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系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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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系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范文1

我国加入WTO之后,经济、金融全球化使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更加复杂,国内信用缺失现象非常严重,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构成了严峻挑战。因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我国加入WTO后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问题。

一、我国信用缺失现状及危害

目前我国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大量企业任意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之间相互拖欠“三角债”,证券市场各种违规现象层出不穷,消费领域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信用缺失对市场经济和整个社会生活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危害。

第一,信用缺失增加了社会交易成本,降低了效率,造成资源极大浪费。由于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恶化,信用缺失现象的普遍存在,信用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受到了很大限制,甚至一些企业为防范风险,宁愿放弃大量订单和客户,也不愿采用信用结算方式。

第二,信用缺失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信用缺失导致的信用风险在金融体系中不断积累,特别是向国有银行集中,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信用缺失还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投资风险,提高了投资预期的不确定性,使企业的投资和银行的贷款趋于谨慎和收缩,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第三,信用缺失阻碍了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近2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一直在稳健地推行,但一些企业借改制、破产之名大肆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之间相互拖欠三角债,极大地影响了企业改革、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造假更是触目惊心,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影响了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第四,信用缺失导致中国经济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下降。由于信用缺失现象的普遍存在,我国企业和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成本将加大,参与国际市场的难度将增加,将不得不在价格等多方面做出较大牺牲。信用缺失还会引起外国投资者对投资环境的担心,加大我们吸引外资的成本。

二、我国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一)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与助推器,是支撑现代市场经济高效运转的基础和必要的安全装置。社会信用秩序混乱则会阻碍和破坏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

(二)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经济总量的扩大,市场竞争将日益激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各行各业将广泛运用信用手段促进经济增长。只有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才能保证以信用交易为主要交易手段的成熟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更好地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三)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坚持对外开放政策的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将逐步连通为一体,如何更有力地参与国际竞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在国际贸易中讲信用、注意自身信誉是国际惯例的首要信条。守信用的企业将会得到长远的利益,不守信用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完备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将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新经济顺利发展的要求。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新经济必须以社会成员之间高度的信用依赖和信用确信为基础,网上各项业务的发展都离不开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支持和保障。在社会大规模的信用规范未建立的背景下,无法谈什么电子商务,网络再安全也难以得到真正发展。

三、建设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一)建立系统、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

我国现有的《刑法》、《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对部分信用问题作了规范,但这些法规的目的、管理内容以及约束的问题并非专门针对信用,对社会上各信用主体的信用行为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法律准则与约束体系。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国际经验,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制定信用方面的专门法律。立法条件尚未成熟时,应出台相关的法规或部门规章,同时尽快完善上述与之相关的现有法律。

立法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1.信用公告制度与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矛盾;2.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法律界定,并制定处罚措施;3.立法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凸显部门利益,避免引起部门间的利益争夺,否则不利于整个行业的管理和发展。

(二)明确政府监管部门,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政府各部门如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大多从本部门的工作职能需要出发,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管理相应的信用活动,但是没有一个统一管理全国信用活动的综合管理部门。因此,当务之急是明确政府各部门在整个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其信用管理的目标与内容,并明确一个部门作为主管部门,承担综合管理和监管职责。

政府在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过程中应发挥积极作用。从西方国家的实践看,在推进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初期,需要政府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与配合。第一,应加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联通,实现资源共享,打破目前各自为政的状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第二,政府应主持制定一些基础性、关键性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以规范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信用管理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对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率、规避系统建设风险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政府部门不直接经营信用中介机构,也不直接干预信用中介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否则就失去了信用管理的中立、公正性质。政府应扶持和监督信用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公平的环境,让信用中介机构按照市场的原则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欧美和亚洲地区著名的信用中介机构来看,绝大多数公司一直都采取民营方式。因为民营公司是中性的,无偏见的,是市场经济中除客户和政府之外的第三方,它们为客户提供信用报告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它们在市场上的生存问题。第四,积极培育信用产品的市场需求。信用市场的需求是推动信用管理行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市场需求不足将严重制约整个行业的发展。美国政府很注重为信用产品的应用创造市场需求,利用多种手段引导市场交易者进行信用评级或者利用信用评级。目前,我国的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信息的意识,信用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因此,政府应从多方面、多渠道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信息产品,增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需求。第五,政府应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另外,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地方政府在建设信用管理体系中也应发挥积极作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对于自己在建设信用管理体系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没有深刻的认识,存在一哄而上的现象,出现了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的情况,这是对有限的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发展信用中介机构。

近十余年来,我国的信用管理行业逐步发展。我国现有征信机构人体可以分为3类:一是民营征信机构,如新华信公司、华夏国际和上海中商等;二是外资、合资征信机构,如邓白氏公司等;三是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动建立的有关中介机构。客观上,我国的征信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专业化程度和社会影响也不尽理想,其作用与功效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应该积极培育独立的征信机构,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管理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目前,我国的专业资信评估机构有几十家,但资信评估市场规模小,可供评估品种少,市场供需严重失衡,资信评估机构权威性与专业化程度一直没有得到社会公认。我们应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奉行“超脱、公正、独立”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地扶持、培育专业的资信评估机构;完善信用评估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方法和管理办法。

规范的信用管理服务是整个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在西方国家,系统的、深层次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信用管理服务,是信用经营机构的后勤保障。目前我国信用管理服务行业发展很不平衡,商账追收行业基本上是空白,信用保险和国际保理等行业刚刚起步,国家应该鼓励发展这些机构与有关业务,进一步发展和健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四)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我国现有的信用经营机构主要是金融机构,其中主要是商业银行,信用活动也主要是信贷。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企业也是非常重要的信用经营机构。美国的企业,特别是一些比较大的企业,内部往往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控制企业的信用风险情况。目前,我国企业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淡薄,企业内部缺乏一些最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而加入WTO后,我国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企业直接面临国际市场和本土市场的竞争,为了生存和发展,我们的企业必须尽快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企业可以考虑从两方面加强信用管理:一是完善企业自身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的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建立财务核算制度、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应付账款管理制度,防止自身发生失信行为;二是完善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度,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管理规章,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五)加强信用宣传,开展信用管理教育和科研活动。

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固然需要法律体系的支持,但信用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社会的信任和诚信的道德理念来维系。我们要把强化信用意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让“诚实守信”深人人心,增强全民信用观念。

当前,应该加强信用管理教育,在中小学直至大学开设信用管理课程,培养人们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培养专业化的信用管理人才。同时还要加强信用管理科研活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朱毅峰,吴春妹。美国信用管理体系简介[J].中国金融,2003,(5)。

[2]陈文玲。美国信用体系的总体构架[N]中国经济时报,2002-09-09.

社会关系论文范文2

关键词:社区管理;智慧社区;云计算;共享平台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是针对社区管理的一种创新,是通过对互联网络、云计算、移动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将传统社区打造成一个安全化、现代化、智慧化的高科技管理社区。

1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的基本内容

1.1网络平台建设

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是以地理信息技术为基础主线,利用现有网络资源架构,既可以形成用于社区管理的共享平台,又可以形成与居民信息交互的平台,可见网络平台基础设施是不可或缺的。

1.2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是以地理信息数据、园区房产三维模型及入园单位人员数据库为基础,运用二维、三维地理信息技术,对社区各方面的综合信息进行可视化的查询、归档、管理、监控。由此看来,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本身就是一种革新。

1.3社区服务平台建设

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可以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强化物业、安保与入园职工之间的交流,建立起一个集信息管理、物业网络办公、信息交互的有效平台,从而提高物业管理效率,简化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使得物业、安保与入园职工之间的沟通更加实时、便捷。

2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的意义

将地理信息系统概念引入智慧社区管理中实现社区智能化,是对智慧社区的有益尝试,也是管理方式的革新。台项目实施过程中,首先对社区内所有建筑物、路灯电杆、绿化带、水管、监控摄像头等管理单元进行精细空间数据采集,再利用互联网络和多维一体化数据管理技术,建立起容纳社区所有空间信息的数据库。在数据库的支持下,架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以此实现基础数据的录入、归档、查询、分析功能及GIS服务。通过架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方便了社区管理、监控,增进了物业、安保、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

3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智慧社区综合

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总体设计与功能介绍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系统,主要由安保管理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社区管理子系统、管理员系统4部分构成,其中社区管理子系统和管理员系统是针对于产业处管理机构研发的。

3.1场景管理

1)模型管理中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新建、拆迁住宅和小区基本设施与现有的三维场景数据进行匹配,并用三维场景直观地展现出来。可有效直观地呈现园区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地理位置,实现园区全覆盖管理,为园区管理者搭建空间载体。同时还可以实现房产结构属性查询、户型图浏览及入住人员信息查询、录入、归档、维护等功能。2)太阳特效模块中还可以按照各时间段显示日照轨迹,工程中可以用来确定建筑物的遮阳角。

3.2地下管网

地下管网中下管、下线种类繁多且交错分布,铺设时间跨度大,随着园区功能的调整和建设发展相继变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逐渐增加,管线也随之加设更新。如何高效地对地下管线进行精确定位,实现管线数据的二、三维立体可视化编辑,进行动态管理、宏观规划,是智慧社区建设的创新课题和重要组成部分。地下管网模块中的三维场景查询可以详细得知管网的埋设单位、分布长度、管径、管点、埋深等三维模型属性关系。可以做到在最短时间内找到漏点,服务于地下管网维修;若建设工程中不明确地下管网走向,怕损坏原有管网,地下管网模块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管线、管点查询,从而降低工程事故的发生概率。

3.3部件管理

部件管理可以分时间段查看园区部件信息(右键采集)。工作中还可以结合安保管理子系统中的GPS手机定位系统,调配相关人员到现场,准确无误地采集到现场信息并且回传服务器备份。

3.4房产管理

该模块由房产信息管理和租赁管理组成。1)工作中若要查询或修改园区内相关人员信息,可以通过房产管理模块实现。该子系统可以为园区提供准确的居民信息,分清常驻人口及流动人口,划分重点服务人群,如育龄妇女、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从而实现直观的园区人口管理模式。2)租赁管理中输入的信息还可以与物业管理子系统信息相互连通。

3.5办公楼计费

此智慧信息管理平台能够让使用者更直观地查询各方面统计信息,同时运用现代化GPS通信手段快速调配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实施具体工作,增加了信息获取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4结束语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智慧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与应用,可把整个大型社区智慧化拆分成最小信息单元,有效地将社区实时信息数据与地理信息数据对接共享,建立三维社区模型,为社区日常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作者:马聪 单位: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

参考文献:

[1]曹莹莹.以信息智能处理技术为引导的智慧社区的构建[J].计算机技术与发展,2015(1):207-211.

社会关系论文范文3

关键词:新闻传播学;民生新闻;和谐社会;辩证关系;注意并解决问题

1 报道民生新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辩证关系

构建和谐社会与报道民生新闻,二者联系有机而紧密,是一种辩证关系。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主义辩证法规律的总纲,表现在报道民生新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辩证关系上,也就是二者紧密关联,相互促进其对方的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要解决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代价太大的矛盾,力倡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力保环境不受污染、生态不被破坏。一句话:人与自然共在,人与自然和谐。而报道民生新闻,则要力避以人为经济增长中心,却忽视或甚至忘记了人赖以为生的自然资源环境之以往一般新闻的报道习惯,它将更加监测着人与自然共生、人对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科学取用以及人的生活环境、生存环境状况。尤其是在经济衰退或者严重危机的时候,报道民生新闻只顾及一端“民众生活‘富’”,却没有顾及另一端“不远的将来资源环境‘穷’”,采取“头痛医头(头痛就报道说“头痛”)、脚痛医脚(脚痛就报道说“脚痛”)”而不是联系起来看问题,采取中、西医结合的辩证施治诊疗方法虽然可能会一时奏效,甚至会很有轰动效应,但对于长远来说,那种“杀鸡取蛋”的方法、弄得本枯末萎,只见眼前的生命,而未来人们却无法生存。就是说,以民生为出发点和归宿,注重资源与环境,不可耗损太大,报道中要以这样的经济增长来保民生。

构建和谐社会,就要统筹城乡,协调区域,实现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平衡。而报道民生新闻,则正如目光宏阔而辽远的“瞭望哨”那样,对其中的统筹与协调、发展中的不那么平衡,与以往一般新闻的报道不同,多关注于未能统筹兼顾的另一方,没有协调一致的另一区域,或城或乡,或东南沿海或西北山峦,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中的失衡方面,作出其见微知著、扶斜补正的特殊贡献,此可谓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报道民生新闻,这方面要“目光远大”,绝不可以专于一点而不及其余,还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注意平衡,这地区与那地区,城市与乡村,党委和政府在怎样抓、怎样做。有个统揽全局、保持基本平衡的问题,不能揪住一点民生问题,本来是再协调发展下去就能解决的,但是新闻报道者却没看远,举起关注民生新闻的旗帜,结果是帮了倒忙,新的更难克服的“不平衡”问题。

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人,主要在于组成社会的全体成员之素质提高和作风纯正。因而,促进社会和谐,其关键点还在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普惠社会美德。要培植勤政为民的意识,提高执政为民的能力。而报道民生新闻,从一开始就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移风易俗作用,真可谓报道民声新闻,其“生”也逢时,“作始也简,将毕也巨。”不可忘记了:思想道德、精神意识的高尚与否,直接影响社会风气,而社会风气的好坏,间接地影响着民众生活,却直接地影响伦理道德、精神生产。把人民群众希不希望、满不满意、期不期待、相不相信,作为纯净社会风气、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唯一标尺,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加强社会文明建设和提振人民群众信心,应对危机,共克时间,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方面的报道,将从更深内容的层次上通过正确导向和舆论监督以进一步地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以上从内容上将“报道民生新闻”与“构建和谐社会”这二者进行了既综合而又略加归类的分析,便可以从中看出其两者是互为前提、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是报道对象、报道内容,而“报道民生新闻”方面则是舆论向导、舆论助力。这两者将会在并肩行进中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这也将极大地促进社会和谐,极力地推动科学发展。

2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报道民生新闻所值得关注的问题

说到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报道民生新闻所值得关注的问题,轻松一点说就是需要提醒的问题,严格一点说就是必须注意的问题。这里仅仅是就报道民生新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而言,因为报道民生新闻的活动显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历程之中,或者还只能说是其中的一个部分,而且这个部分还不是社会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硬性部分,却恰好只是相对于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精神生产方面之软性部分,属于“软实力”,也属于“巧实力”,但它也必然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必须部分,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万万不可或缺!这里所主要列举的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报道民生新闻的主要问题,主要是指既属报道民生新闻方面的问题,又紧密联系着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至于民生新闻还所能报道的其它方面却并不涉及,虽对报道民生新闻来说并非全面,但在此特别说明,尚希读者明察。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值得报道民生新闻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所要报道的民生新闻之时新性的提升。民生新闻既然是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事实的报道,终归是属于“新闻”一族,必须具有时新性,更不可仅只涉及民众生存日常生活琐事,并打着“平民”的旗号,来装饰报刊版面、或点缀广电节目、甚或摆设网址页面等。这就是把此类报道的时新性改为平淡化了,也便远离了新闻报道的正鹄。尤其在今天金融危机而严峻地冲击实体产业从而严重地影响到新闻媒介组织的经济收入支柱之一——产品广告宣传时,适当地报道民生新闻也还是要有新闻竞争的观念意识:应该尽可能地于“第一时间”做“即时报道”。

社会关系论文范文4

关键词:社会保障法;行政法;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主体

社会保障法作为一个独立的、基本的、重要的法律部门已被理论界所认可。但是,由于社会保障法成立较晚,不仅从其他部门法中汲取了不少立法理论、立法技术上的成果,而且在调整的社会关系领域上与其他法律有交叉之处。因此,为加深理解社会保障法的地位和作用,有必要把社会保障法置于整个法律体系中与其他法律进行比较。本文仅对社会保障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做初步探讨。

一、社会保障法和行政法分属于社会法部类和公法部类

自从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Domitiusuipianus)(约170—228年)提出公法与私法的分类以来,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对法律体系的划分一直沿用公法与私法的“两分法”。他们认为近代的国家和市民社会是相分离的,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与此相对应,出现了公法部类与私法部类的划分。[1]

古罗马人认为公法是有关国家事务的法律,现代人认为公法是有关整个社会或国家利益的法律,它规定的是国家组织、政府机构及其机构的设置、管理、权限和责任等事项。一般认为,宪法、行政法、刑法和诉讼法等属于公法部类。乌尔比安认为,私法是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现代西方学者认为,私法关系的主体双方都是私人或私人团体;私法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民法和商法属于私法。

现代西方学者认为,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之后,国家为缓和社会矛盾,避免社会危机,通过社会政策性立法对私法产生干预,此种现象被称为“私法公法化”,由此产生了介于公法私法之间的第三部类即社会法。社会法是国家为干预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而制定的各种社会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保障法与经济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都归属于社会法。

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中的核心。社会法中的各个部门法是基于国家的社会政策性立法所涉及领域不同而划分开来,例如,对社会经济领域和社会教育领域的立法分别形成经济法、教育法。社会保障法则是对社会生活领域的立法,社会生活不但关系到公民的生存、社会的安定,而且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由此可见,社会保障法在社会法中是居于核心地位的。

二、社会保障法和行政法均以行政机关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一般情况下,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类行政法律关系必要的当事人,[2]行政机关的参加是法律关系具有行政性质的必要前提和根本标志。因此,行政机关又被称为行政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另一方称为行政相对人,它可以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企业也可以成为行政法律关系的相对人。行政机关即行政主体,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确定的、惟一的,行政相对人则是广泛的、不确定的,某一个组织或个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是潜在行政相对人,它能否变为现实的行政相对人,则依赖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成立。

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中,既有主体一方为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又有双方主体都不是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我们可以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这些主要的社会保障项目的分析中看到这一特点。社会保险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1)行政机关与社会经办机构之间的关系;(2)行政机关与被保险人(公民或其亲属)或者投保人(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被保险人的关系;(4)用人单位(投保人)与职工(被保险人)的关系。很显然,(1)、(2)两种法律关系中,因为行政机关(我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依法履行管理社会保险事务的主体,因此形成的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3)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事业单位,是政事分开原则贯彻的产物,它是由国家指定的、依法负责保险受理、保险费计收、保险金给付和保险基金管理的机构。从性质上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完全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而是兼具民事和行政的法律关系某些特性的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4)中的用人单位(雇主)往往以投保人身份出现,它与被保险人(职工)的法律关系是基于现存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具有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3]此外,在社会医疗保险中,还会有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药店的法律关系,被保险人与医院、药店的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则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比行政法律关系要复杂得多。

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中,其法律关系虽然更多地表现为国家行政机关(我国的民政部门)与保障对象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化管理与服务的推行,在这些社会保障项目中还会有行政机关与福利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福利机构与保障对象之间的法律关系、社会慈善团体与福利对象之间的法律关系、社区组织与福利机构或者保障对象之间的法律关系等。这些法律关系可以是行政法律关系,也可以是民事法律关系。以上情况是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复杂的多角关系的体现,既有垂直关系又有横向关系的这种特点反映了社会法和行政法的区别。

综上所述,虽然行政法和社会保障法均以行政机关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也存在着差异,即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必须是行政机关,而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可以是也可以不是行政机关。

三、社会保障行政法构成社会保障法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按照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作用,社会保障法由社会保障行政法、社会保障给付法和社会保障争议法三部分组成。[1]社会保障法中直接具有行政法的内容,这是社会保障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区别于社会保障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之最具特色的表现。

社会保障给付法是社会保障法的主体部分,国家通过给付法的实施,最终实现社会保障的目标,使公民享受到社会保障的权利。给付关系是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保险给付,使遭遇风险的公民得到了补偿;救济给付,使陷入贫困中的公民得以维持社会最低生活;优抚给付,使社会有功人员和承担社会特殊责任的人员得到应有的待遇和保障;福利给付,使公民的基本生活有质的提高。

社会保障争议法的立法目的在于保障公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具体表现为:保护公民的社会保障权,限制社会保障权的不正当行使;保证国家、用人单位、个人履行社会保障义务,杜绝社会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保证社会保障方面的争议能够得到公正的调解、仲裁和审判。

社会保障行政法产生于社会保障事业的需要。社会保障,总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施行的。由于其施行范围

广,施行内容繁多,施行与否事关重大,为了从行政上保证社会保障立法得到实施,国家必须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是社会保障事业的组织者、实施者和管理者,由此产生了社会保障行政法。

社会保障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社会保障管理职能过程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的层次、结构、管辖范围和权限,行政工作人员的招聘、培养、考核机制等,通过立法予以确定即形成社会保障行政组织法。有关缴费、给付申请、查询等行政手续方面的立法,有关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立法,有关社会保障行政争议和诉讼方面的立法,都必须遵循“行政程序法”的法律规范。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计账规则、统计方法、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发放办法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构成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法。为保证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能够严格地执行和实施,监察管理机构在实施社会保障过程中有无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行为,需要进行社会保障的行政监督;对基金筹集、管理、发放过程实行同步监督,形成基金监督,对此进行立法形成社会保障行政监督法。总之,社会保障行政组织法、基金管理法、行政监督法构成了社会保障行政法体系。

四、社会保障基本法律关系的实现以社会保障行政法的实施为前提

给付关系是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如前所述,社会保障法律关系非常复杂,但是无论是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与用人单位、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还是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在经办具体业务时与社区、工会、金融系统等发生广泛的委托关系,其发生的目的都在于形成一种给付关系,即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能够履行给付义务,公民可以享有给付的权利。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作为社会保障行政法的主体是国家向保障对象提供给付的直接履行者。给付关系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障立法,约定给予符合法定要件的公民以各种社会保障给付,而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则代表国家履行约定的内容。因此,给付关系实质是一种合同关系,不存在依赖行政权利而产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就是说,给付关系直接发生于社会保障行政机关(管理机构)与保障对象(公民)之间,而实际上体现的是国家根据宪法对公民承担的义务。[4]就给付本身而言,给付者即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由国家赋予其义务(或权利),接受者即受保障的公民,由宪法赋予其权利,因此,给付者与接受者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给付多少,接受多少又不能依当事人的意愿而确定。由此可见,给付阶段的关系既不是当事人地位平等依自愿原则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又不同于体现国家行政权利的行政法律关系,这正是给付关系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最基本关系的原因,也正是社会保障法不属公法也不属私法而是社会法的原因。

社会保障活动中的上述给付行为相对于保障对象而言,是整个过程的结果。这一结果的实现必须以基金的筹集为前提,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基金筹集与管理,作为社会保障法律行为几乎存在于社会保障活动的整个过程。在基金筹集与管理过程中,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行政机关)的参与必不可少,由此形成的社会保障行政法律关系,其行政权利的色彩十分浓厚。例如,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强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必要时可以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决定等。由此可见,社会保障行政法对社会保障的基本关系即给付关系的实现起着前提性的作用,既可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足额筹措到位,又能依靠行政权利管理好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行政法除了对社会保障的上述核心作用外,还有一些基本作用。如前所述,通过行政法确定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确立管理机构的层次、结构、管理范围和权限;确立社会保障行政工作人员的招聘、培养、考核机制;审核给付对象的资格和条件,监督社会保障的运行,等等。这些都影响着社会保障基本给付关系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方乐华。社会保障法论[M].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9。

[2]姜明安。行政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社会关系论文范文5

当前,我国已进人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和变化不仅在经济、政治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也对大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价值取向的多元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深刻变革,反映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取向上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也就成为难以避免的客观现实。加之互联网的普及,加速了全球信息网络化的革命。也带来了各种意识形态的碰撞和各种思想的跨国界交流,也有力地促进了价值取向上的多样化和复杂化。而当代大学再也不是“象牙塔”,大学校园由封闭转向社会开放。成为一个“小社会”。大学生生活在这样多种价值观密集交织、激烈碰撞的环境下,必然受其影响。当前,大学生价值观多元化的趋势已明显显现出来。调查显示,大学生中有信奉“理想的追求高于金钱”、“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的生活观念,如赞同“提倡雷锋精神”的学生占60.8%,也有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拜金价值观,同意“金钱至上”的学生占3.98%。有坚持“报效祖国”的学生占19.09%,也有“追求自己美好的生活”理想的学生占51.81%。

2、价值追求的实用化。

伴随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尤其是经济全球化浪潮风起云涌,我国社会正在发生一场根本性的变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认和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也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带来极大的冲击。他们不但强调社会价值,也注重自我价值;不但注意吸收西方价值观中的精华,而且注意吸收传统价值观中的精华,开始在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传统价值与西方价值的对立统一中建构现代价值观。但是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原则和竞争法则易使个人利益、小集团利益得到强化。使利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膨胀。从而产生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等不良行为,使“一切向钱看”的思想滋生蔓延。如许多大学文学社团冷冷清清,做文学梦的青年越来越少;大学社团的发展更看重经济因素,拉赞助、寻求投资已成为大学社团最时髦的活动。有些社团活动的积极意义不大,如十大歌王比赛只是模仿文化炒作。只为少数人的“成名”。校园文化的世俗性体现了大学生功利、金钱意识的增强。

3、价值选择的矛盾化。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价值思维和价值选择方式尚未定型。传统的与现代的、理想的与世俗现实的价值观几乎同时对他们产生影响。如此,便造成了大学生在价值选择上的矛盾、对立与冲突。当代大学生的观念意识与实际行为、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不一致性的现象比较明显。他们大多认同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道德准则。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应具备的新的价值观念,但同时对于社会上流行的不良风气又有一定程度的认同和追随。大量调查报告都能证明,大学生口头上追求理想,实际上崇尚实惠;有强烈的爱国情感,但缺乏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真善美的道德知识,却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期待建立良好的社会道德秩序,但自身又不愿受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有成就事业的愿望,而又缺乏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当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多数大学生认为应该以集体利益为重,但是真正要他们为集体和他人做事情时,很多大学生却斤斤计较,不愿主动参加或以各种借口拒绝参加。

二、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内容

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所差异,这是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的,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相适应。然而,大学生价值观的多元化、功利化、矛盾化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逆反性和无序性,要化解大学生出现的困惑、迷茫、盲从。必须通过构建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引领、统摄、整合多样化的价值观,通过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来调适、规范多元价值观,使大学生的价值选择不再无所适从,而认同、归依于符合民族和国家整体利益的价值评判标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那些在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居统治地位、起指导作用、从深层次科学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在理论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的价值理念。在我国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理念中。只有那些以指导思想为灵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主题、以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精髓、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础的价值观,才能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此,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坚持以作为指导思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为我们提供了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强大思想武器的正确世界观和方法论。当代大学生只有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正确认识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与支流。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坚定信念。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第一位就是坚持的指导地位。高校要坚持用发展着的统领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确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方向。

2、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作为核心内容。共同的理想信念是一定社会主体共同价值目标的集中体现。中国经过近现代的曲折徘徊与浴血奋战,经过近几十年来的积极探索与发展,已经走出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能有效发挥本国优势且取得了辉煌成就的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以来的辉煌历史成就确实能使当代大学生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但他们又是没有苦难记忆的一代人,其生活在一个思想多元化的开放社会,所以主旋律的高扬显得更为必要。坚持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有助于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社会成员正确认识改革过程中出现和积累的矛盾。并树立解决矛盾的信心。大学生既应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面临的挑战与困难。又应看到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所具有的旺盛生命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3、坚持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作为主旋律。数千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又形成了勇于改革、敢于创新、拼搏奋进、振兴中华的时代精神。这些精神,既是激励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精神动力。也是中国人民在未来岁月里薪火相传、发展壮大弥足珍贵的强大精神支柱,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培养,是当代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应有之义。一种理想信念,如果不能体现为某种精神,如果不能表现为某种状态,就不能发挥推动力的作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体现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其成为全民族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奋斗的强大精神动力,是思想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时展的必然要求。

4、坚持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关键。“八荣八耻”是中国传统美德和价值观念在当代的体现和发展。是为应对商品时代社会成员一定程度上的道德和价值观念迷失而提出的道德和价值理念导向。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需要对“八荣八耻”的深刻内涵及其教育方法、渠道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使其从对社会主义道德与核心价值观念标语口号层面上的抽象诠释变为大学生内心衡量是非黑白的具体尺度。自觉应用到具体问题的实际分析与价值判断中,才能有效地发挥其对当代大学生理想信念的道德支撑与价值引导作用,成为当代大学生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精神动力、把握人生航向的行动指南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潮侵袭的强大盾牌。这也是对当代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内容。三、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需要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1、根据大学生价值取向多元化趋向突出的特点。在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需要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价值取向一元论和多元化的辩证关系。由于价值取向一元论具有普遍的范导功能,具有形而上追求的意义,是人类的精神家园,所以教育大学生自觉地认同、维护社会一元化的价值取向就具有重要意义。“历史经验证明。一个民族或国家如果失去统一的价值目标。就会陷入相对主义和由此带来的行为非理性主义与分散主义的混乱不堪,使民族和民众丧失共同的理想、信念和精神凝聚力。”在社会转型的今天,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社会转型、市场经济使得利益主体、所有制形式、分配制度出现多元化,很容易产生价值相对主义。使人们竞相追逐各自利益而置国家的利益于不顾。其次,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广大教育工作者要重点培养大学生的多元文化意识、道德判断能力和形成学生的核心价值观。以期通过这些措施使受教育者正确认识和理解多元文化,在面对多元文化尤其是多元价值时不迷失自己并作出自主选择。最后,教育大学生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任何社会统一价值观的形成,都有着其社会成员的共同文化心理基础,也都是在这一基础上达到普遍价值认同的结果。由于一元化的价值观以最普遍的形式代表了广大个体的共同意愿和价值理想,所以它对于每一个个体都具有权威性,使每一个个体自觉地去遵守与维护这种一元化的社会价值观。

2、根据大学生价值追求功利化的特点,在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需要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物质追求与精神提升的关系。人作为一种生物性的存在,必然具有其物质性、生物性的一面,因此,人必然要追求物质的需要和生理的满足。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人作为宇宙中的高等动物,又不能仅仅满足于生理的享受和物质的追求。人之为人,人之不同于动物就在于人有精神、有理想,有使用和驾御物质、金钱的能力。在当前我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我们被周围的金钱诱惑、功利追求、物质崇拜、商品拜物教的包围下,我们的价值观教育就必须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好物质追求与精神提升的关系。一方面,要承认和肯定人的物质追求的合理性,因为这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要注意提升人们的精神,使大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远大的理想,具有使用、把握、操纵物质的能力,成为金钱、物质的主人,而不是奴隶。其次,要注意丰富大学生的精神世界。人有没有精神生活、精神世界决定着人能否超越现实的存在。价值观教育一定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从各个方面来丰富大学生的精神世界,绝对不可抱着漠不关心的态度。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价值观教育时,一方面,必须深入了解和研究大学生的精神世界,真正接触到大学生的心灵。另一方面。要教育大学生认识到精神世界、精神生活是自己的内在王国,是真正的自我,只有意识到自己的精神世界时。一个人才是一个健全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丰富大学生的精神生活,发展他们的高级精神需要,进而把大学生培养成为能“享受精神文明的幸福生活”的新人。

3、根据大学生价值选择矛盾化的特点,在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教育中要与社会生活接轨,将“知”与“行”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大学生价值观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教育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必须有一定的利益导向相配合,否则就无法形成健康的社会心态。“教育是一种导向,但生活本身就是教育,就是导向。”㈨因此,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应当与社会生活接轨,充分考虑社会生活的导向作用。并以此来落实价值观教育的基本内容。大学生价值观教育与社会生活接轨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大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这样。一方面,可以使他们在与社会的接触中不断增加对社会的了解,从而认识自我。找到个人与社会的结合点,逐步实现社会化;另一方面。又可以使他们学到社会规范和公共逆德准则。增强劳动观念,掌握劳动技能,锻炼意志品质,培养吃苦精神和节俭意识,提高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在此基础上促进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西方社会的“义工”制度,其目的是多重的。其中之一便是倡导公民、青年学生通过服务社会来体验奉献的乐趣,培养他们高尚的品德。要倡导和推动学生更多地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三下乡”活动、帮贫扶贫活动等,把价值观的构建从课堂延伸到社会,由理论转向实践,并在实践中深化。在社会实践的内容安排上。应充分考虑青年人的特点,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和主动性,选择适当的时机和恰当的形式来达到预期效果,同时要将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学生培养评估的重要参考。

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继承了中国传统的优秀价值观。借鉴了近现代社会文明与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蕴含着几千年人类文明曲折发展历史的精华积淀和深刻的当代科学哲理,引领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航船,是承载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石。广大教育工作者应以对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高度负责的精神,共同担负起教育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任。自觉把“育人”贯穿于“教书”的全过程,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上下下功夫,在深入和普及上下功夫,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上下功夫,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润入学生的心田,自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内容策略

[论文摘要]随着社套的深刻变革,大学生的价值观也呈现出多元化、实用化和矛盾化等特点。构建当代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现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根据大学生价值观的特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中。需要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价值取向一元论和多元化的辩证关系、物质追求与精神提升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大学生价值现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

同志指出:“一个有远见的民族,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一个有远见的政党,总是把青年看作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作为青年中最富有创造精神和超越意识的大学生群体,能否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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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系论文范文6

1创新社会管理对信息技术的需求

社会变迁下,信息技术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高效的网络信息共享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社会管理需要通过信息技术来整合资源;另一方面,社会管理需要信息技术来达到调配资源的目的。国外早已将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社会管理当中。美国将其应用于公共服务与安全领域,使得实时交互信息处理能力与应急反应速度得以提升;而日本则通过良好的信息化基础,积极引进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就国内而言,自创新社会管理概念的提出,上海、北京等多个城市已经开始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创新社会管理中。上海静安区建立综合性业务应用系统;北京朝阳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的社会管理体系。可见,运用信息技术创新社会管理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

2创新社会管理下信息技术的正功能

(1)理顺社会关系。通过建立社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与决策的有效对接,加快信息传递与保真。社会管理部门通过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可以获得较为准确的社会信息,使得社情民意更加具有广泛性与时效性,为进一步做出科学决策提供条件。

(2)提升服务水平。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不仅可提升社会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而且能够转变传统服务供给模式与手段。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对信息资源进行深层挖掘和管理,提升管理效率与执政服务能力。

(3)完善管理机制。随着信息技术与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发展,通过在社会管理部门与公众之间架起的沟通渠道,有效解决了二者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技术促进了管理部门事务处理的公开性与透明性,进一步规范了管理行为。

(4)提高管理效率。借助信息技术,通过将管理文件电子化,极大地提升了管理效率。此外,通过电子政务等形式,公众通过信息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政行为,了解执政进程,评估执政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3创新社会管理下信息技术的负功能

(1)信息过度参与。信息技术打破了信息传播的区域性与时间性,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信息化带来的过度参与将使管理部门面临无政府主义挑战的风险,从而阻碍社会管理创新的进程。

(2)形成群体隔离。一般而言,信息技术在不同地域、不同国家的普及与发展相当不平衡,这使部分区域与国家则被边缘化了。就一地区而言,上层群体往往能够率先使用信息技术,而底层群体则无缘接触,这也导致了群体间的信息获取能力不对等。

(3)带来信息欺骗。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下,对于社会管理部门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巨大压力。因而,部分相关人员利用技术手段获取的虚假信息来欺骗公众,使得公众对于社会环境产生误导。

4创新社会管理下信息技术正功能发挥

(1)健全社会管理信息系统。社会管理信息系统即是社会管理相关部门运用科学手段搭建起来的区域性社会管理平台,作为创新社会管理下信息技术功能发挥的核心,其健全可以使管理部门针对信息的反馈做出具有广泛性与科学性的决策。另外,要加大信息技术设施的投入,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综合利用网络载体开展社会管理服务。

(2)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一方面,需要提高安全防范技术,通过运用加密认证等安全性措施,确保信息安全运行;另一方面,需要提高安全防范机制,社会管理相关部门需要制定严格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并逐步健全信息安全法律法规。