家数不多,仅平安、美的、招商地产、特变电工4家,可募资额高达1760亿元,占全部拟融资额2600亿元的比重达67.7%;二则全部是现金,且绝大部分来自小股东的口袋,大股东很少承诺一起参与增发;三则增发价高,与定向增发按董事会公告日股价为基准不同的是,公开增发按招股书刊登日股价为基准,后者定价要比前者高得多。

可转债附设权证方式(即分离债)也不甚受欢迎。如近期采用该方式的中国石化只是募集说明书刊登当日股价略涨了涨,此后连跌两天(并因此拖累大盘)。同样采用该方式的上港集团表现稍好,主要原因还是中国石化分离债发了300亿元,上港集团仅24.5亿元。

尽管在调整市道,大部分定向增发公司还是广受追捧。如本周四提出定向增发3.2亿股、募资近20亿元的ST雅砻,当日股价直奔涨停,前些日子提出定向增发的*ST绵高,方案提出后连续3个涨停;而迪马股份、山西焦化等则已连创新高。原因无他,主要是定向增发公司大多为收购优质资产,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即使是现金增发,大股东也一起掏口袋,如海油工程以48.2元的高价定向增发1.3亿股,募资62亿多元,大股东承诺现金认购30%,股价表现同样比较平稳。

再融资范文2

再融资浪潮促因

上市公司能否快速实现大规模再融资是检验资本市场深度的重要标准。能否保证再融资的公平、透明,是我国股市实现规范化和国际化的重要前提条件。

首先,再融资浪潮的出现是股市和经济回暖的必然结果。过去一年间,上证指数最高反弹幅度超过100%,估值水平恢复会激励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同时,经济复苏也会推动上市公司再融资需求上升。比如,上半年各大银行放出天量贷款,存在再融资补充资本金的需求。这样的再融资不仅不是恶意“圈钱”,反而能增加现有股东的价值。

其次,再融资所占比重仍属合理。2008―2009年间,再融资占上市公司融资的比例介于40%―60%,IPO暂停时期更是高达100%。2009年8月,再融资占比为69.3%,仍处于合理区间。事实上,境外成熟市场的再融资比例更高。2009年前8个月,香港市场再融资占比就高达97.9%。

再次,部分上市公司再融资存在盲目性。确实有部分上市公司虚列投资项目,蓄意扩大再融资规模,最终致使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频繁,有些企业甚至将资金参与新股配售。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包括:重股票股利、轻现金股利的情况导致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较低;国有股东占据控股地位,公众投资者无法真正参与决策;核准制扭曲了市场行为等。

七招规范再融资潮

我们应该区别对待,趋利避害,促进再融资浪潮的健康发展。

第一,深化上市融资发行的市场化改革,保证再融资的公平性。在核准制下,再融资条件严格,审核时间较长,上市公司往往希望一次筹集尽可能多的资金。同时,大公司、国有背景的上市公司更获得政府的“恩赐”,造成市场的扭曲,形成所谓的“政策市”。因此,应当考虑从核准制过渡成备案制。任何上市公司,不管规模大小、股东背景,只要有真实的资金需求,且被市场所接受,就可以实施再融资。

第二,加强对恶意再融资的监管力度,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在鼓励上市公司合理、合法的再融资需求的同时,也要加强对于恶意“圈钱”的打击力度。事前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再融资的规模、财务状况、盈利预期等细节条件,明确“圈钱”行为的量化标准。事中:对于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挪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事后:加强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充分地披露与再融资相关的资金利用情况,投资项目获利情况等信息,作为未来是否能够实施再融资的依据。

第三,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一方面,通过国有股减持、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弱化国有股东一股独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继续大力拓展机构投资者队伍,持续引进国外机构投资者,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

第四,采取股东分类表决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目前“一股一票”的表决机制下,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计划尽管可能遭遇中小投资者反对,但只要大股东支持,通过概率就很高。 应当引入分类表决制度:在表决再融资议案等重大事项时,不仅需要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而且须经参加表决的其他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五,促进融资工具的多样化。相对股票融资来讲,其他融资工具对于上市公司具有更强的约束,如债券需要定期支付利息,这有助于遏制上市公司不必要的再融资冲动。香港市场上,股票融资仅占1/3强。发展股票以外的其他融资工具,需要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比如减免企业债利息收入的税收等。

再融资范文3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1.58亿元,同比增长63.5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18亿元,同比增长148.45%,上半年实现每股收益1.41元,业绩略高于市场预期。公司预计2010年1-9月实现净利润11.1亿元,同比增长96.17%。上半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为23.32%,比去年同期增加2.78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于销量大幅增长所带来的规模效益、原材料价格处于低位,以及装载机价格略有上升。考虑到目前装载机行业产能扩张项目较少,行业竞争格局趋于稳定,未来装载机行业相对良性的竞争环境有希望继续保持,公司装载机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受原材料价格影响程度可能会有所降低。

工程机械行业维持高景气

由于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效果持续显现以及区域振兴规划的不断出台,2010年1-6月份,工程机械行业产品需求非常旺盛,工业产值增速持续加快。工程机械行业1-6月份的工业产值增速达到63%,是所有机械子行业中反弹速度最快的。

今年上半年工程机械热销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方面,去年4万亿投资项目处于实施高峰,各地方政府投资热情不减;另一方面,去年以来的宽松信贷政策导致买家购买成本低,原本准备租赁的设备可能还不如买来的合算,很多购买方可能本来是准备下半年使用的设备,但因为担心信贷政策收紧提前购买。此外,由于出口市场目前正处于恢复阶段,不少国际工程机械企业转战中国,国内外厂家纷纷出台力度较大的促销政策,客户得到更多的好处,产生了购买或提前购买的意愿。

2010年下半年,工程机械行业预计仍将保持平稳增长的趋势。我们相信国家将继续采取有保有压的调控政策,高铁、核电等基础性建设项目的推进,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对土石方机械的需求。虽然国家宏观紧缩政策可能会导致下半年工程机械产品销量增幅放缓,但估计影响程度不会太大。

核心产品市场地位巩固

装载机产品热销:受益于投资的全面回升,公司的工程机械产品上半年销售形势红火,其中,拳头产品装载机销量为20866台,同比增长43%。根据行业协会的统计,上半年国内装载机销量同比增长65%,公司上半年装载机销量增速低于行业,主要原因在于:(1)上半年市场需求以煤炭等行业复苏为主,对龙工、厦工等轻型产品需求较高,而柳工重型机械相对更多应用于矿山采掘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2)部分企业上半年营销力度较大,抢占市场份额。在未来需求增长温和的情况下,以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客户优势,在装载机市场的地位将依然稳固。

挖掘机和起重机作为公司重点发展的产品,其销量增速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显示公司新支柱业务已成气候。起重机快速扩张:公司2008年进入起重机生产领域,2009年实现销量1300台,成为行业第二梯队代表性企业。201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1181台,同比增长75.7%,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到5.9%。目前公司起重机产能近3000台,预期2012年有望达到5000台以上。挖掘机市场份额相对稳定:2010年上半年挖掘机市场销售实现高速增长,全行业销售挖掘机9.6万台,同比大幅增长97.6%,上半年公司销售挖掘机3003台,同比增长105.4%,市场份额达3.1%,与2009年持平;目前公司挖掘机产能达5000台,预期2011年将达到12000台以上。

再融资增强未来发展潜力

公司8月20日公告称,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柳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5亿股。其中,柳工集团认购不超过1456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0.61元/股。

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0000台工程机械项目,年产5000台大吨位汽车、履带起重机项目,柳工工程机械液压元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柳工北部工程机械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年产装载机5000台、推土机3000台,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6个项目。通过增发投入,公司将更有能力提升市场份额;液压件产能提升将增加公司产品关键件的自制能力,缓解供给瓶颈;天津基地的扩产,使得公司生产的区域结构更趋合理,有利于北方市场的开拓;增资中恒国际租赁公司将直接提高公司融资租赁的能力,有利于挖掘机、工程起重机等高价值产品的销售。

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优化现有产品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销售和服务体系,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今后的战略重点是树立装载机、挖掘机和起重机三大核心业务的优势地位;同时,推动叉车和推土机等战略性业务的有效发展;并积极开展二手设备、融资租赁、再制造和物流等新兴业务,形成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募投项目竞争力强,投资收益率较高。本次募投项目主要集中于挖掘机、起重机、液压元件等高端产品研发和制造,预计投资内部收益率分别有望达到17.2%、31.4%和16.2%,投资收益率较高。

再融资范文4

关键词:股权再融资;市场择机;投资冲动;短视野倾向

公司上市后的再融资行为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根据Myers和Majluf(1984)的融资成本理论,公司在融资时,对再融资方式的偏好顺序是:内部融资优于外部融资,当使用外部融资时,债权融资优于股权融资。当我们考察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时,却发现了有趣甚至相反的情况,即一方面上市公司大多数保持了较低的资产负债率,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仍对股权融资极其热衷,几乎没有上市公司放弃其利用股权再融资的机会,甚至不惜进行大规模的盈余管理以期达到股权再融资的标准,我们把这现象称为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然而,与我国上市公司大量通过配股和增发进行股权再融资现象相对应的是这些公司股票回报的持续下滑。资金的充足本应该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从而增强其竞争力,而实际效果为何不理想?本文拟从市场择机、企业过度投资冲动、募集资金投向的短视野倾向这三个方面对这一现象进行解释。

一、股票发行的市场择机(markettiming)行为

行为公司金融(behavioralcorporatefinance)的基本假设是股票市场非理性,股票定价偏离公司的真实价值。他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当股票的市场价格偏离公司的真实价值时,具有长视野或短视野的公司经理人员在融资活动中将会如何决策,即市场择机的作用。所谓市场择机,是指在股价被高估的时候发行权益进行融资、股价被低估时则回购权益。在对融资决策的分析中,Jung,Kin和Stulz(1996)Hovak,Opler和Titman(2001)都发现股票的增发总是伴随着公司股票市场的高估而出现。Lakonishok(1994)及Wurgler(2000)指出,股票增发是对未来股票投资回报的可靠预测指标,因为经理人员的融资决策会受到相应的影响,他们会选择时机,在股价跌回实际估价水平之前的高点增发股票。Graham和Harvey(2001)对300多家美国公司的管理层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2/3的公司首席财务官认为股价被高估或低估的程度是进行融资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Longhran和Ritter(1995)通过研究美国数据发现,公司偏好股权再融资方式和公司股权再融资回报偏低这些现象说明公司发行股票具有市场择机行为。

我国股市的诞生本身就是一个为国有企业“圈钱”解困的怪胎,长期以来,股民以追逐利差利益为主要的动力源,非理性炒作现象异常严重,股票价格严重偏离其基本面价值,强烈的投资者情绪为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利用股市涨跌获得超额利润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施东辉(2000)对沪市1999年实施了配股方案的62家公司的配股动机进行实证研究发现,配股动机与股票价格呈显著的正相关性,揭示出我国上市公司利用股票被高估的机会进行融资。从下表可以看出,市盈率越高,进行股权再融资的公司数量越多,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确实存在着利用股标价格被高估这样的时机增发股标获得超额收益的现象。

股票发行的市场择机行为对股权再融资后股票回报偏低具有相当的解释力,在市场非有效状态下,市场并没有在公司宣布增发股票时对公司价值作出准确反应,当股票价格的高估随时间的推移最终被证券市场投资者意识到,股票价格的反转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在Fama-French三因素模型中,账面——市值比能够成为预测股票未来收益率的一个很好的变量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低账面——市值比与未来的低收益率密切相关,说明高市值企业往往可以作为市场价值被高估的一个可靠信号,上市公司管理层正是利用股票高估机会进行股权再融资,而公司信息向外部逐渐扩散的过程使股票价值向其基本面回归成为一种长久的趋势,股票价格从高估状态向真实值靠拢表现为未来股票的低回报。由此可见,公司股票发行的市场择机行为与股市内在的价值反转规律相结合,使股权再融资的低回报成为必然,然而,这仅仅是原因之一。

二、企业过度投资冲动

在我国,上市公司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从所有权的根本归属来看,我国国有资产所有权实际上是属于全体人民的,任何一个国有控股股东的股权实际上属于亿万人所有的性质使我国国有股权严重泛化,即:人人所有就等价于人人没有,在股权泛化条件下,本质意义的大股东是不存在的。国有企业财产实际上是层层委托给各级政府负责管理,并由政府授权某一机构经营管理。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都是由传统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这种经股份制改造而上市的公司多数沿袭了政府一授权机构一上市公司这一计划色彩浓厚的运行机制。这样,中国国有控股企业在没有实质所有者的情况下,演化成了各级政府官员谋取私利的工具。由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的相当一部分由各级地方政府主管,因此,地方政府官员很容易利用对上市公司的管理为自己“改善”业绩。其主要途径之一就是对上市公司的大规模投资在项目审批、政府补贴等方面给予实质性支持,这可改善当地就业,扩大当地GDP数值,形成短期优良政绩;另一方面,对于多由政府委派而形成的公司管理层,过度投资也有利于经理人员获得额外收益,这种额外收益包括货币收益与非货币收益,货币收益主要来源于经营规模越大,显性报酬越多的事实,非货币收益来源于控制权收益,包括经营大规模的企业带来的威望、地位、多方面的精神回报、各种有形无形的在职消费等,在现阶段我国的国有企业中,控制权收益的一部分还表现为政治收益。正是由于以上私人收益,国有上市公司经理存在激励动机进行过度投资。这样,各级政府和公司管理层行为由于利益驱动的不谋而合引发了企业大规模的过度投资冲动。在企业希望利用高估的股价进行股权再筹资时,为达到证券监管部门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方面的标准,地方政府可能利用各种补贴与优惠政策等手段对这些企业进行扶持与包装,股权融资成功后,由于中国上市公司长期少分红或不分红的现象使股权融资长期低成本甚至无成本使用,而中国流通股股东没有实际投票权的事实更使所筹资金的使用几乎没有任何约束,这与企业的内在投资冲动相结合,使上市公司过度投资从可能向现实转化。依据投资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这种基于私利的过度投资必将带来企业长期价值损害,引致较低的股票收益率。

三、募集资金投向的短视野倾向

再融资范文5

2011年新年伊始,一场中国银行业在证券市场发起的融资潮突袭市场,使低迷的市场雪上加霜。其中定向增发的民生银行备受关注。

民生银行是中国上市银行中由民资主导的公司,人们寄希望于这家企业能够体现民营企业的顽强、信用与高效,很可惜,他们说得比做得多,在诚信与效率方面均没有显示超出同辈的水准。

2009年11月,迫于资本充足率等指标压力,民生银行进行H股IPO融资,彼时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对外郑重承诺,在未来三年之内不再进行股权融资。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面对国内银行的再融资潮直率地对外界表示,“再融资的事现在想都不要想,想都丢人,我们怎么张得开口?”只要有人接盘,融资再融资就说不上是丢脸还是光荣。董文标先生说的丢人是指银行的盈利模式丢人,基本上走的是盈利靠信贷扩张、存贷差,增长靠规模扩张、风险靠资本市场与政府救助的路子。

不到一年时间,董文标先生对他人所有的批评都应验到自己身上,他撕毁了自己对市场做出的口头承诺,并且以低价定向增发激起了小股东的冲天怒火,证明中国的银行没有办法离开圈钱、做大规模、增加总资产、再圈钱的套路。

中国银行业受到严格的行政制约,一方面享受体制内的利差,一方面被剥夺了信贷定价权与创新的尝试。

民生银行在严格的行政制约下生存,不论主要股东是不是民营企业主、资金性质如何,这家银行所受到的监管与其他公司国企同样的行政色彩浓厚的监管。对于自食其言的再融资,董文标将责任归咎于监管层的不近情理,“是监管部门逼的”,如果不融资民生银行将无法满足监管层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无法开展业务。

早在2001年12月,董文标就在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成立5周年庆典上表示,银行专门做做存、贷款很愚蠢,作为中国内地惟一一家由民营企业控股的商业银行,其经营必须闯出自己的路子。这就是建立前台和后台、后台服务前台、而前台全力以赴服务企业,也就是通过客户经理服务制,为企业提供授信、投资理财等服务。

直到现在,银行业的特色仍然不鲜明,各家银行处于同质化竞争当中,从2000年到2009年,民生银行总资产的复合增长率达到50%以上,上市金融机构路径规模壮大并不值得炫耀,不过是信贷疯狂扩张的另一种说法。

民生银行风险极大,“做民营企业的银行、小微企业的银行、高端客户的银行”的战略定位很难实现,在现行税费体制下,对中小企业过多的贷款必然意味着成本的增加与风险的大幅提升,名为商贷通的短期贷款被认为存在巨大风险。民生银行不可能因为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获得税收优惠,换句话说,这家银行前景莫测。

一方面受到政策的严厉挤压,另一方面民生银行却展示出民营企业让的狡黠与不诚信,受到市场的严厉质疑。主要包括,与主要股东企业之间的关联贷款挥之不去,而其中一些大股东的明显存在操纵资本市场获利的嫌疑。

其中大股东泛海建设在2007年末所持民生银行股份刚到期时便进行了抛售,套现约22.5亿元;上海健特公司2009年一季度减持了民生银行5.78亿股,获利高达27.34亿元。抛售时民生银行的消息助推了价格。

再融资范文6

一、上市公司再融资公告效应概述

国外的很多研究表明, 公司发行某种证券的时候, 会产生特定的公告效应(股价反应的超额收益), 研究者通过对英国和美国市场的实证研究表明,股价对股票发行公告效应为负,对债券发行公告效应为非负,而对可转债发行的公告效应则介于股票发行和债券发行之间(Eckbo,1986;Kim and Stulz,1992;Arshanapalli,Fabozzi,

Switzer and Gosselin,2004)。自2001年3月以来,中国证监会陆续颁布了《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和《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意见》等融资法规,初步建立了以配股、增发新股及发行可转换债券为主的多元化再融资体系。然而1998年以前,国内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工具还较单一,规模也较小,基本通过配股来实现的再融资。增发的兴起主要来源于2000年4月证监会的《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实施,大大降低了增发门槛。紧接着在次年的3月,证监会又下发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对增发和配股条件均重新予以了调整。2002年7月,证监会了《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规范限制了增发融资,进一步严格了增发的条件。2005年6月,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展,管理层又公布发行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管理办法》,对三种主要的公开再融资方式进行了统一规定。本文将对我国已有的对三种再融资方式公告效应相关研究及结论进行系统分析。

二、上市公司再融资公告效应研究

(一)配股公告效应研究 配股作为主流再融资方式是在1998年之前,此后配股行为相对而言较少。因此,我国学者对配股公告效应的专门研究相对而言较少。从已有研究看,配股公告效应主要为负。其中沈艺峰,肖敏(2001)就曾对国内1995-1999年间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予以了正式检验,张建森等(2001)也对1998-1999年国内上市公司配股公告及股价波动进行了相关实证研究,并在其研究中发现配股事件在公告之前已在市场中引起了一定的反应,且在公告日引起的负超额收益率有所下降。

(二)增发公告效应研究 张水泉等(1997)首先对于上海股票市场股利与配股效应进行了相关实证研究。其后,李梦军等(2001)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予以了相关研究,研究以沪深两市的27个样本作为主要对象,通过对其的研究得出了公告日负荷额收益不明显的结论。胡乃武等(2002)又以沪深两市1998年至2001年增发新股的35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实体样本,将个股收益率减去大盘收益率的计算作为超额收益率,研究结果表明增发公告对股价有负面影响,且主要与大盘走势、增发数量比例和资产负债率有关。

邵志高(2002)对增发财富转移效应问题的研究认为增发新股使原流通股东财富遭到损失,而原非流通股东无论参不参与增发,都会一定程度的增加财富;非流动股、老流通股以及新流通股股东三者之间财富变化是一个零和博弈。夏伟芳、张维然(2003)将2001年至2002年期间的136份增发公告作为基础样本,并对其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增发会引起一定的负超额收益率,增发决策公告则会引起股价负超额收益,这些均大大降低了上市公司市场的应有价值。刘力(2003)以1998年至2001年间有增发公告的117家公司为样本,对其进行了相关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增发公告具有显著负价格效应;且非流通股大股东通过借助增发流通中的“流通权”价值进行“圈钱”行为最终导致了增发负价格效应的发生。叶红雨、曾芒(2005)以1998年至2004年增发的95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认为在我国股权分置结构下,非流通股股东获得平均40%以上的正超额收益率,新增发股东获得平均10%以上的正超额收益率,而流通股股东中长期效应继续出现显著的负效应,其利益受到较大损害,而且不参与增发所受损害更大。孔东民、付克华(2005)对1998年至2003年市场实施增发的82份有效样本进行研究,增发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公告日和发行日等3个事件日的平均累计超额回报都为负,认为中国市场对公司增发行为的反应是负面的。

上述研究的一致结论是,我国上市公司增发融资方式下有着比较显著的负效应,股票价格会因此而出现下跌,表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增发行为存在抵制。

(三)可转债公告效应研究 王小哈(2003)通过借助累计异常回报率来对基础股票股价对可转债发行的反应进行衡量,通过对其衡量分析认为:(1)日前可转债募集公告15天样本股价平均累计异常回报率为正。(2)日前可转债募集公告日后15天样本股价平均累计异常回报率为负。(3)可转债上市后15天样本股价的累计平均异常回报率为负,绝对值接近于零。田柯、劳兰珺(2004)采用事件研究法,针对我国23支公开发行的可转债采用公告后[21,120]的窗口区间进行研究,认为我国的可转债发行并没有显著负公告效应。王慧煜、夏新平(2004)采用1992年至2003年间20份可转债的发行样本,选择时间窗口为发行公告日的[-20,20],采用了市场调整累计超额收益率来衡量可转债的市场反应,发现研究期内的累计超额收益率在公告日前呈负值,但在公告日后出现显著上升趋势,并且公告日后多为正值。研究结果与研究荷兰可转债学者DeRoon和Veld(1995)的研究结果比较一致,但是这一结论与Dann和Mikkelson(1984)的研究结果正好相反。可以看出,在发行可转债公告日后,累计超额收益率开始大于0,并且持续大于0,说明公告发行可转债对二级市场股票有着较大的正面影响,也可以看出投资者对于可转债的发行是持乐观的态度,并且比较愿意对可转债进行投资。

唐康德、夏新平、王宜霞(2004)以2000年至2003年发行的21份可转债为样本,采用Brown和Warner(1985)的标准事件研究方法,研究发现可转债的发行公告并没有对市场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在相对长的事件窗内,投资者将获得正的超常收益。显然可转债比增发新股和配股更容易得到投资者的认可。刘成彦、王其文(2005)采用1998年至2003年间21份有效的可转债发行样本,采用事件研究方法,以发行公告日作为事件日,事件窗为(-1,0)和(-1,+1),认为发行公告会对股价产生显著正效应,特别是发行后第一天有显著的正异常收益;通过对比国外研究,发现我国可转换债券发行的公告效应与英美市场是相反的,而与日本和荷兰的情况类似。

上述研究表明,在我国上市公司可转债再融资公告效应基本接近于零,有相当部分的研究显示,其公告效应(或超额收益率)为正,显示市场和投资者对可转债发行选择是认可的。

(四)综合性比较研究 上述研究主要针对具体的某一种再融资方式的公告效应展开研究,虽然从研究的结果来看,研究结论比较一致和显著,但是也存在比较性缺陷,其主要研究仅限于三种再融资方式中的某一种,缺乏在同一种研究方法下对同一研究区间的不同再融资方式公告效应的直接比较,有学者的研究弥补了上述不足。李燕妮、杨贵宾(2005)借助超额收益分析法,来对国内上市公司再融资决策三次公告中首次公告股价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实验结果显示,无论是债券融资公告还是股权融资,均会在公告当日对股票价格产生较为显著地负超额收益率,由此看来,再融资属于一个利空事件;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对股价负面影响,增发大于配股,同时配股又大于可转债;市场对股权融资的抵制程度远高于债权融资,在股权融资中更抵制增发。研究表明,投资者并不欢迎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在三种再融资方式中,投资者厌恶程度由大到小分别为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因此,他们认为由于股价降低导致公司总价值下降,因此,上市公司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之后再选择再融资方式。刘娥平(2005)通过借助事件研究法,来对国内上市公司2001年至2003年间董事会88家首次公告发行可转换债券议案的样本在公告日前后超常收益翻译进行了相关验证。该研究采用[-240,-41]作为估计窗,[0,1]作为事件窗,通过实证验证,显示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告具有着较为显著的负财富效应,且同时明显低于增发股票公告负效应,并且根据年份逐年变化,显示投资者对可转债的负反应越来越强烈。罗毅、王国盛、张宗成(2006)以2000年至2004年的可转债有效样本28份,用市场调整后的累积超额回报率来衡量发行可转债的公告效应,分析发现,公告期两天累积超额回报率CAR(-1,0)的平均值小于零,即公告发行可转债对市场存在较为明显的负面影响,但与增发股票相比起负面影响明显要小。

三、研究结论

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公告效应的研究,我国的学者主要集中于通过实证计量分析来展开。虽然上述研究各自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区间、研究样本和研究侧重点各不相同,但总体而言,上述实证研究得到基本一致的结论是:在我国资本市场,股权再融资方式公告效应均为负,债权(可转债)再融资方式公告效应围绕零轴波动,其中增发和配股公告效应显著为负,而且增发的负效应要比配股的负效应严重,配股要比可转债的负效应严重。上述研究结果中关于股权再融资方式下显著为负的公告效应的结论与国外学者针对美国和英国等成熟资本市场的实证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并且支持了Majluf and Myers(1984)的优序融资理论,但是其关于可转债发行公告效应的研究结论与上述国外研究并不一致,其研究结论显示,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券的缺乏,可转债在很大程度上被作为了债券的代替品而被投资者认可。

总之,从我国证券发行公告效应的研究结果来看,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总体而言呈现抵制倾向,其抵制的程度增发高于配股,配股有高于可转债,相对而言,可转债更能够得到投资者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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